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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 生 102-05-05 17:26

對方未依指示燈兩段左轉,撞到我直行車機車),對方留下的電話進語音沒人接通!當時沒記車牌也沒報警處理,事後我該如何處理?如果備案要如何找出對方,找到我能做什麼?

wthhhh 102-04-29 23:47

在台南市安平區安億路軍艦博物館旁邊
有個左轉彎道

彎道旁邊有槽化線(這算是彎道緩衝區嗎)

當時我騎機車左轉後發現前方槽化線上有停車

閃避不及向左滑倒

機車撞到槽化線上臨停車子的保險

目前是想和車主談和解的問題

我想槽化線上應該也是不能停車的吧

如果在賠償方面我能怎麼樣有比較少的損失?

本人是學生所以經濟不算好

謝謝! 

ColdKing 102-04-29 15:51

我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

雙方皆是機車車輛

當日晚上我直行騎車要前往目的地

此時前方100多公尺的紅綠燈紅燈狀態

左前方的休旅車有減速

我以為該車輛是要減速紅燈

當時視線遮蔽的關係

加上我前方視野是乾淨的

我沒看到對向車道有輛機車想要雙黃線迴轉

但是當我經過車輛右側

突然一台對巷轉彎而來的機車出現在我前方

由於距離太短剎車還是撞上對方

遭我撞到的違規轉彎車

車上有輕微擦傷

車體都有損毀

對方一直要拿過失傷害罪來告我

目前事情已經過一個月

車禍初檢表也已經拿到

上面可能肇因有對方違規左轉和我有超速可能

實際違規事實那邊只有對方的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是對方自己在做筆錄的時候親口承認

請問在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我該怎麼處理跟對方告知路權相關的權益

由於我有保第三人責任

因此第一時間有請保險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但是還是想獲得較多的資訊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的過失比例,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oldKing 102-04-29 17:2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 ... (恕刪)

那因為我有超速之嫌疑,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是有可能成立的,我該怎麼去應對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試探對方有意和解的範圍是多少?如雙方有辦法達成和解,得於法院作成調解書,並且要求對方同時出具撤回刑事告訴狀,則可順利解決本車禍事件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ColdKing 102-05-01 16:34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目前就是卡在我方在筆錄時講的時速有超過速限,我並無任何外傷和不適可以反將對方一軍。

Zhen-Kai 102-04-26 22:27

您好 

在4/21,發生摩托車擦撞事故 我方稱受害者

是兩台直行摩托車,肇事者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突然打方向燈左轉 後方受害者反應不及 撞擊

 

事故發生當下 後方有警方巡邏車馬上停下

警方聯絡交通隊 拍下現場 及雙方送醫 在醫院做筆錄

我方有申請診斷證明書

雙方都有留下聯絡方式

我方車體維修估價 竟要2萬

那我需要等到交通事故研判表下來在修理嗎?

那對方如果不願支付修理之費用 該如何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因本件車禍受有身體的傷害,得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請求對方賠償您所受之損害,另請注意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hadow 102-04-16 22:04

車禍情況是

我方是直行車(當時騎在快車道上,因慢車道及路旁剛好是逢百貨公司下班時間,為了閃在路旁停等的車輛,所以停了一個大路口後,過路口切入車道要直行,筆錄車速當初我是說大約60)

對方是從巷子口出來,橫跨慢車道騎到快車道,我騎在她左後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彎,以至我有煞車但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第一 初判結果下來是我方涉嫌超速

第二 我方申請車輛事故鑑定 鑑定結果  我方路口未注意前車狀況,不當超車,為肇事主因

      對方未在轉彎路口前30公尺預打方向燈告知後方來車,為肇事次因

我想要申請覆議,未打方向燈,而且我是直行車,為何路權是判給他,若兩台車直行的話根本不會發生碰撞

我想要問的是 對方只經過第一次調解,就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是公務人員,是穿制服騎公務車,是否我也可以對他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兩造雙方都有受傷) 

本件車禍導致雙方均受傷,且雙方也均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就對方而言雖為肇事次因,但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就此建議您務必在車禍事故時起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起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否則在刑事部分您恐怕只有挨打的份,而全無反擊的機會,協商上自然是絕對的不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ce 102-04-15 17:45

我為甲方(機車)對方為乙方(汽車),乙方有喝酒,酒測值為0.11
1.甲為直行車乙為對向來車要左轉,甲車撞擊乙車右後車門甲方有超速請問肇事責任比重會怎麼分(肇事初步鑑定有提到乙車已過馬路1/2,甲有超速)?

2.因當下未有明顯的傷痛所以車禍現場筆錄紀錄人員無受傷,但到警局後有做第二份筆錄(公共危險罪的被害關係人)有強調受傷部位但是事後一週(因工作關係無法及時去驗傷)才因身體淤血紅腫而去驗傷,這樣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成功機率有多少),如果是事後驗出有內傷這樣算過失傷害嗎?

3.乙方說不會被提告公共危險(因為酒測值未超過),乙要反告甲撞他的車要求精神賠償,這樣乙告成的機率有多高(乙能告甲什麼,成功的機率又有多大),因乙方說只要甲方提告以芳就會反告,甲方最壞的情況是拿不到任何一毛錢還要反賠乙方(會嗎)?

4.哪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提供協助?

5.因為有問過許多人,所有的判決應該都是由法官來決定,過失傷害一般都會是甲方獲勝訴,車禍肇責應該是7和3,至於反告部份就無解,但有沒有可能遇到恐龍法官會判甲方過失傷害敗訴,車禍肇責甲方佔7或全責,乙方反告成功?

以上問題是想了解如果打官司成功機會有多大!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件車禍導致騎車的一方受傷,若開車的一方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即使其比例僅有百分之一的肇事比例歸在休身上,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3.就機車騎士部分,若有過失的話負擔的主要的應該是損傷汽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修車的費用等),至於對方主張所謂因車損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與該汽車有深厚感情,不忍其受傷?),以一般人觀點來看有點扯太遠了,法院對方這部分離譜的主張也未必會採認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ce 102-04-15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 ... (恕刪)

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驗傷單不是當下去醫院開的而是過了一週才去開這樣驗傷單算數嗎?

因為我的機車車頭整個撞爛從機車的狀況看應該也知道誤可能完全沒傷,因為對方說我沒有當下去驗傷所以過失傷害不會成立,有可能嗎?

Jimmy 102-04-14 14:44

102年4月10日與人發生機車車禍,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我在減速並且確認前方無來車的情況之下準備左轉時,在與他距離約5公尺突如其來的機車給撞到前輪右側,他則是剎車不及,整台車疊在我的機車上面。當下,對方叫警察來現場處理,並且因為他右手掌小指脫臼隨後送醫治療。我僅有左膝挫傷(未就醫)。

事故現場無紅綠燈,在「肇因初步研判表」尚未釐清雙方肇責之下,對方確欲向我求償因考量安全因素,故要求換新品,而全部修車費用2萬4。2車對撞受損的大略的情況皆為機車頭骨架變形,我的機車約花了3000元修好。初估對方機車約4~5年的車,而我的機車則是2年。請問,雙方的求償金額是否應考量「折舊率」的因素,其法定計算公式為何?而如果要求求償「精神賠償」及「無法工作」之損失,是否是需在提告的情況之下及需提出什麼證明文件?

 

 

 

 

 

 

1、修車費用應考量折舊。
2、診斷證明及薪資證明等。
以上供參。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17:52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輕微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謝謝你的幫忙
jerry您好 感謝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且提問,我已回覆意見至您信箱供您參考 !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7

這應該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開庭時據實以告即可,也不需要跟對方和解

香蕉 102-04-10 02:04

我爸爸在102年12/28號發生車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lBeUKtyqyo這是車禍的行車紀錄器

目前傷勢 雙下肢癱瘓 大小便失禁 性功能喪失 以目前醫療水平無法醫治(榮總的診斷證明書)

車禍的初步研判分析表

我方是(黑色摩托車) 涉嫌駕駛失控

對方(銀色轎車) 1.跨越分向限制線,佔用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款)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在第一時談和解的時候 只有我方提出賠償的明細跟金額 約略4000萬

第二次談和解時 對方說 我們事先滑倒才撞到的 所以不可能負責那麼多

他們保險公司說算一算 大概400萬多左右

而我們家人都認為 是因為對方先違規導致煞車不及才會發生車禍

而且400萬也跟我們心中的數字差太多 因為4000萬是全部都有依據 也參考了霍夫曼系數

想請問 先撞到才摔車跟先打滑再撞到 這樣的責任歸屬會有差很多嗎??
還有對方說如果要提告 一定要先開過調解會 不然不能告

是這樣嗎...?
另外對方已經80歲 還在洗腎 很怕對方脫產 也進行假扣押 但是兩次都被駁回

還有其他方法或該怎麼進行下去嗎?需要花3000元鑑定嗎? 感謝
另外對方保險公司還說需要去年跟前年整年的扣繳憑單 還有今年的存摺紀錄

需要這麼多嗎? 謝謝>.<

 

1.撞到才摔車 或是打滑 主要都是在爭執你父親自己過失比重有多少 這部份如果沒辦法確定 建議還是送鑑定吧 畢竟請求金額非小 2.要提告 法律並沒有規定要經過調委會 至於法院調解則是強制先行程序 但這都不影響你們提出民事求償訴訟 3.至於詳細請求數額 沒有相關資訊 這無法給具體意見 不過依你所述 要法院判賠到4000萬 應該是很有難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因本件車禍身體受到傷害,本件應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於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偵查程序,地檢署應會將本件車禍事故送請鑑定,該鑑定報告會呈現您父親與對方之過失比例,以釐清相關責任,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10 11:36

請求金額之高低往往就決定了案件准否的可能程度!

胖琥 102-04-09 15:58

我騎機車跟對方的小貨車(公司車)撞上

對方在我的對向他要左轉(雙方都綠燈)

我看他停著以為他要讓我就補油門要過去

結果我動他也動就來不及閃撞上去了(我時速大概快60)

他完全沒事.我掛彩了(他轉彎也轉得很快)

之後我就送醫了 現場就由家人處理

然後事後他也沒去醫院看我有沒有怎樣

他公司車也沒第三人責任

現在要叫他出來談賠償部分

他就覺得他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這樣

就"質問"說我騎車騎很快這樣

然後又一付無關要緊.愛理不理的樣子

請問我該怎樣跟他談和解以及索取賠償

這樣的肇責比例是怎麼分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發生後是否有報請警察前來現場處理?另外您如因此車禍受有身體之傷害,可提請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就相關之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胖琥 102-04-09 16:5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發生後是否有報請警察前來現場處理?另外您如因此車 ... (恕刪)

有報警 初步判斷

對方1.未禮讓直行車 2.肇事致人受傷

我1.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來看,對方應已構成過失傷害罪,您可先向鄉鎮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調解無結果後再行提告,或者直接提出刑事告訴,相信對方在刑事責任之壓力下,應該會比較積極來處理賠償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rwen 102-04-08 16:21
您好: 昨天同學騎車載我然後我們沒有兩段式左轉所以與對方發生擦撞 可是對方隔天自行車行修車而非估價直接和我們報價這樣我們應該要全額賠償
1.如果要和解 就看你願意賠償多少 2.如果法院判決 不可能照價賠償 會有修繕必要及折舊 及過失相抵等問題

建議你們可以先去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如果對方提出的價錢不會差的太離譜
還是賠錢了事

如果差很多,就請對方提出單據

如果提不出來,那就沒有如數賠償的必要

 

 

建議你們可以先去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如果對方提出的價錢不會差的太離譜
還是賠錢了事

如果差很多,就請對方提出單據

如果提不出來,那就沒有如數賠償的必要

 

 

阿文 102-04-07 15:52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在去年發生車禍,有警察處理過了,也在派出所做過筆錄以及和解,當下狀況是我在一個路口騎乘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而被後方汽車追撞到(當時我是跟著左轉號誌燈在左轉車道左轉),而我滑行出去車子刮傷,身體輕微擦傷,對方的汽車前保桿有刮傷,一開始也有向我求償,到派出所後當下我有說要用我的保險賠償對方的財損(我有承保可賠對方財損的保險),可是對方後來又拒絕用我的保險賠償,而只要用自己的車險理賠,最後我們就在警察面前和解了(但未寫和解書)而最近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大概過一年了),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向我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而費用依我現在的狀況來說我有點困難,開的是調解庭。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該去找我的保險公司求助嗎?煩請各位律師給些意見幫幫忙,謝謝!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修費後,會轉過來跟你求償。既然你自己有保第三責任險,就請你的保險公司出來處理就可以,這本來就是他(責任險)要負擔的費用

ed 102-04-17 21:07
回覆 蔡念辛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 ... (恕刪)

 請問:如果對方還提出要求1.修車時的代步費 2.將來車子賣出時賣相不佳的折損費

這樣這些是否包含於第三責任險裡面?這些費用是否合理?法院通常對這兩種費用看法如何?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怎麼辦?

小吉 102-03-27 09:16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是否會構成我方過失傷害??

1.看起來雖然未必全部歸責於你 不過你有過失是避免不了 所以應該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至於將來民事賠償 就看雙方過失比例去負擔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會構成雙方均有過失而肇事的車禍事故,但在刑事責任部分,如果你這方僅有車損而無人傷,則對方不會有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相對地,對方既然已有人員因車禍而受傷,而且這個車禍您若有過失存在,就有極大可能須因此負擔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則在後續談判和協調處理上,自然因此必須顧慮到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怎麼去統整,對您才是最佳的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吉 102-03-26 01:20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日後民事刑事上我的這佐證能有效力嗎?望請高人指點

小諄 102-03-15 20:23

在2013/3/13日,在左轉時被右側一台左轉貨車撞上車的右前大燈那(對方肇事逃逸),已去報案,昨日也和對方車主談好,對方說今天會請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但今天等到目前都沒有,打對方手機也都沒接,請問貴律師我們該怎麼辦?如果對方沒有保險不賠,然後又不賠,該怎麼辦?已經有兩次車禍被撞都自己吃虧了,實在不知道怎麼辦,警察也不告訴我他們的住址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8

如果你沒有受傷的話對方就不算肇事逃逸,只能提民事訴訟

冷月 102-03-15 16:06

我表弟前陣子發生車禍
對方因為黃燈加速搶快要過...而我表弟違規左轉

 對方為了閃避我表弟失控撞上路邊大樹...導致車上三人受傷

而我表弟毫髮無傷...

目前有經過調節委員會來和解...須賠償對方金額十萬

由於我表弟機車保險...因為對方有受傷!保險人員有致電去跟對方說要付醫藥費等種種

而對方故意不接保險人員的電話 導致無法付幾車禍理賠

由於我表弟剛滿二十歲.涉世未深..家裡環境也不好!算中低收入戶...實在無法賠償十萬元這筆大數字

而且對方嗆明說 如果不接受和解要控告我表弟過失傷害 導致我表弟害怕進而簽下十萬元和解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哥哥們:

目前我表弟的媽媽有意想提出和解無效這條...進而跟對方上訴!這樣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由於對方是殯葬業者...熟知法律!以我們這種小小的老百姓無法跟對方抗衡...

想請求各位律師哥哥們協助我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29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和解時有法定代理人在場嗎?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冷月 102-03-15 16:4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蔡律師...我更正我自己的錯誤"我表弟剛滿二十歲"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人員參與,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主張拒?依和解金額賠付,這個部分問題就比較麻煩了。至於你提到撤銷調解部分一般來講是有一定難度的。

保險法第 93 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冷月 102-03-15 22: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 ... (恕刪)

由於現在是卡在說 一個中低收入戶的單親家庭...實在無法去支付龐大的和解金額

而當初我表弟也涉世未深...對於法律那些懵懵懂懂

因為對他的一句不簽和解就要控告過失傷害而害怕簽下和解書....

對方雖然也有受傷...但只是一些手肘輕微撞傷而已

汽車因為撞到樹 也沒撞得這麼嚴重 這點會賠償事一定的 

畢竟雙方都有錯 他搶快加速黃燈 而我表弟是違規左轉

怎麼會說一切責任都攬在一個涉世未深剛出社會的小夥子身上

Douglas Chen 102-03-13 09:36

想請教一下

敝人於去年年底至宜蘭旅遊,並向當地租車公司租了一臺車,在旅遊的第二天,在完全符合行車規定下,被一台車左轉到一半想莫名奇妙地倒車撞到(對方說他想迴轉,但是照一般行車概念是不符合邏輯),雖然當時對方倒車很慢,但我也無任何空間可以躲避對方倒車直直往我這邊撞(當時我車後也有車輛),對方車輛看不出任何車損,我方車輛左葉子板凹陷,當時也請警方到場處理並至警局作筆錄,事後我也向租車公司老闆說明原委和提供一份當時警方做筆錄給的單子(影印本)給老闆,便交給老闆處理。

在處理的過程中,老闆曾來電過兩次,說明"對方保險公司不想全部理賠,駕駛者(即我)要付一半",我也曾致電肇事者(對方駕駛)請肇事者向其保險公司說明車禍當時狀況。目前老闆第三次來電說明對方還是一樣態度。

敝人有些疑問

1.我現已向老闆索取當時維修清單(已拿到),並看到老闆說欲向我求償的金額無誤。
2.原本我想付錢了事,但是與老闆保的保險公司業務通過電話,清楚感覺到肇事者目前是徹徹底底推給他(肇事者)的保險公司,而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態度極差。
讓我有些不高興,請教各位我該有什麼作為?
3.敝人目前想法:向警方申請肇事初步分析表,但不是很清楚這表影響力有多大,對方好像被矇著良心道德,完全想吃定我,我想利用這個表請租車老闆保險公司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索討理賠
4.若我先付一半賠償金給老闆,我要怎麼向肇事者索討這我不應該付的賠償

感謝建議解答

蔡律師 (蔡) 102-03-13 11:03
回覆 Douglas Chen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一下

敝人於去年年底至宜蘭旅 ... (恕刪)

租車契約上有寫您要負責嗎?

一般而言,如果您沒責任,應該是車行老闆跟對方請求吧!

跟您有何關係?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

Douglas Chen 102-03-13 11:20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Douglas Chen 的發言內容: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認為我方在支線道上,對方在幹線道上,所以雙方肇責一半一半

 

Mars 102-03-09 23:23

您好,

我於今天駕駛汽車要直行時,遇到機車從外側車道突然要左轉,導致擦撞到我的汽車,而該路段機車是需兩段式左轉的,經報案,警察到現場時,有拍照/酒測,但因警察稱車禍地點並非他處理的區域,

而該區域的員警另有要事處理,僅告知分局會再通知前往做筆錄,

我的問題如下,煩請幫忙解惑,謝謝

1.車禍當下,警察未做筆錄,是否不符程序?

2.該機車駕駛當下有承認要直接左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但因當下未做筆錄,如果將來他否認時,我該如何處理?(擔心他狡辯為要直行,而我碰撞它)

3.如果警察通知要做筆錄時,我需注意的要點是?

麻煩了,感謝

1.車禍當下,警察未做筆錄,是否不符程序?
不會,但是他有通知該管單位來處理的職責。

2.該機車駕駛當下有承認要直接左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但因當下未做筆錄,如果將來他否認時,我該如何處理?(擔心他狡辯為要直行,而我碰撞它)
看圖說故事了;既然警察有拍照,你可以向該所請求給予照片。

3.如果警察通知要做筆錄時,我需注意的要點是?
就是你所說的,該機車沒有依規定二段左轉

小朱 102-03-02 08:56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這禮拜二在綠燈直線右轉的號誌行駛 遭對向車道一台自小客車突然左轉 而正面撞上 而且對方沒停下車查看 還直接逃逸 當天晚上傳喚說明 一來就直接說要和解 還拿出藥包說他有吃藥 精神不濟 沒問我說有沒有大礙 所以我不打算跟他和解 直接提告 對方也說我都不打算和解了 那就慢慢拖等開庭 請問警察說肇事逃逸已經是公訴罪了

1.那我還要提告什麼嗎?還有哪時候會寄通知單?
2.還有機車撞得很嚴重 花費估計要2 3萬 能跟對方全額索賠嗎? 如果對方說要自行遷去修 可以拒絕他們嗎?因為怕他們會隨便修一修...
3.還有在開庭的時候需要找律師嗎 本人畢竟沒這種經驗 不太會說話 怕搞到最後反而要自己花錢了事
4.除了索賠機車修理費 醫藥費 還能在求償哪些費用

5.再開庭的時候我父母有權說話嗎 如果是我朋友可否能幫我發言呢
6.雖然聽大家說對方肇事逃逸 就已經沒什麼籌碼了 但是我很怕開庭被他們問到沒話回應他們 這樣會不會反而 什麼賠償都拿不到呢

7.請問聽別人說在開庭之前調解委員那邊會先寄調解通知單 那個是要去申請才會寄還是原本就會寄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車禍發生後,是否有請警察前往車禍事故現場繪製車禍事故現場圖?是否已有相關的報案記錄?另外對方是否已有製作筆錄承認肇事逃逸?

另外您提及因本件車禍事故身體受到傷害並且遭受財產的損害,建議您提起本件刑事告訴,再就財產損害的部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如您自覺不擅長在檢察官面前陳述案情重點,建議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為告訴代理人,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那我還要提告什麼嗎?還有哪時候會寄通知單?

你如果有受傷,就可以提過失傷害
通常最快也都是收案後二星期才會寄通知單。

2.還有機車撞得很嚴重 花費估計要2 3萬 能跟對方全額索賠嗎? 如果對方說要自行遷去修 可以拒絕他們嗎?因為怕他們會隨便修一修...

機車零件會有折舊的問題,未必可以全額。
要去哪裡修,最好是要得到雙方同意的修車行。原廠的修車行,最沒有爭議。

3.還有在開庭的時候需要找律師嗎 本人畢竟沒這種經驗 不太會說話 怕搞到最後反而要自己花錢了事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主張權益,尤其這種求償案件,其實有很多技巧。
4.除了索賠機車修理費 醫藥費 還能在求償哪些費用

交通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

5.再開庭的時候我父母有權說話嗎 如果是我朋友可否能幫我發言呢

父母朋友應該是沒有權利說話,建議你請律師幫你吧!
6.雖然聽大家說對方肇事逃逸 就已經沒什麼籌碼了 但是我很怕開庭被他們問到沒話回應他們 這樣會不會反而 什麼賠償都拿不到呢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

7.請問聽別人說在開庭之前調解委員那邊會先寄調解通知單 那個是要去申請才會寄還是原本就會寄了

那個是要去申請的。

還有問題,歡迎打電話來問。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Salty 102-02-21 20:49

前天在一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發生情況如下(與筆錄相同)

當時已經過路口了,號誌燈轉為黃燈,看到想說要加速過去

但是這時右方有一輛機車加速行駛,但他是加速左轉

因此我撞上了他車子的左後方(此時反應煞車),而我也被後方車子煞車不及撞上,跌倒並滑行數尺

 

做完筆錄後,警察也有說一句:筆錄內容三人相同

但是兩天後,對方與我在電話內容中改口說是我從後方車速過快才撞上,且我騎車是在快車道上,錯都是在我身上,才會導致這場車禍

原先是想與他私下和解,修車費估完一萬出頭,其他醫療費就算了,但是對方反咬錯是在我,且說出他們的修車費兩萬多,不是互賠就是這件事算了

 

想請問:

當時路口上,並沒有禁行機車字樣,且我為直行車,是否對方轉彎車應先禮讓我?(並行情況)

若以對方講法,我從後方車速過快撞上,對方機車並未裝後視鏡,無法看到後方來車,是否這樣錯是在我身上?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對方在最外側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是否就已經違反交通規則了?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5

如果有爭執,要看車禍鑑定報告而定

GB 102-02-06 22:46

甲方:摩托車(年約40歲)
乙方:摩托車(年約70多歲)
丙方:於乙方共乘並坐後座

地點為T型路口 無號誌燈 無監視攝影機 ,學校附近

於 平日九點左右
甲方為直行車,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

據甲方家屬判斷 ,甲方欲閃躲乙方,煞車車頭打左斜,失去重心,頭著地失去意識,就醫恢復意識後忘記當下情況,診斷為腦震盪,恥骨與腳掌骨頭裂開,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而摩托車體左側有摩擦痕跡,車體並無明顯大傷,

據當事者說明: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已到甲方順向路中間,看見甲方摩托車後緊急煞車,受到甲方摩托車擦撞,跌坐地面,乙方表示有腦震盪,丙方腳些微擦傷,且有就醫紀錄。

現場並無明顯煞車痕,現場無監視攝影機,無人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
就甲方家屬判斷與乙方說詞似乎有些微矛盾,但因現場無目擊者,目擊者為當事人。

問題一
就這件事情 甲乙雙方肇責比例是?

問題二
若乙方釋出善意欲賠償甲方骨折所受精神、實質傷害,應負擔多少費用才為合理?

問題三
乙方需要賠償甲方損失嗎? 若不賠償 甲方會有何動作? 民事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09:22

1.當時是否有請警員到場處理?若已報警,可向分局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瞭解雙方肇事責任

2.損失計算通常包括醫療費用(要有單據)、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的減損、精神慰撫金(看雙方學、經歷、收入、損害等一切綜合評量)。

3.是否要賠償損失必須先看是否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一方若未賠償,若方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當然若雙方都有過失,也都有受傷,也可能出現互相都能提出告訴的情況。

熊熊 102-02-05 12:09

當初我們雙方在醫院時

交警判斷對方和我們停紅燈時 停我們右邊但又左轉導致肇事原因

所以雙方都已經清楚知道肇事原因

 

因為對方家境較不好沒有健保沒有保險

強制險都過期

所以當時警方幫對方說話

說我們都是18.9歲都還在工作

看我們要不要和解 那就不做筆錄

當初對方誠意十足

所以我們就說 既然家境不好

那就幫我們付修車錢 醫藥費就我們自付

所以當初並無作筆錄

但現在連修車錢都喬不好  甚至反倒過來指責說是我們錯

 

請問那這樣的話

如果在溝通不好

我們不簽和解書 但無筆錄 那還可以上訴嗎?

1.都沒有經過法院判決 沒有甚麼上訴的問題 2.重點應該是和解有沒有成立 和解未必需要書面 書面只是便於舉證 3.如果和解沒有成立 你當然可以依法提出相關請求 包括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

蔡律師 (蔡) 102-02-05 13:12
回覆 熊熊 的發言內容:

當初我們雙方在醫院時

交警判斷對方和我們停紅燈時 停我們右邊但又左轉導致肇事原 ... (恕刪)

沒做筆錄,那您們連初步事故分析研判表都沒有,怎麼告?您們有行車紀錄器會相關監視器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這個是標的金額十萬元以下的簡易案件
訴訟費用只要一千元
建議你立刻提告,讓法院來幫你主持公道
至於證人,你可以向法院聲請傳喚交通隊處理員警來作證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amber 102-02-04 18:11

車禍原因:我方為直行機車,對方汽車未依號誌違規左轉後撞上,我方車損,人受傷,對方只有車損。(車禍事故分析研判表內容:對方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我方無肇事因素)
想請問:
1.已屆6個月刑事追訴期,故已提告。因對方無和解誠意,若上法院求償金額可比原本談的和解金額要求的更高嗎?(因原本我們想盡快讓事情告一段落,想自己承擔部分後續醫療費用,現因對方態度強硬,無誠意和解,故不願再承擔此部分)

2.因傷口有蟹足腫,目前還在注射類固醇治療,醫囑上有註明"未來可能須繼續治療或雷射,且有復發的可能"。關於後續醫療費用的金額該如何計算?(因為我們擔心未來不知會復發幾次,而打針+雷射費用療程約需3-4萬,所謂的後續醫療費用,可以計入未知的復發的部分嗎?合理是以計算幾次的復發為限?)

3.因對方已代為維修機車,並支付費用,此部分須在提告時註明嗎?(另對方汽車維修費用我方需負擔嗎?)

4.強制險只負擔現有的醫療收據,未完成的療程費用是否直接向對方求償?

5.強制險醫療求償與向對方求償的金額是分別對保險公司與對方提出的嗎?(分開談?)

6.工作薪資損失:若無扣薪,是否就不能申請?(在醫囑上註明的10天休養期間,公司未扣薪,另多請假的部分,原先我們覺得對方態度良好,故直接扣自己的特別休假,所以也未扣薪。現覺得對方並無誠意想負責,故想請問此部分可否列入求償費用中?)

7.交通費用:若無計程車單據,是否就不能申請?(同因原認為肇事者態度良好,故原願自己吸收,未由計程車接送往返醫院,現想請問是否可列入求償費用中?)

蔡律師 (蔡) 102-02-04 19:09

1.有單據者,即可請求賠償

2.和解金額原先您開多少?受傷程度為何?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之車禍事件,目前既已提出刑事告訴,在偵查程序中,為釐清雙方之責任檢察官會移送鑑定機關進行鑑定,屆時鑑定報告結果會顯示雙方之過失程度各自為何。

倘若對方並非無過失,則您可針對因此次車禍所造成之傷害請求損害賠償,包含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如請假休養、被迫須換較輕鬆的工作等)、增加生活上之需要(如支付計程車資、聘請看護等),另外尚包含非財產上之損害。

至於詳細之損害賠償計算,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iki 102-02-04 17:52

請問 我是直行車(機車)在1/26晚上被對方來車撞上
由於當時撞擊力道很大 我有飛出去在著地後來昏迷一下
等我清醒是對方下車路人幫我叫救護車
所以我就被送到鄰近醫院急診室
由於腦震盪所以就住院三天
對方在我清醒後說會賠我強制險和維修車子
等我出院後腦震盪的後遺症還是困擾我
由於我是護理人員 受傷部位撞擊部位有右側腦部 右手右腳 雙腿膝蓋瘀青左後方小腿
也莫名瘀青(我有拍照存證)

我最大的問題是無照駕駛
當時我是等紅綠燈(沒有喝酒玩手機) 看到綠燈我就起步
等我看到對方來車已經撞上(他是汽車右轉然後要左轉)
對方就咬著我無照駕駛不肯賠償
因為車禍導致我現在無法上班之外
我也擔心後遺症讓我沒辦法回到職場工作
所以今天調解失敗
對方就說那法院見

今天到調委會我才知道原來不管對方願不願意
對方強制險都要幫我出醫藥費

現在對方就是看我一個小女子沒有大人來台北幫我處理
就不願意好好溝通和解
如果真的上法院我的勝算大嗎?
如果有不清楚要我補充的我也願意在回信
我也知道律師費很貴來這邊問各位大大也真的逼不得已
因為我也怕免費的律師不積極幫我處理
謝謝大家

蔡律師 (蔡) 102-02-04 19:02

1.無照駕駛而發生車禍車禍賠償責任的認定,仍應依現埸圖、車禍鑑定報告書為判定標準。

2.請於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

3.請向承辦員警聲請「事故現場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後拿這個去聲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4.這種案件還不需委任律師,只需代撰狀紙即可。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有勝算!但還是要看現場圖、筆錄等資料
最重要的還是車禍鑑定報告

詳細回答,歡迎打電話問我比較快

小毅 102-01-25 21:0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3

刑法沒有特別規定。所以基本上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理。只是是軍事審判程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服兵役的時候
在金門當憲兵士官
專門在處理軍車車禍

這件看起來已經不樂觀了
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幫忙
關於肇事鑑定的部分
一定要找到車禍鑑定專家來幫你們研究

律師可以幫你們問
若還有問題,歡迎聯絡

bear 102-01-14 15:54

車禍情形:
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
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
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
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
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
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
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
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
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
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
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
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
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
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3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要搭計程車的錢或因此少工作的損害,

不能將你妹妹的計程車錢算進去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你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

 

當然,如果你嚇得沒有辦法睡覺、因而也沒有辦法上班

工作損失也可以試著向法院請求看看

 

除此之外,只要與這次車禍有相關的支出

汽車零件更換、維修等費用

譬如說:看病的交通費用等等

都可以向對方請求

bear 102-01-15 09:3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bear 102-01-15 10: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彭彭 102-01-13 11:56

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

在2012/12/31

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內側車道左轉

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

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

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

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

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

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

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

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

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民事告訴

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

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

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

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

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

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

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1.刑事責任只是國家對被告處罰 2.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透過民事訴訟途徑 3.精神慰撫金原則上依受傷程度 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綜合判斷

現在就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未來,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負責賠償

你事後還可以撤回告訴

這樣對方也可以免去刑責

 

你的受傷情形還不算小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維護你的權益,才不會簽下沒有保障的和解

有問題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jiun 102-01-09 22:00

我先生是直行車被對向欲左轉的轎車撞到...
雙手粉碎骨折...目前石膏已拆..
但現在需要復建,也還不能搬重物(他的職業需要搬貨開車..)
對方--沒事--只有車牌地方部份損傷..
因為對方從一開始來看個2次就置之不理(我們也沒對他不客氣或 不禮貌)..
警察叫我們合解...
但對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來看要不要合解...甚至是說關心一 下傷勢
是真的覺得太沒誠意..我們才提告...

目前我們程序是...
我們告對方"過失傷害"...
法院也有開過一次庭..
後來來公文說要送"鑑定委員會"..
現在鑑定公文也下來...
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
次因--酒駕(我先生有喝酒0.31)

現在法院也來傳票要再次出庭.....

想請教說...如果我們要求對方賠償...
要在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
要如何去列舉???直接在白紙上列1點2點這樣嗎??
也上網去查過資料..但沒有範例實在不知該如何下手去寫...

另外對方的強制險也被我們請下來了...約三萬多元!!

補充一下:事發至今才快3個月!!!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2:57

還在檢察官偵查中吧?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既然你們先提告訴 要等刑事部份起訴之後才能提附帶民事請求賠償

不然就是要直接民事起訴

用狀紙的格式逐項寫下你們的請求項目  要檢附單據 

司法院網站有狀紙格式下載,內容細節部分如真的不會寫,建議你們請教律師等專業人士。

現在就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免時效超過

 

侵權行為之時效為知悉時起算兩年,考量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暫時不需要繳交訴訟費用,一般均不會在檢察官起訴前直接提民事訴訟,而是在檢察官起訴後,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如自案件發生至今,已經快到兩年(如再半年就兩年、或再二個月就兩年),且檢察官遲未起訴者,才建議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102-01-06 09:24

 請問 在T字路口上未有交通標誌 直行車撞上從車陣中出來的左轉路權會在直行車上嗎

低調 102-01-06 09:32

除非直行車完全無法預見跟避免車禍發生

 否則通常是雙方都會有責任

 並非單純機械式的判斷直行車就完全有路權

 可以免除所有責任

 

引用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neoball 102-01-02 20:23

不好意思小弟初次遇到嚴重車禍有點手足無措想上來諮詢一下各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去年2012/12/9(日)

小弟騎機車在往台南高鐵站的大十字路口直行過綠燈時被對向左轉轎車直接撞上

據我所知路權直行車我為優先

當下我和乘客直接飛出警急送醫,但是機車卻被撞飛到一旁等紅燈的轎車上造成第三者部分零件損傷

當下正好有警察是目擊者表示是對方違規的錯(那個十字路口的號誌有專門為左轉車輛設置的左轉燈,當下事發時只亮了直行和右轉燈)叫我不用擔心先去醫院,我那個時候也有點意識模糊就被送離現場了.

我的傷勢有頭部兩處撕裂傷,頸部嚴重挫傷,左大腿骨骨折,左手肘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乘客的傷勢為臉部撕裂傷,左腳背及腳踝兩處撕裂傷,左腳腳跟粉碎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因為網路上的車會賠償相關資訊眾說紛紜小弟也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除了一般醫療賠償以外,主要想請問的包括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優標準可以參考,因為車禍後這20幾天來每天晚上都會因為夢到車禍相關的惡夢驚醒好幾次,造成精神上巨大的損耗.  另一方面我還是研究生在論文研究及修課方面的損失我該如何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呢?  還有對方對於我後座乘客的賠償該怎麼算?  

最後想請問事發時停在路邊等紅燈受到波及的第三者轎車零件損壞的賠償該如何歸咎責任?

小弟目前還是臥病在床無法自由行動,所以警方也同意我1/9再去當地警局作筆錄,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有什麼身為被害人該注意的地方或盲點還請各位專家能夠不吝提點!

謝謝各位的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二.有關民事部分,則依據您們的醫療費用,及所受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為主.

三.後座乘客亦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說你有什麼地方要留意的話

大概就是要記得把所有支出單據留下來,如對方找你談和解,要確保自己的損害有受到保障。

小余 102-01-02 10:03

 

請問 我最近發生一起車禍案件  我是騎普通重型機車 對方是小客車

我於巷口要左轉  對方是直行車 我已經有再三確認過後方沒有車輛 我後方乘客也有確認過

但是我還是被對方撞到 我跟我的乘客都有受傷而對方沒受傷 對方說沒有看到我

我有辦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沒有 保險公司說我因為在路權上輸 所以我占的比例較重

所以我的車損部分就必須自己負擔比較多 可是對方完全沒看到我 而且撞擊點到停下來的距離約6.5公尺 而不是看到我之前就有先剎車

請問難道我在路權上輸了 就沒辦法了嗎?  

而是難道因為路權輸就要自己承擔這麼多嗎??

1.在民事賠償上 雙方應各自負擔對方損失 不過雙方都可以主張對方也有過失減輕賠償責任 2.你可以另外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或許策略上會有一點幫助

Tina 101-12-19 10:41

請問我方開車綠燈直行,與對向直接左轉摩托車擦撞,我方是大馬路,對方是T字路但是地上有畫機慢車待轉區。對方摩托車倒地後有去急診,當天表明無大礙,但之後談和解開始列出許多傷勢並要求賠償金,且對方無意賠償我方財損。請問,只要有一方受傷就一定是另一方的過失嗎? 如果和解不成告上法院通常會是哪方較有利? 這類事故通常的肇責比例是? 謝謝回答。

1.每個交通事故情況應該都不相同 所以應該沒有人在不了解案情下 回答你的問題 2.只能說刑事責任上 你只有有百分之一過失 你就有過失 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3.至於民事責任 除非你都沒有過失 就無須賠償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 當然會有與有過失減輕賠償的問題 4.你個人財損部分 當然可以依法向對方求償 5.對方有受傷 在和解過程 你確實會比較吃虧

1.如兩造金額一直無法談攏,可考慮至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許可以降低兩邊之差距。

2.依您所述事實來看,對方或許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疏失,但此判斷會依實際事實狀況而有出入。且如果警方有到現場,原則上可至交通警察單位,請求開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該表會就肇事責任之歸屬做初步判斷,如對台端有利,可做為要求損賠或和解之初步資料。反之,如不利者,可考慮聲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方能取得較明確、仔細之判斷。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可按讚,以持續收到後續常識)

 

小諄 101-12-18 01:12

我哥在T字路口,他騎機車直行進去公園停機車,沒有轉彎,車子右後方被一個女的撞到,那個女的是要左轉,騎很快撞到我哥,我哥沒有倒下去,那個女的自己倒下去受傷,急診4百多元
當時是綠燈,不用兩段式左轉,沒有監視器

調解委員會上他對我們要求賠他25000元,他已經去保險公司申請4百多元的錢,我哥哥的車也有損壞,因為她開的金額有點誇張,而我哥哥被撞車子也損壞,我們就沒和她合解,調解沒成功
後來對方到警察局告我哥過失傷害
現在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所以沒辦法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開庭哪一方的勝算會比較大?

如果我哥輸了,會被判刑嗎?還是只有罰金?會有前科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09:50

只要警察有做現場圖,就能做車禍鑑定。案情如果有您說的這麼單純,那直行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是主因。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您好,

      基本上對方如果要主張過失傷害的話,必須去證明您哥哥確實有過失。但從您的主張看來,因為是對方騎車去撞您哥哥車屁股,所以在實務上一般會認為對方自己的過失責任較大。建議這部分也可以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的費用,藉此看是否有可能和解

majurowolf 101-12-14 20:12

我於12日半夜行經高雄五福路時, 與一台對向五福路左轉中華路撞上, 同是綠燈, 他也不讓, 我也閃避不急, 但重點, 我酒駕, 酒測值0.35, 我車頭右前撞上他的右後方, 我發現有朋友跟我說, 只要他過了中心線, 我撞至他的車尾是屬於我的完全錯誤? 但我查找了資料, 經95年後均已改成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不知道就以這件事件我到底會是佔幾成錯誤呢? 酒駕是否也列入路權的主因? 但我0.35卻三樣測試表全通過了, 我有絕對清醒意識的.... 請律師能給我點迷津嗎? 我酒駕顧然是我的錯, 我也認了, 只是對方要求的車損金額我無力付擔.... 所以想請問這件事情我是不是絕對的錯誤...? 另外, 我有超速, 我自己很清楚, 至於超多少... 我也沒映像了.....

當初有無報警?有無作事故鑑定?如有,則可釐清雙方過失責任比例,再去討論賠償金額。

只是上網找一些法規命令,恐怕未必有說服力。

Aki 101-12-09 10:03

事情是這樣的..我哥跟人發生車禍糾紛。那天我哥是開車,對方是個女騎士年紀應該60有了!她跟我哥是同一直行的方向,但她是騎在我哥的後頭,突然他冒出來騎到我哥的前面且要左轉也沒有打方向燈(沒有依規定待轉),我哥反應不急煞車但並沒有撞到她,而她因為受到驚嚇而跌倒,於是手有受傷,那因為當下附近都是認識的人於是附近的人立刻把她扶起來,並要我哥立即送到醫院包紮而在送醫院的過程中警察有接到報案,但現場就因此這樣破壞了!對方在醫院包紮時,我哥有跟警察在到現場去做一次說明,而路口也有好幾個監視器但都沒有拍到我哥與她的事發經過,而警察也有拍照但是我哥的車一點撞到的痕跡都沒有,警察也說我哥沒有撞到倒楣發生這種事,在做筆錄的時候對方也承認它沒有待轉、沒打方向燈。後來我們有去探望她,她只有手受傷其他都沒有,也有包紅包買水果給她,但後來我們要跟對方談和解對方要求要30萬才肯和解,但我哥說這分明不是這樣..談判破裂,在談的過程中她有說如果不是這筆和解費用她要叫人打我哥並口出三字經(這我可以備案吧??)這我們沒有錄音是不是對我們比較不利?...並要告我哥過失傷害,請問我們能做的事是什麼?我知道車禍有方若受傷..就有過失傷害的罪責,但是似乎我哥並沒有什麼過錯,因為她是突然闖出來讓人不急反應...我們該怎辦?

回覆 Aki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我哥跟人發生車禍糾紛。那天我哥是開車,對方是個女騎士年紀應該60有了!她跟我哥 ... (恕刪)

你可以去警局說明 本件對方可能會有法律行動 申請將錄影帶備

份存查。也將車頭無撞痕拍照存證。

主要就是先朝證據保全的方向去作!

無助 101-11-28 09:28

問題如下:

對方駕駛未依規定左轉與本車(直行車)相撞,筆錄與現場圖已製作完成.對方車輛有保任意險,已經報出險,本車未保任意險,保險公司依據警方筆錄與現場圖確認肇責是對方,已經著手理賠事項但是近來告知車主不同意理賠(駕駛與車主不同人互為親戚) ,請問如要對方駕駛負責車損賠償要如何進行??

如果人沒有受傷 可以考慮申請區公所調委會調解 或是直接具狀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

Ian Lin 101-10-22 09:33

在十月一號中午時我騎機車行經嘉南藥專附近(大門口)的紅綠燈時因,當下騎的是比較偏向內車道的白線但並未超過,就在一瞬間從我的左後方也就是內車道突然出現一台汽車從我身旁快速開過導致我被汽車的右後方擦撞以致發生車禍有請警察到現場也到醫院做過治療,在昨天晚上時我接到對方的電話並告知我他粗估因汽車後方也就是輪胎部分板金必須做維修,加上其他林林總總的費用總共要我付一萬二千元的七成給他,意思要跟我私下和解,但因為他主張說我要左轉並未打方向燈(實際上我是要直騎)下車也就跟我說他有行車紀錄器錯全都是我騎車未注意路況,事後想想若我真的要左轉那我應該是從他的車頭就被撞了吧!哪有可能是輕微的擦傷呢?當下也沒聽到汽車按喇叭的聲音,雖說要看路權的使用狀況判定車禍發生原因,但當下我騎的是偏向內車道也沒超過白線看起好像是我的錯?(在我騎車順著弧度轉彎要到嘉藥門口那紅綠燈得當下我確認內車道是無車狀態應為我要幫小朋友找粥所以有稍微的看了一下)擦撞倒地有痕跡機車整個往左邊方向倒位置剛好是紅綠燈那附近,警方希望我能私下跟對方和解但我覺得他要我負擔七成交個朋友也太多了,我到現在也沒跟他提出任何醫療的賠償,但他對我卻提出修車的賠償?實際上對方有打來要跟我和解但打來就跟我報價說他修理車子的費用直到要掛電話時才詢問我的傷還叫我好好考慮?

因我回復對方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後,雖然對方都沒打來跟我說要賠償的問題,但我卻接到保險保險公司要我準備機車的估價單跟醫療收據還有診斷證明跟警察開的單子以及我的存摺影本(實際上並沒有要跟對方要求任何賠償,從一開始到現在我從沒跟對方要求過任何的賠償費用)由於我家人不放心在十月19號主動打了電話詢問對方,但對方的回應說他打電話我都沒接說我沒誠意跟他處理事情(雙手雙腳都是傷的狀態雙手只能伸直避免傷口疼痛),也從一開始跟我說修車費用一萬二的七成變成修車費用為兩萬(印象中他開的車沒有任何的損傷),最近因身體的傷好一點再19號時有回到事故現場觀察過現場的外側道應該是快車道並沒寫上任何禁止機車行駛的標示唯獨在內車道有標示(禁止機車行駛)而現場的最右邊也沒標上機車專用道的標示,當初我跟他都是同方向行進而我騎在前方當下因為要幫小孩找粥再次行駛順著路的弧度騎所有看過後照鏡我的左方為無車狀態,而對方為後車從內車道的方向疾駛而來在快到紅綠燈的一瞬間我就被擦撞因而受傷,對方現在說我沒誠意處理要告我實在覺得很冤阿,若他告我那我是否可以反告他傷害之類的呢? 現在連筆錄也都沒作負責的員警最後只告知要把案件送去調解筆錄,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禁行機車」的標示。如果沒有的話,在路權上您並不會有非優先的問題。

      2.受傷部分是否有驗傷?可考慮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注意事發後六個月內告訴期間)。

3.若要調解,應將您受傷情形以及車損部分也算進去一同調解

Ian Lin 101-10-23 08:39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 ... (恕刪)

 1.我並沒騎在內車道,而是其在外車道的部份靠近內車道並未越過白線

2.受傷的部分有請醫院開診斷證明書,也保留提告的權利

3.負責的警察在事故後一個星期有打電話詢問是否有和解後再也沒通知幾時作筆錄,只說會通知作筆錄調解

4.當時我被擦撞機車倒在內車道全身都是傷,車子前進順序為我的機車在前方他的汽車後方,我騎在外車道也就是快車道而對方是瞬間的從內車道疾駛而過導致我瞬間被擦撞,當時我因經過校區所以有放慢車速,是否跟申請肇事鑑定的步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