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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103-06-15 11:41

???各位好

小的再三月初發生了機車車禍

情況大概是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左轉

因為他突然左轉煞車了還是撞上了

有報警處理

當下是都沒人受傷 就直接到警察局做筆錄

但是我隔天因為不肚子不舒服 跟公司請假去醫院看診

結果是腹部挫傷 有開診斷證明

對方的話舊就不知道了

而研判表因為警察疏失到六月初才下來

那目前的情況是

研判表 表示

對方是 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 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目前查詢好像有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法規

我可以用這個去跟對方談嗎

而這段時間 都是我主動再連絡對方

對方從來沒有主動聯繫 也沒有主動約要談和解

不聞不問 發簡訊也都不回覆

約好的時間也反反覆覆的改時間

而一開始對方還硬要說 是我超速才會撞上

但是目前研判表沒有指出我超速 我可以用這點跟他反駁嗎

機車維修的話 我再車禍第二天 就與他相約機車行估價

但他沒來 由他朋友代替 而我當時也把維修前的照片都拍下來

而整個維修好 是1萬二

而他的車子 當聽警察拍完照 他就騎著一起到警局

而我的因為已經無法發動 就放在現場附近

車禍一個月後 我有跟他聯繫 那時候

他的機車好像也都還沒拿去估價跟維修

所以如果他之後才又拿去維修跟估價

我不隻到會不會被他獅子大開口

畢竟過這麼久了 我怎麼會知道 他維修的地方是不是因為我的車禍造成的

再麻煩律師們幫我分析一下真的很感激不禁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lf 103-06-12 15:42

你好

我於102/9/2發生車禍,是對方騎車左轉未打方向燈,而我騎車直行被撞到,對方沒事而我持續復健中。

有至調解委員會調解過兩次,之後便失去聯絡,已於三月初提出告訴,第二次筆錄也已完成,但尚未收到傳票

請問大約都要等多久呢?

另外,如果之前有委託相關公司幫忙辦理,是否可以取消委託?

謝謝你們的答覆喔

您好,地檢署從受理告訴到寄發傳票的時間無一定的期限,端看檢察官的承辦進度而定,若對於案件進度有疑問,可致電警局或地檢署詢問,另關於委任事宜,您可隨時解除委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加速流程之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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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 103-06-11 13:30

之前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內側直行,對方機車外側左轉

對方人車皆傷,我方僅車損

我方有保任意險,

初步研判表出來顯示我方無肇責,

對方接獲保險公司只賠強制險憤而提告

 

(車禍事發後研判表未申請前對方爸爸有打來說保險公司說會賠5000多,

希望我們包個紅包給他兒子,補貼不能打工跟餐費,就可以簽和解

我們打去給保險業務問,業務說沒有這回事,

業務跟對方說等釐清責任後,我方有肇責才會賠償任意險部分

事後才知道對方是說謊要騙我們先掏錢出來

後來對方又打來一直說我們撞他,要我們賠錢不然就告我們,語氣態度很差,

本來車損部分我們想對方人已經受傷,就算了,不求償

不過事發後對方一直要錢跟初步研判表出來還是硬提告,造成我們精神與時間上很大的困擾,

想問我們除了車損求償還可以做些什麼?

 

您好,若對方任意捏造事實提告,可具狀提起誣告刑事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1 14:35

您好,若對方要提告,則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依您的狀況,已透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亦可再透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已確認肇責在對方身上,即使對方提告,您也沒有責任,甚至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以避免對方利用一般人欠缺法律概念對您無理索賠,並由律師協助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肇事責任,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對您提告,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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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z2399638 103-06-10 20:53

我是在"無須代轉"的道路騎機車左轉~

對方來開轎車行駛速度很快

酒駕撞我~

我好像有過去對向車道那邊!!!

兩方皆綠燈

對方車速很快確定有酒駕

我沒酒駕機車

那樣對錯怎麼看!?

告對方過失傷害了!?

還是調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雙方應該均有過失,但由於您有受傷,所以您仍可以提出傷害告訴,也可以同步進行調解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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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 103-06-08 16:54

大家好 小弟在6/2晚上21:45分 騎機車直線行駛在三重的中正北路上 速度約60-70 

突然外側車輛不知道是否有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導致內側車道的我為閃避他而摔車.當時車距大約10-20尺 天氣晴 但雙方車輛並沒有任何擦撞到.只有我為閃他而摔車

對方當時第一時間跑掉 是經由民眾幫忙去追對方才回來看一下又走掉.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帶著母親過來看情況 (對方高一生騎電動車)

第一時間有報警.第二因滑到對向車道所以現場有遭移動並無拍照與畫線存證.第三目前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佐證

*請問今天我該如何悍衛自身的權益呢?*  

目前對方覺得我要求完整修復機車(約4000元)的要求在敲他們竹槓 所以不願意做任何賠償 只能往法庭走

1.以路權來講內線直行車與外側左轉車是誰有利?

2.因雙方車輛並無擦撞.只是因對方駕駛行為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這部份我該如何解決? 

3.發生事故後對方第一時間沒留在現場 是經由民眾去追才回來看一下就走 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與母親一同到 是否可控訴第一時間罩逃? (因為警察並未留下任何證人聯絡方式.所以無路人可做證.*但警察可幫忙證明對方是他們到場後才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肇事責任的部份,必須透過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做判斷,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

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您可以向該承辦員警要求偵辦.

大德 103-06-04 06:35

初步分析表,我方無照,超速 對方未依號誌左轉  (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開車紅燈左轉我有受傷左腳韌帶斷裂,後遺症會影響後續工作,對方沒有) 去了和解委員會, 只想拿回車子的修理費用6萬,根工作損失,但對方目前拿出他的車損20萬證明 遠遠超出我的想像 工作可能也不認(有醫師證明須修養病復健4個月)對方開律師事務所 父子都是法律系(父是公司老闆,其他公司董事),我們完全不懂法 不知道對方是否合理 我們還可以要求甚麼,下一步難道只能提告嗎,這樣雙方 我或他 都會有案底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04 06:53

您好!只有受傷的一方才能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懂得運用自己的優勢才能談出好的和解條件;民事賠償部分則要依雙方過失比例分別計算,無法要求賠償全部損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lly 103-06-02 20:23

在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綠燈之後我方(為直行車)

起步之後在我方直行車道上靠近對向紅綠燈處撞上對方(對向為左轉機車)

路口無兩段式左轉 對方雙載兩人皆有擦傷(有看診紀錄)

我方無任何看診紀錄~但機車損毀維修一萬多

初步判定為 "疑左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我方尚未發現肇因"

對方現在不願意賠償我方機車維修費~ 只希望雙方互相提供保險醫療

且告知我方若不願意和解要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

請問因對方違規造成我方撞上而受傷

若提出傷害告訴~我方是否會有刑事責任?

我方沒有看診紀錄 是否可提出精神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您無肇事責任,則即使對方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您無過失,亦不構成過失傷害;反而是對方具有過失,您若有受傷,可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對方具有過失亦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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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20:48

您好!最終要依法官對過失的判斷而定,只要認定您有一點過失,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另外,沒有受傷的人,不能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lly 103-06-04 00:24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

現在對方又表示要賠償車子維修費了

但是又說維修費有折舊 = = 請問有這種規定嗎??

阿建 103-05-29 18:55

各位律師們大家好

小弟我騎乘機車直行準備到路口左轉(兩線道)還沒到路口時突然有一台汽車轉左進來跟我擦撞,當時路口皆無任何號誌,當下有請警察來,可是無法立即判斷為誰對誰錯所以在等七天報告出來,當下並無任何受傷,但是當天下午有感覺到腳膝蓋疼痛,當晚有到醫院開證明,由於機車未有第三方責任險,對方有保險幫忙,這部分我該如何處理???可否提點一下???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0 0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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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103-05-29 14:18

小弟我 在去年10月多的車禍
在一個十字路口 並未有兩段式轉彎的號誌  雙方停紅綠燈綠燈時 對方在與我對向車道左轉行駛 我方直行 因車輛過多 對方又無打方向燈 雙方發生擦撞 而後我方傷勢並無大礙 對方經過半年後 傷勢有加重的因素(醫生有說明與車禍傷害有關) 曾有詢問過保險理賠人員 人員陳述我方責任比與對方責任比是3:7 我方佔三 想請問對方這樣的情形如果要求我賠償 告上法院 那我是否會要有所賠償? 請問這算是民事訴訟嗎?請問如果這樣 我方贏得這場官司的機率大嗎?請問經過這麼久我是否還可以告他 因他沒有禮讓直行車 又無打方向燈 讓我方撞到對方?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原因,必須依據證物作判斷,是否可以檢具員警製作的現場圖、出判表或是其他證據以作判斷?

2、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仍然可以就該次事故請求損害賠償

3、刑事告訴的部份則可能逾越6個月的告訴期間。

4、本文建議您應該進行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肇事比例部分,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鑑定,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惟目前警方初判表鑑定,您過失比例較輕,除非您認為您應為無過失,再為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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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璟 103-05-29 14:08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 號誌燈我方是綠燈<直行加右轉的號誌>
對方應該是要紅燈左轉燈才能左轉 可是他在還沒有這號誌燈時 我方行駛過路口
一半 那台對方的車已經活生生在我面前 就算我踩煞車也已經來不及撞到了
很顯然得他要左轉但他連停下來看一下車輛再左轉也沒有 直接左轉
而當時我車上有 我朋友 及 剛滿一個月的新生兒<有做安全座椅> 對方一下車就說
他是對的 要我們各自理虧 我很堅決要報警 他一直說他趕時間 要我門別ˋ找麻煩
我 很堅決報警 他就說要不然我們要怎麼樣 這時剛好有騎車的員警過來問我們有沒有報警 我說我現在要報 對方就跟那個員警說 我們會自己處理請警察別管 當下我就說請幫我叫交通大隊來 這過程ˇ對方還是一直說要我們自己處理 他趕時間 要談生意要我別擔誤他 然後我很堅持 他卻一直拉我朋友去說 還說他會全部負責 然後他就拿了三萬快要給我 我就說那台車修一修也不只三萬 前頭全凹進去 對方只有右前輪鎖毀 重點我的車是跟租車行借的 這下更麻煩 租車公司要跟我索賠折舊費跟營業損失 費用既然要16萬 而汽車修理費高達38萬多 我一直拜託租車公司可否等到判決下來 因為我是單親媽媽這筆費用對我來說我負擔不了 連養小孩都難了 更何況我是對的 租車公司一直很堅決的要我先付還要我簽本票 等了一個月就是等判決下來還我一個公道 對方因為趕時間 逞快 沒等號誌燈 害我的女兒才一個月卻要承受這種痛
自從我女兒發生這事後 不在愛笑 以前喝奶洗澡是他最快樂的事 現在喝完奶就吐
洗 澡也都哭到不行 更別說睡覺了 一直哭 結果交通局初步判決下來 既然是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看到後整個癱軟在桌子上 我問辦事處我要怎麼辦 他說要我去找證據 我沒行車紀錄器 去派出所調監視器沒一個是有拍到號誌燈 我傻了 難道我就要這樣承擔嗎 我沒有錯 小孩也被搞成這樣
只是因為小孩滿月想說借個車帶他回家給阿公阿嬤看順便打預防針 誰知道會遇到
一個為了趕時間談生意 不顧別人生命的人

我有目擊證人   對方還移動過車子  我沒號誌燈的證據 但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不願拿出來

我要請鑑定委員鑑定嗎  他們會給我一個公道嗎  我有勝算嗎

還是要告他刑事傷害   我有勝算嗎   我只希望他能全責付起租車行向我索賠的營業損失跟折舊費

我有告知過對方這件事   我很有誠意的跟他說一人一半  畢竟就是想要趕快解決事情  我還要去跟人家借錢  他卻嗆我說是我租車的關他什麼事  還說他的車也可以幫他賺錢那他也可以跟我要賠償今天要不是他趕時間逞快根本就不會發生  我小孩子的生活費就很困難了  也因為這件事我無法工作 因為小孩還再觀察期  如果還要擔這筆費用我真的沒辦法    對方卻能吃好睡好  我該怎麼做 

羊羊 103-05-28 08:57

律師您好,我父親65歲是開計程車,去年10月因為路口施工障礙物,左轉與對向從巷子騎車載著拐杖的64歲騎士擦撞,對方頭戴安全帽,因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我父親當場報警和叫救護車,也隨即跟至急診室,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警方做筆錄,我人也到場,對方僅有腳部擦傷並無大礙,當晚也在友人的面前,包了2000的紅包給他壓驚,表示歉意。直到隔天的早上,觀察6小時的腦震盪,醫生當眾宣布腦震盪指數為0,其他的糖尿病等舊疾並非因為車禍所能造成的,所以可以立刻出院。而對方不顧醫生護士的勸戒,堅持霸佔急診室病房觀察一星期,我父親也是非常有誠意的每天帶著便當水果去探望,並表示願意負擔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醫療費及修車費,但對方不願和我們和解,自行修車及付醫療費,也並無開口要求賠償金額,直到最近提告刑事,昨天陪同父親出席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拿著厚厚的加油、高鐵等發票明細剪報,要求賠償5-60萬的天價,誣陷我們都不聞不問沒有誠意,說他目前還有腦震盪常會頭痛,到現在還在就醫,想博取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實情,對方因為慢性病長期治療,醫療費不少,想藉由此車禍要求我們賠償來補貼。現在業務過失傷人的刑事案件,因檢察官描述與事實不符,已提出答辯狀,昨日調解不成立,想請問我父親的刑事責任有機會獲得緩刑嗎?之後的民事賠償,我們還能做甚麼努力來搜尋佐證呢?煩請律師指教提點,感謝您!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羊羊 103-05-28 11:1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林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請問法官給予最輕的刑責會是甚麼呢?!如果沒辦法和解,請問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呢?如勞動或分期等方式。我父親是服務多年的義警分隊長,這次發生車禍,也非常負責任的坦誠過錯,主動配合及提供影片,並無肇事逃逸的情形。只因對方惡意以慢性病威脅並要求天價的賠償金,導致昨日無法接受不合理賠償而無法達成和解。請問林律師~刑事案件,我們是否還有努力減輕刑責的空間呢?我們在昨日之前,已經呈交與檢察官敘述不符的答辯狀,請問您認為法官會直接判決還是會有開庭的機會呢?開庭對我們是否有利呢?走到現在,這時候還能委任律師出面協助處理嗎?!麻煩您提供答覆,感謝您!!

1.實務上要判緩刑  原則上須要認罪以及有和解成立   2.但如果有賠償意願  且因為對方開價過高無法和解  應該還是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和解,可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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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son 103-05-21 16:29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即會成立過失傷害,您應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金額過高不合理,亦可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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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和解不成 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是會成立  但這部分應該都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2.沒和解  民事部分還是需要賠償  看對方如何舉證證明損害範圍與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5-21 16:14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阿 樺 103-05-20 13:0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朱承勳 · Taipei, Taiwan鍵盤壞掉?回覆 · 收回讚 · 1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錯字嗎~看ㄉ懂就好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假設後方車輛酒駕可能撞上機車騎士,所以是機車騎士騎在非禁行機車車道的錯。
根本神邏輯。回覆 · 收回讚 · 13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根本(神)邏輯 ~.~ 不好意思 這句是甚麼意思....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意思是,你的邏輯能力跟神一樣,讓人無法猜透。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5 小時前
呂柏彥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交通大學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無數的危險威脅騎機車道的機車騎士如果路上都沒車正常的機車騎士都會選擇寬大的外車道來躲避機車道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樓主請體諒機車騎士好嗎?而且你開頭也講了"可以行駛"對於一個人本來就可以行使的權力有甚麼好爭的?機車真要錯也只有超速而已在路權方面機車完全沒錯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這篇文真的頗ㄎ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羅傑 · 追蹤 · 亞新企業社員工看得很難過習慣改一改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你是沒有騎過機車麻不知道騎騎車到右邊也是很危險更何況.. 他時速才58 好嗎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個人的三次生死關頭也都在外線啊...內線外線不注意就會危險,你知道四輪開車門公車行駛有多可怕嗎ˊ_ˋ這四輪被嗆是因為...坦白說不管在內線外線只要機車擋前面他都會要對方讓怎麼不叫他有點禮讓精神?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Tree Li笑了,邏輯不對還強詞奪理 你救摔水溝的人跟機車可以騎快車道明明就是不同事,現在說的是機車有外車道的行駛權好嗎? 真的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講不贏罵人笨還錯字....回覆 · 讚 · 3 · 4 小時前
Tree Li哪個眼睛看見有人說要騎機車騎路中間,天眼?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林莛峰 · 追蹤 · 三重客運員工的確是神回覆......回覆 · 讚 · 2 · 4 小時前
王軍 · 追蹤 · Taipei, Taiwan那你別走在路上吧 被路上喝醉酒的人砍了
"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
根本神邏輯。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Jay Lin · 追蹤 · IUPUI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因為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完全沒有汽車啊,如果要說到禮讓,開車的是不會直接切進去內車道就好?真的是神的邏輯...回覆 · 讚 · 4 · 4 小時前
Wan Lin Chiu · 家裡蹲大學Tree Li 他根本神腦補,看他的留言好辛苦= =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林致加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致理技術學院魏巧兒 老婆~ 快帶小妹出來看上帝 真的是凡人不能理解神的思考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Tree Li我是不知道你的"表題"有沒有說誰對錯,我只知道你的標題+內容就擺明了機車不對,然後又一直神腦補。題外話,閣下發表的>>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閣下不也在這發表神邏輯神腦補嗎?所以說閣下在說自己嗎?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3 小時前
伍德偉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強詞奪理的至高境界....錯字連篇好像幼稚園的頭腦加上國中生心態回覆 · 讚 · 3 · 3 小時前
張凱鈞 ·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ㄉㄉㄉㄉㄉㄉㄉㄉㄅㄆㄇㄈㄉㄊㄋㄌ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汽車嘴臉啊?最好改掉你的主要跟次要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劉人瑋 · 源洋公司員工看得有點累...= =其實打字並沒有這麼困難的,畢竟笨蛋都會了嘛怎麼好像在外線道就無敵似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張家豪 · 追蹤我非常認真的看完整個影片....自始自終...怎麼感覺都是汽車的問題...
不知道機車哪來的錯...或許是態度方面的問題但你今天不得罪人...別人會來得罪你?
明明快車道根本沒車為何一定要跟機車搶?感覺汽車駕駛人心態有問題不知道板大的雙方有錯是怎樣個有錯法?還是您是開汽車為主的?所以覺得比較偏袒汽車?
如果機車這時候沒行車紀錄器的話...你看汽車會不會更兇狠..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如果你想紅可以直接說 都有妻有子了 思想還這麼國中生 醒醒吧 這世界不是你這種生物來的地方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語畢。尼們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半夜兩點多出門都沒遇到鬼過只有很乖的騎外線道差點被巷子高速衝出沒煞車的四輪撞到
四輪的很客氣?想表示被叭不讓路等著遇到飆仔流氓之類的砍人狂的意思嗎?
你爽打錯字騎士當然也可以高興騎在"沒有"禁行機車車道
"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酒醉駕駛有辦法控制只撞中間不撞旁邊的話就不會被取締了不論從法律從社會怎麼看都是酒駕有問題吧?
七爺八爺給不給機會是一回事...用阿拉伯數字簡稱也太偷懶了吧...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機車後方是砂石車嗎?大家責怪的是左邊右邊都空的後方車主大可以叭兩聲示意一下從旁邊先超過不想被機車擋可直接開左邊的禁行機車後方是需要讓的車.只要不是笨蛋都會讓機車車主不是笨蛋.奇怪的是這位明明旁邊有路可走硬要機車讓還誤會機車開錯道要教訓他甚至不顧大眾安全直接用車子在路上擋車的車主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Shihming Yeh ·  留言最多的人看到姓余的邏輯能活到現在掰歪理嘴砲也是一種奇蹟回覆 · 讚 · 1 · 51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自己的安全自己顧沒錯
但這位先生,難不成騎機車的只有讓別人的份?或是只能被逼到最角落騎?(台灣汽車,很多都嘛機車道當汽車道開...)
(說實在的有時候真的沒法讓後面汽車還不是一樣猛逼車...)
上次我和一台小巴並行他夾在快慢車道中間,很直接就給我切進來,讓後喇叭就給我按下去,當下我是緊急煞車讓他切進來停車放人下車...請問這樣的逼車對的嗎?
(可恨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 不然就拿去投訴那間小巴的公司了....)
另外...砂石車啊?抱歉遇到砂石車我只有兩種方式1.比他快(其他道前面趕快通過...在他旁邊才是最危險的
2.讓他...比他慢
不過要看情況,他要轉彎我會讓。同樣直行前面沒有車時我會超過他回覆 · 讚 · 1 · 48 分鐘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他忙著在下面跟人吵架...XD回覆 · 讚 · 1 · 46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Wayi Chou 讓他慢慢吵吧XD~
(準備睡覺...明天還要上班(茶)回覆 · 讚 · 39 分鐘前
Shihwei Cheng ·  留言最多的人 · IBM-IT Specialist大家互相禮讓, 互相尊重, 就比較不會有摩擦, 但老是認為自己是對的, 一不小心擦槍走火, 不是雙方耍耍嘴皮就了事....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行駛在內側無禁行機車車道完全沒有問題!機車也有路權,為什麼要讓?錯的是逼車的汽車駕駛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騎慢車道非常危險,會碰到1.公車靠站停車2.小黃右切載客3.路邊違規併排停車4.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車門5.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出來6.內側汽車路口突然往右轉,從側面撞你
所以如果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騎內側車道比較安全!回覆 · 讚 · 17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之前就被人行道上竄出來的摩托車阿伯嚇到( 旁邊有汽車停靠,有死角 ),往左邊移一點點換被公車狂叭,差點被捲進去...。我車速30,離前面機車很近,阿伯一出來就是沒有要讓的樣子,所以我只好往左一點點( 但是還是在慢車道 ),公車是開在快車道和慢車道的"正中間" ......一條小命差點就被這些奇怪的現象搞掉了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對啊== 騎機車的那位仁兄真的好無奈噢,那駕駛幹嘛一定要搶那條道啊 而且那機車騎士又沒騎很慢 是在趕什麼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黃郁菁 · 樹德科技大學他以為他是開的救護車........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這感覺就像 明明自己騎好好的對向車道的車為了要超車 直接開到你的車道還硬要叭你叫你閃開 到底 ? 真的很火大回覆 · 讚 · 5 · 追蹤貼文 · 4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今天騎在快車道也被狂按喇叭,我是看後面車還遠,前面路口我要左轉才切過去的,誰知道後面汽車忽然加快,國小前面開這麼快有甚麼毛病啦Q_Q回覆 · 讚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楊閎閔其實像這種兩線道,除了內線車道不行,機車是可以騎快車道的...車道還是有分路權的...機車騎士都要小心別騎到內線車道去了..不然發生事故是吃虧的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為何今天這台機車會被逼,因為只有他一台。如果一堆機車在他前面看他要逼誰啦。在我看來是這機車騎士脾氣真好這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3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曾浩程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打火星文,明明就沒寫硬要機車讓道?怎不禮讓小的?還小的讓大的?反正如果這樣就直接跟樓主一樣po上去給大家評評理,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看還不會囂張!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我好怕ㄛ.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邱馨儀重任交給你了,辛苦了= =+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而且躺著野中槍耶,只說如果我遇到這駕駛一定跟影片機車騎士一樣,貼上網、外家去警察局,這樣也會中030.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Haru Haru · 高雄雷霆CLUB 員工反正就是沒遇到才會說風涼話 跟廢死聯盟的差不多 被逼車還被用爛口氣跟你說話 我不相信你會多有教養還好好跟他道歉 並且讓到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泥們怎麼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32 分鐘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回覆 · 讚 · 31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砂石車是要追我汽車機車,還是自行車?砂石車追我在路上狂飆,他還是注意自己安全就好。回覆 · 讚 · 29 分鐘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張嫩宏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亞技術學院雖然自己安全是沒錯...
但我覺得放縱其實就是縱容汽車白痴的元兇阿...
讓她覺得按了喇叭就無敵....
所以..基本上還是不讓...
擋在機車道上的汽車我也是送他喇叭...
且還會被人看一眼...搞的好像我按喇叭是錯的...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24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就是冷漠才有現在的風氣。即使我沒遇過,但我一定力挺對的那方。改正錯誤風氣,從你我做起。共勉之,如果你也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讓我們一同讓社會更美好,更正確,不要再戰文了。如果禮讓會增進錯誤,不要只提禮讓了。回覆 · 讚 · 13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為此晚上都睡不好

我感覺很害怕.因為我是家ㄉ支主.平時生活就有問題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40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阿 樺 103-05-20 14: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c9734
阿 樺 103-05-20 14:31

 (蘇文俊律師)   0960300927  我可以直接打給你嗎

阿 樺 103-05-20 14:4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17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我之留下它說ㄉ跟我說ㄉ話~律師這樣你看看

 

 

阿 樺 103-05-20 16:47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

麻煩律師你看一下

謝謝

若您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苦瓜 103-05-18 01:18

我是1車(機車)

2車是被我撞到的機車

3車是對向來車(汽車)

發生事故前

2車在我的前面

2車後面有一台小客車

我1車在小客車後面

那天我在超小客車前已確認前方無左轉車輛

但在我超過小客車之後

2車打了左轉方向燈減速在黃色虛線旁等待轉彎

我因閃避不及撞上2車

對向的的3車也撞了上來

但我並無被3車撞到的感覺

2車說他停在那邊等待左轉

是我從後面撞他要我陪修車費

3車也說是我撞到他要我陪修車費

我該怎麼辦?

他們都沒有錯嗎?

(以下是員警寫的現場處理摘要)

1車沿太堤東路北向南往新仁橋方向駛內車道至肇事地點,

駛入來車道超車與同向前行停等待左轉橫越道路2車發生撞,

1車再碰撞對向駛來3車而肇事,

致1車2車駕駛受傷送醫。

(           以上              )

(以下現場圖事故前)

         |                 ▎黃               |

      白|                 ▎色               |白

      色|                 ▎虛               |色

      實|                 ▎線               |實

      線|                 ▎                 |線

        |                  ▎                 |

        |                  ▎                 |

        |                  ▎                 |

        |                  ▎                 |

﹉﹉﹉                    ▎                 |

  駕                        ▎                 |

  訓                        ▎                 |

  班                        ▎                 |

                             ▎                 |

﹍﹍﹍                    ▎                 |

        |                  ▎                 |

        |                  ▎                 |

        |                  ▎                 |

      白|                 ▎                 |白

      色|                 ▎                 |色

      實|                 ▎                 |實

      線|                 ▎                 |線

        |                  ▎◇ 2車         |

        |                  ▎                 |

        |                  ▎ ☆小客車     |

        |                  ▎                 |

        |                  ▎ ◎1車         |

        |                  ▎                 |

(以下是超車順序1.紅路徑2.藍碰撞3.綠碰撞後)

        |                  ▎黃               |

      白|                 ▎色               |白

      色|                 ▎虛               |色

      實|                 ▎線               |實

      線|                 ▎                 |線

        |                  ▎                 |

        |                  ▎                 |

        |                  ▎                 |

        |  ▽3車         ▎                 |

﹉﹉﹉                    ▎   ◎1車       |

  駕                        ▎                 |

  訓                        ▎                 |

  班                        ▎  ◇ 2車       |

                             ▎                 |

﹍﹍﹍                    ▎                 |

        |      ◎1車 ↑   ▎◇2車          |

        |               ↑  ▎↑               |

        |              ↑   ▎  ↑             |

      白|            ↑    ▎   ↑            |白

      色|▽3車     ↑    ▎   ↑           |色

      實|        ↑        ▎     ↑          |實

      線|        ↑        ▎     ↑           |線

        |         ↑        ▎  ◇2車        |

        |         ↑        ▎                 |

        |         ↑        ▎ ☆小客車     |

        |         ◎1車  ▎                 |

        |                  ▎ ◎1車         |

        |                  ▎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2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該路段您是否能夠超車恐有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取得現場事故圖、事故原因初步判定表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amy 103-05-15 21:5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有很煩人的問題想請問,有點長,請耐心觀看,感謝!
今年2/3我開車經閃黃燈T字路口時,我是直行車,確遭機車左方單行道逆向騎車從我左前方側門撞上後倒地造成顱內出血開刀,但因我車速不快(約30公里),所以我車損並不嚴重,只有輕微凹下去,對方機車也並無毀損
但因對方是64歲的老人,當時他突然衝出我也反應不及,但聽到碰撞後我有馬上下車觀看並報警和送醫處理
只是,沒想到他傷勢非常嚴重,除了2/3-2/10顱內開刀外,聽說過了快兩個月3/28-4/4又因呼吸問題住院,家屬說他喪失語言功能了,5/9又氣切
今天,對方家屬在調節委員會一開始開出了天價,工作損失26萬+照顧到82歲的醫療費用1138萬,後來自己降價到120萬,(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當時聽了只覺得好笑,雖然對方受傷很可憐,但是在交通事故判決書上很明確的寫了對方肇事原因有二點:
1.涉嫌遇有閃光紅燈路口支線左轉彎車不讓幹道直行車先行(安102-1-2)
2.違規事實: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處45-1-1)
我方: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安93-1-3)
請問:1.對方一直恐嚇我說這是重傷害,如果不合解會有前科,因為他們傷勢嚴重,而調整委員會的根本不看對方肇事原因,只說他很可憐,所以我該負責,若真的沒合解,我會變重傷害罪嗎?
2.法律真的只保障弱者嗎?就因為我沒受傷?所以都算在我身上
3.我若申請車禍鑑定,確認我無過失責任,是否就不需負責?
我只認為,如果想自殺的人自己找車撞,被撞的人還要賠償,就真的太沒天理了
還請律師提點與建議後續如何處理比較好,因為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非常感謝

鬱悶的人 敬上

從三星裝置發送

沈恆 (沈律師) 103-05-16 00:08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依目前裁決雙方都有過失來看,一旦不和解而對方提告,您極可能會有過失(重)傷害前科,但賠償時您只要按過失比例負責即可;另外,若您完全無過失,前面所述民、刑事責任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通常需要到殘廢或是機能無法回復  才可能構成刑法重傷罪  2.如果不和解  重傷罪下確實可能判六個月以上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本件建議你還是要聲請鑑定,因為如果無過失,你基本上根本不用負責,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那麼賠償金額還是要按照比例去負擔,也不是由你負責。再者,損害賠償必須有計算基準,不是他隨便開的,何況照顧到82歲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切都要有單據,包含需要請看護也是醫生要開證明需要看護才可以。至於本件不會構成重傷害,且沒有和解不會影響罪名改變,對方在亂虎你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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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及您是否具有過失,有刑事過失傷害成立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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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記 103-05-15 15:07

車禍狀況描述如下:

某甲騎乘機車於十字路口六至七公尺處,違規於雙黃線迴轉(當時為紅燈,有三輛汽車停等中),某乙於綠燈方向車道左轉進入與某甲迴轉後同向之車道,某乙汽車左前保險撞擊到某甲機車後方引擎側蓋處,致使某甲靠近下體私密處有撕裂傷,送醫後進行縫合手術.並住院五日.某乙並未受傷.之後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書中指出某甲應負70%責任,某乙負30%責任.

想請問某甲如果提出刑事 過失傷害罪勝訴之可能性?

又如果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是否能夠依民法第184,193,195條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5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次車禍只要某乙有過失,就必須就某甲所受之傷害,附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2、民事賠償的部份,必須扣除某甲本身過失之比例,及某乙所受損害應由甲方負責之部分.

 1.如果雙方都有肇事因素  只要有受傷  幾乎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除非你認為沒有因果關係存在  2.民事賠償則可能有過失相抵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甲提過失傷害,仍有成立之可能,由於甲之過失比例較重,關於請求損害賠償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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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燎野 103-05-14 20:05

我的父親年60歲,過年前騎自行車穿越馬路發生車禍,當場肋骨斷裂、顱內出血死亡。肇事車與父親均是由東向西方向。據路前店家監視器(角度不清)、警方紀錄,當時父親自行車騎至路中央行車分向線。父親的倒地位置距離撞擊點有13公尺,自行車除車頭與加裝的小電燈,其餘都已撞爛。肇事車未成年無照駕駛,稱車速40並且是父親突然左轉才導致閃避不及,之後失控後滑行對向車另造成連環車禍
經過事故鑑定與出庭,法官說,網狀黃線區就在前方是父親未依規定轉彎,為肇事車與連環車禍主因。肇事車無照駕駛與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與連環車禍次因。
請教,事發地並非禁止穿越之雙黃線,真如法官所說未依規定至網狀黃線區轉彎就構成車禍主因?如果我方沉默,是否會因車禍主因關係,後續被要求賠償?另外再請問,監視器法拍到事發的瞬間,沒有煞車線,真的就無法依現有的推測對方車速實則是多少?

 

您好,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協助,並且向學術單位請求重新鑑定,否則你們為主因的話,你們恐怕要負擔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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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再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卻為主因,對方似會主張過失相抵減輕損害賠償範圍。目前您得先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致死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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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3 21:53

請問禮拜日我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她是我對向車道的車要左轉到我右邊的巷子內,可是他行經停止區時沒停下來看機車到是否盡空,就行駛,導致我反應不及撞上她,後來我車子飛起來又撞到外側汽車道的一輛休旅車,導致休旅車車門板金稍微凹了進去及掉點了漆,這樣肇事責任算誰的?

因為現在雙方的車輛都要我賠償她的維修費,那我的維修費找誰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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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聲請鑑定,你要強調過失並不再你身上,等鑑定結果出來再討論賠償問題。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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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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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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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 103-05-12 00:03

發生事故有一個多月了。當時是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對向車道違規左轉。造成我一個月的新機車維修費達七萬,購買時為九萬。急診未詳細檢查,X光只照右腿。但是雙腿都有外傷和腫漲。後續四天傷處還是腫脹,我就近去醫學中心診療。診斷出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頓時晴天霹靂。正值而立之年,努力衝刺成家立業之時,又是經濟之柱受此惡耗。連續數週過著寢食難安,已淚洗面的日子,心頭的壓力無言語可以形容。當日車主(非駕駛人)有來電說有保險會願意負責,但是之後距今一個多月肇事者一通電話和探視都沒有,讓人不驚懷疑他的誠意。因為韌帶斷了是長不回來,目前復健中還是不排除未來需要開刀重建的可能。想請教狀師們: 我該直接提告還是要申請調解呢?該怎麼做對我的權利較好?如果駕駛人和車主無血緣,保險是否不賠?

您好,對方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違規在先而涉犯刑事過失傷害罪,若對方無賠償誠意,建議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受理後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而經地檢署起訴,您可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損失,並可向對方投保強制車險之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0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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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卡 103-05-09 21:59

今年四月我先生開大貨車在十字路口被小轎車撞,轎車人受輕傷,當時我先生是閃黃燈左轉卻被對方閃紅燈的轎車急速追撞完全無煞車,我先生酒測值0.36,請問我先生酒駕部分會被罰多少?駕照吊扣多久?轎車的修理費我先生要賠嗎?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04

 你先生酒駕,那車禍過失應該也要負起一部分責任,這會影響往後的賠償,

至於罰多少錢,看酒精濃度而定,以你先生的狀況,兩三萬跑不掉,未必會被吊扣駕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雖然為被撞之一方,但針對其個人酒駕過失部分,亦應負責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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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澤 103-05-09 17:55

約半年前公司員工開大車與一名婦人機車發生車禍

原因為對方未依兩段式左轉直接行至快車道我們公司車前,員工遇綠燈剛起步未注意車前狀況隨即就發生事故。

造成對方婦人截肢並且昏迷,至今半年判定為植物人

現在家屬要求賠償2000多萬,

想請問員工及公司無法支付如此龐大賠償金該如何處置

另公司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多少

 須賠償多少,就要看訴訟如何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8: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及比例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請求過失相抵或酌減賠償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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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14

 只要員工被判賠多少,公司就要連帶賠多少,

建議請律師處理,可以把金額減低很多

孟祥 103-05-08 19:22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一位年僅約8歲孩童在家長陪同入場下溜冰,事發當時,這男童在我前方左側約1公尺處,我當下腦海中有三種選擇,1.左轉、2.從右側靠圍牆處穿越、3.煞車停下。因為我才第三次溜冰,我覺得我煞車以及左轉皆來不及,當下採取第二選項從右側穿越。就在我正要穿越男童時,男童舉起右手,就我判斷這男童應該是想要去扶圍牆,卻剛好打在我的身上,這時我們倆都跌倒,我爬起後發現,這名男童臉部從右眼上方到右邊顴骨處被劃開一道長8公分深約1~2公分的切割傷痕。
請問這樣就場地、男童以及本人這三方面的責任歸屬應當如何?

目前男童家屬打算對溜冰場以及本人提出告訴,我本人應當如何處理?

律師另有(策、謀)略,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就是要看你有無過失,如要主張無賠償責任,就要論述如何的無過失來著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完全免責,恐怕不容易,建議您朝和解方向去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7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過失,免負損害賠償;或對方亦具有過失,請求減少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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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你陳述內容看起來  你應該還是會被認定有一定過失  應該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2.民事部分賠償就看雙方過失程度比例去負擔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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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ao 103-05-07 09:21

本人 開車從支線左轉(有依交通規定減速 停車 查看再開車)在靠近中線前與從幹道直行機車(速限40km,對方速度40~50km超速 路口減速)碰撞,對方有受傷(擦傷 急診後即出院)並提告,要求賠償70000元,昨日在法院調解庭開價38000元,我當下已簽下和解書尚未給錢,家人反對覺得金額還是太高?那可不履行嗎?有無衍生其他刑責?

您好,若不履行和解書,對方如已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拒絕撤告,並可對您提出民事求償,法院量刑可能因此加重且無法緩刑,但仍要視和解書內容而定,建議依照和解書履行,不然後續跑法院會很麻煩,還要面臨罰金與賠償,得不償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有和解書無效之事由,否則對方可持和解聲請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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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損害賠償法律關係既然已在法院簽立和解書,則經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依法與確定判決具有一同效力,無法再行爭執,屆時您若未依筆錄內容履行者,對方可逕以該和解筆錄調解筆錄之正本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對您的財產或所得來源(薪資或存款等)進行強制執行取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13:03

您好!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您必須找出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並向法院提出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否則,還是要受調解成立之條件所拘束,即使片面反悔,對方還是可以對您強制執行,甚至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法院和解或是調解成立  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如果只是個人因素不願履行  是沒有機會主張和解效力有問題的   對方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薪資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6

 既然簽訂了,就要遵守,一旦反悔,法院或地檢署也會加重你的刑度,不見得有利

Jeremy 103-05-05 17:18

我方直行、對方由對向左轉發生擦撞,雙方酒測結果皆正常,車禍現場我方機車已過一半路口,對方汽車位置於超過停止線且過雙黃線。因在場員警提出自己的判斷說我方責任較大,當下因緊張且害怕而與對方在派出所簽下和解書,但因賠償金額與我方實際財損金額相差甚遠,且簽和解書當下並未收到對方任何賠償金,和解書上也未註明償還期限。想請問:

1. 有沒有撤銷和解書的可能?(對方未履約、民法738條「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

2. 和解書註明了「我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但因告訴權屬公法上的權利,此項是否具有實質效力?

3. 和解書上未註明任何違約條款,撤銷和解書會有甚麼問題嗎?

4. 若選擇且能夠撤銷和解,那麼接下來的處理程序會是如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7:47

您好!您必須證明有正當事由才能撤銷和解契約;若在警局和解時曾告訴警員放棄刑事告訴且記筆錄,就不能再提告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remy 103-05-05 18:0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證明有正當事由才能撤銷和解契約;若在警局和解時曾告訴警員放棄刑事告訴且記筆錄,就不 ... (恕刪)

您好
在警局和解時警員未介入,且車禍時做的筆錄並未提及放棄刑事告訴,除了那份並無他份筆錄
撤銷和解契約的正當事由是指?對方未履約支付賠償金這點應該是對方要提出我方收據證明已給付不是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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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祥 103-05-05 01:50

本人在月中時在一十字路口與一台對象左轉之白牌貨車發生車禍機車車頭全毀且雙膝挫傷車禍機車維修費用約1萬,醫藥費另算。

-

申請了車禍分析初判表,對方為涉嫌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我方為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III),想要跟對方要求7成賠償卻碰釘子,對方認定我方機車右側超車且頭低低未看車前狀況,故不想理賠我方想走法律途徑,有點扯。

-

狀況說明:本路段為雙向單線道之十字路口,當時我方順向路口有一台貨車正在等待左轉,因車體大小關係我方無法得知對象是否有轉彎車,我方機車從欲左彎之貨車右側直行前進,被對象左彎(且起步速度頗快)直接迎頭撞倒,車頭與大燈全毀,對方貨車車頭板金微凹,本人當下雙膝受到撞擊無法行走,警方到場後對方態度不佳只想拿1000元了事,所以當下並未和解。對方車損輕微,我方機車有幾天無法使用只能尋找其他代步方案。

-

問:對方在撞傷人後未詢問康復狀況是否可以當作求償依據?對方一口咬定我方右側超車,但在我認知中,機車因駕駛行為的關係並沒有像汽車般的右側超車認定,且我方是與順向欲左彎車並行再從右側穿越直行通路口,應該沒有右側超車事實?而我方頭低低未看前方是否會影響求償

-

事後電話求償,對方貨車駕駛找他爸來跟我理論,威脅我說他是蘆洲的XXX很有名,且說是車是他(駕駛的爸爸)的,我告他的話他會告誣告求償營業損失(白牌貨車求償營業損失?),目前我方處理方式為請警方轉介調解委員會,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改提業務過失傷害嗎?),請問這種狀況是對我方不利嗎?

-

問說對方怎麼沒去申請初判表他說沒空,被撞還要被威脅,感覺很不好。

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們,現在這種狀況,小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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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ilu 103-05-04 00:22

我開車於一條小巷要左轉時,前方有一台摩托車衝過來,

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

我下車問:有沒受傷?要不要幫你叫救護車?

對方表示不必,我說小心不要騎那麼快,就開走了.

 

下班收到交通隊通知作筆錄,因為對方報案我肇事逃逸.

雙方筆錄做完,初步鑑定為:我方行駛交叉路口,疑似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安102-1-2)

對方:尚未發肇事原因.

 

現在對方放話要告我過失傷害+民事賠償,我應該應戰還是積極和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有停車關心傷者,無肇事逃逸之情形,再就初判表分析,若對過失比例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過失傷害部分,應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對方條件不合理,可說明您的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理論上你並沒有過錯,不知當地是否有監視器?重要一點,保持你車子的原狀性,至於對方的要求,你要特別留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是條件不合理,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冷 103-05-03 17:35

律師你好 , 昨日晚上我要上班 在T字巷口 要往左轉 稍微往前 要看路口有沒有車子 ,之後對方因車速過快且未戴安全帽急煞自摔 他說看到我 來不及煞車導致自摔(無擦撞,我當時看到他已煞車在原地) 因無報警且沒有叫救護車 但是我沒有跑走 我有過去詢問對方人有沒有怎樣, 對方說他趕時間去找他朋友 , 對方起來後說他的機車部分我要對他進行賠償 ,我有給他聯絡電話,雙方離開後 ,對方到醫院包紮並打電話要我不要上班了過去醫院看他的傷勢,並全額支付他的醫藥費

我下班後有先到警局備案 員警也表示 不太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部分

但是有可能會被提出過失傷害  

請教律師  這樣有構成過失傷害嗎 ? 

對方住在事故地點附近,他知道有巷口但是他沒有放慢速度

而導致急煞不穩摔車 我要替他負責嗎 ?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冷 103-05-03 18:10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 (恕刪)

我上大夜班,職務在身 我無法離開公司去醫院

沒有賠償他醫療費用部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報案,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對事故無過失,即無須負責之,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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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 103-05-03 14:56

1.地下室路權的問題嗎?

2.地下室有劃地標,而有一台機車先直走(直走時數有高達30公里)然後再左轉逆向道然後在右轉(左轉逆向在接右轉時數沒超過10公里),另一台直行機車時數高達50公里撞上了正在逆向右轉機車的側面,那我想請問一下......逆向機車跟直行50公里的機車雙方雖然都有錯,但我想知道誰錯的比較大,因為直行車逆向右轉機車錯比較多,可是逆向右轉機車騎士又覺得直行車已時數50公里衝撞上來錯的比較大,因為地下室有寫限機車時數10公里,直行機車說要逆向右轉機車賠直行機車所有撞壞的機車殼,但是逆向右轉機車認為不應該賠他全部的機車殼,當下沒拍照,也只能等禮拜一監視器調出來才知道結果,看是一我以上敘述因該可以分辨誰錯的比較多吧0.0,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報警,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或無報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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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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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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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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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易 103-05-03 09:07

2014/4/11早上8點多,有個人騎摩托車走外車道,突然左轉,我發現時(我騎內車道),他已經在我旁邊準備撞上我,我只好加速,看看是否能閃避他的撞擊,過去時我隱隱約約聽到右後方有輕微聲響,後來發現我的機車排氣管上的防燙蓋有顆螺絲鎖點裂開而已(我當時並未停下來查看)

後來到上個禮拜三收到警察局寄來的過失傷害案,要請我去做筆錄

昨天做完筆錄後,晚上與撞我的人連絡上,他表示他修車修了近3萬元(有單據),並說我假如當時有留下來查看,可能修車費他就不會要我出,目前為止他降至2萬元,但我仍然難以接受。至於醫療部分他則表示不追究。

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我是被撞者,而且當時擦撞時並沒有感覺,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2.有無肇事逃逸賠償的關係(留下來賠較少,跑掉賠較多,他這說法是否成立?前提是我被撞)

3.過失傷害部分,他要轉彎未先到內車道,從外車道直接轉;他撞我,他跌倒,這樣也算我的錯嗎?

4.他的車子已經修理完畢,並報價給我,但是不是應該雙方一起去修車場嗎?,他並未和我一起去,這樣東西他亂換一堆,我根本不知道當時有壞掉哪些,這樣事後報價可以嗎?(我有聽說修車廠那收據隨便開都可以)

昨天整天不好過,晚上也睡不好,請幫幫我吧

你要注意造成事故真正原因歸誰?此網屬公共論述,柯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建議先送鑑定釐清雙方責任,否則也是各說各話。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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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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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 103-05-02 10:45

dear sir 您好!

2014/4/28家人於家附近開車綠燈左轉與對巷機車直行發生車禍事故,錯誤在家人身上,導致對方受傷是小腿擦傷;由於4/28發生至今,我們承認錯誤且一直很有誠意的電話道歉(每天一通電話,並表示想過去他家看他),但對方一直不願我們去關心也未說何時可以合解,並於電話中有表示願合解也提及以前曾有車禍經驗(傷至骨頭要求對方賠款10萬)。

由於家人個性是有事掛在心上就沒辦法睡好且心情也不好,實在很擔心對方就一直拖時間不提合解時間,又很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畢竟我們有錯在先)。

是否能向各位請教,像這種案件,想了解以下事項:

1.是否有合解的時程或時效性?

2.是否有明文規範合理的理賠費用可提供參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刑事告訴期間是6個月,賠償請求時效是2年.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沒有計算式,但是僅有確實發生損失的部分才可以請求,不是漫天喊價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與對方進行和解,在您認為合適的金額內進行,倘若無法,則進入訴訟程序再行和解亦可,本文亦建議您進行正式諮詢,以利進ㄧ步的協助.

咘點 103-04-30 12:25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罪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受傷害與本件車禍有因果關係,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的問題,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對方和解,避免成立過失傷害,若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向檢察官說明之,表明您之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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咘點 103-04-30 02:04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

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

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

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

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evan 103-04-22 16:06

律師你好。我媽媽開車在T字路口左轉。。車身已經超過3分之2了。結果左側來直行的機車。她是沒有撞到我媽媽的車。但她突然急煞車。。於是自己摔車。原本我媽媽已經問她是否要叫警察。她說不用。。結果事後打電話要求賠償機車損壞修理的費用。。

 對方有受傷?
若無人員傷亡之情況,初步來看即無構成刑事責任之問題,而後續民事賠償之請求,依法應由請求之原告負擔舉證責任證明被告涉有侵權行為原因事實並產生其損害始可,空口白話法院不可能照單全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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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103-04-20 14:06

我想請問,前陣子發生了車禍,我是騎車,對方是行人

那時6點半左右,當天是下雨天,但當下已經沒什麼雨,視線是清楚的,

我是直行,綠燈時經過十字路口,我前方有量車要左轉,我在右側

對方突然從我左前方往右跑過來,當下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當下我被機車壓在地上,旁邊店家和騎士幫我扶起來和報警,

他們都說沒有看到車禍怎麼發生,被我撞到的人也不見了,


等到救護車和警察到場後,我認為我沒受傷,且對方也不見了,

我便打算做完筆錄走人,但就在救護車走後,警察在現場跟我了解狀況時,

被我撞到的人才突然從車禍發生的對面中醫由護士攙扶出現,

且身上還擦好了藥,我才知道我撞到的是位小姐,

那位小說她是去打電話回家給父母,當下要等她父母到場,

所以等到她父母到場後,便再請警察做現場採證和酒測

但當下現場車都已經移了位,

警察現場問那位被撞的小姐是否有紅燈和走斑馬線,她也說不清,

後來彼此到不同的醫院做檢查後,我就直接到警局做筆錄

 

警局時,警察也打電話要對方到警局做筆錄

對方態度一直相當不好的說她女兒無法走路,罵我怎麼不去醫院看他女兒,

但當下我在警局做筆錄,警察在幫我調監視器

後來在警局等了對方將近2個小時,

對方一家一到警局,那位被撞的小姐是被揹著進警局,

他的父親一進警局就開罵,罵我都不到醫院看他女兒,

罵我把他女兒撞到都不能,手腳骨折還和破相,

連給我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就說現在修法行人最大,堅持要告我,

原本想說,自己撞到對方我有錯,我願意賠償醫藥費

但當警察在詢問對方車禍過程時,對方一樣說不清有沒有看紅綠燈走斑馬線,

反而是對方的父親堅持說他女兒有遵守,繼續問罵現在行人最大,

他女兒甚至說車禍發生當下她人昏倒,沒有人扶她,

是她自己起來到對面電家打電話給他父母,

因為監視器不是幫我處理的警察管轄區域,所以當下不能知道車禍怎?發生,

不過當警察要求對方拿出驗傷單,對方一再說醫院骨科沒開,要等,

後來要錄音筆錄時,對方一家人還跑出警局半小時,

當時有其他警察說,怎麼揹著進來的小姐還能在外小跑?

這讓我不得不相信對方是想趁機敲詐?且當下不拿出驗傷證明是否會趁機偽造?

 

隔天,因為我認為我撞到對方有錯,所以便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對方一聽是我時便把電話丟給給她母親,她母親只說手疑似骨折要在做檢查,

但在警局時不是不能走嗎?打電話給對方時我也有開電話錄音存證

現在監視器已經調出來了,確認我沒有說謊,對方當下甚至逃跑,

警察認為是對方的錯,所以便將案子送出去,也沒再通知對方,

現在要開庭了,我是被告,案由是過失傷害

但畢竟是對方紅燈也未走斑馬線,請問這樣我還是會被罰嗎?

且畢竟對方是行人,我是騎士,現在真的還有行人最大這種觀念嗎?

 

您好,其實這狀況必須鑑定,如果鑑定出來你們沒過失,你不用付一毛錢,現在已經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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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判表若被告並未涉及肇事因素者,則應由告訴人設法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從而檢察官應會要求進一步送交鑑定,並由告訴人負擔鑑定費用,但若確有影片證明初判表分析無誤者,鑑定改變認定之可能性就會降低很多。最終若仍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檢察官將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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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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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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