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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31 22:31

懷孕8個月,爸爸是別人的老公,孩子生下後可以送養嗎?(太晚發現無法墮胎)男方不讓家裡的人知道這件事,也沒有離婚的打算,而女方已經不想跟男方在一起,所以不想撫養,不想要有糾葛。這樣會有法律責任嗎?如果送養要男方的同意嗎?男方想要以朋友的孩子接回家照顧(因為孩子是男的他自己只有生女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有人願意收養小孩,可請該人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

2、因女方是外遇生子,對方配偶可提刑事通姦罪告訴。

3、該小孩雖為男方小孩,然在認領前與男方在法律上並無親子關係,故收養應無須男方同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nana 104-05-24 09:26

我爸對我媽出軌1-2年,我媽懷疑但都沒抓到,直到一天被我媽抓到(打電話到公司查勤,結果去逍遙),雖沒有到現場抓,可我爸回家跟我媽確定說他正在辦事情,我媽非常生氣,她顧這家結果老公在外偷吃,我爸說他是玩玩的求我媽原諒。

但現在有個問題,女的他已婚,被抓時跟我爸說,這是你們夫妻倆的事,別牽扯到她身上,以後也別往來。可我媽擔心如果女的懷孕怎辦,萬一被仙人跳呢?  我可以尋求哪種保障,保護這個家,如女方真的找上門說懷孕,要錢要房子之類的,我可以告他妨礙家庭或什麼罪名保護我媽嗎?

謝謝

一、這個地方如果主張通姦及相姦的話,雖然最高法院認為並無抓姦在床的必要,但還是要綜合間接證據可以證明有通姦之事實才行。

二、雖然你媽可以告對方,但是對方的老公也可以告你爸。

三、你們這邊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對方的告訴期間也是六個月,都是從知悉時開始算。你們如果告對方,可以跟對方要幾十萬元,對方的老公如果告你爸,可以跟你爸要幾十萬元。

四、對你媽好一點,而且要想辦法讓她愛自己,讓她有自己的生活目標。律師比較擔心你媽能不能撐過這關,有的女生會想不開。你媽需要你的支持。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芳 104-05-22 12:13

我男友有一次跟他ㄉ朋友ㄉ朋友出去唱歌,有男有女的,結果我男友喝很醉了,他當時不知道誰對他做了什麼?事後才問他朋友才知道那個有一個女生跟他做了愛跟幫他吹男生下面那個,結果不到一個月那女生懷孕了,我們都不知道他是否有男友呢?一直說是我男友的,要我男友負責娶他,那個女的還說如果不娶他還要告我男友,當時我男友根本喝醉了,也沒那個意願要跟那個女生做,因為我男友根本不認識那個女生,是那個女生自己要跟我男友做的,我想問一下這樣我們可以告那個女生ㄇ?那小孩還要負責嗎?

如果是在妳男友喝酒醉沒有意識狀態下與妳男友性交,那會構成趁機性交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妳的男友可以將與對方的對話的資料蒐集齊全,然後向犯罪發生地的檢警機關提起告訴。如果對方在訴訟中表示沒有發生關係,那要求妳男友負責任,可能會構成詐欺取財未遂,還是一樣非告訴乃論之罪,同一案件,檢警還是會處理,只是改起訴法條。

如果真的發生關係,且後來懷孕了,小孩出生後驗出來也真的是妳男友的小孩,那妳男友會變成小孩的生父,依民法妳男友有撫養責任

小芳 104-05-22 14:57

如果驗出來是他的小孩,可以只對小孩負責嗎?那我男友還要對那個女生負責嗎?還要娶那個女生嗎?我男友又不是自願的,當時我男友已經喝醉了根本沒意識,是那女的自己要跟我男友做的,懷孕了還要我男友對他負責娶他,如果不娶他就要告我男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2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對您男友提出刑法第225條規定之趁機性交罪告訴,當然您男友或許亦可對其出趁機性交罪告訴,雙方互相提出告訴,惟須視雙方之證據而定之,有無當初之監視錄影畫面等,可以證明是誰趁誰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時,違反其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2 23:09

您好,若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可能會有乘機性交之問題。

又胎兒確實是您男友的,女方又堅持要生下來,則會有扶養費用之問題。

小芳 104-05-19 08:21

就我男友有一次跟朋友出去,他朋友又帶許多朋友,有男生也有女生,然後他們就去唱歌加喝酒玩樂,我男友就喝醉了,不知道當時他做了什麼事,結果他就問了他的朋友才知道,他跟一個女生做了愛,那個女生還幫他吹男生下面那邊,過了快一個月才知道那個女生懷孕了,我想問一下我男友該對那個女生負責任嗎?而且我們還不知道他是否有男友呢?他一直認定是我男友的,一直說要我男友娶那個女生,如果不娶就要告我男友,我也想問一下如果他要告也的成嗎?他們兩個都成年了,如果告的成,我男友會判多久?請問一下能自己私底下解決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9 08:53

1. 想辦法舉證當初雙方是合意性行為,不然這種很容易被抓到辮子告乘機性交甚至強制性交。

2. 私下談也無妨,但務必要在談的過程把民、刑事一併處理。

3. 後續若有與對方交涉,務必留存對話記錄,小心言論。

一、下載錄音app 當對方要求結婚不然就告的時候要錄下來。

二、有些手機打來會直接錄音,可以考慮買一台,絕對值得。

三、如果不是從對方口中套出話,那你男友想脫身可能只剩安排他去民間測謊了。

四、如有需要律師可以協助安排民間測謊。

五、不用等著被告

六、如果真的有小孩,小孩是無辜的。

楊俊鑫律師,如需預約請電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小芳 104-05-19 10:58

當初是那女生自己要跟我男友做的,不是情合意意頭想做的,當時我男友喝醉了,根本不知道他被人怎麼樣?那這樣要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9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欲對您男友提告,可能提起趁機性交或強制性交等告訴,您男友目前應先蒐集與對方之相關言論證據,如錄音、LINE、信件等,以利證明您男友無違反對方意願且對方意識清醒,若對方提告,可作為證據辯護使用之。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房佑璟律師

小芳 104-05-19 18:53

那他還要對對方負責嗎?如果有證人知道不是我男友意願的,是女方自己要跟我男友做的,這樣女方告不成我男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違反女方之意願,則不會成立妨害性自主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芳 104-05-21 14:12

如果有證人會幫我男友,他不是自願的,他那還要對那個女生負責嗎?因為那個女生有小孩了

傻咩 104-05-18 00:20

因為我現在懷孕了,可是雙方都未成年,所以暫時不公證,想等到成年再公證。那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小孩報戶口時有雙親的名字,不會父不詳?

然後還想請問目前未婚懷孕 但沒工作 可申請甚麼補助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6:09

若有經生父認領,並由生父一同到戶政機關辦理,應不致於出現父不詳(也就是父親攔空白)的情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16:54

關於補助部分,建議直接詢問社會局會較為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糖果 104-05-17 23:07

我男友20歲  我18歲  因為懷孕拿掉小孩

雙方都有討論  討論結果男方要賠20萬給女方

到最後小孩那拿掉了

錢也沒給 讓我男友自己處理這20萬

我男友跑來我跟爸媽談

結果沒結果反而反告我爸媽詐欺 恐嚇

現在怎麼辦我家人會被關嗎

這樣的事怎麼處理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0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提告您父母親詐欺恐嚇無提出相關事實證據證明,您父母親可委任律師為無罪答辯,於地檢署爭取不起訴處分,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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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欺的部分對方要舉證證明你父母有何施用詐術之行為。

二、恐嚇的部分要看你父母跟他談的時候談的內容如何而定。

三、不要過於擔心,這類案件一般不至於要關的地步,就算成立犯罪一般也都能易科罰金

四、如果是無辜的不要亂認,清白是很重要的。

五、被告的供述,除非是遭刑求等不正方法取得,否則不論是在警局、地檢署、法院說的,都可以做為證據,所以在開庭前最好找個律師沙盤推演一下。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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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18 12:27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 撰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點點 104-05-17 09:22

今年滿十九,已懷孕,要登記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嗎?

點點 104-05-17 08:50

今年五月二十滿十九,已懷孕十四週,若是要登記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嗎?還是只需要兩位滿二十歲的證人就可以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7 11:05

您好  未滿20歲  為未成年人即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1:36

不管是否懷孕,只要是未成年,都需要法代同意才可以登記結婚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滿20歲,仍須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方可登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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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 104-05-14 22:11
你好,我想請問您關於以下問題 我女朋友在五年前14歲時與那時候男朋友20歲還19,女方喝醉發生性關係懷孕,發現時已經五六個月沒辦法拿掉了,女方後來捨不得小孩把它生下並在16歲時與男方結婚(女方父母沒有提告,所以也沒有法律紀錄)。結婚期間,男女方錢共存之後男方失業把錢財花光,甚至有家暴行為(但未救醫)多次去酒店,女方後來受不了抗爭了很久男方終於願意離婚於去年,因為急著離婚女方在協議書上表示願意支付每個月3000元給男方當扶養孩子的費用。前陣子女方因為太早懷孕子宮長東西導致開刀現在還在修復期無法工作。因此像男方提出放棄監護並不支付3000的提議,雖然女方真的很想要小孩,但我們都還是學生,ㄧ個月3000(到小孩成年共40幾萬)對我們來說有點壓力,因為在外租屋且要付學費。男方現在不同意不支付或降低,並且全家羞辱了女方ㄧ翻。我真的很不甘心,為什麼當初犯錯的人沒得到應得的承罰,現在還不斷的用言語攻擊女方說他不要孩子。我們是真的想要開始有新生活不想在跟男方有牽扯。想問當初沒有提告且他們結了婚又離婚那現在還有機會嗎?我想應該有追溯期只是不知道結婚算不算另類和解?女方有沒有辦法透過法律之後不付3000元?我只想要做壞事的人有應有的承罰就好?我們真的被他們的言語態度漫罵搞的很痛苦,我女朋友甚至ㄧ度想輕身。您的回覆對我很重要,謝謝您耐心的看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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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47

您好,可以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用唷(包含過去的代墊款以及未來每月之扶養費用)!

阿達 104-05-13 21:12

我有朋友現在因為毒品案被判刑6個月被通緝中因為他現在懷孕超過8週了如果被警察臨檢時移送法院時會移送被執行嗎?如果檢查官因懷孕無法移送時會有開立什麼證明嗎?那他通緝的身份會被撤銷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23

懷孕八周還是會被執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懷孕八周通緝仍會被移送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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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五個月以上應該會保外待產,分娩完再執行。

監所會先安排婦產科確認,再協助保外待產。

把婦產科資料帶著,安心把小孩生下來吧。

為了小孩以後不要再碰毒品了。加油!

相信我,我查過法務部的網站確認過的,要不是手機不好貼我會貼上來網頁資料。

歡迎攜帶相關資料約談。

約談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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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4-05-14 19:35

那他用別人的媽媽手冊檢查官會相信嗎?

媽媽手冊上資料是懷孕5個月以上這樣會緩執行嗎?

kimmy 104-05-12 21:50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律師

我跟男方沒結婚,男方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我如果把小孩給男方,我需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我要看小孩他們能阻止嗎?

那如果小孩不給男方,男方該需要付什麼責任,如果男方不答應負擔小孩的費用或養育責任那?我可以對男方做什麼提告的動作嗎?

我那時候是16歲懷孕而男方當時也已經18歲,現在小孩已出生,我還能對男方有這方面的提高嗎!

 

謝謝,謝謝律師的幫忙感謝,麻煩您了!

沉默 104-05-12 12:39

因為男朋友跟我發生關係 懷孕 當時我15 男朋友21 現在已經提告 第一次開庭完了  因為我方家長要和解  才沒有馬上判刑  這段期間我方家長一直因為"如有一期未繳 視同全部到期" 他認為只要一期沒有繳 之後都不用繳了 我解釋了 但他就是不信 因為和解裡也要求我要跟我男朋友斷關係。不能在聯絡  我也照做了  現在因為一直沒有和解  請問我該怎辦? 男朋友那說已經收到第二次出庭單了。  急需幫忙。 就算要我跟我男朋友斷關係。但是我還是很愛他.也還是會擔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解釋無法取信對方,可以由對方尋求正式諮詢。

 

孟孟 104-05-11 22:47
女生15歲懷孕,男生23歲 女生15歲懷孕時,女方監護人要告男生,後來雙方私下寫和解書,同意不在追訴此事情。雙方決定墮胎,事情過了4年 女生19歲男生27歲,女方監護人又要對男方提告,讓女生未成年懷孕,這樣是可以告的成的嗎? 事情已經過了4年,而且當初雙方都有同意墮胎,並簽有同意不在追訴此事的和解書,這樣還可以告男方嗎? -- 如果女生已經成年20歲了,女方監護人還可以對男方提告嗎? 如果女生20歲男生27歲,他們已經結婚了,女方監護人還可以對男生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當初有簽和解書,可爭取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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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告。非告訴乃論,不是和解就會了事…

二、這個地方男方部分還是要低調些才行。

三、可以就近找個律師查些資料給你們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有寫和解書有可能就是證據了,要看和解書怎麼寫,如果寫得太清楚,要不起訴會有點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1 22:58

證據明確,還是會成立犯罪,只是因為雙方既然已經和解,就有緩刑之機會。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11 23:19

1.雙方私下寫和解書,同意不在追訴此事情。和解書只是處理民事賠償部分,刑事仍可提告

2.墮胎如未符合優生保健法規定,則有墮胎罪問題

3.有和解或是已結婚,則可爭取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之空間(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JJ 104-05-11 09:29

律師您好:

我有一個男性朋友,跟女方發生關係,後來女方告知男方懷孕了,

雙方有討論用人工流產,然後女方也要求要付賠償金。

但是要怎麼擬訂一個切結書,保障說付了賠償金之後,後續不會有問題。

麻煩請律師能夠告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1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墮胎的部份,倘若符合優生保健法的話沒有違法之虞,只要雙方簽立和解書,必且約定相關權益,就能保障雙方權益,至於書面協議書的撰擬,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2、倘若另外涉及未成年、或是其他違法的話,則建議尋求正式諮詢。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11 18:07

您好,

我是建議您朋友親自陪同女方去醫院,一方面是給個誠意與擔當,另一方面要確認是否手術已經完成,否則對方如果把小孩生下來,這孩子你朋友也有扶養義務,而且就目前雙方狀況,都不適合擔任父母親。

以上,如有進一步委任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孟孟 104-05-11 01:05
女生15歲懷孕 男生22歲 女生15歲懷孕時,女方監護人要告男生。後來雙方私下自己寫了和解書(同意不在追訴此事件),雙方決定墮胎 事情過了4年,女生19歲,男生27歲,女方監護人又要對男生提告4年前讓女生懷孕的事件,這樣是可以成立的嗎? 事情已過了4年 而且當初雙方都有同意墮胎,並有簽同意不在追訴此事情,這樣還可以告男方嗎? 自己私下寫的和解書,有法律效應嗎?

當初私下和解不一定有錯,但怕的是沒有簽好。加上本案不適用兩小無猜條款。故請律師斟酌,是否準備答辯或與對方商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件為公訴罪,並非只要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便不能介入偵查,因此本件對造提告的話,檢察官仍應進行偵查程序,只是您可以提出和解書表明當初已獲得被害人之原諒,請求檢察官從輕處理。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行為,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謹慎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11 11:08

您好;

因為本案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而本件的追訴期時效亦未經過,故一旦女方家屬向檢警單位提告檢察官即會開始偵查及後續的起訴動作。而雙方私下和解所簽的和解書,雖無直接影響刑事起訴或有罪與否的判斷,但可以此提示給檢察官知道,表明雙方業於4年前即私下和解,表達不再追究之意。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之處分,若仍被起訴,則可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或減輕其刑。若後續有相關問題,亦歡迎來電本所詳談。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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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my 104-05-09 21:20

您好,我和我男朋友未婚生子,我懷孕時是16歲現在也才17歲目前還是學生沒有任何經濟基礎。

我在懷孕期間男方就一直會動手打我,當時我也是為了小孩隱忍和原諒,但真的已經太多次了,現在我想離開,卻因為小孩的事我自己又沒辦法,男方之前有跟我說過如果小孩給他們我就不能探視小孩也不用給撫養費,但如果小孩給我他們也不會來探視和給我撫養費,我真的想自己帶因為我真的不能不看我的小孩,但面對經濟基礎我又沒辦法承擔,如果今天我要工作又要上課小孩就真的沒人可以顧了,拜託律師能幫助我給我答案拜託。

男方說因為我跟他沒結婚就算要承擔也只要承擔3分之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40

只要他是小孩子的父親,他就有義務要給小朋友扶養費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只要是小朋友的生父,您即可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一個月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之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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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my 104-05-10 20:21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律師

我跟男方沒結婚,男方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我如果把小孩給男方,我需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我要看小孩他們能阻止嗎?

那如果小孩不給男方,男方該需要付什麼責任,如果男方不答應負擔小孩的費用或養育責任那?我可以對男方做什麼提告的動作嗎?

我那時候是16歲懷孕而男方當時也已經18歲,現在小孩已出生,我還能對男方有這方面的提高嗎!

 

謝謝,謝謝律師的幫忙感謝,麻煩您了!

孟孟 104-05-08 00:09
女生19歲 男生27歲 女生19歲懷孕,20歲結婚(所以小孩已經1歲了) 在女生20歲時他們去 登記 公證結婚後,如果女方監護人要告男生,讓女生19歲懷孕,可以告的成功嗎?會已什麼罪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5-08 07:08

您好!

只要男方不是使用強制手段使十九歲女方懷孕,依您所述,不會構成犯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張浚泓 (owen) 104-05-08 10:31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1.若男方未以強制手段與女方發生性行為,則不該當刑法強制性交罪。

2.男方若使女方(19歲時)脫離家庭,或有觸犯刑法和誘罪之虞。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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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兒子的父親 104-05-04 11:04

太太懷孕期間,我百班呵護,生產後,月子中心我不在乎金額,離開月子中心後,太太表示白天一個人在家帶小孩太累了,所以要求回娘家,我心疼太太勞累,所以讓她回娘家.

結果一年多過去了,始終沒有要回婆家的意願,還要求獨子的我,要另外買房,她不和婆婆住,也不讓我媽抱孫子,都一歲多了,我媽抱我兒子總時數不超過一小時.

請問如何進行要求對方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存證信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4 11: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函要求給予探視並履行同居義務。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履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4 16:34

夫妻間的事盡可能的多溝通協調,要到發存證信函的程度,基本上下一步就是離婚了,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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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先釐清您是否要繼續維持婚姻,如果有意願維持婚姻,那您應與配偶溝通,而非採取此種強烈手段;如果無意願維持婚姻,您可以訴請配偶履行同居義務,如配偶仍不履行,您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4 17:41

您好,

建議您先聲請調解調解內容為交付子女。畢竟履行同居義務就算訴訟打贏,也是無法強制執行的。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4 18:07

如果最終不想離婚,建議多以溝通之方式去協調。

欣祥 104-05-04 18:18
回覆 想兒子的父親 的發言內容:

太太懷孕期間,我百班呵護,生產後,月子中心我不在乎金額,離開月子中心後,太太表示白天一個人在家 ... (恕刪)

 我跟你有同樣的遭遇 只能跟你說的是 小孩在六歲以前判給媽媽的機會比較大

我們最壞的打算 唯一能爭取的是 小孩探視權要在離婚協議寫得很詳細

如果你有打算請律師的話 請先行評估 勝算還有花費的費用 並逕錢難賺

身為男生 我知道你現在一定很想孩子 但是你要學會放下 如果爭取不到的話

一起加油吧 把不好的婚姻處理好 才能有下一段的機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4 18:48

您好,若有離婚之打算,且有爭取監護權之意願,建議將小朋友帶回與您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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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 104-05-03 01:01

1.跟老公結婚一年多了,一直未去登記,因為老公婚前有個人的卡債問題,(無力償命),怕會影響到我,但因為最近懷孕了,必須要去登記結婚,想請問一下,老公之前欠的卡債銀行會凍結我的戶頭嗎?還有我的動產動產呢?

2請問我們需要去辦夫妻財產分開制嗎?還是不影響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3 23:18

先生欠錢跟太太沒關係。

孟孟 104-04-30 18:45
女生19歲 男生27歲 女生懷孕4個月,監護人沒有和女生住一起。女生從小都是姑姑養大的 他們可以直接去公證結婚嗎?還是要經過女方監護人的同意? 如果女方監護人要告男生.讓女生懷孕,可以告的成嗎 如果女方不要把孩子拿掉,但監護人說要拿掉,該怎麼辦 如果女生自己去男生家住,女方監護人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已滿十八歲,所以應無刑事上之責任,但民事可能會被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30 21:28

1.女生19歲 男生27歲,如女生經男生和誘而有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可能構成和誘罪,宜注意。

2.女生懷孕4個月,監護人沒有和女生住一起,女生從小都是姑姑養大的,無論是去公證結婚或是戶政事務辦理結婚登記,都是要經過女方監護人的同意

3. 如果女方監護人要告男生.讓女生懷孕,因男女雙方均係兩情相悅,且已滿16歲,無妨害性自主問題,但如上所述,有妨害家庭和誘罪問題,如面對應謹慎處理

4.如果女方不要把孩子拿掉,但監護人說要拿掉,因為符合合法人工流產要件,所以監護人可能構成強制罪、墮胎罪(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30 22:31

未成年結婚一定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樂樂 104-04-30 10:52

我目前是一個懷孕七個月二寶的孕婦

我本身跟雇主要求作到生產

可是雇主只說可以給我做到四月底就是今天

也只答應給我在四月底的時候申請大寶的育嬰假

並且不給我產假,還要求我簽署已領產假薪資的領據

當時它要我簽的時候一直在跟我說別的事情

當下沒想太多,當我要仔細一看的時候他收走了

而我也要了多次,單子不還我

如果現在我要反悔可以嗎?我去檢舉雇主如果拿領據出來對付我

我育嬰假已經在前天提出申請,如果反悔可以要求資遣費嗎

婦女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8個星期的產假,在這段期間內,雇主不得與勞工終止契約。你的情形,雇主顯然有意規避必須給予你產假的義務,於你分娩之前,要求與你終止契約,顯然其行為有規避勞動基準法的情形。

問題是,如果不是雇主要求終止契約,孕婦有權利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預告期間前告知雇主自願離職,於預告期間後離職

你的情形,如果可以證明是雇主以詐欺脅迫的方式請你簽下自願離職申請書,那妳可以用撤銷該自願離職的意思表示,使得契約回復有效的狀態,但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將來如果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在訴訟中雇主以該自願離職申請書為證,表示你是自願與其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你可能會敗訴。

你應該想想看有沒有其他人在場,或有沒有email、line等往來資料,可以證明是雇主違法終止勞動契約的,及證明雇主在違法終止勞動契約的同時,脅迫要求你簽署自願離職證書的證據

以上,如有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詢問,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樂樂 104-04-30 11:37

他不是要我簽署自願離職

而是我有領到產假薪資的領據

但實際上我沒領到,而且要求我做到今天

我如果在今天要求簽署非自願離職單呢?

建議妳先不要離職,告知對方,依據勞動基準法,雇主在這個階段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契約。並且要求對方應該依照勞動基準法支付產假的薪資

如果對方說已經支付薪資,或以其他方式刁難你,建議你據實向勞工局進行檢舉,請求勞工局介入,通常雇主知道你會向勞工局檢舉,多會比較收斂一點。

樂樂 104-04-30 11:48

可是我沒有證據證明說他未支付薪資給我

他也沒匯款資料,但是我確實簽了

而且我育嬰假在前天寄出申請了

現在來的及嗎?

娃娃 104-04-30 02:28

1.跟老公結婚一年都未去戶政辦理結婚登記,因為在婚前老公有卡債問題無力償還,所以擔心一登記會影響我,但最近懷孕了必須要去登記結婚,請問銀行有權凍結我的戶頭銀行的存款嗎?還有動產動產呢?

2.辦理登記結婚前需要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嗎?還是不影響呢?

3.以後小孩長大需要幫他爸償還他的債務嗎?

莉莉莉莉莉 104-04-29 15:45

去年我居住在男友家中一段時間後 無意中懷孕了 起初他的媽媽要我去醫院打催經針 要我考慮現在的情況不要生這個小孩 但是因為個性使然所以跟男友說明我不管如何一定會生下來 而男友本身是一個沒什麼主見的人 所以對於這件事表示尊重我 因此我男友也去說服了他媽媽 就這樣一直到五個月多 他媽媽開始要我們馬上結婚但是我曾經有一段失敗的婚姻經驗 所以非常排斥再婚 而一直拖延 逃避 最後直接回到自己家中待產 我男友則每個月會來我家帶我去產檢 會給我生活費 但是我已經沒有想要繼續交往的意願了 我想生了自己顧 自己養 多次跟他表明想分開的想法 他總是聽不懂 裝作不知道 現在小孩出生滿兩個月了 我開始工作了 小孩子24小時由我的父親親自照顧 而他在小孩子要打針的前一天會出現在我家 然後給我生活費 帶我去買小孩的奶粉尿布這樣 而前幾天我與他喝了點酒後 他正經的告訴我 他有去問過律師能否向法院申請爭取這個小孩 而律師告訴他如果要爭取是一定爭的贏的 他並且告訴我如果他要跟我爭就一定會爭到底 如果不爭就會完全不理會我們了 我個人的意思是我不想跟這個男人有任何關係了 所以我不可能跟他結婚 我生下這個小孩當然也不希望被搶走 但是如果他向法院告的話 對我很不利 因為我家境非常不好 經濟能力比他家差很多 因為前夫的關係我現在有大筆負債 而爸爸年輕時也欠了政府不少錢 總之情況很不妙 所以小孩子經法院判給他的機會很高不是嗎 我是想請問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小孩留在我身邊 讓他什麼方法都搶不走的 拜託請幫幫我吧

生小孩是我在生 痛是我在痛 血也是我在流 真的不希望變成代理孕母的樣子

 

除非小孩不是他的,他只要表示要認領,或者有撫育小孩的事實,例如支付生活費用,那都會發生認領的效果,使得他成為小孩的法律意義上的生父。既然他是生父,他會有權利及必續履行扶養小孩的義務,這是你沒辦法阻止的。

接下來,就是爭代小孩權利義務行使之權(一般人稱監護權),在爭小孩的時候,法院看的是雙方的收入、親屬支援的系統、小孩目前由誰撫養、小孩如果夠大法院還會詢問小孩的意願等。你有父親幫忙帶小孩,可見你有親屬支援,剩下的部分,最重要的就是要多賺點錢,如果沒有經濟能力,小孩將來可能因為你沒有能力讓他過合乎水準的生活,法院可能會考慮將小孩判給經濟能力較佳的另一方。

菇菇 104-04-26 20:38

假如女生14歲(11月滿15歲)

男生17歲(4月剛滿)

前科

懷孕

男生要負責

也希望生下小孩和訂婚

只要女生幫他說話

會怎麼判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男方可與對方達成和解,可請求法官宣告緩刑,或可依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cindy 104-04-24 07:14

律師您好: 我上個月到婦科做人工手術流產。因手術進行時雖說有打麻醉針 但我並未被麻醉,不過醫師說基於身體考量不再施打麻醉,所以整個過程我都清醒的,真是痛苦不堪,而在開刀結束時,我聽到醫師跟護士說,怎麼沒看到東西(應該是指胚胎),而護士說有辣,就這樣草草結束 甚至因趕著下班,連點滴也就拔掉了,要離開時我還確認一次醫生怎說沒看到胚胎,護士說放心,有辣,都處理好了。至今已經過一個多月,mc遲遲未來,後來自行買驗孕棒,竟還是呈獻陽性(懷孕),請問這樣醫師有過失嗎?我上回的刀不就白挨的? 對此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

首先,建議儘快去其他醫院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胚胎仍留存於體內,然後再進行後續的醫療措施。

其次,你可以拿著最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對於前一個醫院的手術行為,該醫院沒有確認胚胎的位置及應該實施的手術程序,對於你的身體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你可以就此提起業務過失傷害罪告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之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醫院調取病歷資料,也應另行至其他醫院就診,並確認胚胎大小,以利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ndy 104-04-24 11:03

律師您好:但聽聞有關醫療糾紛的案件,很難有勝訴,是這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不盡然,仍需視實際案情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佳君 104-04-21 21:48

我賴佳君104年01月27日公證結婚,104年02月25日過完年上班老闆告知我做完3月份就被遣散,那時我懷孕第20週,隔天就有人來接替我的工作,他有說會給我合理的待遇,身體方面婦科醫生說很健康並不影響我工作,我自己也想繼續工作養肚子裡的孩子,老闆說怎麼會知道我這麼年輕就懷孕結婚,認為我懷孕繼續在那裏上班對他不方便,不願意給予生產前後的假與全薪,牙醫助理的工作key病歷洗洗器具,沒有什麼危險性,還說年輕要找工作很容易,我現在是孕婦也不知道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在那家診所工作也十個月了,跟他溝通是否讓我做到孩子生產跟勞保局申請福利,但是他還是用如果我請產假或是身體不適.上班跌倒的理由資遣我, 強調他沒有懷孕歧視、性別歧視,醫師老闆說有不服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我可以要求甚麼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勞工局申訴雇主之行為,或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僱傭關係並請求給付薪資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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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君你好:

依你所述,雇主已經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之規定,若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勞工局)依法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若雇主無誠意處理,亦可向勞工局檢舉上情。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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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向法院請求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在法律上您應比較站得住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米胖 104-04-20 14:57

我在上上個月發現女友懷孕,目前我還未工作,希望不要生下來,女方一開始堅持要生,但最後決定不生要拿掉,但女方直接跑來我家要求簽立切結書,威脅我不簽就故意不拿小孩或把事情捅給我身邊的人知道,到時候生下來小孩丟給我養,逼不得已為了解決事情我只好簽下去,這些被對方恐嚇的過程,我無證據

切結書內容說明由於人工手術,因此男方要負擔女方身體照顧費用42萬元,美其名是身體照顧費用,但其實就是賠償金。

請問這"身體照顧費用"價格合理嗎?事情發生當下我就直接給女方3萬5,"手術加作月子的錢",另外再要求42萬我是認為過高,如果最後走法院,此類切結書法院會直接要求我執行那42萬元?還是法官會考量事情改動賠償金額再執行?如果金額改動以您的經驗這42萬會提高還是降低?

謝謝您,我非常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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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胖 104-04-20 16:01

我主要想問我簽的切結書....

請問這"身體照顧費用要42萬"價格合理嗎?事情發生當下我就直接給女方3萬5,"手術加作月子的錢",另外再要求42萬我是認為過高。

如果最後走法院,此類切結書法官會直接要求我執行那42萬元?還是法官會考量事情改動賠償金額再執行?如果金額改動以您的經驗這42萬會提高還是降低?雙方都滿20歲。

謝謝您,我非常的煩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並不一定可以請求到那麼高的金額,且若是您們當初是兩情相願,亦無妨害性自主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米胖 104-04-20 17:44

我也這麼認為,是單身的情侶且我們皆滿20歲,且皆兩情相悅....這都有證據

事情發生當下我就自願就先付3萬5千元到4萬左右,包括手術和月子房的費用....

但被威脅會被告知親友只好簽了負擔身體營養的42萬元費用切結書

 

律師  謝謝您   如果真上法院有需要會再請求協助

非常感謝您。

沉默 104-04-20 06:25

我15歲懷孕  男友21歲  孩子已經拿掉了

發生五次關係  一罪一罰。

請問是一定會被關嗎  這禮拜五要開庭。而我方家長到現在都還沒和解. 一直說到時在說.

我想詢問 是否真的一定要被關....

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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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Lin 104-04-20 00:19

我與妻子結婚14年.育有兩子, 於4年前被公司派到大陸工作, 去年期間大陸籍女友懷孕, 與台灣妻子商量離婚一事, 由於我們沒有財產與負債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 我負責贍養費小孩讀完大學. 原本已協議好了, 後來由於妻子心有不甘, 不願與我聯繫, 我也因工作問題常常不在台灣, 現在大陸女友與我的小孩已出生, 無法在大陸報戶口, 請問律師, 如上所述, 我要申請協意離婚, 該如何進行? 是否分居超過一定時間可以判決離婚. 因錯誤在我, 而我與台灣元配也已討論過不可能再一起生活, 請專家們給予寶貴的意見, 萬分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7:19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雙方分居已久且感情不睦雙方已提及協議離婚一事,訴請裁判離婚

 

兩造分居多年,顯然長期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足見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婚姻關係有名無實,其情形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此,您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婚姻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0 11:14

 您好

        可考慮請求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其他具體案情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尤生 104-04-20 16:39

直接跟她說明看她要什麼才肯離婚,現在不管哪種離婚主導權都在她手上,請她也別浪費錢去找徵信社查什麼證據,孩子都生了,妥協是你目前的路。

還有比較不厚道也不建議的方式:查她在你不在台灣期間,是否另外有人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https://007yuanda.blogspot.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有責配偶,即使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亦不容易成功之,可嘗試與對方協調,若對方均置之不理,亦僅有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中尋求與對方和解協議離婚之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4-19 02:50

律師您好,,

我與雙方均已滿18歲 

我簡單說明

我與女方當時是你情我願的性行為

我與女方交往了差不多半年

所有的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的

之後我在104年1月份提出分手

我在去年104年7月份~11月份被告妨礙性自主

但我是今年105年2月份收到到案說明我才知道這件事情

我手上的證據 只有臉書上的聊天內容

我們的聊天內容是從交往期間103年7月份到104年1月份結束

之後他104年7~11月之間告我妨礙性自主

我到105年2月份才知道這情況

證人是我家人

我不清楚對方握有的證據 

我去到案說明時  承辦人警官有大致跟我說  我的情況十有八九會被判合意

但是警官有跟我說他已經生小孩了

生小孩的事情 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我當時也有叫他去醫院驗孕 可是他跟我說他沒有懷孕

警官跟我說 懷孕期間是103年9月份到104年7月份

請問律師  我有勝算嗎 ?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只想知道答案

謝謝律師您!

您好:

1.對方必須證明您係在用強暴脅迫恐嚇等的不法手段逼迫她,且證明您女友不是在自願情況下,但因為你們曾為男女朋友關係,且對方願意為你生下小孩,可見有感情的成分居多,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證明您與對方在104年7~11月仍聯繫頻繁互動良好,包括對方的親友、出遊照片等。

2.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以便將來在檢方開庭時,不會做出對您不利的指控,且可協助您向檢方聲請測謊及親子鑑定,若最終您被判不起訴,可向對方提起誣告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要看性行為時對方年紀有沒有超過十六歲,這個很重要。

如果性行為時對方未滿十六歲比較麻煩一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發生性行為時對方已滿十六歲,對方有可能對您提出強制性交或趁機性交之告訴,是否雙方為合意,視您有無違反對方之意願,及對方、證人或其他證據能否證明您違反對方之意願,若您遭地檢署傳喚,仍建議您應委任律師,避免回答內容不慎,造成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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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20 03:3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對方必須證明您係在用強暴脅迫恐嚇等的不法手段逼迫她,且證明您女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們當時是18歲19歲左右 已經成年  現在已經21歲22歲了 

我目前所有證據 只有臉書上的聊天對話

至於手機通話紀錄  因為已經沒有用手機 所以調不到通話紀錄

我們是在104年1月份分手  之後從此沒有再連絡

他是過半年才向警局報警的

據員警跟我說的話是 104年7月份~11月份之間

而他也跟我說 根據我的說詞與筆錄  有可能是合意的判法

我家人可以替我作證  

至於對方手上握有的證據我完全不知 員警有告知我 這段期間盡量不要找對方談話 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煩

請問律師  因為我家裡經濟狀況不是很好  所以沒有錢可以請律師  所以我只能夠問律師您 我目前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做  因為我真的沒有強姦逼迫誘惑等等之類犯罪的行動  

我現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way 104-04-18 00:29

您好,我女兒未滿18歲 又未婚懷孕,雖男方口頭上願意負責,但目前為止仍未達共識,

也怕男方突然不履行口頭承諾 跑了,該怎麼辦?那往後孩子出生 他有權利來爭奪孩子嗎

現在還有三個月孩子就要出生了,

還有那些法條可以保障我女兒的權益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希望對方爭取子女監護權,只要不與對方結婚,並且不讓對方扶養子女即可。

2、倘若希望對方幫忙照顧子女,可以於子女出生之後,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並且請求給付扶養費。

咖啡 104-04-17 22:01
我的哥哥多重且重度殘障,我父親於15~16年前因體力不堪負荷,將哥哥帶往大陸請人照料,不料數月後這名女子以同宅共居怕人閒話為由要求辦理結婚,隔年又說突然懷孕,要求我的父親增加每月生活費,數年後哥哥往生她又以照顧小孩不便上班為由,要求爸爸繼續支付生活費與教育費,今年年初爸爸往生,我發現哥哥往生後,早年哥哥婚前所購買的台灣套房及大陸房產皆已過戶到該名陸配所生的小孩名下,而我幾乎可以確定小孩並非哥哥所親生,是否有機會將房產索回?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7 22:17

1.需要提訴訟,有可能索回,但仍要視個案詳情及證據而定,且訴訟可能不只一個,需訴訟確認小孩不是你哥哥的,另外你嫂子是否已取得台灣身分證還是還沒,這可能會影響到台灣財產繼承問題

2.宜盡速處理,不宜拖久(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Tracy 104-04-13 16:00

懷孕後期,先生不滿妻子(我)因懷孕身體疼痛無法協助家中事業,有發生咆哮怒罵情形;生產後在醫院期間先生因醫療保險問題引發其他對娘家諸多不滿,也出現情緒失控咆哮謾罵,甚至要求離婚...因為母則強致使我不願離婚;之後在月子中心結束後,回到家中又因為錢及不滿娘家導致發生爭吵...甚至叫我離開,當我回到娘家做完接下來的月子後又不願接我回夫家,目前分居中,但到最後先生要接我回去,我不肯,同時先生也不願離婚

問題一:我是否可以因受不了先生這樣言語暴力及精神虐待情況,訴請離婚?

問題二:先生已離過一次婚,並且已經撫養一個小孩,雖然我目前沒有工作,但娘家可以支撐我扶養小孩(小孩年齡未滿3個月),同時我可以給予小孩24小時陪伴及教育,待小孩能走會自己吃時,我將外出工作,請問我是否有機會取得小孩監護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不堪同居之虐待包括身體及精神上之虐待;至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評估之因素很多,法院也會要求社工進行訪視以了解狀況,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評估及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若要訴請離婚,則應先蒐集相關事證,若有家暴行為,也應先聲請保護令,而本件您仍有機會爭取到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3 17:45

您好,簡要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問題一:我是否可以因受不了先生這樣言語暴力及精神虐待情況,訴請離婚?

答:如果您保有相關證據,比如說驗傷單或證人,這部分訴請離婚機會就比較大。

問題二:先生已離過一次婚,並且已經撫養一個小孩,雖然我目前沒有工作,但娘家可以支撐我扶養小孩(小孩年齡未滿3個月),同時我可以給予小孩24小時陪伴及教育,待小孩能走會自己吃時,我將外出工作,請問我是否有機會取得小孩監護權?

答:有關監護權的部分,可以一併在離婚訴訟中請求,通常小baby法院都會判給母親,而且對方目前已經有扶養一個與前妻所生的孩子。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0:14

問題一:我是否可以因受不了先生這樣言語暴力及精神虐待情況,訴請離婚?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蒐集,若對方有經常性之精神上及肢體上暴力行為,均可蒐集證據聲請家暴並以此為離婚之事由(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

問題二:先生已離過一次婚,並且已經撫養一個小孩,雖然我目前沒有工作,但娘家可以支撐我扶養小孩(小孩年齡未滿3個月),同時我可以給予小孩24小時陪伴及教育,待小孩能走會自己吃時,我將外出工作,請問我是否有機會取得小孩監護權?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不堪同居之虐待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若您為為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亦可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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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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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4-13 03:56
我是一個未婚媽媽,跟男友有一個小孩,目前懷孕滿5個月,前幾天提出分手男友表示同意,但怕男方爭搶小孩是否該確立切結書?

這個小孩出生後撫養權是歸我嗎?


如果不想男方爭搶小孩有甚麼辦法可以防止嗎?


那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贍養費嗎?


可以拒絕男方探視嗎?


如果要立切結書格式需如何書寫且需要公證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生父撫育過非婚生子女,視為認領,在法律上就是生父,可以爭取監護權,但是對於生父的認領可以否認。倘若請求生父給付扶養費,就是撫育。換言之,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跟拒絕其爭取監護權,二者只能擇一。

2、不過,倘若對方有不利擔任監護權人的事由,則另當別論。

3、探視權的部份,經撫育後,倘若沒有不利子女之舉動,我方無法恣意拒絕探視。

4、沒有切結書可以達到您希望的效力,因為雙親的協議倘若違反子女最佳利益,法院仍然可以調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為未成年子女之生父,與您對未成年子女均有監護權,您及對方均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為單獨監護,您可嘗試主張幼年從母之原則,請求為您單獨監護,對方行使探視權,您亦可對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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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4-04-10 07:33

1.本人因懷孕,公司為了希望我能自行離開公司,編織一些我工作上面的缺失,例如:工作品質未達標準.....等缺失記過一次,再依人事規章,記過一次罰金6000元,人事單位一直要我繳錢,因為我不服,故未繳納。

2.次月,使用現金發薪,因為我的薪資為21000元,要我簽收薪資,簽收單上面金額是21000,且簽收前,我再次詢問,人事也聲稱薪資袋內確為21000,簽收完再打開薪資袋,發現只有15000,此時人事即聲稱,其中內扣上月妳的那個6000元罰金,我馬上表示金額不符,我並未同意如此作法,人事即堅稱,這是人事規定。

3.故想請教各位律師,這樣該人事部人員,是否觸犯詐欺罪以及侵占罪?

能否幫幫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0 08:34

您好!

如果扣薪符合公司已公告的工作規則,並不會構成詐欺侵占。但您可主張不具備懲戒事由或懲戒過當,請求公司返還全部或部分扣薪。您應積極主張權利,才不會逐漸累積成開除的藉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cky你好:

你的問題涉及公司可否以內部人士懲戒為由扣薪。

若你認為公司懲戒之原因不當或無理由,或扣薪的金額過高,可向當地勞工局反應及申請調解

以上供參。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公司不得隨意預扣薪資, 貴公司的作法已經違法。你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並要求公司返還相關的薪資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0 15:06

Dear Jacky

您的問題比較像公司未履行其給付薪資債務 至於其是否有構成詐欺 由來文事實觀之公司尚未達到行使詐術 使您陷於錯誤的構成要件 侵占罪的構成必須係易持有為所有的犯罪 由於這一筆錢本來就屬於公司所有 其將錢以不足之額度移轉所有權給您不構成侵占 以上法律意見供參 或可參詢其他大律師之意見~

末再補充一點 若公司對您的記過或懲處係因您懷孕之故 則您可以向各縣市之性平會(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反映 救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0 22:57

公司如果高報給您之薪水,並以此報稅,開立扣繳憑單,或有成立稅捐稽徵法之問題。

molly 104-04-09 22:09

因對方不養家、不負責任,由女方提出離婚及單獨監護起訴,一審女方勝訴,男方再提上訴不服判決,在第二審開庭跟法官說不離婚共同監護,至今還在言詞辯論程序中...

如今,男方又另起訴,書狀上寫:訴之聲明一、確認原告XXX與被告XXX父子關係不存在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主張非其所生,還寫與訴外人無發生性行為關係,

雖然是婚前懷孕結婚後生下小孩,但我很肯定孩子是他的

雖然要求要驗DNA,但一定要如上述的理由才能要求驗DNA嗎?

像他這樣亂,明明就沒養家也沒盡義務撫養小孩,他這樣亂起訴,法院就要接受,我就要被牽鼻子走,我也要上班獨立養小孩,甚至他還要再起訴我毀謗他在其他人面前說他不養家,要保留追訴權

有啥辦法可以讓他不要這樣亂嗎?

您好:

1.您可依對方不承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確認子女親子關係之訴,以解決紛爭,若檢驗結果為親身子女,對方就必須負有照顧子女的義務,不因離婚或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

2. 您可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您所代墊支付的費用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向對方爭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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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楊律師 104-04-10 02:09

建議委任律師代理出庭

可避免與您的上班時間衝突也較安心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部分我認為二審勝訴機會不大

因為除非他有其他證據

否則很難推翻原審判決

                

至於親子關係這件事

你不需要理他

民事案件無法強制驗DNA

所以不需要配合他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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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H 104-04-09 21:19

結婚前協議結婚花費由銀行貸款100萬,償還兩人共同分擔,雙方同意後貸
女方口頭允諾結婚所使用的聘金36萬剩餘款項可歸還,協助支付貸款的部分負擔,但是因女方與女方家人溝通不良,造成女方母親認定男方悔付聘金,因而誤會無法釐清
在生活中溝通,女方不願意取納與改變,家人也有出面協調,協調後無法更改彼此關係!
協調與溝通非常多次,但是女方仍無所動!
婚後生活,女方也從未主動做家中清掃工作,都是由婆婆要求後勉為其難的做事。
於晚間因喂奶後拍嗝方式爭執,爭執後女方聲稱用泡奶的溫熱水倒在男方背部,雖未造成傷害,但是因為當時男方手上正抱著嬰兒,因此受到驚嚇,男方要求女方道歉,但是女方卻一在聲稱自己不是故意不需道歉。因此男女雙方吵架,女方打電話向女方家人哭訴,女方家人不分青紅皂白進男方家中向男方辱罵及咆哮,並欲圖強行抱走小孩,讓男方家人飽受精神壓迫,擔心孩子被抱走。

*生產前懷孕約八個月時因情緒管理失當,做出用力上下樓梯及手捶大腿內側行為!
*當天女方離家時將子欣的健保卡及新生兒手冊帶走,不顧女兒死活!

請問:

1.女方不願意簽字離婚,但是目前女方自離家後不管女兒死活,這樣我是否可以訴請"存證信函"?這樣對於未來是否會影響?

2.目前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裡?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9 22:24

1.進入婚姻,其實夫妻雙方都需要學習相處之道,再者,增加新成員,夫妻雙方又是新手,照顧上難免不周,而似乎結婚後不久就有小孩,對女方來講,壓力更大,懷孕期間賀爾蒙劇烈變化,造成女方精神脾氣不穩,其實,女方不願協議離婚,不無仍要維持婚姻之意願,要將小孩抱走,不無關心小孩要照顧小孩之意

2.請謹慎思考,寄發存證信函之用意目的以及可能副作用,以及如何處理婚姻以及小孩扶養照顧問題,避免火上加油,並能冷靜解決問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3:15

您好,若兩方之感情已經無法回復,且女方又不願意出面協議離婚,建議您可已發函要求其履行同居義務,並蒐集相關不堪同居虐待(精神上亦包含)之證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9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以惡意遺棄之事由,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您亦需先做好婚後財產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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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10 02:11

可以委請律師向對方提出離婚之訴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存證信函不需要訴請什麼的

他就是一封信

這沒有任何意義

 

建議你直接向法院提告

請求對方給付撫養

逼他出面處理離婚等問題

這樣才是比較有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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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104-04-08 21:21

我是被害人現已滿16歲  跟男朋友現22歲  交往  因為我在2014年11月時懷孕  男朋友被起訴
 因為發生五次關係 說是一罪一起訴。  但是要求發生關係的是我  他卻被判誘姦  跟他是合意發生的 現在因為跟我方家長談和解談不成  男方和解金已經說了要六萬  他家境不好  6萬對他來說是一比大數目 我希望能寫求情書替男朋友獲得一個緩刑的機會。

你可以在開庭的時候,直接向法官說明,當初是你要求對方發生關係的,你沒有責怪對方的意思,還有表示對方有和解的意思,但礙於你父母要求過高,而無法達成協議。

沉默 104-04-09 12:14

但是我想親自寫求情書  我不善於表達 所以希望能找個律師 能夠收費少一點的. 來指導我寫求情書 費用會繳  但是要分期.

我方家長感覺就是對他有偏見  因為我們是遠距離 那天因為借不到車 所以比較晚來而已 男方爸爸就是說要結婚這樣 因為我方家長就是說看要怎麼處理 男方家長都這樣回了  結果卻不肯接受  還要求十五萬 不過分嗎

你如果想要省費用,可以請妳男友向法院要求傳喚你當證人,於作證時當庭向法院求情即可。

你的書狀簡單地說,只要下載法院的書狀範例,然後把你們當時發生狀況的情形稍微敘述,還有你可以證明他有提出和解等的事實即可(律師撰狀至少都是五六千元起跳,自己寫可以省很多錢)。

如果還有需要幫助,由於法律諮詢家留言有一定的限制,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104-04-08 21:05
我在去年4/1日調解離婚而在同月4/6日與現任男友發生性行為懷孕也在去年12/19日剖腹產生下小孩~我有去提(否認親子之訴)。但今天我卻收到(妨害家庭傳票)~要我4/17去法院~

您好:

1.若您在未與前夫離婚前,即和現任男友發生性行為,恐涉嫌違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前夫可依法提起刑事告訴。

2.若您不確定該傳票之目的,可透過傳票上的電話向書記官詢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調解成立後,何時去登記離婚,但開庭時您仍可以先否認離婚前有與他人性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如果是離婚前的話比較有問題,但這個部分實務上還是有不同見解,有認為已離婚對方已不具配偶身分不能告所以沒事;有認為行為時對方還是配偶所以可以提告。這兩派見解我上次查判決的時候統計了一下,比例大概是一半一半…

二、如果離婚前沒有發生性行為那當然是沒問題,剩下來就是怎麼舉證證明讓檢察官相信。另一個問題是這類的案件檢察官應該是會把你跟你後來的男朋友分開來問…如果你們講得不一樣就麻煩了(但還是不建議你們串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因為小孩是在婚姻期間生的

你又去提否認婚生之訴

就等於是自己承認婚姻期間的通姦事實

所以這條罪建議認罪

但是要認得有技巧

檢察官會問你次數

你要說越少越好

這樣刑度跟未來賠償會比較少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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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09 15:46

您好,您的預產期是什麼時候,如果預產期是剖腹生產之日,那倒推回去,您就是在與前夫婚姻關係存續中,與男朋友發生性關係懷孕的,這樣被訴通姦罪成立機會很大!(而且您有提到目前正在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陪同開庭,如果對方有請律師,而且能把民事案件您的主張拿到刑事案件來用,您這個通姦訴訟就非常不利。

以上,梁律師

MOMO 104-04-06 10:05

請問我配偶手上握有我和另一名女生的通訊內容(裡面有露骨的性愛內容),本來想和她協議離婚,但她堅持提告,因為她目前懷孕,所以要等生完才提告,請問這樣通訊內容在六個月後還可以做為證據嗎?還是要蒐集新事證?所謂的知悉起六個月,是以抓姦在床的事證,還是她握有通訊內容即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告訴期間是以知悉開始起算。

倘若通姦事實持續中,則以知悉最後一個行為開始起訴。

沈恆 (沈律師) 104-04-06 15:13

您好!

每一個通姦事實都是獨立一個犯罪,因此,如果要以通訊內容提告,就以知悉通訊內容起算六個月。若以其他通姦事實提告,就以知悉該通姦事實起算六個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6 23:29

建議您先好好安撫他,因為是從他知悉時起算六個月,六個月拖過了,除非有新的通姦事實證據,否則也難以成立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6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拖延時間,告訴期限之計算,為對方知悉六個月後,故您應盡量拖過六個月之告訴期限,若無其他新犯罪行為,告訴權即逾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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