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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遠的思念 103-07-23 01:06

本人跟學承電腦辦理退費

已在103/04/02在消保官跟學承和解同意退費一半金額(用轉帳)

作業時間約一個 月,103/05/18未收到退款致電消保官->學承,說未至學承填退費資料(當天根本沒說要寫),下午填完說最晚一個月會退款,103/06 /18未收到退款,致電學承說作業疏失,因現在月底在做資料整合,需等到下個月中旬才退款,103/07/21還是沒收到退款,致電消保官說會催學承退 費,到現在學承還是沒電話沒退款!

從這看出學承有意拖延,因有達成和解+簽同意書,沒其它方法能讓學承退款嗎,就只能一直催等學承一直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0:10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消費調解成立,有經過法院核定,則與確定判決有同ㄧ效力,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倘若無,則可以提起消費訴訟

小九 103-07-23 00:01

朋友借錢要還錢常常再拖,電話也把我電話用成限制號碼,我有他身分證的影本,但他住址有蓋住,不過我知道他家住址,也有一份還款切結書,有說明在每月21日還(讓他分期還),上面有附註若有一期未還則視同全部到期,而他現在不還錢也沒消息,我現在須以何種方式才可要回全部的金額?

還有一些簡訊FB上的一些留言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我是台南人,跟我借錢的是彰化人,

感謝沈律師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00:19

您好!對方若擺明無意願還錢,可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追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31

您好,若您有交付金錢借款於對方之事實,並舉證說明之,可直接提起返還借款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雅琪 103-07-22 23:30

我2月初在FB跟某賣家以19000購入相機,收到錢後沒幾天就封鎖我避不見面消失徹底,尋求賣家朋友給我他的連絡方式他朋友都置之不理,賣家還在臉書po文說"誰敢給任何不認識的人他的電話就死定了等字眼",直到我跟賣家朋友說我有賣家的地址聯絡方式等,賣家才立刻解開封鎖主動聯絡我,並告知會還錢,只是目前沒那麼多錢希望我給他時間,我也不想刁難他所以叫他自己訂個時間,賣家說4月底會還完,(每次還錢都一直拖,要不然就說沒錢,要求他出來簽切結書,還說他8-22點都要上班沒時間,但期間卻一直上夜店),到了6月中才還8000,直到現在卻消失不見,怎樣都連絡不到他。
請問我該怎麼辦,還告得了詐欺嗎?還是只能民事債權不履行?

若告這些   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如果要能要求對方支付嗎?    這種事件要多久才能拿回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0:2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躺若您可以就您所述的過程提出證據,則對方應可認定涉犯詐欺罪。

2、您也可以提起返還價金訴訟

 

草莓 103-07-22 12:44

我欠銀行錢,一直都沒有還

可是今天卻接到銀行委外的債務公司打來的電話

說如果沒有還錢就要直接強制執行

重點我並沒有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或是支付命令

難道銀行說要強制執行拖車就能拖嗎?

雖然銀行強制執行要由法院執行

但難道法院不用給我反駁的機會或上訴的機會

還是只要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不用經過我,法院直接同意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2:45

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必先有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書、本票裁定支付命令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等等均屬之,而上開執行執行名義您應該都會事先知道,除非您行?不明不能送達,另外若銀行之執行名義係假扣押的話,您只會在被查封後才會知道。至於銀行委託催收公司其均會採取如您所說的方式向您金催討,以迫使您自動清償,以上答覆,請酌參。

若需任何法律服務,請洽本所,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2:55

 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必先有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書、本票裁定支付命令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等等均屬之,而上開執行執行名義您應該都會事先知道,除非您行?不明不能送達,另外若銀行之執行名義係假扣押的話,您只會在被查封後才會知道。至於銀行委託催收公司其均會採取如您所說的方式向您金催討,以迫使您自動清償,以上答覆,請酌參。

若需任何法律服務,請洽本所,謝謝!

103-07-22 10:02
在露天購買智慧型手機,金額8500,匯款完成後(得標後三天),隔天接到一名女子打電話來詢問我是否有購買手機,匯款了嗎?我回答是。他表示她的帳號被盜那些商品都不是她刊登的,是詐騙集團!他向露天拍賣申請停權了! 試問我可以向他提告嗎?她說他賬號被盜也祇是口說無憑,萬一她跟詐騙集團是一夥的我也不知道。賣家是他,他應該也需要負責賠償的部分吧?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1:05

您好:

1. 您必須先保留所有的資料,包括得標商品資料、與賣家往來信件、匯款單據、賣家通知您的電話記錄等等,並查看這段期間賣家的評價是否有異狀、有無確實停權,或是有其他買家也遇到類似的情形。

2.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提告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賣家請求回復其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無知 103-07-21 21:23

本該建立在協調與互動上,於婚前婚後保有對小孩的成長環境除了大人的婚姻觀係,於小孩是無影響,除了不住在一起其於無所差別,對方未盡教育與照護之責,於溝通互動上更多加閃避完全跳脫共同監護之淺規則,這共同監護成了對方在中臺兩地自由來去玩樂的利器;因為當初對於共同監護權並不深知,所以在協議書上也並未有多做思考,除每月對方應付予6000元至小孩7歲止,其餘皆為口頭協議,一段日子下來,我發覺對方並非為小孩而要求共同監護權,對方住所與工作情況我全不得而知於電話上更避不連繫。基於對方鑽著臺灣法律法裡有情的特性,只享受著共同監護權的權利,而不行使教養於保護小孩未來人格發展,每月僅需付少許金錢便可單身快活,在此我想請問如何才能撤銷對方的共同監護人身份,如果不能,就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為單獨監護,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對方行使監護權有何不利於孩子之可能,以茲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原則上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監護權
因為法院會考量怎麼樣對於小孩最好
如果用共同監護導致很多決定必須仰賴另一個不負責任的監護人
法院會改判的機會很大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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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 103-07-21 15:07

姐姐因參加傳直銷被騙  因而基倩卡債

房子所有權媽媽掛在姐姐的名下  因卡債的關係 媽媽把房子過戶到舅媽名下

本來10年來都無動靜  近日中國信託開始在追債 查到這筆動產

因而提告 告舅媽協助脫產 對舅媽申請假扣押強制房子過回姐姐身上

連絡不到姐姐  媽媽跟我打算主動跟銀行連絡協商

現在銀行 傳送申請書給我們 要我們做填寫

有點像債務代為清償的申請書

上面要簽名  寫身分證字號 住家電話  手機 以及地址

這是可以填的嗎? 他們會因此查詢我們的帳戶資訊嗎?

我們該如何協商??

 

 

 

要看清楚文件才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華 103-07-21 14:26

律師感謝您的回答

請問本票上有發票人的身份證字號

有其過去的租屋處和過去的電話號碼

但無其身份證影本

經地方法院辦事人員說明:因為無發票人的身份證影本,法院無法知道對方住哪,就無法申請本票裁定了嗎?

感謝您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6:19

1.先做本票裁定

2.法院發函給您,要您去戶政申請對造之戶籍謄本。

3.再寫個陳報狀,附上戶籍謄本,呈上法院。

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身分證號碼正確,無需提出身分證影本,法院即可查詢,或是發函給您,請您去戶政事務所查詢陳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喬 103-07-21 13:47

請問一下因為我最後一次要到警局驗尿……

原本是上禮拜3要去報到……後來我打電話約說今天會去~………剛又打電說改後天,因為今天來不急~

口氣很像懷疑我的這樣………

這樣我後天去報到話,對方會要求我要驗髮嘛?

還是會被叼難什麼的?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27

您好:因吸食毒品後超過三天以上尿液就較難檢驗出來,警方容易懷疑您是為了避免檢驗出而延期,而毛髮係可檢驗長時間的吸食狀況,因此即有可能對您進行毛髮採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喬 103-07-21 16: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吸食毒品後超過三天以上尿液就較難檢驗出來,警方容易懷疑您是為了避免檢驗出而延期,而毛髮 ... (恕刪)

可是不是當面驗耶……對方都送某科技大學驗~

那我該怎麼做才好?  

Annie 103-07-21 12:43

 

因上個月有在網路上回答幾個媽媽對於幼稚園相關的問題
因自己的小孩之前就讀那間幼稚園 所以回答

但這段時間 沒有接到對方的電話或訊息

結果這個月收到 '' 調查妨礙名譽罪'' 的通知單

並且通知我-- 月 -- 日要去警察局去報到

刑事訴訟法第62條

民事訴訟法第138 139 條 

請問各位大大 收到這通知單 我該如何應對?????

po文內:

沒有直接性的指明xx幼稚園... 

應依照警方的指定時間前往警局接受訊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曉竹 103-07-21 13:1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應依照警方的指定時間前往警局接受訊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 ... (恕刪)

 前往警局接受訊問時 我該準備什麼東西或者是應對方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即可。

本文建議您應該提供之前您在網路PO文的內容,以茲判斷是否侵害名譽

吳小姐 103-07-21 13:49

 因為po文為不公開社團

而社團也已經刪除文章 那我該如何找回文章

或者 針對他們提出的文章如何應答

內容中 沒有指名道姓說 是哪家幼稚園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22

您好,若您在回答問題時,以具體的事實去毀壞貶損幼稚園在社會上的聲譽,即可能觸犯刑法第 310 條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即使您未指名道姓,但若發表之言論,如果讓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就是該幼稚園亦可構成,因此您必須先確認您回答的內容是否有批評的問題,如果於您說明的是事實,則不構成毀謗,但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peggy 103-07-21 12:20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peggy 103-07-21 10:59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EnRRO 103-07-20 19:06

我前幾年買了房子因為隔壁鄰居想用我們的停車場晾衣服我們不肯,之後便打電話去公司騷擾等等安靜幾年後今天又來找碴了

我帶我家照顧奶奶的外勞回去那棟房拿些東西時,隔壁鄰居家的人便來偷拍外勞(請問這樣算侵犯肖像權嗎??

後來還找來警察說我家的外勞是非法來台的(這樣可告毀謗或是誣告嗎?

因為前一天他們隔壁的一個人去世,他兒子指這我媽說他媽媽會死是因為我媽害的還說他媽媽死了也不會放過我媽之類的話,請問他這麼說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恐嚇威脅嗎?因為事出突然所以並未錄音但是有監視器錄影這樣請問告的成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錄影錄音證據,似難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若貿然提出,亦有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證據以證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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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 103-07-20 14:44

104年7月13日晚間22:39我去買完彩卷後與女朋友通訊得知他父親最近要開刀情緒很不穩定22點多時我騎乘機車行經在巷上時,被一輛從弄出來的機車衝撞(當時這是個沒有紅綠燈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

然後就連同機車倒地摔倒,被撞倒的當下我有暈眩一陣子,然後才起來查看車子狀況,接著就去關心對方傷勢(當時對方座在地上),問說我先離開幫忙叫救護車好不好,當下他說好,後來看她沒有明顯外傷我就步行座計程車回家(機車有留在現場),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一心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

7月24日晚間九點負責的交通員警請我跟對方還有對方撞到的另一台機車車主一起到交通隊做筆錄,當時我一看到對方(衝撞我的當事人)我就馬上跟她還有他父親道歉,解釋當時,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真的對他很抱歉反省過後也覺得對不起自己良心。

後來關心詢問對方父親後,他父親說他兒子完全不記得當天的情形,傷勢的部份只有一點皮外傷可是因為當時有撞到頭醫生說有輕微腦震盪要觀察七天,其他的話就沒什麼傷勢都很健康,接著我問對方父親有什麼想法解決嗎?

他說等觀察期結束後去調解委員會和解,它也不希望上到法院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後來我們有互留對方聯絡資料。

至於他衝撞我後在去撞到另一台車的車主 他說只要我們陪他修車費用就可以當場和解,後來我跟對方父親就各付一半當場跟它和解

接著付責的警察就請他們先回去了,可是我因為有路人報案說我肇事逃逸需要留下來做這份肇事逃逸筆錄,然後筆錄的內容我就跟上述講得一樣下去做,警察有給我看當時監視器錄影的畫面,後來詢問員警也說我的錯比較少,是他從弄衝出來撞我的,我筆錄上的當時時速寫30公里。

 

想請問:

因為我當時真的很恐慌加上又有急事 才會離開現場 沒有想肇逃的意思

法官會採信嗎? 如果判決的話會怎麼判 可以易科罰金緩刑還是緩起訴嗎?

因為去年因為酒駕有被檢察官緩起訴到今年7月22日,這個會有影響到法官到時後的判決或是審判依據嗎?

關於我的案子 請律師對我會有幫助嗎? 請問費用要怎麼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被減刑,否則肇事逃逸可處1~7年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可以嘗試爭取緩起訴

3、另外體醒您,倘若您遭認定肇事逃逸,則酒駕緩起訴可被撤銷

4、建議您委請律師判斷是否爭取無罪,或是如何認罪,才不會入監服刑。

法律小學生 103-07-21 00:14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肇事逃逸原則上是很難易科罰金

             而且一旦判刑還會影響到你的緩起訴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這個案子很麻煩
可能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因為你的理由比較牽強
車禍跟回電話這種利害關係比較
檢察官都不能接受回電話比較重要
建議你要好好處理並與對方談
否則肇事逃逸是重罪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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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3-07-19 14:19
我是小轎車路邊起步已轉直行,但車子未完全轉正,當時時速約20~30,被後方一時速超過50的摩托車直行擦撞,摩托車騎士摔倒滑行到中間分隔島,還好只有皮肉傷,騎士有口頭承認是因低頭看東西才沒注意前方,當時有2位與這騎士並行的騎士願意作証我的說法,所以基本上我是已經在往前行了才被撞上,但錄筆錄時因警察說他打電話給証人,証人說法跟我一致,所以不打算叫証人來錄筆錄,這也讓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說法一致就不用錄筆錄,,因我們兩方都僅有保第三責任險,想請問律師如果真的走上法律途徑時我的責任會是多少?謝謝!

後續建議您可將證人的人別資料及通知方式以書面方式陳報承辦警務單位,請求警方通知作證、依法調查證據,並務必留下該書狀收件留執(蓋用分局或派出所之收件章),以俾日後案件產生爭議時,有所憑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麵 103-07-19 12:16

律師您好:

之前在淘寶網上面請別人代購了一把武士刀要角色扮演使用的

所以在買得當下也沒有注意到底有沒有開封

後來桃園民航局的警員打電話過來說那把是開封過的武士刀要到案說明

但因為耗時過久所有的交易資料都已經不見了

也沒辦法證明那把武士刀到底有沒有開封過

在寄之前有先詢問過快遞能不能寄鋼製的武士刀

對方快遞說可以所以我才寄的!

後來去民航局時也去做了筆錄

現在案子已經轉給地方法院要開庭

 

我已經滿20歲了沒有任何前科紀錄

家裡也沒有任何人從事有關刀類收藏等等的工作

手上完全沒有武士刀的資料該怎麼辦?

建議還是主張不知該刀有開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被起訴,則可以委請律師先行閱卷,若未起訴,則可以先否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因而查獲者,亦同。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刑。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若您於偵查中有自首並供出上游,可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您應委任律師閱卷,並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由律師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之規定可知: 

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
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
因而查獲者,亦同。
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
刑。
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
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
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
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故若自白或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並建議您將該刀械之買受流向,交易紀錄整理清楚並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已獲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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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如 103-07-19 10:14

我們小孩出生兩年了,從小孩會走就不斷對我們扛抗議,走路太吵,小孩玩球,小孩走路太吵,後來也配合他盡量不要走路出聲音!但他變本加厲除了打聽到我們電話一直打點電話搔擾,透過管理室跟房東施壓!幾乎天天上演!房東受不了他只好請我們搬走,再請沒有小小孩的人入住,可都搬走了居然對我們提告,已經上調節解庭,沒有和解他說要上法院!

問題1.他訴狀都是沒有證據,自述的內容,只有一張血壓高診斷書,法院會受理嗎?

2.他又說要告我們誹謗,一樣沒證據 (吵架時誰說話好聽,他說話難聽就不承認,說我們在樓上開Party我們問他是否幻聽,他也沒錄音!?反而可以說污蔑吧)我不怕他告,只想知道法院會不會受理這種雞毛蒜皮事,光是去調解庭就非常擾民,浪費社會資源

您好,只要人民認為權益受損而向法院尋求救濟,除非有嚴重的程序上瑕疵,否則法院原則上均會受理,但是如何判決還是取決於證據內容加以認定,若對方均無提出相關證據,法院採信的機會自然不高,又若對方捏造事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提出刑事誣告罪,以維護您的權益。

 你也可以反訴主張對方騷擾,請求賠償,

天天 103-07-19 05:02

我玩一個手遊遇到一名網友,

我睡不著的時候他常陪我聊天,可是他要我聊完記得刪記錄。他怕他女友也怕我男友。

我第一次想說刪就刪,沒關係,可是後來想想,沒這必要。

他曾說我跟他可能成為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地步,可是我才15,還沒過16歲生日根本不可能而且我有男友。

 

我有問他不然當哥哥好嗎,他卻回要當個會亂倫的哥哥,問他一定這樣嗎?就只想上床嗎?(之前他常說關於這檔事情,還說對我的身體感興趣,可是我聽他的話把紀錄刪了)他就說順其自然

 

呃…我可以給大家看紀錄,重點是他內容有著暗示還有亂倫淫蕩的詞語。

我後來生氣時說他偷吃成性,他說要告,請問會成立?很多內容都被刪,不然就是在電話裡說的。拜託求解..我真的不懂自己無故被調戲幹嘛還要挨告。若真要告要花很多錢和時間嗎?我跟他到底誰對誰錯?

抱歉問題很多,內容又零碎,還請幫忙解答QAQ

您好,若您只是在與對方私底下的談話中稱對方偷吃成性等語,並未在公開場合說,就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對方對您提出之告訴也不會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無透漏性交易之相關訊息,似不成立犯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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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 103-07-19 03:13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女之住所,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g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

 

您好,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訴訟首重證據之調查,如您蒐集的證據足使法官相信對方已不適合擔任子女的父親,且常出入聲色場所而有與他人通姦或對您或子女有虐待的事實,對於訴請離婚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訴訟將相對有利,對方報警對您的訴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若須專業律師協助,可來電或來所討論洽談。

 依你所述,確實難以繼續婚姻,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之情況,您可蒐集證據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若對方經常性之出言不遜,甚至可向法院以精神虐待為由聲請核發保護令而阻止或限制先生對於孩子的探視。又爭取對未成年子女扶養權時,法院會委請社工探視後做成訪視報告,並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行使撫養權之歸屬,而又法院通常不會輕易變動孩子之現況,故建議若您想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千萬不要輕易的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為了照料子女,您無須交還。

2、對方報警並不會影響訴訟,但是還是要妥適處理。

3、律師委任費的部分,一般而言為一個案件一個審級5萬~8萬不等,會依據案情及證據等而有所不同。

饅頭媽 103-07-19 02:36

我與前夫是以家暴申請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前夫每個月第二跟第四個禮拜六下午可帶走孩子,到禮拜日八點要帶回來。但最近常無故要求(非探視時間)要探視小孩,不接電話就報警,找我居住的里長,說我不給他探視小孩,上周六帶走後,到現在都沒有將小孩歸來,打電話不接,留語音給他,他才傳訊息給我,說小孩要在那約一週,有是簡訊聯絡,傳訊息給他,表示若不歸還,要到他父母家尋問小孩下落,回應我們幼稚,不成熟是沒是做了嗎?另外每次小孩帶走,回來一定需要看醫生,感冒或發燒等。離婚至今四年多,無給予小孩生活費或教育費,那都算了。但我想問,我可以怎麼到法院申請探視權調整為一個月看一次不要過夜的呢?真的很困擾。我住基隆。謝謝

您好,建議您可蒐集小孩不適合在前夫住處過夜的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更改探視權時間時一併提出,由法院進行更改之酌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將您所述的事情,提出證據聲請改定探視就可以。

2、另外本文建議您應該一併提起給付扶養訴訟,以保障子女之權益。

amy 103-07-19 01:0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提告,但應注意舉證之問題,因為您們雙方並無簽訂書面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付款的約定,只要我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就可以依照約定請求。

2、雙方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承攬承攬報酬是在工作完成時才請領,因此沒有所謂的同時履行抗辯問題,本文不建議片面自行停工。

3、有關剩餘款的部分,倘若對方拒不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

4、至於對方經理的行為是否更成詐欺,本文認為仍有空間,因此事後遲延給付的原因很多。

5、本文建議  貴公司可以聘請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可以協助貴公司處理本次案件。

amy 103-07-19 01:00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amy 103-07-19 00:58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就因為他們是大公司,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Amy您好,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因為沒有合約,必須檢視您們之前的錄音與對話記錄,才可以判斷。對方與您洽商的人員,必須是公司的經理,才有代表公司的權限。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詐欺罪成立,必須要證明對方與您洽談時,就故意欺騙您。否則對方會抗辯,這是單純民事不履約。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yes. 但建議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說明停工原因。否則日後仍無證據為自己抗辯。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yes.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在提告之前建議將所有證據帶到律師處諮詢,並由律師撰寫書狀。自己打官司和自己開刀無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amy 103-07-19 00:5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好委屈~ 就因他們是大公司,所以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InterRex 103-07-19 00:19

您好!

在下有經營網路拍賣,Yahxx 和 露X 都有,販售的商品為二手或全新的電腦零件、套裝電腦 以及電腦周邊,規模屬個人性質拍賣,商品照片皆是實際拍攝,商品來源皆由客戶將故障電腦變賣得來的。

 

一個月前接到一通電話,是一位陳先生,他詢問一台套裝電腦,同時也希望能殺點價賣給他,在下同意,這筆交易就在通話中完成。

後來數日,原本說好會再回撥都沒有,自己選擇回撥,回撥有接通,但馬上掛掉,再次打後都是關機,我連續打了約一星期,每日打一二次,都是如此,後來放棄了。

 

日前,在其他賣家的關於我發現,其他賣家都有發生類似這種事,他們在關於我上寫道"若已經在電話中交易完成卻不履行將放入黑名單"。

 

所以,想知道:

1.在電話中完成交易也算成立嗎?若有,建議該要如何保留?

2.若買家已在電話中完成交易卻不履行此交易能有任何的法律途徑,說白了,有辦法告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並且拘束雙方。對方拒絕履行,則可以依法起訴。

2、但是還是必須要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已經合致,您可以以錄音方式,或是先行要求對方以寄發簡訊方式下單,確保權益。

YB 103-07-18 21:25

我是賣方我要退還買方訂金但買方避不見面??!,但退訂金前要求買方先簽下確認不夠買支切結書,買方不願意,見面同一天之後買方只傳來一通line訊息寫道: [要你退錢你一直找理由不聯絡,見面又要我簽甚麼切結書,簡直太欺負人,我已經去找律師接下來全權都交由律師處理..]明明當天才見面,事後也還通過電話說還要找時間再見面來解決事情,還希望越快越好我說今晚上或明天,但買方都說沒空也不願意晚上見面,現在收到這封line後又完全聯絡不上買方手機家裡都是語音信箱??!!但是我都有留言說請趕快出面解決,希望能趕快把訂金還他....請問,我還能怎麼辦!?這樣會不會太得理不饒人了阿.....原本安排好的工作就連放假,都心神不安,雖然又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事,反而是買方避不見面不按照程序,給我一張確認放棄購買證明書..誰知萬一我退訂金後,他反告我尾約呢??實在都口說無憑,才要白紙黑字壓!!那這個情況,讓我心底不安 不能好好生活,擔心突然他又告我甚麼,怎麼辦? 想退還訂金....好難,生活好不安每天心神不寧好痛苦,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發函通知對方領取,若對方仍於期限內不領取,則可以向法院辦理提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領取訂金,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向法院提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B 103-07-18 21:02

我是賣方我要退還買方訂金但買方避不見面??!,但退訂金前要求買方先簽下確認不夠買支切結書,買方不願意,見面同一天之後買方只傳來一通line訊息寫道: [要你退錢你一直找理由不聯絡,見面又要我簽甚麼切結書,簡直太欺負人,我已經去找律師接下來全權都交由律師處理..]明明當天才見面,事後也還通過電話說還要找時間再見面來解決事情,還希望越快越好我說今晚上或明天,但買方都說沒空也不願意晚上見面,現在收到這封line後又完全聯絡不上買方手機家裡都是語音信箱??!!但是我都有留言說請趕快出面解決,希望能趕快把訂金還他....請問,我還能怎麼辦!?這樣會不會太得理不饒人了阿.....原本安排好的工作就連放假,都心神不安,雖然又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事,反而是買方避不見面不按照程序,給我一張確認放棄購買證明書..誰知萬一我退訂金後,他反告我尾約呢??實在都口說無憑,才要白紙黑字壓!!那這個情況,讓我心底不安 不能好好生活,擔心突然他又告我甚麼,怎麼辦? 想退還訂金....好難,生活好不安每天心神不寧好痛苦,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描述的不適很清楚,但假設是您簽約後悔賣之情況下,對方很有可能可向您主張加倍返還訂金或強制履約,故建議您趕快與對方簽立書面之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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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梵米帝 103-07-18 14:21

我年初 有去台中 要求老公 幫我寄我的物品 回到桃園

結果 我老公 不旦不幫我寄,還驅趕我離開他的租屋

我當初 只是因為生孩子 回娘家做月子

生完了,來找他,卻被驅趕 還完全沒有原因

然後,報警,警察還說 讓他們好辦事,叫我回娘家吧

東西拿些輕便的就好

 

現在已經七月了,那是一月份的事情了

現在 我要針對 我老公達半年以上(從去年就開始請他寄行李回來給我了)

都不還我物品

 

針對這部份的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電話不接,發簡訊不理,連之前待的公司都偷偷離職掉了

現在 不知是不是還住在原本的租屋處咧

整個裝死到底就對了

您好,建議蒐集物品為您所有的證據,具狀提出刑事侵占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5:00

您好

1. 因夫妻有同居義務之規定,丈夫是不能拒絕妻進入屋居住。若夫無故將其妻子趕出家門,恐會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2. 依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稱丈夫現在將您趕離家中,不予返還您所有之物品,確實可能涉及侵占罪嫌,配偶間的侵占告訴乃論,您可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訴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是為您提起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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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bis 103-07-18 14:05

在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設有五個紅綠燈路口

我騎機車行駛於機車道上

我直行通過停止線已是黃燈

同時在直行車道上一輛汽車在停止線前約五公尺打右轉

越過停止線後黃燈右轉

我看到他時已來不及~剎車後自己摔倒無碰撞

該車無停直接離開現場

後來警方有連絡上對方

可是對方不認為他有錯~也沒有電話關心過

因為我幾乎是原地倒車~有防摔手套和全罩

就皮肉傷

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因為我有受傷是事實

碰撞也是事實

如果對方說他不曉得有撞到人

檢方實務上都怎麼判定阿??????

因為車禍的初判表寫說無法分析需鑑定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的話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提出我的財損(衣褲+修車費用)+醫療(膝蓋受傷所需的健康食品)+精神慰問

如果對方不接受~是否就和解不成

法院會直接判刑???還是繼續和解???還是法院會直接幫我改和解金額???

查了幾件判決書~財損都會扣折舊...我五年機車修12500不就只賠500多嗎@@

精神慰問的話好像查不到公式...判決書都只有依雙方經濟身分之類的~主觀印象去決定金額

因為我治療三個月沒完全好~肩膀會痠痛~手軸有疤痕~膝蓋有聲音...家人照料~月薪50K~這樣我該請求多少慰問金恰當~我也不想開巴辣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取得鑑定報告,取得之後,倘若對方有肇責,在事故發生6月內提起告訴。

2、            民事的部份,則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            至於和解金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損失詳列金額,並依據您的傷勢作判斷。

4、            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妥適的鑑定報告書之後,依法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g 103-07-18 11:25

我跟前夫已離婚快三年了 因為當初離婚沒協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 所以剛離婚時半年 他多多少少有讓我看小孩 但時間不長只有幾分鐘而己 久而久之 半年之後也不讓我看 我傳訊跟打電話都不回 變成小孩上幼稚園我是要去學校看(坐娃娃車上下學時只有短短的幾分鐘可以看) 小孩從出生到四歲都是我媽在顧 因我上班是作二天休二天 所以我休假就我自己顧 所以小孩從小感情就跟我跟我很好 離婚之後 我媽因為想念孫女去到前夫家看 還要在門外叫小孩名  他阿公示意(你阿媽來了) 她才可以出來 還有一次我媽都已經去到門外了 孩子的阿公遠處看到我媽走去 竟然把家門鎖上 我媽按好幾次門鈴都沒開沒回應就走人了 之後我去學校看小孩小孩 她才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就沒有開門了 我說家的電話不是可以拿起來問誰嗎 她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不能接 前幾天前夫的姐姐傳通訊軟體(line)給我 劈頭就罵:我媽怎麼比我還不要臉 直接去到他家看小孩 叫我媽遠離他們村 已經好聚好散了 為什麼還巴著不放 到底想得到什麼 ((我去年再婚了))他姐也說我都結婚了 他們也沒來打擾我的生活 叫我媽不要像瘋子 找小孩 我說我媽只是去看個小孩有犯到什麼嗎 他姐回我說 我都不找了我媽找什麼(離婚後我一直都有去學校看小孩 也跟男方說過我要看小孩 但男方不是沒回應就是拒絕) 我說我從未停止關心小孩  他姐也說 我只要照顧好我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小孩長大自然就會找了 我媽因目前租房子 剛好在男方家附近 他姐就回我說你媽現在搬來我們村都已經被全村說笑話了 所以不要打擾 我說大人的事歸大人 為什麼要牽扯小孩 這樣不公平 我媽究竟還對你們作什麼 畢竟小孩從小就是我媽顧到大的 這是親情 為什麼這種權利還要剝奪 他姐:對就是不公平 所以叫你媽不要打擾我們 小孩我們會自己教育 誰叫你簽字 所以你沒權 我說沒監護權的一方有探視權 小孩從小跟我的感情就很好 是你們一直去限制他 從頭到尾我都沒去說過你家人的壞話 為什麼你爸去跟小孩說你媽媽就是不愛你了 所以才沒有跟你住一起 他姐說 他們會慢慢教育小孩正確觀念 結果他姐回我說我有講你討客兄的事給小孩聽嗎(他們家一直認為我就是討客兄才要離婚 事實不是這樣 也因為這樣前夫的爸爸還跟縱我回我家) 我也說為什麼不能協議讓我家人也可以陪小孩 他姐說 現在唯一的協議就是叫我們家不要去打擾他們 之後我打簡訊給前夫說為什麼你姐不分事理 劈頭就罵我媽罵我不要臉  他說 給他一個安靜的生活 叫我不要打擾小孩 都離這麼久了 該放就放 叫我不要虛情假意的對小孩 叫我顧好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也叫我媽不要有任何搬到他們村的想法 …這種種的一切讓我覺得小孩留在他們家是個錯 當初會把監護權無條件給男方 是因為我覺得男方的經濟比較好可以給小孩好的生活 結果事實不是如此 像這種偏激的觀念 只會根生蒂固的影響小孩 像今年我生日 小孩還有打電話給我祝我生日快樂 還有寫母親節卡片給我 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怎麼作 才能讓小孩監護權屬於我的 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呢(我的情形現任丈夫知情)像他姐這樣罵我不要臉 可以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建議您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這部分不見得要委託律師開庭處理(可節省您的開銷),但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引用法律,則可以請律師協助撰狀,這樣費用也比較實惠。

別人的閒言閒語不重要,重點是您是孩子的母親。

以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對方百般阻撓,讓您無法探視小孩,您應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時間及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或請求法院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行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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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翔 103-07-18 08:28

我(16)和女朋友(14)常用簡訊提到性方面的話題

這樣有違法

北鼻回家小心唷

謝謝你來陪我

我永遠愛你  啾:-*

寶貝我來陪妳是應該的啊

記得下次要給我喔

我也永遠愛妳 啾

我不能接電話

傻瓜~我當然會給你呀

記得考試不要睡著唷((嘻嘻

愛你唷  啾^ ^

不會睡著啦

下次不想用套套

剛剛原本想要寶貝用嘴巴幫我

永遠永遠愛妳都不會變

 

這段對話犯法嗎

 

談話不違法,但和未滿十六歲人發生性關係就會違法

啊翔 103-07-18 09:01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談話不違法,但和未滿十六歲人發生性關係就會違法

內容要是有提到性行為方面呢?

假設女友爸爸要提告  會用哪條法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應請您女友刪除與您之對話紀錄,避免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淡藍 103-07-18 01:40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個人因素搬下高雄

找好房屋簽約時

租金為1個月5千

但是預繳一年 為5萬5 等於租11個月 後面送你一個月

並於口頭說 這部分租金如果提早退租 並不會還(契約上沒有這條 是口頭上的)

押金部分則為兩個月 1萬塊 契約上有加註未到期退租即為違約金不退還

 

4/18號遷入 到今天7/18剛好三個月 我也因為個人因素 要再度搬離

並且表明 提早退租抱歉 但是可以負擔暑假可能比較租不出去的問題(這邊為學校附近) 可以多付一個月房租等於到8/18  但是大約8月多會搬走 不會拖到18號(契約上寫明退租須提前一個月告知這部分應該沒問題)

16號跟房東表示的時候 他說 她也只是幫人家代管(當初租屋我不知道以為他就是房東了) 領別人薪水的 所以還要去過問

17號晚間 打電話通知我說 要收錢半年的租金=3萬 所以只能退還我2萬5

並跟我表示當初說好提早退租是都不還的

 

Q1.想請問 就這樣看下來我最多可以拿回多少租屋金?

因為我本來的想法是只讓他收走前4個月跟押金(雖然也很希望多少押金能拿回一些)

Q2.如果真的只能拿回兩萬五我可以再跟房東討論 由我自己去再把房子租給別人嗎 就算我用4千租給別人還是有近8個月的房租 還可以拿回當初的押金

可是契約上有寫明未經甲方同意 不得將租賃房屋 出借轉租或是頂讓

如果房東也不同意的話我該怎麼做 才能拿回比較多的租金?

 

ps.房屋租賃契約為一般書局賣的那種紅色的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2:03

1)55K+10K=65K,4*5K+10K=30K,65K-30K=35K。數學問題。

2)基本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房屋、出借轉租或是頂讓,這條就把二房東打死了,所以沒辦法當二房東

3)先協商,沒有共識就準備寫存證信函

櫻櫻 103-07-17 22:33

請問:我家人在五年前有用母親的名字申辦手機門號,但因電話費未繳久而久之也就忘記了!

這五年來母親一直接到催收人員的電話,一直要母親去清。但因為數字無法負擔大概1萬多.而就不理不睬。

近期母親又接到電話,這次催收人員說查到母親名下有房子如在不繳納會申請查封。母親心急問手頭只有2千,催收人員就叫母親有多少就先繳多少。

請問這樣是算?

 

不理?如果真的繳了2千,那爾後是不是要繼續?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2:16

1.請對方提出欠費明細。

2.確認是否已逾債權期限。

3.再來就請求協助,例如消費者服務中心等。

4.訴訟

103-07-17 21:29

我在淘寶刊登代購台灣網路商品,月初有一個在阿里旺旺連絡我要帶寄2台平板到香港,結果他在生活市集用我的名義訂了8台,接到電話時我也嚇一跳,向詢問小姐說不是我訂的,我只是代寄小姐又說是信用卡刷卡我說如果沒問題幫她出貨我也怕是盜刷,他也回沒問題的,結果今天7/16生活市集說持卡人向銀行說有問題,要我負責追回平板,昨天那位在香港已經簽收了,今天要快遞去取回結果一定是不肯還了,我們又不能向香港警察局報案<,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未來會負什麼責任呢?我只是一個單親中低收入戶的母親為了多賺一點錢卻發生這種事,不知該如何處理

103-07-17 20:20

我在淘寶刊登代購台灣網路商品,月初有一個在阿里旺旺連絡我要帶寄2台平板到香港,結果他在生活市集用我的名義訂了8台,接到電話時我也嚇一跳,向詢問小姐說不是我訂的,我只是代寄小姐又說是信用卡刷卡我說如果沒問題幫她出貨我也怕是盜刷,他也回沒問題的,結果今天7/16生活市集說持卡人向銀行說有問題,要我負責追回平板,昨天那位在香港已經簽收了,今天要快遞去取回結果一定是不肯還了,我們又不能向香港警察局報案<,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未來會負什麼責任呢?我只是一個單親中低收入戶的母親為了多賺一點錢卻發生這種事,不知該如何處理,請大家幫幫忙!!

小葉 103-07-17 16:59

之前任職於高雄市內某工會,而工會辦公室內裝設有監視器,日前工會理事長於上班時間來電,內容簡述如下:"XXX,你來工會已經一段時間(p.s 約2周,並未請工會內員工教導帶領),但工作進度不如預期喔,""我在監視器畫面裡看到你在上班時間時吃早餐(p.s 畫面內容為本人拿著一"袋"豆漿於抽空飲用),為什麼你的工作能力這麼差呢?""當下雖感不解,一"袋"豆漿=早餐,但還是平和的結束這通電話對話

過沒多久離職,但目前有一勞資糾紛正處理中,日前至高雄市勞工局作調解,工會總幹事監視器畫面抓到手機裡,是用手機播放給調解員看,並再次以上述理由向調解員說明表示本人的"能力不足"

想請問的是,這樣將監視器畫面挪用是否有違法之虞呢?另外請問,若是對方陳述並非事實,我可以反告他們妨害名譽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於調解委員會上之言論,似難對其提出告訴之,您亦可爭執其言論不實在,真實情形並非如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游宗翰 103-07-17 16:04

14日下午我騎機車,在巷子裡的路口左轉,被對方直行車撞上,事發地點沒有紅綠燈地上也沒有任何標誌,我沒倒,對方倒下後自行爬起牽車,我當下就報警並請對方留下,對方不理會就騎上車要離開,再他離開前我又請對方留下,不過他還是自行離開了,之後警察到場,畫個圖就請我到派出所做筆錄.

15~16日我多次打電話聯絡對方,對方都沒接

17日今天聯絡上後,對方說他事發後有去醫院,這幾天都不舒服才沒有接電話,

他又說車子有些地方壞了,等他舒服點再聯絡.

請問對方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這種情況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shelley 103-07-17 15:48

律師們好,就我一年多前和前夫離婚了,但那時並無於離婚協議書簽定探視小孩的時間和次數,使得我後來要看小孩都不行......爭論了很久,終於肯讓我每個月帶小孩回來一天...就在我第一次要去帶小孩時,要我簽定探視協議書,內容就寫一個月帶回一天,從早上到晚上幾點要帶回這樣的內容,然後要我簽名,若我不簽就不讓我帶小孩回去,當時我為了看小孩就簽了...只是我後來每個月要帶小孩都會在月初就傳簡訊給他,但他並不會回覆我,打電話他也不接,真的很難和他溝通,有時又會在我說好何時接小孩的前兩天才傳訊給我說這個星期不行,叫我下次再來...我真的覺得很受傷,所以想要去法院改定探視協議,所以想請問律師們,之前和他私下簽定的那張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面就只有我和他兩個人的簽名,並無第三人證,再麻煩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約定的探視協議倘若經過雙方協議後簽立,應屬有效成立,不過倘若您認為此部分的探視方法不利子女,您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或改定。

2、並且於取得裁定之後,聲請法院執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當初雙方協議的探視時間並未固定,以致於對方經常臨時更改時間,造成您無法定時探視子女,您可據以向法院請求酌定適當之探視時間及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或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千里馬 103-07-16 23:49

我和我老婆因有小孩結婚

而婚前她有躁鬱症脾氣相當差 需時時帶她去看診

而婚後我們試著過婚姻生活 且租屋共住屋簷下

孩子生下來10天後 孩子就都丟給南部媽媽那邊在扶養到現在已經快2年了

而我卻時時下南部一人回家看孩子

4月初租約到期 我打算要離婚

他沒有沒有照顧孩子孩子而孩子的生活開銷和支出都我們夫家在處理

租屋到期後 談離婚他要求100萬 但這金額對我來說太高且他沒沒有盡到夫妻同居義務  想私下跟他和解再談 往往都沒接或是說沒有共識就掛我電話

請問離婚的程序該怎走下去

 

您好,您妻子的狀況可能構成惡意遺棄或有重大不治精神病等法定離婚事由,可依法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訴請離婚,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後,即需提出相關事證,所以應先蒐集證據,並且在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便須循裁判離婚的方式解決爭議,提起離婚訴訟前應先進行相關事證之蒐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千里馬 103-07-17 11:45

第一: 那是婚前的時知道她精神狀況 現在狀況如何我不知道

第二:她言語上咒罵我的父母,我有錄音憑證這否對離婚影加分效果

第三:不接電話 和接了電話只說一句沒共識 律師可以協助是直接上法院打官司嗎?

這通常需要多的時間 我們堅決要小孩~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則構成惡意遺棄,再加上對方辱罵您父母之錄音,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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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103-07-16 14:04

您好

本人於去年12月購買乙台機器,但有口頭說明如果銀行貸款沒過,將無法購法,請對方等待本人通知。

結果銀行貸款沒過,所以跟對方取消合約,對方卻要求已經完成的機器半成品的材料與工資,甚至於是其他部分的材料訂金。

請問這樣合理嗎?

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都一直有電話連絡,也都有說明必須等待銀行貸款後才能撥付訂金。

於第一次貸款未過時,已有跟對方說,也有寄合約暫停書信,但對方完全沒有回覆。

另外,合約並非公司負責人所蓋章,也沒有親自簽名,請問負責人需付賠償責任嗎?

以上問題,麻煩回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4: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貸款通過為買賣契約條件之一,您即可主張因貸款未通過而解除或終止契約,惟若您無相關證據可證明,即有困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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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問題點在於買賣合約是否有效,除回歸您們合約內容之約定外,口頭另外約定貸款通過條件,應先蒐集相關證據,否則可能會有舉證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17 06:43

您好!是否賠償應仔細審視所簽合約內容而定,您若主張除書面契約外另有口頭約定,您必須能舉證證明其內容;再者,若簽約是以公司名義為之,則是公司應負責任,公司負責人個人沒有契約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