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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廖 104-10-05 17:45

之前8/5那天晚上因為吃了安眠藥沒有睡,後來上FB聊天室亂約炮,只有約炮沒有任何肢體碰觸,也沒有講任何猥褻的字眼,就是單純約炮,隔天醒來才知道自己做了傻事,後悔也來不及了,網路言語性騷擾女生,道了歉也沒有用,對方那天有說要去找網路警察告我性騷擾,我不確定她是在說真的還是假的!一個月後跑去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查詢都沒有資料,8/5~10/5這2個月期間每天都留意有沒有法院寄來的掛號信傳票,到今天為止都沒有收到,我已經為這件事情擔心了2個月,沒有一天睡得好,代價也付出了,就是每天在擔心對方會不會去告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 為什麼都沒收到傳票? (已經2個月了)

2. 傳票最慢多久會收到?

3. 她如果要告我是不是2年之內隨時都可以拿對話紀錄去告我?

麻煩專業的律師幫忙回答一下我的這3個問題

拜月教主 104-10-05 17:45

律師您好 我是10月2號向你請教有關妨害名譽的案件

我今天已開完庭,檢察官要求我寫答辨狀針對內容那些,例如,這家公司講一堆好康的活動什麼的都是吹噓唬爛居多,因為我簽完約後發現它們謊稱跟電信公司有合作還有約定簽約分期付款並沒有做分期的動作就提出解約,檢察官說我既然簽完約沒多久就解約並沒有享受它們任何的服務,那我如何說它們是吹噓虎爛的? 請問律師這一部份我該怎麼寫比較有利,我也有上網查證過之前與這家公司有過糾紛的其它網友,問過他們都得到類似的答案,就是這家公司總是講得很好聽,但目的只是騙錢而以!

檢察官要你陳述的內容是要具體且詳盡,例如該公司於什麼時候說了什麼具體的內容,但事後經查證並沒有公司所述之情事,也就是你必須寫明時間、內容及相關查詢經過,不可以用抽象的概念描述,否則檢察官無法查證。
拜月教主 104-10-05 17:39

律師你好  我是10月2號向您請教妨害名譽的相關問題,標題是"獲不起訴機會高嗎"

我今天已開完庭,檢察官要求我寫答辨狀針對內容那些,例如,這家公司講一堆好康的活動什麼的都是吹噓唬爛居多,因為我簽完約後發現它們謊稱跟電信公司有合作還有約定簽約分期付款並沒有做分期的動作就提出解約,檢察官說我既然簽完約沒多久就解約並沒有享受它們任何的服務,那我如何說它們是吹噓虎爛的? 請問律師這一部份我該怎麼寫比較有利,我也有上網查證過之前與這家公司有過糾紛的其它網友,問過他們都得到類似的答案,就是這家公司總是講得很好聽,但目的只是騙錢而以!

你應該要加強去論述事情的前因後果,好比說強調「會解約的原因」,包含先前你有說過,你「親自」向電信公司查證過,證明完全沒有合作這件事,所以根本就沒有享受服務的可能你才會解約(還有多少有查證過證實與所說不符且有具體證據的?這些才是你要強調的)。

 

而指稱他吹噓唬爛的部份,對你來說如果你能講的出越多人也這樣說過、也是有受騙上當的經驗(好比去收集你說的網友心得,或詢問各網友是否願意為你出具署名的聲明書,來證明真的沒有人享受過該ˋ公司的服務),對你的保障就越大。檢察官要聽的不是直接跟他陳述某某人也這樣講,因為口說無憑,他必須看到具體的記錄,才能有給你不起訴的理由。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保障自己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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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4-10-05 15:40

緩刑期間被別人備案

是否警察就會去查

還是會像網路知識家所說只是登記而已

對方要備案妨害性自主

那是看對方之後要告還是備案就會受理

我跟對方沒發生什麼事就被對方家人備案

但我不確定是不是備案

因為我很怕連解釋都沒就直接去關

請求各位律師告訴小弟

緩刑如果被備案是連解釋都沒就被抓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1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並沒有所謂的備案程序,所謂的備案只是簡單的紀錄,不過此類案件比較嚴重,所以員警應該不會只做簡單的紀錄,會要求告訴人正式提告

2、倘若對方確實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辯護即可。

3、必須是被認定有罪之後才會有撤銷緩刑的問題,無須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5 23:02

通常都是後案被起訴,才會有前案緩刑撤銷之問題。

小胖 104-10-06 06: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並沒有所謂的備案程序,所謂的備案只是 ... (恕刪)

後來從女友得知是提告

如果他們沒證據

是否警察會幫他們收集證據?

Jill 104-10-05 14:00

律師你好,

朋友小孩在外讀書在外租屋,去尋找其他朋友時,擅自跑進其他人(不認識的同學室友)的房間,屋內當時有人在睡覺他進入房間到處看看並拍照,然後就出來沒有做其他的事情,照片也在出來後立即刪除沒有保留,被發現後,當時已至警局寫了和解書(並無備案),和解書中也寫明目前暫不提告,視日後行為再決定是否要提告,但是事後對方反悔想要提告,之後朋友小孩去心理諮商,也沒有再犯,請問,和解書有效用嗎??這些行為觸犯了那些法律??追訴期是多久??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題旨,可能觸犯刑法第306條、第315-1條,及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上開刑事罪名均屬告訴乃論,告訴期限是六個月;民事侵權行為時效為二年。 實務上認為即使和解書內載明「同意不提告」,將來反悔提告仍有效,何況本件對方和解書內僅僅表明「暫不提告」,故將來仍可提出告訴,請參閱台北地院102年度審交易字第16號刑事判決。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刑法第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刑法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台北地院102年度審交易字第16號刑事判決

告訴乃論之罪,除法律上有特別規定外,告訴人曾否拋棄告訴權,與其告訴之合法與否,不生影響(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906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刑事訴訟上之告訴權,性質上屬於人民在公法上之權利,刑事訴訟法既未規定得予捨棄,告訴權人自不得予以捨棄,其縱有捨棄之意思表示,自屬無效(最高法院90年度臺非字第16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被告陳文煌與告訴人張藝馨固曾於101年2月19日簽立車禍和解書,告訴人同意放棄法律上之一切追訴權利,有上開車禍和解書1紙(參偵字卷第16頁)在卷可稽。然告訴人於101年8月17日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提出告訴,有警詢筆錄(參偵字卷第7頁)在卷可稽,揆諸上開意旨,告訴人張藝馨於101年2月19日所為之告訴權捨棄,自屬無效,是檢察官依告訴人張藝馨之告訴提起公訴程序應屬合法,本院自應為實體判決,先予敘明。

 

 

Jill 104-10-05 20:21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關於和解書的內容中有寫出和解條件

1.甲方日後不得接近乙方100公尺以內,並遠離以方住宅,工作地點及學校班級

2.甲方應接受輔導老師或相關心理治療,並通報學校及家長

3.甲方日後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入他人房間及拍攝他人照片,若遭發現,願意連同此案接受法律制裁

4.以方暫不提告訴,視甲方日後表現再決定是否提出告訴

朋友小孩都有遵守前3點去做,那麼乙方還是可以隨時提告嗎??此和解書沒有用是嗎??

 

 

104-10-05 10:40

各位律師您好

我外公目前90歲左右,兒女有二男一女,但是次男過戶給他人,我是長女的兒子。在約10年前左右我大舅舅因病去逝,當時大舅媽說她與外公無血緣關係,不再承擔扶養;小舅舅說他已過戶到別人家,不承擔扶養。而我母親無工作,一直都是我出錢扶養外公。近期由於外公的照顧愈加困難,想請養老院照顧,由於金額很高,所以想就扶養責任上,小舅舅與大舅媽是否有可能來分攤?

我有二個疑問:

1. 法律上是否可要求大舅媽與小舅舅協助一同分擔扶養責任

2. 如果問題一成立,那麼如果要打官司,判決後是否有強制效力?有政府單位會執行?例如每月外公的照顧費用,每人分攤多少之類?

 

再麻煩您幫忙解除我的疑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1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在,所以您的舅母沒有扶養義務。

2、您的小舅舅,所謂的過戶,是否有辦理收養登記?倘若有,則無扶養義務,反之,則有。

3、扶養金額的部分,法院會依據受扶養人所需、各扶養義務人之經濟能力作判斷。

4、倘若去得勝訴判決,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您好:

一、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五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大舅媽屬於子婦,負有撫養義務,而您小舅舅因已過戶給他人當養子,雖與您外公有血緣關係,但若您外公若未盡養育責任,您小舅舅可以要求減輕或免除對生父扶養義務。

二、理論上撫養方式由親屬自行協議,若無法協議可聲請民事法院訂定扶養方法。依您所述,您外公生活無法自理,屬於無人照料將會使生活陷入危險之人,若對方仍拒不負擔扶養義務時,恐會觸犯刑法第294條遺棄血親尊親屬罪,外公可向法院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4-10-07 15:57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另外想再請教一狀況:

我大舅舅生有二個兒子(算長孫?),是否有責任要承擔扶養責任

如果我母親去逝,之後對於外公的扶養責任,會如何變化?我可以把責任完全請大舅舅的兒子負責嗎?孫子輩對於扶養責任優先順序是怎麼決定的?

 

另外由於大舅媽10年前就直接搬家不想被我們找到,如果有這個情況發生,如果要請扶養責任轉移給外公的長孫,這部分法律、政府有何方式可以協助?或是要請律師協助?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謝謝

小恩 104-10-05 05:24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是  

1 酒測值0.17 未肇事 初犯 是不是可以分期罰單?

2 如果可以我拿到的酒駕與無照的罰單可以一起分期繳納嗎?

3 我把罰單分期了 這樣可以去警局領車嗎?還是一定要全付完才行?

一、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先回答你領車的部分。

二、我幫你查了一下,喝酒駕車,罰鍰,扣車,扣照。以前的話要繳清才能領車;後來已經改了,如果是初犯沒有車禍的話,可以聲請分期繳納,最多分十八期,而且只要繳一期就可以聲請領回車子了。這個在GOOGLE就查得到…所以你可以去警局跟警察說你要辦分期。

三、喝酒駕車的部分另有刑事公共危險罪的問題要處理,一般也是得易科罰金,只是罰得不便宜。判決確定之後,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

四、一般會以為人的酒精代謝是十個小時就可以代謝得完,但是每個人的體質不同,有的人超過十個小時還是超標,最好的方法是喝了酒之後二天不要開車。再來是燒酒雞、薑母鴨吃了都是會超標的,很多人不知道;最近還有人噴口腔芳香劑超標的[這個後來法官認定不罰]。還有,依經驗,很多被罰的人都說只有喝一罐或是喝一杯,那還是在0、55的時代,現在0、25的時代了,我想喝半杯應該就超標了。所以只要有喝酒就不開車不騎車是很重要的。我以前做過幾天粗工,粗工的習慣是大家都會喝一點酒…警方聽說都會在工地附近等著抓人…可以的話喝酒還是不要開車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無名 104-10-04 23:18
律師先生.小姐你好~ 我想請問因為和家人撕破臉,所以自己離開了住所!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想說家人可能會告我房子歸還....我人不在家,沒法拿到法院通知, 有什麼辦法知道家人對我提出告訴嗎!?
張浚泓 (owen) 104-10-06 14:12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若要查詢您家人是否有對您提起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類似訴訟,可持證件前至動產所在地之管轄法院服務中心查詢。

啊瑋 104-10-04 21:43

您好,,

我與雙方均已滿18歲 

我簡單說明

我與女方當時是你情我願的性行為

我與女方交往了差不多半年

所有的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的

之後我在103年1月份提出分手

我在去年103年7月份~11月份被告妨礙性自主

但我是今年104年2月份收到到案說明我才知道這件事情

我手上的證據 只有臉書上的聊天內容

我們的聊天內容是從交往期間102年7月份到103年1月份結束

之後他103年7~11月之間告我妨礙性自主

我到104年2月份才知道這情況

證人是我家人

我不清楚對方握有的證據 

我去到案說明時  承辦人警官有大致跟我說  我的情況十有八九會被判合意

但是警官有跟我說他已經生小孩了

生小孩的事情 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我當時也有叫他去醫院驗孕 可是他跟我說他沒有懷孕

警官跟我說 懷孕期間是103年9月份到104年7月份

請問律師  我有勝算嗎 ?

 

我有疑問

 

第一: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並沒有立即的請求援助 求救 反抗

第二: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為何還要繼續跟我在一起?

第三"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為何還要去醫院探望我 ?

總總疑點是否構成他誣告我 ?  我是否可以反告他 誣告 妨礙名譽?

我手頭上的證據 僅只有交往期間的臉書對話內容(已交由警方為證據)

我還有證人

他的證據 我想來想去他只有小孩可以充當證據 

我是否應該接受測謊 ?  (我沒有犯罪)

交往期間 我有去他家 他來我家  雙方各數次  雙方家長皆可證明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只想知道答案

如果依我的證詞證據 證人 是否可以無罪?

誣告我 是否可以反告他妨礙名譽誣告 ?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謝謝律師您!

一、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二、測謊有二種,如果你是真的無辜卻苦無證據,那麼建議你可以做民間測謊,要費用,喔!我知道你說你沒有錢,但這只要一萬八,相對的如果被認定是有強制性交的話判的刑很重,就算你沒有錢找律師還是可以考慮去測一下。

三、第二種是公家測謊,第一個是要檢察官或法官同意送測謊才能測,第二個是即使是無辜的人也未必測得過。測不過的話很容易就被認定有了。

四、依據你的情況,你也只能努力去搜集你沒有強制性交的證據了。

五、依律師倫理規定律師是不能保證勝算,但是如果你測謊過的話勝算會提高。

六、如果你不願意接受民間測謊也不願接受公家測謊[最高法院是說你有權利拒絕測謊]。那有幾個可能情況:

[一]對方去測謊而且他過了,這樣你被起訴的可能性很高。

[二]檢察官不安排測謊,依現有證據認為你沒有,然後不起訴你。

[三]檢察官不安排測謊,依現有證據認為你有,然後起訴你。

七、如果堅持不找律師最後檢察官選擇起訴你,還是建議你找法扶幫你。很重要所以我說第四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10-04 21:57

1.你還是有勝算,但是女方懷孕了,且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你提的合意發生性行為證據如果不充分,不排除檢察官起訴之可能

2.你不考慮請律師,則有無和解之空間,或是能如何謹慎處理,就須自己考量評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4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罪章犯罪種類型態多樣,依您提示情形,可能為強制性交,對方須證明二構成要件,一為與對方發生性交行為,二為違反意願,若對方能證明以上二點,您即有構成犯罪之可能,辯護策略可考慮提出未違反對方意願之證據,若對方證據明確,可考慮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之機會,避免入監服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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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kabom 104-10-04 16:56

請問有推薦的家事(離婚.監護權)律師嗎?

目前有打算請律師爭取小孩監護權

因為婚姻關係不睦,先生抽k菸,我想離婚,我們有一個2歲女兒,想請問:

先生抽k菸一年多了,我有蒐集證據(抽k菸錄影)。他有穩定工作(國營事業),有幫小孩保醫療險,但有多筆負債(信貸)。小孩奶粉錢他出和一部分的尿布。小孩照顧費沒有給。

我目前準備考試無工作,小孩目前娘家媽媽顧,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媽幫我照顧,所以小孩非常依賴我媽。我之前有工作所以會幫小孩買玩具.書.及小孩的用品。其餘小孩所有支出都是我爸媽幫忙我....

想請問我拿到監護權的機率大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院會請社工來評估雙方家庭之支援系統,而您先生抽k菸,自然會不利於其爭取監護權,至於委任律師,建議應先與律師談過後,找您可以信任之律師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幼子從母,且為女兒,對您有利,找對律師,高機率勝訴機會

二、抽K菸的部分對監護權影響絕對很大,但我建議做為調解籌碼,說不定離婚監護權就不用拖太久。若對方遲不願和解,也是在訴訟上很好的證據

三、應提供您父母的財力證明,並且提供教養計畫。

四、最好有您父母每月暫時支付給您的生活開銷轉帳證明,很多資料必須當面談才能指點。

五、此案就您所述,本所律師有相關經驗,歡迎來電當面免費諮詢。

 

 

一、對方抽K菸他扣一分你加一分。

二、幼兒你加一分。

三、你媽擔任主要照顧者,你加一分。

四、所以你已經加三分了。算是占優勢。

五、你問我滿分幾分?這個要看法官…有的法官滿分三分;有的法官滿分一百,但是主要照顧者的話是加九十九分…所以有的人會跑來搶小孩…

六、可以協議儘量協議,他都會買小孩的尿布的話不算是很壞很壞的那種爸爸…

七、準備考試要加油!加油!加油!你可以使用濃縮再濃縮的讀書方法,是蔡虔霖法官的方法,讀書的時候第一次要把讀的內容寫成考試你要寫的東西,是第一次濃縮。例如五百個字濃縮成一百個字,考場考出來你就是要寫這一百個字,在平常就要思考要怎麼寫,到考場如果出這題也是抄上去而已。第二次的濃縮是把你寫的一百個字用紅筆畫關鍵字。這個方法我覺得很好,供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4 23:3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就先生有吸k之部分,證據可保留,以作為日後爭取監護權之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4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提出先生施用毒品證據,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法院亦會選派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撰擬訪視報告,故意應做好妥善之準備,以利爭取有利之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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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小孩為幼兒,且您是生母,加以對方有吸食毒品,您獲得監護權機率應該頗高,建議就扶養費、會面交往一併請求,並與律師討論將有利之部分全部納入訴狀。

JOY 104-10-04 13:38

想請問

男方為了結婚買房,女方負責裝潢費.

後來婚事告吹取消後(尚未發帖請客),女方可以主張要回裝潢費嗎?

因為房子是男方買的(在男方名下).

 

感謝各大律師給予建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是否有訂婚?

2、可以請求償還,只是必須依據雙方的約定,及未結婚的理由來判斷法律上的請求權基礎,請詳述,以利分析。

 

星期五 104-10-04 13:11

律師您好..

我目前有一男一女.

女的由我母親托育..

口頭約定一個月12,000元..

由我和我太太各負擔6,000元..

每個月初匯給我再轉交給我媽...

最近在吵離婚婚姻關係還在...

這個月(10月)的保母費就不給...

跟她說如果不爽給我媽帶...

我們就去找保母...不要糟蹋我媽...

結果換來相應不理...

一樣早上帶到我媽那邊...

請問這樣的情況...

我該如何幫我媽討回這筆錢...

金額或許不大...

但真的就是不爽....

 

 

您好:

不論有無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支出,都必須由父母雙方負擔之,因此若委託您母親擔任保母,並已經訂每月支付保母費用,該費用即為子女撫養費,因此您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用,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以提出民事「給付扶養費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星期五 104-10-04 15:5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論有無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支出,都必須由父母雙方負擔之,因此 ... (恕刪)

謝謝律師您的回答.. 

那再請問一下律師..

提出民事給付扶養訴訟的話...

是要由我提出還是我媽?

這算是我媽和我太太的債權債務糾紛?

還是我和我太太的給付扶養糾紛?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4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母親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母親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0-05 13:38

您好:

一併回答您以上問題。
首先,需確認您要請求的究竟是小孩的扶養費或是你母親的照養花費。請求權基礎、主體和所需證據手段各有不同。
如是小孩扶養費,則需透過訴訟方式為之, 聲請人為您小孩,您本人可為法定代理人,依照民法第1114、1115、1116-2條向您太太請求扶養費用。
如是您母親的看護及照顧費用,則可透過支付命令訴訟方式為之,但即使是較簡便的支付命令程序,亦要附上基本的證據,如有簽訂書面契約,則附上書面,請求權基礎便是契約約定;若無,則看有無花費的支出開銷,以這些單據來請求,請求權基礎即為不當得利,如果都沒有的話,恐怕也只能以訴訟方式為之,用人證和言詞辯論的方式來證明了。

駿吰 104-10-04 12:14

律師您好,我是安非他命吸食者,我女友沒有吸食是我在吸食,但是有天因為我的案件警察開搜索票到家裡搜索,我女友也因此被帶回派出所協助調查。

可是她沒有吸食只因我都在家吸食,因為我們租的是套房,每當我吸食時無法避開她,讓她聞到,去到派出所驗尿時,她有呈現陽性反應,現在法院寄傳票來。不知道開庭是不是偵查?會不會當下收押?她完全沒有吸食

法律研究者 104-10-04 12:45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只能快點爭取院外治療了

             不然原則上就會被勒戒的 要趕快在時效內處理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駿吰 104-10-04 12:48
回覆 法律研究者 的發言內容: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只能快點爭取院外治療了

    ... (恕刪)

但是她後天要開庭了,要如何爭取院外治療,而且她完全沒吸食的,我也因此完全沒再吸食了

您好:

因為對方沒有吸食,可能因為與您同住才會使尿液呈現陽性反應,建議開庭時可以向檢方聲請再次複驗,或是檢驗毛髮,因為毛髮必須是長期吸食者才可能驗出陽性反應。此外,若您為初犯,檢方會向法院聲請裁定,命您進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但若您欲在院外治療,必須在院方裁定觀察勒戒前,向檢方敘明理由並提出聲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4 23:36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驗尿之情形,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吸食毒品應該不會收押,且要看當初檢驗出之指數高低,可聲請檢察官複驗,並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

阿邦 104-10-04 11:09

謝謝徐律師解答

你好:

先發函給對方請對方履行契約,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將存證信函律師函作為附件,並提出LINE對話證據提告詐欺罪。 為避免對方嗣後再拿本票聲請本票裁定,要同時請求對方返還本票,若對方不肯,要先聲請假處分裁定強制執行,制止對方背書轉讓本票或為其他票據行為,再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本票
Ghost109 104-10-04 10:42

家人吸毒(以下簡稱A,安非他命),上月以精神問題強制送醫,送醫後經驗尿毒品反應,住院(精神病院)約1星期後,醫生指其精神狀態已有好轉現象,且精神病院畢竟並非勒戒所,所以辦理出院,但A出院後,其家屬均指稱A仍持續吸毒,並有暴力傷人傾向!整個家被弄到烏煙瘴氣。有諮詢過派出所,毒品防制中心,均回覆:報警也不是能馬上勒戒,必須等開庭驗尿等等程序,所以A會有一陣子期間待在家裡,那就更危險了!

想請問各位大律師,能不能主動提供精神病院驗尿報告,來證明A不是第一次吸毒,讓A能在看守所(或勒戒所)待到執行勒戒??

假如不行,能否請大律師給點建議或方向?謝謝您撥空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報警,則僅能催促警方盡速移送完成程序,以便早日進勒戒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host109 104-10-04 21:55

沒報案!就是因為沒報案,所以想循管道去得到最好的解決方式!!報案後就怕,A會有空窗期能待在家裡面,怕A會有怨恨!!對家人的危險更甚!!

可不可以給我們幫助跟建議??

Ghost109 104-10-04 23:42

這網站的成立,是幫助弱勢還是拉生意?

我不太懂!!讀那麼多書的律師們,成立(或加入)網站的目的,是幫助還是打知名度?選擇性回答問題??

用那麼制式的回答?是用複製貼上??

所以,在這裡問問題,都是留訊息:請到我們事務所,以便得到更詳細的回答??

我想告訴各位律師們~~~我們有法律的問題想提問,不代表我們要吃白食!!

起碼我願意付錢,買你們的專業建議!!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尋求幫助,所以上你們的網站來請正義的律師們指點方向!!

你們能不能不要只貼一些制式化的訊息?

Ghost109 104-10-04 23:56

請看完文,再罵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家人吸毒(以下簡稱A,安非他命),上月以精神問題強制送醫,送醫後經驗尿毒品反應,住院(精神病院)約1星期後,醫生指其精神狀態已有好轉現象,且精神病院畢竟並非勒戒所,所以辦理出院,但A出院後,其家屬均指稱A仍持續吸毒,並有暴力傷人傾向!整個家被弄到烏煙瘴氣。有諮詢過派出所,毒品防制中心,均回覆:報警也不是能馬上勒戒,必須等開庭驗尿等等程序,所以A會有一陣子期間待在家裡,那就更危險了!

想請問各位大律師,能不能主動提供精神病院驗尿報告,來證明A不是第一次吸毒,讓A能在看守所(或勒戒所)待到執行勒戒??

假如不行,能否請大律師給點建議或方向?謝謝您撥空回答!!

您可考慮撰擬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檢舉犯罪,地檢署關於第一次施用毒品之犯罪,若驗尿結果為陽性反應,可能為觀察勒戒之處分,以上均需經過地檢署之偵查程序,且施用毒品之犯罪,不太可能有在看守所羈押之問題,且觀察勒戒之處分,亦僅需於勒戒所觀察35至45天,即可結束,若再施用毒品,亦可能僅有易科罰金之判決,誠心建議您,應盡量幫助家屬成功戒毒,進入勒戒所,情況僅會更加嚴重,勒戒所會讓他有更多接觸毒品之管道與機會,不會是解決問題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host109 104-10-05 00:25

樓上大哥;

我都快瘋了,請您看完我整段敘述!!

照您說的,那我何必問?直接報警,管他家人去死唷?了不起,明天社會版多一個我認識的而已!

能不能看完再說??

拜託~~如果付錢,各位大律師能解決,直說!!不要空有平台!!

Ghost109 104-10-05 00:39

請問?您看過我的問題嗎?

Ghost109 104-10-05 00:40

刑事告發狀??

大哥~~~~我乾脆找里長,比較快!!

刑事告發狀?要去告欸~~~~

您看完再來說好嗎?不要濫竽充數!!

Ghost109 104-10-05 00:55

如果~具狀提告!才能達到目的,那派出所要幹嘛?

如果家人遭受迫害,事實明確!那非得有人受傷才能得到重視?

律師辯護的不一定都無罪(只是你們的職業道德,必須相信委託是無罪的)

我是平凡的老百信,我只是想知道怎麼做比較能讓我們可以活下去?

 

小宇 104-10-04 08:57

律師您好:想請問最近有位離職同事不斷騷擾我,目前我有跟?及半夜打電話證據各一份,最近對方從我公司電腦(個人)盜取私人資料,寄給我的家人,請問這樣我可向對方提告嗎??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4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何竊取資料?可能涉嫌妨礙電腦使用罪,並且有誹謗問題。

2、如何騷擾?可能涉犯性騷擾防制條例及強制罪。

3、有關於行為過程請詳述,才有辦法分析,建議可委請律師提告才有辦法保障權益並且避免誣告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4 23:53

您好,可能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相關犯罪。

另外就騷擾部分,因您未有具體描述,恐難分析。

小宇 104-10-05 14:14

想請問律師,若要提告,需準備那些資料,謝謝!!

丞丞 104-10-04 05:34

律師您好:如果有人透過群組內的人在臉書訊息欄截取訊息圖片給第三人看是否違法?

臉書訊息框只有五人,訊息有寫到xx拉基,但沒公開po文出去,這樣是否違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4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擷取的內容為何來判斷,可能涉嫌誹謗罪或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可能涉嫌公然侮辱罪,不過仍然要以前後文綜合觀之。

小美 104-10-04 04:47

律師你好:我現在要遞陳請書,想請律師幫我看看, 對於從新開庭的機率檢察官是否給於從新開庭的機會??9/ 27日中秋節我娘家邀我與先生回家一起過中秋, 先生因為看到岳父岳母開心而我們就飲酒歡樂, 但於因為我跟先生鬧點小脾氣, 當時我也喝醉了就因為這樣跟先生鬥嘴,逼先生說:開車, 後來我們家離警局不到200公尺, 到了警局門口我跟先生說: 我要下車,那時氣沖沖地就下了車, 跑去警局, 也因此害到先生被開到(酒駕公共危險罪0. 56酒測值). 因為先生的駕照職業聯結車的駕照, 當司機的人也知道喝了酒絕對不可以開車,所以先生很忌諱, 先生平時上班與開車時間都不沾一滴酒精之類的, 要不是因為我那天喝了酒對先生兇的語氣與模樣,先生才會開車的,先生他是無心的, 請求檢察官給予機會讓這件案子能從新審理, 也祈求檢察官開恩

先生開庭回來有跟我說開庭的內容  但是警察說是在領檢站開的  但是這不是實情  請問律師我要如何聲請檢察官從新審理這案子呢

還有再請教律師因為我去年有傷害罪的案子,至今已經下判決書了.我想請問會影響我這件案子嗎

小白 104-10-04 03:35

律師你好:

我在三年前與前夫離婚,爭取到小孩監護權,無奈孩子在國高中時加入幫派,現在雖已退出幫派,但仍會和之前那些朋友在一起,我根本管不動他,很擔心他在外面會惹事,更擔心萬一出了事,恐怕我會需要擔負起民事賠償責任,我可以將監護權還給前夫嗎?或是申請共同監護權?請幫幫我,

                                          無助的母親   小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4 09:33

您好,感謝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沒有監護權人無法妥適照顧,要求改定監護的制度。

不過可以請求各地縣市政府的社會局安置。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4 23:45

因為小孩子管不動就以此把監護權還給前夫是不可能的,小孩子並不是物品,雖然說很簡單,但建議還是要用愛去教導鼓勵他,若以您所說的理由想聲請改訂監護,不僅不可能改定成功,我相信您的孩子不會更好。

104-10-03 22:21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於今年4月時於台南發生車禍~

案發是這樣經過的~我直行於機車道上偏外(但是一樣在機車道內為超出)

撞上一位三寶,而目前這位爺爺的狀況是癱瘓的~但是手腳能動~復健中~而我也有摔車滑行挫傷擦傷~

而做完了筆錄後~初判表上(我: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有監視畫面錄下他穿越道路~我是直行車!!!

可是~這條路上是(全雙黃線而100公尺內前後各有斑馬線)~而我撞到的地點距離斑馬線40公尺左右~而我的機車滑行距離約7.3公尺~但是依照法應距離計算起來~我車速沒有超速(酒測值0)~沒有違規騎在快車道上面~我看到他的時候剩下3公尺~已無法煞車阻擋案件發生~

而第一、二次的調解對方要求我賠償1100萬~我覺得太誇張!!!

畢竟對方已經70歲~已無工作能力~然後要求這樣的金額!!!

但是~最近我被傳票了~請問開庭時~這樣的狀況對誰是有利的!!!

我的過失責任重嗎?

一、你如果也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你也可以告老爺爺。

二、雖然行人是略占優勢,不過如果你完全無避免可能性的話還是有空間的。

三、可以調解是好事。

四、你在台南的話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至少請律師查一下老爺爺的傷勢的話一般的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雖然違規在先,但也無法保證您全然無過失,所以仍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而損害賠償的部分,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輕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溱溱 104-10-03 21:2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是保險業務,日前接獲客戶告知說我男朋友利用我在壽險公司上班的名義向客戶收取保費,我男朋友將保費佔為己有,但我確實沒向客戶收取那些保費,我是事後才被告知有此事發生,我在客戶的壓迫(客戶傳訊息恐嚇我要找記者)下寫了一張借據,將此筆保費的金額轉成是我向客戶借貸,後來客戶約了調解委員在客戶家談和解,內容為我方需在每月15號以前支付2萬元;爾後我將和解內容回報公司,經理告知我,若雙方達成和解,公司將不會對我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但我卻又收到公司寄給我的存證信函,內容載明我在服務客戶的過程涉有收費後未報帳情形???公司將我解任,並撤銷壽險公會登錄。 我想諮詢各位律師: 1、我將要如何回覆此存證信函? 2、公司寄這張存證信函,是否表示已經對我採取法律行動? 煩請各位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你好:

你要向雇主說明並非你收取保費未報帳,而係你男友擅自以你的名義所為,主張並無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情形,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雇主寄發存證信函已經表達要終止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可能會向你請求給付收取之保費及損害賠償。 建議你回函後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再考慮要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同時請求給付工資)或是給付資遣訴訟
104-10-03 18:2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構成傷害罪及侵入住宅,對方則構成毀損罪。 ... (恕刪)

 

不好意思

我再請問一下

1.衣服是我撕毀的...為什麼對方會構成毀損罪???

 

她當下沒報警

事件到現在也過了一週

她到現在也還沒調租屋處的監視器

2.我想請問 追訴期有多長???

 

3.請問和解書內容要怎麼填寫???

因為...我相信.她也不會願意 跟我去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更何況是我找代理人協助處理

 

4.就現今 我跟她這種狀況 我到底該不該給她賠償金???還是...要等她告我.我再出面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20:0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我方撕毀自己的衣物,此部分不會構成犯罪。 2、倘若對方拒絕,就等對方提告之後再進行和解
黛咪 104-10-03 15:2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爸爸的私人借款沒有爸爸的簽名,只有債權人的簽名,可以算是他的生前債務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3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債權證明只有債權人的簽名當然不夠,我方可以要求提出交付借款的資金流向及債權存在的妥適證明,否則無須理會。

2、因為目前已經改採全面限制責任主義,所以縱使有生前債務的存在,亦可主張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3 23:59

您好,可以要求對方提出交付金錢證據

ling 104-10-03 14:48

我老公的朋友住家西班牙說要(健康使者數碼經絡理療儀),於是102年6月透過露天拍賣網站賣家購買,用郵寄國際包裹寄去西班牙,後來西班牙海關不收被退回台灣郵局,於是今年9月整理家裡把它清出來,本人在今年9月在露天拍賣PO放圖片去賣,被人檢舉到衛生局,就收到衛生局公文陳述意見,我當初也是在露天拍賣買的,我想我賣掉應該沒事,誰想到有人檢舉我,在露天現在很多人賣都沒事,為什麼我賣就有事,衛生局公文要我提出證明說明書和執照,事情經過2年所有的露天購買資料全部沒了,只剩下我露天會員資料和賣家和買家互相給評價資料了,請問好心各位的律師,我該怎麼辦!還有甚麼資料可以提供給衛生局,我是家管沒上班,要被罰多少錢,104年10/12就要去衛生局,煩惱睡不著~

 

 

小曾 104-10-03 13:56

已經執行完畢 請問還有機會翻案嗎??

 

當時我是不清楚對方是警察 警察以釣魚方式

誘騙我交易空氣槍枝 當時不清楚 把警察帶回家裡

後來交易出示證件 現場搜索到

我改槍的工具

還有製毒工具

當時年紀輕輕 不懂事 一下子就被警察唬爛過去了

說要對我房間進行搜索 我說那如果我不答應呢? 他說還是會搜索

我無奈之下 只好口頭答應 無簽名? 時間也久了 99年的事情

 

判了兩條罪 一條 製造毒品未遂罪

另一條製造改造槍枝 (都不是現場查獲我在改造)

只是發現有工具 但工具都是簡易的 非專業型 鑽頭 螺絲起字

斜口鉗 等基本家中常出現的道具

我卻被判 改造 槍枝  而且是無搜索票 ---搜索下 查獲

判刑三年六個月 合併執行三年一個月

 

假釋出獄中

請問律師 我是否有機會申請國賠翻案?

如果有的話 我在中部  是否有律師願意協助我翻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3 23:39

若判決已確定,僅能提起非常救濟程序,機會比較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3 23:56

若判決已確定,僅能提起非常救濟程序,機會比較低。

小曾 104-10-04 00: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判決已確定,僅能提起非常救濟程序,機會比較低。

律師妳好 請問有無賴通訊軟體 可以深入討論?

 

有網有是告訴我說 如果當時警察蒐證時 釣魚的時候

我是被釣魚交易 購買空氣槍枝  但是實際出速 那時候僅是打鋁罐類測試而已

警察確認無誤之後 出示證件 告知 他們是警察 現在 我有權保持緘默,等等之類的話語

最後說 要蒐房間了 我說我不願意哩 ,他說還是會搜 然後迫於無奈下

最後搜出製毒器具 無成品 僅判我製造未遂

當時我也忘記我有沒有簽名這回事? 請問 這需要去法院申請調閱

 

 

主要還是詢問""如果我有簽名同意搜索 是否 我的冤獄就不成立""

 

提起聲請 非常救濟程序 需要花多少錢呢.......??

小曾 104-10-04 00: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判決已確定,僅能提起非常救濟程序,機會比較低。

律師妳好 請問有無賴通訊軟體 可以深入討論?

 

有網有是告訴我說 如果當時警察蒐證時 釣魚的時候

我是被釣魚交易 購買空氣槍枝  但是實際出速 那時候僅是打鋁罐類測試而已

警察確認無誤之後 出示證件 告知 他們是警察 現在 我有權保持緘默,等等之類的話語

最後說 要蒐房間了 我說我不願意哩 ,他說還是會搜 然後迫於無奈下

最後搜出製毒器具 無成品 僅判我製造未遂

當時我也忘記我有沒有簽名這回事? 請問 這需要去法院申請調閱

 

 

主要還是詢問""如果我有簽名同意搜索 是否 我的冤獄就不成立""

 

提起聲請 非常救濟程序 需要花多少錢呢.......??

 您好,

當然有可能向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若非常上訴成功,後判決無罪,則可按刑事補償法補償一天3000~5000不等,通常這種案件一定要閱卷看卷宗才能幫您,若有需求,歡迎來電安排面談。本所有刑案專長律師

小曾 104-10-04 15:09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當然有可能向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若非常上訴成功,後判 ... (恕刪)

 

不好意思 不懂行情 請問調閱

大概要花多少錢去評估這類案情 有沒有值得再打的可能?

另外律師沒有留電話 謝謝

 

另外請問林律師在中部嗎? 是的話有空到您那坐坐 謝謝

BIG KID 104-10-03 12:09

各位律師您們好

敝人有一問題想尋求解惑

本人日前於網路布告欄(BBS)張貼徵求商品

之後有一位網友來信    但因與本人價格談不攏

之後這位網友便於網路上指謫本人開價過低根本是來亂的

且未經本人同意逕行肉搜本人名字並將其公布

引來網友跟進後續持續肉搜本人個資並公布

此舉已對本人造成困擾

而告知對方    請對方將資料移除

對方竟反咬我恐嚇    說不排除提告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這位網友的行為是否違反個資

另 若成立   本人想採取後續法律行動請問又該如何處理

以上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謝謝

 

 

 

你好:

人肉搜索的資料若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1條規定,不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之範圍。 若非個資法第51條之範圍,逾越個資法第5條比利關聯原則之規定,仍然有可能會違反個資法第19、20條,須依同法第41條規定負刑事責任。 詳細情形仍然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mm 104-10-03 10:48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mail打擾我,用無號碼打電話放A片(有到電信公司查發話電話),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初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傳簡訊回我 ,

1.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說我亂寫存證信函就是恐嚇他的證據

2.當初共同生活 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有時他會還別人錢叫我在他存簿上標註 , 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3.他說有空會找我老闆談一談怎麼會有我這種員工,這算威脅嗎? 這回覆簡訊我要留存貨可以做些甚麼嗎?

其瑋 104-10-03 03:56

各位律師 小弟有一個問題想問

以前在酒店當服務生遇上一位老闆是常客

由於小弟家境清寒 在家只有小弟有收入 還有奶奶要顧

但是由於一些問題 當時申請低收入戶失敗 清寒證明也失敗就再沒去申請過


當時水電費沒繳 已經到快停的地步了

結果遇到這位老闆 突然提起可以融資周轉的消息

就深入去了解 結果是慘痛的地獄

一開始說的很美好 說我當服務生沒賺甚麼錢 利息會少算

結果利息談好就借了兩萬

 

噩夢來了

錢拿到以後 常打電話來要東要西

我心裡覺得欠他錢 要甚麼就給他

我給了一本第一銀行的簿子以及遠傳電信的預付卡

直到公司薪轉轉不進來 我心顫了一下

馬上打給他 去他住所找他 去他所謂的公司找他 都碰壁

 

結果陸續跑了許多警察局做筆錄 都是擄鴿勒索

到最後開庭 第一銀行的簿子 判了三個月 易科罰金  也繳清了

過沒多久 門號的傳票也來了 很慘 真的很慘

檢察官說 我是一起給同一個人的

檢察官去調申請的資料 在我申請門號的之前 簿子就有使用

就回答我說 : 你是同一天給他的嗎? 你不是同一天給他的吧? 你認不認罪?

我照著心裡的感受回答他 : 我不認罪 我認為我自己也是受騙的受害者 而且我的簿子那件案件 也已經判決 我當時是真的缺錢 才會相信他 

檢察官似乎不吃裝可憐這套 回答我 : 我現在說的是門號的案子 好了 你可以回去了

 

今天就收到判決了 一樣三個月 易科罰金

我樂觀的心態 頓時悲觀了缺錢被騙就算了 還被罰錢 難怪法院都改這麼高

上一次的錢還是跟公司借的 都還沒還到.... 真的會逼死窮人

 

請問各位律師 我這樣上訴 有機會嗎?

還有我要麻煩律師上訴狀 還是自己寫就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33

提供帳戶在目前實務上很常被認為是詐欺幫助犯,但這仍然需視個案有無再發揮空間而定,建議還是要具體看到判決及其他訴訟資料才能做較為精確的判斷。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39 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 

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4 13:32

您好

  建議您提供判決書供律師參考分析

  另應注意上訴期間十日的問題(建議先儘速聲明上訴 理由再請律師補)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其瑋 104-10-04 22:26

所以我直接自己拿著判決書 去法院聲請上訴就行 到時候要才會跟我詢問理由嗎?

Ula 104-10-03 03:03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信打擾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出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簡訊給我 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當初共同生活 他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他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我該怎辦? 有認識警官就可以借錢不還嗎? 寄存證信函詐欺嗎? 如果他用匯房租跟共同生活費就算還債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51

1. 若無特別約定對方以房租生活費抵債,當然房租房租借款借款

2. 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傳簡訊等方式均屬合法催討方式。

小晏 104-10-03 01:10

詐欺決定告對方詐欺罪,但我未滿20歲(目前19歲)

告對方需要父母簽名嗎? 

因為我自己已出外工作,沒住在家,不想因此麻煩父母。

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3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告訴權的行使無須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狀。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並且避免誣告問題。

104-10-03 00:59

請問律師您如果機車轉彎為了閃路人結果去a到路邊機車車牌被車主看到他叫我留電話因為沒報警所以這樣有算肇逃嘛

satan 104-10-02 22:01

???律師您好:我在社區擔任主委

有住戶未經同意拿走社區公告或撕毀公告,這要如何制止,可以告他什麼罪?

你好:

撕毀公告會構成刑法第352條毀損文書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必須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告。若造成社區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王先生 104-10-02 18:53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我有購買一戶公寓預售屋,也與賣房的負責人完成簽約,工程期限一年內完工,卻在期限到時發現房子蓋一半人卻捲款跑走了...,事後了解原來他並不是原本地主也不是建商,只是中間負責賣房屋的商人,因為我買的是公寓6戶其中一間,在這之前她已將地過戶給各戶買房的人,所以我手中持有6/1土地權狀,買房的頭期款也給付這位負責人,現在負責人跑了卻連繫不上,我們6戶的買主也都決定先寄存證信函給這位負責人要她限期內出面說明,再來為了將房子能蓋順利完成,演變成我們6戶買主跟原本建商談後續工程問題,發現2點疑問如下:

1.賣房負責人與建商並無簽訂契約(因為她們是好朋友),另外建商目前房子蓋到2樓因收不到款就停工,至今交屋期限也到了,我們6戶買主是否可以依照合約內容向建商扣款嗎?還是那是我們跟負責人之間的事情與建商無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商似與您們承買戶無直接之法律關係,而與您們簽約之中間人,應有詐欺之問題,當然您們現在也可以直接與建商協商如何繼續興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2 22:50

您好,您恐遭賣方詐騙,除了蒐集相關證據外,建議跟建商協商如何繼續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2 23:03

您好,基於契約之相對性,恐無法向建商主張權利,但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以釐清中間人是否有詐欺問題提告

阿佑 104-10-02 16:35

各位律師好:
最近在FB社團上買了件衣服 
但寄來後衣服顏色版型完全跟照片不同
已經跟賣家反應
但賣家堅持不處理不退款並堅稱他只是代購廠商寄來就這樣與他無關
請問是否已構成詐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2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退貨要求退款,或是要求重新給付貨品,倘若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倘若商品價值不同,且是故意的話,可以提告詐欺罪。

Joyce 104-10-02 16:32
各位律師您好, 上上年的時候本人因為原告做了某些事在社群網頁罵原告被告妨礙名譽, 上年5月開庭以經定案保護管束, 今年卻又收到民事訴訟 原告要索取賠償20萬, 原因是我害他身心受創無法完成學業, 明明當時是告妨礙名譽訴訟狀寫的卻是恐嚇, 還有她是因為個人因素休學,我在學校也根本沒和她說過話, 後面上年告完我定案後,她還有用臉書私訊我稱讚我之類的, 這樣會構成我害他身心後創害他無法完成學業嗎? 需要賠償嗎? 接下來我應該與她進行調解 還是不予調解呢? 還有請問我陳情書應該怎麼寫... 謝謝各位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2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調解,因為所謂調解就是雙方各退一步,不過應該要求變更訴訟內容為侵害名譽的部份。

2、倘若不願意和解,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提出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有構成妨害名譽,然求償金額也不太可能如此高,當然此種案件仍建議循調解程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2 22:57

對方還是要舉證受有多少損害,並不是滿天開價,可要求對方舉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刑事成立,對方仍要舉證其所受之損害有多少,才有填補之問題。

alfa 104-10-02 12:37

因4500元債務糾紛,避而不見,狹路相逢,跑到他車旁拉住他手臂袖及安全帶(民法152,153),後我要求對方質押手機作為擔保,對方拿出兩支手機分別至於雙手上要我選一支,事後跑去告官說我侵占妨害自由,現遭妨害自由被起訴,其中最主要因素是他說說手機並非出自自願,而是我從他手中奪取走.當時車上只有我們兩人無任何錄音錄影契約或人證.接著附帶民事賠償要求50萬精神慰撫金!這個金額數根據何種算出來的.簡直是利用法律來進行敲詐.請問律師專家能幫幫忙告知這要如何解?實感不盡!他在案發後第二天有製造橋段利用手機簡訊傳給不相干人來表示他是出於非自願!但事實並沒有傳給我,這樣能證明他是非自願交手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2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針對檢察官起訴您所憑的證據來作答辯,包含告訴人證詞及所謂的簡訊提出質疑,跟進行告訴人的交互詰問。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並且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2 14:16

 您好

建議您攜帶起訴書 就近找一位律師做諮詢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方安遠 (方律師) 104-10-02 15:33

 

 

 

你好,侵占罪要件為基於不法所有意圖,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你原先並未持有他的手機侵占罪不會成立。

檢察官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但法官審理案件,不受檢察官起訴書所列罪名的拘束,因此如法官在審理中認為可能觸及其他罪名,也會進行調查與判斷。依對方的主張,法官除了妨害自由外,也有可能會朝搶奪罪方向進行審理。

法院要認定有罪,須依證據,因此在答辯方向,要想辦法反駁對方證據的效力。另外,因對方欠你錢,所以你才做出涉嫌妨害自由的行為,法院實務上,也有認為債權強制債務人還債不成立妨害自由罪的判決,不過畢竟屬於少數。基本上法官會考慮個案具體情節,例如妨害自由的手段嚴重與否,債權的大小等因素綜合判斷。

至於證據效力的問題比較複雜,可能要請你說明更詳細一點。

依你所描述你涉犯妨害自由的行為程度,對方附帶民事請求50萬慰撫金,應該算是相當離譜,開庭時對他未必有利,因為法官很討厭貪婪的行為。

建議:你應先向法院聲請閱卷,再依據卷內之雙方主張與事證,擬定答辯方向並撰寫答辯狀。因為,開庭時可能因緊張或各種因素無法充分完整的陳述,甚至講錯話,可能影響到訴訟結果,不可不慎。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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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秋 104-10-02 09:10

個人不知何時在FB公開頁面上與他人起口角糾紛
到現在至少已經過了4個月以上,如今收到一張妨礙自由等案
電話到該偵7隊確認,是由該醫師委任律師提出告訴
個人在前三個月發生行車意外,申請就近偵辦,但該北市偵7隊不回應
並說明要交給檢察官處理,那是否還要等到該通知寄送到本人住址之後
個人才可以申請就近!? 個人居住地為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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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2 22:59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2 23:07

您好,通常警方會將案子函送到您戶籍地之檢察署。

Maggie 104-10-02 08:51
我和另一位同事在前一間公司因老闆指示做事,結果被對方同業告 原本老闆都還有出庭也有請律師,後來一審判80萬賠償,但老闆上訴後請不到律師又跑路,現在法院希望我和同事能和對方和解,以60萬價錢賠給對方 請問如果我們不和解,讓法官繼續審,請問: 1、金額會再低嗎? 2、到時候判決下來法院會直接用強制執行嗎?不希望現在公司知道這件事 請幫幫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2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判決金額是否合法妥適,必須依據案情而定,無法僅憑您這樣的論述就給予精確分析,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2、倘若對方取得勝訴判決之後,我方未履行,對方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就我方的財產作執行。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2 09:42

您好

 建議您提供一審判決供律師參考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先拿一審判決出來

瞭解狀況後比較能跟妳分析

因為如果輸了會被強制執行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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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stanny 104-10-02 08:32

律師您好

想請問 我月初在宜蘭巨匠上課 疑似fb忘記登出

被下一位上課的學員拿去盜用 密他的前女友的男朋友

人生攻擊 侮辱 之類的訊息 而且密完 還把訊息砍掉

導致我這邊都不知情 對方男朋友給我圖片我才知道

上星期有跟那位學員談和解+和解金 本來都說好

可是近日對方又反悔 那我說只好告你了

結果對方還說我恐嚇他 要反告我

我可以用刑法359條告他嗎? 勝算高嗎?

非常謝謝您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8、359條之妨害電腦使用罪,建議蒐集完整資料提告,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合法主張權利不會構成恐嚇取財罪。
阿翰 104-10-02 00:21

感謝律師您詳細的解說

問題在「可惡又不要臉的公司」這類的情緒用語,的確有構成「公然侮辱」的可能。網路上的評價是應該要注意法律用語的,這點還請你要多加注意。開庭時切記要注意自己的態度,其他就看檢察官怎麼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