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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104-10-14 09:14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搜索票上我不是被搜索人,但住址是在我家,被搜索人沒住在這,這樣警方可以搜索嗎?是整間都可搜索嗎?警方可以隨便扣押東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5: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敘述的狀況是很正常的,員警也可以查扣犯罪工具、犯罪所得及違禁品等。

2、不過進入訴訟程序時,可以爭執其證據能力及證明力。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sky 104-10-14 09:02

律師您好

我父親在今年8月時於十字路口與一輛小客車相撞,當時我父親是搶黃燈,而對方宣稱是綠燈直行(有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我父親受傷較嚴重入院開刀治療,對方則僅有車損。我們有向交通大隊申請既判表,表上不論在我方或對方都僅記載「本案係屬號誌燈號爭議雙方各執一詞,肇事責任無法分析。」。現在我方希望通過和解讓對方保險支付強制險不足給付部份(兩萬元),但對方卻不願支付。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方有診斷證明書及報案),是否能主張對方成立過失傷害?如果對方不服,要申請交通鑑定報告,是由我方負起申請責任?還是由對方舉證己無過失負起申請責任呢?

以上謝謝律師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4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先釐清肇事責任,直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又員警無法判斷肇事責任,應該是因為行車紀錄器不夠明確,建議可以提出其他事證協助鑑定委員會釐清肇事責任

2、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就可以追究民刑事責任

3、不過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的問題,倘若無法在告訴期間內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提告,因為日後可以撤回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胖 104-10-14 07:20

我去年犯了妨害性自主 緩刑4年 判1年6個月

到現在緩刑已過1年了

現在又被提告妨害性自主

對面目前提供給警方只有墮胎證明

沒有驗傷單(醫生說驗不出來)

對方年紀12歲

但外表看起來滿20歲(我家人親戚外公外婆都說根本不像12歲)

但我跟她發生關係是在還不知道她12歲

我跟她發生關係後 她阿公才告訴我她真實年紀

我當時聽了下一跳 因為有之前的經驗

從她阿公告知我真實年紀之後 在也沒跟她發生關係

也就是已經至少半年以上沒發生關係

醫生才說這種沒辦法驗

詢問各位律師:如果有坦承跟她發生關係 但真的不知道她12歲

是否檢察官緩起訴 還是不會呢?

是自己跟檢察官請求判緩起訴呢?

還是檢察官會自行判呢?

聽說緩起訴要跟對方和解

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求償100萬以上

我家經濟不是很好 100萬真的給不了

我們私底下也問過附近的律師

他們也覺得金額太高了(他們說通常都在幾十萬左右)

那這樣如果無法跟對方和解 緩起訴就不可能了嗎?

還是檢察官會看我們是否有心跟對方和解 因為金額太高 就算沒談和解

檢察官會減輕刑期或判緩起訴嗎?

(因為之前的事 從新找工作 現在又要待滿一年 準備領年終了 卻又發生這樣的事 感覺很後悔)

家庭經濟不是很好 也蠻需要這筆年終

如果程序這樣走 如果在還沒過年就被判入獄服刑

可以跟法官請求讓我領完年終在入獄服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無法申請緩起訴,而本件若尚未製作筆錄,則可以先與律師擬定訴訟策略,且本案也會影響到您前案緩刑是否會被撤銷,至於入監服刑應該還不會那麼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

2.  妨害性自主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3.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4.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此屬故意犯罪,所以不只前之緩起訴處分可能會被撤銷,且本件要獲得緩刑機率亦不高,建議繼續和對方溝通和解,並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4 22:17

您好,若對方未滿14歲,就算是合意發生性行為,還是會有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若本件也被起訴,緩刑撤銷之機會很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製作筆錄,承認犯罪,建議盡快委請律師處理,本案若無證據,可能應以爭取不起訴處分及無罪判決,較為妥當,因您前案緩刑尚未結束,若本案一遭起訴,即撤銷緩刑,須入監服刑,且即使您與對方和解,亦尚難再請求一次緩刑,且未滿14歲,屬加重情形,又您為累犯,會再加重二分之一,故您應仔細思量考慮是否承認犯罪,且是否須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傷害擴大,建議您,若不知道如何於筆錄中回答,暫時不要回答,或許比隨便回答,較為更加妥當,避免您自己之證詞,成為對您不利判決之最主要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熊 104-10-14 02:42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23歲與女友在雙方情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

女方家長得知要提告

女方未滿14

目前還沒開庭,還在等候通知

請問還有宛轉的餘地嗎?

如果被判刑是否可以緩刑?

而我之前沒有犯罪紀錄

最輕與最重可判多久?

聽朋友說可以請免費的律師

請問這又該如何去請

沈恆 (沈律師) 104-10-14 04:53

您好!

1.  與未滿十四歲之女方性交,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減刑而遭判決二年以下,才有機會獲緩刑
2.  如果符合扶助條件,可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律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

2.  妨害性自主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3.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4.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合意為性交者,依據刑法規定,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處罰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又倘若您是違反對方的意願而為性交者,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強制性交,則得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者刑度相差甚大,建議應蒐集證據,證實雙方為合意性交。

另外,緩刑之要件為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前揭處罰規定最低刑度皆高於二年,必須提出請求法院酌量減輕刑度之事由。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4 09:26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與您一起應訊或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

如經濟狀況不OK 可先去聲請法律扶助看看

                                陳律師

 

您好:

因本罪刑度非輕,建議於開庭前即和律師協談,避免筆錄內容對自己不利,且若您資力略有不足,可向當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指派義務律師協助辯護。

小熊你好,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妨害性自主)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重罪,依法律扶助法第5條之規定符合扶助的條件,請逕向該地檢署所在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4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犯罪有二構成要件,一為發生性行為,一為您對對方年齡之主觀認知,建議您應蒐集您認知對方年齡之證據,如臉書生日或通訊軟體關於年齡之部分,年齡是越大越好,至少需往滿十四歲以上,刑度才不會那麼重,再者,就是關於是否發生性行為證據,若無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可考慮否認之,若您為中低收入戶,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法律扶助律師,建議委請律師協助,避免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又關於此種犯罪,需有準備和解金枝打算,若證據充足,可考慮提出一定金額之和解金,與對方法定代理人商談和解,以利爭取緩刑,避免入監服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4 22:56

關於您的問題,本案犯罪有二構成要件,一為發生性行為,一為您對對方年齡之主觀認知,建議您應蒐集您認知對方年齡之證據,如臉書生日或通訊軟體關於年齡之部分,年齡是越大越好,至少需往滿十四歲以上,刑度才不會那麼重,再者,就是關於是否發生性行為證據,若無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可考慮否認之,若您為中低收入戶,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法律扶助律師,建議委請律師協助,避免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

阿勛 104-10-14 01:49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兩年前朋友請我用我名子辦了好幾支門號

說每個月會固定繳錢,因為他們不能辦門號,今年我剛關出來接到電信公司委託的代收公司持續的打來要求我把門號違約金還光,我也跟代收公司談好了分期償還,第一期已經繳了5000,而這個月家裡實在是太多費用要繳,代辦公司卻說我這個月幾號沒繳的話就要將我的案件送去法院到時候我會涉及詐欺罪名,因為我當初實在辦太多號碼挺朋友,而現在朋友也不見了變成我自己只能慢慢把違約金繳掉,但是實在無能力一次繳款這麼多,代收公司口口聲聲一直說我辦門號換現金涉及詐欺罪會被判刑,但是我真的不是辦門號換現金,而且我有在繳款,只是這個月家裡費用實在太緊了,請問我這樣算涉及詐欺罪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0-14 08:58

您好:

聽您初步敘述,您並非一開始就沒還錢(首期違約金仍有清償),此情形要構成詐欺罪還有一定難度;如還款確有困難,建議可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以解決欠款問題。

以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4 0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無力償還,並不會構成詐欺罪。

2、不過倘若確實涉及辦門號換現金,則會涉犯詐欺罪。

3、只需要盡量還款,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屆時再提出答辯即可。

阿巧 104-10-14 01:08

因為我前夫有經常性言語恐嚇的情形,目前是分居

所以我去年有申請保護令並且目前跟他有其他官司尚未結束,

前陣子在開一件刑事庭的時候(跟保護令無關),他當庭有亂講一些話,

甚至講出什麼他認識有一個大哥已經結拜,他是刺龍刺鳳的,目前房子已經答應讓給他住之類的話(房子目前我住)

我當時很害怕,但很鎮定問了檢察官是不是有錄影,他說有。

請問律師我可以因此申請延長保護令嘛?可以請審理保護令法官看當庭的帶子?他這樣講會有成功延長的機率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4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申請保護令之延長,必須要有延長保護令之必要。

2、對方表示有認識一位大哥,刺龍刺鳳等,與是否會有家庭暴力之虞無涉,請詳述那一個案件的狀況,以利分析。

3、倘若對方於開庭時仍恐嚇您,則可以聲請延長保護令,不過因為偵查不公開,必須等到該案偵查終結之後才有辦法調閱相關錄影內容及筆錄

您好:

若暴力行為繼續存在,可以聲請保護令之延長,但以一次及一年為限,並可向法官請求調閱當天開庭錄影作為證據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0-14 12:04

您好: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1、2項,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保護令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保護令是可以延長的,一次以二年為上限,故您可以在向法院聲請延長,只是須具狀並提供相關證據給法院審酌,如需用到偵查庭之錄影,可待偵查結束後,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調錄影帶以證明他在法庭上之不當言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4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蒐集對方打電話給您之錄音,或通訊軟體與您之訊息,蒐集對方針對您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威脅之證據,再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並延長保護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4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蒐集對方打電話給您之錄音,或通訊軟體與您之訊息,蒐集對方針對您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威脅之證據,再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並延長保護令

阿銘 104-10-13 22:53

律師您好 .. 我想請問

當初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

我為造他人公司薪資帶及公司大印章 ...

銀行有成功通過審核撥款 ...

之後不久約3-4個月 被銀行發現 當初該申請資料造假

向我要把當初該筆貸款全部清完 ..

不然會有後續動作 ! 當時我很害怕 在一個禮拜之內 把當初該比帶款全部清完

之後約1個月以為都沒事ㄌ .. 誰知道當初我為造該公司薪資袋+公司印章

銀行有通知該公司ㄉ 然後該公司就像我提告訴 ..

為造文書及詐欺 .. 兩項罪名 !!

該公司之前有在這間公司做過 是沒做之後才做該有動作ㄉ ..

然後以下是我最想知道ㄉ ..

 

 已經有開偵查庭1次過 第二次的日子也即將到來ㄌ ..

我非常害怕檢察官會起訴 ..

第一場開庭 檢察官有說 希望我們雙方私下和解 ..

但我現在知道的是 該公司老闆好像完全沒意思要和解的意思

然後檢察官也有說 我還年輕 希望對方給我一次機會等等

才讓我們雙方在有兩個禮拜的時間去商討看看..

 

然後也有跟我說 當初該為造ㄉ印章 都要交給檢察官

銀行當初貸款的下來的存簿資料 ..

我沒前科 不然檢察官說也不可能說那麼多 ...

然後我只是為造該公司印章  該公司並沒有任何金錢上的損失 ..

第一:我想知道 ... 這樣我會不會有事情  !  如果有 會不會很嚴重 ..

可能被判緩起訴嗎? .. 很害怕被關 !!

第二:聽說對方老闆 好像會提起 民事告訴 像我索賠該公司損失

這樣他有可能提出成功嗎?  因為該公司並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

為何我還要賠錢給他

第三 如果原先的為造文書及詐欺 案子結束  對方還可以提出民事告訴嗎?

第四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第一場開庭我都有承認我犯的錯誤 也承認當初 異想天開 ..

第五 如果第二場偵查庭結束  之後 我該等什麼?

如果檢察官有起訴 是還要再等一次傳票等開庭嗎?

如果檢察官不起訴 這樣我就沒是ㄌ嗎?

但我有可能沒事吧 ..

哀 害怕當初小小的一個動作 害我現在後悔莫及 ...

您好:

建議繼續和對方和解,且依您之敘述,應不可能為不起訴處分,但仍可盡力爭取緩起訴或得易科罰金之刑,若仍有疑慮,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3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嘗試與公司和解賠償,以利向法院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4 09:30

您好

建議您與對方和解  並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如果不幸被起訴了 到法院也可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gigi 104-10-13 22:42

突然莫名收到前公司的存證信函,但這家公司已註銷了

內容:最近發現公司憑證外流,疑是持有或洩漏給別人知道.

請問律師需要做什麼處理或動作嗎?因為根本沒有的事情,

加到我身上,實在很生氣,由於是家族企業鬧得非常僵,

而因此辦停業.

非常謝謝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4 09:35

您好

     建議您與律師討論後  可發律師函回覆對方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柚子 104-10-13 21:40

律師您好:

我是業餘網路賣家

於2015/10/05時,某買家下標購買商品四項+運費合計280元。

未刷郵局存褶的情況下在當天下班就將物品寄出了。

(我基於誠信原則沒去刷就寄出商品)
沒想到在寄出商品後看了存褶,居然沒有入帳

我立刻與買家聯繫,買家表示由於是網路銀行轉帳可能會慢一點入帳,我則表示願意等,沒想到10/06仍未收到款項。

我再次跟買家聯繫,但對方遲遲不肯出面處理。

 

請問我該怎麼辦?難道就只能這樣算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至警局提告詐欺,以逼對方出面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柏 104-10-13 21:06

請問各位大律師

世界名畫有所謂的著作權,還是有什麼法律保護嗎?(像是莫奈的畫,或梵谷的向日葵,或月光的名畫)

可以在外國網購複製品(贗品)回台裝飾自家房屋嗎?

會有法律問題嗎?謝謝各位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10-14 05:15

您好!

1.  畫作自完成時起即受著作權法保護,但若著作人已經死亡,原則上著作權只存續至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2.  如果原畫作已經過保護期限,則純粹的原畫作複製品本身不享有著作權,不會有侵害著作權問題,但若有經過改作,則改作之作品有新的著作權,仍有可能侵害著作權,此時最好能確認來源合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圓圓 104-10-13 18:40

請問前幾天突然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關於一筆4~5幾年前的電信費用,已經超過多年現在才收到催繳(而且門號是當初借證件給朋友辦的~朋友已經失聯了)真的很無奈~且債權已轉移到一般的(討債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且打給債權公司態度強硬不給分期、一定要全部清償、不然就每月法扣3/1薪資~目前每月薪資無法負擔每月扣薪3/1(生活無法負荷)債權公司又不給我談分期~一次要我清償28000多的費用!真的湊不出來~債權公司每天打來電話催繳~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如何處理呢?(是真的有心要分期償還)....如果法扣連本帶利需扣3萬多!....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3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拒絕分期,則我方無法強制要求,屆時就是經由訴訟程序之後,由對方聲請強制執行1/3之薪資

不過訴訟的時候,法院可能會促成和解,屆時就可以提出分期的要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和解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圓圓 104-10-13 22:4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拒絕分期,則我方無法強制要求,屆時就是經 ... (恕刪)

是要去法院提訴訟嗎?可是今天到法院,到第一關單一窗口就被打槍回來了,窗口的諮詢先生就跟我說這沒多少錢,就湊一湊繳清就好了(講那廢話),訴訟的話,花費會不划算.....是真的會花很多訴訟費用嗎?

圓圓妳好,本件恐怕無法以訴訟訴請分期,但若扣薪的金額確實造成妳生活上無法維持的情形,可檢附相關資料具狀向執行法院說明,若執行法院認為屬實,可以依職權減低每月扣薪的金額。

以上供參。

小如 104-10-13 18:13

請問各位律師

我與他已分居一年半.2名小孩現由我照顧.在今年3月才由法院裁定他須按月給付扶養費給我.這幾個月來他都有按月給付.但今日他提出離婚訴訟與要求一個小孩監護權...預計於11/3開庭。

並這個月的扶養費也尚未入帳!!當初三月開庭時是裁定:2個月未給付.往後3個月視為全部到齊...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雖當初有開庭確定.但若他要耍賴.我是否也拿他沒辦法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扶養費的部分已經有法院的確定裁定,而對方卻未依照裁定內容支付扶養費用,您可以持該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便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

至於對方現在提起離婚訴訟,針對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您妥善照顧子女證據,並且讓法院知悉對方未依照裁定內容支付扶養費用之情況。

建議您應攜帶對方離婚訴訟之書狀與律師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4-10-13 18:57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扶養費的部分已經有法院的確定裁定,而對方卻未依照裁定內容支付扶養費用,您 ... (恕刪)

 關於扶養費的部分...雖已裁定.但他刻意將他名下財產轉移.既然如此.是否連法律都拿他沒辦法...

對於11/3開庭.關於離婚與一個小孩監護權事由.可以只提答辯狀而本人不到場嗎...

 

您好:

有關強制執行部分,如果他名下無財產,可以執行他的薪資收入,並開庭一定要到場,若有事情亦要向法院請假。

一、建議還是要去開庭,如果有正當理由要請假的話要附證據。如果沒有檢附證據的話法官可能會認為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這樣不太好。

二、監護權的部分要儘可能搜集小孩跟著你很幸福的證據,例如你跟小孩的合照之類的。

三、具體細節可再與律師討論。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3 23:26

您好,若已有裁定,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3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到場答辯之,避免您未到場,對您為不利之認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ason 104-10-13 16:16

律師您好:

請教,日前一家管理顧問公司寄來"訴訟前通知",通知因積欠遠傳公司電信費用債權,共計8,176元整,業於103年11月28日讓與管理顧問公司,案經多次催告,均置若罔聞,明顯已有惡意拖欠帳款之嫌,故持發本通知再次提醒,立即繳款.

1.本人不記得有此電信業者此門號及欠款,是否有權要求電信業者或管理顧問公司提出相關辦理此門號之簽名文件?

2.若有,但非本人辦理,是否可以至警察局報案偽造文書,以保障本人權利.

3.還有可以什麼樣的作業先保護個人權利(信中說到進行訴訟,且強制制行程序)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3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提出相關申辦文件,倘若對方拒絕,訴訟時仍然可以提出該主張。

2、屆時可以比對字跡、傳訊證人等來確認申辦人,並且可以提告偽造文書

3、可以先與對方協商,倘若對方拒絕,就依前開方式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妹 104-10-13 16:15

律師們您們好:拜託拜託救救我們

我們和第一任房東簽約是100/07/07

因為房東願意給時間搬家

所以合約是簽於15號開始生效

也就是說每個月的15號匯款

一直到102年,房東房子賣了

於是我們102/01/22再和新的房東簽約

簽約當天就先預付2月份租金

(1月份租金,是第一任房東

是新舊房東自己協議)

 

而我們的租金匯款日,一樣是15號

今天房東不再續租了,所以8月就告知

10月份要搬家,合約上有註明提早搬家

不算毀約,也不用補償房東

沒想到今天房東電話說,要我們再多付半個月的租金

10/01~10/15的,可是9/15~10/15

租金我們已經付了,為什麼還要多付半個月

這筆錢是怎麼算的?

律師們幫忙,救救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3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約我方沒有多給付租金之必要的話,我方可以拒絕房東之要求。

2、房東倘若因此扣留押金或是有其他不利益我方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reamzu 104-10-13 13:27

想請問有關房屋的書面証明 的問題:

1.書面証明等同遺囑嗎?

2.請問 書面證明是否類似遺囑模式那樣書寫?

3.書面證明需會同第三方人士 (律師代書)應該如何選擇?

4.如果請律師代書其一幫忙書寫這書面證明(遺囑)價未通常落在多少上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3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爺爺當初的意思是贈與嗎?必須先確認爺爺的當時後意思及目前的意識。

2、可以由律師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

3、費用的部份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Rong 104-10-13 00:38

想請教律師因為阿姨往生

現在已經辦理繼承報完稅

現在長輩們說辦理繼承

錢也領出來來

因為後面怕還有不知道債務他們說可以在辦理放棄繼承放棄後面不知道的債務

可以這樣辦理嗎

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3 08: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法把財產債務分開繼承,倘若辦理拋棄繼承,則必須將財產交出來,否則會被下個順位繼承人或是債權提告

2、倘若擔心繼承到不知名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定繼承

June 104-10-13 00:15

律師們好,想請問,今年2月時到了台北市某英文補習班,在補習班推銷員的推銷下,報名了為期一年份的課程,但因本身還為學生,當初也告知了推銷員自身的狀況,他們卻推託,沒關係你就先簽試試看,沒辦法再退掉。而在簽約時,他們告知課程是一年的課程,並說可以上365堂課,在我的認知中,我以為是有一年份也就是365堂課可以上,且在往後的幾個月中,到四月我僅僅去了4堂課,但我發戲真的沒有辦法每月負擔金額(為分期付款)且沒有時間可以去,就在五月中與當初的兩位推銷員聯絡,並說了自己的狀況,他們卻遲遲回復,要不就是回了一句就消失沒有回應。但時間越拖越久,在今年六月一日我內心交迫的去到了補習班,才發現,當初兩位接待員一位已離職,而另一位外派並不在國內。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另一位接待員卻告知我已經超過三分之一的課程無法退了,也並非365堂課,而是為期一年。但我只上了4堂課。當下沒有辦法,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這一位新的接待員也承諾會幫我處理,但只能先將課程簽延後上課,可是之前二到五月的課程只上了四次,就浪費掉了。在新的接待員要幫我處理事情時,我們用通訊軟體聯絡,他也不斷的承諾可以解決,抑或是有辦法了,不過也是依樣訊息斷斷續續,常常一句話後,就是一週後回覆若我沒有一直傳遞訊息詢問甚至不回,部段的拖延導致了課程的事情延宕到了現在。也就在前幾天,在我不斷的催促下,他終於跟我聯絡,他說公司方面相當強硬,說若要解約賠償三成五到四成的費用,但時拖到了今日,並不是我願意的,是補習班方一拖再拖,且課程也只上了4堂。因身為學生經濟狀況真的不佳且時間無法配合,真的很苦惱也傷心,當初加入補習班的初衷完完全全的被欺騙的感覺。不知道律師們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處理這次的事件...

你好:

先依照各地縣市政府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終止契約,再依契約及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求退費,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82046106 建議你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由消保官進行調解,亦可向各地教育局檢舉,無效果再尋求律師協助辦理。
小妞 104-10-12 23:46

各位律師

前幾天在網路看到廣告, 由於急需一筆錢

我就去做了貸款, 對方跟我要了四間銀行的提款卡跟密碼

說是因為過去幾個月, 我的帳戶裡沒有任何的資金流動

他要幫我做一些薪轉證明, 讓我跟銀行貸款能順利通過

影印了我其中兩間銀行的存摺, 以及我的雙證件, 寄給了對方

在今天其中一間銀行通知我, 帳戶有異

已經列為警示, 對方也沒有再接我的電話了, 我才驚覺我被騙了

但是我只有他的電話, 還有寄件的收據, 還有當初看到廣告的網站

我目前還沒做筆錄, 但已報案

想請問一下,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需要注意些什麼?

我該如何為自己辯白..?

因為我真的也是被害者...請各位律師相助

你好:

政府對於詐騙集團的手法已經一再宣導,你將提款卡及密碼提供給他人使用,容易被認定為詐欺罪等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建議你尋求律師協助,說明你受害之情形,爭取不起訴或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
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39 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3 09:33
您好

重點在您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因一般借貸並不會要求提供提款卡密碼,所以檢察官可能會不相信你的供述,建議將借貸契約及所有證據均呈報給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並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處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3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王標標 104-10-12 23:29

律師你好 請問我認識多年的網友向我借貸但過了很久都沒有還 
1. 我是不是使用民事訴訟 還有其他較佳的選項嗎? 
2. 因為是網友 所以我沒有他的姓名跟住址和身分證   但只有匯款銀行帳戶 請問我該如何向法院申請訴訟
3. 請問到一審大概會花費多少時間
謝謝律師

你好:

如果沒有債務人姓名、地址,最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並聲請法院依帳戶資料查明被告年籍。 花費時間要視案情複雜程度而定,但你若無借貸相關之證據,在舉證上會有困難,容易敗訴。
家嘉 104-10-12 20:35

您好,我說明一下背景,當初軍方淹水牆破了一個洞,水倒灌到我們社區地下室,導致車子全毀,一審時,律師從頭到尾也沒告知,車子會有"所有權人"的問題,我們一戶都有兩台車,一台老公名字,一台老婆名字,結果提告時,都只有用老公的名字去提告,一審判決下來,老婆的車因為非原告者名字,所以不賠,因為一審結案已經超過二年的追訴期了,也不能再補老婆的名字去提告,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樣的法條或案例可以翻盤?必竟損害是事實,只因為我們的律師疏失導致我們的損失,好像不合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逾二年,要再請求確實會有困難,且因為軍方並無不當得利之情事,所以也無民法197條十年時效之適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lly Lin 104-10-12 19:40

各位律師您們好:

因我先前糊塗,誤信網路借錢廣告,銀行帳戶淪為人頭戶,這幾個月來跑了多次警局做筆錄,上個月已收到警方通知有抓到詐騙集團車手,而最近要開偵查庭了,我想請問:

1:我沒有請律師,那去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2:為何我收到同一天差2個小時的2個案號的傳票?難道多個被害人或多張銀行卡(我有3張淪為人頭戶)要偵查一次?

3:我知道每個案件狀況不同,但通常在抓到車手的狀況下,人頭戶還是有刑責嗎?(我想先有心裡準備)

以上,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2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抓到其他人與您是否會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無涉。

2、您還是必須就您是遭到利用的事實提出相關的事證,否則一樣會被判有罪,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進行辯護,至少提出狀紙。

3、確實可能是因為很多個被害人所以有多個案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要取得較輕之刑,則應盡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2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否認有幫助詐欺之行為,建議您將與對方知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39 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 

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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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4-10-12 18:51

請教各位先進的律師

台灣有偽造證據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所以本件可能會該當刑法第169條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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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 104-10-12 18:21

請問律師
我在XX國際會議中心參加活動時遭人偷拍
因為我有裝扮
那個人就把偷拍我的照片PO到公開網站詢問
以下是對方詢問的內容

誰知道這是什麼角色本人入圈不深
感覺他好妖豔想求認識

請問一下,我能對po網的人提出告訴嗎?
能提出什麼告訴?

阿龍 104-10-12 17:45

請問律師
我在XX國際會議中心參加活動時遭人偷拍
因為我有裝扮
那個人就把偷拍我的照片PO到公開網站詢問
以下是對方詢問的內容

誰知道這是什麼角色本人入圈不深
感覺他好妖豔想求認識

請問一下,我能對po網的人提出告訴嗎?
能提出什麼告訴?

阿翔 104-10-12 16:52

請問交付審判聘請律師,是交付審判過程都需要律師?還是聘請律師代寫狀紙?大約要多少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2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交付審判依法必須整個程序都必須委任律師

2、費用的部份跟案情、資料、被告人數等有關,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

交付審判之整個程序都可以交給律師處理,且因涉及各種案件繁雜程度之不同,建議攜帶相關處分書及所有證據律師討論,會較為精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2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交付審判不建議做,委任律師費用成本太高,成功之機會太小,不符合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oma1071 104-10-12 15:31

律師你好,

想請問說有買家跟我買東西,錢也付了...

之後有告訴買家說商品金額還需要補上差額,對方留言8天前說會付款完通知我

但查帳後沒收到差額,買家所留的電話都連絡不上(家用還是空號)

 

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2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為何需要補差價?

2、倘若是交易後才因為更換商品等因素要需補差價,則僅為民事糾紛,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倘若是因為買家本來就少給,則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

JOANNA 104-10-12 15:15

您好~

我未婚夫在三重有一間公寓與他弟弟分割所有」,目前我未婚夫因長期在高雄工作因此想變賣房屋在高雄買屋,不過他弟弟不肯變賣也不肯購買另一半產權。

1.請問有辦法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嗎?!!

2.未婚夫是否可以拿1/2產權去向銀行貸款?!!

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另一半產權,請律師協助解決,非常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0-12 15:48

您好!

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分割共有訴訟,主張變價分割,將共有物拍賣後分配價金。 如果債權人同意放貸,可以將應有部分1/2設定抵押權擔保貸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訴請分割

變價分割是一種分割方式

至於貸款要看銀行

因為只有持份的所有權

銀行不是很喜歡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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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想分割,可以直接出售1/2持分,但價格會差一點,因為買受持分的買方要去處理後續問題,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2 21:54

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可以起訴主張,變價分割也是一種分割方法。

另外,因為弟弟也是分別共有人,就其應有部分當人也可以向銀行貸款設定抵押權銀行

Baozi 104-10-12 14:56

各位律師好:

我不知道借別人錢,是如此痛苦。我已經將債務人的唯一土地申請法拍,也順利拍定。但是在法拍前幾天,債務人告我,說有還款給我(但只有103年還款2萬)。後來有接到法官將債務人提出停止拍賣暫停請求駁回,要照常開標(原因是欠我的錢與利息,還有債務人欠國家的錢都不夠還清)。現在要開庭辯論,11月份還要現場勘驗。想請問這樣會影響到我拿到錢的權利嗎(法拍會無效嗎)?另外,查封時地政人員就有現場查封過了,為什麼還要現場勘驗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2 2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務人已經清償的異議之訴,對方必須提出清償證明,倘若確實已經清償,則拍賣後我方可以分配的金額會變少。

2、至於履勘現場的部分,必須依據是哪一個案件?債務人異議之訴應該沒有看現場的必要,請詳述,以利分析。

Dreamzu 104-10-12 13:3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爺爺拿了一筆錢(幾百萬頭期款)給我爸買了一棟房屋剩下餘額則貸款,買賣房屋交易時是由爸媽以及房屋仲介拿爺爺的相關證件存摺去銀行開票給對方的(有取得爺爺同意且親戚知道這件事),房屋登記在我媽名下且房契(地契)也在我家人手上;但因爺爺年邁身體狀況不穩定;導致親戚一直威脅我家人說要把這棟房子要回去(她們堅稱有去詢問過律師是有辦法要回去的?!)真的有辦法要回去嗎?

我想請問的問題:

1.房子登記在我家人名下,房契(地契)也在我家人手上;房子持有權或爺爺拿出來的買房屋的錢有辦法要回去嗎?

2.如果對方堅持要用辦法奪取;對方採取的手段會從哪些方面著手?我們該如何防範自保呢?

麻煩各位專業的律師為我解答 萬分感謝 你的抽空回覆

你好:

要看當初訂定買賣契約時的法律關係,到底是消費借貸(借款)、贈與、借名登記,每種情況法律關係都不相同,如果當初有簽立書面之契約可以協助釐清。就你所述權狀由你母親保管法律關係比較偏向是借款贈與頭期款,房地既然登記在你母親名下,所有權人就是你母親,母親可以自由決定如何處分房地,無須受他人拘束,但若要注意返還借款撤銷贈與之問題。 對方會主張是借名登記,終止借名登記關係,類推適用委任契約,請求你母親返還房地並將房地所有權登記回祖父名下。 建議你審慎處理為妥,以免權益受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較保險之作法,應由您爺爺書立一書面證明,證明當初為贈與行為,對方可能會主張是借名契約來要回房產,此部分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訴訟對方不會贏的

頭期款不代表房子屬於他們

至多就是還頭期款而已

況且頭期款也不一定需要還

你們不需要理會他

除非你們自己同意過戶

就是提出訴訟

但他們訴訟成立機會很低

所以你不要過戶給他們的話

基本上他們是要不回去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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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2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所有權登記為您父親所有,對方即使提起訴訟,亦不一定有證據證明您父親為無權占有,目前建議不要與對方聯絡,避免對方錄音蒐證,作為提告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reamzu 104-10-13 13:19

 律師想再請問:

1.請問律師所提到的 書面證明是否類似遺囑模式那樣書寫?

2.書面證明需會同第三方人士 (律師代書)應該如何選擇?

3.如果請律師代書其一幫忙書寫這書面證明(遺囑)價未通常落在多少上下?

沈恆 (沈律師) 104-10-13 19:03

您好!

1.  房子既然是由爺爺移轉過來的,爺爺的意見就很重要,為何您都不提爺爺目前的想法?
2.  如果爺爺還是願意無條件贈與,那親戚講什麼都沒用,能請爺爺書面寫清楚贈與的意思更好,以免將來麻煩;但如果爺爺現在想要回房子,則您就應該想辦法證明當初過戶時是無條件贈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糯米 104-10-12 09:10

諸位好,因為對法律真的不甚瞭解,需要大家的幫忙...

本人跟女友目前是遠距離,大約一個月見一次,因為她不太會用訂票系統之類的東西,都是由我代訂。前些時日她出火車站時被警察攔下,說她冒用別人身份證訂票,犯了偽造文書,可是我們兩人都不知道那是假的,女友當下也很慌張,不停打電話給我,我知道後也盡快趕去車站。

結果到了警察跟我說,他們時間剛好比較不方便,看我們久久一見(女友有告訴他們我們的遠距離的狀況)不如就延後一天禮拜一再去筆錄就好,說是小事情,完全不用擔心,問題問完就好了,可是小弟網路看到不少前例,似乎都有被提告的情形,目前感到很大壓力,不知道是否會被警察矇騙沒事,結果過去被抓去關什麼的....。

補充一些情況,

本人目前才役畢回到家裡,正在準備國考,從來沒去過警局,也沒被警察抓走過,或是約談過!

女友目前就仍是學生,也沒有任何前科記錄!

女友當下態度是非常配合,可是因為她真的什麼也不知道,所以也沒能回答什麼,警察後來也是一直聊些無關緊要的事情這樣。

然後這個身份證字號是大概十幾年前有個朋友借用我身份證字號訂票沒取結果害我被停用,他就說他的給我用,因為電腦通常會記憶這些東西,我也就一直沿用下來到現在,才突然被說我是用虛擬身份證字號,已經是偽造文書了...

想請問諸位目前我該怎麼應對比較好呢…

這樣的情況是否需要請律師幫忙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2 09:45

您好

是否還能找到該名朋友  以證明他確實有授權您使用該身分證字號訂票

建議您做筆錄前 先找律師諮詢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糯米 104-10-12 09:48

完全沒有可能...是國中在補習班認識的...但是基測後,就完全沒有其他交集跟聯絡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未取得對方授權同意,確實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但此部分仍可以朝緩起訴去主張,以降低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糯米 104-10-12 10: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未取得對方授權同意,確實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但 ... (恕刪)

當初只是我們交談而已...,況且警察說那是虛擬身分證字號,這樣就算真的能找到他,他也不太可能承認吧...

小妮 104-10-12 03:09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如在FB賣商品開放超商取貨付款服務

 

但總會遇到惡意不取貨的買家 請問可以提告嗎?

 

提告間接毀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欺數是本人或

 

第三者為財產上之處分)嗎?

感謝回復

小西瓜 104-10-11 23:23

我之前交了一個男朋友,我家人不喜歡他,因為他會對我動手或是大小聲,我們甚至會有拉扯,現在我們談判破裂,有錄音

錄音檔內容是我哥為了保護我,有威脅恐嚇或是毀謗到他也有說出威脅恐嚇到他家人的話語,但實際上我哥完全沒有做任何動作。

他現在拿著當初的錄音檔想告我哥,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可以成立嗎?我哥哥是否會因為這個錄音檔被抓起關或是被判刑之類的。

我很擔心,因為他現在對我來說已經是恐怖情人,我害怕我家人受傷或是怎麼了,想請各位律師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12 05:52

您好!

錄音可當證據,如果內容涉及恐嚇誹謗,除了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有民事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2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威脅您生命身體財產等之錄音證據,可將錄音做成譯文證據,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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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伊 104-10-11 16:28

在微信群組裡中國籍網友怒罵內容其中有

"沒臉沒皮"、"照照鏡子看看自己,你是皇后嗎?如果不是只有死的份"以及"這樣的人在社會上也是不行的"

我在此群組裡的暱稱是"小伊",這位網友在前面訊息打"小依"之後開始以上的怒罵,請問這算有指名道姓嗎和以上的內容有沒有觸法?還有此人為中國籍不知道法律要看哪一方以及能不能跨海控告?

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溱溱 104-10-11 15:37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我之前是保險公司業務,我男朋友利用我的名義去向客戶收取保費(我不知情),客戶有叫我男朋友寫下收取保費的經過,之後我在客戶的恐嚇下寫了一張借據,將收取的那些保費變成我跟客戶的私人借貸(客戶說我的身份是保人),又經客戶邀約,我們在調解委員在場的情況下達成和解,每月15號以前支付2萬元,但104/10/15還沒到,客戶卻一直打電話逼我要將整筆錢都還他,而且還去我新工作的地方搗亂,害我一再失去工作,不然就是在凌晨4~ 5點一直打電話給我(雖然我已設黑名單),但看到客戶又打給我,覺得被騷擾。 請問各位律師,我是否只能默默接受他的騷擾? 因為客戶一直亂,我一直丟工作,快無法負荷我的生活開銷,我每個月又要支付他2萬元,我快被逼上絕路了,拜託各位律師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1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客戶騷擾及搗亂之言行舉至加以錄音錄影,或許有構成刑事強制誹謗等犯罪,可對其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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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1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言行證據,考慮提出刑事告訴之。

ist 104-10-11 15:12

各位律師

朋友以不跟對方傳訊.對方另一人卻在群組故意傳訊說

<這位大嬸沒顧慮到你的面子>.對有受過高等教育在門市工作的女性來說.

雖已年過40但是保養得宜.有時在校找女兒還被認為是大學生.有些男生還想要跟他做朋友.

 而且他們也都看過他媽媽.卻還故意說出這話.

 這句貶低.取笑對很多女性來講是極為不舒服的話

這羞辱的語氣了.我們可截圖對他提出告訴嗎?

 

未經允許偷拍別人筆記內容屬於-妨害書信秘密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1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散布訊息之情形,可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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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1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證據,至地檢署提告之。

 

安安 104-10-11 13:42
各位律師好,我目前是在連鎖速食店擔任兼職,我們是加盟的所以當初進來時有簽定合約。目前我的狀況是主管因為不喜歡我(並非做錯任何事)而口氣非常差得說我是爛員工,當時上班的同仁都有聽到,想請問這樣構成重大侮辱嗎?我經過主管旁邊他用力摔東西,沒有第一時間回他話卻大聲斥責我說我態度不佳並要降我時薪(這一段我有錄音),寫有要降薪的警告書我有拍照,主管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上班的氣氛。還在未經我同意更改我的上班時間及提早叫我下班,請問這樣可以求償嗎?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5 21:51

 您的主管公然對您侮辱,且其他員工都有聽到,可以以人格權受到侵害為由,提起民事求償精神慰撫金,如您需要進一步法律協助,歡迎致電0911-101-770王律師

小倩 104-10-11 13:40
律師您好: 想請教: 一:若債務人資產不足,請問保單是否可申請強制執行? 二:保單申請強制執行,是針對債務人是要保人?還是被保險人?或是還本金的受益人? 三:請問強制執行的金額是強制保單解約嗎? 四:可請法院向保險公司調查有無投保保險嗎? 感恩

你好:

債權人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依據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 要保人(解約金等)、被告保險人、受益人都可以(保險給付等)。 看你執行的對象,如果是要保人可以執行解約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但債權人尚無法代替要保人解除或終止保險契約,要等條件成就以後才有辦法執行。 可持執行名義向國稅局調閱債務財產、所得清單,看是否有投保,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或向民事執行處聲請調查債務財產狀況(但民事執行處通常不會查)。
小傑 104-10-11 07:15

 律師您好:~~

先前就職的工作是保全人員,就職期間為(104年08年01~104年09月23日)因發現自己並不適這工作。向公司告知我要離職。但公司卻說離職需在做十天才可離開。就因當初應徵時,雇主給予新進員工看的公司規定,且我簽也名了而這些種種條例緣故,要我需做滿十天。但在這十天中間第五天,我因身體不適必須提前下班。但打電話給老闆都沒接,於是只好打給經理告知他我的狀況,經理卻回應說他也沒辦法,因為他也在卡班,幫不了我卻叫我在撐一撐過會就下班了 。於是我又在撐兩個小時多,但身體真的無法負荷。於是我又二次找社區的總幹事幫忙,這次他說好。等他以經在管理中心後,我也交還社區鑰匙。且跟他說真的不好意思,麻煩他了謝謝。我先走了。因不適無法開車請家人來接我去就醫。一下子經理打電話來,說我怎麼可以擅自跑走。我回我有告知並請總幹事幫忙他答應了我才走的。又問我明天後天會來上班嗎?我告訴經理我不會在去社區當班了。他也告訴我會扣錢,而我回那就扣吧!看完醫生後我在家整整躺了一個星期多,而公司也沒來電。而昨天從我朋友口中得知公司扣我薪水,原$1萬8千多扣到剩九千。扣薪原因是說我隔天沒去上班也沒告知公司,等同曠職扣三天薪及未做滿另外五天薪水,但我切確有口頭告知啊!總加為九千多,且無法在原定時間10號做薪轉,需待15號領現金。但就我(自算薪資為$21,076)與(公司算$1萬8千多)有落差。還有至今公司還尚未給我8月薪資明細單。~~因為與我算的也有落差。

麻煩律師您:幫我解惑幾個有關勞基法之疑惑。

1.工作期間未達三個月,是否應提前告知?工作內容是否必須交接完成?可否規定告知後還需在,工作幾日方可離職走人?告知離職後公司也無舉動要拿離職單讓員工填寫?還是員工需自我前去公司填寫?可否規定在何時填寫離職單?

2.我有告知不會在去,工作崗位上班,卻遭過份扣薪,雇主是否有權這樣做?而我是否有權申訴?

3.在和公司面試時,簽訂公司自我擬定的內容,是否等具備同勞基法規範之效應?且必須照辦?未因規定等同違約並接受公司條例辦理或懲處?

4雇主在員工就職間,為員工投保的,健保,勞保,意外團保,福利金,退休金~可否有基本規定?新進人員在職投保以上各項之金額為多少?而雇主又該為員工分擔多少金額?那員工有該自付金額為多少呢?.

5.條例中員工在職所穿著的制服,在離職後是否必須歸還?或無需歸還但卻要,依照公司規定扣款?

6.雇主應該何時將員工薪資明細發至員工手中?雇主遲遲未將薪資明細發給員工?雇主可否有處罰條例?

7.員工遭受無顧扣薪該如何申訴?

你好:

勞基法第15條沒有規定工作未滿3個月是否要預告,但仍應完成交接,否則造成損害,雇主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離職程序由勞雇雙方協調,你仍然可以強行終止勞動契約,只是要負擔損害賠償之風險。 首先要看你勞動契約有無約定違約金,若有雇主只是依約履行,但你可以爭執違約金過高,請求酌減。勞動契約既然已經終止,雇主就無懲戒權,所以扣薪屬於違約金之一種。 不是等同勞基法規定,是依據勞動契約你必須遵守,只是契約不能違反勞基法等法規。 依照你實際月薪投保,保險費率依公告計算,保險費負擔:健保(被保險人30%、投保單位60%、政府10%全民健康保險條法第27條第1款)、勞保(被保險人20%、投保單位70%、政府10%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1項)、職災保險(投保單位100%,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1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20%、投保單位70%、政府10%就業保險法第40條準用勞工保險條例)、退休金雇主提撥6%以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 若是雇主借你使用必須歸還,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購買制服,主管機關認為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10月16日臺(89)勞資二字第0043550號函釋)。 可以要求提供薪資明細,且雇主依勞基法第23條規定工資清冊要保留5年。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小叡 104-10-11 06:39

律師們好,本人想請問一下發生以下事件的法律問題

有一位朋友A在本人背地裡傳遞謠言(雖然謠言都是真實的),

然後朋友A又將謠言傳遞給朋友B,朋友B因為知道朋友A在隨意傳遞謠言,已經提醒朋友A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則朋友A不理會反而更加劇烈,

而朋友A近期又將謠言傳遞給朋友C和朋友C的父母,讓朋友C的父母到本人觀感變得不好,導致C的父母要求朋友C不得與本人來往

後來本人得知所有事情後前去詢問朋友A為何遞造謠言,

朋友A則回答:朋友拿他的手機去玩

而朋友A也答應本人不會再有類似事情發生

因為本人不斷的詢問朋友A是否有此行為,但A全盤否認

因為有些謠言是嘴巴講出來的,沒有證據能夠證明

之後朋友A得知謠言的消息傳到本人這裡,感覺朋友B和C出賣了朋友A,後來朋友A要脅B和C如果再把謠言傳給本人,就要聯合所有朋友一同抵制我們,造成我們心靈上的壓力

因為朋友A的此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這樣的行為也讓我造成名譽的損壞,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朋友A的此行為會構成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Alone 104-10-10 15:29

律師你好我是之前跟你詢問這問題的人【請問一下別人告我是因為她女兒出車禍,然後同意租車的名子是我但我並不認識她而且我也沒同意讓她租,我是在她出事後才接到租車行的通知所以現在我不清楚我為何被告偽造文書 然後我會被抓去關嗎?】

那我這偽造文書刑法是哪一種,是第212條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0 18: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前所述,您才是受害人,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2、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是受害人,所以比較難預測對方實際提告的法條,不過可能是偽造私文書(210)或是特種文書(212)。
偽造文書:刑法第二一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有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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