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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uaya 105-03-05 12:40

大家好:

  小弟近日因小事跟不認識路人有衝突拉扯,雙方都只有非常輕傷,

對方執意驗傷告我先動手,在警局筆錄雙方都驗傷互毆傷害提告

現在正等待開偵查庭,開偵查庭前我需要做什麼準備嗎?

沒有路口錄影機畫面。但有兩個路人可以證明我的說法,我開偵查庭是要提供證人什麼資訊,

還是偵查庭要證人也一起出席,需要律師協助幫忙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13: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建議可以事先以狀紙的方式向檢察官聲請證人傳訊。

2、 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及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1.若你們互毆的情況並未事先約定,只是單純因故而互毆打,若對方係動手在前、您出防衛而動手,且攻擊非重要部位亦並未繼續追打,就有主張正當防衛的可能,但如果您本來就具有侵害對方之意,實務上雙方都會成立傷害罪,建議先行和解

2. 如果是雙方互相攻擊,結果都是雙方被起訴並判決有罪,只會因為毆打事由或傷害嚴重程度而有所差異,但避免讓對方提出正當防衛的可能性,您必須確保對方本來就有攻擊您的意思,因此必須有證人作證對方先出手毆打你,或是在你攻擊後持續反擊並攻擊重要部位等,若能蒐集到路旁監視器畫面更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互毆情形要主張正當防衛不易,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當然更建議和解各自撤回告訴,避免遭有罪判決。

ikuaya 105-03-05 13:56

開偵查庭時要帶證人出席嗎?

還是要提供證人什麼資料?

 

我是希望能和解收場!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47

若想要和解,可以直接向檢察官表明有和解之意願。若對方有意願,也可以當庭和解或是請檢察官將案件移付調解委員會調解

證人的部分可以先寫狀子聲請調查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5 1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自身之情況越來越不利,目前應準備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gel 105-03-05 08:05

您好我有關於離婚的問題想請教,我跟我先生有三個孩子,目前與先生於分居狀態,2月底時兩人有見面雙方有共識要離婚,本來約好時間辦理,可後來先生臨時取消,說會在給我時間但就沒消息了,本想再找他但女兒告訴我他電話錄音,我就此打消念頭,我想請問是否可委託律師辦理或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實務上的作法,可委請律師處理協議溝通,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訴,同時處理監護和夫妻財產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5 10:17

 

您好

協議離婚不成 或許可以委請律師提起裁判離婚

但要檢查看看有無民法1052條之事由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如果都沒有  也還可依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您好:

請問分居時間和小孩年齡,如果對方不協議離婚,可以起訴請求裁判離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5 15:30

您好,

 

1、可委請律師提起離婚之訴。

 

2、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暫時先不要與對方連繫,以免被錄音,待與律師討論後決定後續訴訟策略。

 

3、離婚之訴可一併請求婚姻財產分配、爭取小孩監護權及請求小孩扶養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5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以解決目前之僵局困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劉小均 105-03-05 07:54

律師您好

阿嬤再去年的6月往生了,阿嬤有留下不到50-60萬的錢,和一筆崎分土地

目前阿嬤的儲款都寄放在我的存摺裡(存摺只有阿嬤的錢)我沒有花用,

因為阿嬤生前的錢,都是我再保管的,阿嬤生病需要住院要都是我家去辦理

阿嬤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兩個女兒表示土地如果要過戶到四個兒子的名下

需要支付一筆費用給兩個女兒共30萬才要蓋章過戶,但四個兒子有兩個不肯

給女子這筆錢,所以土地就談不攏,最近小兒子發生一些事情幾需要用這筆錢

昨天打來我家說要10萬(要分錢),目前我家,和另外一位叔叔說要分錢,沒意見

但阿嬤大兒子非常不諒解,為什麼錢要由我們家來保管,小兒子打電話給大兒子說要分錢,但大兒子說分錢她要放棄,我們總不能只相信小兒子的話,萬一她說謊 大兒子並沒有說要放棄呢??由於我們打給他們都不接電話,傳LINE 給大兒子的兒,她也只有簡單的說已轉達,併退出我們家組的組群,

所以請問這筆款錢是不是應該要分???我應該要聽信小兒子的話嗎???

如果小兒子執意要這筆錢,我應該如何保護我們家,才不會到時被告

謝謝你非常的有耐性看完




您好:

建議所有繼承人均同意並簽訂分割協議後再為給付。

劉小均 105-03-05 11:21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所有繼承人均同意並簽訂分割協議後再為給付。

但大兒子都不接電話 也都不回來  這樣要怎樣簽訂分割協議??? 有什麼辦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5 12:40

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才能分配遺產,如果有一人不肯簽協議書,就提起分割遺產訴訟,由法院公平分配,不分男女,依法土地及存款都應平均分配

劉小均 105-03-07 20: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如果大兒子有傳line來表示要放棄錢這部份,只要土地這份,日後如有?異,通訊line可以當作證據嗎?還有請問女兒有繼承權,那金錢部份也要分給女兒嗎?當初兩位女兒只要求現金共30萬,土地才要蓋章過戶,可否等土地變賣後才分錢呢?

劉小均 105-03-08 17:44

請問如果大兒子有傳line來表示要放棄錢這部份,只要土地這份,日後如有?異,通訊line可以當作證據嗎?還有請問女兒有繼承權,那金錢部份也要分給女兒嗎?當初兩位女兒只要求現金共30萬,土地才要蓋章過戶,可否等土地變賣後才分錢呢?

小戴 105-03-05 07:17

管委會開會前我給照片給他們要求改善    可是開完會後  他們沒有跟我說把我的姓名跟地址公布出來  還有他們有一次開會請假律師 開完會後  我去找他們說假律師他們說對   我有錄音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13: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是基於什麼理由公佈、用作什麼用途?倘若沒有正當事由,則可能涉犯誹謗罪或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假律師的部分可能違反律師法,且可能造成會議瑕疵,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5 15:32

您好,

 

1、需視社區公布您姓名地址之原因為何,才有辦法判斷其適法性。

 

2、社區請假律師到場,若無實際執行任何相關事務,尚難評價其違法性,若社區委員知情並連同假律師到場有實際詐欺您的行為,可提起刑事詐欺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45

您好,若無故公布您的名子電話住址,會有侵害個資法之問題。

至於假律師之部分,會有律師法之問題。

小戴 105-03-06 07:16

謝謝各位

壕哥 105-03-04 23:57

各位律師們好:

最近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收了一支二手的耳機,事先賣家有拍照給我確認外觀有無異常,我收到後一打開盒子就聞到都是菸味,而且耳罩上都是焦油,但是賣家事先沒告知他的耳機都是菸味,想問說能不能請賣家退款,然後我退貨給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專業賣家,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於猶豫期間內無條件退貨。反之,則僅能於手機有瑕疵才能要求退貨。

2、倘若不影響手機的功能,很難因為煙味、焦油等主張有瑕疵。

 

不懂法律 105-03-04 21:5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吸食k他命 有管道可以讓他強制勒戒嗎?

因為我的哥哥 他只吸食k他命 之前問了一些朋友都說不會關

可是我哥哥已經吸食到開刀都不怕..

他已經吸食了很久 可是最近越來越誇張 我想問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強制勒戒

""他只有吸食k他命.沒有吸食二級毒品""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22:1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第三級毒品並無強制勒戒程序。必須自願戒癮治療。 2、倘若有危險行為,可以向衛生局申請強制送醫。
蓆優 105-03-04 20:37

因為老公手機被警察拿走~我是否在家裡還能開他的line起來看看

單純看看的話~什麼都沒動作~會不會怎麼樣!!?

因為想先了解一下他跟警察當時的對話,到時候可以了解跟律師商量

因為我老公他精神上因為有 認知問題  他也有用過安非他命  他記憶力很弱

所以才想說要打開看看,不知道是否會違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若有辦法看先生line的對話紀錄,應盡快閱讀並下載備份,且請先生回憶一下筆錄之問題與內容,全部加以筆記,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避免先生於接下來的開庭程序中,做出對自己更加不利之證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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蓆優 105-03-04 20:4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那我如果可以開的了的話~我有算違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以電腦開LINE觀看內容,尚無違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5-03-04 20:23

請問一下,原主因為受傷無法飼養我也口頭答應幫她照顧三個月現今實質照顧已超過一年,最近在協議如果狗狗有生分一隻給她但是她忽然反悔說要直接要回去還要告我,期間我們在line上皆有討論到狗狗以後怎麼辦,但是我都以不想讓她太傷心為由沒把話說死,但是基本上我有問過是否要給我植晶片她說好,也有在3.4個月前告知她留在我家太久會太有感情家人無法承受,他也有提到說只能給我們養,不過我還是沒把話說死,前幾天她用自殺威脅我我妥協了一下也告知隔天在處理,但是隔天想了想不願意放手,所以疑似她要告我侵佔背信,所以請問律師我是晶片主人而且實質也照顧了一年原主人沒來看過狗兒,如果這樣我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原主說有購買證明書不過她當時還未滿18!!

你好:

寵物動產,而對方是寵物所有權人,只是委請你照顧寵物,若你將寵物占為己有會構成侵占罪,而你以自己名義植入晶片,若未得所有權人同意,加上你後續之行為,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而該當刑法侵占罪。 對方是否滿18歲跟你是否取得寵物所有權係屬二事,建議你將寵物歸還所有權人,並向所有權人請求照顧之費用(飼料、醫療費等等),以免多生爭議。
阿文 105-03-05 09: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對方已在賴上明確表示只能由我照顧也經過她“同意”讓我植入晶片,而且我有請她拿回去她辦不到,這樣我還有侵佔嗎?對方一年來沒看過寵物有構成棄養嗎(最多只在賴上跟我要照片)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之前應該可以解為對方將寵物交給您照過,之後承諾返還。

2、不過主要還是要依據雙方往來對話作判斷,倘若您要留著寵物,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對話紀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105-03-04 18:36

各位律師您好:我有個問題想要做個釐清,我在公司上班時,因為工作發生意外,經由醫生判定後需要休養二個月無法工作,原本公司不給我公傷假的工資(薪資)補償,所以我自己去申請了勞保職災傷病給付,然後公司才幫我寄去給勞保局,今天回去跟公司拿勞保職災傷病給付的30%,然後我跟公司討論了我的公傷假問題,公司卻跟我說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已經算是給了公傷假的兩個月工資(薪資)補償了,所以沒有在必要給我那公傷假兩個月的工資(薪資)了。

我想問...

1:我那兩個月的公傷假工資和勞保職災傷病給付是否有衝突,是否申請了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公司就能抵消不用付給我那休養兩個月工資?

2:公司跟勞保局申報的金額跟公司給我的契約薪資金額不一樣,造成我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少領了又該如何是好?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4 19:24

您好,

 

1、雇主替勞工投保勞保支付費用,是以您既已提領之勞保職災給付,則您公傷假之薪資就必須扣除這筆勞保金。

 

2、針對公司高薪低報之情形,可要求公司補足差額,並可至勞工局檢舉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第2款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一)配偶及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姐妹。」 可向雇主請求必須之醫療費用及二個月原領工資數額補償(你實際的薪水),但雇主可主張扣除勞保職災傷病給付部分之款項。 雇主高薪低報已構成業務登載不實,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向勞保檢舉民事上可請求損害賠償
白白 105-03-04 17:38

網路訂購房間 沒入住 前幾個小時打電話去取消 隔月收到帳單

第一我打電話去取消時對完資料沒任何告知必須付款也沒說不能電話取消必須回網路取消

第二收到帳單打去飯店詢問 被告知沒收到我打電話.接電話是位女生也被告知查詢那天沒女生上班.因為是在網路訂 我跑去網路詢問(BOOKING網站)他們說看到我預定的飯店註明說我已取消入住

當時我網路訂房時必須要信用卡 旁邊註明不扣款-僅用以確保訂房資格所以我才輸入我的信用卡 現在打去飯店堅持不退款 打去網路客服說會處理 互相推拖 說我沒接到我打去取消的電話 我也去電信局調通聯記錄也有確定上面有打過去的紀錄 飯店還是堅持不退款 現在拖到2個月了 事情還是沒處理 麻煩你們律師有甚麼方法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4 19:31

您好,

 

可先寄存證信函通知飯店,並向消保官投訴,聲請調解,由消保官居中協調。

 

本案尚需檢視您的訂房須知或其他相關約定條款,來認定是否已完成退房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白白 105-03-09 12:20

電話通知.也沒任何告知就刷我的卡  這部分我可以跟他們提告

小萱 105-03-04 15:46

各位律師們好:我是職業客車駕駛(公車),前幾日發生酒駕肇事案件,

因為貪杯喝了一杯保力達加上長期疲勞駕駛,因為我的貪杯發生追撞事故
當下真的很懊悔,雖然事情發生了,但是我也很願意賠場問題,但車主硬要進豐田原廠維修,怎麼說也不願到民間修修廠車,每個人當然希望進原廠修,只是原廠開了一個天價,維修費19萬,只是不能接受的是,對方雖然是進口車但是車齡有5-7年,有折舊的問題,

因為我的貪杯,工作也不保,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發生這麼嚴重的肇事,真的很懊悔,事發經過後,也一直提醒身邊的駕駛同仁,別在貪杯囉,或是僥倖的心態,想請問各大律師...賠償問題有解有解嗎?真的很吃不消>"<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4 19:37

您好,

 

19萬之維修費您可要求扣抵折舊率,如無人員傷亡,本案僅為民事糾紛,您可堅持只賠償應負責的範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酒測超過0.25會構成醉態駕駛罪,若未超過但你已經肇事,還是會構成醉態駕駛罪。 維修費用部分,因車齡已超過5年,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遞耗資產耗竭率表,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車過5年,零件部分只能請求殘值10%,惟維修之工資不能要求折舊,還是要賠償
小何 105-03-04 14:57

律師團你們好,小弟遇到一個狀況想請教各位律師

1.小弟以時薪應徵一間保全公司,但在今年1月份時突然由時薪更動為固定薪資,公司卻無人告知,請問各位律師這樣合理嗎? 我能要求公司補全部差額嗎?

2.小弟因不滿公司直接曠職,但公司已跟勞基法簽訂合約,卻又跟小弟我說要依照公司法曠職一日扣三千塊,且過年期間出勤也沒雙倍薪水,請問律師團我能一併討回公司不合理扣薪跟不給雙薪嗎?

3.曠職超過三日還須寫離職單嗎?  若不寫,公司能持續以曠職名義扣薪水嗎?

以上是我目前遇到的問題,想請律師團們為我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有違反變更薪資待遇、扣薪及未給加班費的問題。

2、重要的是馬上寄存證信函,告知公司我方於離職日終止勞雇契約,並且請公司補足薪資,然後跟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mily 105-03-04 14:53

你好,請問律師大哥

外公去逝,辦理拋棄繼承

1.我已嫁出去了(戶籍在夫家),戶籍騰本是要申請個人?還是全家?

2.我已懷孕,會牽涉到肚裡孩子嗎?該ㄧ起辦理嗎??

3.系統繼承表,必需全部填滿嗎?因為不知外公的父母,兄弟姐妹有誰?

煩請解答~感激不盡

 

懇請解決疑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2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人的謄本即可。

2、胎兒無法辦理。

3、與繼承人有關的都必須填寫。

倘若您不熟稔相關程序,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辦理。

叮噹 105-03-04 13:37

律師你好  我先生在家門口要切出去 看到機車來 就停下來要等他過去  結果他就撞上來了  可是他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機車駕照還騎125cc的機車  請問這樣是誰比較輸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13: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釐清,主要是依據車況、路況、路權及相關事證來判斷,至於是否有駕駛執照,並非重點。

2、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我方屬於剛起步,必須打方向燈,並且注意行進中車輛。

3、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來答辯。

無極天地 105-03-04 12:47

律師好,請問:

          我是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之前因為公司是家父在管理,而我只是掛名負責人,但後來他把公司掏空,我只好將公司拿回自己營運,但交接時公司票本少兩張,我問他他卻說不知道,我只好申請掛失止付,但過沒多久這兩張票都有人去投,現在變成對方告我們父子詐欺,這兩張票的金額我也拿去銀行扣押,我想請問我拿去銀行扣押的金額何時能拿回,是否要等判決結果或是對方一定領的到呢?

而我父親知道我掛失他卻故意拿去跟他人借,如果法院判決是我父親的問題,那我銀行抵押的金額會還我還是一樣要給對方領走呢?

麻煩律師解惑了,謝謝!

1. 對方提告刑事詐欺,要看對方告的具體理由是什麼,不是單純未給付票款或止付,就或構成詐欺

2. 票款是否應給付應循民事訴訟處理,刑事程序不處理給付票款的問題,而是否應給付票款,應視票據形式要件(應記載事項)是否具備?及票據原因為何?原因是否仍有效存在等等?這些都必須要詳細了解

3.法律上沒有銀行扣押這種事項,不知你說的這部分所指為何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父親到案之後願意坦承,是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票據轉讓,否則單憑您這樣的說詞,法院恐難以相信。

2、銀行扣押?您的程序名詞不明確,請詳述。倘若是票款的話,縱使是您的父親遭判刑,仍然無法取回,倘若是擔保金的話,則可以取回。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並且就該詐欺案擔任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是公司負責人,且票上的發票人應該也是由公司大小章所蓋出,所以銀行裡的扣押金額應會由對方所領走,至於詐欺部分,您應主張您不知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遭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您與父親之行為進行切割,主張您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遭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您與父親之行為進行切割,主張您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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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子 105-03-04 11:23

離婚登記已辦理好了,對於當初的協議想再多一些保障的話,

我可以填寫一般的協議書,請男方簽名嗎?

如果需要第三方公正人的話,我可以請在區公所或市公所的免費諮詢律師幫忙公證嗎?

還是我可以請免費諮詢的律師幫我擬定,然後公證呢?

這樣也是會有法律效應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申請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製作調解筆錄,但須對方有意願,若對方無意願,您也是白費工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ck藍 105-03-04 11:11
事情是這樣的,1年多前,我繼父因老人痴呆症到了末期,已經完全失智,但他名下仍有財產分配,因為繼父並非親生,只是名義上的身份,所以財產無法繼承予我及姊姊和弟弟,只能轉移給媽媽的名下,當時找來了代書幫忙,代書建議要找媽媽代簽父親的名字,媽媽推託不肯簽,於是叫弟弟簽,又因為對法律的不熟悉就幫忙簽了,事後媽媽將一部分財產送贈予我,當時姐姐不在台灣,事後為了此事多次爭吵,認為分產不公,日前媽媽相繼過世了,餘下部分遺產,姊姊為搶奪財產,提出當年的偽造文書一事要脅我們,如果不將財產給她就要去法院提告,請問此事會對弟弟造成什麼樣的刑罰?因為弟弟並非自願,是不得已的情況下做出的偽造文書,且事後對弟弟完全沒有任何的利益,就算上了庭,會不會輕判或不起訴呢?此事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真的不知所措,請網上的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忙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49

若認罪且無前科的話,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或是起訴後獲得緩刑機會。

你好:

繼父因老人痴呆症已無行為能力,應聲請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幫忙管理財產維護權益。 弟弟明知繼父無行為能力未經授權擅自偽造繼父簽名,構成偽造文書罪、行駛偽造文書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媽媽以及你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之共同正犯或教唆犯,可以認罪並向檢察官、法官求情,從輕處理。 民事上繼父可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將財產登記回自己名下或請求返還,你們均是惡意,無法主張善意受讓。

代簽名部分確實構成偽造為書,不過可以在偵查階段爭取緩起訴,也可在審判階段爭取緩刑,另外妳姊姊以提告偽造文書換取交付財產,有構成刑事強制罪的問題,亦可以此反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姊姊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須提出證據證明非父親所親簽,且為弟弟所簽名,若無明確證據,可考慮否認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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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個可能的方向。

二、第一個方向是否認犯罪。如果要否認的話建議連私底下都否認。如果私下承認被錄到音,你在法庭上否認作用也不大。

三、第二個方向是承認犯罪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四、如果爭取緩刑成功的話,判決主文我查一個給你參考:

「林○榮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偽造之頂○五金工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壹份上偽造之「林○發」署押、印文各壹枚、「林○○玉」署押壹枚,未扣案偽造「林○發」印章壹枚;均沒收。」。

五、不要過於擔心。但對方可能一直在錄音

六、如果大家談好了要和解也可以,但是談和解的時候用詞要特別注意,有的人是假和解真搜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Miesto 105-03-04 11:03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最近家裡在裝潢,有找一間設計公司,工期時間是104年10月1日開工~105年3月31日完工

這間設計公司有兩位人員,一位事業務性質(即朋友介紹)在這裡簡稱S先生,另一位是設計師兼任現場工頭簡稱H先生。

在開工沒多久後S先生跟我說,他跟H先生因理念不合因而拆夥,所以合約直接跟S先生簽約,

後來H先生看到房子在動工之後,馬上跟S先生說設計圖是他畫的,應該由H先生來動工,

他們之前的事我無法詳細得知,我只跟S先生連繫。

現在情況是動工部分由H先生負責,S先生負責我聯繫,目前已由H先生親口確認裝潢工程無法在105年3月31日完工,

H先生說要延到105年5月31日,因為105年1月整個月一直在下雨無法做屋頂而去延遲到。

問題來了,當初合約沒寫如果延遲工程要如何懲處,S先生也要我另外立假合約(有寫明如未如期完工每日需以總工程千分之一賠償)給H先生簽名負責,

以方便S先生來催促H先生能如期在105年4月30日完工,請問我如果同時跟H、S先生簽兩份合約是否有問題?

那我應該怎麼做?麻煩各位律師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跟S簽約,所以您要追究違約責任的人就是S,至於S如何與H約定,與我方無涉,也無從介入,應該是要讓S與H去處理遲延責任的問題。

2、遲延責任的部份,倘若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則必須是您有實際受到的損害才能要求賠償,侞因為裝潢租屋的延長租屋租金等。倘若沒有實質損失,則在一開始契約沒簽好的情況下,要求賠償恐有困難。最終可能必須忍受遲延或是以終止契約方式處理。

3、相關的契約書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審閱或是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簽二份合約,可依各該合約之約定對對方請求權利,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依契約規定,對二人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請求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妤 105-03-04 10:30

律師你好 因交通事故案件訴訟 提告肇事者 向對方求償三百萬,或申請先扣對方財產三百萬,這樣要繳多少錢給法院。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0:52

如果是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話可免繳裁判費,若是一般民事訴訟,我這邊算得裁判費是30700元。

Zero 105-03-04 08:58

律師您好:

      目前因租月約快到期,屋內有壁紙損壞;前前後後詢問房東多次關於賠償問題,因對方一直推托也無法告知正確時間來處理,這部分已寄存證信函;表示願意這合約上的算法賠償多少金額,並請屋主點交當日帶扣除賠償押金以現金退還;但存證信函上沒有注明到點交當日過後房租不願意加付的部分(因屋主堅持要復原才肯點交),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再補送一張存證信函表示合約到期之後的房租不可與我方收取?或還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可以給我些建議;我方只想把該賠償的部分賠償,並希望如期點交。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06

可以再補充另一份,精確傳達您的意思最重要。

alejandro 105-03-04 06:09

律師

我告我朋友偽造文書. 昨天已經收到檢察官傳票要我們到偵查庭. 想請問一下從一第次偵查庭到後來檢察官判定起訴或不起訴. 通常大約是多久的時間呢? 謝謝.

 

 

時間不一定,要看案件事實及證據內容,給檢察官的告訴書狀要完整且切中要點去表達,盡力在偵查階段就讓檢察官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08: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期間必須看案情繁雜、被告答辯、檢察官辦案態度而定,不能一蓋而論。

2、倘若無法長期待在國內,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

3、稅務查詢的部分,可以一并委託律師查調,不過必須簽立委託書並且提供身分證影本。

 

 

 您好,

偵查程序時間不固定,一般大約3個月至6個月是比較快的速度,檢察官必須從無到有的將案件事情釐清建立,通常告訴人會繕寫告訴狀或是委請律師繕寫,以便檢察官建立事實,您可以找信任專業的律師繕寫一分告訴狀,如果檢察官認同,就會直接以告訴狀的內容處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15

盡可能提供越多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並配合檢察官之偵查,較能有利於案件進行。

阿田 105-03-04 05:31

律師您好:

我弟3/1日騎機車,經過一個T型路口,看到一個老阿伯在路口慢慢騎著,我弟看他沒有要過,所以就繼續往前騎,過了老阿伯車身後就被撞飛,老阿伯則是原地倒地,當時我弟就把壓在他身上的機車移開將他扶到旁邊休息並報警叫救護車,當時老阿伯意識清楚,還意圖騎車烙跑,我弟攔著他說要請他上救護車(因為老人家阿),送醫後,我弟手腳挫傷,對方送加護病房,三天後對方往生。警察依過失致死案件處理,請問

1.雙方均無駕照

2.我弟有道路行使權(大路直行),對方則是從右邊小路裡出來的

3.對方從後方撞過來,我弟看不到也反映不急被撞倒

4.對方年紀85歲,無戴安全帽,死因為腦內出血之類的

我想請問這樣我弟的肇事責任是多少,因為我弟騎在路上好好的也沒超速,經過路口時看到對方也有降低時速,見對方沒有要過的意願就繼續騎,結果就被對方從後面追撞,現在對方家屬要我們拿出誠意賠償,但我弟也是受害者啊!送醫後對方兒子說進加護病房所以不談和解,三天後人往生了,就要求我們賠償,我覺得這沒道理阿,難道對方完全沒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我方沒有超速,是遭到對方追撞,則肇事原因的機會比較低,不過仍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因為涉及過失致死罪及高額的賠償,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19

實際肇事責任仍須視當下現場狀況,並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另外,若有路口監視器或是附近店家監視器,可請警方協助調閱,此外也可徵詢路口附近是否有其他人有行車記錄器拍到事發經過。

alejandro 105-03-04 03:30

律師們好

我人定居在國外, 去使館換護照的時候,說我欠稅所以不能換新護照給我.

請問我人在國外有什麼途徑可以查我是否有欠稅? 委託律師?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04 08:18

您好!

可至國稅局查詢欠稅情形,若在國外無法親自查詢,則可備妥委託書請律師代為查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前往國稅局協助查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需要協助的人 105-03-04 01:42

我與太太婚後想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   經濟上各自獨立
去法院買了聲請書 但財產清冊的部分 實在不會寫
請問 我個人名下 有房子  股票  銀行存款 通通要附上證明麻?
還是寫一個當代表就好?
且存款 與股票 進進出出   有沒有規定要用哪一天當證明?
真的很困擾  感謝律師解惑 

財產清冊(財產目錄)及其證明文件:

 1. 動產

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物(房屋)之登記謄本各1份,並依據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上之記載,填寫於財產清冊。

2. 動產

(1) 存款:存款簿、定存單、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等。

(2) 股票:提出股票公司開立持股證明。 

(3) 股權: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事項卡。 

3.上述財產得擇一提出其證明文件。

 

存款證明:存款證明為個人帳戶重要資料,為維護帳戶資料安全,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本人親自臨櫃得以簽名代替)、儲金簿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至立帳局)申請。(參照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阿峰 105-03-04 01:04

我有一個從小到大就認識的親戚 在兩年前 他的工作是運送貨物 他想自己接單做生意 所以需要用到小貨車 他信用好像有問題不能買車 找我幫忙當人頭買車 那時候確實觀察他一陣子 確實都有在工作 他說會分紅利給我((沒拿到半次)) 之後我才答應當人頭幫他買車 買車不久後開始接到催繳通知 法院通知 直到法院強制扣1/3薪資 我才知道他只繳第一期 後面都沒繳過了 前前後後我也找他出面處理 他一直擺爛 甚至避不見面感覺像是賣了 車子我都沒看到 我被扣了快一年的1/3薪資 而且都只是在付利息 我覺得這樣下去不行 前陣子有看到有網友跟我類似的問題 好像可以找律師訴請終止借名登記 欠款轉移至他名下 能這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4 08:24

您好!

借名買車是您與對方間的約定,您可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但貸款是您與債權人間的約定,債權人應該不會允許您將欠款轉給他人,您只能自己先還款,再設法向對方追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huo 105-03-04 01:01

想請問各位律師,小弟朋友於2015年4月30日,與世界健身中心簽約兩年,其中合約上寫,未到期解約需付違約金6千元,最近想解約,因為沒有時間使用,請問是否需付6千元違約金?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42

可先找找契約上是否有對您有利的條款,比方在哪種情形下提前解約例外不用賠違約金,或是可以依照提前解約程度少賠一點等等。

jenny 105-03-03 23:31

我兒子目前國三(未滿16歲),有注意力不足過動有在就醫吃藥,大概在二年級期間因打球認識了一個同校不同班的同學之後,就開始陸陸續續開始出現偏差,在手機對話中就看到好幾次的慫恿小孩半夜偷偷出門或是半夜偷溜進我家,幾次請老師幫忙找對方家長希望能談談各自約束但對方家庭根本不願意理會,這半年兒子開始連續偷竊被警察找上門三次,第一次是偷腳踏車跟那位同學一起打球時發生,後開庭法院判假日上法律課,但因剛好過年期間所以執行公文還未收達就發生第二次,是偷同學手機後來警察來家裡我才知道並趕緊跟對方道歉後對方願意以賠償對方一隻新的同型號手機並附上悔過書為代價簽屬和解書,但刑事部分還未開庭就又發生第三次,這次是他同學的叔叔(成年人)說帶他們出去玩,結果是帶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偷摩托車,雖我兒子及他同學有叫他叔叔不要偷,但怕被對方丟在路上沒辦法回家且自以為不是動手直接偷竊的人就沒事,所以就答應把偷來的機車騎到他同學叔叔家,想請問律師,這樣的話第二次及三會合併開庭嗎?法院大約會怎麼判呢?會否加重刑罰或是被關呢,且因是單親家庭會否因連續無法管束小孩的情況下移轉監護權呢?摩托車的部分還會有民事賠償嗎?我是否可以對帶他們犯罪的那位叔叔提出告訴呢?小孩這樣會不會留下案底呢?麻煩律師了謝謝

你好:

第一次的非行少年法院法官裁定諭知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支保護處分。 第二次、第三次行為警方會移送少年法院,少年調查官調查後會提出報告及建議,少年法院法官會進行審理,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6條規定定應執行之處分,可能會是保護管束更重之保護處分(安置或感化教育)。 可能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規定停止親權或改定監護人(依你所述情況應該不會),未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生父或生母),可能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以不利於子女為由,聲請改定。 有,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刑事上叔叔已構成竊盜罪,並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規定加重二分之一;行政上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處罰鍰;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相關紀錄最後都會塗銷,也不得任意洩漏,不用擔心。
小安 105-03-03 21:48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我祖母(還在世)名下有一間房子,想要過戶給我,但房子有拿去抵押借貸過,目前已知尚欠銀行貸款380萬,市價大約700多萬,以後房子貸款的部份都由我負責。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在想要節省大部份稅金的情況下,過戶該用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的方式呢?

(2)小弟有聽過一但房子有欠債就不能用贈與的方式,只能買賣,真的是這樣嗎?

倘若真是如此,要如何才能用贈與的方式呢?

(3)我祖母還活著的時候能夠指定往後由誰來繼承嗎(像是立遺囑之類的)?

假如可以的話,是否以後房子債權人的部份就全部轉移到我身上呢?

孫子輩假如要繼承是否要叔叔伯伯之類的全部同意才行嗎?

煩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大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以繼承方式為之,則問題就不會那麼單純了,為了避免糾紛,仍應以生前移轉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5-03-03 21:45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我祖母(還在世)名下有一間房子,想要過戶給我,但房子有拿去抵押借貸過,目前已知尚欠銀行貸款380萬,市價大約700多萬,以後房子貸款的部份都由我負責。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在想要節省大部份稅金的情況下,過戶該用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的方式呢?

(2)小弟有聽過一但房子有欠債就不能用贈與的方式,只能買賣,真的是這樣嗎?

倘若真是如此,要如何才能用贈與的方式呢?

(3)我祖母還活著的時候能夠指定往後由誰來繼承嗎(像是立遺囑之類的)?

假如可以的話,是否以後房子債權人的部份就全部轉移到我身上呢?

孫子輩假如要繼承是否要叔叔伯伯之類的全部同意才行嗎?

煩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大家。

你好:

此部分直接參照財政部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8/8006415216050081467?tagCode= 沒有此種說法,若房地上設定抵押權,不管你以買賣或贈與方式轉讓所有權,將來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屆期未清償抵押權人都可以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並強制執行。若所有權人欠債,以贈與或低價出售方式處分財產,有害及債權人,債權人可依民法第244條撤銷詐害債權。 可立遺囑並以遺贈之方式將房地贈與給你,遺囑如果不符合方式是無效的要特別注意。若遺贈有侵害到繼承人之特留分繼承人可依民法第1225條規定請求扣減。
沈恆 (沈律師) 105-03-04 08:43

您好!

如果沒有支付相當對價就是贈與,不會是買賣,若要將贈與的事實登記成買賣以避稅,被抓到會得不償失。可考慮逐年贈與方式以節省稅負。 欠稅沒繳清前都不能過戶,不論登記成買賣或贈與都一樣。 當然可立遺囑,且遺囑可指定房子債務分離,但不能對抗債權人,還要考慮特留分問題。 父輩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才能輪到孫輩繼承,否則就要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同意分配遺產給孫輩某人,或以遺囑指定孫輩某人為受遺贈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年有220萬之贈與免稅額,且市價若為七百萬,公告現值應該不會那麼高,贈與以公告現值計算之,再扣除貸款之額度,可能尚於220萬之免稅額度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達丁 105-03-03 21:06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若遭人惡意提告民事...(也就是對方"應該"無憑無證,我沒有錯啊~)

我只能花錢請律師去跟對方打官司嗎? (我有自信對方不可能會贏)

我不解的是,對方惡意亂提告,但我卻要花錢請律師奉陪? 

請問法律上我有何保障?  

謝謝律師的回答~非常感恩。

民事不涉及刑事誣告,所以你就是盡力取得勝訴,至於案件是否一定勝訴,所有的訴訟都沒有什麼是一定的,不同的法官對同樣的事證就有不同的認定和想法,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案件除三審外,並未強制律師代理,若您覺得對方請求確實無理由,則可以自行出庭向法官說明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tty 105-03-03 20:34

律師您好

我在過年前騎車被停靠在路邊的小貨車車門撞擊,人有受傷,車也有毀損,電話中對方說給我兩個方案大家各退一步,一是先拿一半的錢但其餘金額要隔3個月後才有辦法償還大約要8-9個月每月2000-3000付款才還得完;另一個方案是每月2000-3000也大概8-9個月才還得完.在電話中對方還直接說她們就是信用破產,名下沒財產,看我是要調解還是走法院都可奉陪,遇到這種人該如何是好??如果他們名下真沒財產,如果連告他都沒用,那我的權益豈不是沒保障??

請求律師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3 20:50

您好,

 

如能達成和解,雙方不必對簿公堂,浪費時間與精力成本,應是最好的結果,如對方名下無財產,縱使告贏也拿不到任何賠償,既對方肯作部分賠償,雖不甚滿意也總比甚麼都沒有的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肥 105-03-03 18:30

不好意思,再麻煩律師們解答...

請問緩起訴狀可以自己寫嗎?有規定要什麼格式嗎?是否要去拿司法狀紙?該去哪裡拿....?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3 19:32

訴狀上載明案號、股別,並且表明願意認罪並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即可。由於刑事案件結果影響權益甚鉅,可以的話,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直接至地檢署參考格式書寫,並直接遞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木屐王 105-03-03 18:09

前年鄰居在他後院做類似泡菜醃製類食品 (我們2家的房子原本是一戶 被法拍後 分別被2戶分開買 所以2家可以說是連在一起的長條型房型 )

一開始味道淡淡的 也就沒在意 去年他們開始做營利 產量多了 我的噩夢也開始了 每天整間屋子瀰漫的爛菜味 大蒜味 洋蔥味 有時甚至會有讓人流淚的辣椒味

去年夏天我請我先生跟他們協調好幾次 他們說會改善 但非但沒改善 惡臭還越來越濃厚 我接著投訴了許多單位 里長 清潔隊 給的回覆是 沒有危害人體 所以他們無法管 我再投訴到環保署 環保署給的答案也是沒危害人體無法取締 但是會派人來看 看是否有違家庭加工機制的法條 說會再連絡我 但是也是沒下文了

纏鬥了一個夏天 隨著天氣逐漸變冷 我將門窗緊閉 這問題我也處理的有些乏了 所以就暫時擱置 現在溫度回溫 我將門窗打開 這噁心的惡臭又充塞我整間房子 這惡臭不危害人體 這噪音不超過分貝(他們還有機器會運轉) 這就表示我連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都沒有嗎?

請好心的律師幫幫我! 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這些雖然都沒有危害 但是為了不想聞惡臭而導致緊閉門窗 空氣無法流通 我覺得真的要崩潰了..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地1項規定住戶不得排放惡臭物質,可向縣市公寓大廈主管機關檢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改善,不改善得連續處罰。 依民法第793條規定有臭氣侵入時,可依相鄰關係請求排除侵害,禁止製造臭氣之行為,若有侵害居住安寧,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陳小梅 105-03-03 17:05
請問律師: 之前送前男友一隻龍龜,但對方不要,我就拿回,放在他家,分手後男友不還我龍龜,說送給他就是他的,但他之前不要自己放棄,現在卻說放在他家就是他的,我可以經法律途徑請他歸還嗎?我有line對話,跟照片,證明龍龜是我買的。 謝謝!
小惠 105-03-03 17:05
各位律師好我朋友腿斷關在新北看守所好不容易存到四萬想幫它繳易科罰金承辦人卻說要三等親才能繳我找不到他的親人陪我去繳我急著趕快讓它出來好好的復健因為醫生說不能錯過復建的黃金期無法再等40天我一直哭救我拜託
小蔡 105-03-03 16:59
本人民國89年間與前妻離婚,當時因有5名子女撫養,生活困頓,為解決經濟問題,遂聽從友人建議,做人頭前往大陸四川與大陸女子陳智辦理假結婚。陳姓女子隔年以依親方式來台,因來台時是人蛇接機,本人並未與陳姓女子碰面。一周後人蛇告知本人,說陳姓女子在機場時說要先去友人處,為取信人蛇當時交付隨身行李,人蛇不疑有他,陳女即藉此脫離人蛇控制從此音信全無。人蛇希望本人報警尋找,當時本人怕有麻煩,即去當時戶籍地內湖派出所報案,經值班員警連線境管單位,查出陳姓女子來台後一周即已出境返回大陸。本人心想陳姓女子既已回去,應該也沒事了,此事一過就15、6年了,本人想請教律師的是(一)本人當時是否犯了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如果是89年至今是否已過追訴期效?(二)本人至今身分證配偶欄還記載為陳姓女子,本人要如何才能註銷恢復? 還請大律師指點迷津,不吝賜教。本人由衷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3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小姐 105-03-03 16:47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父親60歲因為跟我借不到錢(幾十萬)繼續公司周轉 告訴我倘若我不給他錢 他就因沒有謀生能力沒有財產(他是卡奴 欠銀行和親戚好幾百萬)所以要向法院申請每個月強制從我薪水扣2萬給他 大概就是所謂的扶養費 父母離異已有20~30年 我的監護權歸母親 大約幾個月到幾年見父親一次 離婚時他和母親協定每個月2萬生活費 雖有給我們但經常拖欠 目前我和母親約借他100萬左右 但他一概不認帳 手邊有的證據僅是郵局匯款單等等大約47萬左右 以及一些他說他欠我錢的簡訊 證據力相當不足 想請問律師 若法官判我給他扶養費大概會是一個月多少 我知道經濟狀況不好可以減輕 但我想知道倘若我月薪有10萬是否會判每個月4.5萬給他 我想知道我該如何自保 還有我是否有辦法阻止他不停到我家以及我公司騷擾我和母親 害我沒工作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3 17:11

 您好:

扶養費會綜合一切事項後,由法官審酌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您提告請求給付扶養費,但您亦可委任律師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即使法院判須給付扶養費,亦可主張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而非父親主張之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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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蓓 105-03-03 16:45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6月28日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支道(轎車),對方是幹道(機車),車駛至路口時,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車頭已過路口,此時我的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發現撞到時約5-6秒,當時剛從家裡出發,車速約30公里,當時未裝行車記錄器。 請問(路權)是絕對論嗎?? 當下立即報警&叫救護車 騎車駕駛輕微擦傷,後座被載的腳骨折(已可以走路,還未拆鋼釘) 隨後有送水果去醫院關心並且給2000元壓壓驚, 之後都是以簡訊方式關心  當時要約他們談和解,他們說等傷勢好一點 總之在12月份時 他們知道快過了法律追朔期, 才約出來談和解 對方已有去申請保險理賠 但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他們只拿到1萬多塊的理賠 最後結果是 騎車駕駛要求我賠償3萬(擦傷&修機車的錢) 後座骨折的 要求我賠償60萬 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最近還要再去調解一次 想請問律師這樣合理嗎
王少爺 105-03-03 16:39
各位律師辛苦了!情形如下 A先生在民國77年私自遷入我們戶籍,在100年戶政所更換門牌時冒領了我們的門牌,且裝訂使用,並於104年時使用我們的門牌資格去申請自來水補助建設。以至於我們必須自費申請。 A先生所居住的房子75年時間蓋在我們的所有土地上,查證之後發現他並無土地權狀,房子也沒有登記使用執照。 以上部分,除了偽造文書罪名,還有什麼項目可以提告呢?問題如下 1戶籍私遷。2門牌盜領以及佔用5年。3自來水申請權力。4違建侵佔土地(我方土地資料,房屋證明,戶籍證明文件齊全) 小弟居住高屏地區,如有意願請律師一併處理,請問如何計費,麻煩詳解,並請有意願受理的律師留一下聯絡方式。不勝感激。

 您好,

一、刑事方面,如果A先生是故意的,可能涉犯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等或刑法第320條竊佔等罪。

二、民事部分,可主張民法767條拆屋還地,並且主張房子蓋在土地上的不當得利租金

三、如果涉犯刑法,可以以刑逼民處理。

四、可以來電討論案情(0923-110785),只是費用必須了解案情及案件數量,才能明確報價。

 

以下附上相關法條,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
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ROSE 105-03-03 14:53

請益各位律師..

我有申請了保護令(因為前男友是恐怖情人,他都是精神上的虐待、霸凌)

原本預計是3月出開庭,我在2月中的時候寄給書記官要求改成個別偵訊

日前去詢問有無收到時,書記官竟說要另外改時間,原因是法官沒有空

至於改成何時也無法立刻告知...

但最重要的是↓↓↓↓

1. 書記官說如果改成個別偵訊就有點不太建議,怕各說各話

我是有對話證據+錄音檔,但就是很怕因為恐懼心態而造成無法跟相對人辯論、腦袋無法思考、很想反胃....

我是真的無法見到相對人,非常非常害怕..

不知道是不是能夠堅持個別偵訊就能不用面對它了?

2.想申請社工陪同,但不知道去哪裡申請?(目前住新北) 

3.原本想去看心理/精神科,開個憂鬱症之類的証明,但家人說這樣保險會被取消,所以不讓我去....這樣是不是沒有證據跟法官說我長期被相對人精神上施虐而造成很痛苦呢?

4.我有幾成勝算呢....因為是精神上的施虐,對方在以前威脅時用詞用不是[去死][殺了你],而是用一些會針對我畏懼的字眼而已...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6: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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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3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社工的部份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即可。

2、不過本文建議您應該要委請律師代理人,一來可以陪同您出庭,二來相關程序會進行的比較快速。

3、建議還是應該有診斷證明書,這樣才有利案件進行,至於保險的部份應該不會有影響才是,此部分可以詢問金管會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