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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叮噹 105-02-19 18:30

你好,我是網路拍賣由美國自己帶回的see's CANDIES 的糖果,日前收到自稱總代理的信,信中大致內容是說他們是台灣區授權的總代理,因我使用的商品名稱.圖片沒經過美國總公司授權在台灣使用,要我撤下網拍上的內容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

商品圖片是使用其他網路賣家的圖片,目前已經換上自己拍攝的,文中也表明是代購即是平行輸入品,並沒有說是總代理貨,並沒有混淆消費者,說此部分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範。

請問律師我這樣販賣的行為有違法嗎? 對方提出告訴求償法律依據嗎?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49

您好,

 

自行從國外攜帶商品回國販賣,屬於平行輸入,俗稱賣水貨,係為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只要您的商品沒有標榜代理或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與代理商關聯之字樣或廣告,您的行為乃為合法,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然而,您使用的販賣圖片,確實可能有侵權之虞,如已撤下就可繼續販賣該商品。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換上自己所拍攝之照片,避免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疑慮;另關於平行輸入之部分,若您確定為正品,即沒有違反商標法之疑慮,惟總代理商仍有可能會告您,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換上自己所拍攝之照片,避免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疑慮;另關於平行輸入之部分,若您確定為正品,即沒有違反商標法之疑慮,惟總代理商仍有可能會告您,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vin 105-02-19 17:52

想請問各位律師

 

銀行的定期存款解約(或是中途解約)

就算印鑑密碼都對 

還是需要本人辦理  非本人就需要寫委託書  還有將證件交給代理

當然代理人的證件也要到

並且經查證無誤後才能辦理

 

但活存基本上只要印鑑及密碼正確 只要臨櫃人有攜帶證件(因應洗錢防制法)

留存客戶資料後就可領取款項   無論款項再大額都一樣

也不用委託書(這個不確定是否正確  請指正  謝謝)

有些銀行電話照會查證  但也非必要

 

同樣都是領取現金

請問這中間在法律的差異性在哪呢?? 

我知道開戶的約定書上都會寫  但想知道兩者主要的差別在哪裡

 

感謝版上熱心的各位律師  每次提問都覺得獲益良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16

您好,

 

因為提領定存就意味著解除雙方的定存契約,自然需要本人或其委託之人做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至於提領活存現金純屬一個事實行為,並沒有要解除契約,你與銀行間的活存契約仍舊存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姐 105-02-19 16:07

父親名下車子在父親過世後被擅自過戶,之前詢問法扶都得到不同的答案,因為我們要辦理限定繼承擔心有問題,有律師說可以在遺產清冊上註明我們不知道車子被過戶這件事,另一律師說不能這麼做,要寫什麼處份的書狀,請協助

既然不知道車子被過戶這件事,怎麼可能去寫「不知道車子被過戶」,這樣會有矛盾。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姐 105-02-19 18:2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不知道車子被過戶這件事,怎麼可能去寫「不知道車子被過戶」,這樣會有矛盾。

... (恕刪)

不好意思可能沒說清楚,因為我們是調財產清冊才發現被過戶,詢問監理所的人,監理所說可以給一個證明,證明車子不是我們家屬過戶的,是有人偽照簽名辦過戶,但監理所說個資法不能告知全名,要我們在清冊上註明,並附上監理所給的證明這樣,只是不知道這樣是不是有效

JJ 105-02-19 15:55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個法律問題。就是現在美睫服務到處都是。很多人會服務完替客人點用藥用眼藥水讓眼睛舒緩。請問這是合法的嗎?美睫師可以親自替客人點嗎?還是如不可以,那拿給客人自己當下點是否也是不可以的?麻煩替我解惑。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0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看是什麼樣的眼藥水,倘若是有療效的,不論是替客人點或是給客人自己點都屬於醫療行為,倘若沒有相關醫療證照就是違法,反之,倘若沒有療效,則否。

菲菲 105-02-19 14:33

各位律師好:

今日父親收到地檢署傳票,案由為"侵占"。

簡述案件事實如下:

父親約10年前向一外省老兵(目前已回大陸)購買目前居住房屋(為公寓2樓),有房屋買賣契約為證,但卻沒有土地權狀。該土地為一名好心老地主無償將土地給予其他老榮民居住的(當時一樓皆住著老榮民)。就此過了數年。

日前有一年輕人自稱為老地主之兒子,因老地主過世接手財產清查後才知道有這樣一塊土地被我們霸佔了,於是上法院控告父親侵占。但其實我們居住的房屋約只有50%的面積使用到他的土地,另50%為父親友人的地(同意給我爸爸居住)。

我們曾口頭向告訴人表達願意支付租金費用,請他將土地租給予我們繼續居住,但其不願意,目前收到地檢署傳票,請問大律師我們能夠採取甚麼樣的行動避免父親的刑責,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當初使用的權利證明,可以傳喚前屋主到庭作證。

2、主要提出的抗辯是不具有犯罪故意。

3、仍然屬於涉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且可能涉及土地所有權侵害,會有拆屋還地的問題,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刑事上並不一定會成立侵占罪,但民事則會有拆屋還地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20

您好,

 

1、刑事竊占罪之追訴期為10年,是以本案可能已逾追訴期,最終會以不起訴處分終結。

 

2、縱使本案未逾追訴期,竊占罪之成立仍需行為人主觀上有竊占之犯意,然而您父親自始並不知情房屋有竊占到他人土地或有經他人同意而使用土地,則亦不會構成竊占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onnie 105-02-19 14:27

律師您好,

離婚一事已爭執好幾個月了, 雙方沒有共識, 他家人介入我們的事, 現在他們家人認為是我的問題, 他和他父母嗆言說要把目前我們住的房子收回去, 叫我們一家三口搬去跟老人家住, 我想請問, 如果先生.我跟孩子搬過去住, 他們百搬刁難我, 我能如何保護自己跟孩子呢?如果搬過去後, 他們有資格趕我們出去嗎?因為我如果帶著孩子自行搬出去分居, 怕他們會用其他管道來對付我, 我該怎麼辦繼續走下去呢?

一、可以組小家庭要儘量組小家庭,可以預防婆媳問題。

二、如果一定要以大家庭的方式相處,那麼溝通技巧要好,可以考慮學卡內基。

三、多做事少說話那麼糾紛會比較少一點。

四、卡內基的原則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批評不要指摘。

五、巴菲特是有學卡內基的而且卡內基幫了他很多忙,雪球巴菲特乙書是可以買的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22

您好,

 

1、若搬去與對方父母同住,因為房子屬於其父母所有,他們自然有權利要求你搬離。

 

2、既已有離婚之意,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並酌定小孩監護權;若決定搬去與丈夫父母同住,就彼此簽立一份協議書,約定居住期間不得要求你搬離等條款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先蒐集錄音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先蒐集錄音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laire 105-02-19 13:49
我們在103年底跟某知名連鎖超商簽訂加盟合約,結果在今年過年前突然被通知我們的店鋪2樓是違建且店面高度也超過法規之2.5米必須進行拆除。我們接到通知時,第一時間通報我們區域所屬的直屬主管。但並未得到相關回應。在2/16當天來了一隊拆除大隊人馬,當時店面還正在經營中,在我們工作人員都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之下就直接把招牌拆了,天花板也打了。 關於違建的事情,超商總公司一直都知情,但是從頭到尾就只有指派一位小課長跟主任出來跟我們協調,有決定權的狗官沒有一個願意出來面對我們,根本感覺不到對方是真的想解決事情的誠意! 現在我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1、我們一年前跟他們簽約時,根本不知道這間店面有違建的問題,而且事後我很仔細的看過合約內容,對於所有的內容均無提到違建的內容與字眼,合約內容就只是很制式的規定如經營期間、經營模式及配合總公司要求與規定之管理等等等??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想對總公司提出解約要求、並且要返還全額之履約保證金及加盟金和我們因為拆除被迫停止營業一直到解約前所造成的損失,是否有勝算? 2、目前課長所傳達的訊息告知總公司只願意打算把違建的高度拆除後蓋回屋頂用合約展延的方式繼續讓我們接手營運,但我們有明確表示不接受這樣的安排。而且這當中還有另一個問題是:目前總公司這塊地是跟人承租的,房東也明確表示此地建照已經批准,預計今年底動工,所以屆時勢必一樣無法經營下去?? 3、另外想請教律師,如果我想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問還可以知會哪些相關單位請求協助?! 在此先感謝律師詳細與專業的回覆!

你好:

詳細的情形要依照加盟合約才有辦法判斷。 若房屋是總公司提供給你使用,因違建、及租賃問題造成無法營業,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 存證信函要詳載目前無法繼續經營之原因,要求總公司出面處理,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wood 105-02-19 13:24

合建契約中載明起造人我,但最後發現是建商,請問這樣是否違約?申請建造時是否偉造文書?因為土地是我的,那這樣新房子是建商的?過戶是否有問題,房子建商可以賣給其他人嗎?

非常感謝律師解答

你好:

詳細情形要依合建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可依合建契約請求將起造人變更成你,違約部分要看合建契約如何約定,惟起造人指示建管機關之行政管制措施,房屋所有權還是要以誰實際出資興建才去認定何人原始取得所有權。 要看你們當初合建契約如何約定,是你何建分屋、合建分售、合建分成去判斷,若未約定土地使用部分,將來買受人最好是要向你購買土地持分,以免產生爭議。 建物部分所依合建契約由建商取得所有權,建商可以出賣房屋,但基地座落權源部分可能還要看合建契約如何約定。
wood 105-02-19 16:0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詳細情形要依合建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 (恕刪)

律師您好

合建契約中,我出地,建商建屋,新房屋一人一半

重點是契約寫我分得的房屋由我起造,但建商卻申請他起造

起造人不是在申請時需要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嗎?

我既沒過戶土地也沒簽使用權,建商如何取得建物使用權?

我想問這樣是否違約以及違造文書?而當初契約明定我是起造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就本件起造人的部分,您可以先向主管機關查詢對方所提供之內容,以釐清本案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縣市政府建設課,聲請建物相關資料,以利做為建商有無刑事偽造文書之犯罪行為證據,待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縣市政府建設課,聲請建物相關資料,以利做為建商有無刑事偽造文書之犯罪行為證據,待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Y 105-02-19 10:48

律師您好:

之前有撿到一袋東西,裡面是2瓶保養品製作原料,因為也不知道是誰的,就一直放著沒去動它,但最近接到警察局來電,說發現我有撿到那袋東西要我去歸還,還說要製作筆錄等等。請問,這類東西歸還案件,一定要製作筆錄嗎?可以用交存拾得遺失物來處理就好嗎?不能只開收執四聯單的方式來處理嗎? 很擔心製作筆錄後還要起訴甚麼的留下不好的紀錄,請您指點,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2-19 10:54

您好:

警局會通知您去作筆錄,一定是失主有向警方報案(通常是失竊);

所以警方為釐清案情,依法必須製作筆錄

至於單去警局作筆錄不會留下什麼不好的紀錄,除非警方認你有侵占竊盜嫌疑而移送檢方偵辦。

以上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2:11

您好,

 

拾得他人之物品,均應交至警局或乾脆不予拾起,您既已拾起卻帶回家,已觸犯刑是侵占罪,如對方堅持提告,建議應與當事人達成和解,避免後續訴訟之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這邊有一個比你認為的還要大的風險你沒有發現。

二.目前你是認為是化妝品的原料而已。

三、有沒有可能其實他是安非他命或是海洛因呢?

四、如果是的話,你拿著這個東西去警局,驗出來是毒品,你會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五、如果你已經真的去警局了,真的被認為是持有毒品了,我想你應該是需要一個律師,如果很難證明自己的清白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宥宥 105-02-19 09:27
您好: 因為某段時間跟仲信融資公司購買機車分期,後來繳了兩期之後賣掉,那段時間無法處理繳款問題所以沒有去進行繳費,這幾天收到仲信公司要告我詐欺,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再麻煩律師告知我處理方式謝謝您

請和仲信商議和解,並還款。

張主任 105-02-19 07:55

律師

您好

本人服務單位為公務機關  因上級資產活化政策指導將房舍租賃予民人對內住榮民販售咖啡點心  租賃時間為104年2月1日至105年1月31日止 惟迄2月1日仍未依約交還屋舍  經行文限期1個月搬遷至今仍依然故我的繼續營業不予理會前揭通知

敬請指導應如何處理   謝謝

                        張主任   105.02.19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並要求違約金及不當得利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廉鈞 105-02-19 07:51
請問 我在網路遊戲內被對方罵說你可以去死了 前後沒有跟對方有爭吵,對方只因為我遊戲表現不佳 就對我辱罵:你可以去死了,且有其他人可以看到的場合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是有其他罪名? 請求律師協助
TING 105-02-19 02:30

律師您好,由於今日有商品的消費糾紛,又消保法第19條中有提到”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

想請教,有關”退還商品”這一項,需要提出什麼樣的證明呢?由於我當初購買的商品都保管在他們店內,贈品的東西也已經在交涉退款的當天歸還,如果依照這種情形,我要怎麼樣子做,才能表示我有於七日內退回商品呢?

另外,我可以請他們將我當初曾填寫過的文件都還給我,且請他們刪除拍攝的照片嗎?

Julie 105-02-19 02:00
律師好:請問我跟前夫有三個小孩,監護權都在我這裡,我又再婚了所以把小孩接到北部住之前在南部,我可以讓3個小孩自己住在ㄧ起嗎?各別是滿17歲跟16歲跟14歲都還沒滿18.這樣可以嗎?會有法律問題嗎?平常都會去照顧也有在扶養,只是沒住在一起這樣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有監護權,所以除非雙方另外有約定,否則您可以單獨辦理未成年子女遷戶事宜。

2、不過?了避免將來發生爭議,如探視權等,建議還是先行與對方進行協商,並且簽立協議書才能保障權益。

 

pink 105-02-19 00:06

律師

我想請問,因為車子還在貸款中,名字是我的,但是車子是前夫在使用。因為他信用不好,所以無法向銀行貸款清償過戶。他願意繼續繳款,但是,如果在繳完過戶前,他肇事的話,跟我有關嗎?或是,他把車子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如果肇事了呢?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我可以寫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請他簽嗎?如果可以,內容要怎麼寫才能保障我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還是車主,所以倘若對方借給無照駕駛者使用,您還是要負責任,且倘若對方拒絕繳納車貸,還是必須由您向銀行清償

2、可以簽立協議書,作為日後向對方求償的依據,應該詳列對方使用車輛的限制、轉讓約定及違反效果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廉鈞 105-02-18 23:38
請問律師 被對方在網路的公開場合罵 你可以去死了,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還是有其他罪名?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告得成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00:04

您好,

 

1、如於該網站上彼此能知悉對方真實身分,則本案才有構成妨礙名譽之問題。

 

2、本案只有可能考慮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對方罵"你可以去死了"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仍須視當事人前後文之真意來為判斷,無法一概而論,聽起來這句話比較像是一般口語用法,未必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18 21:30
律師您好: 事件1: 2015年11月時我向服飾店訂購2件缺貨的服飾,當初店家告知約2-4週到貨,但現在已經2016年2月,致電詢問店家仍告知廠商未到貨,所以我想退款,但店家告知因當初滿5000元打8折之優惠,如果退訂那2件缺貨的服飾則不滿5000元優惠門檻,剩餘品項則需全數以原價計算,僅退回剩下差額,而不能享有折扣,但缺貨3個月並非消費者缺失,為何卻要消費者自行吸收? 事件2:我也詢問如果是廠商倒閉導致無法出貨呢?店家依然回覆:可以退款,但依然要以原價計算,不能享有折扣! 問題1:店家這樣處理合法嗎? 問題2:以上兩事件消費者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當初訂購時如已經缺貨,店家主張或許有理,但要看有無跟你溝通缺貨者的出貨時間。

如下訂後,才告知缺貨,看有沒有答應出貨的時間。

超過出貨的約定時間,本來就可以請求退款和賠償等待時間的損失。至於滿額差價,就是因為對方未按照期間出貨造成,不是你的錯。

如果下訂時沒有缺貨,或訂購後才知道缺貨,更不能歸咎於你。

請備妥資料,向當地消保官申訴。

大山 105-02-18 20:17

各位律師您們好。請問我該如何查詢配偶有無以我名義借貸或是替她作保證人。(因為離婚協議書上有列婚姻關係中。男方無任何借貸或是替女方擔保借貸之行為。各自所有債權離婚後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但對方遲遲不肯簽名。我該怎麼辦?

你好: 你自己的部分可以向免費向聯合徵信中心調閱信用報告,釐清你在金融機構之信用、借款狀況,民間部分沒有辦法查,只能等債權人出面主張,若你配偶未經你同意以你名義向他人借貸或作保,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民事上可以起訴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 若無法兩願離婚就只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但必須要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第2項之事由。 建議在跟你配偶協議,簽屬離婚協議書後要找2名證人確認你們有離婚之意思,並在其上簽名,再由雙方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若有不清楚的情形,可以來電詢問。
Zhi 105-02-18 20:14

各位律師

在花蓮富里有一塊地跟地上物,原本是阿嬤名字,在除夕當天得知房子名字早已過戶給三伯,阿嬤目前兒女存的有三伯,我爸,姑姑,小叔4位,但是我爸跟小叔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阿嬤把房子過戶給三伯,年初阿嬤中風摔倒開刀,現在記憶衰退,三伯說如果無力照顧阿嬤,要把土地房子賣掉來養阿嬤,三伯有拿地契去貸款買車買房,我爸爸希望把土地改成共有,我們家人口只算男丁有三伯,我爸,小叔,大伯的大兒子跟一個孫子,三伯的大兒子,我爸的小兒子,我爸爸希望這7位男丁都能共有這塊土地的權利。

請問有辦法把土地改為共有嗎?

我只是孫子輩的,無法直接面對大人們..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20:35

您好!

如果本是阿嬤的動產,她自願過戶給三伯是她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也不需要讓爸爸、小叔知道,您應該先問問阿嬤的意願,否則恐難如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以買賣方式為之,則已難以追回,若是以贈與方式,則需視有無附條件之贈與而定,但除當事人願意出面解決,否則土地已難再過戶回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星 105-02-18 19:05

請問各位律師  因為我們家有一筆土地是我和我堂弟共同擁有的 

但已出售了  我已經用現金把錢給我堂弟了  那我應該要寫什麼文件來保障我個人權益 避免未來 她說他沒拿到錢 .......有什麼範本可以參考的嗎?

如果寫好了 這張紙有法律效率嗎??  麻煩大家解答一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開票或是匯款方式處理,並且開立收據。

2、倘若想要簽的詳細一點,則建議由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把雙方約定事項白紙黑字寫下來,才能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ink 105-02-18 18:49

律師

我想請問,如果上法庭,訴說我方可以提供的環境比對方好,勢必也會告知法官對方家庭狀況,可是沒人會想到有這一天,根本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該怎麼辦!?

而且,對方要求假日都要帶走小孩,我怎麼可能接受?平日上班,假日我也是需要陪小孩的,不是嗎?

這樣教育也會有落差啊!!

還沒離婚,某天我把他趕出去,他索性連小孩也不帶回家,後來,叫我自己去接,他家人卻又把小孩鎖在房間,不讓我帶回家,警察也說了,因為還沒離婚小孩共同監護,他們也幫不上忙。

這樣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監護權探視權訴訟

2、訴訟策略的部分,涉及相關事證、事實經過等,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8 19:07

您好!一旦進入監護權程序,其實您只要做好證明自己能夠提供給小孩很好的成長環境就可以,至於對方的部份,再就您所知去凸顯不事宜的部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請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小君 105-02-18 17:38

各位大大好~~

請問如果朋友在禁見,只有律師可以去律見,但是想知道朋友本身是不是想換委任律師,又不能白目的叫委任律師去問是否想換律師~~

1.請問禁見時有規定一星期律師去律見的次數嗎?

2.如果沒有規定次數,請別的律師也是可以律見嗎?還是只能委任律師?那如果別的律師去律見,委任律師會知道嗎?

3.有專門幫忙律見傳話的律師嗎?費用如何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收押禁見,則只能由律師來接見,家屬可以先委任另位律師來詢問當事人之意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小君 105-02-18 19: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收押禁見,則只能由律師來接見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回答~~

我的意思是朋友目前收押禁見,已有請律師,已經開了2次庭,但是還沒有交保跟解見,想知道朋友本人是不是想換律師,所以想知道是否只有委任律師可以律見還是只要是律師都可以?

律師去律見傳話的話一次費用多少呢?

別的律師去律見的話,委任律師會知道嗎?

1星期可以律見幾次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委請律師可以聲請解除解除羈押或是禁見,不過法院是否會准許還是會依據羈押必要性來判斷。

2、可以委請其他律師單純進行律見,每天都可以見,費用的部分因為涉及律見次數、事務處理數量等,不能一概而論,倘若案件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0:48

您好,一個被告可以同時委任三個辯護人,因此可以另外委任律師律見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前往看守所辦理律見,律師接見並無限制次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米 105-02-18 14:28

我先生的朋友在臉書指名道姓罵我先生(XXX幹你娘咧),事後我們已捷圖去警局報案,但對方第一時間知道我們去報案,也立即把臉書關閉,請問這樣我們還告的成他嗎?

事後我先生去他開的餐廳粉絲團上面公開留言說明希望公司負責人三天內公開道歉,卻被他們覺得影響公司聲譽,也保留法律追溯權,第一時間我先生馬上禮貌性的說,對於如有影響到公司營運而道歉,並請對方即可刪除留言,請問這樣會被他們反誣告嗎~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了,謝謝

對方仍有妨害名譽的民、刑事責任,至於你丈夫的發言,不會涉及妨害名譽

小米 105-02-18 15: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仍有妨害名譽的民、刑事責任,至於你丈夫的發言,不會涉及妨害名譽

對方也有打電話來罵三字經跟叫我們出去輸贏,已造成我們身心的恐懼,當下我們有錄音,也告知他,我們正在錄音,他仍無視繼續狂罵,請問錄音對我們有任何幫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0:57

您好,若沒有留下證據,對方又不承認,恐難提告成功。

小米 105-02-18 22: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沒有留下證據,對方又不承認,恐難提告成功。

電話錄音不能算證據嗎?

阿駿 105-02-18 12:45

不好意思……小弟有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去年3月因酒駕被判緩起訴,六月分的時候因為工作上的需求,公司經理叫我們去把公司的貨車牽回來,因為貨車進場維修,在不知道公司與修車場有債務糾紛的情況下把貨車牽回,因隔日有工作上的需求,結果修車場隔日去報警,被以竊盜罪送辦,有去開過庭,當庭法官認為車是我們公司的,所以不構成竊盜,改以強制罪,當庭與檢查官協商判緩刑兩年,可是過了一段時間,法院通知要在開庭,而且法院駁回檢查官申請的緩刑,然而酒駕公共危險罪緩刑也被撤銷,也叫我要在七日內提出異議,請問我該怎麼提出,因為法官說不算竊盜,可是酒駕案件叫我要提出異議,然而酒駕案件通知上寫說,在緩刑期間在犯有期途刑之罪要加重期刑,請問這樣兩個案件加起來會被判很重嗎,我該怎麼辦?我只是個小員工,又是單親,有一個女兒要養,我不能被關,所以懇求各位律師能幫小弟解答,謝謝!

你的敘述不夠清楚,建議帶著所有文件資料當面諮詢才能獲得正確應對方式的建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撤銷緩起訴部分,是再議,七日內,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起,可先寫簡單再議狀再找律師幫你補狀。

二、網路上就可查到這部分的知識,檢察署網站有,你用撤銷緩起訴&再議  當條件查就可查到。

三、強制部分既已起訴可請律師幫你閱卷後再討論以何策略處理。

四、如果經濟有困難可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否可幫你找律師,如不符資格可跟律師洽談分期給付律師費。

五、單親是很辛苦的你要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起訴,則可以朝緩刑去主張,並可申請法扶看有無符合扶助資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克 105-02-18 12:17

剛開完偵查庭,不好意思發個問題


104年11月十號凌晨約三點三時至四點


我是凌晨一點下班,我跟朋友在家樓下公園聊天,突然一輛車輛下來兩人,正駕駛座的人持槍朝我跟我朋友射擊,副駕駛座下來的人手持長棒狀物品對我們追趕,我跟我朋友都有受傷,當下馬上往社區警衛室跑去。
那兩人持槍先是待在原地用槍枝攻擊我朋友的車輛,隨後開車衝來警衛室,警衛叫我們往大樓裡面跑,他已經報警了。
之後我們是等到警察來後才出來,隨即去醫院驗傷,傷口也有給警察照相,
毀損的車輛也有送往警局鑑定
當時他們車開過來停在我朋有車輛後面,由於他們車燈很亮,加上我近視沒有配戴眼鏡,無法確認樣貌,但是記得車款。
警方調閱監視器,沒有拍到他們攻擊我們的那段路,有拍到該車輛在社區繞了好幾圈,當時凌晨時分,社區沒有其他車輛,我們確定是該車輛。
但是剛剛開偵查庭時,對方說他們只是經過,去找朋友吃飯,看到我們在打架,還說我跟我朋友有拿槍,他們看到以後就跑了。
1.凌晨三點快四點去吃飯。
2.說看到我們在打架還有拿槍,隨即就開車走了,但是他們有開車追來警衛室前面,警衛當時也在場。


檢察官中間有輪流請他們其中一個出去,個別問他們,他們講得當時目的地都不一樣,還非常確定是我跟我朋友一個持槍,一個拿鐵鎚,但是同樣距離,我跟我朋友都跟檢察官說無法辨識對方樣貌,只記得車款。


我想請問這樣有辦法定罪對方嗎?還有公然說謊誣賴我們,這樣構成誣告了吧?
因為我是凌晨才下班,早上開庭幾乎沒有睡覺,請問繼續下去的程序,開庭次數會很頻繁嗎?

 

開偵查庭我們說方都有當庭確認身分證、住址、電話等等,對方疑似有黑道背景,該如何防止對方私下報復?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相關知識都很缺乏,如果要請律師的話,費用會很貴嗎?

家境並不富裕,薪水也比基本薪資高一點而已‧‧‧。

你好:

要有充分之證據證明對方有犯罪行為才有辦法使檢察官相信並起訴。 實務見解認為接受訊問而為虛偽不實之陳述,並無申告使你受刑事處分之意思不會構成誣告罪,但若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可能會構成偽證罪。 開庭頻率要看承辦檢察官之辦理進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扶助金機會協助。

您好:

會不會遭起訴要起檢察官手上證據判斷,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到場會比較清楚正確情形,且誣告罪之成立需以故意為要件,你們成立機率不高。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15:37

您好!

對方持槍及開槍傷人的部分都已構成犯罪,定罪與否或其他犯罪則要看證據是否充分,若沒時間或不想與對方接觸,後續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之。

jason 105-02-18 09:50

律師您好,我沒有前科有正當職業,我與樓上鄰居因為噪音(音樂/地板走路跑步聲/地板拖拉家具)的問題已溝通一年左右,期間曾請社區管委會介入協調,也曾三度在樓上製造噪音的當下與管理員至樓上進行勸導,但樓上依然我行我素,最後一次我上樓勸導時,因溝通無效,便以手掌拍打對方臉部,對方遂立即報警,驗傷提告傷害驗傷單上有註明臉部泛紅.案發後約一小時我收到警方通知便至警局作筆錄,當場有向對方道歉,但對方不接受,當時對方表示臉部已恢復正常,我觀察也很正常.現已開過偵查庭,我依事實向檢察官說明案發經過,也承認有拍打對方臉部,並表示非常抱歉與後悔.當庭對方仍不願意和解.目前收到刑事傳票,是審理庭,請問:

1.我可能會被如何判決?

2.審理庭時我需要請律師辯護?

你好: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可處3年下有期徒刑,若確實有傷害對方之行無並造成對方受傷,無前科紀錄,通常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以維護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0:06

鄭先生、鄭小姐您好

1、傷害罪最重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是因為告訴人堅持拒絕和解,您又沒前科,基於案件情節輕微,可爭取易科罰金

3、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是撰擬答辯狀,可來電洽商。

 

依你所述,對方傷勢並不嚴重,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爭取緩刑是很有機會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0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雖對方不願意和解,但因對方傷勢不重,可爭取拘役易科罰金之機會。

wood 105-02-18 09:39

已經與建商簽定合建契約(我出地),契約載明分配給我的房屋起造人是我,現在房屋大致完工,建商要求過戶土地才發現房屋起造人是建商不是我,想問:

建商違約該如何處置? 房屋起造人變成建商,所有權是建商的嗎?過戶? 建商可不可以賣給別人?(土地權是我的) 有哪位律師可以聯繫? 謝謝
阿中 105-02-18 09:30
律師您好 今天早上到地下室牽摩托車準備上班 發現停的車子被用倒 左邊有多處傷痕 方向燈也有破損 請問這樣子我能調閱監視器 請求用倒的人賠償嗎? 該用哪個條例來求償呢?

你好:

可以蒐集監視器畫面等相關資料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若對方是故意毀損,會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ROSE 105-02-18 09:26

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最近申請了通常保護令,3月初要開庭偵訊,不過我不諳法律也是第一次

想知道該準備什麼呢?

1. 我手上有對方威脅、恐嚇FB/LINE對話,已經截圖了,也有錄音

請問是要當天成交給法庭看還是先寄給法院?

證據先寄給法院的話,對方(相對人)會不會申請閱卷?

錄音檔需要變成逐字檔嗎?(好像就是一字一句的寫下來對話)

2.因為不想跟相對人見面到,也有跟書記官說想申請隔離偵訊

書記官說無法調時間,只能個別偵訊

那麼請問該怎麼寫申請個別偵訊呢? 網路上有格式嗎?

3.請問面對法官的偵訊該怎麼訴說? 有沒有對答技巧可傳授?

4.我因為相對人的長期精神施壓,變得心理上很憂鬱,如果有去看心理精神科,是不是在法律證據上更能控訴對方的施壓?

 

拜託了,這4個問題請幫忙回答依下....

你好:

要先將主張所依據之證據提供給方法,促進訴訟程序之進行,錄音檔部分最好做成錄音譯文,以錄音蝶及書面方式提供給法院。你要將繕本寄送給對方,而對方也可以聲請閱卷。 可與書記官連絡,或具狀向法院聲請,只要以訴狀方式敘明理由向法院聲請即可。 此部分可能要面談後了解案情後才有辦法回答。 可以佐證你確實遭受家庭暴力或騷擾補充:證據當天給若內容很多,法官沒時間看,對方也無法答辯,就會浪費一個庭期,法官會另定庭期,造成拖延。
ROSE 105-02-18 10:11

補充提問

4.如果證據當天再呈交給法官可行嗎?  會有什麼影響呢?該怎麼繳交呢?

5.請問可以申請社工陪同出席嗎?表示我真的很害怕相對人....

6.證據如果被相對人申請閱卷的話,那他不就都知道我要訴說什麼了...這樣他就可以好好想對策來打壓我>_<.... 這根本很不利阿!!!orz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14:13

4.可以開庭時交給法官。

5.可以請社工陪同。

6.對方有權利要求預先了解您的主張及證物,這是法律保障有效答辯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並於開庭前與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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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 105-02-18 01:48

律師您好:

我在拍賣網站看到一個條款禁止和限制商品清單:可能侵權的商品:這些商品包括但不限於仿製品、?品、未經授權且可能違反特定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或商品之複製品。

這意思是可以賣仿製品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21:15

您好!

意思是禁止和限制的商品清單包括仿冒品,而且不只禁止和限制仿冒品,還有禁止和限制其他商品,不一一列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2-18 00:13

想請問律師們,因日前被匿名舉報吸毒 警方前來家中通知前往驗尿,但我遲遲未到警局驗尿,本身無前科 也沒有任何毒品被警方查獲到,如果我一直都不前往跟不接警方電話會怎麼樣?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8 00:43

您好,

 

1、除有正當合理之懷疑或事由,才能強制驗尿、採尿或採集血液檢驗是否有施用毒品,是以僅憑有人舉報、且住家身上也都未搜出毒品之情形下,您可拒絕警方之驗尿要求。

 

2、如警方以正式通知書傳喚您到案,建議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便可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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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9

您好,若未有初始犯罪嫌疑,可以拒絕驗尿

吳先生 105-02-17 19:55

感謝鍾孟杰律師的解釋!

承上題: 如果檢察官已對妨害秘密罪部分進行偵查中,那針對無故侵入住居罪及竊盜罪,有新事證,是否可以再書狀由原案檢察官進行審理? 另是否聘請律師處理比較好?

感謝各大律師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2-17 21:30

您好!

就侵入住宅及竊盜罪部分,可以委託律師寫書狀給檢察官一併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事提告重點在於證據

證據的部分建議找個律師幫你分析一下看夠不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Lisa 105-02-17 18:30

1.請問律師,要申請債務人年度財產及所得,一般何時期去國稅局申請,最快會有年度最新資料?,謝謝

2.交易不成金錢不還款,支付命令名義有效期限為多久?謝謝

報稅後再去。

要看用哪種債權名義取得支付命令

郭群裕 (律師) 105-02-20 12:23

一、一般說來,需等當年度報稅完畢(五月底)後,才會取得新的報稅資料,所以建議:如今年105年你欲申請,請於五月底,六月中再申請,始可取得債務人去年104年最新的國稅清單。

二、支付命令名義的時效為何,需端視你當初聲請支付命令的原因關係為何為斷,如:同一筆債務,除了簽立借據,又同時要求對方簽發本票,如你當初聲請支付命令釋明的是『借款』,就是15年,如你當初釋明的是『票款』,就是3年。

三、但也不是因此就認為『那我以後聲請支付命令都主張借款,15年,不就好了』,因為:假設債務人聲明異議,進入訴訟程序了,債權人要負的舉證責任就大大不同,蓋:因票據無因性原則之故,主張『票款』是遠比『借款』(要證明確實有金錢的交付)舉證責任來的輕許多,一併敘明。

 

 


小王 105-02-17 17:14

各位律師好:

  我在過年前有購買一間房屋,後來有找裝潢師傅負責一些內容,主要內容為1.廁所門開洞對調位置2.安裝隱形鐵窗3.修改鋁門窗,過年前10天大部分都已經完工,只剩下廁所門片安裝上去,當下發現新開的廁所門因為裝潢師傅量測錯誤,造成門框太大,廁所門片太小的現象,後來告知裝潢師傅盡快處理,原本告知2~3天可以完工,後來一直拖拖拉拉,過年前有電話告知,必須在2/17完成,否則不給予廁所的工程款項,其餘的款項都已經付了,想必今天也無法完成,當初也沒有簽訂任何合約,一切都是口頭詢問和告知,這樣該如何是好呢?,這樣我是廁所的工程款不給,另求其他師傅來承接嗎?會不會衍生出其他法律上的問題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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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定相當之期限催告承攬人修補瑕疵,若承攬人不修補,可自行修補後,然後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之必要費用。 若不自行修補,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9:58

您好,

 

1、若無簽立任何契約,至少您告知對方期限內完成一事須有簡訊或文字訊息留做證據,否則未來難以證明您有通知2/17為最後期限。

 

2、原則上對方就廁所部分已有施工的話,您仍須給付部分之工程款,但如有特別告知對方未於期限內修繕完畢就不予付款等語,則可認定本件雙方訂有契約終止可不付款之事由,您可拒絕付款並另尋其他裝潢師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吳先生 105-02-17 16:47

各大律師 您好

有關徵信社人員非法闖入住宅或租賃地等私人場所強行搜證拍照並帶走屋內物品,除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外,對於強行進入並帶走被害人物品,在刑法上是觸犯何種罪責? 除上述外是否還觸犯其他刑罰?

懇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您應速報警處理,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7 17:07

您好!對方可能構成無故侵入住居罪,另帶走物品若是未經同意則至少構成竊盜罪。

105-02-17 16:20

律師您好!

母親過逝前將遺產由我及哥哥繼承。兩個姊姊並沒繼承到,為此她主張得我負責沒有收養關係的繼父(其他兄姊完全置身事外),否則告我。我並沒和繼父同住,彼此不相往來,母親的遺產照顧繼父已消耗殆盡,交惡的大姊一再騷擾要錢。請問:我一定要養繼父嗎?其他手足可以置身事外嗎?若繼父告我棄養,告得成嗎?(銀行皆有我及哥哥用母親所給的遺產每月匯錢給繼父的記錄)

謝謝律師

楊小姐 105-02-17 15:23

您好~我在100年時買了一間預售屋合約交屋日是102年12月中旬,但建商拖到現在還沒交屋,依合約建商已違約;並需交屋前支付買方已繳納之房屋款1日萬分之5給買方。但之前此案有上過新聞,有其他住戶向議員舉報,該建商逾期已久卻只付給買方2萬元補償,想請問此案打官司的話需要支付的律師費用為何?如果相同的案件和其他住戶一起合告的話律師費用也一樣嗎?

 

你好:

 

萬分之五是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關於遲延交屋之遲延利息規定,可依預售屋契約主張。 可以一併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交付動產及給付遲延利息。 詳細情形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為妥。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16 12:40

您好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例如合約)與律師諮詢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眉毛 105-02-17 11:39

麻煩請教各位律師
15年前家人先前幫朋友做保
朋友倒了之後連帶責任
先前已經強制執行拍賣房子
剩餘約900萬債務  因為是公務員就慢慢扣三分之一
那時也因為心灰意冷沒有再債務協商就讓他扣
今年算算已經扣完
銀行詢問後告知本金以還完但是還有利息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問幾個問題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利息真的要繳到150萬嗎(銀行說那時利息都十幾%)  還是說經由協商減少,或是根本誇大其詞?
2.先前有幫忙到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債務  

上面是列呆帳多少這樣(那時還剩幾十萬)
  請問呆帳跟一般債務有甚麼不同嗎?(網路上有說轉催收後是不算利息)
3.先前扣三分之一時,這些扣掉金額的所得稅也是要照繳,這是正常的嗎?
4.真的要債務協商要注意什麼,或是從哪裡開始?(完全不知從哪個頭開始)
麻煩各位提供見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再與銀行協商,並再追原債務人,看能否多少追回一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漢娜 105-02-17 11:35
因為班表時常會有異動,所以上班前為了確認有無更改打電話問了同事 最後發現同事疑似說錯,導致我遲到被公司扣全勤和罰錢 跟公司爭取不想將錯就錯有這種不良紀錄和扣錢,最後還是行不通 因為於公,同事沒有權限去決定我的班表,所以打從一開始我就不應該問她 由於自己的疏忽,我也願意承擔公司給予的任何懲罰。 但這個同事從頭到尾都不覺得她有做錯事情,整個環節就是錯在她身上, 她說她沒有責任不用賠我那些錢,那我想請問律師她這樣是詐欺吧? 在事情發生第一時間,店長問她我不是有打電話跟她確認班表怎麼還上錯,她第一時間還說謊,說我不是問她當天。 但其實在我打電話前,我已經傳訊息給另一個同事詢問,我非常確定我沒有講錯聽錯,因為那就是我要求證的事情我非常專心。 事到如今,薪資條發下來確認被扣錢,我跟她討,她的態度又非常囂張,告訴我她沒有責任去承擔我上錯班,叫我去跟別人討。 但是我就是因為她說謊和欺騙我才會造成我金錢損失跟名譽受損(她一直撇清關係,還讓我有不良紀錄) 我知道這事情很無聊,但是我非常生氣!
落雪紛飛 105-02-17 11:11

向各位律師們請教: 

我是派遣勞工,薪資的計薪方式是上月26至當月25日,發薪日是次月10日,也就是如果要領2016年2月的薪水,計薪期間是2016/1/26至2016/2/25,發薪日是2016/3/10 

1.這樣有沒有遊走法律邊緣? 

2.會不會影響勞健就保、退休金? 

3.感覺當月25日至次月10日的薪水被派遣公司押住?

也就是3/10只能拿到1/26至2/25的薪水,2/26至3/10的薪水要等到4/10才能拿到 

4.還是有其他對我不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