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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 102-03-15 15:33
親愛的律師你好: 想請教一些勞資糾紛相關的問題 我太太是為外籍美語教師 之前任教於板橋 因為任職的同時 他並沒居留權 所以其實裡當不應該可以教學 但是在補習班老版的邀約下 他前往任職 從一月底至三月十號 這中間 他們並沒有任何和約簽寫 只有口頭上的協議 適用期薪水為一日一千元 直到二月底我太太提出辭呈 並給他兩個禮拜通知 他並不同意 他說一定要一個月通知 但我太太心意已決 所以接下來兩週 請了兩天並假 他居然威脅他說要扣他雙倍薪水 相當於一天兩千元 我太太不滿 當場離開 之後他一直放話要告她 並且到處跟家廠宣稱說我太太沒辦法和法在台工作 其實我太太已經有拿到居留權 只是覺得他的合約內容不合法 我們不願意跟他簽約 我想這已經造成毀謗 所有相關種種 都是在無合約的情況下 我想問的是 這會對我太太的居留在常麻煩嗎 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太太未合法申請工作執照,對他的居留權的申請會有影響,若本件能夠和解並簽訂保密條款,對您們應該是比較有利之做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7

外籍教師是要先有居留證才能申請工作證,

你太太的勞資糾紛不會影響居留權,他是以配偶身份留在台灣,

有無居留權會影響是否取得工作證,但有無工作證或有無勞資糾紛不會影響居留權,

且你太太服務年資沒有很久,要離職十天前通知就夠了,老闆要求沒理由

Bee 102-03-15 14:57

今天剛收到簡易判決書,被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1天1千,約5萬。
大約多久才會執行!?
可否改勞動服務或是分期償還!? 

小弟本人收入為1個月1萬左右,無法如何償還,因此才問的。
感恩哪位律師可幫幫我。急救中.....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41
回覆 Bee 的發言內容:

今天剛收到簡易判決書,被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1天1千,約5萬。
大約多久才會執行 ... (恕刪)

易服勞役必須向地檢署寫狀紙聲請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Miu 102-03-15 14:14

律師們 您們好 車禍過程:我們直行(直行路線規劃偏左彎)時,ㄧ名70多歲老翁於我們左後方,老翁右邊後照鏡勾到我後乘客後摔傷,後倒地!老翁臉部及手部挫傷(我們沒有事),我們立即有請救護車及警察處理,直到急診室探望老翁才發現腦部出血,且轉到加護病房,交通警察當時詢問我門老翁現場是否有不適,我們告知當時我們和處理員警與老翁對話時都沒有事,已查看監視器,是我們兩台機車靠太近,導致擦撞(但我們為前方車),因老翁本身就有高血壓,不知道是否才這麼嚴重。我想請教,這樣的案件會有什麼樣的判決、有沒有什麼要先處理和預防的、再者,若老翁不幸我們的判決罰則又是如何?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5 14:36

此部分應先向分局交通隊申請初步研判分析表,確認警方判斷本件車禍過失責任歸屬後,可再與律師討論後續事宜。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44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 您們好 車禍過程:我們 ... (恕刪)

先把監視器跟附近有的行車紀錄器都準備好。

10天內拿現場圖。30天後拿初判表。

這種案件涉及過失重傷,必須好好處理後續民刑事問題。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劉正面 102-03-15 10:23

之前可能是因為我的個人信用比較好

所以公司用我的名義買了一台車,頭期款和一開始的幾個月的車貸都是大家一起繳的

但是到後來公司經營不善,沒有錢

結果後來幾個月的車貸都是我自己想辦法繳掉

甚至到最後,因為公司缺現金,要求我把車拿去當舖求現

結果我現在要離開公司

公司竟然說我把公司用車私自取走,要求我返還

不然的話就要告我??

明明汽車的所有人是我,並且車其實已經在當舖兩個多月了,到現在還沒取回

請問律師,公司有辦法告嗎??

如果對方告的話,那我要做什麼動作

以上

再麻煩各位專業的律師

您好,

      公司頂多能請求您返還該車價款中,由公司給付的部分。但公司就這部分也須要去證明為何會付這些錢(與您之間是借貸或其他法律關係),否則最終至多以不當得利請求您返還。

劉正面 102-03-15 11:0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公司頂多能請求您返還該車價款 ... (恕刪)

您好,

      公司頂多能請求您返還該車價款中,由公司給付的部分。但公司就這部分也須要去證明為何會付這些錢(與您之間是借貸或其他法律關係),否則最終至多以不當得利請求您返還。

謝謝劉律師

那我在問詳細一點,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沒辦法去證明他為何會付這些錢,或是他有付這些錢,那在法律上這台車就是跟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囉??最多就是我借公司開而已??

那所謂的"最終至多以不當得利請求您返還"是什麼意思??

是說這台車還是我的,但是如果公司有辦法證明他們付了多少錢給我,則我要把這些錢還公司的意思嗎???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57
回覆 劉正面 的發言內容:

之前可能是因為我的個人信用比較好

所以公司用我的名義買了一台車,頭期款和一開始 ... (恕刪)

刑事案件裡,是您要去證明自己有繳相關車子的錢。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小胖 102-03-15 10:01

請問:

我簽了200萬本票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我已經還了本票上一部份金額(74萬左右),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因本票上年利率6%,我實際上只欠他126萬),是該在什麼時候提出比較好呢?是本票裁定後嗎?非常謝謝律師熱心的回答!!

本件依您所述應尚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若本票債務確有因為清償而消滅之狀況,則不論債權人是否聲請強制執行,隨時都是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求確認積欠之票款金額的。至於債務人異議之訴必須在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終結前提起,是有時間限制的,本件若仍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並不能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要你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的說法根本就是明顯有誤)。

非訟事件法第 195 條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2

都已經到了執行階段只能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dison 102-03-15 07:47

律師好,因我常時間在陸,對台辦事資訊不是很清楚,現在陸打離婚官司(另一半為陸配)...
有3件事情請教:

1.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這類資料,隨便人都可以調出來嗎?
   事情是這樣,我陸配一直沒在台北,卻有我的房產(建物/土地)資料,出自新北市中和事務所,調出我古亭地政事務所資料(我房在這)!
   請問這樣合法嗎?我可以告新北市中和事務所的人嗎?資料內有顯示主任與列印人員姓名...
   這算洩密隱私嗎?沒經過我本人同意申請的.

2. 文書公證!我陸配(一直沒在台北,都在大陸)就是把我建物/土地登記資料.一樣順利在台北公證後來到廣州公證處.正本已經到了我大陸這!
   台北公證處(這是民間公證人),不是要我本人授權書嗎?或本人親辦!!為什麼這樣資料可透過海基海協到大陸?

3.公證我台北房產(建物/土地)資料,我如何在這邊提供,這資料是"不正當方式公證疏失,無效文書"?

感謝!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07
回覆 di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因我常時間在陸,對台辦事資訊不是很清楚,現在陸打離婚官司(另一半為陸配)...

 

這沒犯法。

dison 102-03-15 23:26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diso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公證法內容:

第 10 條
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執行其職務:
一、為請求人或就請求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其他條說明...也都有保障此文書的人吧

小花 102-03-14 23:38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以下問題. 上禮拜五我和男友起爭執,原因是他不停打遊戲.之後我氣憤之下摔了他的遊戲機,但他當下竟然推了我,抓我的頭去撞門五下,我跑走之後他還追出來用鞋子打我的頭,他只攻擊我的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要致我於死地.事後我去驗傷,手腳都是黑青,.嘔吐多次(應該有腦震盪),雙手拇指骨頭受傷.他說我被打是活該因為我當時摔他遊戲機激怒他.但是他的遊戲機並沒有壞掉,而我卻受了傷.他說如果我告他他要告我損害他的財物(遊戲機並沒有壞掉),還有我之前對他出言不遜罵過他三字經(幾周前,不同天).我想知道我都被他打成這樣了,如果真的打官司會是怎樣的結果?我罵他是經由簡訊,不是當面.他年紀比我大,我想他是欺負我什麼都不懂.總之他覺得是我激他,所以他打我是合理的.我有驗傷單,那如果打官司會是甚麼結果...

PS. 他爸爸常打他媽媽, 我想是有樣學樣.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我是無助的女學生...

對方的抗辯在法律上是沒理由的,故意打人造成對方受傷即已構成傷害罪,至於你有沒有?他或者動到他的遊戲機,都是不會影響傷害罪的認定的。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13
回覆 小花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以下問題. 上禮拜五我和男友起爭執,原因是他不停打遊戲.之後我 ... (恕刪)

同居關係嗎?如果有,可以聲請保護令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jenny 102-03-14 23:01

律師們好:

            今年1月時跟親戚買了一間房子,賣方有找位代書幫忙中間的一些程序,到目前為止等房貸款項撥下就完成差不多結案,但想請問之前賣方房子出租是從97年7月到今年6月底,雙方有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書"契約沒有到法院公證,而且到100年後就沒再重簽只是租客仍然有繳租金(一次半年),所以現在房客認定他租金繳到六月,是依然有保障.這樣買方有無權利請他提前搬家?該如何做才能請他交還房屋時負責恢復原狀?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15 07:26

既然租約有效期間到六月,未到期前新屋主是沒有權利趕走承租人的。至於,交還房屋時該如何處理,則要看原租約的約定。

jenny 102-03-15 08:05

您好沈律師:

因為這件事情我請問了兩個代書,甲代書跟賣方也是回答跟您相同的答案,乙代書卻跟我說他們未簽訂期租約,買受人的權利是大於租賃權,說民法已修正只要未訂期租約或逾5年之租約公證是可以不必理會租賃權,所以有權要求無條件返還.

我們也不懂怎麼辦?只想單純早日拿回房子,謝謝了

你可以看一下法條,代書的說法不太正確。

民法第425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25
回覆 jenny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好:

     &nb ... (恕刪)

您應該email租賃契約律師看一下,如果可以請求對方搬離跟回復原狀,也可以請求代撰存證信函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沈恆 (沈律師) 102-03-17 11:53

如果您所述正確:「之前賣方房子出租是從97年7月到今年6月底,雙方有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書"契約沒有到法院公證」,則租約從97年7月至102年6月,並未超過五年,且非不定期限租約,不需要公證,還是適用買賣不破租賃之規定,承租人可以對抗新屋主。反之,如果乙代書說「他們未簽訂期租約」是正確的,則不定期限租約承租人就不能對抗新屋主。總之,您自己要先能確認到底有沒有簽書面租約(若沒有,視為不定期租約)?租約有沒有定期限?

劉正面 102-03-14 22:41

之前因為一時的想法錯誤,加入了一個"大哥"下面新成立的公司

在公司營運中間,那位大哥說,因為他已經為了這家公司花了很多錢了,包括送紅包等等的

那如果我們中間拍拍屁股要走的話,等於害他浪費了這些錢

所以要求我們所有人各簽了一張30萬元的本票

之後有一個跟我很好的同事因為受不了工作期間還得一直拿錢出來而烙跑

後來我把他找回來,結果那位大哥說,如果要讓他回來,那就要我作保

所以逼我又簽了一張300萬元的本票

結果現在因為我離開了這家公司,那位大哥就說我欠公司330萬,並寄存證信函給我

甚至打算找資產公司來跟我討錢

我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

像這樣我可以申請本票債權不成立嗎??勝訴的機會高嗎??

因為實質上我並沒有欠那位大哥或是這家公司錢…

以上,再麻煩解答了,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以免後續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這種情形確實有需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如果可以確定只有簽本票,並沒有簽訂其他任何諸如保證人契約或者是出資合約等等資料,會較有勝算。

劉正面 102-03-15 10:20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這種情形確實有需要提起確 ... (恕刪)

律師您好:

簽這兩張本票的時候,確實只有簽這兩張本票

但是我們曾經簽股東承諾書(私下簽的,公司登記中查不到),裡面寫到各自出資50萬元

這有關係嗎??

並且上述的這兩個時間差很多~~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23
回覆 劉正面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都已經要轉給第三人資產公司,您覺得有用嗎?

劉正面 102-03-15 17:40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正面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覆

不過第三人資產公司昨天打電話給我,約我先見面釐清一下狀況

如果是所謂的不法討債的話,似乎不用做這一步吧

所以我才會覺得應該還是有意義才是…

畢竟如果法院裁定本票債權不成立的話,那資產公司要討債就很麻煩了不是嗎??

peggy 102-03-14 20:19

Q1我發現他們在臉書上的親密留言
例如你只可以跟我做愛之類的
好想跟你很愛愛
我有照下來這些對話
但沒有他們的合照
看到後隔天質問老公
如果他坦承有性行為然後我錄音
這樣可以告第三者姦嗎?告的成嗎?
我只知道第三者的名字和一點點家庭背景
其他不是很清楚

Q2如果拿這些直接去警局提告
警察會受理嗎?

Q3如果受理了第三者會如何被告

Q4如果同律師向法院提出告訴
法院會直接說證據不足不受理還是會開庭才做判決?
這樣有勝算嗎

蔡律師 (蔡) 102-03-14 20:44
回覆 peggy 的發言內容:

Q1我發現他們在臉書上的親密留言
例如你只可以跟我做愛之類的
好想跟你很愛 ... (恕刪)

必須抓奸在場。

您可以提離婚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攜帶包括錄音內容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5 10:08

若能蒐集到對方坦承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錄音,相關告訴程序,可再與律師詳細討論。

安安 102-03-14 17:48

請問各位律師,到地檢署提出刑事訴訟需準備哪些資料?並如何提告?我是要提告車禍過失傷害
另外我想請問,汽車毀損賠償可跟法官提出折舊嗎?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22

到地檢署買書狀格式寫好遞進去就可以了,折舊是要算的

美美 102-03-14 17:35

律師你好!
因為之前開庭用證人傳我出庭,我沒去就被裁定勒戒, 第二次又傳我當證人,我出庭要求檢察官緩起訴檢察官確說可以但因我第一次證人沒出庭已經裁定,但我並不知道證人一定要出庭,還傻傻等傳票開庭 想要請求檢察官讓我院外治療,因我為了去勒戒,把十多年的工作放棄,拋下兒子,以及家人的不諒解,我是初犯 就這麼一次就沒機會了!以前就有憂鬱症的我現在搞得我嚴重憂鬱症,心情低落還無法接受這是事實,真想一了百了 ,反正回來也什麼都沒了,我只能靠著精神科開的藥讓我平靜,請假已第 三次,醫生又開出診斷書建議住院,請求助張律師有什麼辦法讓我院外治療呢??????

小胖 102-03-14 09:39

我簽了200萬本票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我已經還了本票上一部份金額(74萬左右),我該怎麼做?該抗告嗎?還有本票上年利率6%是公定的嗎?還有被法院強制執行會留下前科嗎?謝謝律師熱心地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確實有簽發該張本票,只是主張已經有償還部分金額,應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而非提起抗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4 09:53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利率的話,依票據法之規定年利率確實是6%,建議找律師協助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本件為民事事件,與刑事前科無涉。

本件依您所述應尚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若本票債務確有因為清償而消滅之狀況,則不論債權人是否聲請強制執行,都是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求確認積欠之票款金額的。至於債務人異議之訴必須在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終結前提起,是有時間限制的,本件若仍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自然不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非訟事件法第 195 條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Sunny 102-03-14 00:07

請教律師

我的堂嫂的父親在其年幼六歲時即已離家,堂嫂及其弟弟自小由母親獨立養大

四十年來其父親未曾與他們聯絡乃至負過任何撫養責任

近日堂嫂接獲社會局連絡,其父親在養老院中,因查得其尚有一對兒女,

不符合低收入戶及住於養老院的資格,通知他們要將其領回,堂嫂探視父親後,

並非不願負起撫養責任,而是看到父親年邁且對於在養老院的生活

極為適應與?意,實不忍在父親年邁之際遭受被養老院強制遷出,生活

再遭受變化的苦,請教律師站在法理角度上,是否有法條能夠讓堂嫂父親

可不被強制遷出養老院?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44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我的堂嫂的父親在其年幼六歲時即已離家,堂嫂及其弟弟自小由母親獨立養 ... (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您可以問問養老院自費收不收?要不然就去找別間養老院問問。

如果您堂嫂不想扶養,只能提起訴訟請求免除,這部分涉及專業技術,您可能要找律師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gliter 102-03-13 23:10
律師 您好 機械買賣 被跳票 該如何處理 我公司賣機械設備給客戶 可是客戶跳票 之後協商 分期支付 還是跳票 之前有收三成訂金 可是尾款都收不到 跟客戶說要取回設備 他說他有付錢 不要歸還 請問我有權利可以強制取回設備嗎 該如何做 送貨單 跟合約上都沒有標明為付完款項機械所有權的人的歸屬
1.買賣契約糾紛 原則上妳可以請求價金 2.如果要將貨品取回 要合法解除契約後 才可以主張原物要還給你
102-03-13 22:42

您好,有問題需要幫忙。遇到黑心室內設計師,完全不跟我說她無證書,也不告訴我需要申請裝修許可,這些都是後來我才自己發現的,繳了很貴的學費,就會覺得這個政府這個國家在做什麼?人民沒有安心消費的權利?她溢收我跟她品質與收費相去甚遠的款項,目前我正提告詐欺中。還要勞心勞力再去找別人收尾,因為已給她做爛,別人接手要不就順便敲你一頓,要不就怕麻煩不敢碰,台灣真是姑息養奸。她把我三台冷氣搬走,說好聽是要保養移位,但冷氣室外機都還在原處,不知她保養什麼。後來我上當了去打聽,才知冷氣保養很便宜。她什麼都獅子大開口,從未提供3D圖做修改討論,只會空中畫閣樓,用網路上的美景照騙人。現在電表箱的蓋子不翼而飛,外面電鈴也在未先告知我的情況下被拔走,因為她嫌鄰居按鈴吵,不敦親睦鄰還惡形惡狀,天不怕地不怕,還找了一家叫"鼎x"的律師給她撐腰,台灣真是培育這些人的溫床。廚房有面牆在拆前屋主的櫃子時把磁磚敲壞,還是我那天臨時有空去監工,才發現的,不然她又隱瞞。她就把一塊木板貼上再貼美耐板,我問:這些板子要幹嘛?她才承任工人敲破磁磚。請問律師,我可以告她侵佔毀損嗎?感謝。敬請大家以後遇到自稱設計師,一男一女跑單幫的,要小心。

阿弟 102-03-13 22:17
請問律師們或知道的人
我3月8號出車禍.當時吃完飯要離開時~我開車跟朋友要去看電影切出去時~不知道是不是切的太出去一不小心沒注意後方機車不甚被他撞~我的感覺他騎滿快的~機車人是沒什麼傷只右腳小受傷~剛剛好有警察有經果下車察看~警察就跟我朋友說行照駕照~我朋友自然就給他~因車子是他的~警察就把朋友當做駕駛人~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很警張也不知道怎處理~那個警察通知交通警察來量~把我朋友行照跟駕照交給交通警察~朋友就被叫去吹酒測~ 酒測0
簽了名之後~本來要離開了~就有路人來跟警察說怎麼是我朋友吹的他說是我開的~警察就說這樣有偽造文書~所以都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我也被叫去吹酒測~酒測0~真的不知道會觸法~警察說要送

請問去法院~是辦偽造問題嗎~還是車禍跟偽造都有~對方會來開庭?
我朋友車有第三責任險~保險會倍他們修理車的~對方也沒辦法倍我門~我門也不要求ㄊ們倍是我沒注意到的~也有跟他們說和解~ㄊ們也原意和解
我不知道要去法院是要辦那個部份~是偽造頂替罪跟駕駛人?
假如都有的話~駕駛人會有什麼罪~那我朋友無意變成偽造文書~我感覺我害了我朋友~我朋友說保險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我門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好不好~對方也說會和解~

開庭時法官會問什麼~我也不知到對方會不會來開庭~有和解的話對方還要來開庭?那開庭還要倍他們嗎~我跟我朋友會照實跟法官說過程.我門不是有意做錯事也沒要逃避責任~法官會怎麼判~假如2個都有判會罰多少~我朋友是我不小心害了他變有罪所以我朋友有被罰錢的話我要處理~法官還會叫我倍被害人嗎都有和解的話 還要倍嗎~法官會判輕嗎~我怕我跟朋友被罰很多~我實在有點徼不出來~拜託大家~ 我已凡到睡不著吃不好了~謝謝 還有我跟朋友都有駕照

本件依您所述應同時有頂替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的問題,此部分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即使本件與車禍對方和解,也不能使本案刑事程序終結,惟初步來看,本案應還沒到了全無轉圜遺地之狀態,建議您將本案事經過與律師詳細討論,並研議在偵訊時可行、合理提出之說法,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美美 102-03-13 19:52
律師你好! 因為之前開庭用證人傳我出庭,我沒去就被裁定勒戒, 第二次又傳我當證人,我出庭要求檢察官緩起 訴,檢察官確說可以但因我第一次證人沒出庭已經裁定,但我並不知道證人一定要出庭,還傻傻等傳 票開庭 想要請求檢察官讓我院外治療,因我為了去勒戒,把十多年的工作放棄,拋下兒子,以及家人的 不諒解,我是初犯 就這麼一次就沒機會了!以前就有憂鬱症的我現在搞得我嚴重憂鬱症,心情低落還 無法接受這是事實,真想一了百了 ,反正回來也什麼都沒了,我只能靠著精神科開的藥讓我平靜,請假已第 三次,醫生又開出診斷書建議住院,請求助張律師有什麼辦法讓我院外治療呢??????
院外戒治還是檢察官權限 他如果不准許 除非你對他的裁定提出抗告 不然沒有其他方式解決
Yuan 102-03-13 13:20

請問各位律師們,

想問一下有關追溯期的問題,

例如:毀謗罪,6個月追溯期

 

-如果發生犯罪的日期是1/1號,那是否過了7/1號就不能告了,還是用1/1再加上180天,會變成6/30號

-是要從犯行的那天算起,還是從告訴人得知被毀謗的那天開始,例如1/1毀謗文章出來,但告訴人是1/4號才知道

謝謝!

小彩 102-03-13 14:22

以當事人知道的時間為準

Kuo 102-03-13 12:56

於97至101年間陸續借出二十幾萬,無借據,但有匯款單,電話錄音簡訊(不是每筆都有簡訊) 及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不知是否是真的)及地址(人已搬離)。

日前欲討回借款,對方一直用理由推託,後來電話不接,於是直接去她家找她,但人已搬離那

可請問一下律師

1.如果對方已搬離地址處,那支付命令沒人收,法院會如何處理?

2.因對方所在地(給我的地址)與我所在地南北相異,如果開庭一定要去對方的所在地嗎?

3.如果不想讓家人知道,要接收法院的公文,還有別的方式嗎?

 

william 102-03-13 11:18
律師你好!百忙中想請教: 甲有限公司內有法人股東名下有資產,甲公司名下僅有存款。 若甲公司因債務問題可能招人執行假扣押,甲公司名下若存款不足,法人股東名下有資產(土地,存款等) 是否亦會一起被假扣押? 如何可避免法人股東假扣押或解決? 以上請指教,謝謝!
不會,有限公司的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負有限責任 與個人財產沒有關係
QOO 102-03-13 09:13

律師您好:我是債權人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薪資及車輛一台.我想請問律師.查封的車輛我可不可以在查封前向法院提出.車輛如查封後直接過戶到我名下?因為車子是15-16年的老車了.沒啥剩餘價值..想封回來自己開..請問這樣可以嗎?該如何做呢?煩請撥空賜教..感恩謝謝!!!

關於本案你應當可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債權人承受」該動產,此部分請參照強制執行法第70條第5項及第71條之規定。
第 70 條
執行法院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認為必要時,應依職權於拍賣前預定拍賣物之底價,並得酌定保證金額,命應買人於應買前繳納之。未照納者,其應買無效。
執行法院定底價時,應詢問債權人及債務人之意見,但無法通知或屆期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拍定,應就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高呼三次後為之。
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如低於底價,或雖未定底價而債權人或債務人對於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認為不足而為反對之表示時,執行拍賣人應不為拍定,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但債權人願依所定底價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交債權人承受。
拍賣物依前項規定,再行拍賣時,應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但其最高價不足底價百分之五十;或雖未定底價,而其最高價顯不相當者,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
債務人不得應買。
第 71 條
拍賣物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願承受或依法不能承受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但拍賣物顯有賣得相當價金之可能者,準用前條第五項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萱 102-03-13 04:46

你好.我的男友有前科但是他已經出獄快2年了假釋報到完了.現在安分的在工作.他因送貨關係牽扯到一件竊盜案.他只是在送貨並不知道送甚麼東西.而他在送貨當天被抓.他說他摸了不該摸的東西.他目前在看守所.我去看他.他說是竊盜罪.他完全不知道裡面裝甚麼東西.他說是被栽髒的.並不是他做的.他跟我說這個罪很輕.我問他可以交保嗎?他叫我找律師寫具保狀..寫具保狀有用嗎?要是這件案子成立會判多久?他現在也還沒開庭...具保狀能幫他快速開庭還是交保呢?我都不懂.麻煩能幫我解答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尤其您男友有前科,不能說這個罪很輕,既然他認為自己被裁栽贓,就更極積去爭取自己的清白,而本件您男友已被羈押,可以聲請停押,本件仍然會先進入偵查,因此本件仍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3 10:56
回覆 小萱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的男友有前科但是他已經出獄快2年了假釋報到完了.現在安分的在工作.他因送貨關係牽扯到一 ... (恕刪)

您確定是竊盜嗎?這罪不常羈押

押票上面寫什麼罪名?運輸毒品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萱 102-03-14 01:27

 我進去看他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不能跟我說太多 只跟我說是竊盜.他是當場被抓的 他說要是被判的話應該是一年 還交代我找律師幫他寫具保狀.我想知道的是具保狀對他有用嗎?還是提前開庭.能交保嗎?那具保狀能拿到接見室轉交給他嗎?還是用寄的?我比較想知道以上所說的.因為我真的好煩..跑好多地方了

小萱 102-03-18 12:49

 各律師您好:我今天又再度去看我男友.我問他確定是竊盜案嗎?他回答我說:是.他一直堅稱他沒做.檢察官一直要他把東西交出來.他就沒拿要交甚麼.他說他連原告是誰他都不知道.他說他下個禮拜要開庭.那開庭當天原告會出庭嗎?他說這是公訴罪無法和解.沒辦法和解的話怎麼辦!他說他想開庭那天提出交保.如果可以交保了當天可交保嗎?他說檢察官叫他認罪.他明明就沒做.他說認罪了要被判.沒認罪也事要被判.事情是真的嗎?我男友如果提出有力的證詞對他有用嗎?物品只是有他的指紋會採信嗎?不足以當證據吧!如果一審沒事的話還會繼續二審嗎?那如果交保出來.等到二審開庭中間這段時間證據不足是否釋放?我叫他在開庭上盡量提出有力的口供

深情密碼 102-03-12 19:17
律師 您好: 關於拋棄繼承問題,原先敝人兄弟姊妹四人同意,由我繼承遺產,三人皆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但在動產過戶時,有一人反悔,並不願意將拋棄繼承公文給予敝人,導致無法過戶,想請教我該如何處理?(開過多次家庭會議仍然無解...)還請您費心,謝謝。
拋棄繼承後就不是繼承人 如果不願意配合辦理 你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小傑 102-03-12 18:51

我遇到一個很奇怪的騷擾

有一個應該是叫做 "程先生" 的人

不知什麼原因一直假冒他是我

首先我並不認識他,也沒見過面,更沒有與他有過任何方式的接觸

簡單的說我完全不知道有 "程先生" 這個人的存在

 

之後一直有人寫信給我   (不是程先生)

大約有4~5個人以上

那 4 ~5 個人他們說我就是那位  "程先生"

然後一直說那位  "程先生" 的八卦給我聽

但是我也有說過我並不是  "程先生"

可是我也不清楚為什麼那 4~5 個人都好像沒聽見似的

仍然持續寫信寄給我

 

已經有數個月之久了,我實在很煩惱

所以我想請律師幫我解決疑問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構成 "騷擾"   (強制罪)   呢?

如果有算的話,請問這是民法還是刑法呢?

那我又該告那《4~5》個人,還是我要告那位 《程先生》呢?

 

目前來說

除了以法律途徑逼那一位 "程先生" 到警局或法院講清楚以外

我真的已經沒有辦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了

 


 不好意思上方的 主題分類:交通事故  我調整錯了~

 

虹虹 102-03-12 18:46
律師 你好 我收到了 法院傳票 .. 他寫審理的意思是什麼 ? 我開完庭會當場被收押嗎 ?
指當天程序是審理庭 如果妳都有自願到庭接受審理 要羈押機會應該很低
陳先生 102-03-12 14:12
律師,您好 我二姊今年2月25日往生,她生前和我在越南有共同購買當地上市股票(以我二姊的戶頭購買)。 她未婚亦無子女。 請教您我該怎麼做,才具備合法資格處理我們在越南當地的股票?我父親應是法律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請問我可以請我父親繼承委託我到越南幫他處理股票嗎?亦或我可請父母及姊弟拋棄繼承,由我繼承到越南處理股票?我需要到那些單位辦理?
如果沒有其他財產 父親及其他兄弟姊妹確實可以直接拋棄繼承 由你單獨繼承 至於繼承後 在越南處理股票相關手續如何 你直接請問當地證券行或許會比較 清楚
GUESS 102-03-12 13:49

想請律師幫忙

家中土地早在約10-20年前被無補償強制縮建蓋道路

沒補償就算了還每年收地價稅

家人現在不想繳了請問可以嗎??

一直不了解為何已經是道路了還要課稅

已變成道路的士地如果留下還有任何好處嗎??

針對當初未獲補償金的部份現在可以申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2 15:37
回覆 GUESS 的發言內容:

想請律師幫忙

家中土地早在約10-20年前被無補償強制縮建蓋道路

< ... (恕刪)

您這部分涉及到有無合法徵收問題,

如果沒有徵收,還涉及到道路用地免徵地價稅及請求政府賠償的問題。

如果您在南部,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確認該土地到底有無被徵收,若尚未徵收,則可以請求政府徵收,若無,則可以研究向政府請求國家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娃娃 102-03-12 13:23

跟前夫離婚已接近兩年時間有兩各小孩監護權是在爸爸身上.可是爸爸卻一直工作不穩定也無法照顧小孩.之前也有因為前夫恐嚇之事情..我和另外兩各小孩已有申請保護令但現在問題...就是屬於爸爸得兩各小孩常常沒有飯可以吃而打電話向我求救..今天更是離譜爸爸叫孩子先回去之前她們跟姑姑住的地方而姑姑卻因為找不到孩子的爸爸動手拉小孩的頭髮想請問一下像這樣ㄉ情形我尋找什麼辦法得到這兩各孩子的監護權呢?而聽孩子她們說姑姑時常這樣下她們和動手打她們拜託律師幫助我協尋答案..現在目前聯落不上爸爸也有請警察幫忙尋找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2 14:03

可以蒐集你所陳述的證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蔡律師 (蔡) 102-03-12 15:35
回覆 娃娃 的發言內容:

跟前夫離婚已接近兩年時間有兩各小孩監護權是在爸爸身上.可是爸爸卻一直工作不穩定也無法照顧小孩. ... (恕刪)

律師所說甚為中肯,

此外,您這部分必須先帶小孩去醫院驗傷,並通報家暴

如果您在南部,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optic 102-03-12 10:40

請教律師
最近購屋遇到問題
房子是跟信義購買
但遇到屋主很強勢
狀況如下
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沒漏水
以及契約上載明地磚需由屋主修繕
但在驗屋時發現廚房漏水 及彭共
我可以此要求解約嗎?
因為極不想買漏水屋 (雖然不嚴重 但是漏水這件事 就算修補 也有可能從走其他縫隙出來)

而且也是因為認為沒有漏水 才會用比較高的價錢買下

(而且屋主態度不太好 一副簽約了就不想積極處理的態度 就是會處理 但是僅簡單處理就是了@_@)

(信義的仲介也一副不然由他們出錢處理 講的好像一附很可憐)
但目前已經匯了137.5萬的簽約款(錢在履保帳戶)
尚未完稅及過戶
契約中寫違約需沒收價金也就是137.5萬沒了

[若想解約]
1.請問我可以以漏水解約嗎?錢也拿的回來嗎?
2.若找消保官,在走流程時(法律和解流程),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若不解約]

3.可請信義房屋負連帶責任嗎? 因為當時他們沒有盡到調查屋況的責任(很明顯的廚房天花板漏水水漬)可以要求減少仲介費嗎?
 

4.中古屋到底驗屋可以驗到怎樣的地步(契約有寫 簽約後,若發現漏水、壁癌、蟲害、混泥土剝落、樓地板、地壁磚異常等狀況,可要求賣方穩請專業廠商評估修繕費用由賣方負擔),所以每塊地磚只要敲起來有空心(地板澎共)就可以要求更換嗎? 屋主僅需修繕澎共的那幾塊嗎?(80*80的拋光石英磚 共八片澎共) 可要求全部更換嗎?因為會有色差 而且剛好又在電視機前方 超級明顯

5.可我想買沒漏水的 屋主也勾OK沒漏水 但就是漏水了,可以要求屋主降價金嗎?能夠降多少呢?很擔心若走法律途徑,法官僅判降一點點(負責修繕的1~2萬),結果我請人開漏水證明,以及律師費花更多@_@

 

問題有些多 但是實在需要您的幫助

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要視漏水程度而定,若達重大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二.若漏水程度不大,則可以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以本所實際處理過房屋漏水問題之經驗回覆如下:
1.一般物之瑕疵的效果有三:解除契約民法359條)、減價(民法359條)、損害賠償民法360條),要如何主張是您的自由,可自由選擇(擇一)。
2.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選無漏水,也就是依民法第360條須有一個保證的義務。如果房屋還是漏水,也可以不主張解約或減少價金,而請求損害賠償
3.房屋在還沒過戶前就有瑕疵,仍然可以適用上面的法條,所以可以請求解約。又因為這個時候責任是在原屋主而不是您,所以不可以沒收價金。
4.建議若要解約,直接寄發存證信函或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直接告知對方解約,並趕緊保存相關證據
5.信義房屋如果在仲介契約中應有調查屋況之義務而未調查屋況,也可以視仲介契約內容對信義房屋請求。這裡的請求是跟對屋主的請求分開的。
6.驗屋的話建議是找當地例如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去鑑定,會較為專業。如果一定得上法院,就等到上法院再請法院送鑑定,這樣鑑定費用雖然要由聲請的一方先墊付,但最終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7.減少價金部分則要委請動產估價公司來估價。

optic 102-03-12 12:35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這樣子的狀況 主張"解約"真的上法院勝訴的機會高不高

因為很怕到時花了一堆費用及時間 結果約沒解成 結果更糟糕

有無法院的判例是主張解約成功的呢?

因為目前看到的判例好像都是失敗的@_@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502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8,&job_id=162058&article_category_id=258&article_id=89301

1.以我的案例 主張解約 勝訴的機率高嗎?

2.如果敗訴 我需負擔那些費用呢?

3.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如果3/15錢進去接下來就要辦過戶了 那我應該如何處理?

時間有些急迫

懇請您的協助與指導

謝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3-12 13:18
回覆 optic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這樣子的狀況 主張"解約"真的上法院勝訴的機會高不高

每一個個案都不一樣,單單契約條款怎麼約定的,這部分就必須要詳細請律師研究,您不拿相關契約跟資料給律師,就直接詢問勝訴機率有多高,這樣不是本末倒置嗎?

再者,3月15日就要辦過戶,您卻連契約書都沒給律師看,就要問律師怎麼辦?這沒有律師能給您準確答覆,不是嗎?

如果一直想省小錢,結果到後來定金都被沒收,這不是很冤枉嗎?

樓上劉大律師已經中肯透徹點出漏水屋常見的主張,單單看他的回覆就知道他很用心的回答,您是不是應該攜帶資料跟劉律師預約面談來解決您的問題呢?

以上意見謹供您參考。如果您是在南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Lee 102-03-12 02:35
您好:甲有毒品前科(曾因吸食大麻受勒戒處分)某日晚上甲下班騎乘腳踏車於返家的途中莫名的遭到兩名騎乘機車的巡邏員警從後方騎來將甲攔下.並要求出示身份文件.得知甲有毒品前科後其中一位員警就說:現在一定還有再用ㄛ.身上一定有放東西ㄛ.邊說邊伸手去摸甲身上之衣褲.且要求甲將衣服及褲子的口袋全翻出來.查看放其物為何..還命令甲將鞋襪都脫掉站在原地用力的跳.一跳.看看有無藏放非法物品想請問林律師::員警以上的行為是否違令?是否已經侵犯到人權ㄋ?記得曾聽人說過:警察對車輛或民眾所施ㄕ的路邊攔檢.分別都需依法令之規定及警察條例之規範來值勤情勤務.甲當時騎乘腳踏車於規定的慢車道上.沒有超術.沒有講手機.沒有不遵守號誌.更沒有酒駕.或蛇行於路.完全沒有任何的交通違規.此攔察是否屬於違法之不當臨檢ㄋ??.如果因為違法的不當臨撿而發現了不法事物.此犯罪事證是否成立?? ~感恩~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2 12:15
依大法官解釋535號解釋,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所以無危害的情況下,民眾的確可以拒絕警察的任意臨檢。但違法臨檢所取得的證物,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規定,不是絕對沒有證據能力。
蔡律師 (蔡) 102-03-12 12:45
回覆 Lee 的發言內容:
您好:甲有毒品前科(曾因吸食大麻受勒戒處分)某日晚上甲下班騎乘腳踏車於返家的途中莫名的遭到兩名騎乘機 ... (恕刪)

雖然這類案件會被當有證據能力,但如果情節比較輕微,就不一定會被判有罪。

建議您攜帶資料與林律師預約討論,比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平凡人 102-03-12 00:29

版上的律師們,您好!

以下的問題,煩請看一下,麻煩你們告訴我要如何是好!謝謝!


人:

太太(乙方,成人),簡稱乙

小孩(甲方,男生,4歲),簡稱甲

我本人(被告A,成人),簡稱A

我大嫂(被告B,成人),簡稱B

我哥哥(被告C,成人),簡稱C

我爸爸(被告D,成人),簡稱D

我媽媽(被告E,成人),簡稱E

 

事:

提告項目01 : 去年9月,10月(甲)有在家中3F看到(A)與(B)在性交

提告項目02 : (甲)表示他在家時被迫吸生殖器,並被(E)用手機拍攝下來,然後公然再電視上播放,也被A,B,C,D,E不當性對待,例如用手指插肛門...等等

提告項目03 : (甲)表示他在家時被(A)用白色膠布貼住嘴巴然後用大的垃圾袋包住後丟棄在外面

提告項目04 : (甲)表示他在家時時被迫看(E)的生殖器


乙對A,B提告通姦

乙對A,B,C,D,E提告妨礙性自主


以上這些問題皆為子虛烏有的事,我們都跟檢察官表示沒有這些事,目前還在偵查中!


Q01:目前我們全家是第1次出庭應訊,檢察官問完後就叫我們回去了,但日後要安排測謊,接下來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嗎?


Q02:(乙)皆說是轉述(甲)所看到的情形來提告,請問如果是乙個人的想告我們全家,但他確利用一個剛滿4歲的小孩來做偽證若調查後我們全家皆無罪,我若要告(乙)會不會牽扯到(甲)


Q03:我們全家人被(乙)搞的心情很糟!我可以告(乙)什麼罪,(乙)最重可以受到什麼懲罰


Q04:我認為夫妻已經到這個地步了,已沒有情份可言,我可以用這個案件來跟法院訴請離婚嗎?這要請律師嗎?這離婚官司要打很久嗎?

若是(乙)有過失(亂告我們全家),我要付(乙)贍養費嗎?大約要給多少?我名下有一間房子目前還在貸款,我月薪大約30K


Q05:我要回小孩子的機會大不大,我可不可以主張說(乙)會叫(甲)說謊那小朋友交給她教養是否適當

我目前有卡到一件家暴案,原因是我去年9月被(乙)告我對她跟小孩家暴,到今天為止已分居半年之久了目前與(甲,乙)分開住,保護令期限1年


Q06: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乙)又對我們亂提告,畢竟我們要工作沒辦法這樣應付(乙)


以上!懇請版上律師回答,謝謝!

 你們安排測謊,因為沒有做那些事情,只要以平常心面對即可。乙對你們提起告訴,如果可以證明是他捏造的,那你們可以對她提起誣告罪的告訴。甲才四歲,沒有責任能力也沒有作證的能力,你們告乙對他不會有任何影響。

芊芊 102-03-11 23:12

請問律師

1.婚前老公久銀行快400萬,我跟公公要負責老公債務??

2.我老公欠銀行快400萬債務,我與公公不知老公欠銀行快400萬,有6年沒還銀行,老公名下只有房子1/4房屋產權,但土地不是我們的,土地是親友的土地,公公想請教律師:可以過戶到公公名下房屋??

蔡律師 (蔡) 102-03-11 23:45
回覆 芊芊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1.婚前老公久銀行快400萬,我跟公公要負責老公債務??

您應該拿房屋謄本給律師看一下有沒有設定抵押。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rita 102-03-11 16:22
律師 您好 請問我的先生從結婚到現在二年多了都沒拿家用回家,甚至在外賭博欠了一堆債,因之前債主有找上我,我因害怕而有幫他還債,向銀行借錢幫他還,他答應我每個月會還銀行錢,可是都沒有,也一直去賭博,也不跟我離婚,請問要怎樣才能跟他離的了婚,小孩監護權我也拿的到,我還有東西再他們家他們不還我,請問我可以請警察陪我一同前去拿回嗎?
1.如果經濟狀況這樣 法院應是有機會判准離婚的 畢竟已經實質影響家庭生活 法院如果判准離婚 可以同時定子女監護權歸你行使 2.警察應該不會受理這樣的案件 他會認為是家務事 你可以先找民意代表或社會局問看看
rita 102-03-11 16:12

律師 您好
請問我的先生從結婚到現在二年多了都沒拿家用回家,甚至在外賭博欠了一堆債,因之前債主有找上我,我因害怕而有幫他還債,向銀行借錢幫他還,他答應我每個月會還銀行錢,可是都沒有,也一直去賭博,也不跟我離婚,請問要怎樣才能跟他離的了婚,小孩監護權我也拿的到,我有他欠債的証據。另有東西留在他家不還我,我可以找警察陪我一起去拿嗎?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45
回覆 rita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請問我的先生從結婚到現在二年多了都沒拿家用回家,甚至在外賭博欠了一堆債 ... (恕刪)

您必須主張婚姻破綻。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102-03-11 14:35

我合併執行被判11個月
6條都沒超過6個月
判決書上有說"如易科罰金"

那因該我要去法院聲請,還是等執行單寄來在去
如果易科的話,是罰11個月嗎? 

麻煩各位大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感謝 

1.可以易科罰金 以十一個月易科 2.等執行書到再向執行檢察官聲請 易科罰金 不過也可能執行檢察官不准易科

102-03-11 16:26

我被判6條罪
不是一條罰一次嗎?

Vanessa 102-03-11 13:37

律師您好!

我前男友交往時找了三個理由分三次向我借錢,總共25萬多,而他三次借錢的簡訊我都有留著〈包括借錢理由、金額〉,我的存摺也有借錢當日相同的提款金額可證明,唯一不利於我的證據是,我曾在他借了這25萬後寫過一封mail,內文提及"借你的錢我也不跟你要了,我只希望你趕快消失我眼前...",但在那之後過了10天左右,他寫來的一封mail內文提及"我絕不會賴除非我死了...."。

現在我向他發了一封存證信函追討借款,他回存證信函說我當初是贈與行為,因此他不需要還。

想請教律師這樣我打民事訴訟勝訴的機率有多大?我可否在法庭上答辯"說不跟你要,僅僅是當下不急著跟你要的意思,並非說你不用還"...

謝謝律師

1.就看到底那封信的意思是否會被解釋成免除債務的表示 2.如果沒有特定某一部分 或是借款金額 時間 那應該還是有機會可以請求的回來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8
回覆 Vanessa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前男友交往時找了三個理由分三次向我借錢,總共25萬多,而他三次借 ... (恕刪)

您又沒說是哪一筆,不是嗎?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Kars 102-03-11 12:25

 

律師你好: 

請問國賠二次協議的申請書是否可以跟第一次協議的內容一樣。(第一次協議沒證人,第二次協議我想在申請書上加上證人)

證人證據效力是要請證人協議當天出席做證才算,還是說事先寫一份聲明稿就可以?這份聲明稿是不是要我跟證人一起到法院訴訟輔導科發誓才有其正式效力?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國賠二次協議的申請書,基本上可以與第一次協議內容相同.

二.證人可以先寫一份聲明稿,不用到訴輔科發誓,我國沒有這樣的制度.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6
回覆 Kars 的發言內容:

 

 

您是否應該要攜帶資料與律師預約討論,國賠案件最怕時效逾期。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Kars 102-03-12 11:03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ars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問蔡律師你幫人寫一份國賠申請書另外加上證據調查大概收多少?(證據偏在問題)

 

Kars 102-03-12 11: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國賠二次協議的申請書,基本上可以與第一次協議 ... (恕刪)

 請問謝律師你幫人寫一份國賠申請書另外加上證據調查大概收多少?(證據偏在問題)

102-03-11 10:12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我現在懷孕七個月
結婚時住先生大姊那.但一層公寓住了大人小孩七個人實在不便
想在先生名下的房子好好開始我們一家的生活
但實在沒辦法.因為先生他大哥怎麼都不肯離開
所以我們現在暫住在我娘家(兩家騎車只要十分鐘)
但我們兩三天就會回去吃飯
偶爾假日也都會帶婆婆去外面走走

先生有兩個哥哥兩個姐姐.都已經各自成家
公公已經去世快十年了.當初公公去世時他們兄弟姊妹有口頭協議
現在這間房子給我先生.因為只有我先生有穩定收入.
但就是要負責照顧媽媽(這天經地義的事).還要繳公公留的房貸
房貸每個月繳一萬多元.我先生每個月都有繳.也有銀行扣款證明
快十年也繳了一百萬有了.現在先生名下的房子是三樓透天
媽媽住一樓.二樓有兩間房.一間大哥住.一間結婚前我先生在住

婆婆在我們結婚前有說過
結婚前大哥會搬出去.讓我們住大房間
而且婆婆說這話不只一次
婆婆都這麼說.我當然認為可信
於是我先生在結婚前就跟大哥說請他在我們結婚前搬出去
他大哥那時候說: 好.給我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到之後你可以把我的東西都丟了也沒關係
一星期後我們就把大哥房間的東西收拾到外面客廳(我們沒有"丟")
因為想要稍微裝潢房子和整理房間
沒想到他回來看到竟然翻臉不認
說我們憑什麼趕他走
還說當初公公去世有協議把房子給我先生.也有說好不能趕他走

我們去問了婆婆.她說她無法作主.要兄弟自己解決
我們又去問了兩個姐姐.她們說沒有不能趕他走這件事
我先生他大哥已經結婚十多年.有個13歲的女兒
但老婆跟女兒都在娘家住.很少回來
大哥工作也不穩定.又會喝酒鬧事
而且房貸從來沒有幫忙繳過
住在家裡也沒有補貼任何費用給我先生
反而是一再闖禍花錢消災

由於我們好聲好氣的跟他聯絡了有三.四次
但他都是耍賴不理.甚至還更過分
帶他的朋友回家住.卻也沒有告訴屋主(我先生)
所以今天我們寄了存證信函給大哥.請他七日內要離開

我想請問的是:
1. 若七日後大哥還是不離開.就直接去法院告他嗎?
告他需要準備什麼或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告他之後的程序會是什麼呢?
這樣我們的勝算大嗎?

2.我們之後想把房子賣了.若是大哥不離開.還是可以賣嗎?

3.房子確實是我先生的.他也繳了十年貸款.
房子若賣了.其他兄姐有資格回來分錢嗎?

4.我一定要請律師嗎?    不請的話有勝算嗎?

請有經驗的律師幫幫我們.我們只希望有個安身立地的家
謝謝!!

1.如果對方不離開 還是只能訴請搬離 準備好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即可 2.房子所有權人當然有處分權 不須得到對方同意 3.除非其他繼承人可以證明房子屬於遺產 否則沒有列入遺產分配問題 4.是否請律師訴訟 可能是個人需求的問題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23
回覆 屏 的發言內容: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我現在懷孕七個月
結婚時住先生大姊那.但一層公寓住了大人小孩 ... (恕刪)

這您告刑事侵入住居會比較方便。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詳細服務請看官網。

102-03-14 10:53

 謝謝張景堯律師的回覆

想再請問關於起訴狀該如何準備

可以自己撰寫嗎?

還是一定要請律師呢?

謝謝律師!!

102-03-14 10:55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我會再審慎決定的

謝謝!! 

小四 102-03-11 02:06

小弟很困擾 請律師大大們給予建議:

我的2個兒子 一個小二 一個國二 監護權都在我 也跟我住一起

就在3/9號小孩母親說小孩阿公生日

她要來帶小孩去幫阿公過生日 我允許小孩可以在那過夜 但是3/10號晚上9點前

要將小孩帶回來 因明天要上學 結果到3/10號晚上9:40小孩還沒回來 也沒來電告知

所以我就打給小孩 結果小孩還在他媽媽家 說不想回來 我在打給他媽媽

他媽媽推說小孩自己不想回家 關他屁事 他不想管

我一氣之下跑去他們家樓下 想把小孩帶回來 可是管理員要我會同轄區員警

才能讓我上樓 我到派出所 裡面員警表示 我要出示監護權證明 才願意陪同我上去

但是三更半夜 我去哪裡生監護權證明 (員警說就算我拿戶口名簿也不行)

我很愛我的小孩 請問我該怎麼把小孩帶回來?

有什麼方法可以防止此事在發生(因為母親有探視權.我有不能拒絕)

小孩母親把2個小孩丟在家裡 自己跑去上班 要半夜4.5點才下班

這樣是不是違反兒少法?

小孩是他媽媽帶走的 媽媽有責任將小孩帶回來給我嗎?

如果他還是不把小孩還我 我可以告他嗎? 要告他什麼?

以上.是否有律師大大能幫解惑.感激不盡

1.如果沒有經過監護人同意 且非在合理探視範圍 對方可能涉及略誘或是和誘罪 2.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並聲請法院變更會面交往的時間跟方式 以免將來繼續有相關情形發生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11
回覆 小四 的發言內容:

小弟很困擾 請律師大大們給予建議:

我的2個兒子 一個小二 一個國二 監 ... (恕刪)

既然是小孩自己不想回家,那您前妻就沒有犯罪。

您只能帶監護權證明請求警方協助帶回。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您攜帶資料與律師預約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詳細服務請看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