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
我有一件關於竊盜案問題
就是某某天某某日在某某地點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拔走
後來我就自行離開了
然後過了沒幾個月 就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竊盜案 叫我到案說明一下
作筆錄完警察有問我說 還有沒有甚麼話要補充的
我就說希望能與對方和解
做完筆錄之後 警察就叫我自行離開.....
我離開之後也有想找被害人和解 但光靠我一個人力量是不夠的
也尋找過被害人想跟他和解
我也有悔過的心
但...... 過沒幾個禮拜就收到法院檢察署的通知書
要我12/10號去開庭 時間是下午四點.....
那麼我去開庭之後 如何向檢察官說明呢?
因為我的工作最近才找到的
也去作沒幾天 然後沒跟老闆說明原因就請假了...
因為我怕我說出原因之後 我這份工作就沒了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我本身經濟算不太好...
請各位律師大大可以幫我個忙嗎???
我怕我去開庭之後檢察官會把我當場收押
現在的我心情好煩 又好悶....
律師大大可以幫我嗎????







我在現在公司工作了一年
工作時間晚上11點到早上8點
但
1.至今沒領過加班費
3.公司部分 遲到一分鐘扣10元,請假一天約扣1200
我知道遲到扣的部分不符合比例原則
但更誇張的是 扣薪沒有上限 有時候甚至扣超過了一天薪水
雖然遲到我知道自己有不對 但我主張應該扣到一天薪水就要停
怎麼能夠變成員工貼錢上班??
以公司規定來算 遲到兩小時就算一天沒薪水了
聰明人超過兩小時就會直接請假了
但我任職於大夜班 只有一個人 無法請假
但近兩個月發現 扣得實在太誇張了
有時候去上班一天 被扣2500 2900
根本等於貼錢再拜託讓我去上班一樣
最近發現一個月被扣薪22500 完全超過月薪的3分之1了
認為不合理
想尋求法律途徑
不知道該怎麼辦?
公司不是轉帳的 是領現金的 所以沒有薪轉證明
每月薪水 只有附一張小小的3M便條貼
上面載明 姓名(月份)、薪水、紅利、扣勞健保、扣遲到、扣請假
沒有蓋公司章
但我有收集1月到11月的便條貼
以及有拍下11月的出勤卡照片
不知道這可不可以當作輔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有在上網看
之前好像有資遣 競業條款會無效的提案
這點不知道最後有沒有通過
小弟只是業務
入職未達一年
且公司未依照合約內容最長試用期為6個月
於8個月後以其他理由(勞基法規定理由)及試用期(E-mail詢問得知)沒過資遣小弟
而勞基法規定的理由也是他們隨便寫寫的
根本沒有這回事
不過小弟我也不想請求工作權回去上班
不想浪費時間跟他們求償
小弟想請問一下
當初為了進公司所簽的這份協議中
有的競業是否有效
http://imgur.com/19x1VpC
http://imgur.com/PqLVpxg
公司沒有給我任何競業補償 我是被資遣 試用期未過 職位為業務專員
是公司中最低職位
當初約定好一年後的獎金也是1塊錢也拿不到
如果對這份有爭議 我應該先做什麼
還是什麼都不用做
等他們要告我時 再來聲明競業無效呢?
謝謝


各位律師你好:
目前已經開庭到刑事二審了
案件 是槍砲彈藥
對方多次打電話或是到朋友家裡恐嚇朋友老婆,朋友老婆受不了就跟朋友說 我朋友因為一時氣憤所以就打電話給對方,約對方出來說清楚而剛好我朋友的哥哥也來找我朋友所以就一起過去了,因為對方多次打電話來說要找我朋友的哥哥說要喬事情,雙方到時我朋友質問對方是否有恐嚇和騷擾,對方心虛起身轉頭就跑我朋友和他哥哥就追上去,對方拿槍出來開了3~4槍,後來對方自己跌倒,我朋友的哥哥就搶到槍,但是對方一直要搶回槍,所以我朋友就拿美工刀割傷對方,但都只是皮肉傷並沒有造成對方嚴重的傷!
朋友工作每天會用到美工刀所以都放在車上
而對方有家暴的紀錄可是那時是拿裝鐵彈珠的瓦斯槍
想要有個心理準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開庭,並於開庭前先與律師討論回答之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想延續於11/16發問過的交通事故,就是關於對方要求一個月的工作賠償金,因為車禍當天對方送至長庚醫院就醫,但是診斷並無骨折脫臼,但是我們12/7首度碰面商談,對方卻說他們後來還有轉換馬偕醫院就診,並且核磁共振檢查出韌帶斷裂,但是卻說醫生無法開立診斷證明,要治療完醫生才會開,而且仍然堅持要求賠償一個月的工作損失!
我想請問 :
1.關於受傷問題:若有受傷當時長庚醫院沒有診斷出來,而他們再度就醫的話,我要如何確認傷勢確實是車禍引起,因為他是家電維修員,是否有可能是職業傷害,卻要以張冠李戴的方式來求償,我是否能要求陪同就醫,詢問就醫詳細情形?或請他們證明確實是車禍受傷所致?
2.之前律師建議依照診斷證明標示休養天數賠償,但是車禍當天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標明挫傷,宜休養!請問僅僅標示宜休養該如何判定休養天數來賠償?而且對方還說他們再去請馬偕醫院的醫生開立診斷證明,只要標示宜休養就代表他們確實需要休養一個月。但是宜休養實在太模糊了,若是病患到醫院檢查,實質並沒有大傷害,病患一直說不舒服,醫生仍然會建議宜修養不是嗎?這該怎麼辦?
3.對方於車禍後一星期就說一個月沒辦法上班,要一個月賠償金,但是我們碰面商談,他們自己又說其實已經上班了,但是很多工作沒辦法做,所以被扣很多錢,我是否能請他們出示薪資證明,證明扣餉明細,依照明細賠償?否則難道要依照他們開出的金額賠償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賠償金額,可待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出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及比例分擔,依比例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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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請問,老闆刻了我的印章,還不知用在何處,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免於法律糾紛?
老闆以10萬委託會計事務所A小姐辦理「協會」申請,申請內容、公文、會議記錄等可能為A小姐假造,但箇中貓膩我皆不知。
過程中,老闆曾傳話給A小姐來電告知我,欲讓我擔任職為"會計"之工作人員,當時我以為印鑑之使用必先通過我同意(例如簽署印鑑使用同意書、同意刻用印章等),但沒想到直到申請之公文皆已呈報、協會通過審核後,我才知道原來我以被盜用印鑑!其中有些偽造之經費收支表、報告表下之會計審核章可能還蓋我章,甚至我還不曉得我印鑑還曾被用在何處?
現我已將刻好的印章偷偷收起來,但是整日提心吊膽。
請問律師,目前我該如何自保,或該存取"何種證據"以免日後之法律糾紛?
謝謝!



律師您好:我和前夫育有一女,小孩目前六個多月(全母乳寶寶)住在娘家,現在我請育嬰假在照顧,明年一月復職,上班期間由娘家媽媽帶,下班自己帶,先前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但因兩個人都想要小孩監護權,所以將進行監護權訴訟,之前他有提出會跟法官說我娘家環境不適合小孩生長,以下就是他要提的點:1.有養寵物(室內三隻貓咪、室外一隻狗+三隻蜜袋鼯+一隻鳥皆飼養在籠內)2.大姐離婚後,外甥住在娘家3.娘家附近有人得登革熱4.家裡有祀奉神明,每天都會點香,他說對小孩氣管不好。那我勝訴機會真的比較小嗎?前夫家住苗栗,在高雄租房子工作,就算贏官司,小孩還是帶回苗栗給前公婆顧,前婆婆是第二任,自己並未生小孩加上前公婆有糖尿病,那我可以提這些嗎?而且前夫情緒控管不好,生氣時曾踹我(有自己拍照但沒驗傷),也會亂摔東西(有拍照),也會開快車,如果沒證據,法官會相信我說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官司,法官會請社工人員進行家訪,所以社工人員的評估,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當然以小孩現階段而言,對母親的依賴性會比較重,所以您仍有蠻大機會可以爭取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無須過度擔心,即使對方提告,亦不一定代表您會敗訴,您可爭執雙方之過失比例,進行鑑定,若您無過失即無須賠償,或您過失比例低,亦可減輕賠償數額,同時您亦可請求對方對您之損害為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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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今天去某個學校參加活動
被不知道是誰偷拍我
事後照片還被放到公開網站被指控說我高空狙擊偷拍人,遭工作人員制止
但我根本沒有這樣做,也沒被工作人員制止
以下是他貼照旁邊及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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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此人在二樓高空狙擊偷拍遭工作人員制止 還跟xx有說有笑
難不成是xx的新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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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他這樣行為有違法嗎?
我可以對他提出告訴嗎?


今年七月新婚,新婚懷有身孕,因為工作及孕吐嚴重有告知夫家長輩會先住娘家!
十月初,先生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向父母借了錢購買新車,因此我們發生金錢的溝通問題,他不知如何解決便將夫妻間聯絡的訊息全部給家人看!
經過先生的訴說,夫家對我產生不少誤會還罵我,連我弟的好心勸誡也被我先生翻譯成是看不起他,經過溝通後我選擇原諒。
十一月一日,我和先生兩人獨自在房間談話並錄音且白紙黑字寫明要求他日後的付出該有哪些,如孩子的日常生活費用、奶粉、教育基金.....,並簽下離婚協議書但未簽日期,有告知今日簽寫的任何項目僅有夫妻倆知道,若今日所簽寫及談的事情有第二人知道便是由他引起,倘若日後他又傷害到我名譽就直接辦理離婚!
沒想到第二天,他帶著家人到我娘家房間私自翻出當時寫的紙張並撕毀,隔兩天又帶家裡長輩到娘家罵我一番,等我下班要回去對質時他們就閃了!
那天後我還有打電話給先生,但他未接也未回應,之後幾天依然如此!
至今我都未回夫家,且先生也都不聞不問
我想問......(1)我目前懷孕六個月,他不聞不問算遺棄嗎?
(2)他有機會反咬我是未盡夫妻義務嗎?
(我有告知工作關係住娘家裡,且假日時他們全家都出遊)
(3)他家人(弟弟妹妹)對我的辱罵傷害還PO到網路上,我都有拍照下來,主要是說我是個愛錢的人,為了錢才跟他結婚,因為我一毛錢都沒有拿到,算是毀謗我嗎?
(4)我有他書寫的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辦法辦理?
(5)如果他等到我生子了才來看我,我可以拒絕嗎?

您好:
1. 遺棄罪必須要您是沒有自救能力才會成立,因此,您先生這邊是不構成遺棄罪,但是您仍然可以要求您先生盡扶養義務。
2. 若您與您先生有約定您可以住在娘家,則您先生就不能主張您未盡同居義務。
3. 他家人對您在網路上的言論已經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您可以對他家人提起刑事告訴,另外還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4. 協議離婚要雙方及兩位證人一起都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因此就算曾經簽了離婚協議書,但後來對方仍然可以反悔,該離婚協議書也是不能要求對方履行。因此,您這邊需要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5. 您有決定是否與對方見面的自由,但是不能拒絕讓對方看小孩。
最後補充離婚部分,您可以主張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且對方家人對您誹謗,也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待小孩出生後,一併處理監護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惟扶養費為父母各出一半,若法院已判決9000,再多亦不會超過一萬五,您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有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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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可以先朝調解程序去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人於近日於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女子也加入line成為朋友聊天,聊天內容有提及他的姓名,工作等相關資料(當然事後也不知是真假),後來也有以她的姓名搜尋加入他的臉書, 甚至之後也有以電話聊天,而認識一個多禮拜後她佯稱她阿姨病危需要借5000元並於隔兩日會歸還,我最後還是被同情心矇蔽,有依她電話裡提供的帳號轉給她,我是半夜轉的,隔天我打給她問她她說有收到,但再隔天打給她,就都轉入語音信箱了,我想澄清她的意圖所以借別人手機撥,她有接,但聽到是我的聲音她就馬上掛電話,我始知被騙!!已經打給165專線並到附近派出所做完筆錄,警察有說我轉帳的帳號會被列為警示帳戶,想請問警方偵辦是否是以電話,帳戶去查人?如果有找到人會通知我嗎?如果要追回我被騙的錢是否還要另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精神慰撫金的部分,還需衡酌雙方社會經濟地位,及受傷情形而定,所以您們再提出一個數額讓法官去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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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各自處理,為夫妻互負同居義務,故妻子可居住於丈夫名下之房產內,又關於夫妻生活費用部分,由雙方協調負擔之,妻子可向丈夫請求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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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大家好:
可否請教一個棘手的問題,因我老婆於101年11月進去一間高雄的製藥廠公司任職台南區的業務,當初要應徵時已有明確告知前來面試的主管,個人目前尚有積欠數家銀行卡債債務會被扣薪的問題,不知是否會造成公司的困擾和介意,然該主管即立即詢問上級主管後回覆個人債務和工作能力是不相干的,所以公司並不會以此做為員工任用標準,可是公司卻於今年8月1日以屏東擴廠尚未經衛生署認證通過故公司無法負擔太多的人事成本為由,於7月7日利用公司招開業務會議的時候要求大多數業務人員立即當場簽屬同意自103年7月31日起終止勞動契約辦理轉任兼職切結書,不願意的人員可選擇轉任屏東廠內勤或留職停薪,至今日該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我太太債務問題要求和以各種理由誘騙我太太簽屬自願離職書,我們也明確告知不可能會簽這份資料,若公司要資遣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書但公司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直至今日12月3日公司卻寄發存證信函告知我太太說:因於該公司任職期間未誠實告知所積欠銀行之扣款總家數以致未分配到扣款的銀行反提告公司以致嚴重影響公司信譽,要求我太太三日內與該行協調處置並回覆公司,否則將以公司獎懲辦法予以革職論處,試問該公司自己本身未依法院扣薪執行命令給付銀行款項的疏失可以怪罪到員工身上嗎?這樣的惡質行徑寄發革職的恐嚇信函給員工是否已屬違法和惡意資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之行為確實有可議之處,您們也應蒐集相關資料,若公司以此解僱,則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此段期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上班途中,我騎機車由浮州橋下的四川路左轉環河路往土城方向,並行駛外側車道,時速當時約40公里(因左轉前巧遇紅燈重新起步故車速不快), 路旁並有【外側車道紅燈時請繼續直行】交通標示牌。過路口約略10公尺,兩車相距約5公尺時見車道外側【紅線非待轉區】有一婦人騎行機車停滯未動,當時不以為意繼續行駛,卻在約僅距3公尺時,婦人車輛突然向左啟動試圖穿越車道。我見狀緊急煞車並向左閃躲,卻仍是不急的發生兩車輕碰。兩車接往左傾倒,因我是現役運動好手(全國運跳高第3名)身體反應靈敏未有受傷,但婦人卻造成小腿開放性骨折開刀治療(婦人說是撞上她的腳,我是說她自己嚇到跌倒並被自車壓斷),並須療養3個月無法工作。婦人要向同事求償7萬,我感到不服【是她違規在紅線非待轉區突然左轉欲穿越車道, 而我是在紅燈請外側車道繼續行駛的車道】, 故不願賠償。今,婦人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請問有法律背景的好友,這能成立嗎?我應負擔多少責任是合理?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本人於2014年11月7號晚間7.8點遭受詐騙 ,於8號做筆錄詳情:7.8點時詐騙集團的打電話來說我有在露天拍賣買了它們的產品由於他們工作人員的疏忽把我的名子放錯到12其分期付款裡面,並詢問我要不要這個訂單,他說要的話就是扣12筆錢,不要的話就是會把訂單傳真去我所雍有的銀行做取消訂單的動作之後自稱是郵局人員的人打過來說有賣家傳真資料過來說要取消訂單然後他來跟我確認接著叫我去ATM操作取消訂單動作,他先叫我去做餘額查詢然後問我餘額查詢明細上面的一些資料後跟我說的在哪個ATM使用的帳戶是在哪裡開戶的我不疑有他就照他說的做了,第一次操作他先給我一個假的帳號讓我誤以為不會匯款出去,第二次操作說我操作錯誤匯了2萬9千多然後說我操作錯誤個人資料那些會留在ATM上面,說要作帳戶重整要我把我名下的帳戶的錢都領出來買點數念給他以方便資料重整時可以回沖數據,(2個帳戶共8萬多塊9萬其中6萬塊被騙去買點數給他了2萬多是匯款),之後他說現在資料重整了需要我的2個帳號(我告知他)沒多久就叫我去在做餘額查詢的動作,(2個帳戶3.4筆匯款共8萬元<-----被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說我的身分證有遺失過或什麼不明原因他重整的數據才會錯誤要我再把2個帳戶的錢領出來買點數共8萬元,之後說我2個帳戶已經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再去找一個有3萬元以上帳戶出來先把我的8萬多匯進去找來的帳戶裡但當時已經很晚了他就說隔天再打過來,我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勁於是打了165,但是,是忙線的....然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這個詐騙案例於是我跑去警局報案當時是8號凌晨警察有受理報案有先做一些筆錄把一些資料都給警方了例:匯款明細.提款明細.點數序號密碼.2本簿子影本(有一個帳戶簿子刷不出來).通聯紀綠這些,我隔天下午又去警局把筆錄作完問題:警方說我現在是受害者也是嫌疑人(幫助詐欺)1.請問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警方(當初我有夠買過的問品資訊?)2.如果我帳戶被當人頭使用的8萬元受害者告我我該怎麼辦?3.我被騙也是受害者如果他們跟我求償我拿不出那麼多錢該怎麼辦?4.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有附帶民事賠償該怎麼辦(我很想拿回那些錢)?5.我不想留有案底我這種情形要如何應對?需要請律師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父親協調,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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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和先生已經離婚了,現在要進行監護權訴訟,先生因持改造手槍-槍砲彈藥案目前羈押中,但先生的媽媽有請律師要代為爭取監護權,男方家的財力和我相比,比我好很多,但是公公中風不良於行,我現在連同大兒子現居住在妹妹家,居住的處所及工作.經濟都很穩定,大兒子目前高二(是我和前夫的小孩),半工半讀中,我被家暴後,大兒子就直接帶著離家,但因小兒子還有學區上學等問題,沒辦法直接帶走,且離家後先生幾乎天天持槍來恐嚇我,法官有說明小兒子現11歲可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將來會請他出庭作證,但是因為小兒子目前與婆婆同住,已經被洗腦到我去看他時,都不太理踩我了,出庭作證時,一定會說不願意和我一起住,但是他如果一直待在那個家,應該會變的像他爸爸一樣吧,婆婆非常的強勢,一聽到我要爭取監護權就當場詛咒我會有報應,完全無法溝通的人,先生之前都在坐牢,小朋友10歲前與我和大兒子和公婆同住,大概是去年先生出獄,我們一家四口才搬出同住,結果今年8月又因家暴乙事離婚,請問我要準備什麼資料才能順利爭取到監護權,因為如果小朋友的監護權在婆家,那無法溝通的人,肯定會想盡辦法讓我無法見小孩,小朋友即便可以與我探視,對我的態度,大概也是為之不屑吧,我若可擁有監護權也會讓婆家的人探視,也不會口出惡言,婆家雖有兄嫂和婆婆照顧小朋友,但是大家都各自有家庭也有自己的小孩要顧,誠心的希望我可以參與小兒子的成長過程也期盼小兒子能和自己的媽媽及哥哥同住...不想小兒子被人覺得爸爸去坐牢還沒有媽媽,希望各位專業人事能給予幫助,感謝


您好:
1.因您前夫有暴力行為,且有前科,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僅能由婆婆照顧,因此長子部分若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應可順利取得監護權,小兒子部分,即使他表達不願和你居住,只要您提出前夫不適合擔任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他繼續在前夫家庭恐影響身心成長之證明即可。
2.您須準備證據證明您曾被其前夫家暴之事實,包括診斷證明書、警察局受理家庭暴力案件紀錄可作證,證明丈夫有暴力傾向不適用當監護人,依家庭暴力防治條例第三五條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此外,您亦將前夫後續恐嚇您的行為錄音錄影方式留存,並向警方報警或提告恐嚇。
3.您自身須提出財力證明,證明每月有固定收入及固定住處,且有強烈之照顧與監護意願,您對子女日常生活之參與、子女之所需及其了解也較前夫佳,如過去的學校活動及懇親日都是由您代表參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監護的判定,實務法院會審酌雙方經濟、教育、小孩意願、支持系統等,也會作訪視,所以要從這些面向來主張優勢之處,訪視時的應對也是重點,詳細部分可參考下列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17081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子女意願為重要之指標,惟法院亦須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您可提出未成年子女由對方監護之不利證據,如相關前科紀錄或家暴情形,而由您監護較為有利之證據,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亦須預先加以安排準備之,社工訪視報告亦會影響法院之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左彎車,當時我燈號為綠燈,突然右側衝來騎車很快的機車,我剎車不及,直接撞上,我陸續有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圖,
對方明顯有刮地痕,本人看不懂道路事故圖,
因此修車修了一萬二,也開了收據!之後我又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與對方都有一條是沒注意號誌,而對方多了一條未成年駕駛因當場禁止駕駛,因為當時在急診問筆錄時,我完全沒記憶,之後被診斷為腦震盪,初步研判表雙方都是陳述路口號誌不太確定,而對方臉部有縫針,車禍過後有致電給對方家屬提出和解,而對方父親不打算走法律,而對方家屬則是沒有主動打電話慰問幾句,之後我提出調解並於12/4要進行調解,打算向對方提出機車損失、工作損失、醫藥費...,到目前為止我很多飲食要因為腦震盪改變飲食,不能喝咖啡、喝茶類、巧克力,若是碰到這些食品我則會頭痛嘔吐,工作損失是否可以將薪資轉入金額除以30天再乘上工作損失請假的那五天?如果沒有達到協議,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和解委員會會協助嗎?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糾紛,而我認為對方在拖時間。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此問題,謝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驗傷單及診斷證明,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對方為未成年,若有機會與對方和解,應盡量和解,避免您提出告訴,也得不到任何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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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我目前遇到一個之前工作上的麻煩
公司的情況有一些複雜,這公司的老闆實際上是一個掛名老闆,但因為主要負責的老闆在10/21突然跑了因為跟地下錢莊借了很多錢而跑了,我是幫忙他處理台北事物的主管。 尤於掛名老闆怕地下錢莊來找我們麻煩要我們趕快將公司辦理歇業並解散(10/22已辦好)
我在這間公司大約三年,他前前後後也跟我調了不少的錢說是可以賺利息(本金都未還)。之後他在接近11月份時出現聯絡我,希望我能在借300萬給他,讓他能東山在起,但我的親朋好友都已經借得差不多了,我也無力借他。而且公司的一些費用支出從8月~10月都我先墊款。
他另一合夥人就是另一公司負責人和他一起跑路的說有竊聽了我手機的對話內容聽到我說的一些內容就是無法借他錢和其他的對話,他憤而說要對我提告並交給法律處理,也要追討這二年付給我的薪資和房租,並要跟我求償300萬,不還就要去提告。他要告我重利罪.竊取公司支票和公司資產。但我根本也搞不清楚重利罪是什麼。公司支票也是另一個老闆直接拿給我的,公司資產我也沒動(一些辦公傢俱因退租也請房東處理根本搬不走)........我該怎麼辦......他們目前都跑了很多都是透過e-mail聯絡我,目前是還沒提告,但我很害怕,希望律師們能幫幫我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罰單不會消除,會送行政執行,執行您名下財產或工作薪資所得,除非完全無任何財產,待您有財產時,方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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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因為跟女同事有糾紛,所以寄了不實信件給她的老公指控她老婆有外遇跟公司好幾個人有不正常曖昧,信中都有指出那些當事人的名字,還有信中有寫出女同事上班的途徑有些是猜測的有些是聽別人說的,還有附上一張在下班途中偶遇男女兩個同事約在外面等待所拍的模糊照片,,以平信寄出,沒有寄件地址名字,共五封信件,最後再最近又寄出了有女同事全家福的照片給她們的隔壁鄰居共3人,內容為照片中的某某某在某公司搞外遇破壞別人的家庭等等。
因為我事後感到很後悔,又不敢自己去跟對方自首,最主要也怕因此沒有工作,而對方已經去報案要查詢到底是誰寄的信,那我想請問的事我犯了那幾項罪名,如果在警方還沒有查出前自己去跟對方道歉會不會比較好呢?謝謝

就您所述,因您多次傳述或散布不實事實,恐涉犯數次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另可能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建議您儘快正式諮詢律師,以維權益。另外,或在偵查中盡量與對方和解,已降低損害。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我與前夫相識不久結婚 也才發現兩個人許多不合適的地方決定分開
由於他住偏遠山上照顧孩子不便 與他父親住 工作也在那裏
所以孩子出生開始便與我住娘家 都是我親自照顧
除了孩子的尿布奶粉外 其他的生活必需品皆是我母親與我準備
每個月給我們一萬塊生活
孩子打預防針 看醫生等等之類 告知他也都不曾回來帶我們去
都是我母親陪同我們一同到診所 我母親為了我與孩子真的付出了很多很愛我們
放假回來都待在家裡睡覺 玩手機 讓孩子一人在旁邊玩 睡醒了就出門
更不曾幫孩子洗過澡 換尿布的次數五隻手指頭算得出來 更別說照顧孩子了
我們於七月份離婚 離婚時說好孩子監護權歸我 孩子生活費共同負擔
離婚後他有意和好 初起我們還是有聯絡 但兩個人始終是不適合 最後還是分開
分開時匯了幾千塊給我並傳訊息告訴我這是最後一次給我們生活費
他要去過他想過的生活 買他想買的東西 (紀錄並無留存下來)
當時有幾個禮拜我們確實沒有聯絡 中途我因為沒有生活費被逼急了晚上到PUB兼差
一時昏頭做了錯誤的決定 白天無法照料孩子 身體無法負荷更不是一個媽媽該有的樣子
所以只去了1天 後來專心於在家照顧孩子 專心於網拍
前夫卻拿此事說我不適合照顧孩子 但我已經知道自己做錯了
以前不懂事也會喝酒抽菸罵髒話等等之類 為了孩子我把一切壞習慣都改掉
前夫火爆的個性脾氣 罵髒話 酗酒 抽菸 等等不良嗜好 並沒有因為孩子出生而改變
前夫家庭環境也很複雜 簽六合彩 酗酒 坐牢 等等都有
前夫不斷說我不適合帶孩子 說他要帶孩子走 他要帶孩子去托嬰
可是孩子才9個月 這樣對孩子並不好啊........
想問若前夫拿此事與我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我該如何是好?
該如何蒐證他們的環境並不適合教育孩子? 什麼樣的人事物可以作為證據?
通訊軟體LINE的對話紀錄截圖 是否能成為證據之一?
前夫有前科 也關過 到目前每個月仍會大老遠地開車到別縣市一兩次
據我了解好像是賣東西 不知道是賣什麼 他從來不肯說 但我知道是不法的
這是否也能成為證據? 我該如何去蒐證 知道他到底是在做甚麼呢?
當初年輕不懂事 沖昏了頭 現在後悔莫及 但自從生了孩子 體會到為人母的種種
我真的希望能好好照顧孩子 別讓我與前夫的事情誤了孩子一輩子
現在前夫隨時隨地就想看孩子 不開心就對我發脾氣
我只是想和他好好地坐下來談 該如何行使他的探視權
他不願意與我談 不然就要與我爭取孩子的監護
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生活了 求助........
我想知道 我現在無法自己處理我與他之間的問題
倘若非得走法院 我現在該做什麼準備? 該如何是好?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您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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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造一直不出庭,則法官會一造辯論判決,對您而言仍會較為有利,且基本上以各負一半為原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經合法通知拒不到庭,則無法對您的請求提出抗辯,對您較為有利,而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用約為一人一半,一個月一名子女可向對方請求約一萬二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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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你好:
我是擔任便利商店的夜班職員.事情的經過是這樣:
昨天上夜班時有一名醉漢與計程車司機進來店裡晃.出去後醉漢就用力敲打店裡的櫥窗玻璃.然後對在用餐的一對情侶顧客指指點點的.當時有一對情侶在用餐區用餐.
我出去詢問他有甚麼事情.
醉漢回說沒事.
那我就說你這樣做會嚇到我裡面再用餐的顧客.
醉漢就回說不然你就叫警察來.之後我就報警處理.警察在來的途中時醉漢一直有在外面叫囂.然後也有罵了哭X.
醉漢回說要告就告要走法院就走.你屌什麼東西.
我就回說我沒屌甚麼這裡是我工作場合你的舉動驚嚇到我的顧客.之後又罵我在屌甚麼一副要走掉的樣子.
我就回說不要走.不要走.你不是要等警察來.
醉漢又回說你娘.我走我就是婊X.
我就再跟醉漢說你嘴巴放乾淨點.
醉漢就說不然要怎樣.
我就回說不然你敢對我怎樣.
醉漢又說不可能.
我回說我想你也沒有那個膽.
醉漢就說最好.晚班(只夜班)都是你在作的吼.
之後警察來了我就走出去跟警察說事情的經過.
醉漢就再旁邊對警察說你娘他(指我)是誰啦.他是誰啦.要告就告要辦就辦.之後就再門口當著警察的面直接飆我幹X娘機X.
我就直接大聲的跟警察說他是現行犯馬上把他帶走.
醉漢馬上就再罵我你是甚麼東西阿.之後就一副要走進來打人的樣子被警察攔著.又在外面罵操你X.
我想詢問說:醉漢已經觸犯公然侮辱.那他對我說最好.晚班都你在做的吼.這句話有要找我麻煩的意味那可以提出恐嚇的告訴嗎?再者醉漢一直罵我你屌甚麼東西阿這句話是否可以用來提出告訴.因為我是人不是東西.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若願意提供自己之不動產為您設定抵押,可以該不動產為您債務設定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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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母親確實有同意並簽名,則該抵押權仍屬有效,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