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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玟 102-03-31 10:34
3/27日早上6點初,我開車要上班途中,遇到一台車逆向行駛開近單向道,
我為了閃他左前方車頭擦撞到對方的車子尾巴,對方和我擦撞後繼續行駛,
直到前方紅綠燈才停,後來對方倒車我到旁邊,搖下車窗對我說我撞到他車子的屁股,我回對方說先生你逆向行駛,打電話叫警察來。對方回我要不是我的車比較老舊不想跟你計較,對方搖上車窗開車離去,我就跟著去追她,
我是事後才到警察局去報案,路口監視器只能拍到對方逆向行駛開近單向道,但卻沒有拍到我和他相撞得畫面。
請問以上 我是否能告對方肇事逃逸跟損壞罪?

還有  我有把車牌記下來提供給承辦得警察,事發到今天只有查到車子是掛公司的名字不是私人的,還不知道駕駛人是誰?我該怎麼辦? 我有行車紀錄器,但是因為撞擊力道太大,導致檔案遺失
我把記憶卡送往專門救援資料的救援中心,那邊德工程師說,
我的檔案變成碎片了,但還是有機會可以救回來,所以我還在等答案,
我怕我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和我相撞,而且我是事後才報警,
我怕對方會硬跟我凹。
阿成 102-03-31 10:46

你的問題我有遇過,警方方面都是以路權違規來分辨責任歸屬,如你自己並無優先違規(無照駕駛、未帶駕照與行照、非能行駛車輛、混淆視覺之非法改裝或故障等)與而後違規(行駛違規)以及路權問題,也有證據(如行車紀錄器、見證人監視器等)能證明是對方優先違規;我比較可憐一點,被撞之後才知道我的路線並非優先路權,而是我賠人家。

小玟 102-03-31 11:01
回覆 阿成 的發言內容:

阿成:

現在還是找不到對方,也不知道是否能告他,這件事困擾我很久,

曾想過是不是因為他酒駕所以聽到叫警察來才快跑。

而且只有路口監視器拍到對方逆向,沒有拍到擦撞得畫面。

我怕對方會不認帳的。

,你的問題我有遇過,警方方面都 ... (恕刪)

 

阿成 102-03-31 11:14

當肇事發生當下必須報警拍照備案,如對方逃逸,請留下肇事證據(擦撞痕跡、影片、損壞零件),而證據警方方面會有些蒐證(因警方權限),你也有自行蒐證的時間,不過沒人身傷害、公共危險、多項肇事獲多項違規等狀況的話,警方一向會很消極,如當時確認只有那一台車是以逆向進入此道路,當下卻發生肇事,那輛車的嫌疑就很大,再交給警察鑑定擦撞,有行車紀錄器就不用這麼麻煩而已。如果找不到人可以找車主,車主有責任!我們車行這邊之前有人開公司車肇事後來我們車行維修,但沒多久警察發現這輛車就把車拖走說是肇事逃逸車,並詢問我們車主是誰,我們連絡拿車過來的人,他也是推辭,車還是被拖走鑑定(因該是有重大肇事),如照你說的因該可以針對車,因為公司車不可能會讓警察拖走!

刑法肇事逃逸罪必須是駕車致人死傷逃逸才會構成,刑法毀損罪則必須是故意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才會成立,所以本件依您所述肇事駕駛應不構成肇事逃逸跟損壞罪,而是民事賠償之問題,依民事訴訟舉證分配之原則,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應由原告就侵權行為及損害額等事項,負擔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證明損害發生是緣於被告之不法侵權行為的話,很可能會被法院判決駁回的。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Birdy 102-03-30 14:41

我姊姊不知道甚麼時候被人盜辦永豐的儲值卡(giftcard),

她沒有將證件借給他人過, 永豐也沒開過戶

盜辦的儲值卡(giftcard)帳戶在高雄被告詐欺,  然後進而被通報為警示戶

目前想問的是

1.有去警局問過, 為何被列為警示帳戶 ,我姊其他銀行的戶頭還能進行atm提款動作, 信用卡刷卡也都正常?(警察說他們也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

 

2.由於詐欺罪名已成立,警員說我姊現在"不能報案", 因為一報案就會變成"投案",

由於這個案件是高雄那邊的派出所接獲報案, 我姊戶籍是在台北, 協助我們的警察說接著案件會被轉到台北來, 要我們禮拜一再去跟偵查組聯絡.

我有查過永豐的giftcard申辦要求很低, 誰都可以申辦, 然後之前也傳出許多這方面的詐騙案件但追查起來似乎都有很多問題.

請問這樣子的話, 我姊要怎麼樣保護自己, 並且之後證明自己的清白?    

 

3. 目前都還沒接到法院的通知,會不會我姊很突然的就被警察帶走?  警察有說我姊一報案會被判定為共犯, 之後會被抓被關甚麼的

 

先謝謝來幫忙看得各位律師了, 因為事情一直演變成超乎我們想像的狀況, 從一開始的詐騙集團打電話要騙我姊去銀行操作, 到我們發現被通報警示戶, 然後警察突然說我姊會被抓或關, 現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去處理這些事情.

我們有先跑過聯徵了, 但只有通報案件紀錄那份有講到可能為被害人and人頭帳戶,   帳戶部分沒有永豐銀行的giftcard資料

顏寧 (顏律師) 102-03-30 14:44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訊息,目前最怕被認定為刑法詐欺罪的幫助犯,甚至是詐欺罪正犯。

因此必須具體陳述自身無詐欺之犯意,本身僅為受害者。

如有疑問,請來電來信,提供更具體的案情,以利討論。

顏寧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17:14
回覆 Birdy 的發言內容:

我姊姊不知道甚麼時候被人盜辦永豐的儲值卡(giftcard),

她沒有將證件借 ... (恕刪)

高雄報案的,不會調到台北。您確定台北會收嗎?

請您先向銀行查當時申辦的資料是否是自己簽名?

剩下的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brigitte 102-03-29 23:43
我弟開車和機車擦撞,地點在秀朗橋路口~剛好是機車道與汽車道集中點~
當時塞車,我弟先撞到她機車(時速不到10km)結果車倒人倒~
但很不巧她人倒後方機車右側騎過來結果撞上她的人~
(所以對方受傷並不是我弟造成的!)
導致對方手腕一節閉鎖性骨折~醫生說約休養四週就好不用開刀...

對方車子去維修(只有外觀塑膠車殼換新)估價"13800"!! 汽車保全險,保險公司沒第二句直接結帳付錢!!!事後醫療損失就說等她確定沒事再來談!
就在最近兩周開始談~她大小姐原本一開口就說要33萬!保險公司已經表態不可能~所以請我弟去區公所申請調解,昨天去調解,我弟一個人去,
她大小姐帶了她老公老爸還有里長來!夫妻都從事某大銀行職員!
本以為他們是明理人這應該很好溝通~沒想到單據拿出來寫上40萬!!!
車錢之外,她還要求一個月薪資.精神費.醫藥費以及上班搭計程車錢,這樣共40萬,
調解委員他們應該是先找好的,全程都在護他們,
所以我弟不發一語。就說我弟這個當事人很沒誠意都不坑聲……

其實是聽到40萬,我弟根本傻眼,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弟和對方都是普通上班族,
所以覺得這個金額過高了,保險公司願意付8萬,我弟願意加3萬,一共11萬,
這是我們覺得合理而且很有誠意的金額,但與對方開的40萬差粉多~

對方是是銀行的職員~月薪不高~也不是什麼幹部,對方老公拿出她老婆的薪資單,
證明去年收入月薪4萬(一整年年薪獎金除以12個月)!!!要求我們給她一個月薪水!!
我弟請她去刷銀行的薪轉證明!該月少領多少錢,我們保險一定補足給她!!
結果她不敢~一直跳脫話題~說她今年會更高!!要不要刷今年的之類...
我們不是懷疑她一個月領多少,而是要求她提出該月薪資缺少部分來賠!!
但對方是要完整一個月薪資,因為兩方無共識,後來就這樣 不了了之...

對方家到工作地點(騎車約15分鐘) + 一個月薪資 + 精神費 + 醫藥費 = 40萬,
周遭親友都說這個金額太高了,因為受傷期間對方算是行動自如,都還可以去上班,
只請了幾天假去醫院複診而已! 大概也沒坐計程車,因為沒有收據...
醫藥費相信大部份應該都健保付了... 好吧,就算一個月薪水+計程車+醫藥費,
應該11萬也夠付了,但精神費要30萬左右,就不知道是哪招...


撞到不是故意,前後共電話至少五六通問候, 車錢也先賠了, 我們也有和解的誠意,

開的價格也自認很有誠意,畢竟我們不是撞傷她的人,而她也無大礙,
她能提的出的損失証明,就只有醫藥費以及請了幾天假而已...
可是對方不接受11萬和解...   至於車禍過失責任是這樣:
雖然是我們撞到她的車,然後倒地之後被另一台機車撞傷(行車記錄器都有拍下),
但我弟是"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警察認定我弟是要負100%的責任...
(這個我覺得好奇怪,照理說後面那台機車也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才撞上的,
那為什麼我們必須對她的傷負100%的責任,可以申請重新調查什麼的嗎?
我弟是說沒關係,但我覺得這個鑒定真的好怪喔,.感覺不太公平啊~
沒聽說這個情況會是100%過失的耶~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是100%過失呢?)
  

大家都說等她提告好了,相信法官絕對不可能判40萬給她,
搞不好連保險公司願意出的8萬,她都拿不到~
但我弟覺得以和為貴,簡單處理的事不要搞的太複雜太麻煩,畢竟我們確實有錯~
再來我弟很年輕20幾歲,他怕遇到那種玉石俱焚的人,萬一要不到多少錢,
乾脆不要了,然後提過失傷害告訴,這樣他就可能有案底了...
  所以現在我弟很煩惱,想請問各位先進,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該怎麼讓對方願意以我們開的金額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對方真的有可能告得成我弟"過失傷害罪"嗎? 判決成立,就算是有案底了嗎? 還是易科罰金什麼的就不算了?
另外100%過失的部份,能否為我解惑? 麻煩先進告知~感激不盡~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00:04
回覆 brigitte 的發言內容:

很明顯,您方就是肇事原因。後方機車跟這件沒關係。不信的話,您去車鑑會鑑定看看就知道。

小紫 102-03-29 20:41

請問一下。

我朋友欠我錢。去年12月說今年2月之會還。但是現在都3月多了。我還沒有看到錢。我後打電話問他。他說現在沒辦法還我。要在等到暑假才可以還我。可是我並不想在等了。而且他後來的口氣。又說我沒有證據。怎麼可以說他欠我錢呢。但是我們的簡訊。我都有留。我想請問。他這樣不還我錢。我可以告他嗎?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05

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即可

102-03-29 12:09

我今年要十八 (八月份才滿),我月初的時候就翹家,會翹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家的人

帶給我長期精神上的虐待,用言語羞辱我,限制我和別人聯絡,會強迫我做我不願意

做的事情,我有試著要去表達我的想法,每次話都沒說完,就被罵,導致我最後什麼

都不願意去說。

所以我跟我男朋友(男)說,我想翹家,問他能不能幫我想辦法,他一開始也希望我能

滿十八後再出來,可是我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最後也看不下去,才答應要幫我,

但他有叫我寫信回去給我家人,表達我的想法,也叫我打電話回去跟家人報平安,

可是我還是不願意回去,我覺得那是地獄,我不願意去看到他們,我覺得很恐怖。

但是這幾天,有警察找上我男朋友,說我家人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這樣算構成?

是我請他幫我得忙,而且我不是消失的無聲無息,這樣也算麻?

如果真的告了,我是否可以跟法官講清楚我離家原因,這樣判刑會不會減輕???

我現在租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幫我租的,然後現在我有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

那我男朋友幫我租房子,這樣他有錯嘛?

離家後幾天 我男朋友有叫我打給我家人

去和他們溝通,但是他們就是要我回去

罵我為甚麼這麼不會想,說他們到底是對不起我什麼

我男朋友也有叫我打113,也有要我好好去跟家人講

找上我男朋友的是偵查隊,然後他是說,他只是要確認我是否平安

然後說我家人對他提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

昨天我打給我家人的時候,我媽是說,我住外面沒關西,自己要小心一點

但是每天要打一通電話給她,然後她說她會去銷案

之後我也打給那偵查隊的警員,他說要我去銷案,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是刑責什麼的

一定要我去做筆錄,然後才能撤銷掉,不然會直接上訴

可是我很擔心,我一回去,就會被抓回家裡,我不知道這樣到底該不該去

銷案大概都要多久,銷案了,以後是不是就不能再去提告

銷案程序大概是什麼?筆錄大概會問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要銷案有其困難性,但本件是否會構成和誘略誘罪,在於對方有無使您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所以本件您男友仍可能會吃上官司,但是否會成立,仍不一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3-29 12:05
我今年要十八 (八月份才滿),我月初的時候就翹家,會翹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家的人 帶給我長期精神上的虐待,用言語羞辱我,限制我和別人聯絡,會強迫我做我不願意 做的事情,我有試著要去表達我的想法,每次話都沒說完,就被罵,導致我最後什麼 都不願意去說。 所以我跟我男朋友(男)說,我想翹家,問他能不能幫我想辦法,他一開始也希望我能 滿十八後再出來,可是我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最後也看不下去,才答應要幫我, 但他有叫我寫信回去給我家人,表達我的想法,也叫我打電話回去跟家人報平安, 可是我還是不願意回去,我覺得那是地獄,我不願意去看到他們,我覺得很恐怖。 但是這幾天,有警察找上我男朋友,說我家人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這樣算構成? 是我請他幫我得忙,而且我不是消失的無聲無息,這樣也算麻? 如果真的告了,我是否可以跟法官講清楚我離家原因,這樣判刑會不會減輕??? 我現在租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幫我租的,然後現在我有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 那我男朋友幫我租房子,這樣他有錯嘛? 離家後幾天 我男朋友有叫我打給我家人 去和他們溝通,但是他們就是要我回去 罵我為甚麼這麼不會想,說他們到底是對不起我什麼 我男朋友也有叫我打113,也有要我好好去跟家人講 這樣他也有罪嘛? 昨天我有打電話回去 家人說要銷案,也說我在外面要小心點,只要每天打電話報平安就好 然後我也有主動聯絡警察,警察說要我回去銷案,要我做筆錄 可是我很怕我回去就沒辦法離開,這該怎麼辦? 銷案要多久,大概有什麼程序?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要銷案有其困難性,但本件是否會構成和誘略誘罪,在於對方有無使您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所以本件您男友仍可能會吃上官司,但是否會成立,仍不一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君 102-03-28 21:09

我朋友因在台北犯詐欺

18號台中台北同時有案子要開

時間相近台北來不及趕去 有打去問、請假

打去台北地方法院問的時候 那個接電話的人跟我朋友說

準備程序不用到沒關係

今天自家管區警察通知明天要帶我朋友北上法院報到

請問為何要報到 .. ?

會有事 會被收押嗎 ?

如果是詐欺罪,依其刑度並不會僅因為一次庭期遲誤未到即羈押,至於此次到台北開庭,建議你可以將衝庭的二案開庭通知書帶到呈給法官看,並向法官說明因不懂法律未能事先具狀請假,以致當日曾去電給書記官請假...之情況,這部分程序上遲誤庭期問題應可處理完畢,當然法官可能因你的原先未到庭會不高興,不過本案關於詐欺罪準備程序部分,才是當天開庭之重點,就此建議你能夠選任律師來為您辯護,應較有利於您的權益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家瑋 102-03-28 17:22
結婚時,不知道老公有習慣性負債的問題,婚後因為他想要買車,說他的名字不會過,就用了我的名字貸款了一台車,頭期款還是我拿20萬出來給他,之後陸陸續續收到他以前還不認識我時的車子稅單催繳,才知道他都沒在繳,所以他的駕照也被扣留,法院還要強行從薪水扣除,也欠了很多銀行債務,後來債務就越來越多,因為還不起,就用車子去跟當舖借款,因為車子是我的名下,所以當舖也是以我的名義借款,平時工作又不積極,有時候懶的上班,還是想要玩電腦就會請假休息,賺的錢也不會想要趕快繳清債務,只要看到同事有什麼3c產品就也跟著買,同事約打保齡球,他就花了3000元買了一顆球,同事買mp5他也花了3000元左右,看他同事家裡有wii也是一直跟我說他要買,我跟他說把錢留來還債務比較實際,雖然他後來還是沒買,可是就會一直怪我當初不讓他買,現在沒錢害他想買都沒錢買,最近又看他同事買蝴蝶機,也是一直念要買,但是因為身邊沒錢,所以就買了0元手機,不過月租費也要1500左右。

除了債務問題,像是小孩他也都不管,回到家就是顧著做自己的事情,例如玩電腦,玩手機,看電視,小孩都要我處理,還會說我在家都很閒,顧小孩很輕鬆,還時常命令我要我幫他做什麼事情,明明在忙小孩,他也要我先處理他的狀況,像是幫他找東西,拿東西,小孩有一次吐的滿地都是,我都已經在忙著擦地板和幫小孩梳洗,他還要我先去煮飯給他吃,他自己則是躺在床上玩手機看電視,還說他根本沒看到小孩吐。

除了和先生的問題之外,公公也是令我很頭痛,因為我們和公婆住一起,而公公又愛喝酒,喝完就開始對我們大小聲,舉凡是小孩講話,哭鬧,笑聲,玩玩具的輕微碰撞聲都不行,他都會很生氣用三字經罵我和小孩,加上我房間的隔音不好,所以只要一點點聲音都會被他聽的很清楚,但是兩個小孩都還小,才2歲4歲,所以要他們完全不能有聲音也不可能,所以每天都很緊張他什麼時候又喝醉,精神壓力都很大,有時候鬧很兇,連鄰居都打電話報警,警察也來關切好幾次,可是他照樣喝醉就大鬧,還曾經因此和小叔在家裡拿刀互砍,送醫院,或是站在陽台上揚言要跳下去,就連我在做家事,煮飯,洗碗都不能有任何聲音,他會說我在生氣發脾氣,還會責罵我為什麼要有聲音,但是我已經很盡量壓低聲音了,可是他就是會很有意見。

因為我娘家在台北,而台北有育兒補助,所以我和先生以及小孩戶籍都在娘家,因為有戶長問題,我是沒有意見,但是我媽認為房子是娘家的戶長就用我比較好,之後無意間被公公看到戶籍謄本他很生氣,他說『憑什麼你是戶長,那小孩是哪裡的人?乾脆小孩唸書就給他讀台北好了,亂用弄得亂七八糟的,真想問看看你父母是怎麼教你的?我要把你退貨,退回去你媽那邊,我們家又不是沒錢,幹麻要這樣用。』但是事實上他們就是沒錢阿,而且當時先生在我旁邊,所以完全有聽到,事後也完全沒安慰我,或是跟他爸溝通之類,他認為他爸喝醉瘋瘋癲癲胡言亂語沒有惡意,是我無聊要胡思亂想。

平常生活費都不夠使用,因為先生的薪水一個月不到三萬塊,但是光是負債一個月要繳超過三萬,所以有些都沒在繳,常常有催繳電話打來,他不想面對就會一直要我幫他接電話,還要我跟對方說他不在家,當舖也都只是在繳循環利息,本金都繳不出來,一個月循環利息要一萬塊,也從來沒給過生活費,就連家裡菜錢也都是婆婆在處理,但是婆婆沒存款,所以也是靠薪水過活,所以有時買不起菜,冰箱時常空空的。

如今,今年小孩要讀幼稚園,又是一筆錢,可是以他的狀況根本拿不出錢,他對待金錢的觀念是有錢就花也不想後果如何,所以才會欠一屁股的債,想想以後可能永遠都是這樣的生活模式就覺得很累想要離婚,(我自己是很省的人,不會亂花錢)如果我想要離婚並且想要小孩子的話,有什麼對我是有利的證明?可以讓我順利帶走小孩? 去年11月的時候,他突然打我,還不準我還手,並且把從床上拖到大門外,叫我出去不要回來了,當時並沒有吵架,他的行為是突然的,後來才知道他是因為債務問題(因為他又被法院強行扣薪)所以心情不好為由打我,後來我有偷偷去驗傷,可是他不知道,我也有驗傷單,醫院有幫我通知到社會局,平常小孩吵架的話,都都會往小孩臉上狠打,跟他說過很多次不要打臉也沒有用,甚至說他技術很好,打臉不會怎麼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離婚需有離婚事由,而對方的金錢觀念及有動手打您這個部分,可以作為離婚事由,至於小孩監護權,法院仍有評估何者最有利於小孩,但本件看起來您的機會應該是比較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02
回覆 家瑋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20:30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有人主動問我援交的聊天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您好: 雖然該通知未具有強制力,但警方仍有權力可以移送給檢察官,所以要不要去您也要思考一下,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MAIL來信,謝謝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9:22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電話中警察也沒有說我違反甚麼刑罰 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03 15:16
建議配合調查,當然你也可以要求警方發通知給你,確認是以哪一種身分接受訊問。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5:01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電話中警察也沒有說我違反甚麼刑罰 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是否有犯罪嫌疑仍須調查後方釐清,如果不配合到案說明,警察如認你有犯罪嫌疑是有可能會強制拘提你到案。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4:58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電話中警察也沒有說我違反甚麼刑罰 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1.應該是涉及散布援交訊息 2.你被列為刑事被告 程序就開始 且依規定被告是一定要到場說明 否則可能被拘提 3.警局做完畢露 案件會送至地檢署 檢察官再通知你開庭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4:53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的po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警方在制作完筆錄後,通常即會移送給檢察官,所以您應有心理準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19:56
回覆 無聊碩士生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要看網路是否公開?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吉 102-03-27 09:16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是否會構成我方過失傷害??

1.看起來雖然未必全部歸責於你 不過你有過失是避免不了 所以應該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至於將來民事賠償 就看雙方過失比例去負擔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會構成雙方均有過失而肇事的車禍事故,但在刑事責任部分,如果你這方僅有車損而無人傷,則對方不會有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相對地,對方既然已有人員因車禍而受傷,而且這個車禍您若有過失存在,就有極大可能須因此負擔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則在後續談判和協調處理上,自然因此必須顧慮到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怎麼去統整,對您才是最佳的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手止無措 102-03-27 00:38

我老婆96年離家出走並且申請保護令,法院判決下來沒過,我也沒動手或辱罵她過,當年我申請履行夫妻同居義務,法院判決下來她必須和我同居,但至今她人從未出現過,我們有一個小孩,從小孩滿歲後她就離家(96年),都由我一人扶養至今,100年她至戶政事務所戶口牽出,戶政事務寄通知來我才知道她牽出,昨天我接到家事法庭通知書,這幾年來她一直打電話來吵著要離婚,她老是說我一直以忙碌為理由拒絕和她交談,她認為此婚姻無繼續之必要來訴請離婚我該怎麼辦?

一、重點是你要離婚嗎?你如果也要離婚,你可以惡意遺棄等理由反訴請求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以及定小朋友的親權等。你如果不想離婚,那家事法庭通知書應該會附對方的起訴狀,上面會有對方請求離婚的理由,你就一一駁斥答辯。二、離婚案件通常另牽涉夫妻財產小孩親權、扶養費、損害賠償贍養費等,你如果手足無措,建議你把資料帶著去找律師諮詢為妥。三、以上,謹供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5

 這樣的婚姻你覺得有維持必要嗎?如果沒有的話就放彼此一條生路比較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否有意願離婚?對方除了訴請離婚之外,是否有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否有爭取小孩監護權?既然法院已定庭期,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QA 102-03-26 22:30

律師

2011/02 在遊樂園受傷
治療期間為1年半
2012/07月"電話" 向對方提出賠償和解要求
2012/10月 初步商談
2013/01月 談定賠償內容,但無文書記載
中間經多次摧討賠償金無果..又於
2013/03月 簽立和解書,和解書上記載明確賠償日期為2013/04/15
此份和解書是雙方自行簽立,並未經過調解委員會

請問:
1.和解書簽立的時間已經超過事發2年,那這份和解書,仍具法律效力嗎
2.和解書上寫,理賠金由保險公司支付,若保險公司反悔
我可以用和解書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改向遊樂園求償

一、有效。二、你要不要把和解書全文打上來阿,不然這樣很難判斷。三、以上,謹供參考!

QA 102-03-27 08:10

甲方:OO遊樂園
乙方:王小明

2011/02/03下午16點乙方於甲方所經營之OO遊樂園發生意外事故,致乙方王小明受傷乙案

之鑑於事出意外,雙方同意和解,由甲方賠付乙方醫療費用及一切必須費用,共計新台幣玖萬元整
上述賠償金額,由OO保險公司於2013/04/15前匯款於乙方王小明之OO銀行 OOOOOOOO帳戶

再來就是聲明放棄民,刑事訴訟的條文

請問以上和解書,有問題嗎? 謝謝
對於保險公司不給付,我可以改向甲方申請支付命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書仍屬有效,若保險公司未於期日內給付,則您可以改向甲方申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偉 102-03-26 18:43

你好 我是軍人

我的案子已經上訴到軍事高等法院了    今天打電話尋問書記官他說我的判決是我跟檢察官均駁回

這是什麼意思? 我聽不懂  ? 問我律師 他說看判決書下來才知道 ㄨ我想問這後續是要怎麼處理?ㄨ我很緊張?

雙方上訴均駁回就是維持原判決的意思。後續要看能否上訴,否則即應依法執行原判決主文所科之刑罰。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8

 就是維持一審判決,你的罪沒有變得比較輕也沒有比較重,

不服的話記得在法定期間內上訴

WHEN I SAY 102-03-26 14:0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我名下手機號碼讓我前夫借去用 100年..開始, 一直都沒事 !  直到最近電話費暴增,我就二話不說把電話停了 !

後來我接到警察局來文 上面寫我名子 而且是"詐欺" 叫我去說明 !  我去了解後才知道原來他跟別人買東西 留了這支電話 付了部分錢後 就不理人家了,對方找不到人,就拿這支號碼去報案 告我詐欺 ... 對方是誰我也不認識  這種情況請問我該怎麼辦 ? 警察有說 叫我前夫出面就跟我沒關係 問題是 如果我找不到他的人 那我該怎麼辦 ?

以上~  感恩



本件既然你的前夫一直未出面處理,則在目前接受傳訊前往說明的過程中還是要先把將手機門號借給前夫使用的這段事實說明清楚,另外看看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前述借手機門號給前夫使用,一併提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20
回覆 WHEN I SAY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我名下手機號碼讓我前夫借去用 100年..開始, 一直都沒事 ... (恕刪)

調發話基地台地點。跟您的比對。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文 102-03-26 13:03

近期常接到元誠來電說欠遠傳電話費,欠費是於91年間產生,問遠傳說年代久遠只保留門號申請資料與末期帳單並無名細,但是誰會把繳費證明存留這樣久,難道可僅憑門號申辦資料就跟我索討費用嗎?而電話債權時效到底多久?遠傳算商人賣的是電信服務,那是否屬於2年時效!還是視為租金而為5年時效還是15年呢?因一開始我始終認為是詐騙所以要求對方直接提告,法官判我該還我也只能還,問題這2~3年每隔2~3個月就會頻繁接到對方來電,由於我上晚班白天是我睡覺時間實在不堪其擾,要對方提告不肯卻疲勞轟炸,去電金管局~商業司~NCC都說不歸他們管轄求助無門,懇請各位律師能幫忙解答~~

本件是資產管理公司整批標購所謂不良債權的案例,依您所述電信公司後手元誠方面恐怕也是知道資料不齊全,如果提告恐怕無法獲得法院勝訴判決,因此才會不敢訴諸法院。另有關電信費的消滅時效期間,法院實務雖有分歧,不過有關電信費用債權是可以主張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的。

本件建議您可先去函元誠公司主張債權不存在及時效已消滅之情由,要求停止催收。若對方仍持續催收者,則或許您應考慮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來作終結之處理(不過實務上有認為時效消滅者,債權並非不存在之見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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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如 102-03-26 09:06

你好,因為我先生酒駕累犯2次

第一次是因為騎機車酒駕罰5萬,已繳清

第二次是開車酒駕罰7萬,已繳清

但第一次到第二次發生期間都是在一年之內

法院又再寄第三次罰款單5萬,我後來打電話去法院問,法院說因為一年之內不得累犯,所以累犯又要再繳第三次罰款,我先生就去申請上訴狀

想請問一下,上訴狀理由要怎麼寫比較恰當?(寫理由是因為不想再被法院判罰款5萬)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3

 把罰款繳掉吧,已經是第三次,什麼理由法院都不會接受了

阿如 102-03-26 05:08
事情是這樣,去年冬天ㄉ時候我再夜市賣電暖帶,結果有客人買了一個不錯用,後來就打電話給我說他要批貨下去北部賣,再12/25號那天他就來拿貨了,當時下對方有問我那是哪裡製作?我順口跟他說是台灣製的{因為我也是跟別人拿貨,對方也跟我說是台灣製}所以我也是這樣跟他說,當下他有說他有上網查很多都是大陸製,但我也沒在多跟他說什麼?他當下也就批貨第1次拿了50粒但是他要100我這邊貨不夠就跟他我再追加貨到了我在寄給你,就這樣第1次就交易成功了,後來在1/3又跟我追加130立也寄給他了,那天他又跟我說過年後要叫貨,我有跟他說電暖帶過年前工廠就沒做了,他說那他要先叫起來,所以一次叫了460顆{有跟他說月中15才會給他貨},所以就幫他跟對方叫貨了,那時候有跟他說那成本在優惠10元給你但是不能夠退換貨,他也答應了所以在估價單上都註記(優惠價不可以退換貨)再1/11號又追加了50立也都寄給他了,最後如期的再1/15號全部ㄉ貨都出給他了!中間這期間他都沒打給我,結果再3/23後ㄉ時候,他傳賴給我說他沒灌水ㄉ電暖帶可以退貨嗎??我就回他之前都跟你說過了,降價給你不退換貨,這當初都有說過了,沒辦法!他就跟我說他請他警察的朋友查過了.這都是大陸ㄉ,我沒辦法再賣,我就回他說那我也沒辦法,他說因為當初我跟他說是台灣製ㄉ他才敢賣,但必不是台灣製ㄉ是大陸製的!他說他問過了,我這樣騙他,他要告我詐欺!他說他有給我錄音,還有賴的紀錄所以是最好ㄉ證據,但是有錄音貨沒錄音我也不知道,他現在要退大概有500顆.我也沒辦法權給他接收阿,我只是賺取中間ㄉ差價,我也是跟人家拿貨ㄉ,重點對方我也著不到了,所以想請問他這樣告我詐欺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均要小心應對,對方是否告得成,最後仍由檢察官來認定,但本件您可以主張是交易糾紛,才能對您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00
回覆 阿如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去年冬天ㄉ時候我再夜市賣電暖帶,結果有客人買了一個不錯用,後來就打電話給我說他 ... (恕刪)

詐欺很難,因為是他向您叫貨,不是您主動賣給他。且以前他就曾經跟您買過很多次。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吉 102-03-26 01:20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日後民事刑事上我的這佐證能有效力嗎?望請高人指點

阿佑 102-03-26 00:51
這是一份我與前女友之間的切結書(還是協議書這點我有點忘記)不知道這2種說法有差嗎?對於法律效益來說有差別嗎?
如題下~我與前女友以分手分居~當初搬離開我家時候我自己先付錢幫他租了一個套房~豈料他後來不甘心~一直瘋狂打電話騷擾我(我公司電話也狂打)~於某一天他跑到我家門外一直叫囂吵鬧撞門~我礙於不敢吵到鄰居~於是開門給她問她還有任何事情嗎?她說我家的電器家俱是她買的~要我退還錢給她~又一副想拼個你死我活的~在不得已情況下我只好答應~立下一份切結書安撫她情緒~大略內容如下~我XXX與XXX今特立此書~我XXX感謝女方XXX這些年照顧以及家具用品花費~今以20萬元感謝之(那些東西頂多10萬左右她卻獅子開口要20萬說啥她的青春歲月的)~由於當下已晚我跟她約明日在交易~當晚心想不甘心我花多少就付多少怎可以吃我夠夠~於是另日我在提款機前領了9萬元外+我身上1萬5千元給她一共10萬5千元~心想應該沒事了~豈料她最近又瘋狂騷擾我說啥她沒拿到錢~當初當下只有我與她2人提款機錢交易拿現金~她居然翻臉不認又來與我勒索~PS那份切結書她沒有保留正本在我手上~只有她以手機拍下我書寫的過程~切結書在我手上~請問各為懂法律前輩大大~假如她拿手機影片跑去法院告我~說我沒付它錢詐欺或其它罪名~小弟我該怎麼辦?
那這份切結書有具法律效益嗎?
非常急懇請各界懂法律的大大請教我~跪求了...........

本件依您所述,初步來看應是該是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協議的問題,至於有關詐欺罪的部分必須被害人提出之財物交付係緣於被告故意的詐術行使所造成,本件女方並未因此書據而交付任何財物,應該不會成立詐欺罪,至於其他犯罪也必須提告人主張被告有一定侵害其法益之非法行為才有構成之可能,本件似也沒有此部分之問題,當然對方是有權可以提告任何罪名,但如果顯不可能成立犯罪的話,則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佑 102-03-26 2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初步來看應是該是民事 ... (恕刪)

小弟大致上看得懂律師大大的回答~但是此文中比較令我最擔憂的是~她如果拿手機中錄影書寫合約內容的影片去提告的話~這樣會成立嗎?

hhh 102-03-25 19:21

對方未告知論及婚嫁仍與本人交往,同時間本人於網路發現訂婚照,整個人身心崩潰!(前一週還約見面,前幾天還電話連絡不慚接受禮物,都有通話紙本記錄),詢問仍裝傻,還掛電話準備說詞,若沒發現可能到現在還會一直瞞著,太可惡!

原想給他一條生路,但他一句道歉都沒有,對方結婚後,本人仍很痛苦,忍過可能會自傷的傻事,原想發了怨忿的簡訊與email(有許多的謾罵,這是他說要請律師的原因),打了電話,對方完全沒有悔意或抱歉,做錯的是他自己,囂張跋扈竟恐嚇要找律師處理,我只想他得他應有的現報或應負的責任,並不想再讓其他人受傷,可是我忍不下這口氣~拜託您了!

 

 

 

一、不要再傳一些謾罵或恐嚇簡訊或EMAIL給對方,以免被騙還被告。二、你要告她,勉強勾的上邊的是「詐欺罪」(為了騙取你的禮物,故意營造要與你交往,甚欲與你結婚的氛圍),但這成罪之可能性很低很低,搞不好還被反告誣告。所以,放下她,下一個會更好,不然她過爽爽,你在這邊恨到要死,何苦咧!報應的事,就留給老天吧!三、以上,謹供參考!

狐狸 102-03-25 15:22
我的疑問就如上述的....最可疑的是在房內進行撫摸時.哪通電話為何不願意不在電話求救.還有如果不是自願的為何.整體的時間才7分鐘就結速了......哪如果女方不能舉證有被強制.我是否會被不起訴呢
不能證明有犯罪嫌疑 檢察官自然會不起訴處分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05

 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願不願意去查這個部分,如果願意查的話,就會不起訴

狐狸 102-03-25 12:19
我想問.如果2個人在倉庫做完愛.是2情相悅的.事後走出房間.都沒有異常.還一起搭同一部電梯.事後女方報警說她被性侵害.請問怎樣檢察官如何去蒐證.地方是在百貨公司B3倉庫 2013-03-25 01:11:54 補充 我的疑問.1當時在房間裡再做撫摸的同時.女方有講電話.跟對方說我先忙一下....如果不是願意的為何不在當時求救.2事後門是男方開的.女方關門.為何他不趁南方走了可以自己.反鎖在倉庫裡面.打電話求救.3部是自願的.為何要跟男方一起等電梯.還搭同一部電梯呢.4坐電梯時有在說電話為何不在哪時求救呢.5電梯的旁邊是逃生門是隔開的.為何女方不趁機逃跑.6從倉庫出來時B3是停車場哪麼空曠為何不馬上逃離呢 2013-03-25 02:16:37 補充 警方說受理報案完時.已經去調閱監視器了.並沒有當天抓我.還是我本人打去說要到案說明一切.我要問的是.1警方有去調監視器.但為什麼我沒有當天被抓去警局呢.2如果對方只有驗傷單(有男方的精液).可以舉證被強制的嗎3男方也做完口供了.警方也說就事實陳訴就可以了.只是不明白.如果是有證據我是對女方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這是重罪.為何錄口供完.就放人了呢 筆錄上我也承認雙方是2情相悅的.有發生關西.哪女方要怎麼舉證他不是願意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現在女方是告訴人,而告訴人之告訴是否可信,不同的檢察官會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您仍要積極保留證據,若有您當時之通話,則要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警方做完筆錄後會將卷證送回地檢署,嗣後地檢署會寄發通知單傳喚您到庭說明,建議您事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狐狸 102-03-25 12:13
我想問.如果2個人在倉庫做完愛.是2情相悅的.事後走出房間.都沒有異常.還一起搭同一部電梯.事後女方報警說她被性侵害.請問怎樣檢察官如何去蒐證.地方是在百貨公司B3倉庫 2013-03-25 01:11:54 補充 我的疑問.1當時在房間裡再做撫摸的同時.女方有講電話.跟對方說我先忙一下....如果不是願意的為何不在當時求救.2事後門是男方開的.女方關門.為何他不趁南方走了可以自己.反鎖在倉庫裡面.打電話求救.3部是自願的.為何要跟男方一起等電梯.還搭同一部電梯呢.4坐電梯時有在說電話為何不在哪時求救呢.5電梯的旁邊是逃生門是隔開的.為何女方不趁機逃跑.6從倉庫出來時B3是停車場哪麼空曠為何不馬上逃離呢 2013-03-25 02:16:37 補充 警方說受理報案完時.已經去調閱監視器了.並沒有當天抓我.還是我本人打去說要到案說明一切.我要問的是.1警方有去調監視器.但為什麼我沒有當天被抓去警局呢.2如果對方只有驗傷單(有男方的精液).可以舉證被強制的嗎3男方也做完口供了.警方也說就事實陳訴就可以了.只是不明白.如果是有證據我是對女方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這是重罪.為何錄口供完.就放人了呢
1.妨礙性自主犯罪 通常多沒有其他人親見 所以調查證據主要從其他客觀事實去認定 2.尤其告訴人證詞是否合理 至於其是否有求救機會及可能 當然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3

 你這不是重罪,不需要羈押,

至於雙方是否為兩情相悅,必須提出一些證據如對方沒有即時呼救以為證明

Katniss 102-03-25 11:04
多年的好友, 因經濟不穩, 跟我借錢

起初是救急, 慢慢的演變成救窮...
累積金額約6萬多...

發生幾次爭議後, 我害怕它不還錢, 便要求他補寫借款給我, 並親筆簽名、押私印、蓋指紋章..
他接受了, 且承諾每月會"定期但不定額"的還款的方式慢慢還清
(共給他1年多的時間還錢)

可...事實上...每當月初要還款時, 他總是有百般的理由推辭..
看他收入不穩定, 又有車貸要繳..我心軟就沒逼迫他,
只請他一定要在借據期限內還完就好..

現在友人的生活狀況改善了, 生活水平也拉高, 買了舊機車又買新的..
幾次跟他提醒還錢, 他都當作沒這檔事一般不于理會..
偏偏又剛好幾次吵架, 使我們關係徹底疏遠,
兩三次打電話告知還被冷言冷語, 好似變成是我欠人錢一樣...

借據寫明的還錢時間已過了一個多月了(102/1/31前需還清)...

Q請問, 依照我的借據, 告他會勝數嗎? (無第三人見證地借據)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Q我這種小案子, 可否請律師可代我上法院辦理嗎? 聘請金額約多少..?
(大約的數字即可)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本案訴訟標的金額較低,如您有費用之考量,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撰寫書狀的方式進行,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atniss 102-03-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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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好友, 因經濟不穩, 跟我 ... (恕刪)

Q請問, 依照我的借據, 告他會勝數嗎? (無第三人見證地借據)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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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本件建議您把借據提供給律師看過並進一步討論後續追討可行之法律途徑,這樣應較能維護您的債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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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Katniss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要拿借據律師幫您代撰,總比您一直在想好。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Bill 102-03-25 09:49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就是本人擁有一本內容是一篇一篇主題短文的勵志書,因為想把它打字以便純粹和好友email分享並不作轉寄用途,但有想到著作權的問題,可是這本書並沒有作者,也完全沒有提到"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這些字,但有明示出版者..總經銷..地址..郵撥..電話..定價..出版日期,以及行政院新聞局局版台業字第某某號這些訊息,所以想請教您如果本人這樣做的話是否ok呢?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7

 只要不是你寫的,超出合理使用範圍都算侵害他人著作權

舊情人 102-03-24 10:59

?張律師您好:

              2年前因為甲女教唆我毆打乙男.後來乙男驗傷後對我提出傷害告訴.最後以16萬元和解.當時甲女聲稱會將和解金額歸還給我.可是始終一再拖遲未履行.當時傷害罪因和解未有進一步判決而結案.請問:因為甲女避而不談拖遲至今.我是否可以對他提起(教唆傷害告訴)以及(民事求償)請問:控告甲女教唆罪會成立嗎?求償會成功嗎?我只能證明我與乙男並不是很熟識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假女教唆我毆打乙男只有當時甲女使用他自己行動電話撥打叫乙男過來我工廠.提告成功機會高嗎?.......後續

迷音 102-03-23 15:46

日前接到鑫盛科技的手機電話促銷
一開始就說是0989專戶的特銷活動 一直以為是遠傳電信 (對方也跟我說差不多)
後來才得知是威寶電信賣智慧型手機 還要綁約3年
當初我在電話裡面口頭答應了 但事後反悔 不想再辦威寶 (因為自己已有遠傳)
因其通話全程都有錄音 因已經開啟卡片 說我不簽收貨物 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
不然就要以詐欺刑事案件處理.

請問我能如何是好? 只是口頭約定而已 但我未簽收也沒有給證件
我根本就不想要那隻綁約的手機.
該怎麼處理呢? 請法律達人幫幫我.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0

 這是民事糾紛,不會構成詐欺

陳帥哥 102-03-23 12:12

一位學生 在 臉書上 寫下

------------------------------------------------------------------

幹破你娘
越想越不爽
你娘積掰 老師做這樣的?
幹幹你娘勒
要是沒處理 
他媽的 
我剩下這兩個月林北不會讓你好過

-------------------------------------------------------------------

 

恐嚇我 留言中 還提及 我的名字 雖然名字有錯 但就是我

還傳簡訊電話給我 ......

請問這樣構成何種法律刑責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31
回覆 陳帥哥 的發言內容:

一位學生 在 臉書上 寫下

-------------------------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要不要請律師先發函要求對方道歉,否則將訴諸法律行動?

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102-03-23 12:05

如題~~

1月多時接到警察來電要我到警局說明一件康是美竊盜

到警局後~`警察給我看店家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畫面共有五段~~

第一段是我走進康是美的畫面

第二段是我於第一走道上從商品架上拿商品 並從第一走道走到第二走道的畫面

第三段是 商品拿在手上在店裡逛的畫面及從第二走道到第三走道的畫面

第四段是 我結帳時未結第一走道商品而只結其他商品(第三走道呈列的商品)及我拿出會員證結帳的畫面

第五段是我走出店門口的畫面~~

由於沒有第三走道的畫面只有最後結帳的畫面~~

店家認定我有拿東西而沒結帳因為店家一點盤點~

而我是在12點21分走出店門口且我又有拿此商品

因為沒有第三走道的畫面

所以沒有我和第三走道拿其他商品和將第一走道商品隨手放於架上的畫面

也沒有我將商品放於自已包包和口袋的畫面~~

且這件事是發生在11/1我卻在1月中下時接到警察電話~~

中間的過程也記不太清楚了~惟一肯定的是我沒拿東西

現在我筆錄已做完~~也在筆錄中註明請店家提供第三走道的畫面

檢察署的傳票也來了

請問我到檢察署時該講什麼??

檢察官問畫是照筆錄的東西問嗎??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事情~~

現在真的很慌和害怕~~

請幫幫我好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現在是否可回想當天在店家經歷的情況究竟是?是逛一逛又把東西放回去架上還是?目前既已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建議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3-23 13:36

 就像監視器畫面中的一樣~~

只是監視器沒有拍到我有將商品隨手放回架上的畫面

或則是我將商品放於自己口袋或包包的畫面~~

店家的認定是

1、我有拿商品在手上

2、結帳時沒有此商品只有其他二樣商品

3、因店家「一點」就會盤點隨即發現商品不見~~

    而調監視器畫面

4、警方說店家告知調完監視器畫面後,

就立即派店員巡過我走過的地方,

沒有發生此商品,

且強調在我離開後沒有人走過我走的地方~~

但在第四段監視器畫面中有拍到我結帳時的畫面是

1、我結帳時是用會員卡

2、結帳時我的包包的打開放在櫃台上,有照到我包包裡面

3、我結帳時還有一個女生從第三走道也就是我走過的地方走來結帳~~

4、店家1點盤點但我12點21分(發票上有記載)就離開店家了中間還有40分鐘耶~~

 怎麼可能沒人走過我走過的地方呢??

現在就是下星期四要去偵查庭~~

請問我去偵查庭時要怎麼說??

真的很無助~~

請幫幫我好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28
回覆 媗 的發言內容:

 就像監視器畫面中的一樣~~

只是監視器沒有拍到我有將商品隨手放回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您應該請律師陪同。據實講,不是您做的,就不是您做的,如果店家硬要栽贓,就當場提出誣告,並請店家提出24小時完整錄影帶。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潔麗 102-03-23 02:13

如題~

92年房屋出租給她,但都沒有支付租金,每次都用沒錢或自殺等極端手段來逃避.

多次趕她走都趕不走,95年過戶給女兒,但小孩太小(6歲)所以由妻子代管(但夫妻是一起報稅的)!

100年10月28日偷偷搬走,現在返回來要求返回押金!!!

法院都未開庭就判我輸,我有提供94年返還押金證據,但法院都以辯論終結前即存在之證據不予理會,現我房子要遭到法拍(扣除她所欠之水電瓦斯電話費等僅剩1萬餘元)但卻要拍我1千多萬的房子,執行單位說債權人說要拍你房子的,我有現金不扣反要拍賣動產!!!

請求協助!!!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30
回覆 潔麗 的發言內容:

如題~

92年房屋出租給她,但都沒有支付租金,每次都用沒錢或自殺等極端手段來逃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這必須請律師寫狀紙跟執行處異議,並清償債務

倘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尚有存款可供執行,實無必要進行房屋拍賣之程序,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白虎弟弟 102-03-22 18:09

對方是我前女友,因為得知他有卡債問題,先匯了10萬借他先還,當初他承諾每個月慢慢還,但是時間慢慢過去一毛都沒還,我也有委婉的提醒他(因為他常常出國去玩,有錢都不先還)。後來因理念不合分手了。分手前他還說叫我算一算他欠我多少,結果2個月過去了一毛錢也沒還,又得知最近又要出國去玩,想跟她說我有急用請他可不可以先還清錢,結果短訊也不回電話也不接。目前只有匯款資料。

本件有匯款紀錄應可針對積欠借款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待取得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後強制執行他的財產或所得來清償。另外為預防脫產之可能性,也有進行假扣押之必要,否則一旦他脫產後,拿到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錢可能還是很難收回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9:11
回覆 白虎弟弟 的發言內容:

對方是我前女友,因為得知他有卡債問題,先匯了10萬借他先還,當初他承諾每個月慢慢還,但是時間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種案件聲請支付命令即可。

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白虎弟弟 102-03-24 17:51

因為對方住台北中山區我住屏東,聲請支付命令的話我要在台北的地院申請嗎?

因為對方當初還拿了我的10000日幣(當初說下次去日本,可以用先放在他那),還有一台三星平板(當初他說他約期沒到叫我先買給他,等他約期到再辦一台還我),這兩樣都沒證明。如果寄存證信函聲請支付命令,這樣可不可以連同兩樣一起拿回。

龍捲風 102-03-22 11:50

您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律師大大,小弟在市場做生意(豆乳雞) 在2012/12/12日下午因當天下與我跟我老婆說下雨天比較沒人可以便宜賣一賣早點回家休息因為沒人 說了好幾次他都不便宜買導致剩下很多豆乳雞 小弟就把豆乳雞丟掉跟他說這樣有比便宜賣好嗎?收完小弟就回家洗澡休息可是沒見到我老婆回家我就打電話去她娘家問 她娘家說他沒回去 我就緊張想說下雨會不會出意外我就趕緊出門去找其中又打了好幾通電話去她娘家都說沒回去其中有一通還沒掛電話就聽到我岳父說(妳們夫氣到底又發生甚麼事了)我以為在跟我說話 我回答(沒有發生甚麼事阿 解果不是在跟我說電話)當中我找了將近3小時沿路都沒看到有事故或我老婆的蹤跡 越想越不對 想起當中那通電話該部會有回家又騙我沒回去讓我又緊張又在路上亂亂找吧 於是我跑去他家樓下問管理員 管理員說我岳父出去影印資料就回來了 我就在打一通電話問 (爸曉君有回家嗎?)我岳父回答說(我還在外面找)我就回答說(那我去樓上問媽小君有沒有回來)於是我就跑上去樓上結果 我岳父開門的 當場我傻眼 於是我就說爸莊孝偉 這樣很好玩嗎 讓我那麼緊張找了一晚上好玩嗎?(台語) 我岳父惱羞成怒就大小聲 所以我也開始放大聲調 講到最後還叫管理員報警要來趕我出去 我 所以我也開始放大聲調 講到最後還叫管理員報警要來趕我出去 我說不用我自己走 所以我就走了於是我老婆從2012/12/12日到現在2013/3/22都沒回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當中電話也不接去他家又被趕出來 之前也有發生一次我家人被他父母親罵到狗血淋頭 導致我爸得憂鬱症發生車禍死亡 所以我也不想家裡的人在去那邊讓他家人罵了 請問律師大大 我該如何處理才能完美 就算離婚我能帶回我的小朋友嗎?可否留聯絡方式= =感謝

龍捲風 102-03-22 11:38

您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律師大大,小弟在市場做生意(豆乳雞) 在2012/12/12日下午因當天下與我跟我老婆說下雨天比較沒人可以便宜賣一賣早點回家休息因為沒人 說了好幾次他都不便宜買導致剩下很多豆乳雞 小弟就把豆乳雞丟掉跟他說這樣有比便宜賣好嗎?收完小弟就回家洗澡休息可是沒見到我老婆回家我就打電話去她娘家問 她娘家說他沒回去 我就緊張想說下雨會不會出意外我就趕緊出門去找其中又打了好幾通電話去她娘家都說沒回去其中有一通還沒掛電話就聽到我岳父說(妳們夫氣到底又發生甚麼事了)我以為在跟我說話 我回答(沒有發生甚麼事阿 解果不是在跟我說電話)當中我找了將近3小時沿路都沒看到有事故或我老婆的蹤跡 越想越不對 想起當中那通電話該部會有回家又騙我沒回去讓我又緊張又在路上亂亂找吧 於是我跑去他家樓下問管理員 管理員說我岳父出去影印資料就回來了 我就在打一通電話問 (爸曉君有回家嗎?)我岳父回答說(我還在外面找)我就回答說(那我去樓上問媽小君有沒有回來)於是我就跑上去樓上結果 我岳父開門的 當場我傻眼 於是我就說爸莊孝偉 這樣很好玩嗎 讓我那麼緊張找了一晚上好玩嗎?(台語) 我岳父惱羞成怒就大小聲 所以我也開始放大聲調 講到最後還叫管理員報警要來趕我出去 我 所以我也開始放大聲調 講到最後還叫管理員報警要來趕我出去 我說不用我自己走 所以我就走了於是我老婆從2012/12/12日到現在2013/3/22都沒回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當中電話也不接去他家又被趕出來 之前也有發生一次我家人被他父母親罵到狗血淋頭 導致我爸得憂鬱症發生車禍死亡 所以我也不想家裡的人在去那邊讓他家人罵了 請問律師大大 我該如何處理才能完美 就算離婚我能帶回我的小朋友嗎?可否留聯絡方式= =感謝

本件我想你應該設法與妻子協商,彼此溝通看看對於後續婚姻要怎麼維持下去或者要平和結束看方是怎麼樣的,再決定下一步是否要訴請裁判離婚
另外有關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和負擔也就是一般所稱親權部分,恐怕是協議離婚或者訴請裁判離婚最可能無法達成共識之重點,這個部分必須視具體案件情形才能判斷如若談判不成要由法院裁判酌定時,男方或女方會較有利去爭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11
回覆 龍捲風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律師大大,小弟在市場做生意(豆乳雞) 在2012/12/12日下午因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光 102-03-22 11:25

律師您好:我之前租房子,那時簽約是簽一年的,房租押金也是一次付清,結果我住進去不到2個月,有法院的人來貼封條,就是被查封了,之後他寫說10天內有人居住要回報,我也有回報了,但住到第10個月時房子被拍賣成功了,之後因法院有寫明有租約,所以我也住滿1年,但我住滿1年後,我聯絡原本收我押金房東,結果他原本說要還我押金,之後就消失不見了,我打電話去地址上找他都找不到人,有寄存證信函了,但也沒回應,想請問律師我這樣的話可以告他嗎?

如果用民事可以用不當得利還是小額訴訟嗎? 還是有甚麼更符合可以要回我的押金的辦法呢? 還有因為他房子法拍了,那我勝訴的機率大嗎,請律師幫幫我,真的很謝謝您們。

沈恆 (沈律師) 102-03-22 12:43

如果金額在10萬元以下,可以小額訴訟請求返還押金房子已被拍賣並不會影響勝訴機率,但勝訴後是否可以順利拿回押金?就要看對方還有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光 102-03-22 14:0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金額在10萬元以下,可以小額訴訟請求返還押金房子已被拍賣並不會影響勝訴機率,但勝訴後是否 ... 

很謝謝沈律師幫我解答,那是用民事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嗎? 謝謝您唷

浮萍 102-03-21 17:06

有些問題想詢問

我是3/15 (五)約下午兩點時車禍,對方開貨車勾到我後照鏡導致我摔車,

送醫後是沒有什麼大礙只是輕微挫擦傷,醫生說只需休養三天即可,

說真的醫生也只是大略的看一下而已。

*問題一: 我這三天因為有間隔到假日所以休息到禮拜一, 那我是不是只能要求他補償我禮拜五兩點開始跟禮拜一一整天的工資?還是假日也算在內?

*問題二: 如果我當時送急診醫生沒有幫我做X光檢查只說「目前針對不適的地方做處理」, 那我是不是可以另外再補去做檢查, 那這筆醫療掛號費等費用我可以一併算到醫療賠償費用裡嗎? 我是擔心如果算了進去他會不認帳,因為其實當時急診醫生沒有很仔細的觀察, 想說自己去檢查沒有事當然是最好,只是我是擔心日後有什麼疼痛問題等。

 

隔天我把車子送去車行估價,幾天後車行說大約一萬一千多,

但是我通知對方車子的事情請他處理,他卻跟我說要等裁決出來再決定,

而且一直跟我推三阻四沒有想要處理的意思, 我現在都只能自己通勤上班沒有車子代步真的時間上差很多, 現在車子只能擱在那裏,難道不能有什麼辦法請對方盡快處理我的代步工具嗎?

我朋友是跟我說直接問他有沒有心要處理這件事,沒有的話那就法院見了, 我打趣辦理該案件的分局問,我的追溯期有六個月,這六個月內隨時可以提告

對方保險公司有打給我,說「只處理醫療上的問題其他車子的事我們自己私下解決。」

通常車子不也有什麼強制險之類的嗎?為何是私下解決? 和解事小但對方的態度讓我感到很差勁。 對方後來要打電話給我也沒有,就連車禍到現在一聲慰問都沒有...

*問題三: 針對上述不知道您有什麼看法? 其實對於這些我一點概念也沒有,只能尋求協助,就目前而言我有什麼是可以做的?

*問題四: 如果真的要提告了,要怎麼做? 而最終會有什麼樣的發展?

*問題五: 因為車禍我的衣服跟鞋子也都破損,這也包含在賠償內嗎? 精神賠償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18

建議先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才會比較認真考慮賠償你,另地檢署會安排調解

珈瑄 102-03-21 16:01

您好,因為在101年度4月聽信朋友的介紹參加了朋友公司的荖葉投資,朋友公司簡稱甲方.我個人簡稱乙方

因為101年4月聽信朋友介紹而投資(甲方)高雄某家私人公司的經銷合約但是我所投資的所有金錢都是甲方幫我找的銀行個人信貸,而當時我的月收入較高,我不清楚甲方是用何種方式替我製造收入證明而向大眾銀行、遠東銀行、萬泰銀行、渣打銀行一共四家銀行借貸出將近180萬左右的貸款

而我投入之後,甲方在101年的6月到11月都有正常給付應給的獲利,好讓我也有收入償還每月的貸款,可是在101年12月甲方請介紹的那一位朋友來轉達告訴我因為102年有二代健保所以公司給付獲利方式有改變~變更為要消費甲方的公司商品才能領到獲利,而且乙方也照著甲方規定消費但是卻沒有如期給付應給的獲利,造成我偌大的金錢危機,

而且從101年度4月到101年度12月這段期間,甲方說是因為公司活動改變,前後又請我改簽兩種版本的合約-一共是三種版本,後來我覺得不能再這樣耗下去,所幸我到甲方談解約問題但是甲方卻以第二份合約的內容要求我如果要索回原有投入的資金要打六折

但是我反問~第三份合約又沒有寫要打折,但是甲方強烈要求要以第二份合約的條例為主,但是獲利給付的方式卻要以第三份合約,而且我只是想把我投入的錢扣除曾經領到的獲利剩下的錢~

因為我把剩下的錢拿回來我準備要去大量還款,剩下其他的債務就要去協商......

可以幫幫我嗎?

如果可以的話是否有辦公室或是可以面對面的地方,好讓我把所有的合約書面資料給律師看過

或是我拍照上傳或是傳真可以嗎?

 我的信箱:lisajung0630@gmail.com(如果願意給我電話可以發到我的信箱裡面)

 

因為我已經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了~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0

對方應該是非法吸金,建議以此為籌碼請對方退還你原本投入的資金,不然就去舉發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29
回覆 珈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在101年度4月聽信朋友的介紹參加了朋友公司的荖葉投資,朋友公司簡稱甲方.我個人簡稱 ... (恕刪)

這有違反銀行法或詐欺的問題。

可以跟當地的調查局詢問是否有成立可能。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珈瑄 102-03-23 10:0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補充給蔡律師明白一下~因為我有把所有合約跟相關文件都請協會幫我COPY一份下來~還有中華民國生活法律協會是屬於政府設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