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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102-12-24 14:34

謝謝律師

1.先前有其他案件 已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現在涉犯其他案件 如果遭起訴 確實可能影響之前緩起訴處分 如果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 這部分你還是可以先提出抗告以為救濟 3.如果緩起訴撤銷裁定確定 檢察官會再依法偵辦原案件 但可能不會再為緩起訴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本案驗出之毒品種類為何。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cky 102-12-24 14:32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4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毒品反應,及無犯罪,不會被撤銷緩起訴。若有毒品反應,則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之相關犯罪,若遭起訴,即有可能被撤銷緩起訴,二案一起判。故若有毒品反應,似應儘量爭取緩起訴之戒癮治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官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你之前沒有因為吸毒被抓,這次就算驗出吸毒(第一或第二級),也會送觀察勒戒,之後會給你不起訴,不會被判刑,而施用毒品吸收持有毒品持有毒品是不會被論罪的,自然也就不可能被撤銷緩刑,如果吸的是第三第四級毒品,沒有刑罰的問題,也不會被撤銷緩刑。如果只是單純持有毒品就比較危險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cky 102-12-24 14:14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4 14: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

1、倘若是以施用毒品罪偵辦的話,必須看您所涉嫌施用的毒品是否為1、2級毒品而定,判斷是否會撤銷緩起訴

2、倘若檢察官認為您涉犯施用1、2級毒品,或是持有毒品的部分情形,並起訴你,則檢察官就會撤銷前案的緩起訴

 

如果你之前沒有因為吸毒被抓,這次就算驗出吸毒(第一或第二級),也會送觀察勒戒,之後會給你不起訴,不會被判刑,而施用毒品吸收持有毒品持有毒品是不會被論罪的,自然也就不可能被撤銷緩刑,如果吸的是第三第四級毒品,沒有刑罰的問題,也不會被撤銷緩刑。如果只是單純持有毒品就比較危險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須視您被驗出之毒品,若為一級二級,才有被撤銷之問題,若為三級四級,即無此問題。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odo 102-12-24 13:31

想請問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朋友一起請了一位日籍的家教老師,

第一次上課的時候一次就支付了三堂課的學費,

並且請老師簽了寫有支付理由的收據。

但是上完一次課程後覺得不適合,

想請老師退回剩餘沒上到課的兩次學費。

但老師堅持不肯退費,並以補習班也是同樣做法為由,

認為他沒有義務退款給我們。

我們之間並沒有簽屬任何合約,紙本的證明只有那張簽收收據,

上完第一次課程後,實際見面的時候告訴他沒有要繼續上課,

他也有表明會退款,但事後卻反悔。

請問這樣的案例有任何管道可以處理嗎?

 

我個人的認知,私人家教跟營利單位的補習班應該不能相提並論吧…

再加上我們事先沒有簽屬合約、他在收款的當下也沒有提到任何有關「不退費」的說明。

就這樣拿不回款項實在很困擾…也謝謝所有律師提供這樣的平台,謝謝。

 

附註一些實際的說明:

與日籍老師談妥的費用,一堂課是2800元,第一次就先支付了三堂,

共8400元。

 

不好意思,想再附帶說明,這位外籍老師並沒有工作簽證,應該是持觀光的短期簽證。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40

爭議金額太小,不建議提告,跑法院也要時間精神的

dodo 102-12-25 08:45

我了解需要時間金錢,搞不好會得不償失

但是難道就放任外籍老師這樣斂財嗎?

我們先支付他學費是信任他,反而卻遭到這樣的對待

以身分來說,覺得這樣的事情對台灣人真的很沒保障…

如果這位老師以後都用這種方式跟學生收費,

也因為我們不去追究認為這樣是對的,不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嗎…。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回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雙方契約約定內容,您必須提出證據證人,法院才會採信,至少應該釐清先付三堂課的用意為何?至於是否提起民事訴訟或是調解您可以自行斟酌。

2、本文建議您下次可以簽立契約書或是以其他方式保留證據,避免發生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返還價金。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RC 102-12-24 12:15

想請教大律師們:

如果手中握有對方本票(及借據),未來發生對方不履行債務時,是不是可以憑本票裁定然後強制執行? 可是,為什麼還有人提到還是要先做假扣押的動作? 是防對方脫產嗎? 那我們做假扣押時還是要拿三分之一的錢嗎? 還是憑本票就可以不需拿三分之一的錢就可以假扣押了? 本票裁定的時間要多久?一周就可以下來了嗎? 

感謝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29

 本票裁定比打官司快多了,一兩個禮拜就會下來,不過假扣押還是要先提供1/3做擔保

SRC 102-12-24 13:5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本票裁定比打官司快多了,一兩個禮拜就會下來,不過假扣押還是要先提供1/3做擔保

簡單的說:本票裁定假扣押是兩回事,並沒有拿本票假扣押就不用提供三分之一擔保這種事?

因為您提到本票裁定比較快,所以會有人不去做假扣押而直接等本票裁定下來後去執行之事嗎?有這種情況嗎? 還是大家都會兩者(假扣押+本票裁定)一起進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是為防止對方脫產,而本票假扣押上,是去釋明假扣押之原因,但若本票裁定已經確定,則可以直接作執行即可,所以是否要聲請假扣押,端視您是否怕對方脫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票裁定可以終局執行,也就是在沒有停止執行的前提下,用本票裁定你就可以拿到錢,但是假扣押只是保全程序,就算供擔保執行以後,法院只會扣住對方的財產,最後還不見得可以拿的到,因此有沒有另外進行假扣押的必要,就要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到何階段,如果已經扣住對方的財產了例如已查封動產等,就沒有必要另外進行假扣押程序,反之,如果在扣住對方財產之前就已經停止執行(還沒扣到財產前發票人就已經提起確認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這樣還是會有進行假扣押的實益。

 

 如果還沒扣到財產就被聲請停止執行,進行假扣押程序還是會有實益。

本票裁定可以終局執行,也就是在沒有停止執行的前提下,用本票裁定你就可以獲得清償,因此有沒有另外進行假扣押的必要,就要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到何階段,如果已經扣住對方的財產,就沒有必要另外進行假扣押,反之,如果在扣住對方財產之前就已經停止執行(發票人可能提起確認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這樣進行假扣押還是會有實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裁定確定後,您可持本票裁定進行強制執行程序。為您仍須繳納執行費用及相關擔保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檬檬 102-12-24 12:15

您好!

本案件是台電設變電箱於他人土地20平方公尺及甲/乙鄰居也占用18及12平方公尺(在同一筆土地上)

問題:

1.若已在法庭上簽立和解書但原告忘了向甲及乙索取不當得利租金怎麼處理?

2.請問不當得利租金計算公式?

3.若和解書內已訂期限使甲乙兩方拆除,則屆時若請人作圍籬那麼甲乙所占用面積是他們或我請地政事務所作鑑界並裝圍籬?

4.若欲與台電談請其拆除變電箱,那麼和解書內該如何詳列保障我的權益不受損害?(已進入一審支付了裁判費 律師費 鑑界費)

5.還是繼續與台電二審?

Livia 102-12-24 11:2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今年我替媽媽簽了一張本票60萬(是一位新店阿姨替我媽媽向他賣雞的朋友借的.我當天簽本票並未拿到錢.是媽媽從日本回台灣拿的..也說不用利息.但是要在6月底前還)

6月到了卻跟我說一個月要24.000的利息(新店阿姨與我媽兩個人目前住日本.媽媽有匯款紀錄給他利息錢.並說出了當時借款的60萬其實當下就扣了72.000說是1-3月的利息)本來都說不需要扣利息..媽媽認為已經付了1-9月的216000要扣除.但現在新店阿姨說那是利息..不能扣除

這之中新店阿姨一直有在跟我通電話.說他要替我媽想辦法再去跟別人借錢來還這筆錢..我媽跟我說那新店阿姨說要跟幫他借可是又要利息..我開始覺得奇怪了我跟媽說別再錯下去

接下來9月初我開始在公司接到口氣非常不悅的男子問我要如何處理我說我要還錢並一次還,但是應該要扣除掉之前的21萬6000 對方說不行...並時常打電話

我在11月初貸款下來20萬並請住日本媽媽匯10萬塊來台灣

新店阿姨就在11/12叫他女兒跟我約各地方來拿30萬並另外再簽30萬本票

那新店阿姨的女兒說之前還的利息前錢不管就是要還足60萬(說是利息應該是我媽跟新店阿姨之間約定的事.不管.因為賣雞的阿姨就是要足60萬)

接下來就都是那個新店阿姨說是賣雞朋友的先生打電話給我

這之中口氣不悅男子依舊打電至公所司來

就在12初有兩個男生就找到我公司來叫我如何處理

問我什麼時候要還錢並要我在簽一張借據..我不要  我說等12/25號新店阿姨跟我媽從日本回來把這件事情講清楚再來看如何處理

在對話中他說錢在我簽完本票時就拿給我媽媽

可是我在寫本票時我媽就還在日本.所以我問他你是拿給誰..他一直吱吱屋屋的說不出來(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接下來我從我媽媽那得知.原來從頭到尾都是新店阿姨的兒子打電話來的(新店阿姨都在騙我說是賣雞老公叫人來處理)來公司找我的2人其中一人就是新店阿姨的兒子..

賣雞的友人從沒出面..((也或許根本沒這人)感覺就是住新店阿姨是主使者

現在我想請問像這樣的狀況我是否應該走法律途徑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我一直在受他們的恐嚇..很怕時間12/25快到了但是住日本的新店阿姨跟我媽都不回來說清楚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的今年1月我替我媽媽簽了60萬本票(媽媽向阿姨的朋友借的(.起初說是不用利息.但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要全額還清) 之後從我1月簽完本票媽媽拿到錢就扣了72000說是1-3月的利息錢(本來說都不用的之後又每月要媽媽匯款給阿姨)每月24000.到現在9月了(媽媽認為1月-9月付的24000要扣除但對方說是利息)...我現在跟那阿姨說我有還清錢意願.但是從1-9月每月的24000*9也216000了...諾60萬扣除216000還剩384000.但對方還是要我1次還60萬請問這樣是不是有放高利貸的證據啊... 這個月初接到一通口氣很不悅的男子打來問我要如何處理,我說我要還錢並一次還,但是應該要扣除掉之前的21萬6000 對方說不行...請問接來諾對方依舊要60萬我在今年11月初貸款了30萬有還他該如何處理有需要走法院嗎我有需要先備案嗎很怕對方會對我家人做出不法之事...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重利罪嫌,可逕向警局或地檢署告訴。

您好,因為現在並沒有具體損害發生,所以報案警方也不會受理,法律上並無什麼叫備案,這都是亂說的.我建議你剩多少就還多少,留下你們已經付款的證據,如果在跟你們追討,你們就去告他恐嚇重利罪.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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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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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米娜 102-12-24 05:22

律師您好:

今年暑假時我跟男友以及另一位女性友人在網路遊戲實況平台"TWITCH"

遭其他實況主亂台,當時除了我們自己本身的開台紀錄有保留,以及對方開台跟他們的觀眾起鬨談論到:我們男性台主皮條客,女性管理員事出來賣的,向仲介一樣。這些我們已經向警局備案,當時警方有受理,但是平台是外國的公司,所以無法直接要到IP,現在台灣蕃薯藤已有代理,我們也向台灣窗口尋求過幫助,蕃薯藤表示只要能夠拿到警方英文函或是律師事務所的拘提函就能拿到紀錄中等人的IP,如果有警方,以及律師的幫忙下,請問我們現在這樣告的成嗎?現在該怎麼做呢?

本件建議您可向原受理偵辦之警方單位陳明現台灣代理公司已可設法查詢相關被告資訊之訊息,請求依法向該公司進行函查相關資料。

 

米娜您好,

謹按您所述回答問題:

雖您已經向警局報案,但仍建議直接撰寫刑事告訴狀,由檢察官受理後,指揮警局辦案。一般來說,這樣會比較有效率與效果。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由檢察官偵查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刑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花枝 102-12-24 00:01
您好: 在2013年的9月22日有個朋友在fb的私訊向我推銷un skin tr90 減肥的藥物,當時被他的誇大的行銷口吻買下了tr90也再三的保證無效的話會退我全額,當時對話的私訊也還在,也保證三個月內會瘦下來,永不復胖,在買下該產品後也只有三個禮拜有在問候,之後就置之不理,電話也不連絡也打不通,向該公司客訴後也沒有用,該公司也無心處理,此藥物也只吃二個月,這二個月也沒有瘦下從開始的65公斤胖到70,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我可以向消基會投訴嘛!有需要什麼資料?向我推銷的朋友我可以要回買這東西的全額麻!請麻煩幫幫我,我很傷腦筋!謝謝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建議您可以檢具交易資料、您所述的聊天記錄及該藥物,向消保官申訴。 以上是曹律師和我的對話 請問交易資料是發票,聊天記錄是私訊中所有的對話,藥物是消基會要檢驗的嘛?只要這些就可以了,還有什麼要準備的麻?所以我朋友有可能會將退全額給我麻?他有可能被告麻?只剩下這些疑問了,真的非常感謝曹律師的幫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4 09:1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提的資料即可。倘若您也擔心該藥物是否有問題的話,您可以向縣市政府的衛生主管機關查詢。 2、此類糾紛,倘若只是是否達到減肥效果的爭議,恐無法全部退費,但是仍必須看消保官如何協助為準。 3、至於您的友人是否會被告?就必須看他在銷售的時候是否有誇大不實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31

 對方在網路上販賣藥品,可能違反藥事法,

不過藥物是否有療效,跟個人體質有關,很難說因為沒有效果,藥物就有瑕疵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IMI 102-12-23 22:57

手機LINE內容中,已婚女子和未婚男子互稱老公老婆我愛你
 

就只有這樣而已。而且只有一則這樣之LINE訊息。

 女子的先生知情要提告,請問這樣上述之未婚男子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

 

且上述之內容的LINE已被刪除,只有留下手機螢幕截圖

這樣還能證明上述LINE之內容真的是由已婚女子和未婚男子互相發送的嗎?

 

謝謝各位律師解惑

您好,一般來說,侵害配偶權都是指通姦行為,不會有人單獨以配偶權遭侵害而提告,所以你應該說出你的想法,才有辦法協助你規劃後續的處理方式.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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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構成侵權行為應以該行為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該女子係為有夫之婦始可(對方若抗辯,原告即須舉證),否則即難認為具有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之故意或過失,據此自不成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再者,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固然規定,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依您所述情形是否構成侵害配偶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恐怕尚有疑義。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33

 應該構成,不過法院通常不會判賠很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4 1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法院就侵害配偶權的部份,仍有爭議,是否仍要提起民事賠償,您可自行斟酌。

2、您所提到的捷圖,倘若雙方的對話是無法被更改的,則可以作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以上內容似難構成之,除非您能證明其有通姦行為。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wen 102-12-23 21:34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房屋由兩人共有,若有一方執意要拆掉一半屬於他們的房屋,那拆除房屋費用與拆除後的修復另一半房屋費用該由誰來負擔? 多謝你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們的共有應有分管契約存在,在此前提下,在分管的部分拆除費用及修復費用,應由執行的那一方來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29

 您好,關於您的規定,若分管契約無就此規定,您可提起訴,請求法院裁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ril 102-12-23 14:32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上週我朋友被一台車子撞了,對方車在主幹道上,我朋友車在支線,雙方皆為直行車,我朋友車子已過半,對方稱說她沒有看到我朋友的車子,所以撞到了我朋友車子右後輪的部分,車子整個旋轉180度。

請問,這樣責任歸屬在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責任歸屬問題,您們可以聲請車鑑會來進行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ill 102-12-23 09:57

貴站律師您們好
想請教一下凌晨噪音如何處理的問題,就是因為本人家處於住宅區,家門口前就是車輛通行的巷內馬路,但附近有些地仍然是尚在施工建房,都會有工程在進行

但是最近面臨到的問題是,都會有施工的工程車在凌晨時四點半多就會開車經過,而經過時都會把人家吵醒,想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有違反噪音防治法的問題,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但是詳細規定必須依據您所述的縣市為何作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相關單位檢舉之,亦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居住安寧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國 102-12-23 06:49
本人於八月期間在北部一條雙向道發生車禍,當時我準備左轉進入對向車道停車場,
確實有打方向燈以及看照後鏡,但是車尾已經進入對向車道時候,聽到碰撞聲響,
下車查看為一輛機車撞擊我方車輛左後輪位置,當時立刻關心對方並且拍照存證
對方傷勢醫護人員前來告知無大礙僅輕微擦傷,並且警方做完筆錄
有給對方一千元及幫忙維修車輛費用,對方醫療則由強制險索賠
車輛維修過後,對方仍不滿意,直呼機車零件不是原廠的,以及10幾天無法上班費用
但告知需要告知我們一日薪水為多少又遲遲不回答,直到11月開了一次調解會,
對方則提出每月6萬薪水總共4個月無法上班,共要索賠24萬元才肯和解
((薪水是緊拿信封袋上面寫金額,醫療證明則是沒寫休養日
我方不答應,於是被告上了過司傷害,目前等待偵查庭
以上是事情經過,有些問題想請律師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
    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      方修理車輛1萬3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本件您當然可以聲請鑑定,但看起來您的疏失比較大,在刑事責任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都仍需負過失傷害罪.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方修理車輛1萬3

不合理的部分您當然可以提出爭執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本件當然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調解賠償也是在幫忙範圍之內,一般律師費用約六至八萬間.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緩刑必需經由對方同意才可以,所以一般若此種案件無法和解,通常檢察官即會做出起訴之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拉子 102-12-23 02:30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您幾個問題

我在12/3騎摩托車載我男友出門,在十字路口和一台轎車撞上了

他是對向來車,他要左轉,而我要直行

當時情形是他沒有看到我,所以直接左轉

我對當時也沒有印象,一切都是經由我男友轉述,我就直直騎,之後就撞上去了

我就這樣眉間撕裂傷、鎖骨骨折開刀住院了7天,現在出院了只能在家休養不能上班

請問律師

我除了醫藥費還能向對方求償什麼

醫藥費外,亦可請求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例如未能上班的薪水工作能力減低的損害賠償,或看護費等,另外精神慰撫金亦可請求。

當然您亦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如此一來和解機會比較高。

拉兒 102-12-23 13:57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醫藥費外,亦可請求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例如未能上班的薪水工作能力減低 ... (恕刪)

請問律師

我該提出什麼證明我無法上班的 損失

一年後我還要再開刀一次把鋼片拿出來

開刀費用及無法上班還有美容(除疤)我也可以向他索取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減損勞動力的損失及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必須要有醫師診斷證明書,並且就是否有辦法工作的部份作說明。

2、醫療費用、美容費用的部份,只要您有蒐集到單據,除健保已經負擔外,均可以向對方求償

拉兒 102-12-23 14:3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減損勞動力的損失及不能工作薪資損失, ... (恕刪)

律師您好:

拿出過去薪資證明(例如:薪資袋)可以嗎?

美容及開刀費是在一年後請問我該如何提出證明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薪資袋作為薪資證明尚屬可採。

2、費用的部份,可以請醫院提供估價單或是提據相同案例花費證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如醫藥費之損害,不能工作薪資損害,工作能力減少之損害,精神慰撫金等。所有損害均應備妥相關單據,僅精神慰撫金無須單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IMON 102-12-22 23:48

情形大概如下,近日於露X拍賣網路平台上販售X球村上課證,因為本人上課證尚剩餘80個月的課程,就x球村公司規定可依其內部規定辦理合法轉讓,故藉由拍賣網路平台尋找有意購買的買家,不久出現一名Y先生有意購買,相約面交辦理,本人因為擔心費用龐大,曾經又有收過假鈔的經驗,故於拍賣平台上的問與答先行溝通,要求相約至台南某X球村分校附近的郵局先填寫無折存款單,經確認金額無誤後,隨即前往X球村分校櫃台辦理合法轉讓手續

但是對方卻回答直接複製如下(想請教公然侮辱是否該當成立?!)

Y先生:請聞你不能使用一下地球人的思維來作交易嗎就是一起到分校櫃台確認你說的皆屬實然後一起辦理然後銀貨兩訖第一你我的權益與義務都清楚有地球村人員為證你我都保障不知你是不是有啥"障礙" 我跟別人買賣從沒那摸多問題呀 

(2013-12-2223:24:13)

 

本人隨即回覆並解釋直接複製如下

我:

畢竟這次金額不少,而且我有面交收過假鈔的經驗,若是這點您不能體諒,那很抱歉我不能賣你,我交易方式一向如此,除了自己吃虧收過假鈔,其餘都很順利! 

(2013-12-2223:38:07)

 

隨後對方回答直接複製如下

Y先生:好吧沒想到你是這樣的賣家(真的市太恐怖) 那願神保佑你吧 做人氣度要大壹点 跟你去郵局確定真假`鈔都沒問題呀 

(2013-12-2223:44:06)

刑事民事責任上,本人可以提出怎麼樣的賠償要求呢?!

以上勞駕律師幫忙幫忙解惑,謝謝!

刑事上有妨害名譽的問題,民事就是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誹謗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小熊 102-12-22 21:34

朋友的前妻於今年3月申請家暴通常保護令

之後還是有居住在一起

直到9月因故帶小孩離家,並執行保護令

11月底時在法院簽字離婚

請問離婚後該保護令是否也同時撤銷了呢?

因為離婚條件有提每月可看小孩二次

小孩在前妻那裡,又有保護令,朋友該如何探視小孩呢?

(朋友有詢問過律師是說離婚撤銷,可是家暴法是寫說要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才可撤銷

另外保護令是否只針對朋友前妻呢?這樣朋友是否可以接近小孩或是前妻父母、兄弟姐妹呢?

謝謝

 

 

 

 

原則上保護令還是會依照原裁定內容持續有效,至於子女探視的問題,可由雙方進一步協調至警局派出所等公部門場域探視或以其他方式來具體進行,如果真的無法完成協調的話,則您亦可依法聲請法院酌定子女探視之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39

 保護令離婚是兩件事,離婚不會導致保護令失效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家暴令是兩件事情,不會牽扯在一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友志 102-12-22 21:03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些有關本票的問題 朋友欠我錢簽了六張本票.第一張到期日是102.11.23 之後的每三個月再一張.以此類推 每張都十幾萬新台幣.全部加起來約新台幣78萬多 我有上網大概看了一下.但有一些地方我想要問清楚點 1.對方名下沒有動產.但有一台還在償還車貸的進口車 凌志.CT-200大概買了一年當時買160萬左右 2.我知道本票到期日後有效期是三年.如果我等到第六張本票到期之後 也就是104.02.23.我一次六張去走法院途徑.法院最後的支付命令會要他 把車賣了還我全部的錢嗎 3.就我所知.朋友的車貸分五年60期償還.一個月繳一萬八千多 如果我現在用第一張到期的本票去法院弄 事情大概會怎麼發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已經有一張本票已屆承兌日期,則您可以先針對該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待確定後即可先查封財產,若有等到六張全部到屆,則對方恐有脫產之風險,且汽車價值也會逐年遞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本票裁定,進行強制執行。亦可提起相關票款借款返還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van 102-12-22 15:41

 您好律師:    

      我有位朋友長期照顧一位在台無其他家人的年長榮民伯伯,而伯伯在於今年10月份去世,因伯伯已高齡80好幾,因把朋友視為女兒又怕榮民服務處(簡稱榮服處)亂動他的錢,並在過世前伯伯就親自到法院公證處立遺囑書,內容是:「百年後將一切財產及身後事交於朋友(也只立囑於朋友)」。如今伯伯已過世,榮服處已將遺產凍結,並成為遺產管理人,再表示榮民必需要公告一年兩個月後確無其他聲明者後,朋友才能以受遺贈人領回,而伯伯在大陸有位親弟弟但伯伯無在遺囑裡立財產給他。

      想請問在等這一年兩個月裡朋友依遺囑書聲告是受遺贈人,但遺囑內容清清楚楚告知百年後是指定交於朋友難道不能提早領回?必竟都直指定是百日給朋友﹗又要如何瞭解知道榮服處是否真有呈報朋友為受遺贈人?在這一年兩個月後又是否真能全數領回伯伯的遺產?因為伯伯住院及身後費用是要向榮服處申請,身為遺產管理人的他們又會不會以這些大大小小的明細動到遺產?過程中又會不會有變化導致充公或有人盜領?因為只拿到一張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民事裁定的102度司家催字第402號公告書,之後就無消無息也沒有拿到為自己為受遺贈人的書字保障,又該如何確保障遺產一年兩個月能沒事直到領回呢?

     問題很多但也懇請律師大人麻煩幫忙答覆了,就是因為伯伯身前就是不想榮服處去管理亂動他的錢才會去法院立遺囑書指定百年後要給照顧他的朋友,沒想到過世後還會有那麼多延伸問題,別人都叫他請律師幫忙加快處理,但遺產原本就是他的權利有需要到請律師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榮民既然已立有遺囑,則其遺囑內表明給予財產即屬遺贈,但若該榮民有其他繼承人在,則其他繼承人可以主張特留份,該被遺贈人即無法取得全部之遺產,所以本件仍需經公示催告程序,以確認是否尚有其他繼承人,經過催告期限後,才會處理遺贈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n 102-12-25 20:39

您好律師 

那我朋有還是必需等待到公告過後才行?而凍結的遺產在過程中會不會被榮民服務處主張動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以凍結,即不會被榮民處動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瑋 102-12-22 09:40

律師你好 我因毒品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這幾天酒駕自摔被移送,檢察官因初犯讓我繳款給公庫可以緩刑一年

還沒有收到公文  有可能會被撤銷緩刑

檢察官應是給予緩起訴一年,並非緩刑,而檢察官對於後案(酒駕)為緩起訴,並非前案(毒品)撤銷緩刑的事由,所以應不會撤銷緩刑

針對您所提到的狀況,若經起訴則有遭到撤銷緩刑之可能,就此可以參照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若公共危險案件嗣後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而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的話,依法應撤銷緩刑之宣告,若是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則也會有遭到撤銷緩刑的可能性。惟依您所述事實,本件您似乎是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若後續確係收到緩起訴處分書,則不會遭到撤銷緩刑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獲得一緩起訴處分,即不會撤銷您先前之緩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民 102-12-22 08:57

 

各位律師大家好.我是一位公務員.有一些案件想藉由網路平台.詢問各位律師律師一些意見及建議.案由如下:一日中午我帶這妻子及小孩(1位四歲大的小孩).於某餐廳用餐(這家餐廳只去過3次包含本次用餐).沒多久大約5.6位員警圍到我身邊請我出示身分證並請我回去警察局協助調察一些案件.當下我詢問何案件?但員警沒回答.只請求我回去配合調查.也就這樣.我.老婆.小孩跟了我都到了警局.當時警察說明該用餐店家.報警說我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於該店家竊取店家包包.經警察一陣查證及訊問提告人(店家).因警察認為調出影像檔(所有員警都說照片是我們一家所為)及店家一口咬定為本人所為(且犯案當時也帶這老婆及小孩.當日用餐人員一樣).未做筆錄前本人及老婆積極說明(包含本人為公務人員當天在公司有上下班紀錄及本人辦公期間在公司之攝影紀錄、手機通訊當天通訊紀錄等.請警察前往調閱查證)及陳述非本人所為,並當下我也要求回去辦公室調閱當天上班紀錄(指紋上下班紀錄)證明當天仍辦辦公室上班之不在場證明與證據(小孩幼稚園娃娃車通勤紀錄).後員警要求本人做完筆錄後再回去補相關證明.筆錄後本人立即前往辦公室調閱.並於當日再前往警局提出證明文件.之後警察有在請當事人來警局看證明文件.據警察跟我表示(因為報警店家要求不跟我碰面)店家肯定犯案是我.所以他們只能把我移送.經我再次質疑警察辦理瑕疵.警察又跟我說他會去查該調閱紀錄可信度.再說….就這樣把我請我回去.我想詢問這樣警察辦案過程否有無瑕疵?我有提供不在場證明紀錄警察還是依報案人幫我移送法院.我可以要求誣告嗎或是其他方式?還是可以先向警察局報案.要求提報對方誣告及謊報.造成本人身心恐懼呢?在此先謝謝各位律師寶貴時間. 一位老婆跟小孩心理都非常恐慌及不平衡這樣的辦案的態度的人留

提告誣告很難成立,你目前的重點應該放在對竊盜的辯護,要再詳細研究一下你所說的證據,來擬定辯護策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民 102-12-22 18:22

回覆 :

謝謝律師的建議.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也只能做好案發當天我的不在場證明紀錄及相關證明.希望警察能查清楚一點.省得我到法院陳述這一切後.才還我和家人的清白(造成我人生遺憾的汙點紀錄)...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誠如黃大律師所言,又員警僅為協助偵查之調查單位,依法並無不移送之權力,此部份為檢察官之職權,因此縱使員警也認為不是您一家涉嫌偷竊,又查無其他涉案人,員警仍然必須將您一家移送。

2、又有關誣告罪的部份,本文建議您可以在檢察官開庭時,看檢察官的態度如何?並與告知檢察官考慮提起誣告罪,再做下一步打算。

阿民 102-12-24 10:5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謝謝曹律師的說明.使我更進一步了解整個過程.員警也是有辛苦的地方.在這也想說聲.謝謝他們的幫忙.另外我發現這裡真的是個不錯的地方.有需要各位律師幫忙或委任.再私下請教大家.謝謝.祝順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量提供對您有利之證據,再就對您不利之證據加以質疑,以便排除該證據能力或降低其證明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民 102-12-28 12: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房律師的說明.最近每天都為這件事.煩心.不安...後續有需要各位律師幫忙或委任.再私下請教大家.謝謝.祝順心..

阿國 102-12-22 07:03

我於在8月時間在台北市發生了車禍
我方駕車左轉進入左方停車場時候,遭一輛機車從左後方油箱位置撞擊
本人當時有對對方表達善意,願意賠償修車費用並且包一筆紅包給對方
但是修車期間,對方一直要求十幾天工作薪水,請對方開出證明又不肯回答
肇事原因我為主:轉向疏忽和移動現場(把當時壓在腳上機車抬起而已)
於是一直和解不成,直到最後一次開調解會時候,對方跟我要求24萬元
4個月無法工作薪水並且仍然證明不足並且對方傷勢輕微,所以我方不答應
於是,我就被告過失傷害,已經前往警局作筆錄了,等待偵查庭

請問:
1. 面對這個問題,我需要請律師嗎?(小弟口才不好,且第一次被告前科
2. 如果對方硬是堅持要24萬我無法給,我會被告成立過失傷害嗎?

3. 對方一直堅持要24萬才合解,我有辦法將傷害降到最低嗎?


對方有受傷,你有過失,就會成立,對方已經提告了,建議找律師處理,並且帶初步分析表跟律師討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分析,苦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避免對方瞞天開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王 102-12-22 02:27

今天晚上樓下鄰居氣沖沖的拿球棒到我家敲我家的大門,說是我?家太吵吵到他,還說再有下一次就知道他云云..........,當時我老婆因為聽到巨大的聲響所以開門查看,卻見樓下鄰居手拿球棒揮舞,並口出上述之言,當時在場的還有我的兩個女兒,分別是6歲和13歲,我有報警,可是警察卻一付要辦不辦的樣子,我和老婆都快到警局了,卻還被家人叫回來,因為警察希望我?先談一談。並暗示我就算提告也不一定告的成。

故想請教一下,對方這樣難道沒有涉及恐嚇罪嗎?如果提告真的告不成嗎?懇請各位律師解惑,謝謝!

有些警察面對報案都這樣的,單依你所述,恐嚇罪的成立是有空間的,當然進入訴訟還要加強法律要件的論述,成立機會就會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對方涉嫌手持球棒揮舞,並表示以後就知道等語,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似可成立恐嚇罪。又倘若您於報案時遭員警勸退,可以要求自行填寫報案三聯單,避免員警拒絕接受報案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富 102-12-22 00:46
請問律師,如果在fb社團罵他人三字經是不是已構成公然侮辱呢?

如果狀態是其他人看的到,是構成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28

 社團人數比較多的話,也是一個不特定多數人的狀態,構成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兒 102-12-21 18:03

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一位學生,前幾天被同學在Line的群組裡面被謾罵,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內容有涉及關鍵字,被罵"玻璃娃娃,有病就是要去看醫生",請問涉及公然侮辱或是其他民事條例嗎?

公然侮辱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與論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您可彙整相關資料之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婕 102-12-21 15:12
律師,謝謝您的解說,若有問題會再聯繫妳! 趙小姐~
別客氣,祝福您的問題順利解決。歡迎來電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22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uby 102-12-21 14:31

您好,我被當人頭帳戶了,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因當初對方發信給我說有可兼職的工作,必須提供提款卡及存摺,我也沒想那麼多,單純想賺錢,就寄給他了,但因我要提其他帳戶的錢時發現不能領,一問之下才知道我被騙了,有去警察局要做筆錄,但需調提告人的資料,現在等警察聯絡做筆錄,請問我要怎麼救我自己?因上法庭,我也沒能力請律師,而又害怕會不會被判刑或賠償,因為我真的沒有能力賠償,又害怕會不會因此而信用破產,我家世清白也沒前科,如果因為這樣而一輩子信用破產該怎麼辦??請問可以幫幫我嗎?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你應先保存對方發信資料,製作筆錄時並向警方陳明原因事實,當然此種案件若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會比較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31

 這樣的案件通常會被判定有幫助詐欺,

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應該可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利證明您不具有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宇君 102-12-21 13:46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1.我家人之前發生車禍,腦部出血,曾與對方調解,但失敗,所以我們直接提告(刑事部分),而在當時我家人先提傷害罪,但我看了許多人的經驗,好像提過失傷害比較正確,後來有人告訴我們到時法官會問我們轉成過失傷害,是否同意?

但是以上並非律師所提意見,深怕我們喪失應有的權利,所以屆時法官會自己轉成過失傷害嗎?還是我們須重跑法院提示要告過失傷害?但先前已提傷傷害罪了?請問這部分如何處理!

2.我們是否須請調解會寫調解不成的單子給我們,上法院須提供這單子嗎?

3.警察告訴我們,檢察官會自己去調所有車禍鑑定資料,那我們家屬這邊可以準備什麼資料呢?除了診斷證明,診療費用單子外,還有什麼證據可以先收集?

4.醫院有病歷摘要,我們申請這份資料交給法官,是否有所幫助?因為我家人當時昏迷了好多天!謝謝您的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的部分,可以以書狀或開庭時向檢察官確認提告之法條,另本件也應該要注意民事求償時效為二年,若二年檢察官有對對方起訴,則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37

 法條部分法官會自行調整,

另法院還是會再安排調解,除非你不願意,

至於相關資料由檢察官收集及可,除非檢察官有特別要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盡量提供資料,以利檢察官偵查犯罪事實,認事用法為檢察官法官之責任,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亦可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王小孟 102-12-21 13:01

 各位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幾日前收到法院寄來的文件說我大伯在90年時積欠台灣?路局一百多萬元損害賠償~無耐我大伯在94年時出了一場嚴重的車禍~重創腦部~現今生活無法自理~對於當年的事也一問三不知~向書記官詢問之下才知道當年我大伯為公司老闆作保~共有四個保人~其他三個名下無存款~現今查到我大伯農會裡有一些存款~所以申請扣押~那些錢是我大伯當年車禍時農保的賠償~我婆婆幫他存起來當未來的預備金~必竟他無生活自理能力~更別提工作能力~現今是領殘障津貼生活~昨日已向法院提出聲請~我想請問~我大伯現今的狀況還必須負起這筆債務嗎?還有被扣押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農民保險給付屬於社會保險,此類保險給付若是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依法不得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於此種情形,可以具狀說明遭扣押的款項為農保給付,為維持生活必需之款項,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之規定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撤銷扣押。

 

殘障生活津貼遭扣押者,亦同。(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1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57

 您好,您可聲明異議,將該情形加以說明之,以免被扣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1 12:45
律師您好: 雙證件影本流出遭有心人取得 請問要怎麼處理? 去辦新的嗎??
1.原則上目前重大事情 例如銀行貸款或保證等等縱使有當事人雙證件影本 還是未必能夠辦理 所以這部分你應該不需要太過擔心 2.但如果你擔心後續會牽扯一些法律問題 你可以先去掛失後補發 至少將來要舉證時會比較容易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影本流出,不是證本,就無須過度擔心。若仍不放心,可進行掛失之動作。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余 102-12-21 06:16

來電電話:09xxxxxxxx(第一支手機號碼)
簡訊電話:09xxxxxxxx(第二支手機號碼)

打過來的問法讓我覺得很怪,請問是XXX先生嗎?我回答:恩.
對方宣稱本人填過問卷:各家電信業者滿意度調查(聯合問卷),但是電話中詢問本人是填哪種問卷,對方沒說出來,只唐塞,如果你忘記了,沒關係.

對方宣稱本人填寫問卷時間:2013年6月間

(我有印象好像是在土城廟附近的加油站,當時台X大X大有填問卷抽液晶電視,當時也被告知有抽中液晶電視,但是詢問要辦門號才有送液晶電視......就是因為那次小弟也沒去辦,收訊比我現在用的中華XX還差,所以小弟在想會不會那次填的問卷流出去的)

假借問卷中獎送空機或是平板等理由,誘騙受害人持雙證件至(門市地點)新開幕門市,電話中強調人去不用帶錢但要帶雙證件!需要確認身分,到場後不用給證件也可,直接可取平板或是空機.我當時有回答喔~!!我知道了,我要到哪邊領?當下詢問對方聯絡方式與領去地點,但是對方告知我卻為門市的地址.並告知會簡訊通知本人.

結束電話後傳簡訊給本人:
[XXX小姐,您活動贈品已保留,請持簡訊&雙證件至門市,活動編號XXX,【通訊行】(門市地址)(門市電話)............==>>>(我是男的><")

之後本人就到網路收尋一下該家通訊行的評價極度惡劣,欺騙消費到現場後用引導方式讓你簽下電話合約,小弟隨即撥了165詢問,確認其中有一通電話號碼為推銷電話.

詢問完165電話後,本人撥了一通電話到門市去詢問,門市人員告知,有贈品但是需附掛門號,本人隨即詢問,請問那辦活動的那方聯絡方式是多少?門市人員不說,只告知那邊是高雄的點,門市這邊只負責簽約,活動的連絡不是他們負責的,請問這樣是否算是共謀?門市這邊的回答有點規避責任的作法.


請問律師大大們:

1.填問卷,並以贈品方式引導當事人到門市領取並推銷,這樣是否已達到意圖營利之用,他們拿本人個資對本人營利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

2.因當時電話對話內容皆未錄音到,所以本人能提出的相關資料只剩下跟電信公司提出電話明細,與當時對方所送出的簡訊內容作為佐證資料?這樣證據是不是不充分?

3.填問卷是我跟填問卷方當時所留下的個資,(我也不清楚所填的問卷是哪種問卷都過半年了),我並未同意辦活動那方可以使用我的個資,這樣沒有觸法嗎?


蒐集個資應向當事人告知蒐集者單位、蒐集目的、利用個資的期間與方式,否則最高可處五十萬元罰鍰,當事人也可向洩漏個資求償,最高可求償兩億元。
罰則:未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資,處2萬到20萬元罰鍰,未經當事人同意使用個資,處5萬到50萬元罰鍰,若意圖營利,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我不清楚正確的法條事不是這樣)


4.因為我不清楚是哪方洩漏我的個資我要向哪方提告?門市還是辦活動人員?


5.辦活動人員如何取得我的個資?而且(1)我們又沒有契約關係(2)我並未書面同意使用(3)我雖然有填過問卷,但是辦活動那方與填問卷那方,是不是同一方,我不清楚?怎麼能再拿來用,這樣沒有違反個資法嗎?

6.如果提出訴訟,我又沒辦法去佐證他們如何取得我的個資的,對方是否有違反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一定敗訴.還是對方要提出他們是如何取得的給我知道.因為我又不知道對方是第三方,還是第四方取得的.

7.如果提出訴訟,我是要會同警察到門市詢問辦活動那方的詳細聯絡方式與負責人嗎?還是直接到警局報案即可?這是要報民事還是刑事案件?我不清楚這有涉及到多廣......

8.這個提出訴訟,能讓對方刪除並不再利用我的個資作其他用途或轉手,官司打下來會很久嗎?對方會賠償我的損失嗎?還是對方也反告我汙告阿?

9.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有先看過法條與細則,但是沒有很清楚,如果要詢問律師,要到哪邊詢問或是詢價?我想先詳細詢問過,再做決定,

10.如果真的要訴訟,我要有哪些證據作為佐證資料?還是對方要提出取得我的個資來源與詳細資料?

 

請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幫小弟,給小弟一盞明燈,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40

 如果問卷製作就是該門市委託的,你寫的問卷上應該有相關同意條款,對方不會構成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起訴,但,若問卷上您有勾選同意條款,就比較困難了,還要爭執同意條款之效力。您可仔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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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玄火 102-12-21 01:05

律師您好:

我家晚輩擅取我的紀念品而送給心儀的女生

但該紀念品已經賣給我一個朋友,只是暫時借我展示

而這名女生不知道這紀念品不是我家晚輩的

她收下之後,又轉送給她爸爸當生日禮物

只是她爸爸似有來看過我的收藏

有可能知道這是我的東西

 

那請問我該怎麼樣主張取回我的紀念品

卻又不撕破臉?(不想讓小朋友沒面子)

而且不快點拿回來,朋友那邊也不好交代

麻煩律師解惑,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41

 既然想要回來,就不可能不傷到小朋友的面子,

建議向對方說明,如果對方不同意返還,只能上法院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協商,若協商破裂,只好起訴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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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 102-12-20 23:45

您好,我在雅虎奇摩超級商城購買了幾件衣服,因為是當時五折的優惠活動才去購買的。但是因為超級商城的規定超過20天未出貨就會取消訂單,我詢問了客服人員,他說:「如訂單內有商品因已達最晚出貨日仍未出貨狀況,店家這邊會將缺貨商品取消,其他商品仍安排出貨,缺貨商品如仍有需要需至賣場重新訂購」而重新訂購的商品追加等待的順序要重新排隊,而且重新訂購的金額也不是當初5折的優惠。

想請問律師,我只能接受店家這種處理方式,不能爭取我的權益嗎? 是店家缺貨無法出貨,而非我拖款不付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45

 如果涉及金額不大,不建議提告,

因為打官司要耗費的時間成本一定比你省下的錢多很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滿意處理方式,您可向消基會或各縣市消保官投訴,亦可提起訴訟,但是否有訴訟實益,您可仔細考慮。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湯包 102-12-20 23:1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在"20幾年前"投保了新光人壽保險,內容有 [疾病住院日額+意外住院日額+實支實付] ,可是當我患了憂鬱症而入住精神病房接受醫療,新光人壽卻說20年前的保險理賠精神疾病!

但我知道政府已修改法令 把精神病也列為疾病的一種 ,新光人壽是否應該理賠呢?

拜託偉大的律師幫幫我,繳了20年保費卻甚麼保障都沒有=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回到保險契約內容來看,以便確認此種情形是否屬於承保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們目前有一件案件,一樣是因精神疾病住院,保險公司推託說那是療養,不是住院,不願付保險金,目前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之相關拒賠案件,均按照契約條款之解釋,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條款,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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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豪 102-12-20 20:42

我跟前夫在今天四月份離婚

當初會跟前夫離婚是因為想要快點逃離那個家鎖已離婚協議書上男方寫上孩子監護權歸男方所有因為不想在那個家繼續被精神言語虐待所以沒想那麼多就簽下字

可是他只要不高興就不給我看小孩兩個小孩都是我一手帶大的

尤其是我的小女兒 我餵母奶餵到三歲他現在就讀幼稚園中班跟我很親

如果回去看她要離別時他總是哭著要跟著我走

每次離開就是對我跟女兒在次的傷害每天都好想念我的女兒我不知道是否有辦法可以爭取到女兒監護權

因為顧慮到前夫是獨子所以大兒子我不打算跟他搶

離婚了他只要不開心就不給我看可是我兒子安親班費用 才藝費都是我在付

我還有留一些前夫在離婚後強迫我拍裸照給他跟他換我小孩照片一張換一張的證據 還有很多言語汙辱我不知道我這樣還能對他提出神麼樣的告訴?

之前回去看小孩女兒鞋子已經穿到換掉了 也不帶去買 看了真的很心疼還是我帶去買 兒子有語言發展遲緩跟粗細動作發展遲緩 之前都有固定帶去治療離婚後爸爸也沒在帶去過晚上把小孩丟給孩子的奶奶照顧跑出去喝酒唱歌

女兒原本讀得學校讀得很開心 離婚後爸爸也轉到公立的學校去就讀他並沒辦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我很想很想把監護權要回來我自己教育自己扶養能不能請律師給個建議!?

如果官司我真的打不贏的話我能看的到小孩嗎??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爭取,要從實務上法院考量的許多因素來著手爭取,詳細了解你的工作、經濟、作息安排等後,能判斷成功機會如何,不過單依你所述你先生的情況,那是對他不利的,但也得要有辦法證明,如果沒有監護權,也是有探視權,不會看不到小孩,如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討

 

 

師豪 102-12-21 01:0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 ... (恕刪)

 強制最能判多重 我要如何提告? 我女兒中班法官會依照他的意願來判監護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如欲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則必須蒐集對方擔任監護權人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進行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您如需固定時間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您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您前夫強迫換照片及侮辱您的部分,先提起刑事告訴。若能將您丈夫起訴,似對您爭取法院改定子女監護權訴訟有利。而法院判斷監護權之標準,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可提出您的有利條件,如穩定工作,穩定收入,良好照顧教養之環境等。即使無法取得監護權,亦可請求法院判決子女會面之時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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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102-12-20 19:53

律師您好: 

我先敘述我發生的問題由來 

我跟朋友成立了一間股份有限公司(我朋友以下簡稱「他」),基本上三董一監,三個董事就是我跟「他」還有我媽媽,一監就是「他」的爸爸。公司資本額100萬,持股比例為我50%「他」50%,「他」是公司的負責人,我媽媽跟「他」爸爸基本上只是掛名。 

我跟「他」同在公司一起工作,公司的所有主導者都是「他」,現在公司陷入財務危機,廠商部份、員工薪資資遣費、勞健保勞退費用積欠約170萬。「他」名下無任何財產(就一個人而以) 

我知道董事有負有清算責任,前幾個月我有一直請「他」要提供另外的董事人員來做轉移,因我媽名下有動產,我不想連累我媽,一直到現在事情爆發了,目前的狀況正懸在那裡,還不知道該怎麼做,有幾件事情想請教 

1:目前沒人來接替我媽與我的董事身份,除了變更董事以外,我能夠做什麼動作來排除我跟我媽對公司該負的責任 

2:公司停業辦理清算人就位來進行後續清算,如果「他」願意擔任清算人後,但沒有產財或能力或擺爛或跑路等,無法配合清算,那麼我跟我媽媽還會有董事責任存在嗎? 

3:承上題,如果有,現在的我能做什麼動作來防止我媽的董事責任發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與您母親既均為董事,則接下來的清算程序,依公司法之規定,您們仍需負責,目前除清算程序外,也可以考慮重整,或換人接掌公司,但公司對於勞健保部分,也會涉及其他違法之處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2-21 05:17

您好!不知您講的董事責任是何種類型?公司董事責任主要是發生於在任時,因此,董事卸任原則上只能向後不再負責,但並不能免除之前已經發生的責任;另外,除非是不法行為,否則董事並不需要以自己財產清償公司債務。以上謹供您參考。

 先以存證信函辭任董事,之後如有爭議再提起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為一獨立之法人格個體,若您的公司為有限公司,即須負有限責任。而董事之有限責任即是出資額。毋需以自己財產償還公司債務,除非是公司為不法行為,董事應對公司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方要負責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ita 102-12-20 18:42

101.1.12社區管委會來函(蓋管委會大章),要求提出私人產權證明,否則不能停車.

(先尊重來函, 將車駛離.後調閱全社區竣工圖,發現社區多數住戶都佔用防火間隔<公管條例§16>為私人使用,都有違建,甚至當初建商就已將防火間隔以鐵製透空欄杆做為封閉式圍牆為各住戶私人使用.本人停處為社區綠地.管委會因某住戶A<該住戶亦佔用防火間隔,搭棚架為私人車庫使用>口頭意見表示,即發函本人.該來函應該沒有經過社區管理委員會之討論或決議<本人因為不想將事件擴大,故拜訪二位委員, 表示只是針對住戶A的防火間隔,要求管委會做對等處理,二位委員,一位完全不知此事, 一位只是接到與本人同樣之來函,事先並不知情>).

 請問:管委會應屬合議制,如此是否構成偽造文書<§215>.

 101.2 .9 去函管委會,要求對A住戶防火間隔, 依法<公管條例§16>處理,並依<公管條例§35>要求調閱近2年社區帳務等資料(97年新任管委會接任後,社區就更換保全公司<區權會決議通過>,就沒有再公開財務資料,二年一任,該屆委員會全數連任一屆,至101年).

 監委及水電委員多次找本人協商,不願對A住戶做處理. 帳務部分亦多做口頭解釋,社區這幾年帳戶全由某特定管理員編製,並不是很正規……等.

本人要求對101.1.12之來函做處理.

101.3.1 管委會來函道歉並撤銷101.1.12函件之效力.

但對於本人依法<公管條例§16>要求閱覽社區帳務等資料,全無下文.

101.5.11 社區碰到監委,要求看社區帳務等(財務及非財務)資料,一開始推諉,本人再次主張權利,只提供管理員編製的混在一起的帳,及本人多次要求出示保全合約.保全合約也違背97年區權會的決議.原來監委在本社區保全公司有掛名.之後就爆發本人與監委大聲講話….本人感受到被恐嚇的不安.社區混著的帳,也沒有再看下去.

 101.12.6 區權會前,發文管委會及全社區住戶, 要求管委會於101.12.12區權會前三日,公開社區最近97年起至101年11月止,社區各項資料(財務及非財務資料).管委會未予理會亦未做處理.

101.12.12召開101年度區權會,本人要求公開錄音.管委會改選,本人擔任財委.

會議中:

甲.公設及防火間隔又被監委擴大拿來做文章.監委要求紀錄人員,將本人停車那部分也寫上去. (註.本人停車的部分<先前已處理過還發文道歉並撤銷101.1/12   2/9 &   3/1>)

乙.佔用防火間隔的住戶B說,本社區依建商當初交屋的規劃,不然就是破壞社區和諧,以惡鄰視之.也是要求紀錄人員寫上去.

以上甲.乙,都是只住戶要求紀錄人員寫在會議紀錄上,並不是”決議”

 102.1.7 (早上)收到類似工程聯絡單,要求本人<擔任財委>簽名,本人以區權會會議紀錄還沒公告及發送住戶(新任管委會成員應該要讓大家知道),而且沒有新/舊任委員交接,不知何時開始行使職權,拒不簽名.

 102.1.7(下午)收到101.12.12區權會會議紀錄.驚覺會議紀綠不實.上述101.12.12甲.乙二項住戶要求紀錄在會議紀錄中的部分,都變成該會議中的”決議”.

 102.1.7(下午,依會議紀錄要求,7日內提出異議)  發文管委會,念及大家都是多年鄰居,再者住戶對法令規定不重視,故發文中未提及相關法令條文.文中提及”本人原無意擴大管委會漠視公共安全且不依法秉公處理住戶違建佔用公設情事,但去(101)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對於此一事件未做公平詳實說明,會議紀錄亦偏頗登載,本人在此提出異議。”另也提到監委有掛名在保全公司,管理員(操守有問題-曾押社區管理費收入2.3拾萬遲未存入銀行<本社區一個月管理費收入不到18萬,部分住戶開立支票繳交管理費>,水電亦由其承包施做.)押現金及上述甲(本人停車)早就處理過.並且書面提出辭去新任財委一職.

請問:會議紀錄是否涉及”變造文書” <§215>是否可主張惡意重大,加重其刑?

然就都沒下文了

 102.12.13召開102年度社區區權會. 本人有錄音, 但未告知與會人員.

開會權數未達法定門檻前,監委公然指責本人對他人身攻擊, 說「本人跟別人講說他在偷社區的錢」.當時本人要求監委拿出證據,監委改口說「本人懷疑他在污錢」 

A.本人提出101年度會議紀錄登載不實.

不知是不是社區多數住戶擔心本人”喇”全區的防火間隔,聽不進本人的話, 強悍的維護多年來的非法既得利益(防火間隔佔用).說那是建商當初做的.又在翻本人的停車部分,沒有產權……..

對於不實的會議紀錄不覺得有嚴重性.

B.本人提出二次去函管委會,要求閱覽 或公開帳務, 以及為何以前有很正式的財務報表,近來卻是管理員編製混著的帳.

C.本人提出為何去年未做新.舊任委員交接動作.

監委等幾位委員開始卸責,說社區管委會委員, 沒人要做,大家都是只簽名而已.

社區管委會如此誇張不負責任,本人不排除提告.相關函件及101 &102區權會本人皆有錄音檔案.

懇請專業律師先進給予專業建議.   平安順心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56

 你把事情說明得很清楚,不過管委會的案件通常很瑣碎,要花不少時間,

你的問題要花費的時間已經超過一般律師給予免費諮詢的程度,建議付費委請律師處理較為妥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管委會依法保管之相關資料的部份,倘若經過您的請求,管委會拒絕處理,則您可以提出訴訟,由法院命管委會提出。

2、有關會議記錄的部份,倘若記錄人員為不實記載,確實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罪嫌。

3、管委會未能依法執行職務的部份則另外涉及背信的問題。

4、誠如林大律師所言,且考量類似案件有證據偏在管委會一方的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蒐集可以取得的資料之後,與律師進行正式的會談,不要任意開啟司法程序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管委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是此,您若為區分所有權人,可請求其交付相關決議紀錄給您查閱。若決議紀錄有偽造文書之嫌,您亦可提告,且亦有構成刑法背信之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J 102-12-20 17:36

請問律師.(奶奶和爺爺有3名子女.1名已過世.)奶奶過世.爺爺繼承大部分遺產. 請問爺爺如果過世了.他的遺產(包括自己的以及繼承奶奶的). 是否只有另外2名仍存的子女可以繼承?還是2名子女和已逝的子女後代皆可繼承? 是否有分繼承財產和自己原有的財產的分別?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爺爺之法定繼承人有3人,分別為3名子女,應繼份各為三分之一。尚存之2名子女得本位繼承其三分之一應繼份,而過世之子女,其後代可主張代位繼承其應繼份三分之一(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J 102-12-20 18: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爺爺之法定繼承人有3人,分別為3名子女,應繼份各為三分之一。尚 ... (恕刪)

 

再請問.爺爺繼承奶奶遺產的部分.也如同上述房律師所說的嗎?因為我聽說.爺爺繼承來的部分.只有仍存的2名子女才能繼承.已逝的子女後代不能繼承.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2-21 04:55

奶奶的財產被爺爺繼承後,已經變成爺爺自己的財產,不會再有分別,一樣可以代位繼承。不能代位繼承的說法,毫無根據。以上謹供您參考。

You Lin 102-12-20 15:29
律師您好: 一年多以前,本人因為不滿友人為招攬老人協會業務,不斷騷擾我身邊其他友人,憤而在臉書上po文罵她!結果她將po文列印下來告我毀謗,現在刑事判決拘役30天,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另外一份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膳本,此人要求精神賠償金20萬元! 我想打擾您的是:這女生一開始來接近我,是來尋求工作資源上的協助,而她是我前老闆的小三,我不疑有它,也聽了她吐一堆苦水!期間也介紹了不少可以配合工作的物料商給她認識.但之後我發現她來靠近我的目的並不單純. 原來她正想找我加入她的老人協會業務,也就是坊間的一些地下生前契約,多人押注可以此人死亡後,分得利潤!但我表明沒興趣.而她也頻頻私底下招攬從我這裡認識的朋友加入,其中兩位有人因為受不了他的騷擾,而來找我訴苦.這段期間她就很有辦法的一下子叫這個老公,叫那個老公,讓我覺得怎麼會有這種為了賺錢而手段這麼低賤的人呢? 於是某日我因為喝了酒氣憤不過而在臉書上po文罵她,做那些沒道德的業務,利用下賤手段等等言詞. 我很願意付這個刑責,因為不管如何,我是造了口業!可是她居然獅子大開口,大言不慚要求精神賠償20萬!我不知道這最後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只想快快平息這一切自惹的風波. 當然我也不會再傻了,替朋友出氣卻造下口業也招來小人有機會無度的需索... 所以可以請您給我一些意見嗎?我並不想上訴..而事實上我也沒錢可以賠她! 謝謝您,打擾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20萬元是對方的請求,但法院是否會判賠那麼多,仍未確定,所以開庭時您可以跟法官解釋事實經過,以減輕判決之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決定要對您請求多少隻金額,但不代表一定會判賠這麼多,您可於訴訟程序中向法官說明事實經過,突顯對方惡性和自己之弱勢,以利請求判少一點。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ki 102-12-20 13:56
律師你好~ 我是五月初被驗出有mdma初犯 當下我並沒有服用二級毒品,只是有可能前幾天我都在慶生,喝了很多酒,很醉 桌上有甚麼就亂拿來喝,又或者朋友開的玩笑,我也不知道 後來又過去不熟的朋友那烤肉,後來因為他們的關西引來警察,很倒楣的也被帶走,但當下並無查獲任何有關2級或以上的毒品,其他人也都只驗出k他命反應 我昨天收到勒戒裁定書.....但上面寫的跟我說的有點不符 但不管怎樣已經寄來裁定書了,但上面說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我想請問已收到勒戒裁定書跟檢察官聲請書,但沒說勒戒日期,是不是還要等寄來通知單?大概甚麼時候會寄來要執行??還有我現在還能提出緩起訴嗎? 還有何謂緩起訴? 如果他寄來勒戒單,但我當時人如果剛好在國外怎麼辦?? 還有現在高雄勒戒所會剪頭髮嗎?可以不剪嗎?
1.檢察官已經下觀察勒戒裁定書 目前你可以提出抗告 但實務上改認定機會非常小 基本上認為是否觀察勒戒或是戒癮治療是屬於檢察官權限 2.之後你應應該還會收到執行通知單 要求你於特定時日報到去觀察勒戒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檢察官裁定書不服,可提起抗告。但抗告成功之機會相當渺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