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網路上兼職的賣家,想請問一下因在網路上販賣到中國品牌的仿冒品,結果被台灣的代理商通知說要提告,但若私下和解賠償就不提出告訴,可是我去查詢了商標註冊,結果發現那品牌的商標2015年11月才申請可是還現在未通過註冊,那代理商可以對我提出告訴或要求我賠償嗎?或要求其他條件嗎?
又或因我有販賣的事實若在他們還未通過商標註冊成功我就沒販賣,但通過後能對我之前販賣的行為提出侵權嗎?
若代理商無權對我提出侵權與賠償,那我可以繼續販賣那品牌的商品嗎?(因為還有很多貨,想多少拿些錢回來)
或若我將那品牌的產品上的商標更換其他未註冊商標(或自創商標),但物品是一樣的,是否能販賣呢?
對這些知識真的很不懂,很怕是被代理商威嚇賠錢,煩請再幫我回覆一下,謝謝。




各位好 ~~ 文有點長,請多包含
我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但找不到與我類似買到仿冒品 被海關抓
我在2015年5、6月其間…知道表弟要結婚 (結婚日期訂 2015-11-14)
於是我就在淘寶買Kitty的杯墊要送表弟當婚禮小物 (我表弟不知道我要送kitty杯墊給他,因為這是我要給他的驚喜) 數量有600個 (我設定男方與女方桌數加起來 5、60 桌_我以我姊當初結婚時的桌數 參考) 杯墊一個約 1.2元人民幣。 我六月中旬就下標購買,但就在六月底東西到桃園海關 海關抽查檢驗時發現是kitty杯墊,所以有請kitty的委任律師事務所去看 (鑑定結果,公文上寫:欠缺防偽標示,判斷為 仿冒品)
我在2015-07-25 有到桃園海關做筆錄了,筆錄中有提到會買它是要送給表弟當婚禮小物。8月中收到刑事傳票 (傳票上有備註 請攜帶表弟結婚證明!) 後來我從頭到尾學給表弟聽 請他幫忙提供要結婚的證明 (表弟提供二樣:一個是婚禮紀錄的簽約單。另一個是宴客餐廳的預繳訂金 2千元)。我9月3日到桃園地檢署開第一次偵查庭(他字案),檢察官一開口就批問我 kitty杯墊是不是我要賣的,我回答不是 也有呈上【二樣結婚證明給檢察官看】但檢察官不信,檢察官後來要調我表弟當證人詢問 (因為檢察官說 一般都是認罪協商,但這個我不認罪 所以要調表弟去問。 (要我詢問表弟住址後跟書記官說) 2015-10-14 我表弟有去當證人。2015-11-11 我到桃園地檢署開第二次偵查庭(他字案) (我有帶表弟喜帖給檢察官看,她也有影印一份留底) 檢察官還是不相信 並講了一句【妳這個我是不相信啦,但到法官那邊 他會判你無罪也說不定】我以為下次就是要到法院見法官了,但在12月份我又收到二張刑事傳票 (這次轉為 偵字案) 我這張一樣是被告,另一張是寄給我姊姊的…..我姊傳票上身份是寫「關係人」為什麼也寄了一張刑事傳票給我姊姊?(省略....),台灣收件人 我寫我自己的名字) 我下禮拜 要去桃園地檢署開第三次偵查庭,我不知道檢察官會問什麼?我只知道我買到仿冒品了【而且我根本沒有要賣】 大概上網查了一下我的案子應該是犯了輸入仿冒品罪…… (淘寶的網頁圖片 一看就是很清楚明瞭的 Kitty 臉,我想一般人應該是不會詢問東西是正品還是仿冒品;我只是一份心意要送表弟,我真的不知道杯墊是仿冒品 而且我沒有賣、沒有經營任何賣場!!>_< 檢察官從頭到尾 就是要我承認我在賣 (但我沒有賣)。請問我的案子會是 起訴?緩起訴?不起訴? 民事部份,Kitty他們會要我賠很多錢嗎?











先前在網路購買嬰幼兒服飾
賣家在FB社團中,說明商品是日本進口正品
但販售價格跟日本國內差不多,就跟他購買了幾件服飾1千多元
當中有詢問為何會比台灣其他代購網站便宜?
得到的回覆是,他們跟工廠拿貨,沒有經過日本的經銷商,所以比較便宜
也提及質料很好,是"原單正品",由日本進口,大陸製造
因當初不清楚 原單的意思,由日本進口的話讓我誤信為正版商品?
但購回後覺得商品,跟其他的日本原廠的服飾有差別!!!
檢查後發現根本不是日本原廠的服飾,仿得很像幾乎一模樣~
賣家之後不正面回覆我,商品的來源與正品問題?
我想詢問,他告知日本進口,原單正品!!但對方提不出證據
可以控告對方詐欺嗎?商品確認是大陸仿品日本原廠沒有授權販售!!可以控告仿冒嗎?



一、法律關係是互易,不是買賣。
二、但是依照民法第398條規定,互易還是準用買賣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提供的物品有瑕疵,你還是可以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
三、這樣的金額比較小,可以考慮訴訟以外的方法處理,例如以調解的方式處理。另外,你可以研究一下這個軟體有沒有客訴的機制,如果有的話可以善用之。
四、我自己本身比較少從事網路上交易,如果是動產的交易現場還是要確定可以接受再帶走,這樣比較不會有糾紛。還有就是我個人買鞋子重點是要穿所以我完全不去管他是什麼牌子的,好穿最重要,穿一陣子壞掉之後也是要換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最近在了解關於服飾買賣的問題
1.一般大型公司都有屬於自己的工廠製造,而中小型或個人的店家(網拍)卻是尋找批發、代工貨源,這些貨源大多都來至某些成衣廠代工或加工,由甲方業者向生產方提供設計、概念,產方在進行生產,有時多出來或遭淘汰的商品常會被乙方業者買走銷售,在質料相同的情形下這有構成仿冒嗎?
2.許多業者會買下甲方授權代工廠商生產後多餘或淘汰的商品,並貼牌銷售是否觸法呢?
3.許多乙方業者也會找圖(如甲、丙方業者的商品)尋求工廠用其他材質布料做出同樣商品,在貼牌銷售,是否違法呢?那為什麼一堆知名業者還是依照這種方式銷售呢?
因為台灣最大的網拍業者當初也是以貼牌模式起家,最後才自己造廠生產。‧網上也有許多知名服飾品牌都銷售相同的衣服,但標籤卻都是自家的商標,想詢問了解讓自己創業之路不會吃虧。麻煩了!!!


因為網路販賣一件衣服觸犯商標法
(衣服是夜市買的,因為沒在穿所以上露天拍賣,沒想到是警查標走...)
剛開過庭, 檢察官有詢問我是否有意願和解,我回答:〔有!〕
他給我貞觀事務所的連絡電話,要我打去談和解事宜
他說請我自行斟酌,如果到時候對方開的金額我覺得太高,
那就不要免強!等法官判決就好(但如果私下和解好後也並不會影響法官判決結果)
我想知道:
1.請問我該和解? 還是等法官判決?
2.我觸犯的商標法公司是愛迪達,他們賠償金額會開很高嗎?
3.如果真的私下和解後 法官還會判我罰錢嗎?
4.通常是和解金額比較低? 還是法官判決金額比較低?
會不會我不和解,結果法官判決後我必須付更多錢.....?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 因我最近剛開始兼差做網拍, 跟一個批貨商批貨賣電子髮品, 批貨商說是正品 (可能他們的上游廠商也這樣跟他們說)
所以我上網去賣的時候, 有個客人下單跟我買, 問我是否是正品, 我回答是, 等收到商品, 客人貼了如何看出商品的仿冒圖給我, 告知我賣的商品是仿冒品, 為何還騙他是正品, 所以他要告我詐欺背信, 我道歉說資訊是從廠商那邊得知的, 自己沒有把關好產品是自己的錯, 請他原諒.
他考慮了一下決定給我一次機會, 所以跟我和解要我賠償他正品的價格1380+運費60=1440, 然後他把仿品寄回來給我, 我立刻答應後趕緊去匯款, 但可能是太過緊張!匯款時沒有發現金額並沒有匯過去, 我就跟客人說我匯過去了(因為我是真的以為已經匯過去了), 等客人要去把仿冒品寄回給我的時候, 發現他帳號裡沒有1440進帳, 很生氣的說我說謊還騙他已經匯過去了, 害他差點上當. 我一直解釋我真的有去匯, 但可能匯款步驟沒有完成, 那時候是真的被嚇傻了, 我的印象就是有輸入完帳號跟金額, 然後還有傳訊跟客人說我已經匯款了, 其他都沒印象了, 但結論就是沒有匯進去, 客人覺得我在狡辯, 但其實只要調監視器就可以知道我當時真的有在ATM前面動作, 且一離開ATM, 我就立刻傳訊跟客人說已經匯款了.
真的想證明我沒有說謊也沒有要騙他的錢! 之後我跟客人說我現在立刻再去匯一次然後拍照證明, 於是確認款項進去後, 客人就把仿品寄回給我, 並告知我, 如果我沒有騙他, 他還想把給我的負評改回來的, 之後我收到退回的貨後, 就詢問他是否還願意把負評移除, 他沒有回覆我, 就直接在負評上面寫下我涉及詐欺, 說我撒謊騙他明明就沒有匯款還說有, 還藉口一大堆一直要求威脅他改負評, 太得寸進尺
我當下覺得錯愕, 如果他不願意修改, 可以直接一樣私訊回覆我, 我也不會說什麼, 我看到他變本加厲寫的負評, 我就將我給他的正評改為負評, 他看到後就說要告我了….我解釋因為他把我說成這樣我以後怎麼做生意, 所以才會修改他的評價, 後來我把評價改回了正評, 想打電話跟他和解, 但他就是不接, 傳訊說因為我給他負評所以他要告我詐欺背信, 但我們之前都已經講好和解了, 也賠償金額給他了. 我傳訊一直跟他道歉他也不理說他已經備案了法院見.
請問律師們, 這樣的情況我是否會被起訴判刑呢? 前面已經有雙方達成和解了, 也匯賠償金了, 對方還可以告我嗎? 我一直傳訊希望跟對方和解, 但他不都不回覆, 是否有機會緩起訴? 請問各位律師們是否可以給我點建議呢? 我真的很擔心怕爸媽知道了更會擔心到睡不著!


再麻煩各位不辭辛勞的看以下內容,感謝!
對方A聲稱朋友B國外代購商品回來,有什麼需要的商品可幫忙買入。拿到商品後卻發現是仿冒品(購買證明來源是香港),向對方A詢問此事情對方A聲稱不知道,也向朋友B詢問過表示不能退貨。為了要求賠償,請對方A給我方他朋友B的聯絡方式,對方A聲稱朋友B只有微信(we chat)通訊軟體可連絡,而後他朋友B做的回應也是不能退貨,也表示貨源沒有問題。
後來我方懷疑對方A就是買進貨品然後賣給我方的賣家,再佯稱是朋友購回之商品,實則根本沒有朋友B此人存在,於是有向對方提出疑點,對方置之不理,也請我們走法律途徑。
疑點一:朋友B的微信(WE CHAT)所使用的大頭貼照片,與對方A日前在網路臉書(facebook)的個人動態之某張照片一模一樣無違和。
疑點二:辦新帳號剛啟用微信時,會與手機內通訊錄同步,微信會自動發訊息告知給目前手機通訊錄(有電話號碼)內有使用微信的朋友,例如(你通訊錄中的xxx已經在使用wechat,可以和他/她聊天。)對方A請我方給他微信ID,請朋友B加入微信好友來跟我們談,但卻發現朋友B加入我方ID後與我對談時,早就是我的通訊好友(在我方給對方微信ID之前微信就已顯示朋友B已是好友),當下與我方對談沒有察覺時間,後來查看時間點才覺得有事有溪蹺。
想請問以下問題:
1假設對方實為不知情,可對方販售於我方,是否也觸犯法律,可求處賠償?
2以上之疑點是否足以構成證據,若請警方查詢IP位址,可否可以確定犯罪事實,構成詐欺之罪?
3若要請警方處理,要向以下保安大隊、消保會、消基會、警察局、地檢署、165,哪一個單位申訴會比較正確呢?

煩請各位不辭其勞幫忙了謝謝
對方A聲稱朋友B國外代購商品回來,有什麼需要的商品可幫忙買入。拿到商品後卻發現是仿冒品(購買證明來源是香港),向對方A詢問此事情對方A聲稱不知道,也向朋友B詢問過表示不能退貨。為了要求賠償,請對方A給我方他朋友B的聯絡方式,對方A聲稱朋友B只有微信(we chat)通訊軟體可連絡,而後他朋友B做的回應也是不能退貨,也表示貨源沒有問題。
後來我方懷疑對方A就是買進貨品然後賣給我方的賣家,再佯稱是朋友購回之商品,實則根本沒有朋友B此人存在,於是有向對方提出疑點,對方置之不理,也請我們走法律途徑。
疑點一:朋友B的微信(WE CHAT)所使用的大頭貼照片,與對方A日前在網路臉書(facebook)的個人動態之某張照片一模一樣無違和。
疑點二:辦新帳號剛啟用微信時,會與手機內通訊錄同步,微信會自動發訊息告知給目前手機通訊錄(有電話號碼)內有使用微信的朋友,例如(你通訊錄中的xxx已經在使用wechat,可以和他/她聊天。)對方A請我方給他微信ID,請朋友B加入微信好友來跟我們談,但卻發現朋友B加入我方ID後與我對談時,早就是我的通訊好友(在我方給對方微信ID之前微信就已顯示朋友B已是好友),當下與我方對談沒有察覺時間,後來查看時間點才覺得事有溪蹺。
想請問:
1假設對方實為不知情,可對方販售於我方,是否也觸犯法律,可求處賠償?
2以上之疑點是否足以構成證據,若請警方查詢IP位址,可否可以確定犯罪事實,構成詐欺之罪?
3若要請警方處理,要向以下保安大隊、消保會、消基會、警察局、地檢署申訴,哪一個單位會比較正確呢?
再麻煩各位寶貴的意見了謝謝!感激不盡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第一個跟第二個問題是不會違法
事實不能構成毀謗
也沒個資法問題
說出對方公司名稱也沒關係
不要說出其他一般人不知道的個資就好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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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專利法早已廢除刑事處罰的規定,如果對方有侵權的可能性,你們應該是要先購買對方的產品,進行專利侵權鑑定,然後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的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訴訟。
專利訴訟在訴訟中,對方會主張你們的專利可能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說明書不明確致使聲請專利範圍不售支持或無法據以實施等抗辯,如果專利被認定無效,訴訟還是會敗訴。因此,在提起訴訟之前,你們應該先檢視專利的類型(發明或新型),確認是否有被撤銷或認定無效的風險。此外,侵權產品很像你的發明不代表會侵權,你們應該找專業的事務所進行簡單的鑑定,以免花了訴訟費用還是一場空。
除了提起訴訟外,你們在提起訴訟之前,可進行侵權鑑定,並發函給對方要求停止侵害。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今天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信,告知我觸犯商標法
去電詢問後得知是我網路賣場裡販賣的一雙雨靴
是HEINIU 高筒雨靴
但我在當初的頁面裡販賣有註明這段話"
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非元歐美正版如有了解過這款的就知道
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因有告知清楚,所以不知道也有犯法,一直到收到這封信件後知道一樣是觸法的
但我想詢問的是要怎麼減刑之類的,因為我查了很多相關案例,很多人都說是無抑或是轉賣一件而已,但我是販售,目前為主賣了11雙,每雙約賺$500, 看到很多其他人說就跟檢察官說"真的不知道是觸法這種話"可以減刑((別人說死都不要承認你知道你賣的是仿冒品----這句話是對的嗎??))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講,也有看到有人說像我這樣是刻意販售,刻意販售仿冒品是很重的罪名,沒有賠個幾十萬是無法解決的,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或是提出哪些對我較有利的東西可以讓罰鍰跟刑責能降低,我願意負擔賠償也願意認錯,但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也沒有那麼多可以賠...請求律師告知我該怎麼做或準備甚麼資料跟東西? 以及想知道相關賠償價格是怎麼制定的呢? 另外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跟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 ... (恕刪)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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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非元歐美正版如有了解過這款的就知道
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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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抱歉!我不清楚該按引言回覆還是回覆主題你們才會收到,因為周二就要過去做筆錄了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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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非元歐美正版如有了解過這款的就知道
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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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另外請問我是要去3次是嗎?
這樣對嗎?




律師您好 ~ 麻煩請教您幾個問題 , 我的太太在2008年在奇摩網拍購買了兩個COACH包包 , 共花了14000多元 , 一般我們只會在專櫃購買包包 , 不太會在網拍購買 , 因為怕買到仿冒包 , 而一般人也不太可能可以分辨出仿冒包包 , 只有對名牌包包有相當的研究的人才懂得分辨 , 所以當初會在網拍購買的原因是此款是只有美國有賣 , 所以我太太就尋找了住在美國幫忙代購的賣家 , 也找了評價較高的賣家這樣是最安全也比較有保障 , 後來收到商品時 , 箱子上面也確實是從美國寄來台灣的EMS , 而且包包看起來很精緻也沒有做工不好or脫線的問題 , 所以我太太也就很安心的使用 , 但最近我太太請我上網幫他把包包便宜出售 , 因為我太太只要有用不到或不想再繼續使用的包包我都會上網便宜賣掉 , 但購買的買家告知我這是個仿冒包包 , 而買家提出的仿冒的問題我也上網查詢過了 , 完全跟買家提出的疑問不同 , 意思就是買家亂講一通 , 但最後我不想跟買家爭吵就退錢給買家 , 但買家收了錢卻不退包包給我 , 也很堅持說要去告我 , 因為我前面提到我們一般人不太會分辨名牌包包真偽 , 所以我是怕如果到時候包包是仿冒的話我會有事情嗎? 因為這個問題所以我去找了2008年購買的賣家資料 , 想跟她確定包包是否美國專櫃購買的真品無誤 , 但發現賣家已經沒有再賣商品了 , 只能看到賣家的拍賣ID跟評價而已 , 請教律師這樣子的話我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嗎? 感激不盡

律師您好 ~ 我是一位奇摩拍賣的賣家 , 在6月份販售了一個二手COACH包包 , 買家收到後說我的包包是仿冒品 , 要我退費給他 , 我的包包絕對專櫃購買真品不是仿冒 , 與買家在程爭吵過程就不多述了 ,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因為我是一個網拍賣家 , 賣家的評價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 , 這樣對我已經造成個人信用以及個人名譽受損 , 以下這段話是買家給的評價(是仿冒品,不是真品) 1~請問這點我可以告他毀謗已散播不實謠言之類的法條嗎? 這是第二段疑問 , 以下是買家對我說的話 , 都是擷取重點片段(如果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你賣仿品,根據商標法,你至少會被處罰萬元以上的罰緩,所以請問?現在你要讓我退貨(你需負擔來回運費),還是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 若購買的商品,有涉及違反商標法的問題,依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崤誤認之虞。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此部分亦可向警察機關報警處理。你就收警局到案通知單,準備出庭,自己去跟法官說 , 2~請問這些話我可以告他恐嚇嗎? 以下是第三段 , 我最後不想跟瘋子吵決定把錢退給買家 , 由於奇摩拍賣新規定 , 買任何商品的交易款項方式一律要經過輕鬆付的方式來付款 , 所以我也將款項退至買家的輕鬆付 , 買家一直不斷要我把款項退到他的私人華南銀行 , 但我堅持依照奇摩規定進行退款 , 而買家還要我多給他80元的運費 , 因為買家要把我的COACH包退給我但不想自己出運費要我付擔 , 所以我也將80元退至買家的私人華南銀行了 , 因為奇摩規定退款不得超出當初交易的金額 , 但這80元就超出了交易金額了 , 所以才會退至他的華南銀行 , 但買家不曉得是哪裡按錯了 , 也不知道是用什麼方式把輕鬆付的款項轉初至他的華南銀行帳戶 , 居然轉帳不成功 , 現在買家收了80元的運費以及購買包包的費用 , 但是還不把包包退給我還說要去告我 , 3~請問買家這樣的行為 , 我可以告他侵占or詐欺之類的法條嗎? 麻煩請專業的幫忙解答疑問 ~ 在此深深的感激不盡

(哭哭中...)
正如我的標題寫到~~我收到了彰化警察寄來的傳喚到案說明通知書...
一、大村分駐所員警於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鄭蘋果小姐涉嫌以露天拍賣帳號:cyan***
販賣仿冒GUCCI皮包壹件,經員警下標購買後將該商品送至GUCCI授權鑑定公司鑑定,
二、請鄭蘋果小姐於收到通知後與本所承辦員警聯繫釐清案情。
話說~~
我爬了很多的文,很多人都是像我一樣,因不懂"商標法"~而上網銷售用不到的東西~
這個GUCCI皮包是家人托售的,本來還心想著~這個包包存放多年後,
竟然還能找到好人家買走..一上網拍,立刻就有買家買走...
(怎知!!這才是惡夢的開始~~天啊!! 哭哭...)
想請教您...
(1)我是台北人,一定要跑到彰化警察局裡<到案說明>嗎?
※104年7月16日前應到案。
(2)一定會面臨開庭審理的結果嗎?
(3)我現在應該怎麼辦?該做什麼事情來補救嗎?
好急好急喔~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晚上還要照顧兩個小孩
現在還必須面臨刑責~該怎麼辦呢...(哭哭..)

刑事警察大隊----警察上網「釣魚」之適法性。
(一)、實務上經常將陷害教唆與誘捕(釣魚)兩種觀念混淆,常見警察、調查站等執法人員為求績效,透過吸毒者向販毒者購買毒品因而破獲毒品案,此種查緝方式即是陷害教唆或誘捕(釣魚),以往爭議不斷,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明定排除後,如再以陷害教唆方式辦案,已屬明顯違法。所謂「陷害教唆」係指行為人原無犯罪意思,因受他人(警察)之引誘始萌生犯意,進而著手實行犯罪構成要件行為。「誘捕(釣魚)」係指行為人原本就具有犯罪之意思,其從事犯罪構成要件行為之犯意,並非他人所創造,警察僅利用機會運用設計引誘之技巧,使其暴露犯罪事證而加以逮捕偵辦。兩者觀念乍看之下似乎相同,然而兩者差別在於犯嫌主觀上原有無犯罪意圖。警察當然不能使用陷害教唆之手段辦案,但是「誘捕(釣魚)行為?蔡震榮教授認為,警察所為之誘捕(釣魚)行為只能「通常之誘發行為」,亦即客觀理性之人在考慮掙扎之後如果能夠加以拒絕,則尚屬合理適當,如果該「誘發行為」過度而且強烈,則被告可以主張誘捕抗辯,因此警察行使誘捕(釣魚)偵查仍應注意其採用之手段、方法是否正當合法,有無過度侵害人權。
(二)、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備齊資料至本所討論案情,亦可撥打法律諮詢熱線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想請教您...
(1)我是台北人,一定要跑到彰化警察局裡<到案說明>嗎?
※104年7月16日前應到案。
(2)一定會面臨開庭審理的結果嗎?
(3)我現在應該怎麼辦?該做什麼事情來補救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到彰化接受警詢,再請求將案件移送至戶籍地管轄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台北、新北或士林地檢署,可嘗試與告訴人和解,支付賠償金額,以求得一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新型的專利標的為產品的結構、構造,是否侵權應該先取得疑似侵權物品,然後與你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進行全要件的比對,以便確認是否有侵權。
此外,目前專利法僅有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沒有刑事犯罪的處罰規定。
此外,如僅由產品外觀相似,沒有對於構造委由專業人士進行侵權鑑定或沒有起訴就發律師函給對造或下游廠商,你可能會構成公平交易法的違反,而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不可不慎。
回到專利本身,雖然你有取得新型技術報告,在提起訴訟之前,你應該委由專利工程師或專利律師進行前案檢索,先確認專利本身不會因為先前技術而導致缺乏新穎性或進步性而被認定無效。



因我在拍賣賣了一個仿冒的香奈兒包,我那個包的來源是抽獎得到的,因為想說沒用到所以上網拍賣,不過我事先並不知道那是香奈兒這個品牌的包,也不知道那是商標就是香奈兒的,以為只是一個普通的包包我才會賣的,賣399元,商品名是照的抽獎廠商那邊打的,有"小香"兩個字,做筆錄的時候也有照實說,也有把抽獎的單位跟對話紀錄提供給警察,昨天已經開完偵查庭了,檢察官只問我認不認罪,我想說我已經知道錯了就說認罪,但是我是真的不曉得那是香奈兒的商標,檢察官就說那這樣你要說你不認罪阿,我就也改口說了不認罪,然後解釋了一些,檢察官就說之後你再去跟法官說吧...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代表要被起訴了? 目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情呢?... 要和解嗎? 真不知道結果甚麼時候會出來...
我本來以為到偵查庭就會結束了,沒想到還要上法院害我很煩...
有點後悔是不是應該就說認罪就好了,但是我確實是真的不知道阿Q_Q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台中地檢及高雄刑警陳報,並請求併案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