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陣子關於美妝店販賣假貨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網友A在動態底下留言提到
"小心幫假貨業配到時候也吃上官司"
網友B回覆A
"沒知識在那邊抹黑別人 有一天一定會踢到鐵板"
"用金額去衡量是很外行的 大量進口制假 開那麼多店面政府怎麼可能不查"
"有疑慮可以不買就好 沒有證據 看了黑影就開槍 說話前請 先提出證據"
我回覆網友A
"妳一定是小*的員工對不對~ 不是的話就是腦粉了 唉 他們拿給代言人的試用產品一定是正品啦 妳才沒知識吧ㄏㄏ 不是不查 是查了之後小*一定會拿正品的進貨單來為他們的假貨澄 清啦 妳才沒知識 沒知識就不要出來亂勒北七"
" 阿我全面支持妳買小三喔!就用阿用到妳全臉爛光啦 到時候用美肌相機拍照也沒辦法幫妳美肌了 ㄎㄎ!"
前幾天我收到一張警局寄來的通知書
我左思右想 想來想去似乎也只有這些言論能夠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