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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璇 103-05-28 11:09

您好:

1.我現在要申請離婚但是我要他先把連代保證人先更改,可是他一直在拖更改

然後一直催我離婚

2.小孩子他要但是他對小孩還沒耐心曾經有墊枕頭敲擊小孩頭部,但因為沒有錄影存證就沒辦法了,可是因為這個小孩7個多月大曾經頭部有引流血水出來,之後出院後我孩子的阿媽說要顧但是這期間有在摔下床2次,也因為沒有錢就沒有帶小孩去給醫生看,然後又沒有定時給小孩吃藥,是經過人家告訴我曾經有小孩沒有吃藥的後果,我才趕緊叫他帶給我,我帶他回診(我和孩子的爸分居,因為他家人講話的傷害及先生對我的傷害),那我之前也有詢問律師他們說如果小孩給他們但是之後發生什麼問題還是會找媽媽,那我想說:如果一個健康的小孩被他們顧到不健康那我不是就比較衰了,所以在離婚上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因為我還有一個小孩不是和他的,但是父親欄是他的名字,而且我也沒有能力養2個小孩啊!P.S小孩的阿公,阿媽會亂喂大人的食物,必竟小孩是一個已經動過手術的小孩不能亂喂,小孩的爸爸又有領殘障手冊_類別好像是精神上的,目前我也有申請保護令小孩

1.如果可以協議離婚 可以先行協議離婚  不一定要跟連帶保證人責任掛一起  除非你想法是不變更  你就不想離婚   2.離婚後可以請法院定子女監護權  以及請求對方應支付扶養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變更連帶保證人及爭取子女監護權做為離婚條件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5-29 03:16

您好!要解除連帶保證責任應經債權人的同意,並不是債務人答應去更改就行的;您可以直接發函給債權人表達解除連帶保證的意思,債權人自然就會找債務人解決問題,但在債權人未同意解除前,連帶保證責任仍繼續存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承 103-05-28 10:24

請問各位律師:

本人於民國94年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但登記前,並沒有公開宴客與公開儀式,只有到戶政登記結婚,請問這樣可以到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判決離婚嗎???

記得我國的法規是後來才改的,但並不清楚實際的狀況是如何???

 

可起訴確認婚姻無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民國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982條採登記婚制度之規定,自97年5月23日正式施行,故於施行(97年5月23日)前,結婚仍以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為要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在修法之前,我國係採取儀式婚,因此如您當初未有公開儀式、二個以上證人,則您可以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訟,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97年以前是採儀式婚  所以如果沒有公開儀式  婚姻會違反法定要式而無效  你可以訴請確認婚姻無效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無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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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之訴
當事人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婚姻要件時,其婚姻既不成立,自不發生任何婚姻法律上效力,無須法院之判決,任何人均得主張之,但發生爭執時,有即受確受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自得起訴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之訴,而非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羊羊 103-05-28 08:57

律師您好,我父親65歲是開計程車,去年10月因為路口施工障礙物,左轉與對向從巷子騎車載著拐杖的64歲騎士擦撞,對方頭戴安全帽,因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我父親當場報警和叫救護車,也隨即跟至急診室,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警方做筆錄,我人也到場,對方僅有腳部擦傷並無大礙,當晚也在友人的面前,包了2000的紅包給他壓驚,表示歉意。直到隔天的早上,觀察6小時的腦震盪,醫生當眾宣布腦震盪指數為0,其他的糖尿病等舊疾並非因為車禍所能造成的,所以可以立刻出院。而對方不顧醫生護士的勸戒,堅持霸佔急診室病房觀察一星期,我父親也是非常有誠意的每天帶著便當水果去探望,並表示願意負擔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醫療費及修車費,但對方不願和我們和解,自行修車及付醫療費,也並無開口要求賠償金額,直到最近提告刑事,昨天陪同父親出席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拿著厚厚的加油、高鐵等發票明細剪報,要求賠償5-60萬的天價,誣陷我們都不聞不問沒有誠意,說他目前還有腦震盪常會頭痛,到現在還在就醫,想博取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實情,對方因為慢性病長期治療,醫療費不少,想藉由此車禍要求我們賠償來補貼。現在業務過失傷人的刑事案件,因檢察官描述與事實不符,已提出答辯狀,昨日調解不成立,想請問我父親的刑事責任有機會獲得緩刑嗎?之後的民事賠償,我們還能做甚麼努力來搜尋佐證呢?煩請律師指教提點,感謝您!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羊羊 103-05-28 11:1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林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請問法官給予最輕的刑責會是甚麼呢?!如果沒辦法和解,請問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呢?如勞動或分期等方式。我父親是服務多年的義警分隊長,這次發生車禍,也非常負責任的坦誠過錯,主動配合及提供影片,並無肇事逃逸的情形。只因對方惡意以慢性病威脅並要求天價的賠償金,導致昨日無法接受不合理賠償而無法達成和解。請問林律師~刑事案件,我們是否還有努力減輕刑責的空間呢?我們在昨日之前,已經呈交與檢察官敘述不符的答辯狀,請問您認為法官會直接判決還是會有開庭的機會呢?開庭對我們是否有利呢?走到現在,這時候還能委任律師出面協助處理嗎?!麻煩您提供答覆,感謝您!!

1.實務上要判緩刑  原則上須要認罪以及有和解成立   2.但如果有賠償意願  且因為對方開價過高無法和解  應該還是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和解,可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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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lilan 103-05-28 08:39

Dear 律師大大們:

因二月份有在拍賣上買相機,但付款完後賣家未寄貨,且受害人有三位,我們都有到警局報案 ..

昨日接到賣家家人聯繫,說願意退還我們錢, 因當事人已在二月底被關,是收到法院通知的單子才知道有這回事 ...所以他們有誠意要解決這個問題!

請問除了要求他們退還相機的錢,另外是否可以求償? (因為了報案等有向公司請假 ..)

*但目前我們三個受害人都沒有收到法院通知等 ...

所以想尋求幫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8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詐欺罪是屬於公訴罪,因此員警製作完筆錄之後,一定會移送地檢署偵辦,無須過於擔心.至於賠償的部份,原則上就是填補損害,您可以於合理範圍內在和解時要求對方多賠一點

1.要求償  除非對方自願賠償  否則還是需要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2.求償範圍需要跟對方詐欺違約有因果關係  並非全部都可以加入計算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更多之賠償,您須提出您的損害額度,且證明與對方之詐欺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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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呆 103-05-27 23:05

各位律師大大: 

想請問我在5月26號與中午上班地點喝了兩瓶脾酒,下班約6點開車回家,路上發生車禍,對方只有輕傷,而我酒測值!0.15做完筆錄!就被依公共危險被送到地檢署,我是初犯,也沒前科,我跟檢察官都照實說,也認罪了,但是因為時間來不急所以我還沒跟隊方合解,檢查官叫我要快合解,我回答好,最後問我發生事故實我精神如何,我說很清醒,後來檢查官叫我簽名,給我一張單字上寫,因肇事者表示事故時精神良好有待查證,,不宜速審  飭回。

這樣我是不是會上法院,沒有緩起訴的機會,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8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就您所述酒測值為0.15,則不能安全駕駛罪的部份還有無罪答辯的空間,至於過失傷害的部份,您應盡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和解書,以確保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8 10:54

您好,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規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以上。」者,不得駕車,若因酒醉駕駛造成他人輕傷時,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酒駕肇事的部分是屬於公共危險罪章的公訴罪,檢方是否起訴,會依照資料證據及您的犯後態度裁處,依您的狀況尚有緩起訴空間。至於肇事致人於傷,係屬於普通傷害最的告訴乃論,必須有提告檢方才受理,只要對方願意和解都可隨時撤告,此外,駕駛人酒醉駕駛造成被害人傷害,該行為在民事法律上稱為「侵權行為」,其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91條之2、第193條第1項關於不能正常工作、就醫費用以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精神上等的賠償責任。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法律小學生 103-05-28 13:57

大大你好 目前的你情況 只要用對方式處理

             還是有緩起訴的機會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成功處理經驗

1.如果跟被害人和解後  應該是有爭取緩起訴空間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順利與被害人和解,仍有爭取緩起訴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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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 103-05-27 22:15

跟前夫登記結婚約兩年半~這當中受不了一直對家庭擺爛.所以提出離婚訴訟,在昨天調解成立,離婚成功了,小孩監護權是我的(因從一出生就跟我住,是我帶的)我沒有與前夫同住過一天。

只是我很開心現在可以離婚成功,

但我想要把小孩改成我的姓氏,只是在網路上找到以下這則新聞

 

關於子女從姓,九十六年五月四日民法親屬編修正前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原則上應從父姓,如生母無兄弟,為承嗣香火,經父母雙方約定後,亦可讓子女從母姓。如父為招贅,關於子女之從姓,恰與嫁娶婚相反。關於父母離婚子女姓氏,原則與結婚時相同,但符合從母姓條件者,仍得約定改姓之。惟九十六年五月四日修正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之民法親屬篇修正案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是故,子女之姓氏已可由父母以書面自由約定,而且可以變更,甚至若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可以片面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
又立法院早已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三讀通過
「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並經總統公告生效,其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氏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是故,夫妻離婚時,其未成年子女姓氏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將可申請改姓,此將使未成年子女在父母離婚後可改從母姓,保障單親媽媽的權益。在一般子女大都從父姓之情形下,本條例之修正,不僅解決長期以來,離婚後行使親權之單親媽媽們的困擾,也為落實兩姓平等,又跨進一步。

這是代表我拿到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後,除了去戶政事務所更改身分證的配偶欄之外,我可以"直接"更改小孩的姓氏嗎?

假如不是這樣的話~哪是否我又要再另外提起訴訟~

因為我實在不想再跟前夫有任何見面的機會,除了小孩探視的時間之外

因為如果雙方都離婚了,監護權也判給母親

為何更改姓氏,還是要雙方在場呢?

我很心急,怕夜長夢多,希望有律師大大可以給些建議!~感激不盡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32

您好

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

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更改未成年小孩的姓氏,需另外提起訴訟,由法院宣告之。

雖然你有監護權,但您的配偶仍有親權,所以若有非監護之情況產生時,例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或將未成年子女出養等事,仍需由親權人共同為之。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改姓,除非您前非同意,否則仍需經由法院訴訟程序來聲請改姓,且應敘明原姓對小孩不利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依據過往經驗,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建議電話或當面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1.你要變更子女姓氏  需要對方同意  如果對方不同意  你還是需要提出聲請請法院裁定變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夫不同意,似僅能提出訴訟並說明對未成年子女有何不利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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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 103-05-28 21:31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所以依你所言~我還在在打一次官司讓法院決定小孩更改姓氏嗎?
所以我目前無法拿著我法院的判決書去變更姓氏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您前夫之同意,似無法僅依該判決請求變更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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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7 20:59

律師你好 別人先罵你屁孩
我回 你是垃圾
沒指明道姓
請問這樣有公然汙辱嗎?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08

您好

關於公然侮辱罪,無須指名道姓,只需可確定是在侵害誰的名譽,極有可能構成本罪。

所以如果對方提告,很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錄音證據,似可對您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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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海 103-05-27 20:56

小弟前幾天因為想找兼職工作,而在奇摩信箱看到一封對於本人履歷有興趣的信。留line在上面請我加好友。而後連絡說是做線上博彩,金額大而需要帳戶。以每月一個帳戶12000元做薪資使用,最多四本,每隔5天領一次。

寄去後的沒幾天我的其他銀行帳戶因為要繳信用卡費,才發現都不能轉帳或存款。一爬文找警示戶後才知道有可能是為詐騙集團使用,帳戶根本不能存提。而現在怕要坐牢或可能易科罰金而傷腦筋,又或有被害人提出告訴而不知道怎麼做。查聯徵記錄後發現我當初寄出去的四個帳戶全被警察局列為歹徒或發文警示。因小弟還有銀行負債以及家人要撫養,肯求眾律師大人能夠幫我解答現在該怎麼辦才好......。拜託你們了。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1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已經很有可能被警察盯上了,建議你先回想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時間為何?跟誰聯絡?誰要你提供帳戶?提供帳戶給誰?種種跟本案有關之一切事情,均把它記載下來,然後可能要準備接受警方的調查了。你把事件來龍去脈記的詳盡,有助於你日後案件的發展。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提供帳戶給他人作為詐欺使用,可能會涉及詐欺幫助犯,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啊海 103-05-28 12:27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解答,小弟有問題的話會聯絡你(妳)們的,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觸犯幫助詐欺,您必須提出您找工作之相關資料,嘗試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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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1 10:02

 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的情形受害人,請問您出庭了嗎?要私下留聯繫方式交流嗎?謝謝。

白白 105-01-18 17:08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的情形受害人,請問您出庭了嗎?要私下留聯繫方式交流嗎?謝謝。 ... (恕刪)

 我目前也有一樣的狀況,而且目前已聯絡不上當初的介紹人了

請問有人有後續的資訊嗎?這樣要怎麼辦才好!

白白 105-01-18 17:10

請問有人有一樣的狀況嗎?

我目前已經寄出第五天,今天連絡他卻完全沒消息了

有人能告訴我接下來要怎麼處理嗎?? 

103-05-27 20:42

民國101年離婚至今,男方皆未正面同意讓女方帶孩子出去,只讓女方至家中探視,甚至有時不得進家門,只讓孩子在門外巷子和女方相處。(離婚協議書有註明須要監護人同意才可帶出)
孩子的生活坐息皆由阿公阿媽處理,孩子學校活動男方很少參加或不參與,甚至讓孩子獨自參加。
孩子的指甲都是由女方每週去探視時幫她們剪,小女兒要上小一了還在包尿布,孩子想留長髮但因阿媽不會綁加上都是阿媽在幫她們洗澡,不方便所以一直都留短髮,衛生習慣不太好常常見到孩子的臉都是沾滿食物,且一週才洗一次頭(夏天也是),有時也未洗澡只洗屁股洗腳。
孩子有生病的狀況,女方詢問都無法有正確的回應,也不讓女方帶出看醫生

長輩帶孩子很辛苦,曾找男方要監護權皆不不予理會,兩個孩子皆為女生,女孩再不久就不再是女孩了,男方是家中獨子總是會有人幫他做好事情,長輩年紀也不小了辛苦照顧孩子也顧不了全部,再不久孩子會遇到生理狀況,雖然有姑姑,但必竟不是住在一起,很多事也是不敢開口。
已經備有些簡訊錄音/影資料 ,希望可以直接有所動作,第一次要找律師,也不知道費用如何?我為週休二日的上班族,希望有律師與我聯繫 謝謝!!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離婚時雙方對小孩的監護如何協議?現在要爭取監護,要從對方有何不利小孩行為切入,也要就雙方經濟,教育,教養計畫等等去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而對於探視權的部分,也可以先申請,以便能讓您與小孩有相處的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對方行使監護權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而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8 00:23

你好

建議你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可以來電預約時間到所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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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103-05-27 17:27

我父親的房子出租給一間仲介公司,由於對方以各種理由積欠房屋,所以彼此有存證信函往來,最近他寄來的存證信函中,居然把我於去年年底至他們公司檢視裝潢監視器照片截取出來放於存證信函中寄給老父,威脅提告子女,請問律師,他可以這樣任意的結取我的照片嗎?未經我同意是否有肖像權的問題呢??因為對方十分可惡 所以想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截取您影像之行為,不侵犯您的肖像權,反而是對方積欠房租之行為,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支付,若屆期對方仍未支付,可提起訴訟請求給付租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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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103-05-27 17:19

律師

因為對方欠我錢,結果我發現他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小香的手機殼,所以我想要藉此跟他說若是他再不還我錢,我就要檢舉侵害商標權,請問這樣我會有恐嚇他的問題嗎??  另外 小香手機殼應該真是犯法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舉對方之違法行為不構成恐嚇罪,但正確方法應為您蒐集您與對方成立借款合意之證據及交付借款證據,對對方提出返還借款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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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7 17:13

昨天買了一套幼兒週報 但晚上先生反對打電話要退貨 只說會請業務跟我聯絡 又說業務人在南部 就沒下文了 也接到貴公司或業務任何電話 信用卡又只能等業務來刷退 如果拖超過7天 怎麼辦? 現在只能等待嗎? 請律師幫幫我 金額對我們來說算滿大的 請幫幫我 謝謝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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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30 20:20

 可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 表明退貨還款之意即可(和業務知不知道你要退貨無關, 公司知道即可)(http://www.lawmed66.url.tw)

阿綸 103-05-27 14:00

請問律師:小弟我要跟前妻索討小孩扶養費用,而小弟有去行政院主計處

查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按區域別分,我查的是新北市但是只有到99年的

部份,而100年~103年的沒有例舉出來請問律師可以告訴我金額是多少

嗎??

1.應該還是有發布  但你可以先主張99年的  這部分開庭時法官通常會詢問雙方這種計算方式有無意見  是否同意以此標準計算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依99年度之計算式加以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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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訴訟上最少都是101年,新北市100年18,722元,101年18,843元

小柯 103-05-27 11:01

我們去年加入傳直銷公司, 並於上個禮拜五(5/23)在總公司現場退件完成, 雙方在現場核對過退貨金額後也有簽訂退款金額同意書,  雙方都有簽名蓋章, 我們也有拿到副本.

但在昨日(5/26)卻打來說他一筆金額少扣, 要我們多付10萬, 根本不合理阿?

我們已經照規定走-20%折舊少說也扣50萬(東西跟新的一樣), 現在又一個莫須有扣款,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自保?

1.如果雙方已經協議完成  你可以不需要再同意對方主張  2.如果因為如此對方不願意退款  你可以訴訟請求對方給付相關款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主張您可不同意,待對方對您提告,再提出相關協議書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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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5-28 19:57

謝謝兩位律師解惑, 但就怕公司捏造金額迫使我們吃虧...   就怕明天退款金額沒下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金額有短缺,可提起訴訟請求依協議給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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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7 10:08

律師先生請問

我在玩線上遊戲時和隊友起爭執,對話都是在網路上文字溝通

我打:看戲?剛才不幫?

他回:我又不是白x,幹嘛幫

我回:我以為你是

能看到對話的只有另外三位隊友

請問我有構成犯罪嗎?

如果有那傳票大概多久會拿到?

其中我都沒有指名,暱稱也沒提

1.是否會收到傳票  還是看對方有無提告  如果已經提告  兩個月內應該會通知開庭   2.個人認為就你所述看起來   要成立妨礙名譽機會應該不大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27 18:02

律師您好

文章所提的"我又不是白x"他當下是打"我又不是白痴"

請問我回"我以為你是"這樣有構成犯罪?被受理的機會大不大?  麻煩律師先生解惑,真的很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犯罪,即使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亦可爭執根本無公然侮辱之言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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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黑暗 103-05-27 03:21

各位律師大大

很急麻煩幫解答謝謝

我朋友於某家公司上班負責現場管理於5月初提出要離職可是當初該老闆與我協調要我在幫忙一個月於是做到6月初時候有確認說明要離職並於6月15日跟現場組長交接廠內所有物品以及清點數量.於6月26日離職而當初跟老闆鬧得不是很愉快 可是我在離職前幾天6月18日有犯了物品在車上忘了拿下而被查獲 當時因物品被東西遮住了 因此被老闆提告我偷拿 並說要告我業務侵占 可是能證明我有交接物品的只有現場組長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 我被告業務侵占以及

偷竊會成立嗎謝謝

Yan 103-05-27 01:53

律師您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wqBdSPjf6FQTkpvUFNPbU5Eb3M/edit?usp=sharing
上面網址是我的雲端
我所準備的證據在裡面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與朋友A的前女友鬧得不愉快,所以用了FB訊息密了朋友A ,聊天的內容有些不雅,結果剛好朋友A的前女友,有朋友A的臉書帳密(朋友A不知),看見了我與朋友A的談話,急於跟朋友哭訴,而朋友A的前女友的朋友(簡稱朋友B),朋友B PO了這篇文章,把本人名字部首拆開來,PO在網路上,這名字是我祖父為我取名的,竟被她說不男不女的名字,且罵本人娘娘腔、廢物、比狗還不如等,令本人感到汙辱的話語。

在這裡想請教律師,這樣是否能提出告訴,因本人已滿18歲,未滿20歲,不知是否會麻煩到法定監護人,能否要求精神賠償費用,還請律師為小弟解答。

 

謝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7 11:40

您好,妨害名譽罪依刑法 314條為告訴乃論罪,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但但依照民法滿二十歲為成年,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所以必須取得法定監護人允許以完成告訴手續。如果要控告他人涉嫌觸犯妨害名譽罪章之罪,一是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二是自行具狀向地檢署提起告訴或向司法警察、地檢署申告。以實務經驗來論,向警察報案,製作筆錄時間通常較長,因此直接委任律師提起告訴為較有效率之作法。此外,在提起告訴前,告訴人可由律師協助檢視罪名之構成要件是否充分適當,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要提出相關訴訟  還是會需要法定代理人  2.如果有妨礙名譽行為  你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外領外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B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並附帶民事請求精神慰撫金,另告訴人不以成年人為限,您可自行提起刑事告訴,如仍有疑問可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您法定代理人可為您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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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福 103-05-27 00:00

那請問律師大人我已經判勒戒了,是否還能申請戒癮治療,因為本身在公司已經待10年家中又只剩我在賺錢,真的不能進勒戒所,會一切都完了。

法律小學生 103-05-27 10:03

大大你好 若已經被裁定勒戒了 只能在法定期間內

             提起抗告進行爭取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是否同意戒癮治療為檢察官權限  已經裁定下來  抗告也很難改定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被判勒戒,建議您應安排一下,準備入所勒戒,時間約35至45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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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 103-05-26 23:25

Hi All,

我遇到頭痛麻煩事,女友脾氣相當火爆且情緒化 抓傷我 撕破衣服 把我家裏砸爛都發生過
我都僅有拍照  但從沒去驗傷

與女友平時也還算恩愛 ,但最近一次大吵,因為他不停在公寓客廳大叫
我們在拉拉扯扯中,他叫的時候我因擔心打擾鄰居安危 用手遮住他的嘴但幾秒就放開
真的只是不想三更半夜打擾到鄰居
沒想到他卻對我提告傷害告訴,也去驗傷說他臉頸腹背我打傷,掐他讓他差點窒息
其實僅為吵架拉扯行為中產生~ 我本身真的並無犯意

而且女友不缺錢早請律師 堅決告到底  不接受我的認錯與和解要求
請問我該要怎麼辦?  需要偵查庭就請律師協助嗎 ?
請幫幫無助的我   一時的情緒激動   讓我現在後悔萬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1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您可能涉嫌之傷害罪與強制罪,倘若對方可以提出證據來,則確實可能構成犯罪,倘若您要尋求無罪抗辯,則本文建議您應該直接委託律師協助,並且將您所述的照片用做證據,或是與對方達成和解.

michelle 103-05-26 21:08

請問,我的朋友因最近有債務的壓力,故來向我借款

因為他一直打電話,人情壓力下,我5/21郵局匯款20萬至他的帳戶,今天他又來向我再借,因為他需要的金額我沒這麼多,只再多借他30萬,今天一樣是用郵局匯款至他帳戶的方式。

現在突然覺得有些害怕,因為他都是口頭跟我借的,我手邊都無任何的借據,只有帳戶匯款的紀錄,我剛打電話給他,他說前次的20萬已提領了,但今天的30萬還沒提領,我有請他先不要提領,但我很怕他明天就立刻領走。

請問我現在應該要怎樣做才適當呢?很怕借出的50萬會拿不回來,如果請他填本票和簽借款契約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借款契約書內容主要要寫什麼呢?要請代書(律師)寫嗎?我可以跟他拿房屋權狀(正本?影本)或什麼東西來當擔保品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26 22:49

您好!可以要求簽借據本票設定動產抵押更有保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莊惟堯 (名寶) 103-05-26 22: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你撥打電話給他,用擴音模式,錄下你們的對話紀錄當證據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1.有匯款紀錄以外  最好還是有其他借據本票  當然如果對方願意設定動產抵押  對你債權確保是更充足   2.建議至少要請對方簽書面借款契約   將來比較容易證明該筆金錢作用為何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簽發本票,或簽發借據,以利您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您亦有匯款紀錄,屆時對方若不還錢,即可提出借款返還請求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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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福 103-05-26 18:01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說明,我因為緊張到案結果被強制驗尿期間一直脅迫我承認,我因為沒遇過,只好半推半就,我吸食毒品不對,但這樣不是現行犯脅迫的這樣可行嗎,謝謝律師大人給我個解答

價值 103-05-26 18:32
回覆 群福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 ... (恕刪)

 

警察有權利 要求你 驗尿= =+

建議你改掉這個壞習慣

吸毒會禍害家人1生1世......

建議您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否則一旦檢察官聲請法院觀察勒戒裁定,經法院裁定下來,就只能進入看守所或戒治所深造(執行觀察勒戒)了...

法律小學生 103-05-26 20:45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現在要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否則一定會被勒戒判刑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此類案件成功處理的經驗

1.如果檢驗結果確實有施用毒品之反應  還是可能被認定有犯罪需要勒戒或是判刑  2.如果對訊問程序有爭議  將來你可以請求勘驗訊問光碟  但這是否會影響有施用毒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您驗尿前72時(若有可能就盡量拖延驗尿之時間)內有施用二級毒品驗尿結果可能為陽性反應,若為陽性反應,您須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帶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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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 Yang 103-05-26 16:36

事情經過陳述如下:

2014/5/13接獲人力派遣資訊公司的面試邀請,於2014/5/20至銀行端面試後,2014/5/21獲得錄取通知並已事先約定2014/5/28至銀行端當日報到。人力派遣資訊公司於2014/5/22寄給我的人力服務委任契約合約內容,經本人審視之後,契約內容有多項條款疑似有不合理及不合法的條款(包含「...乙方除需先行賠償甲方新台幣200萬元整之懲罰性賠償外,..及第五條保密義務第1款雙方對於本契約之內容..,應負擔保密義務等條款」,疑似有詐財的動機存在),故本人於2014/5/22透過LINE詢問,該契約合約內容是否可以修改?人力派遣資訊公司回覆:「基本上是不行的」,本人即回覆:「您的合約內容,本人還須跟相關人員審閱及審查。彙整後問題再回覆給您,謝謝~」及於2014/5/25 本人再回覆:「您的合約內容,本人正與相關人員進行審視及審查中,原訂5/28至XX銀行XX分行報到日期,因合約內容本人不同意並進行審查中,在合約內容雙方還未達成合意之前,將不前往XX銀行XX行報到。」

問題如下:

1. 本人因是個人身份是否可以合理主張採取合約審查作業程序的權利,依據人力派遣資訊公司要求本人簽署「人力服務委任契約書的合約內容」,邀請相關單位人員(擬邀請(1)XX銀行XX分行面試官(2)勞動局-免費律師/勞資信箱(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提供中小企業免費法律諮詢服務(4)或貴法律諮詢家及相關單位或願意擔任審查人員),協助進行合約審視及審查作業程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6: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派遣合約通常無更動之可能,若您欲修改內容,通常派遣公司即不與您簽約,選擇與其他願意接受契約條款之人簽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客戶專線:0937-182-635 

1.如果已經在自由意志下簽立契約  除非雙方合意變更契約內容  否則契約還是有一定拘束效力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SKA 103-05-26 14:31

各位律師們好:

本人家庭結構為:二伯 三伯 四伯(已逝) 父親 小叔 小姑

事因本人的四伯父在去年時身體狀況不太好 , 於是四伯父與其他伯叔以及姑姑協議同意由本人作為他的義子(未到法院公證 , 但其他叔伯及姑姑都同意)並照顧他生活起居至病逝 , 並同意過逝後名下一筆土地將由本人繼承(無遺囑但其他叔伯姑姑都知情) . 年底四伯父病逝其他叔伯姑姑們便為本人作繼承的準備 . 豈知跳出一位久未聯絡嫁出去的二姑不願意蓋章並堅持要分 . 但是其他叔伯小姑們都不同意讓他分 因為他甚麼都沒作也沒關心過四伯的事, 叔伯跟小姑願意為本人作證 . 請問這樣在法律上有辦法能贏嗎?

PS:二姑在四伯重病時及過逝後均未關心及參拜 , 且以前每次回我們這邊娘家都是要拿錢借錢 , 且都未還

 

沈恆 (沈律師) 103-05-26 14:45

您好!因您未經法律程序收養,基本上您無繼承權;又若四伯父未表示不讓二姑繼承,二姑依法有繼承權,二姑可以不同意過戶給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法您與被繼承人間並不具有法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關係,並沒有繼承遺產之資格,而須有其法定繼承繼承後再移轉登記給你。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15:26

您好,依法承認之繼承人僅有親生子女或養子女,即使傳統上已將之您視為義子,但沒有辦裡收養手續的,法律上沒有親屬關係,亦也不具繼承人資格,而二姑依法有繼承權。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遺產的處分必須得到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因此可依法不同意過戶給您。若想解決這個問題,可以考慮請求分割遺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四伯之收養契約若未經法院核准,該收養契約則尚未生效,您尚非法定繼承人,其餘叔叔伯伯姑姑則為其合法繼承人,可為繼承後,再移轉給您。惟就二姑部分,若四伯未剝奪其繼承權,其仍為合法繼承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你應該對四伯遺產沒有繼承權  且沒有遺囑存在  也沒有接受遺贈問題  2.繼承人自然有權決定如何分割遺產  也可以決定是否移轉給其他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偉 103-05-26 14:24

律師您好


購買新屋一戶  於今年年初完成交屋


交屋之前 就有發現有漏水的現象 也有通知建商處理


建商雖然有處理 但是都沒有處理好。每次下雨還是都會漏水


有諮詢過外面專門施作防水工程的廠商、他們說建商的處理方式 都是敷衍應付的工法。就算暫時修好了 也很快又會再漏水,反正他們只要拖過保固期就沒事了。


我希望他們能用比較標準的作法進行修復。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通知建商該瑕疵,並限期請求對方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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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14:51

您好,新屋在點交後,發現有漏水的問題,漏水的原因有很多,除非能夠證明歸責於買方,或者像是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建商應該在保固期間內負責修繕。因此只要肯定屬於出賣人應負擔的瑕疵擔保範圍時,您可先寄存證信函,通知出賣人房子出了什麼問題,最好能附上照片,要求出賣人修補。如果出賣人遲遲不願意好好修補,您可以自己請人修補,並持費用證明向出賣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請求減少價金,及因為房屋漏水而造成房間傢具或裝潢的損害賠償。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偉 103-05-26 15:03

感謝律師回答

目前的情況是 建商有派人來修 但是都沒有修好、每次下雨還是漏水

建商來弄了好幾次都沒弄好,每次弄都很敷衍,弄完沒多久又漏。然後我問外面的師父,師父說要拆掉地磚 防水重做才是正常的做法,但是建商堅持不肯、僅願意用便宜的工法應付了事。

但是我怕像他們這樣每次都很敷衍的做,做了沒多久又會漏。就這樣修了又漏 漏了再修 是不是拖過保固期 我們就只能自認倒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5: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建商屢次修繕均無效,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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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發函先通知建商限期修繕,若逾期未修繕,則可以逕行修繕後向建商請求修繕費用,並得請求減少價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建商應該對漏水都會有保固期  你可以先行通知有漏水瑕疵  如果無法處理  你可能還是需要提出訴訟請求   2.通常訴訟都會進行鑑定  以釐清相關責任漏水瑕疵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偉 103-05-26 14:04

律師您好

購買新屋一戶  於今年年初完成交屋

交屋之前 就有發現有漏水的現象 也有通知建商處理

建商雖然有處理 但是都沒有處理好。每次下雨還是都會漏水

有諮詢過外面專門施作防水工程的廠商、他們說建商的處理方式 都是敷衍應付的工法。就算暫時修好了 也很快又會再漏水,反正他們只要拖過保固期就沒事了。

我希望他們能用比較標準的作法進行修復。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向對方說明該瑕疵,及您欲處理之方法。
shin 103-05-26 13:45

 

我自己本身會製作一些關於產品相關的商品圖或者實體拍攝圖
最近實在是一直一直在被不認識的人拿去做使用也未經同意
想說要做提告
上網查過一些相關資料
要備妥該人盜用的資料以及我本身的原始檔 
若有他個資也可以放進去嗎?

另外若要提告是否該找律師委任會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害著作權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hin 103-05-26 14:33

 房律師您好
工作關係 不方便撥電話做詢問
想請問您是否有LINE通訊軟體可做詢問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6 14:34

您好,依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著作的權利著作人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著作的權利。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將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重製」部分,依據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應負賠償責任,且依據同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公開傳輸」部分,依據同法第92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然而,如果對方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3條等「合理使用」的情形,或能透過著作權法第65條判斷符合合理使用之標準,像是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目的重製一小部分公開發表的著作,較有可能不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您委任律師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如果有侵害著作權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及民事起訴求償  2.如果單純只是未經同意使用圖片  這跟個人資料保護應該是沒有關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嘎 103-05-26 10:13

律師您好:

我朋友之前停車時,有跟別人擦撞,但當下沒有處理(對方車輛也沒人),後來也沒有報警處理,之後就走了,但今天接獲通知說他肇事逃逸,想請問律師,沒有人員受傷僅有汽車受損的話,和解後還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朋友也沒有駕照

另外,肇事逃逸只有財損沒有人損的話是公訴罪嗎?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為構成要件,如果並無人員傷亡之狀況,即不構成該罪。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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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無致人死傷,似不構成肇事逃逸之犯罪,可加以抗辯無犯意、故意,亦無致人死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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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若無人員傷亡,即不成立肇事逃逸罪。

1.沒有人受傷的話  是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但這部份還是等開庭才會知道是否對方未成傷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包 103-05-26 00:59

你好.
我的媽媽因患有精神分裂症 已領有殘障手冊多年
無能力工作 靠政府補助以及家人給予生活費
但是他錢花的很快又不安心沒錢在身上
所以跟他多年前精神正常時辦的信用卡公司預借現金
他已經借了三次被我發現了三次但是因不同住沒法立即阻止
但他已經借了不少 對於一個月22k的我而言償還的相當吃力
我想辦鎖卡動作但是信用卡公司要我出示''受監護輔助宣告文事裁定''
我想請問的事
1.這個要如何申請?具備什麼資料?去哪裡申請?要多久時間?
2.若由我(2女兒)申請下來那是不是他以前的債務或以後他所有債務都是由我償還?
3.我要如何讓他不能擁有任何一間信用卡.現金卡或是任何能阻止他借錢的方法? 

我還有一個姊姊已經結婚 一個弟弟小兒麻痺在療養機構居住
前陣子有把弟弟的監護權 從有精神疾病的媽媽那 轉移到我這裡
那我想請問
有關弟弟在療養機構的費用是不是也是由我來償還?

麻煩各位律師的解答
法律毫無概念的我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0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到法院對您母親聲請監護宣告,對於弟弟之撫養費,您即姐姐均須按其經濟能力加以分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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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護宣告或是輔助宣告要向各地法院家事庭或是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法官會開庭審理  2.如果母親債務  你將來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3.如果弟弟扶養順位輪到你們兄弟姊妹  那你還是有扶養責任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evin 103-05-25 21:38

律師先生你好:

可請請教個問題,父母離異已30多年從未善盡養育教育責任,是由奶奶一手扶養長大,讀書生活也是由自己半工半讀,請問我的遺棄罪有構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母從未撫養過您,您可主張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減輕或免除撫養義務。就刑法第294條規定之遺棄罪部分,您亦可主張第294條之1規定而不成立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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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沒有因為雙親沒有扶養而有生命危險,則恐無法構成刑法上之遺棄罪。

2、又,倘若您目前已經成年,則亦沒有扶養義務的問題。

3、至於,您的家人因扶養您而墊付的扶養費用,則應該由墊付人向您的雙親請求。

吳書書 103-05-25 19:58

律師們好:

我想請問.今天我跟我同事在上班交接時因為發生一些問題.起初她因為惱羞成怒便在公眾場合下脫口說我有口臭.所以不想繼續跟我對話.接著又說:因為你長得醜.所以你就是有口臭.人長得又醜又胖.....

如果我想提告公然侮辱的部分會成立嗎?謝謝指教!!

客戶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錄音錄影證據證人可證明對方有對您為此公然侮辱之行為,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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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先由舉證方面進行思考,如果有證人或者錄音或錄影畫面足以證明其確於公共場所對您進行漫罵的行為者,則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機會應該不小。若沒有證據的話,則建議您要認真思考是否要進行提告,畢竟這是微罪,殺敵不成反可能有遭提告誣告罪之風險,糾纏難解,勢必嚴重影響您的生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您同事的行為確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您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司法機關是依證據認定事實,若您當下沒有錄音,可找在場的人幫您作證。

吳書書 103-05-26 18:2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因為我是在旅館上班.事發場地是在大廳的櫃台內.且當下櫃台內還有其他同事.櫃檯外則有客人.公司於櫃台裝設有錄音器.及監視鏡頭.已請主管幫忙調出錄音檔案.這樣是否就算是有足夠的證據呢?謝謝!
阿義 103-05-25 16:20

律師你好:我在民國99年酒駕0.25當時未改法只開最低紅單,去年102年酒駕0.27移送地撿署判?緩起訴三年55天易科罰金,那時我已戒酒,前兩天家裡狗過逝喝了一瓶脾酒因我代謝很差所以也有在公司休息近一小時才走,被臨檢0.27這次要送法院等開庭,想請問律師我一定會被關嗎?我有先天性氣喘密閉室空間我呼吸會很困難,家裡只剩母親無法工作需要我的扶養,希望律師能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前緩起訴將被撤銷,與這次酒駕一併起訴,您可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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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25 21:46

大大你好 因為你這已經是酒駕累犯了 原則上被關的機會極高

             緩起訴也會如同上面律師所說的 會被撤銷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成功處理的經驗

木公 103-05-25 16:13

五伯父一職換工作 時常會來借錢 礙於父親他們兄弟間的情多半都會借  最近則會一直用些名目來要求幫忙像是某某保全公司要求的人格擔保證人或是叫我拍我們家的魚塭說甚麼農保要復保要給的資料    想請問一下這些是否都屬實或是合法嗎?   如果因為這樣被賣掉我們要怎麼自保?  麻煩律師了 謝謝><

客戶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借錢給您五伯父,或擔任五伯父之保人或提供魚塭給五伯父做為物上保證,以維護您的權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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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保證是針對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其僱傭人為損害賠償時,由保證人代負賠償責任契約,因此,建議您的家人最好可以不要簽署相關人事保證書面契約,否則日後被保證人對任職公司因職務行為而須為損害賠償,則人事保證人即會因此遭受牽連而須代負賠償責任

第756條之1
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契約
前項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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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5 15:51

請問律師

若民國98年5月收到欠稅之執行命令,金額9萬元,並沒有繳納欠稅款,請問追溯期是多久,到民國幾年才不需要理會?謝謝

子平 103-05-25 15:16

請問律師

若欠稅款已於98年被強制執行,但因為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並沒有繳納。請問律師還要時效終止還有幾年(法條太難,有點看不懂)?謝謝

子平 103-05-25 14:18

請問律師們:

1.當我們收到稅務機關之強制執行命令時,我們如果要打行政訴訟,必需經過訴願之先行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訴訟)嗎?不能直接提起撤銷訴訟嗎?

2.若原本是要提起撤銷訴訟,誤提起確認訴訟,依法條是會轉到訴願管轄機關,但我們5年後才提起這個訴訟這樣還有效嗎?

3.如上,到底,我們要請求行政法院撤銷行政命令沒有經過復查、訴願,這樣會被駁回嗎?

4.當我們是要提起撤銷訴訟,卻誤提起確認訴訟會怎樣呢?

拜託律師們~有點急,懇請回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稅務爭議,應先提請複查、次訴願、再行政訴訟,若未經複查,即提訴願將會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子平 103-05-25 14:5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稅務爭議,應先提請複查、次訴願、再行政訴訟,若未經複查,即提訴願將會駁回之 ... (恕刪)

若未經過複查、訴願之程序,便提起行政訴訟,是否也會被駁回。

子平 103-05-25 14:57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們:

1.當我們收到稅務機關之強制執行命令時,我們如果要打行政訴訟,必 ... (恕刪)

 如果是繼承稅金,還是要經過複查、訴願等先行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訴訟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符合先行程序,逕提行政訴訟,亦會遭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則可能需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才能暫緩執行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客戶專線:0937-182-635 

Joanne 103-05-25 13:18

請推薦律師熟悉公寓大廈管理的一季的顧問律師費用參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偌您在台北或是桃園的話,本人的事務所可以提供協助,又有關服務細項的部份,您可來信之後,我可以檢具供您參考,謝謝

Joanne 103-05-25 12:38

請推薦熟悉公寓大廈管理的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莊惟堯 (名寶) 103-05-25 13:39

台北明德法律事務所 廖健男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將您的問題先來信討論,以決定是否進一步委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花 103-05-25 11:35
請問律師: 我的外婆在去年102年12月26日因心肌梗塞進醫院到今年過年又因腦出血再次手術,這四個多月中我外婆一直都躺在醫院,沒有清醒過,因為我的外婆名下有一間房子,但我阿姨在外婆躺在醫院這期間去辦房子過戶在她名下,那這樣真的有辦法過戶嗎?如果有是否可告她偽造文書?因為我外婆在103年5月12日過世了,又如果是在外婆過世後過戶是否要我媽媽的印章拿出來一起繼承才合法? 麻煩律師解答,謝謝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外婆無法辦過戶,若您阿姨擅自用外婆之印鑑辦理,似有偽造文書之疑義,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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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惟堯 (名寶) 103-05-25 13:42

您好

去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需要雙方親自到場,或有合意的委託書,所以雖然妳外婆沒有親自到場,但只要有合意的委託書,仍可以辦理過戶

如果你阿姨沒有妳外婆授意的委託,仍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很可能涉有偽造文書之嫌。

外婆過世後過戶,是屬於繼承的問題,必須全體繼承人一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他們移轉當時您外婆意識是否正常,此可能需調解病歷出來才能進一步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無過戶,前往地政事務所查明該筆動產登記狀態即可明瞭。
另外動產過戶移轉登記,應提出所有權狀,若義務人即原所有人未出面會同辦理者,則應一併提出其印鑑證明及印鑑章蓋用於相關契據及申請書,地政機關始可憑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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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部分,只要您的母親確實保管好印鑑章,不要隨便把印鑑章交由其他人使用,原則上應不會有遭人冒用辦理拋棄繼承或者偽造遺產分割協議之情形。

阿曄 103-05-25 00:15

律師你好:

  想請教一下如果用FB私密訊息罵人是否有構成犯罪,

如事後對方心虛把帳號刪除,但留言存在,且有彼此對話內容是否能提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非公開場合,而是私訊,即無公然侮辱之疑義;若對方無散布之事實,亦無誹謗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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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訊謾罵因非在其他人所得共聞共見之公然狀況下所為,另外若沒有向其他人為副件之傳送,則不足以認定具有散布於眾之意圖,故原則上應不會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但還是可能會構成民法侵權行為責任,但若完全沒有向第三人為指摘、散布,而無名譽或社會評價受貶損之情況發成,基本上也不構成名譽權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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