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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103-09-03 17:15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本人發生了一起車禍,當時我行駛機車機車道靠近外側,左邊幾乎已經沒有車道,當我看完後照鏡確認沒車後,慢慢偏右要停到路邊去,對方機車後方撞擊撞擊點在我右後方排氣管上,當時我車速20~30,對方聲稱40~50,之後我們有叫警察也有到醫院驗傷,我輕微擦傷,但是小腿出力時會疼痛,造成我後續工作上的不便,對方肩膀脫臼需要打骨釘,交通大隊初部判斷是因為我應注意而為注意為主要肇事原因,對方則無任何責任,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先生這真的全部都是我的問題嗎?對方之後兼差要到傷勢完全好才要談和解,我需要注意些甚麼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嗎?感謝您可以為我解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3 17:33

您好:

1.若您對交通隊的初步報告有疑慮,請速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

2.實務上法院判斷有無過失相當倚賴車禍鑑定報告,並據此判斷雙方之過失比例。

3.至於要防止對方獅子大開口,最基本的就是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證明有此損失。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21

您好,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為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可要求對方提供單據方可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對方無過失過失責任在於您,對方可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您應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比 103-09-02 19:49

我騎機車在無劃線道路,前車左轉因為太慢打方向燈,而去追撞他車子,而我有挫傷,我速度在60左右,有叫警察作筆錄,想問看看這樣子是誰對誰錯的比較多,他車子左後側有凹陷,修理完了跟我報價五千,感謝律師幫忙回答!

 

 對方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過失,而你的部分可能有為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惟對方之過失造成你受傷,所以需負過失傷害責任,故建議可向對方提出賠償金額要求協商,如協調不成,可於車禍發生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供參考。

阿比 103-09-07 18:23

感謝你的建議! 

Iverson 103-09-02 17:26

請教律師,

我與對方分別駕駛汽車與摩托車於新店寶慶便道左轉中興路時發生交通事故, 當時情況如下. 我於寶慶便道上停紅燈, 待綠燈左轉往中興路(往北二高方向). 於左轉過程中與對方機車擦撞, 事故位置於北二高橋下靠內側車道處(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汽車擦撞位置於右側葉子板靠近車輪位置, 機車碰撞的位置不明.

路權法規的部分, 我想請問雙方都要左轉的情況下, 

1. 機車路口未標示兩段式左轉號誌情況下, 左轉時是否應該要靠右側車道行駛? 靠內側左轉是否有違規問題?

2. 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的情況下, 汽車行駛內側車道的道路優先權是否較高?

這部分再麻煩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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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齡 103-09-02 16:51

我住在3樓,1樓修車廠占用了停車位,這要告甚麼?

然後我停在隔壁1樓他們卻說我沒住那棟不能停,然後私自將我的機車移至馬路上這又能告什麼??

 要先確認停車位權利屬於何人?

Miao 103-09-02 10:47

前幾天還在交往時,
因為吵架,
他騎機車就開始橫衝直撞車速很快,
經過一個路面上的大隆起時我的屁股脊椎受傷了
當晚各自回家後因為他騙我單純出去(其實是跟混混去討債)
想說不想再給他機會提分手
認識他兩年,他只有7個月是有工作的,工作的錢一半在他身上,一半在我這說給我,可是我知道他工作不穩定也沒自己花用到多少,後來都用在他每天吃飯身上,很長一段時間沒工作錢也會用光,沒錢都是我在墊他吃飯
我也跟他說過找到工作或是有錢要還我,我只是幫你,並不想倒養男人也逼他找工作,他有承諾會補,也在朋友面前承諾過,但常常還是有點先自己花掉。
分手後,他不僅不還錢還留言說我要拿錢給他某個朋友,口氣沒很兇,但我很生氣,就算沒分手我也沒必要替你付你玩樂的錢何況說分手了(原因他沒錢卻找朋友去討債且答應要幫他出油錢)
現在我脊椎的傷照核磁醫藥費還有他承諾會還的,我想討回來,
他不還,反而叫我把之前他領給我的通通還給他,還有騎機車的油錢(明知錢用在哪)
他不承認,反而拿他簿子去影印,說我逼他領錢的不然會打他,我們半年前我就想分手了只要分手他就是跑去警局這樣跟警察說,可是明明交往時都是他自願的,我拿了也都是用在他吃飯,他若有買東西給我也是他自願,不然就是說要跑來我家或在我家外面了(我不能讓父母知道)
兩個月前也曾經談到一半我仍然堅決分手,他就自殘,我就去拉他阻止他,他突然報警說他身上的傷是我用的,去驗傷找他父母要去提告,我在警局自清,警察卻說他有這個權利沒錯,我只能他告了在證明自己的清白,可是這樣就會因為訴訟影響到我的工作,甚至讓我爸媽知道了,覺得他害我害的太沒天良,哭出來,一個警察把他們帶出去說了什麼,他們才不告,但是後來警察跟我說半年內他都能去告
現在我表哥幫我勸他放手還有請他還錢,他就說"幫他把錢還一還,就不會在找我"
狂打電話 或是見面談時就突然抓狂打電話說帶人過來(我會以為他要對我不利,我要去警局,去警局他就說我逼他領錢或是說我打他,一直循環)
警察說我可以找證人,他朋友怕惹上麻煩,避不見面
我每天因為他都睡不好、前陣子還免疫力下降發炎長皰疹,我都覺得自己精神快出問題了
請問,脊椎的部分可告他傷害求償嗎(當時只有我跟他出去)?
墊他吃飯的可以告他詐欺嗎?
我可以告他恐嚇我嗎?
如果他又拿驗傷單去告我傷害我該怎麼辦?
如果說他硬要誣告我,我們吃飯都是路邊或夜市根本很少什麼單據
我該如何是好,隨便他?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02 11:01
您好:

1.有關您脊椎受傷的部分,雖然您確實有生理機能受損,但依您所述的情形,尚無法證明就是你前男友行為所造成,除非他自己承認。但還是可以提告試試,端看他是否願意同妳和解

2.請他吃飯部分或替他出飯錢的部分,無法提告詐欺

3.恐嚇危安部分,建議您可以在他打電話給您的時候錄音保存證據,再交由法律專業人員幫您分析是否構成恐嚇危安。

4.至於下次他再去警察局鬧時,你就直接陪他去,他跟警察說你打他傷害他之類的,就請他提告,跟他說他不提告換你告他誹謗,並且請值班員警當證人,而他真的告下去了,再反告他誣告

Miao 103-09-02 11:21

很謝謝曾律師的幫忙。

墊他吃飯的部分在出之前我就有言名在先了,

他都也承諾會補、有錢會還,我才會出,不然幾個月下來都是一筆錢。

事後也在他朋友面前,答應他朋友會拿給我。

但只要說分手,我堅決要分就完全不承認,甚至找我要錢。‧

他"說會還"讓我認為他會還才會借他的,之後有錢也刻意不還我,所以我認為他騙吃騙喝,是詐欺

平常懦弱,但瞬間就抓狂送醫還是想傷害人。

警察卻只跟我說 他家人說他有"輕度智能障礙,及精神病不吃藥"

我跟他父母反應,他父母說管不了,(父母明知道)

他在警局喊要提告時,他父母就跟著跟員警說要告

所以現在每次他都叫他父母來

他的工作都是他的朋友看我這樣很辛苦幫他找的

愛作不作的 現在有工作了 我想回我的錢。

請問像他這樣有多條罪名可以走,一張訴狀可以一併提出嗎?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02 14:13

您好: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他一開始就是打算欠錢不還,不然不太可能告成詐欺,而依照你所說的,也都只有你一人的指訴,在欠缺其他證據下,法院不可能判他詐欺,甚至檢察官那就會直接罪證不足不起訴。

不過民事上面,只要能夠證明他有跟你借錢,而不是你無償借他錢或請他吃飯,那跟他把錢要回來就有機會能夠勝訴。

至於總共能告他哪些,仍然事端看你有多少證據,且民事刑事原則上是分離的,所以起訴狀(民事)和告訴狀(刑事)也要分開寫,建議你可以去找法律專業人員檢視你的資料,來幫你分析評估。

Pai 103-09-01 23:05

各位律師您好:

關於汽機車照明燈問題,前天被警察攔檢,說我的燈色不符合規定,跟他一陣辯論後,放我回去詢問監理站,也沒照我車燈顏色只拍照我車牌,事後我覺得可能真的不符合規定於是私下把燈色換回原廠,隔天他要我回去給他開單,請問這樣可以開單嗎?或者說過了隔天還可以開單嗎?這樣我私下先換回原廠燈色有違規嗎?

WEI 103-09-01 18:55

今日退房租時,房東跟我口頭借機車房東卻給他身旁的男性朋友騎車

然後去倒垃圾,在倒垃圾前,他把垃圾袋放在我機車前面所謂H殼上,後續垃圾袋流出不明液體,導致我的前避震顏色掉漆,和白鐵染到顏色,請問這該怎麼處理,我們自己私下嘗試講賠償問題,結果失敗

turtlectw 103-09-01 11:23

前兩天我的車被機車撞, 雙方都沒受傷, 當場有請警察來測量處理, 因為從外觀看我的車可能需要鈑烤一下就好了, 所以 就跟對方和解(有簽和解書) 雙方自付修理費用, 沒想到車廠估價差很多, 因為有內傷, 所以想要跟對方求償. 請問這種狀況下如果對方不願意再談, 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可以提民事訴訟嗎? 謝謝

彼得 103-09-01 10:49

您好,

我的機車車位,常被某住戶的機車侵占使用,

他將我的機車拖出我的機車停車格,然後在將將他的機車停入!!

請問我該怎麼做能保護自身權益?

謝謝

彼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停車位、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必須先蒐證,亦即發現對方占用你的車位時就拍照,待累計數次後,可提出刑事竊佔告訴。

小野 103-08-31 23:26

我女朋友發生車禍,屬被害者,有人員受傷。

對方未依號誌轉彎開車撞到我方騎機車

我本身自己因為有認識保險員,因對方愛理不理,所以請我朋友查詢肇事者有無保第三人責任險,這無營利目的,單純想維護我方權益。

請問:這有違反個資法嗎?如對方提出告訴,我會被判什麼?

CGSX 103-08-30 19:03

律師你好,案由是這樣的:103年7月16日下午5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中華5路跟正勤路的路口,小弟我在那發生車禍,我騎乘125CC重型機車沿中華5路慢車道由南向北,就在經過正勤路口時(那時是綠燈)被一輛沿中華路由北向南要在正勤路左轉汽車碰撞到我的車左後,然後我的車失控滑行又撞到了右前方一位老伯的腳踏車,我跟老伯均受傷送醫.

請問:1.當初就醫時,交警做筆錄問我當時時速多少?我回不知道,然後他又問了你平常騎車時速約多少?我答可能50公里左右,一個月後的初判表上面我的過失部分竟寫上自認疑似超速(慢車道限速40),還有對方的過失僅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這條,並沒有紅燈(當時我去調閱路口監視器居然沒有畫面),請問可以找旁邊的攤販當證人嗎?程序是?

        2. 8月18日上午接到了當地轄區派出所前鎮復興派出所的林姓警員的電話要求到派出所(原因是3天前派出所接到老伯家屬的電話說老伯因傷快要病危了),到了派出所林姓警員就直接要求做過失傷害致死的筆錄(我跟撞我的那位都),筆錄作到一半,我問警員老伯何時過世的,他居然只說3天前家屬致電的事,我懷疑老伯過世是假的(因為筆錄上是有日期的),於是要求警員再跟家屬確認一次,警員居然說這3天他打家屬的電話都打不通(我更懷疑過世真假),於是我拿出車禍的3連單,上面有老伯家屬的電話(結果是警察3聯單印本的5看成了3),然後致電家屬問其情況,家屬回早上因為細菌感染正急救中,我又問了警員這筆錄的正確性跟正當性,他居然答反正這筆錄遲早要做的而旁邊的警官也異口同聲,還說反正都拔管了一定很快就往生了,我說不過他們,於是筆錄跟錄影都完成了,到了傍晚林姓警員打電話來說,老伯是拔管了變植物人,所以醫生不能開死亡證明,所以筆錄無效,請問這過程警察沒死亡證明先行改筆錄?

       3.撞我的那方的車保險一直要和我單方面和解,且強調未紅燈(因為沒監視器錄影畫面)還有我方超速及車齡過大(9年)跟物損折舊,我應該和解嗎?還是提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呢?要告過失傷害到警局還是地院呢?

        4.請問對我方最好的做法是?

打了那麼多,謝謝你的耐心研讀,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01 15:30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2.看不懂你的筆錄的部分是指誰的...

3.和解簡單來說就是錢,多少錢給你,你願意跟對方和解? 但是,你是否有超速,被撞到,而又撞到老伯,這個部分需要討論。都哪都可以。

4.你有沒有去醫院看那位老伯? 撞你的車主的態度? 重點是你要如何證明對方違規的比例比較大?

以上,若您符合法扶申請標準,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CGSX 103-09-01 20:06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 ... (恕刪)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1.8月18日做的筆錄是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2人

2.在7月底跟今天我有到醫院探望過,而老伯的家屬是要等未來老伯身體狀況決定,目前沒有和解的意願(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只是以後怕老伯又惡化導致不幸過世,應該還是會變過失傷害致死吧,或情況好轉復健恢復,可是不知要多久...但對我而言(我對撞我的汽車車主)若要和解還是要提過失傷害卻必須在半年內,我很怕撞我的汽車車主把老伯被撞的錯都推到我身上

3.初判表我申請到了,上面沒寫肇事主副因,只有由上到下依序寫每人的肇事原因:撞我的汽車車主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而我是自認疑似超速50公里,老伯沒有肇事原因這樣比例是?

4.因為從事故到現在除了7月16日案發當天,撞我的車主有到醫院看我外,我再見到他的時候是8月18日到警局更改筆錄時,但我們沒有打交道,還有他的保險專員有來電和解賠償事項,但口氣不好外,覺得為了減少賠償金額,不認他的客戶(汽車車主)紅燈事情,一直強調賠償對老伯跟對我是分開的,就這點我覺得他們想要切割部分刑責,所以我覺得汽車車主的態度對自己過失部分沒有誠意要解決

偉倫 103-08-30 16:34

本票三百萬一張102.12.15簽的.103.1.5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旁邊不是有小小張的嗎.她在那寫收款人寫我的名字.原因寫欠款一張對方親手寫的幫我保管錢的證明.(內容如下)102年9月20日甲方交付新台幣六十五萬元整.給乙方OOO於民國103年1月20日歸還如在預定日無法歸還 則以每日利息70%做為補償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2年9月20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開庭檢察官問說.70%利息多高這不可能怎樣的.我回答說:我不清楚怎麼算.這是對方寫好簽名蓋手印拿給我簽名蓋手印.我也沒詳細看.我從沒收到一毛錢.利息我都不要.我只要我的65w就好)(對方跟我之前是情侶.交往快五年.也同居.但對方在103年1/9早上我還在睡覺時候.就離開我們共同居住地方.不覺得很像預謀好的嗎.103.1.20這筆錢要拿給我的前夕就一聲不響的走了)
另外一張是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跟他在一起這四年多.劈腿十次以上並且都離開我.每次外面欠錢了.還是惹麻煩又跑回來哭哭啼啼跪我求我幫忙.說他會改她知道他錯了.我很心軟又還很愛她.所以都選擇原諒.拿錢借他幫她處理外面惹得事情.但上年她又劈腿離開我又出事情一次比一次誇張.我跟她說你已經同樣戲碼上演多少次.到底哪次才真心悔改知道我很愛你.最後一次102年七月劈腿離開一個月.就欠流氓六十萬.這次我親自過去要求我要帶我女朋友走.三天內我會拿六十萬現金換回我女友的本票.那時候對方還踹我的汽車恐嚇我擋住我的路.要逼我下車.我想說花錢消災只要我愛的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好)這次我跟她說我幫你是最後一次.你可以走了看要去哪隨便你.但我女友苦苦哀求抱著我說她真的知道錯.他知道誰才是真心愛他.那些人都說好聽話哄他.怎樣的.我又心軟讓她回來.但我有跟她說.在一起四年多開銷樣樣都是我你從沒工作過.也好多次拿我的錢去養小白臉.也用很多理由跟我借錢.我覺得我該負擔你的開銷是我的責任.但離開我欠外面的跟我借的.那些你要自己負責還我.我已經被你搞得負債了.我說讓你回來我很害怕恐懼.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又騙我還愛我.之後我在房間忙網拍.他拿一張紙叫我簽名蓋手印.內容如下
乙方ooo幾年來所有開銷房租生活費.食衣住行一直跟甲方借款.用一推理由裝可憐.說家裡多現實可惡.利用甲方同情心.有詐騙嫌疑.金額累積有上百萬.乙方自知事態嚴重.願無條件每個月還款十萬元整.從104年1月5日還款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3年12月15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當時我根本沒注意看.就簽名印手印給他.他就拿去放電視櫃抽屜.我從來沒想過跟他搞得很難堪.但是她離開我已經通知她的家人.一個月請她交代處理.錢的事情.因為她走時還把我抽屜的錢全拿走.那是我爸爸心肌梗塞要救命的錢.但一個月了沒有任何消息.而且她103.1.9早上走了馬上把電話暫停使用.音訊全無一個月後我再次打給她家人.不接不接暫停使用暫停使用.連他老家室內電話也變成空號.超傻眼.我才去提告.因為他這樣我也自殺.是室友上班路上覺得不舒服才請假不去上班回來.才救到我)而且從上年102年八月開始每個月.都有我從我戶頭轉帳三萬到她戶頭的記錄.這是她拜託我幫他戶頭有內容.她想貸款買車跟辦信用卡.因為我的機車被他撞壞了.她說等他滿20買一台還我.信用卡是她把我信用卡都刷爆了.她天天在家就是逛網拍拿我信用卡買東買西.而且也被我抓包過.她拿我信用卡去店家買東西簽我的名字.我發現後她還是用眼淚攻勢.又跪著求我原諒.這麼多年感情鬧到法院去也不好.看他被關我也心痛.我又選擇原諒.她說換她辦信用卡.幫我買東西.但還沒幫我買到就跑掉了.我在意的不是那錢.是很心痛.說信用卡貸款買車.用完就會把帳戶錢轉回來我戶頭還我.也沒有她離開後我常常去插卡看.因為她走時候也沒留半毛錢給我過活吃飯.我們住在一起我習慣就是把每天賺的錢都交給他.花什麼都跟他報帳.因為我很容易借錢給人.每次都沒人還款.所以他跟我在一起就要求錢都放她那給他保管.朋友借錢就說錢都在老婆那.因為人家跟我開口我總是拒絕不了口)
她開庭說我每天把她脫光毒打他.還說我恐嚇她家人.說根本沒跟我借錢.還說本票跟那兩張自白書都是我踩著他逼他簽的.我有跟檢察官說去調閱我們住的監視器.有這樣事情管理員早就過來了狀紙是請代書寫的 告對方詐欺.保管條.背信.跟附帶民事訟訴這樣有把那兩張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影本兩張.本票三張印成一張給檢察官後面開庭我有呈上郵局明細清單.跟玉山銀行明細清單.跟我有跟一個十年老朋友借兩百萬還款對方簽收據給我(還沒還完)跟附上她簽完本票自白書後.我們一起出遊的照片(201312/19-12/25-12/26-12/28-12/29-12/31-1/1-1/3照片都有日期)她笑得多開心多燦爛還有lien的對話截圖.她跟她的家人的聊天內容.證明我是有在工作.她的開銷都由我在支付.內容還有提到這些年他一直惹事情劈腿.每次都是我捧著錢來幫他但檢察官說不採用.說lien可以盜帳號什麼的.我現在有跟信用卡公司調閱信用卡每個月消費金額.她常要我買東買西給她.但是簽名這個調不出來.現用卡公司說要到消費的店家問問看還有沒有.這麼久我也忘記正確日期她拿我的卡簽我的名去消費了.她也會拿我的金融卡上網拍買東西用我的卡轉帳.我也是事後才知道.平常信都她在收.我也沒再看.到最後才發現很多我很陌生的交易現在檢察官一直要借我錢的那位老朋友出庭.但我那位朋友整個很生氣.她借我錢我還得很慢就算了拖這麼多年.也沒算利息.卻還要去法院囉哩叭縮怎樣的.檢察官說下次傳她再不來就要拘提.我跟我朋友說她整個很不爽我.我都有問她有空出庭證明一下我確實跟你借兩百萬這件事情.她做生意很忙沒空.她說他只管我錢合時還完.其它關他屁是= =檢察官說要我確切金錢來源跟借貸記錄.還問我說不清楚沒確定的證據捨棄掉.只針對有切確的證據提告.她說很多次我就說喔好~其實我也不太懂這是甚麼意思..我跟檢察官說我以前是自營商擺攤賣炸的(鹹酥雞類的跟泡菜)還有網拍賣朝牌衣服女生用品隱形眼鏡什麼的~(但這都是盜版的不知道會不會怎樣= =檢察官問我薪水平均多少~我說最好的話一個月二三十萬我該怎麼辦.檢察官說有沒有人當場看到我拿錢給他.我說提款機監視器一定有拍到.檢察官說這都這麼久不可能有畫面保存.情侶之間借貸怎麼可能會大辣辣的.一定會顧及對方面子都是私下的)我現在沒工作.她離開後我自殺我就一直陸陸續續看精神科在吃藥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釐清對方相關犯罪事實,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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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進入訴訟程序,則證據即屬重點,應蒐集完成證據,以避免敗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可 103-08-30 00:12

我已滿十八歲,因為發生一件事,現在我已經跟家裡翻臉了,我父母現在不但不把我的存款還我,還進一步強迫我不能出門(拿鎖把我機車鎖著),另一方面又一直對我冷言冷語,造成我精神上很大的壓力,而只要我一出門他們又開始拿刀類的危險物品在門口亂揮亂砍,我好想搬出去自己住,可是又怕會去害到租給我房子房東,請問我該怎麼辦?我未滿二十…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家人已經涉犯刑事犯罪,但是您可以向法院聲起保護令,並向社會局請求協助。或是撥打113。

2、倘若情形緊急還是要報警處理。

hi 103-08-29 15:41

想請問一下

上個月底的時候

(晚上11點多的時候)

本人騎機車在路上

突然被一台逆向機車撞上(應該是快車道上 沒有寫禁行機車之字樣)

當下回神我就攤做在地上了

而且當下我騎車我沒有酒駕,騎車也都很注意狀況

因為當時道路的路燈

結果對方的長輩卻要告我過失殺人

然而隔天檢察官就在對方的家裡要去詢問我的口供

當下我出院的時候是早上6點多

當天中午就要我去做筆錄

可是我當下剛出完車禍頭腦昏昏沉沉的

當下很多事情也不是記得很清楚

當下他問我我跟前面機車大概幾台車距離

當下我被逼問就說出大概似乎5~6台機車

可是當下我的感覺(出車禍)只知道很快很急我連閃都閃不了那種感覺就撞上我了

 

而對方就要告我過失殺人

而且我家裡的人在猜測

或許因為我傷勢比較輕

(身上多處擦傷鎖骨斷裂臉部下顎骨斷裂右手縫3針)

是否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同情? 因為他們人已經身亡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HANK 103-08-29 16:2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 ... (恕刪)

首先謝謝你的回答!

而目前我是收到9月4號的傳票

我這邊只有當初警察的初判表而已!!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16:33

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當然路口監視器、現場圖、散落物品的位置、車輛的擦刮痕、

地上的煞車痕有無、現場照片等等,都要一併查明,以釐清有無肇事因素。

我想對方如果逆向酒駕,一定會想辦法卡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四條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個帝王條款。

以前當檢察官外勤相驗案件處理的相關經驗。

若有問題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就警方之初判表爭執,您有無過失,若您不符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ggegg 103-08-29 15:06

日前發生車禍事故,機車維修費高達二萬,想請肇事者先支付這筆 款項,肇事者說要詢問保險公司犛清肇責任%數,感覺上不是很想 負起責任,所以想請問這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及應對比較好。 無法牽車,又有傷在身,工作也停擺,遇到這樣的事,真的完全不 知道要怎麼辦,還望協助幫忙,謝謝!

 

您好:

建議您如已無法跟對方協調賠償事宜,且您亦因此車禍而受傷,

則應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到地檢署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對方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羽 103-08-28 09:35

請教律師

我的農地旁田埂,汽車無法通行,僅人行或是農機車,可以說是產業道路嗎?

 

另外,因為出售時候契約有加註一“條如有道路佔用情事將依照賣價扣除”,也就是買方想拗那條田埂路不算錢,但是經鑑界按照地籍資料為憑,並非農路(鄉公所管理),確實屬於農地之一部份,不能扣除。

結果買方改口說那是產業道路,將提告。請問若上法庭他以產業道路為爭議點,那麼產業道路會有道路佔用情事嗎?

因為法定產業道路是必須經政府徵收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8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就產業道路屬於法無明文狀況,因此您的契約文義算是有爭議,屆時可能由法院作實質認定。

2、倘若回歸實質認定,則可能需要考量該道路是否實質影響土地使用面積作判斷。

3、我方可以暫時提出主張,有關於該道路並未規劃為道路,因此對方的主張無理由,至於詳細的主張,則必須依據契約及其他地政資料判斷。

 

小羽 103-08-28 11:31

請問

非經政府徵收之私人農用產業道路

是否即無道路佔用問題?

所謂佔用是指他方,可申請補助或是求償

以此解釋是否正確?

 

小羽 103-08-28 13: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就產業道路屬於法無明文狀況,因此您的契約 ... (恕刪)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就產業道路屬於法無明文狀況,因此您的契約 ... (恕刪)

 

因地主確定不是農路同意加簽,是

 

因為沒有所謂佔用的疑慮,一般農地買賣是不可能扣除田埂的。

 

 

但是代書契約上是寫“道路佔用”,

 

於是原先買方說是農路,後改口產業道路。

 

 

法官是否可以此為依據判定買方無理違約

 

2並非公路局管轄之法定產業道路,

 

臨時加簽“如有”道路佔用情事?意指“有待認定”的條約,

 

 

買方此時改口硬拗說是私人土地之產業道路,那是否就更沒有“被佔用”之疑慮,因為私人產業道路就是自己方便通行跟運送農產的便道而已。

 

 

請問我的說法正確嗎?

 

3買方寄來存證信函漏洞百出,他說經鑑界是產業道路多少坪,經過我向測量單位求證,鑑界業務單位僅是鑑界,是不負責判斷是否為產業道路以及測量範圍的。

 

請問如果依照這些資料,除了違約金之外,地主被延誤出售,是否即可向買方提出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若要依此解除契約,可能理由會有所不足,但您要請求除違約金以外之因此所受損失,要舉證恐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720427 103-08-28 07:29

小弟最近在市區行駛汽車,因不知情違規右轉(從快車道右轉時速僅20也完全確認右轉時慢車道無車直行,後經警方告知此快車道已改為不可直接右轉)導致一輛機車從右後方擦撞!
當下撞擊不大,有轉過頭看機車駕駛好像無大礙也以為右轉並無違規就沒有下車查看繼續行駛!
過沒多久就接到警察局電話也馬上到警局到說明,目前尚未做筆錄但已與機車騎士和解!請問肇事逃逸刑責上將來有緩起訴空間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8-28 08:28

一般若非嚴重又無前科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若要爭取緩起訴機會,建議您坦承肇逃事實,並表達已與被害人和解同時看有無相關和解書據提出。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8 09:39

您好,您的行為涉嫌違法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及刑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其中「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縱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或是撤回告訴,警方還是要依法將肇事者移送法辦,您還是會受到刑事追訴。至於「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您即可免於受到刑罰,警方會直接將「過失傷害」的部分予以銷案,但肇事逃逸的部分,還是要移送法辦,然而檢察官通常會斟酌雙方已和解的事實,給予「緩起訴」的處置,使您免受牢獄之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之裁量在法官手上,請留意當庭陳述之態度,法官亦會參考兩造是否和解以為量刑之參考。

小光 103-08-27 21:05

各位律師網友大家好

甲在6月底出車禍,原因是因為甲(機車)從中線提早換車道切外線(有打方向燈),但未注意地上槽化線而跨越,被後方高速公路的乙方(小客車)從後方撞上。

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

甲方:跨越槽化線行駛

乙方:疑似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甲方有受傷骨折,需休養專人照顧三個月,乙方無受傷

雙方皆有過失,看板上案例甲方應該是過失主因,乙方為次因,法官是否會因此判決對方無罪?

謝謝大家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22:17

只要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不論過失比例。

KB 103-08-27 20:20

A車 清潔隊垃圾車

B車 150cc機車 (本人)

地點"四線道"
====================

A與B車都為直行車

AB皆在等紅燈 B車在A車後方

AB雙方起步但A車並未立即移動

B車從右後方要至A車前方 不料造成擦撞

B車駕駛被拖行1~2公尺(十字路口正中央)後A車駕駛才緊急煞車

造成B車駕駛身體上有多處擦挫傷!車體部分損毀!
 
但初步研判表判B車未保持車距為主因!

B車駕駛申請轉介調解委員會!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中調解

但對方""僅憑初步研判表 他 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堅持不與B車和解!""
  
A車駕駛 也強調 ! 他認為他無違規不須對B車駕駛付出賠償
 
甚至說出"""你們去告我!如果法院判他賠多少 他就賠多少的這些話語"

調解委員說此次調解無成立,能開立調解未成立證明書!

請問收到該信 調解未成立證明書後!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22:30

就送各縣市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吧。

起碼主張有無過失的部分較有所本。

椰子 103-08-27 18:00
律師您好 我前天騎機車和車子發生碰撞 做完筆錄後就和對方說好要互賠對方的財損 就寫下了和解書 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對方沒有保 跟我說我車子修多少錢他就付多少錢 當天我們雙方都去估價 我給他看我的估價單後他確叫我不能修 跟他聯絡也不回覆我 和解書內容: 「甲方賠付乙方財損,乙方賠付甲方財損」 內容只有寫賠償沒有寫確切的賠償金額 想請問律師如果對方不賠償我該怎麼辦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們的和解書沒有確定之金額,可能會有爭議,蓋雙方對於財產損害之認定一定不一致,建議您在與對方直接向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並談妥確切之金額後再為和解書。 

您好
其實這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在於因為當下也無法確認金額
但對方有承諾
只要在合理必要範圍內他都必須賠償
如果上法院法官也是以這樣標準去判斷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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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對方之後沒有賠償的話,就拿和解書加上損害證明單據來起訴即可

 

n720427 103-08-27 07:49

小弟最近在市區行駛汽車,因不知情違規右轉導致一輛機車從右後方撞上!

當下碰撞聲不大,轉過頭看機車駕駛好像無大礙就沒有停車繼續行駛!

過沒多久就接到警察局電話也馬上到警局到案說明,目前尚未做筆錄但已與機車騎士和解!請問肇事逃逸刑責上將來有緩起訴空間嗎

阿起 103-08-26 22:21

律師您好:

這兩天因為同事間聚餐,喝了酒騎機車被抓酒駕

過程中都很配合警方流程, 想請教之後流程怎麼處理

酒測 0.68, 沒有前科,也有跟檢察官認罪以及認錯

但是檢察官並沒有說明要怎麼判罰什麼就請我離開了,因為很擔心,所以有上網查了一些別人的案例,都有提到檢察官會說要怎麼判罰,現在很擔心自己會不會被起訴.請律師們幫忙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有可能對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您可能須繳納罰金及上交通講習課程和吊銷駕照一年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依你的酒測值,刑度會稍重,另外你是初犯,沒有造成死傷下,吊扣駕照一年

法律小學生 103-08-26 23:54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peter 103-11-13 01:53

回覆 阿起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也是在形法認定上為酒駕初犯.酒值0.62 請問你的判決結果如何 可以告知我嗎?以在為個人參考. 我也很害怕. 謝謝你

 

阿希 103-08-26 18:59

最近發生車禍  在十字路口撞上  對方機車   我方汽車

我方是幹道(閃黃燈) 對方是支線(閃紅燈

在行經過程到班馬路口過後 發生車禍  對方有擦傷 

今天開調解委員會 對方執意 不賠錢 就告 要我單方面賠償 損傷 及醫藥費還有 精神賠償 及 不能上班之費用

我方是希望用 百分比去判定賠償

對方就直接說 不賠錢 我馬上就告你 過失傷害罪 讓你有前科

我方有意願跟他 談 但是對方執意不賠全部 就告 這樣是可以成立的嘛?

或是我還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21: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獲您有過失,雙方沒有達成和解的話,您會涉犯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的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並依據過失比例賠償。 3、倘若對方索賠金額不合理,連過失比例都還沒有鑑定出來,本文建議您無須理會,可以等到進入訴訟程序之後邊打邊談。至於詳細的狀況,可以循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oscar 103-08-26 18:07

早上出門騎車上班時,因為前方紅燈所以機車慢慢的往前面鑽,

結果放在機車腳踏墊的物品不小心碰到旁邊等紅燈的車子

而我也跟他點頭示意道歉後,就停住然後等到綠燈在往前騎。

但現在收到警察寄來的單子說我肇事逃逸,而對方也一直說我肇事逃逸叫我賠償

但問題是等紅燈期間根本不可能肇事逃逸啊!而在台北市上班時間車流量很大也不可能跑,但對方現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而車上有非常細小的刮傷要我理賠

但我對那條刮痕有疑惑的是那條痕跡可能不是我刮的怎麼辦?

因為那條痕跡很高比我機車還高,不是像我機車腳踏墊的東西所刮的。

而他一直講我肇事逃逸,我能怎麼解決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6 18:28

對方沒受傷就不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

其他就是民事舉證責任的問題。由民事的法院調查證據後判斷

 最多只是民事賠償問題,且車輛刮傷是否是你所造成對方還需舉證,所以不要理他,等他提告再說。

小雞 103-08-26 14:35

103年6月21 (六)晚上約10點初我準備要去上夜班的路上

 

 淡水往台北方向關渡橋前方  對方(機車)原本鑽車騎在上關渡橋的汽車道  臨時(未打方向燈)向右跨兩道越雙黃線跨到往台北的機車道  我(機車)在他跨兩道中途前輪被對方後輪打歪倒地   

 

當下三台車停下  我 對方  以及一位熱心路人  騎在我後方  說有行車紀錄器願意提供

 

是事後報案  當下我要上班  且對方下車是學生又很有誠意  我也第一次遇到  沒當下報案真的很後悔   留下聯絡方式  心想機車修大概就好  傷忍一下也會好   無所謂(沒想到車禍事後真的非常不好過)

 

事後聯絡卻感覺在推責任還一直跟我要行車紀錄器  我擔心自己吃虧  拿到行車紀錄器後(警方說口供裡他有承認是他) 直接報案(求償2萬)最後提告(有留下line對話)   

 

已開兩次偵查庭  第一次對方未到  第二次再偵查庭上還睜眼說瞎話  雖然承認有過失   卻說不記得自己騎在哪道  說自己有打方向燈  還說看了後照鏡沒車   說自己車速不快  我的車速卻應該挺快的   和解不成我要求直接提高

 

如果開庭  我可以要求再提高求償嗎  雖然小車禍  只是輕傷  機車行估價開給我就14800了   當初我是生氣了才會求包含醫藥 造成不便  一共要求兩萬   但是搞成這樣   開偵查庭還說假話   我本來睡眠品質就差  自身因精神問題    住過北投國軍醫院   是免疫身份  現在搞這樣我根本沒辦法好好睡覺  現在都兩點半了我還在找法律諮詢    真的太讓人火大   我可以提供行車記錄器求鑑定
  line的對話紀錄

聖恩 103-08-26 11:29

上星期六因騎機車遭到巡邏員警盤查,酒測值0.55照成公共危險罪至地檢署開庭,當時回答檢察官都依照在警局所做的筆錄據實回答,且三次酒駕皆無肇事,檢察官詢問完後說三次酒駕必須坐牢,不得役科罰金和服勞動役,爾後讓我回家等待判決結果,但是我上網查了一下相關資訊,

《前一次酒駕逾三年》可免坐牢可已繳納判決罰金,若判決下來,能否在上述?

 1.應該是說判決中還是可能判處六個月以下  但將來執行時  檢察官可能不准許易科罰金解決   否則很難收到處罰的效果   2.如果你將來對判決不服  你還是可以上訴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法律小學生 103-08-26 16:20

大大你好 因為你已連續三次酒駕了  依照規定原則上是要入獄服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世軒 103-08-26 10:46

2014/8/26  晚上十點

我上班騎乘機車行經高雄市小港區宏平路   碾到最近小港區常做的下水道工程的大型人孔蓋與柏油路面落差

自摔 摩托車滑行撞上路旁停放車輛

摩托車有保險可以賠對方

警察跟朋友都說我可以試試國賠 

我想請教 如果我要用國賠我該注意哪些事 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照片

目前我只有 診斷證明跟當事人記錄聯單 流程該怎麼跑

整個都不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國賠應先向該道路之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若機關駁回,再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3-08-25 23:53

今天8/25

媽媽開車似乎是沒打方向燈右轉後方機車撞上我們車子的右側約中間(但對方機車無損傷),機車騎士左腳膝蓋處有處破皮(皮肉傷),當下旁邊剛好有巡邏的警察有立即過來查看,本來警察勸私下和解,對方堅持請交通大隊處理,當下交通大隊測量過後要留雙方資料,但媽媽很不巧忘記帶駕照,無酒駕

機車騎士至省立醫院照完x光,我有陪同去找醫生聽診斷,醫生說骨頭沒有問題只是皮肉傷。

我們很有誠意要解決,警察也做完筆錄,說民事賠償的部分警察不介入,請我們雙方協調。

我想請問說:

1.我媽媽當下沒帶駕照又似乎沒打方向燈右轉這樣是否立即開罰?如需要為什麼沒有當下開單?(因為我媽跟我說:警察說"事後補單"?????)現在有這種的?

2.我們車子都有保意外險和第三責任險,請問我們要在何時適當得時機提出和解?該去哪裡和解?警察局就行了嗎?

3.聽了很多朋友說有車禍糾紛,會被卡油,在民事賠償部分我們要如何和對協調?會不會我們今天做完筆錄反而被對方告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6 09:02

您好~

簡要回答您的問題

1.警察當時是執行巡邏勤務,可能未帶交通罰單,事後補單可以。

2.既然您有保險,切勿私自和解,請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協助處理和解事宜。

3.請和解談妥後,務必簽立和解書,要求對方不得再提起民刑事訴訟,以保障自己權益。

 

哲群 103-08-25 20:34

我是台北人,昨天在台東的機車行租了機車(1日350元),載有一位乘客,在無號誌燈的十字路口右方貨車機車後方,我及乘客都有流血挫傷等等,我當日出院,隔日一早回台北,乘客則多住院一日。肇事者表示會請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問題。

問題是租車行像我索賠修車費用19770元整,以及日後可能的租車費用,可是我認為該車應該不會修到這麼多錢,而且還沒有拿到估價單,再者在我送醫後,肇事者說車行的人還騎得回去,可是卻說引擎都壞了。之後租車行一直向我索賠,我怕有問題,就先拖延,並表示願意付之後的租金所失利益。

租車行說對方沒有來關切及相關事宜,而我問肇事者他說他不清楚,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但是車行說保險公司沒有找他們。

我想如果我現在全額賠了,但是日後和解調解的話可能會因為折舊而損失不少錢(車很舊但不清楚車齡) ,目前沒有和解或其他行為。

請問我該主動聯絡對方的保險公司嗎?因為車行一直催我繳錢。

還有和解一定要在事故地點嗎?

和解在拿到初判分析表會比較有利嗎?那30天的租車金誰要負責?

路權的話我為左方車,所以修車費用我應該出比較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修車費用,可針對零件部分主張折舊之,通常認為機車耐用年數為3年,每年折舊率千分之536為基準,換算若20年車齡機車修理費折舊後可求償的金額,計算後的機車殘價僅剩0.005元,幾已無殘價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宗 103-08-25 20:14

我騎機車跟別人發生擦撞 但警察酒測我時是0.31

已跟對方和解完了  ..  現在收到簡易判決

請問這樣會被判甚麼呢 ?

會是易科罰金嗎 ?  還是甚麼之類的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會以易科罰金為主,您可以把您和解的部分陳報給法院,以爭取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5 23:02

以前我當檢察官的時候,沒有超過0.5以上,我都不太敢簡判,擔心會被判無罪。

有時候超過0.55,但是刑法第一八五之三測試觀察紀錄表通過的,

我還是不起訴處分。因為以前有律師道長酒駕,但是主張無罪,

酒測值零點九,但是通過刑法一八五之三測試觀察紀錄表,結果一、二審都判無罪確定。

現在在這個網上看到好幾個酒測值○點四以下的就直接簡判了,

我去年才退下來當律師

檢察官當了快十年,也沒有這樣處理酒駕的案件,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的這麼敢?

百思不得其解。可能還要再請教一下沒有退的同期。

阿宗 103-08-26 00: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會以易科罰金為主,您可以把 ... (恕刪)

 再請問 簡易判決不是不用上法院 這樣我要怎麼跟法院說我已經和解了呢 ?

還有我是在做筆錄的當下就跟對方談成和解 警察也有給我們寫和解

那這樣警察在呈交文件的時候會一起把我們寫的和解書一起呈上嗎 ?

簡易判決的意思是甚麼呢 ?

你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刑事吧,如果是簡易判決的話主文會寫得很清楚呀。簡易判決處刑判很快喔,如果有意見要表達或希望爭取判輕一點,要快點寫狀紙喔,不然大概一個禮拜左右就判了。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 5號25樓之1
killer7787 103-08-25 18:17

各位律師

我哥開車8/23下午在台中五權南路地下道時不知道該路段禁止右轉違規右轉右轉時被後方一輛機車緊急剎車後撞上右後車門,但是當時我哥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回彰化,然後約16:30時家裡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機車騎士報警。

警察說我哥已經犯了"肇事逃逸",然後請他去做簡易筆錄,隔天我哥打電話去關心對方,對方說他正在上班跟我哥約今天下午三點在台中一間7-11"談談"關於車禍怎麼解決。

今天我哥跟對方一見面對方就直接說不管他的車損和人損狀況如何,他要給我哥三次機會,前兩次由我哥出價,他不滿意價錢的話就由他出最後一次價,如果我哥不接受他的最後價格就直接走法律途徑。我哥試探著喊了一次50000對方馬上不同意要我哥再加價,很明顯對方是想敲竹槓。

對方車損不明,人損:手臂輕微擦傷,其他不明,應無大礙

我方車損車門凹陷無法開啟維修需要板金,無人損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走上法律途徑,我哥可能會負上的刑責有多嚴重?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8:47

您好!所犯肇事逃逸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這不是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也無法撤告,倘若對方要求太離譜,就不要勉強和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ller7787 103-08-25 18:57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

我還想再請教,因為我們認為這件車禍我們需負的責任較大,但是依照對方私下和談的情況,我們不願意接受對方這種獅子大開口賠償金,所以很有可能對方不同意和解

目前由於我哥只是到案說明,還沒有正式筆錄車禍鑑定報告,而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對方很長的剎車聲所以對方應該超速,(對方是約20歲~30歲的年輕男子),如果對方堅持提告,我哥無前科,假設筆錄上有註明肇事逃逸的案子到檢察官手上,檢察官決定不送理法院而是緩起訴的可能性有多高?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不建議私下和解,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被起訴的機會會非常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21:58

您好:

法院實務不會管你哥有沒有過失,縱然這場車禍你哥是無過失,你哥也得下車救助。因此,依您所述的情況,你哥是觸犯刑法肇事遺棄罪。

要跟您說的是,你哥所犯的罪,刑度至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檢察官若沒有緩起訴且法院也沒有緩刑,你哥就得進監獄服一年以上的刑期,是無法易科罰金的。因此,此時跟對方有無和解就很重要了。通常這種案例有和解,法官都會判緩刑,甚至檢察官可能直接緩起訴

但假如對方真的是獅子大開口,建議您可以尋找當地的律師,請律師依其經驗替你哥向檢察官或法官解釋無法和解的情況,並陳述為何此時仍應給予你哥緩起訴緩刑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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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部分,可嘗試主張無肇事之認知,即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至於車禍過失比例,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比例及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ller7787 103-08-27 12:40

想請問各位律師

以這個案子

對方是否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若能,以我哥工作性質為約聘人員,月收入平均約三萬,但是每個月收入要看公司case並不穩定

一旦肇事逃逸成立被吊扣吊銷駕照就必須失業,每個月還需負擔一萬多房貸的情況之下

法官有可能的判決為何?

謝謝各位律師

iris 103-08-25 15:45

家父 前一陣子 在等待左轉時,機車有一半以上停到了黃網線上,然後被直行的機車撞上,(是停在上面之後,對方沒注意撞了上來) 對方受到腳步的輕微骨折,及部分擦傷

本來是想談和解的, 但是對方要求的金額對我們來說負擔太大(從3萬,8萬,最後要求到15萬),且其態度讓我們覺得很不舒服,最後決定走法律途徑。(對方在說話反反覆覆,且在調解時也會對調解委員說謊,明明腳傷很輕微,事故後兩三個禮拜後,私下見面時已可正常行走,且沒有打石膏,卻在傷勢上加油添醋,被說破後則 沉默不語...)

 

上禮拜三法院的刑事判決下來為過失傷害,判30天,可易科罰金

這邊想請問這個判決是合理可接受的嗎?  我們是認為還可以接受, 不過還是想請問專業的意見。

民事部分對方還是堅持15萬,其中包含了精神賠償,小孩的安親班費,其無法上班期間的損失等  

對於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可以要求拿出精神損失的證明? 難道她說要多少就必須給他多少嗎?      小孩的安親班費,這也要我們負責 ,讓我們覺得相當不合理。經過多次談話,了解其孩子本來就有上安親班,並不是因為此次事故,造成其必須將孩子委託安親班照顧。

關於醫院的診斷證明中,說要休息3個月,所以我們就需要給付她3個月的錢嗎?  看在我們的眼裡,她本人行走並沒有太大的問題,也不需要拐杖,也沒有打石膏,診斷證明常聽到會有依病患要求加重傷勢等的情形,真是如此?!

我個人想法是 ,雙方應都有責任,但我們有違規,當然願意認錯,也有誠意和解,但對方態度強硬,我們則是負擔太重無法接受。感覺對方藉機想多要些錢,走了法律途徑後,三番兩次打來,說走法律後 你們會有案底,給他10萬她就撤銷告。

想請問我民事的部份我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真的十分苦惱

感謝為我解惑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16:52

您好:

過失傷害一審刑事已經判決,不可能再有所謂的撤回告訴了,因此對方跟你說賠錢他們就撤回告訴,依目前狀況來說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最多就是上訴二審請求緩刑

另外,如果令尊在這次糾紛中也有受傷,且事發到現在未滿六個月的話,你們也可以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這對你們之後談和解會比較有利。

祝  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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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Wu 103-08-24 23:15

各位律師

小弟我在今年6/25號發生車禍,我大概說一下過程

那條路是只有分快慢車道(無汽車機車之分的樣子),當時我騎車在慢(外)車道,而快(內)車道已有一台砂石車在行駛,後來慢車道又開進一台砂石車,因為他車速很快,感覺意圖超過內車道的砂石車,因為他有往右邊開,於是我被逼車到泥濘的路段,我直覺在向前騎會出車禍因此剎車,但因地面關係還是摔車了,而那台砂石車並沒有停下來就開走了,之後有路過的好心人請幫忙追車並記下車號,事後他有回頭說司機並不承認這件事情並把車牌告訴我,然後那個人就騎走了,在等救護車的期間那司機有開回來,問我有沒有怎樣,然後留下電話後說他趕著送貨就先離開了,到了急診後有警察來說有人報警(可能是救護車報警的),而警察說他到現場時那位司機有在現場,所以並不構成"肇事逃逸",而我在當天轉院後開刀,左腳多處擦傷與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在6/26號開刀打鋼板預計一年後取出

事發已過兩個月,初步分析表已經出來了

對方部分寫著:涉嫌變換車道並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的部分則是:疏忽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安全的措施

警方是說對方的責任可能大一點,但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加上沒有監視器根本很難還原現場,總覺得會各說各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就目前的研判分析談和解,對方推卸責任的機率大嗎?還是需要在鑑定報告

2、我個人還有一些覺得對方可能違規的事項

(1)對方是從後方來是否有變換車道我不太清楚,但地板上有雙白線應是禁止變換車道超車的

(2)那條路限速60,我當時要剎車時有看我的時速表為40,他的車速很快,應有超速,但對方筆錄供稱的時速警方不肯透露

(3)他開走之後被好心人攔截後原本說不承認,但又回頭,真的不算肇事逃逸或其他刑責嗎,他的後輪有我機車擦撞到的痕跡?

(4)他說他要趕著送貨(砂石),是否表示可能有超載砂石的可能性?

(5)砂石車等等的大型車輛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越快車道的車輛嗎(即使他沒有變換車道)?

我知道筆錄應該是沒辦法在增加這些,但在和解時提出這些有幫助嗎?

3、保險的部分已經陸續在準備了,除了一些手術醫療、交通費用外,有些賠償的部分不知道對方保險會不會不受理(雖然砂石車應有加保),想請教一下

(1)薪資(因無法工作)賠償:雖然在學校有工作,但可否依照最低基本薪資要求等價值的賠償,有請醫生在證明上寫需要六個月的恢復期間

(2)吃的補品:如鈣片、鮮奶等補充鈣質的商品

(3)一年後的開刀費:預估的開刀費,比照車禍當時開刀費用

(4)家人在家照顧的費用:住院時的可以比照看護費(好像是1200還1300/天)來辦理,但是出院後回家因為生活有些無法自理,如洗澡、買飯等等,可以依照看護費用與預估恢復期(6個月)下去申請理賠嗎?

 

因為這是第一次處理比較嚴重又有肇事責任車禍,但法律知識又不太足,想請教各位,能回答部分也好,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5 18:57

謝謝顏寧律師的回答

但我們應該是會先和解試試看,如果不符合我們的理想才會走法庭這條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大大能給一些意見或是相關的法律知識..

因為最近都在收集資料以便和解...

小P 103-08-24 13:00
有朋友因為騎車無照駕駛 撞傷人 保險公司拘賠 機車本身有保傷害責任慰問金保險 財損責任險 乘客體傷責任機車第三人責任 如無照駕照撞傷人 乘客也受傷 對方財損 那這樣保險有沒有理賠 因對保險法條不懂 保險法來說到底有沒有賠 保險契約除外責任無照駕駛律師能讓保險公司賠嗎
剛剛 103-08-24 02:36

請問,因為之前有發生車禍

然後最近地方法院有寄出起訴書

開頭有寫到「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體起公訴

」。

然後最後一頁有寫說,我犯「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

那請問,我現在是要等到在一次開庭審理嗎?那是會再次寄開庭時間嗎?

如果我對判決有異議是否可以在提出,因為我是騎機車被別人撞,然後撞飛出去,撞到路人。覺得這樣判我過失傷害,有點不公平。

 

 您好:

您目前的情況是受檢察官偵結起訴,移送法院審理中,還未判決

法院之後會寄出傳票給您通知開庭時間,

您在法院進行準備程序階段可以具狀或當庭提出有利之事證答辯並聲請調查證據

待法院審理完畢後再進行宣判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當面找律師諮詢,否則如果事與願違,被認定有過失,不僅有刑事上的罪名,亦需繳納易科罰金賠償對方之損失。

stone 103-08-24 00:14

各位律師好,敝人於數日前因細故,和鄰居發生口角,當時弊人正坐在未發動的機車上,而對方突然揮拳攻擊我的頭部,為了躲避攻擊,我隨即下車和舉手擋格,而對方父親也在此時加入攻擊我,對方父親有喝酒,我下意識的反應是,一邊擋住攻擊,一邊也回手反擊,請問這能算正當防衛嗎?

而在一陣混亂後,我因左太陽穴被攻擊數次,而頭昏向後跌坐在地,這時在場有一位目擊證人,是我的親叔叔,說了對方父親流血,我們雙方因此而罷手,急忙上前查看對方父親傷勢,傷口位在雙眉間的山根部位,傷口外觀並無撞擊或因磨擦而產生的擦傷撕裂傷,而是像挑破水泡般的破皮,此時血液湧了出來,我急忙脫下因拉扯時撕裂的衣服,按在對方傷口上,此時我因擔憂對方父親傷勢,和止不住的血,和對方說了一句”早知道會這樣,我就不和你打架了,我以為會像小時候一樣,打過就算了,沒想到會讓你父親因此受傷”!

現在對方父親堅持要以他額頭上的傷,告我傷害罪,認定是我推他,才會導致他受傷,為求自保,我也驗傷提告

請問我有目擊證人,但他是我的親叔叔,檢查官會採信他的證詞嗎?

我本人在警局筆錄上,對於推他導致他受傷這項是否認的

我能在檢察官面前自述,及證明我不可能推他而導致他額頭受傷嗎?

我要做的自述是:在拉扯過程中,鄰居和我是正面相對,而他父親也是和我正面相對,只是略靠左側,且在位置在鄰居身後,如果是因為我推他,而導致他受傷,為什麼他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我們都是正面相對的,如果我有推他,那麼他應該是向後跌倒,受傷的部位應該是在後腦或背部,甚至是左右兩側,為什麼其他地方都沒受傷,只傷在正面頭部,那麼我要推倒他,就應該要繞過鄰居,再跑到他背後推他,才有可能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吧?那時我雙手都因為在阻擋鄰居對我頭部的攻擊,使兩人雙手都拉扯在一起,我怎麼推倒他,我怎麼繞過鄰居去推他?

請問可以做這樣的自述嗎?

先感謝各位律師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敝人的問題

非常非常的感謝

 您好:

如果您叔父是唯一目擊證人,建議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傳喚叔父進行訊問

檢察官會從叔父的證詞內容、開庭表現及客觀跡證,也可能會讓被害人與您和證人對質,

再綜合判斷究竟應採信何人之說法,且如果現場有監視錄影則更可以幫助釐清事實真相。

至於您的答辯內容也是會受到檢察官以上述方法檢驗是否符合事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傳訊證人調閱監視錄影帶以釐清事實經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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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 103-08-23 23:19

彰化縣田尾人

今年在6/15號機車在員林7-11林厝分局附近因為在網路上受騙!被恐嚇威脅機在2012年遷的不是很滿意!所以在忘錄社群fb認識的朋友私下問他,他有沒有台中的朋友在改裝的朋友!他當時找藉口要約我出去朋友他當時在網路上假借著要約我出去吃飯的名義.他跟我說那天要牽機車去給也都不是事實他完全都沒告知改裝車行地址電話聯絡方式...他藉由著那段時間當天牽到機車後我問他好幾次他都說已自裝了!其實都只是明無須有說已經改好了!但施孚穎是莊東聲他是在網路上欺騙詐欺的兇嫌,施孚穎在南投山律違法騎乘我本人車主機車使用滑手機而造成他車禍字書毀損!破獲到我的機車很嚴重他當天如果不是指是他單一要幫忙牽機車去改,是想騎別人車主機車當作自己的在炫耀他出示了之後還無理的藥球要保證他完全沒事!互相推責任不理會負責修理只把他自己的事實發生當天的事情推的一乾二淨不想理會!這樣到時候開庭還可以提告施孚穎他行事的罪刑毀損.共犯背信.間皆故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建議您先修改文章,將相關人名修刪,避免發生其他法律爭議。

2、就您所述的行為,應該只是民事賠償問題,有關於毀損的部分刑事不處罰過失背信的部分也與法律要件不該當,改車的行為也與侵占或是毀損罪嫌不相符合,至於詳細的分析因為您的敘述不是很清楚,倘若要提起刑事告訴的話建議先尋求正式諮詢。

尤米 103-08-23 22:42

各位律師

說明一下,我是在18號出車禍的(機車)

有報警、有到醫院

一開始我以為是我的錯誤,所以私底下賠了兩千元給對方

當下也沒到車行去估價損壞 (因為當時候我們兩人都覺得是小摩擦而已)

而今天對方又跟我說再給一點算是機車修理費

本來已經說好我在給一千,但我越想越奇怪

現在都已經過了六天,機車都已經拿回去騎了

這六天我並不知道他的機車是否因18號車禍而造成的損壞

或者這六天的期間又跟誰去碰撞

我還需要賠他機車修理費?

 

此外再多問一下

車禍的發生經過

我直行,對方要左轉  (對方騎在我前面)

那時候對方減速,我也察覺到了,與他保持兩個機車身的距離

並不知道對方突然減速是要做什麼

當時候我也有減速,再判斷對方車子動向

後來打算從左方超過去 (因為右方有車擋住)

但我騎到已經到對方的車屁股位置,對方才打方向燈左轉

大約離轉角10公尺才打,對方打了方向燈就立刻向左邊靠

而我注意到,所以我趕緊煞車,但是已經來不及而撞上

請問,這樣的話責任是誰比較吃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在車禍事故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成初判表,固可約略及初步知悉車禍肇事責任之歸屬,故雙方可以此為調解之基礎。另外,建議不要私下和解,至少要在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作成調解筆錄,對雙方較有保障。 

遊子 103-08-22 23:43

您好~~本人居住在ㄇ字型無尾巷的一般公寓中,這裡長期以來就有住戶為了停機車的問題發生糾紛,其中有一戶人家用4~5台幾乎廢棄的小腳踏車強制2~3個空間的停車位,該戶的男主人還常常在酒後大聲叫囂作勢要打人、大吵大鬧,最後警察來了又裝孫子道歉了事。今晚更甚,在其回家後因為停車問題,竟要追打一位十多歲的少年,結果警察來了一樣道歉了事。請問像這類的事件我們是否有可匿名檢舉的辦法?或是針對腳踏車強占的問題請清潔隊直接處理掉?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追打之行為,或相關叫囂之言論,進行錄音錄影之蒐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針對其佔用車位之部分,亦可請求清潔隊清除之,若對方執意占用,可蒐證提起刑事強制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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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寶 103-08-22 20:28

您好:

案件是昨日接獲警察通知,七月底發生,對方八月報警。

說我老公汽車擦撞路邊機車,但是監視器影像畫面不清楚,只看的出車子偏右行駛、停下、離開。

看不出路邊停放車輛倒下,警方及車主說我們肇事逃逸,但是駕駛完全不知到有撞到車子。現場無人傷亡!沒有目擊者。

警察說肇事逃逸…要我們和解,請問和解警方就不會告肇事逃逸嗎?

沒有人死傷就沒有肇事逃逸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