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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3 17:48

今天凌晨的時候,我喝了幾杯酒跟我朋友準備要回去的時候我發動機車熱車,他坐在後座,然後我把車用腳移出機車停車位,停在路邊,其中都沒有吹動油門,然後下車跟後座的朋友交換,因為後座的朋友沒有喝酒且有駕照,但剛好巡邏員警來了,馬上把我們攔下來說我酒駕,然後要我接受酒測,測出來是0.42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到派出所,做了筆錄以後發現很多地方都跟我想表達的意思不一樣,所以有直接更改了他打的東西,但沒有在筆錄室裡面被錄下來,後來去開了簡易法庭,我跟檢察官這樣陳述,但他看了員警的截圖照片,說我朋友坐在後座,不合理,因為兩個人都座車上推車比較吃力,我說因為我們是兩個人要用腳把他退出來,我因為左手肩膀受傷沒辦法推出來,而後座的是女生沒力氣推我的車所以我們才會坐在車上,然後等我退好以後他直接從後座坐到前面換手騎車,而這之中我沒有酒駕,只是發動而已,檢察官說它們調查的越多刑罰會越多,會再寄傳票給我,然後要我跟我朋友表演一次我們昨天的情景,交了一萬的保釋金就離開了..

請問這樣有可能會坐牢嗎?還是有什麼可以不要坐牢的方法因為我真的沒有酒駕..我表達能力也不好沒辦法好好的陳述,請幫幫我!!!!!謝謝麻煩您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3 18:12

依據你的陳述,應該是剛內勤完,

之後檢察官應該會再發傳票

屆時檢察官應該會讓現場員警、你及你朋友當庭辯論,以決定何人有理。

屆時臨場表現就很重要。

這是我以前擔任檢察官的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車輛已經發動,並且移動車輛,則就可能被認定是駕駛行為。

2、酒駕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沒有前科且認罪的話,可以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3、倘若您仍要主張無罪抗辯,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4、仍然可以聲請

5、仍然可以認罪

103-08-13 18:36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依據你的陳述,應該是剛內勤完,

之後檢察官應該會再發傳票

屆 ... (恕刪)

謝謝您,他有說會再發傳票給我,那大概是多久以後?

103-08-13 18:3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車輛已經發動,並且移動車輛,則就可能 ... (恕刪)

律師您好,我今年七月22才被測過一次酒駕0.18被吊扣駕照,是否還是可以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嗎?

但第一次的檢察官偵查我已經說了這樣的事實出來是否第二次我還可以認罪?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3 20:42

這個要等分案室分案,然後承辦的檢察官傳票

最近檢察官要調動,如果分到要調動的檢察官那一股,

可能會留給後手。

大概內勤過三、四天後會分案,接下來就要看個別檢察官的辦案速度了。

我以前大概都是收案後定十到十四天後的庭期,

但實際上要看庭期是否已經排滿。

我估計九月初之前有可能開庭或收到傳票

法律小學生 103-08-13 21:56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檢察官明顯就不相信你的話

             原則上你被判刑的機會相當高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03-08-13 22:30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這個要等分案室分案,然後承辦的檢察官傳票

最近檢察官要調動,如果分到要調動 ... (恕刪)

了解了大概是九月以前吧...

103-08-13 22:31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檢察官明顯就不相信你的話

  & ... (恕刪)

好的謝謝您....

小慶 103-08-08 16:23

各位好,事情經過

103年8月8日,

我女友開我媽的車(小型車)車上無乘客

因故我騎機車在旁,並不在車上

當我騎車靠邊停機車後,

我女友跟隨也靠路邊停車(有打燈)卻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可能是對方正好在死角處

擦撞時對方直接往旁邊停車,沒有保留車禍現場

對方沒有跌倒,沒看見外傷,但他卻說有傷

對方說趕時間,要求一千元賠償和解,我女友也給了對方一千元

現在我們怕對方事後又提告

想請問各位:

1.事後是否能去警局備案?? 或者其他方式可以防止對方事後提告呢?

2.若是對方之後提告肇事逃逸,是否能構成呢?

3.由於我並非車主,也非乘客,若是口頭和解是否能作為第三見證人呢?

麻煩各位了

 您好:

1.備案在實務上僅係於警局中留下相關紀錄資料,應可備案,但對方如果事後提告,亦為其憲法上保障之訴訟權利,無法阻止。

2.依您所述情況,您女朋友並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應不至於會構成。

3.您如確實於當時在場見證,就可以出庭作證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Michelle 103-08-07 01:27
弟弟於去年假釋期間因太太懷孕開心的和朋友多喝給杯,騎車返家途中遭警察酒測,結果超標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或易科罰金,罰金於今年六月繳納,結果於七月中收到撤銷假釋的通知於八月19日就要執行了,現在女兒才三個月,老婆也因生產離職全心投入家庭照顧新生兒,全家的經濟都靠弟弟打拼,如今撤銷假釋很難想像他的老婆與女兒怎麼辦,所住的地方也是租賃的,有什麼辦法能協助他緩刑呢?還是有其他的方式能幫他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1:0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對於撤銷假釋不服,可以對該法院提起異議。

2、該案倘若沒有假釋超過3年或是其他不法,則撤銷假釋處分並無不法,只是主張情狀堪憐,恐實益不大。

Eric 103-08-05 21:27

今天下雨騎車途中 我騎車直行車輛往前行 右邊巷子突然一輛汽車右轉進來

我為了閃避 煞車不及 造成摔車  身上多處擦傷 背部也有嚴重的撞擊造成的疼痛 機車也有小損傷  請問一下對方車輛有無肇責? (不禮讓直行車輛先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基本上仍肇責,您可以先向警方請求初判表,來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會於車禍後一個月內作成初判表,就雙方是否有肇事則讓初步判定,故您可先依該表判斷是否與對方和解會是否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ric 103-08-06 17: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基本上仍肇責,您可以先向警方請求初 ... (恕刪)

 當下已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可是當下發生時 對方車輛直接開走  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嗎?

Eric 103-08-06 17:3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

下已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可是當下發生時 對方車輛直接開走  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嗎?

方會於

禮君 103-08-04 17:10
事情是這樣的 事發過程 我女朋友騎機車上班,全程依限速即規定行駛。 因路邊工廠有一台發財車突然從廠區倒車出來(但未超出馬路白線)我女朋友因車速不快有先反應過來先行減速(非急停) 發財車有停一下,但是在我女朋友快經過他時又第二次突然移動,造成我女友驚嚇往左閃(沒碰撞到發財車),後方一台機車可能車速過快(依照我女朋友口述他是感覺被很大力撞飛)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我女朋友機車後方偏避震器位置,我女朋友因平衡不穩摔傷並飛向對向車道碰撞點約15公尺,皮肉傷無大礙,但是後方機車騎士碰撞過程中安全帽飛出頭部著地,傷勢嚴重,經搶救後現在已經被醫生判斷為植物人。過程中皆無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拍攝到任何事發過程畫面,只有零星路人提供口頭上敘述,依照幾位路人的敘述及作證大致指向貨車倒車造成一連串事故發生,但是我女朋友以及後方追撞機車皆無碰撞發財車。 我想請問的是,像這種狀況下,追撞方是否可以要求我女朋友賠償(因追撞方已經成為植物人)賠償比例是否會像朋友說的(檢察官都是看傷者狀況去比較偏向對哪方有利),我女朋友是否肇責最大,又或者我們該怎麼做來維護自己權益,目前植物人家屬偏向等鑑定報告出爐後再來考慮是否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畢竟我女朋友也因為這樣三天無法出門上班,兩個月不敢騎車,甚至機車維修也修了不少錢,更不要說醫院的急診及醫藥費等等,再說如果無後方碰撞我女朋友基本上是閃得掉那台發財車,也不會造成事故,希望有人能為我解答,畢竟我們剛出社會沒多久,真的無法賠償這麼龐大的金額(朋友說的案例,都是賠償好幾百萬),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女友閃避不及,才造成後車追撞,責肇事責任應該屬於該貨車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分,至少包含醫療費用、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倘若對方因此成為植物人,確實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3、本件金額數量龐大、過失重傷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文建議您應該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並委請律師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CK 103-08-01 14:35

騎車轉進巷弄~結果撞上15歲騎腳踏車的人~

結果說是大車賠小車

請問是這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23:02

您好!不論大車小車,應先判斷誰有過失,有過失的一方即應賠償對方,有否過失通常是依鑑定報告為依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報警,警方會做成初判表,則可初步評估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而非一定由大車陪小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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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弟 103-07-31 15:42

我想請教一下

騎車載我女友經過我家社區管理站  

管理人員手動操作門桿過失 在我們還沒騎過去時就降下來

砸到我女友臉上 造成鼻梁骨折 顏面挫傷 瘀青等

我本來是想和解  事故隔天保全公司也有派人來關切

但是後來越談發現他們只想要拖 全部都推給保險公司 

所以我現在想要提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 順便附帶民事求償

請問我是應該告當天的管理員還是可以連管理員所屬的保全公司一起告

律師費用大概要多少~   我手頭上沒有很多錢怎辦?

蘇子良 (馬克) 103-07-31 17:05

 1.可以告保全員及保全公司連帶賠償

2.委任律師提附帶民事,可以附付款條件,例如當對方給付賠償金時,再付律師

以上建議,請酌參,若需法律服務,請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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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103-07-29 23:47

板大您好:

                     小弟可否請教您有關我親友的一場車禍問題(我親友是被告),我親友目前案件上訴至高分院被駁回(應該是確定了),高分院採信原告所提業務過失傷害,維持地院原判決(我已經開始覺得司法只保障會演戲的)。刑事判決是否會影響民事判決?因為原告要求我親友賠償他三百多萬,這樣民事法庭也會照判嗎?目前原告已經假扣押我親友名下一筆動產(市值四百多萬),因為刑事判決有利於他,他是否會在民事庭增加賠償金額度呢?案件到現在我一職覺得法官很不公正,因為就在高院駁回上訴後,幾天後,我在一家自助餐親眼見他騎車自行買便當且與店員對話正常(怎會採信他不能自理生活呢),若是我請徵信社或者長期收其他自主活動的情況(錄影)是否可以當作再審的直接證據呢(雖然我可能也違法,因為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另外我很擔心,若是原告在民事庭提高賠償金額,以至於他目前所假扣押的這筆土地不夠賠償,而我親友在車禍後有將其他動產贈予他親人,這樣會不會也遭到追討。我看我親友他們現在因為這件車禍案件,整個家庭陷入愁雲慘霧,我看了覺得真的覺得很誇張,為什麼高院會採信原告車禍後,所常看診的義X醫院診斷證明(器質性精神病)並說生活無法自理,但我前幾天確實看他自己騎車買便當,而且我有給他錄影,這樣能叫做生活無法自理?我有好多的為什麼?真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保護人還是......可以請你教教我嗎?非常感謝您寶貴意見,祝福你好人 一定有好報。

 

您好

如果能證明診斷有問題

你可以提出那個錄影來當證據

這是有利於你們的

而且可以反告他們偽造文書

但建議你這類案件比較專業

還是要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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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ce 103-07-29 16:26
您好。首先,我承認酒駕實在不應該。 是這樣的,本人曾於民國99年11月中旬於國道遭警攔查,酒測值為0.56,後獲檢查官判緩起訴兩年,繳交罰金六萬元。 而很不該的是,在昨日,民國103年7月28日23時許,與友人在公園內聊天小酌兩杯啤酒,喝完後因為騎車前往便利商店買水喝,離開便利店時卻遭警察攔下(當時並未騎車,也沒坐上車)警察說剛剛就有注意到我,於是把我攔下,經酒測後,數值為0.32,接著回到警察局筆錄,接著翌日前往台北地院,檢查官審訊時有問到是否有前科,因99年時,當時檢查官告知我兩年後就不會有記錄,於是我回答沒有。可此檢查官卻說有,我也承認99年時確實有過,但原因也告知了。此次檢查官卻說悔意不足,將會要求法官判刑。之後也就簽了些資料,離開了。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是否還有求情的餘地。我真的有悔意,只怪自己太懶惰,酒後騎車前往便利店。 再請問。這樣的判刑是什麼意思?會坐牢嗎? 真的很希望能得到些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7: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或是出庭,請求法院斟酌案情、您的態度等從輕量刑。

2、檢察官可能會具體求刑,倘若超過6個月則無法易科罰金

 

法律小學生 103-07-29 17:3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很明顯檢察官已經認為你並無悔改之心

              所以原則上你應會被起訴判刑的 至於判多重要看法官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第二次再犯,仍有機會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所以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 103-07-29 09:54

2014/02/27 於T字路口發生車禍,但因是鄉間小路並無畫線,但路是能讓兩台車同時並行(路不小),對方為77歲老人,騎車,腳踏板都是肥料; 我開車,車上有同事,我在照妖鏡遠處有看到他所以想 "在路口等他過",才剛想完他就撞上來(肯定其很快),他撞上後,我下車看他他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後來說是我撞他,(明明是他沒靠右邊行駛所以撞到我),礙於無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前一天壞掉,那天是正好要去修,所以也.....沒紀錄)之後程序交給保險公司處哩,但前天對方兒子打給我說 "賠償六萬" 沒誠意!要對我提告!

 根本是是獅子大開口! 問他賠多少才叫誠意他說他要想想看! 但對方沒修車,受傷住院不超過一禮拜,當初只有肋骨骨折

前天打電話來說他手沒力了!要扯到這場車禍,真的很......我要強調對方77歲!

我有保險,沒監視器,沒行車紀錄器,只有車上的同事,覺得老人家就算了,勉強能認賠,但我無法接受獅子大開口!

如果因為對方有受傷就代表他一定沒錯,對方是老人所以要全盤讓他,真的會覺得沒天理!

 

請問:

 對方沒工作,77歲,肋骨骨折(輕傷),初步判定表示雙方都有錯,請問這樣情形通常是賠多少是合理範圍?

另,我車上副駕駛座的同事能算目擊證人嗎?

 

將感謝回答我的律師或網友!

再請你們幫忙協助.....非常感謝!

 

 本件依您所述大車小車之車禍且雙方均涉有過失情形,對方人員受傷,您這一方則僅為車損,則後續您就財損部分對於老人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而老人則除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外,尚可於事發後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對您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屆時在事故肇事因素分析若認您這一方涉有違規之情事者,則過失傷害罪將依法起訴並予論罪科刑,至於刑度則應依其傷勢及雙方與有過失之比例等情形由法官酌定,雖然判下來通常都是可以易科罰金,但至少也會是一筆支出,此部分建議您可於審酌民事賠償金額時一併斟酌。(本件您可能應付出之金額為民事賠償刑事易科罰金的金額)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41條第1項、第2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Parrot 103-07-27 21:47

您好,

家對面的鄰居,有精神方面的問題,長期以來(超過10年)都已極高分貝大聲嚷嚷,甚至連名帶姓說些子虛烏有的話。衛生局還是公所的護士曾來好幾次,但依然無法將她強制送醫。也曾有過三次,鄰居報警,幾名警察與救護人員將她五花大綁送上救護車,但這似乎是在病患哥哥的強烈要求下,媽媽才勉強答應,而且每次的移送,都不出三個月,又可以看到病患開始從早到晚得嚷嚷了...

 

ex:

1.清晨五點開始大罵,一直到半夜1點。音量極大又響亮,整條巷子都清楚聽到。

2.連名帶姓的說XXX強姦誰或幹了某人;XXX害死誰;XXX勾結警察狼狽為奸害死OOO等等,完全她憑空想像的事。

 

病患的人曾嘗試將藥參入她的飲料或水裡,但都被識破,從此不喝家裡的飲品;她除了無法控制得大聲嚷嚷外,其餘一切行為皆正常,會騎車,會開車,還經營家庭理髮,生活一切都可以自理。完全覺得自己很正常,只有旁人才瘋了。

 

常常鄰居們受不了這樣的噪音,多次與病患哥哥/爸爸商量,請他們解決,且一昧逃避,也只是害了她。更多次報警請警察處理,無奈每次都換來警察的冷處理甚至冷言冷語。

 

請問在警察不想介入,病患家人又消極逃避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可以告她毀謗公然侮辱、精神賠償等等嗎?或是有任何公權力可以介入處哩,將它永久移送治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arrot 103-08-01 19:4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

謝謝顏律師的回覆。關於您的回覆我想再進一步詢問:
1. 平時這位精神病患本人與其家屬都不承認她確實患有精神疾病,但只要一碰到棘手的問題時,例如有人要提告,他們又會極盡所能的搬出所有證據/就醫紀錄等等。所以想請教您,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該怎麼辦?需要事先收集哪些證據嗎?
2.假如刑事告訴獲勝,判決的可能結果是什麼?是否為強制就醫?如果是強制就醫,那應該也是一個療程就又得離院,回到家中? 那事情又等於回到原點...
3.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部分,被告人名下若無財產,那求償也無門...亦或是在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的狀況下,父母親可代為償還?

以上三點,再煩請律師撥冗回覆,感激不盡!!!
Minorouz 103-07-24 22:50

你們好,我今年22歲。

我去年12/29騎機車時速約55~60,在進入一個地下道機車道的時候,

前面15公 尺左右有一個正在玩手機的騎腳踏車國高中生因為騎太慢,時速接近0而跌倒,然後腳踏車橫躺在機車道,而我因為緊急煞車加上閃躲人,導致我經過他之後手握龍 頭跳下車試圖停下來,但因為還剩一點餘速所以我放手讓機車滑出去倒地,"完全沒有擦撞到那位同學"。我就牽起倒地機車用側柱固定。然後我很生氣的回頭看 看那位學生。然後就看見他就"跳下去"汽車道撿他掉落手機,再"爬上來"機車道看他的手機。之後我就試圖發車,發了十秒鐘左右,機車成功被我發起,我再 回頭看看那位學生。他依然在看他的手機,之後有一台機車要過,我看他也沒事情,加上我趕時間又沒有擦撞。我就離開了。
結果這位學生卻告我因騎車撞他而肇事逃逸!!

然後前面寄通知書來的時候,因為都寄到以前舊家,所以我都不知道。
前幾天我就被通緝了!!
跑到法院作筆錄然後交保,現在面臨八月的開庭。
我現在有點不知所措,但我很確定的是,我完全沒擦撞到他!!!
他完完全全是自己跌倒的,而我是為了閃她自己跌倒才雷殘。
加上那邊沒有監視器和其它行人(唯一的只有後來要經過的那台機車
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我真的很生氣,我一定會告他誣告,但前提我得先無罪。
而他只有驗傷證明(就算受傷也不可能是甚麼傷,騎腳踏車時速0跌倒 ...)

這樣真的可以告我嗎?
我是很希望有監視器,或是他當初報警有調到!!
可是檢察官沒跟我透露到底有沒有。
只嗆我說,現在都已經半年了,我怎麼可能調的到
我真的很難過,他還嗆我說為什麼我的供詞跟對方完全不同。
我問他講了什麼,他說:「對方說我騎機車撞傷他然後肇事逃逸。」
我直接回答:他說謊
然後我說我想調監視器或測謊都可以。

那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如何自保呢?
我真的真的沒有擦撞到,如果有碰到,我根本不可能離開。

我完全當成是一個人騎腳踏車跌倒然後他活蹦亂跳的,不用幫他叫救護車而已。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樣會被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檢具車損照片供檢察官判斷,實際上並沒有碰撞對方。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就對方的證詞為分析處理,並且聲請測謊。

您好,請問你的機車有沒有送修?沒有的話,先把現狀拍照拍一拍如果有的話,當初送修修了那些東西,單據是否還在?對方驗傷單檢座有無讓你確認?受傷部位在那?這樣問題要先確認才有辦法解決你的問題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社會新鮮人 103-07-20 01:29

應7/16時因騎車酒駕 吹氣時達0.37被判公共危險罪

本人無前科 駕照未滿兩年 當庭認罪 同意開簡易法庭

檢察管 無詢問是否同意緩刑 或勞動 

法管是否會判緩刑 機率會很唯小嗎?

還沒被沒收駕照期間能騎車

法律小學生 103-07-20 10:42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沒有進一步爭取緩刑的話

              原則上是會被判幾個月有期徒刑的(得易科罰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 不要留下污點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47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您已經同意開簡易庭了,因此很難反悔爭取緩刑。您可自行斟酌。

KENNY 103-07-13 19:14

律師你好:

本人住在台北,7/6跟隨車隊出遊,下午在彰化市龍延北路266號發生車禍,我騎重機上坡(時速約30公里),對方下坡速度很快,看到我緊急剎車,後輪鎖死失控就撞上我重機左側..因為我戴安全帽及穿著防摔衣,所以毫髮無傷,後座老婆左手挫傷..對方因為未戴安全帽+無照騎車(未滿18歲),所以頭部傷勢較重,其他就是全身的皮肉傷,後來車友幫忙叫救護車即報警,車上裝的前後行車紀錄器影片也交給警方了,目前對方還在住院(7/9有下去探視及每天電話問候)...目前台北原廠就外觀估價為17萬多(因為拆開還不清楚還有哪些有損壞),對方家長也說因為小朋友未出院不願就賠償問題作處理,一切等小朋友出院再說

請教一下律師,目前就只能等30天後的車禍初步鑑定出來才能開始談賠償問題,還是可以如何進行下一步...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要待初判表之肇事責任歸屬作出初步判定後,才有辦法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安 103-07-12 14:21

我是一名學生因宿舍及停車場在人行道上,所以每天必經人行道,由於那邊往來以學生居多,來來往往的學生都是用騎車方式行徑,所以也是這樣回住宿地點,然而一次回宿突然路人衝出結果車禍,我全身多處擦傷眼睛差點失明,但是我行經時速很慢,我是順向但是是騎乘機車,想請問如果依照責任歸屬,我這邊責任較重對方那邊是不是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可言?甚至機車醫藥費都不能請求任何賠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是初判表之肇事責任分析,釐清雙方之責任歸屬,惟因事故地點為人行道,故可能會將您之責任拉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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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7-12 12:46

三月中發生車禍,肇事者未成年,支幹道,酒測0.08,因對方及家長與車主都拒絕賠償,連強制險都不肯主動告知,完全無誠意處理,現過失傷害少年法庭已裁定,對方敗訴。

現在我要用少年法庭的裁定提出損害賠償,因車主兒子(亦未成年)將車借與未成年騎乘,現另行民事求償,想請問被告是直接寫二位未成年的名字,或是連家長姓名都要寫?因傷害案只有騎車的人,車主及其子的資料都沒有,我若要車主連帶賠償,該如何取得對方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造成您傷害之人為騎車之人,與車主無關,您似僅能針對對您造成傷害之人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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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7-13 12:23

但是車主明知少年未成年仍將車借予少年騎乘,應負連帶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車主應可拉進來一併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仔 103-07-09 17:07

某天早上我騎機車上班時與人發生擦撞車禍,事後對方不知從何管道查出我騎的是公務車,進而得知我的職業是公務人員,開價100萬元要我賠償她的醫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害,我不答應但願補償她20萬元,她不接受就到我的單位投訴我騎公務車與她發生車禍不賠她,在地檢署及法院出庭時說我騎公務機車與她發生車禍業務過失傷害,意圖使我受更重的刑事處分,我向檢察官及法官陳述我不是單位的司機,當天僅騎車上班沒執行公務,所以檢察官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我。由於該車是公務車的車籍資料是監理站保管的公務機密,他以非法的手段取得進而得知我的職業,並以該資料做上述不當的運用,我想請問律師我能用個資法41條來告他嗎?如果不行要用哪一條來告她比較有勝算?為什麼?

anna 103-07-08 15:48

我表弟跟人碰撞但因對方從家裡的小巷口出來,我們在大的巷口,因兩人的視線有被一台汽車擋住,所以表弟騎車小巷口時,機車衝出來就撞上我表弟了…

我表弟車子還好人沒有倒,但撞上來的機車騎士因緊剎就有倒下…當下有報警!!

因我們雙方要合解,女騎士可以向我表弟投保的機車強制險申請理賠

想請問合解書應該如何寫比較正確??

因女騎士之前有發生重大車禍,這次去掛急診有照x光腳沒有事,當下就回家!! 我們怕女騎士會因這次腳傷因故之前車禍受的傷(骨盆)又發作要我們負責…

先以小人之心來訊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將條件協商列入調解筆錄,對各方才能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解書應載明雙方和解之條件,並放棄一切民刑事之請求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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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103-07-02 02:53

目前案子已到了第三審...

我出事的源頭來自於兩個 我完全不認識的國中生隨便亂說誣賴我'' 說我賣他毒品

事實我是真的並沒有賣他們毒品我本身也絕對並沒有賣過轉讓過任何人!! 但是壞在我自己有吸食K他命而已,我知道這不對! 可是我的壓力隨著本案日漸增大心情愈是沉重.. 沉重到我不能好好工作好好讀書'' 回歸很重要的重點''

我不知道我是得罪了誰,警察當初衝到我上班的地方 約四五個人大聲威脅我說叫我承認販毒之類的話  說什麼我家的小吃店會被翻人家會來找我麻煩,後來騎車把我帶到警局說要我承認就沒事.. 我發誓警察真的是恐嚇我!!!!!!上訴狀上寫著什麼一對一做筆錄明明就有很多警察在旁邊兇我 根本就是分明想害我,

筆錄上訴狀上記載有筆錄時的光碟片'' 當天開時警察遲到了好久超過一小時 但是警察來開庭後說並沒有'' 開到了第三審上面一直記著有對我真的很不公平'' 我也沒有任何販賣的工具器材 況且兩位國中生指證我的時間地點兩人搭不上線!我學校也沒有缺況紀錄!! 我有兼職粗工存錢請了律師'' 不過我沒打過官司我真的不懂這方面的事!我真的很無助!!不知道要怎麼摸出思緒'話人都會說但是我找不到對方出來翻共  我一直覺得我的律師讓我很不安什麼事都交代不明不白 我也付清錢了!

我知道什麼事靠別人都沒用   我試著想找出對方問清楚為什麼要害我!? 在駁回通知來前我買了錄音筆 每天工地一下班5. 就是到上訴狀上寫的害我的人他家地址繞繞  我想我直接打了電話過去問 會不會被他們說我是要找他們麻煩?到時候又有更多事怎麼辦  想找到他們兩個'他們倆的家我估狗過就隔著一條小馬路 .直到有天我去網咖上網要找資料遇見了其中一個國中生我跟他約好了我直接問他'' 我說你為什麼要害我?他說是誰叫他這樣講的. 可我卻忘記拿出在車廂的綠音筆 我怕他跟他朋友跑掉'' 聊一聊後他願意和我去一趟律師事務所也留了電話 約好星期幾'但是我都被他放鴿子 '他還不接我電話 總共約了數次 我請我朋友幫我打 他才接起 我想他會一直晃點我想幕後怕講出實情他會出事吧' 他未成年他翻共了也不會有事吧'很多事我一言難盡' 我知道我不會說話 不擅表達才惹了這事!我是清白的網咖有我和他的對話畫面 '不過我問過店員那只有警察可以來擷取' 我不想給我們淡水的警察擷取'我不想再遇到那害我的警察!我很多話腦袋不能思考不知道要從何說起 我被陷害了才知道我那些朋友原來為什麼漸漸疏遠我 ! 我想請懂刑事案件的律師幫幫我!! 請快點回復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二審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聲明上訴並提出上訴理由狀。並針對二審判決有違誤之地方做出說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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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耳 103-07-01 19:30

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對方是朋友關係

相約一起出遊玩

對方在騎車時雷殘我在後方反應不及撞上

有叫警察過來

但沒有備案

警方叫我們私下和解

沒有簽和解

對方說會賠我全部修理費用可是對方父母不願意賠

對方未滿20歲所以這樣和解是無效的嗎?

對方說他父母如果不還

他可以分期還給我,但需要時間

我如果跟他簽分期還款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為成年所簽訂的契約,原則上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有效。

2、不過倘若雙方願意簽訂,對方也願意履行的話,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爭議。

Cena 103-07-01 13:40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對方相撞騎車對方開車  他是從巷子出來的 我是車流量比較多的路 對方直接衝出來沒注意左右方來車!!

車禍鑑定初步研析表出來 是寫著因此交叉路口無任何停.等.慢之類標誌和雙黃燈 又同為直行車所以我左方車未禮讓又方車先行

然後對方的肇因是寫著未減速慢行 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然後監視器很明顯的是他幾乎攔腰撞我右前方  他的車子則是左前方"貓"(台語)進去!!

對方完全無受傷 我車子幾乎整台全毀 多處擦傷縫兩針大腿血腫(20CMX20CM) 我請假一個月多 這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如果告了法官會成立對方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怎麼向對方求償呢?

7/10(下禮拜四)就要調解委員會了! 請律師為我做個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需要注意必須6個月內提出告訴。

2、有關請求賠償的部份,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其他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等。

點點 103-06-27 20:02

前幾天我父親於晚上七點多喝了兩瓶啤酒喝完後睡到十點多,起來後去後面超商買酒跟優酪乳事情發生了就是我父親騎車回到家裡而警車尾隨我父親到家強制執行酒測,一路上沒有叫我父親停車跟鳴笛,可是卻跟到家中執行酒測,而我父親酒測值0.25,他在睡覺中可能沒有把酒給揮發掉,所以他知錯可是我父親認為可以在路上就把他給停下何必跟到家中,我父親對於這樣的行為很生氣,這該怎麼辦呢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承辦員警的手段,目前法令上並無太多限制,就您所述的行為,並無違法,本文深感遺憾

12333 103-06-24 22:16

我在一家知名39元商品百貨打工 晚班工讀
我在今年5/21開始打工 到 6/9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能把文章看完雖然有點長....

就是 

我那時我告訴正職說...那個x瑩 因為我之後要念夜間部 且想找假日可以休假的工作所以沒有辦法繼續做了 (那時在小小的辦公室 我覺得自己態度很好)
結果那正職連回我都沒有 也沒有看我  假裝沒聽到然後我就再說一次她居然直接從辦公室走掉我當下超傻眼 覺得她超沒禮貌
然後她就是不讓我離職晚班有個女生心機超重...有個剛離職不久的女生就是因為她離職...超扯她就那時跑來關心我說 叫我不要離職 說我做的很好也很ok不希望我離職我就把原因告訴她


結果隔天...我來上班全家店的人 從正職到工讀 對我的態度都變了樣還會偷講話諷刺我

早班的歐以琪說 下次應徵人要看奈操不奈操早班一個男生還說 外面貼的徵人要寫上奈操 我去交換收銀時 她們平常都會跟我聊天 那天直接無視我 連下班都沒跟我說掰掰 (她們超扯根本牆頭草...)


晚班那女生和那正職更扯跟我上班我問什麼都假裝沒聽到有休息時間 但是不能兩個人一起休息是輪流結果我站收銀她們兩個直接走出店門口吃飯 而且去超級久(那天是星期日 人很多 站收銀常常會需要按鈴 遇到什麼事情很常按 )這樣走出去我遇到什麼事 誰能幫我?


而且下班時要換衣服 她們在我還沒走進辦公室就全部換好 然後明明燈還沒關 晚班的東西還沒寫好 她們就直接衣服換好打卡走掉
剩我一個在裡面寫 還要幫她們關燈
之後出店門口 平常都會一起走去捷運站 還會有說有笑說掰掰
可是這幾天超扯她們會直接走掉 互相說掰掰我說的時候她們假裝沒回
昨天更誇張昨天是跟晚班的男生 和那正職上班下班後那男生要騎車所以先走 蓮瑩就說掰掰(蓮瑩是正職)然後之後剩我跟她在門口 她一直滑手機假裝沒看到我之後她姐姐騎車來載她她連看都不看我她姐姐就說 妳不跟妳的員工說掰掰嗎
她直接搖頭 上機車就走了
那個晚班的工讀真的超... 還假裝關心我私下去衝康我 還亂講話正職更誇張 無視工讀說的話

 

因為x創工讀月休6天比正職還少 

而且不能休假日 也不能連休休假跟休假之間不能超過6天 (正職月休8天 且可自由排休...)

且我之後開學要念夜間部了...所以才決定離職...

 

因為正職一直不正視我說要離職的事
講了很多次都不給我回應
所以那天她連再見都不講那天  下班後回家
我就傳line給正職說  「我明天不會去了 且找到工作了 就這樣 」

結果那正職超誇張 有嘴說別人 沒嘴說自己

她居然把我跟他line的私人訊息  
擷圖  然後po到facebook  

更誇張的是 文章還公開  而且把我本來用綽號 改成我的全名 本名...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覺得自己以後完蛋了..................頓時覺得人心真的很險惡

 

覺得明明是她不講理  這樣對待工讀生....

一共是8個讚 9則留言平常假裝跟我很好的早班 歐x琪 張x杰 和晚班 劉x瑄都在下面留言 罵我草莓


重點 還沒說離職前 說我做的很好 說我不錯
文章還故意說 做事態度那麼差
現在重點是她網路的po文還公開還故意把我的名字改成本名之前還誇獎我說我不錯。。翻臉後再那說我做事態度差根本牆頭草

而且 這工作又沒困難度 我想離職是她們心機重 而且還不能自己排休

況且我要念夜間部底下ㄧ堆人罵我草莓ㄧ堆人不知道事情經過 在底下批評我


我已經有告訴正職說我要離職 而且好幾次可是她假裝沒聽到 我講第二次 還直接走掉然後我隔天也有提她就是不回我 不讓我辭職


重點是 她po了那個還公開 我以後找工作會不好找 對我的人生 和 我的名譽有嚴重影響...

當下真的很不想活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而且還不知道領不領得到薪水....很徬徨無助

 
之前她們也是這樣對剛離職的那女生...
可是我五月的錢領了6月的還沒 離職的那個女生說應該不會給我薪水
可是她們都罵我草莓 我覺得很難過無言 真的很想去死


明明是因為要念夜間部 然後要想排休自由一點
公開私下對話內容 還打全名 照片也沒用掉我頓時覺得人心很險惡。。。

那晚班工讀不知道對她們說了什麼
重點我不是因為工作上問題才辭職啊...

 

 

 

謝謝大家把文章看完..
我不太懂法律  希望大家幫幫我

想知道這樣算不算觸犯法律呢?

有辦法告她嘛...

如果能告她的話  要怎麼告呢...

要自己準備錢嘛....如果可以告 大概要多少呢
 

但對方文章好像已經用成只有朋友看的到
她是很後面才用成私人文章...
但他公開的時候 我有拍下來存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確實可能侵害您的名譽,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賠償

2、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後,檢附證據提出告訴。

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

朱小弟 103-06-22 01:57

某日下班騎車行經信義路往東向.本路段是單向雙線車道.全路段劃設紅色.

前方車輛突然偏向內側車道.我順勢切進前方車輛左側.一切出隨即看到前方違停車輛.情急之下緊急煞車導致我自摔滑行撞上違停車輛的後保桿.而機車滑行撞上車子後保桿倒致受損.路人幫忙報警.而我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隨後有員警前來處理.原先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員警直接表明是我的錯.便要我在現場圖表上寫"我方願意賠償被撞車輛恢復原狀"後簽名.因為疼痛和緊張.所以就寫了.事後我認為這件事件是因為車輛違停才會導致我煞車摔倒.而車輛是該餐廳泊車小弟停的.所以我去申請初判報告.報告也載明對方車輛違停屬實.而我涉嫌超速(50-60).所以我向泊車小弟提出共同分擔車輛維修費及我的機車維修費.但泊車小弟堅持他只有違停.而我自摔才會導致發生事故.而車主有保險與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聽到初判表結果只願意負擔三成維修費.且不會出第三人責任賠償我維修費~

請問泊車小弟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請問車主也有刑事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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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朱小弟 103-06-23 14:54

請問房律師,不知道這樣的訴訟流程走下來需要花費多少費用?要求賠償費用往往低於訴訟費用,因為律師費用過高,可能常常導致自行認賠。然而又讓有錯的人消遙法外,這口氣很不服阿。

朱小弟 103-06-21 16:35

某日下班騎車行經信義路往東向.本路段是單向雙線車道.全路段劃設紅色.

前方車輛突然偏向內側車道.我順勢切進前方車輛左側.一切出隨即看到前方違停車輛.情急之下緊急煞車導致我自摔滑行撞上違停車輛的後保桿.而機車滑行撞上車子後保桿倒致受損.路人幫忙報警.而我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隨後有員警前來處理.原先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員警直接表明是我的錯.便要我在現場圖表上寫"我方願意賠償被撞車輛恢復原狀"後簽名.因為疼痛和緊張.所以就寫了.事後我認為這件事件是因為車輛違停才會導致我煞車摔倒.而車輛是該餐廳泊車小弟停的.所以我去申請初判報告.報告也載明對方車輛違停屬實.而我涉嫌超速(50-60).所以我向泊車小弟提出共同分擔車輛維修費及我的機車維修費.但泊車小弟堅持他只有違停.而我自摔才會導致發生事故.而車主有保險與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聽到初判表結果只願意負擔三成維修費.且不會出第三人責任賠償我維修費~

請問泊車小弟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請問車主也有刑事責任嗎?

俊兒~* 103-06-20 17:18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回覆、全部回覆或轉寄 | 了解更多
俊兒~* 103-06-20 17:12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回覆、全部回覆或轉寄 | 了解更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再請調解委員從中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俊兒~* 103-06-21 09: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 ... (恕刪)

 

所以他們要求這個金額"不會太誇張"是指合理嗎?請問..判斷的標準在哪裡!?
而且對方現在的意思就是我同意他們所提出來的條件才要上調解委員會!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去調委會再折衝的機會..
我換個方式問好了
假設想像一下今天當事人換成您家的晚輩
生活條件一樣(包括晚輩的薪資、學貸房貸、長輩身體狀況etc..)
您會同意對方提出的理賠金額跟他們和解嗎?
不好意思我知道這個假設比較失禮但是也很實際...

那對方提出的償還方式那兩種
您會選擇哪一種比較好?也請告知原因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小布 103-06-19 19:55

我4/18早上上班時騎車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摩托車 肇事者是對向欲左轉加油的汽車*(路口是閃黃燈號誌)

騎車時(兩線道)左前方有一台小貨車 我騎在小貨車的後右方

莫名其妙的還未經過號誌時就被撞飛...撞擊點位於我機車的後左方

手機在車廂所以肇事者載我送醫 可是對方要求不要報警處理

但加油站員工有報警 警方到醫院做筆錄 我全身擦傷多達13處 請假半個月

事後肇事者有來我們家協調 說自己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負責 事後根本不過問

因為我要求要醫美除疤 保險公司要等傷口完全癒合才願意協調 拖了快兩個月

事後保險公司因事故表內容:

對方是 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 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只願意賠償請假薪資1萬1車損3萬8的七成 外加心靈損失2萬 共5萬

對方保險公司說如果我對賠償金額有疑慮的話他們也沒辦法 叫我自行去提告

還說車禍賠償的比例是肇事者七被害者三 這是公司認定的 (我非常的不同意)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昨天已去警局作提告筆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的部分,您是否有跟承辦員警索取現場圖、初步判定表等資料?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分,有關於除疤的費用,您是否有損取收據?並且於事前先拍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大樹 103-06-19 09:37

您好    

我是護理系學生

請問我三月底因社區實習要社區訪視,路況不熟,騎車經過住宅狗衝出來追 吠 一度想咬人   ,第一次順利騎過,但沒想到路是死路,得又回頭騎回去,嚇到了  想衝快點  避免狗咬到我後座的朋友  結果跌倒   ,我的手肘開刀放鋼釘  牙斷半顆 膝蓋縫四針  腳踝挫傷 , 身上多處擦傷, 我後座朋友 鎖骨撕裂傷及多處也擦傷,有叫警察備案,狗主人也承認是他家的狗   ,過了快三個月了,傷癒合差不多,剩之後復健 和拿掉鋼釘,但因受傷家人請假顧我五天,還要每天來回接送我實習,也因為受傷讓我暫時無法工作,前天有打電話問狗主人後續他們要怎么和解,但他只說跟他老婆討論後再跟我們說,結果現在也沒消息,請問我該怎么辦??

提告過失傷害,並請求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9 10:16

您好,依民法第190條「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有求償權。」,因此,狗主人未看管好狗,導致您車禍受傷,依法您您可以可向狗主人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及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大樹 103-06-23 11:37

請問   那我能向狗主人求償精神賠償嗎?現在很怕狗   如果我要跟狗主人談和解,那他應該賠償我這次車禍全額嗎?

王小明 103-06-17 18:57

是這樣的...

A男83年次19歲,A女84年次18歲,兩人與B女是同學關係。

三人平日關係良好,時常共同出遊。

五月初時A男與B女結交為乾兄妹,

平時下課後會到B女家遊玩,會請A女吃早餐並騎車載A女回家。

有一段時間,A男會要求與A女睡下午覺。

A女或有猶豫,但仍會讓A男"抱著"A女睡個1~2小時。

期間B女皆在場,A女無表現明顯不悅,

A男與A女也沒有發生任何性行為

直到5/13,A女"首次"表明不想被抱著後,

雖A女表示仍接受睡下午覺,但兩人之後就沒有再睡過。

直到約2~3禮拜前,
A女斷絕與A男的乾兄妹關係成為普通朋友後,

兩人便無其他親密的互動。

而三人互動仍然良好,A男雖不再請A女吃早餐,

但應A女要求,仍會載A女回家。

而然A男不甘A女忽冷忽熱,偶爾會傳訊息至A女手機敘述心情,

但A女不堪其擾,感覺很"煩"。

最後A男表示很抱歉,以後不會再講什麼,希望過去的事就算了,

但A女仍認為"就像殺了人後才道歉一樣"兩人又因此吵架。

5/29

A男在FB上收到A女的男朋友(簡稱B男)指責"A男騷擾A女並毛手毛腳",

恐嚇會找"學長泡茶"和"車友緊盯",

A男表示願意好好解釋,在FB上也沒有激動回應。

但最後仍不堪B男恐嚇,也打電話與B男嗆聲。

事後直到6/1周日,A男與B男相約和解,並表示互不計較此事。

但A女家長知道此事後,認為A女受到騷擾,要和A男追究此事。

尤其是曾經"抱著睡覺"的事,A女家長完全不能接受。

而A女則哭訴並否認乾兄妹關西,表示是A男硬上。

且找B女作證,共指A男行為失當,造成A女身心不舒服與心裡陰影。

想請問,若A男有"文字訊息紀錄"證明兩人曾是乾兄妹關係,

而持續兩周的睡覺期間,A女皆神智清醒,也未受到言語或行為約束。

且直到A女表示希望停止後,A男即沒有再要求A女共睡下午覺。

(1)A男與A女睡下午覺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

(2)B男與A男,是否都犯了恐嚇罪?

(3)斷絕乾兄妹關係後,A男敘述心情使A女很煩,是否算是騷擾?

(4)此事件是否有觸犯其它相關相關法律問題?

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糾紛,實在不清楚如何處理,

還請各位不苛指教....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7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無相關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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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 103-06-16 05:29

各位大大好,小弟今日開車時發生行車糾紛
當時情況如下所述
小弟於6/15日22時左右,開車接送女友下班;行駛台南市健康路,後在西門路和健康路口迴轉至健康路;此時一名男子騎車由我左後方到我正前方攔車。
當時該名男子並未有任何表示,因此我們對峙片刻我開車離開;之後行駛約
100公尺後,我於健康路與永福路交叉口停紅燈時,該名男子騎車由我右手
再度攔車,並大聲叫囂且亮出金屬棍棒要我下車理論;此時我請女友報警且
加快速度駛離現場,對方一路叫囂追逐我方直至大同路時,我又請女友在報
案一次,後追至大同路左轉至中華東路對方才放棄。

之後我開車至永康復興分局報案,後輾轉至大林派出所報案,承辦員警表示
如無人身財產受損,不能報案,只能備案但是保有6個月的提告權。(也就是
我只是報案備查,只要我不提告就不能拿對方怎樣。)
小弟想請教的是︰
一.是否只要沒涉及人身財產損失,我就不能對該名男子提告?(該名男子無辱罵也無損毀我車子,只是拿武器追著我跑。)
二.在他攔車逼車期間,他是否有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三.以上情況,均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且有清楚拍下對方和車牌,是否可以就公共危險或是強制罪部分請他到案說明?
以上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了,行車紀錄器連結如下

https://vimeo.com/98280172 約04:20開始

https://vimeo.com/98280173 約00:47再一次攔車

https://vimeo.com/98280174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6 09:38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因在道路飆車叫囂會構成一般民眾生命之危險,雖然無造成人員受傷,一樣構成犯罪要件。此外,對方亦觸犯恐嚇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使他未對你構成實際傷害,但已造成你的恐懼,建議可委任律師對他提起告訴,以保障您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胖虎 103-06-16 14: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

目前小弟是打算依您的建議針對恐嚇和公共危險的部分來提告...

強制罪是否成立?(對方有攔我車 不過我藉機跑了)

另外再請教一下 如果提告部分 法院認為罪證不足 那我本身是否會有誣告的嫌疑?

因未報案的當下 我就對員警表示我要提告 可是員警他看過影片 認為對方行為沒有

特別"危險" 所以我可能告不成還會有誣告的嫌疑...

以上~~~感謝各位的回答

低調 103-06-15 17:08

有一次傍晚騎車從左邊超車,確定沒碰撞,過後就聽到,碰一聲,看後照鏡,有一個中年婦女自

摔,

如果當時那婦女報案說我肇逃,我又該如何處理

!我機車確定沒刮傷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碰撞對方,您即無肇事,亦無肇事逃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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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並不以碰撞為必要,即便沒有碰撞也可能被認定有肇事原因,如突然從巷子衝出或紅燈,導致他方為閃避而摔車仍屬肇事原因。

侑侑 103-06-13 19:35

各位律師

本人在今年發生了一樁交通事故,當時交通警察不採信我的說詞,我指證對方紅燈超速但因無目擊證人,且對方不承認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等待判定。

30日判定後,本人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本人開車,對方騎車)

但我向地方商家調閱路口監視器明顯拍到對方紅燈並且超速,而且拍的非常清楚,當天又下大雨,天色已微暗,此時我拿這光碟向交通大隊申訴,但他請我去交通鑑定會提出申訴,但對方堅持不願出席交通鑑定委員會,想請問如果我擁有這光碟有可能翻盤嗎?因為去爬了一些文,奇摩知識+裡面均回答車禍研判表跟鑑定委員會的評判大同小異,高達百分之99維持原判。

這場交通事故如果是我的錯我願意付上全責,但明顯不是我的錯但交通大隊則在沒有這份光碟的情況下判定是我的錯,我很不服,如果上法院,提出對方紅燈超速的光碟,請問我有機會翻盤嗎?

您好,關於車禍案件,法院一般都會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做為論罪事實,如您握有有利光碟,可於審理中向法院聲請由中央警察大學作更仔細的鑑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elf 103-06-12 15:42

你好

我於102/9/2發生車禍,是對方騎車左轉未打方向燈,而我騎車直行被撞到,對方沒事而我持續復健中。

有至調解委員會調解過兩次,之後便失去聯絡,已於三月初提出告訴,第二次筆錄也已完成,但尚未收到傳票

請問大約都要等多久呢?

另外,如果之前有委託相關公司幫忙辦理,是否可以取消委託?

謝謝你們的答覆喔

您好,地檢署從受理告訴到寄發傳票的時間無一定的期限,端看檢察官的承辦進度而定,若對於案件進度有疑問,可致電警局或地檢署詢問,另關於委任事宜,您可隨時解除委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加速流程之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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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姿 103-06-09 22:42

我想請問我給我朋友載,然後她去撞到車子(車子是她硬要騎的)

車主向她索賠 請問我有責任嗎? 需要一起賠償車主嗎?

當下講一人一半,但事後想想自己好像沒有責任...所以就不想和她一起賠錢

但她一直向我催討,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 

騎車的是無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非駕駛者,您無過失,無須賠償對方,故對於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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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a 103-06-04 14:56

我5月25騎機車經過高雄茄萣台17線情人碼頭看到地上劃車道路縮減騎車偏左被撞今天問警察才知道那個是槽化線,但是看道路規定是不能壓過所以機車一定要偏左一點,就被後方汽車從撞上住院但對方人認為我是越過對方車道逃避則責任,我要如何為維護我的權益。但是那路段規劃路線很怪。

小群 103-06-04 11:37

律師您好:


      最近我朋友在放學途中騎車,有一個小姐沒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我朋友為了閃避那個小姐不小心摔車,導致腳部受傷,第一時間已經有報警,但那個小姐不僅沒停下且要跑走,他同學為了要去阻擋那個小姐跑走,有發生小拉扯,最後那個小姐有躲進公司,最後警察來時有跟那個小姐說如果他再不出來就要辦理肇事逃逸,後來那個小姐有出來,但是是跟著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一起出來,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說要告我朋友他們傷害罪,請問這該怎麼辦?

小群 103-06-04 10:49

各位律師您好:

      最近我朋友在放學途中騎車,有一個小姐沒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我朋友為了閃避那個小姐不小心摔車,導致腳部受傷,第一時間已經有報警,但那個小姐不僅沒停下且要跑走,他同學為了要去阻擋那個小姐跑走,有發生小拉扯,最後那個小姐有躲進公司,最後警察來時有跟那個小姐說如果他再不出來就要辦理肇事逃逸,後來那個小姐有出來,但是是跟著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一起出來,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說要告我朋友他們傷害罪,請問這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4 1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並沒有所謂的肇事逃逸的問題,但是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因為對方未依號誌行走,則造成您的友人所受之傷,必須負起過失傷害之責。

2、有關於防止加害人逃離,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限制其離開,這個部份似不會構成犯罪,無須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4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亦可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貓球 103-06-04 00:16

您好,

友人(未滿18歲,就讀高中)受其朋友唆使使用了贓車,該友人對是贓車不知情,以為是友人的,結果騎車跌倒被抓到,除了無照騎車外,因為該物為贓車而有走少年法庭的程序,事後法院判不審理,但警局仍致公文書於學校是否有違法?學校找八人招開會議,在法院判不審理之前提下,仍公審家長和學生是否有違公平正義原則?

律師替我解答,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