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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 103-09-27 01:18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騎125CC機車綠燈右轉時速約40-50km/hr,對方騎50CC機車逆向行駛導致車禍,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是100%在對方身上嗎?由於轉角處有違規紅線停車(汽車),阻擋到我的視線,我一轉過去就與對方相撞

請問違停小客車是否有肇事責任呢?

本人除車損外,身體無大礙

對方除車損外,有雙膝疼痛及無法行走(無骨折)

由於我的車已經完全無法騎乘,所以可能要請機車行叫小貨車來載車,運費的部分也可以提請對方賠償嗎?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8 17:05

肇事鑑定之判定,建議聲請各地肇事鑑定委員會判定,較為明確也較有保障。

Siao Min 103-09-24 11:41

你好,想請問有關恐嚇罪的相關事宜

情況為,行駛間機車內側車道移動,後方自小客車按喇叭,機車騎士回頭查看,但並無辱罵,也無挑釁動作,剛好紅燈於是機車停至機車停車格,於是後方自小客車的駕駛人,下車理論,並手持電擊棒,表示機車騎士辱罵他,機車騎士秉持己見,告知並無辱罵,但自小客的駕駛人,情緒激動且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還說再講信不信我電你!隨後辱罵機車騎士幹你娘後,返回車上!

綠燈機車騎士行徑至路邊,報警處理!

ps.機車騎士無行車紀錄器,當下無錄音錄影,是否無法告自小客駕駛人公然侮辱?

路口監視器有明顯拍到,自小客駕駛人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目前機車騎士已以這點對自小客駕駛人提告恐嚇!

想問

1.公然侮辱這點因無錄音錄影佐證,較無法成立對嗎?

2.這樣情節的恐嚇罪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金額是由法官裁定嗎?

3.這樣的情況,恐嚇罪成立機率高嗎?!

4.若是成立,對方是否只會被罰300塊?(罰款金額是上網查詢看到的,但並不是非常了解,再煩請律師解答,謝謝!

隱居 (勇公) 103-09-24 12:24

您好,

有被害人的指訴及監視錄影帶畫面,恐嚇罪的成立可能性極高。

你指的是罰金的部分,更大的可能性會判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三○五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侮辱的部分就要看法官心證。(我想監視錄影帶應該沒有辦法看出被告的口型),
可能要佐以當時被告的表情等情狀判斷)
民法上可以侵權行為的相關規定求償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若有疑問,可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Double 103-09-14 22:46

律師 您好

請教家母交通事故一案2014年7月2日在鎮上北興路左轉待轉,唯處於雙黃線系違規待轉,由路口監視器和車上行車計錄器可看到約兩秒鐘過去後方大卡車根本未有提前剎車而直接撞上家母所開之小客車,導致撞到對向來車。造成家母的車及對向之小客車毀損~其駕駛及乘客三人亦受輕重傷。而家母亦因安全帶瞬間左右拉扯造成左手手骨折開刀(2014/7/12)、臂神經叢四條神經受損,目前需每日復健將來尚有殘廢之慮,且將于十月中回臺北長庚評估是否開刀。對向之小客車並無保險,家母及大卡車皆有保險,兩星期前開過調解委員會但調解未果。于日前對家母及大卡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而我們也對大卡車提出過失傷害,估計是對向小客車駕駛想以刑逼民。

家母及大卡車駕駛兩家保險公司之前共識肇責比例是3:7(是否有機會為無責),家母之保險足夠賠償對向車三人醫療及車損部分,只要對方提出合理價格的話。這樣的案子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辦妥?處理步驟及採取的法律手段會有那些?像這樣的案子,除了律師費外,總共要花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費用支出?律師費用將會如何計算?總共大約的律師費用在多少範圍內?需要準備多少,是否有可能不需請律師就能三方和解?若訴訟,想請教有無可能家母能訴訟無罪?

較難和解的部分係對大卡車請求的賠償,其賠償金額尚不知該如何計算?尚有左手殘廢之疑慮。再煩請撥空回覆~感謝願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份,至少必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作判斷,大多會依據法院或是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認定為主。倘若可以爭取無肇事責任或是可以達成和解,就可以爭取無罪。

2、律師費用的部份,大約一個審級6萬元~10萬元不等,依據案件複雜程度及金額有所不同。

3、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作判斷,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其他的醫療輔助工具等。

4、和解的部份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等,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而錯誤決定。

5、本文建議可以先尋正式諮詢釐清肇事責任,請求之金額等,並判斷是否有委請律師之必要。

阿翔 103-09-08 00:50

律師你好

我對法律不熟想請教ㄧ些問題

小弟前幾天與ㄧ部小客車發生擦撞當時是他違規右轉

騎乘機車可是我酒測0.48

對方沒怎樣我自己受傷我又初犯

請問罰金大概是多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08:46

會判多重,真的不清楚耶,因為每個檢察官、法官的個性不一樣,

也不知道你會分到哪個法官或檢察官的股。不過可以確定的,

應該都可以易科罰金解決。

建議你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

原則上如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亦可於車禍發生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並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20:20

您好,因您有受傷,若依據初判表判斷對方也有過失,則可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又因檢測值已經超過0.25,故有不能安全駕駛最之問題,然因您為初犯,故可嘗試向檢察官認罪並聲請緩起訴。 

Allen 103-09-07 02:32

您好!

上班途中,我方機車與對方汽車同為右轉彎方向,我方因為前方右側路邊汽車起駛跡向而稍左閃停車,不慎遭後方追上擦撞,造成左側車身受損,腳部被輾過骨折,有開證明,休養三個月。對方則右前車頭受損。

因雙方和解金額不合,而我方聽取保險公司人員建議申請肇事鑑定來分肇責,對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鑑定意見為,不詳車號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路邊起駛未讓車道上行進中之車輛先行,為肇事原因。

我方因閃避路邊起駛之小客車左偏時,被後方擦撞,無肇事因素。對方因措手不及,無肇事因素。

發生時,警察有說明跟前側方無關。鑑定後,警方也無法因"疑似"車號查出主因車輛。

現在情形是對方收到鑑定結果後,保險公司和肇事者對我方採取不予告知不理賠。與我方受傷期間無慰問的處理態度一樣著實惡劣。

雙方如無肇事因素,警方也無法找出肇事主因車輛,對於受傷而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是否能對無肇因素卻使我方受傷的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就是變成兩方的責任

提告刑事民事上對方會無過失而不用賠償嗎?而我方會成為誣告對方嗎?

 

感謝您的回答!

車禍鑑定後,都會判定肇事主因,責任歸屬,不會雙方都沒責任提告後會送鑑定,如對方沒有過失,那他不會有民,刑事責任,但也不會因此成立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依您所述之鑑定結果已見並非係因目前雙方之因素而造成車禍

因此即有必要找出該不詳車號之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方能究責,

建議您可以正式向警方報案(應取得報案三聯單)請求警方協助調閱附近路口或店家之監視器

或自行努力尋找附近商家之監視錄畫面

並向該肇事逃逸車主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民事賠償

否則法院也會尊重鑑定結果而無法使無肇責之人負過失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13

您好,所謂之過失傷害過失,乃係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故若初判表中查無過失責任,且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若仍認定無肇事責任,則無法提出傷害告訴。故建議您調查或聲請調查第三台車之相關資料,以釐清造勢責任之歸屬唷!

ab 103-09-04 21:19

您好

事發當天,我本人騎機車行駛於直行車道,突然被後方客車撞,有報警,警察到場後,我先坐救護車離開,對方確定酒駕酒測值0.80,而且是5年內也有酒駕累犯。我本人診斷書是寫多處挫傷,建議在家休養二週。受傷至今已逾五天,對方完全沒有聯絡我。我已申請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想請問,我大概的求償方向是什麼?和解談判過程中,我有什麼有利的求償條件?對方如果不賠償,我可以採取什麼動作?而他可能會有什麼刑責?

 您好:

1.您可以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精神賠償工作損失、車損修繕費用

2.因為您有受傷,可以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讓對方有刑責壓力。

3.對方如果不賠償,您可以在6個月內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普通過失6個月以下徒刑、業務過失1年以下徒刑),

  待檢察官起訴後,再向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紅烈 103-08-29 16:46

我租了一部自小客車..在等紅燈時...被一輛聯結車追撞

我租的自小客車幾乎全毀..車上連同駕駛兩人均有受傷

那時有警方到場..我們兩人也都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在醫院警方有來做酒測筆錄..當地派出所跟交通隊都有來

目前知道雙方車子都有保險...現在我應該怎麼處理接下來的後續呢

有關刑責及賠償事宜..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建議您可先與對方協調(私下或至調解委員會)賠償事宜,

如協調不成則應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到地檢署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對方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7:16

您好

依據問題所述您是在等紅燈時被撞,因此肇事責任應在聯結車方

您受傷的程度應屬輕傷

故聯結車駕駛應係觸犯了刑法第284條第二項之業務過失傷害

刑法第287條規定:第284條之罪需告訴乃論

因此您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

當然在期限未到之前您可以試著跟對方聯絡要求保險公司來協商

或向戶籍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調解

如對方不願意賠償您的損失

在期間內提出刑事告訴即可

謝謝

如有問題可來電約詢07-334633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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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45

 建議先跟對方談調解,

不過如果調解沒結果,在事發六個月內要提告過失傷害,不然就不能告了

 

小光 103-08-27 21:05

各位律師網友大家好

甲在6月底出車禍,原因是因為甲(機車)從中線提早換車道切外線(有打方向燈),但未注意地上槽化線而跨越,被後方高速公路的乙方(小客車)從後方撞上。

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

甲方:跨越槽化線行駛

乙方:疑似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甲方有受傷骨折,需休養專人照顧三個月,乙方無受傷

雙方皆有過失,看板上案例甲方應該是過失主因,乙方為次因,法官是否會因此判決對方無罪?

謝謝大家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22:17

只要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不論過失比例。

裕達利租車 103-08-23 13:55

敬啟者XXX:

台端民國(下同)103年07月22日向本公司租借車號RAE-0553之小客車乙輛,租期至103年07月23日為止。現雖已歸還車輛,但惟台端歸還車輛時車牌遺失

、右後門下方碰撞嚴重,經本公司送修過後要求賠償汽車維修費用8000元、申請牌照費用3550元、油資1800元、司機費用2000、維修過程中之營業損失7天14000X70%=9800元,新台幣共25150元,本公司於民國103年7月24日迄8月23日期間,曾多次向台端要求出面處理,卻一直無法獲得解決!為避免爾後發生法律糾紛,特以存證信函通知台端,請於收到此文起5日內必需與本公司聯絡並付清所欠款項,否則本公司將循法旅途徑處理,並依民法第203條規定,自催告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請台端務必配合,切勿自誤! XXXXX公司負責人XX敬上 中華民國103年8月23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內容只要將您所欲表達之意思擬入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225587 103-08-22 18:07

我2天前因為與人殺生擦撞被開了一張無照駕駛客車的  可是我在民國89年的時候就有考過駕照了有罰單所以監理單位不給我領取駕照 所以我都沒有去領取駕照 可是我今天去監理單位查詢剛開始說沒有我的資料可是又打電話來說我可以去領取駕照了 我想請問因為監理單位沒通知我可以領取駕照了 而我被開了這張無照駕駛可以申訴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管機關沒有通知您的義務,因此您無法以此為由提起申訴成功。您未依法換發駕駕照,依法不駕駛,否則可處罰鍰。

2、至於車禍的部分,則不論您是否無照駕駛都不會影響肇事責任的判斷,應該依據駕駛當時情勢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

林小弟 103-08-12 20:41

昨天晚上和一輛小客車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
我的車行駛在幹道上,對方車道有倒三角"讓"字號
酒測值為零,對方酒測值為0.61且無照駕駛
雙方無人受傷,
1.請問如果對方沒加保第三責任財損險,那我的車維修費誰出?
2.又或者對方有加保但保險公司對於他酒駕公共危險罪而拒絕理賠
那維修費是否要我自行吸收?
3.對方無照酒駕我保的?第三責任財損險是否需要出險替對方維修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過失,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但對方是否有錢賠償,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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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 103-08-07 17:48

律師您好

      親人今年年初於台中因騎機車酒駕(已是第三次累犯)而自撞路邊停車的兩台小客車,本人也因此受傷住院約一週(傷及內臟)。出院後即與兩台小客車車主完成賠償事宜。

       今年五月有開庭,當時並無告知如何判決,而後收到傳票載明"有期徒刑四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併科罰金新台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於8/4再次到法院,卻直接被告知要收押,服刑四個月。想請問現在家屬能做什麼,讓親人可以減刑或是易科罰金嗎?因為該親人為家中經濟支柱,原本家境即非富裕了,突如其來的狀況,更是無所適從。他人在看守所,能再提出異議聲明嗎?還是家屬必須請律師打官司?保他出來呢?

      家屬也能理解酒駕的危險,但因家境所逼,故懇請各位律師能夠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0

 法官看起來沒有意思要關你親戚,不過檢察官認為你親戚很惡劣要關,

建議盡速提出相關文件給律師看,因為這種案件都有時效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3 20:47
回覆 DAISY 的發言內容:
我想應該是收到執行科的執行的傳票,當然如果沒有聲請社會勞動,就要繳錢,要不然就要入監服刑。可以服刑一半,剩下看多少錢再聲請易科

 

丫宗 103-07-16 08:15

律師好:

     再次麻煩律師了,因車禍(機車撞小客車車門)肇事且和解,但我(小客車駕駛)於和解內僅載明「??負擔一切修理費用」,然該機車是租用機車,請問現今車行負責人,要向我索取維修期間所損失之營業費用可以嗎?

麻煩?律師解惑。謝謝您!

阿賢 103-07-15 15:08

今天從7-11買完東西上車後,準備離駛時,無意間擦撞到一台自小客車

當下並未查覺有擦撞事故,故而離去,事後接到派出所通知

前往後才發現有此事故,並直接承認

事後對方車主要我將他被刮傷的左前葉板和前保桿、大燈,全換原廠新零件,並得接受到他指定的車廠維修才願意和解,共一萬九千多

不然則要告我肇逃病再要求賠償

我剛回家查了資料,發現維修零件是有折損期限就是乘0.369那個

但因經濟困難,並未有如此多的現金可以支付,也擔心跟對方談0.369那個公式,對方一氣之下會直接告我肇逃再理賠更多,像代步費之類的東西

但事故當下我真的不太清楚,請問這樣的狀況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5 16:17

您好: 若車禍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您並無刑事責任,但仍有一般車禍民事賠償責任,應盡力達成和解,若無法達成協議,亦可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縱使對方提告本案進入民事訴訟,您依法可主張折舊給付,也就是您所稱每年折舊0.369後的殘餘價金理賠即可。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不構成肇事逃逸,僅有雙方就損害應如何分擔比例賠償問題,若對分擔比例有爭執,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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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宗 103-07-14 15:36

律師

我是昨日於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案件,我是支線由西向東行駛自小客車,對方是幹線騎乘機車由北往南,而我行駛自小客車路口一半,對方機車衝撞到我的車門,雙方車體均有受損,而對方身體輕微擦傷,昨晚因交警告知路權在對方,所以我就先行和對方和解,簽訂醫藥費1萬及負責租用機車之維修。(醫藥費1萬元已付完)

今日卻被租車行告知維修費要2萬6仟元左右,我覺得好像被坑了,請問律師我有何其它方法處理呢?

(有致電到車禍諮詢問過,是告知1個月後去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然後再依上表責任比例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沒有約定依據過失比例,則日後肇事責任結果下來,恐亦無法主張。

2、至於修繕費用,您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明細,您可持明細前往熟識的車廠,請求協助審視,並且扣除折舊費用

 

丫宗 103-07-14 16:09
回覆 丫宗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我是昨日於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案件,我是支線由西向東行駛自小客車,對方是幹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我就依律師方法看可以省多少

感謝律師的協助

erin 103-07-12 08:34

請問國道上的車禍,無人受傷;但車體損壞~ 我方為自用客車;對方為租賃車。

因為賠償談不攏,是否可以先與保險公司理賠和解,再對肇事者提告求償不足的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然可以先與保險公司談理賠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保險公司之理賠不足,您可向肇事者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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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麻 103-07-04 13:30

前幾天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弄十字路口與小客車相撞(我是東西向, 對方為南北向)因為對方車速過快, 我車頭嚕出去(我有減速)閃避不及先撞到對方的前方左側車頭, 因為撞擊力太大我的車頭整個全毀, 車身偏左,我受了點輕傷 (有去醫院驗傷), 對方沒事
依肇事責任比, 依路權, 我需付較大的責任7成 , 對方3成, 雖有不甘, 但也認了, 誰叫我開的馬路比對方小條

我有報警處理並請我的保險公司協助後續理賠事宜, 對方的車子維修費為5萬, 我的是10萬


現在重點來了, 對方一直認定是我先撞他, 而且我的車子維修費大過於他的, 他也沒保第三險責任險所以不願意理賠我任何一毛錢,
對方的維修廠打來就嗆要我理賠, 說是對方委託他們處理的(他們應該是認識有關係的), 態度很差~
而且在我方保險承辦員過去確認對方車況維修費用前, 他們就自行更換了一些零件, 所以無法判定是我方造成的還是他們藉機換的

另外有一點不知道能不能向政府機關要求賠償, 就是我的前方路口原本是有面凸面鏡的可以照右側來車的和我們這一方向來車的, 但是那面鏡子在前陣子被人轉向照到只能照左側來車, 正常來說那邊應該設立兩面鏡子的,
也因為這樣我的車頭必須嚕出去一點才看的到我的右側來車 (因為左右都有死角和遮蔽物), 但對方若沒注意到前方路況或是車速過快就很容易閃避不及,對方態度若還是堅持不願意理賠, 這樣是否只有走法院途徑了呢?

還是可以請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先賠給我對方該給我的3成維修費, 再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追討維修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的部分,雙方都必須依據肇事比例賠償對方因車禍事故所受損害之損失。

2、您可以另外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保險部分,必須看您所投保的險種為何?倘若事責任險,則無法,本文建議您可以詢問您的保險公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助 103-07-01 12:48

請問酒駕時是職業貨車扣的是職業貨車駕照嗎?開小客車貨及機車也算無照駕駛嗎?

小宇 103-06-24 12:04

今年2月小弟騎機車與一輛小客車發生事故

對方經檢查酒測值0.09後來車禍事故鑑定結果是雙方同為肇事原因

(對方是進入彎道未減速及搶先轉彎)

因為第一次調解不成於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開

過一次偵察庭

 

檢察官目前替我們安排第二次調解

 

 

我想請問,如果第二次調解不成再開偵察庭時

假如第二次偵察庭時已經超過案發六個月

能否再請檢察官對對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逼對方接受調解

本件既然已經因為被害人先前提出告訴而開始偵查程序,則在檢察官起訴或為不起訴處分前,該案偵查程序均尚未終結(移調解若未達成和解撤告),亦不會有超逾告訴期間喪失告訴權之問題。
本件其酒測值並未超過法定標準,則除非有其他事證證明其確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事,否則基本上應不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所定之公共危險罪。另外若被告涉有公共危險罪而肇事致人受傷,則一般來講,檢察官也不會將同一行為割裂為二個部分而分別起訴,而會以同一行為涉犯二法條一併起訴。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哞 103-06-23 13:28

各位律師您好,我方於去年發生車禍事故,我方為小客車,對方為機車,初步分析表我方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為"無注意來往車輛,變換車道",對方有受傷,當下立即送醫包紮治療,我方也一起到醫院,事後也曾打過電話關心傷勢,亦請保險公司立即處理對方後續賠償,一切依照規定,我方無任何意見(當時尚未有初步分析報告,但我方財損、第三方加重、車體等均有保險),並開過幾次調解會,但因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車體維修費...等,我方保險公司認定因我方無肇責,因此無法賠償對方車體維修方面之損失,只能依照強制賠償醫藥費,雖有告知對方如對初步分析不認同,可重新申請鑑定報告,但對方卻不願意,執意對我方提出傷害罪。想請問各位,我是否需要自己花錢去申請鑑定報告(對方已提告,雙方均以完成警局筆錄)?此案成立,我方被判定過失傷害機率大約多少?我方有意和解,但只因我方開車無人員受傷,就無法針對此案有任何反擊,只能處於被動被告狀態?因此次車禍案件,我方多次請假,並造成極大壓力,這些難道都無法去得到任何補償?謝謝各位耐心的回覆。 ^ _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其傷勢不重,基本上檢察官也會勸和,所以您可以在偵查庭表現您的誠意,和解對方撤告即可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阿哞 103-06-23 14: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我方尚有以下疑慮:

所以只有對方有受傷,縱使肇事責任在對方,我方亦須背負過失傷害之罪嫌?

因對方有受傷,我方亦有誠意賠償對方損傷,但對方要求車體以及其他財損部分,因保險公司認定我方無責,因此不予理賠,所以對方才會提出告訴,對方提告之前,也有跟我方保險人員告知,若不提供財務損失賠償,將直接提告。所以,到了發願除非法官判定我方須賠償對方財損部分,否則對方不願和解。難道大車和小車的事故,永遠只能大車吃虧?那以後真的只能走路出門了。感謝您的耐心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能夠證明百分之百無過失,否則即便僅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仍會吃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有無責任,是否構成過失傷害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滾滾糖 103-06-12 21:12

今天下午在新莊中正路三重客運前面,騎普通重型機車於中線道,當時路況正常,前方號誌也為綠燈,忽然前面的小客車急煞,緊跟在後面的普通重型機車亦做了緊急煞車的動作,我看到後雖也做出急煞動作,但是由於距離只有約3公尺,時數也是正常限速的40~50,撞擊到了前方普通重型機車的尾部,前方普通重型機車車子有倒,車主沒事,後載一名女性,有些微擦傷,對方車子有些微刮痕,與尾巴的車牌與排管有受損,然後待警察來後,他們也只咬定我沒有做好安全距離,而他們的急煞動作實屬正常,而要告我過失傷害(對於後載女性的些微擦傷),而我方車子,車頭毀了一半,想問,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我就要賠償所有金額?(調閱監視器,拍不到我們出車禍的畫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照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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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與未來 103-05-22 17:06

 

你好:

在上週五公司派遣我行駛公司車,到五股運送東西

在途中行駛於建國高架上,應看見前方車輛已煞停

所以也跟著煞停接著5到10秒後就背後放車輛推撞

導致漸接撞上前方車輛,後方車門包含大梁都已經損毀

無法使用,筆錄做完了,但是初判表還未到30天所以還沒下來

我們車輛在送修後這段時間無法使用,增加許多成本

但是我們車輛以公司的名義掛牌的自用客車

營業用車牌

車輛是每天必須使用的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只有車體的部份

那我想請問針對非車體這方面的損失對肇事者

提出求償嗎?

例如租車費用等等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警方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您可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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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103-05-21 16:29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即會成立過失傷害,您應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金額過高不合理,亦可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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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和解不成 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是會成立  但這部分應該都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2.沒和解  民事部分還是需要賠償  看對方如何舉證證明損害範圍與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5-21 16:14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苦瓜 103-05-18 01:18

我是1車(機車)

2車是被我撞到的機車

3車是對向來車(汽車)

發生事故前

2車在我的前面

2車後面有一台小客車

我1車在小客車後面

那天我在超小客車前已確認前方無左轉車輛

但在我超過小客車之後

2車打了左轉方向燈減速在黃色虛線旁等待轉彎

我因閃避不及撞上2車

對向的的3車也撞了上來

但我並無被3車撞到的感覺

2車說他停在那邊等待左轉

是我從後面撞他要我陪修車費

3車也說是我撞到他要我陪修車費

我該怎麼辦?

他們都沒有錯嗎?

(以下是員警寫的現場處理摘要)

1車沿太堤東路北向南往新仁橋方向駛內車道至肇事地點,

駛入來車道超車與同向前行停等待左轉橫越道路2車發生撞,

1車再碰撞對向駛來3車而肇事,

致1車2車駕駛受傷送醫。

(           以上              )

(以下現場圖事故前)

         |                 ▎黃               |

      白|                 ▎色               |白

      色|                 ▎虛               |色

      實|                 ▎線               |實

      線|                 ▎                 |線

        |                  ▎                 |

        |                  ▎                 |

        |                  ▎                 |

        |                  ▎                 |

﹉﹉﹉                    ▎                 |

  駕                        ▎                 |

  訓                        ▎                 |

  班                        ▎                 |

                             ▎                 |

﹍﹍﹍                    ▎                 |

        |                  ▎                 |

        |                  ▎                 |

        |                  ▎                 |

      白|                 ▎                 |白

      色|                 ▎                 |色

      實|                 ▎                 |實

      線|                 ▎                 |線

        |                  ▎◇ 2車         |

        |                  ▎                 |

        |                  ▎ ☆小客車     |

        |                  ▎                 |

        |                  ▎ ◎1車         |

        |                  ▎                 |

(以下是超車順序1.紅路徑2.藍碰撞3.綠碰撞後)

        |                  ▎黃               |

      白|                 ▎色               |白

      色|                 ▎虛               |色

      實|                 ▎線               |實

      線|                 ▎                 |線

        |                  ▎                 |

        |                  ▎                 |

        |                  ▎                 |

        |  ▽3車         ▎                 |

﹉﹉﹉                    ▎   ◎1車       |

  駕                        ▎                 |

  訓                        ▎                 |

  班                        ▎  ◇ 2車       |

                             ▎                 |

﹍﹍﹍                    ▎                 |

        |      ◎1車 ↑   ▎◇2車          |

        |               ↑  ▎↑               |

        |              ↑   ▎  ↑             |

      白|            ↑    ▎   ↑            |白

      色|▽3車     ↑    ▎   ↑           |色

      實|        ↑        ▎     ↑          |實

      線|        ↑        ▎     ↑           |線

        |         ↑        ▎  ◇2車        |

        |         ↑        ▎                 |

        |         ↑        ▎ ☆小客車     |

        |         ◎1車  ▎                 |

        |                  ▎ ◎1車         |

        |                  ▎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2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該路段您是否能夠超車恐有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取得現場事故圖、事故原因初步判定表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大熊 103-05-14 00:23

去年三月上班途中,因為打噴嚏讓車子滑行輕微碰撞到前方客車,當下我們雙方都下車察看,雙方認為沒有傷害,所以當下各自離開,事隔一天,對方報案並檢驗車損,要求賠償一萬多(車體變形),重點是當下根本無傷痕,之後隔了一個禮拜,警察找我去做筆錄,我表示無法確定對方在發生事故後的一天當中,是否受到其它碰撞導致車損;只是事隔一年,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結果上了簡易庭,法官並不理會對方是否在報案之前有受過其它傷害,這部份我們雙方當下沒有簽署和解書,那我只能認賠嗎?我們當下真的都下車察看,有紀錄影像為證,雖然是我的過失,但對於全部損害都怪罪於我,這點實在難以認同,我明天下午又要再開一次庭,請問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00:37

您若能證明已經當場和解求償,就可以不用賠償

大熊 103-05-14 00: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若能證明已經當場和解求償,就可以不用賠償

警察那邊有道路監視器畫面,但去年我並沒有索取,現在去要還有機會拿到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當場和解求償證據,只是當時在上班時間,她在我前方,所以一定要她離開我才能離開,唉...好煩腦!

 

您好,你的影片有辦法證明雙方當初表示要各自負責的話,就沒問題。另外,對方必須證明你有過失,所以這部分也是你能去爭取的部分。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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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雙方已於當下達成和解協議,各自離開;或爭執肇事責任比例之分擔,請求減少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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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41

請對方證明損害是該次車禍碰撞造成的 

Alex 103-05-03 15:54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太太在 101年六月份 騎機車上班途中,為閃避突然衝出的一輛自小客車(路口監視器,沒拍到該車)而擦撞到另一輛靜止等待紅綠燈的新車,我們撞到人家當然是我們不對..
但車主電話中願和解 不要求我們賠償(因我太太受傷住院) 
但卻在前天卻收到 對方保險公司 要求我們賠償維修費 對我們提告 因為對方車子板金只有一點點凹陷  保險公司也未告知要修理的明細項目 過幾天就突然告知車修好了 要25636元當時問對方保險公司人員....為何維修費會這麼多(經濟上有困難)..對方表示會在和公司爭取折扣,再回電與我聯絡..
但事情都快兩年了 期間沒有任何聯絡 就突然寄來法院通知書 要告我太太我太太也受傷(眼睛開刀2次,受傷後有造成視力下降及飛蚊症) 且休養期間我和太太都無法工作(眼睛受傷需人照顧)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  真的需要賠償嗎?  若對方堅持提告 我們能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嗎? (看護照顧費用,工作中斷薪資損失,門診費用...等)
謝謝!   耶穌愛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對方有無肇事責任,主張過失相抵及折舊,減低賠償金額之。至於您受傷,亦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依您提示情形,經過二年,已過刑事告訴之六個月告訴期限,惟若仍於二年內,似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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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e 103-04-29 20:44

律師你好:

行經某路段,右前方有停在路邊的小客車沒打方向登開出馬路,我減速慢行慢曼繞過汽車,我後面在的朋友聽到煞車聲音,後坐朋友轉頭看到後方有摩托車傾斜,但當時後方朋友還在幫忙一起關心旁邊的小客車還在往外行駛,所以就不以為意,後來我往前行駛一段路,後方朋友轉頭看~說看到那輛摩托車已經倒地,問我是否要回頭去幫忙一下,我說應該是後方摩托車也要閃避那輛小客車跌倒的,他們應該會自行處理,然後我們就走了,結果隔天一早接到交通大隊打電話來詢問,是否經過某路口有發生什麼事故,我說後方朋友有看到,結果警察就要我騎著摩托車過去讓他們看看,當天晚上我到警局,警察說察看我的摩托車說有痕跡,三個小點. 後面輪子與煙檔管內側有塵土被刮走痕跡+後車燈下方有對方菜籃子的痕跡,說後方車子應該是輪子有卡到我的煙檔管跟後輪裡面碰到,問我怎麼會不知道.我回答不知道我真的沒感覺到~後面有發生事故是後方朋友在我行駛一段路後告知我才知悉的,結果現在警察就認定我是對方撞到的前方摩托車,說我不在現場變成肇事逃逸,真是嚇到我,雖然後方車子是小擦傷.摩托車也沒什麼損傷,但我還要吃上肇事逃逸罪名,真的很恐怖,明明不知道狀態被警察這樣告知,真不知道如何處理。警察後來給我看監視器,是在案發地點遠遠的下個路口,拍到一輛小小點的摩托車倒地,然後他說依照那個路口去找每輛經過的摩托車確認。當然這是在幾乎做完筆錄的時候才給我看的,我要求警察給我看清楚的後方車輛有確實撞到我的影片警察說沒有。

後來警察找來受傷的阿伯到現場進行比對痕跡,然後對我進行筆錄,我也是照上方講法做筆錄,最後警察說一定會被傳喚一次,我問警察如果被傳喚會問我什麼?他說檢方會問我認不認罪,我問警察我要如何回答,警察說回答:我認罪~但因為對方也傷害跟車子損傷,所以要我請法官從輕量刑,警察也教我要打電話找受傷的阿伯出來和解看是多少賠那阿伯一點醫藥跟車子修理費之類,但我是到警局警察進行比對痕跡跟我說有接觸才知道後方有車子碰到我,(如果我今天知道為什麼我要離開。我是被撞的人,然後警察找我去我又在騎著摩托車原封不動去讓警察一一比對,有這麼笨的肇事逃逸者嗎)

今天受傷阿伯打來約我去警局調解電話中阿伯說趕快調解對我比較有利,他說他沒有要我賠什麼,還一直跟我抱歉讓我要賠什麼大條的(我在猜他的意思事後面如果被起訴我要賠易科罰金之類).今天詢問公司法務是說去協調什麼要求都不要答應. 因為一旦答應就是我認罪,請問是這樣嗎?好多人跟我講好多說法,聽得我越來越亂,真不知道如何是好。請問我現在是在警察告知有接觸痕跡後知道這件事情,這樣我就是肇事逃逸嗎?為何警察都沒講到對方沒保持安全車距跟那輛小客車未打方向登切出?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50

您好!如果確實有撞到您的車才倒地受傷,是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請您先別慌保持冷靜,因為您的情況較複雜,是否應該與對方成立調解,後續又該如何處理,除了看警方現有證據外,也要視您警詢筆錄內容及雙方肇事情況而定,這涉及整體綜合判斷,建議您找值得信賴的律師諮詢,一起討論找尋對您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爭執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及犯意,亦無肇事之認知,但仍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以求緩起訴或不起訴之空間。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確實沒有發生擦撞  這應該是沒有逃逸的故意  建議你還是可以先這樣爭執  畢竟警方目前掌握資料未必能證明事故發生跟你有直接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臘 103-04-23 16:48

昨天跟朋友吃飯, 他一付很煩惱的樣子. 因此就問他為什麼.

他說他上周五去唱歌,喝的頗愉快,於是去第三家繼續喝(幹怎麼這麼會喝), 他有唱歌時的記憶,有第三家酒吧時的記憶, 但在計程車上移動時的記憶是消失的.

但是他依稀記得好像有簽了一張甚麼東西.可是他後來去問唱歌時的朋友跟酒吧的老闆娘都說沒有這回事,時間也都對的上.他身上的錢也都在那個時候掏光了.

在此先說, 我這朋友有時會杞人憂天, 但我還是希望能幫助他-至少先知道一些相關可能性.最近常聽說甚麼自小客車借高利貸, 希望這些借高利貸的人不會走投無路到無差別害人啊...

他說他那時記得上了計程車移動是直接到目的地的,這表示他如果有簽甚麼, 是在計程車上簽的.因此,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 如果他簽的是甚麼做保的單子, 沒有身分證影本可以嗎? 
2. 如果他糊里糊塗的簽了本票, 沒有身分證影本可以生效嗎? 他說他沒記得有壓指印甚麼的
3. 請問還有沒有任何的可能性呢? 

還有,還想問他現在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先做來預防呢?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為意識不清楚之情況下所簽發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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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4-25 09: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為意識不清楚之情況下所簽發之。

以上,呈請  ... (恕刪)

多謝房律師

但他實在是不知道怎麼攜帶資料, 因為他自己也不敢確定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有發生. 但如果沒有最好, 有的話..這種事情受不了一次的. 

他現在擔心的事情是, 如果有這件事, 騙他的人拿他簽的這張有效票券去高利貸那做保怎麼辦? 會找到他一定是因為那個人跑了, 他要怎麼去證明他不認識那個人? 又要怎麼樣去證明他當時是幾乎無自主性的行為? 

至於您說要去事務所,請問是不是需要付談話費用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提出相關票據請求時,再為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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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4-28 22:04

多謝房律師!

但如果被高利貸利用來討債怎麼辦呢? 可以立即要求保護令嗎? 我看那小子茶飯不思,大概快瘋了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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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5-03 20:43

多謝房律師.十多天過去,我看沒人來找他, 他也慢慢放下心來了. 我想我們先靜觀其變.有甚麼問題或是有甚麼事情,再向您請教,謝謝!

小茶 103-04-22 01:42

在過年初五時 我騎車在巷內無號誌十字路口與一輛小客車發生擦撞

對方下車動手打人後就開車離開現場

事後警方到達現場後10分鐘對方又開車回來

下車第一句就是問候我然後說我報警是想要我過年見紅之類的粗暴話語還想過來動手 當然警方以制止住

對方說要和解車子部分的事 我願意和解行車部分 但堅持要告他傷害

對方留給我電話身分證影本後告知我因目前過年車行都沒開 等車行有營業時到車行修理費用 對方願意賠償車子損害部分的錢

但事後對方不認帳也不願意賠償

今日傷害傳票已經寄到我家 我還可以跟他要求賠償車子部分跟傷害罪部分嗎???

因目前我還是大學生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希望能得到解答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2 06:51

您好!車子受損及傷害賠償,都可以民事訴訟請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傷害罪部分你已經提告,建議其他部分你可以循民事途徑求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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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茶 103-04-22 12: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車子受損及傷害賠償,都可以民事訴訟請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不好意思 想問一下民事請求部分要在開庭前做完還是開庭後在做?

車子受損部分需要請車行開立收據嗎

小茶:您好!
本件如您所述,地檢署的傷害傳票已經來了。一般來說,輕微案件,檢察官會問兩造有沒有意願和解,通常的情況會轉介給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如果遇到的檢察官夠熱心的話,您可以跟他說希望車子還有傷害的部分一起和解,也就是在傷害的這個刑事案件裡面,向對方要求車損傷害的部分,只要不要讓檢察官認為你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雖然車損的部分,跟傷害無關,但有關聯性,實務運作的情形會一起和解。然後再由您對於傷害的部分撤銷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子受損及傷害部分,均可起訴請求對方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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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 103-04-09 10:55

本人於103年3月19日下班,17:20行經台中市瀋陽路(雙黃線)上時(由東向西行),因前方自小客車車速過慢,故在經安順東四街十字路口時想超車。但在本人加速想經過路口時,突然有輛自小客車由安順東四街疾駛而出(由南向北行),本人因煞車不及撞上對方車輛右前方並翻覆平躺於十字路口中央無法動彈。之後對方便打了電話呼叫救護車與警察前來,於現場時警察也對本人實施酒測,因中午公司聚餐有小酌一番故酒測值0.20,之後本人上救護車前往急診室,經X光檢查後,左腳盤第四指與左肩肩胛骨閉鎖性骨折,並於當晚做完筆錄開了酒駕紅單,也被送到偵查隊過夜。次日(20日)到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開庭,並說明發生車禍原由,開庭結束後檢察官便告知本人先回去等候通知。

 

    問:1.於車禍肇事部份,本人需負之責任為何?及後續處理方式為何?

 

      3.本人為初犯,無任何前科,後續所應負責之刑責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部分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對方亦可能對您提告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為初犯,就過失傷害部分可試圖與被害人和解酒駕部分可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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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酒駕肇事的部分會被追訴,至於過失傷害的部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與你談和解,一般來說,如果談妥和解,這部分就沒事了,至於酒駕部分會被易科罰金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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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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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17: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酒測值未超過0.25mg/L的話,基本上是不會有醉態駕駛之刑事責任問題的。對方若有受傷的話,則您可能會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當然這還要看未來的鑑定結果您是否有肇事因素而定。

若您無前科紀錄,且犯後態度良好,縱然無法與對方和解而被起訴,基本上法院也不會判太重,通常都可易科罰金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阿祐 103-03-11 21:49

本人於民國103年3月10日晚間至友人處食用鮮魚湯,駕駛自小客車返家時遭執勤員警攔查,下車後員警詢問有沒有喝酒,我回答沒有,他便問我從友人處離開至此間隔多久,我回答約10分鐘內,於是他便要我休息5分鐘,但說沒兩句話便拿出杯水來要我漱口,漱口後立即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21,後即要我在酒測單上簽名,隨後即開單舉發我,我想請問以上情形中員警酒測前未告知任何權力及義務且在未明確確認我食用魚湯的間隔時間,是否依正常程序辦理?我是否能申請行政訴願或訴訟?

因本人確無飲酒,遭此罰則感覺有些冤枉,懇請律師們協助!

阿祐您好,

1. 按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酒測需告知檢測流程及注意事項。

2. 警方酒測需詢明距飲酒結束時間已滿 15 分鐘,不知您的狀況實際上是如何?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魚湯是否有加酒,若無,則您當然可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對罰單處分不服,可提出異議加以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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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你對於行政處罰不服  可以提出異議及行政訴訟救濟權利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祐 103-03-15 13:02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阿祐您好,

1. 按取締

實際時間未達15分鐘,警察攔檢時未說明原因就要我酒則,且沒有說明任何事項情形,只問我開車到這間隔多久,也沒跟我確認開始酒測時間,請問依此我能依據用來訴訟的法條有哪些?

 

Waterm 103-02-16 21:47

最近要談和解了,

可是賠償金額不知道該怎麼索賠,

紅燈的小客車撞,臉部撕裂傷逢了好幾針,

臉部會留下疤痕,所以需要到醫美除疤(因為是女生),

 

除疤部分因為費用不小,也需要一點時間,

想請問,這一項的索賠,會有不確定性,金額要如何判定呢?

另外,萬一賠償的金額,和解之後,醫美除疤程序還需要補費用,又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這樣我不是很吃虧嗎?

初步分析表怎麼記載雙方責任刑事過失傷害有6個月告訴期限,應先提出刑事告訴,再來壓迫民事賠償民事賠償要加上後續可能需要的花費,還有精神賠償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或金額談不攏,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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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 103-02-11 17:15

因駕駛自小客車自撞路邊汽車,我們的保險公司要理賠對方,蛋但是車上有三人,駕駛人酒測0.07,其他兩位酒測都0.4幾,現在保險公司說會理賠,但是還會對我們做刑事提告,懷疑我們有人頂替駕駛,這樣是對的嗎?!造成我們的困擾,如果說事實沒有頂替,我們可否告保險公司毀謗

保險公司是要告刑事? 有提出什麼事證了嗎?要針對對方事證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可能還是要先行確定保險公司意思  如果保險公司認定你酒駕  是否還有可能賠償相關損害  2.保險公司是要提出刑事告發還是其他請求  這部分可能要先釐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可提出刑事告發,但若其無具體事證,您最後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似可再對保險公司提出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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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 103-02-09 19:29

過年初2我朋友喝了酒駕汽車不小心撞到路人.(有稍微擦傷而已)

現在也跟被害人和解了.可是法律規定必須扣押營業貨車駕照(他是靠這樣駕照吃飯的) 能不扣押營業貨車的嗎?只扣押小客車的? 或者有其他辦法嗎?

等風的旗 103-02-09 20:21

 只能吊扣你當時所用的交通工具 不然你可以向法官聲請異議 新聞有說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2項有相關處罰規定  駕駛營業客車者  是吊銷其駕駛執照    所以要變更這樣處分可能有困難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故僅能試圖爭取看看,但有其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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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男 103-02-09 19:26

晚上七點多左右,跟家人逛完街準備回家,我開車行駛於縣道(速限70),我車速約100行駛於主幹道,綠燈我直行,對方是一個老人家(七十幾歲)由支幹道紅燈,因煞車不及撞上去,結果對方到現在還昏迷不醒,住在加護病房,情況不樂觀,這幾天會開刀,不過醫生說機會不大,可能會上天堂

我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我是綠燈,不過車速過快,這樣會有刑責上的責任嗎?

PS:我有保險 車子是乙式全險 外加第三人責任傷害責任 保險金額四百萬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責任 保險金額五十萬

對方的家屬是說他們紅燈,就看保險賠多少算多少,有意思要和解

假如順利和解,不過對方老人家身故了,這樣我會上法院被判過失致死罪還是有另外甚麼罪名嗎?     我聽人家說也有在地檢署就可以解決不用上法院

另外我駕照會被吊銷嗎?    假如吊銷可以重考嗎    因為我是一位司機

駕照職業客車駕照

請各位大大幫小弟分析一下,小弟感激不進阿 ! !

車速過快,就有過失,初步分析表和鑑定結果應該就會寫明,刑事部分,因為你職業是司機,所以是業務過失致死,不是普通過失致死,民事部分,就有賠償責任,不過因為對方也有責任,所以相抵結果,可以賠的比較少,如果是用談的,那雙方談得攏就好,民事和解的話,搭配其他刑法的量刑法定事由,可以爭取刑事檢察官緩起訴,如果檢察官還是起訴,那就跟法院爭取緩刑或輕判,吊銷執照部分是行政處分,跟訴訟沒有關係,檢察官和法官都不處理這件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如果有超速 可能還是會被認定有過失  不過或許有機會沒有因果關係   不超速對方還是可能發生這件車禍   2.如果有意願和解  保險這樣理賠應該是足夠行情了  畢竟對方年紀也不算小  3.和解檢察官應該是有機會給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期滿就沒有前科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對方和解金額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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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 103-02-04 23:52

我:機車駕駛

甲方(女):後座乘客

乙方:小客車駕駛(肇事者)

日前我載著甲方出門途中遭乙方紅燈擦撞機車

我跟甲方雙雙倒地,乙方傷勢比較嚴重送醫,

現在傷勢復原良好,可是傷及臉部,經醫美判斷消除疤痕費用不少,

 

問題:

@醫美醫師並分享經驗說這類車禍通常乙方只負責賠償機車駕駛的部分,而甲方後座乘客是要向機車駕駛索取賠償,乙方在法律上不用賠償甲方,是這樣嗎?

 

以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9

您好!乙方若有過失,就須負責賠償甲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乘客(甲)會向駕駛(您)及對方(乙),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乙無過失,及無須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交通事故責任問題  只是駕駛車輛者有過失行為  就可能會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並非只有賠償駕駛人  所以對方駕駛跟你可能都有民事賠償責任  但你朋友是否跟你主張  這是另一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2

 機車騎士汽車駕駛都要對你的傷勢負責

謝小光 103-02-01 13:21

事因是有輛小客車在路上非常的緩慢,

不知道是要靠邊停還是要繼續直行,

我在後面騎車就按了兩聲喇叭,按完之後,他才打右邊方向燈

自然我就從左方超過去直行,結果對方竟然追了上來

速度之快,前提那條路是雙向都只有一道的小路,我看他有追車的意圖

就先停靠在路邊的空地,不料他竟堵住空地的去路,嗆我說馬路是我家開的,憑什麼按他喇叭???我解釋是他開車不前進不打方向燈之類的

原本講完我已經騎車出空地已離開了,我騎走在馬路時他還在空地迴轉,不料,他ㄧ出空地又火速的來追我的車,我覺得這樣被追很危險,就有又停車,不料他又繼續來嗆聲,

之後我報警,他就一副流氓樣,不停的挑釁,重點來了,他當警察的面 

說我操俗辣,然後說我"不男不女,還是男不男女不女"

警察聽到叫他不要做人身攻擊

他這樣是否可以構成公然侮辱??

且他開車追我的車意圖攔我的車,因為我有載人所以自己靠邊停

他這樣是否也可構成公共危險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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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方對您的嗆聲談話,已涉及公然侮辱誹謗,而其追車攔車行為亦涉及強制罪,此部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告訴,同時也您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好 103-01-29 03:31

如題

事發地點是在住宅區的巷弄

當時我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行駛到十字路口時發現有輛普通重型機車正從我方左側疾駛而來,當時我的車速大概約30公里以下,車子還沒到十字路口正中央時就已經煞車,而且有煞住,煞住同時,對方距離我車大概約1個半的車身對方閃避不及就往我車頭左側迎面撞上,對方到警局說他當時時速有40~50公里,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雙方除了車速都無違規(因為我不知道該路段限速為多少,就一般的住宅街巷),責任歸屬該由何方負責?

汽車機車真的會是汽車比較吃虧嗎?

求解,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對該分析不服,亦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已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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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家平安

 1,如果都沒有超速  可能還是會去量停車點跟撞擊點還是有剎車痕去認定吧 如果對於過失有疑義  可考慮聲請行車交通鑑定   以釐清雙方責任   但原則上因為對方受傷  開大車一定比較吃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p 103-01-20 10:53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現在住在台中,
因為家裡父母離異,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想問一下大家。
事情是發生在102年04月08日晚上21時許,案發在大連路與昌平路交叉路口,我哥往大連路方向直騎,因為趕時間,騎得太快了,時速約60~80公里,這時有一名婦人要從該路口穿越馬路到對向(從大連路斜穿到昌平路),因為沒注意到我哥,聲稱我哥撞上她了,然後對方有倒車,可是,我哥本人並不知道他有撞到人,而且我哥也沒有倒車,他就順順的騎走了。之後,收到對方要提告而報案,就去做筆錄,之後也寄了鑑定意見書。因為對方執意要我們賠償26萬,但我們實在沒有錢,所以前幾天收到了檢察官起訴書,但起訴書的內容與當時鑑定意見書有出入,鑑於如此,我們打算先在網路上問問看有沒有人知道我們該怎麼辦才好,現在也希望知道要透過甚麼管道才可以申請到不用律師費的律師。針對這件案例,我提出的疑問如下:

1.明明是對方斜穿越馬路不對在先,我哥騎乘的方向是綠燈,我認為是我哥騎得太快,導致對方嚇    到,煞車不穩,所以倒車,並非我哥去撞的,並且從監視器來看,也不能判斷我哥有撞擊到,這    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應該最多只能算我哥是超速?)

2. 如果如上述所說的,不可以算肇事逃逸的話,是不是過失傷害也不能有效了?

3.在對方口供中聲稱我哥的車輛有倒地,然後加速逃逸,但是從錄影帶看來,我哥並沒有倒車,並    且可以從對方口供中看到許多不合理之處,這方面該怎麼處理?

4.在收到的起訴書中,裡面有許多錯誤,例如,說明我哥是騎乘"自用客車",且說我哥"發現時      已閃避不及,遂不慎撞及對方機車",可是我哥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因為他並沒有閃避。這與    起訴書我哥說的口供完全不符,是本來就是這樣的嗎?

請問有沒有好心的人,可以幫助我們,家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想請問該怎麼申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又若您哥哥無認識到肇事逃逸之情形,無主觀犯意,似可爭執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則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為您哥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p 103-01-21 21:33

謝謝你的回答,我們已經拿到了鑑定書,上面是說兩方都有交通上的疏失,我也不太清楚這樣對我哥有沒有幫助,目前希望先向法扶申請看看有沒有辦法得到幫助,很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讓我安心了一點,因為我哥是真的不知道發生車禍了,希望還有機會。

李p 103-01-21 21:36

謝謝你的回覆,透過你的介紹,我有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法扶的資訊了,現在就希望可以順利申請到義務律師,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麼確定我哥是否為中低或低收入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哥哥之相關收入加以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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