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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求各位幫忙 104-03-03 00:53

如標題這狀況已多年 懇求法律也懇求各位的幫忙---讓我母親解脫,也讓無辜的奶奶爺爺可以平靜的度過晚年。

首先  傷害毆打的部分是要開驗傷單 還要附上證據這有概念。
這麼多年 因為母親被父親控制有很多的卡費、債務都是母親當人頭,故一直躲債中。也沒有提告。目前是準備提告,如被銀行查出 也願意乖乖還清債務(反正不還銀行也是被父親拿走 還被當成狗)
母親如尋求113或報警會有保護嗎?又 因目前母親都暫躲他處, 連工作也不敢去。尚未被揍,請問是一定要受傷才能提告嗎?(之前都一再原諒 容忍 也沒有蒐集證據 )
提告的話 如果父親還是跑到上班的地方鬧事 我想警察也是只能勸勸。
又如 今晚父親來阿公阿嬤家繼續吵著要錢警察也還是只能勸勸就離開。

能不能救救可憐的爺爺奶奶呢?  (雖沒有住在家裡啃老 但欠債的金額已經輸掉一間房子了)這些事情 鄰居都應該有耳聞都可以蒐證
我希望的結果是---1.判准離婚 讓我媽可以過還債但平淡的日子。
2.希望爺爺奶奶不要因為怕被打鬧事 而默默塞錢給父親讓他覺得吵了就有糖吃(不知爺爺奶奶是否也有保護可以申請?)
3.是否可以 以未扶養子女是由奶奶帶大為由 脫離父母關係呢(我還有個弟弟----當阿嬤要不到錢的時候 就會跟只有上大學打工的弟弟要錢)
另外,父親除了躲卡債之外 目前還跟茶店卡拉ok店賒帳。(現在就是來要這些錢)
當然 我自己也清楚 要是每個人都要這麼多保護 警察一定忙死了且以上這些 似乎離被關還有一大段距離。反正償還債務對他來說不痛不癢。每天沒錢喝酒賭博欠債。所以,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難道真的要弄到出人命的時候 才是可以控告 或是這樣的垃圾才會被抓去關呢??過幾天是發薪日,我想這樣的劇情一定又會重演。 

又因我是女生 很難阻擋許多事情,在此發問如有辦法必定委託!!!!以上。

懇請盼望回覆。感謝也辛苦各位  小女子萬分拜託!!

楊律師 104-03-03 01:06
對於你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你得爺爺奶奶跟母親,建議求助當地縣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會友專業的人員幫忙你們聲請家暴令。
2、至於離婚,建議找專業律師離婚訴狀起訴法院較妥
3、你弟弟與你的父親在法律上的父子關係,是沒辦法因為你弟弟是奶奶扶養長大就脫離這層法律上的父子關係的,至你弟弟是否願意一起聲請保護令,是可行的辦法

 

 

以上供參考

1. 依你所述情況,可以雙方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為是由訴請離婚,這部分成功機率是高的

2. 如最近還有毆打情況,可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再爭取通常保護令(遠離令、遷出令)

3. 您爺爺奶奶的部分,也可爭取通常保護令(禁止不法行為、騷擾令)

4. 法律上沒有所謂脫離親子關係這種聲請,但如以後您父親要求您們扶養,依您所述情況,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就本所承辦經驗,通過機會是高的

以上這些,都必須在法院程序中聲請調查證據,例如調閱病歷、傳訊證人(設計在法庭中欲提問之問題來引導證人回答出有利的說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若來鬧事,可錄音錄影蒐證之,作為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若來鬧事,可錄音錄影蒐證之,作為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Chia-hua 104-02-26 19:28

去年10月底結束完工作之後三個月,一直待業在家裡為下一份工作要準備的東西打拼,有時候會聽到鄰居怒吼我不工作,我心裡感覺不舒服,請問律師如果鄰居怒吼沒有指名道姓,但造成我心理上不舒服以及傷害到我個人的名譽,是否能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6 20:58

單純心理不舒服尚不構成誹謗,必須客觀上足以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之評價才算。

一、毀謗或許比較難構成,但是如果對方太過分,還是有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72條第3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的可能,所以比較可行的辦法是找警察去規勸對方,如果再不改,去警局備案,要求警察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對他開罰。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6 23:19

關於您的問題,鄰居尚未有刑事上之責任

Chia-hua 104-02-27 19:0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鐘律師何謂客觀上足以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之評價?

Chia-hua 104-02-27 20:08

請問律師,失業被鄰居罵,難道沒有法律可以制裁鄰居這種行為嗎?

bear賢 104-02-26 14:22

請問 如果在假釋期間因車禍(無酒駕、無肇逃、主動報案並叫救護車)被判過失傷害4個月會被撤銷假釋嘛!?

(102年2月假釋出獄,期滿日為104年10月,於103年2月發生車禍)

車禍非故意犯罪,且依你所述,無肇逃、無酒駕,即無撤銷假釋的事由。

Demi 104-02-25 00:29

我想跟我爸借車跟朋友出去,車子在我爸公司名下,若發生車禍乘客有傷害求償,乘客能向車主要求負擔法律責任求償嗎?

有聽說若駕駛者不幸在車禍中身亡,乘客可轉向車主要求賠償,是否屬實?

若事前跟乘客簽屬同意書,會比較好或避免問題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5 12:28

除非您是未成年人而可能有與法定代理人(您父親)負侵權行為之連帶賠償責任,或是車主(您父親)明知駕駛無照或是喝酒等情形而仍借車外,基本上只有駕駛要就其疏失負責,民事責任不致於牽扯到車主。

Demi 104-02-25 14:25

駕駛已滿20,"基本上"車主不須付責任,意思是若家屬執意求償,還是有可能要賠償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5 17:37

如上述,精確的說,除非車主明知駕駛無照或是喝酒等情形而仍借車外(這些實務上都有判決),否則不需要與駕駛一同負賠償責任

104-02-23 22:59

目前小三老公已請徵信社抓到通姦證據,父親也已做筆錄,小三也承認他們在一起兩年半,小三老公已向我父親提告也說要告到我家沒房子住,母親知道很傷心但還是選擇原諒我父親準備對小三提告(這樣我母親還需要另外有證據證明嗎還是筆錄就好?),但小三名下無財產提告也無法的到甚麼賠償,而我們家房子車子都在我父親名下,想問如果將車子房子轉移到我母親名下且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可以降低傷害嗎?或是還有其他辦法...

可以對對方提告相姦作為之後談判民事賠償的籌碼,可預先依證據和具體事實內容來判斷可能判賠的金額,來判斷有無脫產的實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亦或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參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這個是沒有用處的

因為你母親的財產本來就不需要拿出來賠償

但是移轉財產這動作

只要對方打官司請求撤銷移轉房屋所有權

房子還是會回到你父親身上

所以不如好好打官司

傷害降到最低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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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4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父親名下財產之部分,可先全數贈與給您母親;另關於通姦之部分,即使對方有證據可證明您父親有與對方配偶發生性行為,若無證據證明您父親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仍有機會不成立通姦之犯罪,令您母親亦可對對方配偶提出刑事通姦告訴,以利做為調解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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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26 1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如果雙方都知道對方已婚呢?那贈與給我母親的財產就不會被動用到了嗎?(就不會被扣押之類的),謝謝!
gust 104-02-22 20:25

甲是本人
乙是甲的母親
丙是騎機車撞到乙的車禍肇事者
    丙一直不理不睬,也不願意和解,乙對丙提傷害告訴。
    甲此時照顧乙已身心俱疲,因此才打電話給丙希望不要訴訟,對雙方都不好,於電話中只想分析利害得失與乙的法律權利,只要丙有誠意,新台幣2萬元即願與他和解,即願撤回傷害告訴。後來甲被激怒就說了失去理智的話(你死會死得很慘。你命都不要),之後發現丙的對話與平常不同, 從頭至尾幾乎沒說什麼話,是因為知道錄音,所以刻意不讓自己被錄下不妥語言? 可是來不及了。
    後來在法院開庭時,丙把錄音譯文發給法官,也給乙一份,此時才知該次電話交談被錄音。乙知道後,極為害怕,不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是沒有撤回傷害告訴。丙因傷害罪被判刑2個月。
    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時效消滅後,丙對甲提出恐嚇告訴。
請問:
1.此秘密電話錄音能當恐嚇告訴的證據嗎? 這是"不法目的之錄音? 是"無故"?

2.恐嚇罪會成立嗎?

敬祈賜覆, 感恩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24

若是依您所敘述之內容,成立恐嚇罪之機會非常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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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很有可能可以成立。

二、主張私人不法取得證據部分,實務上是採利益權衡,權衡過後還是有很多採為證據的。

三、有問題要問律師,先安排策略後再下手處理,這樣比較不會衍生這類的問題。

四、對方會拖二年才提告,很顯然是有研究過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Lion 104-02-22 19:50
我在民國89年初有一次酒駕,構成公共危險罪,97年ㄧ次(酒測0.29)104年初再ㄧ次(自摔,酒測1.0),這一次在1/22在警局做完筆錄。 請問您:1、現在請律師緩起訴聲請書,來得及嗎?獲緩起訴機率多 少? 2、若沒有緩起訴,會被關嗎? 3、可能被判多久?有沒有機會易科罰金。 4、請問接下來程序為何? 5、我應該做些什麼?才能讓傷害減至最低? 6、民國97那次時間印象有點模糊,我去監理網站查詢罰款,金額是67500,非 90000是否意味著我並非累犯? 謝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確實會構成公共危險罪,而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應無累犯之問題,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應速擬書狀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密碼q789336免費通話及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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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27

建議您儘速委請律師或自己撰寫緩起訴聲請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若未獲得緩起訴,應為六個月內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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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在請律師緩起訴聲請書,來得及嗎?獲緩起訴機率多 少?

答:請儘速處理。這類案件司法機關處理速度極快。

2、若沒有緩起訴,會被關嗎? 3、可能被判多久?有沒有機會易科罰金

答:這二個問題,我查一個判決主文給你看:「

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
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
元折算壹日。」,所以如果是累犯的話,還是有機會易科罰金的,只是罰比較重。

4、請問接下來程序為何?

答:可聲請檢察官緩起訴,如果檢察官不准的話起訴後努力爭取輕判。

5、我應該做些什麼?才能讓傷害減至最低?

答:最壞的情況是你繼續喝酒開車,也許會有更嚴重的車禍發生。

6、民國97那次時間印象有點模糊,我去監理網站查詢罰款,金額是67500,非 90000是否意味著我並非累犯

答:你應該查的不是監理網站,而是去法院查…監理站那個是行政處罰。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可以的話戒酒吧,喝酒後二天內不開車比較安全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3 16: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倘若後續處理得當的話,您是有獲得緩起訴處分之可能的,但是一定要趕快。因此,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向地檢署表明您欲獲得緩起訴處分之想法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Wendy 104-02-16 23:56

隔壁的二叔(菜販)只要一喝酒,就常常用言語汙辱我爸,我爸受不了就會出去和他理論,二叔先動手用大白菜丟我爸,我爸才反擊,最後連三叔和二叔的兒子都出來拉住我爸,拉扯中我爸基於想保護自己把他們手撥開,導致二叔自己跌倒,驗傷反要告我爸傷害,我爸只有被抓傷的痕跡,也不知道要去醫院驗傷

二叔把我家門前的玻璃門、鐵門全砸爛,我們有報警處理但是警方只有拍照並沒有做任何處理,也沒有收到三聯單,說要調解的里長也是二叔老婆的遠房親戚,請問律師我們堅持提告有勝算嗎?

對於這種不定時炸彈和惡鄰居我們有辦法聲請保護令嗎?

因為二叔常常趁我家只剩我爸一人的時候挑釁汙辱

104-02-16 23:32

之前未成年時跟人家發生車禍,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成年後我不小心酒駕,官司還在繼續打中,請問這會影響到我官司的輸贏嗎?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2-16 23:39

 您好,這不會影響到你官司的輸贏,但前科紀錄可能會影響到你被認定為累犯,這次的刑度可能會因為累犯而加重。

重點是要看之前未成年的時候你被判的刑,還有這之間已經經過幾年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影響您官司之輸贏,針對有無為犯罪行為答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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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影響您官司之輸贏,針對有無為犯罪行為答辯即可。

人間浪人 104-02-16 23:19
交通委員鑑定結果:對方肇事主因,小弟我為肇事次因 交通工具:對方摩托車,小弟我開車 傷勢:對方大腿骨粉碎骨折更換假骨,我開車所以人沒事 損失金額:對方醫藥費薪資及其他損失等等約40萬元左右,我這邊修車損失11萬元左右 目前官司進度:因對方開出的金額無法負擔導致無法合解,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已起訴我,目前待法官開庭審理 ----------------- 日前對方告知願意降低賠償金額,以30萬元合解,但保險只願意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所以我需再負擔15萬元(自己修車已負擔11萬,但因自己負債相當多,且有2個小孩要養,實在沒辦法再負擔15萬,想請問 1.如開刑事庭,雖對方是肇事主因,但傷勢算嚴重,法官所判決的刑期大概落在多久? 2.如刑事庭結束後,民事庭的部份,法官是依照單據後再依責任比例判賠償金額嗎? 3.保險公司只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如法官判賠20萬,那另外5萬還是由我負責?還是保險公司會再拿5萬出來? 4.因每月需繳許多貸款,15萬的金額我無法負擔,那我車子的維修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以上,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要如何做才是最好解決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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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或使用Line輸入帳號 Q789336 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此類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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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Denise 104-02-14 21:20
各位律師好 我有一件事情困擾很久 想請教各位律師 媽媽的哥哥跟弟弟都是更生人 哥哥正在服刑 弟弟剛出獄沒多久 兩個人都是從年輕就進出監獄多次的 每次出獄沒錢就會來跟我媽要錢 哥哥要不到錢曾經在大半夜咆哮 弟弟不給他錢就是死賴著不走 這種情形已經困擾我家二十幾年了 爸媽也常因為這點吵架 今天媽媽的弟弟來要錢,我有看到他包包裡面帶刀子 還差點要拔刀出來 請問這樣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我們家沒什麼錢也不可能搬家 弟弟每次來也不會大鬧 就是ㄧ直死賴著不走直到給他錢為止 也沒有講什麼威脅的話 所以一直很難蒐證 平常我都在外地讀書 我很擔心哪天他又來時只有媽媽一人面對會受到傷害 之後另一個出獄就會同時出現 真的很令人不安 二十幾年來都活在被他們騷擾的惡夢裡 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他們繼續騷擾將他們繩之以法? 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4 23:33

您好,若有惡害通知之行為,可以蒐集證據提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4 23:47

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已準備將來可能向對方提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21:05

這種情形可能已經至少有精神上騷擾而構成家庭暴力行為,可報警處理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Daralis 104-02-10 15:54
事情是約在103年11月28日 早上大約8:00我和男友在一條熱鬧的三岔路,買完飲料我直接要走到對街的攤販,已經過雙黃線,此時一台機車逆(此時紅綠燈號誌並未開啟)向行駛朝我左側撞上,我就倒地了。對方是一位歐巴桑,當下歐巴桑馬上利落的牽起自己的機車並且一直對我大聲呵責妳走路不看路啊! (一直跳針)隋之離去 ,對方老公一到警察局馬上對我態度差並大聲說道:啊妳有很嚴重嗎?(又跳針三次)並且由Xxx助理 陪同,當事人沒來,隋之又不知是鄉長還里長也馬上來關心事情,接著我正在做筆錄,某某某議員打來關心,員警電話中回覆:應該大概六七千元可以解決! 所以我告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肇事者撞了我之後馬上離去,警察說她在撞了我之後又在別的地方發生車禍,此次聽說她手腳骨折等等…可能需要住院一陣子,但家屬也沒關心,肇事者女兒只跟員警要了我的電話,直到104/1/29才與我聯絡要求出來簽和解,要我帶就醫證明收據。

我想請問該要求多少賠償?希望可以要求停薪損失跟精神賠償!但是由於我是在服飾店工作,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條,而我的左手只要搬重、激烈運動就會開始痛(拉傷這種很容易造成以後運動的問題,對於興趣是跳舞的人是種折磨),雖然我當下只有擦傷、左手拉傷,醫院診斷證明也只寫這樣,但是對方全家人態度都讓我很不舒服,肇事者女兒的態度也讓我很無言(說明車禍過程後,她竟然說…妳也知道嘛,老人家比較怎樣怎樣………態度跟她爸媽很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08

醫藥費外,工作損失部分您可請工作的店開立在職證明、薪資證明以及因傷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此外,也可以請求慰撫金,您若是認為對方和解態度不佳,不妨可在慰撫金部分多下點功夫。

ca 104-02-09 20:55

小額判決書上有寫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被告上訴狀

法院的通知 他自始至終 都沒收到  (他一審辯論未到場)

想請問他上訴以這個理由上訴,法官會斥回嗎? 還是有可能開二審?

法院文件都是掛號? 他沒收到 感覺就很奇怪?

被告也是收到判決才上訴,這樣不是自相矛盾?

這樣開庭的機會大嗎 (是傷害的付民官司)

一.法律上合法送達方式有:本人收、同居人收[例如同住的阿婆]、受雇人收[例如公寓大廈的管理員] 、寄存送達[ 貼紅紙條在門上請其去警局收]、[ 公示送達] [登報] 。

二、以上這些都是合法送 達,只要依前述方式之一送達就算。

三、但是有的人戶籍地設在A地;實際居住的地方在B地,如果後來知道有這個判決後,就可能會提出一些證據證明他就不住在戶籍地,然後有些法官就會認為這樣原來訴訟文件未經合法送達,這個上訴人原審程序保障不夠,就把原判決廢棄發回,然後在一審重新再審理一次。

四、所以我才會說這個不是我們可以左右的。至於是否有合法送達,你可以閱卷確認當初對方收到開庭通知的人是誰,如果戶籍地對方的媽媽收了,就有機會被認定是合法送達然後法官就駁回其上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ca 104-02-09 14:58

傷害罪的附民官司
法院判決出來了
是小額民事判決  (對方辯論未到場, 法官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今天家裡和我說收到被告上訴
上訴狀裡面理由寫說=====================================

[法院的通知他至始至終都沒收到]
[法官判給我的精神賠償,他上訴書狀說 我之後還是每天快樂的上班

何來精神痛苦]

[我有因傷請假兩天過,但他上訴狀胡扯說我沒有請假=============================

我想請教

判決書上面說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我想問一下,他的上訴理由,法官會接受嗎? 這樣算是有違背法令嗎?

那我還要再開庭一次嗎?

請問收到他的上訴,我要去法院寫回應他上訴的書狀(如答辯狀)嗎?
拜託幫幫我
謝謝....

一、送達部分會是個問題,這部分非你所能左右。

二、還是寫個狀回應一下吧,對方寫到(送達)就可能有找律師了。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不能放著不管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雨天 104-02-08 15:12

個人於103年10月25號,遭毆打,報警處理後一個月,承辦員警告訴我,要去追偵查隊是否有把案子送出,直到今年2月,當時的承辦員警又找我,跟我說要注意傷害罪的日期是半年,又叫我去找偵查隊 問是否有把案子送出,該承辦員警私底下告訴我說,我的案子似乎都沒被送出去。

我打電話詢問負責該案件的偵查員,他講話卻滋滋嗚嗚的,是否有蹊翹?

打我的人在當地有權有勢,我該如何是好?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22

您好!

可以撰寫告訴狀,於六個月內直接向檢察署遞狀提出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雨天 104-02-08 15:48

 那如果偵查員有送件了,那我也送出告訴狀會怎麼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先送告訴狀,再跟檢察官說明已有在偵查隊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33

建議您直接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會比較快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紋賢 104-02-08 00:05

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有幾件事想請教,我詳細說明經過.

我的車子為納智捷MPV,購買剛滿兩年.

我於2/7(六)下午北投這裡,行經承德路往大度路旁的加油站進去排隊洗車,

結果在排隊的期間被後車撞擊...

當下我立刻拍照存證,也報警請警察前來.

不過因警察前來的時間緩慢,加油站的站長請我們先移車至旁邊.

移至旁邊過後也等了許多未見到警察前來.

肇事者說明願意賠償.要一同跟我前往原廠請原廠報價.

原廠初估後報價為三萬八千,肇事者說明價格過於昂貴......

之後警察也來到了原廠詢問了我跟肇事者的事情經過.

就看到警察拿出相機拍照事故車並錄影,詢問肇事者是否願賠償,肇事者說明會賠償.

之後我這裡就請原廠先盡速趕快把車子修復.

原廠說明要七個工作天完成.

這裡我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1.我可以體諒肇事者身上沒帶這麼多錢.

那想問說星期一或二時,可以電話跟肇事者說明來原廠付款了嗎?

還是要等到原廠完全修復了再付款

2.若肇事者不願意付款,我該如何處理呢?

補充說明:對方未保險,而我只保任意險(財險及傷害險)

謝謝

 

一、保險公司部分可聯絡請其協助。

二、並沒有要修好才請求,可先請求對方給付。

三、若要和解也行,畢竟進入訴訟後對方可答辯零件部分折舊的問題,也可能答辯你與有過失並主張抵銷。

四、若和解調解不成,可考慮以支付命令或起訴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8 17:26

Dear 紋賢,

您好,我國關於損害賠償之原理是「回復原狀」,若無回復原狀可能時始以金錢給付之。而關於您詢問的內容,由於您是前車,被後車追撞,原則上應由後車賠前車,所以您可以將車子修好後或修車前將估價單寄給它請其照價給付。但如果您的車齡只有兩年,原則上還是可以請修車公司用新的零件替換之,若對方執意不賠,則只能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上答覆希望您滿意,謝謝!

姜百珊律師

許燁 104-02-06 13:31

各位律師好,以下是我最近碰到的問題與疑惑:

 

我爸從我出生沒幾個月(當時我哥大約四歲),就因吸毒關係而入監服刑了

,在成長過程中他也是入入續續進出監獄。

 

大概國高中開始就聽媽媽奶奶說他現在雖然出了監獄但因吸毒吸太兇導致腦子壞了,在老家讓姊姊(我二姑)跟他朋友幫忙照顧甚麼的。

 

直到最近之前,我一直都不太知道他的消息(媽媽不太願意講,我也不想知道這種人的任何事)

 

是社會局發文說甚麼他現在被安置在某某安養中心,要我們去處理他的安置問題,找我們去開會。

 

一開始開會我跟我媽媽就說明從小到大他從未盡過扶養責任,現在要我們

扶養他,我們自己都過得很辛苦了,還要去養這種……父親。

 

當時開會的律師是說表示同情啦,可是法律上我們屬於直系血親還是要有一定的扶養義務,不過依照我們說的情況,可以申請減少扶養義務。

 

後來開庭了,法官聽了我們雙方的意思(我父親由社工代為發言,他搞不好連為啥去出庭都不知道),

 

社工說我爸目前就是中度智障,雙腿殘障,還有一些甚麼鬼的病名

每個月僅領有殘障補助4700元等等

 

我們這邊就把從小到大的狀況告訴法官:

他因吸毒,常出入監獄服刑,即使出獄後也未曾來探望過我們母子三人,

也因家暴跟我媽離婚多年,兄弟監護權都歸我媽等等

 

最後法官說因為沒有虐待、性侵等重大傷害情節所以無法免除扶養義務,但按照我們說的情況是可以減少扶養義務。

 

後來法官就按照地區平均消費水準,加上我爸自己要負擔的減免部分,

當時法官是說大約六千塊左右,我爸同意(應該說他沒任何意見,說怎樣就怎樣)可是那時候我媽沒工作,整個家就剩我一個人有收入(我哥在大陸)

想說看能不能再減少一點(也是我心裡真的很不能接受扶養這個像是冒出來的父親吧)

 

法官就說要先等判決書。

 

開完庭後,照顧我爸的安養中心的員工就說:「其實不管法官判多少,在我那邊一個月就是要兩萬塊,不到兩萬塊,按照營業立場我都會把你爸給送出去,到時候他要是在外面發生甚麼狀況,警察還是相關單位第一個找的還是家屬!」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那張判決書不就形同虛設?

我們還是得要付到兩萬塊或其他安置機構的費用不是嗎?

(接回家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我最大的疑問是,假如判決書上宣判是我們兄弟倆共同負擔

每月扶養費八千元好了,那社會局跟我們吵說安養中心的其他費用

對我們來講是沒有效力的嗎?

如果有,他們可能會進行甚麼動作?我們有權利反擊嗎?

 

後來等判決的這段期間,我也打電話問社工這怎麼跟當初講的不一樣?

一開始是說走個流程,得到判決書後他們可以幫我爸聲請低收入補助,

結果搞到後面要我自己去申請,我都已經有減少扶養義務的判決書了,

還自己去幫他辦那個,這不是很奇怪、很矛盾嗎?

 

還有,期間社工一直說甚麼要我們趕快安置我爸,不然可能會有遺棄

的告訴。可是我們不是完全不聞不問啊,我們每個月也願意付裁判書上的

扶養費用,怎麼算是構成遺棄

 

社工這樣算是威脅、恐嚇嗎?

真要說遺棄,他打從我們兄弟倆小到大完全沒扶養過我們一毛錢,要論

遺棄罪,我看他比較有可能成立吧!

 

後來我發現的是,我爸根本沒想過要告我們兄弟倆,都是社會局出自己

的做為。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壹、民國99年l 月27日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貳、建議閣下應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討論,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參、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許燁 104-02-06 18:38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理律師事務 ... (恕刪)

律師你好:

 

基本上您說的提出未盡扶養之訴這個上面我已經說了有出庭過了。

 

只是我想確認的是那張判決書的效力是否能保護我跟我哥不用額外

負擔那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到最後根本有沒有判決書都沒差。

 

我也有問了親朋好友,社會局可能會以強制薪水動產來扣款

,這有可能做得到的嗎?

(有按照裁判書每月給付的狀況下)

 

另外遺棄罪的部分還請您撥冗回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遭提告或是執行,再提起抗辯或異議之訴。

2、倘若沒有生命危險,則沒有遺棄罪的問題。

104-02-05 22:42

如果因為矯正的關係需要拔牙齒

可是牙醫師拔錯了牙位

第一小臼齒拔成第二小臼齒

請問牙醫師有犯了什麼法條嗎

除了業務過失傷害,還會有什麼可能的罪名嗎

主要想請問刑事方面的

謝謝

壹、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

(一)醫療過失刑事責任

1、《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2、《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二)民事侵權行為責任
1、《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此乃醫事人員醫療過失民事侵權行為之基本規定。
2、《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此乃共同醫療行為,各行為人間連帶賠償責任之規定,如數位醫師間、醫師與護士間。

貳、以上回覆如仍有未盡事宜,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實務經驗提供協助。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參、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0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申請您相關病歷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該名醫師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華明 (律杏) 104-04-02 15:56
回覆 杰 的發言內容:

如果因為矯正的關係需要拔牙齒

可是牙醫師拔錯了牙位

第一小臼齒 ... (恕刪)

 就您所述, 刑事責任只有告訴乃論業務過失傷害罪而已

楊楊 104-02-05 01:20
事情發生在2/1下午2:30左右。我跟朋友開心的到台中后里騎車,我遵守騎車的規則卻遭到一名年輕男子騎腳踏車高速追撞導致我連人帶車翻一圈。 這名男子的事後態度很差,我想對他提出過失傷害的起訴。 我有台中林森醫院的看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5 07:48

您好!

若無法達成和解,可以寫刑事告訴狀向轄區警局或檢察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刑事起訴後再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閣下可以具狀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俟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如需協助,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
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此類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2. 律師法律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台中地檢提出刑事告訴,除診斷證明書,最好能夠有目擊證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ky 104-02-04 20:53

你好~~

我在2/2前往店家燙髮&染髮~

與設計師溝通後(有指定圖片&色卡)開始整染~

結束後發現與圖片&色卡大不同~

於是要求設計師把頭髮弄直~

過程中把原先染色弄掉~

設計師也說會用修護的方式把顏色弄好~

可是卻在洗頭台上偷偷補染~

還把頭髮盤起壓在我的頭下~

原先我以為他是在作修護的動作~

可是我的頭皮卻越來越刺痛~

整各過程從2:30~9:00~

我回家後頭皮超痛的~

於是趕快洗頭~

我於2/3回店家要求退費~

店家卻回說隔天會讓客服回覆我~

2/3當天我就去看皮膚科並開立醫生證明~

是接觸性皮膚炎~

結果2/4客服回覆我不能退費~

店家認為有幫我補燙&補染所以不再給我退費~

我每年都會燙髮&染髮2~3次~

都不會有頭皮刺痛的問題~

我可以寄存證信函或到消基會檢舉~

請他們賠償我頭皮傷害的損失嗎?

麻煩請律師回覆我該如何處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醫院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ky 104-02-04 23:14

感謝房律師回覆~~

另想請教一般皮膚科診所的診斷證明可以嗎?

還是一定要到地區性的醫院就診?

另外提告之前是否要先寄存證信函??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4 23:58

可以先用一般診所的診斷證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04 23:58

您好:

1.一般診所診斷證明可在一開始起訴時使用,惟訴訟中對造可能要求送醫學中心鑑定

2.可以直接起訴即可,不用寄發存證信函了。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小貓 104-02-04 12:07

家暴到警察局備案

並且提出被告傷害罪和以及被告母親傷害罪與被告的父親妨礙自由

目前警察局已將驗傷單與錄音檔資料送至地檢署偵辦當中

1.請問若收到傳票通知開庭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2.需要請律師寫訴狀嗎?

3.也造成精神上傷害!每天都睡不著,閉著眼睛就會家暴場景!有需要看精神科拿證明嗎?

請閣下再詳加敘明家暴情況,俾便協助,如需服務請電:0982-100565
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會再開庭審核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保護令聲請,重點在想要聲請救濟令種類,以及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欲聲請救濟令,再來,除了刑事傷害部分外,也可請求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貓 104-02-04 13:22

 謝謝律師的回應!

傷害.妨礙自由提告保護令已同時請警方一併申請中!

民事部分也在準備資料即將請律師訴請

請問關於刑事部分,有需要再請律師幫忙嗎?費用大概多少?還是能自己出庭就好??

由於現在有一位小孩要扶養!若提告民事刑事費用龐大...>_<

 

=>事由:為了小孩而發生家暴

    被告惡意傷害與語言上怒罵:[廢物!給我滾開]把原告過側摔和過肩摔與推倒...

     故左手手脕韌帶扭傷和背部及脊椎第四節骨頭跑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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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驗傷單已經交付給警察

基本上書面資料不用再提供

另外如果有其他可以證明有傷害證據

如人證或者錄影也可以一併帶去

建議這類案件請律師處理較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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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四 104-02-03 09:54

您好,向您請教些問題.

     我已離婚一年多,前夫身為二位未成年子女的原監護人,但未善盡監護之職及常有對孩子做精神家暴之情事發生,而我為了爭取二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我於103年11月初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官司,現今審理進度已將進入到要傳喚孩子做證人及詢問子女意願。

     現我想向您請教的是,如當庭詢問孩子意願後,子女願意跟隨我的話,法官會如子女意願將監護權改判給我嗎?如法官當日當庭同意子女監護權歸我,我是否能立即帶走孩子,不需要再讓孩子回到前夫家,因孩子可能會因官司而又回到前夫家等通知這段時間受到傷害責罵及欺凌,再則,現審理進度已將進入到要傳喚孩子做證人及詢問子女意願,預計還要多久時間,才會結束官司判定勝訴呢。

  謝謝您.

    

您好:

1.因您前夫有暴力行為,且有前科,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因此若小孩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應可順利取得監護權。本件屬於家事案件,且為保護小孩的權益,約2個月內案件就會有結果。

2.如果判決獲得勝訴,您即可帶走小孩,若對方仍不履行,您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迫對方交出孩子。惟對方雖未有監護權,但仍具有探視權,因此,除改定監護人外,並同時定出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法,以避免後續探視產生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應會派社工訪談,做成訪談報告,可針對訪談報告中對您前夫之描述加以比較說明之,又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亦為判斷標準之一,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出庭釐清雙方之各項比較關係,為您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以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3 23:0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祥楓 104-02-03 01:20

以下是我朋友發生的幾個狀況,內容甚多
我朋友為甲方女性,債務人為乙方男性
<1>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款,如今分手乙方以這個因素,存摺領款紀錄,向甲方追討領款金額,但實質領款金額是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若乙方提出實質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但甲方無法提出佐證證明有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甲方會構成什麼狀況,是否有辦法平反。
<1-1>個人想法,如果乙方堅決並沒有收到甲方所協助領出的錢,乙方若提出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不知道是否有ATM領款畫面,ATM領款畫面一般保留多久?那甲方是否構成竊盜侵占,是否有方式可以提出確實有交由乙方。
<2>分手後乙方向甲方借錢,甲方金錢借出是以匯款為主,有匯款紀錄,且有LINE的借款通聯紀錄,之後甲方向乙方追討多次欠款,但乙方遲遲無法還款,只有少數一至兩次面對面還款,並無環款紀錄,這樣的情況下,甲方有辦法跟乙方追討回剩下欠款嗎?請問要如何進行。
<2-2>個人想法,甲方借錢給乙方多次追討欠款無效,乙方是否構成詐欺或者侵佔之嫌疑。
<3>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有傷害甲方,有到醫院進行檢查,但沒有開立驗傷單,現在有辦法回醫院請醫師開當時的就診證明出來嗎?如果有了有辦法,以當時的就診紀錄,向對方提出傷害嗎?
<3-3>就已得知到的資訊,當時醫師有詢問甲方是否須開立驗傷單,醫師可協助進行佐證,但事過境遷不知道醫院是否還保留當時就診紀錄,如果有一班追訴期是多久,是否可進行提告
<4>當初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錢以及跟甲方借錢,那是因為乙方有吸食違法藥物的習慣,所以刻意避開ATM攝影機,是否可要求乙方進行驗尿動作,已證實甲方所言為真。
<4-4>個人想法,若是直接跟警方提出乙方有吸食非法藥物的習慣,是否警方當下即可進行,驗尿動作如果屬實當下是否可直接將乙方羈押
<※>個人認為,這四件事情基本上都是分開來的事情,但是目前同時進行中,乙方已進行提告動作,並交由律師協商,甲方目前收集相關資訊中,個人想法,乙方做賊的喊抓賊,請問有什麼方式讓甲方將欠款拿回,但如果乙方已進行脫產動作,甲方是否還有辦法將錢拿回,目前的想法是想甲方將錢拿回,並讓乙方被羈押受到應有的制裁,目前這些內容為甲方單方面告知,並不知道乙方那邊的內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助領款的部份,要提告必須有更多事證,無法隨意提告,錄影畫面會因為每個銀行有所不同,不能一蓋而論。

2、借款的部份,倘若有相關事證,可以起訴請求清償借款,與刑事犯罪無涉。

3、傷害罪的部份,只要事後開立診斷證明書都可以當作證據,沒有超過6個月都可以提告

4、倘若違法藥事法或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可以依法舉發。

5、此類案件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透過友人諮詢往往會有資訊錯誤或是傳達問題,尤以對方倘若已經請律師協助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您所述清償債務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債務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法律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祥楓 104-02-03 01:19

以下是我朋友發生的幾個狀況,內容甚多

我朋友為甲方女性,債務人為乙方男性

<1>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款,如今分手乙方以這個因素,存摺領款紀錄,向甲方追討領款金額,但實質領款金額是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若乙方提出實質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但甲方無法提出佐證證明有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甲方會構成什麼狀況,是否有辦法平反。

<1-1>個人想法,如果乙方堅決並沒有收到甲方所協助領出的錢,乙方若提出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不知道是否有ATM領款畫面,ATM領款畫面一般保留多久?那甲方是否構成竊盜侵占,是否有方式可以提出確實有交由乙方。

<2>分手後乙方向甲方借錢,甲方金錢借出是以匯款為主,有匯款紀錄,且有LINE的借款通聯紀錄,之後甲方向乙方追討多次欠款,但乙方遲遲無法還款,只有少數一至兩次面對面還款,並無環款紀錄,這樣的情況下,甲方有辦法跟乙方追討回剩下欠款嗎?請問要如何進行。

<2-2>個人想法,甲方借錢給乙方多次追討欠款無效,乙方是否構成詐欺或者侵佔之嫌疑。

<3>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有傷害甲方,有到醫院進行檢查,但沒有開立驗傷單,現在有辦法回醫院請醫師開當時的就診證明出來嗎?如果有了有辦法,以當時的就診紀錄,向對方提出傷害嗎?

<3-3>就已得知到的資訊,當時醫師有詢問甲方是否須開立驗傷單,醫師可協助進行佐證,但事過境遷不知道醫院是否還保留當時就診紀錄,如果有一班追訴期是多久,是否可進行提告

<4>當初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錢以及跟甲方借錢,那是因為乙方有吸食違法藥物的習慣,所以刻意避開ATM攝影機,是否可要求乙方進行驗尿動作,已證實甲方所言為真。

<4-4>個人想法,若是直接跟警方提出乙方有吸食非法藥物的習慣,是否警方當下即可進行,驗尿動作如果屬實當下是否可直接將乙方羈押

<※>個人認為,這四件事情基本上都是分開來的事情,但是目前同時進行中,乙方已進行提告動作,並交由律師協商,甲方目前收集相關資訊中,個人想法,乙方做賊的喊抓賊,請問有什麼方式讓甲方將欠款拿回,但如果乙方已進行脫產動作,甲方是否還有辦法將錢拿回,目前的想法是想甲方將錢拿回,並讓乙方被羈押受到應有的制裁,目前這些內容為甲方單方面告知,並不知道乙方那邊的內容。

 

小白 104-02-02 23:41

律師:
您好!我家樓上有一個精神病鄰居(有被警察列管),會拿電鑽破壞他家地上(也是我家天花板),說是要整修水管,可是沒有水電工或是相關證照就胡亂施工,還把我家天花板打了一個洞(有拍照留下證據)有時也會拿鐵鎚亂敲牆壁,已經有請里長會同警察一同處理,可是警察說沒有傷害人就不能直接帶走,現在天花板整理好了,可是精神病鄰居又再亂敲,請問這有法可管嗎?

janet 104-02-02 10:52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詢問一下,我家旁邊有惡鄰居老是因為停車問題總是和我家人吵架,之前還把我家輪胎刺破,當時有報案,後來因為對方家人有經神疾病就理賠輪胎後就不了了之,還有一次對方從樓上把花盆砸下來,還好沒砸到我家人,所以也不了了之,最近一次對方更誇張的像是有預謀犯案,先在外面等我家人回去後三個男人打一個,更可惡的是其中一個還拿鐵鎚直接敲我爸的頭,還好被附近鄰居救出,不然後果不堪設想,附近鄰居是目擊者說還一直敲,根本就是要致人於死地,這個應該是殺人未遂了吧??
他們傷人反誣告說我們傷人,這世界到底有沒有天理,現在變成要互告傷害了,他們其中之一有經神病,若是他把責任擔下來是不是好人都要白白被欺負,他們一家人好像就有二個人有病,整個街的人都知道他們有病,我們是透天房子不是公寓,有辦法叫他們滾出此社區嗎??
對方有病關於法律應該要如何控告他們??
難道正常人就應該要被不正常的人欺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2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精神衛生法送強制住院。

2、不是精神有問題的人都沒事,倘若遭認定無犯罪能力,仍可以宣告保安處分強制治療。

3、倘若對方有危急身體、生命等行為,可以報警處理之後,要求強制住院,員警不可以任意以對方精神異常拒絕受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2 23:12

Dear Janet,

關於您詢問的問題,若是該行為人在犯罪行為當時仍有責任能力時,則仍負有罪責,故簡而言之,只要行為人在行為時具有責任能力能夠明辨自己的行為時,則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若須提供進一步的服務,歡迎來函、來信詢問,Thanks!

BB 104-02-02 05:33

妻先前已有自動離家超過一個月後返家之經驗

現20140314離家迄今現提出離婚

期中雖有意回來探視小孩

但避免造成再次傷害

沒讓她見到

可否在她提離婚

提出分居時期小孩扶養費用(婚前口頭協議家中所有支出都是我負擔)

因今天就要上法院了

很急

請幫忙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2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在家事事件中可以同時請求離婚、酌定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權

2、至於詳細攻防,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即使離婚,對方仍負有扶養義務(口頭協議部分,是證據問題),除了可請求將來的扶養費外,針對過去應付未付的扶養費,亦可請求。至於對方起訴離婚是否有理由,要看對方以何種事由主張離婚,歸責性也是重點,監護部分,實務上法院對於最小變動原則甚為看重,社工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這些都是爭取監護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撫養費用可以用不當得利跟對方主張

至於未來的撫養費用也可以請求支付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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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請求過去及未來之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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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 104-01-30 19:54

我跟家人因為日常瑣事爭吵~打架後(我的右手前臂跟右胸有抓傷.對方脖子跟右手有瘀青).
對方因為我放開勒住脖子的手後衝到廚房拿了菜刀&剪刀欲要攻擊.
我拿了鐵鍋&掃把防衛.讓對方攻擊不到後就慢慢的冷靜下來溝通.
溝通時~對方頻頻用菜刀敲擊一旁的電鍋.
在談話要結束時. 對方將菜刀往我的旁邊丟擲洩憤.
(全程有我女友在一旁)

對方後來在FB發了文
(很多親友看到~沒截圖~對方在去警局提告傷害後刪文)
文中說很想要我死.這次的刀不夠利所以沒下手.請哪個朋友幫對方買一把更利的才好下手.
或者下毒毒死我 ....

---
這算恐嚇吧?
在警局報案時候.警察說FB沒截圖不能提告.(真的是如此?)
我後來也去驗傷了~可以反提告傷害恐嚇可以提嗎?
打成文件檔請看過FB的親友簽名證明可以嗎?
還是要等到對方確實犯罪之後才能處理? 

家事糾紛鬧上法院又該不該請律師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21:27

1. 警方說沒截圖不能提告,是因為提告需有證據

2. 您被持刀攻擊時,若您女友有在旁目擊,也可作為證人,可提告恐嚇傷害,但因為雙方有互毆行為,故對方也可能告您傷害

3. 如對方有施暴行為,亦可考慮蒐集證據並具狀聲請家事保護令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2 00:19

Dear 小墨,

對方若已在FBpo文表示這次的刀不夠利等等,則已構成惡害之通知,已合致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所以您可以先辦理網頁公證以存證,若有提告之必要可以此為證據。又其對您的恐嚇行為不以發生於公開處所(如不特定之人得共見共聞之處)為必要,只要有人能夠證明其曾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您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即可對其提起告訴。本罪不受告訴期間六個月的限制。

Animatrix 104-01-30 15:09

三年多前與前妻兩願協議離婚,協議書在文末

最近前妻因男友的關係不想再照顧小孩為由,想把監護權給我

我則要求必需每月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一才能換監護權
但女方堅持不想付這筆錢

 

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當時離婚我給小孩扶養費為兩萬多

幾乎是我薪水的1/3,當時還多次討論這數目,女方也都一口回絕

 

所以目前的打算是先委曲求全

答應女方的要求在協議書上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

待修改後的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存檔後,再向女方要求扶養

女方不付則直接走法律途徑

 

所以想請教這樣以後要的到小孩扶養費嗎?還是因為已經有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費就要不到這筆錢了呢?

另外離婚協議書要怎麼修改會比較好呢?

謝謝了

 

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如下

離婚協議書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條款如後,以玆信守: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雙方不得有任何毀謗傷害之情事或藉故干擾他方之生活。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雙方於離婚生效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各自所有的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四、雙方所生之子OOO(女,民國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xxxxxxxx) 雙方協議由女方單獨任監護權人,亦即有關XXX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女方任之。            
五、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XXX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貳萬貳千元整,至子女20歲時(即XXX年X月XX日)為止 。自100年8月起,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帳號(銀行帳號:xxxx-xxxx,戶名為xxx)。
六、男方擁有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力(探視之約定):男方可於每月與女方約定適合(每月兩次)的星期六,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定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七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七、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下空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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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way 104-01-28 23:56

最近親友的孩子在上課時,

跟同學搶球起爭執。

親友的孩子被打斷鼻子,

事後就醫開刀住院療養。

同學的父母,冷眼處理…

跟親友提…醫藥費他會負責,

不要跟他拿太多錢,

但卻沒主動聯絡表示。

等了一段時間…決定提告傷害

也做完筆錄

沒想到…對方做完筆錄時,

提告傷害

說詞說是孩子兩造互歐,互相傷害

請問提狀紙需要怎麼寫?

兩件事合成一併為一事,

提狀紙時,要留意那些說詞?

能提出測謊嗎?

提告傷害的流程…有那些?

提告的罪名有那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6: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成年,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同於一般的訴訟程序。

2、因為您對於案情並不清楚,因此建議您的親友與子女應該進行正式諮詢,避免子女遭到保護管束

 

hana 104-01-28 21:11
如果我在國泰強制險看到以下這段,是否為健保與無健保皆理賠? 第十五條 其他種類保險之處理 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傷害、殘廢或死亡, 而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應負 保險責任時,如尚有其他保險契約亦應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其他保險為全民健康保險者: (一)本公司就請求權人提出之自費醫藥費用收據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醫療費用收 據中所列屬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部分,在不超過本保險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額範圍 內,依本保險契約給付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本公司就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給付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療費用,在不超過 本保險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額扣除依前款規定給付金額後之餘額範圍內,償還全民 健康保險保險人醫療給付。 二、其他保險為非全民健康保險者,本公司仍依本保險契約賠償責任。 另外第三責任險第二點是否無論健保與否或中西醫,只要醫生有執照皆可理賠? 第九條 理賠範圍及方式 體傷死亡理賠範圍及方式 二. 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院所開具之 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 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 由主治醫師簽證。 關於醫療費用單據,倘傷者係於私立醫院就 醫者,應請院方就治療之經過將手術費、藥 品費、住院費、檢查費等分項開列清單,貴 重藥品應加註藥品名稱、廠牌及數量、單價 始准核銷。 麻煩了謝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申請理賠,應彙整相關單據資料,向理賠專員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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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na 104-01-28 20:47
在生產過程中大出血醫療糾紛 雖後來因家屬要求轉院 未造成身體上實質的傷害 有到衛生局調解 但是調解失敗醫院不承認有醫療疏失 但是有去調病歷看 發現護理紀錄和醫生寫的不盡相輔相成  護理紀錄並未詳細記錄生產急救整個過程而醫師卻寫得非常詳細 而整本病歷書寫都有錯誤(EX日期 藥物劑量) 我可以提出甚麼相關訴訟??紀錄記載不實?偉造文書?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抓醫師偽造病歷,恐需詳加比對找出破碇,當然本件仍可以對醫師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但應具體指出有偽造之處,檢察官才比較會繼續查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惟您需具體指摘偽造之處,將病歷資料加以比對分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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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a 104-01-28 21:38

我想請問 破綻是不是一定要實際身體受到甚麼損傷才可以提出?

不能只因為護理紀錄和醫生寫得不能相呼應嗎?

以及整本病歷明明就是8/24住院8/25就轉院但病歷書寫日期從8/24~8/29都有

連手術日期都寫錯

這樣不能算實際的破綻嗎?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4-01-30 11:26

 病歷紀錄與護理紀錄明顯不一致, 顯示一定有一份是遭到竄改, 這已涉及業務文書登載不實, 可告發犯罪. 但是否因登載不實就一定有醫療過失, 則在未定之天. 醫療過失並須視當時接生過程中有無違反注意義務及對傷害結果醫師是否有預見可能性. 不過醫師的欲蓋彌彰, 是可以想見的

小白 104-01-27 21:15

您好想請問一下

9月30發車車禍 雙方都是機車

初判表如下

對方1.疑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2.違規事實 未依標誌指示行駛

我方 1.疑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車禍當下我時速大概30-40 我撞到對方車沒倒 人也沒有飛出去

雙方都有去醫院 我是手指腫起來 對方差傷

有去過調委會 對方態度強硬堅持他是被撞不認為有錯

有以下幾點想請問一下

1.我最晚哪時能提告

2.我該如何提告

3.我只有手指腫起來能告過失傷害嗎 可以的話 民事賠償要強調媽? 不行的話該告對方甚麼?

4.如果能告過失傷害 對方也有傷能告我過失傷害

5.如被告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

6.以初判來看我有機會勝訴媽 還是就此了事比較好

小弟學生什麼都不懂 再麻煩各位解答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44

刑事部分要在六個月內提告,當然對方也有受傷,所以也有可能告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於六個月內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0:51

1. 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期間為9月30日起算6個月。

2. 您可以繕具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3. 手腫也可算傷害,但建議要提出診斷證明、若有照片也可一定提供以資為證。

4. 對方也可能提告過失傷害,又若要釐清肇事責任,於偵查中可要求送請肇事鑑定

5. 其實,看您所言,雙方受傷程度都不大,可以和解就談一談,也可以避免日後跑地檢、法院的煩擾。

她的男人 104-01-27 10:15

您好:

我在12月底與人發生擦撞,我車子外?毀損,我人有小擦商,事發後兩理拜,因對方一直不理會,所以我在1/13去警察局告他傷害,之後再與他連絡後,他得知我去提告,變得很積極與我和解,昨晚1/26已與我簽完何解書,我想請教:

我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的傳票,我現在要如何最便利的方法去撤告? 一定要走到法院嗎? 是否有書信的方式撤告,如果能不動用到向公司的請假成本去撤告,當然是便民的方式.

非常謝謝你們的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13:02

您好!

去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警察就可以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她的男人 104-01-27 1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沈律師,謝謝您的回覆,請問撤回告訴狀的範本參考嗎?另外,一定要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對嗎

您好!

去找原來提告的警察,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警察就可以了。

以 ... (恕刪)

一、和解金拿到了嗎?如果沒有拿到,等你撤告後他未必會照著履行喔。

二、如果你要最簡單的撤告方式的話,就是寫一個撤回告訴狀寄給警方,這樣連警局都可以不用去,中午的時候到郵局寄個信而已,對工作影響最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她的男人 104-01-27 19:1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和解金還沒拿到,我會在收到匯款後,寄個掛號信給警方, 不知是否有撤回告訴狀的範本? 網路有非常多範本,不知用那一種,若律師能提供範本,我將會非常感激


一、和解金拿到了嗎?如果沒有拿到,等你撤告後他未必會照著履行喔。

二、如果你要 ... (恕刪)

小茶 104-01-26 17:15

前陣子被警察局通知涉嫌傷害,我們總共六個人,只有一個人打 ,被害人報警之後 還繼續騷擾我們要找人來找我們要我們小心點,還罵我們這邊一個女生破女,後來他又去騷擾了其他人,被那些人反應之後我主動找他和解,他也同意 ,我們在警察局簽和解書他說我跟另外兩個一起賠他兩千,我們雙方同意後就在和解書上簽章,但他隔天卻一直跟我說他要撤回和解,他要求要一人兩千,一直來打擾我。

 

請問:

 

和解了還可以變更和解金額嗎?可以撤銷和解書嗎?

 

因為警察說只要雙方主要人簽章就可以了,那請問上面是只有說甲方賠乙方兩千,並沒有指說有幾個人賠,那ㄕ要我跟另外兩個人賠還是六個一起賠?

 

簽完和解書後,他又反悔要求一個人兩千,我要理會他嗎?簽和解書還要他去銷案嗎?還要上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部分除非有被詐欺脅迫等因素,否則原則上難以撤銷和解

2、案件部分必須對方撤回告訴,倘若對方拒絕,則案件會繼續跑。(和解書倘若有約定拋棄其他民刑事權利之記載則可以提給檢察官檢察官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1:46

若只有和解書沒有撤告狀,對方有可能仍提告

104-01-26 15:53

求助律師   我騎機車載我朋友  時速30~40前進   有一輛汽車沒打方向燈突然從右邊的路肩  往左迴轉 直接衝出來 造成我急殺車機車滑倒 我跟我朋友2人都受傷   但是對方的汽車沒事   對方停留三秒後就肇事逃逸離開   我們有記下對方的車牌  當埸也有打110報警    警員到埸後有制做筆錄和路線圖及發生經過 也有告知警員對方肇事事牌 後來我跟我朋友就搭救護車去醫院了  有驗傷和開立驗傷證明  後來處理的員警有調到附近監視器確實有對方的汽車經過 可是員警把對方的電話給我   要我自己約對方處理   但是對方態度惡劣一直不承認他突然迴轉是肇事主因     請問我們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和過失傷害及財損的部分嗎   告對方肇事逃逸因為沒有監視器  但是我跟我朋友很清楚記下他的車和車牌   對方肇事逃逸  會成立嗎  還是會被反告誣告呢  

 

您好

不用擔心

這不會被反告誣告

你私下找他他不會理你的

建議你先提告再說

證據收集不困難

看他車子有無撞擊痕或留下油漆都可以當證據

而且你們兩個可以互為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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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 有關「肇事逃逸」之主要罰則: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死亡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二、 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1、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2、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其中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爰仍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遭掣單處罰。

三、 近來在實務上常見有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然未有受傷或在事後自行就醫才發現傷勢,而利用前述「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迫使事故對造出面協調賠償事宜等情,造成雙方各執一詞或百口莫辯的狀況。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處置,並立即報警及協助傷者就醫,讓警察詳載雙方之證詞、現場狀況及證明事故發生當時的情形,這麼一來,不論是對於駕駛人或被害人都有保障。

 四、 建議閣下應對「肇事逃逸」者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細節,本所當以多年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蜜拉 104-01-26 12:58

律師您好

一年半(2013/8)前我遭到父親拳打腳踢,當時有去警局備錄,與開驗傷證明,還有照片存證,我現在想對他提出民事告訴。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 我知道刑事傷害追溯期已過,但民事期效過了嗎?

Q2 要贏的成功機率為何? (因為可能跟民法1085條的懲戒權相衝突)

Q3 若想提告,可以依據那些民事法條? (例如民法第XXXX條文)

Q4 我的目的是拿錢,所以我是要向法官請求甚麼東西(法律專有名詞),才可拿到錢?

Q5 若告贏,通常判給原告的金額大約是多少? 數值範圍為何?

Q6 如何提告? 手續、程序為何?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6 20:37

1.民事侵權自知悉時起算2年內請求。

2.即便是懲戒權也不得逾越教育的目的與比例原則。

3.請求權基礎一般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4.金額部分依您所述大致上可請求醫藥費、慰撫金。

其餘須視具體個案之細節而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4

民事部分要在兩年內提告!

有損害始有填補,您須舉證您的損害有多少。

陳均 104-01-25 19:55

我想請問我因騎車酒駕被撞雙方沒嚴重受傷、但對方要告我傷害

我沒駕照我要如何保障自己?謝謝。我是第一次很緊張害怕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阿翔 104-03-06 21:56

我情形也是差不多這樣....想請問律師大人~我在T字路口直行號誌燈是閃黃燈代表幹線 他路口號誌閃紅燈代表支線.要通過前我還有按喇叭.之後他還是騎了出來撞到我的排氣管他摔倒.而我沒倒.我慢慢停下來..已離肇事點幾公尺..
警察之後來我有喝酒酒測值0.38對方酒測值0.他要我賠償他所有損失..有酒駕被撞就得要付全責嗎??
還有一事不明~(紅單違規事實)  寫...
酒後駕車肇事酒測值0.38(至使第三人.吳XX.謝XX受傷)

mimi 104-01-23 14:12

日前出了場車禍,我被左側轎車強切入我的車道對方又沒打方向燈導致我機車撞向他後面,我人彈飛造成多處挫傷,頭也撞擊到地上,對方有下車把我機車牽好問我有沒有事,我說好像沒吧,請叫警察,他隨即上車走掉了,我怕他跑掉忍痛騎車追想記車牌,但他還是跑掉了。後來因全身劇痛又暈眩停車打給警察,派了救護車送我到醫院。調了監視器找到人,警方說我只能告他刑事傷害,不能告他肇逃,因為對方有下車查看,又說兩方都離開現場無法釐清責任,真的是這樣嗎?

依你所述,仍有構成肇事逃逸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09:27

對方行為應以構成肇事逃逸,建議提告過失傷害之外也要附帶提到對方有此行為。

windlotus 104-01-21 21:37

一個月前我騎機車與一台休旅車發生擦撞,該路口無號誌,車道相同,兩方皆為直行車,但我是左方,他則是右方

當下我的機車嚴重損壞,我的手與腰也都有擦傷挫傷,而他則是車頭板金凹陷。警察到現場有幫我叫救護車到醫院治療並開診斷證明,接著回派出所做筆錄,他跟警察說他因為緊急煞車被"安全帶"銼傷,有到診所開診斷證明(安全帶銼傷),但以當下兩方速度沒有很快,以及撞擊讓他車頭板金小凹的情況,很難相信會有安全帶銼傷的情形.....

對方事發後非常惡劣,想訴諸法律來解決此事。

目前初判表結果,上面寫了我方-[未依規定讓車],對方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態],想請教各位法律先進,如果我現在有意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他也對我提出被安全帶銼傷的告訴,會有什麼結果呢?

傷害會是兩方都成立,還是會有過失相抵的情況?

能否建議我該怎麼做呢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挫傷很容易驗得出來,不過此部分還是可以看診斷證明書的記載是否合理。

2、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只要有受傷,又肇責就會成立。民事才有過失相抵的問題。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2 10:26

Dear Windlotus,

 

民事部分侵權行為若成立,可以過失相抵來計算損害賠償額。但由於您所述事實並非嚴重,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以免浪費時間、心力在這種事上。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謝謝!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賠償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辦理此類車禍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