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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104-05-06 15:12

日前接到手機電話促銷
一開始就說是電信回饋送手機
後來才得知是台萬大哥大電信賣智慧型手機 還要綁約3年 
當初我在電話裡面口頭答應了, 也收的手機,但門號未收到。

卻事後反悔 不想再辦
因其通話全程都有錄音 且已經收了手機

對方說不簽 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
不然就要以詐欺刑事案件處理.

請問我能如何是好? 但我有簽收也有給證件

彈給的證件影本有註明抽獎用,不得其他用途及不得申請門號。
該怎麼處理呢? 請法律達人幫幫我. 謝謝><

 

請問手機門號不用,讓他自己停掉,需要負責什麼責任嗎?

對本身有何不利嗎?

手機遺失,是否可以不用負責任?

手機門號都沒用到

手機門號附贈的手機已拆封,但未用。

請問如何處理

謝謝回答

 

郭小禹 104-05-06 13:28

打擾了..

本人於5/4日早上發生車禍,地點在台64快速道路上.

事由對方匯入我所屬的車道上未保持前後車間距擦撞到我的車右前方後未停車查看就走了.

我就照程序打電話報警放立三角價拍照, 之後做筆錄給行車紀錄檔案.

當日下午接到對方來電說會負責請我去估價我說好估價完報價給你.

電話後我就去估價維修費為1萬0幾百元對方聽道就說太貴給你8000自己去弄好,我回覆他請你跟車廠說他願意8000做好我都沒意見,他就開始不想負責維修最後就說去告我啦..

請問我有辦法求償到維修費用嗎?目前已經去提告他了,我還需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感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件僅為民事糾紛,倘若無法和解,可以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2、倘若修繕費用中有零件費,則恐有哲就扣除問題。

 

你維修的費用大約1萬元上下,其中有工資、零件費用等。

如果事故的造成,你沒有任何過失,對方應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那麼損害賠償的金額包含如下:

1.工資部分,你可以請求全部,舉例來說:工資估價5000元,那對方要賠償你5000元。

2.零件部分,由於你的車不是全新的,零件部分要扣除你原本零件的折舊部分。舉例來說,如果零件價值5000元,但是你的車已經有五年了,零件折舊後僅剩下17%的價值,所以零件部分你的損失是850元。

上面所舉的例子,雖然估價是1萬元,但你最後應該取得的損害賠償僅有5850元。

對於以上說明,如有不清楚的,歡迎到本事務所的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的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郭小禹 104-05-08 14:19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在請教這樣我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小陳 104-05-06 09:49

我是一個19歲的大一生,我的媽媽在我睡覺的時候破解我的手機密碼偷看我和朋友的聊天紀錄 這種狀況已經持續很久了 溝通也無效,我知道她是對我好可是這樣的行為已經完全侵犯到我的隱私了,連我的提款卡和存摺也收在她那裡,對於一個已經成年的人真的很難堪,每次想做什麼事情或者是交友都一直反對 連偶爾想出門也被關在家 不然就是出門在外的時候電話一直打 本人覺得隱私自由都被侵犯了 而且長時間下來也影響到我的人際關係,我覺得真的很無助也很無奈,我已經走投無路了,因此本人想走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情,希望律師您可以給我建議

你若真要走法律途徑,既然彼此已經走到如此決裂的地步,過幾個月你成年了,當父母的就沒有法律上的扶養管教義務,他們如果依法論法,也可以直接請你離開家自力更生(學費、生活費手機通訊費你都自理如何呢?)。

阿南 104-05-06 00:22

我一開始跟線上遊戲一個人通電話說好要交易虛寶~之後他叫我去7-11的IBON照他的電話指示輸入帳號密碼匯款7000元~接著我回到家準備要跟他交易的時候~他就叫我安裝一個奇怪的程式在跟他交易~接著我人物的高價位寶物就自動丟在地上被他撿走了~之後他就登出找不到人~我馬上去警察局報案我被詐騙~我就提供當初我匯款的收據給警察作筆錄~線上遊戲裝備被騙的部分警察說要等遊戲歷程出來才能申報~我隔天看到我的裝備被詐騙我的人開別之角色在那邊賣~跑去警察局警察也說要等網路警察處理...我目前得知只有對方的電話~還有對方線上遊戲的ID~這樣我要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報警,則由警察來處理即可,您可靜候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煩惱 104-05-05 22:36

我違反了商標法,目前收到傳票,在詢問室時執行官叫我兩個禮拜內去跟廠商談和解,然後給我了電話後就結束了。

我想問的是我這樣算是開過庭了嗎?在詢問室就可以判定是否起訴我了嗎?

然後我如果到時候跟和解書一起遞上緩起訴狀,會有幫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04

要看你到底是違反了商標法的哪個犯罪,若是告訴乃論的,和解後對方若願意撤回告訴,就會不起訴;又若是非告訴乃論,縱使和解,頂多就只能聲請緩起訴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直接找廠商談即可,聯絡他吧,先聽廠商的條件。

二、有問題再問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煩惱 104-05-06 09:4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商標法不是都是公訴罪嗎?
是廠商買下後去跟警察檢舉的,這樣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和解,則檢察官一般均會給予緩起訴,和解時應簽立和解書,並請廠商註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小姐 104-05-05 22:29

你好,我在104.04.26簽約定了一間公寓,當初是想投資出租用在網路上看到仲介介紹一間公寓有四間套房目前出租中投報率達百分之8,到現場時仲介告知市直接租給學校每間出租5700四間共22800為未扣稅價,當下覺得直接租給學校自己不用管理就出價了,仲介表示當下到公司簽要約書,簽了要約書後她們立刻打電話給屋主,屋主表示同意賣價並且可馬上簽約,我們說我們身上沒那麼多錢,仲介說先預付一些二萬三萬都可,其餘後補,簽約時並開立二張本票,一張為4/29應補足百分之10的價金,一張為6/12尾款的百分之70,從看屋到簽約完成不到三小時。簽完當時問屋主學校租屋相關事宜,屋主表示學校會在6月在通知,事後我們回到標的物社區問了警衛及社區主委,他們均表示學校三月份時已開會告知因為學生減少空屋率高以後不會再租了,且會在6月強制學生搬離,我們聽到傻眼有被騙的感覺,隔天104.04.27即傳簡訊告知仲介我們不買了,但是仲介表示我們需付房價的百分之10的違約金,我告知仲介契約書是寫沒收已繳價金及因買方毀約所生之損害,另我於4/27以存證信函方式告知仲介撤銷契約並副知賣方,然賣方於5/4以存證信函方式通知我履行契約,7日內不履行則沒收已繳價金,並將該本票依法聲請執行。

請問我真的須付百分之10的違約金嗎?我的訂金3萬被沒收了合理嗎?當初簽約本票是由仲介保管,且第一張本票上注明僅供買賣標的物簽約款用,如果仲介本票交給賣方,賣方可以對我聲請執行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08

若悔買,訂金可能會被沒收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5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違約,所交付之訂金將視為違約金沒收之,您至多可請求違約金酌減;又關於本票之部分,只要該張本票符合形式要件之審查,即可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即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可對您名下財產進行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要搜集當初對方傳達訊息的證據

二、再搜集對方傳達訊息為不實的證據

三、與律師討論這樣的證據夠不夠。

四、如果證據夠的話,找賣方談判,翻牌(記得錄音錄音宜在公開場合);然後再找仲介翻牌。有機會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

五、如果後換據不夠的話,建議履約吧,後續再自己租就好了,過了兩年奢侈稅的時間,再高價賣出即可。二年間只要繳利息,要精算一下,損失可能會比違約還要少…

六、賣方若聲請本票裁定你的確會比較麻煩,要做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停止執行,而且如果你搜證不足還會敗訴,變成只能主張違約金過高,重點是法官還不一定會酌減。

七、找個律師沙盤推演一下吧,並請律師查些資料給你參考。

八、我曾任二間動產仲介公司的法律顧問,請相信我的判斷。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熊熊 104-05-05 21:07

昨天晚上回大樓地下3樓,要停機車,(跟大樓承租機車停車格,"必須"通過平面機械停車台的下方,)此時看到車道上有個人在收風管,他也有注意到我,我發現我機車位前方的機械停車設備,前一個使用者並沒有按復原按鈕,因此無通路過去停車,所以我確認了機械車位裡面沒有人之後,案了復原按鈕,之後發現某汽車上升狀態異常,好像卡到東西一樣,案了緊急暫停,發現這台車子,車門沒關,右後車門毀損,破璃破裂,我跑去問旁邊的人,這是你的車嗎,他說阿,門忘了關,於是他要了我的電話,他說要去查一下肇事責任,今天跟我聯絡,說我們各有錯,一人負擔一半,請問我應該負擔幾成責任呢?(平面機械車位可停三台車,           左上右上左下是車位,右下是復原後的通路,(旁邊還貼,車台下方禁止通過,但機車位也是大樓租給我的)我只是個剛出社會的年輕人,經濟狀況連自己生活都已經負擔不起了,別說幾千塊了,連幾百元要籌出來,都要跟朋友借,該怎麼辦才好。  大樓本來建照只有汽車位,後來私劃機車格,所以並無保險,大樓也完全不負責和理賠

熊熊 104-05-05 21:10

本大樓有些啟動器旁邊有貼 ,離開請復原,的紙張,但我這台沒有貼

 

一、金額不大,可以考慮調解和解

二、付不出來可以分期。

三、如果對方不同意分期,你讓他告,拖時間的同時慢慢的籌錢,訴訟過完你錢也籌到了。

四、車損的話可以先位抗辯無過失,退萬步言,備位抗辯折舊、與有過失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Morgan 104-05-05 17:59

先大概簡單介紹一下我們公司
我們是一間貿易公司,產品以外銷為主
事情來龍去脈如下,想請教提告成功的機率大不大

去年我們有位南美洲的客人跟我們下了一個訂單(有透過一位南美洲的代理)
訂單金額約台幣三百萬
船是去年九月底開的,實際到南美洲的時間大概是去年十月底
其中我們有透過一家台灣的貨代幫我們安排訂艙和船期
最後貨物提單我們也是發貨代提單HBL,而非船公司提單MBL

我們公司有好幾位南美洲的客人,他們的共通性是:
1. 貨款只作銀行D/P,而且通常會作UNDER VALUE
   (給他們當地海關看的,以便少被克一點稅)
2. 通常貨到1~3個月之後,甚至最久也有遇過等了半年,客人才跟銀行贖單,清關領貨(也就是他們通常就讓櫃子放在那邊放好一陣子才會卸櫃)

我們這次的客人也是一樣,去年10月底貨到當地,過了一個月,我們就開始催客人付款了
但是客人一直遲遲不付款(代理以客人銀行貸款貸不下來...身體不好住院等理由持續拖延)
不過由於種種前例,我們也都沒想太多,因為想說南美洲客人都差不多這樣
所以我們也就一直非常耐心地等客人付錢

接下來重點來了

去年12月底,貨代來了一封信,說是當地配合的貨物代理在催倉租費
因為船公司在跟他們催收倉租費,而且客人不支付,所以需由我們這邊作支付(這邊說的倉租費是指因為貨物尚未卸櫃,所以船公司要收櫃子的使用費)
我們在收到信後就開始催客人作支付,期間代理也有持續在幫我們催客人
並且我們在1月初的時候也明確告知台灣貨代"切勿卸櫃,請待我們客人支付費用"

之後代理在1月中的時候告知我們客人已將上述的倉租費付掉
我們也將此訊息轉告給台灣貨代
不過這段期間台灣貨代一直沒有回信,也沒有任何要再催收倉租費的訊息
所以我們的理解是客人真的將費用付掉了,台灣貨代才都沒有任何消息

1月中~3月初這中間我們跟台灣貨代一直都沒聯繫,只有持續PUSH代理催客人付貨款(因為我們以為客人已將貨代的費用都付清了)
但是客人還是一直沒付,我們才在3月初又拜託台灣貨代,請他們聯繫南美貨代看能不能一起催客人支付貨款(當然這只是拜託他們幫忙,並不是貨代職責)
但是台灣貨代卻轉貼一句南美貨物代理的話,
"貨已經處於LEGAL ABANDONMENT的狀態,因為客人沒有支付他們倉租費"

我們嚇了一跳,趕緊上網查了一下我們的櫃子號碼,發現貨已經早就被卸櫃
而且櫃子已經被拿去裝其他的貨了(在別的國家)
中間我們也一直請台灣貨代跟南美貨代確認我們的貨到底在哪
一直到3月中,南美貨代才說
"貨在1月中就已經被卸櫃,而且貨現處於LEGAL ABANDONMENT狀態,並要求支付倉租費"

我們知道消息後,馬上就開始催代理要客人付貨款贖單清關領貨
不過客人還是一再拖延,最後我們感覺情況真的不太妙了
在4月初時我們決定要把這票貨轉賣,並且開始找新的當地買主
不過此時,我們有特別要求台灣貨代!!要他們請南美貨代拍幾張照片回來給我們以確認我們的貨物是否完好,不過台灣貨代卻告知我們不需拍照
既然貨物由他們承攬,他們絕對會幫我們顧好(這是用電話跟我們說的,沒錄音)
所以我們也就又放心一點,開始找新買主,並且於4月中找到新的買主
準備請南美銀行將提單文件寄回台灣,更改CONSIGNEE
(這裡也有一點小插曲,就是南美銀行的效率很差,我們擔心動作太慢,新買主會不要貨,所以我們先作了登報三天這個動作來聲明我們的提單遺失,想說也能簽發新提單,不過最後我們還是有拿回原來的正本提單)

但就在我們準備轉賣的時候,南美貨代來信

"因為貨已經放超過30天,所以你們的貨已被海關沒收,且他們有權銷毀或拍賣"
在這之前南美貨代就只講過了LEGAL ABANDONMENT這個字眼
從來沒有提到我們的貨已經被海關沒收,我們完全傻眼
結果我們誤打誤撞,到南美洲海關網站的拍賣區去逛了一下
赫然發現我們的貨在4月初就已經被南美海關拍賣掉了!!!
而且我們一毛錢都拿不回來!!!
甚至南美貨代還想要求我們支付倉租費!!!

以上就是整件事情的發生經過
當然現在我們也還一直持續在追問南美貨代,想要追究他們的責任
因為他們完全沒盡到提醒之責,而且在知道貨物被拍賣之後
他們竟然只是把當地海關規章直接複製貼上給我們看,認為這樣就是給我們一個交代
總之態度非常OX,不過他們在南美洲,我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
現在他們就是持續擺爛中...台灣貨代也只會持續跟我們說南美貨代沒有回信...

所以在這裡想請問各位
如果我們公司對"台灣貨代"提告,請問告成功的機率大嗎?
之所以想對台灣貨代提告的原因是:
1. 貨物被卸櫃了,台灣貨代沒盡到通知之責
2. 當初台灣貨代答應我們會幫我們保管好貨物,但是卻被海關拍賣掉了
   (不過因為是在電話中講的,此點是否無法列為證據?
    不過我們是發貨代提單,是不是他們有責任要替我們保管好貨物?)
3. 貨物被已經拍賣了,台灣貨代也都還在狀況外!甚至是我們自己查到的!

以上落落長...我們非常需要各位的專業意見,感謝大家幫忙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是否有簽訂合約?台貨公司可能會有債務不履行之問題,而本件在台灣也以追究台貨公司的責任較為可能,至於提告仍應先視您們合約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rgan 104-05-06 18:01

律師你好

沒錯,如果我們提告,我們追究的就是台灣的貨物代理公司,至於你說的,"當初合約如何約定",當我們委託一家貨代承攬貨物運輸時,一般我們不簽合約的,也不會有什麼特殊的約定,在國際貿易這一行的認知裡,我們委託承攬,在貨物交付給受貨人之前,他們本來就有義務要幫我們把貨物保管好,請問我們的認知是否正確? 最底下是我們擷取自民法的一段條文

我們現在想把這件事簡單化,回歸到事情的本質,這票貨客人還沒付款,我們還沒放貨給受貨人,所以貨權還在託運人這邊(也就是我們),請問我們是否有權力要求台灣貨代退運,把貨返還我司? 如果台灣貨代無法返還貨物,他們必須要賠償我們貨物的價值,請問這個主張對嗎? 合乎法律嗎? (當然現在貨實際上是無法返還,因為貨沒經過我們事先同意就已經被海關拍賣掉了)

 

以下擷取民法

~~~~~~~~~~~

運送人未將運送物之達到通知受貨人前,或受貨人於運送物達到後,尚未請求交付運送物前,託運人對於運送人,如已填發提單者,其持有人對於運送人,得請求中止運送,返還運送物,或為其他之處置(民法第六百四十二條第一項)。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08 17:13

Dear Morgan,

 

首先,造成 貴公司損失的人應有兩個人,一個是居間仲介的貨代,一個是受貨人。前者與您們應該是委任關係,由於該公司未依民法第540條履行報告義務(受任人應將委任事務進行之狀況,報告委任人,委任關係終止時,應明確報告其顛末),導致您們受損,您們的請求權基礎應至少有民法第227條第2項與民法第544條,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如果貨已經被第三人買走,則您們至少有金錢賠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承上,受貨人則有受領遲延的問題,但是就這部分你們要負舉證責任(即你們至少曾有催告之事實等等)。

以上答覆,希望您滿意。

葉宏 104-05-05 15:27

是這樣的小弟於去年以分18期方式購買了一台新機車(車主是掛我自己名字)買了之後每期都有按時繳款,當繳了第六還七期時因為家中缺錢逼不得已去將車跟當鋪抵押借款,後因還不出當鋪的錢被當鋪以流當方式拍賣辦理過戶給了新車主之後也陸續繳了幾期剛好繳完一半了之前都有工作及收入但是本月因為我發生了一些事故導致我失去了工作也完全沒有收入,於是我本期無法繳納了,我也有打電話去致電車貸公司的業務說明,我已經找到了新工作,希望他們能夠讓我延一期到下個月發薪日到時兩期一起繳,也很有誠意要還這筆錢,但是對方卻不肯讓我延期只說這樣子我已經犯了詐欺侵占損害了公司的權益說要告我,我想問問若他們真的要告我這樣子真的會成立這兩樣罪名被起訴判決嗎?

小袋 104-05-05 12:54

在1/3號中午左右發生了車禍,當時我直騎在禁行機車道上然後到了十字路口,我忘了要右轉就突然右轉,後面一台直行機車雙載擦撞到我後,原地倒車,我馬上騎回去,對方打了電話叫警察跟救護車當時雙載的是女兒載媽媽(年約5X歲),救護車來送到長庚醫院急診室,警察叫我慢慢騎去急診室,我也直接騎去了,因為我當下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辦也沒有打電話給家人,對方從急診室出來,對方女兒(駕駛者)輕微擦傷,媽媽(被載)全身腰酸痛,當下我沒有要求對方給我看醫生證明,對方要求寫張和解書白紙黑字,而我很傻地讓對方開價,當時對方開的價位是15000元,對方又說讓數字吉利點在+1000 所以總共是16000當下因為我很緊張,對方跟我說有多少先給多少,而我先給了3000元,還有13000元未給,因為我還是學生,我也一直都有陸續主動聯絡那個媽媽跟她說,我還是學生能不能分期付款,對方不同意,最後我家人借我1萬3,在約定當天1/8日準備好要給對方,打給對方,對方卻說,身體不適無法出門;(和解書上是寫剩下的13000於1/8日付清),後來我也有去找保險公司詢問理賠項目,跟對方告知,後來到了1/23號,對方女兒卻打電話過來跟我說,她媽媽要開刀,之後我也很有誠意的過去探病且帶了水果,但對方卻在事後20天才跟我說,跟我講開刀金額,直到4月1X號我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通知,4/23當天我去了,對方跟我要求賠償金額50幾萬還有說什麼每個月要打針1次1萬多總共要打18個月,我覺得實在是非常不合理,過了20天才跟我說醫院檢查出要開刀什麼的,而不是當下檢查出來,加上我還是個學生,我也付不出來,最後調解失敗,過一個禮拜我收到警察通知,要去做筆錄,對方提告,告我傷害過失罪,我想請問一下,當初在醫院出來時和解上寫的1萬3於1/8日付清,那張紙有效用嗎?那這樣子超過日期,事後隔20天才跟我講開刀,我覺得不合理,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們之間有成立和解契約,履約日期也已經約定,如果在履約日你沒有給付,那麼對方可以用給付遲延為理由與你解除契約,這點你應該要注意。如果對方與你解除契約,那麼它們所受的損害還是可以繼續向你請求。

除了上述民事損害賠償外,由於你的過失造成對方傷害,會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在事發日起算六個月內對方都可以提起告訴。如果你不想要有刑事的處罰,建議與對方和解,告知你真的沒錢,如果受傷要開刀的費用很高,你應該找保險公司詢問此部分的賠償金額及需要的相關的單據,然後向對方表示這部分會請保險公司補償,剩餘的部分還是請對方高抬貴手,採取哀兵政策為上。

104-05-05 12:24
您好:          因老公要逼我離婚所以離家在外租房子小孩他帶去住沒室內電話連絡,所以他拿一隻之前我幫老公辦的號碼在我名下的手機小孩用,我在他拿給小孩手機裝了手機遺失找回的app,不小心在裡面的錄音功能錄到他跟別的女人上床的聲音,結束後有很小聲他跟那個女人說話的聲音,內容不是很清楚也說沒幾句話就走了,我故意跟我老公說我有錄到之前他搞曖昧的女人他們上床的影片 ,他心虛的談話讓我確定真的是那個人,但他現在除非我願意簽字他還是逃避不出面,請問只有錄音證據告的了通姦嗎?他租房子的外面房東有裝攝影機,調出來確定是那個女人在那時間進去的可以當證據嗎?那我這樣偷錄會有事嗎?如果錄到我跟他們說話內容,其中一個人承認他們發生關係這樣可以當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5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錄音,且無法判斷對話內容,恐無法成立通姦罪,不過倘若要提起離婚訴訟倒是有機會。

2、屆時可以一並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05 16:14

 您好

     重點還是在錄音內容有多麼具體可證明有通姦行為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 至事務所諮詢  會比較清楚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一、陳敬人律師說的對,錄音還是要看內容。

二、單純的錄音,如果對方有爭執的話還是可以透過聲紋鑑定以確認講話的人是誰,這個部分不會有問題。

三、當然對方可能會以妨害祕密來回擊,這個的確有可能(未必會成立)。這樣就會變成告來告去。

四、如果是要離婚,六個月內要處理;刑事通姦罪的告訴也是六個月內。

五、如果不打算離婚的話是否提告刑事請三思再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5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錄音,配偶亦願意配合指認,並提出交往之相關信件、訊息等,可毀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莉可 104-05-05 01:13

各位律師您好

請問我今年2/6跟車商買的中古車開了第四天出問題,剛好遇到過年期間直到過年後聯繫他,跟她說車況,他說再開試試看結果車子無法入檔停在路中間,趕緊牽車過去請他檢查拖了一點時間他才送原廠檢驗,後來他說他用便宜的方式去修了車,修了一個月4/1日才交車給我,隔天車子換檔會發出奇怪的聲音並發生爆衝跟轉速不正常的情況又叫拖吊車送去了,後來他說他沒辦法修要委外修理到了4/28說車修好了變速箱換中古的,5/3號車子又爆衝無法入檔,5/5號在平面道路中間停住不會動(檔位不見了),下午連絡他會去找他,結果到了鐵門關了手機不接電話,開回家的途中又停在交流道不會動...當嘗試了5次發動才正常開一小段路又爆衝在平交道鐵軌邊...

我想請問

1貸款那邊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車但他說一個月內就要提出超過就要付違約金,可是合約書上沒有說明也沒有事前告知這樣合理嗎?

2車商有簽合約書4/1簽引擎/變速箱保固一年,4/28變速箱已更換保固兩個月,請問這兩張都具有法律效力嗎?

3現在車子一直都修不好,他卻一直說修好這樣的說法算詐欺嗎?

我可以提出告訴嗎?這樣勝率大概幾成呢?

希望有這方面經驗的律師可以與我聯繫,我正在準備提出告訴,謝謝

關於貸款違約金的問題,如果雙方契約沒有約定,對方是沒有權利請求的。

對方保固的承諾,具有物品買賣品質保證的效力,如果物品不具有該品質,除非賣方一開始即有意欺騙,否則僅會構成民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你可以選擇減少價金,如果物品不堪使用,你還可以解除契約。如果賣方知道品質是有問題的,還出具保證書,那就會構成詐欺取財罪,不過你很難證明對方一開始就知道品質是有問題的。

小瑋 104-05-04 23:58

你好~

自己的弟弟因簽賭而向地下錢莊借錢~

而他的戶口已遷出,也已經趕出家門,但地下錢莊的人還是三不五時地來按電鈴半夜打電話來家裡,然後還在家大門貼上一堆欠債還錢跟照片等等,報警請警察來也說不能備案!!

所以我們是得自己舉證才能報案嗎??

你們如果對於對方的行為感到害怕,還是可以告對方恐嚇危害安全,只是因為你弟弟確實有欠錢,如果只是打電話或貼有欠錢的文字,將來檢察官應該是不會起訴。不過,如果對方過於狂妄,你們錄到對方有講會讓你們有危險、或有拿著棍棒、武器來催債的情形,那就真的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如果你們提出相關的事證,向地檢署提告訴者,檢察官也會針對此部分起訴的。

小雅 104-05-04 20:45

以前的男友當初告訴我因為酒駕繼續錢繳罰單,104/1月初和我開口借錢說1月底會還,又說修車不夠錢牽車跟我借2.5萬,1月過了一直拖…到現在這段時間我才發現他當初跟我說的是假名字,是剛好我前陣子傳簡訊告訴他要告他,恰巧的是剛好有人告他詐欺,他又主動聯絡我,講沒幾句就封鎖我LINE和電話

我想請問的是,他跟我借錢全是用LINE聯絡,我現金拿給他的,這樣我如果提告詐欺,可以要的回來我借他的錢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您的LINE通聯記錄有保留借款完整對話,對方也表示有收到您交付的現金,建議可循民事

訟訴請對方返還借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Dora 104-05-04 15:23

您好:

因購入新房至某家具店面選購家具,部分以目錄選購,但送來時問題重重,事後隔了3個月又發現化妝櫃門會卡卡,要求換貨,店家最終同意要求工廠換貨,送來時只注意問題的部分,過了2周才發現,內部小抽屜有用過的私人物品等,經此才仔細檢視櫃子,強烈懷疑是用過的櫃子,店家以舊品換新品,但因檢查時的疏忽,未發現遲至2周後才發現,店家同意載回檢查,但卻不開立退貨單只由載回員工簽立一張簡單小紙條,事後也不聞不問,也不退款或是要怎麼處理,均不回應,態度非常不好幾次還以掛電話處理,我們已超過7天鑑賞期,針對此事是否能主張六個月內的貨品瑕疵要求店家退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4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當初收受櫃子必沒有盡到從速檢查義務,對於明顯的瑕疵沒有發現(有私人物品的二手櫃),恐造成無法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2、 倘若該櫃沒有其他瑕疵,則恐無其他權益主張。

3、 倘若對方完全拒不理會,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ung 104-05-04 01:40

您好:
我和我妹妹在去年有看到一場車禍,在現場我已經表明我和妹妹沒意願當目擊證人,但我妹妹因為當時嚇到了,所以有留資料給警方,警察最近兩次打來說,其中一位現在昏迷,雙方和解不成,警察要我妹當目擊證人去做筆錄,但我們已經拒絕過了,因為那個地區我們很少會去,而且我們現在都是學生,生活比較繁忙,實在是無意去當目擊證人,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很斷然地讓那位警察不在打電話給我妹妹呢?因為接到警察的電話,讓我妹妹感覺很有壓力.

(P.S.聚警察說法附近沒有監視器,但那邊是交流道附近,我不相信連行車紀錄器都找不到) 

請各位給個建議~謝謝你們(鞠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將來有進入訴訟,則檢察官及法官仍可能會傳您們當證人,而證人有作證之義務,所以您們仍需出席作證,作證時只需依您們所見所聞其陳述即可,無庸過度擔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4 18:12

若被傳當證人,還是有出庭作證之義務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4 18:56

證人有出庭作證之義務,若經傳不到會被罰鍰甚至被拘提。

小崔 104-05-03 23:09

最近在網路上的發言被告妨礙名譽 原告是在台北報案我住高雄

作個筆錄舟車勞頓又花錢希望之後能在高雄開庭
請問聲請移轉管轄最好的時機是?
網路上爬文看到可以在警察作筆錄偵訊時請警察一併送出刑事聲請移轉管轄狀 可是我作筆錄時帶著狀紙向警方詢問 他說他不知情 在作筆錄之前我也有跟他電話聯絡問過好幾次也都說不曉得

筆錄當天我給他看我找到的網路文章他又好像面有難色講話結巴(或是我想太多)一直說不知道 要我之後在去問檢察官

另外案發地點是在我的居住地(高雄)不是在戶籍地(屏東)請問可以聲請嗎?
我把戶籍地遷到居住地有什麼影響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3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網路上之言論,該主機台所在地法院亦有管轄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4 18:38

建議寫陳報狀進去給檢察官,若案子還在警察那還沒函送,可以寫好請警察附卷。

小崔 104-05-04 18: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寫陳報狀進去給檢察官,若案子還在警察那還沒函送,可以寫好請警察附卷。

謝謝回覆 就是弄好了做筆錄時拿到警察面前他還打馬虎眼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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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Mickey 104-05-03 18:42

律師您好:

我於目前的租屋處已承租兩年多,樓下是一間像私人開設的宮廟(堂)

每周六晚上固定都會有念經活動和幾乎每天都在焚燒金紙。

冬天還好都會關窗,但現在夏天了,吊掛在外面的衣服都會被燒金紙的味道燻到

室內空氣也不好,都要關著窗! 

有打電話去環保局檢舉,但六日他們又沒上班。加上他們晚上也在燒,根本檢舉不了

雖然我跟房東只簽一年約,現在是續約(沒重簽契約)

不想找過租屋的狀況下有辦法檢舉到他們不要再焚燒金紙嗎??? 

真的很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4 1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自行蒐證檢舉

2、倘若在您承租的時候樓下不是宮廟,是在租賃期間開始的,可以請房東協助改善。(如排風、隔音設費等)

執行者 104-05-26 15:28

我的建議是:搬家才是王道。 

Wayi 104-05-02 21:31

5/1號下午 我朋友從學校回來 我朋友住我租屋處對面而已 就有個警察找他問她說 你知不知道XX號X樓的 謝XX

我同學:不知道

警察:好吧 你有朋友住這裡?

我同學:有

後來我朋友打給我說我上去喔,我就說好,我門就開大大的給他近來,誰知道後面跟了一個警察,警察就問我說 你知道你隔壁的謝XX嗎?我說不知道欸 不熟 我說她怎了嗎?警察說:他有法律上的問題 我:喔喔好,警察也去敲敲門 也沒人,後來警察跟我要身分證 好 我給他 ,當時我忙著我的事情 所以我沒有多理那警察 二話不說我就把身分證給他,他又說你之前什麼時候看到他,我說過年前吧,警察說好,他就在寫他的東西,寫一寫後叫我過去簽名,我笨到連看都沒看簽什麼我就簽了,因為我在忙,後來警察要我的電話房東電話,我也給了,後來警察就走了,又回來說門這些都要關好,我就說好,等到我事忙完,我才想到完蛋了 我剛剛不該這麼馬馬虎虎的說給身分證就給說簽名就簽。他身分證有還我啦。我後來問我朋友說他有警車之類的?我朋友說有摩托車在樓下,他也是穿警察裝!!

我想問的是 1.警察會問問題然後就叫我簽名+看身分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13

有可能。

Wayi 104-05-02 21:01

5/1號下午 我朋友從學校回來 我朋友住我租屋處對面而已 就有個警察找他問她說 你知不知道XX號X樓的 謝XX

我同學:不知道

警察:好吧 你有朋友住這裡?

我同學:有

後來我朋友打給我說我上去喔,我就說好,我門就開大大的給他近來,誰知道後面跟了一個警察,警察就問我說 你知道你隔壁的謝XX嗎?我說不知道欸 不熟 我說她怎了嗎?警察說:他有法律上的問題 我:喔喔好,警察也去敲敲門 也沒人,後來警察跟我要身分證 好 我給他 ,當時我忙著我的事情 所以我沒有多理那警察 二話不說我就把身分證給他,他又說你之前什麼時候看到他,我說過年前吧,警察說好,他就在寫他的東西,寫一寫後叫我過去簽名,我笨到連看都沒看簽什麼我就簽了,因為我在忙,後來警察要我的電話房東電話,我也給了,後來警察就走了,又回來說門這些都要關好,我就說好,等到我事忙完,我才想到完蛋了 我剛剛不該這麼馬馬虎虎的說給身分證就給說簽名就簽。他身分證有還我啦。我後來問我朋友說他有警車之類的?我朋友說有摩托車在樓下,他也是穿警察裝!!

我想問的是 1.警察會問問題然後就叫我簽名+看身分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是讓您簽立同意搜索票或是訪查紀錄等。

2、下次可以要求看員警證件,或是拒絕配合,並撥打電話110確認員警身分。

 

DOOU 104-05-02 19:05

這起車禍發生在4月初,發生車禍路口是沒有紅綠燈的,我是自駕小客車,因當時想迴轉,所以車身是稍微靠近路旁,車頭在路中間的位置,當時我看著對向車道是否有車,慢慢前行準備迴轉時速不到20公里。這時突然一輛機車從我左前方撞上並倒地,當時我方向燈打太慢,導致騎士未看見 ,下車察看後發現我車子開的太前面,導致車頭迴轉的地方是雙黃線,隨後我趕緊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對方是一位40多歲的單親媽媽,後面載著他的女兒,前踏板還載著三綑棉被,阿姨的右腳小腿因為和我的車頭擠壓,而被機車右後座腳踏板刮到,導致一大塊皮掀起,車子的部份因為車速很慢,我們的車都只有小刮傷,也不需要修理。

筆錄時我有問警察,機車是不是應該走機車道,而並非左側超車?警察回我說,你看到的旁邊那個不是機車道,它的線比較粗是臨時停車道,還有那台機車從我左前方不算超車,因為她是直行車而我不是。一般人不可能懂得分辨機車道與臨時停車道的差異,因為那只相差0點多的粗細,而我以為從我後方超過去的車就是超車,但原來也不是....

車禍當天對方到醫院了解阿姨傷勢,醫生說她有糖尿病傷口復原會很慢,如果手術縫合後傷口有排斥,可能要移植皮膚,我真的哭了,沒想過這麼嚴重,對方一直跟我要求賠償還要我先留一筆錢給她付醫藥費,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所以包了一點紅包給她,並讓他知道我會負起責任也不會去逃避,但是我的經濟有限,我是一個女生也是單親家庭。之後有請保險公司處理,但還是要等那位阿姨傷口較好之後才能和解,這期間我有去阿姨家探望過她,也一直都有傳訊息關心慰問阿姨的狀況,直到最近他傳來一則訊息,說他一個月沒工作,都是他媽媽在照顧她,問我要怎麼賠償她。我一直跟阿姨說我會負該負的責任,但真的很擔心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想知道如果對方提告,我有什麼優勢可以替自己降低一些責任

另問有一些問題想請問您,

Q1:因為他的機車上載了三綑棉被,所以腳沒辦法正確放在腳踏板上,就是因為她腳打的很開,當我們車子經過碰撞,他的腳沒地方躲才會造成這麼大的傷害,由這點來看是我的責任歸屬比較大,還是是阿姨因違規才導致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

Q2:警察說旁邊是臨時停車道,並不是機車道,機車道跟臨時停車道指叉0點多的差別,我們真的沒有這樣的概念去分辨,因為我真的以為機車不會從我左前方超過去,所以我無法反應,如果真的不知道的話責任是否會比較輕?

Q3:他傷口還沒復原的期間又偷跑去工作,導致傷口出血,如果他一直不照顧好自己傷口,是否我也應該替他負起這個責任? 
我真的很擔心...每天擔心賠償的事情睡不好壓力很大,請你幫幫我??我該怎麼辦比較好,拜託你....

這件事故,很顯然你和對方都有過失碰撞的結果是對方受傷了,而您的車子受到損傷。

刑事責任部分,對方可以在六個月內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民事責任部分,對方可以依照你對於損害應負的過失比例向你請求:1.醫療費用、2.醫療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3.精神上的損害賠償、4.機車損害的修理費用;你則可以依照對方過失的比例向對方請求:汽車損害的修理費用

民事負擔部分,由於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所以按照比例計算後,或許不會太高。但是,你的案件涉及到刑事告訴的問題,建議你儘量能與對方在六個月內和解,且請求對方同意不提起告訴,以免對方認為你不願意負責而提起刑事告訴。

閃靈 104-05-02 01:20

當初已去法院協議小孩媽媽來探視時間,當時的協議是每個月的第二跟四個禮拜,但是最近小孩的媽媽卻在非探視時間,到學校去看小孩,請問這樣能對她提告嗎?

還有小孩的媽媽三翻兩次打電話去學校找小孩,都聊一些私事,請問這能怎麼處理?有律師能幫解答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4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不得再違反探視約定,否則可以嘗試聲請保護令

 

Lisa 104-05-02 00:29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於去年八月遭網路禮券詐騙共87萬,對方藉由多次小額買賣(第一次購買2013.12月)培養買方們信任感,2014年08月時以友人們任職銀行最後一次使用禮券作為公司分紅名義,及父母陸續死亡無週轉金入殮為由(有電話及來往簡訊佐證說謊,其父母接健在)象20-30位買家騙取千萬匯款後已脫產,二度改名,姓(非父/母/夫姓)使其具有低收入戶資格且已有國家指派法扶律師協助幫忙,被告者除了她自己本身上尚包含其母親,丈夫共四人.(合理懷疑共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目前本案原告22人中已有6-8人(皆欠款十萬內,且接受其和解條件為分期每月三千無任何擔保人或擔保品)簽立無任何保障之和解書,想請教問題如下:

1.被告法院屢傳皆會出席(因其有侵占公款緩刑前科,法官已告知未到直接通緝)因原告方人數眾多,金額不一,委請律師追查本案不法所得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2.被告方積極想簽立,收集多份和解書,無奈其提出條件極欠缺誠意(欠八十七萬只想每月還三千的前提簽和解書(夫妻兩人都只用簡訊回覆聯絡,內容淨是他很有誠意要還款,無奈打工薪水微薄而欠金額過於龐大),我手上有對方說謊對話簡訊(騙子一人分飾二角,父病亡母跳樓等瞎扯蛋漫天謊話)/夫妻雙方簽立蓋手印的本票/相關電話錄音("...我老公說大不了進去牢裡坐一坐啊..還是沒錢還..."; 假裝自己是名門貴族之親戚/生活過得很好/公司高階主管等等喝咖啡時的錄音)目前尚未開庭亦未將錄音檔整理剪輯交付檢察官,前面已跑了事務官傳喚及地方調解委員會的流程,詐騙夫妻面對眾人時總擺出自己也是受害者,很有心要和解的矯情樣貌,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告有多人,可以共同委任律師,也可以減少成本並避免每次皆需親自出庭,至於和解的部分,您們仍可以堅持,但也應考量對方目前名下之資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2 2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對方無財產,是否仍需花費訴訟費用提告,您即須加以考量是否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對方無財產,是否仍需花費訴訟費用提告,您即須加以考量是否核算。

Lisa 104-05-05 15: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告有多人,可 ... (恕刪)

詐騙所得應該已轉移親友名下,請教此情況無法追討或聯帶提高相關人為共犯嗎?謝謝。

千澈 104-05-01 22:59

本人於今年104/02/13日晚上8:30分左右於                                                          承德路七段公館路交叉口前最外側車道 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南向北 由最外側車道之最左側偏右行駛(無變換車道也沒有要右轉) 我先看了後照鏡確認後方並無車輛才偏右行駛 直至近道路中線時 突然被一輛距離我15~20公尺遠的後方來車衝過來撞上(我只看後照鏡一個閃光就被撞了)  
是後車左前撞到前車右後
我輕傷 他因為穿夾腳拖右腳整個犁田嚴重挫傷

然而在製作筆錄的過程對方的爸爸教她說自己是直行車
是我突然又切才害他撞上 造成警方事故圖劃錯
1把兩車車距劃的只有3.258m(行車紀錄器上兩車距離超級遠!!)
2我車彈飛7.606公尺(這麼厲害?碰撞力道到底多大?)                              

實際上兩車相距超過15~20m
我車也只是被撞後滑行約2m即向右傾倒 

但卻因此 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是我車變換行向未注意後方來車 肇責100%
對方0肇責 
我對初判表提出申訴之後仍維持原判
我指出:對方有超速可能 (該車道速限60)
交通大隊:查無具體事證
我指稱:應注意前後車距
交通大隊:非屬直行X直行 

所以是只要變換行向就得死嗎?
對方從[那~~麼~~遠~~]跑來撞我耶! 
肇事時路人問對方事情經過 對方稱是自己只看到綠燈加速
今天開偵查庭就改口說他到路口減速
看了行車紀錄器就惦惦了 
檢察官仍說{對方[可能]也有肇責 但我變換行向有錯 
而且當天車多對方可能也沒有超速之類的}(檢察官啥時變成原告辯護人了!?)

還問我認不認錯 那種情況不認也得認啊! 
對方稱 因為過程中我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我被撞耶!!還要慰問你?)
獅子大開口咬價12萬 
回家後想想覺得整件事實在太莫名其妙了!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16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鈺珩 104-05-01 03:00

我不小心點到日文的付費會員?可幫我想辦法..((因為看不懂日文
先給網子http://maxeroi.com/withdrawal.php#

後翻下才發下問題大了...
我今天半夜不小心點到附費會員希望有大大能幫我一下
他最終確定一成立了...
0988810974我的電話
我付不起地的費用請大大門幫我Q.....Q....

鈺珩 104-05-01 09:11

本人我沒打個人資料有要費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填載任何資料,則可以主張契約未成立,無須過於擔心,倘若對方有正式提出司法途徑追償,可以提出答辯或是請消保官協助。

2、建議您應該把您的電話做適度遮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 Lo 104-04-30 18:11

本人於2015/04/30下午,透過Facebook社團找到筆電賣家並透過Facebook Message討論物品細節、議價等事宜。最終交易金額(新臺幣$10,000)、交易物品(Macbook Air 13")、交易地點(捷運巨蛋站),雙方對此都達成共識。

因物品所在地於高雄,本人也明確告知賣家須到下午四點多才能請我弟跟他連絡確切的面交時間,賣家也同意了。

2015/04/30 下午16:58,我弟打電話連絡賣家,但是電話打不通直接轉語音、賣家Facebook訊息也不回覆;過了一段時間後,賣家回覆表示「今日無法交易」,再過幾分鐘卻改口說「網路上剛被別人截標,而且錢已入帳,抱歉。」

想請問這情形是否能向法院申請「履行契約訴訟」或「小額訴訟事件」? 申請須具備哪些證件、資料?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30 21:47

需要寫起訴狀附上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30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葉苗 104-04-30 16:44

以前同事103年12月1日約出去稱他要去其他公司承包需要五萬元向我借款於12月10號會歸還(有寫借據上有寫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出生年月日/他有蓋手印但沒有給身分證影本),其中20000以atm提款現金交付,30000以銀行轉帳交付,其後電話交談講要等104年1月10號才能償還,我於104年1月14號電話打過去說要我用簡訊銀行帳號收到會打給我,但之後一直都沒打過來,並且之後我打過去一直不接,我的電話都有錄音檔在,現在要如何讓他償還並且這種情況能告他詐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30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語澄 104-04-30 15:06

請問

我弟之前在馬路上撞到行人(馬路上很暗,且對方是從角落直接穿越馬路,並有目擊證人,但都是對方的親友)

車速筆錄大約是30

行人沒有依規定走斑馬線

她是在車子行徑間

穿越馬路

以至於我弟撞到他

然後我弟從他車禍住院時期一直有關心她

也有連絡保險公司做賠償的事宜

但是對方再出院之後

就開始打電話亂叫姓氏 並說她是因為車禍 所以記憶都沒了

然後說 都是因為車禍把她害成這樣

今天到警局調解

對方帶了司法黃牛

名片也不給

一開口就要求要100多萬的賠償

不跟保險公司與我們對談

並跟我們說

要直接走法院

請問 就如上述問題所言

真的走法院的話 最壞的打算是甚麼??

還有 這樣會留下案底嗎?

懇請求解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5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請對方給予診斷證明書、請求金額明細、相關單據等,以利判斷是否應該和解。 2、倘若無法和解,可能會有過失傷害或是過失重傷的罪嫌。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fu 104-04-30 14:24

起因於老舊無管委會之舊公寓.因隔棟樓上使用浴室,我們這邊便會漏水.曾請其租客禁水三日便不會漏水.同社區別樓層也曾經相同情況修繕後已解決問題.但我們遇到的屋主,不願修繕.也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但對方也不到至調解不成立.與其電話連繫說要提告就去告.

請問律師:1.提告可否使其出面處理並讓其修繕.

              2.提告不知對方居地戶籍,可否以事發地提告送達公文(屋主不住此為出租處)

              3.提告是否需為所有權人,配偶可否為告訴人.

律師們不吝撥空解答.不勝感 激!!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30 14:32

1.提告可使其出面回應,惟是否願處理並修繕則未定,如不處理經法院為有利於你的判決,也能修好

2.提告不知對方居地戶籍,法院會通知要你提供對方戶籍

3.提告一般多是所有權人,且是提民事訴訟,至於刑事告訴,則以犯罪的被害人有告訴權

4.如提告建議委請律師撰狀會較妥,才能寫明請求權法律依據以及相關事證(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vivifu 104-04-30 14:44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提告可使其出面回應,惟是否願處理並修繕則未定,如不處理經法院為有利於你的判決,也能修好

2.提告不知對方居地戶籍,法院會通知要你提供對方戶籍

3.提告一般多是所有權人,且是提民事訴訟,至於刑事告訴,則以犯罪的被害人有告訴權

4.如提告建議委請律師撰狀會較妥,才能寫明請求權法律依據以及相關事證

 感謝律師.

關於2.請問如何可查對方戶籍,現又受限於個資法如無法查得.可否引用民法第149條請求以公示送達.

      另請問提民事訴訟.告訴人會需負擔何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是屬原告,所以需先墊付裁判費,而被告至少需知其姓名,若有其電話也可以查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門牌號碼之所有權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因其漏水造成之損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umi 104-04-30 14:03
大家好,我上星期發生車禍,對方雙黃線突然違規迴轉,我是直行車有閃躲還是擦撞! 我身上的專櫃手錶因摩擦地板毀損,是男友去年請網路代購信譽良好的賣家購買美國專櫃的手錶,但是賣家當初沒有寄購買證明給我們,台灣專櫃也要購買證明或是發票才能送修,所以目前無法修復....台灣專櫃沒有這些也無法幫我驗真偽... 現在我遇到的困難是1:我能向賣家求償沒有購買證明而退款嗎?我有購買當時的電話紀錄等等。 2:目前我們車禍和解不成,應該是上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我沒有購買證明但有紀錄還能求償嗎? 謝謝各位的幫忙>_<

您好:

因為您在網路上購買的手錶已經超過鑑賞期,因此無法因為無購買證明,要求賣家退款。 雖然您的手錶沒有購買紀錄,但因為是車禍造成的損害,依然可向對方求償修復費用,可依人受損財物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準。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umi 104-05-04 22:50

謝謝您的回覆~~~若後續有需要協助的部分我會再和您聯絡^_^

楚潔 104-04-30 13:58
我的好朋友大約是在去年8月份時一時糊塗進了護膚店工作中,她很白癡的在做第一個客人時,掏心掏肺的把自己在那工作的原因告知了他的第一個客人,包含本名及電話號碼居住在哪;在鐘點結束前,他的客人信誓旦旦的說要幫我朋友處理她的困難,要我朋友不要繼續在護膚店工作,而我朋友也在那護膚店工作一天後就沒去了;之後我朋友和那客人有幾個月的相處,一開始我朋友還很開心的和我說她覺得心中的壓力釋放好多,而那男的不外乎的就是每個月拿了三萬元給我朋友,後期我朋友的親戚有小工作室要做頂讓,那男的在知道我朋友親戚那有工作室要頂讓後出資讓我朋友頂下;時間久了,我朋友越是發覺他無法和這男的相處,這男的言談中總是脫離不了性愛,發脾氣時太極端,總愛神出鬼沒的說在我朋友的附近,要我朋友與他碰面;所以我朋友開始對這男的產生恐懼,甚至很刻意的逃避和這男的碰面,然後這男生就開始說要我朋友把錢還他,說我朋友欺騙他,一直講要去找我朋友的家人!而我朋友回應他隨便你;之類的話之後,這男的又說他要的不是錢,錢對他來說不重要,他只是想要我朋友回應他,不要不理他;之後我朋友一樣不想理他,這男的又開始擅自的跑到我朋友她那時頂下的工作室,發現我朋友不在那裡後;又開始說我朋友騙他,他要找我朋友的家人,還錢等.............(反正他們的故事就是這男的是個恐怖情人,心情好時問我朋友生活還過得去嗎,要拿錢給我朋友,心情不好就是還錢,我要找你家人.......最終我朋友對他已由愛生為恐懼);這男的又一直講的好像全台灣官員或律師都和他多熟一樣,讓我朋友在一氣之下罵了這男人一頓,說這男人根本變態之類的........ Ps'我朋友在開始對這男生感覺到反感之後,就沒再和男方拿過任何一毛錢了,反而這男的兩三星期前還自動加碼說要一個月拿十萬給我朋友,我朋友仍然無動於衷..... 我想請問的是~ 1.我的朋友是在沒有簽下借據下收了男方的錢,算欠債嗎?(那錢不是朋友和男方索要或是借資) 2.男方在沒有任何合約下出資給我朋友頂下工作室,只有匯款紀錄,而我朋友為了不再和男方有瓜葛,所以把工作室再頂了出去,是詐欺嗎?他又憑著什麼能告我朋友詐欺呢? 3.男方要求我朋友返還現金,我朋友沒有錢還是犯什麼罪?他能憑什麼要我朋友返還呢? 4.男方已經嚴重打擾到我朋友的作息與精神,我朋友能做什麼行動先保護自己咧?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對男生之言論行為開始錄音錄影蒐證,以利日後若提告被告,均有證據可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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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均 104-04-30 05:54

律師您好:我有關於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您!就是我與前夫有一個兒子在103/11月離婚時因前夫是獨子於是小孩監護權在他那,當時我會答應週一至週五可通電話,六日只擇一日探視兒子2小時左右是前夫說小孩他顧而他是上一天休一天的班我給他方便的且當時對方也承諾當時不會讓我帶兒子出門,但日後絕對有機會的,我信他們的話,心想也許他們是要讓孩子習慣沒我在身邊所以才這麼做的,直到今年過年我請他讓我帶兒子回我家讓我奶奶看看他卻說帶兒子出門的事以後不用談了,不可能讓我帶的,我才覺得我被騙得很慘,時間經過快兩年至今我還是只能一週陪兒2個多小時連牽兒子在他家門外散步也不行,而每次我得離開時兒子總是哭又鬧的我當然會不捨但對方連我安慰兒子的時間也不多給,還叫我要提早跟孩子講我要離開了,每次兒子都會難過的先問,媽媽您等一下又要回家嗎?這些日子我心已經碎到不能碎得一直重複這種行為,本來我是要讓兒子知道他也有媽媽很愛他,結果對方這樣,讓我感覺我好像一直再傷害兒子,深怕兒子反倒認為我不愛他每次來一下馬上就要走。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我好傷心請您幫助我如何做才能使探視權能如一般規定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06:08

您好!

您可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或變更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或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按家事事件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法院酌定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得命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按夫妻離婚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民法第1055條第5項前段定有明文,為此,建議閣下應具狀請求法院(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以維護您與幼兒間親子關係之權益,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即可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尾 104-04-29 23:21

網路上看到辦名間貸款,知後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你住哪貸款需要多少,我說15,知後問我性名住址現在工作哪間公司,是算時薪還是薪轉,知後他跟我說你資料寄過去我幫你省合,知後叫我4月25號叫我用黑貓宅急便寄給他,他給我住址,性名,電話,我就寄,裡面有身份証,駕照,存摺,都影印,還有一張提款卡,並沒給她密碼,但是25號晚上他叫我手機拍雙証件跟存摺給她,知後4月28下午警察打給我,我才知道我變人頭,馬上打電話去停提款卡,身份證,知後拿簿子去刷新,一看哇靠,6萬7都被領走28號停卡那天被害者匯7000他沒領走還在,當時一氣知下手機摔地上,賴資料都不見,共10名被害人,算存簿才知,10位被害人,這怎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40

您好,日後您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之方向調查,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資料蒐集齊全,已證明您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之前與對方連絡之相關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非幫助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助 104-04-29 12:36

本人因103年10月16號被查獲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驗尿反應呈現陽性,在判決書下來的抗告期間沒去抗告,期間也都沒再開庭過,而執行單也寄來了,於5月11日執行勒戒,我是初犯但因不知可以戒癮治療,目前兩個小孩就讀幼稚園,父親因肢體殘障無工作能力,有車貸房貸的壓力,家裡經濟能力有問題,無法進去勒戒,是否有辦法改判為戒癮治療,讓我能正常上班維持家裡的經濟狀況,有打電話至法院問如何處理,只告知趕快進去趕快出來,請問如何處理,有誰可以幫幫我?

mei 104-04-29 01:20

一年多前我哥哥請我當他車子的保人

我沒有想太多就當了!當時哥哥有固定工作!

最近我發現我存款完全沒辦法使用...

一查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了!因為哥哥沒繳車貸

電話去她車貸公司詢問  才發現車主是我哥哥的女友

根本不是我哥哥!!!

當初簽保人的單子的時候   他拿來我店裡面給我簽名!

我因為在忙也不疑有他就簽了...  

現在人完全找不到   電話不接 能聯絡的方式都試過了!

人就是不出現!該怎麼辦!那是我好幾個月的店租跟房租...

我該報警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您的兄長有其他欺瞞或是偽造文書之行為,否則您未詳細審閱契約內容,無法作為免責事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ei 104-04-30 20:05

我簽名時確實有確認上面的資料!

電話也是寫我自己!並沒有甚麼問題

後來發現 哥哥連電話欄都改成自己的電話

導致車貸公司催繳 都不是我本人接!

(至於為什麼知道電話不是我 是我自己打去問車貸公司才發現的)

kiki 104-04-28 14:35

  朋友呆把對保書當成委託書【當然別人也是刻意要騙他的】

貸款的人去年103/09/19死亡了。都沒說我這朋友就是保人,連他的家人知道也沒說,一直到最近車貸公司傳了一封催繳簡訊才知道這件事,而他的家人在他死亡後也持續繳了這車貸約半年,問了鄰居說前兩星期搬走了,打了電話房子查封了,但是去查了地籍資料房子在103/10/08登記到別人名下,原因是買賣,發生日期是103/09/25,房子在短短的幾天就會被查封嗎?這代表了他們把房子賣了有人拿到了這筆錢繼承了這筆遺產,卻不幫他還債務,這樣有辦法向他的家人提告嗎?另外如果它的家人有辦拋棄財產又該如何處裡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8 16: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人可以針對債務人所遺留下來的遺產,請求繼承人付清償責任

2、就您所述的部份有點奇怪,倘若對方9月19日死亡,則10月8日應該無法買賣過戶才是。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判斷如何提告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INCHM 104-04-28 11:32

我們是間石材廠

近年來我們有很多設計師的客戶

很多都是在要付清尾款時 消失人影 就連公司也關了

電話打不通&不接

難道這樣我們就沒辦法了嗎

我很難想像所有設計師都用這種方式詐騙 逃逸

我想詢問是否有方式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找回這些設計師要他付清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有證據顯示是故意的

可以告詐欺逼他們出來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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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可以提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如對方係屬惡意亦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如經常發生建議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處理前置作業或代理出庭。

104-04-28 10:49

    先前被一位紅燈的女士從我方機車左側撞上,我是主幹,對方是支幹,且我方交通號誌為綠燈,因為一路上都有警察在抓紅燈,所以我格外注意一路上的交通號誌,但警察調閱沿路監視器,監視器都故障,無法證明對方紅燈,但當被撞倒後,我馬上看了交通號誌,我方為綠燈,對方為紅燈,我當下也大聲對那位女士說,小姐,你紅燈耶!!路上行人也說對方紅燈,但對方辯稱不清楚自己當時的交通號誌.

   事故後有報案做筆錄,警察希望我們雙方和解,但對方這段時間都不接我電話也未打電話來,我想對他提告賠償,因為機車損壞修理及醫療費也是一筆費用,有申請到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我方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但對方是從我左側撞上,察覺時已來不及反應,想請問各位律師,提告的勝算有多少,還需準備哪些資料,謝謝各位律師.

104-04-28 10:26

      先前被一位紅燈機車的女士撞到,我是主幹,對方是支幹,我很確定我是綠燈,因為一路上都有警察在抓紅燈,所以我很注意交通號誌,對方騎機車從我機車左側撞上,我被撞倒之後,我馬上看一下交通號誌,對方是紅燈我是綠燈,我也大聲跟那位女士說,小姐!你紅燈耶!!!路人也說他紅燈,路旁有店員在路邊舉牌促銷打廣告的,那位撞我的女是自己表明不清楚當時自己的交通號誌,他說他在恍神,有報警處理,時間過快半年,中間我也曾打給那位女士,但對方都不接電話,我當天有到醫院驗傷,有驗傷單,近期想提告,但是當時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警察說監視器都故障,所以無法證明其紅燈.

      但雖不能證明對方紅燈,可是我方被撞,提個是否有勝算?還需要什麼ˊ證據嗎?有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我方書位置一車前狀況,但對方是從右側邊撞上我的機車,等我察覺根本來不及反應.

      請各位律師給予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如有證人可證明對方紅燈,屆時也可以傳喚證人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ng 104-04-28 01:34

先說明事由經過甲方:稱女兒乙方:女性友人101年時,父母幫女兒買房子,女兒年齡約30幾歲左右,房子也是登記女兒名下,而權狀正本,就保留在父母那裡,在101年時,乙方曾經把甲方的房給出售,並收買家斡旋金500萬元,因甲方資料未提供出去,造成買賣不成立,在這次事件中,乙方就被甲方父母會同警務人員趕離甲方居所,而在103年底,乙方詳稱要幫甲方,說明要幫忙裝潢房子,而房子並非乙方登記人名下,因乙方對甲方慎好,所以關係非比尋常,而在裝潢期間,要求說要入住甲方屋內,裝潢過程中,甲方知情,但都未與裝潢設計師討論及簽定裝修合約,全部由乙方一手包辦,在裝修完閉時,乙方要求要有保障不再被趕出去,所以要做動產設定房子,防止被強制驅趕,因而乙方找了代書要求辦理,而在辦理過程中,因拿不到權狀正本,乙方要甲方去地政事務所補發權狀,再行辦理,因權狀補發要公告一個月,等一個月後,補發完,就約同代書人員到甲方工作室要求簽約,在簽約時甲方一時未注意,代書也未宣讀合約內容,只要求甲方簽署該簽的地方,並交附所需之資料,未料辦理完後卻發現是用買賣方式,把產權過戶二分之一給乙方,因為甲方父母發現,乙方卻要求要把房產給賣掉,價金一人一半,或是對方把對方一半的產權賣給對方。
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訟,乙方是否有詐欺背信指使他人偽造文書等罪。註:1.目前房價市值約1000萬2.裝潢費用由乙方全部支付,約150萬,3.買賣契約議價金寫350萬,未填寫付款日期,乙方也無付款至甲方實證4.房地產登記二分之一時,乙方帶人到甲方屋內拆除屋入約八九成新的裝潢等傢俱。
5.目前乙方不出面,也不接電話,只由line傳訊息告知,把房產賣掉一人一半,或是對方把二分之一產權買走。
6.當初買房頭款400萬,銀行貸款300萬,所有金額都是由甲方父母支出,並有繳款證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8 1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辦理登記時均未審閱契約內容、相關文件也沒有閱覽,所委託代書亦不知悉所辦理的是動產過戶程序,聽起來不甚合理。

2、就您所述的狀況,必須由我方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惡意欺瞞,且有保證是辦理抵押設定,方能訴請確認塗銷登記

3、建議應該盡速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否則對方日後提起分割訴訟,可能遭到變價分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8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出證據說明當初對方乃欺騙您設定抵押,其實為買賣,方能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