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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4-08-29 21:43

請問大大 
我收到一份警察局通知書 
上面寫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 
說明我是被通知人, 
應該是藥頭的通訊記錄有我的記錄, 
但我收到通知書的時候應到日期已經過了, 
之前是有跟那個藥頭買過但沒有食用已經嚇到丟掉了,所以即使驗尿也不會有反應,因為沒有食用,這樣我是要在等第二次通知嗎?去警局會不會被逼問阿?!我可以照實說我有購買但沒食用嗎?還是我應該否認不回應,畢竟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我有跟他購買,我想應該是有電話錄音,但我並沒有在電話裡跟他說什麼,只有相約的地點而已,會不會構成什麼罪名?有點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9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再次收到警局之通知單,可考慮於前往接受警詢前,委任律師討論警方可能之問題及安全之回答方向,避免有牽涉其他毒品犯罪之不必要困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往警局前,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避免牽涉其他毒品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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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毒品犯罪較為嚴重,建議先和律師磋商討論對策,並可委任律師一同至警局陪同訊問。

您好:

1.  建議依照該通知書上面的電話,先行以電話向警方詢問案由,若警方希望您到場接受詢問,建議依照警方提出的時間前往。

2.  警方必須依照您的供述,證明對方確實有販售毒品的行為,並釐清您是販售毒品的下游或是吸食者。因毒品案件多有上線監聽,若您確實有向對方購買毒品的行為,建議直接承認,並表示僅有購買但後來沒有吸食,可以請警方檢驗尿液或毛髮。

3.  因您未表示係何種毒品,若僅是3級毒品,少量食用或持有並沒有刑責,但若是1級或2級毒品,您恐被認定持有轉讓毒品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霓兒 104-08-29 16:57

本人去年委任仲介專員賣出農地一筆,且委託代理人前往簽約.
但是遭受代書詐騙,於去年簽約當日,代書臨時使用不實話術以電話告知我,買方希望加簽一條合約是"道路扣除",因本人之農地非鄰路地,因此低於市價之行情售出,地籍資料也十分清楚,沒有道路,因此不同意.
但是代書以詐術說明這只是"形式上之條約,對我本人之權益無影響",這只是一般簽約都會簽的,不用擔心.因此本人同意請代理人簽約.
隨即買方等人即自行測量農地周圍之泥路田埂,並稱是產業道路應予以扣除.
本人不同意因此買方未將第二期款項如期匯至,本人即以違約之規定逕行解除合約,並請經手此筆買賣之仲介從業人員協調,但仲介說買方將提告.本人也依照合約內容沒收第一期款項做為違約賠償ˋ並且等候買方提出履行合約訴訟.
本人向各單位詢問申請是否有非產業道路證明,以利出庭證據.各單位之回答皆雷同,即產業道路ˋ農路之標準認定須經由徵收,且既定道路有一定的規範,但認定較模糊,並且我的農地包含田埂為一整塊農地範圍.
因此並沒有"非產業道路之證明",只有地籍資料可參考.
經法院請地政單位去測量,每個月兩造出庭提出意願,因此買賣延宕至今一年多之久,調解訴訟又轉調解,蒙受之各種權益之損害,是否可向代書提告詐欺ˋ業務過失ˋ損害賠償等?
並且該位代書多次向本人推託提出,相關各項費用之金額項目,僅口頭報價,十分可疑
果然在買方提訟請該代書證人身分出庭時,該名代書向法官提出她請求官司結案後希望能收到費用,且金額竟非當初口頭報價,且高於行情許多
懇請律師給我建議,感謝!!

李李 104-08-29 00:55
請問一下律師,我跟我女友是情侶交王有5.6個月了我們有上過床但是我們是親甘情願的重點對方才14歲我22歲我沒有前科他媽媽告我~請問一下我這樣會不會被關我很害怕!!?我們真的很愛對方...

我們男方這很有成意要談,但是女方那說等檢察官那李再談不願意給我們電話,但是我們2個真的很愛對方,請問一下檢察官會問你們有沒有打算要繼續在一起如果我們說有,請問檢察官會給我緩刑ㄇ..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情侶之間會發生這事情我還以為 性侵犯那種或不讓她回家或給他吸毒那種才會被告或被抓我不知道情侶一方為滿18也會有法律責任我真的很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對方年齡過小,即便對方是在同意的情況下與您發生性行為,您仍然會涉及刑事犯罪,刑法處罰規定如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RJ 104-08-29 00:43

第一次吸食2級毒品案件 過去沒有任何前科 確定呈現陽性反應 已收到傳票 開庭日為8/28

8/27晚上才在信箱中收到從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寄來的傳票,本以為會是掛號但卻不是,以下是大概內容:

被傳人地址:XXXXXXXXX   籍貫:TW

姓名:XXX  性別:男  出生年月日:76.X.X

案號案由-承辦股: 書 股 電話:0222616192分機6573  |  104年度毒偵字第5345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案件

應到日期:104/08/28 PM:04:45 開庭進度查詢序號:562020314

應到處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偵查大樓由法警室指引至第 空格 偵查庭

附記: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書記官:陳佩X 檢察官:賴建X

中華民國104年8月24日

以上為傳票大概內容

因為也不知道哪些才是重點 對於這方面完全沒有相關常識

希望各位律師能幫忙我

以下為事情交代

在104/07/20凌晨被攔下搜獲2級毒品安非他命1.96公克

筆錄過後等到早上被移到土城金城路家樂福對面那棟建築物.因為不曉得那裏到底是什麼機構

之後帶到一個小房間一個警察 一個檢察官 一個紀錄 在問了我一連串跟筆錄差不多的問題後告訴我一萬元交保後離開 沒有提到簡易判決的相關問題!

筆錄中我坦白告訴警察我有吸食也驗了尿,昨晚第一次收到傳票,我有在上班且也不想進去勒戒所因為我必須上班且工作業務員,萬一突然人間蒸發公司肯定不再錄用我了,我非常需要這份工作...請問我應該怎麼辦?希望能以醫院治療為結果,或是能有更好的結果

8/28的傳票 因為太臨時而無法到案,已於早上十點的時候已經打給書記官並向書記官以傳真方式在備註欄上請假了

有朋友告訴我前三次的傳票都不要去 都請假 第四次會進入準備程序會見到法官 到時跟法官說因有在上班能否以醫院治療代替勒戒所 這樣的做法是最能保證不進勒戒所的嗎? 希望能有律師能為我解答及幫助...

若有需要 不排除委任律師!!!!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J 104-08-29 00:13

第一次吸食2級毒品案件 過去沒有任何前科 確定呈現陽性反應 已收到傳票 開庭日為8/28

8/27晚上才在信箱中收到從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寄來的傳票,本以為會是掛號但卻不是,以下是大概內容:

被傳人地址:XXXXXXXXX   籍貫:TW

姓名:XXX  性別:男  出生年月日:76.X.X

案號案由-承辦股: 書 股 電話:0222616192分機6573  |  104年度毒偵字第5345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案件

應到日期:104/08/28 PM:04:45 開庭進度查詢序號:562020314

應到處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偵查大樓由法警室指引至第 空格 偵查庭

附記: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書記官:陳佩X 檢察官:賴建X

中華民國104年8月24日

以上為傳票大概內容

因為也不知道哪些才是重點 對於這方面完全沒有相關常識

希望各位律師能幫忙我

以下為事情交代

在104/07/20凌晨被攔下搜獲2級毒品安非他命1.96公克

筆錄過後等到早上被移到土城金城路家樂福對面那棟建築物.因為不曉得那裏到底是什麼機構

之後帶到一個小房間一個警察 一個檢察官 一個紀錄 在問了我一連串跟筆錄差不多的問題後告訴我一萬元交保後離開 沒有提到簡易判決的相關問題!

筆錄中我坦白告訴警察我有吸食也驗了尿,昨晚第一次收到傳票,我有在上班且也不想進去勒戒所因為我必須上班且工作業務員,萬一突然人間蒸發公司肯定不再錄用我了,我非常需要這份工作...請問我應該怎麼辦?希望能以醫院治療為結果,或是能有更好的結果

8/28的傳票 因為太臨時而無法到案,已於早上十點的時候已經打給書記官並向書記官以傳真方式在備註欄上請假了

有朋友告訴我前三次的傳票都不要去 都請假 第四次會進入準備程序會見到法官 到時跟法官說因有在上班能否以醫院治療代替勒戒所 這樣的做法是最能保證不進勒戒所的嗎? 希望能有律師能為我解答及幫助...視情況我定會以最大誠意來回饋幫忙的....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9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盡快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戒癮治療聲請狀。

倘若到法院那邊就來不及了。

 您好,

沒有甚麼前三次都不要去的說法,這樣只會造成您未來聲請戒癮治療,遭檢察官質疑。您現在的程序在地檢署,上面不是法官,是檢察官,在檢察官這邊如果知道如何應對,就只是單純去戒癮治療,所謂戒癮治療,指您只需固定去醫院報到,檢查,就好,不用進去關也不用勒戒,據此,建議您尋找專業的律師代撰戒癮治療聲請狀,向檢察官求情阿。不要再亂信朋友說的了...

如有問題,歡迎來電。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利,本所可以協助您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8-29 15:56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快處理 再拖就會錯過時效 

             至於什麼前三次都不要去,那反而會害了你

             而且你朋友的說法很明顯就搞不清楚狀況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9 16: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你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並附上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若待法院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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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9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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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宇 104-08-28 22:58

因這幾年高雄的房子每逢下雨.隔壁地板都會有嚴重積水(因為幾十年沒人住.窗戶都掉了).導致連帶我們家也開始有漏水滲水的問題.請隔壁來都只會簡單的處理.請問我可以要求索賠嗎?

在請問台北的房子因為樓上裝潢完後.每當下與我家廚房就不停的滴水.已有請里長處理.但是樓上的住屋者.因為精神有點問題所以自己住.而無法溝通.也都不處置.請問律師該怎麼辦?. 而過年前樓上住戶有親戚來.我們有說漏水的問題.有留電話說過年後要解決.聯絡後都不予理會該怎麼辦?

紹宇你好:

有關漏水的問題可以先請抓漏師傅來評估一下漏水的原因以及修復的金額,若漏水的原因是在隔壁或是樓上的話,經申請調解不成後,可向法院起訴請求修復漏水或容忍原告進入房屋修繕以及損害賠償,等到法院判決勝訴後就可以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把漏水修好以及給付賠償金、代墊費用

以上供參考。

你好:

先確認漏水原因是否是該住戶所造成,如果是共同管線,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是由管委會負責修繕;若是你自己使用之管線造成,則由你負責修繕,共用管線則由住戶共同負擔。 若確實是樓上住戶造成,可以依民法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第767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2條但書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並由對方府單修繕費用。 若長期漏水均不改善,你還可以居住安寧受到侵害,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另外,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可以進入漏水住戶之專有部分進行修繕,對方不得拒絕。 建議你先請管委會協調或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訴訟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9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糾紛可考慮先委託修繕公司估價,若維修金額不高,可考慮自己盡速花錢維修,若欲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可能要求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造成損害之原因,法院委託鑑定費用相當高昂,再加上律師委任費用及法院裁判費用,很有可能超過您維修費用,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應多方面加以考量之,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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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兒 104-08-28 21:29

本人去年委任仲介專員賣出農地一筆,且委託代理人前往簽約.
但是遭受代書詐騙,於去年簽約當日,代書臨時使用不實話術以電話告知我,買方希望加簽一條合約是"道路扣除",因本人之農地非鄰路地,因此低於市價之行情售出,地籍資料也十分清楚,沒有道路,因此不同意.
但是代書以詐術說明這只是"形式上之條約,對我本人之權益無影響",這只是一般簽約都會簽的,不用擔心.因此本人同意請代理人簽約.
隨即買方等人即自行測量農地周圍之泥路田埂,並稱是產業道路應予以扣除.
本人不同意因此買方未將第二期款項如期匯至,本人即以違約之規定逕行解除合約,並請經手此筆買賣之仲介從業人員協調,但仲介說買方將提告.本人也依照合約內容沒收第一期款項做為違約賠償ˋ並且等候買方提出履行合約訴訟.
本人向各單位詢問申請是否有非產業道路證明,以利出庭證據.各單位之回答皆雷同,即產業道路ˋ農路之標準認定須經由徵收,且既定道路有一定的規範,但認定較模糊,並且我的農地包含田埂為一整塊農地範圍.
因此並沒有"非產業道路之證明",只有地籍資料可參考.
經法院請地政單位去測量,每個月兩造出庭提出意願,因此買賣延宕至今一年多之久,調解訴訟又轉調解,蒙受之各種權益之損害,是否可向代書提告詐欺ˋ業務過失ˋ損害賠償等?
並且該位代書多次向本人推託提出,相關各項費用之金額項目,僅口頭報價,十分可疑
果然在買方提訟請該代書證人身分出庭時,該名代書向法官提出她請求官司結案後希望能收到費用,且金額竟非當初口頭報價,且高於行情許多
懇請律師給我建議,感謝!!

小健 104-08-28 21:08

各位麻煩幫我了解一下:

 

本人已成年104-8/28日收到警察少年隊傳喚通知書(證人) 剛做完筆錄

 

內容:藥頭被抓警方請我本人去聽一段對話。內容時間104-6月:藥頭打電話給我,問我人在哪裡 回答在檳榔攤。內容大概如此。(電話聲音是我本人)

 

警方做筆錄時 問我認不認識這些人,照片大概有20幾位我都不認識其中一張是我的照片,我都表示不認識,筆錄時本人表示沒吸毒沒與對方交易 但是後來警方拿出藥頭筆錄 表示當下有與我交易 毒品咖啡一包600元 我也否認有與藥頭交易 警方就說我今天是以證人傳喚 如果做偽證是會判刑的,但是我真的不記得有與對方交易 所以都否認,他說對方都說你有購買你還不承認不配合 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筆錄中警方叫我去驗尿 假設有被驗出陽性反應 會怎麼樣嗎?

 

警方表示會移送地檢署偵辦 叫我回去等電話如果你要揮就去跟檢察官揮 

 

警方後來有說如果你還想要補充隨時打電話給我 兩天內我筆錄還沒送都還來的急(請問是在暗示我筆錄可以重新做嗎?因為警察算認識的同鄉)

 

因為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如有必要會請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重點在於您的驗尿報告結果為何?若呈陰性反應,即便曾購買過毒品,亦無法以此證明您涉犯施用或持有毒品罪嫌,但若呈陽性反應,若為初犯,您可能面臨觀察勒戒之處分,但可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亦即定時至醫院治療以取代執行觀察勒戒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31 13:23

您好

  建議您前往地檢署偵訊前  先與律師法律諮詢 以維權益

                                                                           陳律師 

阿豪 104-08-28 20:46

你好~  最近我收到電信公司的支付命令

他表單上面印製批准日期是8月13日  我在8月25日收到

事情是這樣的 我之前跟遠傳電信 有電信費尚未繳交 

因為關於合約部分 有不滿 我就打去客服與他們爭辯 結果他們叫我等候通知

接下來 都沒有跟我聯絡 我就不想繳交 不想使用遠傳電信

之後因為我在當兵 所以我也有在換號碼 但是他們都尚未聯繫我

卻在支付命令上面表示說多次催繳 仍未清還 電話費欠款他們表示

是50194元    違約金為15908  但是我對這違約金部分無法認同

是因為他們無再跟我聯絡 而不是我不跟他們聯絡的

以下有幾個問題 我想請各位律師能否替我解答

第一個問題就是 這命令  這樣期限20天是如何算的呢

第二個問題  我有看到要提出異議 該如何提出呢 是否要直接到法院 還是寄信過去就可以了呢

第三個問題 他異議狀裡面 有個證物名稱及件數 我要附加什麼呢 如果沒東西可以附加能否提出異議呢

第四個問題 我在服役中也不方便隨時能出來 要如何 跟他們去做處理的動作呢

我是有想要還款 但是 我在服役中 一個月也只有6500元 想說12月退伍後 做處理 是否有這辦法呢

以上 煩請各位律師幫忙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8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異議不用附上任何理由,只要將暗號股別寫清楚,並表示異議即可。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在就事實答辯。

 

阿豪 104-08-28 21:11

 那可否再問律師~那他的20天是如何算呢~

因為我也要回去請假 在去法院 之中要有些緩衝時間 想了解他的天數算法

是我拿到信開始的20天 還是 她送出開始算20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8-29 03:29

您好!

異議的20天是從您收到支付命令的隔天起算。 異議狀只要簡單表示要異議即可,不需寫任何理由,也不用附證物,直接郵寄給法院就可以了,不需要本人請假到法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r.李 104-08-28 16:59
律師好,請問聲請保護令期間,會派社工打電話來給聲請人詢問相關問題嗎?

您好:

若個案係透過社工聲請保護令或曾到社會福利機構求助,法院審理民事保護令期間,會透過管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社會福利機構社工員的意見,了解被害人家中實際狀況。但若是聲請人係自行申請,並未透過任何社工機構,基本上法院不會特定派社工人員詢問聲請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豬寶寶 104-08-28 15:20

目前我男友有兩個小孩一個4歲一個5歲,我們有申請低收入戶,是有過…可是是中低收入戶!我要怎樣爭取到低收入戶?我看計算方法是爸爸、配偶、爸爸的爸爸跟爸爸的媽媽,可是我男友從小到大就是他的阿公阿嬤養大的,父母親根本沒養過,他連他媽媽長怎樣都不知道!我要怎樣證明?而他爸爸幾個月前曾打電話跟他說他酒駕被抓被通緝了,我們又怎麼能取得通緝證明?還有小孩媽媽他們已經離婚2年了吧,小孩媽媽趁他們還有婚姻關係時且我男友不再身旁時把小孩送去社會局,現在我們帶回來了,要申請低收入戶,連小孩媽媽也算,可是他也都沒扶養到!那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8 16: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未同居之男友父親及已經離婚且無扶養事實之前配偶都可以剔除,致於需要什麼證明,建議可以直接向社會局詢問比較快,倘若對於申請結果不服,可以提起訴願救濟

2、另外,您的男友也可以向其前妻請求子女扶養費,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

3、有關於您目前懷胎的子女,可以於小孩出生之後,由男友與您一起去戶政事務所戶口(同時認領)即可。

 

c610074 104-08-28 13:26
想請問,我與我之前的股票營業員有債務糾紛,他說要幫我們投資選擇權

約定好保證每月獲利5%,從100年5月開始,一開始給他50萬投資,前三個月都有拿到5%獲利,100年8月又給他200萬投資,總共250萬每月有8%獲利,但後來拿到的錢都不足約定好的8%,他的解釋是股票不好,到最後連續拿不到獲利部分,才告知說把250萬本金說賠光,要他賠錢他竟將之前是屬於該有獲利的部份算是本金扣掉,只有還一筆70萬,剩下的約定每月還,有由他的媽媽匯款給我,後面又找我投資,說這樣能讓他加速還錢,有給38萬有簽所位投資契約,時間由103年8月到104年2月,要還的金額為52萬多,前面所欠的錢,說每月還他有負擔,改為半年還一次,後來都沒還,約定今年2月也要還款的50萬也沒還,打電話到他公司,他公司說他經離職,兩支手機也多不通,剩下還有約150萬沒還,請問這要怎麼處理,請幫幫忙告知我一下,謝謝

你好:

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中只投資契約請求返還投資款項並催討積欠債務。 準備相關證據(投資契約、對話紀錄、其他證據存證信函律師函)聲請支付命令。 如對方在20天內未異議,確定後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薪水。若對方異議會轉程訴訟程序,你要在訴訟中請求。 建議你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或跟律師諮詢較妥,以免權益受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8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權益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書不能一蓋而論,否則連要告誰都搞不清楚。

2、倘若有欺瞞的行為,則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否則僅是民事糾紛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及證據尋求正式諮詢判斷要如何救濟

 

小仲 104-08-28 09:47
男方28歲、女方31歲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交往。 交往一年至今年2015年8月分手 而男方我也回鄉與前女友分隔兩地。(將近半個月) 基於朋友告知她懷孕了。 男方嘗試聯繫~但女方不願多談! 只說懷孕自行時間到會處理。 而男方有意願負責處理的費用及善後恢復。 可是女方堅持自己處理? 女方曾有段婚姻三個小孩、小孩皆由前夫所有。 因?女方有段不好的行為導致婚姻破裂? 男方我有意願配合女方處理及養身費用 但女方堅持自行處理。 男方?了求證是否屬實懷孕要求提出證明 如化驗測驗等等確定懷孕證明甚至懷孕幾週? 女方堅持避談相關問題只說會自行處理。 請問各位律師 男方假如被女方控告會有什麼罪? 因距離關係只能透過電話詢問? 女方堅持不協商該怎麼走法律途徑以保自身安全? ?了確保懷孕是否男方所造該怎麼做檢驗?能強制檢查嗎? 假如不是男方所有是否可以提告女方騷擾

1.您現在應該先確認對於小孩未來要怎麼處理, 生下來或是做人工流產

2.因為如果小孩生下來, 對方可以強制認領, 到時後會有監護權扶養費問題

3.會建議您收集相關證據(line 電話錄音等), 對方有可能告性侵, 還有日後可能的強制認領官司

4.騷擾部份, 對方是否有做過激烈的舉動如恐嚇等?如只是告知此事實無法購成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依文意尚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將來子女出生,若能證明是你的非婚生子女,女方、子女可能會向你請求給付扶養費。 由於沒有婚姻關係,你如果不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為認領之意思表示,子女或生母可以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請求你強制認領子女。但是要有真實血緣關係法院才會准許,法院會依證據(例如可以聲請DNA鑑定)判定有無血緣關係。 假如不是你的子女,若造成你名譽上之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04-08-27 21:50

我現在懷孕8個月,但因婚事談不容加上男方行為舉止怪異,所以2月份已分手,但男方卻持續再騷擾我與家人..

1.男方目前是研發替代役與我同公司,他在我上班時間進我工作區域偷拿我手機察看手機內容,未經我同意刪除.封鎖我好友電話號碼及line.FB(有監視器畫面)

2.分手前我們與我姊級姊友人住同大樓5F.6F,分手後我搬回自家,男方另找住處,但男方卻未將大門鑰匙歸還房東,我因工作偶爾會住姊姊那,男方就使用大門鑰匙隨意進出那棟大樓查看我有沒有回姊姊住處,有時也會跟中我們,我覺得很不自在,告知男方不要這樣,但他回應他只是關心我,說跟蹤 他就說沒有他只是剛好去買東西....

3.  6月中姊友人摩托車剎車線整條鬆掉,修車人員說是人為造成,後來有請房當調當日監視器,房東告知需等工程師拖了幾天,等到通知我們看時卻說無當日監視器畫面,所以我門沒調到監視器...但後來男方有承認他動了摩托出剎車線,但他辯稱只是想鎖緊而已...

4.我懷疑他盜用我國中同學照片創FB帳號,假冒我國中同學與我其他友人聊天,對話內容:聽說OO(我的名子)懷孕很久了,你知道孩子的爹是誰嗎?    我詢問了國中同學本人,她說那不是她創的帳號...

5.電話騷擾我與我姊,使用私人號碼或公司電話打來不出聲或響一秒不然就是我們接通他就馬上掛掉...也會跑到我家或我鄰居家求我復合...

以上他都不承認,有些事當我說都有證據了他才承認,他就會說都是在關心我..某次爭吵中他與我拉扯,我當時已6個月了,我說你憑什麼碰我,他就說我肚子孩子是他的我就是跟有關係...(但分手後他曾經說不要肚子孩子,事後又說是氣話)

我該怎麼辦?我能到警局備案嗎?能到兵役局檢舉他嗎?我孩子出生後該怎麼辦?他來搶怎麼辦?

你好:

若曾有同居關係可以聲請保護令,禁止對方的騷擾行為、命對方遠離特定場所。 若未曾同居,將來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施行後,也可以聲請保護令。 對方若是生父,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可以認領非婚生子女。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俗稱監護權)若無法協議,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法院會安排社福單位進行訪視,判斷何人較適合擔任,依照子幼隨母對你會較有利,但實際情況還是要依照客觀情形判斷。 將來子女出生後,你可以向生父請求子女扶養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8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前男友提出刑事告訴;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8-28 14: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若不想給男方認領可以嗎?不認領還有探視權嗎?不想與他有任何關係

willson 104-08-26 21:19

原本住在高雄的表弟因些事故,而被抓去台北勒戒所,他爸當天用line跟我說借他(金額)錢,拿借他的錢給他兒子在勒戒所用,後來經由阿嬤在三懇求而答應借款,現在表弟也從勒戒所出來了,他爸本答應2015/7/15可還錢,

但當天卻又說薪水被扣光沒錢,又延到2015/8/15還錢,卻一樣說薪水被扣光沒錢,最後電話不接,line留言不回,擺爛不理。

請問以上情況,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拿到錢?

麻煩指導!!

你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催討債務。 對方不還,可以將LINE的對話、存證信函當作證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可以對其財產薪水聲請強制執行。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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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7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7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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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4-08-26 20:30

我是女生在萊爾富上大夜班
8/7友人至店內,因為一些爭吵導致我未結帳的疏失
友人購買零食我刷取條碼並裝袋,中間有些爭吵談話,未直接結帳
後來,來了客人我便取消上一筆條碼,先結其他客人的
在結其他客人的時間,友人便去取了兩瓶飲料
我的疏忽忘了重新刷取零食只結了兩瓶飲料的錢
之後我連休3天
在8/9的時候店長到我家說要找我告我偷竊, (我之後並不打算去上班,因為課我們也是一頭霧水就去萊爾富看監視器,監視 業,我也有幫他找人,但是店長不內容如上述.                                         要,也不願意讓我離職)

8/10他要求我寫悔過書,我寫了,內容也是上述那樣,我的疏失我道歉,
我交了悔過書,店長說接下來等盤點,店內損失全部歸我,我也認了,
但,隔了兩天,店長打給我的阿姨(我爸的女友)說:悔過書他不滿意要我重寫,在電話內不斷的謾罵
我的家人也受不了了,直接上警察局,要求店長把他所謂的偷竊證據帶來,有的話就直接告這樣,但店長一下說在內裡一下又說不在店裡,最後才橋攏時間是隔天下午3點.
3點一到,店長並沒有帶他所謂的證據來,也看到我們手上拿了勞保申訴的電話就翻臉走人(店長未幫我保勞保)
我們也直接去了勞工局申訴,因為店長未給我薪資!
就在昨天,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請我有空去做筆錄
因為店長對於未結帳部分提出了偷竊告訴

我想請問有甚麼好的方法能拿回薪資跟反駁他的告訴嗎?
如果調解失敗,店長未給我薪資能告侵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不論我方是否有竊盜等行為,對於薪資都應該照給,勞檢保未投保的部分也應該賠償。不過不會構成背信刑事責任

2、至於是否涉及竊盜或是詐欺等,必須看看錄影畫面才準確,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

1.  依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雖然您未經店長同意而擅取將店裡的物品給予友人,恐涉及竊盜罪或業務侵占罪嫌,但因您主觀上並未有偷竊侵占的故意,只是因為失誤導致忘記結零食的款項,即使店長提告,只要您能證明當時因為一時失誤造成,檢方即可以不起訴處分。

2.  店長未給予薪資及未保勞保的部分,因您已經向勞保局申訴,後續勞保局相請您與老闆進行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協調取得您的損失部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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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 104-08-26 09:36

我姐已離婚未有子女,家族只剩大哥二哥及我,郵局繼承順位理應兄弟姊妹,但我大哥及二哥都幾乎沒有跟我及我姐保持聯絡,連我姐104.08.06過世及104.08.26火化都沒來現場協助我姐辦理後事,驗屍有請警察到大哥住處敲門,但無人回應.二哥有電話告知及簡訊通知,但也無來送屍,請問我要如何幫我姐將錢領出支付喪葬費用

律師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全體繼承人前往辦理,倘若無法,則必須透過法院進行遺產分割裁判之後才有辦法辦理。

aibee 104-08-25 22:12

律師您好

最近有些債務問題找了警察他們都說幫不上忙

一直叫我們找律師最快,但又說找了又不一定能提告

真的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 爸爸是開小公司做保麗龍

有一位客人叫貨,到了最後欠了2萬多元沒有還清

電話甚麼的都找不到人了(只有姓名跟停用的電話號碼)

警察說不是詐欺所以他們無法報案,要走民事

另一個客人更淒慘了

20幾萬的款項都沒有給付 爸

爸還被騙了借20萬給他

他拿了張支票給我爸

結果一查那張是別人開給他的空頭支票

加起來也被欠快50萬了

目前還聯絡的到人(只有電話姓名)

但借錢/叫貨完全都不簽名

覺得法律真的都是保障壞人

欠錢好像都沒有方法能討得回來

想請教律師能不能夠給我們一些建議或方法 真的很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支票的部分,或許比較可能構成詐欺,可以先提告刑事,另筆二萬元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求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亦可一併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您先收集相關證據支票部分如果在借錢的時後對方明知道用來擔保的支票是空頭支票,就可提起詐欺,另積欠貨款部分,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當事人未異議確定後,則可持該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

Joe 104-08-25 20:45

8/21在北上一高85公里處,因為塞車前方車輛急煞車,我車也煞車但因距離不夠又在下坡路段,撞上前方車輛.

無人員傷亡,對方車後行李箱蓋有凹.

已報警,雙方寫好筆錄,雙方也都離開.

我車是公司車,有保險,理賠部分全由保險公司處理.

但對方連續電話來要支付他那邊因為修車需要代步車的理賠.

經確認,對方只要是營業用車,我方保險公司會理賠修車費用,也告知對方了.

但對方是自用車,持續電話來,幾乎是恐赫,要我們賠償代步車的費用.

說如果我方沒有回應的話,將提告,甚至強說有另外管道來處理這件事情.(黑道?未知)

請問~

我方是否應該支出對方代步車的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4-08-25 21:31

您好!

若對方的車損您有過失責任,則對方修車期間因不能使用車輛而需額外的代步費用,在必要範圍內您仍應依過失比例負賠償責任。 若對方有恐嚇行為,您可蒐證另外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e 104-08-26 09:38

收到,謝謝您!!

最近很夯的連鎖赤鬼牛排店,主打平價美味想用餐可得排隊,也因為人多近幾個月常常有顧客上門,趁亂吃霸王餐,趁著店員結帳不注意混在人群裡,沒有付錢就走人,甚至還有女子一副貴婦打扮,竟然也吃霸王餐,還貪心點了加大的菲力牛排,過去業者多半認賠了事,但實在頻繁有的店平均一個月超過5件,業者決定採強硬態度,只要發現霸王客一律報警抓人。

 

吃飯時間餐廳門庭若市,一名婦人站在櫃台前左顧右盼,等著店員帶位,終於輪到她了,點了一份價值350元的加大沙朗牛排,結果卻沒付錢吃霸王餐。

 

牛排店店長:「有一個穿著高檔的婦人,她趁著我們現場人員在忙,還有櫃台大家在忙著結帳的情況下,快速的偷溜出去沒有做結帳。」

 

仔細看這名婦人的裝扮,梳一個優雅的包頭,華麗的連身洋裝,腳踩高跟鞋,看起來十足貴婦樣,不像沒錢的人,結果卻趁亂開溜,而且手法相當老練,當時她看著原本在門口的店員為新客人帶位,身體微側加快腳步往大門走,當時櫃台人員忙著結帳,另外一邊又是排隊人潮,她就趁亂混在結帳的人群中離開牛排店。

牛排店店長:「應該是熟客,因為應該了解說,現場的動線的狀況。」

 

事後店家發現婦人吃霸王餐,調閱監視器要大家看清楚,希望員工有所防備。牛排店店員:「加大沙朗7分熟。」

 

這間赤鬼牛排店主打平價美味,看這個比臉還大的牛排,牛肉紮實再加上麵條和蔬菜,份量足夠深受民眾喜愛,想要吃上一頓得排隊,可能就是人多場面容易混亂,變成有心人的目標,光是7月台中公益店至少有2件霸王客用餐,高雄店平均一個月也5件以上,真的超誇張這讓業者決定要轉趨強硬,只要發現有人吃霸王餐一律報警絕不寬待。

 

新聞出處: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12697/

 

作者周俐萱 TVBS – 2015年8月15日 下午6:19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39條定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依報載情形,若行為人本即無消費之真意,卻仍為特定行為,諸如請求店家提供餐飲、勞務等,讓店家誤認其有消費意思並提供餐飲勞務相關利益,則此時即有可能涉犯刑法詐欺得利之罪。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104-08-24 16:55

貸款但因為目前工作不穩定,所以向銀行貸款銀行都不受理,因為很需要用錢,就在網路上看到一家公司說可以讓我貸款,所以都沒有任何的多想就把我的提款卡以宅配的方式寄送,過了2~3天接到銀行打來的電話說我的帳戶成了警示帳戶,說因我的帳戶出入有異常,銀行說是在另外一間分行發現的,並通知我問我一些問題,結果真的帳戶被盜用,而受害者有3~4位,都把錢匯入了我的戶頭,但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是銀行人員打來才曉得有這件事,因為現在很害怕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這樣會被告詐欺犯嗎?而銀行人員說這件事必需要上法院,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還有就學貸款及摩托車貸款要付,我真的需要幫助,急需解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很容易遭認定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建議您可試著主張本身係因辦貸款,方交付提款卡,主觀上並無幫他他人詐欺之犯意,並可將貸款資料保留以供證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31 14:30

 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詐欺集團成員既能以「申辦貸款」或「求職工作需要」等詐騙方式,取得他人的帳戶資料,達成其詐欺行為,那麼對於那些提供帳戶資料的人,是否確實是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幫助詐欺,更應該從嚴審慎認定。如果提供帳戶的人可能是因為遭到詐騙才這麼做,或是利用迂迴方式取得帳戶之人,對帳戶的使用已經超出提供者原本提供的用意,那麼對提供帳戶的人來說,是無法知道並防範的。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杜賓 104-08-24 16:33

我在FB社團中與某A購買商品,收到貨物時商品有瑕疵,我欲退款某A則說須扣運費,我認為這於法不合理,後來某A才免強說全額退費,可是在這當中他說算她遇到個不講理的人,意思就是說算他倒楣這樣,後來我在社團當中PO出我與他的對話紀錄,因為我想讓大家知道有個賣家商品有問題要退款還退的很不甘脆,還會反過來說對方不講理,但是一時不察忘記把對話紀錄中他所提供的地址與電話遮蓋住,現在對方說要告我違反個資法,想請教是否能成立?還有他在對話紀錄中說我是個不講理的人,我是否也能告她?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美美 104-08-24 14:26

如題:電話費沒有繳

家人偷拿我的證件偷辦電話,一直沒有繳費

(申辦到現在完全沒繳過電話簿)

 

現在電信業者找來我這裡

業者說:如果我再不繳費就要名事訴訟,要告我

 

我真的會被告嗎?

我要求業者讓我分期,但業者要求要我一次付清(三萬元) 我真的沒那麼多錢可以一次繳清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Hui 104-08-24 08:20

前幾天,丈夫告訴我他外遇了。然後說他們是真心相愛。想要給對方幸福。所以打算和我離婚,和對方重新組成新的家庭。他們認識才半年,我和我丈夫認識到現行已經9年了,還有一個3歲的孩子。如今他說要和我離婚。。。最不理解的是,他說,離婚後要我和孩子還住在他們附近,這樣他可以經常看到我們。丈夫說他愛我,也愛那個女人。我想直接找對方談談,我希望他們分開。可是丈夫手機有密碼,我這樣是不是不可以偷看他的電話呢?我該怎麼辦?該怎麼做才能使他們分開呢?去哪裡可以維護我作為妻子的權力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與先生既已結婚多年,且尚育有一子,若離婚小孩會是很大打擊,非到最後別輕言

     提及離婚

2、偷看您先生手機內容恐會涉及妨害秘密罪嫌,並不建議您這樣做,或許您可先與先生溝

     通看看,另外您若知悉對方女子姓名亦可考慮發函予對方,告知對方已涉犯通姦罪嫌,

     勸其離開您先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Hui 104-08-24 13:45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謝謝您律師先生。其實我想和對方談談。可是我只知道對方的姓名,不知道對方地址。要如何尋找對方呢?謝謝。

蝦蝦 104-08-23 20:51

律師請問

甲方因為要乙方寄東西給他

乙方也就擁有甲方的個資(姓名.住址.電話)

過了一段時間

甲方因為涉及在FB公然侮辱

被害人因為要對甲方提告

就在公開社團PO文

可否提供之前寄東西給甲方的單據?

於是擁有我個資的乙方

就在PO文下面留言甲方的姓名.住址.電話

並且乙方沒有得到甲方的同意就擅自洩漏甲方個資

而且還在"大家都看的到"的(公開社團)洩漏甲方個資

這樣甲方要怎麼提告?(甲方不認識乙方 只是網路朋友)

乙方在大家都看的到的社團洩漏甲方個資

甲方可以提出賠償

要要求乙方賠多少才合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3 2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於姓名、電話、地址算是隱密性比較低的個資,故而倘若使用目的並無涉及其他不法,則很難構成個人資料法的違反。

2、針對妨礙名譽告訴的部分,因為屬於告訴乃論,倘若事證明確,可以和解方式處理。

show 104-08-23 22:25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

甲方因在FB發難聽字眼"嘴賤"

已被對方截圖存證

並且那個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給他

他要告甲方

這樣會成立嗎? 

 

姓名、電話、地址算是隱密性比較低的個資

就沒辦法告他了嗎?

你好:

姓名、地址、電話合起來屬於個資法第2條第1款可以視別出你本人之個人資料。 PO文者在公開社團張貼你的個人資料可能會違反個資法第20條規定,依照個資法第41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若違反個資法,你可依個資法第29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詳細情形還是要依客觀證據才能夠判斷。
阿宏 104-12-28 11:21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

甲團體因同學會緣由

蒐集了40-50年前的同校各班級人的 姓名 電話 住址

並且以同學會名義將全部蒐集到的資料寄送給上面的每個人

不免令人擔心有心人士利用資料

請這樣會成立違反個資法嗎?

違法程度嚴重嗎?可以如何制止這類事件呢?

感謝

miaw 104-08-23 05:46

我先生最近被通知被自己的父親提告遺棄罪,但先生和弟弟在父母離異後就是被爺爺奶奶帶大的(都已在先生當兵時過世),在成長的過程中, 先生鮮少看到爸爸(爸爸都四處頭靠朋友生活),就算看到10次有8次是要將奶奶和自己趕出家裡,先生念高職的學費也是自己半工半讀的完成的。

後來先生和弟弟出社會後,爸爸有像她們要求生活費,但後來食髓知味,要的金額越來越高,甚至來到一個人一個月要給2萬元,根本超過了兄弟能力負擔,所以他們未再供給生活費(當時爸爸有再開計程車賺錢),但後來他們接到爸爸的朋友電話通知爸爸中風,但因未繳納健保費而成醫院人球,無法接受治療,先生雖對爸爸感到埋怨,但還是四處為他奔波,甚至寫陳情書給立委拜託讓爸爸先接受治療,而龐大的健保費用與滯納金還有住院治療的花費都成了先生的噩夢,他到處向申請補助但都無法通過,因此只好到處向朋友簽借據借錢,雖然這當中有收到一些慈善機構的捐款,但先生覺得還有人比他更需要捐款,所以都將那些款項退還給慈善機構了,這些過程都讓先生感到很精神崩潰,一度想要自殺,後來錢的事情解決後爸爸的復原狀況不錯,生活自理能力也恢復,順利出院,但他們兄弟倆因為害怕爸爸再次中風或生重病,因此討論要平均分擔費用讓爸爸住進安養機構,但爸爸身旁的朋友卻一直指責他們不孝,而爸爸自己本身也不願意住進機構,因此又開始四處頭靠朋友、開計程車過生活,而他們父子就也沒再聯絡,直到最近先生才接到通知,自己被父親提告遺棄罪了,我們該如何是好?

※弟弟目前失聯中,警方也在找人

※請問當初繳納健保費、滯納金及住院費用的收據可以當作證據,證明自己未遺棄父親嗎?

※先生現在的保險受益人仍是寫爸爸,而不是弟弟或我,這也可以當作證據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06:44

1. 若您父親無正當理由對您與弟弟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2年且情節重大,遺棄罪是不致於成立的。

2. 繳納健保費、滯納金及住院費用的收據、保險受益人仍是寫爸爸等這些是可以作為證明您實際上並未遺棄父親的有利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遺棄罪應有困難,日後若其父親向其提起民事請求給付扶養費,也可以依法主張酌減或免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aw 104-08-23 10:2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遺棄罪應有困難,日後若其父 ... (恕刪)

那如果他的父親友人跳出來說 他的父親是有扶養小孩的,那該如何應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18:40

您好,依據您描述之情形,遺棄罪並不至於會成立,對方若找證人,亦可就其證明力作攻擊。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4 00:38

您好:

本件應不可能構成遺棄罪,僅可能被要求給付扶養費,且您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HUNG 104-08-23 01:4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HUNG 104-08-23 01:1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呢?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你好:

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醫療費、修車費都可以請求,但是要準備好相關單據 工作損失可以傳喚工地主管作證或提出薪資條、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要讓法官相信父母有工作收入,法官會去判斷工作所得在多少範圍內合理。 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會以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在2年內提出。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提供一些相關證明呢?甚至自己電腦打一打,對方願意簽名的證明都好。但切記要確實。

二、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一般人休養三周大約2~10萬。那你們跑多次一點醫院,或是去中醫調養。

三、保險公司如此溝通,實在是看你們不黯法律,態度不是很好。

四、建議您在談的時候直接說您會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以刑逼民,強迫肇事者也負擔一些,或是請肇事者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

五、酒精濃度不高,且無犯罪,應該不會影響肇事責任太多。

六、若真的與賠償金額差太多,還是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看看,無法負擔委任案件的費用,仍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調解,或代寫訴狀,例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狀,以維權益。

 



 

 

HUNG 104-08-23 15:29

各位律師們好,因為我自家是開小公司的,生意是靠電話打進來的,並無設立公司登記營業
關於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我們只有三聯簽單那種跟對方請款證明
對方說這個不能證明,無法賠償,要我們出示更明確的證明,如勞保..收入證明.. 薪資條、匯款紀錄... 這些我們都沒有,工地的工作很不穩定

我們請求精神賠償 對方不願意 ,他們說 全部只願意用4萬工作補貼 打發我們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你好:

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師

HUNG 104-08-23 20:1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 ... (恕刪)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律師你好,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

小葳 104-08-22 19:08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之前家裡環境不好高中就半工半讀 五年前我買一間房子想說家人可以一起住 母親頭期款拿出140萬其中有108萬是從我的戶頭領出 繳貸款這幾年家裡的基本開銷(水.電.電話.網路費)也都是我支出 近兩年因為房貸越繳越少 母親卻無理取鬧要我把房子過戶給我爸 說給我20萬 要我搬出去 甚至出手拉扯我女朋友衣服跟頭髮 我為了要讓我母親放手 咬了她的手 她卻告我傷害 出庭的時候也一直強調說房子是她的 後來檢察官卻說房子我母親的 為什麼我女朋友可以沒有經過他們同意住那裡 變成她打我女朋友是正當的 還說了一堆謊話 最後反而被檢察官質問 也不相信我說的 全家人為了要搶我的房子 不惜的開庭作證 說謊 後來沒辦法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繳房貸 房子是我的名下 想把房子賣掉 我母親又不肯離開 說房子是她的 我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礙於跟她是母子關係 上法院情擺第一   母親抓準這點一直對我提告 我卻無能為力 不知如何是好

你好:

傷害房屋真正所有權人是誰沒有關係,你如果真的有對母親動手,可以尋求母親的原諒,請母親撤回告訴,母子之間沒必要鬧到這麼僵。 房地如果是你買的而只是借名登記在你母親名下,你母親、父親應該都知情,你可以準備你給付頭期款、繳納房貸、保管所有權狀等證據,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終止借名登記契約,再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勝訴後可以將所有權登記回你的名下。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訴訟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釐清事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您母親告您傷害您可主張正當防衛作為阻卻違法事由,且基於您們是母子,法院較傾向和解方式解決,至於說謊視情形可能會構成誣告,而您想把房屋賣出,因為所有權是您的,你有權賣出,但是目前有人佔用房子價錢會比較不好,為避免爭議,您先收集好當初付頭期款、房貸、生活基本開銷以及您有事實上居住在那裡的相關收據及證明,作為之後您家人若要起訴的防禦證據,至於您母親不願離開,您可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要求您母親離開。惟是家人,可先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程序。

小貓 104-08-22 17:12

請問要如何告兒子棄養

兩個兒子都碩士畢業

北上當工程師薪水7-6萬

從沒拿過家用回來

二年前跟他要二十萬急用也不給

從此對家裡不聞不問

過年過節沒回來連一通電話也沒

請問現在要如何處理

謝謝

你好:

依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2號民事判決:「依照民法第 1117 條各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故如直系血親尊親屬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應無受扶養之權利,而所指之不能維持生活,應以現在及將來可能取得之財產推斷其不能維持生活之判斷。」

若父母已無法維持生活,可以向你住居所地(受扶養權利人)法院提起給付扶養訴訟,請求子女履行扶養義務。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2 19:23

您好:

您可以於您的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向兒子起訴請求給付扶養費。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2 23:50

建議起訴請求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院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田 104-08-22 17:09

我是個在6月初新進大約一個月的工廠員工,6月中旬再詢問我的意見之下轉了部門,也重原先的月薪制改成計時制,說是那部門一開始都會需要有3個月的試用期。轉到品撿部門
這裡有個小問題

7月3號在上班途中,因為閃車而不小心自摔受傷

對方為了鑽我跟一輛汽車中間的小縫,嚇到我

但當時對方沒碰到我,而且我是騎腳踏車有小硬撐了一下卻因為下坡關係還是不慎的摔傷,所以對方機車也就開走了找不到人

當天就到醫院掛急診,診斷出來是左手手腕骨折

沒有外傷也沒整個斷裂,就是骨頭裂開,醫生當下做法也只是做個模具讓我固定好傷勢後就請我返家休養,沒有住院。

在摔車的當下騎時是有馬上打電話通知部門的主管告知這訊息,當天也請了假

在7月6號有返回公司一趟

也找過部門主管,他時他也沒說會指派給我簡單一隻手就能的工作給我,而是她看了我的傷勢也說先好好在家休息,有問說大約何時可回來上班,當初醫生是跟我估3個月療養,但我保守估計,跟主管說大約兩個月就會復職。

找過人事部門,也詢問了事後該如何請假,人事小姐的回應是說我因為是紀時人員所以沒有關係,也沒請副理來跟我做溝通。

7月14日有返回公司一趟拿健保單(公司部分是託給同事轉交給我)

六月份薪資部分也有去取得,但因掌管薪水的人事小姐沒來就沒取得到,我也跟她說這個沒關係那我請我同事幫我先代取,再找一天跟拿他,她回覆我說好。

7月19日當天有去趟公司,不過只是去找休息時段跟同事拿了我6月份的薪資

 

直到8月中旬,我這邊全是由我同事告知我的,全部。

說公司有點危機,訂單沒有他預期的多,而人徵的太多

還說老闆對我沒有任何映像,怕說我回去了老闆看到多一個人會生氣

叫我同事跟說我不用回去上班了,而且還要把我的勞保取消掉。

且好像是想說以我沒有請假為由。

但我在7月6號就有去詢問請假問題了,對方的回應是:

「因為我是計時員工,所以沒關係。」

這有點讓我不知道怎麼辦,當初我同事請假也是口頭告知,並未有紙本請假的動作,所以這方面有點讓我不懂。

另外老實說,我連老闆好像都沒有看過,我不曉得他要怎麼對我要有映像?

也並不清楚當初我這樣問,公司那方式給我請工傷假還是留職停薪

昨天有去勞保局詢問我的勞保還在不在,答案是還在的。

公司部分說我的醫生證明還是可以到公司申請團保補助

所以請假的部分是否要先詢問清楚請假問題才能協助補償嗎?

休養了快2個月了,才想說8月中旬後感覺左手可以稍微使力9月就可以回去工作了,這段時間因為左手關係我完全沒有工作
但也得知這種消息,而且最奇怪的事!

公司方面都沒有主動來電跟我說明,全都是透過我同事轉達

這部分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

請向雇主確認你傷病假請完後可否回去上班,同事私下講並不準確。 若雇主要解雇必須依照職災勞工保護法第23條規定:「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若雇主不符合上開規定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調解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
小田 104-08-23 12:44

這樣來說,只要不是公司方親口告知任何消息都不算數是吧?

另外在不能供作的這段期間不曉得能不能取得公司的補助

現在是確定公司團保部分可以申請,但薪資部分就不曉得了

當初詢問請假問題,被沒關係因為我是計時的這句含糊帶過

被弄得我現在倒是底請什麼假或者根本沒請假都不確定,都怪我當初太相信人事小姐說的話。

另外只有口頭上的告知,到時如果對方不認帳說他沒有說過那這樣是不是算證據不足?

吳小姐 104-08-22 16:01

    您好:於日前8月8日收到資產公司發出和信電信及台灣大哥大之電信費催討,金額約3萬2,若未於20內提出異議~則依程序進行強制執行....

      若是提出時效抗辯,是在20內提出嗎?一般這種電信費追討時效是幾年?因之前好心將電話借人使用...想向當事人催討這筆電話費...但當事人已於七年前死亡....所以只能自己承擔這筆債吧?再麻煩律師解答~謝謝感恩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信費用時效是2年,倘若經過債務承諾、判決確定或是其他事由則可以延長。

2、倘若收到的是支付命令,必須於20日內提起異議,否則就會讓對方有時效中斷問題。

笑嘻嘻 104-08-22 13:15

我在露天拍賣買東西,下午下標後就立即去匯款,晚上下班後登陸賣方資料要查詢賣方是否已經將商品寄出,卻發現賣方的露天帳戶已經被停權!?(當然我line賣方無已讀,以及悄悄話賣方都無回應)隔天下午打電話去露天客服詢問,克服回答我說此賣方帳戶是因為被冒用才遭受停權,要我先去警局報案,現在我已經完成報案手續(有報案三聯單).

我想請問...若詐騙的人有幸被抓到,會歸還被害人損失的錢嗎?若是詐騙人已經把錢花光,就不用賠錢了嗎?受到詐騙的受害者都無法求償?事情會不了了之嗎?

你好:

若實行詐欺之人被抓到,檢察官會先要求被告跟你和解,此時可以要求被告賠償你受的損害。 若被告不願意賠償檢察官起訴後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請求損害賠償。 你也可以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不過要先繳裁判費,判決確定後強制執行時可以一併要回來。若被告財產,可以等到被告財產工作時再執行財產薪水
熊熊 104-08-22 07:24

原告與被告因為原告身分證被冒用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因為監視錄影器畫面超過保存期限滅失,偵查庭堅稱本人持雙證件正本親辦門號,以下是本人質疑內容

1.依據刑事訴訟法228條第1項規定 檢察官因為告示 告發應即刻偵查  他於偵查庭宣稱原告持雙證件親辦門號 而且申請書被檢察官調查認為非原告筆跡 且因為他是被告身份 無舉證責任 甚至於有權要求對其有利證據調查  因此要其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簡直不可能 現在監視錄影畫面滅失 無法查出該冒辦人影像  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處份

2.以上請教 他當庭誣陷本人持雙證件親辦門號   依本法228條規定   算不算告發行為  

3.既然同樣是告訴人身份  檢察官是否該要求被告舉證呢?

4.因為我認為   依該法是否已構成告發 檢察官於受理告發應即刻開始偵查 因檢察官沒要求他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本人親辦 是否違反本法規定 

5.同時因為他沒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所言屬實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誣告

may 104-08-22 00:36

請問我有過姐姐在斗六某齒顎診所做矯正

做了兩年,半年前拆掉了

拆掉後,矯正醫生說她並沒有蛀牙所以直接做維持器

但姐姐發現自己有蛀牙,於是去其他診所詢問

才知道自己幾乎全口蛀牙,甚至有的嚴重到要根管治療

有位矯正專科的醫生補牙時說姐姐有臼齒是旋轉的必須回去原本的診所

補牙期間,維持器因與原本牙齒已不相符導致斷裂

其他醫生建議先補完牙齒在回去重新做維持器,這樣才不會又斷裂

蛀牙都補完,前後大約半年

電話去斗六診所,櫃檯小姐依然說姐姐沒有蛀牙

然後說臼齒旋轉如要微調必須收費

但這期間都沒有叫我們回去追蹤,

做完矯正後還叫我們不用再回去了!

後來斗六小姐叫我們約台中的診所(此矯正醫生有三家診所)

打去台中約診時,她說她們不知情

請我們回去斗六,因為我們不是那裡的患者

當時請助理問一下醫生,在給我們通知

一直都沒有回撥給我們,後來打去已被拒接電話

助理小姐說,醫生叫我們不要接你電話,請你回去斗六約診

(助理小姐口氣非常差)

我覺得莫名其妙,這前後拖了1個禮拜

自從付清矯正費用後,醫生態度轉變很大,說姐姐沒蛀牙

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先至雲林縣政府衛生局申訴,以便由該機關安排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驗傷後,彙整證據資料,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銘 104-08-21 20:39

前女友遺留的個人東西~有貴重的手機~但寄過去無人招領~電話聯繫均無回應.

連她由我出錢買的狗兒子也無回應後續是否由誰照顧~主管開玩笑說要我連狗寄去他家或者丟在他家門口(當然不可能這麼做)~只是因為狗兒子生病嚴重一個人照顧起來挺累~

阿烏 104-08-21 20:25

我前妻因為外遇 前年8月要求我離婚 監護人是我扶養人也是我他們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他在協議書上要求2個小孩寒暑假她們要帶回去住並隨時可以來看小孩 因為當時我不懂我有哪些權利就傻傻簽了 
在這期間女方常打電話來找孩子並有一次在未經我這邊的允許帶著他爸爸私自去學校找孩子並讓孩子帶往我家 在經過一個寒假我發現2個小孩給他們帶回來 就變得很想念女方並常要求我把他門送回去跟他媽媽住 我大女兒比較會有這種狀況 我小女兒變得很叛逆動不動就不寫作業或騙我母親  我本人在中部上班  孩子母親也住中部現在已在婚另有一小孩 現在我在中部有地方住我把在南部跟我母親一起住的孩子也接上來 我很怕他門三不五時來打擾我跟我的孩子正常的生活
1.協議書上寫隨時可以看孩子 我是否可以強制約定只有星期日能來看?
2.寒暑假期間我是否對孩子沒有監護權 如果有我能做到哪種程度才不算超過
3.如果女方經常來找小孩干擾到我的生活 我是否能申請保護令
4.我能否強制要求女方不得讓我的孩子去接觸他現任的先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若雙方無法就探視子女方式及時間達成共識,建議可聲請法院酌定方式及時間。

2、原則上法院酌定他方探視子女之時間原則上為一到二週一次,若於寒暑假,頂多會增加探視次

     數,但不可能將子女於寒暑假期間完全交由女方。

3、依現行法院酌定探視子女方式,通常為他方可於早上將子女接走,並於晚上或翌日將子女

     回,若您有特別要求,建議可向法官表明。

4、若雙方未於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女方不用負擔扶養費,您仍可請求女方負擔一半之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蹦蹦 104-08-21 20:18

你好,我是網路賣家,有提供7-11取貨付款給買家使用,商品拿到7-11寄出時就必須先替買家墊出運費,商品7-11只幫忙保留七天,第五天已經有傳送簡訊告訴買家,第七天也有傳送簡訊給買家,請盡快前往門市取貨,也有撥打兩次電話,但完全無人接聽,請問買家這種舉動是否屬於惡意不取貨,是否算是違反買賣交易契約呢?

如果要提告民法367條,是否合適呢?

因為最近不取貨案例非常多,才會想要提出告訴要求賠償運費損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消保法有猶豫期間規定,因此此部分要要求賠償或是履約都是不容易的。

2、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是故意為之的。

蹦蹦 104-08-21 21:02

你好,買家下標商品時,系統會先詢問是否同意購買商品,如果同意購買再點選同意這個選項,買家下標當晚我就將商品寄出了,也有聯絡買家盡快前往門市取件,但買家完全沒有動靜。

訂單上都有買家下標日期與時間,還有我的出貨日期與時間,這樣是否算是買家故意不取貨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您所述之證據外,也要看對方有無正當理由不取貨,才能判斷是否有構成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毛 104-08-21 18:00

於今年一月底在,在何某經營公司的網路平台販售商品,所得台幣約二十四萬餘元,何某稱該平台遭受駭客攻擊、經營不善等理由拒絕給付本人之二十四萬餘元貨款,且已知何某因這件事所詐金額有超過數千萬元之債務衍生,經過協商何某訂立賠償合約,簽立本票,何某也承認動用客戶資金,與地下錢莊借貸,是個人行為,願抵押設定房產於我名下以示會負責(但房產已有二胎,兩間銀行設定房產順位,僅殘值不足以支應其千萬債務,但我設定為第三順位,後來也得知其他銀行追討其欠款不到做了假扣押房產),但一次足協議金額支付之後卻不在足額給付按月協議賠償金額,及多次拖欠拒接電話也拒回電及簡訊不回應。


使本人深感不滿何某處理態度,想對其執行本票裁定以及後續的強制執行法拍房產,請問我該準備些什麼?因工作關係我難前往法院,是否有其他辦理方式可受理? 


本票支付地點寫 『新北市蘆洲區』 僅這樣是否有效?應該隸屬於哪個地方的管轄?因為是屬網路平台詐騙侵占款項 我人在台北 對方公司在台中 (公司已經停止運作)


已有:

房產設定資料影本

何某身分證影本

本票(24萬餘元)

還款協議書(因多債權人共議有小部分與我有點不利 百分比受償)

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該怎麼做才有辦法讓我取回我的款項

這對我真的很重要 懇請幫忙告知一下該如何做下一步

你好:

可以撰寫本票許可強制裁定聲請狀,並準備1000元聲請費及本票原本,到新北地方法院(管轄法院為付款地所在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可以就債務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詳細程序可以參考:

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3&cid=37&selectID=106

小毛 104-08-21 19:1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撰寫本票許可強制裁定聲請狀,並準備1000元聲請費及本票原本,到新 ... (恕刪)

是否能郵寄聲請狀該怎樣處理付款?本票影本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郵寄方式,但應提供本票正本供查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vin 104-08-21 11:16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我接到一通自稱為花旗銀行公司的債務整合專員推銷電話,

剛好我有債務壓力問題需要解決,但在不想影響銀行信用前提下辦理整合債務,

該專員向我保證不會影響信用,但是不能在貸其他貸款,以及使用信用卡,

之後雙方約見面,一見面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不是花旗銀行公司的內部人員

但是詢問後他依然堅稱自家公司 有跟花旗銀行公司簽約合作

對方見面沒多久就要求要使用信用卡查詢,信用卡債務

我也天真的拿出來給他看,但在看他開始抄卡號時,我就緊張了

果然沒3分鐘,手機就傳訊息刷了一筆24000元的金額

然後該業務就說那是他們要節稅,所以要額外刷手續費,

而且還一直跟我說刷卡銀行問,只能告知是刷3c產品

否則就算違約,利息無法在約定的%數下

當時只想著要能不能降低我的債務月付金,盡然忽視這麼嚴重的盜刷問題

我真的感到自己感愚蠢與自責,接著又被他的花言巧語說得天花亂墜

似乎還有簽了信用的授權書,還有雜七雜八簽了很多,這真得很對於我現在很不利,

現在因為我打電話去花旗銀行確認有無這家公司,花旗銀行說沒有也沒有跟誰簽約,再者我想辦理得是整合債務,但我卻發現他們幫我辦的是債務協商,

卻又不跟我說明白,兩者最大差異是銀行信用會受損,所以我想要停止辦理

但他們卻堅稱我有簽合約開始辦理,不肯退刷我的手續費用,令我非常不滿

首先以花旗銀行公司混淆 取得我信任 

再者以竊取方式拿到我的信用卡

刷完卡才跟我說,我都沒同意要刷,然後以一些話數取得我信任,簽屬許多文書

但是卻一直隱瞞我是在辦理債務協商,跟我的認知差異甚大

請問律師先生

很可惜我手邊沒有錄音檔,可以證實我們談話內容,我很想取回我的手續

我認為我隔天就已經要求終止辦理了,但他們堅持要走合約違約金兩萬

只願意退刷四千,我難以接受,所以到處詢問辦法,

我查詢消保會有一條法則說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

這期間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並不用付違約金,不知是否適用? 

打1950問消保會建議我上網申訴並詢問刷卡銀行

可惜問刷卡銀行能否退刷,他們說不能,建議我報警,

直接到警局報警,警察說只接受刑案,而且直指我合約都簽了,沒有轉圜餘地

叫我到地方法院去問法律諮詢,

到地方法院,可惜律師沒遇上免費諮詢時間,遇上一位小姐,建議我上法扶機構詢問,可惜也沒碰上律師

所以請問律師,我的情況上法院控訴,還有希望嗎?

而且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嗎?

因為他們公司在高雄,合約上有寫說民事糾紛時要到高雄法院

但我住苗栗,有交通上困難

他們偷刷的信用卡,都被他們刷爆了,

債務上已經很煩心,碰上這種幾乎跟詐騙集團一樣的代辦公司

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請求律師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你好:

要處理債務問題建議你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法扶可以提供完善的諮詢跟建議,切勿聽信民間信用整合業者片面之詞。 你與業者有簽署契約,該份契約是否違反消保法11條之1審閱期間規定、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情形,要看到契約才能判斷。 建議你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諮詢及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為你爭取權利。你也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依照消費爭議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