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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 103-12-04 16:38

去年的時候,因為朋友急需用錢,所以用我的名字買車貸款。因為當時我住的地方不方便停車,他說他那邊可以停,如果他錢不夠,也可以把車賣掉,當時我想可以幫到他解決困境,也沒想很多就答應了。

但後來收到燃料稅、牌照稅的單子,因為車子不是我在使用,就在我要找那位朋友的時候,電話打過去竟是空號,根本沒辦法連絡上...

事後打電話給監理站詢問該怎麼註銷牌照的問題?監理站說因為車子有貸款,所以必須把貸款繳清,然後登報~要有鐵牌才能註銷。後來打電話貸款公司,得知已經欠繳累積20萬左右,貸款公司說有向法院申請薪資扣款的動作。

請問:1.車子目前下落不明,該怎麼拿鐵牌註銷?

2.車貸、牌照稅、燃料稅該怎麼辦?該幫忙繳嗎?

3.到時候銀行執行薪資扣款該怎麼辦?

點點 103-12-04 15:41

事情發生在去年底左右  家中剛好有棟老房子請了承包商來修繕

當初訂金已經先付46萬   就在第一期工程施作時,因承包商工法錯誤,並有偷工減料之嫌疑   (例:補強之樑柱支撐點錯誤,屋頂鐵皮斜度不足,地板灌漿綁鐵間距過大....等等  都是另外請了幾組師父來看的),   而且很多材料   像是門,窗戶等並沒有讓我們選,他自己就先叫好料了,可是還未安裝,所以我門要求他改進後才肯付第一期工程款,可是他卻硬要我們先付錢才肯施作,  並且時常打電話或著跑來家中騷擾,甚至出言侮辱我家人(當初有打110報案  可是沒開立三連單)於是我們便寄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合約

現 在問題來了  他去法院控告我們工程款未給付,並另外主張他材料的費用 工人的費用他都已經先自行給付,可是他所開立之物品單據大部分都還未安裝上去(非客製化物品),應該都是可以退的 ,而且那些材料的費用也都明顯浮報,與市面上價格明顯貴了許多,  甚至他發包給下面廠商的價格也都浮報(之後有去詢問鐵工部份(願當證人)只請領20萬   他卻報了25萬..)  請問遇到這種情形  有沒有什麼辦法去反制甚至要求賠償呢   (原先家人想說算了  不想追究,可他實在欺人太甚)

附帶一提 聽朋友說法院可以申請建築師公會鑑定 可是收費頗高 請問這費用該是誰負責   又或著自己私下找有牌照的建築師鑑定,鑑定結果在法庭上是否可當輔助證據

 

您好

營造案件比較複雜

而且已經進入訴訟程序

就一定要走鑑定

原則上鑑定費用聲請的一方先付

之後再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這類案件建議你一定要找律師協助

不然會很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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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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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詳細了解整個過程的具體細節後,可判斷你們主張解除契約是合法的話,那不需要賠償對方,甚至因對方的債務不履行,導致你們受有損害的話,還可請求對方賠償

 

2. 不建議先自行送鑑定,建議在訴訟程序中再由法院送鑑定,法院採信鑑定結果的機會較大,當然,施工瑕疵的蒐證要先保留,在送鑑定時才能提出給鑑定單位,以爭取有利的鑑定結果,增加勝訴機會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案件必須送鑑定,但是重點是,您必須先委請其他工程公司,進場評估哪一些沒有做哪一些有瑕疵,才有辦法提出有效的抗辯。

2、法院送的鑑定屬於訴訟費用,自己送的則否。

3、倘若您在北部,可以來電或來信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本所並有承辦上市公司委辦之給付工程款事件之勝訴案件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萬 103-12-04 12:57

你好:是這樣的,原本說我在的地方是有收訊的,可在某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基地台遷移,完全沒有收訊,打電話給服務專線,他僅承諾說三至六個月會改善這問題,並且通話費8折。

問題1:我印象中72小時完全沒有收訊不是應該免費月租費嗎?

問題2:是否這樣的狀況可以免委約金解約呢?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似屬於部份範圍無收訊而不是全部無收訊?

2、可以向NCC或是消保官提出申訴,以利救濟

 

心累 103-12-04 00:57

我前女友住在我家,因有一些感情上的事情要問清楚她,所以我擋在門前面不讓她離開,後來她就走到旁邊,打電話給男友,請她男友報警說我妨礙自由,我擋在門前面不到10分鐘吧,我也請她離開我家了

請問我這樣算有罪嗎?

是否構成妨害自由,係依刑法第302條之規定,多半視當時情況「有無以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而定;若您已成為被告,建議正式諮詢律師

 

刑法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心累 103-12-04 00:33

我前女友住在我家,因有一些感情上的事情要問清楚她,所以我擋在門前面不讓她離開,後來她就走到旁邊,打電話給男友,請她男友報警說我妨礙自由,我擋在門前面不到10分鐘吧,我也請她離開我家了

請問我這樣算有罪嗎?

可能成立妨害自由強制罪,要看具體情況,不過還是有可以做無罪答辯的空間,對方既然已經報案,之後必須要到警局製作筆錄,再來案子會送到地檢署偵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其實本案應該不會有問題

因為你主觀上沒有妨礙自由的犯意

但你答辯上用字遣詞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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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累您好:您的問題本所已經收到了,請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聯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momo 103-12-03 15:26

我在網路上購買產品,錢付了,但卻遲遲不出貨,等

貨物到我手上,卻要我在支付費用才能收取物品,

於是當下我沒收下產品,馬上打電話聯絡了賣家,

之後賣家說他不小心勾選了買家付款,

 

因為我急需東西,所以達成協議我先幫他支付費用,他在將款項付給我,不過他卻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最後給了我兩張商業本票當作借據(包括本金+利息),不過商業本票付款的時間還是過了,而且交易之後才得知他因為詐欺被處2年有期徒刑,我就跟他說要去報案,告他詐欺,但是

 

他的回覆令我傻眼,《我沒有想要用悲情牌,

 

提告,我的帳戶完全被凍,

 

不管什麼錢都提不出,匯不進,

 

對你更沒有好處,走到訴訟,我也真的不會馬上就變有錢》現在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要回我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似有心欺騙,建議還是應該提告

2、對方倘若帳戶有錢現在就可以還您,倘若沒有,縱使被列為警示帳戶也無彷。

小彤 103-12-03 01:13

我在16,17歲時逃家,和男朋友去臺中,他幫我租屋,當初逃家是因為和男友偷交往被發現,阿嬤開口就跟他要聘金,曾經要過兩百萬,後來我把這件事跟爸爸講,阿嬤腦羞成怒,說自己沒講過,狂打我巴掌,又用雨傘打我的腳打到癒青,之後又逼我們分手,無奈之下只好騙家人說已經分手了,但過沒幾天疑似被發現,我怕又被打,才叫男友帶我離家,逃家十天,男友的家人受不了日夜被我家人和警察吵,求我回家,我就只好回去……怕他受牽連,回去後我一樣騙他們和男友分手了,在那期間阿嬤也一直派人跟蹤我,讓我跟男友感情逐漸變壞,最後分手分手三個月我才發現我懷孕了,打電話給他,他不負責,爸爸和阿嬤就問我要不要告他,我說好,結果他們告他的是和幼,第一次上法庭我才知道要說謊,阿嬤跟爺爺一直叫我說是男友帶我走的,地點叫我說:男友說叫我選,不然會害到他,爺爺說這句話是關鍵,而後開完庭,他們一直說錢是貼補我的,會給我,到最後調解庭開完,和解金是20萬,每個月規定男友匯錢進帳戶,結果阿嬤他不給我這筆錢,把錢拿走,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在期間她都是代理我爸爸上法院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身為證人證詞,倘若是虛偽的,會有偽證罪的問題,倘若您想要翻供,可以於刑事開庭時到庭,以表示意見,如實陳述。

2、倘若您現在已經滿20歲,則受賠償人為您,您可以要求受領該賠償。縱令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亦不可以任意處分您的財產,建議您可以向社會局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好鬱悶 103-12-02 21:36

本人於2014年11月7號晚間7.8點遭受詐騙 ,於8號做筆錄詳情:7.8點時詐騙集團的打電話來說我有在露天拍賣買了它們的產品由於他們工作人員的疏忽把我的名子放錯到12其分期付款裡面,並詢問我要不要這個訂單,他說要的話就是扣12筆錢,不要的話就是會把訂單傳真去我所雍有的銀行做取消訂單的動作之後自稱是郵局人員的人打過來說有賣家傳真資料過來說要取消訂單然後他來跟我確認接著叫我去ATM操作取消訂單動作,他先叫我去做餘額查詢然後問我餘額查詢明細上面的一些資料後跟我說的在哪個ATM使用的帳戶是在哪裡開戶的我不疑有他就照他說的做了,第一次操作他先給我一個假的帳號讓我誤以為不會匯款出去,第二次操作說我操作錯誤匯了2萬9千多然後說我操作錯誤個人資料那些會留在ATM上面,說要作帳戶重整要我把我名下的帳戶的錢都領出來買點數念給他以方便資料重整時可以回沖數據,(2個帳戶共8萬多塊9萬其中6萬塊被騙去買點數給他了2萬多是匯款),之後他說現在資料重整了需要我的2個帳號(我告知他)沒多久就叫我去在做餘額查詢的動作,(2個帳戶3.4筆匯款共8萬元<-----被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說我的身分證遺失過或什麼不明原因他重整的數據才會錯誤要我再把2個帳戶的錢領出來買點數共8萬元,之後說我2個帳戶已經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再去找一個有3萬元以上帳戶出來先把我的8萬多匯進去找來的帳戶裡但當時已經很晚了他就說隔天再打過來,我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勁於是打了165,但是,是忙線的....然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這個詐騙案例於是我跑去警局報案當時是8號凌晨警察有受理報案有先做一些筆錄把一些資料都給警方了例:匯款明細.提款明細.點數序號密碼.2本簿子影本(有一個帳戶簿子刷不出來).通聯紀綠這些,我隔天下午又去警局把筆錄作完問題:警方說我現在是受害者也是嫌疑人(幫助詐欺)1.請問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警方(當初我有夠買過的問品資訊?)2.如果我帳戶被當人頭使用的8萬元受害者告我我該怎麼辦?3.我被騙也是受害者如果他們跟我求償我拿不出那麼多錢該怎麼辦?4.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有附帶民事賠償該怎麼辦(我很想拿回那些錢)?5.我不想留有案底我這種情形要如何應對?需要請律師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您被訴幫助詐欺部分,可主張您也是受害者,不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2 23:47

您好:

1.因為你本身也是受害者,有相關遭騙購買之點數可證,所以你應無幫助詐欺之故意,不會構成

   詐欺之幫助犯。

2.既然你非犯罪行為人,則其他匯款至你帳戶之被害人無權向你請求賠償

3.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開庭時提出即可。

4.若仍擔心會構成犯罪有案底,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len1978 103-12-02 15:23

請問我在2014.11.30在中壢被偷取3張信用卡及2000元現金,當天盜刷金額總共16萬多,因為在盜刷過程店家對這位竊盜著起了疑心,所以在刷完卡後,店家打電話銀行做確認時,這位竊盜者就心虛離開現場,所以交易並無成功.
事發後,我至警察局報案,自行至桃園家樂福(當地警察陪同)取得監視器畫面至中壢給管轄警察局,目前已有鎖定目標以及採取相關行動.
像這樣的case,我可以要求竊盜著多少錢的民事賠償?有參考的比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金額以您所受之損害額為限,所以要看對方盜刷盜領了多少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2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請求賠償之金額以您所受損害為限,不得超過您所受之損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n1978 103-12-03 09:00
謝謝 房律師
len1978 103-12-03 09:01
謝謝 謝律師 

 

胖胖 103-12-02 09:45

我跟一名網友認識一年多了

今年3月底 他經濟有困難開口跟我借了兩萬元

是在語音聊天是開口的 我並沒有錄音到 也沒有借據

他只請我直接用無摺存款 存入他戶頭 並不是轉帳跟匯款

現在身邊只有無摺存款的單子 有他的戶名跟帳號

我也沒他的電話跟住址 現在人卻不見了

我該怎麼辦呢?這筆錢還能追討回來嗎?報案能不能成立?

還是我該摸摸鼻子 吞下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25

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胖胖 103-12-07 12: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向法院非訟中心

恩恩 謝謝律師的解答

再多問一下

支付命令這個是強制執行的嗎??

我沒有對方的電話跟住址,有辦法把命令寄到對方的手裡嗎??

如果寄出了,對方卻不理會 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到警局備案嗎?這樣算詐欺嗎?? 

 

recky 103-12-01 17:57

您好

先生的奶奶已經年近90歲,從今年9月開始先生的叔叔以當初爺爺家產分配不均為由,屢次來找婆婆談,來時拿著爺爺的遺照,婆婆覺得不堪其擾也覺得害怕所以暫時離家,後續家裡被潑紅漆,雖無證據確定是叔叔所為,甚至電話中向先生暗示性恐嚇威脅說要找討債集團,使婆婆更加害怕不敢回家,請問婆婆這樣算是遺棄奶奶嗎??

PS.公公已經去世12年了,這期間都是由婆婆與先生扶養照顧,奶奶另外兩個兒子也都還在,爺爺去是20幾年來也都沒有扶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01

您好,只要還有其他人照顧,就不會有遺棄罪唷! 

recky 103-12-01 15:18

您好

今年9月開始,先生的叔叔因為質疑30年前爺爺家產分配不公屢次前來家裡找婆婆,我婆婆皆藉故不予理會,後續叔叔三番兩次拿爺爺的遺照來家裡,婆婆因為不慎其擾並且害怕被傷害所以離開家,隔日家裡遭潑紅漆,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無法斷定是否是叔叔所為。

後續叔叔還是持續隔兩三天就來家裡,並且詢問婆婆行蹤,先生擔心我和女兒的安全想說與他商談如何解決,電話中不但獅子大開口提出想要的金額與動產,更是語出暗示的威脅恐嚇,最後還說要找討債集團地下錢莊處理,雖然我們清楚並無欠錢不需要害怕,但擔心他找的不是正當的管道,所以我和女兒只好先回娘家住,家裡就剩先生留下照顧奶奶,並且在家裝設監視器

我們會如此害怕安全問題是因為在今年4月時,先生的另一個叔叔在奶奶病重住院時知道奶奶還有一百萬的財產,在奶奶出院後馬上來家裡藉故要一百萬,談不攏時便砸毀家裡的東西與車子,甚至對先生動粗,先生因為顧慮奶奶的感受並無回手,後續報警申請保護令做對應。

近來~叔叔一直到家裡勸奶奶搬去與他同住,但奶奶不願意,後續又勸奶奶上法院告婆婆遺棄,把爺爺分出過戶在婆婆名下的土地要回來,因為我和女兒一直住在娘家,先生只好每隔一天到娘家過夜陪伴,但其他親戚卻都責怪我們丟奶奶一人在家,請問我們現在要怎麼對應比較適當??是繼續拖延或是可以主動做甚麼來解決現在的狀況?我們不想一直過這樣家庭分離的生活,但也不想等到被傷害了才來對應,下面幾點是給您參考的條件狀況:

1.20幾年前爺爺去世後奶奶皆是由我公婆扶養照顧,其他兒女並無扶養甚至皆無來往,另外我公公也已在12年前去世,在這12年間奶奶都是由婆婆與先生扶養照顧

2.30年前爺爺分家產時三個兒子都有分配(爺爺總共有三個兒子三個女兒)

3.分給公公土地時就登記在婆婆名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6: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傷害罪、恐嚇罪及毀損罪等,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且聲請保護令

2、建議還是應該架設監視錄影器等,並且以電話錄音方式蒐證,才能遏止對方的行為。

3、至於財產的部份,倘若是生前的財產贈與,只要沒有其他違法行為,與遺產分割等無涉,在法律上沒有所謂公不公平的問題。

recky 103-12-01 17:2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傷害罪、恐嚇罪及 ... (恕刪)

 非常感謝曹律師迅速的回覆

但想再確認的是,目前持續還有來家裡騷擾的叔叔之前並無有實際傷害的行為,只是拿先人遺照來與電話暗示性恐嚇,然後威脅委託討債集團處理,這樣也算構成傷害罪與毀損罪嗎?

另外~想請問棄養的定義是甚麼?因為對方一直慫恿奶奶告我婆婆棄養,不知道我婆婆和我先生這樣有算棄養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涉及恐嚇,建議應先蒐集事證,至於棄養部分,應該尚不致於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是指動粗的部分,需有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

2、毀損是指砸毀物品及車子的部分。

3、遺棄的部分,民事上指的是扶養義務的履行,刑事上指的是因為沒有照料而有生命危險。倘若有給金錢或是其他照料,並且沒有生命危險,則不會構成。

 

kevin 103-12-01 13:5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上周五接獲來自板橋海山分局的約談通知書,通知書上案由只標明"刑事案件(第一次通知),其他就沒寫了! 被通知人是我,我打電話去給承辦偵查佐詢問詳細案由,只跟我說是跟網路下載影片有關,電話裡跟我大概問了一些家裡電腦使用的狀況,一直跟我說這小事啦! 不會有什麼告訴或賠償的問題啦,只要來說明做個筆錄而已。

心裡一直很擔心,只是單純下載個影片自己看也會搞這麼大! 12/7要去分局約談,請問該如何對應呢? 會不會有事啊?

因您尚未去做筆錄,故無法得知詳細案情,建議正式諮詢律師,再請律師陪同偵訊,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一般而言此屬告訴乃論之罪,可能會有賠償和解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對製作筆錄如有任何疑慮,

建議你委請律師一同陪你去警局作筆錄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08

您好,除?有可能涉及著作權問題外,有很大可能觸犯兒少法,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以確保您的權益。 

 您好:

如果您是以BT下載,最近可能是涉及兒少法之問題

不過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陪同偵訊較為周全

本所位於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附近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丞 103-12-02 10:31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你好我叫阿丞,我也跟你一樣也收到警局來的通知單,想請問你是否已經去做筆錄了,及問什麼問題,有找律師陪同嗎?我的line:叫林韋丞不防可賴我謝謝
阿丞 103-12-02 22:40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想請問你一下你去警局做筆錄了嗎?有找律師去嗎?我的情形跟你一樣,也要去做筆錄,他會問你什麼嗎?是否有提懲處或賠償的問題。謝謝
bob 103-12-01 07:05

最近為了上班方便簽了一間老大廈小套房,天花板有漏水,購買時房仲(兩大之一)有告知,且房仲有找認識的水電師傅看過,說明本間該處是沒有加裝管線的,到樓上看(樓上租客讓他進去)說問題是樓上(漏水相對位置樓上剛好有加裝冷熱水管至陽台,原屋設計該位置是沒有的管線的)且加裝木地板釘到管路,樓上連接地板的牆面也一大片潮濕掉漆。

因為蠻喜歡這間地點所以最初是希望以特約方式與賣方協議處理完後才交屋業務告知賣方無處理意願但有折讓空間堅持不願簽特約,加上業務舌燦蓮花(一定協助處理、已找到問題修不用幾天 等等),也大概查了一下樓上樓下漏水這類的問題樓下勝訴高,後來便談價後簽了合約已知漏水依現況承受。

簽約後房仲先進行聯繫樓上屋主(以下稱A先生),A先生告知自己本身是做裝潢的會再請他認識的師傅來看,後來A先生帶了師傅來看,我本人因有事沒有到場,房仲一開始有到場但沒等到結果就有事先離開。後來A先生告知以加壓馬達的方式測試了冷熱水管,皆沒有問題,因為他連結地板的牆面也有掉漆,說懷疑是他隔壁滲漏過來,請我與他的隔壁確認,後來聯繫到他隔壁B小姐(租客)表示沒有漏水也沒有動過裝潢,該位置不會有管線。我再與B小姐正下方住戶拜訪,表示也沒有漏水問題。告知而A先生該情況而A先生說口說無憑要找師傅測過。而後再電B小姐,B小姐表示被打擾請找直接主委或律師出面。

後來找到大樓管委會主委,我也有給他相關照片和所有關係人聯絡電話,請到我的現場看過(當下和管理員在那扯東扯西),後來我說我有查過法院相關的情況,主委便表示會找他認識的師傅(學校的水電師傅)來檢測我和樓上。(樓上和水電師傅都由我自己約時間,目前還在約)

現況就是:房仲拖一天算一天、A先生有配合但堅持有做壓力測試他沒問題、B小姐覺得被打擾、主委有配合但感覺太不想管事。

有上網大概查過漏水爭議這類的情況,上法院勝訴機會大,但目前我是秉持大家都還會是鄰居,所以盡量配合。但因為也過了一個多月,這幾天即將交屋

想請問律師:
1. 因維修進度延宕,我是否有權向仲介要求什麼? 例如延後交屋等。

2. 若之後主委找的師傅也查不出問題,網路上查過的案件大多是樓上不理會,但這種各方都有配合的情況,上法院我能訴求什麼?

3. 通常這類案件法院處理需要多久時間?

4. 考量曠日廢時,我若放棄買賣合約,須賠償多少違約金。

修復漏水,屬損害賠償訴訟,原告起訴須舉證證明有瑕疵、損害、因果關係、數額等等因素,故漏水一方舉證上較不易,且須支出高額鑑定費用等;而能否延期交屋違約金等部分,主要是看房屋買賣契約當初如何約定。

又因動產交易所涉價額較高,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25

您好,建議您可向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蓋法院訴訟成本很高,若能藉由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可節省相關勞力時間費用精神。 

 您好:

原則上如陳律師所述

本所有多項辦理動產買賣糾紛房屋漏水糾紛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情深 103-11-30 23:40

小弟停車左轉車道等待左轉.突然有一個義交出現敲我玻璃要我切到外側車道.我表示我要左轉.他又要我退後.原因是他認為我擋到醫院的員工地下室停車場入口.我本來不想理他.因為有2部車已經在這時轉進去了地下室.而我的車離入口隔了一個車道人行道.至少有10公尺以上距離...他突然拿出指揮棒敲擊我的車身要我立刻後退.我不得已.看看後方沒車.只好打檔後退.不到2秒立刻撞上一部對向車道左轉正要進入地下室的行進中車輛.我下車要義交別走.我要叫警察.他回了我一句"我自己開的車.自己負責."就轉頭走了..

對方說他是被撞方沒有責任.要我負責一切修復費用.我和警察過去看了一下.沒有任何凹痕.只有約5公分的油漆脫落..對方也說可能買罐噴漆噴噴就好.警察說沒人受傷.這個沒多少錢..我回他們.自己修自己的.因為我的後保險桿也脫落約30公分.對方堅持他沒錯.要我負責他的修理費用.我說:先估價.合理我就幫你出..

今天打電話來.要送原廠拆下來重新烤漆.我一聽吸了一口氣.果然金額和想像中差了10倍.我的車送民間車場重新裝回花了約2500塊.他的金額是我的好幾倍.

請問..我必須要全額幫他出嗎?

        我必須怎麼跟他談呢??

        他說我們如果不和解搞到法院.我會被開一張紅單.金額是4000因為我正 好有一部份車身在槽劃線上.請問我人在車上.前有公車擋住視線.我正在等待綠燈.這樣也會被開紅單嗎??

小黃 103-11-30 22:16

各位律師,

我有借了100萬給我一位朋友, "現金給"、"無匯款證明"、"無證人"在旁邊。對方遲遲不還錢, 因此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押他的薪水, 但是對方提出"債務不存在之訴"說他當初根本沒拿到錢。我跟他講電話有"錄音"到他說什麼時候會給我錢, 請問這樣可以可以當作證據嗎? 如果到法院對方一直"強調沒拿到錢", 要我提出證據我該怎麼辦? 敗訴的話我是不是一毛錢都拿不到? 我應該找他私下和解嗎, 我很怕敗訴一毛錢就都拿不到還要付訴訟費。

請有打過類似官司的律師可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

 您好:

建議您既然有相關錄音

如能攜與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應較為妥當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因本案涉訟金額不低,又您在證明「自己的確有借錢給對方」稍嫌不足,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看看是否有其他訴訟可能,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水斗 103-11-30 17:00

九月十四日本人下班在T字行路口未成年無照駕駛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左彎車,當時我燈號為綠燈,突然右側衝來騎車很快的機車,我剎車不及,直接撞上,我陸續有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圖,

對方明顯有刮地痕,本人看不懂道路事故圖,

雙方都是往右邊倒的狀態,我機車右側前明顯有損壞,

因此修車修了一萬二,也開了收據!之後我又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與對方都有一條是沒注意號誌,而對方多了一條未成年駕駛因當場禁止駕駛,因為當時在急診問筆錄時,我完全沒記憶,之後被診斷為腦震盪,初步研判表雙方都是陳述路口號誌不太確定,而對方臉部有縫針,車禍過後有致電給對方家屬提出和解,而對方父親不打算走法律,而對方家屬則是沒有主動打電話慰問幾句,之後我提出調解並於12/4要進行調解,打算向對方提出機車損失、工作損失、醫藥費...,到目前為止我很多飲食要因為腦震盪改變飲食,不能喝咖啡、喝茶類、巧克力,若是碰到這些食品我則會頭痛嘔吐,工作損失是否可以將薪資轉入金額除以30天再乘上工作損失請假的那五天?如果沒有達到協議,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和解委員會會協助嗎?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糾紛,而我認為對方在拖時間。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此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先去取得診斷證明書,看看需要休養多久,並以此主張薪資損失,並判斷是否有後遺症。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應於車禍事故6個月內先告過失傷害

3、對方未成年的話,是適用少年事件,處遇應該不會很重,要把握機會和解,否則要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準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0

您好,建議您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驗傷單及診斷證明,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對方為未成年,若有機會與對方和解,應盡量和解,避免您提出告訴,也得不到任何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但因為雙方都有受傷且多少都可能會有過失之情況

所以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

提請您注意

lisa 103-11-30 16:45

大約兩周前,晚上帶著小孩(5歲弟弟)外出用餐,之後便到附近的台中市民廣場散散步聽聽歌(晚上常有街頭藝人演唱),當天廣場沒有活動,所以中間的草地略顯昏暗,我跟爸爸在旁邊一角聽歌,環顧了一下周遭環境並告誡小孩記得離草地上的狗狗遠一點,並讓他自己去跑跑活動一下,約略五分鐘過後小朋友回來,後頭追來一位男子,表示我兒子跳過他身體(該男子平躺在草地上)並壓到他的胸口很痛,當下我們就不斷跟男子道歉,男子給我們的感覺就是不是道歉就可以了事,並要求警員到場,當時有位大哥幫我們主動打了電話報警,這中間我們發現原來在草地上跑的狗是男子的(因為他後來才把他栓回他手上的狗繩),而後員警到了之後,中間我們也是靜待員警協助溝通處理並由員警問男子要求到底是甚麼?賠償?還是道歉?後來他支支嗚嗚很久,並說道歉,於是我們再一次道歉並結束了(其實這中間他不斷的跟員警表示想要告我們身為父母的而不是小孩,而員警抱著同理心,跟該男子說要告就要告小孩不是父母)。
        我們以為該事件就此落幕了,熟知今天早上接到員警簡訊(因為星期天睡比較晚沒接到電話),說該男子到法院直接告,要我們去趟警局做筆錄,不過我們回撥之後,處理員警不在位子上,表示晚點回電給我們。 
        想請問我們一定要去做筆錄嗎? 有甚麼要注意的? 針對此男子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PS  我們回家後不斷跟小朋友問了好幾次還原當時場景,弟弟表示當時男子躺在地上,當下他覺得有趣就跳過該男子,跳過後腳掃到被他放在右手邊包包的手提把,著地後腳後跟有稍稍碰到他右手,以上是小朋友所述,跟男子說壓到胸口實在有落差,再加上當下我們也希望他去驗傷(不曉得有沒有去)。

蘇子良 (馬克) 103-12-01 11:59

 您的問題可分二部分,刑事部分依該名男子所述可能僅是構成過失傷害,惟須有驗傷單來證明,而您兒子未滿十四歲縱使該名男子有受傷,也不會成立刑事犯罪;民事部分,若有受傷,則法定代理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本件員警筆錄僅針對刑事部分,您們可請求他提出驗傷單,而驗傷單之時日及受傷部位亦須要注意是否有落差,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lisa 103-11-30 11:59

大約兩周前,晚上帶著小孩(5歲弟弟)外出用餐,之後便到附近的台中市民廣場散散步聽聽歌(晚上常有街頭藝人演唱),當天廣場沒有活動,所以中間的草地略顯昏暗,我跟爸爸在旁邊一角聽歌,環顧了一下周遭環境並告誡小孩記得離草地上的狗狗遠一點,並讓他自己去跑跑活動一下,約略五分鐘過後小朋友回來,後頭追來一位男子,表示我兒子跳過他身體(該男子平躺在草地上)並壓到他的胸口很痛,當下我們就不斷跟男子道歉,男子給我們的感覺就是不是道歉就可以了事,並要求警員到場,當時有位大哥幫我們主動打了電話報警,這中間我們發現原來在草地上跑的狗是男子的(因為他後來才把他栓回他手上的狗繩),而後員警到了之後,中間我們也是靜待員警協助溝通處理並由員警問男子要求到底是甚麼?賠償?還是道歉?後來他支支嗚嗚很久,並說道歉,於是我們再一次道歉並結束了(其實這中間他不斷的跟員警表示想要告我們身為父母的而不是小孩,而員警抱著同理心,跟該男子說要告就要告小孩不是父母)。
        我們以為該事件就此落幕了,熟知今天早上接到員警簡訊(因為星期天睡比較晚沒接到電話),說該男子到法院直接告,要我們去趟警局做筆錄,不過我們回撥之後,處理員警不在位子上,表示晚點回電給我們。 
        想請問我們一定要去做筆錄嗎? 有甚麼要注意的? 針對此男子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PS  我們回家後不斷跟小朋友問了好幾次還原當時場景,弟弟表示當時男子躺在地上,當下他覺得有趣就跳過該男子,跳過後腳掃到被他放在右手邊包包的手提把,著地後腳後跟有稍稍碰到他右手,以上是小朋友所述,跟男子說壓到胸口實在有落差,再加上當下我們也希望他去驗傷(不曉得有沒有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小孩還很小,不會有相關責任

2、倘若倘若對方有受到傷害(應有診斷證明),則必須探究您是否有對子女盡監督義務,以判斷是否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3

您好,若對方的確受有損害,可能會以您未盡到監督責任請求您與小朋友連帶賠償,惟對方須證明有損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 103-11-30 01:11

一個半月前,我從原任公司轉職到相關合作關係的現任公司上班,之後騷擾事件就不斷發生。 第一次接到電話是一位女士使用隱匿號碼打到公司指定找我,並且在電話中說我不知羞恥。之後手機和公司就不斷有隱匿號碼的無聲電話騷擾,每次背景聲音都一樣,每次打約4~6通,有時每天打,有時間隔一兩天,每通電話大約持續10~15秒以上。 中間有一次我沒接到手機,他留言在語音信箱,用有刻意變聲的方式講話,內容不斷重複謾罵「不要臉的爛貨」。 三天前,公司主管找我約談時告訴我,早在我確認錄用尚未到職前,已有人匿名寫信至公司,藥公司不要僱用我。之後公司又收到另一封信,要公司把我的薪資轉他信中的指定戶頭,並要公司保密不准各訴我,否則他將會挖出公司的秘密,並且報料給媒體。 公司不予理會後,他開始匿名寄明信片到公司,內容寫著我的全名以及私事,部分屬實,部分誇大不實。這次,他除了寄明信片到公司之外,連同公司附近的地址一併寄上。 公司開始認為困擾,並希望我好好處理。 我有決定報警並提告,但我不確定若警方找到人,我能依哪些罪名進行提告。 若我想提告騷擾妨礙名譽公然侮辱誹謗、意圖侵占財產,可提告的成功率高嗎? 那麼若我想提告這個多項,只需要開一庭就好嗎?還是必須每一罪名開一庭審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電信業者調閱通聯記錄,便可以嘗試調查對方是誰。

2、對方可能涉犯強制罪、及恐嚇罪。可以將對方的信件等蒐集之後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如要提高成功機會就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證據資料為宜

如一次提告不同罪名,檢察官仍會同時就全部告訴事實一併偵查處理

須開幾次庭則視開庭狀況及調查證據之結果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P 103-11-29 22:24

今年七月新婚,目前懷有身孕23週!結婚前就有告知暫住娘家,假日再回去

因為和先生在溝通上出問題…現在鬧得兩家庭非常不愉快,

一個月時間不聞不問,打電話也都不接,我也沒回去

之前有簽離婚協議書,但他不願意處理

該怎麼辦才好?

結婚至今未向先生拿生活費~還沒撕破臉前小孩產檢要我伸手才有得拿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9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則須有法定離婚事由,才有辦法順利離婚

 您好:

如果只是單純意見不合或不給家用問題並不容易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建議您應蒐集更多可以認為一般人立於你們夫妻相同之情況均難以繼續維持婚姻之事證

(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等),再攜與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P 103-11-30 16:08

如果我和他私下講的條件我都有錄音錄音兩者都清楚

他也有親口說好,如果下次還有發生相同事情就直接戶政辦理離婚

但是現在卻不聞不問!也不願意出來解決!

我是孕婦~他這樣算遺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似無法提起訴訟請求離婚之,您需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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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IS 103-11-29 20:55

請問

問題一

如標題 被告對原告提出不實指控

被告 是前任主委 但是每次開會都並未公布開會時間地點。

原告 多次打電話詢問主委跟財委 雙雙都說沒有開會 (有錄音存證)

但是被告卻在聲明書上 提出簽到簿 還在簽到簿中刻意圈出原告每次開會都沒有到

請問 原告可以另外提出告訴嗎?

問題二

還有法官 如果違背法官倫理規範

在準備庭時 法官已對原告有偏見跟歧視

指責說 原告是投資客 並看不起這種人的說詞

請問 針對這樣的情況 原告可以如何捍衛人格的問題

而且原告已舉證被告涉及不法的部分 但是法官 無視原告正當而且有理的攻防

然而主委 賤價以月租3千元將60坪的公共空間出租給一樓店家

原告提出內政部實價登陸的行情價 法官 竟然不認可

我方提出的金額計算方式 法官認為租金無法用實價登錄的價格計算 而且依照每個建物的狀況不同 是否有裝潢,是否需整理等等 無法依市價來計算 同時法官也很明顯的暗示說 本件出租3000元,那市價就是3000元 若我們否認就要自己出錢去鑑價 大約要8萬元 雖然我一再表示這是賤租,但法官顯然不採 而且還說就算要請求損害賠償 以3000元去算我們的持分比例,算下來也很少 請問以上的情況 我該如何處裡呢? 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9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對您提出不實之刑事告訴,您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其提起誣告告訴;另關於價錢部分,您可委任律師具狀提出委請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確定價格,為您需支出相關鑑定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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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103-11-29 19:30

我想請問一下喲,我前天被機車撞後來人沒受傷只有機車損失,所以沒有報警處理,我們私下牽寫和解書,對方在上面寫說願意全額賠我機車修理費用,於103年11月28號晚上九點牽車時牽車付清費用,絕無異議,付清後達成和解

但是到我們要去牽車時他卻沒有出現打電話也不接,一直聯絡不上,導致我的機車一直無法牽回,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支付修理費用後,再向對方來請求,且既然已經有簽和解書,若對方一直不理,則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9 22:06

您好,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9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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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esha 103-11-29 12:36

姊姊未婚生子於101年12/30生下一名男寶寶,姊姊有帶去報戶口,因為我們都不知道,直到102年3月因吸毒目前入獄,被警察抓進警局時有託朋友打電話告知男友那邊來帶小孩跟一隻狗,但是他男友只帶走狗並沒有帶走小孩,所以102年3月開始都是媽媽跟我在照顧小孩現在1歲11個月,目前有一個自稱生父的男生(就是那個男友)跟他媽媽出現要來帶走小孩,不給他就說要告我們,我媽有去問我姊,姊姊是承認說他的,因為他們就說要告我們;媽媽嚇到竟然就把孩子讓他們帶走,那現在要怎麼辦???因為對方也不要驗DNA就一直說孩子是他們的....現在要怎麼把孩子帶回??

民法第1065條第1項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關係,除非經生父認領,否則在法律上孩子與生父並無任何關係,縱使血緣上是孩子父親,亦同。

又孩子若被生父帶走,或可向警方報案,指稱該男子目前並非法律上父親。

 

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鴻 103-11-28 09:41

本人在98年年底買了一輛機車(100c.c) 總價約7萬多,頭期繳15000元,
分18期,一期繳約3700多元,繳了幾期後,因99年4月左右經濟上有問題所以遲繳了一期,對方打電話來說要還車,我跟對方說因為我這個月手頭有點緊我下個月一次繳兩期可以嗎? 對方說不用!要我這幾天把車寄還給他們,當下我有沒想這麼多,車也寄還給對方了。之後2年後的年底寄來了法院的支付命令,1萬5千多,對方又寄來一張單子要我繳兩萬多,之後對方打來我也跟對方說我兩萬多我沒辦法一次繳清可不可以給我分幾期? 他們說只能分2~3期,要我在當月的月底寄9千多元過去,我有說益下子我也籌不道這麼多能不能再少一點? 對分不肯,到了月底我也沒籌到 對方打來,我說可以再給我一點時間嗎?
真的沒辦法籌到這麼多,對方很生氣的說:你就不想繳嘛! 沒關係啊! 等上法院,利息會追加啊! 我也回對方說 我不是不想繳只是說能不能再給我一點時間 ,他們不肯就掛段了。
今年年底有打來,問我說什麼時候繳清債款? 問我車子呢? 我說車子我寄回去給你們了,對方說對阿! 車子已賣出去了,後面還有差額要我付清,我就問說,前幾年法院的單子是一萬多,為甚麼你們的單子要我繳兩萬多,好像說一個是本金一個是利息,我說我沒辦法繳,說要走法院甚麼的,他們態度很差,我是因為孩子在發高燒也不願多說就掛了電話
我也不是說不想繳,欠錢是理當要還的,但我只想說能不能不要這麼大金額,讓我慢慢繳清,我是因為在領生活補助過生活,孩子又還小,只有帶著孩子做雜工,只希望金額少點,也是會還清的,能不能請大家給我一些意見,幫幫我 看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拜託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還可以談,建議應該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2、倘若無法談,則可以等待對來起訴之後,詳細了解仍積欠的款項之後,受敗訴判決在慢慢還(在對方強制執行之前)。

 

 

螃蟹 103-11-27 21:25

我今天發生被撞事件事情如下:

       早上八點多牽機車時被一台騎行中的機車撞倒,當下我有說要報警,對方一直牽行我倒下的機車說不用報警他會負起全部責任,我看雙方沒有受傷於是就同意他,當時看到事方現場的人問說你騎車怎麼沒有看到這個小姐在牽車直接這樣撞上來,對方卻說他”只是眼睛咪一下”怎麼知道會撞上,後來看我的車擦傷很嚴重就說這附近有認識的車行,他帶我去那邊修理,他會付那個修理費用,於是我們就去那個機車行,後來附近認識的阿姨到場看我的狀況也問他怎麼會撞上來,他也說”他只是眼睛咪一下就撞上來了,他會負起全部責任”後來由於小朋友一個人在家我不能在外面太久,所以我們雙方就留下了對方電話以及姓名,對方說機車修理好會在跟我聯絡,回到家後,大約到了中午接到機車行的電話機車行說聯絡不到對方我才驚覺到要去備案,備案完警察說因為沒有人受傷所以屬於民事案件要到檢易庭報案,然後說如果我要提告的話我的責任比較大,因為直行車最大,我應該要閃他。

問題如下:

1.如果我去提告是否我的責任真的比較大?

2.對方說他騎車時眼睛咪了一下我只有兩個人證都親耳聽到他說這句話,這樣對我堤告對方時有幫助嘛?

3.如果我錄音到對方說他會負起全部責任這樣我還需要賠償對方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您提告,您需先花費鑑定費用請求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方得計算請求賠償之金額比例分擔,故若您欲提出告訴,您應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15

同上述大律師所言,若只是車損而人無傷且損失不大,則看可先考慮與對方商議和解賠償事宜,再看和解情形如何,如此較能儘速解決紛爭並避免訴訟上時間與金錢之耗費,供參。

螃蟹 103-11-29 18:21

那我想請問一下,對方後來出面了,也跟我簽了和解書,

上面說明了他會支付所有修理機車費用,我們雙方也蓋了手印,

但是到了約好他要去支付我修理機車費用時,

卻一直聯絡不到人,他也沒有按照約定去支付修理費用

導致我機車無法牽回,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萬能的媽 103-11-27 13:09

您好!我於非常婚禮訂購喜餅,已付訂金,要在追加時

對方沒有出貨,也不接電話才知道被詐騙,已提告刑事她已認罪

再提出民事賠償,昨天去開庭對方說我提出的內容沒有意見,

表示同意,法官就結束了!要我回去等判決書,想請益何時我才能拿

回我的賠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7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不否認,現在就可以請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仍拒絕,則可以於收到判決書並且取得確定證明之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3:37

可詢問對方是否不待確定直接給付,或是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萬能的媽 103-12-01 16: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不否認,現在就可以請求對方

--------因為我打去給書記官,她要我自己找律師處理,如您所言...對方不否認..那我該怎麼去請求對方償還呢???感謝您的回覆
兔子 103-11-27 11:3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朋友在昨日中午騎車追撞了前面的機車

由於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所以應該是我朋友要負全責

當下有報警,警察也有來現場拍照

後來將機車牽去給機車行估價,經過機車行的確定之後

我朋友付了750的車殼修理費

但是在當天晚上他又打電話過來說有其他地方損壞要我朋友賠償

不過警察和當事人雙方所照的相片都沒有拍到

我朋友無法確定是不是他在事後才自己狀的然後要一併算在他身上

有沒有相關的法條能夠了解這件事我朋友在法律上站不站得住腳呢?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依您所述,是對方向您友人主張有其他部分之車損賠償,依上開法律規定,應由對方提出證明,證明其他部分之車損亦是由該次車禍造成的,或至少要能提出您友人與其撞擊的方式可能造成該部分車損之證明,故您不用太過擔心。

ˇˇ 103-11-26 20:02

我(22歲)已經接到警察通知,他叫我明天去到案說明??
請問我做完筆錄,就醫定會上法院嗎??
我跟女方是願意的....但是他老爸很不滿 。
硬要說我強X他的女兒 ,之後我就接到警察電話....
1請問我明天,應該怎麼應對??
2上法院時可不可以不要把,通知書寄到家?
3我已經確定,被提告了嗎??
4 明天整個流程大概是怎樣..很慌張!!現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0:48

您好,因為對方已經滿16歲,故除非有違反意願或是有性交易,否則不會有犯罪。建議您可以將雙方之對話紀錄(若可證明為合意性交)整理出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與律師討論如何回答,建議您明天與警局請假,避免您回答未經過考慮,而成為對您不利之判決證據,您應先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並可考慮委由律師陪同警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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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6 23:17

您好:

1.首先請您不要慌張,如同顏大律師所述,你是與滿16歲之少女自願發生性行為刑法上是無

   罪;若上警局作筆錄則據實陳述即可,要是擔心會被警方威嚇,則可考慮委請律師陪同。

2.法院的傳票不依定要寄家裡,重點是可以收的到即可。

3.本件女方父親已提出告訴,但是檢方是否會起訴則是另一回事,罪證不足就不起訴。

4.上警局作筆錄,等警方移送給檢方後,就是等開偵查庭。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詳談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警局做完筆錄後,警方會將相關資料移送地檢署,嗣後會由檢察官進行偵訊,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如果還未有所準備

可以和承辦員警改約時間

並盡速與專業律師研究對策為宜

為爭取時效,請這位先生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聯繫,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恩 103-11-26 07:14

????????11/21下午在社區上坡十字路口雙載被知名大公司貨車右側撞上,對方叫了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家人也到事故現場要求員警把對方行車紀錄器扣下,員警拿了紀錄器看了一下說不能開就還給貨車司機了,被里長候選人看到員警歸還之行為給予拍照~員警才又把行車紀錄器拿回來,撞人的司機只到醫院做完筆錄後人就消失了,員警行車紀錄器也還是還給貨車司機了...

我們打給司機詢問後續處理,司機只回我們等警察處理就再也不接我們電話了,我們打電話告知員警,員警要我們自己去調監視器告他,員警說他要忙選舉造勢沒空,我們自己請里長拜託分區派出所員警來調監視器,還要再回去告知車禍處理員警影片調好了在哪個分局,事後又才知道交通警察連休三天找不到人.

我們打電話貨車公司,對方總機只說有收到車禍通知只告知主管,就又沒消息了,我們只能乾著急單親要養小孩無法工作沒收入該怎辦,又是非上下班時間無法申請職災.

我們不懂法律,對方又是大公司有律師團有專業人士,我們問了好多人都說我們是右側被撞所以很吃虧~~所以我們呢...等吃虧嗎?

依您的情形,您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並在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

過失比例有無部分,您可申請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過失


小恩 103-11-26 15:43

 貨車司機根本不理我們兩人傷勢,他們公司也沒有任何動作.我們直接提告是對貨車司機嗎?還是他沒事,由他們公司處理?

我們現在骨折打石膏兩個月無法上班的損失也可找他們理賠嗎?我現在該做的是先去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17:38
您好!
對方若沒誠意和解,只好循司法途徑解決,且應注意時效刑事告訴六個月,民事起訴二年,如果被對方拖過這個期間,就真的求償無門了。
車禍產生的損失,都可依過失比例求償
刑事只能告司機,民事可同時要求司機及公司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牛 103-11-2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有關個資法的法律問題

近來我有一場車禍

對方向市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寄來的公文上面盡然記載了我與對方的

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家地址、電話號碼

我與對方是有車禍糾紛

這樣之後有任何問題對方要找到我家來不是輕而一舉的?

或用我的身分證字號跟出生年月日在網路上查一些我的相關資料都行

這份洩漏我個人資料的公文上既然還有對方的簽名

我想請問市公所這樣告知對方我的資料是合法的嗎?

個資法不是保障我人身資料的安全嗎?

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是否有觸犯個資法的疑慮?

天使 103-11-25 19:23

本人101年擔任公寓大廈監察委員期屆任滿交接給102年新任監察委員

 

101年和102年主任委員同一人 102年新任財務委員是否有查清帳務等等

 

102年委員期屆任滿轉交103年新任委員 經103年新主委員和財務委員和監察委員

 

查清帳務款相等等追查之下調閱銀行交易記錄發現101年解約定期票102年活存盜領

 

在所有證據下追問總幹事是否侵占公款等等 總幹事自立自白自首承認

 

新主任委員盤查清問銀行人員101年是誰來解約定期主委和總幹事

 

101年第二次在解約有誰總幹事一人是否有打電話給主委(有)讓他解約

 

101年和102年主任委員在102年賣房成交

 

總幹事所有財產沒有明下財產和老婆離婚

 

現在也走入司法程序中 103年主委說你們兩屆委員要有心理準備民事賠償責任

 

主委和總幹事無能力償還 有些過程簡約調 公款金額8xx萬

 

請問一下民是責任賠償如何判賠金額多少

 

請問一下如果不想賠償要如何自救(請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委員是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仍需視有無違反職務內容而定,所以在訴訟中仍可以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必須開始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如您均有按規定查核,盡到您監察委員之職責,而不具有相關過失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經認定有過失,恐怕就要就全部金額連帶負賠償責任

所以應盡速攜帶全部相關資料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於 103-11-25 18:39

律師您好:

我與友人相識三年多,感情也甚好
這一兩年因為要顧小孩因素無法外出工作
然而在家斷斷續續以facebook網站與通訊軟體line
進行銷售商品賺取生活費

從頭到尾友人相當清楚,在今年五六月開始她陸陸續續
跟我捧場消費,而在五六月期間同一個時間同一批貨,有到貨的
商品也已寄出給她,她也有收到.而同一批貨有部分是缺貨無貨的
.我也有進行告知動作,並詢問他是否要退款還是再訂購新商品,
對方回答是好的,ok的,因此我就沒有做退款動作程序!

後面的時間因為彼此都有私事鎖忙,所以對方也無強行要求要退款
或是提醒我要看新商品,然而在今年10月中旬對方也加入了
網站銷售行業,又與我陸續訂購了另一批商品.在今年11月中旬她因為
最後一批貨款付不出來,選擇了躲避,不回應我任何訊息與電話連繫.
卻找出她男性朋友來與我做溝通協調,又因為她的男性朋友並不是當事者
數次溝通協調失敗..

接下來友人知道協調溝通不成功,她出面傳訊告知我
給我三日內處理五六月份無貨款項 而新的訂單她也要取消不要
我也表態說接受,無貨款項全額退還 可是需要給我處理時間
她不接受超過三日 我也有說明依照廠商的退款流程我一定處理好

但她卻在第三天去警察局備案告發我詐欺,並去facebook網站擷取我與小孩
的照片與姓名 網站公開在通訊軟體line以及facebook網站並po文說我都不出面處理,今年五六月份訂購的商品她都沒收到等等資訊內容..

請問律師,我現在到底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件?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應僅為單純之民事債務糾紛,對方提告詐欺應很難成立。

2.對方如公然陳述對您不實之言論貶損您的名譽,則您可對其提出誹謗罪之告訴,

  待檢察官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不是,要視案情而定,

要構成詐欺罪要有施行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之情況,

只有取得財物或未履行債務之情況尚不至於會構成

 

 

小於 103-11-25 19:02

是否可再請問,有朋友說我只要收對方的錢 或有一項沒給對方就是構成詐欺

真的是這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成立詐欺,仍要視當時情形而定,並非未給錢即構成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上之詐欺罪乃是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施用詐術 使人陷於錯誤而處分財產並致受有財產上損害。然若不符合上開要件,則非刑法上之詐欺罪,而僅為民事上之債務不履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證明您有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您並不一定構成詐欺犯罪,您可將對方與您之通話紀錄均加以錄音存證,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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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 103-11-25 17:49

我女友被XX人壽長達一年且超過30~50次的騷擾電話問她要不要去當保險業務員,每次都由不同單位打來,有時一天就3通,但是她每次都有跟對方說不要再打了,中間也打電話去XX人壽客服中心跟他們主管客訴,對方主管說會將她資料從電腦人事資料中刪除,但後來還是又接到某個營業處打電話來徵員,而且對方還有請派遣公司打,但對方的客服主管說公司有明文規定不准業務單位透過派遣徵員,這樣的情形我們是該去金管會檢舉還是台北市政府?若是對方只願意對最後一次的騷擾賠償,那我們是需要跟法院提告嗎?能否要求XX人壽針對過去一年30~50次的電話求償?對方是否有刑責問題?需要自己去調通聯記錄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針對該公司之行為,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之,並發存證信函請求該公司正視該行為,已對您造成困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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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 103-11-25 14:30

於102年4月時網上認識的女網友交往,她提出要我貸款借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102年8月用汽車貸款50萬元給她,由於她住新竹我住台南,說不放心帶那麼多錢在身上,要求把我的提款卡給她在回新竹領,當初說好每個月會自己繳貸款,可是到現在才繳2萬元整,如果全部繳完要環70萬,其餘還是我在繳,沒簽任何借據,只知道姓名生日,香港人有台灣身份證,不知道住址,已經半年沒見面,但有通電話錄音,提款卡也不還我,請問律師怎麼辦?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您所述,您所遇之網友極可能係自始即無還您錢之意願,而以幫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等理由為詐術,向您詐取50萬元,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依法向地檢署具狀提起詐欺告訴。另亦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其請求返還50萬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詐欺。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103-11-25 13:13
我方為支道直行車,對方為幹道轉彎車,此處是T字路口,我有受傷到醫院驗傷機車某些零件更換,總計7000元,調解第一次他沒來,委員會打了4通電話未接,明天是第二次調解,每次調解我都要特地排假,如果他再沒來我可不可以要求上班的損失賠償? 我只要修理機車費用醫藥費7000元,他卻說認識警察巴啦巴啦的,我該怎麼辦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01

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阿瑞 103-11-25 10:39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2-01 12:19

建議被齊相關資料,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法律扶助中心請求協助,以上。

阿祺 103-11-25 01:11

你好

我在網路車友論壇看見有人在買二手大燈,於是在11/21號相約在新竹面交

當下因為晚上光線不足,並沒有檢查出燈具有重大瑕疵,隔天我安裝大燈的時候

技工告知說這個大燈已經有進水進油霧化的情況,使用的壽命可能會不長,

於是我當下要連絡賣家,但對方不接手機,本來是想說算了不要太嚴重就好,

但安裝後2天,將車子開去洗,洗完後發現大燈嚴重進水,已經影響到照明狀況

但持續聯絡賣家依然是不接電話,傳LINE也不回應,這個大燈無購買證明,只有LINE的對話及電話號碼,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06:01

請保留line的對話記錄,另外您所謂論壇上買的,如可搜尋到對方po在網路上的文章更好,加上您也有對方手機,確認對方當初並未告知車燈有瑕疵後,建議可直接報案提告詐欺

Ruby 103-11-24 23:33

一位工程師在工作時因為要把水管丟上車,水管不慎反彈掉落砸傷一名人力仲介粗工(該名仲介粗工無勞保仲介公司亦無幫該名仲介保團保),造成左腳趾骨折及小腿撕裂傷縫兩針,營造公司辦理工地險出險賠償該名人力仲介,但該名仲介堅持要求三個月的生活費,一直打電話給該名工程師、說什麼要找電視台來報導,還說如果是不小心被同事砸傷他就認了,但是今天是營造公司的員工,假設營造公司不願給付生活費的話,請問這位工程師或營造公司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請問該名仲介會有法律糾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4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仲介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待其對您提起訴訟,再為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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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11-24 23:39
您好!
工程師在工作過失造成別人受傷,刑事可告工程師業務過失傷害民事可請求工程師賠償損害,另也可要求工程師所屬的營造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hu-Han 103-11-24 13:22

男朋友的公司有代訂電影票優惠,幫親朋好友代購電影票,總共有216張。

 星期三(11/19)拿到,沒時間去發給朋友,只有我的兩位同事先各拿5張,總共10張,

 還有男朋友的表姊拿了24張,剩下182張都還在我們身上。

星期四(11/20)早上才拿給她們

星期五(11/21)我男朋友就被他們主任叫去,說他拿到的電影票的序號被賣到書局

我男朋友馬上打電話問我,還好因為是平日拿到,都還沒給大家,所以很快就全數收回。

但是他們主任故意說,他們公司(x能)跟電影院(x新)有簽約,

他的朋友這樣拿去賣,我男朋友會被告,有民事責任,而且還損害公司的商譽...

重點當時在公司時,事情都還沒清楚,該主任就召開主管會議,直接指名道姓說我男朋友賣電影票,各個主管回去又跟自己那組的組員說,幾乎該公司工作那層樓的只他員工都知道他賣電影票。

今天(11/24)已把全數電影票拿到公司,確定沒有販賣!

該公司主任如此行事,沒有證實就宣布是否涉及毀謗妨礙名譽

麻煩解答,謝謝。

 


您好:

1.若您男友公司未經證實,就將您男友私下販售一事散布於眾,損害您男友名譽係構成刑法第310條毀謗罪「意圖散布於嘔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2. 毀謗罪係告訴乃論,您可向警察提告或準備書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可撰寫告訴狀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