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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102-01-29 07:05

您好:想請問我車於內線道停紅燈,於綠燈亮起確認後方沒有來車後,緩速右轉,遭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酒測值為0.17.事件發生在101/5/19,雙方車都有?損,機車駕駛肋骨挫傷,但目前機車對我提過失傷害,提出和解金額為6萬.(包含修車2萬-不懂,摩托車修到2萬是什麼情形,精神撫慰3萬,其他為醫藥費及不能工作補貼)檢察官有問他是否可降,但對方不肯

想請問我內側右轉有錯在先,但對方有喝酒雖酒測未達0.25酒駕標準,但是否有公共危險罪的疑慮?

且我是在停紅燈剛起步所以車速很慢,對方機車是在後方下一個紅燈後騎過來,且我聽到尖銳喇叭聲被撞上力道頗大,對方車速有一定速度,且撞擊點是在已經右轉車道上.對方是否有因喝酒而無法安全駕駛疑慮??否則是否應該可閃過.

若對方堅持和解金談不下來,若上法院,我過失傷害可能被判刑嗎??會被關或其他??若刑法被判,那他是否可在對我提民事求償?若民事求償我不理他又會有何結果??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46

1.酒測未達0.55酒駕標準,沒有公共危險罪

2.您右轉不應該在內線道,而是應該在外線道。對方若車速太快,您可以主張減免賠償

3.過失傷害會被判刑,大部分可以易科罰金,對方可提民事求償,您不理他就會被執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由於酒測值未達0.25,若其當時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則要構成公共危險罪是有困難.
二.本件看起來您仍有過失,在此前提下,即便是對方過失較大,您仍需負過失傷害責任,但判刑並不會太重,至於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可求償的範圍應該不高.

MIKE 102-01-19 18:39

家母於前些日子,第一時間沒去報案

對方沒有肇事逃逸,有帶家母看醫生和修理機車,留下假的電話,由家母親筆記下

後回電話是空號,四小時後帶家母去報案

登記聯單拿回家後當事人寫"不詳"

於警局交警一直強調對方車牌查是法務部 

小弟於今日查監理站,發現乃是自用客車牌照號,而非公務車;交警聯單上當事人寫不詳 

自用客車,非公務車;警察如此辦案是否有失偏頗

對造在案發當時,明顯違規停紅線未注意後方來車開駕駛車門,直接撞上家母

於就醫時有診斷說明書,如次狀況還能主張什麼權利呢?!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51

警方如果弄錯可請其更正,另先找出那個人再說,不然理賠沒辦法進行

大事 102-01-17 16:42

我姐騎機車在台北橋因不知名原因被撞引起後方2台機車追撞.當時1.2台機車人都昏迷不醒

之後我姐醒後覺得第2台機車騎士傷太重結果沒提告.但第3台因想逃避責任卻要第2台家屬向我

提告.她則轉為證人.現在法官卻判我姐7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緩刑!!會不會太誇張!!

現在我姐已有身孕6.7個月了有什麼方法能讓她不用入監的嗎~因為刑事已確定了25號開民事

如果達成和解是否可能免刑或減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刑事請再確認是否已經確定,若未確定則趕快先提上訴.

二.若刑事已經確定,則已無法免刑或減刑,只能聲請暫緩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事 102-01-17 18:05

 謝謝意謝律師!

目前是已定7個月不能上訴.但是否可以申請非常上訴或請願的方式!

聽說因為特殊問題可以有機會申請改服勞動是嗎~

您好:

本件除非是數罪併罰而定執行刑為七個月,否則應沒辦法申請改服社會勞動,本件當然可以申請非常上訴,但此要視有無可動搖原審之判決的理由,也不會影響到執行,以上 

大事 102-01-17 21:35

但如果只是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大事 102-01-18 15:08

但如果只是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回覆 大事 的發言內容:

我姐騎機車在台北橋因不知名原因被撞引起後方2台機車追撞.當時1.2台機車人都昏迷不醒

... (恕刪)

 

小揚 102-01-16 14:34
我前陣子有吸食K菸,跟人發生車禍,不過是他從後方追撞我的,沒有人員傷亡只有車跟車相撞,事後警察過來也在我車上找到一隻K菸,現場車禍發生情況大致上都是對方的不對,由於撞得滿嚴重的,我和對方的車幾乎都要報廢了,我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這種情況~刑責是公共危險罪不過我初犯會有緩刑的機會嗎?
還有車禍的肇事責任會因為法律上判定我危險駕駛,讓所有的責任都歸咎在我身上嗎?
還有對方車價中古車整理好的價格頂多4~5萬她卻一直找我民事賠償20萬
我應該跟他走民事嗎?還是交給法官來判決?我有機會利用肇事責任來申請鑑定報告跟他爭賠償的問題嗎?
請懂相關問題的大大們可以幫幫我解答這些問題嗎?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公共危險罪部分,仍有可能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二.賠償的部分,仍會依肇事責任分配賠償的範圍,所以對方若一直堅持這麼高的金額,則可以交由法官來判.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緩刑是有難度,因為你這個不只是公共危險而已
這個以後還會追加持有、吸食毒品
最好是找律師幫你辯護

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
先看肇事責任比例
再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受損情形如何
只要對方有受傷,這個賠償額就很難談低

還有問題,你仍可來問我

小揚 102-01-16 15:08

 先謝謝你們的回應~

還有點小問題,是他從我後面追撞上來的,雙方都沒有受傷,只是兩台車子差不多報廢了

可是肇事責任初步看起來他的錯比較多,哪到時候如果跑法院的話,我危險駕駛的部分會有連帶責任嗎?

 您好:

若您有被認定屬危險駕駛,多少會影響本件肇責的認定,所以危險駕駛部分應先處理.

Fan 102-01-14 19:36

我有一個自身糟育的按力虛要解答,不好意思,麻煩了!
我媽於去年11/2,和別人發生擦撞 狀況是我媽騎機車在前方,因為陸是兩條路匯集的路口,並非直線,我媽有點略斜,大約5度~10度,我媽機車的尾端(置物箱)左側間隔一台車的地方,有一台汽車,速度比我媽車子快一點點,突然後方一台女生的機車,從我媽機車汽車中間進入,而側邊疑似卡到我媽的機車,女生的機車倒地, 女生說手脫臼(之後有開刀),而我媽雖倒地但沒事,隨後對方便將機車移開,女生的丈夫來後開始破口大罵,罵的非常之難聽,我媽一時情急沒有錄音,只是被臭罵了一頓,警察來時車輛以移動,只剩兩方的筆錄,警察筆錄完問是否願意當場和結,但兩方都不知道錯在誰,不願當場和解

事情後,我媽因為被對方的丈夫亂罵嚇到,不願再打給對方,一直都只有打電話給警察問情況,但警方說看雙方意思如何,雙方自己調解,警察不會介入。

而兩個月過後,昨晚1/14對方打來,說要要求賠償,目前要求無法工作的損害賠償醫藥費復健費三項,但我媽問她金額他又答不上來,還說我媽沒想法,這樣很沒誠意,兩方對談的中間還夾雜了一些歐巴桑的動之以情等等,總知兩方談的不愉快,後來就掛電話了。


我想問肇事主因會是我媽嗎?(我知道可能要請交通大隊釐清,若難以回答依然感謝)

「若」主因不在我媽,那我們還是要理賠7成的金額嗎?還是有其他賠償算法?

我們原本偏消極的處理方式,會不會比較不利?金額比例是不是要賠很多?


煩請幫忙解答了 實在非常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9:41

後車撞前車,是後車要負全責。警方有沒有拍機車受損照片是本案關鍵。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google+1後私密諮詢或來電預約面談。

bear 102-01-14 15:54

車禍情形:
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
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
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
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
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
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
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
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
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
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
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
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
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
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3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要搭計程車的錢或因此少工作的損害,

不能將你妹妹的計程車錢算進去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你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

 

當然,如果你嚇得沒有辦法睡覺、因而也沒有辦法上班

工作損失也可以試著向法院請求看看

 

除此之外,只要與這次車禍有相關的支出

汽車零件更換、維修等費用

譬如說:看病的交通費用等等

都可以向對方請求

bear 102-01-15 09:3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bear 102-01-15 10: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彭彭 102-01-13 11:56

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

在2012/12/31

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內側車道左轉

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

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

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

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

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

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

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

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

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民事告訴

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

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

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

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

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

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

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1.刑事責任只是國家對被告處罰 2.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透過民事訴訟途徑 3.精神慰撫金原則上依受傷程度 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綜合判斷

現在就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未來,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負責賠償

你事後還可以撤回告訴

這樣對方也可以免去刑責

 

你的受傷情形還不算小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維護你的權益,才不會簽下沒有保障的和解

有問題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小琳 102-01-09 23:32

雇主拿我請領薪水用的印章,自行在聘書後方的條約蓋上我的印章,拿到聘書後才知道有條約並已蓋章,這樣是否偽造文書?這樣聘書有效嗎?想離職但雇主用聘書壓我!

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再不然也會成立盜用印章。成罪機率很大。

要主張對方盜蓋你的印章

證明難度非常的高

 

與其如此,不如直接回到勞基法的規定

看看你老闆提出的離職條件是不是有違反勞基法

 

如果你真的想要離職

可以直接向勞委會申訴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7 09:53

我開車搶紅燈已過十字路口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提醒橫向路口的車子, 乙方機車綠燈剛起步撞我車子右後方,丙方機車也跟在乙方車後方擦撞,後來在警察局談合解,乙方跟丙方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 ,和解時看他們好手好腳的人沒事,乙方要10萬,丙方要五萬,乙方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感到真的很不合理,這車禍不是我撞對方,對方20多歲騎車不注意前方路況追撞我,她也有過失卻全部推給我,我又吞不下這口氣,感覺很冤枉,和解我是被強迫違反我意願的,我可以反悔主張和解無效嗎?可以告他們聯合串通敲詐嗎?而我跟他們走官司會判賠他們少一點嗎,和解時也沒請調解委員會當公正第三人,保障自己的法律效益,也沒有完全釐清責任歸屬及賠償,出這車禍對我來說很不公平,我現在沒工作,還獅子大開口要這麼多,很不合理,心裡很痛苦,還有機會做補償辦法嗎(讓自己賠少一點)?

1.主要是你有過失傷害刑事問題 所以難免談判起來有點顧忌 2.除非你不在意刑事部分 那在民事責任上你自然可以主張對方也是有過失 賠償金應該酌減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8 00:58

車禍撞擊點在我右邊車尾,她是車前方車殼撞壞,我左右方沒行進方向,會出事真的是意外很倒楣碰到這種人,對方說自己失業,就是感覺被敲詐,和解時也沒拿薪資單或請假證明,只有醫療單據跟修車估價單這二樣,估價單最扯。說修3萬元,我以前出車禍前面撞爛也才修一萬以內有找,看他們手腳好好的,卻用不正當手段賺這黑心錢,心裡感覺很不公平

Allen 102-01-07 09:10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事發當天是在橋上我騎摩托車載著我女朋友對方開車子~

我是要直行對方是要右轉...她沒有注意後方就直接轉導致撞到我

當天在醫院對方是說有意和解但是...之後我要求她賠償我摩托車手機損壞和我們2個受傷的費用

不過我之後打電話他不是找別人回應我就是不接從頭到尾我沒還沒聽過她自己跟我說過一句話

但後來我去申請調解第一次沒來之後又申請一次有來不過也是她朋友出面

調解賠償方面是講好了~是說今天11點要在調解會給我現金!

不過今天早上7點多左右她朋友卻打給我說他們錢沒這麼多只能給大約我一半

然後說如果沒辦法的話也請我不用過去調解會了因為他不會過去.......讓我實在很生氣

因為本人才20歲對方已經都是3.40成年人左右讓我感覺很像在欺負我

如果我這樣提告的話會有勝算嗎?如果我去調解會跟調解委員要當初談好的金額的和解單之後如果提告會比較有幫助嗎???

 

 

1.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現場看看,對方說只付一半,可能只是對方的談判策略。

2.在談時,調解委員會幫忙勸,如果還是調解不成,可以考慮提告吧!至於提告後是否會拿得比較多?不一定。要看對方對於刑事責任的想法,以及案件的證據是否足夠認定對方有過失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Allen 102-01-07 09:45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現場看看,對方說只付一半,可能只是對方的談判策略。

2. ... (恕刪)

事後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裁決

上面是有說她未注意後方來車又在雙白線變換車道

而我這邊是沒有

 

 

 

 

 

 

以目前證據看起來,如調解不成,可由台端及台端女友向警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且依目前之證據觀之,台端之勝算較高。但,對方仍可尋找其他證據聲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何方有過失責任,故最後之勝算如何,恐須視鑑定結果而定。

這個就是很典型的

汽車右轉時,侵入機車車道,而且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按照車禍處理流程

你應該馬上就去警察局告他過失傷害

警察就會把這件送去做車禍肇事責任鑑定

 

對方就不能皮皮的擺姿態不賠你了

至於車禍損失的部分,目前對你來說比較重要的是

要如何計算整體財產損失,如不能工作損失、交通費、醫藥費用等等

建議你還是找個律師幫你主張,比較能夠全面的保障你的權益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信問我

愛之痕 102-01-07 09:05

您好

請問 那天 我下班開車行經十字路口 我(路) 對方(街) 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十字路口地上有網狀線 我已經過了一半 一台機車突然從右邊衝出來 我給對方按喇叭 他一直轉頭跟後方講話 時速也很快 根本沒煞車煞車時 他就把我撞上去 (我有行車紀錄器) 撞到我車子的右邊葉子 全扁了 前面保險桿也擦傷 對方有輕微擦傷 但無大礙 剛接到我保險公司的電話 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機車沒有 所以對方的車跟人 全交給我保險 但 我的車修車估價要兩萬 保險公司說 我是主因 對方只賠我三成 這樣對嗎?? 我被他撞 他的人跟車我全賠 但我的車 就我自己賠比較多?? 若調節不成 之後程序是什麼呢??若對方只賠我三成 我可以不要調節嗎?? 真的覺得很倒楣= ="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3:36

對方損失不是你全賠,保險公司還是會依照過失比例給對方七成,處理上是一致的

小余 102-01-02 10:03

 

請問 我最近發生一起車禍案件  我是騎普通重型機車 對方是小客車

我於巷口要左轉  對方是直行車 我已經有再三確認過後方沒有車輛 我後方乘客也有確認過

但是我還是被對方撞到 我跟我的乘客都有受傷而對方沒受傷 對方說沒有看到我

我有辦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沒有 保險公司說我因為在路權上輸 所以我占的比例較重

所以我的車損部分就必須自己負擔比較多 可是對方完全沒看到我 而且撞擊點到停下來的距離約6.5公尺 而不是看到我之前就有先剎車

請問難道我在路權上輸了 就沒辦法了嗎?  

而是難道因為路權輸就要自己承擔這麼多嗎??

1.在民事賠償上 雙方應各自負擔對方損失 不過雙方都可以主張對方也有過失減輕賠償責任 2.你可以另外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或許策略上會有一點幫助

林恩頡 101-12-26 15:39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鑑定說我們沒有錯,他要負全責  那我們要提告請問訴訟狀要怎麼寫?

我們有去調解他不願意賠償

1.要對方賠償需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需要準備民事起訴狀 2.起訴狀表明當事人 訴之聲明 以及事實及理由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29

建議直接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安排調解,到那時對方應該會願意和解賠償

小鄭 101-12-22 11:30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日前我騎機車直行持續上坡,此路段是單一車道沒有其他標示,本人沒有違規,

但被左後方另一台機車行駛到我左前方欲超車至我前方行駛車道,他機車後方撞到我前機車前輪,

導致我摔倒受傷(當時他車速過快我有按喇叭並煞車),而他本人並沒有受傷他的車子也沒有損傷,

請問如果調解不成功,我提告對方惡意超車過失傷害這樣成立嗎?我有沒有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二.車禍案件,通常會送請鑑定,而本件對方並未受傷,所以您沒有刑事責任,若鑑定出來認定您有過失,也只有過失相抵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P 101-12-22 22: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有個疑問~為何您會說鑑定出來的結果如果我有過失?

我的疑問是我被撞倒在地為何我還會有過失呢?我受傷了還會有責任嗎?

謝謝律師~

小諄 101-12-18 01:12

我哥在T字路口,他騎機車直行進去公園停機車,沒有轉彎,車子右後方被一個女的撞到,那個女的是要左轉,騎很快撞到我哥,我哥沒有倒下去,那個女的自己倒下去受傷,急診4百多元
當時是綠燈,不用兩段式左轉,沒有監視器

調解委員會上他對我們要求賠他25000元,他已經去保險公司申請4百多元的錢,我哥哥的車也有損壞,因為她開的金額有點誇張,而我哥哥被撞車子也損壞,我們就沒和她合解,調解沒成功
後來對方到警察局告我哥過失傷害
現在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所以沒辦法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開庭哪一方的勝算會比較大?

如果我哥輸了,會被判刑嗎?還是只有罰金?會有前科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09:50

只要警察有做現場圖,就能做車禍鑑定。案情如果有您說的這麼單純,那直行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是主因。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您好,

      基本上對方如果要主張過失傷害的話,必須去證明您哥哥確實有過失。但從您的主張看來,因為是對方騎車去撞您哥哥車屁股,所以在實務上一般會認為對方自己的過失責任較大。建議這部分也可以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的費用,藉此看是否有可能和解

majurowolf 101-12-14 20:12

我於12日半夜行經高雄五福路時, 與一台對向五福路左轉中華路撞上, 同是綠燈, 他也不讓, 我也閃避不急, 但重點, 我酒駕, 酒測值0.35, 我車頭右前撞上他的右後方, 我發現有朋友跟我說, 只要他過了中心線, 我撞至他的車尾是屬於我的完全錯誤? 但我查找了資料, 經95年後均已改成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不知道就以這件事件我到底會是佔幾成錯誤呢? 酒駕是否也列入路權的主因? 但我0.35卻三樣測試表全通過了, 我有絕對清醒意識的.... 請律師能給我點迷津嗎? 我酒駕顧然是我的錯, 我也認了, 只是對方要求的車損金額我無力付擔.... 所以想請問這件事情我是不是絕對的錯誤...? 另外, 我有超速, 我自己很清楚, 至於超多少... 我也沒映像了.....

當初有無報警?有無作事故鑑定?如有,則可釐清雙方過失責任比例,再去討論賠償金額。

只是上網找一些法規命令,恐怕未必有說服力。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Jess 101-12-12 14:37

各位大家好:

第一次在這裡發文,目前的狀況如下:

於今年9月16日於國道上被一輛自小客車撞到後方

因當時是國道六號1K處轉國道三號,當時車子為靜止狀態(塞車)。

後方的車未注意前方的車已經減速剎車不及撞上。

後續求償問題為,經估價,回復車子原狀,需費用13萬元。

但因車子本身為15年老車,購入成本為10萬元。

怕上法院後,對方會訴求以殘值評估後賠償

如為10分之1,所求償的金額只有1.3萬,且無法將該車復原(目前是後方全毀,車台變型)。

是否可以以"回復原狀"向法官訴求?

ElaineLo 101-12-12 01:58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在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可起傷害及肇逃之告訴,但若要刑事附帶民事的話,則要等刑事起訴. 二.求償內容是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三.機車沒辦法請求到當初所購入的價格,會有折舊的問題. 四.刑事告訴,您可在警局或地檢署直接提出. 五.您當然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並請檢察官調查證據.至於要求檢查視力,則視有無調查的必要.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laineLo 101-12-11 21:46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提民事求償 您說的醫療費用工作薪水損失等 當然可以求償 你須保留單據以利舉證

ElaineLo 101-12-12 01:43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 ... (恕刪)

我還沒錄筆錄,星期日會去錄

那我是否該主動提出當時我比他早進隧道,也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

我還聽到他媽媽對他說:就叫你不要開那麼裏面

來反駁?

或是等到法官面前再舉出較好?

目前警察是說我們現階段的證詞一樣,他承認自己肇事

 

另外他雖有逃逸嫌疑,但仍然有停下,還可以提出嗎?

人在做天在看 101-12-11 00:17

12/4 晚上9點19分 我開貨車紅燈已經過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但蘇琬婷騎機車撞我中間,王財旺也跟在蘇蘇琬婷車後方擦撞,因為我慌張,害怕,我離開現場,有被目擊者追,拍車牌,昨天12/9日在警察局談合解,一開始跟王財旺談,說賠3萬,他要5萬,蘇琬婷有三個人他爸爸跟親戚,一看到來3個就知道不好解決了,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灌水3萬多元),我媽說賠6萬,他們要10萬,都是我媽在談,現場看他們也好手好腳人都沒事,我媽先賠 這15萬是不是行情太高了,我都跟他們下跪認錯了,還是要咬緊我,誰叫我要跑,如果沒跑,頂多賠個車損,也不用賠到15萬,這15萬我覺得被強盜一樣,被他們搶走,我自認我有不對,一開始沒紅燈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但蘇琬婷搶綠燈也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和解書也簽了,和解書也寫三方不能再反悔,錢當場付,對方只要錢,12/4到今天12/10我沒有一天睡好覺,我的精神痛苦沒有比他們少,這是我自己做的來的,很氣自己給家裡帶來這麼大麻煩,很想輕生,我很不孝,心情很鬱悶,我媽是怕我抓去關,所以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真的很不合理,我不想和解,大不了被關,我很自責就是了,如果我自行搜集證據,人並沒有受傷那麼嚴重,可以告對方詐財嗎?這口氣我吞不下

沃號率 101-12-11 21:29

天阿,遮曾失胎郭分惹!!

claire 101-12-07 11:59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事故發生於台南市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巷道為雙向道但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有三角錐,當事人騎乘機車後方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騎乘至三角錐旁時,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後方追撞,造成機車引擎損傷,汽車右前方保險桿下方碎裂,但無人員傷亡,因和解未果,對方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對上述事件的看法,謝謝您!

回覆 claire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 (恕刪)

鑑定結果 釐清責任 再想下一步!

claire 101-12-05 21:05

您好:

 前幾日於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從後追撞當事人所騎乘機車,巷道為雙向道,並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置有三角錐,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當事人從後方騎乘機車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因右側道路施工放有三角錐,所以當事人騎乘於三角錐旁的道路上,誰料被後方汽車追撞,當事人騎乘機車超越對方所駕駛的汽車時,汽車因前方尚有車輛所以還沒有起步,誰料機車騎乘汽車右前方時,汽車追撞機車,因和解未果,對方汽車駕駛人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針對上述之描述有何建議與見解,謝謝您!

 

司徒 101-12-05 00:09

今天在行經路段時  一台車 從左後方開來 引起擦撞  人沒有事情  車子損毀

對方紅燈加速逃逸   本人是事後報案  而且我也沒機車駕照 

這樣的責任歸屬 是誰對誰錯呢 後續要怎麼處理呢?

 

拜託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感恩感恩!!!

莫在堤 101-11-29 22:05

早上10點多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從巷子出來我看到他我就按喇叭警示他沒想到他還是從我左後方撞下去...但警察到場對我們進行酒測我測出有0.04警方沒有吧我已送但他說要函送等檢方通知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15

你的酒精濃度未達公共危險標準,應該只會罰錢

北部法院較嚴格南部法院較寬鬆。若為北部,飲酒車禍判公共危險機率高些。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莫在堤 101-11-29 21:48

早上10點多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從巷子出來我看到他我就按喇叭警示他我車是大貨車~車身較長..沒想到他還是從我左後方撞下去...但警察到場對我們進行酒測我測出有0.04說要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我又持有職業駕照現在警方說要函送想請問律師我這樣會不會被罰錢或關還是被扣駕照..駕照會被記點嗎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16

你的酒精濃度未達公共危險標準,應該只會罰錢,不至於被吊扣執照

杰倫煌 101-11-26 15:42

~我是在新莊區堤防新海橋下哪跟1輛機車他都沒打方向燈突然右轉我在他後方來不及煞車相撞到~當時文們車速都很快牠突然直接右轉方向燈都沒打~可是去醫院吹酒測值是0.19~因為下班時有在朋友家吃燒酒雞~也有等酒退了才回家~!!!~可是對方他說要對我提告又要叫我賠牠30萬~只是覺得這又不是我的錯~可是他硬凹我酒駕~只是卡在我有酒測值0.19~我也只是個做工的人~身上也沒蝦咪錢~請問1下我也可以對他提告嗎~!!!~因為是他不對在先~!!!~只是卡在我吹出來有0.19~!!!~請問有好心的律師可以幫小弟解決這個困境嗎~!!!~感恩~!!!

杰倫煌 101-11-26 12:46

~我是在新莊堤防新海橋下哪跟1輛機車它突然右轉我在他後方來不急煞車撞到它當時我們車速都很快牠突然直接右轉也都沒打方向燈~我是直行車~!!!~可是去醫院我吹酒測器0.19~因為之前在朋友家有吃燒酒雞~也有等酒退了才回家~!!!~可是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它30萬~只是我覺得牠如果有提前打方向燈事先先告之後放車輛怎可能會發生這種事呢~!!!~明明就不是我的錯~!!!~我只是個做工的人~身上也沒錢~!!!~可是這不是我的錯牠反要凹我要賠牠~!!!~牠一直硬咬我說我酒駕~!!!~只是卡在我酒測值0.19~!!!~請問有好心的律師可以幫忙小弟解決這個困難嗎~???

101-11-22 14:26

麻煩請問:

我因為閃狗在快車道煞車,遭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車後方嚴重毀損,對方開始說只開3-40公里,警方看到也說不止吧,就改口說那40公里,當下我想說他有認錯,人也沒事就不去計較,雙方也有保險,後續也都交給保險處理,但是聽到車廠維修車子要3個星期以上,整個生活交通不便,想請問我可否跟對方申請代步車的費用,如不行的話還有無其他可以求償補貼之類的

 

您好:

基本上只要您能夠證明對方有故意過失,都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不因為有保險理賠而影響您主張法律上的權利。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繫,謝謝!

 

101-11-22 19:46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基本上只要您能夠證明對方有故意過失,都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不 ... (恕刪)

 您好:

因為當時是我急煞車,他車速過快,又未保持安全距離,反應不及追撞我車,這樣可以算是有故意過失嗎?如果算我又要怎麼證明?

原本想說人沒事就算了,可是修車時間過長影響到生活,跟對方要求代步車,對方以費用太高不願意支付,連租車的金額都還不知道就拒絕,一切以他保險公司能賠償範圍處理,事發到現在從頭到尾都是我在跟他連絡,感覺怎麼好像是我撞他....,如果?要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會不會耗時,費用會不會很高?

感謝您百忙回覆~

阿輝 101-11-17 12:53

各位大律師們 請問喔!  我前幾天要停車倒車不小心撞到別人的車  我有下車察看他的車況 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但是他人又沒有在車上 我就驚恐的開車離去 過了2天 他人已經報案110通知警方  之後警方通知我進警局作筆錄 還給我看監視錄影代  但肇事問題已經和解了 之後警察開我兩張罰單 一張是肇事逃逸 另一張是未注意後方安全+未處理事後肇事 請問一下 我真的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那我以後是否會有肇事逃逸前科? 那未注意後方+未處理事後肇事需要吊扣駕照1到3ㄍ月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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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1-11-17 13:35

 那我全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1到3個月和罰金1000到3000元這樣嗎?

阿輝 101-11-17 17:57

那我算是肇逃嗎? 還需要吊扣駕照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1:41

既然對方沒在車內就沒有受傷,沒受傷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阿峰 101-11-17 12:47

今年 我老爸 騎機車 不小心 和後方機車 擦撞

對方 機車翻倒 我老爸 沒翻  我老爸幫對方 把對方機車牽起來

看對方沒事 轉身就離開了(有影片)(鄉下地方沒紅綠燈)

結果 我老爸 被對方 告肇事逃逸 

結果 和對方和解  去鄉公所 和解 也包了紅包 給對方  對方也接受 簽字 和解

今天 我收到了一張傳票 上面寫 公共危險 案件

判刑   有期徒刑六個月如準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喔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囧 還有救嗎? 不是都和解了 整麼還會被判刑呢 18萬多@@ 拜託 律師大大 幫我一下

感謝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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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 101-11-04 16:02
如題。。。
車禍,但雙方沒碰撞也無人受傷。
對方車輛損壞,向我求償36萬。
已上司法程序簡易庭
對方死咬我是突然衝出的車輛,但沒證據
我是前方車輛(摩托車)要右轉,但是是從快車道右轉。(有打方向燈及看後方
對方事後方車輛(小型車),下坡撞上圍牆。
事發當天是我報警處理,因為受到驚嚇,所以當天警方問的問題都說是、好。
現在上簡易庭因為有對照筆錄,加上警察鑑定我是右轉不當。(對方則是車速過快)所以法官覺得我有責任
我想請問一下:Q1這樣我一定要賠對方嗎?大概要賠多少呢?
Q2:對方也沒拿出修理的收據,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修!?當初也只有拿估價單出來,這樣也能叫我理賠嗎??
Q3:事發當天警方只有畫他的車,只在旁邊寫說(因閃乙方車輛撞上圍牆)這樣就算證據嗎!?(因為是去年3月的事了,有一點時間,雙方都沒有證據
Q4:法官建議我送去交通大隊做鑑定,但需要3000元,可做為證據。請問真的有這個需要嗎?
戴安清 101-10-28 13:00
麻煩張律師解惑.我在中壢鄉間小路被警察路邊攔下.我因為有喝酒麻煩我太太開車我坐在駕駛左後方.警察硬說是我開車.可是明明是我太太開的我要求他們調沿路影帶.他們嚇唬我太太說她如果說她開的要帶她回派出所作筆錄.我太太也答應配合.我們坐警車到派出所什麼也不問就直接開一張拒測罰單.我提問我們 沒有拒測阿是你們不幫我太太酒測.警察什麼也不管只跟我說車是我開的我不吹就是拒測.硬要開單扣車.可是實際情形我們被攔下的時候是我太太開車我坐駕駛左後方.我要求他們調閱影帶他們只堅持警察看到我太太從副駕駛座跑過來.他們有錄影我要求他們 播放影帶他們不願意.硬扣車害我半夜2點坐計程車回新莊.煩請張律師解惑主持正義謝謝
如果有執法員警態度或程序不當 你可以考慮直接找立法委員陳情
Ian Lin 101-10-22 09:33

在十月一號中午時我騎機車行經嘉南藥專附近(大門口)的紅綠燈時因,當下騎的是比較偏向內車道的白線但並未超過,就在一瞬間從我的左後方也就是內車道突然出現一台汽車從我身旁快速開過導致我被汽車的右後方擦撞以致發生車禍有請警察到現場也到醫院做過治療,在昨天晚上時我接到對方的電話並告知我他粗估因汽車後方也就是輪胎部分板金必須做維修,加上其他林林總總的費用總共要我付一萬二千元的七成給他,意思要跟我私下和解,但因為他主張說我要左轉並未打方向燈(實際上我是要直騎)下車也就跟我說他有行車紀錄器錯全都是我騎車未注意路況,事後想想若我真的要左轉那我應該是從他的車頭就被撞了吧!哪有可能是輕微的擦傷呢?當下也沒聽到汽車按喇叭的聲音,雖說要看路權的使用狀況判定車禍發生原因,但當下我騎的是偏向內車道也沒超過白線看起好像是我的錯?(在我騎車順著弧度轉彎要到嘉藥門口那紅綠燈得當下我確認內車道是無車狀態應為我要幫小朋友找粥所以有稍微的看了一下)擦撞倒地有痕跡機車整個往左邊方向倒位置剛好是紅綠燈那附近,警方希望我能私下跟對方和解但我覺得他要我負擔七成交個朋友也太多了,我到現在也沒跟他提出任何醫療的賠償,但他對我卻提出修車的賠償?實際上對方有打來要跟我和解但打來就跟我報價說他修理車子的費用直到要掛電話時才詢問我的傷還叫我好好考慮?

因我回復對方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後,雖然對方都沒打來跟我說要賠償的問題,但我卻接到保險保險公司要我準備機車的估價單跟醫療收據還有診斷證明跟警察開的單子以及我的存摺影本(實際上並沒有要跟對方要求任何賠償,從一開始到現在我從沒跟對方要求過任何的賠償費用)由於我家人不放心在十月19號主動打了電話詢問對方,但對方的回應說他打電話我都沒接說我沒誠意跟他處理事情(雙手雙腳都是傷的狀態雙手只能伸直避免傷口疼痛),也從一開始跟我說修車費用一萬二的七成變成修車費用為兩萬(印象中他開的車沒有任何的損傷),最近因身體的傷好一點再19號時有回到事故現場觀察過現場的外側道應該是快車道並沒寫上任何禁止機車行駛的標示唯獨在內車道有標示(禁止機車行駛)而現場的最右邊也沒標上機車專用道的標示,當初我跟他都是同方向行進而我騎在前方當下因為要幫小孩找粥再次行駛順著路的弧度騎所有看過後照鏡我的左方為無車狀態,而對方為後車從內車道的方向疾駛而來在快到紅綠燈的一瞬間我就被擦撞因而受傷,對方現在說我沒誠意處理要告我實在覺得很冤阿,若他告我那我是否可以反告他傷害之類的呢? 現在連筆錄也都沒作負責的員警最後只告知要把案件送去調解筆錄,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禁行機車」的標示。如果沒有的話,在路權上您並不會有非優先的問題。

      2.受傷部分是否有驗傷?可考慮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注意事發後六個月內告訴期間)。

3.若要調解,應將您受傷情形以及車損部分也算進去一同調解

Ian Lin 101-10-23 08:39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 ... (恕刪)

 1.我並沒騎在內車道,而是其在外車道的部份靠近內車道並未越過白線

2.受傷的部分有請醫院開診斷證明書,也保留提告的權利

3.負責的警察在事故後一個星期有打電話詢問是否有和解後再也沒通知幾時作筆錄,只說會通知作筆錄調解

4.當時我被擦撞機車倒在內車道全身都是傷,車子前進順序為我的機車在前方他的汽車後方,我騎在外車道也就是快車道而對方是瞬間的從內車道疾駛而過導致我瞬間被擦撞,當時我因經過校區所以有放慢車速,是否跟申請肇事鑑定的步驟呢?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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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 101-10-04 20:51
遇到這樣的事、與家人真的很無奈,也很生氣~但總也是要解決阿,拜託各位大大~幫幫忙吧!!!!


父親是一個長期在看精神科的人(精神分裂),
今天在與母親一同前往醫院複診的車上(客運),
父親坐在駕駛座後方的位置,旁邊則是坐了一個女生,
母親則是坐在父親的位置後方
女生指控父親摸她的大腿,
但父親則是否認自己有這樣的行為,
女生堅持要報案,
母親則是與女生談,也許是個誤會,
也許是不小心碰觸到,
女生則開口要了2萬元,
母親自己也是殘障人士,根本無法工作
怎麼可能拿的出這2萬元,
後來~報了案,
女生一樣堅持,父親摸她大腿,
父親同樣聲稱自己沒有這樣做,
整件事沒有證人,雙方都各執一詞...

現在~母親很煩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這樣的狀況~我們是該如何做?
如果父親真的有不當的行為,
賠償的我們一定做,
但如果父親沒有,
要兩個生活已經不容易的老人,
再去面對法院、法官、甚至判刑、罰緩,
又情何以堪....

想請教
1.如果沒有任何的證據,單憑女生的證詞,能夠判決嗎?
2.如果父親真的有不當的行為,這樣會被如何判?
3.我們又該如何自保??? 2012-10-04 20:36:58 補充

今天有再次與父親確認與詢問,
也告知了說謊的嚴重性,
但父親依舊說他沒有,
後來~我問了母親詳細經過,
說原本女生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後來~有換到後面的位置去,
同時,也有聽到司機與客運公司聯絡,
說車內乘客投訴被阿伯摸大腿,
到站後便到警察局去了,
原本報案要提告的女生,
因母親告知家境情況不佳,
並說,可能在車上難免的碰撞
是否可以不要跟一個有病的人計較,
女生之後,同意收一個小紅包和解
也準備要寫和解書,
但女生的家長,卻在電話上,
堅持警察一定要辦,

2012-10-04 20:37:07 補充

所以~就做了筆錄
之後~也沒有給三聯單(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是被告的關係)
也沒有對方的資料,連想和對方談談的機會都沒有,
現在的我們,難道就只能被動的等法院通知嗎?

 你父親的情形,如果你父親承認有摸對方,那可以拿精神分裂的病史出來,然後與檢察官及法官說明自己無法掌握自己的行為,請求免除責任或減輕責任

如果真的沒有摸對方,那就從頭到為不要認,精神分裂的病史也不要拿出來,以免影響法官的想法。

幸均 101-09-29 00:21

我(29歲 無前科) 2012年9月8日 晚上,我和我老婆一家人在他家聚餐, 因為隔天我的母親要去慈濟的電腦相關課程進修,要向我借筆記型電腦,我與我母親相約在晚上 11點40分在我老婆家的一樓門口相等要交給我母親筆記型電腦 , 當時我和(我老婆 , 和的表哥1位 ,表弟2位 ,表妹2位 ) 同時離開 , 到1樓大庭門口時看見有一輛白色小廂型車位於我母親後方位置約一公尺,我母親是在機車上等待 , (因社區一樓路邊有一處可停一部汽車,但凹槽是規畫紅線),我母親便是熄火停在此處等我, 我告知我母親後方有車輛要停車請她稍往前移,就在她稍往前移之時後方白色小廂型車突然猛踩油門,以超乎平常停車速度衝向我母親,就在即將靠近之時才急踩煞車(速度之快在如此短距離之內緊急煞車都還有胎皮摩擦地面的煞車聲),我和在旁的我老婆和老婆表哥都嚇了一大跳 , 當時我很用力的拍了對方副駕駛座車窗,並生氣的罵了對方(x!!哩衝三小) , 對方約40多歲 , 也很生氣的下車 , 我老婆的表哥上前詢問他是怎麼開車的 ? 對方很兇的對我說 (ㄍㄢˋ!! 哩拍三小!! ) 當時我很生氣,開車這麼粗暴還差點撞到我媽媽,還這麼兇(當時他正在和我老婆的表哥理論,還是很凶) !! 我從我媽媽的位置過去一把抓住他的領口把他一直推往到後方警衛室牆壁 , 於是和對方開始發生拉扯…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至社區門口的盆栽中,和機車停放區(造成一輛機車傾倒) , 我將對方押制在地 , 過程中 , 我們彼此對罵! ( 對方筆錄中記載我在拉扯中有說出 : 呼妳死 , 警察也針對此點提出質問,我是否有說此話? 筆錄中我有承認當時情緒激動,或許有說出類似詞語)

警察到達後我被我老婆的表哥和表弟拉開,警察了解事件後要求對方先將車輛移開違停區域,並要求到警察局製作筆錄酒測檢驗(對方無酒駕),全程錄影錄音,錄影中我情緒激動,想找對方理論,警察認為我不適合製作筆錄要求先回家休息明天在通知我製作筆錄

隔天下班接到警察電話,警察先生讓我看完所有影像紀錄(社區門口監視三個角度,警察到場後所拍攝的影片)而後製作筆錄 , 警察先生告訴我對方要對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他已經去驗傷了, 我問:妨害自由是哪裡來的? 警察:他說妳拿刀子壓著他的右眼說要讓他死 , 而且一直攻擊她的頭部 , 我非常確定我們是拉扯,我完全沒有揮拳動作,更沒拿刀押制他,(對方驗傷單:手軸,膝部,胸部,挫傷)

後來警察說:可是對方撿到妳的鑰匙圈上面有一把瑞士工具刀(含刀面,十字螺絲起子,一字螺絲起子,開罐器,措刀…這種) 我說:這是我的鑰匙沒錯,但我並沒有拿他壓制傷害對方 , 警察說:那你要對檢察官解釋 ,我問警察,是你自己撿得嗎? 警察說: 對方把鑰匙圈給他時就是全開的狀態(四項工具,那是單手無法展開的工具,需用指甲扳開,但對方說我一手壓制他,一手拿刀出來押他)

對方又說他口袋裡有五萬塊不見了, 他並沒有說是我拿的

現場狀況就此為止.

以上:全有錄影存證,我已盡我所能客觀陳訴 , 是我犯的錯,我一定承擔,
對方損失我一定負責!!

我有幾個疑問:
1.對方說我打他頭部,但他的驗傷單上只有手部腳部胸部挫傷 ,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入社區盆栽我也有手足部挫傷及刮傷,我們都有驗傷單) ,我知道我自己先動手一定不對,但對方這樣的駕駛方式威脅到我母親的生命安全就沒關係嗎?
2.對方說我拿刀押他,但監視錄影器和現場(我 我媽媽 我老婆 我老婆的表哥 我老婆的兩位弟弟 我老婆的兩位妹妹 和現場的社區警衛都可以證明我沒拿刀押他),拿刀押人這麼過分的事我真的也做不出來!!
3.他說他在現場掉了5萬塊要給他兒子繳學費,但現場監視器包含在場警察10多個人沒有人看到,監視器也沒看到,那是要我賠償嗎?
4.我是個裝潢學徒,賺沒多少錢,只要證明是我錯的我一定負責,借錢,分期付款都可以接受和解,但她說我拿刀押他和她掉五萬塊這無須有的罪名我無法接受

5.她說我拿刀押他,又攻擊他頭部,還掉了五萬塊...但我真的沒有這樣做(三部攝影機有拍到拉扯開始時我手上並沒有任何東西,但有幾十秒的時間我們雙方跌入盆栽中都不在畫面裡,對方的驗傷單中更沒有頭部傷害),我該如何跟檢察官解釋?

感謝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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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名 101-09-24 10:39

對方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

意識清楚

但... 因對方酒駕, 我該如何跟對方談

現在因為對方在院, 希望他沒事

大致情況

停等紅綠燈, 剛起步約2-3公尺, 即發現後方機車從左後方駛出
急踩煞車已來不及了

有和對方母親談和解, 但對方目前不想談

地點是一座橋(一個方向一個車道)

警方說要釐清
1. 他是否有跨越雙黃線超車
2. 我是否有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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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名 101-09-24 10:56

謝謝陳律師抽空幫忙

初判好像要30天才能申請?

我不想推責任, 撞到就是運氣不好

只是擔心, 我一個外地人, 會被當地員警刁難
因為對方濃濃酒味, 但員警第一時間卻只對我酒測

我也很擔心對方, 所以一做完筆錄立即就到醫院探視他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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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名 101-11-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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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Ting 101-09-15 14:54

您好:

雖然此類車禍案件是屬於常見的類別,但有些疑問還是想要請教。

事發源由:行徑摩托車車道時,後方擦撞我方摩托車(有感覺東西碰撞但我方車未覺有異,我方也並無摔車,而是聽到後方摩托車有摔車的聲音而停住至後方關心)。不清楚的地方是對方不見得是因為我方摩托車而導致摔車,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問題。當然有幫忙對方交通指揮,避免其他車輛再追撞,也有關心是否需要攙扶,但對方認為因為我方聲音較大嗓門,以為我方恐嚇,所以不接受。事後對方有挪動自己的摩托車,而且有摔傷,因歲數較大(64歲女性),導致腳有外傷或骨折。當時有請警察先生至現場筆錄,對方也送至醫院。事後說會電話與我方聯絡,但並無接到任何電話。當然也錯過請警方將附近的監視錄影做保存而導致此資料喪失,也只剩下警方筆錄。我方有保機車第三責任檢,但因我方機車並無損傷問題而並沒有去辦理。而時間過了約1-2個月就收到對方告傷害的法院通知,此時也跑了一趟警局重新比對筆錄。法院上當然是談不攏了!事後上調解會,對方要求20萬賠償金,當然和解不成。只好再安排下一次法院了。

想問的問題:對方擦撞我方摩托車第一時間導致自己受傷的部分,有什麼賠償問題嗎?或者刑事民事責任問題?因為問題出在我方也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我方造成她受傷的,另外要求賠償的金額20萬過於誇大,所以和解不成。對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所以答詞非常模糊。從進法院開始,討論的都是她多可憐,受傷不能工作,年紀歲數很大等等,而不是她自己本身如何造成車禍問題。因為有考慮還要再進去法院,如果談不攏,我方還是會有和解不成的問題存在。請問我該如何進行接下來的處理才好?另外調解的時候有答應可以賠償醫療費用,但對方要的費用是更龐大的20萬和解金。我方當然不會理虧,也覺得事態並非我方負全部責任

煩請律師大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些疑慮。^^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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