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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潘 103-08-13 15:52

各位好:因為目前有一件車禍案件.不知該如何處理.發生經過如下因為我在紅線臨時停車下貨.後方有一機車閃避我的車>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因為沒有碰撞到我的車.故我就先行離開>現在警察用肇事逃逸來辦理該案件.因為機車騎士腳部有稍微擦傷.騎士也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我想問的是我在紅線停車妨礙交通有錯.但是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的罪名會成立嗎?現在對方明顯是用刑事責任來達成幫忙賠償他撞到車輛的修復費用.我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3 16:08

您好:

肇事遺棄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的公訴罪),縱使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可起訴。

過失傷害則是告訴乃論之罪,經告訴人撤告後,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若案件已經起訴至法院,法院亦應為不受理判決。

過失傷害的部分您可以與對方和解促使對方撤告,但肇事逃逸的部分,建議與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並未碰撞到您之車輛,故您可爭執您根本不知車禍

發生與您有關係,故否認有肇事逃逸之犯意及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邦哥 103-08-11 19:16

家人於8/10發生車禍

行駛時發現前面燈誌轉黃

便減速滑行,並由內側車道轉為外側車道

但時間來不及完整移到外側車道

進而卡在雙白線中間

停下時燈號轉為紅燈

便遭後方意圖紅燈的車輛高速追撞

小弟想問,責任歸屬哪方較嚴重,又如何究責

賠償金額又要如何計算

估價後的金額:零件65000 工費60000  車齡已有三年

 您好:

車禍肇事原因如雙方有爭執,可申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歸屬

再由民事法院依情況定過失比及材料折舊(工資部分無折舊)定賠償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路人 103-08-11 19:00

各位律師

小弟在上周三在橋上背後放機車追撞,當下沒有報警處理,對方要私下賠償和解,但目前對方卻對賠償不予理會

 

目前小弟手頭上有行車紀錄器的追撞畫面,內容有拍到我以停車後方追撞,之後下車有拍到對方的車型

 

小弟該如何處理?去警局備案?

 您好:

如您有受傷,則可向警局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如您未受傷,則應具狀向法院民事庭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1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建議您前往醫院作驗傷之動作,並以過失傷害向對方提起告訴。又若無身體受傷之情形僅有車損,則因毀損罪為故意犯,故對方應無刑事責任可言,故可直接以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路人 103-08-13 16: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建議您前往醫院作

 

如果目前我手邊的資料只有他的聯絡電話,沒有車牌,可以提告嗎?

cerise 103-08-10 13:23

我跟老公剛牽新車不到二個星期,停在家樓下右後門被鄰居刮車,還刮了二次,8/8去調監視錄影帶,看到一個歐巴桑8/7早上九點多走到我們車的右後方一次,後來隔沒五分鐘她又走回去一次,在警察局看時警察也說是她刮的。我們回去找里長處理,下午歐巴桑的兒子本來答應說要賠償,沒想到到了晚上兒子跟歐巴桑整個大否認說她媽媽是在餵貓,而且媽媽不識字怎麼會刮車劃xx,監視錄影帶上歐巴桑的手明明沒拿東西,怎麼餵貓?而且劃xx跟識不識字有何關係?今天會再去警察局正式報案。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他們一直不承認怎麼辦,因為監視帶的影像畢竟有點距離,如果要告他們的話請律師費用會很高嗎?可以請他們求償將原車買回嗎?因為我們牽新車本來是件很高興的事,現在發生這種事,完全開心不起

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毀損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律師費之高低應視您係委託撰狀或委任辦理訴訟程序而定

2.您應非可要求對方將車輛原價購買,而係要求對方賠償回復原狀(通常為修繕費用)之損害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您好~

聽您初步敘述,本件建議您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刑事方面提起毀損告訴,於民事方面則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但須注意,因對方婦人僅是刮妳的車,

所以妳也只能請求回復原狀的費用(本件應是烤漆費用),不能請求對方買你的車,

否則在法律上您將有構成不當得利之嫌。

小艾 103-08-07 21:27

上個月發生機車機車的事故

我和對方皆同向,對方欲左轉雖馬上打了方向燈但我因當時也騎滿快來不急就撞上,那馬路是直線與一條小路連接,也沒有任何交通號誌,撞上時對方是未停下的狀態,而撞後雙方也已移動過機車了...

在對方先錄口供後就離開去上班了,警察是和我說對方是希望私下和解,回去過兩天我有傳了訊息約對方方便時間談和解但卻完全沒有收到回復..

這幾天又打了電話去沒想到對方很強硬說我沒誠意發簡訊就想和解,還說他們要找檢察官商量看要不要跟我和解還要我賠錢

原本我是覺得雙方都有錯,我是因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太慢打方向燈(不是應該離轉彎處30公尺嗎?)且轉彎車不是應先讓直行車嗎?本想就和解各自負責車損就好,沒想到對方態度差這麼多,我想請問是不是一定是後方追撞的錯責任最大?只能任由對方ㄠ錢嗎?

請問可否推判到底是不是只有我錯對方沒錯呢?或是我必須要付最大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視警方作成之初判表決定是否先與對方達成和解,又若您對初判表不服,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ss Chang 103-08-06 12:32

今天早上我行駛在慢車道上,路邊有一輛貨車打左邊方向燈要將車切換到慢車道。而右前方的機車為閃貨車而將機車行駛至慢車道,在後方的我車也因此不小心而撞到了前方的機車。車主只有輕為的受傷,但警察說是我車的錯 該負責全部賠償。那貨車沒有車事責事責任了嗎?機車行駛到汽車道也不需負責嗎?警察放走了貨車司機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想請您告訴我,現在我們要如何處理才是正確?謝謝您!

 您好:

建議您應先蒐集現場證據(證人、證物),

並可於訴訟程序中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車禍肇事原因歸屬情形

並應把握鑑定時到場說明之機會以進一步釐清案情

方較能有減輕或免責之機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Iris 103-08-05 22:55

A方機車與B方小貨車為對向車道,

車禍緣由為A方越過黃線至B方車道造成車禍!

同時,因A方與B方衝撞導致B方小貨車斜占車道

C方機車原在B方小貨車後方

因B方小貨車斜占車道

閃避不及撞上B方左側車身後輪附近,

C方可以要求賠償嗎?要向誰求償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C有受傷,可對AB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AB不願與C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關於三分肇事責任歸屬,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或請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作成初判表,可先看警方就肇事責任歸屬所作成之初判表內容判斷三方各自之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禮君 103-08-04 17:10
事情是這樣的 事發過程 我女朋友騎機車上班,全程依限速即規定行駛。 因路邊工廠有一台發財車突然從廠區倒車出來(但未超出馬路白線)我女朋友因車速不快有先反應過來先行減速(非急停) 發財車有停一下,但是在我女朋友快經過他時又第二次突然移動,造成我女友驚嚇往左閃(沒碰撞到發財車),後方一台機車可能車速過快(依照我女朋友口述他是感覺被很大力撞飛)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我女朋友機車後方偏避震器位置,我女朋友因平衡不穩摔傷並飛向對向車道碰撞點約15公尺,皮肉傷無大礙,但是後方機車騎士碰撞過程中安全帽飛出頭部著地,傷勢嚴重,經搶救後現在已經被醫生判斷為植物人。過程中皆無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拍攝到任何事發過程畫面,只有零星路人提供口頭上敘述,依照幾位路人的敘述及作證大致指向貨車倒車造成一連串事故發生,但是我女朋友以及後方追撞機車皆無碰撞發財車。 我想請問的是,像這種狀況下,追撞方是否可以要求我女朋友賠償(因追撞方已經成為植物人)賠償比例是否會像朋友說的(檢察官都是看傷者狀況去比較偏向對哪方有利),我女朋友是否肇責最大,又或者我們該怎麼做來維護自己權益,目前植物人家屬偏向等鑑定報告出爐後再來考慮是否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畢竟我女朋友也因為這樣三天無法出門上班,兩個月不敢騎車,甚至機車維修也修了不少錢,更不要說醫院的急診及醫藥費等等,再說如果無後方碰撞我女朋友基本上是閃得掉那台發財車,也不會造成事故,希望有人能為我解答,畢竟我們剛出社會沒多久,真的無法賠償這麼龐大的金額(朋友說的案例,都是賠償好幾百萬),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女友閃避不及,才造成後車追撞,責肇事責任應該屬於該貨車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分,至少包含醫療費用、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倘若對方因此成為植物人,確實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3、本件金額數量龐大、過失重傷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文建議您應該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並委請律師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rek 103-08-04 12:45

前幾天下班回我租屋處,門一打開發現淹水淹到腳裸間,後來發現廁所馬桶後方的水管破裂且排水不及,馬上打電話聯絡管理員請管理員派人前來修繕並跟他說明我很多東西都泡水了,沒想到他態度不好的反責怪我說東西幹嘛放地上!

發生這種事情我馬上去翻了當初簽約的合約書(外面商店販售的制式合約),雖然修善部分管理員說會請水電工前來處理(只有水電自己來,管理員不會出現),但是這幾天下來,他都沒有主動聯繫我關心我們目前怎樣了,是否還可以居住及後續賠償之問題,合約書裡只有看見其中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但裡面並沒有提到承租人個人物品損壞賠償之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子承租人能跟房東要求賠償這些損壞的物品嗎?能依據什麼樣的條款呢?如房東都還是不予理會的話,是否先需寄存證信函是否可要求終止契約?(那些水是髒污的地下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5 17:1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出租人有維持租賃物品質的義務,其中當然包含不能漏水,倘若因此造成您的物品的損壞,當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2、您可以依法請求房東賠償,並且要求修繕,而於修繕期間請求減少租金。倘若房東均拒絕,則可以請求終止契約並請求賠償

3、詳細的權利義務,原則上還是依據雙方所簽立的租約為依據。

derek 103-08-08 13: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

 

請問我可以依據那些法規請求房東賠償呢?

EMMA 103-07-31 00:31

各位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以下

我住的地方屬集中型住宅,我們社區有分公寓大廈跟別墅區,我住在別墅區.本社區的地下室車庫僅有一個出入口,進了地下室車庫後,別墅區各戶有獨立車庫,公寓大廈區的停車位分為B1和B2則在車道進入後另一區.

在我的地下室車庫鐵門外有車道以及一塊空地(查證過原始設計圖,該地應屬我們的迴轉道,該地沒有任何約定專用,管委會也拿不出任何產權證明),該塊空地及車道和我住宅建物的土地是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整筆土地屬長方形狀.

土地權狀的部份,此筆土地經過鑑界沒有任何分割,也就是說此筆土地從我建物最後方的擋土牆一直到對面鄰居的牆面為止都在我的土地範圍內,權力範圍全部屬一分之一.也就是說,若以實地查證,我的土地除了建物所屬的部分,還有車道部分以及此塊爭議的空地.

我在99年買下該處,100中旬開始,管委會不斷宣稱地下室為公共空間,因此要將我土地權狀以內的該塊空地畫成停車格租給其他住戶,在我不同意之下,管委會依舊故我將我該塊土地畫成機車停車格.

 

請問諸位律師

根據查證,管委會沒有任何產權文件或權狀來證明該塊土地管委會所有,他們僅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來宣稱地下室就是為共有,完全不將土地權狀放在眼裡,那麼該塊空地真如管委會所言是公共空間嗎?如果是公共空間,那麼管委會就有權不經過地主同意而擅自決定該塊土地的用處嗎?如此情況我該採取怎麼樣的方式才能自保我的權益呢?

在此先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

早期因為地下室沒有獨立產權

所以屬於公共空間

但如果您有土地權狀

這當然就不是屬於公共空間

建議你可以採取相關作法

第一

發函給管委會

表示你們會提告他們侵占

第二

你在該處貼上地籍圖及所有權

表示如果有人把此處私人土地當作自己的亂停

你們會依法處理

第三

先去找地政機關確認土地範圍

 

如果管委會依然故我

你就去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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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管委會,請求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管委會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及民事返還土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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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103-07-29 23:26

綠燈剛亮綠燈,開在內車道剛起步ㄧ小段(感覺未達1公尺)同ㄧ車道後方來車追撞(皆直行車),員警量說對方沒煞車痕等,遭追撞後方車尾毀損嚴重(可知撞擊蠻大力),當時爸爸開車,本人搭乘於後坐。對方ㄧ直沒誠意和解,家人很生氣(因為他說是我們要賠他才對)  ,想直接跳過調解,上法院告他 

 

請問:1.要當事人才能告嗎?還是可由事發當時不在車上的家人或第三人車主提告?抑或是事發時在車上的爸爸或我本人其ㄧ才能提

 

          2.責任歸屬?

 

 

 

          3.對方硬ㄠ,ㄧ開始說是綠燈了,我們不走才                撞到,後來說是我爸急踩煞車才會撞上,可                是我查過了無論如何都是他未保持安全距離                才會這樣,所以錯不在我們吧?

 

 

 

阿茲以 103-07-27 18:20

事故地點:台中市大明路、國光路口(大買家)

事故緣由:受害機車左轉後方直行肇事機車擦撞

事故爭議:該路口四個方向中僅有三個機車兩段式左轉/代轉標示,事故受害者在無待轉標示(左轉往大買家)方向直接左轉,被後方肇事機車直行擦撞。肇事方認為:左轉應禮讓直行車;受害方認為: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損傷賠償:肇事方無財損、受傷,受害方連同乘客共兩人有受傷有財損。肇事方僅有強制險可申請理賠,財損部分無共識。

問題:此次事故責任歸屬?

初步判定表上記載肇事緣由為「未依規定左轉」和「疏忽車前狀況」,則責任歸屬比例可能落在多少?

事故現場無待轉標示卻有兩段式左轉規定,是否有得求償或另有爭議之處?

---

麻煩各位網友或專業人士不吝指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之要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olins 103-07-21 03:19

我是汽車,對方機車,兩車是同方向行駛,原車道有區分機車道與汽車
,我是行駛左邊汽車道,對方是行駛右方機車道,前方道路由右邊道路
縮減,我在駛入前方縮減道路時已行駛在對方機車前,但對方機車由右邊
縮減道路硬騎進來,造成我撞倒他。

我當下不清楚是如何車禍的,因發生太突然,我以為是對方騎在前方,我
後方撞他,我和對方提出不要報警,私下和解,我願意賠償修車費,若
有受傷,我也願意賠償醫藥費,但對方堅持報警,員警到現場時詢問對方
是否有受傷,對方回答未受傷,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我表示是我由後方撞他
,而對方因有要事,未做筆錄先離開,告知員警會再找時間去派出所做筆
錄。

我返家後觀看行車記錄器影片發現實際情況不是如此,因此我第二天將行
車記錄器影片檔光碟交給承辦員警,而員警觀看後表示兩方應都有責任
要我和對方聯絡談和解時告知有此行車記錄器影片,而對方去派出所做筆
錄時也會讓對方觀看行車記錄器影片。

對方今日來電告知已估價修車之費用右方後照鏡、前方車殼斜板上右方
向燈、右邊車殼下方檔泥板(機車損壞處我有拍照存證,員警也有拍照)
,共四千多元(好誇張的維修費),我詢問對方是否有去做筆錄時觀看行
車記錄器影片,對方回應還未去做筆錄,而我告知對方行車記錄器影片之
內容與員警回覆兩方應都有責任,對方馬上叫她老公和我談,且告知他有
錄音,她老公堅持是我撞她就要賠,不然就去申請肇事原因鑑定,我回應
沒問題,但若是兩方都有責任,肇事原因鑑定費用三千元兩方各出一半,
而我也會去修車廠做保險桿烤漆的估價,金額會再告知他。

我的車是三菱福利卡,今天去原廠做保險桿烤漆估價才3500元,原廠技師
回覆對方真的有點誇張。

以下問題煩請解答,謝謝。
一、車禍責任歸屬應是哪一方?
二、筆錄與實際情形不同該如何處理?
三、若員警未將行車記錄器影片交上去造成肇事原因鑑定與事實不同,該
    如何自救?
四、若肇事原因鑑定責任是對方,那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要賠償保險桿烤
    漆費用
五、對方當下回覆員警未受傷,若事後又提出有受傷,如何應對?

行車記錄器影片檔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5cppibqnyNKRTMyUnJ3VlJkLVU

lolins 103-07-21 12:12

剛對方老公打來說已去派出所做筆錄,

也看了行車記錄器影片,還是認為我要負全責,

但改口說賠2000元和解就好,

2000元是小錢,但很不是滋味,

為何責任全是在我,我的車子保險桿烤漆誰賠我

Lin 103-07-19 14:19
我是小轎車路邊起步已轉直行,但車子未完全轉正,當時時速約20~30,被後方一時速超過50的摩托車直行擦撞,摩托車騎士摔倒滑行到中間分隔島,還好只有皮肉傷,騎士有口頭承認是因低頭看東西才沒注意前方,當時有2位與這騎士並行的騎士願意作証我的說法,所以基本上我是已經在往前行了才被撞上,但錄筆錄時因警察說他打電話給証人,証人說法跟我一致,所以不打算叫証人來錄筆錄,這也讓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說法一致就不用錄筆錄,,因我們兩方都僅有保第三責任險,想請問律師如果真的走上法律途徑時我的責任會是多少?謝謝!

後續建議您可將證人的人別資料及通知方式以書面方式陳報承辦警務單位,請求警方通知作證、依法調查證據,並務必留下該書狀收件留執(蓋用分局或派出所之收件章),以俾日後案件產生爭議時,有所憑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loud 103-07-15 18:19

各位律師

大概兩個禮拜前行駛國道,當天下大雨視線非常差,我們當時走在內線道,時速約70-80,突然看到前方有一台停住的車,沒有雙閃燈警示也沒有放三角錐,當下雖剎車但還是擦撞到對方的車,因為有將車頭往左偏,所以我們的右前方擦撞到對方的左後方。我們在原地停了三分鐘,一直不見前車有人下來,又因為在內線道,視線又差基於安全考量我們也沒有下車,在車上查看對方車子並無大礙看起來也無損傷,我們想說感覺雙方都有錯,當下又那麼危險怕後方車子撞上,所以我們就先行離開了。

結果前天接到警察來電說對方當時也離開了並到休息站報警說我們肇事逃逸,對方沒有受傷。我們目前只做了筆錄還沒和解。請問律師,這種情況錯只在我們嗎? 還是對方也有責任? 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價格不合哩,我們拒絕和解,那我們會面臨什麼刑罰嗎? 若是這樣我們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7-15 18:32

 既然沒有人受傷就沒有構成肇事逃逸罪,

至於你跟對方的財物損失,要看雙方過失程度判定,並且要跟保險公司協調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即不構成肇事逃逸,僅有您與對方之民事損害賠償比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TOM 103-07-14 10:30

各位律師網友們大家好

我是湯姆,在去年102年八月發生了,要左轉彎被從後方機車機車事件

第一次鑑定是我方無肇事責任,但第二次卻是我方是主因

所以對方要求了二十萬元,但是頭縫六針兩天出院,

當場的交通警察和和解委員也說,這她們每天看很多的小車禍約五萬左右

我們也願意用五萬去和解,但對方積極要提告,我們也很無奈

最近要上刑事庭了,被判緩刑機率大嗎? 如果被判了過失傷害

對於未來會有影響嗎? 

如果是判緩刑,以後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對方因為這小車禍還請了法務,

看準我上台北的年輕人好欺負,被壓到都快喘不過氣了~

對方應該是請律師而非法務吧!一經判決有罪確定,當然是會留下不良紀錄的,所以縱然是小案也不可輕忽。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話,司法實務上一般不會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

2、至於量刑上,本文建議您仍應該盡量提出可以負擔且適當的金額,讓刑事庭法官知悉,是對方惡意索賠,讓法官可以從輕量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ggy Hsu 103-07-10 21:29

請問各位律師們:

今年四月因前方號誌紅燈,我們未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踩急煞,為了怕煞不住所以車頭往右偏所以有跨越車道線,後來有煞住已靜止,但是又遭後方來車推撞,現在初判表出來,可是為什麼變成我們的錯,上面寫我們“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不依標誌指示行駛,有違規定”。然後撞我們的車寫“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這樣子被撞還要負大部分責任,是否太不公道。如果初判表出來,不認同,除了申請鑑定,還有其他的辦法嗎?請各位律師幫幫我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循鑑定才有去爭取對您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ggy Hsu 103-07-10 22: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循鑑定才有去爭取對您有利之地 ... (恕刪)

律師,謝謝您耐心的回答。我們決定申請鑑定,只是針對跨越禁止變換車道這部份,

因為當下情況所逼,有違規我們願意承擔,不過這個部份會不會使我們必須承擔大部份

車損(因為目前對方保險是這樣提出)?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鑑定結果為您具有較大之過失比例,您即須負擔較多之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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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103-07-08 23:36

我們綠燈直行後來有一台車違規右轉還闖紅豆燈

我們有按喇叭提醒他 後來他還是撞到我們車子的又後方車門靠近後輪

人沒受傷 車擦傷

我們有報警 

後來有打2-3次電話給撞我們的人 說車子要怎麼處理

撞我們的人都說上班很忙 晚點打給我們  等他的電話 都沒有消息

後來又打一次電話給他  對方有跟我們約時間 後來時間到了 打給對方就不接電話

有傳簡訊給他 他還是沒跟我們聯絡

想請問律師我要提告 需要準備什麼 費用怎麼算  那上訴的費用是要誰來給

謝謝律師  因我們要提告 所以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相關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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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103-07-08 23:58

你好

我要準備什麼? 如果委託律師 費用怎麼算  如果自己上訴的話 需要什麼 那要怎麼上訴 去哪邊上訴

小妹 103-07-05 11:30

請問我因違規左轉<已打方向燈>遭後方機車擦撞導致我摔車受傷,對方繼續前行後回頭查看我傷勢,對方似乎是未成年無照騎乘,想請問我可以告他傷害罪,或要求賠償嗎?

 1.刑事部分如果對方有過失  你還是可以提出傷害告訴   2.至於要求賠償  需要提出民事訴訟  可考慮請求行為人跟他父母連帶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103-07-04 12:04

我們是一家工程行 接到某營造場得標台電新建工程案件而成為營造廠下包,承接這案件時我們就發現這工程會有很多問題  剛開始我們都請款正常,到工程申請竣工前請款開始有問題  營造場開始結算數量 對我們說工程混凝灌漿超出合約數量  要我們吸收 但我們跟他簽的合約是依實際數量計價 他卻要我們簽下切結書內容是要我們自行吸收超出的費用30餘萬元  當初簽下後說願意放當期工程款給我們  卻也沒有  詢問後又變成要我們等他們把所有工程的數量結算完  驗收無誤  才願意放款  只因為他說怕我們公司沒錢給它扣錢

一'簽訂合約內容是以實際數量計價    他與台電也合約數量應不關我們的事

二'合約寫明工程款保留款為10%卻扣我30%

三'每月帳單依實際施作數量經工地主任確認無誤後方可放款

到現在5月份請款66萬多  他說只願意付18萬多的款項  其餘要等 工程驗收完才可放款   合約寫明工程驗收無誤我方式請款保留款部分  工程行應不包含在驗收後放款項目內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具有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雙方契約是約定實做實付,那請款的部份就是依據實做的範圍,一般而言會約定於驗收後,再順便取回保留款,因此對方的主張並無理由。

2、對方與台電的契約與本案無涉,雙方的權利義務應該依據所簽立之契約為憑。

3、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並且聲請支付命令等方式請求對方清償

4、另外,  貴公司可委聘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詳細規劃公司相關交易權益保障,並且節省處理法律事務之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應回歸契約面來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主包商請求依您與主幫包商之契約條件付款,至於主包商與台電之合約如何約定,與您無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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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7-03 03:52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方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交通代步費用,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貨車)
問題2: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對方要求我拿出駕照給他用手機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刪除照片?

問題3:如果對方不簽和解書而且也沒有後續處理動作,是否要等到民事2年追訴期滿,這件事情才算是結束?

問題4:如果保險到期之後,保險公司有責任把這事處理完畢嗎?還是到期之後就不關他們的事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代步費用,必須是合理的範圍,包含是否有代步必要、必須是合理數額。

2、可以要求刪除。

3、損害賠償時效是2年沒錯。

4、保險期間發生的事故,並符合出險條件,保險公司原則上都應該理賠

技師 103-07-02 12:34

?因為父親駕駛之農機行駛於台3線外線車道,又遇急轉彎車道,然因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之車輛,故父親農機遭後方貨車追撞。雙方車輛皆有撞傷,但駕駛部份僅父親有撞傷無住院,後方車輛駕駛無傷。
父親之農機已被警方沒入,且違反交通管理法令,需被開罰多少錢?
由於是後方追撞前車,但因農機未掛車牌,依規定不能在一般道路行駛,所以父親需負百分之百的肇事責任嗎?且需賠償前方財損嗎?

?後方貨車從正後方追撞父親農機須負責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無法說您父親即為百分之百過失,仍要視實際情況而定,仍可先對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nas 103-07-02 00:34

本人原在一家保險經紀人工作,於今年3月底離職。依規定,離職前須先向公司行政部詢問結欠公司金額,繳納後方可申請離職。本人詢問後,行政部回覆結欠金額為330元 (有回覆文為證)。於是在繳納後將匯款證明併離職申請單及行政部回覆文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各級主管在確認無誤後簽名,完全依照公司規定完成離職程序。不料兩個月後接到公司通知,要再追討21,000元。原因是,去年本人業績不錯,公司發給獎勵ipad一台,因本人未待滿一年 (尚差2個月),所以要追回其相當金額。問題整理如下:

1. ipad申請單上確有上述規定(還有其他規定),但因申請單只一式一份,申請時上繳公司,並無保留聯,加上公司其他獎勵及規定繁多,早已不復記憶,並非刻意忽略。

2.因名目繁多,每個離職員工都是由行政部告知結欠金額。

3.本人當初在評估離職時點時,並非一定要在3月底離職,是因為行政部告知結欠金額為330元,覺得可以負擔,才會申請離職。如果行政部告知結欠金額尚有21,000元,必會再拖2個月,斷不會在3月底離職

4.基於以上理由,本人認為是公司行政疏失造成,應負最大責任,拒絕再繳交21,000元,因此公司表示近日會寄存證信函給本人。

5.請問如果收到存證信函,本人要如何因應?

6.公司方面完全不用負責嗎?本人及所有相關人員都是依行政部回覆文行事,也就是相信公司才會有後續動作,請問這種情況適用於” 信賴保護原則”嗎?

7.本人可否主張,公司在本人離職時並未提出任何異議,表示雙方同意依離職單所附條件(即行政部回覆文) 完成離職程序,公司不應在事後再有異議?

小耳 103-07-01 19:30

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對方是朋友關係

相約一起出遊玩

對方在騎車時雷殘我在後方反應不及撞上

有叫警察過來

但沒有備案

警方叫我們私下和解

沒有簽和解

對方說會賠我全部修理費用可是對方父母不願意賠

對方未滿20歲所以這樣和解是無效的嗎?

對方說他父母如果不還

他可以分期還給我,但需要時間

我如果跟他簽分期還款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為成年所簽訂的契約,原則上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有效。

2、不過倘若雙方願意簽訂,對方也願意履行的話,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爭議。

joesy 103-06-27 12:49

事情經過是前方有台小白車然突然急煞我因為反應不及有擦到他的尾側,然後側倒他急煞的原因是前方有台瓦斯車要從外線切到內線重點是還打錯方向燈,在我側倒同時,我後面的年輕弟弟不知道是要閃我還是有擦撞到我(我的車尾是沒有受傷)飛到我前面去,然後我因為趕送東西回公司,覺得身體也還能動與前擦撞的小白車確認無事後,就沒有留下來等到警察來,之後我接到警局來電他說小姐你上次沒有留在現場先走這樣是肇事逃逸
白車小姐說基本上瓦斯車覺得不是他的錯(由於沒有人touch到他)我和白車小姐有先達成和解(息事)後面的年輕弟弟我無法確定他是否有touch到我而跌倒之後有碰撞的三方都有至警局進行筆碌,由於後方的年輕弟弟尚未成年事前並無法約其家長進行和解,但基本上後方駕駛人並不想追究我的責任,基本上警察是告知道檢查官那邊應該是會以緩刑來處理!


不過警察局在這時間並未直接對我開出罰單與通知而是在我準備進行汽車考照時才發現有被追加一張肇事逃逸6000塊的罰單(機車的罰緩跟汽車一樣?),想試問此罰單是否有申訴機會呢?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14

 如果沒人受傷就沒有肇事逃逸問題

小呆 103-06-24 22:33

我叫 小呆~~

我的車(車主是我母親)。

當天狀況是:

我是第三台車 前面一台貨車 再前面是一台轎車

貨車 與 我的車 是禁止 熄火的狀態下 停靠在 路邊。

該路邊是一般巷道(並無紅黃線)。

第一台車 在倒車的狀態下 撞擊 我前面 那台貨車貨車撞擊到我的車,我的車 撞到後方的電線桿。

當天 第一肇事者 連絡警方及保險公司 ,警方 聯絡到 我車車主。

以上為 車故發生狀況

以下 我有幾點 想要知道 我該怎麼做 

第一、車損的部分 我方是否有肇責。

第二、在我方車輛維修期間,如果 我需要 用車 那可否跟對方 請求協助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4 23:40

 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分作成初判表以初步釐清肇事責任及損害賠償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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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2 00:16

我朋友在去年11月份凌晨三點發生車禍案件,對方自小貨車停在雙黃線車道上,我朋友因為天色昏暗而且快到家了,時速約30左右,對方沒有開啟停車的閃紅燈,因此撞上小貨車後方,機車插入小貨車下方,朋友人受傷,醫藥費跟修機車費都自行負擔了,當時對方也沒有幫他叫救護車,就這樣叫我朋友走,雙方也沒有報警備案

過了半年對方突然要我朋友處理,說他兩三個月前去修理車子的費用請我朋友負擔,我朋友當初留下電話請他要解決可以聯繫,但對方自行前往修車廠又過了兩三個月才來說要處理還拿了修車的收據,我朋友想說就沒事了,牙齒斷掉身體擦傷還有機車損傷的部分都自己吸收,現在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是我朋友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請問該怎麼辦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委任律師為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關於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似已逾六個月之告訴期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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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時若未報案處理,則後續以訴訟途徑,則可能在舉證上仍會比較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妮塔 103-06-20 09:02

我於前日下班時段,騎機車返家途中
因是日下過午後陣雨,又因瞧見路面坑洞,而剎車減緩速度
但卻遭後方機車擦撞
我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可是對方從後撞我、輕擦過我的擋泥板而摔車受傷
基於是車禍狀況,我仍陪診就醫,醫生說恐有傷及韌帶
但他現在卻賴說,因為我的急煞車讓他勾到,導致摔車
說他可能多日無法上班,要我賠償,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0 10:27

您好,該車禍責任必須先行釐清,若您當初發生的車禍經警察處理有案,可於事故後30日向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作為責任劃分之參考,亦可向當地管轄肇事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判斷。理論上行車時,後車之義務為保持隨時可以煞停距離,前車之義務則是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即使前車有驟然減速之情形,若非前車故意驟然減速,肇責時仍會先判斷後車是否已經保持了適當的安全距離,若已保持安全距離,即認為不至於發生事故,而將責任歸屬於後方車。您必須先先行釐清車禍責任,若肇事責任在您,您應儘速與他達成和解,若責任在對方身上,您自然沒有賠償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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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 103-06-16 05:29

各位大大好,小弟今日開車時發生行車糾紛
當時情況如下所述
小弟於6/15日22時左右,開車接送女友下班;行駛台南市健康路,後在西門路和健康路口迴轉至健康路;此時一名男子騎車由我左後方到我正前方攔車。
當時該名男子並未有任何表示,因此我們對峙片刻我開車離開;之後行駛約
100公尺後,我於健康路與永福路交叉口停紅燈時,該名男子騎車由我右手
再度攔車,並大聲叫囂且亮出金屬棍棒要我下車理論;此時我請女友報警且
加快速度駛離現場,對方一路叫囂追逐我方直至大同路時,我又請女友在報
案一次,後追至大同路左轉至中華東路對方才放棄。

之後我開車至永康復興分局報案,後輾轉至大林派出所報案,承辦員警表示
如無人身財產受損,不能報案,只能備案但是保有6個月的提告權。(也就是
我只是報案備查,只要我不提告就不能拿對方怎樣。)
小弟想請教的是︰
一.是否只要沒涉及人身財產損失,我就不能對該名男子提告?(該名男子無辱罵也無損毀我車子,只是拿武器追著我跑。)
二.在他攔車逼車期間,他是否有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三.以上情況,均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且有清楚拍下對方和車牌,是否可以就公共危險或是強制罪部分請他到案說明?
以上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了,行車紀錄器連結如下

https://vimeo.com/98280172 約04:20開始

https://vimeo.com/98280173 約00:47再一次攔車

https://vimeo.com/98280174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6 09:38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因在道路飆車叫囂會構成一般民眾生命之危險,雖然無造成人員受傷,一樣構成犯罪要件。此外,對方亦觸犯恐嚇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使他未對你構成實際傷害,但已造成你的恐懼,建議可委任律師對他提起告訴,以保障您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胖虎 103-06-16 14: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

目前小弟是打算依您的建議針對恐嚇和公共危險的部分來提告...

強制罪是否成立?(對方有攔我車 不過我藉機跑了)

另外再請教一下 如果提告部分 法院認為罪證不足 那我本身是否會有誣告的嫌疑?

因未報案的當下 我就對員警表示我要提告 可是員警他看過影片 認為對方行為沒有

特別"危險" 所以我可能告不成還會有誣告的嫌疑...

以上~~~感謝各位的回答

home 103-06-15 19:17

本身(開車)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車禍,此騎乘機車人員後座還載有一名乘客。當時的發生車禍狀況為:本身為直行車輛且交通號誌為綠燈,對方則是紅燈且未戴安全帽未成年碰撞後方乘客開放性骨折,並送往醫院。

現在我要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的初步分析研判肇事原因,本身這邊的欄位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且乘客的欄位也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機車騎士欄位則是寫"紅燈,肇事致人受傷,一般違規:未領有駕照,騎機車行駛道路"。

想詢問和解時是否三方人員都需要到場,乘客受傷是否我這邊也有責任?還是乘客部分僅需要找騎乘機車那位當事人即可?

以上,感謝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6-15 21:28

您好!機車騎士紅燈應對受傷乘客負民刑事責任,並應賠償車輛醫療等損失;開車者依初步分析認定無過失,應全不用負責,但初步分析並非最終定案,若將來開車者經改認定有過失,則亦應對受傷乘客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過失,對肇事無須負責之,亦無過失傷害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yan 103-06-14 22:13

你們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我在去年12月時,騎摩托車要去上班,當時時速不快也騎在機車道上,我的左前方慢車道上有一輛公車,我騎著騎著他就突然右轉停在機車道上

當然我就來不及剎車,只有龍頭偏左撞上去了,撞到他左後方

我印象中我在地上滾了超久司機也沒有下來,等到路過騎士扶起我

因為腿斷了,我坐在路邊等後救護車,也都沒看到司機下來,救護車到了ˊ 後司機才出現,後來開刀就回老家修養了兩個月,司機也都沒有打電話問候

申請調解不成功,司機照樣沒有打電話,也換了手機,根本沒誠意和解,我還自己跑去申請車禍鑑定,但是我覺得很草率,因為沒有攝影機,就憑雙方說詞就認定司機原本就停在那邊,所以判定對方無肇事責任,上面寫不管有沒有依規定停在公車格內,司機停在機車道也無肇事責任,但是我之前補充的說詞,他們不但沒有採納還跟我玩文字遊戲。

公車突然右轉停在機車道上,我有強調突然,但是鑑定會那邊只說所以已經停了,我撞上去就是我的錯。

因為事情托很久,再過幾個禮拜就沒辦法追訴,所以我就先提告了,請問我該怎辦?有可能翻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若鑑定結果司機為無過失,極有可能不成立之。但若司機具有過失,亦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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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 103-06-08 16:54

大家好 小弟在6/2晚上21:45分 騎機車直線行駛在三重的中正北路上 速度約60-70 

突然外側車輛不知道是否有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導致內側車道的我為閃避他而摔車.當時車距大約10-20尺 天氣晴 但雙方車輛並沒有任何擦撞到.只有我為閃他而摔車

對方當時第一時間跑掉 是經由民眾幫忙去追對方才回來看一下又走掉.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帶著母親過來看情況 (對方高一生騎電動車)

第一時間有報警.第二因滑到對向車道所以現場有遭移動並無拍照與畫線存證.第三目前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佐證

*請問今天我該如何悍衛自身的權益呢?*  

目前對方覺得我要求完整修復機車(約4000元)的要求在敲他們竹槓 所以不願意做任何賠償 只能往法庭走

1.以路權來講內線直行車與外側左轉車是誰有利?

2.因雙方車輛並無擦撞.只是因對方駕駛行為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這部份我該如何解決? 

3.發生事故後對方第一時間沒留在現場 是經由民眾去追才回來看一下就走 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與母親一同到 是否可控訴第一時間罩逃? (因為警察並未留下任何證人聯絡方式.所以無路人可做證.*但警察可幫忙證明對方是他們到場後才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肇事責任的部份,必須透過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做判斷,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

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您可以向該承辦員警要求偵辦.

柚柚 103-06-05 23:12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收到一張肇事逃逸的單子,原本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打給警察詢問,警察大概跟我說我當天騎的路線、安全帽等等,我發現是我朋友騎的,於是找我朋友一起去做筆錄
車子被指認說因為轉彎而害後方阿公跌倒,但阿公好像都不清楚,是阿公載的國中女生指認的,但我朋友沒撞到阿公,女生也說沒有撞到,是因為轉彎而害阿公反應不及?嚇到跌倒。
監視器畫面只拍到跟阿公行駛同條路線,並沒有拍到發生的事故當下..
當然這些事故也都是聽警察講的,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害她嚇到跌倒......因為我朋友真的不知道...
然後我朋友因沒任何車倒聲響、也沒有撞到、完全不知道後方發生什麼事情,當然就騎走了.....,隔沒多久就收到肇事逃逸單子..........!!!
然後跟警察要了電話打了電話詢問阿公傷勢,聽說阿公開刀.............!!
(完全不知道這麼嚴重,警察當初也是說沒什麼啦小擦傷..)

我朋友感覺人生要毀了.....一場莫名的事故......讓他有輕生的念頭了...
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問題嗎我想幫他 ...

1.我借朋友摩托車,朋友騎發生事故,我的車沒保強制險,請問我會有什麼責任?...朋友有駕照!

2.我朋友被告肇逃,可是完全不知道後方有倒,也真的沒有聲響,只有女生的證詞指認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才嚇到跌倒,這樣算是肇逃嗎?........監視器也都沒有拍到!也沒有撞到....!!!事實我朋友也不知道.....

3.我們想和解,但怕阿公家屬出的價錢太多,其實就算沒很多也是賠不出來...可能要用工作每個月慢慢還...如果賠不出來無法成功和解是否就要被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機車之人非您為您朋友,對這起事故應負責之人非您,又您朋友無碰撞對方,對方若遇主張為您朋友之緣故,方造成其受傷之結果,似可請求提出關證據,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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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該次車禍事故,必須釐清進ㄧ步的相關事證,包含是否有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員警蒐證資料,該車車損狀況等判斷,並且就該名國中生之證詞分析.

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權益,就您的部份,倘偌您的友人已經承認駕駛是伊,則您無須過於擔心.

小天 103-06-04 22:08

如果對方汽車方向燈有改裝白燈導致後方機車看不清楚而撞上對方右側後保桿此行徑對方是否有刑事上的責任?如對方態度不佳,經六個月內是否可提出告訴乃論罪?車禍事故分析原判表還未出來

沈恆 (沈律師) 103-06-05 03:58

您好!對方改裝若已影響後車判斷即應負過失責任,若您因此而受傷,可於6個月內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lsa 103-06-04 14:56

我5月25騎機車經過高雄茄萣台17線情人碼頭看到地上劃車道路縮減騎車偏左被撞今天問警察才知道那個是槽化線,但是看道路規定是不能壓過所以機車一定要偏左一點,就被後方汽車從撞上住院但對方人認為我是越過對方車道逃避則責任,我要如何為維護我的權益。但是那路段規劃路線很怪。

新使用者 103-06-03 10:53

昨日於社區停車車與鄰居擦撞,說明狀況如下:

撞擊位置是在坡道路段接近上面位置,本人上坡,鄰居下坡,社區停車車道約6m,車道中線分中間用凸起物當隔線,撞擊時本人的有超過些許中線,鄰居部分不確定,他的說法是沒有,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故從本人這邊過去的車都會侵略到中線上坡後再修正,另外社區車道再上下坡入口都設有警示燈,若有車輛進入坡道,警示燈都會亮提醒注意

 

當天狀況:小弟出門在上坡中,當時進入上坡時警示燈並未亮,進入到上坡中段後看到鄰居車準備要從平面轉進下坡車道,當時小弟有侵略中線,因此有做修正行車路線,但是鄰居還是撞進來,並表示有視線死角未看到小弟的車.撞擊前本人有修正行車路線,但仍無法避免左側撞擊,兩邊車子損毀狀況是我方車子左側整面凹陷擦傷,對方車子右前方保桿破裂,右方輪胎不知有無影響,需再做檢查,當下就請警察來拍照,但因為在社區停車場,前後方都有車子,因此雙方先把車子移開,所以警察只是來拍車體受損狀況,並到警局備案,雙方人員均無受傷

鄰居有保車對車甲式車體險,本人僅有保第三責任險,對方表示將委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想請教這樣的案例雙方在責任判定是如何?另外後續該如何處理,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嗎?謝謝

下面是事發影片 https://youtu.be/P_aa8Eigj9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比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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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蛋 103-05-31 11:33

我男朋友因上課途中,被對向車道超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的機車(稱甲方)撞上,又被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機車二度撞上(稱乙方)。

我男友機車幾乎全毀,人肩膀骨折、肝臟破裂,脊椎撞傷。

甲方肇事逃逸,案發後兩小時有自首,被測出酒精濃度0.3。

乙方自己肩膀也骨折,留在現場未逃跑。

請問,精神賠償求償大約多少金額?醫療及物品損害及無法上班該由甲方全額賠償還是乙方也有連帶責任?各占多少比例?

您好,甲和乙對您男友受傷均負有過失傷害責任,您男友可具狀提出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金額的部分則由法官個案認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對甲及乙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均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復健費、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精神賠償等,惟請求之賠償,均須有單據證明損害範圍及損害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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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你陳述內容  甲乙雙方可能都會有責任 除非乙方完全無法反應而撞上妳男友   2.先行參考警方所製作事故初步分析表  如果認為有疑義  在考慮聲請交通事故鑑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武武 103-05-30 14:18

當時約晚上8點多

 騎乘機車依法停紅燈並無急煞和未超過停止線

他們開車有酒駕,酒測值0.40

當時停紅燈時速已經為0

他們從正後方直接撞上

這樣的事故我有責任嗎?

 

機車的修費用58000   其中又部分零件為改裝品

它們只願賠原廠

 

針對這2點   這要怎麼去處理  謝謝

您好,對於過失部分您應無責任,但仍需視現場狀況而定;就車損部分,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武武 103-05-30 15:3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於過失部分您應無責任,但仍需視現場狀況而定;就車損部分,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恕刪)

損害賠償這部分

有需要收集甚麼資料嗎?

精神賠償這部分有辦法申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可針對損害部分,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部分,您仍須證明您的損失與該事故有因果關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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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JOG 103-05-29 21:23

你好,小弟今天騎車到十字路口一輛迴轉車輛停在路口沒有完全路邊停靠,我從副駕駛座方向前進,己到車輛後方是副駕駛突然開車門出來造成小弟我受傷.後來對方願意修理車輛(4500),以及?藥費(2000)但是不願意賠償工作上的損失(2000).後來還說我紅燈(當時我綠燈我才會通過)請問小弟我要爭取工作損失還是不要??因為對方發生時說給我3000賠修車費讓我很生氣

您好,您可具狀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可包含工作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0 0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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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尾 103-05-25 17:30

因為我是學生的關係對於法律方面不甚了解,與我肇事對方為退休軍訓教官,希望對於這次事件,大家能給予我相關建議。

首先,事發時間為上星期六(5/17),天氣大晴天,早上

雙方皆為機車,我為前車,對方為後車

事發路段並沒有轉彎叉路口,我和對方皆為同向同車道,皆為外側車道,後車撞擊前車右後方

我對警方口供大概為,我時速大約50公里,因位前方車輛有東西掉路路旁,因為想要做去做撿拾的動作,因此打方向燈做右邊路邊停靠動做。

撞擊時,停靠動作尚未完成,前後兩車皆在前行,我有注意到後距離我約10公尺左右

當下我馬上做報警與叫救護車的動作,我只有輕微擦傷,對方則是左肩、鎖骨骨折頭部撕裂傷等,約要住院三個月,醫療費用大約五萬圓

請問肇事責任部份可能會如何認定??? 我算是轉彎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雙方無法協調,建議您亦先驗傷之,屆時若對方對您提告過失傷害,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作為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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