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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榮 104-01-30 02:38

小弟先前因緣際會下認識一位自稱apple手機的工程師
去年蘋果公司有一個換機方案
只要你的手機序號符合資格,即可在年底前至蘋果公司更換良品機
因為有一些問題想問
所以請教了這位工程師
工程師表示他可以代為送換機,不收費
因為先前有請他維修幾隻iphone
信用良好,因此小弟就在9/30委託他代為處理
小弟共拿了兩隻手機給他
1隻在11月份有歸還我了
另一隻則說還沒處理好
到11月底的時候他說手機已經處理好了
但是要等他忙完才能給我機子
由於先前信用良好
小弟便不疑有他
但是後續詢問他時
他總是給個期限,然後說太忙又跳票
後來12月又說要用寄的歸還
但是後來在跟他要物流序號時
他卻又再三拖延且也沒有給
我已經告知了好幾次
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說
他卻說沒問題
然後又一直推拖各種理由
追到1月份時,我表示要報警了
他說,那他把錢匯給我
手機如果沒問題,那何必匯款呢?
給的匯款期限過後
他卻又跳票
一下說在外國一下說在外地
後來我直接去警局準備報案並且提告侵佔
他傳訊息說1/25會寄給我這時我直接用line打給他
他之前是不接的,這次接了
我告訴他我人在警局他這件事要怎麼處理
他回說我只是比較忙而已又不是不還你
你要提告侵佔你就告
等你收到手機後我就反告你誣告
他後來電話掛掉後就說1/25號前會寄到
今天1/27了,他又沒消息了
但是我如果去提告,他只要把東西寄來然後來告我誣告
我就法院跑不完了
只是一隻手機而已,我不想惹官司上身
想問各位先進
小弟該如何處理才能自保又能把手機討回來呢?
手機市價現值約6000元

您好:

1.對方的行為確實涉有侵占的可能,您是可依法提告並要求民事賠償,即使對方因您提告而再才將手機還給您,對方依然涉有侵占可能,若對方提起誣告,成立機率相當低。

2.建議您將與他所有通話內容及記錄保存,並依法提起侵占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 (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11:31

如對方已有多次拖延而未為返還手機的行為,其實是可以合理懷疑對方有將手機據為己有的意思,如此就不是故意捏造不實事實而要入人於罪,提起侵占告訴應不致於構成誣告。但提告後跑警局、地檢等則無可避免。

siki 104-01-29 23:00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去年十月份初的時候,我騎著機車在巷子裡不小心跟一輛機車相撞,雖然兩邊都有受傷,不過對方傷得比較嚴重,肋骨有斷掉一兩根
那時後也有去報警處理,警察也有說可能是意外,且給了我們一張單子,上面有寫可以在三十日後上網查詢處理進度"審核完畢"確認之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在一個多月之後我也有去上網查詢是否審核完畢,但是查詢的結果就是沒有這筆資料,於是之後我就忘了這件事,所以也沒去申請

車禍發生後的隔天我就立馬去富邦申請理賠給對方(雖然我那台車只有保強制險,且那時我不知道岡山有沒有富邦,所以我直接去捷運凹子底站附近的富邦),畢竟對方傷得比較嚴重,富邦說會去聯絡對方,也有給我單子跟名片讓我給對方

之後的在隔天我去醫院去看看對方,那時保險的單子和名片我有給對方,且有留聯絡電話(雖然在事後的四個月後對方找上門才知道我電話留錯了,慚愧),對方也說沒關係,所以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但誰想到還沒完

於是到了今年的一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封來自調解委員會的信

我有去打電話給對方問怎麼回事,結果對方就說我留錯電話,他們找不到人,所以只好找調解為員會,也有意願要和解
然後我就上網查詢初步分析研判表處理進度,於是查詢的結果就是這筆資料又神奇地出現了

於是到了第一次調解的日子,結果對方一開口就要二十萬元的賠償金,而且對方也沒帶收據,甚至連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沒有,賠償的金額包括醫療費、看護費、精神補償費、機車修理費、還有兩個月的薪資損失,但說實在的,這個金額我方覺得太誇張了,所以要求得有初步分析研判表和收據我們再來談,於是第一次調解就這麼結束了

然後我立馬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且去了富邦問一下理賠狀況,結果富邦就說他們有去聯絡對方,但對方沒來申請

且據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寫的,雙方都有錯,而且還是錯在同一點:
未依標誌、標線(慢)指示減速慢行,筆事致人受傷
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5款及第61條3項
(慢)字,]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面路況變遷,應減速慢行

所以二十萬什麼的,完全沒道理嘛,於是之後我就去申請調解,而且我爸也說如果對方硬要凹賠償的話就大家一起上法院

到了第二次調解的日子,調解委員還是先讓對方開口說賠償要多少錢(可能對方傷的比較重,所以兩次都讓對方先說話),也還是一樣二十萬

然後委員就問我要向對方要多少賠償,原本我沒想說找對方要賠償,但一想到對方所要的賠償,再想到我的機車修理費(雖然現在已經報廢換新的了)和醫療費,所以我就開口說十萬

然後委員就說竟然筆事責任都一樣的話就各付50%,我付他的5萬,他付我的1萬

但對方要求一次付清,不過我這個才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一個月薪水才兩萬多,哪可能付得出來
於是第二次調解不了了之,就等下次調解
但我爸之後就說直接上法院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這個案例上民事刑事的法院的話,根據法律條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和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相關單據計算賠償金額,不能一蓋而論。

 

 

阿貓 104-01-29 13:35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爸爸跟別人的媽媽上床 上了好幾次 結果別人的爸爸出獄之後 知道這件事情 打電話來家裡要求我爸爸要賠10萬給他 說我爸爸玩他老婆

亮亮 104-01-28 22:11
如果第三者曾經以電話簡訊,向對方配偶坦承外遇,並且被錄下對話內容 對方配偶有到警局報妨害家庭,請問單憑第三者自白被起訴的機率大嗎? 第二者從頭到尾沒承認有第三者存在,配偶被第三者告知後超過六個月才報警 這樣告得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之犯罪需有證據可證明第三者有與配偶發生性行為,且知道配偶婚姻關係存續中,方有機會構成,若證據不足,仍有可能不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其他補強證據證明,僅有自白,可爭執證明力不足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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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34

另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有超乎尋常的友誼,並有相關簡訊紀錄及照片,雖未有通姦證據,仍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您好

單純只有錄音的話

且另一人否認

到時候去地檢署兩人都否認的狀況下

其實告成的機會很低

而且如果能舉證時效超過六個月

對方也無法在提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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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 104-01-28 19:03

我在去年11月在yahoo拍賣上購買一套傢具5件7萬元

賣方要我先匯一半35000定金給他,約定一個月內交貨,但是拖了兩個月才交2件約價值3萬元的家具,而且顏色跟我當初定的顏色不同,所以後來協議這兩件先退貨

但是賣方一直沒來收回去,其餘家具也沒有到貨,距離匯款已經快90天,我在line上有警告他限時退款,他允諾我會來收件,並當場退款,但是人仍然沒出現,還說叫我快去報警

查他提供的台中地址是假的,我只有電話跟拍賣帳號,匯款資料似乎不是本人

想請問

1.這樣的情況是要走刑事詐欺還是民事求償?因為擔心不能完全證明他有詐欺犯意,萬一不成會不會被判誣告

2.賣方在台中我在台北,不管是民事或是刑事如果要開庭我都要跑去台中是嗎?我可以聲請在台北開庭嗎?

3.傢具是公司要用的道具,我可以請求這段時間業務上的損失嗎?如果是走刑事就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如果和解我可以加上我的損失嗎?

謝謝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基本上您有合理懷疑,尚不致會有誣告之問題,本件的管轄地仍以被告所在地為管轄,所以若被告在台中,仍應向台中地檢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arzker 104-01-28 14:15

律師們好
小弟是租車公司的員工 事情發生經過是這樣... 
今年1月3日有客人(以下簡稱A君)向我們承租一輛國產車
租賃合約是由A君(無擔保人)與我們簽訂 
但A君私下將該車輛借給B君使用 我們事先不不知情
於1月6日晚間B君因躲避警察臨檢加速逃逸 並將該車撞壞(B君輕微擦傷無大礙) 
B君部分是聽警方說是有涉嫌刑事案件等等...不願意透漏B君資料給我們
所以照理來說我們應該是要向A君求償是吧...? 
經原廠勘估修理費需要28萬左右(不含營損及折舊)
保險部分恰恰該車並無保車體損失險(事先有與A君告之如有車損需100%自負額)
經事發到現在1月28日 已與A君多次連絡請他到公司處理車輛後續處理事宜
都避不見面 打電話也直接語音信箱 存證信函也有發但都無接收 調解會也不來... 
車子的部分我們已經請維修廠維修了 目前正在進行中..
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如須走法律程序又要該準備什麼資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相關單據及契約書,起訴請求A、B負損害賠償責任

2、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洽商。

 

阿榮 104-01-28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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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 104-01-27 17:54
我是一個讀五專的學生,在103/12/18下午要上補習班的路上出了車禍,我是騎機車,那時時速40且直行,對方是開賓士的女人,對方要右轉時沒打方向燈,導致我煞車不急被擦撞到,連人帶機車摔倒,滾到一輛停在路口的車底下,左半邊擦傷挫傷機車龍頭(好像叫三角架)撞歪,兩跟後照鏡全斷,左邊的機車板都刮傷,她說會請保險員與我聯絡後續,但是一直到調解當天104/1/26都沒任何保險員打電話給我談後續問題,車子修理的總金額是8900我只要求對方賠償所有的醫藥費及5000元的修車錢,對方也說好,但是到調解當天104/1/26對方又改口說只願意賠我4000,說她的賓士鏡子也有裂掉換了3000,要從原本談好的5000中再扣1000起來,態度非常惡劣,一直責怪我說是我騎太快才會撞倒,從頭到尾都不給他人開口講話的機會,還欺騙調解委員說她的保險員有跟我聯絡,後來講到調解委員也受不了,請我們各自回去,一切賠償重新再談,104/2/13再進行一次,因為我家境不是很好,為了念書上補習班及打工好不容易買了機車,現在遇到這種事真的有點手足無措,我們的要求也不多,只要求醫療費及修車費一半約6205,但對方還想討價還價,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賠償我所要求的金額?(總金額是10105)對方的保險員在調解的當天下午才打電話給我,但是他說只能賠償醫療費的部份,因為對方沒向他們保車險(應該是沒保第三責任險),請問該怎麼辦?我104/2/13就要調解

一、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你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不因刑事程序進行而影響民事時效之進行,二年內處理即可。另,民事時效如果中斷而重算的話時效是五年。

三、關於車禍過失比例,如果有爭執的話,進入訴訟後是以鑑定為準。

四、以和為貴,和解當然是好事,大家可以談的話就好好談,沒有一定要訴訟,畢竟如果告刑事你也是要開庭。

五、民事請求的方式很多:(一)和解調解。(二)支付命令。(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四民事起訴。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您好

因為金額其實不大

對方應該只是欺負你是學生

建議你直接向警局表示你要提告過失傷害

檢察官去逼他處理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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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e 104-01-27 17:50

律師您好:本人9年多前,因遇人不淑又被二手車商一同慫恿,迷迷糊糊向他們配合的融資公司貸款30萬買了一台二手車,訂金給現金1萬,繳了前三期共4萬多,期間車被偷開走報遺失兩次,又遇上急症住院兩次,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導致拖欠車貸,車即刻被融資公司拖走,也進行了拍賣金額為18萬,後續融資公司向我追討剩餘金額,因金額、利息及還款條件接談不攏以致破局,如今於1月初對我發出支付命令14萬多餘款與累計年利率20%的利息,我想法院提出異議,案件已裁定轉移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接到融資公司代理電話約我明天見面談我方便的金額,他說因我待業又沒財產,所以沒甚麼條件可談!

想詢問律師我該私下跟他們談嗎?談了,又該主張甚麼才對我有利?

我該注意甚麼,才不會掉入陷阱呢? 請替我解惑,由衷感謝。

一、利息的部分,時效為五年,所以超過五年部分可主張時效消滅。

二、但是五年的利息如果以年息百分之二十來算的話剛好就是一個本金…

三、其他的部分的答辯是閱卷後再找律師討論會比較好。有看到證據資料跟沒看到證據資料回答會有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Nee 104-01-28 13:1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

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以本金利息不合理為主要訴求,因為之前貸款金額是30萬,訂金1萬、繳了前三期4萬多、拍賣車18萬,但這些金額都完全沒有扣除,一月初收到支付命令上寫道之前貸款金額為27萬,要我還本金14萬多再加上歷年來累計以20%計算的利息;期間模糊不清的過程跟金額,真令人不所措!

前日代理人電聯我,用技巧性問答方式跟我說:未來找到工作又要跑法院或強制扣薪三分之一對妳來說都是困擾吧!所以我們約個時間,看要怎麼還款妳比較方便,我能幫妳就盡量幫!

可我就覺得不妥,待業無財產條件不佳,所以不好談條件也是都他說的,現又要我見面私下談,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談比較好!

我主要訴求就是希望欠款能分期,利息可減少,再煩請律師為我解答了,謝謝!

Nee 104-01-27 16:54

律師您好:本人9年多前,因遇人不淑又被二手車商一同慫恿,迷迷糊糊向他們配合的融資公司貸款30萬買了一台二手車,訂金給現金1萬,繳了前三期共4萬多,期間車被偷開走報遺失兩次,又遇上急症住院兩次,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導致拖欠車貸,車即刻被融資公司拖走,也進行了拍賣金額為18萬,後續融資公司向我追討剩餘金額,因金額、利息及還款條件接談不攏以致破局,如今於1月初對我發出支付命令14萬多餘款與累計年利率20%的利息,我想法院提出異議,案件已裁定轉移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接到融資公司代理電話約我明天見面談我方便的金額,他說因我待業又沒財產,所以沒甚麼條件可談!

想詢問律師我該私下跟他們談嗎?談了,又該主張甚麼才對我有利?

我該注意甚麼,才不會掉入陷阱呢? 請替我解惑,由衷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您所簽立的契約支付命令的內容。

2、有關於利息超過20%的部份可以提出抗辯。

3、倘若無法還款就讓法官去判,不會比較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43

.

Nee 104-01-28 12: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

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以本金利息不合理為主要訴求,因為之前貸款金額是30萬,訂金1萬、繳了前三期4萬多、拍賣車18萬,但這些金額都完全沒有扣除,一月初收到支付命令要我還本金14萬多再加上歷年來累計以20%計算的利息

前日代理人電聯我,用技巧性問答方式跟我說:未來找到工作又要跑法院或強制扣薪三分之一對妳來說都是困擾吧!所以我們約個時間,看要怎麼還款妳比較方便,我能幫妳就盡量幫!

可我就覺得不妥,待業無財產條件不佳,所以不好談條件也是都他說的,現又要我見面私下談,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談比較好!

我主要訴求就是希望欠款能分期,利息可減少,再煩請律師為我解答了,謝謝!

hana 104-01-27 16:29

您好
想請教如果我與肇事者發生車禍
對方把我電話及看診狀況收據告知她的姪女
並且其姪女撥打電話給我
叫我不要再打給他舅舅也沒用等字眼並且質疑我的醫療資料
是否違反民法隱私權??或其他法令? 如果是我可以做出什麼具體行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尚未達侵害個人資料之程度。

2、但是您可以明確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該電話號碼,對方倘若仍使用,就是違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1:05

此應尚不致於侵害隱私權,但需注意與對方間之應對過程。

Yaya 104-01-27 11:33

律師您好:

我男友是做工程的,會承包一些工作。去年承包一位設計師的工作,後來設計師的合夥人(男朋友),捲款而逃,這位設計師說會承接下來後面的工作,要包商不用擔心。

後來設計師以資金周轉不足要跟我男友借票,設計師開立了一張150萬,以及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3年11月以及12月;我男友則開立3張50萬,以及一張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4年1月。

第一張150萬支票過了,後來以資金周轉不足,需要用錢,請我男友幫忙先將150萬的錢匯還給她,我男友匯還了,並且要求將四張支票歸還,對方答應,但遲遲不將票拿回來。之後男友要求再開一張380萬的票,等待將4張票歸還同時,會將230萬的票以及380萬的票歸還設計師。設計師也同意並開立的支票

後來,跟設計師請工程款項60萬,開立一張票,卻跳票了!

我們發現不對勁,一直要求她將原先4張支票歸還,並且請她簽立合約書,無條件歸還票,同時還要簽一張380萬的本票,將票歸還的同時,會一併歸還給她。

後來設計師說,票已經請人去處理拿回來了,也告知設計師,請她將拿票人的電話給我們,我們親自拿票,電話雖然給了,卻遲遲沒有接電話;傳了簡訊,說要當天歸還也沒有,後來才發現,原來設計師給的電話是她本人另外一支電話!!!! 這是自導自演的一齣戲!

日子一天一天過,中間聯繫不到人,所有包商都在找她,1月初終於出現了,當天也說要帶我男友去拿票,也沒有,說隔天已經聯繫好要將票歸還,也沒有。就這樣,票的日期到了,我們沒辦法,將她之前開立的票入票,也被跳票了;而且別人拿著我男友的票找上門,我們卻沒有能力負擔,也請問入票的人,設計師是否有要求將票拿回來,對方說明從來沒有,事實證明,設計師從頭到尾都在騙我們,票已經拿回來也都是在騙的!

現在手中有的證據:

1. 簽立的合約

2. line的通訊紀錄,說明票已拿到手將會歸還,卻沒有

3. 錄音檔,內容裡有清楚說明會將票歸還

4. 人證,在跟包商約談的同時,6.7個人都有聽到,要帶大家和我男友一起去拿票歸還

 

想請問律師們:

1. 我們該如何處理?

2. 若提告,請問要告甚麼罪名?

3. 這樣是否算惡意不歸還支票呢?

4. 提告時,是否能要求設計師將我方跳票的金額補還?

5. 提告時,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12:49

您好!

可以提告詐欺罪,損失的金額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ya 104-01-28 0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屬於惡意不歸還支票?

因為依票據法第十三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只有借去的支票還存留在借用人的手中,發票人才可以用原先約定的事由來對抗。借用的支票已經轉給第三人,除非證明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

 

賓仔 104-01-27 11:16

律師好,

小弟於露天購買六雙鞋,賣家在露天網站及line一再保證是正品此外網頁也打上七天鑑賞期,因為和親人合買所以三雙寄台中三雙寄台北,台中的鞋子先到,拆封後立即查看鞋標發現鞋標印刷漏洞百出且還是用貼紙非布標,於是請台北親友不要領收,我立即在line向賣家要求退款,但賣家堅稱是正品不退款且說商品有問題如size 顏色等才可退貨,分明與其廣告的七天鑑賞期相左,此外向露天檢舉露天將此賣家停權,露天回應向保智大隊報案會提供資料,但剛剛電話保智大隊說商品要寄給他們他們會送驗,如果確定是假貨賣家又在台灣非大陸香港等地他們可以偵辦,問題是我還是拿不到退款,除非求償,我要自己走法院求償金額會入不不敷出嗎?   此外如果是大陸香港等地怎辦?   email聯絡nike美國廠商看他們要處理嗎還是?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5: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此部分已經涉犯商標法及詐欺罪。

2、可以檢附對話紀錄、網頁資料、匯款紀錄等直接提告

賓仔 104-01-27 10:43

律師好,

小弟於露天購買六雙鞋,賣家在露天網站及line一再保證是正品此外網頁也打上七天鑑賞期,因為和親人合買所以三雙寄台中三雙寄台北,台中的鞋子先到,拆封後立即查看鞋標發現鞋標印刷漏洞百出且還是用貼紙非布標,於是請台北親友不要領收,我立即在line向賣家要求退款,但賣家堅稱是正品不退款且說商品有問題如size 顏色等才可退貨,分明與其廣告的七天鑑賞期相左,此外向露天檢舉露天將此賣家停權,露天回應向保智大隊報案會提供資料,但剛剛電話保智大隊說商品要寄給他們他們會送驗,如果確定是假貨賣家又在台灣非大陸香港等地他們可以偵辦,問題是我還是拿不到退款,除非求償,我要自己走法院求償金額會入不不敷出嗎?   此外如果是大陸香港等地怎辦?   email聯絡nike美國廠商看他們要處理嗎還是?   感謝

小真 104-01-27 02:36

收到警察的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完全沒寫原因.
電話去問, 不能在電話上跟我說明原因. 叫我過去看資料就知道了.
最後他才說是有關我的銀行帳戶匯款, 要我去做說明. 好像是97年的事.
時間真的太久, 我也不太確定.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06:54

您好!

如果是普通賭博罪,追訴期是犯罪成立起五年,2009年迄今應已過追訴期。但也有可能是調查其他案件,還是要到場問過才能確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vito 104-01-27 01:08

不好意思,想請問,我被警察抓酒駕,很不服氣

因為我車停在路旁,我人在車上休息,因為不舒服所以開門吐了一下後又繼續休息,隨後警察來到我車旁,問我有沒有喝酒,我老實跟他說有,測出的酒精濃度也有超標,他就說我酒駕,是現行犯,且當警察盤查我時,不讓我打電話聯絡家人。

最後檢察官判我罰金,警察執法合理嗎?請問我可以上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5: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並未駕駛車輛。

2、可以依據處遇救濟,倘若是緩起訴可以提再議,倘若是簡易判決,則可以提起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6:10

沒有駕駛的動作,當然可以抗辯未有酒駕。又,請先確定遭裁罰或是處分的名義為何,是法院判刑?檢察官附條件緩起訴?還是單純被開單?再為對應之救濟

一、你的案件,現在的重點是在於你喝酒後有沒有開車。

二、如果真的沒有開車,宜速調附近的監視器,這個部分如果私人調得到的盡量調,如果私人調不到的可以聲請保全證據監視錄影的部分就算是有錄影機也未必調得到,有部分監視器是壞掉的;而且監視器的部分過了幾個月就會被洗掉。

三、就有無酒駕部分分刑事及行政,如果是行政部分,這個部分法院很容易就採納警方說詞了(會傳警員當證人出庭作證),所以搜證上要再積極一些。

四、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且已經判決的話,上訴時間十天,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上訴狀遞出去的時間為準,所以如果你不服的話要上訴要快,寧可先寫一個簡單的上訴狀先上訴,然後再慢慢補上訴理由,也不要寫得很漂亮卻超過上訴期間被駁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C 104-01-27 00:03

請問朋友欠我錢,但是現在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

電話都使用拒接,讓我找不到人

我手邊只有借錢給他的ATM轉帳紀錄,當初沒有寫借據本票之類的東西

網路上看過一些資料,似乎可以使用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我手邊除了轉帳紀錄就只知道他的名字跟電話,完整住址不知道

請問我這樣有辦法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嗎?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2:14

還是建議您設法查證地址,否則要進一步確認其個資(說不定有同名同姓)、法院管轄等都會有疑問。

AC 104-01-27 12:29

請教鍾律師,只要有完整住址,上述的程序就可以執行嗎?

若是真的沒有法院可否透過銀行查證呢?

感謝您的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3:42

1. 您可以以現有個資盡可能特定,不足部分待法院發補正通知,再執補正通知前往對方戶籍地調其資料,但起碼可能要大概知道他住哪,否則可能連法院管轄都會有問題。

2. 支付命令核發後,對方可能會異議,所以除發支付命令外,也要準備日後一旦對方異議,需進行訴訟而足以證明你們2人間有借款關係且對方未還的相關證據

一、atm匯款紀錄不能證明有原因關係是借款,這個實務見解還蠻統一的。所以你還是要證明有借款關係存在(後續如果以支付命令處理若對方異議的話才不會因此敗訴)。

二、搜證的時候不要先把對方當仇人,要溫和的搜證,比較容易搜集得到證據

三、支付命令部分,要有對方身分證字號,至少要有對方地址才行。不然後續會有困難。尤其是支付命令專屬債務人住所地管轄,管轄弄錯的話就直接駁回,所以如果你不知道對方地址及身分證字號的話駁回率太高。

四、可以試著以起訴的方式處理,然後再聲請法院函詢電話公司以電話查人。

五、如果這個電話不是他的,再考慮是不是以刑事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C 104-01-27 20:27

兩位律師好,那麼請教我現在用何種方式比較有可以追討得回來?

手上握有資料就是ATM記錄跟名字電話,地址可以透過共同朋友查到

至於借貸關係記錄只有社群軟體的通話紀錄,而且可能也不太完整

用何種做法會比較適合我現在的情況呢??? 感謝兩位律師費心解說

Ling 104-01-26 22:41

因為我自己有在做指甲,一年多前在掏寶網買了貼在指甲上的飾品雖然有印到香奈兒的LOGO但是是自用的,今年九月中想說用不到了才想說將剩餘的賣給也喜歡做指甲的人,但我真的不知道是違法的後來接到警察電話說我觸犯商標法,到現在已經開過一次庭,檢察官全場問了沒兩分鐘就說我要不要跟對方和解?我真的很慌,我說好後檢察官只給我一張紙上面印有廠商一位名字電話叫我打去給對方和解就叫我走了,說要再開一次庭,但第一次開庭對方未出現,後來我打去給對方到目前三次,第一次跟我說出差叫我傳傳票的照片給他說再跟我聯絡(我當下就傳了),過了三天我又再打給對方當天是周六對方跟我說假日無法處理,又跟我說周四才能處理,到周四了再次去電對方~對方未接.傳的簡訊至今沒有回復過.我到底該怎麼辦我真的很慌,對方要是一直不能和解我該怎麼辦?我需要坐牢嗎?賣的總利潤約29元請問我要賠多少錢?我只是一個領22k又要幫忙負擔家裡房貸的基層員工.拜託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

莉莉 104-01-26 21:33

您好:去年初接獲簡訊表示我在家樂福消費45000元, 才驚覺信用卡遺失,當下我馬上到轄區警局報案並打電話銀行掛失,警察也陪同我到家樂福調閱監視器,但礙於他們規定,錄影帶只能給警方人員看 ,我後來只能經由警察先生錄在手機裡的模糊影像來辦識, 因為歹徒戴口罩且影像不清,當下有懷疑是認識的人,但不敢貿然指認.....後來私下質問朋友,才確定是他所為,因為他苦苦哀求說是因債務所逼才出此下策,希望我能原諒...所以後來我並沒有再去警局指認他....如今發現那朋友真的惡性難改,如果我現在想去警局告發他,我須負連帶 責任嗎?因為當初銀行有叫我寫一張切結書,說明發生經過,並切結非本人及認識人所為...如果我現在去告發那位朋友,那我也會有民事刑事責任嗎?

 

請問:除了當初去家樂福調閱監視器影像,我目前並無其他證據,我該如何取得監視器影像?影像存在警局嗎?因為已經過了一年,影像還會保存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算簽了簽結書,還是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出告訴,尚不會有民事刑事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對您朋友提出刑事告訴,對您無影響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朋友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3:51

切結書應是銀行釐清是您本人或是有授權其他人使用該信用卡,尚不致影響您對朋友提告。問題是,若監視器影像看不出是誰,朋友又矢口否認,要以何為證?又,你與朋友先前對話有無錄音?賣場有沒有店員看到?是否需再多蒐集證據?請斟酌。

Ray 104-01-26 16:08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一下 我在今天收到詐欺案件的通知 打電話詢問是我的網路IP 賣人遊戲點數 因為我沒再玩網路遊戲同時也沒有該交易網站詿冊帳號 但警察查到的網路IP位子是我本人 要我到案做筆錄 我要如何提出證明 我的網路IP位置 是被人盜用 

對了我可以提供連線記錄的部份...因警察和我說11/6 我用那台電腦上線, 但是11/6 我去查連線記錄沒人連線進來....我有留2014/11月份完整連線紀錄檔 這樣可以証明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提出該連線紀錄,並且提出其他不在場證明給員警。

 

104-01-26 15:53

求助律師   我騎機車載我朋友  時速30~40前進   有一輛汽車沒打方向燈突然從右邊的路肩  往左迴轉 直接衝出來 造成我急殺車機車滑倒 我跟我朋友2人都受傷   但是對方的汽車沒事   對方停留三秒後就肇事逃逸離開   我們有記下對方的車牌  當埸也有打110報警    警員到埸後有制做筆錄和路線圖及發生經過 也有告知警員對方肇事事牌 後來我跟我朋友就搭救護車去醫院了  有驗傷和開立驗傷證明  後來處理的員警有調到附近監視器確實有對方的汽車經過 可是員警把對方的電話給我   要我自己約對方處理   但是對方態度惡劣一直不承認他突然迴轉是肇事主因     請問我們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和過失傷害及財損的部分嗎   告對方肇事逃逸因為沒有監視器  但是我跟我朋友很清楚記下他的車和車牌   對方肇事逃逸  會成立嗎  還是會被反告誣告呢  

 

您好

不用擔心

這不會被反告誣告

你私下找他他不會理你的

建議你先提告再說

證據收集不困難

看他車子有無撞擊痕或留下油漆都可以當證據

而且你們兩個可以互為證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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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 有關「肇事逃逸」之主要罰則: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死亡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二、 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1、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2、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其中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爰仍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遭掣單處罰。

三、 近來在實務上常見有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然未有受傷或在事後自行就醫才發現傷勢,而利用前述「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迫使事故對造出面協調賠償事宜等情,造成雙方各執一詞或百口莫辯的狀況。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處置,並立即報警及協助傷者就醫,讓警察詳載雙方之證詞、現場狀況及證明事故發生當時的情形,這麼一來,不論是對於駕駛人或被害人都有保障。

 四、 建議閣下應對「肇事逃逸」者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細節,本所當以多年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建良 104-01-26 00:07

律師團請問,我手機在是本月十七號在醫院遺失遺失後有回撥電話,是在關機狀態。後續報警處理,在今天有跨區警員聯絡我,手機有人送來,請我去取。小弟想問,如果辦案員警再辦案過程以不確定因素,電話詢問涉案人,使涉案人有機會脫離侵佔罪,這樣侵佔是否成立,後續告成功機率是否大

沈恆 (沈律師) 104-01-26 09:01

您好!

是否成立侵占遺失物罪要依調查所得的具體事實而定,且要能證明對方有侵占遺失物的故意才會成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棠 104-01-25 16:46

去年的12/09號,有一個自稱是美安的接洽人,跟我們訂美國正版的星球棒棒糖3800組,金額是190萬,美安已給訂金35萬,貨訂好了,因為宅急便的問題,延遲三天,12/23才送到,貨到了沒當場給錢,想說我們理虧在先,給美安一點時間匯款給我們,結果一直拖,後來我們覺得不對勁,後來美安的負責人王先生,說他們會今年的1/10付款給我們,到1/10號仍沒付,又說到1/15號,說會先給一部分的錢給我們,到15號,錢沒拿到,有收到支票,要到1/31也請王先生寫借貸,我們以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後來我們請人幫忙查一下關於支票有無跳票紀錄,銀行那邊說有,我們再打給王先生,給他三天時間再開一張支票,到了第三天,電話變空號,我們當下有被騙的感覺,想問如果採用法律途徑,我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如果要打官司,要打多久?勝算有多少?

 

PS:王小姐與我的對話紀錄,我已經全程拍下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開立空頭支票,則刑事上可能涉及詐欺罪,另外民事可以據該支票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並可以先做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10

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給付貨款,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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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4-01-24 21:47

不好意思,沒有經驗,請大大們給予指教,感謝~~

我的機車停在機車格內,機車格旁邊是汽車停車格,結果停在我旁邊的汽車要離開時倒車撞我的機車,我的機車被撞倒在地,撞擊時發出很大的聲音,引起店家注意
店家看到汽車加速開走,完全沒有停下來看,任由我的機車被他的汽車撞倒在地。店家趕快抄下肇事逃逸汽車的車號,貼在我的機車上,還幫我把機車牽起來 ( 感謝店家~~ )
沒多久,我去牽車時看到字條,店家主動出來告訴我這件事,我也看到我的機車有毀傷
我報警後,警察調閱監視器監視器有拍下汽車倒車撞我機車、然後肇事逃逸的過程
警察今天來電通知我:已連絡上肇事逃逸汽車的車主,他當天開的是公司車,已約本週末到警察局雙方會談


今天與肇事逃逸汽車的車主(簡稱A)見到面了
因為鐵證如山,又有警察主持會談,A只好問我機車毀傷估價多少?
我把機車行開的估價單拿給A及警察看
剛好警察局內現場有位警察前陣子才修過機車,他覺得估價單合理
但是A嫌貴
我說:你可以拿去你認識的機車行比價,如果你認識的機車行比較便宜,就去那裏修
A又不肯

最後警察建議給A的保險公司處理,A聽說不用出錢~~就答應了

我回家後打電話給估價的機車行告知此事
機車行要我把機車寄放在他那裏,等保險公司來(機車現在放我家)

請問:
1.遇到這種事,保險公司會刁難嗎?我該如何與肇事者的保險公司談?

2.機車行要我把機車寄放在他那裏,等保險公司來~~有需要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2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內部會有理賠評估,因此您必須將相關資料交給保險公司。

2、一般來說無需如此,只需要有估價單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0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將目前機車受損之情形拍照存證,若對方無與您協調之誠意,可提起民事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珠珠 104-01-24 21:38
103年7/3發生車禍我方違規左轉?方從後方高速撞上。肇事責任我7他3我們擦傷?方胸部挫傷治療。2天?院其他回診其間我們要關心對方。對方完全不接電話和解3次要求金額高達120萬.目前?方己提出告訴刑事民事我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對方提出請求金額明細及相關單據。

2、倘若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以以此委由爭取較輕處遇。

3、雙方都有受傷且均有肇事責任,因此均可提出告訴並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對策,本所就多年處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Bond 104-01-24 21:11

本人在pchome露天拍賣有一個帳號,將一些多買的東西在網路上拍賣,前一陣子,本人發現帳號異常,一登入帳號之後,發現本人的賣場變成別的賣家的賣場,本人賣場的商品都不見了,立即向露天客服反應,但兩天後,卻收到違規通知,帳號遭停權,之後,多次向露天反應,露天都未回覆,打露天客服電話,完全不通,本人還以書面申請復權,皆無下文,但本人還有一些款項尚未提領。是露天自己系統出問題,本人是受害者,露天卻完全不理會本人申訴。本人未提領的款項該不知該如何處理。因露天完全不回應。請幫幫我,謝謝。

lala 104-01-24 01:24

想諮詢一下專業人士,我妹18歲,在去年8.9月交往了一個男朋友

因我本身在外地讀書很少回去所以不清楚他們的互動狀況

我只知道他們很少會見面,之後2~3個月的互動都是電話來往

然後沒去過對方公司,對方家裡住址也不清楚

簡稱A男今年23歲(據稱我妹說他家是做關於海貿交易公司很大間)

她是解釋說就是小額借款,之後借款的公司再還款這樣我也不是很清楚

就在去年大概10月11月我妹說她有在幫忙對方家中接客戶

都是小額交易,都只有Line交易然後小額,偶爾是大筆的借款匯款給對方(借款公司)

然後說A男公司會再把薪資匯給我妹,然後幾次下來據說一開始有把薪資匯給我妹,再來之後的客戶交易的薪資都未再給她,據說是先放在A男身上保管先存著還是怎樣的還有一些我妹本身的錢也在對方帳戶,然後遲遲未匯給我妹,A男騙他媽媽說這筆錢已經在之前就還給我妹了,再之後我妹急需這筆錢時和A男要錢,A男卻每次借由很忙晚點匯,還有帳號在媽媽那邊之類等等話一直延遲還錢這件事,要了1-2個月之後一直逃避給錢這個話題,一提到就是吵架甚麼的,之後我妹說要分手A男也是遲遲不回應還錢這個話題,之後我代替我妹打電話給A男說這件事,對方卻是態度非常不好講不到30秒掛電話,然後說叫她自己來跟我講,直到現在還是未回應還錢這件事。

然後在12月初發生了一件事在網路FB有個女生PO說:A男欠10萬塊不還錢,被人肉搜索還有他的名子和照片,然後也發現A男有些照片是盜用某個網友的照片甚至一直不斷的換電話FB,LINE的資料也一直換找不到這個人,

所以我們現在懷疑這個男的是否是詐騙錢,這些錢前前後後6萬多塊都是我妹辛苦打工賺的,家裡狀況甚至不是很好,對遲遲不還錢又逃避掛電話,所以想問律師這樣是否構成詐欺,還是屬於哪種種類可以上訴,需要哪些證據等等、和方法,我們有匯款資料和對方電話以及車牌號碼,甚至賴裡面的訊息互動,我妹才18歲又怎麼會知道被騙錢還是投資風險等等,請幫幫忙已快2月,怕這個男的又換資料換電話跑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1:13

您好,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lala 104-01-24 22:3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我們是在想說是不是應該先報警再處理,還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更快

但我們並非是支票而是其它的匯款資料等等也可以申請嗎?

lala 104-01-24 22:46

我們是在想說是不是應該先報警再處理,還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更快

但我們並非是支票而是其它的匯款資料等等也可以申請嗎?

Ruby 104-01-23 15:52

被書商一直推薦,一直盧了我將盡快一小時,說先寫基本資料,再給我時間考慮,如果最後確定要買會在寄匯款單。我想說可以趕快脫身就留了身分證、出生年月日、電話,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拿去做什麼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寄發律師函請求書商返還您之相關個人資料,並禁止其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16:52

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其不得將您個資任意洩漏,並不得為特定目的外之使用,並陳明如有違法將索賠等。

阿成 104-01-23 05:51

各位律師你好..小弟是去年玩網路遊戲認識一個網友...起初她對我還算不錯,我需要幫忙的時候她都會幫忙,例如:幫掛機,打裝備之類的,想說她人好像還不錯,所以她開口跟我借錢的時候,我就借給她了。。之後她就越借越多。。想說朋友有難。。應該幫忙,所以我也繼續借她。。當有一天我財務有困難的時候。。她卻有一堆理由不還不然就是說要隔幾天匯給我。。直到現在。。打電話不接,訊息也不回。。我應該要怎麼辦才好。。我是用郵局匯款方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告知倘若拒絕清償可能涉犯詐欺罪。

2、對方仍拒絕回應,則可以報警處理。

 

阿汝 104-01-23 00:55

您好,近日因遇到補習班退費爭議,努力上網搜尋相關資料才知道原來大部分的人都被補習班蒙蔽了...

1月初接到台南市區中山路頗具規模的"成X"補習班電話,提到有專為國三全科加強的假日班次可供試聽,基於為孩子加強成績的心態下便姑且一試,在1/10前往試聽。試聽一堂後孩子並不排斥,在補習班主任的說服下填寫報名表並預付5000元(學費全額是15000),主任給予收據並告知下次上課時(1/18)補足尾款即可。回家後我多次詢問孩子意願並討論上課時間及規劃後,考量路程及上課時間實在不便,在1/17至補習班告知原由並請求退費,但對方卻說,依據台南市教育局....規定,僅能退除全額之90%,也就是我的5000元只退3500元!!

我說,我可以理解為保障及避免未規範時雙方可能的損失及糾紛,才會有相關規定的建立,但補習班(1)未依自治條例於明顯處標示規定之公告(2)填寫報名表時未事先告知契約內容及規定亦未做解釋(3)學生未開始上課也未領取任何教材資料,有什麼道理不能退費呢?但對方僅是一再強調"不是有沒有講,是大家都知道的規定",我說"你是業者才知道規定,你沒講一般人哪知道?"

況且,其他立案補習班為了名聲及長久經營,也不會為了沒有任何損失卻硬要收取區區小錢來破壞補習班及顧客間的情面吧!!

我查了各地區的規定,好像金門就可以退100%...我不知道只是填一張報名表就必須花掉一般人一天的薪水....一堂課都沒有上,就是一定不退錢嗎??他們有任何的損失需要我的錢作賠償??

如果找消保官,我有機會拿回全額嗎?我需要寄存證信函嗎?麻煩律師大人們的釋疑幫忙了,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3 01:26

Dear 阿汝,

 

如果您僅申請試聽,則可儘量爭取退回全額。另台北市教育局針對退費規定如下供參: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業經臺北市政府95年9月11日府法三字第09532299200號令修正發布實施,有關補習班退費規定(第33條)修正如后,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應依下列規定退費:(計算方式以雙方約定費用為準)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95,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5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所收取之百分之10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或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建議您委請「有登入當地律師公會」之律師處理此案,或代理談判,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2:16

您好,可至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Jocelyn 104-01-22 22:12

你好,請問一下我本人已滿十八不過已和男友生下一女,現在我們要去登記不過我爸媽都不願簽同意書,那這樣該怎麼辦呢?自行簽名的話,戶政會查證嗎?(例如打電話簡訊給爸媽),如果我現在懷孕了,沒有同意書,戶政會給予登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您滿20歲之前,結婚均需父母之同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3 11:52

未滿20歲結婚,戶政機關登記審查上仍須有父母同意書,建議都與父母溝通,切勿自行偽造父母同意,以免涉犯偽造文書

九州男 104-01-22 17:31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不起訴處分書的部份,程序上必須於7日內聲請再議,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2、可嘗試以原檢察官並未就肇事責任詳盡查證義務作為理由。

3、民事部份可以訴請履行和解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於時間內聲請再議。

亦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九州男 104-01-22 17:27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大人的回答~


 

 

Daniel 104-01-22 15:01

Dear 律師

1. 我想詢問一下,我之前在一個遊戲的官網申請會員帳號(有6~10年),當初他們官網並沒有特別去限定申請人證件去做申請,所以我用健保卡的卡號去申請會員帳號,他們也沒特別去做審核校對,因此我申請帳號成功。現在因為有好幾年沒再使用,想要做刪除個資。途中他們的網頁改版好幾次,直到現在他們認為我當初申請的帳號無法證明是自己的帳號,所以無法幫我做刪除(他們強調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我想詢問個資法中有特別規定,我們一般大眾要用什麼文件或是方式去證明這個資料是自己本人的,因為就算是身分證字號 / 姓名 / 電話 / 地址都可以申請變更,不是嗎?如果是,這樣他們又如何能證明說這個健保卡的卡號不是我本人,我連身分證 / 健保卡都掃描傳真過去,也填寫過資料要求刪除個資。更何況身分證 / 健保卡都有本人照片。

2.除了這個帳號以外,更早之前也有申請另外一個帳號,不過那個帳號填的身分證號碼,是我用網路上的身分證製造機所隨機產生的號碼。但是除了這個號碼以外,其他的資料都是我自己本人的。這個是否也能要求他們做變更?也就是除了身分證無法證明自己本人,其他資料都是自己本人真實資訊的。聯絡信箱和帳號都是用很特別英文單字去取名,一般人根本不會做這樣的取名。這樣是否能夠代表本人資訊的真實性,是否有違背的個資法?因為我也想要刪除第2個帳號

ko 104-01-22 14:42

請教各位 :

我車停在住宅前白線區域 ,一早起床後發現被撞 , 車子玻璃上上有好心人士留言,說看到前一晚上有人高速擦撞我的車,撞到後有停下看他自己車子損傷狀況,然後就開車駛離,該位好心人士隨即紀錄下他的車牌號碼供我參考

我發現後立即報警 ,因為撞擊力道滿大的,對方的保險桿,大燈等都掉落在現場,警方取走碎片隨即依車牌號碼與對方聯繫,對方一開始向警察承認肇事,說當晚會到警察局一同備案處理,接著就一直關機不回應,警察電話聯繫不到他,只好讓我們先做筆錄, 請問各位,我後續是直接提告嗎?我怕對方趁機處理自己的車,後續不認帳,只有部分車體碎片可以當證據嗎?麻煩有經驗或專業人士提點,十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違反交通法規),可以處罰鍰。

2、可以以報案的資料、車損照片、估價單等提起民事訴訟

 

namake_neko 104-01-22 13:42

網購買了三樣物品  都已經信用卡付清 物品很久沒收到察覺有異 上網查新竹貨運貨單查發現早就已經被領收 打去物流公司追查 他們說物品送達給我的時候 有打電話簡訊告知領收 還說我請一問男同學幫我領收 在他所說的時間點 調閱通聯記錄看 完全沒有任何電話來電也沒簡訊 更不用說什麼男同學我在貨物註明欄有寫"限本人親自收" 結果現在新竹貨運要我當作自己花錢送禮物給陌生人 不願意處理 請問我該怎麼保障自己權益跟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3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者顯然有疏失,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一般來說都會有簽收單,可以從簽收單上知悉受領人為何人,倘若另外涉及業務侵占或是偽造文書,屆時可以再追究相關的民事責任

emily 104-01-22 00:13

之前在人力銀行工作,有一個男生主動連絡我,說我只要提供帳戶和提款卡,就可以月領2萬到5萬,我提供了四家銀行,可是我今天接到銀行電話說我變成警示戶,那我現在該怎麼辦?工作會不會有影響,我只是提供帳戶什麼都沒有參與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2 10:17
Dear Emily, 在您的情形,實務上通常會以提供人頭帳戶者成立「幫助詐欺」罪起訴之。是以您可以/必須主張「沒有為自己犯罪」的意思,沒有犯罪動機也沒有任何的利益歸屬(亦即沒有對價關係),來主張自己並無幫助故意。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俾提供進一步的協助,謝謝!
流星羽 104-01-21 22:46

請問 

我家是老式公寓建築物

最近天花板開始有滲水/滴水情況

之前已經跟樓上住戶(房客) 所有人(房東)反映過

希望能一起討論 賞量如何處理

但是 樓上的房東電話開始不接 甚至愛理不理 掛電話

面對這樣情形 自己本身該怎麼辦呢

有什麼比較強制又能保障自己權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0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社區沒有管委會,仍可以請工程公司來估驗,然後發函要求對方限期修繕賠償,否則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沉怡君 104-01-21 17:32

昨日有各住戶來管理室,他說有一封很重要的掛號信一直沒收到,他那封掛號信是他家人從北部寄的,他有打電話問過郵局,郵局說那封信已經送到我管理室了,而且也已經”簽收”了。所以我回想起那天,我沒有和郵差點交數量就”簽收”,而我也沒收到那名住戶的掛號信。

 

那信件裡面是住戶捐款給寺廟的收據(不是發票),總共130萬,是住戶要抵稅用的,如果沒有那些收據,他們就要多繳90萬的稅金。

 

我同事有問過認識的會計師,會計師說遺失的收據只要存根聯的影本,然後蓋上廟方的大小章與正本相符,也是可以向國稅局報稅的。

 

但現在問題是,廟方不願配合解決,住戶堅持我要找到正本,但是正本已經找不到了,住戶說要我賠償90萬。

 

如果我與住戶簽寫切結書,說我願意負擔損失,以法律而言,這樣我需要付90萬嗎?

 

我目前想到方法是,如果對方要告我賠償,我便請他拿出捐獻的數據資料,到最後還是要查到廟方的會計,這樣我還需要賠90萬嗎?

 

或者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法?

 

我只有低低薪水2萬塊,根本就負擔不起。

###############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2/11將在區公所進行調解,公司要我簽下一份切結書,內容如下:

本人xxx因各人疏失造成掛信件遺失,本人同意無條件配合公司處理有關本案件之法律程序

請問這個法律程序包含要我全額負責?

我簽了這份切結書會有什麼問題?

祈朵 104-02-01 20:29

妳好:

我不是律師及會計師,但我把我所知道的告訴妳,妳參考即可:

根據所§11第4項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以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為限。

所§17第一項第2款

列舉扣除額:
      1.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綜上所述,並非所有捐贈皆可扣除,要合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且有限額。

可以了解那間廟的收據到底可不可以扣除,再處理,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千萬不要任意承諾願意賠償

2、倘若可以以其他方式報繳稅務,則縱使遺失正本,也不會造成對方的損害。

3、倘若對方堅持,可以等到對方提告之後再提出答辯即可。

 

 

邱先生 104-01-21 16:03

去年12月22日發現我太太與一位警察依同到日本出遊.在12月26日我到機場的入境大廳看到那位不肖警察跟我太太一起從入境大門走進來.隨後便一同上我老婆的車回他家.當下我拍了幾張照片.我同事也有看到當天的情形.事後我質問我老婆他承認有這件事.並在我老婆的手機上看到那位不肖警察傳了許多曖昧字眼的簡訊給我老婆.例如愛人我好想妳.我有空你要不要來陪我.要約妳家後德路等等字眼..事後我傳簡訊給那位不肖警察.他承認有傳簡訊給我老婆.但矢口否認有約我老婆一起去日本出遊.且不斷的狡辯說在這之前他不知道我老婆已婚.說話顛三倒四.試圖脫罪.其實很早之前我就發現這位不肖警察經常糾纏我老婆.時常打電話約我老婆出去.對於這樣不肖的警察.知法犯法.仗著自己是警察的身分勾引人妻...請各位敬愛的律師提共寶貴意見..如何反制這位不肖警察的種種行為.我想告他妨礙家庭侵犯配偶權是否能成立..

請各位敬愛的律師提共寶貴意見..感激不盡.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簡訊內容涉及親密行為,且您的配偶自認,則可以作為通姦罪的證據

2、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1 17:54

Dear 邱先生,

 

由於警察具有公務人員身份,是以其若有任何不法行為致違反公務員倫理規範者,您可就具體事實至警政署網頁檢舉(警察系統是一條鞭制,故其上級應為警察署),又若其涉案部分,政風處應會派員調查,此為最快的反制措施。至於是否提告通姦行為部分,需要您配偶的證詞與申請入出境資料等,另外您尚可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主張身份權益即配偶權受到侵害,主張非財產上(即慰撫金)、精神上痛苦之損害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1 2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太太有您所述之情況,而與異性有親密行為,有可能會有刑事通姦罪及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有與您配偶發生性行為,可對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無證據,則似難成立刑事犯罪,除非您配偶亦願意提供相關證據或作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二、閣下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邱先生 104-02-10 12:30

此位不肖員警為了脫罪,說他先前不知道我太太已婚,若是提告,侵害配偶權或通奸,會被反告污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