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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玄 104-12-03 16:11

你好:請問一下欠行動電話費有效追溯期是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法院認為是5年、有法院認為是2年,不過應該採2年時效的比較多。

2、又時效會有中斷事由,所以請詳述經過,以利協助。

小燕 104-12-03 11:34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4-12-02 10:49  文章人氣:7 個人積分:6

客戶定制一套模具今年6月(4月底訂貨)交貨,賬單發出去之後客戶提出與他認知的尺寸有差距為由不付款。當初我有提出我要做的尺寸,他也有提出他要做的尺寸,也同他分析他要做的尺寸的不可行性及風險性,客戶口頭上有答應讓我們規劃設計,但當初沒有把詳細的尺寸寫入報價單中。因為信任問題也沒有收定金。

在此期間,客戶一直說我的模具不符合他們公司得規格,又每天使用來生產產品。溝通兩個月之後,客戶要求我重新報價一組(按他說的尺寸),9月我又重新報價。我報價單報過去2個月之久客戶都置若罔聞。11月我告知該客戶此套模具我已售出,請他5日內將其退還給我。客戶說他有接到這付模具的訂單,沒法確定退還日期。

客戶說如果要拿回我之前的模具,要等我拿新的模具跟他換回。可是這套模具當初他說不合,我答應另外賣家下個月要交付。我已經不想為這客戶投資過多開發成本,要求客戶先付第二套模具的定金,他都答應說馬上開票,每天都說會寄出,一個星期過去了也沒收到。還一直催我趕快加工,跟他交換。我實在看不出他有誠意購買,就跟他說第二組開發風險太高要把一些細項簽切結書我才做。客戶打電話說風險他自己承擔,可是切結書他不要簽。公司也正式發傳真通知他,因沒有收到他的定金和切結書,第二組開發訂單已自動取消。

走到這我也不想做他的生意了,只想拿回我第一組模具。客戶現在是即不付錢也不退貨,還生產產品賣錢,我們該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利呢?..........既然他提出應收不過,就不應該每天用來生產而不歸還本公司。不歸還的行為有沒有侵佔我們公司得財產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7 10:24

您好

應無法成立刑事上的侵佔

但可以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珍 104-12-02 22:31

上個月的24號找到中平店家樂福的賣童裝是家樂福叫貨來賣的她只測試一個月賣不賣的好,之後我問休假的事非食品處長說要等業務來都沒看到業務是由處長來問我休假,到了5號沒領錢我問處長薪水什麼時候領他去問廠商隔天說15號領錢薪水到了下個月15是假日所以延到16號可是到16還是沒有領到?上個月的薪水我在去問他又說他要去問廠商之後跟我說要我做到20號禮拜五20號那天把打卡的卡片給他他傳給廠商下個禮拜一匯給我因為發生一件事我必須到彰化結果24號禮拜一根本沒有啊我隔天問處長他說沒那麼快那時我在彰化我請會計跟處長說我說有急用叫廠商這個月底前給我我去上班在問他他說他有跟廠商說了可是現在30號都月底了還是沒有,我已經說了好幾次了連休假薪水都是我自己去問他他在去問廠商不知道到底在拖什麼我真的需要薪水啊要活不下去了身上又沒錢生活又要繳房租前天問他雙廠商說今天會匯結果到現在都沒有我下班前問處長他說廠商沒接他電話他明天會在幫我問要去勞工局嗎?問題是我不知道廠商是誰是什麼公司連業務都沒看過,現在該怎麼處理??

林小弟 104-12-02 19:06

您好...我於昨日收到元誠資產公司所寄來的平信,內容是我積欠泛亞電信的電話費沒繳,要我趕快繳納否則將會函送法院查封動產動產包含電視洗衣機等....我記得我有辦過泛亞門號但由於那最少是十年以前的事情了,已經不清楚是否有欠費或者是欠了多少,請問我後續該如何做最好??我現在住的地方不是我的名字但戶長是我,如果置之不理的話真的會來查封我所居住的地方嗎??

請各位律師撥空解答我的疑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您不清償,對方會去提告,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可以對您的財產強制執行。

2、應該要求對方提出欠費證明及債權移轉證明,您可以逐一核對,並且會有時效的問題,倘若對方提出來,您覺得OK,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要求對方提出清償證明,否則就等對方來告知後,再一一處理比較能夠保障您的權益。

其芬 104-12-02 17:06

想請問這樣算不算毀謗,104/11/4到大直樂群二路的一個社區報到,在這個社區的財務委員一直想要爭取台北市104年度社區省電照明補助計劃,這當中財務委員找她們家配合的廠商廣鈦科技公司業務蕭先生,進行報價,共有4次報價11/4.11/12.11/19兩次,其中11/19兩次的報價金額完全不同,一次是2萬4千多,一次是3萬元,為什麼今額會差異快六千元,因為台北市政府申請補助需要一比一,就是台北市政府補助三萬元,社區必須自費三萬元共計六萬元,因為11/19廣鈦報價2萬4千多,我問廣鈦蕭先生這樣沒有三萬元有沒有關係,廣鈦蕭先生說就把金額提高這樣就可以補助三萬元,所以11/19第二次報價所有金額提高至3萬,收到11/19第二次報價我自己就製作了一張表格自費跟補助報價單供委員們參考,當財務委員收到報價單跟補助申請資料,就發現金額怎麼被提高很多,就打電話給廣鈦公司問怎麼金額提高這麼多,廣鈦也沒查清楚就直接跟財務委員說,是我要求提高金額,此時財務委員聽到立即跟我公司的主管說我收回扣,要求主管解釋。還說怎麼會派我這種會收回扣的幹部來社區。11/30公司主管帶新任總幹事到社區來解釋並更換總幹事,在會議中財務委員一直說我有拿回扣要求我們公司下午立即交接給新公司,導致我沒工作被公司資遣,現在在家等非自願離職單,請問我可以告這社區財務委員毀謗嗎?如果要提出告訴律師費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回扣的指摘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2、相關費用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服務方案。 

其芬 104-12-02 21: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回扣的指摘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 ... (恕刪)

律師:請問您說搜證之後,請問我要準備那些資料,才報警。

畏懼 104-12-02 12:33

就是我男朋友的爸爸很愛大小聲跟摔東西還有甩門

然後某天早上他就在那邊大聲說什麼要趕我男朋友出去不讓他住家裡(我房子土地登記在阿嬤的名下)我跟我男朋友還有阿嬤便都不理他,最後晚上我跟我男朋友回到家,他就在大小聲說我們藏他鞋子,於是我便回他說我們沒有人藏你鞋子,他就說我跟他大聲,最後搞到變成我男朋友跟他吵起來,他爸就對我男朋友說要趕我男朋友出去,阿嬤聽到就對他爸說趕什麼,房子我的你要趕什麼,他就對阿嬤大聲說當初如果沒有我蓋印章你是什麼都沒有的,這間房子憑甚麼算你的,吵到最後他就出手打人,我男朋友便基於自衛回了手,阿嬤看到想阻止,就在勸架,啊我去打電話報警,然後阿嬤就不知道怎樣撞到樓梯流血

重點是目前房子是在阿嬤名下,阿嬤想趕他出去,可是他不出去(阿嬤會怕他大小聲之類的)

三不五時就鬧事,還說什麼要殺全家之類的

請問有什麼法律可以幫幫忙嗎

有問過保護令之類的,可是警察都說要看法官判的如何

我們手頭又沒有證據說他說要殺全家跟對阿嬤大聲

你好:

奶奶、男友可以聲請保護令,請求父親遷出房屋並禁止騷擾、遠離特定場所。 可以傳喚奶奶、男友、妳出庭作證,並提出奶奶的驗傷單。 可依民法第767條規定,在終止使用借貸後,請求遷讓房屋

您好:

建議先聲請保護令主張對方應遷出房屋,並禁止接觸,若對方仍為騷擾,則會有違反保護令罪之問題,證據方面可以你們或鄰居、親友為人證,及驗傷單、錄音等為物證。

小燕 104-12-02 10:49

客戶定制一套模具今年6月(4月底訂貨)交貨,賬單發出去之後客戶提出與他認知的尺寸有差距為由不付款。當初我有提出我要做的尺寸,他也有提出他要做的尺寸,也同他分析他要做的尺寸的不可行性及風險性,客戶口頭上有答應讓我們規劃設計,但當初沒有把詳細的尺寸寫入報價單中。因為信任問題也沒有收定金。

在此期間,客戶一直說我的模具不符合他們公司得規格,又每天使用來生產產品。溝通兩個月之後,客戶要求我重新報價一組(按他說的尺寸),9月我又重新報價。我報價單報過去2個月之久客戶都置若罔聞。11月我告知該客戶此套模具我已售出,請他5日內將其退還給我。客戶說他有接到這付模具的訂單,沒法確定退還日期。

客戶說如果要拿回我之前的模具,要等我拿新的模具跟他換回。可是這套模具當初他說不合,我答應另外賣家下個月要交付。我已經不想為這客戶投資過多開發成本,要求客戶先付第二套模具的定金,他都答應說馬上開票,每天都說會寄出,一個星期過去了也沒收到。還一直催我趕快加工,跟他交換。我實在看不出他有誠意購買,就跟他說第二組開發風險太高要把一些細項簽切結書我才做。客戶打電話說風險他自己承擔,可是切結書他不要簽。公司也正式發傳真通知他,因沒有收到他的定金和切結書,第二組開發訂單已自動取消。

走到這我也不想做他的生意了,只想拿回我第一組模具。客戶現在是即不付錢也不退貨,還生產產品賣錢,我們該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利呢?..........既然他提出應收不過,就不應該每天用來生產而不歸還本公司。不歸還的行為有沒有侵佔我們公司得財產呢?

104-12-02 01:23

各位律師們 你們好 真謝謝你們可以來回答我的問題 我半年前借了朋友7萬左右(都是一萬兩萬給的 但不會少於這數字)對方其實那時候答應三個月前就會全還清 但到還錢時間跟他要這筆錢他就是避不見面 或不接電話 就再昨天我很不開心的跟他說今天是極限了我今天要拿到錢 他就直接嗆我說 你有種拿槍來跟我要阿 當下我就傻了 現在是翻臉不認帳嗎?我手上雖然有更早之前我跟他追討時去他家談判的錄影檔 裡面內容我有說到數字 跟他要還的時間(但最後還是躲我)我借他都是拿現金給他 沒簽本票或證明 我跟他說要告他 他好像也沒再怕 難道我被他吃定了嗎。。。這錢對我來說算很大的金額 所以來這求助各位律師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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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 104-12-01 22:47

各位律師晚安

昨天11月30號晚上我母親打電話來說一名員警要我至派出所做筆錄

原因是我沒有去報到教育召集,要我釐清案情

然後我母親跟我說教育召集令寄至我戶籍地(戶籍地為我阿姨家)

我目前在外地工作所以不住在戶籍地,

而聽我母親說我阿姨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表哥有簽收我的召集令,

但並沒有告知我,而他簽收印章還蓋上我父親的章,

(我父親與我母親離婚8年目前也許久沒跟父親聯絡,他換了手機也不在台灣)

然而教育召集令已是10月3號的事,(教召時間為10月3號至10月7號)

請問我這樣沒收到任何通知,而表哥代為簽收卻無通知,

這樣該如何責任歸屬?

你好:

可能會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之罪,你要強調並非故意逾應召期限,亦無避免教育召集之意圖,請求給予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若不幸被起訴判刑,無前科紀錄通常宣告緩刑或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有簽收,但有無通知您本人是關鍵,到檢察官那裡時,您可以請求傳喚相關人員出庭作證,證明他們確實未通知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nChun 104-12-01 21:41

我想請教有關藥事法的問題, 今天接到衛生局來電,有關違反藥事法,請我明天去說明 我上網查了,發現我有可能是在網拍販售藥品,跟藥品廣告嫌疑的問題 衛生局人員有請我帶印章及身分證過去,我另外準備了網上藥品的交易明細,我是從104年八月才開始上架代購商品,104年8月2日~104年10月4日期間完成了九項交易,104年10月14商品被YAHOO違規下架後就再也無上架或是有交易,卻在今天接到這通電話! 我查過可能會要有罰金3萬元~15萬元的部分,我想請問律師,如果我依照上面的詳細跟衛生局人員報告,會不會有機會減少罰鍰? 或是她請我過去做說明會不會就是要有筆錄,這樣可以起訴我嗎? 另外還想請問在我不確定任何文件的確定性,我是不是可以拒絕簽名?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確實為您於網路上販售藥品,您可能真的有違反藥事法之疑義,惟若沒有明確證據,證明您就是帳號使用人或就是您使用該帳號,或許有機會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刑事問題,但本件至少應會以最低額度來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確實為您於網路上販售藥品,您可能真的有違反藥事法之疑義,惟若沒有明確證據,證明您就是帳號使用人或就是您使用該帳號,或許有機會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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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鄭 104-12-01 17:24

在上月的一天傍晚,我和朋友帶狗狗去大稻埕準備遛狗散步。結果在我們停好車,準備過街時,狗狗掙脫了狗鏈,朋友趕緊彎腰去整理狗鏈,不料綠燈機車放行,狗狗受到驚嚇沖了出去,結果被騎在最前面的蔡某撞到,結果導致蔡某摔車。那我們當下馬上上前詢問,也馬上報警。後來救護車來了,把蔡某送去附近的中興醫院,朋友留下來和到來的警察做筆錄。在急診最後的檢查結果,蔡某只有腳面上有個擦傷的傷口,只需要上藥,沒有任何的縫合。也照了X光,骨頭沒有任何的問題。那不管怎麼樣,我們是狗飼主,我們也承擔責任,告訴他先回家休息,如果需要看醫生也請打好收據之類的,到時候好證明。那機車修理費用也請寫好明細。已經過去4天,我們打電話詢問,商討和解事宜。結果對方開價32000,說機車修理了12000,(那個機車已經至少15年以上的機車了,況且人全身上下都只有腳面一個小傷口,是他撞了我們的狗然後倒下了,并不是車子追撞,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需要換到12000.)然後說他的每日薪資是3000,他需要休息在家6天,故要18000.加上看醫生的錢,一共需要32000.當下我聽到這個價格氣炸了,真的是獅子大開口,我想詢問下律師,我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我們是要負責,但是不是別人要多少就是多少。

你好:

可將初判表申請鑑定釐清責任寵物的飼主既然將寵物帶到外面,對於寵物的行為就具有注意義務,若寵物受到驚嚇掙脫狗鍊飼主有過失,因而造成對方受傷,就有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對方可依190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機車零件部分(維修工資沒有折舊問題)要考慮折舊,既然是15年的機車,更換零件,殘值只能請求十分之一。對方若受傷就要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如果只是破皮金額不會太高。薪資損害要診斷證明書上有記載宜在家休養財也辦法請求,否則只能請求請假去看醫生之部分。 建議能和解就儘量和解,避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個月內提出),可向各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且不得再提出告訴。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一、刑事的部分,如果雙方談不攏的話對方六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

二、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

「乙○○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乙○○在其位於臺中巿豐原區○○街000 巷00之00號住處飼
    養黑狗1 隻為寵物,負有「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
    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 歲以上之人伴同」及「不得疏縱
    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之法律上作為義務。詎其於民國
    102 年4 月3 日晚上8 時許,能預見及此,而當時並無不能
    注意之情事,竟疏未將其飼養黑狗予以圈綁或為其他適當安
    全防護措施,即放任該黑狗在上開住處附近處自由閒盪,適
    有丁○○於同日晚上8 時10分,騎乘車牌號碼000 -000 號
    重型機車,沿文化路由東向西直行,途經文化路與文化路70
    巷交岔路口之際,因乙○○所飼養上開黑狗,由丁○○所騎
    乘機車右方停放在文化路70巷口附近路旁之車輛處竄出,
    丁○○為閃避該隻黑狗,緊急煞車向左滑倒且人車倒地,致
    使丁○○因而受有上排多顆門牙斷裂、上頜骨齒槽處骨折
    嘴唇擦挫傷、臉部及左右下肢多處擦挫傷等普通傷害。嗣經
    丁○○詢問附近住戶得知該黑狗係由乙○○所飼養,並於10
    2 年6 月22日報警處理,始知悉上情」。

三、以這個判決為例,判二個月如果最後是易科罰金的話是六萬元。

四、當然你會說他的傷沒有那麼嚴重,但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

五、有的人會堅持民事上該多少就賠多少,寧可把錢給律師。但偵查中辯護一般都五萬五了,請三思呀。

六、請儘力調解,你的案件適合調解,好好談。調解的好處是調解委員會幫你們談,就左邊說一說,右邊說一說,在中間取得折衷。對方開的金額跟你想給的金額可以折衷一下。

七、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啊鬼 104-12-01 02:05
我想請問一下,事情是這樣的! 在之前我媽交了一個男朋友,後來開始動手、撥水不讓我媽睡覺、打到公司去了!最後要殺我媽鬧到警察局去! 可是他是真的要殺我媽!警察壓他去警局時直接在警察面前說最好就關我久一點,這能關多久,一兩年後出來一樣照殺你! 進警局雙方做完筆錄,之後警方說會聲請保護令、並叫他搬離原本一起住的地方! 後面幾天有大家有安穩睡覺了幾天,他就又突然出現繼續說要殺、同歸於盡等話!還說連我們家3個孩子都不會放過! 還有傳賴說殺、打電話恐嚇我們等! 前陣子家裡收到一張法院傳單!是上個月去警局的那些事,好像是聲請保護令,可是媽媽因工作沒法去!1:我想請問這樣拍」保護令還有嘛? 因為還是有一直騷擾我們!我有上網查保護令加害人不能跟被害人有任何接觸不管打電話還是再出現工作場所或住家附近! 最近搬家後又有安穩的幾天,但是從搬家開始他又在恐嚇沒關係啊在躲啊什麼別給他找到之類的話!昨天他突然傳來知道我們新搬的家在哪還有說在哪附近,他說的沒錯,然後還是說會殺死我媽的話,我們沒有爸爸了(因為離婚),我們不能沒有媽媽! 請告訴我到底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ˊ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觸犯恐嚇罪、家庭暴力防治法。

2、對方的精神狀態是否有問題?倘若客觀上看起來與正常人不同,則可以要求員警依據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倘若精神狀況沒有問題,則至多就是向承辦檢察官求情,希望給予被告羈押(此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聲請)。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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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1:03

 如果已經聲請保護令只是沒時間去法院,可以委任律師代理。違反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負有刑責,如果是現行犯警察可以直接逮捕。非現行犯檢察官可以拘提並聲請法院羈押之。

您好:

對方可能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保護令罪,可以提起相關告訴,建議於保護令之開庭時間應出庭,並提出相關事證及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珍 104-12-01 02:01

還沒離婚之前 前夫買了一台機車 機車名字是我的 機車分期的錢他在繳 已繳完 之後他用機車去借錢類似當鋪還什麼 我也比較不清楚 第一次我有跟他去 因為要行照跟證件 之後行照就押在那邊 這是第一次借錢我知道 之後環完 而後接著又第二次借錢 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 一樣又是以我機車名字名義及行照 還有他本人證件又借了第二次 這次環到剩下永遠4000卡在那邊 因為拖延時間繳款被罰的部分 他也沒錢繳 行照一樣拿不回來 第二次借錢也是他後來才跟我說的 因為我跟他說我想換新車 舊的要賣掉 所以行照就拿不出來 才說出他第二次借錢的部分 後來我們離婚當天他要我把全部家裡鑰匙機車鑰匙都交出來環他 機車不給我  但是我想辦過戶給他畢竟機車他繳的 只是名字是我的 我也會怕離婚後他又一直動那部機車的腦筋 讓我負債 又到處借錢 或者故意違規 做不愧事情 因為機車名字是我的 這幾天一直打電話給他要跟他討論機車過戶事情 也傳了簡訊給他 也沒任何回應 他不接或者掛我電話 沒心想跟我談 所以我想自我保護 因為我帶著小孩生活已經夠辛苦了 如果機車他在亂搞讓我負債之類的 所以我想對他提告侵佔可以嗎?

你好:

本件單純是借名登記契約糾紛,不會構成侵占罪。 可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到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sherry 104-11-30 16:51

各位大律師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

 

此事關於刑事詐欺案件(a.包含委託房屋買賣不成沒完成任務卻沒退款糾紛 b.另一筆借貸金錢糾紛),目前開完第三次偵查庭,但尚未和債務人對質過,因債務人故意請假避開,因此不曉得案子會拖多久,何時才會判決。

 

1. 而債務人於第二次偵查庭後有還一點點錢處理借貸款部分,也就沒有繼續還款,但他卻告訴檢察官說他已經跟我談好和解,並且講好怎麼還款,實際上是債務說謊。請問這樣子本來有機會成立的詐欺罪,會不會因為我收錢而影響判決呢?甚至詐欺罪就變成不成立呢?如果是這樣子我該怎麼做?懇求協助,謝謝。

 

2. 因訴訟這一年過程,債務人故意不接電話,我方也找不到債務人,只有第二次偵查庭遇到,卻試圖想腰斬還款金額沒還款意願,我才請家人陪我找債務人談判維護我的權益,談判過程完全沒對他怎麼樣,但債務人就開始亂說話,說要報警說我們恐嚇他要告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有哪些地方該注意或者是要怎麼防範他呢?懇求協助,謝謝

 

3. 因所有匯款都是到債務人兒子帳號,請問他兒子借戶頭給債務人,進而詐欺債權金錢幫助詐欺能夠成立嗎?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7 10:09

 您好

您可以透過刑事陳報狀的方式將事實陳述予檢察官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sherry 104-11-30 16:45

各位大律師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

 

此事關於刑事詐欺案件(a.包含委託房屋買賣不成沒完成任務卻沒退款糾紛 b.另一筆借貸金錢糾紛),目前開完第三次偵查庭,但尚未和債務人對質過,因債務人故意請假避開,因此不曉得案子會拖多久,何時才會判決。

 

1. 而債務人於第二次偵查庭後有還一點點錢處理借貸款部分,也就沒有繼續還款,但他卻告訴檢察官說他已經跟我談好和解,並且講好怎麼還款,實際上是債務說謊。請問這樣子本來有機會成立的詐欺罪,會不會因為我收錢而影響判決呢?甚至詐欺罪就變成不成立呢?如果是這樣子我該怎麼做?懇求協助,謝謝。

 

2. 因訴訟這一年過程,債務人故意不接電話,我方也找不到債務人,只有第二次偵查庭遇到,卻試圖想腰斬還款金額沒還款意願,我才請家人陪我找債務人談判維護我的權益,談判過程完全沒對他怎麼樣,但債務人就開始亂說話,說要報警說我們恐嚇他要告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有哪些地方該注意或者是要怎麼防範他呢?懇求協助,謝謝

 

3. 因所有匯款都是到債務人兒子帳號,請問他兒子借戶頭給債務人,進而詐欺債權金錢幫助詐欺能夠成立嗎?謝謝

你好:

可能會被認為是單純的民事糾紛,並無詐欺罪之犯意而不起訴。 若不想產生其他糾紛可以申請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全程錄音。 若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會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若是出於幫助之意思幫助他人犯罪,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若不知情則無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詐欺犯罪行為,否則容易成為民事債權債務糾紛,而不成立犯罪,可考慮整理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告訴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行為及證據,並出庭向檢察官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卓 104-11-29 20:28

車禍到現在 1個半月
對方一直說要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OK 出來了 我沒肇事 
我方車子要修3萬 對方保險說要等和解 才會給錢
我沒那摸多錢能修車 只能等對方
我直接叫對方來付錢 在叫對方保險給他們錢就好
這樣子也是可以 我問過對方保險
現在對方一直拖一直拖 都是我方打給對方慰問 
雖然是我撞你 但是我傷比你重 車也換了
我家人忍無可忍 決定要跟對方提告
1.請問 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我有醫院診斷書 我每通電話都有錄音 
2.刑事 民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待對方遭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2、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若要提告刑事,則應注意告訴期間為六個月,若要提告民事求償,則應注意應於二年內提出,以上希望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26

 就您受傷部分,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通常檢察官會先移送調解調解不成再起訴,起訴後您可以再一併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車損部分您可以自己先修理,之後再跟對方請求修理款,但有折舊問題。

晴晴 104-11-29 18:01

我有一位忘年之交,他曾經因為在酒店工作而接觸毒品,後來在今年10月底因持有二級5.5g(用來自我了斷)以及吸食二,三級而被移送地檢,後來以兩萬交保金交保,目前等候傳票,因為警方對他之遭遇感到同情以及家人朋友之勸導幫助,使他重新燃起人生希望,但是這幾日又有之前酒店認識之朋友,因為債務糾紛而到中山分局指控他販賣毒品,警方目前謹已致電通知到案說明,我逼問過我朋友,他說他三四個月之前確實有販賣過一兩次,但現在的他不僅改過向善更完全杜絕這些東西至今已經一個月了,並且更是積極試圖擺脫憂鬱症以及找正當工作,我想試問。

1.他是否要到案說明,如果必要能說些什麼自保?

2.他這樣的狀況是否會跟之前的持有以及吸食案卡在一起?(因未開庭)

3.他現在能做些什麼?

P s警方致電時僅說懷疑他已09××××××××之電話進行販賣,但他已經為了擺脫以前惡習已換了新的號碼。希望有人真的可以幫幫他,否則他將再度陷入地獄,或是自我了斷,我真的希望各位能幫幫他。

您好:

建議您朋友仍須到案說明較好,否則有遭拘提之風險。

如果販賣毒品案是由不同檢察官偵辦,可能會與先前之吸食毒品案分開審理。

販賣毒品須有證據為佐,原則上不能僅以他人指控來定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陳先生 104-11-29 17:02

  不好意思問一下.就是我在網上賣二手手機,因為給錯電話號碼讓對方連絡不到我,被告詐欺,事後有跟買家解釋並出貨,達成和解,但買家收到商品後發現商品有問題,於是我跟她說可以退貨處理,買家說收到錢才寄出退貨,我答應買家一禮拜內會將錢寄出,但過了幾天買家說商品在因為有問題所以在做筆錄時被警察拿去當證物了,所以我只好跟買家說等開庭時在退款交貨,買家也答應了~

現在的問題是:

1.商品被拿去當成證物正常嗎?

2.我這樣的做法對嗎?就是等開庭時再退款交貨

求解 謝謝

您好:

1.  雖然詐欺罪是屬公訴罪,只要對方已經提告詐欺,不會因為雙方和解或您退款而撤告,但若能在檢方開庭時先行和解,並簽立和解書,檢方就能因雙方和解而作出緩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2.  若對方因為您的商品而認為您有詐欺嫌疑,將商品做為證物係屬正常,但對亦可向檢方要求發還商品。

3.  建議先行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以展現誠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雙方已經和解談好條件這個部分建議先搜證,例如先錄音或是用簡訊等留下證據

二、和解的時候要注意用詞,不要寫到變成不利你的證據了。溝通的時候也是。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我補充一點:簽和解書時 要注意請對方表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意思 保護您自己
若須委請律師代撰答辯狀 或陪同出庭等等 可再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荳荳 104-11-29 14:34

提告前男友恐嚇.毀謗個資外洩,後他找我談和解我也撤告了,但他以談和解名義和我發生關係,和解後也一直打電話給我,一天多達5-6通,請問我可以告他騷擾嗎 ..侵犯部份有毛髮可當證據..但當下並未到醫院採驗.證據有通聯記錄及手機來電..他傳給我的簡訊監視器畫面..另想問他偷吃得事報紙有報導如將此報導貼於大樓公布欄這樣有涉及毀謗嗎...如將姓名刪除只有報導內容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話的部分,可以提告強制罪。

2、性侵害的部分,當時的過程為何?請詳述。

3、張貼新聞不會違法,倘若您要傳述相關事件的話,建議不要,因為只要能夠特定您所指述的對象,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您好:

1.  若對方持續打電話給你的騷擾行為,已經嚴重影響您的日常生活及妨害您使用手機通訊之權利,已經構成刑法強制罪,您可提告刑法強制罪及民事侵權行為。

2.  性侵的部分,您必須證明對方是在強迫的情況下發生,若只能提出發生性關係證據,恐會讓男方宣稱您係自願。

3.  雖然新聞非屬虛構事情,但若新聞內容涉及誇大,且張貼時再加上自己加註之惡意內容,恐涉及毀謗罪,因此建議若您欲張貼新聞,就必須單純張貼,不能加以其他陳述,或帶有情緒性字眼或是刻意散布負面言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不建議將報紙貼在公開的地方。僅涉及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東西你去散布的話還是可能被告誹謗罪。

一之二,我查一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已足使一般人
    認為告訴人與某女子間有不正常之通姦、相姦行為及與○○
    間有超出一般友誼之不正常交往關係等非一般社會所認同之
    感情及性關係,自亦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評價,至為灼然
    。」

二、至於你想告他的部分,如果性行為的部分是合意的,你去告的話會有誣告的風險,這個你要三思。

三、對方騷擾的話要看程度及具體事證,不同的證據法律上的評價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反您的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可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反您的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可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uka.lee 104-11-28 22:28

律師,您好,

我在8年前有欠遠傳,台哥大,亞太,和信約共8萬多元(電話費及違約金),現有一家匯誠公司來要求償還,其中有一筆3萬5千元已被寄地方法院強制扣薪...

請問:

1. 手機欠費追溯期是否為5年<民法>,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逾期失效.

2.所謂追溯期不行使即失效,如果第三方債權人有寄通知到戶籍地是否就是有行使,行使的定義為何?

3.我已被公司通知因手機欠費要強制扣薪,是否還可以提出異議,該如何做?

以上還請律師幫忙回答,非常感謝!

你好:

手機電話費部分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違約金適用民法第125條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 先去閱卷債權人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若有,並未罹於時效,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實益,若無,則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催討債務屬於民法第129條1項第4款的請求,必須依同法第130條規定在6個月內起訴,否則時效視為不中斷。 先去閱卷再說。
Ivan 104-11-28 20:27

我跟我女朋友吵架,因為之前吵很多了,能發生的事情幾乎也發生過了,我最後傳line給她說大不了玉石俱焚被告恐嚇然後罵他破麻  公車之類的字眼被告毀害名譽

我開完偵查庭了,我想請問我假如還有想要補充一些資料例如過去他對我家的傷害或者他之前恐嚇我家之類的證據會有幫助嗎?

我罵他之前他有跟我講電話跟我說要把我的機車拿給他朋友作奸犯科以及我借她的手機號碼他都不負責欠的電話費也都不負責,我才跟他說大不了玉石俱焚 我跟檢察官說的是因為這些原因不知道這樣有可能會被提告成立嗎?或被判刑之類的?

 

 一、玉石俱焚的話,這樣是恐嚇危害安全罪。

二、我幫你查一個判決摘要主文供你參考:

廖○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三、這個案件的被告有與對方和解取得對方的諒解,所以法官就給他緩刑了。

四、如果可能請考慮與對方調解和解

五、去指摘對方以前犯過的錯對你的案件並沒有實質的幫助,去聲請調解的話如果調解成立的話對你的案件多少有幫助。

六、這條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和解調解可以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而已。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且本件是否會被起訴,仍有疑義,應盡力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2:35

 不必過度指責對方,可以由對方刺激你的言語,撰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您當時只是一時激憤並無恐嚇之意圖,降低犯罪動機。再表明願以對方和解之意願,請檢察官移送調解。歡迎攜帶資料面談,以利撰寫答辯狀!

您好:
建議您試著與對方和解 以爭取緩刑 或罰金刑等等
若須進一步法律諮詢 或須委請律師代撰答辯狀等等 可再email與我聯絡 謝謝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善良小市民 104-11-28 17:48

本人於今年104年8月15日購買超級圓頂代理的演唱會門票4張,因友人因事無法前去,故104年8月25日退票,退票時在郵局外以電話連絡客服人員詢問退票方式,但客服人員並未詳細告知退票張數與書寫方式且敷言了事,導致本人將演唱會門票全數寄出(事後查詢該網站退票規則限退3張),也未留下連絡電話(客服人員未告知;信封上也無電話格式)

至8月28號,因不知退票結果電聯客服人員,對方表示票務組人員不在,稍後回電,到9月1號無回應本人又再次電聯客服人員,對方表示票因違反規定早已寄回,並告知自行吸收票卷金額。

事後寄出存證信函 對方無回應
消基會提出第一次調解 對方表示沒注意
消基會提出第二次調解 對方依然不回應

絕得相當不合理

1.當初寄票時已電聯給客服人員留下姓名表示確定退票
2.退票程序交代不清不楚 敷言了事
3.退票前本人親自前往總公司提問 愛理不理 也不接受當場退票
4.存證信函 調解會 共3次希望出面解決完卻不回應,收了錢不認帳的態度令人生氣

 近期將要提告對方,麻煩各位律師解答我能以什麼樣的方式提告

 

 一、這個應該是民事糾葛而已。

二、演唱會退票的訴訟,例如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103年度壢小字第181號(演唱會取消公告可退費但就不給退費案)。

三、我查了一個更接近你案件的判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4年度湖消小字第1號。這個是原告因故沒辦法去。事實的部分記載「嗣後原告因故無法如期欣賞演唱會,並發現文化部公布之「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系爭事項)就藝文展覽票券之定義及第6 條規定,認定上開門票得申請退票,且上開門票載有「10 /16(含)起不接受退換票,退換票酌收10% 手續費」之字樣,則上開門票應得退票,伊便於同年10月10日向被告申請退票事宜」。

四、該案法官的見解是這樣的: 

 (二)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 項及第2 項分別規定:「中央主
    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
    得記載之事項。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
    條款無效。」按文化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 項,於
    102 年公告「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又依上開公告就藝文展覽票券之定義包括現場演出之
    音樂;應記載事項第6 項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藝文表演票
    券退、換票機制並詳加說明;另不得記載事項第2 項規定不
    得預先免除企業經營者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所應負之賠償責任
    、第3 項規定不得記載消費者拋棄或限制依法享有之契約
    除權或終止權。經查被告雖抗辯系爭票券非其售出,然系爭
    紛絲頁係被告公司所設且係在2014年8 月19日設立,與被告
    所述不符;且該網頁載明為官方粉絲團且提到主辦單位、公
    開告知購買方式、VIP 匯款至指定帳號即是主辦單位公司帳
    號,另要求原告傳真匯款資料的電話號碼也是被告辦公室電
    話等,足認系爭票券係由被告所出售。是原告所購買之系爭
    演唱會票券既合於上述規定,原告自得行使退票之解除契約
    權利
五、以上供你參考。

六、若提訴訟後對方願意調解的話可以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莫莫 104-11-28 10:34

請問:在我高二時,受誘拐未婚懷孕生子,受不了家暴逃離,小孩在生父那邊以經10年了,約5年前我遇到良人結婚,小孩的爸爸因此查到我的電話,之後不停打電話騷擾恐嚇辱罵,要求我放棄監護權,我該如何放棄監護權,以及阻止他在繼續騷擾提告的話可用什麼罪名,當時生子還是未成年,是否可以追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12: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監護權歸屬及扶養費、探視權等。

2、倘若對方有恐嚇或是騷擾的行為,可以蒐證之後提告或是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生父約定監護權由生父單獨行使,但您其實可不必放棄共同監護,若生父又電話騷擾恐嚇,可加以錄音,提起刑事告訴,不用因為生父電話騷擾恐嚇放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生父約定監護權由生父單獨行使,但您其實可不必放棄共同監護,若生父又電話騷擾恐嚇,可加以錄音,提起刑事告訴,不用因為生父電話騷擾恐嚇放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1-27 23:46

您好:我已離婚多年,因探視會面多次遭到阻擾而申請過家事庭協調,庭上要求與男方在調解員見證下共同擬定協議書,調解員建議私下自行協調即可,故男方單一製作協議書,因其提到女方應於某時間接小孩回去會面探視,但超過15分鐘仍未到達接小孩,即便女方有電話告知男方因交通問題會晚到,仍視同放棄該次會面,我以交通狀況不可控要求改為超過30分鐘,男方堅持其為握有監護權者,以其條件為主不接受我的建議,請問:1.我已表示不同意也未簽屬該協議書,男方是否有權自行決定我的探視會面權能否行使?2.因家人生病,故委託家中妹妹依照約定時間前去接回小孩,男方以協議書未載明母親以外的親屬可以代為接小孩回去會面,故拒絕讓我妹妹接走小孩,請問男方此行為是否以干涉女方的會面探視權益,我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12: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只是私下協議,所以倘若對方拒絕配合或是協議應該調整,都必須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待裁定下來之後才有辦法聲請強制執行。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探視協議書,或是提告才能保障權益,避免有疏漏的情形。

您好:

建議可由公證者或律師居中協調較適合之會面交往方式,若無法協調,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方式,若對方仍加以阻止,則可加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拒絕對方所提的意見,撰擬書狀請求法院裁判合適之探視方案及方法,不用因監護權為對方而受對方牽制,若對方不依據法院裁定之探視方案讓您行使探視權,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並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拒絕對方所提的意見,撰擬書狀請求法院裁判合適之探視方案及方法,不用因監護權為對方而受對方牽制,若對方不依據法院裁定之探視方案讓您行使探視權,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並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富富 104-11-27 22:26

律師你好 昨天有我接到警察的電話 告知我被某某某告詐欺罪 問我哪時候可以到案說明 我請警察說我可以等到通知書在過去嗎 然後我大概知道是甚麼的事情 內容如下

 

我跟那某某某是在網路遊戲認識 玩久了自然有交情 知道那名女子喜歡我 突然有一天我們在LINE通話中 剛好我要衝裝備 問她有沒有材料可以賣我 當下半夜3點多 我剛好要儲值點數 然後剛好我的賣家不在 她告訴我她要幫我儲值 然後她跟我要了遊戲帳號幫我儲值約6000台幣 之後我在電話說我明天匯款給你 她說不用 她不想要跟我有任何金錢交易 事後儲值完 我把遊戲帳號密碼給改掉了 睡醒 看到訊息說我怎麼改帳號密碼了 她要開我的上線 把我裝備在弄得更好 我一直拒絕 她告訴我她要送我 連她送我東西 我都那麼不信任 之後我跟她一起把裝備弄好了 還是繼續一起玩遊戲 過沒多久 因為網路上面的人說 我的東西都是靠他 我跟他爭吵了 到了最後 他叫我還給他 我說好 問他要新台幣 還是 遊戲等質物品 他說了 要遊戲等質物品 我隔了3天後還給他 他也確實收到 他自己也上面說清楚 給了他之後互不往來 然後到了昨天我就收到我詐欺罪的通知 以上我跟他的記錄LINE都有留著 請問我去警察局該如何做 我這樣有已經還給他東西 有記錄 還算詐欺

您好: 如果依您所述,建議將該些訊息均拍下來存檔,並提供一份給警方當證據,也可以先和律師討論且委請律師陪同應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2:35

您好,關於您問題,對方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您施用詐術之證據,您可提出與對方交易之相關訊息紀錄,證明您無施用詐術,無詐欺之犯罪之,亦可於警詢前,考慮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答案,避免自己之答案,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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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富 104-11-27 17:06

律師你好 昨天有我接到警察的電話 告知我被某某某告詐欺罪 問我哪時候可以到案說明 我請警察說我可以等到通知書在過去嗎 然後我大概知道是甚麼的事情 於是我今天去找了律師事務所 然後告訴她事發的內容 內容如下

我跟那某某某是在網路遊戲認識 玩久了自然有交情 知道那名女子喜歡我 突然有一天我們在LINE通話中 剛好我要衝裝備 問她有沒有材料可以賣我 當下半夜3點多 我剛好要儲值點數 然後剛好我的賣家不在 她告訴我她要幫我儲值 然後她跟我要了遊戲帳號幫我儲值約6000台幣 之後我在電話說我明天匯款給你 她說不用 她不想要跟我有任何金錢交易 事後儲值完 我把遊戲帳號密碼給改掉了 睡醒 看到訊息說我怎麼改帳號密碼了 她要開我的上線 把我裝備在弄得更好 我一直拒絕 她告訴我她要送我 連她送我東西 我都那麼不信任 之後我跟她一起把裝備弄好了 還是繼續一起玩遊戲 過沒多久 因為網路上面的人說 我的東西都是靠他 我跟他爭吵了 到了最後 他叫我還給他 我說好 問他要新台幣 還是 遊戲等質物品 他說了 要遊戲等質物品 我隔了3天後還給他 他也確實收到 他自己也上面說清楚 給了他之後互不往來 然後到了昨天我就收到我詐欺罪的通知 以上我跟他的記錄LINE都有留著 請問我去警察局該如何做 我這樣就算詐欺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7: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來往過程並無欺瞞的情形,則不會構成犯罪。

2、不過畢竟涉及刑事犯罪,仍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曉諭 104-11-27 14:32

您好

我想諮詢相關欠錢追討事宜,於今年3月跟男友分手,與男友交往6年期間,

借了五萬多的費用,加上交往期間他使用我名義申辦手機號碼,因分手後在今年八月停止話機,手機的使用費用也沒有繳清,我電話訊息過去他都推託會匯款還錢,一直擺爛不理,打算用存正信函寄出,但是本人無相關法律知識,想請問:分手後我用line訊息請他還清欠款,另外手機電話告知繳清手機費用,目前到現在都完全不理會,加上我怕寄信函他目前住的房屋租賃,如果蓄意逃避,真的就不還,請問律師存證信函還有什麼樣方式請出本來還錢。

Ruby 104-11-27 10:39

你好...請問早上與他車車體稍微擦撞(後輪部分),有下車查看..對方看我是女生口氣不好一直說我不對感覺要坑我要賠償....可是我查看他車並無痕跡..我的車本來有舊痕...後來我就跟他說沒大礙走了也沒拍照.記下車牌.聯絡電話...開走時我看後照鏡他還停留在現場

現在擔心會不會被反咬一口被說肇事逃逸???還有建議當下該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謝謝!!

你好: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若對方主張車損,可以請對方提出證據,若對方無法舉證,法院會下敗訴判決。
LIN 104-11-27 10:24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肇逃之問題,因為您當下並未停留在原地,建議您盡量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4-11-27 10:22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肇逃之問題,因為您當下並未停留在原地,建議您盡量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4-11-27 10:16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並考慮是否與被害人和解調解,請被害人撤回過失傷害告訴, 肇事逃逸罪部分可以爭執未認識有致人死傷之情形(成功機率甚低),不該當肇事逃逸罪,或與被告和解,並向檢察官、法官認罪,尋求緩起訴緩刑
LIN 104-11-27 13: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我收到地檢署傳票是要出庭,會是什麼樣的情況?我該如何應對

 

阿皓 104-11-26 21:38

我於104.7月12與房東簽約,簽約當天我們有注意到屋內有幅畫,房東說那是前房客留下的保存很好看我們要擺哪裡!我租期是從104.8.1~105.7.30,簽約當天房東有說我們可以先搬進來不算錢,但確沒告知7月中~8月這段時間的水電瓦斯費用是算我的!再加上我因一開始認定畫是前房客的,而畫表面也有裂痕因而把畫拿去回收,另外有一組燈飾因被小朋友用壞所以也一起丟了。事後告知房東確說畫是他的,但我要強調第一點:契約裡並沒畫的存在。我一開始很低下的說燈飾多少我賠給你,房東一開始說不清楚,我就說不然8月前的水電瓦斯都算我的,房東也說好。怎知有一天洗衣機(裝在室內)接水龍頭水管漏水,漏到整個屋子都淹水,至少有1~2公分。我隔天打電話告知房東房東確說因為我丟他的畫這比修理費要我自己出。這合理嗎?

事後我傳簡訊希望在租約裡加上我之前幫他繳的水電瓦斯和這次的水管修理費用來當做丟掉他畫和燈飾的賠償並要房東簽名。

房東確說我難搞要跟我解約,使我只有一個多月時間要找新住處和搬家!(10月中提只讓我住到11月底)還說要找調解委員會。我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他到時又提畫跟燈飾想扣我押金我該如何應對?

2.如果他找調解委員會來跟我索賠畫跟燈飾的錢他贏得了嗎?

我有當天簽約的錄音檔,另外房子淹水我2個櫃子因此發霉丟掉

公司資料也泡到水…1千多塊的拼圖也碰到水都沒跟他索賠了。且租約裡沒有畫的存在。就算要賠燈飾也該有折舊率的問題吧!?

3.當初簽約是用書局買的契約,裡面只有乙方違約賠償都沒寫到甲方違約賠償,這樣是否就真的無法要求房東給與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見得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見得划算,若能協調處理,避免訴訟,亦為一可考慮之選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iger 104-11-26 18:00

父親於數日前意外身亡,生前為一人公司負責人,以承包工程為主,目前已知的情況是

公司部份有欠稅,已被境管,公司名下車輛被禁止異動,對外有負債,有租一間倉庫存放一些機器設備及工具,但請會計師列出資產清冊,倉庫內的機器設備沒有在資產清冊內,部份債務人知道有這些機器設備

私人部份無任何資產,不知有無私人債務 ;

確定是負債大於資產,所以決定辦理拋棄繼承

私人部份較沒問題,頭痛的是公司部份

1.公司部分如辦理拋棄繼承後就都不用去管它這麼簡單嗎?我們的權利義務有哪些?需要去辦理哪些手續?例如公司解散或破產?還是需辦理清算?稅務?

2.公司還有些工程款及尾款未收入,工人的薪資及廠商貨款都靠這些款項來支付,能夠去向上游請領來支付款項嗎?或是就不管它了呢?

3.有債務人要求我們將倉庫內那些未在資產清冊內的機器設備交給他們來抵債,我們當然很希望這樣做,但是否有法律問題?

4.承租的倉庫自然沒必要再續租了,但裡面那些沒帳的機器設備該怎麼辦?我們能夠去處理轉賣或當廢鐵賣嗎?不能去處理的話,我們也無力負擔高額的倉庫租金,房東及我們又該怎處理?

突如其來的狀況,一邊要處理父親的後事,且最近都會接到債權人的"關心"電話,雖不至於有情緒性的語氣,且我們也了解被倒債的痛苦,但真的也無力去負擔,也不知如何處理,只好上來請求協助指導,謝謝!!

理論上,如果拋棄繼承,公司的財產及相關事務你都無權過問,也不會有處理債務的問題。不過實務上,行政機關還是會找你,你必須要在拋棄繼承生效後與它們周旋一陣子。

此外,有些沒有在帳冊上的資產,你拋棄繼承了也不能去動,否則會有侵占竊盜犯罪的問題。

債權人及員工雖然在法律上你沒有責任,但是他們應該還是會找你,要你出面處理,但是如果你已經拋棄繼承了,你也無能為力,就這樣一堆人和你僵持著,過了一兩年大家都累了才會放手。

雖然拋棄繼承對你有一些好處,但是對於那些員工、債權人等,可能會很糟糕。如果債務比資產多不了很多,目前法令也都已經是修正成限定繼承,建議你就發發慈悲心,繼承下來,然後與債權人說明目前公司還有哪些債權、資產、債務及稅負等,然後逐一處理,這樣雖然你需要辛苦些,但總比以後出門不小心就被東西打到,甚至碰到個瘋子員工,整天提心吊膽好得多。

阿雅 104-11-26 15:26

請問,我買了預售屋最近要對保了,建設公司也已經有相關銀行跟專員資訊給我,可是打電話去問專員是否能增貸的問題,卻說建設公司給他的金額跟我當初買的金額是不一樣的,買的金額當然是比較多,這樣是不是建設公司有亂報的情形?(就我知道得好像我買的這間房是有被轉一手賣)這樣的情形是沒問題的嗎?就照著建設公司給銀行的金額貸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然要問清楚,否則可能另外涉及逃漏稅的問題。

2、建議應該重新審視相關契約之規定,並且詢問銀行端為合會這樣。

3、倘若對於相關契約內容不甚了解,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提出此質疑,並請求限期給予回覆,再視回覆內容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提出此質疑,並請求限期給予回覆,再視回覆內容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琪 104-11-26 10:02

今天收到台中地方法院非訟中心的信~

裡面的內容寫註記有3件本票日期為92/5/26  92/5/25  92/5/21

有打電話詢問,但他們只說不出庭,自己尋求法律資源

請問他們後面會有什麼動作,而我又該如何處理???

您好:

如果是本票裁定債權人接著應該會執行您的財產或所得,若該債務不存在或罹於時效,您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供擔保先停止執行。

小琪 104-11-27 08:50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不理會它可以嗎?

並供擔保先停止執行是什麼意思?那如何停止?去哪辦?

Hsuan 104-11-26 05:37

你好 事情發生在一次農會改選總幹事,因為我爸爸也參與了這次選舉,由於對手洪女士綁樁腳買票被監查站人員監聽到,事後也傳召了他的樁腳去詢問,而他的樁腳也承認了洪女士交付他20萬元去幫他買票,時間地點人名都一清二楚,證據充足。

由於我爸爸一個朋友也慫恿著我爸爸拿錢出來買票,卻也被監聽到,認為我爸爸也有買票嫌疑,無奈那個在電話中慫恿我爸爸買票得人,在期間過世了,沒有人可以作證那只是他朋友一廂情願的想法,而這段期間我爸爸也一直官司纏身,直到前幾天判決我爸爸刑期七個月,罰款五百萬元,要上訴卻遭駁回。

而對手洪女士只是易科罰金,我想請問在這種不合理的判決,我們該如何申訴呢?

有想過非常上訴,也想請問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改變現況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令尊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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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判決確定要救濟比較困難,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二、如果真的是冤枉,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後提起再審,但再審是不停止執行的…七個月的話不能易科罰金也不能易服社會勞動…再來是民間測謊的效力的問題。

三、這樣的話也只是爭個清白而已。做民間測謊之這樣,如果後續你爸人生有其他的規劃,有人拿這個來跟他說嘴的時候可以大聲的說這個是冤案因為我測謊有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若判決已確定,要提起其他救濟會比較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Lester 104-11-25 23:54
在10/3號向租車公司租了lexgen u6 10/4早上還車途中因不專心撞到前車 最後和車行和解並付清營業損失和修車費 但還有ㄧ筆折舊費要等修完車再報價給我們賠償,當時直航說是修車費用3%為折舊費用,也ㄧ再確認是3%。和解書上他們也寫3% 之後車行打電話來索取折舊費,並告知和解單上寫的3%是寫錯了,正確金額為30%,但和解書當時寫3%並本人同意簽名蓋章,他們卻以當時租車合約上的規定是寫30%為由要改為索取30%的折舊費用。 並說因為和解書3%上面沒蓋指印只是寫的所以沒法律依據(我只有在我簽名的地方蓋手印 ) 這樣合理嗎?走法律途徑我是否站得住腳?

你好:

和解契約不一定要書面,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就會成立,且你已經簽署對方出具之和解書,更加確定該和解書之意思是出自於對方的公司。 除非你們雙方明知原本的租賃契約已經載明30%,3%只是誤寫,否則對方就要受和解契約之拘束,而對方要主張意思表錯誤,撤銷意思表示需要符合民法第88條之規定,對方具有過失就無法撤銷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3:03

 和解書上有對方公司的大小章或是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不以蓋指印為必要。您可以委任律師發函給對方,表明當初雙方是同意以3%折舊。

啊毅 104-11-25 22:34

我摩托車分期有一段時間沒有繳了

我中間我有幾次想跟他聯絡處理問題

但他的態度非常差 要我一口氣把尾款都交給他

我一時湊不出錢來 他就照三餐打電話到家裡 給我的父母 我工作的地方 我住的社區

一天十幾通還算次數少的

又傳簡訊說一段時間沒繳了要加利息錢 

我不再家就叫他們的專員來我家要錢

事後在傳簡訊說要加10000元的外派費

又說如果不給他錢就要告我詐欺 侵佔

我真的想好好解決 尾款我也存到了

但是又怕給他錢後他用各種理由在跟我要錢

我該怎麼辦?請各位幫幫忙 我的家人已經被搞到連電話都不敢接了

他是21世紀融資公司 網路看他的風評普片不太好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你好:

若對方持續騷擾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範圍,可以提告強制罪。 對方在民事上頂多可以請求違約金遲延利息或依法取回車輛,不能隨意增加費用,可以拒絕對方的請求。 單純因為經濟因素無法還款,不會構成詐欺侵占罪。 建議聲請調解,一併解決紛爭。

纏訟二十年的徐自強擄人撕票案,高院更九審這個月1號將原本判處有罪的徐自強逆轉改判無罪。更九審指出,同案被告黃春棋在被判處死刑確定後,就以抗議司法不公為由拒絕作證,黃春棋被最高法院裁罰兩萬元確定。(潘千詩報導)

徐自強被控在民國84年9月跟表哥黃銘泉、表弟黃春棋、好友陳憶隆共同綁架建商黃春樹,最後將人撕票、埋屍、勒贖7000萬。黃銘泉潛逃泰國遇害死亡;黃春棋、陳憶隆跟徐自強於更五審判死定讞後,94年間非常上訴成功,徐自強部分被發回更審,在二、三審間來回。更六審照樣判死,而更七、更八審改判無期後,更九審則以檢方主要是以同案被告黃春棋、陳憶隆的供述,認定徐自強是共犯,但黃春棋又在後來的審判中一再無正當理由拒絕作證,且檢方的舉證又無法證明徐自強有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黃春棋因拒絕證言,被裁定罰鍰2萬元,黃春棋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據了解,死囚黃春棋更九審拒絕作證後,媒體趁他還押時問到為何從更六審開始拒絕作證,他透露「法律只保障徐自強的詰問權,不保障我的。」

而高檢署也因更九審以黃春棋拒絕作證為由,推翻過去被告自白證據能力而判決無罪,判決違反法令提起上訴。徐自強被判9次死刑、2次無期、1次無罪,官司纏訟至今仍無法落幕。

 

新聞出處:http://www.bcc.com.tw/newsView.2661455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事訴訟法第175條定有:「傳喚證人,應用傳票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同法第176條之1復定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同法第178條尚定有:「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二)黃春棋就徐自強案件而言,依實務通見其地位屬證人;又因刑事訴訟法規定,就他人之案件,原則上任何人皆有為證人之義務,且若已於傳票上載明無正當理由不到的法律效果情形下,仍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庭,此時即有可能遭法院課處罰鍰或遭法院拘提。

(三)律師提醒,實務上常見之偵查手法,係將犯罪嫌疑人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喚,並嗣後再變更程序地位為被告。所以為免因不諳法律而遭致自己受有違法訴追之風險,實應於收到法院及地檢署傳票時,迅速洽詢有專業能力的律師分析案情利弊,始屬正途。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陳小姐 104-11-25 17:27

事情是這樣的 ,我被叫到警察局做筆錄要我說明我郵局的卡是怎麼遺失的,並且告訴我我的帳戶全部被列為警示帳戶,因為被害人買虛擬寶物匯錢到你的帳戶卻沒有收到東西,我有告知警察這些事情我並不知道,一開始我辦郵局帳戶是想說跟男友一起存錢,就把卡給了男友,想說裡面沒錢沒有關係,誰知道男友把卡借給他朋友使用,某一個晚上男友打電話給我要我馬上把卡停掉,我才知道原來卡在他朋友身上,當然我也就打電話把卡停了,隔天他朋友打電話給我,說我怎麼把卡停掉,錢還在裡面現在需要用,請我匯給他,他傳了一個銀行帳戶給我,我跟他說我在郵局,要匯給你要有銀行的分行還有戶名我才能寫跨行匯款單,不然匯不過去,之後他傳賴給我一組序號,要我到7-11操作i-bon.列印單字直接把錢給7-11進行繳款動作,收據我並沒有保留。整件事情就是這樣我的疑問是:

1.開庭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對我比較有利?

2.像這樣的案件我會不會因此有案底?

3.警示帳戶要如何開通做使用?

4.之後銀行信用會不會因此而不好?

5.如果真的必須請律師,價位大概是多少?

6.開庭在問話的時候,有需要注意什麼嗎?

麻煩可以把對我有幫助的資料告訴我,讓我好好準備,因為我才20歲我真的不想要讓這次的事情造成無法補足的缺失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會被以詐欺犯來偵辦,您應證明您當時並不知,必要時仍應傳喚您男友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可能會購詐欺罪之幫助犯,要針對幫助犯之雙重故意部分去答辯,說明你也是受害者,爭取有利之處分。若不知如何回答最好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正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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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4-11-26 13:09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 (恕刪)

不好意思我有加您的line想請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