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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霖 103-08-27 16:43

請問律師,我跟對方有訂定契約,但賣方一直延遲交車,甚至在電話中還辱罵三字經,問候娘親之類的之字眼,今日賣方也說不賣了,要將全部金額退還給我,通話過程我都有錄音,請問這樣足以當成證據嗎?如果他連要退還金額這事情都要拖拖拉拉的話,有什麼比較快的解決方嗎?

對方不賣,訂金要加倍返還,可聲請支付命令來追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7 18: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函催告要求對方履約,並請求遲延之損害賠償金。另外,若欲解約,已可以對方遲不履約並催告後發函解除契約,若契約有訂定可加倍返還訂金,亦可要求對方加倍返還。 

103-08-27 12:41

8/9號  我爸爸在上班時感到頭暈身體不適(他本身是開車送貨司機)

8/10號送醫檢查出是腦中風 (左腦血管塞住)

 想請問: 這樣算是職災嗎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的權力嗎

我爸已經完全不能工作,他上班是屬於未打卡的

公司也沒有保勞健保,但是有在公會保(好像是裝潢工會類似的) 

之前有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請職災,但是勞工局說要加班超過96小時才能申請

想順便請問:  如果可以算職災,要怎麼去勞工局申請,或者請求雇主民事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應就您父親發病前之工作情形蒐證,本件除可向勞保局申領職災給付外,若確實有僱佣關係存在,則可以另向僱主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謝大律師所述,

至於向僱主請求民事賠償部分,

建議可先至勞工局申請調解

並向勞工局諮詢您父親的案例最佳之處理方案

調解不成立後再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24

 職災的認定有其一定要件,勞工局的認定是一個關鍵,

建議先跟公司討論通報職災申請職災給付的可能,

公司不願意配合,再考慮向公司求償,再由勞工局安排調解看看

 

n720427 103-08-27 07:49

小弟最近在市區行駛汽車,因不知情違規右轉導致一輛機車從右後方撞上!

當下碰撞聲不大,轉過頭看機車駕駛好像無大礙就沒有停車繼續行駛!

過沒多久就接到警察局電話也馬上到警局到案說明,目前尚未做筆錄但已與機車騎士和解!請問肇事逃逸刑責上將來有緩起訴空間嗎

cc 103-08-26 21:40

我希望可以請教各位大大

為什麼我上周已播打檢舉藥頭專線那個人有在販賣毒品而且這個禮拜大約幾號幾點會有個毒品派對也給他們藥頭家裡的住址還有電話號嘛了他們毒品派對還是順利完成既然沒有遭到制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報警檢舉之,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告發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c 103-08-26 22:0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報警檢舉之,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告發之。

... 

律師您好 但是我不方便透露我的資料我知道他們幾月幾號那藥頭會開毒品派對他們住址電話都提供了 但不知道會在哪裡辦 這樣檢舉是不是警察就無法查到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並請求地檢署對您的資料加以保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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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16:05

實務上如果去地檢署告發,等到檢察官發交指揮書調查,可能已經過了時效

建議你去分局的偵查隊或刑大製作檢舉筆錄,也許還有檢舉獎金可以賺。

如果是漁船走私海巡或調查局也可以檢舉

以上僅供參考。(以前指揮販毒案件實務經驗,也核過毒品獎金,向高檢署呈報過)

獎金原則上是看毒品種類、量及純度而定

流星羽 103-08-26 21:30

最近接到一通台中第三分局偵查隊來電 要我去解釋網路遊戲糾紛 警員是根據遊戲帳號 官網所提估資料顯示的電話找上我的 但是 我沒玩"遊戲新幹線"所代理的遊戲  而且聽警員說遊戲資料也不完全 我懷疑電話是隨機被人亂留 現在的我該怎麼辦呢?對於這方面的事情 我要注意甚麼和準備甚麼 不太想一直去解釋甚麼

另外 警察要人到案說明是用打電話通知嗎 還是這是剛開始偵辦階段 等到書面通知識很後面甚至是強制要你到案說明 

警察說是6月分的案件 結果我8月中下旬才接到這種通知電話 這會不會太...久遠點

還請給予我寶貴的方向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並與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及相關問題設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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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婕 103-08-26 18:31

8/20晚上 我紅燈也沒有兩段式左轉

對方直行車綠燈,但車速有80也過快(他自己說的

然後他撞到我又掃到一名路人

剛打電話問路人,路人說他骨折30天不能上班

我現在跟怎麼辦?

調解委員會,如果路人獅子大開口

我是不是就一定要乖乖接受?


 您好:

建議您目前應該積極關心對方之傷勢狀況

並盡量與其洽談您能力可以處理之和解金額

調解委員會時調解委員也會盡量提供其他案例之和解金額給雙方參考

不是對方要多少您就一定要接受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斑比 103-08-26 08:04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直到25歲才真正徹底分手分手之後我們仍有聯絡,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

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

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

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雖然分手可是你卻打電話讓我那麼不堪,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經過他的電話辱罵,讓我常常覺得自己很不堪,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後來我換了號碼,他有天在FB訊息裡跟我要電話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

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

晚上不能出門,除非我住外面才能跟你吃飯,

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

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他說不行,

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

時間不會太晚,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

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

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

【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誰想要搶…?

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於是,那女孩就告我妨礙名譽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告她妨礙秘密求償精神賠償嗎?!

經過那次電話辱罵,跟Fb冒用他人名義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

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可以告她什麼?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6 10:10

您好,

您的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您只要具有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在公開的場合,表示對對方有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如「瘋婆子」之字眼。 您可提告對方刑法第315條所列「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然因對方經男朋友同意,因此並故意窺視,至於對話的內容是否屬於秘密,則要以當事人想要隱匿的主觀意願,以及客觀認定作為判斷標準。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洽談,針對雙方提告事項討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killer7787 103-08-25 18:17

各位律師

我哥開車8/23下午在台中五權南路地下道時不知道該路段禁止右轉違規右轉右轉時被後方一輛機車緊急剎車後撞上右後車門,但是當時我哥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回彰化,然後約16:30時家裡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機車騎士報警。

警察說我哥已經犯了"肇事逃逸",然後請他去做簡易筆錄,隔天我哥打電話去關心對方,對方說他正在上班跟我哥約今天下午三點在台中一間7-11"談談"關於車禍怎麼解決。

今天我哥跟對方一見面對方就直接說不管他的車損和人損狀況如何,他要給我哥三次機會,前兩次由我哥出價,他不滿意價錢的話就由他出最後一次價,如果我哥不接受他的最後價格就直接走法律途徑。我哥試探著喊了一次50000對方馬上不同意要我哥再加價,很明顯對方是想敲竹槓。

對方車損不明,人損:手臂輕微擦傷,其他不明,應無大礙

我方車損車門凹陷無法開啟維修需要板金,無人損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走上法律途徑,我哥可能會負上的刑責有多嚴重?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8:47

您好!所犯肇事逃逸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這不是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也無法撤告,倘若對方要求太離譜,就不要勉強和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ller7787 103-08-25 18:57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

我還想再請教,因為我們認為這件車禍我們需負的責任較大,但是依照對方私下和談的情況,我們不願意接受對方這種獅子大開口賠償金,所以很有可能對方不同意和解

目前由於我哥只是到案說明,還沒有正式筆錄車禍鑑定報告,而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對方很長的剎車聲所以對方應該超速,(對方是約20歲~30歲的年輕男子),如果對方堅持提告,我哥無前科,假設筆錄上有註明肇事逃逸的案子到檢察官手上,檢察官決定不送理法院而是緩起訴的可能性有多高?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不建議私下和解,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被起訴的機會會非常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21:58

您好:

法院實務不會管你哥有沒有過失,縱然這場車禍你哥是無過失,你哥也得下車救助。因此,依您所述的情況,你哥是觸犯刑法肇事遺棄罪。

要跟您說的是,你哥所犯的罪,刑度至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檢察官若沒有緩起訴且法院也沒有緩刑,你哥就得進監獄服一年以上的刑期,是無法易科罰金的。因此,此時跟對方有無和解就很重要了。通常這種案例有和解,法官都會判緩刑,甚至檢察官可能直接緩起訴

但假如對方真的是獅子大開口,建議您可以尋找當地的律師,請律師依其經驗替你哥向檢察官或法官解釋無法和解的情況,並陳述為何此時仍應給予你哥緩起訴緩刑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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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部分,可嘗試主張無肇事之認知,即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至於車禍過失比例,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比例及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ller7787 103-08-27 12:40

想請問各位律師

以這個案子

對方是否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若能,以我哥工作性質為約聘人員,月收入平均約三萬,但是每個月收入要看公司case並不穩定

一旦肇事逃逸成立被吊扣吊銷駕照就必須失業,每個月還需負擔一萬多房貸的情況之下

法官有可能的判決為何?

謝謝各位律師

小米 103-08-25 18:16

您好

大概三年前朋友跟老公借了約5萬元

但是每次說要還卻一直找藉口

說是在大陸工作

後來直接打電話給對方妹妹,希望可以告知他家人拿回欠款

但是他妹妹也搞失蹤

不過從他妹妹那得知他根本沒有在大陸工作

所以請問這樣是可以直接告詐欺嗎?

我有他一直說要還錢的Line還有FB的對話記錄

還有他妹妹戳破他謊言的對話記錄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把錢拿回來呢?

如果寄存證信函是不是也沒用?

我有他的名字跟電話,地址不確定要不要的到

這樣的話有辦法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8:56

您好!對方若在最初借錢時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而交付金錢,就有可能成立詐欺罪;倘若事後對方只是藉口不還錢,並沒騙您要求另外交付金錢,可能不會構成詐欺罪,但您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並建議可直些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程序上較為快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自由飛 103-08-25 17:33

那天晚上約莫六點,下雨天,我要去上正要右轉(有打方向燈)有看後方沒車  突然聽到有喇叭聲我就停下來往後看就有一台車停住然後摔車,我們的車並沒有碰撞到我就把車停旁邊幫他把車牽起來,看那人站著沒事車也沒甚麼事我就告知對方:不好意思我要上班先離開了,五天後接到警察電話說對方報警說我肇事逃逸,去做筆錄時警察也沒說對方的說法,這樣能算肇事逃逸嗎?而且警察也交代的不清楚,通常警察當時接到對方報案到通知我是五天之後對的嗎?警察說因為當天下雨所以監視器也沒拍到甚麼……

請問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8: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下有與對方確認傷勢並且告知要離開對方也沒有阻攔的話,您並沒有所謂的逃逸行為。

2、倘若對方還是堅持提告,您可以委任律師提出答辯狀或是出庭協同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補充說明建議您還是盡量回到現場問問附近的店家或居民是否有目擊證人或私人之監視錄影設備可供調查,否則您後續可能會有訴訟纏身之麻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天羽翔 103-08-25 12:06

去年3月到6月之間,陸續借錢高中同學一共5000元
去年3月那時他跟說要繳東西錢不夠,先跟我借了2000元,說好找到工作會還我錢,去年5月的時候他有意要進我們公司,向我尋問公司求職的事,又再度跟我借了2000元,我看他沒工作又想進我們公司 ,我也有借給他,後來去年6月他進我們公司之後又向我借1000元,那次是我拿現金給他,事後去年9月到今年2月我向他追討債務,而他在去年11月離職說手頭緊要繳東西,要給家裡錢等理由拖欠,到了今年4月我又開始向他追討債務FB、LINE、簡訊電話都避不回應。
因為我們都是透過FB訊息在對話,我也沒有給他簽借據,但我有完整的FB借錢的對話記錄,有兩筆2000元是用匯款的,但我只查到一筆的匯款紀錄,另一筆因為太久沒刷存摺,被銀行和其它匯款紀錄濃縮成一筆,查不到,還有一筆1000元是拿現金給他的。
因為他已經把我的電話設成黑名單,LINE、FB也把我封鎖了,只剩下可以傳簡訊給他了,我想寄存證信函給他,但不知道他家地址,怎麼辦?
如果不寄存證信函,我又要如何提出民事訴訟FB的對話紀錄和只有一筆的匯款紀錄可以當他欠我5000元的證據嗎?
他向我借錢後,催討又不還債,最後還躲起來找不到人,依上面的狀況,這樣我能告他詐欺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7 11:40

1.到法院或是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對方有沒有出現無所謂)

2.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可至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

之後對方有沒有錢還,就走一步算一步了,畢竟借錢給人家,還是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以上。

Wu 103-08-24 23:15

各位律師

小弟我在今年6/25號發生車禍,我大概說一下過程

那條路是只有分快慢車道(無汽車機車之分的樣子),當時我騎車在慢(外)車道,而快(內)車道已有一台砂石車在行駛,後來慢車道又開進一台砂石車,因為他車速很快,感覺意圖超過內車道的砂石車,因為他有往右邊開,於是我被逼車到泥濘的路段,我直覺在向前騎會出車禍因此剎車,但因地面關係還是摔車了,而那台砂石車並沒有停下來就開走了,之後有路過的好心人請幫忙追車並記下車號,事後他有回頭說司機並不承認這件事情並把車牌告訴我,然後那個人就騎走了,在等救護車的期間那司機有開回來,問我有沒有怎樣,然後留下電話後說他趕著送貨就先離開了,到了急診後有警察來說有人報警(可能是救護車報警的),而警察說他到現場時那位司機有在現場,所以並不構成"肇事逃逸",而我在當天轉院後開刀,左腳多處擦傷與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在6/26號開刀打鋼板預計一年後取出

事發已過兩個月,初步分析表已經出來了

對方部分寫著:涉嫌變換車道並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的部分則是:疏忽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安全的措施

警方是說對方的責任可能大一點,但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加上沒有監視器根本很難還原現場,總覺得會各說各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就目前的研判分析談和解,對方推卸責任的機率大嗎?還是需要在鑑定報告

2、我個人還有一些覺得對方可能違規的事項

(1)對方是從後方來是否有變換車道我不太清楚,但地板上有雙白線應是禁止變換車道超車的

(2)那條路限速60,我當時要剎車時有看我的時速表為40,他的車速很快,應有超速,但對方筆錄供稱的時速警方不肯透露

(3)他開走之後被好心人攔截後原本說不承認,但又回頭,真的不算肇事逃逸或其他刑責嗎,他的後輪有我機車擦撞到的痕跡?

(4)他說他要趕著送貨(砂石),是否表示可能有超載砂石的可能性?

(5)砂石車等等的大型車輛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越快車道的車輛嗎(即使他沒有變換車道)?

我知道筆錄應該是沒辦法在增加這些,但在和解時提出這些有幫助嗎?

3、保險的部分已經陸續在準備了,除了一些手術醫療、交通費用外,有些賠償的部分不知道對方保險會不會不受理(雖然砂石車應有加保),想請教一下

(1)薪資(因無法工作)賠償:雖然在學校有工作,但可否依照最低基本薪資要求等價值的賠償,有請醫生在證明上寫需要六個月的恢復期間

(2)吃的補品:如鈣片、鮮奶等補充鈣質的商品

(3)一年後的開刀費:預估的開刀費,比照車禍當時開刀費用

(4)家人在家照顧的費用:住院時的可以比照看護費(好像是1200還1300/天)來辦理,但是出院後回家因為生活有些無法自理,如洗澡、買飯等等,可以依照看護費用與預估恢復期(6個月)下去申請理賠嗎?

 

因為這是第一次處理比較嚴重又有肇事責任車禍,但法律知識又不太足,想請教各位,能回答部分也好,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5 18:57

謝謝顏寧律師的回答

但我們應該是會先和解試試看,如果不符合我們的理想才會走法庭這條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大大能給一些意見或是相關的法律知識..

因為最近都在收集資料以便和解...

小買 103-08-24 11:48

主因是:我五月份皮包有遺失內有:身分證+健保卡+信用卡等其他民間會員卡。
1.由於8/11日接受到銀行來電確認是否撥打電話去,後來確認有人冒用我的名義去異動資料因未察覺有異所以沒有接受服務,
後來到了8/13日約中午來電又再次跟我確認早上是否撥打客服要異動資料,結果也是冒用者來電的,但是早上的客服人員以為是我本人所以"有更改道地址並且告知冒用者我現用的手機號碼",但是後來以改回原來住址
接下來到了8/18號冒用者持我的雙證件去高雄市民族二路的分行親自去辦理異動資料,但是現場人員發現有異也沒接受他的服務,並且又再次來電告知此情形。
後來8/19號有去高雄市新興分局準備報案,但是警方告知刑事案件要有明確"損失"才能受理所以只有登記工作日誌上註明此事,
2.但是到了隔天8/20號我手機無法撥打,我查詢客服並且告知我,在8/17日已經在台南本淵門市辦理續約,資費為1899元並且以5900元現場帶走手機IPHONE5S(價值21900元),然後門事人員告知還有以3900元現場帶走一台平板電腦(價值16900元),加上8/19日時在高雄新田門市辦理新門號,資費也是1899元也有搭配手機HTC ONE M8(價值21900元)
但是以上續約 新辦 異動資料等皆由冒用者處理
在8/22號已經在前金分局備案但是受理的是 被盜用續約跟新辦的部分
我的問題點是1.銀行人員業務疏失沒確認識我本人就異動資料並且洩漏我的手機號碼。
2.手機業者也沒確認我本人就替冒用者辦理新門號以及續約。
手機門市部分我可取得當時續約以及新辦的光碟擋但是監視器錄音檔必須由警方發文才可提供,那麼我想問~我要如何提告~(以上內容只是部分敘述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4 22:18

您好~

1.建議您先向冒用者提起侵占遺失物之告訴。

2.若您因此有所損失,再後續的附帶民事訴訟中,則可請求損害賠償

小楓 103-08-24 05:03

我想請問一下,前男友在和我分手前,有一筆電話費7600元都沒有繳,後來是我先墊,他在慢慢還我,因為我有說我出一千塊,剩下6600,是他要負責,他後來5月時,只還了1500元,可是直到現在剩下的5100元他卻一直沒有還,他從3月底欠到現在,因為我們當初沒簽借據,但有臉書對話紀錄可以證實,他有欠我錢,雖然一直說要還,但卻都沒有,現在又都不回應,連他家人也不管這件事,因為他今年九月才滿20歲,請問他未滿20歲欠的錢,我還能討回來嗎 ???可以討回來的話,我該怎麼做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7 11:47

0.證據保留好。

1.先寄存證信函要求還錢。(期限內不還請往下)

2.到法院或是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調解錄音)(調解不成請往下)

3.小額訴訟(法院有訴訟輔導科,可以請求協助)

以上。

ting 103-08-24 03:44

前夫的姐姐傳訊息來說:我媽怎麼比我還不要臉 跑去他家看小孩 我媽怎麼比我還恐怖 叫我們遠離他們村 不要看小孩也不要去學校或她家看小孩。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我可以告她嗎?該怎麼作?

前夫也叫我不要去看小孩說他會好好照顧小孩。當初離開夫家 小孩的阿公還跟小孩說你媽媽就是不要你 所以才沒住在家裡

小孩從小就是我母親顧的 跟我比較親 從我離開夫家後 只要家有其他人 小孩都不敢打電話給我 

如果這樣的話 我可以請法院改判監護權嗎?我現在另有家庭這樣會影響判決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2:27

 您的情形恐難以請求改定監護,因對方並無對小孩有不利的照顧,至於前夫姐姐的簡訊恐構成誹謗罪,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Ken Hsu 103-08-23 23:47

我在網路上買一個模型,因為我知道這個模型有盜版,結果他再商品圖那邊是正版的圖示,且在問與答中,他也跟我確認100%正版,我亦跟他說,如果是盜版我要退貨。

 

結果收到商品後,果然是盜版。結果私他信他也不回,打電話都關機。請問我要直接去報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以未經授權之產品,充當正品出售給您的行為,已經涉犯詐欺罪嫌,但是因為涉及刑事提告,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之後再提告比較妥適。

2、除了提起刑事告訴之外,對方的行為可能觸犯商標法或是著作權法,也可以向權利人提出檢舉或是向司法機關依法舉發。

阿倫 103-08-23 23:19

彰化縣田尾人

今年在6/15號機車在員林7-11林厝分局附近因為在網路上受騙!被恐嚇威脅機在2012年遷的不是很滿意!所以在忘錄社群fb認識的朋友私下問他,他有沒有台中的朋友在改裝的朋友!他當時找藉口要約我出去朋友他當時在網路上假借著要約我出去吃飯的名義.他跟我說那天要牽機車去給也都不是事實他完全都沒告知改裝車行地址電話聯絡方式...他藉由著那段時間當天牽到機車後我問他好幾次他都說已自裝了!其實都只是明無須有說已經改好了!但施孚穎是莊東聲他是在網路上欺騙詐欺的兇嫌,施孚穎在南投山律違法騎乘我本人車主機車使用滑手機而造成他車禍字書毀損!破獲到我的機車很嚴重他當天如果不是指是他單一要幫忙牽機車去改,是想騎別人車主機車當作自己的在炫耀他出示了之後還無理的藥球要保證他完全沒事!互相推責任不理會負責修理只把他自己的事實發生當天的事情推的一乾二淨不想理會!這樣到時候開庭還可以提告施孚穎他行事的罪刑毀損.共犯背信.間皆故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建議您先修改文章,將相關人名修刪,避免發生其他法律爭議。

2、就您所述的行為,應該只是民事賠償問題,有關於毀損的部分刑事不處罰過失背信的部分也與法律要件不該當,改車的行為也與侵占或是毀損罪嫌不相符合,至於詳細的分析因為您的敘述不是很清楚,倘若要提起刑事告訴的話建議先尋求正式諮詢。

JILL 103-08-23 17:06

請問一下  我阿姨因為要求我媽媽當他的保證人

媽媽不願意  阿姨就一直打電話  且到家裡鬧

鄰居都有聽到她罵我媽媽賤女人  討客兄等等

還說要去我公司鬧  這樣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阿姨是在公開之場合為題示之辱罵行為,可對阿姨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阿姨在公開場合辱罵您媽媽賤女人、討客兄的行為,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此屬於告訴乃論,您媽媽可以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另外您阿姨一直打電話來鬧之脅迫行為,有可能成立強制罪,但仍須檢視您提出之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103-08-23 16:00

在民國103年2月16發生車禍 ,對方路邊違規停車閃避擦撞到其車左後方,警察有來但沒做筆錄,當時我意識不清有上救護車。對方要求9000元和解,已付5000元 後來收到台北簡易庭通知的損害賠償 調解 越想越氣 想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因當時有輕微腦震盪 無法工作 外加修車費用高達兩萬 

因事發快半年 趕緊到交通大隊 警察說我們有簽息事 沒筆錄沒照片 只有像手繪的現場事故圖 我們有告知警察因時間緊迫 我要提出刑事過失傷害 

當時也問他請問會幫我送嗎 因為過幾天就過期了 後來他才補作筆錄跟拍照還有跟我要當時車禍損害的照片

而後已過追溯期電話詢問警察 他才說明他只負責筆錄 要告對方要到派出所備案

我現在刑法已過追溯期 還有辦法提告嗎 ?

請問警察處理上算疏失嗎  ?  感覺他就想拖過時間   因為幫我調閱的時間也好幾天

如果過了刑事 我能提告民事賠償嗎  ?

 

沈恆 (沈律師) 103-08-23 18:43

您好!您只能堅持主張已完成告訴,發函請交通大隊將筆錄送交偵查機關偵辦;另外,民事賠償於二年內起訴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cho2818 103-08-23 14:49

本人開採卷行, 前幾天有客人來玩到沒錢用欠款, 有說何時要還.之後時間到了我打電話詢問她就出口反口罵髒話, 後來又來我店裡出手打我被我推開外加罵髒話, 全程都有錄音跟錄影與人證, 請問大大我這樣可以告他甚麼罪?

另外我可以申請保護令要求這個人不能靠近我嗎?因為我真的很怕這個人又來我店裡亂,讓我沒辦法做生意.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2:21

您的情形應無法申請保護令,除非對方是曾與您同居的女友,至於?您髒話部分,可對對方提起公然侮辱的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103-08-23 00:34

我有一個交往不久的男朋友
8/18叫我下去高雄找他
但我當時還不想下去
於是我用別的藉口堂塞他
我說我還有地球村要去上課 沒去的話爸爸會罵我浪費錢
他就拿3萬給我當作是地球村退掉的錢給爸爸

8/19我收到他匯給我的3萬之後我就搭車下去高雄找他
一直陸續待到8/21我開始覺得無聊 想回家了
但他又不讓我回家
後來我跟他說我要去樓下洗頭
之後提著我的包包就到樓下請管理員幫我叫計程車回彰化

---------------------------------------------------------------------------------
兩個小時過了,他打給我我沒接,我傳訊息跟他說我回家了
他很不開心,也很激動,然後說要告我詐欺,說我騙他的錢,他說有匯款紀錄
我想請問 他告的成嗎?錢是他自己要匯過來的

後來我一直沒有回復他的訊息 也沒有接他的電話
5個小時過後 他又傳了訊息說他的鑽石手錶不見了 要報警處理
可是我離開時確實沒拿他東西 什麼都沒碰
還說電話帳號就可以查到我家地址

請問他能以什麼證據告我
還是他只是在唬我?因為他一直覺得我是小孩 很好騙很好哄
他之前一直說他哥哥是高階警官,
我想知道她會不會動用他的人脈關係然後變成最後是我的錯?
畢竟我真的沒有拿他東西!!
拜託懇請幫忙!!

 

我已經封鎖他的來電了 不會接到他的電話
那如果他真的報警
我是會收到到案說明的通知嗎
還是她會請警察直接到我家
因為我怕家人會知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對方誤會而將款項匯入您的帳戶,您沒有退還的時候就已經涉犯詐欺罪嫌,另外只要有您的銀行帳戶資料確實就可以透過調閱相關資料方式找到您。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將該筆款項返還對方,並且與對方簽立和解書,避免將來遭對方提起詐欺告訴。

法律小學生 103-08-23 11:51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確實有涉嫌詐欺的可能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該匯款為贈與,而不成立詐欺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225587 103-08-22 18:07

我2天前因為與人殺生擦撞被開了一張無照駕駛客車的  可是我在民國89年的時候就有考過駕照了有罰單所以監理單位不給我領取駕照 所以我都沒有去領取駕照 可是我今天去監理單位查詢剛開始說沒有我的資料可是又打電話來說我可以去領取駕照了 我想請問因為監理單位沒通知我可以領取駕照了 而我被開了這張無照駕駛可以申訴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管機關沒有通知您的義務,因此您無法以此為由提起申訴成功。您未依法換發駕駕照,依法不駕駛,否則可處罰鍰。

2、至於車禍的部分,則不論您是否無照駕駛都不會影響肇事責任的判斷,應該依據駕駛當時情勢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

斑比 103-08-22 15:41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直到25歲才真正徹底分手分手之後我們仍有聯絡,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去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雖然分手可是你卻打電話讓我那麼不堪,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經過他的電話辱罵,讓我常常覺得自己很不堪,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後來我換了號碼,他有天在FB訊息裡跟我要電話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晚上不能出門,


除非我住外面一天,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


他說不行,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時間不會太晚,


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


誰想要搶…?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於是,那女孩就告我妨礙名譽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告她妨礙秘密求償精神賠償嗎?!


經過那次電話辱罵,跟Fb冒用他人名義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還可以告她什麼?

斑比 103-08-22 15:36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直到25歲才真正徹底分手分手之後我們仍有聯絡,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去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雖然分手可是你卻打電話讓我那麼不堪,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經過他的電話辱罵,讓我常常覺得自己很不堪,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後來我換了號碼,他有天在FB訊息裡跟我要電話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晚上不能出門,


除非我住外面一天,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


他說不行,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時間不會太晚,


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


誰想要搶…?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於是,那女孩就告我妨礙名譽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告她妨礙秘密求償精神賠償嗎?!


經過那次電話辱罵,跟Fb冒用他人名義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還可以告她什麼?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法律小學生 103-08-23 11:43

你好  這種提告妨害名譽的案件 有沒有侵害名譽的故意會是重點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apple 103-08-22 10:42

你好,
     請問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我有上網查詢如何處置?
但出現這個法規, 其中所謂 " 藉端滋擾 " 我看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
謝謝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其中所謂「藉端滋擾」,係指假藉事由,經由外在不正當手段而對事實現存之法益或生活利益形成客觀、直接之妨害之謂。所指接獲騷擾電話,如已影響平日正常工作,該打電話之行為人則已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處罰要件,可依該法第39條規定檢具相關資料向轄區警察機關舉發,由警察機關調查後依法移送法院(簡易庭)裁處。

寶貝唯一 103-08-22 06:23

您好 前些天我在行經中和區臺64線時,被一內車道大卡右轉時撞到。導致車子受損嚴重,車上乘坐駕駛在內4成人,一2歲幼兒,救護車載我們到醫院當時個人覺得除了擦傷就是頭暈,簡單看過醫生後就回家了。由於我小孩每個禮拜都要去臺北上課2次,這下沒車只能坐計程車。對方保險電話給我時,我有詢問出行代步事宜,被告知。這不在他們的理賠範圍內,今天事發第四天,我主動打電話給肇事者詢問,他卻告訴我他沒有要負責的,他都是保了全險。而且我們沒有車用也是我們自己的事情

由於小孩還不太會講話,我也沒帶小孩去檢查,看起來沒什麼事,只是現在每晚睡覺途中都要大哭一會才繼續睡

我們的車子沒那麼快修好,而且修車費說是比較多,如果折舊又沒多少錢,現在出行很不方便

在這次事故中我們是受害者,而他不聞不問。想請問,我有哪些要維護的權益?可以告他哪些?謝謝

您好:如果您和其他乘客有因此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向大卡車司機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他和僱用人連帶賠償
ss 103-08-22 03:37

我已於103/8/12填寫了離職單,離職日期是押在103/8/30。到本來為止在這間公司上班半年。

離職單送出後,老闆都一直不處理,也不願面對這件事,於事我就自己主動去詢問老闆:我什麼時候要交接,要交接給誰?而老闆也只回應我:不急,晚一點。

但是因為種種因素,讓我已經很不願意去上班了,所以,我就在8/15那天傳訊息跟代理店長請了病假,而代理店長卻用訊息回我「要請病假要出示醫師診斷證明,如果沒有就算曠職,曠職一天扣三天的薪水

看到這樣的回覆讓我非常不高興,所以8/18我又傳訊息告知我那天家裡臨時有事,要請事假。代理店長就回我「那妳就請事假忙妳的家事,請到妳家沒事為止」

而在這之前我打了2通電話給老闆,老闆卻都故意不接。

因為有些事我必須回去親自交接,所以我8/20就回去公司做交接,回去交接時,老闆剛好在公司,老闆就跟我說「因為妳是曠職,所以我就以曠職開除妳」

我跟老闆說「所以你是要算我曠職一天扣我三天薪水嗎?這樣是違反勞基法!」

老闆就說「沒關係妳可以去告丫,反正我是以曠職來開除妳的,而且每間公司都有自己的規定」

我想請問:

1、我已經有告知他們我要請假,他們還可以算我曠職嗎?

2、就算他們要算我曠職,但曠職一天扣我三天薪水,我可以告他們嗎?

3、我早在他跟我講這些話時(以曠職開除我),我早就寫了離職單,這樣他說的還成立嗎?

4、而且是老闆一直在拖延,不願處理也不願面對,不接電話,事後才說我請的假他們沒批準,所以算曠職,這樣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倘若拒絕您的離職並無故扣薪的話,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您未符合請假規定的,恐不利於您的主張。扣薪的部分,倘若勞動契約沒有約定,則有違法之虞。

嚕嚕米 103-08-22 01:03

你好...
我收到地方法院寄來ㄉ刑事傳票

案號/案由為:祥股 103年度他字第5048號著作權法案件

因為我有經營網拍
不久前有一通電話告知我使用了他的照片
當晚.便將照片撤下無使用
如今.接到此傳票
是否表示一定只能走上法院一途?!
還能和解嗎?!
若真ㄉ上法庭.我該怎麼說?!

 可以,在刑事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都可以和解撤回

不過您現在的程序還沒到法院,是在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

至於該如何答辯建議應委請專業律師分析研擬對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41

 建議在地檢署就把事情解決掉,

如果不和解,檢察官通常會起訴,

到時法院就算不關你,判六個月易科罰金18萬,也是很重

 

HBK 103-08-22 00:14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後續更新 本人之後有找到當初的車行.還有當初那個業務..我之後有再去車行找老闆.老闆的說法也是避重就輕.不過自己有承認他知道那部車子.還有來這邊辦轉貸.也證明是那個業務.我有錄音.後來向和潤公司得知車子就是在當初那個車行買的.對保業務也是當初那個拿走我證件的業務.也才知道那間車行老闆也是有黑道背景.有前科.還有一些買賣糾紛.還有那個業務.也有很多這種案件在訴訟.我在今年8月4號第一次開庭.被告沒到庭 她連筆錄都還沒做.到現在都找不到人.至於那個業務跟車行我有跟檢察官提供資料.我也向檢察官說我可以確定應該是那個業務做的 只有他才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來偽造.也有提出筆跡鑑定.證明不是的我簽名.還有我本人根本沒去對保.也不認識被告許珮茹.我怎麼可能幫她當保人.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被告許珮茹這個人一直不出庭.還有那個業務死不承認是他偽造的.我能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真的很氣.又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的部份,應該可以透過筆跡鑑定及相關人事物到案說明來釐清,證明該作保的行為是遭到第三人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做的,屆時,不論許小姐是否出面,檢察官都可以依法處置。

2、待刑事部分有個結果之後,就可以提起確認保證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並且向涉案人請求賠償

3、相關程序比較複雜,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SamllFart 103-08-21 23:02

律師大大您好
今天收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的通知書
是關於emlue下載影片的問題
有打電話過去問,他那邊先說先過去做筆錄
想請問的是

做完筆錄後的程序 

還有在筆錄中要說些什?來保護自己

會要到法院之類的嗎
查了一下PPT

好像是違反"兒童及少年未成年性交易 

但我未滿16
會不會要父母承擔刑責之類的
還是會不起訴還是緩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2: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下載的影片可能涉及未滿18歲之人的色情影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因為您尚未成年,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可能會有訓誡、保護管束或是感化教育等處分。

2、傳訊的時候一定要請你的法定代理人陪同,本文並建議您可以於應訊前先請您的法定代理人與您一起尋正式的法律諮詢,以保障權益。

胡桃 103-08-21 20:11

我是開車紅燈的肇事者,右邊車體與騎車的人相撞,我撞到機車車主是另一位

當時有馬上叫警察,也一起去警局做筆錄,做完筆錄我陪騎車的人一起去醫院檢查,醫院診斷為肌肉拉傷,不可以做激烈運動,逛街散步是沒問題的。

之後互相留下電話,我口頭上有答應會付修車費和醫療費,對方也有答應修好車後會跟我講金額

我與受傷的人連絡是用line,車主則是手機

前一個禮拜我只有問受傷的人身體如何

對方有回應身體狀況

第二個禮拜我詢問修車金額

車主不接電話,我只好用簡訊

車主回我修車明細都在受傷的人那邊

受傷的人告訴我三萬多

我請對方給我收據

對方回我他身體很不舒服還在治療中

第三個禮拜

我請對方把他看病的收據寄給我,我會付郵資

對方要求了非假日的一天見面詳談,我告知沒辦法請求改假日

並在一次問修車金額、後續治療費和和解

對方回身體不舒服在聯絡

第四個禮拜

我在一次詢問身體

一直沒有回應

我想負責任,對方卻不理我

請問像這樣的情況,我只能等對方回應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張宇綸 103-08-21 18:55

律師您好:

我(賣方),我賣了娃娃給買方,我跟買方談好,商品在7/19就已經寄出,錢在7/25匯款給我,但是因為金額很大,在7/21中午打手機電話想確認一下買方身分,但是他的手機卻是『遠傳電信您好,您撥的號碼暫停使用』,於是我就利用FB找他的朋友,拿到他的其他手機號碼,打給買方,依舊沒接,然後再下午一點多,他就用FB密我,說東西他都不要了,說我在打擾他工作...

想請問律師

1.買方留假的手機號碼,是否是詐欺的行為呢?還是有觸犯其他法律?

2.商品在前一天就已經寄出,他能夠說不買就不買嗎?我們是用FB買賣,商品也都有拍給買方看,而且商品早在7/11就已經寄出,請問買方能說不買舊不買嗎?這樣他有觸犯什麼法律嗎?或是我可以跟他要求賠償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9:07

 若對方無買娃娃之真意,卻向您表示要買,您又交付了東西,確實可能已構成刑事詐欺罪,對方如不依約付款,事後又將東西占為己有,建議逕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在民事,您們二位的買賣契約已成立,對方突然說不買,己構成違約,您可請求給付買賣價金及損害賠償,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蒐集齊全,向其提出詐欺告訴。亦可依民法第367條之規定,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oridocu 103-08-21 16:27

持有國外學歷,一直很焦頭爛額的到處打電話詢問如何就職與畢業證書合法性的問題,打電話到1995以及0800788995的時候,志工也懷疑我打電話來的用意,懷疑我是犯罪畏罪才打電話去公佈自己的私事,用很強硬的態度告知我的學歷是購買而來,並沒有實質就學,讓我解釋到頭痛.

後來我用這份外國學歷繼續就讀南華大學研究所,校內審查通過了(學歷無造假,如造假校方會提告),註冊之後,開始有同學與教授認為我繼續就讀不合適,屢勸我休學,於是我與他們爆發口角衝突,我還因此打電話到校園霸凌專線,校方積極處理的態度是請我馬上至輔導室報到.

一年半載後,校方透過輔導室告知我最好馬上透過精神科醫師通過身心證的核可證明,否則將會提告,心急之下我到處打電話至教育部及各個相關單位,到網路上投訴..

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9: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部分,尚無法判斷學校提告的內容為何?請詳述。您亦可等到對方提告之後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是答辯。

多欣 103-08-20 23:40

對不起,想請問各律師我因為工作時間,發生車禍住院,因公司原配置一隻手機給我,因手機裡面沒Sd卡sd卡是向朋友借的,住院起間公司要求將手機拿回,我將sd卡拔掉,後來公司有請人拿一張新的sd卡與我交換,後來公司說明要告我業務侵佔,請問會成立嗎?後來我出院接到公司說請我不起,要我另找工作,於是我跟一個朋友說明此事,後來因為那個朋友覺得公司做法不對公,跟公司其他業務說你給人資遣,人家要叫國稅局來查公司的帳。後來因為我不知這些事。公司老闆打電話來指責說我去亂講話。說要把他搞到公司倒。後來我有跟那個老闆說我完全不知到此事。你聽到就來指責我。我說有可能人家要挑撥離間。後來公司說要告我譭謗,請問會成立嗎?我因為這些事我得到憂鬱症。如果兩案件不成立我可以告他污告嗎?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10:22

您好:

依您描述,您並未侵占公司任何物品,sd卡係屬您朋友所有,公司無法據此提告業務侵占刑法第 310 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因此,您必須證明您未有意圖將公司的事情散布於眾,別人故意以您的名義對外散布謠言。 若公司對您提告皆未成立,您當然可以提出誣告並要求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任意對您提出刑事告訴,可於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時,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洪仔 103-08-20 21:51

我想請問我的案件是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我已經和對方家長達成合解已簽合解書,但我因在高雄工作尚未領薪水無法在2014年8月21號搭機或坐船趕回澎湖開庭結案,請問會被通緝嗎!?(我有打電話去法院請求開庭時間延後一禮拜,但法官未批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22:16

不管如何,先正式具狀請假吧,

法院如果要通緝,也要先拘提,

而且法院通緝要三個月沒有抓到人才能把案件掛結,

如果你會來,他們通緝也是很麻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還是應該到庭,避免麻煩,若真的無法到庭,應於明天一大早傳真請假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9

 與16歲發生性關係公訴罪,對方撤告,檢察官還是會處理,

建議以書狀請假並說明和解情形,以爭取緩起訴

文顯 103-08-20 20:25

日前與人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恕刪)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          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了 

請教這種告 侵占背信 告的成嗎 ? 若請律師幫忙費用如何計費 ?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0 22:21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應該是不會成立背信詐欺的,甚至也沒有其他的刑事罪名得以成立。是個單純的民事糾紛,但您因訴訟所能獲得的利益,和請律師所需花費的費用,實在顯不相當。建議您可以至各大學法律系之法律扶助社尋求協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6:07

補充說明如下,

如果他要還,就單純是民事糾葛。

刑事詐欺的部分僅限於交貨後人就消失不見的情形。

文顯 103-08-20 19:32

日前與人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恕刪)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
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
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了 
請教遇到這種問題我是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提告 ?
這幾日為了他的事生活品質都下降了,可以告詐騙附帶民事賠償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方有機會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遭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您無證據,任意提起詐欺告訴,亦有遭對方告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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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20 14:56
朋友在年初已經簽定離婚協議書,協定離婚監護權交給女方,女方名下有一共同財產一間房子目前女方及小孩住,協議書上簽訂房子小孩未滿20歲前不可變賣,若20歲前變賣需把協議書上指定金額還給另一半,以保障房產可留給小孩,但離婚後聯絡不上女方,因男方在國外上班所以將監護給女方,但保有探視權,現在女方及其家人電話不接且mail、line等通訊都不回,近日已寄出存證信函目前仍沒有回應,為保有持續探視權也擔心房產被變賣可以作什麼樣的程序保障自己的權力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0 16: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去調閱登記謄本確認動產是否遭到變賣,倘偌屬實則可以請求給付價金之ㄧ半。

2、有關探視的部份,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對方仍然拒絕探視則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0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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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 103-08-20 10:47

我在今年七月多收到一封e-mail,對方自稱透過人力銀行看到我的履歷,說有適合的職缺,兼職可增加20000~50000收入,於是我在07/15跟對方聯絡,對方跟我說是線上博彩,每個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大,帳戶不夠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一個禮拜領2000,一開始有想說是否人頭戶,不過對方又說他們是合法線上經營博彩的,當時不疑有他,就寄了兩本存摺跟卡過去,而到且對方有說:領錢時會通知。

07/21才接到銀行電話說有人用我的帳戶進行詐騙,這時我才才知道我被騙取帳戶了,目前已有被害人被遭騙。

因為我還是學生 並不想要留下汙點

該如何處理??

我有當初談話內容及配送地點

如果有當初跟他的LINE紀錄會比較好嗎???

這樣刑責會減少嗎??

如果被判刑 大約會判刑多久 役科罰金多久 是否可以用社會勞動 來代替刑責?

還請律師 大大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0 11:4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要提出無罪答辯的話,必須提供完整的對話紀錄跟郵寄紀錄給檢察官供審閱。

2、倘若您認罪的話,目前實務上多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但是您必須賠償所有被害人受詐騙的損失,您可自行斟酌。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12:47

 

 

相關資料要保存,若作無罪答辯,必須要說明你跟其他制式化答辯(掉了或找工作被騙等等)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才能讓法官及檢察官信服,這個部分不容易。我以前承辦那麼多人頭案件,只有二件不起訴,一件被判無罪。無罪的理由大概是家有恆產,不需要賣帳戶,且有正當職業。不起訴的理由是通過測謊,確實掉了。還有出售帳戶之人本身亦為被害人,匯款至詐騙集團帳戶,而且有證明。

以前當檢察官近十年的經驗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0 17:00

 您好,我跟你完全一樣的情形受害了,方便請問您出庭應訊了嗎?願意私下留聯繫方式交流嗎?

謝謝喔!

莉姆伊 103-08-20 05:28

您好:我們承租某社區大樓三樓,從去年八月住進後,警衛及管委會便多次打來樓下投訴告知小孩跑跳很吵,我們便加裝地毯及巧拼,也買了餐椅,晚上10點鐘或是較晚回來,就把孩子綁在餐椅後。今年過年後因出外旅行有半年時間未回家,七月回家後鄰居又開始投訴,我們委婉告知孩子才兩歲,且也買了愛心小手體罰規定不能跑跳,與正樓下鄰居當面溝通後好轉,怎知樓下的隔壁竟多次向管委會投訴還請警察來,且投訴的時間是白天,因對方是晚班,白天需要休息,本人實在覺得很困擾,每當對講機響起就很緊張,不知自己的孩子是否又吵到別人,警察上門看到家中只有我及一個兩歲孩子也很納悶(孩子還在地毯上睡著),但還是我拿出ID並簽下勸導單,本人覺得很受辱,管委會處已多次說明,房東也被逼得打電話警告我們要停止租約,問題是晚上不能吵,白天孩子也不能動嗎?何況不是我們正樓下的報警,是他隔壁的說我們吵到他快賣房子了,我們一家三口,平日只有我在家帶孩子,也盡量要求孩子,結果孩子現在看到棒子就會說不要打後大哭,請問我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1.如果確實有擾鄰的情形  樓下屋主主張也不是完全沒有依據   但是否這樣就可以訴請你應該搬離  這還是有疑問   2.不過如果情況不改善  屋主可能也不願意繼續出租  3.所以只能考慮是否自己搬離其他地點   或是再跟子女多多溝通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