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下,尚請指教,不勝感激。
我於日前外出旅遊數日,期間無法收看慣看之電視連續劇,因此在網路平台張貼文章徵人代錄當週週一~週五的特定節目(有指明劇集名稱),酬勞言明為為每集兩小時100元,共五集500元,郵資與包裝材料另計(對方報價)。要求的方式是線上傳輸檔案,如無法則燒錄光碟郵寄。非常迅速地徵得一人後,此人也主動承諾說會燒成光碟並於12/17寄出。當時雙方同意先交件後付款。
我旅遊回來後向對方詢問進度,對方才告知此劇集已於週四播出完結篇結束,因此只錄了四集。經查證後確實如此,因此我認為酬勞應依照原本說的每集100調整為共四集節目400元。此時對方不高興了,認為與當初說的金額不符,且是我提供的資訊有誤,便要求改為先付款(四集節目400元+郵資30+包材與光碟費用30=460元),他收到款項才願意寄出物品,同時還說公司休假也沒扣薪水,應比照辦理,並威脅說我提供的薪資不符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每小時103元的規定,甚至說我調降薪資構成「詐欺罪」。
但我認為即使我資訊有誤,節目名稱(以下稱A劇集)當時已指定,既然節目換檔,合理判斷新戲非為當初約定內容即不應錄製,既已以A劇集名稱委託,而非某頻道特定時段,怎麼可能換成B劇集需求仍相同。勞務(委託件數)比例降低,薪資依比例調整應為合理要求,對方堅持仍須全額500照付才不合理。因對方要求改為「先付款後交件」,我說要先付也不是不行,但希望他知道這與當初雙方約定之「先交件後付款」不符。
怎料至此對方惱羞成怒,一再強調薪資當初寫多少就是多少,不能因為少一集少給錢,並一口咬定我調整薪資和時薪過低違反板規和勞基法。我覺得當初對方在我發文徵人三分鐘內即神速回信應徵,甚至主動提出要幫我剪廣告及約定寄件日期,顯見當初他並未對此酬勞水準不滿,且雖未註明「論件計酬」四字,但都說一集100了,顯然是外包案件而非論時薪的打工,現在卻因節目短少會影響總酬勞就說我詐欺、揚言寄存證信函、走法律途徑解決,態度惡劣,因此我也不願同意他更改要求,仍請他須依約「先寄件後付款」。
他卻自行開出四個方案要我擇一遵循辦理,並稱「請你自己不要提方案,選擇後即無法逕自變更,也不要不回,如違反上述我直接視為你選擇方案1,如薪資未如期收到視為違約,我直接寄存證信函,交由勞工局或法院裁處,到時要求薪資及費用絕對會比下面方案還多」
1.他12/23早上先寄出共兩片光碟後提供郵件編號供查詢,我須於他指定時限內付款,$103(基本時薪)x2(時)x4(日)+60(郵資包材費)= 共計 $884;2.共四集兩張光碟分兩次寄出,他12/23早上先寄出前兩集、提供郵件編號後於時限內匯款$500(徵人文內所言工資)+100(兩次郵資包材費)= 共計 $600;3. 他12/23將幾秒鐘的影片片段上傳至網路證明有錄影成功,然後我於時限內付我同意的金額460,他再將光碟全數一同寄出;4.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他沒空不想,如果要的話也可以,時間地點由他決定(我們不在同縣市)。
以上方案,不是「先付款後交件」就是「先交件後付款,但大幅漲價」,而且全部「限時匯款」且時限全都在他提供郵件編號的「隔日」,並稱「寄送延遲或遺失不關我的事請找郵局」,他就是要在時間內收到指定的薪資,「否則視為違約」,若違約就由勞工局或法院裁決;匯款金額不可低於他指定之方案,「否則視為違約」;而我若不從中選擇或未於信件當日回應,即自動視為同意他的方案1;我若另提主張,也視為同意方案1!
我覺得他姿態之高前所未見,根本不是要協商,只要我依他的方法辦事。且他指定的匯款日期皆為寄件的隔日,依正常郵寄速度非常有可能屆時根本尚無法確認收到;而且若真的郵件出狀況,郵局要賠也是賠給寄件者,他的方案根本完全利己。而且「違約」乃有約在先,未先有雙方合意既無「約」何來「違」?還不准我提意見?
我當然不同意,另提了我的版本,主張依前約「先交件後付款」,不管是網路傳檔或郵寄光碟皆可,但無論如何我不會付高於原議定合理的460的價碼,要不然也可選擇取消交易。他便聲稱我此舉「違約」,視為選擇了他的方案1,他將於12/23寄出所有光碟,並限我於12/24下午3點半前匯出他所認定的884元。
我認為他根本無理取鬧,便回信說我不願意繼續這筆交易,請他不要寄出光碟。但他仍強硬將光碟寄出(還自稱提早了一天),擅自給了我郵件追蹤碼叫我依時限匯錢。
我認為他單方面自說自話的要求沒有效力,以下是我想諮詢的點:
1. 當初明確指定要錄的是「A劇集」而非「某台某個固定時段」,固然是我的資訊有誤,節目比當初說的短少一集,但既然勞務減少、酬勞也是依比例調整,仍為一集100而並非調降,此調整是否合理?(本來徵人文就有寫「一集100,共500」,節目換檔後他也未錄製新戲,足見以劇名理解無誤)
2. 我已明白此例為發包承攬,不適用勞基法最低時薪(103元);對方在網路看板上就此事提問,已有人點出此點,他不知是否故意裝作沒看到,現他已寄出光碟,卻仍強硬主張他所提之最高價碼884元。
他當初應徵即已表示同意此酬勞水準,事後卻因集數短少便多所刁難,擅自改套用最低薪資坐地起價、限時支付、擅改約定為「先付款才交件」,甚至不准我提自己的方案,皆為自說自話,與最初約定不符,我可否據此認為他違約?他這些行徑已構成我莫大困擾,我認為他主張情事無一合理,態度更是十足惡劣,已非常不願意與他繼續這筆交易。我是否可主張他違約而解除此約定?即使我告知不願收件,他仍擅自將光碟寄出欲逼我付款,我可否直接退件拒收(掛號)並不支付任何款項?
3. 或者,如果我確認收到物件且錄影無誤後,依最初約定之合理價碼460(四集400+郵資包材共60)匯款給他,若他仍繼續無理取鬧糾纏,堅稱我未依他方案辦事(金額有誤、未遵守他的時限等)「違約」,甚至真的寄存證信函,我可否據我已履約之事實,對其他騷擾一概不予理會、回應?
我理解存證信函任何人都可以去郵局寄,但它是存證「此事已通知」用的,未經雙方合議同意、單方面自作主張的事項,本就無法迫使另一方履行。他通知我光碟已寄出並附上追蹤碼時,除強調勞基法「最低薪資」外,還指定如須交由法律裁定,他指定台中地方法院、我不得異議!雖然我認為他不至真的走法律途徑、只是唬唬人,一來他根本站不住腳、二來興訟負擔與此案金額的幾百塊根本不成比例,但我怕的是他如此強硬難以溝通,要是真的吃飽太閒有甚麼後續動作,我還必須花時間心力跟他耗!
4. 此項跟爭議本身較無關,仍順便請教:委託代為錄製電視劇供自己補看之行為,是否在法律上的合理使用範圍內?可能屬於「重製」,但既未販售圖利,也非全劇錄製,僅是其中幾集而已。
敘述繁雜尚請見諒,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 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 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戶說每月1本以8千元代價借他使用 當時我朋友也在旁邊看我與對方的對話 結果我朋友也說他也要租借對方 對方叫我用宅急便寄過去 但我寄去後 我反悔所以我的沒寄出去 但我朋友的提款卡有交給我 叫我代為寄去 結果事後 我朋友收到傳票 被檢方起訴詐欺罪 但因為他出事後 找不到對方 結果他把事情全推到我身上跟檢方說他是把帳戶交給我的 是我害他的 他甚至跟檢方說是我跟他說 一本代價8千元又說是我騙他把帳戶交給我的 結果現再害我也收到刑事詐欺的傳票 檢方把我也列為被告 也去開庭了 但因為我朋友說謊陷害我 明明我當下也有勸他不要寄了 結果是他自己堅持 我才幫他把帳戶寄出去 結果現在全推到我身上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情嗎?我有保存當時即時通想騙取我帳戶那個人的對話紀錄 檢方現再叫我列印給他 對話紀錄上也有當時他叫我寄去的住址及電話 但如果抓不到人的話 因為是我幫我朋友代寄帳戶出去的 這樣我也會有事嗎? 但我當時也是差點被騙的並沒有收取任何金錢 或騙我朋友的意思 但被我朋友硬說是我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能夠幫我解答一下嗎?拜託。。。

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 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 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戶說每月1本以8千元代價借他使用 當時我朋友也在旁邊看我與對方的對話 結果我朋友也說他也要租借對方 對方叫我用宅急便寄過去 但我寄去後 我反悔所以我的沒寄出去 但我朋友的提款卡有交給我 叫我代為寄去 結果事後 我朋友收到傳票 被檢方起訴詐欺罪 但因為他出事後 找不到對方 結果他把事情全推到我身上跟檢方說他是把帳戶交給我的 是我害他的 他甚至跟檢方說是我跟他說 一本代價8千元又說是我騙他把帳戶交給我的 結果現再害我也收到刑事詐欺的傳票 檢方把我也列為被告 也去開庭了 但因為我朋友說謊陷害我 明明我當下也有勸他不要寄了 結果是他自己堅持 我才幫他把帳戶寄出去 結果現在全推到我身上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情嗎?我有保存當時即時通想騙取我帳戶那個人的對話紀錄 檢方現再叫我列印給他 對話紀錄上也有當時他叫我寄去的住址及電話 但如果抓不到人的話 因為是我幫我朋友代寄帳戶出去的 這樣我也會有事嗎? 但我當時也是差點被騙的並沒有收取任何金錢 或騙我朋友的意思 但被我朋友硬說是我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請求律師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拜託。。。


我舅舅和我媽因為離開家鄉多年,經親戚告知才知道家鄉有一土地可繼承過戶,經我舅舅和我媽協議後,由我舅舅繼承土地,後因我舅舅過逝,才由我媽繼承土地,雖經合法程序繼承土地了,但是卻發現土地已遭侵佔40多年!
對方聲稱我阿公阿?當初跟他們借錢還不出來,才把土地抵讓給他們,但是卻拿不出證據﹝他們所提出的讓渡書並沒有我阿公阿?的簽名及手印﹞。他們在土地上蓋了一個水泥屋、二個木造屋,其中水泥屋被對方質借抵押並遭法拍,為免節外生枝,所以被我舅舅先行買下約20幾萬,並經法院點交完成。
至此,對方卻住進另兩間木造屋裡不肯搬離,經調解庭調解協議,由我舅舅買下地上物共約20餘萬給對方,而對方也必須限期搬離,只是後來我舅舅反悔並未給錢,對方也未搬離,直到我舅舅過逝後,由我媽繼承土地,對方不但繼續要求我媽支付欠款,還提告我媽詐欺,還好我方勝訴,對方雖提再議,但已遭駁回!
1.
對方在我方土地上蓋屋居住40年,是否可依法申請請求登記為地上屋所有人呢?如果可以,那我方直接提起拆屋還地之告訴足夠嗎?補寄存證信函來終止對方的佔有時效還來得及嗎?
2.
被對方侵佔居住使用40多年,可否依法提告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呢?又該依什麼法條呢?
3.
我舅舅拍買水泥屋的部份可否提起告訴以「不當得利」來要求對方支付我方買屋的損失呢?
4.
我舅舅曾經於調解庭同意支付給對方20餘萬給對方來解決這場糾紛,調解內文的說明也僅止於解決紛爭而已﹝遭對方提告後的法院裁決裡,也有說明這部分僅為地上物的對價關係,無法證明我方欠款等等﹞,這部份會造成我方任何的影響或損失嗎?
5.
我方僅提起「拆屋還地」的告訴,可在法官面前追加以上第2點及第3點的告訴嗎?還是得再到法院另起告訴呢?


請問這樣的控告詐欺罪會成立嗎
爸爸的車是豐田21年的老車,因汽車的冷氣部份在之前曾被不肖維修場騙了2萬多,不但沒修好冷氣還常出狀況。於是我在2012年10月18日,上雅虎拍賣網查詢汽車冷氣維修,發現新莊弘億汽車(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237273079;_ylt=Asr26cgmdAjv034ij4jck.ypFLJ8?actsrch=srp2)在維修汽車冷氣方面上評價算不錯,在網頁上又聲明 (可以免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所以於10月20號(星期六)早上10點多,就開車到新莊去試試。 一到修車廠遇到所謂的阿倫師也就是老闆,我就先告知我的車子冷氣系統有漏冷煤的狀況,如果再灌冷煤是沒有效用的,一樣會漏掉,因為上個月剛灌過冷媒,結果不到半個月又漏光了,所以應該是零件損壞的關係!而且也說明之前爸爸維修冷氣花了2萬多冤望錢還是沒有修好,所以慕名而來,請他幫我仔細檢查找出壞掉的零件。 結果他跟他父親推了一台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機器如圖1.2.3.就接上我的車子管路,錶上確實發現有漏氣的狀況,檢查20分鐘後就跟我說壓縮機壞掉壓力不夠要換掉,汽車內部什麼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也要換掉!這2樣東西,就算不懂車的人也知道是冷氣裡最貴的零件,甚至還要把我的汽車暖氣封掉。於是我就詢問老闆,這跟我車子漏冷煤有關係嗎?結果他說壓縮機正常壓力要在車內室溫7度-8度才跳開,我卻在10度就跳開了,很明顯壓縮機已老化了,壓力不足。那我又詢問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是如何?結果他回答風量會變小、會不冷。說到這裡,我就再次反應上個月我灌冷煤時,冷氣會冷、風量也滿大的,只是冷媒會漏而已,這2樣東西應該是正常的,是不是可以再確認清楚。結果老闆就有一點不爽,覺得我在質疑他,於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這裡,網路上又有推薦,那我就試著相信他,於是我問他總共需要多少錢?他一開價就12000元,而且零件還不是全新的,是整理過的。當時我嚇一跳!心想怎麼這麼貴?於是我說這兩樣東西這麼貴,你是不是可以再做一次檢測給我看,如果壓縮機、冷凝器這2樣東西真的壞掉,我會考慮看看給你修,順便連引擎的正時皮帶,也考慮讓你一並處理。但他說做幾次都一樣結果就是這樣!可是這一次檢測,他卻倒了一種螢色的東西,我就詢問他這是什麼?老闆說是測漏劑兼有潤滑功用。過程中他父親在我車內量冷氣出風口的溫度,我和老闆就站車頭看錶及壓縮機會在幾度跳開。這時他父親就叫他進到車內把溫度劑給他看,他們講話的音量很小聲,於是我走到窗邊,問說現在是什麼情況?他跟他父親兩眼對看,嘴巴一直唸著奇怪!奇怪!這時我注意到溫度計上出風口溫度是在7度8度之間,屬正常的而且會冷。老闆又到車頭看一下錶上壓縮機壓力,我也跟上去看,結果是正常的(7度會跳開)。這時我沒講話,過了5分鐘後,他竟然跟我說現在都正常了,壓縮機、冷凝器暫時不用換。但是還剩下漏冷煤的地方要再檢查,需要先跟你收1600元。當時我覺得很荒繆,也有點生氣甚至對這間店感到非常糟糕,覺得好像被耍的團團轉!於是我問說為什麼要給你錢?我冷媒漏的問題、哪個零件壞掉、原因都沒找出來?但他回應他有灌冷媒在系統裡面做測試,現在車內會冷了。我馬上反應說明:
第一、一開始來的時候我就講過,我的冷媒會漏,應該是某種零件有問題,即使繼續灌冷媒也沒用,很快就漏光了,如果只需要灌冷媒,我幹麻大老遠一早從桃園過來。是因為你的拍賣網頁上有說明{可以免 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我才過來。
第二、你最後要灌冷媒做測試時,為什麼不先告知?更何況你這個專業人士,明知道零件有問題未修護,灌冷煤還是會漏光的情形下,你還硬把冷媒灌進去,又要向我收1600元,你到底有沒有替消費者想一想阿?而且違反你網路所寫的{檢查後非零件故障的問題,單純是油線管路、保養、冷凍油的清洗與冷媒的補充等,最多1688元就能夠恢復冷氣該有的效能喔(當場測試無效免錢呀)
第三、最後當場我有清楚說明,如果你執意要收我錢時,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我連續講了3次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因為我不認同你的施工方法,以及你沒有在施工前先告知我作法。
這時他問我車內汽油剩多少?我回答是滿的,結果他要我留車2天,我說我要用車沒辦法,於是他看我堅持不留車,就問我說確定會給他修嗎?我回答他:會跟我爸爸說並且考慮看看,如果沒問題再打電話叫你禮拜天或禮拜一來牽車。我心想他們這種做法及技術,真的讓人非常失望,但是如果再讓他們碰車子零件,不知道會不會蓄意損壞,因為擔心還有考量安全問題,最後我留了一個假的電話給他,就離開了。結果10月22號他在我家信箱,投了一張紙條內容是:EN-0999車主你於20日上午到我修車廠修車未付修車費,又騙我星期天晚上或星期一要回廠修車,右留下假電話號碼,我限你星期四之前和我說明否則我就要告你喔…
Ps{今天我收到新莊派出所寄的公文.上面寫對方告我詐欺.要我2012/12/22號去派出所說明}.請問懂法律的正義朋友們.我該怎麼辦.會吃上官司嗎..現在全家人都對這件莫名奇妙的事感到很煩惱.可以請各位幫幫忙解答嗎..感恩


爸爸的車是豐田21年的老車,因汽車的冷氣部份在之前曾被不肖維修場騙了2萬多,不但沒修好冷氣還常出狀況。於是我在2012年10月18日,上雅虎拍賣網查詢汽車冷氣維修,發現新莊弘億汽車(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237273079;_ylt=Asr26cgmdAjv034ij4jck.ypFLJ8?actsrch=srp2)在維修汽車冷氣方面上評價算不錯,在網頁上又聲明 (可以免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所以於10月20號(星期六)早上10點多,就開車到新莊去試試。 一到修車廠遇到所謂的阿倫師也就是老闆,我就先告知我的車子冷氣系統有漏冷煤的狀況,如果再灌冷煤是沒有效用的,一樣會漏掉,因為上個月剛灌過冷媒,結果不到半個月又漏光了,所以應該是零件損壞的關係!而且也說明之前爸爸維修冷氣花了2萬多冤望錢還是沒有修好,所以慕名而來,請他幫我仔細檢查找出壞掉的零件。 結果他跟他父親推了一台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機器如圖1.2.3.就接上我的車子管路,錶上確實發現有漏氣的狀況,檢查20分鐘後就跟我說壓縮機壞掉壓力不夠要換掉,汽車內部什麼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也要換掉!這2樣東西,就算不懂車的人也知道是冷氣裡最貴的零件,甚至還要把我的汽車暖氣封掉。於是我就詢問老闆,這跟我車子漏冷煤有關係嗎?結果他說壓縮機正常壓力要在車內室溫7度-8度才跳開,我卻在10度就跳開了,很明顯壓縮機已老化了,壓力不足。那我又詢問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是如何?結果他回答風量會變小、會不冷。說到這裡,我就再次反應上個月我灌冷煤時,冷氣會冷、風量也滿大的,只是冷媒會漏而已,這2樣東西應該是正常的,是不是可以再確認清楚。結果老闆就有一點不爽,覺得我在質疑他,於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這裡,網路上又有推薦,那我就試著相信他,於是我問他總共需要多少錢?他一開價就12000元,而且零件還不是全新的,是整理過的。當時我嚇一跳!心想怎麼這麼貴?於是我說這兩樣東西這麼貴,你是不是可以再做一次檢測給我看,如果壓縮機、冷凝器這2樣東西真的壞掉,我會考慮看看給你修,順便連引擎的正時皮帶,也考慮讓你一並處理。但他說做幾次都一樣結果就是這樣!可是這一次檢測,他卻倒了一種螢色的東西,我就詢問他這是什麼?老闆說是測漏劑兼有潤滑功用。過程中他父親在我車內量冷氣出風口的溫度,我和老闆就站車頭看錶及壓縮機會在幾度跳開。這時他父親就叫他進到車內把溫度劑給他看,他們講話的音量很小聲,於是我走到窗邊,問說現在是什麼情況?他跟他父親兩眼對看,嘴巴一直唸著奇怪!奇怪!這時我注意到溫度計上出風口溫度是在7度8度之間,屬正常的而且會冷。老闆又到車頭看一下錶上壓縮機壓力,我也跟上去看,結果是正常的(7度會跳開)。這時我沒講話,過了5分鐘後,他竟然跟我說現在都正常了,壓縮機、冷凝器暫時不用換。但是還剩下漏冷煤的地方要再檢查,需要先跟你收1600元。當時我覺得很荒繆,也有點生氣甚至對這間店感到非常糟糕,覺得好像被耍的團團轉!於是我問說為什麼要給你錢?我冷媒漏的問題、哪個零件壞掉、原因都沒找出來?但他回應他有灌冷媒在系統裡面做測試,現在車內會冷了。我馬上反應說明:
第一、一開始來的時候我就講過,我的冷媒會漏,應該是某種零件有問題,即使繼續灌冷媒也沒用,很快就漏光了,如果只需要灌冷媒,我幹麻大老遠一早從桃園過來。是因為你的拍賣網頁上有說明{可以免 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我才過來。
第二、你最後要灌冷媒做測試時,為什麼不先告知?更何況你這個專業人士,明知道零件有問題未修護, 灌冷煤還是會漏光的情形下,你還硬把冷媒灌進去,又要向我收1600元,你到底有沒有替消費者想 一想阿?而且違反你網路所寫的{檢查後非零件故障的問題,單純是油線管路、保養、冷凍油的清洗與冷媒的補充等,最多1688元就能夠恢復冷氣該有的效能喔(當場測試無效免錢呀)
第三、最後當場我有清楚說明,如果你執意要收我錢時,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我連續講了3次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因為我不認同你的施工方法,以及你沒有在施工前先告知我作法。這時他問我車內汽油剩多少?我回答是滿的,結果他要我留車2天,我說我要用車沒辦法,於是他看我堅持不留車,就問我說確定會給他修嗎?我回答他:會跟我爸爸說並且考慮看看,如果沒問題再打電話叫你禮拜天或禮拜一來牽車。我心想他們這種做法及技術,真的讓人非常失望,但是如果再讓他們碰車子零件,不知道會不會蓄意損壞,因為擔心還有考量安全問題,最後我留了一個假的電話給他,就離開了。結果10月22號他在我家信箱,投了一張紙條內容是:EN-0999車主你於20日上午到我修車廠修車未付修車費,又騙我星期天晚上或星期一要回廠修車,右留下假電話號碼,我限你星期四之前和我說明否則我就要告你喔…
Ps{今天我收到新莊派出所寄的公文.上面寫對方告我詐欺.要我2012/12/22號去派出所說明}.請問懂法律的正義朋友們.我該怎麼辦.會吃上官司嗎..現在全家人都對這件莫名奇妙的事感到很煩惱.可以請各位幫幫忙解答嗎..感恩

最近收到2張刑事傳單
分別不同縣市 是詐欺案件
第一張有註明 將撤銷單+和解書寄到 不需出庭
第二張沒有這個註明
我本身知道 我有2案件
一個有和解了[A]
一個還沒有[B]
我到了那個沒有註明的開庭了
卻是和解的那個案件[A]
另一個庭是叫家長幫我把和解書送過去
但是卻不受理 因為當時和解時忘了拿和解書
後來有再辦理警官那邊拿到影本
他說要正本
是不是2個是一樣的案件?
但是案號卻不一樣
可是我到了偵察庭 問了一下
他叫我另一個先請假
而我問警官 也說了有可能是同一件
我開庭最後結果是 會上訴
另一邊是說拿到正本和解書 + 撤銷狀去就可以了
想請問一下 撤銷狀 如果2庭是同個案件
一邊撤銷 一邊要起訴 那這樣 結果會是如何 ?
這是關於之前的錯誤 後悔了很久 一時貪小便宜
金額再1000以內 實在是因為當初不知道事情嚴重性
各位大大能教我 後續要如何處理嗎?
而我的另一個案件 現在還沒有動靜
皆做完筆錄了~
如果對方願意撤銷的化 我還會上訴嗎 ?
當時在庭的時候 法官是願意給我不起訴的機會
但當時我老實說 我還有另一個案件
他說因為還有另一個 所以才會將我起訴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忙我這個問題
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我拿到撤訴狀+和解書 是可以不起訴?
若偵查庭已經說會起訴
如果我把這2張 拿去交給法院 能不起訴?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 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 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 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現任男友和他的前女友有財務上糾紛
今年十月多我男友因為車子要繳保費所以請前女友匯款一萬元到他的戶頭
銀行方面是說:當初會出的這筆款項,是從一位男性的戶頭轉出
因為現在這個男生再告這個女生詐欺(因為男生說女生騙他30幾萬)
所以凡是只要是從這個戶頭轉出的錢,都要一筆一筆的追查
導致我男友現在所有名下的戶頭現在都被凍結,銀行說:要先去刷簿子去警局備案
然後把款項匯回去,這樣聯徵上就不會有問題。
可是今天又接到銀行的電話說:要等法院開庭,審理,因為是刑事案件 所以我男友也要出庭。
但,他前女友現在下落不明,手機又都關機
我們只知道她的姓名以及住在高雄,跟她的手機號碼,其他的一律不清楚
再加上她也跟我男友的媽媽借了20萬,當初是說要跟我男友一起合開咖啡廳,因為周轉有問題所以先開口借的。
請問我男友會怎麼樣嗎? 會被告還是被當成共犯之類的嗎?
如果靠警方真的有辦法找到她的人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我想請教有關聯強國際WD硬碟代送原廠維修收收取代送費問題
硬碟包裝外盒說明如下
1 聯強國際對所銷售的硬碟機,依不同型號提供三年至五年的有限責任保固(各產品原廠保固期限及詳細資訊,請參閱原廠網站).此有限責任服務保固範圍只限於硬碟機本身,並屬於製造商責任所造成之故障,不包括硬碟機內所儲存資料.....
2原廠保固期限3-5年,聯強國際於原廠保固期限內提供三年的換貨或代送原廠服務.詳細保固說明請查詢(聯強E城市)網站
問題:我的硬碟是第二年送修,雖然原廠WD保固三年可是聯強國際說第一年內不收代送費,第二年要收取500元代送費!
請問這樣是不是與第二點的保固說明不符呢?因為第二點說明:聯強國際於原廠保固期限內提供三年的換貨或代送原廠服務,如今卻要跟我收取500元代送費用!
請問遇到這種問題我可以不付錢請求交還維修完畢的硬碟嗎?
如果聯強以我不付錢就不交還硬碟機還我,我可以打電話報警告他刑法335條侵占與339條的詐欺嗎?
或是需要先繳錢,再透過消保官申訴呢?有點搞不懂是要透過警察還是消保官比較適當?
以上,THKS

10月份剛簽約買了一間2樓25年左右的中古公寓, 簽約前仲介員,房屋現況說明書都註明沒漏水, 去看了幾次屋並沒有發現房子有壁癌, 因為房子是重新粉刷過的.
目前剛過戶,在交屋前一天, 再去看現場時, 一不小心長的物體觸碰屋頂, 才發現其中一間靠浴室的房間屋頂及浴室旁區域屋頂有加做屋頂格板, 因為粉刷過, 跟牆壁及其他房間一樣, 根本看不出來. 屋主, 仲介也未告知這部份.
通知仲介後, 經原屋主同意後,由仲介橇開後, 發現靠浴室部份區域已經長出壁癌, 水泥漆也開始蓬脹, 爆破. 後來要求屋主出面說明, 屋主承認幾個月賣屋前, 請工人粉刷, 但工人發現無法完全遮蓋, 所以加做格板. 但屋主不承認那是漏水.
目前簽約已過戶但未交屋!
請問下列問題.
(1) 仲介, 屋主已經來看過, 還需發存證信函?
(2) 屋主明知瑕疵,隱藏瑕疵而不告知, 是否構成詐欺? 我有權主張解除合約, 同時要求屋主賠償, 代書費, 仲介費退還等? 目前仲介是說他們也不知情, 屋主並未告知他們.
(3) 漏水是如何區別? 滲水也算漏水? 還是一定要摸到水才算? 依經驗, 漏水問題若不處理會越來越嚴重, 久了也可能越漏越大.

請問一下律師大大我因前幾日上網奇集集找尋兼職工作找到他是打家庭代工我打電話去詢問得知
他說公司是做運動彩卷的他也有PO所謂的運動彩卷行公司的網址他說因公司營運所用需要租任我3張帳戶每個月1萬元為租金所使用它也有PO其他應徵員工的即時狀態給我看我就也不疑有他就照他的說法用寄送到他所說的地址因為它說公司都是用即時通在應徵人我覺得有怪怪的可是他說因公司名下有接收私下投注因怕金額過大所以才需要租任帳戶我就他說法做結果27號接獲銀銀電話通報說我帳戶被遭警示戶我已經有過一次被叛幫助詐欺罪的案底了現又因找工作事受騙請問有哪位律師大大可以幫幫我我真的很倒楣我是28號下午才發現受騙我第一時間就打給銀行幫我掛遺失銀行告訴我27號就被通報了銀行也叫我警局備案我也去戶籍地的警局備案了可是我害怕被誤認我販賣帳本所以跟警局說我是在機車上遺失的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事照時說我因找工作受騙還是說遺失ㄋ我真的很害怕又怕家人知道不諒解因為有過這樣的事情節果又因這種事被騙我該怎麼辦我真的很無助><我有他的即時通訊帳號也有把部分的對話給複製下來也有他的手機電話可是我不知道照實提共以下資訊不知道對我上法庭有所幫助嘛?如果被判有罪可以分期付款或勞動役嘛?


由於本人長在玩某博奕遊戲..
有時運氣好有贏多遊戲幣時會賣給其他玩家
大前日我賣給一位趙先生3000元台幣的遊戲幣
當時他來電和我說已經匯款到我帳戶裡頭
我和他知會後並去超商看看是否入賬!
後來我確實看到錢已經入我戶頭了
我不疑有他 就去和他約定的房間裡頭交易
之後過了20分鐘趙先生又打來了,他說請問可以交易了嗎?
此時我當下想說,唉~又遇到這種無賴,幣明明過給他了,他還想要在敲我一筆
我就不理他..陸陸續續這兩天有收到他簡訊說不過幣他要去報警了!
我看到簡訊後並且回覆他說:我在這遊戲買賣幣已經一段時間了,你這種玩家我遇多了!
幣明明就過給你了 還要裝傻嗎?
此後他都沒有再連絡我!之後兩天後我接到警察電話說:我的銀行帳號疑似被詐騙集團使用已被凍結.
之後我馬上連絡趙先生,他才和我說他去警察局報案..於是我滿是疑問與不開心!
並也約了他在北市某地點見面並且把事情說清楚!他才說當時他卻確實時被收到幣
說我是把遊戲幣交錯給別人了!並不是他...我心理當然很疑問!
之後斷斷續續講了很久!我心想說算了花錢消災並當下把錢環給趙先生!
他當下在我面前打給幫他承辦的員警說明我們中間的誤會,並說我們兩人要去辦銷案!
員警卻說詐欺是公訴罪沒辦法消案,請問各大律師!我這件事情需要請律師?還是要怎麼解決?





律師們好
我說一下我的情況,
我今年4月剛退伍的時候5月份在網路上刊登履歷表,
結果有業主打電話過來,
他先跟我說他那邊是八大行業,
然後要我負責當面是助理,有人要來應徵少爺之類的我去收履歷表,我連老闆漲怎樣都不知道,
然後我就照著電話那頭說的去超峰快遞取件(有核對身份證),然後他跟我說那東西是應徵少爺他們的履歷表,叫我拿到之後放進家樂福的密碼置物櫃裡面,裡面有放500元,一件履歷給我賺500元,
結果我拿第二件東西的時候,電話裡的人叫我檢察裡面東西,
我確實有看到應徵者的履歷表還有身分証影本等等的,但是裡面多一了張"金融卡",我想想不對勁,結果我送完第二件之後,我就跟電話那頭的人說我不做了。
現在好了,我收到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的通知書,
案由:詐欺
我打電話問陳辦人,他說我有沒有去超峰快遞取過文件之類的,我當下就知道是因為我上面說的事情,我也跟陳辦人說我只送了第二件,看到裡面有他人的提款卡我就不做了。
陳辦人也只叫我造著通知書上面寫的日期到案說明。
請問這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