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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my 103-08-01 16:29

請較 我與太太兩正在協談離婚,因談不攏我打算走法院

因為兩兩個性不合 所以有離婚打算 又有一新生兒 出生至此皆由我家人悉心照料

太太非常不願帶小孩 又逢她罹患甲狀線癌需長期治療 所以出生至今半年期間皆由我家人照料如今我除訴請離婚外 亦想爭其監護權   先述我家庭狀況 我24歲 有父母 我 與我弟 家庭正常和睦而我自營工作小孩出生至今皆由我與我家人負擔太太20歲 無業 太太這頭 家庭離異 岳母現有一男友有登記結婚 他有多樣前科 (貫竊 毒品..) 太太有一弟 18歲 多條官司在進行 但女方家庭經濟亦無虞

如要依家庭這塊做訴求去爭 勝算是如何呢!感謝回答

 

 

爭取監護,雙方的家庭狀況只是因素之一,其他還有教育,支持系統,經濟等等因素,要從所有考量因素去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協議離婚,欲裁判離婚,需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婚事由,如虐待您未成年子女等,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針對子女監護權部分,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可提出您照顧子女之有利條件,以利爭取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在判斷對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負擔時,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而若如您所示之情況,蓋因您之家庭照護系統似乎優於女方且孩子從小由您所照顧,則將監護權判給您之機會相當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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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法官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作為裁判依據,如子女本身意願、主要照顧者原則、家庭支援系統等等,按具體情形認定,除薪資及經濟能力外,尚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小米 103-08-01 00:46

懷疑男方有外遇,凌晨才回家~~回家也只有睡覺而已~~男方也否認自己和女方有在一起~~男方都否認~~現在也還沒抓到證據之類的~~但男方一職要求要離婚.....

 

小孩幾乎都是媽媽(我自己)在帶的,沒吵架之前媽媽與孩子的費用都是由男方支出,我是全職媽媽~~男方回到家幾乎也都是下班洗個澡就出門了~~小孩都是由我自己在顧~~男方也沒給說幫忙帶孩子給我一些費用~~只有要買什麼東西跟男方說由男方在支付金額給我。

 

如果離婚可以把兩個小孩監護權給我嗎??

男方現在因為沒有正常收入~~男方說現在做工地有去工地才有錢~~沒去工地就沒有錢,這樣他現在的收入也不穩定~~離婚小孩要給他們多少生活費?? (男方說)他現在沒有一定的薪水也不知道能給他們多少的生活費用!!!
 

吳太太 103-07-31 22:05

我先生是竹北室內設計事務所公司設計師也是公司獨資負責人,因工作承接顧客(一 位幼稚園女老師的 住宅設計)逕而外遇不回家,在我家對面和外遇者共組成立家庭,手指緊扣逛新客家 園區,最後 甚至要求我無條件離婚,我想問

*除了申請婚姻破綻要求法官判決離婚,我可以告我先生及外遇者 ?

 

 

謝謝

 

吳太太 103-07-31 21:58

我先生是竹北室內設計事務所公司設計師也是公司獨資負責人,因工作承接顧客(一 位幼稚園女老師的 住宅設計)逕而外遇,我想 請問如果申請離婚 時,該公司銀行帳戶內的錢可否作為剩餘財產分配,有相關法條或判決案例嗎??

謝謝

103-07-31 19:39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爸媽離婚我從小就是跟我媽媽住!!

已經十幾年沒看過我爸爸!

可是知道他在台灣有債務!!

那我也不知道他現在是生是死還是在不在台灣!!

我可以辦拋棄繼承嘛!?

(這句話的意思是!?)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00:00

您好!父親過世後才能辦理拋棄繼承,只要在知悉起三個月內辦理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蕭先生 103-07-31 11:06

我太太是泰國人民國94年離家出走音訊全無  原本想等他回來  可是目前家裡有狀況不得不處理這件事 他的相關證件也都被他拿走  雖然戶口名簿有登記  可是因為是拿居留證所以戶政事務所跟戶籍地的派出所也都查不到他的相關證號跟資料  請問這樣有辦法申請判決離婚嗎?

洪小姐 103-07-31 08:14

我母親生前就說過很早跟我父親離婚,而我在未滿一歲的時候就交給保母帶到7歲,但是母親是在我大概5歲才離婚之前都屬於分居狀態,去年突然接到社工打電話給我說父親外面跌倒變成植物人,在我有記憶以來他從未找過我們,雖然當時的離婚證書協議有寫要給我母親贍養費,但是我媽沒收到過 我們日子過得不好,連我高中也無法讀因為家裡狀況不好。我是後來基於他是我生父的原因有幫忙出他住在機構的錢,但是我先生的薪水不是很好而我學歷不好在台北市難找工作一直無著落,目前我自己靠著以前工作的收入勉強在自修補學歷跟付父親的機構費用,但也要一年了真的開始無力付出了,我父親的兄弟姊妹也不想幫忙,只靠我這個30年從沒看過父親的人負擔我覺得很無力,加上我母親過世的時候也是我一個人負責,我想要減輕扶養的壓力,但是有聽說要找母親當人證,不過我母親於2005年就已經過世了,我父親這邊的兄弟姊妹們都說父親很少跟他們團聚,就連我的爺爺奶奶過世他也不在,所以我父親的事情都不太想管,我的處境似乎對我很不利,要申請能過的了嗎?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參考一下民法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及刑法第294條之1(不構成遺棄罪之情形)之規定。

民法第1114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民法第1115條
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民法第1118條之1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刑法第294條之1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洪小姐 103-07-31 09:19

 那再請問一下律師,如果我已經減輕扶養了,那麼我父親的機構以及他往後的費用,是照樣原本每個月付的金額?還是可以減免? 如果我父親的兄弟不負責只叫我自己負擔是真的很不公平,那我是否可以提出公平撫養方面問題?

 

您好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之訴

因為如果他沒有撫育過你們

你們依法是可以免除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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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3-07-31 01:03

您好!我想知道怎麼快速離婚!!

對方沒家暴外遇 該怎麼訴請離婚??

夫妻之間沒有最基本的互相信任!!總是對我存有猜疑的心態!!

而且對我的態度也是忽冷忽熱!

這種精神上的折磨我已經受夠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比較好??目前已經分居1個多月了!!

麻煩各位大律師幫我解答以及解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法制目前離婚的方式只有三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2、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可以從速進行,但是必須要對方同意。裁判離婚則必須要有遭對方虐待、外遇或是其他可認為無法共同維持婚姻的事由,並提出證據,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釐清您可以尋求的方式,及妥適的結束婚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僅得循裁判離婚一途,您必須蒐集對方具有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如:對方相關言行),方有機會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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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一方不同意、協議不成,可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惟須提出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婚姻有破綻,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您好,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一方不同意、協議不成,可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惟須提出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婚姻有破綻,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重新出發 103-07-30 21:40

跟對方已協議離婚登記完成   至今已快半年   對方仍沒有將結婚

互送的金飾與名牌包歸還   是否可提侵占的告訴?

金飾有結婚時照片可證明  

名牌包是蜜月時候買的   後來都寄放對方那裏沒有拿回    但買的時候有登記我的護照號碼與姓名並刷我的卡   可以用這些證據說明包包是我的   並不是要送給對方的嗎??

請問這二樣東西 以上的證據    足夠告侵占罪索回嗎??

Lucy 103-07-30 00:12

律師您好,

7/28家暴保護令已開庭(庭類:調查), 我(保護令聲請人)在開庭前有寄陳報狀說明家暴發生經過,及對方阻撓我探視子女的事實, 法官當庭詢問對方有沒有這些事實, 對方均否認, 並亂描述打人經過, 還指控我對他錄影蒐證, 因為我不知道陳報狀在寄給法官同時必須寄一份給對方, 所以法官基於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 沒有再深入追問, 當然沒有讓我發言提出反駁,會影響法官核發我保護令嗎?

我想把對方否認的事實提出反駁, 可嗎? 會再開第2次庭嗎?

開庭法官問我的話, 我都只有答是, 否, 或是簡短1句話, 這樣會影響法官不核發給我保護令?

法官問我有沒有在進行離婚訴訟, 是有什麼動機? 若沒有?離婚訴訟, 法官會站在勸和立場, 不核發我保護令?

謝謝律師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當庭的陳述不妥適,確實可能會影響保護令的核發。至於影響多寡,則必須依據您之前所提出的證據做判斷。

2、            本文建議本案應該向法院聲請閱卷之後,做正式的諮詢。

3、            庭期的部份倘若法官沒有告知,則可能已經結案,應該盡速處理。

 

小陳 103-07-29 23:45

妻子外遇,她也已經承認。目前是想協議離婚,而雙方各自保有各自的財產
然而我想對第三者(已婚)提出通姦告訴,但我手中的證據只有通訊軟體裡完整的通姦對話記錄。雖然內容清楚寫明妻子與第三者(完整的姓名與相關發生事實),但並非她授權給我觀看,而是我私自進入她的手機獲取。
1. 請問這是否可以成為提告第三者的證據,而不至於涉嫌妨礙秘密罪之類的刑事責任?
2. 我是否可以在協議離婚手續完成後,提出對第三者的通姦告訴並同時撤銷對妻子的告訴?
3. 假設協議不成而需訴請判決離婚的情形下, 請問這是否可以成為訴請離婚證據?
4. 而訴請離婚時,若妻子婚後名下房產是由父母贈與金錢所購買,我是否有權利主張行使財產分配請求?或是因為房產為父母贈與的款項所購買,所以我沒有權利主張?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01:02

您好!若有足夠證據,可提離婚訴訟通姦告訴,但提出證據應謹慎,以免先受其害;另外,對方受贈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提出告訴之後

可以撤回對於您太太的告訴

保留第三者的告訴

如果通姦成立或有證據證明

當然可以作為證據

贈與財產並非屬於分配範圍喔

但究竟是否為贈與這可能要進一步確認

證據部分

如果他親口承認且有錄音

你也可以用錄音證據

如果手機內容你是在他面前看

或者你本來就知道密碼

這不會有妨礙秘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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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7-30 23:07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提出告訴之後

可以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提出告訴之後,可以撤回對於您太太的告訴,保留第三者的告訴。我知道,然而第三者也有婚姻關係,他是否會要求他的妻子告我妻子以希望我撤告?若他如此做,我可以再對他撤告嗎?

我妻子親口承認,但是我並沒有錄音檔。我手邊只有她與對方line的完整對話記錄(從去年8月(更之前的我沒有記錄)到今年5月),裡面他們清楚聊到發生性關係的細節。裡面也有提到對方的完整名字與手機(因為他們一起出國,所以有確認旅客姓名資訊)。這是否可成為有效證據?

手機內容是我私自從她手機經由電子郵件傳出,雖然我知道密碼(手機密碼本來就知道,軟體密碼用猜的),但並未得到她的允許才翻看。這樣會有妨礙秘密的問題嗎?

是否為贈與這可能要進一步確認?請問如何確認?

小陳 103-07-30 23:14

謝謝您

賴東東 103-07-29 23:37

目前女方獨自跑回娘家住  小孩丟我獨自照顧

我想去申請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然後訴訟離婚 

這樣小孩監護權的在我手上的機率大不大呀!

(女方也會搶   女方本身信用破產  也負債)

這樣我小孩監護權我會贏嗎?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本案來說

你百分九十以上會取得監護權

所以不用擔心

但是你要快一點

因為訴訟時間不短

避免拖太久要盡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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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訴訟的部份,必須先釐清您的配偶離家的原因為何?並且判斷是否有其他離婚事由,否則縱使提起也會遭駁回。

2、有關子女監護的部份,要?合判斷經濟、子女互動、照顧的能力、是子還是女等,不能一蓋而論。

3、本文建議您應該詳述上述狀況,或是詢正式諮詢。

Poppy 103-07-29 23:03

我爸時常動手打我媽,每次打人時都沒有喝酒、意識清楚,他已經失業多年,一直吵著要離婚(所以就肆無忌憚的打鬧)

請問家暴法能對他有什麼限制嗎?

我爸我媽只有我一個女兒,現在19歲了。如果離婚,是否無法要求贍養費了?那能要求教育費之類的嗎?

且我爸多次出言恐嚇 要打死我媽,這能告他嗎? 若要提告,是否要錄音驗傷 ?

如果要辦理離婚財產會怎麼分配?若丈夫有家暴行為,且多年未有收入,在分財產時的方式還是一人一半嗎?

因有兩間房子,分別登記在爸爸 和 媽媽 名下,爸爸名下的房子是他們年輕時共同打拼買下的,媽媽名下的房子在買的時候,爸爸已經失業多年。若是這樣的狀況,法律房子會怎麼分配?

媽媽名下的定存,也要和爸爸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23: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父親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跟家庭暴力,可以錄音錄影或是由您當證人之後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2、取得保護令之後,可以要求您的父親不得再傷害家人,否則將有刑事責任,並且可以以此提起離婚訴訟。3、扶養費的部分,您成年(20歲)之後就無法再向您的父親請求扶養費。

 

您好

家暴令可以禁止你父親靠近

也可以告他傷害恐嚇

這會有助於離婚訴訟

至於撫養費部分只能請求到二十歲而已

剩餘財產分配比較複雜

必須要去計算婚後財產

如果有顯失公平也可以請求法院減免

所以不是那麼單純加加減減問題

建議你們先去聲請保護令

提告恐嚇傷害

這樣有利於你們離婚談判

可以談到更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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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亦可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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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103-07-29 12:56

想請問...
1.若女方於婚姻存續期間 私下買房子與車子(登記自己名下) 離婚時會與男方平分嗎?
2.女方的財產狀況 男方可以查得到嗎?  
3.女方因受到男方精神及言語上之虐待 長期看精神科服用藥物 可以做為訴請離婚的理由嗎?
以上 懇請解答!感激不盡!

十三 103-07-28 23:13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1.若女方於婚姻存續期間 私下買房子與車子(登記自己名下) 離婚時會與男方平分嗎?
2.女方的財產狀況 男方可以查得到嗎?  
3.女方因受到男方精神及言語上之虐待 長期看精神科服用藥物 可以做為訴請離婚的理由嗎?

以上 懇請各位律師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係主張對方長期精神上虐待,不堪同居,而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應先蒐集相關事證,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宜,與離婚案件相關聯,建議應一併與律師討論。

至於後續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是會調閱財產及所得清單,因此法院係會調出房屋汽車之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財產均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故您應於提出離婚訴訟前,優前處理您之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分配之;再者,就離婚部分,您可蒐集對方言論錄音之相關證據,以利您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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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e 103-07-28 23:05

父親與母親婚後有買一棟房子(父親名字),幾年後奶奶的房子過戶給父親
父母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離婚前協議將買的那棟房歸給母親,
鄉下奶奶的房子歸給父親

離婚時不知父親的債務狀況

現在103年銀行訴訟告知以244條說明父親與母親涉嫌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登記,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可以主張當初是因為離婚所辦理夫妻財產分配而不是惡意脫產嗎??

離婚後父親依舊有還款2-3期,之後才沒繳錢!!

這樣也算是惡意脫產嗎??

我不懂,假設父親再婚前欠的錢,婚後依舊有還,但不管還多久,銀行都有權利回頭再來塗銷所有權登記嗎?? 這樣很不公平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客觀上看起來確實是為了脫產所以將房屋移轉給您的母親,則確實可能遭撤銷協議,並且要求塗銷返還。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檢附該協議,或是訂定訴訟策略,以做抗辯。

 

sean 103-07-28 21:54

請問一下離婚子女扶養費如何計算?由法院判決的扶養費如何計算?再麻煩解答一下,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月大約一萬五台幣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ean 103-07-28 22:2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月大約一萬五台幣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 ... (恕刪)

 請問一下有一定的計算公式嗎?

張小呆 103-07-28 20:14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另外,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主張仍可能會成立,建議您仍應先擬書狀,否則開庭當下難以全盤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bee 103-07-28 12:47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一個想幫助媽媽的女兒

您可參考以下二個法條尋求破解之道,另外是否構成詐害債權行為及該行為是否為無償行為,應為關鍵所在。

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進一步向律師諮詢討論,以俾更有效地因應此件訴訟,否則一旦訴訟程序因未能有效答辯導致撤銷贈與、回復登記之結果,恐怕因小失大。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江皇樺 (江帥) 103-07-28 13:19

您好,

      1.本案是以贈與方式贈與您母親的話,應該是適用民法第244條第一項(上面賴律師有引出法條內容),此時是否惡意就不是問題重點。重點會變成當初您父親是否因為贈與系爭房屋造成卡債有無法清償(有害於銀行債權)的情事。這部份就要請銀行具體舉證說明。

2.實際上您父親贈與您母親的價值應該以系爭房屋價值扣除當時剩餘貸款,依您說明如果您父親當時名下還有一棟房子,實際上應該是不至於符合「有害於債權」的情事。當然這部分您可以提出主張。

      3.至於您提到過戶後父親還有繼續繳納卡費,這部分最好也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或是請法院命銀行提出相關資料,都可以作為佐證。

 

Albee 103-07-28 20:46

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小伍 103-07-28 00:42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之女,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在過幾天就要開調解庭了,在調解時要是先生要求兩人先離婚,而監護權給法院判決就好,我該答應嗎?還是我一樣堅持離婚監護權都給法院判決就好?那個辦法對我有利呢?請律師們幫幫我的疑問!而我是現在就該請律師還是等要開庭在聘請?

 

如果你對法庭上之陳述自覺不諳,建議妳委請律師幫妳做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09:4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先生所寄發的存證信函是在建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回函給對方,以正視聽。

2、可以調解時,先調解離婚子女監護權的部分由法院判決。

3、倘若您有意聘請律師,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聘請,並且先行回函,並就監護權的部份作準備。

萱兒 103-07-27 22:17
請問未滿18之前結婚在剛生產完(未滿18)有業務來找剛生產完滿月的媽媽介紹2歲以上幼兒產品,此小媽媽因年紀輕不懂什麼是合約,此業務已誘導方式欺騙此小媽媽因住外縣市比較遠,可先牽合約等牽姓名的資料,過幾天再電訪詢問是否確認購買,確認購買再送出。但此業務遲遲沒有打電話給此小媽媽,而小媽媽久了也忘記此事,到整箱書籍送來,小媽媽的父親打電話詢問此業務業務則說是贈品,直到帳單收到才發覺受騙了,此小媽媽的父親也打給此業務業務便找開車、出國等理由不接電話,請該公司傳真資料才發現此業務已把資料全部填寫完畢送出(但有部分簽名卻不是小媽媽的簽名),書籍寄回給此公司也拒收,之後小媽媽及家人也在消保官那發送三次公文此公司與業務但卻都遲遲沒來,到最後開完庭的結果卻是敗訴 小媽媽文字照片資料齊全 為什麼卻敗訴? 小媽媽是被告 仲信公司是原告 業務證人 法官是都只聽證人業務)講的嗎?當時小媽媽有跟法官辯駁業務所說並非實情,但法官卻沒有打再公文上也不讓小媽媽繼續辯駁 最後一庭(民事簡易庭)開完庭小媽媽覺得事情不符沒有簽名,但事後卻判決結果,這樣有生效嗎? 小媽媽目前已離婚(未滿20),如小媽媽付不出金額小媽媽的父母還會連受法律責任嗎?小媽媽與小媽媽的父母是否會查封財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媽媽付不出錢,該債務不會及於其父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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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甯 103-07-27 11:30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和我先生已離婚小孩監護權給先生,這樣我會有探視權嗎?還是需要再上法院申請呢?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你可以請求探視,如雙方對於探視時間,方式無法協議,可以請求法院就此部分裁判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行使探視權,若對方拒絕讓您探視小孩,您可提起訴訟主張監護權改訂或請法院酌定行使探視權之方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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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監護權給先生,還是可以要求探視權,故您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賴東東 103-07-26 19:58

目前我們夫妻有爭吵  然而女方轉頭就回娘家住 

現在女方說要離婚  但我並沒有達到十大離婚要件之一

現在女方說要跟我協議離婚  那現在我不想離 因為我並沒做錯認而事情

 如果我堅持不離  女方能去法院訴請離婚嗎?

如果我親自去跟他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我不簽名

後面的話我可以去申請同居義務的存政信函嗎? (是女方先掏棄我跟小孩的)

所以女方一直住娘家  

要多久我才可以去發同居義務的信函阿!

我可以告對方遺棄婚姻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國裁判離婚之要件較為嚴格,女方須主張您有民法1052條之要件始可主張離婚離婚之損害賠償,故若您不願協議離婚,縱使女方告到法院,法院也會以原告無理由而駁回原告之請求。再者,若對方起訴請求離婚,您亦可已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提起反訴,建議您可先發函要求妻履行同居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主張對方惡意遺棄,提起裁判離婚訴訟,您若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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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梓 103-07-26 19:56

父母從我小的時候就離婚 但仍同居在一起

白天在租的店面工作 晚上在家裡睡覺

不有錢但是算是能夠維持家計

家裡有3兄弟 弟弟小一 哥哥大學畢業 我快滿18

家裡經濟是由媽媽在維持

而爸爸沒有穩定的工作或說看不出來在做什麼

從以前就一直向媽媽拿錢

房子車子都是我爸的名字 而貸款都是我媽出錢的

平時一有口角就會恐嚇叫我媽和小孩搬出去 把房子賣掉 或是說要把小孩丟在外面

近一兩年我媽不再這麼縱容一直給錢

於最近我爸用車子貸款去外面借錢

叫我媽把利息給繳掉之後會還

長期以來他根本沒還過錢

之前也有把車子拿去貸的例子

媽媽跟爸爸起爭執我爸就動手

可是傷口不明顯怕沒辦法驗出傷

現在恐嚇我媽和小孩叫我們從家裡搬走

之後晚上可能要睡在店裡

請問這樣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對象包括沒有結婚的男女同居關係或同志,也可適用家暴法,擴大保護令保護對象,故若您父親對您母親或您有精神言語或肉體上之暴力行為,可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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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郁兒 103-07-26 09:51

請問律師,我想請問一下訴訟費用可以申請分期繳納嗎?我是在8前與先生判離婚案件,至今八年後法院查到我公司,寄強制公司扣款1/3我個人薪資支付訴訟費用!

本人為單親又自己租房子住,假如法院強制扣款我們母子生活會不好過,請問律師是否有辦法申請分期繳納呢?謝謝

 

娘子 103-07-26 07:31

去年因公婆關係不和

所以打算要去外面買房子

我拿了頭期款買了一間房子

之後先生繳貸款

貸款繳了一年他說沒有要過去住也不繼續付貸款

當初名字是2個人的名字

現在他不繳貸款

我請他房子過戶給我

他說不要

先辦離婚房子過戶給我

請問有任何辦法可以解決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7-26 11:21

 您的問題,現階段恐難請對方過戶給您,惟若是離婚時可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若想進一步諮詢,可逕洽本所

春日 103-07-26 00:55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對夫妻自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男方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加了一條『女方不得未經過男方允許私自見小孩』,而女方認為這條協議的意思是說只要男方答應就能見小孩,所以女方就默認這條協議。之後女方找假日之時想去探視小孩,屢屢遭到男方的拒絕或不接電話。在這想請問律師,女方有甚麼辦法能夠擁有基本探視孩子的權力,而讓男方無法逃避女方的詢問孩子的探視?

蘇子良 (馬克) 103-07-26 11:15

 您的問題,應可向法院提起改定監護,由法院重新酌定監護,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若有任何法律問題,可逕本所詳談

梁小姐 103-07-25 22:06

他喝起酒來發酒瘋,就大聲的辱罵的髒話.還拿起東西就往人那邊摔

還把家裡弄得亂七八糟 還講了一句這是妳的開胃菜 就是他要搬出去

三個孩子都說不是他的腫 他也不要 然後我一個做母親的人也無法扶養三個孩子

從小到大他重來沒有關心過小孩,小孩感冒都我帶去看醫生的

他叫小孩只會幫他買東西,把小孩當成小狗依樣喊來喊去讓我做母親的

看到好心疼孩子,也不會顧慮到小孩子有沒有吃飯 . 只顧他自己有沒有吃飯

他雖然要搬出去住 也沒有留下一毛錢 而我們沒有離婚的狀況

怎麼解決

(我只要他給我一筆錢有能力養小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及給付撫養費,若對方均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ang 103-07-25 20:55

我與妻子目前離婚3個月,在離婚前女方有向我提告妨礙家庭,在還沒進法院前,就私下溝通女方同意離婚探視權方面是歸女方,但我隨時能看小孩,但最近她不接我電話,說不願讓我看小孩小孩都還在讀幼稚園,有時很想偷偷去看,但很怕女方知道我去看後,會把小孩辦轉學,可能讓我找不到他們,現在法院已寄妨礙家庭傳票來了,不知道會不會影響我爭取監護權的權力,主要我是希望能夠維持看小孩的權益,至於妨礙家庭的部分,我知道我有錯也願意承擔。

小風 103-07-25 19:28

請問一下離婚調解尚未進行,需依照起訴狀所述付給撫養費嗎??

另外對方要求訴訟費用由本方負責,若對方告輸,我還需要付錢嗎?還是我也可以要求對方提供訴訟費用

另外若要提出對方起訴狀的說明可以在上面註明要求子女監護權

若對方以我與其他女性朋友有金錢往來提出"有前項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訴訟我一定會輸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0:56

您好!起訴狀所寫只是原告的片面聲明而已,不論是扶養費或訴訟費用,都以最後的確定判決為準,依判決內容付款即可;若判准離婚,法官會一併決定監護權訴訟進行中應據理力爭,沒有一定會輸的,除非您自己認輸。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風 103-07-25 21: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起訴狀所寫只是原告的片面聲明而已,不論是扶養費或訴訟費用,都以最後的確定判決為準,依判決 ... (恕刪)

多謝沈律師回覆

另外如有證據要提出,錄影是否在台灣有效力,

如提出證據需於法院提出案件說明狀時一併提出

還是可以於開庭時提出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錄影資料仍可以做為證據使用,建議您應在開庭前擬狀答辯並檢附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委任律師撰寫答辯狀,請求駁回對方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風 103-07-26 16:27

請問一下,再開庭前,我老婆有回來把他衣服等東西拿走,

之前買車是掛在他名下,不過油錢和保養都是我在出

這方面車子我可以說部分擁有嗎?

另外這時候去把車上我的東西(導航,行車紀錄器等)拿回來洽當嗎?

這種把東西拿回來會影響判決嗎?

賴東東 103-07-25 18:38

 

 

 

 

 

因為現在女方跟我發生摩差口角就轉身離開回娘家!

 

現在小孩我在顧當中!(他說要離婚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女方之前有過一次婚姻 又負債 (我也完全的不計較)

 

女方之前有兩個小孩 (但是他放手 監護權是在男方)

 

我是第一次婚姻

 

 

今天我沒外遇 也沒家暴 我每個月還幫他付保單 

 

每個月的開銷也是我一人負責 女方在家顧小孩

 

我用心的去經營婚姻 我很氣我做到這樣了你怎麼可以這樣轉身就走!

 

從女方回娘家後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心痛! 小孩更是無辜呀 想到就心酸

 

那女方都一直沒消息! 

 

我現在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話 他還沒要回來的話 我該怎麼做呢?

 

我也不想那麼簡單就讓他離  

 

我可以叫他賠償嗎? (因為我們才結婚不到一年 小孩也剛滿5個月)

 

可是女方現在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他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贍養費的問題!

 

女方以後若有工作薪水他也是不會存進他名下 (

 

(因為存進他名下的存摺 銀行會先扣他3分之一)

 

所以他可以存進他家人的存摺!

 

那我該如合像他討小孩的教育費呢?

 

ㄧ 現在我是要等女方來開口說離婚嗎?

那如果他來開口的話 我要怎麼做呢? 我不離的話 ?

他去訴請離婚機率會不大吧? 

(因為我沒怎樣 是女方不要婚姻的  

 

小孩的問題 女方也說要監護權 我搶贏的機率大嗎?

我毫無負載 又有穩定的收入(月入5萬) 有車貸而已! 

 

三 我可以告女方棄養 放棄婚姻嗎? 我很不甘心我付出這樣你就隨便說走就走!

 

現在小孩的郵局提款卡在他身邊( 小孩每個月有津貼2500) 

 

他也拿走 我好心酸我的婚姻會這樣!

 

現在女方會不會怪我也對他不聞不問呢? 會不會以這個理由來向我提出離婚嗎?

 

 四 女方回娘家不聞不問 法律有規定要多久才能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呢?

 

不好意思 一下問妳那麼多的問題 可以麻煩你替我說明一下呢!

 

因為這幾天我白天照顧小孩有時都心酸留眼淚!

 

心酸女方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 

 

我好不甘願我的第一次婚姻要搞成這樣 今天我對這個家盡心盡力的

 

我也沒去外面鬼混! 真的好心酸!  

 

不好意思問那麼多的問題 麻煩可以幫我說名我現在的狀況要如何應付!

 

(女方對這方面很精明 因為之前他也是去法院訴請離婚的)

 

我很擔心我會吃悶虧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女方對您提起訴訟離婚,似難以成立;惟目前女方有惡意遺棄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之情事,您可請求履行同居義務或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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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 103-07-25 13:46

您好,前陣子因先生在外欠賭債共28萬(我手上有他簽下的其中一張10萬本票照片),又侵占公司款項(這部分後來我公公去跟公司洽談一個月還2萬,分10期還,但這個款項的債務改為公公的名字,公公還簽了本票給公司),除此之外在上上份工作也陸續有竊盜過公司的錢,但都私下和解,我受不了這種長期的精神壓力,他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定時炸彈,因此欲與他離婚,原本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並將兩個小孩監護權歸我,並讓我把兩個小孩帶回娘家,原定今天要簽字離婚,卻在昨天反悔,要其中一個小孩(老大,今年4歲)留在婆家陪公婆,他本身根本就不關心小孩,只是因為看自己爸媽捨不得孫子,就一直強迫我要將協議書增加限制老大的居住地,不然就不簽字要跟我走法院,後來我因不想傷害小孩答應了他,他又開始盧我們的房子的事情,一直威脅我要照著他的條件走,不然就要跟我走法院,他一直說他一定至少可以爭取到一個小孩,我想問說像他這樣的狀況法院真的會判決把小孩監護給他嗎?現在是連他爸媽都對他失望透頂,家也不給他回了!!他這一年來工作不太穩定,現在只有每個月2萬多的薪水(有說會再去兼一份),我則是已經在現在的工作上任職將滿三年,每個月的薪水大約是3.5萬-4萬元左右,不知道這樣是否對於取得兩名小孩的監護比較有利,謝謝

 

 

Jamce 103-07-25 00:37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爸媽離婚   ,小孩是跟爸爸的,但媽媽那邊有欠很多卡債小孩,跟媽媽還有媽媽那邊的親人也很久都沒聯絡,也找不到,我知道媽媽死後小孩繼承到媽媽的債務,然後我想請問一下,假設銀行的人告小孩要還這卡債,那要怎麼解決?要有人證證明小孩跟媽媽都沒聯絡嗎?假設被告了,我還可以主張要限定繼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1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已經全面改採限定繼承制了,只需要於知悉繼承開始或是債權人請求清償時,記得主張限定繼承即可。無須過於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3:01

您好!可於知悉母親死亡時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若未辦理拋棄繼承,仍可主張限定責任,即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清償繼承債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卡特 103-07-24 15:41

事情是這樣的

父母因為感情糾紛離婚十多年

父母離婚時,家裡只有買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名下

幾年後,才新買一間房B,登記於我名下

父親於兩年前病逝,經過一年,我們兄弟終於繼承遺產完成

這時我原本名下一間房子B,貸款百萬多

而原本的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底下,貸款也還百萬多

後來兄弟協商,我先把A房的貸款都還清

然後兄弟共同繼承B,再兄弟買賣,我把A交換B的一半

結果就是我持有A以及三百多萬的貸款,我哥持有B,零負債

今年6月初

我哥猝死,沒留下任何遺囑

我哥生前半個月還偷偷去用房子抵押跟高利貸借了兩百萬

在我焦頭爛額處理我哥的後事之餘

豈料離婚多年的母親,竟出現說她有絕對繼承

我只是我哥的旁系,必須她拋棄了,我才能繼承

真是心有不甘,所以來這邊尋求諮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19:19

您好!哥哥若無子女,依法應由母親繼承,若母親未拋棄繼承,您並非繼承人,您不能繼承哥哥的財產,也不需承擔其債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24 13:49

我男朋友被他前妻騙假離婚(有錄音),所以當初有簽約離婚協議書,但前妻在錄音裡表示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都是假的,那請問離婚協議書裡面的內容算數嗎?那他們離婚還有效力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4 13:59

身分證後面之配偶欄有沒有他前妻的名字?

103-07-24 14:04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身分證後面之配偶欄有沒有他前妻的名字?

 沒有了!!

103-07-24 14:34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身分證後面之配偶欄有沒有他前妻的名字?

 那請問離婚協議書裡面的內容算數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至戶政事務所離婚登記,該離婚為有效,除非有證據可證明該離婚乃被對方所欺騙,雙方其實並無離婚之真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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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103-07-23 23:14

律師您好:

我(下稱甲方);前妻(下稱乙方)

我們在離婚協議書中有寫到探視小孩時須事前通知甲方,到目前為止,乙方要求看小孩,甲方都有帶給乙方看,不過現在乙方突然說要帶走小孩離開甲方的視線(因為乙方的理由是探視權可以將孩子帶走),小孩從1歲完全不懂事,到現在已經快3歲,小孩仍不認識媽媽,在這樣的狀況下,小孩已經在甲方的陪同下讓乙方探視,甲方是否可以基於小孩不懂事及陌生不熟悉的理由下,可以不讓乙方將孩子帶走,持續維持由甲方陪同下讓乙方探視。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00:52

您好!通常探視權要給予對方帶離,有充分時間私下相處才合理,甲的行為有刁難探視之嫌,當心因此失掉監護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探視權僅是能夠讓對方探視

並不得妨礙你的監護權行使

尤其如果沒有約定如何探視

他無權將未成年子女帶走

並需經過你同意

否則會觸犯刑法

建議你請他將小孩帶回

否則你將會報警處理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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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3 18:57

太太對我說要離婚! 原因個性不合! 所以太太就對我說離婚 目前有小孩5個月大! (目前我在顧小孩當中) 女方先提離婚 現在女方轉頭就回娘家住! 目前可能要訴訟離婚 

一 之前女方在家顧小孩 一切的支出都是我在負擔的! (每個月還要轉5000給女方媽媽繳保單) 

二 女方在之前有一段婚姻 有兩個小孩 當時也是訴訟離婚 法官也把監護權給男方 

三 女方現在有負債 (信用也破產) (目前也沒工作) 而我! 第一次婚 沒有負債 只有車貸 每個月至少有5萬以上收入 現在女方先提離婚 我要怎麼去準備呢? (必竟女方有經驗過~所以很了解) 我很怕小孩就這樣被它搶走了! 因為我不太了解 現在女方回娘家 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怎麼會說要放就放呢? 這樣我跟小孩不是很不公平 小孩更是無孤的 那請問我可以告女方遺棄嗎? 小孩監護權我該怎麼去爭取? 請問我現在是要該怎麼做呢??

 

請問那如果監護全在我身邊..我可以要求女方付散養費嗎?因為女方說走就走 小孩更是無孤! 今天就只是還在磨合期當中...它受不了就說要離婚!怎麼可以兒戲呢??  

因為現在女方回娘家住 那如果它就這樣一直住下去 我要該怎麼做呢?

可以告女方不負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置之不理,亦可起訴履行同居義務。又若您想提起離婚,亦可以其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同時並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又關於孩子監護權之部分,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並會以孩子之最佳利益為考量,然孩子若目前與您同居由您照顧,法院會判給您之機會將大幅提高。而主要行使監護權之一方 可向他方主張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賴東東 103-07-23 21: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若對方置之不理,亦可起訴履行同居 ... (恕刪)

你好  可是目前女方信用破產  所以名下存摺不是用他的名字  是用他家人的存摺!

我很失望他怎麼能轉頭就走    贍養費的部份他名下又不能存錢  所以贍養費的部份我要怎麼爭取

  (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那他還不理會的話  我就可以申請離婚了嗎

 

您好

依法他是必須要付撫養費用

所以不論是他提告或你提告

都可以強制要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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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5 03:12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法他是必須要付撫養費用

... (恕刪)
 可是目前女方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我要求贍養費的部份!
他以後有工作也不能找轉薪  因為錢進去他存摺銀行會扣錢 所以他萬一找領現金的到時後女方不是可以說他沒有錢而來付贍養費等等呢?
黃俊崴 103-07-23 15:04

爸媽離婚,媽媽有欠卡債,我是跟爸爸的,問題(1)媽媽死後我要幫她背卡債嗎? 問題(2)因為很久沒聯絡,也找不到她,那要怎麼做才不用背她的卡債 ?問題(3)沒辦拋棄,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18:06

您好!您可在知悉母親死亡起三個月內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會繼承卡債,若沒拋棄繼承,當然會繼承母親卡債,但仍可主張限定責任,以繼承所得財產清償卡債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亭華 103-07-23 01:07

我外公(建在)有地號A、B兩塊(連在一起)的375減租地

主要問題: 想問如何收回自耕,以及最少需要的費用?

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查詢 元/平方公尺

年月 

段名小段名

地號

公告現值

公告地價

面積

102年01月

A

5,000

710

1,883.00

102年01月

B

5,000

710

1,884.00


能夠直接回答我上述主要的疑問自然是感激不盡,如果問題很複雜,也可以從以下我自己研究過後不明瞭的地方給予解答:


問題1. 約期怎麼查? 能夠在約期期間收回土地?

資料上寫約期以6年一期,而即使我們每次都不出席簽約,公所也會自動幫我們續約,那我該如何查詢約期到了沒? 因為看法條(第17條--耕地租約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即如果佃農那邊沒有出現問題,似乎一定得要約期到了才可以再看是否能收回自耕的資格?

------------------------------------------------------------------------

 依據第19條
耕地租約期滿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不得收回自耕:

一、出租人不能自任耕作者。

二、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

三、出租人因收回耕地,致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

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得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

耕地自耕,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出租人依前項規定收回耕地時,準用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補償承租人。

再配合上內政部79 年8 月31日台內地字第828311 號函:
l  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申請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自耕者,其自耕地之認定,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l  而所稱「鄰近地段」,係指出租人要求收回之出租耕地與其自耕地之距離未超過 15 公里
-------------------------------------------------------------------------

問題2.所以出租(我外公)一定要在15公里內買下其他自耕地嗎?承租的方式可不可以? 此自耕地的土地使用一定要是農地(自宅庭園可以嗎)? 有沒有面積規定(我買塊小菜園來種也可以算嗎)?

問題3.請問是否一定需要賠償1/3?有不用賠償土地取回方式嗎?

網路上有些新聞說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方式收回之土地不需要賠償佃農1/3(公告現值-土地增值稅),新聞網址: http://www.3gstar.com.tw/%E4%B8%8D%E5%8B%95%E7%94%A2%E6%B3%95%E4%BB%A4%E8%A8%8A%E6%81%AF/%E9%A0%AD206.htm
可是19條又說「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方式收回之土地准以17條第二項賠償,其中包含1/3(公告現值-土地增值稅)

問題4. 如何證明不符合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詳細條件為何?我們家的條件能適用嗎?

我外公好像有津貼可領,但是我母親屬於離婚單親、沒有收入,那如果我外公將土地贈與(過戶?)給我母親(是否有高額稅金問題?) ,那以我母親沒有收入,(投資收入亦不多)僅有一間公寓的情況,能否視為不足以維持一家生活?
因為他是說出租人的所有收益, 並沒有算出租人其子女的收益吧?

如果這樣的話,是否以這條名義收回自耕會比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收回來的省事呢?

問題5.以買賣土地的方式收回會較划算嗎?是否會多被課稅?

問題6.我可以找誰幫我? 可推薦或自薦收費合理的律師

土地位於中部沙鹿、梧棲一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三七五租約耕地地主可否主張終止租約收回耕地,分析如下: 一、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六條: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定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 二、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七條: 耕地租約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 (一)承租死亡而無繼承人時。 (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 (三)地租積欠達兩年之總額時。 (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時。 (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 依前項第五款規定,終止租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租人應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 1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 2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 3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 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九條:  
耕地租約期滿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不得收回自耕: (一)出租人不能自任耕作者。 (二)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維持一家生活者。 (三)出租人因收回耕地,致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 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得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耕,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出租人不能維持其一家生活而有第一項第三款情事時,得申請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予以調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mce 103-07-22 21:40

你好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了,我是跟爸爸,我媽媽她有卡債,然後我想請教幾個問題:問題(1)我媽媽死亡,我會背到她的債務嗎?         問題(2)因為從小到大都沒聯絡,也找不到人,在外面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假設銀行要我還錢,可以不還嗎?  問題(3)因為不知道媽媽死亡,所以沒辦拋棄繼承,那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9 17:42
問題(1)答:會。 問題(2)答: 1.現行民法採限定繼承為原則,銀行向您求償母之債務,不能拒絕,但可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拋棄繼承者,則無需負擔任何母生前之債務,但日後發現母有其他遺產,亦不能主張繼承之權利。 3.如果不曉得母親住所在哪裡,可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向戶政事務所查詢母之戶籍謄本,因為戶籍地址未必是住所,但卻可依照戶籍謄本上所載之戶籍地址作為線索,尋找母親目前之住所。 問題(3)答:問題(2)的答案似乎已回答相同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