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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104-11-18 11:48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夫妻可協議離婚完成後,再雙方協議監護權的歸屬嗎?

還是只能協議離婚的同時,一併完成監護權歸屬?

若是協議離婚一定得同時辦監護權,我擔心對方會為了監護權而不肯協議離婚...

以上,感謝回答!

你好:

可以分開處理,先辦理兩願離婚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暫時不要約定由何人行使,並向法院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

您好:

可先協議離婚,再協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事宜,若監護權人由誰擔任無共識,亦可聲請法院酌定監護權之歸屬。

可以分開處理,這沒有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監護權可分開談,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的監護權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8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監護權可分開談,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的監護權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與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亦可一併談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b 104-11-18 10:05

律師您好

請問管委會都將財務支出報表張貼在大樓電梯內

請問我可以自行拿去便利商店影印嗎?

另主任每月申請零用金

可以叫他出示支出明細

還有支出明細是不是一定要付收據或發票

大樓的財務報表必須保存多久?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8 1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告給住戶,對於相關資料的內容,住戶可以自由使用,不過不建議擅自將資料取走,應該經過管委會同意或是以拍照的方式處理。

2、 沒有法定保管期限。

3、可以存證信函要求提出零用金支出明細,倘若管委會拒絕,可以向縣市政府申訴,經命改善未改善可以開罰。

熊熊 104-11-18 08:26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我老公跟同事發生口角,因同事說他娶的老婆是大摳呆,老公憤而怒罵三字經,被對方錄音,現在應該刑事判決完成,但對方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我們賠償新臺幣10萬元,我有去拿答辯狀要寫,但不知道該如何書寫

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答辯狀應該如何寫呢?

我們願意賠償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一萬元

你們可以將對方先辱罵你的內容進行說明,並表示自己是在對方辱罵後的情緒上反應,對方與有過失,希望法院酌減損害賠償的金額。

Sherry 104-11-17 19:53
律師您好 跟前男友在一起3年期間他都有陸陸續續剛我借款 由於同居所以沒有簽署任何借據,也沒有匯款資料 只有我電腦裡一直更新紀錄 後來分手沒有拿回來,因為還在學也無法還款,故就讓他先欠著, 直到完全學業當完兵後說好ㄧ個月還款10000(本金)+1000(月/利息)(有FB紀錄) 也就是去年6月結束,到年底只有還款33000(匯款), 說要付小孩保險費,我也讓他欠了 年底還完最後一次開始避不見面、不回訊息、不接電話 直到現在,問了他朋友似乎都被下封口令,什麼訊息都無法得知 現在聯絡不到他的人、電話有通卻不接、知道他前公司在哪 但是不知道他家地址 請問我有機會把錢要回來嗎? 沒他家地址我這樣能寄存證信函去他公司,再讓公司通知他去拿嗎? 我該如何尋求合法的途徑去討回錢? 麻煩律師了,謝謝您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訴請清償債務,並請法院協助查明對方之住址、年籍資料。 可以陳報對方收的到的地址,只要法院合法送達就沒有問題。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記錄作為對方承認債務證據

Sherry 104-11-17 22:2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 (恕刪)

 

謝謝律師,那如果被對方提出異議之後進入調解訴訟是否還需要填寫其他資料?

Sherry 104-11-17 22:26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 ... (恕刪)

 

謝謝律師,如果直接提告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資料填寫完是否直接送達當地的地方法院即可?對方與我戶籍地不同,法院是否也能查詢到對方的資料?以便寄出開庭通知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張 104-11-17 17:49

律師您好:

我透過仲介向甲君購買一間房屋,簽妥買賣契約,但因本人個人原因不能買了,但又不能違約,故又請該仲介覓得第三人承接,甲君有簽授權書給我以便辦理再次簽立買賣契約手續,但仲介要我簽立委託銷售契約書,請問

1.我有甲君授權書需要再簽委託書嗎?

2.房屋尚未過戶到我名下,我有權簽委託書嗎?

煩請律師解惑,不勝感激!

你好:

你如果與房仲再簽定委託銷售契約,會變成有兩份委託銷售契約書,不解除其中一份會變成出賣人-房仲-你-房仲-買受人,房仲銷售成功後,會向你請二次仲介費。如果要簽委託銷售契約,記得先請房仲解除原本之契約,以免發生爭議,但要房仲放器已經可以請求之報酬會有困難。 你已經所有權人同意,授權你出售,將來尋得買受人後只要依約履行就無問題。
凝寧 104-11-17 16:50

律師您好:

我的父母於96年向銀行房屋申請信用借貸,立約人是父親,連帶保證人是母親,

父親與母親於97年離婚房屋登記人為母親,98年時房屋法拍

一家人搬離了原本的房子,也同時與父親斷了聯繫,

於今日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庭通知書,

訴狀寫著原告為該銀行被告為母親,

由於母親與我對於法律都不清楚,如今父親只說,是因為母親自己沒去申請放棄繼承債權

想請問,

父親仍然在世,且是該文書立約人,

為何被告卻只有連帶保證人的母親?

這筆款項我們也不知道父親用至何處,

如今銀行卻像我們求償

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

我與母親目前經濟狀況並不佳,

無法承擔這筆債務

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你好:

母親擔任連帶保證人,就要負擔連帶保證人責任債權人有權對母親主張權利,請求母親清償剩餘之債務。 除非有民法第750條規定可請求除去保證責任之情形,母親只能在清償後依民法第749條規定承受債權轉向父親請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2:25

 您好,連帶保證人依法與主債務人同一責任,因此您母親難以免責。但就您的部分,日後可以主張限定繼承,以所得財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ATY167 104-11-17 15:05

律師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我朋友他父親過世了,留下一間房子目前屬於朋友與繼母共同持有。但繼母於父親過世後不久就跑了,至今已好幾年,也已與繼母沒有往來,之前我朋友有想將房屋歸為自己名下,並將房屋重新整修,有電話聯繫繼母,繼母有表示若房子要歸我朋友持有需要給她錢,但我朋友考慮後並未答應。至今房屋想整修卻因繼母的關係而不能執行,請問我朋友現在該怎麼辦好?謝謝

你好:

繼母為共有人之一,其應有部分必須受保障,若要過戶要經過繼母的同意才有辦法。 依民法第820條第5項規定,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若屬於簡單修繕或保存行為,任一共有人都可以單獨處理,但若涉及重大修繕、改建等事項,就要依照多數決原則,由共有人過半數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行之。若應有部分超過三分之二,就不用計算共有人數。 簡易修繕或保存所支出之費用可以向繼母求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裝修房屋這是沒問題的

居住人可以裝修

這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

但建議你還是把產權解決

避免到時候又跳出來不同意你住

建議直接訴訟分割

把對方那一份吃下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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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2:28

 裝修不屬於簡易修繕,因此需要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如果與繼母仍無法就該共有房屋之管理達成協議,則可以請求法院變價分割共有物。

貝笛 104-11-17 13:50

我有兩個兄弟,而我因為某些原因所以選則拋棄繼承,目前所有拋棄繼承的文件都已經寄到法院,現在就等法院寄回函給我,而存證信函也都已經寄到我弟的手上了,我弟就拿著存證信函去辦理繼承,但他說辦不了還需要我再寄我的印章跟印鑑證明給他才可以,但我不想寄印章下去給他,想請問律師我是不是應該等法院的回函在複印一份給我弟讓他去辦理繼承,還是真的要寄印章跟印鑑證明給他他才能辦理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4-11-17 14:03

您好!

拋棄繼承後您就不再是遺產的公同共有人,辦理遺產過戶都不需要您的印章,您只要提供法院的拋棄繼承核備函就可以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並不需要提供您的印鑑證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除了分割遺產

其他繼承程序都不需要你的印章或身份證

所以應該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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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jan 104-11-17 13:16

律師你好,請問一下,我爸機車直向路經小型十字路,對方女生橫向撞到摩托車排氣管處,我爸飛出去手骨折送醫開刀住院,女方只有輕微擦傷,但當時沒有報警只有事後備案,但我有監視影片,對方肇責7,我們3,對方也有來醫院探視。醫療收據部分是3萬5,因為一年後要動第二次刀,所以我們和解金額是(35000*2二次開刀費用)+13萬的賠償(含後續回診費用復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不含強制理賠部分。但對方只想賠8萬,請問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一、可以聲請調解

二、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六個月內你爸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對方也可以告你爸過失傷害罪。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刑案之進行不會停止民事時效之,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四、可就近找個律師試算可請求的項目及金額大概多少。

五、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amesjan 104-11-17 13:4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可以聲請調解

二、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六個月 ... (恕刪)

律師你好,對方輕微的擦傷無就醫,有到國術館治療而已,這樣她也有提出過失傷害嗎?對了,以你經驗的話,我們要求多少金額才合理呢?因為這段時間爸爸都無法工作,連洗澡也都有困難,都是媽媽在幫忙洗,如果提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那上法院的費用是由誰支付呢?,對方輕微的擦傷我們是沒有看到,只見一方在講而已。爸爸是做外燴的,所以無薪資證明,那該怎麼做才提高金額呢?精神撫慰金是指那方面呢?我們可以提出嗎?

jamesjan 104-11-17 14:48

律師你好,對方輕微的擦傷無就醫,有到國術館治療而已,這樣她也有提出過失傷害嗎?對了,以你經驗的話,我們要求多少金額才合理呢?因為這段時間爸爸都無法工作,連洗澡也都有困難,都是媽媽在幫忙洗,如果提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那上法院的費用是由誰支付呢?,對方輕微的擦傷我們是沒有看到,只見一方在講而已。爸爸是做外燴的,所以無薪資證明,那該怎麼做才提高金額呢?精神撫慰金是指那方面呢?我們可以提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4:49

您好,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當然對方也有可能提告,但畢竟對方指示在國術館看,所以可以主張對方並沒有受傷,或縱使受傷跟該次車禍並未有因果關係。

可以在偵查中調解,但父親之診斷證明書的部分,最好有很明確的醫生建議休養幾天之文字,並以此主張勞動損失,其他單據也都要蒐集齊全。

另外若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附民不需要給付裁判費

jamesjan 104-11-17 15:0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當然對方也有可能提告,但畢竟對方指示在國術館看,所以可以主張對方並 ... (恕刪)

律師,所以提刑事過失傷害上法院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對嗎?附帶民事賠償也一樣,對嗎?因為無薪資收據證明,所以可以提勞動損失,對嗎?精神撫慰金是指那些方面呢?謝謝你。

104-11-17 12:04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4層樓約30年以上的透天,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住家,先前2樓發生火警延燒到3樓,4樓的壁紙全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2樓和3樓全毀,消防人員來現場堪察,研判起火點是在2樓客廳受信總機的位置,但堪驗報告要一個月後才會出來.

  發生火災的當下(星期六下午約5.6點)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回應房子有保火險,他在上晚班不方便過來,之後就再也聯絡不上,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奇怪的是,他的鄰居好友聯絡他,卻可以接得通,我們隨後打就沒人接,一直到星期二還是聯絡不上,爸媽幾天來煩惱得不能入眠,我們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1樓的店面生意也受到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只因為我們是承租人,是使用人,感覺法律承租人是很沒有保障的.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話呢?像是屋主將牆壁用壁紙及木板釘起來,導致火勢的漫延,是否也有責任呢?聽說事故發生後5天內需通知保險公司派員現場查看,但現在屋主卻遲不出面,也不表態,當然也沒法聯絡保險公司,房子租約到明年4月到期,我們現在除了持續積極的聯絡屋主,是否還有其他的管道可以盡快請屋主出面的呢?若是屋主一直不出面,租約到期時我們是否要被強制將現場恢復原狀後歸還?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呢?因為還不明白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434條規定,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本件建議先釐清失火原因,必要時也應先聲請火場鑑定,若是電線老舊走火,則您們應尚不致有重大過失,可以主張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謝大律師所言,建議先釐清火災原因,若非您之重大過失所致,則可以主張免責。

104-11-17 11:17

各位律師大大 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屋齡至少30年以上的4層樓透天屋,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房間,先前發生火警,除1樓沒有波及到之外(只有積水,沒有燒損),2樓及3樓全毀,4樓壁紙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消防堪查初步研判起火點是2樓客廳的受信總機位置,但報告要一個月才會出來.

  事故發生的當下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只回應房子有保火險,因為要上夜班所以不過來,之後的幾天房東電話不是沒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房東鄰居好友幫忙撥打卻可以接通,我們接著馬上撥打卻無人接聽,到現在已經第四天了,還是沒能接通,爸媽幾天來煩惱得無法入眠,我們也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人,1樓的店面生意也大受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因為我們是使用人....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呢?屋主的牆上釘壁紙及木板,導致火勢的漫延,難道沒有責任嗎?有什麼辦法可以"請"屋主出面討論的呢?沒聽過屋主跑給房客追的,真的很傻眼,租約到明年的4月,到期時我們有可能會被"強制"要求回復原狀歸還嗎?是否在5日內要通知保險公司,我們有權利通知嗎?我們承租房子是否也有可行使的權益?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呢?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不清楚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sky 104-11-17 10:04

律師您好

前陣子我家人受到詐騙,近日內已收到檢察官起訴書,起訴該帳戶所有人,我想於此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已在司法院網站下載了範例,但仍有一些撰寫的問題,想請教律師。關於事實及理由的部份,會參考起訴書上填寫,而我們希望能夠將被詐騙的金額取回,應要援引民法第幾條作為賠償的依據呢?另外,在證據的部份,當初報案時,已經向警方提供所有證據,我們並沒有留存,是否只需要請法院參照起訴書,附上影本即可,如是,那要如何填寫呢?或是不需要附上任何證據呢?最後在遞狀方面,我只需要將起訴狀雙掛號至管轄法院後,就完成遞狀程序了嗎?還是有其它的動作要進行呢?

以上三個問題還請律師撥冗回覆,至為感德。

請求權基礎主要是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至於證據部分,請法院參酌卷內資料。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14:18

您好,可以直接在狀子中表明起訴書偵查案號即可。

另外,請求權基礎可援引民法第184條。

linda 104-11-17 08:10

各位律師您好:目前我的案件在地檢署為不起訴但對方提出再議,想請問1.該如何詢問案號?是打到高檢總機詢問嗎?(因為想確認寄過去的陳報狀書記官是否有收到,因為不想文件寄到戶籍地)2如果不想文件寄到戶籍地是不是每換一個檢察官就要寄一次陳報狀?3.如果高檢再議仍不起訴對方攻可提幾次再議?每次檢察官都會同一人嗎?幾次後會交付審判?4.若再議成功,被告也可提再議嗎5多久可收到判決書?交付審判成功機率大嗎麻煩律師詳細解達感激不盡

 

 

貝貝 104-11-17 02:11

律師大人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前幾天我跟9朋友(包含我)在汽車旅館慶生,結束後發現錢包裡的錢被偷了,雖然不多2000元而已,但是已經讓我對朋友產生不信任感,因為是很好的朋友,因此我說我願意給對方機會3天私下承認,我就不追究,但是似乎沒有人願意承認,因此所有人都說願意去警察局配合調查,採集指紋,就是要證明自己清白,我想請問警察會願意受理這樣的案件嗎?另外聽說採集指紋是需要自費,請問您知道費用怎麼算嗎? 或是有什麼更好的建議,也請您賜教,非常感激您的幫忙!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14:30

您好,本案縱使提告,偵查還是會有困難,建議自己明查暗訪找一些證據出來。

QQ 104-11-17 01:46

您好:
我是拍賣賣家一直以來都是在大陸拍賣網站找到工廠,向工廠訂貨賣給台灣買家,一個月前有買家買了商品後,自行找到我訂貨的工廠,當他得知商品工廠售價後,近日通知我賣太貴,要求我退款否則要報警+投訴消基會+投訴媒體,一直以這三點逼我,
商品售價一開始已談好也如當初談的售價賣他..我並無強迫他買..他郤說我暴利詐欺..後來又要求我要以他能接受的金額退款給他..但因他對商品不了解他要求的金額是比我成本價還要低,本想退款了事但又不服..請問他這樣的提告是否告的成..若告成我須付什麼責任刑事呢?若一提他一直強調他有律師顧問..我只是個小小賣家該如何對付他們呢?
謝謝律師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4-11-17 08:19

您好!

價金經雙方同意買賣才會成立,買賣契約雙方都應遵守,事後嫌太貴並不需要理會。若要有效保護自己權益,建議也可聘任法律顧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淑珍 (蘇律師) 104-11-17 09:36

您好:

如真的像您所說的,應該只是民事上的買賣糾紛,再者,買賣契約訂立時雙方皆已同意,因此對方應無可以隨便反悔的理由,以上供您參考,如果需要歡迎來電諮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3:41

 你好,你是網路賣家,買家依消費者保護法享有七天鑑賞期。如鑑賞期過後,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買家不得解除契約要求返還價金。

104-11-16 22:58

不好意思.請問專業的律師幾個問題 . 我是一家食品廠的員工 . 由於做事注意細節等方面所以有經手過的資料我都會記住或有印象 . 假如我想自己出來創業,離職後出來從事食品業,是否會有背信問題.

畢竟我所知道的進貨原物料廠商都跟原公司有關 . 連客戶有些也是因為從事食品業久了而得知的.不知會否被原公司提告背信罪.

而公司是有簽設公司保密條款 , 不得洩露公司的內部資訊 , 那請問如果我只是因為單純離開公司到另一家更高薪的食品廠就業是否會有問題.如果不是自己就業而是創業是否就是背信了 ? 謝謝諸位專業的律師

你好:

背信罪客觀上要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本人,主觀上要有背信故意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損害本人利益之意圖才會構成,離職後僱傭或委任關係已經不存在,不會構成背信,若你仍在職才需要討論背信罪之問題。 競業禁止條款有一定之要件:(一)工作範圍要限制、(二)期間要合理(二年)、(三)工作地點、(四)代償措施、(五)損害賠償。可以參考勞動部公布之參考原則http://www.tainan.gov.tw/labor/warehouse/%7BA9505063-E8E1-47B3-A7B0-9E2C341969E2%7D/1041012la02.pdf 若不符合上開原則,競業禁止條款無法拘束你,你仍然可以利用已經習得的專業謀職。 但謀職或創業要特別注意已簽定之保密條款,無正當理由不得洩漏,否則構成違約,且可能違反營業秘密法,須負擔刑責及損害賠償責任
104-11-17 22:4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謝謝徐律師的回覆.謝謝您^^

miller 104-11-16 21:23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目前有規劃要請育嬰假,因公司有跟我簽每年會發一次激勵獎金(有憑據),共三年,因今年為第三年最後一次發獎金,每年都在九月發獎金,今年卻因公司財務問題說要分兩次領一次在今年九月領另一次在隔年三月領,試問若請育嬰假是否可領到此筆獎金?(孕嬰假有跨過隔年三月) 若有法規可循可提供適合的法規法條 謝謝
linda 104-11-16 21:08

各位律師:目前我的案件在地檢署是不起訴,但對方提出再議,所以案件會到高檢,請問

1.如何詢問案??是打到高檢署的民眾服務電話還是總機?報姓名就可以問嗎?(因為不希望文件寄到戶籍地,想確定書記官是否有收到陳報狀,因為是由地檢署代為寄送的)

1.1如果不想資料送到戶籍地是不是每換一個審查別,就要寄一次陳報狀?

2.如果高檢再議仍不起訴對方可提出幾次再議?是2次嗎?2次的檢察官都會是同一人嗎?

2.1:若再議成功,被告方也可提出議異嗎?還是就直接回原地檢署再審了?

2.2多久會收到判決書?

3高檢再議不成我,【交付審判】成功機會大嗎?

以上請各位有經驗律師詳細解案,感激不盡

哲銘 104-11-16 17:24

事情如下:
本人開彩卷行!認識A!知道A的家住哪! 

有一天A帶了B來店裡消費!當下輸了2萬5!說沒錢!明天才拿來!

當下沒任何簽字畫押!因為B一直說跟A認識了30年怎樣又怎樣的!

A也笑笑沒說什麼!我想既然知道A的家因該不會跑!

隔天B說沒錢~一拖就3個月了!現在開始不連絡!

我直接找A要A給我B的連絡方式~家裡住址!

但是A不肯給我知道!

我要告A跟B詐欺!可以嗎?還是交易糾紛?錢拿得回來嗎?有的資料只有LINE的說要拿錢還之類的!請律師划算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18:01

 明知道身上沒帶錢還故意到彩券買彩券,事後又不見蹤影,足見構成詐欺罪嫌。至於另一人是否為共犯要看是否有事前犯意聯絡事後分贓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18: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爭議金額太小,且證據可能不足,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實益不大,若對方獲得不起訴處分,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誣告告訴,除了律師委任費用外,還有開庭時間成本,非常不划算,不建議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爭議金額太小,且證據可能不足,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實益不大,若對方獲得不起訴處分,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誣告告訴,除了律師委任費用外,還有開庭時間成本,非常不划算,不建議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法 104-11-16 16:38

您好,家中長輩與他人有動產糾紛,敘述如下: 

A土地及A土地房屋十餘棟原係日人所有,於光復後收為國有。經前台灣省日產標售委員會於民國35年12月間將十餘棟「房屋?標售予甲,而A土地非在標售之列,就該土地,甲僅有優先承租之權,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嗣後房屋由甲分別出售予數人,長輩乙向甲買受其中一棟房屋B,長輩乙及其子孫自買受房屋時起即居住至今(104年),未曾搬離。而A地上現尚存其他房屋數棟。

甲本僅取得上開房屋坐落基地之土地承租權,惟於經商失敗後,甲欺矇地政機關,而將A土地移轉所有權登記予自己,再轉售A地予他人,嗣後A地又經數次轉賣、並移轉所有權登記,現A土地所有權登記名義人為丙家族12人。

 

請問:
1.長輩乙約於民國40年代向甲買受B屋,惟近日至地政機關查無B房屋所有權登記資料,有無其他方式得以證明其具有該房屋所有權房屋稅籍資料得否作為房屋所有權證明?

(長輩目前尚留存之書面資料僅有40、50年代納稅等房屋稅籍收據單據,找無買賣房屋契約等資料)

2.民國50年代,A土地登記名義人丁,曾訴請坐落於A地上數名房屋使用人(包括長輩乙在內)拆屋還地,經三審審判,法院認定A土地仍屬於國有,駁回原告丁之訴。民國86年間,另有戊自稱為A土地所有人,寄發律師信函,請求B屋使用人拆屋還地,然糾紛亦無解決。請問:如現A地所有權登記名義人丙訴請B屋使用人拆屋還地,B屋使用人得為何主張?

本案之產權複雜(土地土地上之房屋持有人各異),麻煩律師、道長們指點迷津,不勝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嘗試主張可優先承租,非無權占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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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17: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嘗試主張可優先承租,非無權占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郭 104-11-16 16:37

律師午安,抱歉因知識水準不足,主題與標籤選項若不符望請海涵恕過。

情況如下:  甲方  酒店經紀人(幹部職位)     乙方  張小姐 。

乙方 初到酒店工作,甲方為其幹部,甲方告知乙方以公司之規定,到此酒店工作需簽立參萬元面額之本票乙張,做為保障之作用。一日甲方突然音訊全無聯絡不上,乙方當下只為如何領薪一事煩惱無助,數日突有自稱錢莊人士到乙方住處拜訪,並表示甲方持乙方開立之本票借款乙事,因拖欠約定歸還之款項,遂以立票人應為該款項償還者要求乙方償還或繼續付利息,乙方確認本票實為當時開立給甲方之本票,深怕會因其事被提告和家人被騷擾,只好順從錢莊人士要求按時繳交利息,至今約七個月時間。

 問題如下: 以此 乙方與錢莊借貸關係是否成立?乙方是否該償還所規定之金錢,乙方該如何動作以釐清責任保障權益。

感謝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1-16 17:54

您好!

借錢的人是甲,如果本票未禁止背書轉讓背書連續,持票人最多只能請求乙支付票款三萬元。給付票款之後,乙還可向甲追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23:02

 您好,票據為無因證券,持票人只能依票據文義行使權利,該本票簽發金額既然只有三萬,錢莊就只能向該小姐請求給付三萬元,不得以該本票主張該錢莊與小姐間有借貸關係。

Jamie 104-11-16 16:20

律師您好

我在我們的企業網站上放入我們服務過客戶的logo用以呈現信任感,

這樣會算侵權嗎~~~

 

就是在網站某一頁的下方放入一整排客戶logo的畫面

麻煩您解答了><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算是基於商業用途使用商標,必須經過商標權人的同意,另外,倘若雙方有簽立保密協議書的話,可能另外違反保密協議。

2、公司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安琦 104-11-16 13:58

請問大律師們~

  因對方在職務上的嚴重瀆職.想請求損害賠償.不知台中市哪裡有代寫告訴狀的嗎?費用?

Peiyi 104-11-16 12:50

律師你好!

我在手機遊戲存點數後,隔沒幾天我的帳號就被封鎖。

寫信至客服尋問也遲遲沒回應,請問這可以提告嗎?

要看金額大小值不值得提告

有看過有人告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傅 104-11-16 11:48

問一下各位律師

路權問題

如同轉彎車一定要讓直線車!(無爭議的)

直行車行走邊線看到轉彎車停下在行駛發生擦撞

這還算直行車贏嗎?

104-11-16 10:21
律師你好,有關離婚問題想請教,我先生有過一段婚姻,婆家以此為由,說不便在辦什麼,所以我們沒有任何儀式,禮聘,去戶政登記而已,婚後常因酗酒問題起爭執,最近更變本加厲,我們是2008年結婚,2012年發現他和女性友人對話,自稱什麼差6歲難溝通,撐不下去的話,過後又讓我在2013年生下老二,和他結婚8年有2個孩子,還拿過2個孩子,因為他是獨子所以想要男孩,到處跟人說過不下去還故意使我懷孕,常常酗酒三更半夜還在喝,然後大聲講話,吵鬧擾人睡眠,公公婆婆也是很愛喝家裡整天吵吵鬧鬧的,我為此生氣,但他們會覺得沒什麼是我的問題,就說我脾氣不好,最近更是上酒店,找不到人,本想好好跟他談,他卻沒意願,8月份,心灰意冷下,跑去跳海,但因有人發現便沒有成功,10月份又因喝酒問題吵,我因不想講話。他便抓狂,還先動手打人,但因我覺得心有不甘便打回去,變成互毆,然後他就邊口出三字經辱罵,還叫我要死快去死一死,他明知前2月我自殺過,還叫我趕快去死,我現在已經是萬念俱灰,覺得太不值得也不想走下去,但我希望他能賠償我8年的付出,和8年的精神賠償結婚時已經什麼都沒有,又為他懷孕4次,2次流產也沒有照顧,買任何補品給我調養,現在只要天氣不好就全身酸痛,我希望法院能判給我一個我該有的公道。他不願意支付我任何贍養費,他說法院判才願給,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訴送離婚?他故意不提離婚因為不想付錢

如果沒辦法協議離婚,就必須向法院起訴離婚,依你的婚姻狀態,可以不堪同居虐待以及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理由來起訴,可一同請求夫妻財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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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如無法協議離婚而進入法庭, 就是看是否有明顯的證據構成重大事由民1052

2.離婚後會有小孩監護權探視權, 扶養費的問題,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至於您所述的精神上損害賠償, 贍養費, 則依個案而定

3.民事訴訟可以不委任律師, 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不過委任律師出庭訴訟, 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4.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除非您無工作能力,否則尚難請求,目前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證據,如對方毆打您、辱罵您之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為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您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惟亦須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數額之損害證據,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請求金錢賠償之部分,都是枉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除非您無工作能力,否則尚難請求,目前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證據,如對方毆打您、辱罵您之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為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您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惟亦須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數額之損害證據,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請求金錢賠償之部分,都是枉然,若您能查到對方婚後財產,如動產銀行帳戶等,可先請求假扣押,避免對方脫產之,但亦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如不願意給您一毛錢之錄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豪 104-11-16 01:0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是直行騎機車,對方是越南外勞騎腳踏車

時間約晚上七點,路上昏暗,對方腳踏車沒有任何反光用具

身穿也是黑色衣服

外勞騎腳踏車橫切車道,我的左前車頭撞到他的腳踏車右側

導致我的左手骨折,他卻硬凹說是我超速未注意前方車況

他只是在閃另一台車,莫名其妙被我撞

而我是直行時速約50~60,看到他的時候他直接切入我前方,我來不及煞車

直接撞到他

他不認為他有錯,也不想賠償,認為我該賠她

我該怎麼去解決處理?求助...

wei77 104-11-16 00:33

各位律師您好

小妹第一次遇到法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ptt某篇文章下留言: (覺得你好丟臉喔...希望原PO不要再PO了 臉超腫")

然後樓主就大失控  私訊我 :  (醜八怪 長的醜 醜到需要去整形)

但我看網路相關文章  說私下謾罵不能夠成什麼罪  這樣也太生氣了吧?

那假如我私下傳簡訊罵警察  這樣也無 罪嗎

還有

公開留言回覆有提到:(對自己長相自卑到要去整形 你要問的是有沒友值得推薦的心理醫生才是.我覺得你要擔心整型失敗臉更腫.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好嗎 雖然你應該是也不喜歡照啦)

其他網友有說他人攻擊 叫我備份告他  

他回:(我有說錯嗎 對自己長相自卑到要去整形的人 通常就某種程度上是需要看心理醫生 實話實說也算人身攻擊嗎  如果我覺得我醜到需要去整形 被人說自卑又長的醜該去看心理醫生  我也不會怎樣) 

他就一直鬼打牆回覆  自卑  整形 字眼, 

我是有發過文章在 醫美版 沒錯

他就是搜尋我 看到這文章開始無線循環攻擊我  自卑整形=  =

他原本PO的文章主題  我回覆他的留言根本沒有離題

他公開回覆我 以上這些內容  都跟他PO的文章主題 毫無關係

而且我也沒說我因為自卑去整形 還是醜去整形  我覺得整形在現在社會很正常阿  而且我也沒整  也只是在醫美版詢問 類似肉毒桿菌之類的問題

事後版主刪文章  水桶他

他還連續發三封  私訊  自卑整形醜字眼無線循環  反正就是很難聽的話

難道都沒有任何法律條例 可以給他教訓嗎!!!!?

1.私訊的部份  已經人身攻擊 卻沒有條例可以反擊嗎

2.公開的部份  他沒有罵髒話 只有自卑 整形 這些字眼 也能構成公然汙辱

但我確實真的覺得被汙辱 !!! 造成我的不舒服  也很生氣

3.如果可以提告 是直接拿著手機截圖 去派出所提告

不好意思 文章可能有些贅詞及言不及義  請多多包涵

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wei77 104-11-16 00:41

應該有很多人覺得這小事 算了吧

我也覺得這是小事,我也沒有一定要告上法院

我只是為了一口氣  請他公開跟我道歉吧!!!

但好端端被人這樣汙辱謾罵 是 你 妳 也會嚥不下這口氣吧

(我也有過被網友OR遊戲中 罵 幹 去死 腦X  之類 但我完全不會生氣)

但這次我是感到被汙辱  他公開回覆留言一直提到那些字眼 及 私訊3封信 長篇大論的罵人

他說   他不怕我告  還想上法院看看我到底長的多醜要去整形= =

他就衝著  因為他是私訊罵

他就衝著 公開留言他也沒罵髒話與人身攻擊的字眼

侑寶 104-11-27 10:25

我現在也是面臨這樣的問題

但是我還是去報警 

就算可能會敗訴 還是想試試看 為自己爭一口氣

去報警的時候 警察還用一副這就小事幹嘛報的語氣跟我說

還是你沒告成會被告誣告

還是堅持告

一起加油!!

hugo 104-11-16 00:19

今天因外出沒遇到 回家時爸爸說有警員到家裡遞交這張通知單
上面寫了我的名字。年紀。地址。到案時間等等…
警員也有留手機在上面跟我爸說到案時間太久了可以打給她
於是我打過去跟他約了明天晚間七點到所裡
但詳細情形她說到了在瞭解 我該怎麼辦呢?
時間太趕了 我只是剛畢業的學生
我想請問在沒有律師陪同情況下需要注意哪些?
我今年沒記錯沒有跟人發生關係  

您好:

您可以先回想一下最近是否有與人發生性行為,並建議委任律師一起到場應訊。

hugo 104-11-16 00:53

時間太趕了 我只是剛畢業的學生
我想請問在沒有律師陪同情況下需要注意哪些?
我今年沒記錯沒有跟人發生關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沒什麼印象,則警察訊問時,可以先否認犯行,再看偵辦方向來研擬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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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15: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準備好,不建議貿然去受警詢,您應先釐清可能的事情發生經過、可能的問題以及安全的回答,避免自己的證詞,成為起訴自己的證據,應考慮先跟警察請假,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的問題方向及安全的回答內容,做好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準備好,不建議貿然去接受警詢,您應先釐清可能的事情發生經過、可能的問題以及安全的回答,避免自己的證詞,成為起訴自己的證據,應考慮先跟警察請假,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的問題方向及安全的回答內容,做好準備,並蒐集與對方聊天之記錄、臉書訊息紀錄、臉書友誼記錄、或line通訊軟體聊天訊息記錄等,以利作為辯護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維 104-11-15 21:19

律師先生小姐你《妳》們好,我創了ㄧ個LINE群最近在FB上邀約了ㄧ些同號進來玩,大約有70人,前幾天某位成員邀請了翻群機器人進來踢人,還好我當時在他踢到ㄧ半我馬上踢掉他們繼續翻群。我事後有問他你知道這能告嗎?他表示知道,跟我說要告就去告啊隨便你。我有他踢人時的截圖跟我知道他的line的ID跟我們事後的對話結圖,我還有它的FB網頁。  請問這是否能告的成跟機率,我會被反被高污告嗎?,我去問警察方面  警察表示這程式本來就每個認都能踢,如過對方表示我可以踢人為何我不能踢怎麼辦呢?  謝謝你《妳》們的專業解說。

一、剛查了一下,用翻群當檢索條件查刑事沒查到相關判決,看來翻群這種東西很新呀。

二、line本身處理機制?如果網站本身可以處理沒有一定要以訴訟解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維 104-11-15 23:2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剛查了一下,用翻群當檢索條件查刑事沒查到相關判決,看來翻群這種東西很新呀。

 

楊俊鑫律師你好,關於你說的第二項,line官方有沒有防止這樣的事是沒有的,它的群主設定就是人人都有權力人人都能踢人。我也有事後截圖給他看他也有承認說,你要告就去告隨便你。我也有他的FB網頁。請問這樣有勝算嗎?謝謝。

小月 104-11-15 19:30

事情發生於昨天晚間10:00~10:30左右 在台中大甲

騎車載著朋友時數約50左右 突然行經一個十字路口一位阿婆他突然轉彎過來我來不及反應 撞上了

目前那個阿婆比較嚴重 也希望他沒事 

我與我朋友都是小挫傷而以沒什麼大礙

警方要求醫院抽血檢測酒測 測出來是0.11 +沒駕照+路權輸面

不知道各位律師大大 對於此事 我該如何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察聲請初步判定表,若對方有過失,您有受傷,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與對方商談和解事宜,除非對方查無肇事責任,對方又有受傷,可能就會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察聲請初步判定表,若對方有過失,您有受傷,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與對方商談和解事宜,除非對方查無肇事責任,對方又有受傷,可能就會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5 21:23

 你沒有駕照法律會先推定你有過失,如果在能力所及範圍內建議盡早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一、送醫。

二、搜證。

三、可以和解儘量和解

四、先帶著禮物去看阿婆吧。

五、談和解時切忌認錯…對方可能在錄音

六、稍微觀察阿婆狀況以免對方造假。

七、可聲請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J.Chen 104-11-15 09:12

各位律師先進, 本人購買小型社區之房屋一戶, 地下室停車空間, 契約上有明定本人之專屬車位位置(產權合併公設內, 房屋權狀上亦?載明共同使用部份之權利), 車位旁即為公共樓梯, 樓梯下方目前為其他住戶停放兩輛機車. 該住戶主張先來後到使用規則, 想請問對於這種公共空間本人是否可主張其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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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先進, 本人購買小型社區之房屋一戶, 地下室停車空間, 契約上有明定本人之專屬車位位 ... (恕刪)

各位律師先進, 本人購買小型社區之房屋一戶, 地下室停車空間, 契約上有明定本人之專屬車位位置(產權合併公設內, 房屋權狀上亦?載明共同使用部份之權利), 車位旁即為公共樓梯, 樓梯下方目前為其他住戶停放兩輛機車. 該住戶主張先來後到使用規則, 想請問對於這種公共空間本人是否可主張其使用權利?

這公共空間本來就是分別共有 除非是共有專用,否則一般住戶都可使用。

M.J.Chen 104-11-1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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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陳律師, 所以以本人遇到的狀況, 該住戶主張的先來後到原則是否無效? 實務上一般建議應如何解決?

文麟 104-11-15 05:28

請問律師們我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我之前公司盜用我的照片去做別人工作證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但是我要求的金額度大約可以要求多少這張工作證公司好像用很多年了因為有這張工作證才能去工地上班請個位大律師教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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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們我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我之前公司盜用我的照片去做別人工作證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但是我要求的金額度大約可以要求多少這張工作證公司好像用很多年了因為有這張工作證才能去工地上班請個位大律師教我一下謝謝

可能會成立偽造特種文書罪,這個部份你可以請求賠償,但是必須舉證證明你所受的損失。這樣的損失不容易舉證,建議提出刑事告訴後,雙方再和解,以求取較高的賠償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但若欲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證明損害及所失利益,且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兩手一攤,您也沒有辦法,即使勝訴,也是一張債權憑證,建議與對方協調和解,恐怕比較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但若欲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證明損害及所失利益,且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兩手一攤,您也沒有辦法,即使勝訴,也是一張債權憑證,建議與對方協調和解,恐怕比較有實益,訴訟須花費巨額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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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104-11-14 22:38

我因家暴要打離婚官司(有拿到小孩跟我自己的保護令),有開過第一次調解庭失敗

因對方要求共同監護(但是小孩學籍、戶籍、金融機構開戶、社會福利補助都同意單獨由我任之),且也同意小孩平常由我照顧,但我不同意共同監護

請問律師到時法院判決監護權,法院會因此容易判共同監護嗎??(因為對方願意釋出須共同決定部分委託給我單獨行使)

共同監護會是司法院認定較好的監護方式嗎?

您好:

因有家庭暴力行為,會推定他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教養,所以您仍可往單獨監護之方向為主張。

 

回答:一般法院不容易判共同監護,因為會造成很多問題。
所以法院還是會判決給一方照顧。不過因為您有家暴保護令,對您較有利,建議您爭取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平常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應避免共同監護,非常麻煩,所有文件如銀行郵局開戶、保險契約或出國護照簽證,均需二位監護人共同簽名同意,非常不便,應爭取單獨監護,同意對方行使探視權,並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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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平常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應避免共同監護,非常麻煩,所有文件如銀行郵局開戶、保險契約或出國護照簽證,均需二位監護人共同簽名同意,非常不便,應爭取單獨監護,同意對方行使探視權,並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各大律師已說明差不多

2.您的案件應該分為兩塊討論, 監護權離婚

3.由於您有家暴令, 對於監護權爭取與離婚是較佔優勢, 但是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所以實際上還是依案件狀況而定

4.共同監護的問題很多, 依您的情況建議爭取監護權

5.民事訴訟可以不委任律師, 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 不過委任律師出庭訴訟, 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i 104-11-14 21:46

交易事實:申訴人於2015年11月5日向購買保養品25瓶,並用轉帳方式連同2500元與運費150元全額支付。
申訴事由:該商品7樣過期,3樣即將過期,11樣有效期限標示不明,4樣標示清楚沒過期。購買前都有詢問期限部分,賣家表示期限OK。現在卻只願意負擔過期品的賠償,稱商品未標示期限並非她的錯,堅持不一起退。
請求內容:退還全額2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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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持要全額,她突然改口錢都退我,可是要她的律師告我毀損名譽。說我說她"臉書顯示上線卻沒回覆。"她認為只是沒看到而覺得名譽受損。但是確實臉書顯示1分鐘前上線,甚至目前上線的字眼。證實有上線未讀取,持續快5個小時才回覆。


請問我能如何自保呢?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第一件事是把過程中所有的訊息都備份下來,第二步是就近把你的資料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三、對方放話說要告你不表示會告你,妨害名譽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四、實際上是不是成立妨害名譽還是要看你究竟說了什麼內容而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觸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ei 104-11-14 22:3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第一件事是把過程中所有的訊息都備份下來,第二步是就近把 ... 

沒有謾罵沒有暗示沒有攻擊,她認為我說她有上線卻沒回覆。是在攻擊她的名譽。確實有顯示幾分鐘前上線,甚至目前上線的字樣,也打電話沒人接。實在無奈。六個月剛好遇到我肚子開始大起來(目前懷孕2個月),還要煩這個實在是傷腦筋,到時收到傳票,可能要麻煩老師了,謝謝您的回覆指教。

回覆 Wei 的發言內容:

 

回答:這部份可能涉及詐欺

       應該沒有毀損名譽的問題,除非你在網路上有辱罵對方。而且依你所述內容,應該也沒有妨害名譽

建議,若對方提告,你可以馬上提出詐欺告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5 21:55

 只是有沒有上線的問題不涉及名譽毀損,你不用太擔心。賣家反而有詐欺罪的罪嫌

胖鈞 104-11-14 21:25

律師你好:想請問有關於網路遊戲中的謾罵。

因為在打遊戲的時候和別人起爭執:對方罵我們是小屁孩
我們這邊則是回他:怕你忍不住去自殺,你爸他會太開心。

請問這邊雙方都有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還有對方的遊戲ID裡面有垃圾兩個字,然後我叫他垃圾。這樣也有犯法嗎?

 

hamburg 104-11-14 19:09

各位律師你們好,小弟在昨天晚上因為吃了加酒的薑母鴨,騎機車在路上被警察攔查,警察說身上有酒味,要進行酒測,因為身上酒味很重,所以就拒絕酒測,小弟想請問:

1.我拒絕酒測被開立拒絕酒測的罰單,請問這樣算是酒駕嗎?

2.酒駕的話只有汽車強制險會被加費,機車不會,但我騎機車拒絕酒測機車汽車駕照吊銷,那這樣汽車強制險還會被加費嗎?

3.吊銷駕照是到監理站繳完罰金後才會被吊銷的,那我可以先把名下汽車辦理過戶後再繳罰單吊銷駕照嗎?

一、如果是拒絕酒測的話,有的警察是會跟地檢署聲請鑑定許可證,然後就會送醫院抽血[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交簡字第383號],鑑定如果血液中酒精濃度超標的話還是會判有罪。

二、如果他沒有測你呼氣酒精濃度也沒有依檢察官鑑定許可去抽血,那麼要辦你公共危險會比較難一些。

三、拒絕酒駕行政上還是要罰的,這個部分即使是告到行政法院一般來說勝訴也不大。比較常見的是警察如果沒有跟你說拒絕酒測法律效果的話這邊稍微有點空間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陳 104-11-14 14:38

家人於十年前曾因兩次汽車酒駕被判刑(得易科罰金),近日因工作不順,小孩才出生沒多久,生活經濟壓力大,又燃起喝酒的念頭,今因騎車被抓到酒駕酒測0.9,當日被移送地檢署,檢察官飾回,目前尚未收到任何通知,請問律師,接下來的程序為何?可能會判的結果是?若被判入嶽,有機會可以上訴嗎?

懇請各位大律師們給予指導,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4: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三次酒駕,恐遭判決6個月以上而必須入監服刑。

2、程序上,經過檢察官起訴後,法院還是會進行審理,建議倘若檢察官沒有給予簡易判決處刑,而是予以起訴,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4 16: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五年內第三次酒駕,入監服刑之機率相當高,若非五年內第三次,仍有機會可請求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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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4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五年內第三次酒駕,入監服刑之機率相當高,若非五年內第三次,前二次為十年前,仍有機會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或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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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太擔心案件本身。

二、案件本身交給律師協助即可。

三、律師比較擔心他難以戒酒,其實喝酒不是不能喝,但是喝了之後還要騎車開車,這個被抓到的可能性就很大。

四、尤其,目前快要春安了,警察抓得尤其的緊,最近被抓的可能性更是高出許多呀。

五、花律師的錢去處理案件,或是花錢去易科罰金,絕對是比計程車的錢多出許多…

六、我知道戒酒很難,可以考慮戒開車,這個會簡單一點…

七、如果是喝了酒搭捷運的話其實也是有點危險,最近有個日本人上了新聞…

八、收到開庭通知後找個律師現場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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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 104-11-14 10:42

我想問一下  因為我有跟一個人借錢

陸續借了四萬五  是在LINE上借的

他借我時都是以匯款方式給我

他住宜蘭  我們沒有簽本票

但是他一直威脅我說要告我

我也和他說 我不是不還 就是目前沒能力能先還

他說他在宜蘭放款的 說不還下禮拜請律師處理

我覺得他很咄咄逼人  明知道我就是目前沒能力

再沒有簽本票下 可是他知道我本名跟電話  這樣告的了我嗎?

因為這件事情 我搞的精神狀況很差 上次要去旅館自殺

被朋友找到  我有跟他說不要一直逼我 我現在沒有能力還

我跟朋友說 她說對方只是嚇我  因為我們沒有簽本票

對方還一直威脅我  還直接說 我知道你拿不出錢還,,

要我用S抵債   我覺得身心煎熬  飽受恐嚇。。。

你好:

借貸契約是諾成契約,不需要以書面為之,更不用以本票來證明,若對方提出LINE對話紀錄、匯款紀錄,在清償期屆至或定一個月以上相當期限催告返還,就可以對你請求(支付命令、訴請清償債務等)。 對方要求以S償債可以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性騷擾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4 16: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置之不理,您無財產,即使對方勝訴,亦僅取得一債權憑證,一點實益也沒有,您可對對方之言論加以錄音蒐證,若有威脅以S抵債之部分,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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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4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置之不理,您無財產,即使對方勝訴,亦僅取得一債權憑證,一點實益也沒有,您可對對方之言論加以錄音蒐證,若有威脅以S抵債之部分,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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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1-14 10:37

律師您好

目前已離職,公司都沒有勞健保 就業保險 提撥6%

我想請教關於勞基法26條預扣工資,損壞已發生但損害範圍,金額大小未確定,雇主有權力扣住全額薪資不發嗎?

你好:

雲林地院95年度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按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費用勞動基準法第26條定有明文,該規定所謂之預扣,固指損害尚未發生(即日後是否發生不確定者而言),資方不得扣留一定數額之工資,作為日後發生不測之損害求償之保障者而言。惟損害已發生,亦須資方就其所受損害及損害金額均為勞方所不爭執,始允由資方以其損害金額與勞方之工資相抵銷,依此,原告既不予認賠被告所指之工作瑕疵損害費用被告自當透過訴訟方式向原告求償在尚未確認前,被告自無權逕扣原告工資,是堪認原告主張被告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報酬之情,業已提出相當之證明。」 若對於損害金額有爭執,在法院判決確定前,尚無法主張抵銷,自不得由工資中扣除,否則會違反勞基法第26條規定。 可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勞工專案扶助,請求給付工資。 補充:違反勞基法第27條規定之效果是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2至3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無法直接幫勞工跟雇主請求,雇主不給勞工還是要提出訴訟請求。
104-11-14 11:51

律師您好

 

我已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

 

我可依勞基法27條

 

申請主關機關 工資之期限命令給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