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有些婚姻問題想諮詢
兩人結婚以後。。買公寓(女方名下)買車子(男方名下) 前兩個月女方說既然要離婚了。。車子賣掉。。車錢一人一半(車子女方說賣女方那邊的表哥)。(但是男方沒拿到半毛錢)
已經說賣掉的車子了。現在還要求男方繳車貸
之前男方提款卡金錢都是女方管理的
這樣怎麼證明房子男方有繳錢。。。
還有車子的問題。。這樣是否可以提偽造文書?。。因為車子也都是女方處理的
房子頭期款是男方跟工廠老板借錢的
月初提款卡還給男方。。裡面只剩下2000元
請問現在夫妻有共同財產的之權力嘛?
兩人有一個小孩。。。女方說不要
對不起。。問題很多。只是希望朋友離婚以後不要負債一堆。。。希望兩人能公平的分配財產之間的問題
希望您能幫忙朋友一些不懂的資訊。。。才不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萬分感謝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內湖
前夫方面能100%配合 也於今年3月辦妥離婚
如果由老婆提否認之訴 前夫不到場算棄權嗎?
我們比較在意被家人知道老婆離過婚
所以很怕時間一久家人會懷疑怎還沒報戶口
驗DNA須法官指定裁示或是能自己先驗?
我們很害怕改過姓的紀錄永遠跟隨
我們完全不懂法律 能告知有甚麼是該注意的
在印尼台辦面談也被嚴格審核 飛來飛去終於過關核發簽證
一切都是為了給小孩有健全完整的身份
希望律師大大能告知我這案件好不好辦理急需時多久
戶政單位已把我孩子報戶口列為專案處理
因我婆是外籍 中文名字自然跟我姓 在戶政填從母姓有幫助嗎?
在前夫完全配合下 懇請幫幫小弟 提供一個最快速的方法 萬分感謝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與先生認識期間因他在外工作自行租房子,跟我父母提起說開銷很大而我父母就先把一間房子給他住且毫無收取任何房租,直到去年結婚了,婚後他說明想趕快生孩子若我不配合他就大發脾氣,平常的情緒控制也不好甚至有時還想打我是我趕緊跑掉,不久後我便懷孕了,先生聽聞我懷孕後卻逃避責任離家1個多月都沒回來,因我考量胎兒越來越大需要給孩子一個正常成長環境,所以我主動找他回來,之後持續到我生下一名女寶寶後二個星期做月子期間他有天下班回來對我咆哮斥責我沒能力生兒子讓他的父母在家族面前丟臉,同時他們對我完全不聞問也不負擔我及小孩的任何費用,離家又4個月之久,我到法院訴請離婚在上個月已簽自離婚了,目前待小孩的監護權要處理。可是我看他最近完全感受不到他對我還有任何情份及有對小孩責任感而是自己非常消遙自在,我覺得我當初很像被他騙婚。
謝謝






各位律師大人好: 本人在年紀輕輕18歲就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個男生是國小5年級,一個女生是國小2年級,後因為前夫一些債務問題以及外遇還有家暴,所以去公證會請律師協助辦理離婚,但當時因為我年紀輕才22歲,不懂什麼是監護權與探視權,所以沒有爭取,後只得到探視權! 但在過後前夫的家人及前夫常常阻止我與孩子互動及探望,後來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好不容易調解固定時間探視及探視的方式,但這一段日子以來,前夫家並未妥善照顧小孩,小孩時常沒有吃早餐,妹妹還小不會洗頭,常常沒洗頭就到學校,老師多次告知我這樣的情況,這幾年來學校大大小小的活動,運動會,戶外教學,親師會,都是由我參加,前夫根本沒有很用心在照顧小孩,前夫家裡只有兩個分別75歲及76歲的老人,也就是小孩的阿祖,體力及精神上根本無法好好妥善照顧孩子,孩子時常回到家沒有人在,回家也沒有長輩陪同寫作業,對於這部分讓我很憂心, 最近孩子的心智上也出了一些狀況,老師都透漏讓我知道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在去年底我結婚了,我的丈夫及我的母親都很支持我爭取監護權,但我們必非是富友人家,真的很希望可以求求各位律師們,教教我怎麼做,感激不盡。 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求求各位律師大人 幫幫我,謝謝

各位律師大人好: 本人在年紀輕輕18歲就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個男生是國小5年級,一個女生是國小2年級,後因為前夫一些債務問題以及外遇還有家暴,所以去公證會請律師協助辦理離婚,但當時因為我年紀輕才22歲,不懂什麼是監護權與探視權,所以沒有爭取,後只得到探視權! 但在過後前夫的家人及前夫常常阻止我與孩子互動及探望,後來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好不容易調解固定時間探視及探視的方式,但這一段日子以來,前夫家並未妥善照顧小孩,小孩時常沒有吃早餐,妹妹還小不會洗頭,常常沒洗頭就到學校,老師多次告知我這樣的情況,這幾年來學校大大小小的活動,運動會,戶外教學,親師會,都是由我參加,前夫根本沒有很用心在照顧小孩,前夫家裡只有兩個分別75歲及76歲的老人,也就是小孩的阿祖,體力及精神上根本無法好好妥善照顧孩子,孩子時常回到家沒有人在,回家也沒有長輩陪同寫作業,對於這部分讓我很憂心, 最近孩子的心智上也出了一些狀況,老師都透漏讓我知道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在去年底我結婚了,我的丈夫及我的母親都很支持我爭取監護權,但我們必非是富友人家,真的很希望可以求求各位律師們,教教我怎麼做,感激不盡。 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求求各位律師大人 幫幫我,謝謝






法院酌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應以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原則,除斟酌父母雙方之經濟能力、未成年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意願外,並應兼顧父母智識程度、職業、人格、品性、健康、將來環境、保護教養能力、親子關係,及以往照顧未成年子女之態度與現狀等一切情狀,通盤綜合考量,維護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子女正常發展,以保障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並非以單一之事實為唯一之考量,故依您所述,僅以是否有300萬元之存款,作為能否爭取到監護權之基準,完全沒有任何合理性可言,更屬於法無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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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庭第一次我先生未到案,對方稱無通姦行為
偵查庭第二次,我先生隔離偵訊,偵訊內容有問到是否欺騙對方未婚
我老公說曾經騙過她,但他應該知道他已婚,因為我有傳過簡訊,打過電話給對方!
但不知怎麼證明! 所以現在收到不起訴的通知!內容提到:縱認有相姦行為,無相見犯意!
但因為簡訊及電話是約一年前的,那時我懷疑他們曖昧,用我老公電話傳了簡訊告訴對我我是他老婆,我向電信公司申請記錄,電信公司說沒有保留這麼久只有半年內資料!
現在1.我只找到我跟我老公MSN的紀錄,有一段說到之前那女生一直打電話來,我先生都不處理,是我生氣,我傳的簡訊,但沒有指名道姓!
2.另,我先生提到,之前不知誰給他看到我先生的結婚照,她還有來質問我先生,但我沒有確切證據
針對上述2點尚未提供法院
法院是否會採性合理性但無證據的說詞?!
例:1.如果對方不知道有我,為何她下班後及假日從來不曾撥電話給我老公?!
2.我老公婚戒,身分證每天都帶著!
3.我老公從未介紹認家人朋友讓他認識,也幾沒帶她出去玩過,只去開房間?!
..................................
我上訴是否仍有機會讓他起訴!



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故若令祖母尚在世的話,則您的父執輩則並無令叔遺產的繼承權。若若令祖母早已去世的話,則令叔遺產將由您的父執輩(父親及姑姑等)按人數平均地享有同等的之繼承權利,後續遺產分配則由全體繼承人協議來處理,協議不成則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您的姑姑既然僅為繼承人中的其中一人,若未經其他繼承人之同意而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是無法整碗拿走的,至於令祖父的遺產會有再轉繼承的狀況,其中令叔可以分到的部分則再由其繼承人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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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針對對方所提書狀內容提出書狀,以利法院於開庭前便能先行了解您的答辯方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原來和對方結婚,育有一女,但結婚一年來,對方幾乎不照顧小孩,連工作都有問題時常更換,到孩子三個月多換我出去工作,上班期間,保母費和奶粉等等是雙方共同支付費用,但採買用品和照顧都是我自己帶的,對方也不曾給生活費,最後感情不合,但對方不願放手,還拿孩子當籌碼,於是就先離開去外縣市生活,因為對方有家人支持,我沒有娘家的支持,加上目前的工作無法養我和孩子,對方現在是八大行業,目前已經分居四個多月,還未回去探望孩子,一開始有寄小孩用品過去,日前對方用FB傳訊,說願意離婚,但孩子他會照顧,現在很無助,因為現階段無法有能力照顧,加上孩子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等也尚未協議,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能對我有利,我是想等工作穩定有能力後就把孩子接過來同住,不知有何方法?或者擬定對我有利的小孩扶養條件?感恩熱心的律師們願意幫忙回答,謝謝


往生者是我的親阿姨,6月份知道自己是大腸癌末期後,就委託我幫她處理所有一切事務(包括醫療費用 勞保死亡給付 喪葬事宜...等等),她離婚有2個未成年子女,但是監護人是前夫,前夫跟他女朋友一知道阿姨生重病後,時常到醫院跟她要錢,用2個孩子來威脅她,不然就當面跟阿姨說怎不快死....前夫知道自己無法繼承財產,甚至還騙取阿姨的身分證說要跟她辦理結婚登記,讓她在死前有個身分,目的是因為前夫想繼承死亡給付和一些孩子的教育費,要私用這些錢跟女朋友結婚還要做生意,從沒想過孩子的未來...
現在問題來了.......
金錢信託我有想過也去爬很多文...可是行不通
(因為信託的受益人未成年需要監護人一同簽訂...阿姨的前夫怎可能會簽,簽了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小妹愚昧,著實想不出任何方法保障孩子的權利,因阿姨的前夫已好幾年不工作,前夫他們那一家的費用(包含前夫女友),都是阿姨辛苦賺錢幫忙給付到生重病後才無法繼續,阿姨的所有醫療費用及其他開銷(包括看護費)全部都是她的親姊姊在負擔,目前得知前夫早已坐吃山空在等這些錢....
拜託善心專業人士協助小妹尋求到處理方法
在此先感謝各位了

請問:我的弟妹二年前,私自將二名子女帶走,在寒暑假、過年、清明都不讓孩子回家,我們要見小孩全憑她高不高興!這期間,每個月仍向弟弟拿生活費。
但最近一個多月突然將小孩送回家,要求離婚,小孩不撫養,但要監護權,還要給她40萬還債,她用夫妻財產共有制來要求我弟共同還債,我弟不答應。後來又故意帶警察來,裝可憐把小孩帶走,但從沒人能干涉她把孩子丟來丟去,卻故意帶警察來製造假象,後來又叫我弟拿離婚協議書和70萬去換小孩回來,真是鬧不完....後來我弟不理她。
她就去法院,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捏造我弟長期工作不穩定,酗酒鬧事,情緒起伏難相處,無法忍受!已分居多年,小孩都是她撫養中。這個理由訴請1.離婚,2.二名子女監護權、3.每月6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孩成年,4.負擔40萬元負債。
但是,小孩現在明明一個在我家中,一個在她那裡(小孩自己決定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住),不是她講的:二個都由她撫養,而且我弟每月都有給生活費;也沒長期工作不穩定,也沒酗酒,她公然捏造離婚事由,且小孩也都知道她有外遇男友,只差我們沒抓姦在床而已。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好?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二名小孩監護權,至少要兒子的,她的債務自行負責清理,請問要怎麼做才有勝算?
(債務是因為幾年前她不顧我弟反對,硬要用自己名義買房子,但由我弟薪水付貸款,後來弟公司裁員,他被資遣後無力付房貸,於是弟妹在何時把房子賣掉?賣多少錢?她都都不讓弟弟知道,現在卻火急的要離婚,不要小孩,還要40萬元,據我們所知房子的債務已由她媽媽解決了。)
麻煩各位幫幫忙,我弟很老實又不擅言詞,結婚後面對強勢跋扈的老婆,只能處在挨打的份上,懇請各位幫幫忙指點我們,該怎麼做,謝謝!感恩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之條件,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內容如何擬具,則應先視您的條件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的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了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合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以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的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了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律師您好,我的發生過程有點多,懇請您耐心看完,謝謝您。
我第一次住大樓沒想到遇到一戶走路,拉椅子,打掃都很大聲的樓上住戶,甚至放任狗狗狂叫2~3小時,第一次獨自上樓溝通是我男友,當時雙方都脾氣很大,對方是外國人,但老婆是台灣人,所以都是用中文溝通,雖沒發生什麼事,但彼此都互看不順眼。後來聽其他長輩建議改由主委及總幹事協調,但對方認為他們正常作息,所以,溝通後仍舊沒有改善。
忍耐1個月後,他外國父母來居住2~3個月,吵雜時間提早到6:00,向總幹事尋問解決方法,只得到只有晚上10點以後吵鬧才能規勸,我跟我男友只好戴耳塞睡覺。有一天早上遇到男外國人,想說主動示好,有好鄰居關係就會替人著想,沒想到他很兇的對我說我男友沒禮貌,不想談,又說他老婆聽到我男友罵她(※牲),((回想事情發生於我剛好打開門要下樓倒垃圾,兩人正在討論樓上的聲音,我男友順口說出[樓上的是※牲,聽不懂人話],就這麼巧被準備進門的樓上聽到)),又說他樓上也有住人,誰叫我要住他樓下,他兇到其他人都圍觀,後來他老婆下來,有變緩和,誰知這時他父母說有鞋子擺在樓梯間卻不見了....那外國人就說ㄧ定是我偷他鞋子,然後又報警調查,可是都沒結果,調錄影帶也找不到,當晚我在一樓大廳遇到他,他就當著警衛,總幹事及路過鄰居的面,指著我說(要小心,這裡有小偷),說完手指又朝我比了幾下,總幹事叫我原諒氣頭上的他,後來此事也不了了知。
過了兩週,有位阿姨跟我說,平常不跟她打招呼的外國人,居然特地找她說話,說我偷他的鞋子,阿姨覺得陌名奇妙,所以跑來跟我說,我才知道他的作為,於是我?定蒐證,只要在公共區域我就一定錄音,有一次我在B2搭電梯上樓,遇到在B1進入的外國人跟他女兒,我就只低頭看手機,就在我出電梯時他說(小偷)...雖然錄音聲音不大聲,但我確定他有說話,我跟代理總幹事申請,一同查看電梯錄影,但電梯錄影沒有錄聲音,畫面清楚的拍到進門後,男的向他女兒指我,嘴形(小偷)的說了兩次,然後兩人一同嘲笑,在我出電梯又說一次,只有第三次有出聲,所以我當時以為只有講一次,沒想到被指這麼多次。
這是目前的過程,想尋求律師協助的有以下幾點:
1.我男友在家中跟我討論事情,說[樓上的是※牲,聽不懂人話],這有違法嗎?
2.樓上男的跑去散佈我是小偷,雖然目前我只知道一位阿姨,他這樣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3.那男的在電梯教導小孩說我是小偷的過程,我能對他提出什麼類型的告訴嗎?毀謗?侮辱?民法?
4.錄影檔再3天就會被覆蓋,我有用我手機翻拍,這樣可以當證據嗎?是否要去警局備案,請警察存證?
深切懇求律師的回覆,我已經不求這種鄰居的改善,只想平靜渡過每一天,這是我跟我男友自己買下的家,才第二年而已,本來要規劃結婚的說,誰知遇到這種情形..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一年多來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的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
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8月的),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我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了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