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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宗 105-05-17 16:14

你好~

我是104年10月在忠孝橋上發生追撞車禍,而我是肇事者,車禍後報警處理,對方是車損頭部挫傷,車禍當日我就把對方車拖到我方的修車場並承諾恢復原狀,而對方也同意,不料在我方評估跟維修至第4日對方就強行將車拖走,拖走後對方開出近新車價的賠償金,而我方評估只有前後車輛外觀損壞而都可修復,

    對方在之後的調解中不斷以刑事告發逼迫我方認帳,我方因差距太大無法認同,而我方要求出示估價單好釐清問題,而對方以惡言回避不肯拿出,而後就被告過失傷害,

    近日進入了民事訴訟,在起訴狀中總算是看到了估價單,我方依現場車禍照片比對發現估價單內容不實至誇張離譜,其他灌水的不說,就以最誇張的部份來說明 

    對方車輛受到正面撞擊造成樑柱及方向機總成.雨刷機總成等..損壞,但首當其衝的水箱盡然毫髮未損,而估價單也未列出水箱損壞,我方認為這現象很離奇,所以想請問律師大哥們,這樣可以告對方詐欺嗎,還是有其他可告的嗎~

    1.如我方打算提告詐欺要如何提告~~

    2.如可提告是否要等到民事賠償完成才能提告,還是我準備好證據隨時可提告呢~~

    我是很有誠意要解決我的過錯,但遇到了蠻橫不講理又一心想敲詐我的人~

還麻煩律師大哥們能幫我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6:33

您好,

 

1、如欲提告詐欺隨時都可以告,可撰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對方僅係於訴訟中提出攻擊方法,除非該估價單係偽造,否則難以證明有詐欺之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8 01:20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阿倫 105-05-17 14:40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朋友有毒品販賣前科紀錄    然而也已經判決了     警方並不是在現行犯的情形下逮捕他    而他也配合搜車 搜身    最後居然還要以懷疑他有吸毒的理由   要求回所裡驗尿      可是我朋友沒有犯錯  也沒有什麼不當行為   舉止正常  僅因有前科紀錄 就被懷疑要求回去驗尿    是否有執法過當之處    是不是他可以選擇拒絕    拒絕理由有哪些可以告訴警方  無權這樣做?

有施用前科紀錄,於不起訴處分或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可驗尿,其他情形則不可,可拒絕同意採尿,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5:24

您好,

 

縱使您朋友為列管人口,也須有定期檢驗之傳票始能要求您朋友接受驗尿

 

您朋友身上並未被搜出毒品,警方無權要求驗尿,可拒絕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7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呈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7 1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呈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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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登 105-05-17 13:24

你好律師,最近收到一封土地分割信,是我們一座三合院的持有土地

共有八個 人,我們算是大部分的持有人大概有四分之一,結果

分割土地是其中一個佔土地超小直接佔了靠中山路(大路)那邊,

而我們家被分到一塊很後面靠小路完全沒價值的地方,請問律師

這要麼處理? 完全根本不公平! 是不是需要請律師來協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3:33

您好,

 

不是很確定您所收受之土地分割信為何,一般土地分割可經由協議或裁判分割,您可拒絕對方之分割方案,至法院提起請求分割之訴,由法官裁決土地分割方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若收到分割共有物之起訴狀,就要提出答辯狀對原告之分割方案表示意見,如不同意,則要提出自己之分割方案。 分割共有物實務通常採用原物分割變價分割之方式,可自行繪製並提出你希望之分割方案,法院會就共有物原本之使用狀態去評估,若其上有建物,會朝向保留原本之使用狀態之方式,若你持分不足,可以金錢方式補償其他共有人。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對於對方提出的分割分案不同意的話,可以提出自己想要的分割分案給法院,不管是就原物如何分割、如何以金錢找補,都可以有自己的主張,並提出論述來說服法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5:31

共有人隨時可請求分割共有物,您收到的應該是對方主張分割的方案,若不認同此方案,可請律師協助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方案,並提出理由說服法官支持自己的方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7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出不同分割方案或變價分割,將土地拍賣,再分配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7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出不同分割方案或變價分割,將土地拍賣,再分配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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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 105-05-17 12:56

各位律師 你/妳好 : 本人去年在桃園被警方釣魚 抓到販賣3級毒品 k 他命被送到法院 後面開完庭結果是考量到我是初犯 沒有前科紀錄 所以判我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但是後來我搬回來台中也2,3個月有了 到現在還沒通知要去報到 不知道是我沒收到件還是真的案子還沒送下來 打去地檢署 轉來轉去 說要我等通知書 後來有次我要用到錢 要請人匯錢給我 因為之前在桃園工作的時候有跟民間代書借款 卡片 存摺 印章都在他們那邊 我一共借了兩家代書 後面回來台中 要用到錢跟朋友週轉 去銀行補辦出來 錢也領了 之後因為工作是屬於 比較要在外面跑來跑去的 不是什麼能見光的工作 那時侯錢領到之後 開始忙工作的事情 也忘了說注意存摺那些東西要收好 後面事隔1個禮拜還是兩個禮拜吧 我因為要還錢給我朋友 才又開始在找我的提款卡 因為當初我是去補辦 提款卡跟存摺 還有存摺的套子 都裝一起 想說這樣比較不會弄丟 後來我找不到 跑去銀行要補辦 可是行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顯示警示戶 問我有沒有把戶頭賣給別人 我說沒有 之後跟他們討論一陣子 他們叫我馬上去派出所報案 我也去了 但是派出所員警 說不是我說要報案就一定要受理 要我去負責的警察局做筆錄 我也問他說 那請問負責的警局在哪是哪一間 他說叫我回去等通知書來 再去 直到前兩個禮拜 收到警察局送來要我去做筆錄 的通知書 筆錄是還沒去做 20號剩下沒幾天了 可是我有大概上網查了一下 要是提不出對我有利證據 很有可能被判刑 我最主要擔心的是 1,帳戶我真的沒買賣我不想被冠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2, 我是緩刑期間的人 雖說我期間內 做的不是什麼正常工作 但是我不偷不搶不騙 對的起自己 我也很安分 很低調在過日子 假如這時候被撤銷緩刑 我真的之前的努力 全部都白費了 我很怕我會被撤銷緩刑 懇請在這方面有經驗有把握的律師 給我指點明燈 小弟當初真的也是嚇到有心懺悔 不想就這樣斷了我的後路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3:01

您好,

 

到案後據實陳述,亦可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或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7 14:1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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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5:40

如果在緩刑期間又遭判決有罪確定,緩刑可能會被撤銷。而即使您沒有賣帳戶牟利,只要有提供帳戶給別人的事實,而該帳戶被用以詐騙,則您還是可能被認定為詐欺幫助犯,最好找律師協助以找出有利的辯護策略。

機械熊貓 105-05-17 08:59

Dear 律師

我有一個學長最近車子被撞到,

回原廠維修後發現當時購車簽約購買的原廠倒車雷達,

被當時的業務以便宜貨充當,

現在要回原廠索賠,

但怕原廠推托給當時的業務

請問當時的購車合約究竟要跟車商還是業務索賠呢?

阿倫 105-05-17 00:47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我在13ㄖ下午15:00許背警察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被搜索到吸食器.我也承認有吸食.被移送法辦.  可是又在14ㄖ晚間21:00因汽車有問題停在路邊又被保大查問.自已交出K他命5公克.. 請問各位大律師假如又被驗到有二級反應的話是否又要多一條罪呢? 並未查獲二級毒品. 謝謝各位大律師 幸苦ㄌ!!!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至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如果之前沒有勒戒過,沒有吸食二級以上的前科,被驗出二級的話,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戒癮,不用進勒戒所,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向檢察官具狀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7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呈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7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呈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胖 105-05-17 00:11

本人於之前處理一件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歸屬完全在對方
對方保險公司同意賠付我的體傷及財物損失
可是有但書,因為我的機車本身有加裝很多改裝精品,

在這次事件後都有些許磨損

保險公司是跟我說他們可以賠償我的零件更換,但是零件舊品要回收
另外因為我的安全帽還有鞋子都是單價比較高的
保險公司也主張他們全額賠償新品價沒算折舊
所以物權就歸屬於保險公司了,請問是真的嗎
並且安全帽跟鞋子屬於個人用品有衛生疑慮,我可以不讓保險公司回收嗎
還是我可以請保險公司回收後在現場銷毀?
因為我有先上網查詢一下
關於保險公司的主張好像比較適用於海上保險中,保險標的物毀損滅失,
保險公司賠付後,保險公司可取得標的物處份權
但那應該是指被保險標的物而言,今天是第三人的財物來說
保險公司還能合法取得這種物上代位權嗎?
假設保險公司拿我的舊品去賣錢 我可以不同意嗎
煩請各位專業律師協助我解惑

非常感謝

小宿 105-05-16 21:06

各位大律師好 我因為有跟一位朋友居住過一段時間 他有在賣毒品 我跟他有電話聯絡 可是因為他有毒品前科所以有被監聽 直到我們住的地方被警察搜索的時候我被偵訊的時候我才知道我也被監聽 但當時他已經因為毒品案件入監服刑 所以只有我和其他相關人等被帶去做筆錄 當時是我第一個做筆錄 因為當下害怕 警察在筆錄錄影之前又說不配和他們說的下去做筆錄不能離開 錄影前他們問我是不是有賣毒品給一個女生 我當下說有 警察有拿監聽譯文給我看 內容並沒有我跟那女生電話聯絡 只有我朋友跟他的對話 但其中有說到我那個朋友說他會叫我去找那女生 但事實那天我根本沒有跟那女生見面 可是我當下的情緒使然就說有去找她 還有因為我前段時間有因為持有二級毒品而被抓 那天正好要去酒店裡面玩 那時候我朋友還沒入獄 當時他打給那個女生朋友 因為他有認識我被抓的分局警察要請他幹嘛之類的 內容有用術語提到我因為什麼被抓了 而警察就用這點套說我是因為要去那酒店賣毒給那女生問我是不是有販賣給她 可是持有當天的時間跟他們電話聯絡的時間根本不是同一天 結果警察問我有沒有賣毒給她 我當下只想趕快離開 就自己瞎掰了時間跟地點賣了兩次一次有收錢一次沒收錢 但是這都是我瞎掰的沒有通聯的時間 結果一審時檢察官起訴我八個販賣 但都事證不明確 後來起訴那兩條我自白的部分 一審時我有翻供我說當時警詢筆錄內容是我瞎掰的 那女生當時做筆錄也是警察拿我做的筆錄給她看她照著說 一審時她也有出庭做證當時是警察要她看我筆錄做的也說她是做偽證 而被關的朋友因為我們是被起訴共同販賣 所以他也有出庭 轉為證人做證我並沒有去找那女生 也沒有販賣 法官認為我有 就判了五年四個月 後來我二審上訴 判無罪 被檢察官上訴發回二審 結果維持原判 原因就是因為我持有被抓了的時候他們的那通電話有說到我是因為毒品被補 所以法官認為這就是我犯罪的事實 然後我現在上訴三審被駁回 請問各位大律師 沒有事證也沒有物證(警察當時搜索家中並沒有毒品)只有監聽譯文已及自白 人證也翻供說我沒有 這樣還能判有罪嗎 還有 我三審被駁回 等於維持一審判決五年四個月 我還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或是上訴嗎 謝謝各位的回答

您好:

您三審上訴遭到駁回,只能透過聲請再審或是聲請非常上訴,但先決條件是您必須找到新的證據或是找到判決程序違法,才有可能推翻先前所判判決,但機率不高,建議必須要委任律師透過調卷、調閱警詢錄音錄影畫面或是找到新的人證,但必須要盡快,不然一旦判決確定就將執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23:21

如果監聽程序合法且譯文內容也正確,監聽譯文及自白就可當作有罪判決的依據,要以此理由再審或非常上訴恐有困難,最好能找律師閱卷宗及判決書,以利協助找到有力的理由。

小宿 105-05-17 03:4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三審上訴遭到駁回,只能透過聲請再審或是聲請非常上訴,但先決條件是您必 ... (恕刪)

律師您好 什麼是違反判決程序呢 我有委任律師但是是二審開始委任 一審是委任法扶律師 二審委任民間的律師他說在一審時很多對我有利的東西法扶律師都沒有提出來 後面很不好打 假如判決確定之後大概多久會收到執行單呢 還有 我前面有一條持有二級 我這條算是在犯嗎 如果是 我大概要多久才可以報假釋 以表現分數一般不被扣分的狀態下

小宿 105-05-17 03: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監聽程序合法且譯文內容也正確,監聽譯文及自白就可當作有罪判決的依據,要以此理由再審或非常上 ... (恕刪)

律師您好 可是 譯文內容及對話者並不是我 而且跟自白的時間也不一樣 這樣也可以當證據判刑嗎

為保障您的權益,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本所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阿哲 105-05-16 21:04

律師你好 我要請問你們 當初民國104年年底,我被我朋友,

約說要投資當店,當時12月初拿現金10萬元給他投資,當初

我朋友說 跟我因為我有老婆小孩要顧,所以這筆投資當店

才會邀我一起入股,還說我入股要帶我去看店面在哪,但到105年5月份

都還沒帶我去看過店面,同時這段期間,發現不對勁,我有要回這筆十萬元回來

但我朋友都在敷言我,要不然就說叫我帶小孩去跟他要

事道如今我都不敢跟他要,這筆錢回來,怕我自己受傷害還是我的家人受傷

同時我要拿錢投資她時,我家人都有陪我去郵局或7-11,領錢或拿給他我家人都有在旁,當時約我投資LINE,FB 訊息 電話錄音 但就是沒簽夥合投資契約書,律師大人 我該如何要這筆錢回來 

 

害,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2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退股或是提交相關文件證明投資事業。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考慮提告民事訴訟,倘若發現對方根本沒有讓我投資當店,可以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小閔 105-05-16 20:39

各位辛苦的律師們好:

先前我跟朋友在網路上向某A賣家購買東西,但匯款後對方隨即消失避不見面,報案後過幾個月地檢署來函說抓到A了,對方全部認罪,要開和解庭。想請問幾個小問題:

1. 對方A是用其朋友某B的戶頭進行收款詐騙檢察官認為友人B查無收受利益的證據,認為他無犯意而不起訴。請問,若不服的話(因為種種跡象顯示似乎是一夥的),可以怎麼救濟呢?(聲請再議嗎?) 請問可以對戶頭所有者B提出求償嗎?

2. 對方A聲稱目前沒錢,提出了和解條件是兩年後開始分期付款償還,請問若接受了,到時候對方仍不還錢,可申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財產嗎?

3. 若不接受其和解條件,決定告到底,請問我何時需要提出刑附民的告訴呢? 是不是要等到收到起訴書的時後再提出? 請問刑附民申請書可以由自己撰寫嗎?

4. 假如刑附民勝訴,獲得對方債權,請問該債權可以維持多久才會消滅? 請問這個債權可以直接申請查封對方財產嗎? 請問用刑附民的方式獲得的債權,跟同意和解途徑所獲得的債權,兩者在位階上有差異嗎?

5. 假如我已經聽說對方堅持和解條件是這樣,認為沒有必要花時間和精力再去和解庭(我不接受該和解條件),是否有辦法寫一張文件說明自己的想法,直接寄給承辦法務人員,讓和解庭跳過我直接進到法庭程序呢?

先謝謝撥空協助回答的律師前輩們,大家辛苦了!!  感謝~

你好:

不服不起訴處分,要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翌日起7日內聲請再議。若B受有利益,可依不當得利請求B返還款項。 要求對方至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將來不履行,可當作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若係私下簽定和解契約,不履行則要再提氣訴訟請求履行契約檢察官起訴後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民法第137條第3項規定,消滅時效延長為5年。判決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所得。有差,一個是確定判決(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跟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另一個是和解契約。 陳報無調解意願即可。
105-05-16 19:45

我開車在產業道路,經過1個完全沒有號誌也沒有任何幹支道區別的十就字路,口,當時車速不快,卻突然遭受到右方ㄧ輛廂行車衝撞上我的副駕駛座,把我的車撞到路邊田園,我們車上有兩個乘客受傷,我輕傷未就醫。初步研判表,說我方是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對方車輛行經路口減速保險公司依照路權說我們這樣要賠對方7成,想請問律師,難道我們只能白白被我們這有人受傷,難道對方都不用負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2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確實有過失,倘若您對於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無法和解,還是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賠償

宜橙 105-05-16 17:27

之前在網路上販賣一間c牌的檸檬杯,不知道他是有商標的,賣了兩個,104年12月28號開庭,105年1月19號和解賠償4萬8千元,105年1月8號賣了一個拉拉熊的指甲剪,因之前不知道自己販賣的是仿冒品,對商標法這一塊知識無幾,只能說自己很無知,既已知道販賣仿冒品罪責這麼重,就把可能觸法的商品都下架了,法院判決緩起訴是從 105年3月份開始,接著105年5月份,拉拉熊指甲剪這件案子又被傳喚,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列為是在緩起訴之前的案件呢?

因為我怕會被撤銷緩起訴並有前科,請熱心的律師們可以幫我解答,謝謝!!另寫悔過書會有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法列在前案緩起訴之範圍,仍應從新與檢察官進行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18:46

如果拉拉熊的案子犯罪行為發生在一月份,則不是緩起訴期間所犯罪,但若在緩起訴期間遭起訴並判決有期徒刑,則緩起訴可能被撤銷,再重新起訴。

黃國政 (Sam) 105-05-18 21:15

由於您的案件,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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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哥 105-05-16 14:27

104.11月間.本人和鄰居謝小姐發生遛狗衝突(目前仍在地院審理中).11/7新店青潭派出所派警員2人來本人住所訪查.表示有人投訴需要查看!(實無任何狀況)

本人曾去派出所二次報案係惡搞.遭警員拒絕--說我要告哪一條?目前訴訟中對方民事資料中有出現謝女配偶吳XX出現.我在110對話中有聽到110話務警員有問我是不是吳先生?故強烈懷疑係對方用110干擾.可否提告?如何提告?

一般派出所可以嗎?還是法院?請律師指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4:47

您好,

 

1、若有謊報之情事,屬於妨害公務罪行,警方會依職權進行調查。

 

2、您亦可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但您並無任何證據,率然提告沒有實益且可能遭對方反提誣告

 

機械熊貓 105-05-16 14:16

Dear 律師

前公司要求離職簽下競業條款,

雖然我知道離職我有權利不簽,

但前公司一直阻擋我去同業上班,

因此前公司給一份競業條款,

雖然限制同業範圍僅含有業界的5%,

意思是我可以去另外95%同業工作

但這樣就可以不給補償金嗎?

是否合理呢?我又該如何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公司條件不合理,可拒絕簽署,避免簽名後,造成公司日後以此對您提告,若公司有惡意逼迫之行為,應錄音蒐證,並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檢舉申訴公司之不法行為,若公司拒絕調解,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公司條件不合理,可拒絕簽署,避免簽名後,造成公司日後以此對您提告,若公司有惡意逼迫之行為,應錄音蒐證,並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檢舉申訴公司之不法行為,若公司拒絕調解,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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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補償金的給予及多少,仍要視因此限制而受影響之範圍而定,若有爭議,則可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J 105-05-16 10:05

引言~要保人是A、被保人是B、受益人是A、爭遺產者C

請問~如果被保人要立遺囑,表明全部遺產一人一半,在立遺囑的時候把壽險理賠金也列進去,這樣會成立嗎?

保單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A,被保人B在立遺囑的時候,可以說壽險理賠金改成A跟C一人一半,還是全部歸C所有??拜託好心的律師幫幫忙,我表妹快被後母爭到一無所有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16: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保險給付不算是遺產,所以被繼承人無法透過遺囑的方式改變受益人,必須透過變更保單的方式。

2、不過還必須檢視保險契約的條款。

3、倘若對於遺產分割無法達成共識,可以直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避免權益受影響。

阿文 105-05-16 02:07

律師們您好

我的職業是專職攝影,專門拍攝飯店民宿類的照片,今天在臉書的有兩萬多成員的房屋買賣社團裡看到一個售價兩千多萬的房子,11張照片內有九張是我所拍攝,但是我並未授權對方屋主及房仲做照片的使用,馬上電聯對方要求屋主及房仲支付照片使用費,但遭到屋主及房仲的推托,屋主表示照片不是他使用在臉書上,不該找他支付費用房仲表示照片是屋主給的,不該找他支付費用

請問律師們這事情該如何處理,當地的派出所可以進行報案嗎?該如何報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04:39

擅自複製照片使用的行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應負刑事民事責任,應先保留證據,再撰寫刑事告訴狀向檢警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於刑事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0:42

您好,

 

1、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之照片,屬於著作權之侵害,有民、刑事責任

 

2、房東應為盜用照片之主要行為人,房仲如知情卻仍繼續使用照片,也屬於侵權行為人,您可對該兩人提出刑事告訴,待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截圖蒐證後,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截圖蒐證後,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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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5-16 12:24

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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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6 16:5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事責任而言,您對於您所拍攝的相片是享有著作權的,若對方未獲得您的授權或同意擅自取用、甚至是修改,並將之置放於網路上供不特定人觀覽的話,已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以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此部分具可擬具書狀並詳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請求對方附帶損害賠償責任,此部分可於對方遭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併請求之(以此方法則不需要繳交民事裁判費給法院)。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余恬淡 105-05-15 21:45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的兒子在學校被女方告妨礙祕密罪  因為我的兒子在廁所偷拍她  被發現  可是他沒拍到對方  目前約下次做筆錄  我的兒子之前也有在學校偷拍可是都沒有拍到臉只有下體這會調查被害者身分?還有當天偷拍女方那時也有拍到其他兩人可是沒被對方發現   到時警察是否會看當天的影像檔來辨認女方   如果沒拍到 對方告訴妨礙祕密罪是否可以成立?  而過去沒被拍到臉的受害者會調查?還有到時警察筆錄會怎樣尋問?     請求各位律師大人指點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5 22: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拍到臉還是會成罪。

建議可以嘗試與被害人和解,倘若您的小孩未滿18歲,必須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只是檢視犯罪行為。

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余恬淡 105-05-15 22:4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拍到臉還是會成罪。

建議可以 ... (恕刪)

不好意思沒打清楚   沒拍到臉是以前的受害者   提告的女方是完全沒拍到連檔案都沒有  這樣對方可以提告?謝謝律師大人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5 22: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刑法第315條之1所定妨害秘密罪,依刑法第319條之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若照片涉及的被害人不能確認,即難以追究這部分的刑事責任。 至於被害人能特定而且經提告的話,建議積極與對方洽談和解,若能和解並經撤回告訴的話,檢察官即會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予以不起訴,案件及不會送到法院論罪科刑。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23:28

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並不處罰未遂犯,因此未拍到私密處的照片無法證明犯罪,若無其他證據此部分應會不起訴。另外有拍到私密處的照片就可為犯罪證明,偵查人員若找到被害人且被害人提出告訴,則會成立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需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建議應考慮律師陪同,並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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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需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建議應考慮律師陪同,並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5-16 12:29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沒拍到臉還有機會成立妨害秘密,不過也因為為拍攝到臉部,這部分有做無罪答辯的空間,建議到警局製作筆錄時委由律師陪同,避免被警察誘導作出不利自己卻不自知的陳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ERRY 105-05-15 21:14

請問律師''我車禍官司已打到民事階段'我方無肇事因素''但雙手打了鋼釘

''醫生在醫療證明書上也有證明需要專人照護一個月''但礙於家境''所以無法請專業看護''只能請自己母親看護''問題1''鋼丁沒拿掉''求償證明有寫5000元是包含住院跟開刀拿鋼丁手術價錢'但未執行''醫生說要兩年後''法官說沒收據''問題2''一般看護行情價是2000-2400'一天'只因我是請自己母親看護也因無收據'法官也說很難判定''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peichun 105-05-15 17:44

您好,請問公司未保勞健保之問題
父母經營工廠近十五年,屬於論件計酬,未幫員工辦理勞健保(約四五十人)
本週被政府查到員工上下班沒有打卡,擔心後續沒勞健保被抓
臨時告知要將工廠結束,成立新的公司,希望負責人改為女婿的名字

問題1  員工上下班沒有打卡有甚麼罪責?
問題2  15年未幫員工保勞健保之相關罰鍰為何?   將工廠結束是否就能避免追朔先前的勞健保罰鍰?
問題3  工廠形式上結束,但另以女婿為負責人重新開新公司,是否可行?或有甚麼事項需要注意?
問題4  現在負責人為父親,為何不能由母親或女兒繼承(接手新公司)?和女婿繼承(開新公司是否就不是繼承)工廠之差別?  
工廠原封不動(成立新公司)給女婿當負責人後,是否會有債務承擔的問題? 還是有甚麼事項需要注意?


 家人完全措手不及,父母要馬上要我們決定,但感覺是在專法律漏洞,很擔心會有甚麼後果,勞煩律師回覆,感謝!

你好:

會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第6項規定,可依第79條規定處罰鍰。 勞工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健保主管機關會依法全民健保法第84條規定追繳保費,並處罰鍰,勞保主管機關會依勞工保險條例72條規定處罰鍰、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9條、50條、第53條規定處罰鍰及滯納金,至改善為止。就算工廠結束,還是會開罰,並進續追繳,若隱匿財產,將來行政執行時,行政執行署分屬之行政執行官可能會拘提、管收。 開設新公司沒有問題,但意圖脫免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會有問題。 跟繼承無關,跟你們的手段有關。
Molly 105-05-15 14:24

去年遭詐騙集團騙錢,金額非常大,為兩筆轉帳的,兩個人頭戶都有被抓到,在A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偵查(A地方法院為本人居住地),因人頭戶為另二縣市之人,現在於B、C地方法院偵查中。

最前陣子有一筆在4/22左右收到「B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因為檢察官函中表示被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之幫助犯罪嫌,且請法官予量處有期徒刑4個月而已,但是我當然認為不合理,也有去法院諮詢訴訟相關問題,相關人員跟我們說要在法官判決前趕快撰寫”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狀”寄去法院。

另外一筆目前還在C地方法院偵查審理中,但是因為這筆在我居住地A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偵查完時沒多久,警方有將該人頭戶列為警示帳戶,而且裡面有二十幾萬,並傳喚我去領那二十幾萬。

問題一:因為我被騙的錢並不是被凍結在帳戶內,是被車手早就不知道匯去哪了,想問我這樣是否能主張「代位行使債權訴訟」?就是民法第242條規定「代位受領」。(訴訟狀內已主張民法179、184條)

問題二:如果可以依「代位受領」賠償,我該怎麼提出?因為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已經寄出了,如果要提是否要在第二審時提出?還是該怎麼做

問題三:想問另一筆雖已經有領回二十幾萬,但我是否還是可以在C法院走訴訟程序,一樣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主張代位受領?

問題四:想問各律師經驗,通常這種人頭戶會拿的到賠償嗎?大概的機率及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以追加方式來主張代位求償,並應以刑附民方式為之,否則若獨立提起民事訴訟,則會有繳納裁判費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ngying 105-05-15 12:37

你好!!

我跟先生都是再婚的人,我自己有兩子(在我這),先生有一子(在前妻那),

我跟先生結婚5年,沒有再生小孩,但從結婚以來我們有時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先生就會離家很久,都不管我跟孩子,都要我去求他回家他才願意回家,現在他又都不回家已經一個多月的時間了!!我該怎麼做??因為屢次不負責任,現在我想離婚了,但不知這樣是否對我訴訟有幫助??

還有我們結婚時他有貸款買一間房子,但之後房子利息都不繳,都是我的爸爸在幫他繳,已經繳5年了,是否可以向他提出還款告訴,目前房子名子是歸我,但房貸還是先生。我改怎麼做??

再來是,跟先生再一起5年,他都不給我生活費,前一兩年每週給我3千買菜錢,但他之後都說沒錢,就不再給我生活費,且他自己都去外面信貸100萬,也不讓我知道。因為我跟他說要不要我來幫他管帳?這樣才不會都不知道錢花去哪裡?他說他不要讓我管他的錢,但他平常也沒拿錢給我,可是卻依直說是我跟小孩花掉他的錢,害他沒錢,他的收入年收100萬,卻不知他都花去哪? 也不讓我知道他的資金,還在外面借錢也不讓我知道,我該怎麼辦??

感謝律師們的幫助!!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2:44

您好,

 

1、房屋如為婚後購買,原則上依據婚姻財產分配應一人一半。

 

2、也可協議把房子移轉登記予先生並請求返還代墊之貸款,或者您保有房屋所有權但亦應承擔房屋所有貸款

 

3、離家一個月尚難構成訴請離婚之事由,但可與律師討論是否還有其他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理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無法兩願離婚,竟要訴請裁判離婚,而訴請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事由。 若當初購買房屋登記在你名下係基於贈與之意思,該房屋不會算入婚後財產計算差額。 墊付之貸款,你父親可以請求配偶返還。 依目前夫妻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管理其財產,你並無權利管理夫之財產、所得,但可以請求夫分擔家庭生活所需之費用,無法維持生活可以請求扶養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4:26

若無法協議離婚,應找到其他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事由,再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婚後財產還是各自保有所有權離婚時再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方式調整。第三人代付的貸款利息,可請求應負擔之人返還。

1. 可先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之後如仍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話,可以遺棄他方為由起訴離婚

2.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推定為你所有,當然如果你是不想要房子,也不想繼續繳房貸,可主張該房子世界名登記在你名下,並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起訴確認房房屋所有權非你,勝訴後移轉登記給對方。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另關於繳交房屋貸款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可就婚後財產之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配差額之一半,故應就您的婚後財產,事先加以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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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另關於繳交房屋貸款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可就婚後財產之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配差額之一半,故應就您的婚後財產,事先加以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的事由仍應再加強,否則會有敗訴之風險,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5 23: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首先針對離婚的問題,若雙方協議不成,僅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此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而依您所述事實,離婚理由僅可能是「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就家庭生活費用而言,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原則上要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即便雙方分居,也仍然要負擔,這部分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每個月給付一定之金額為家庭生活費用。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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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後在提告離婚

但建議你要更審慎規劃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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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孟 105-05-15 11:49

10年前我太太曾借住在她親姐姐家,大約一年多,她姐姐也表示無需收租金,我太太因不想白住故每個月都會補貼3000元給她姐(現金),因當時大家都是出自自願,所以也不會有租賃契約及支付款項證明,現在她姐姐反過頭來告她需支付當時的租金費用約十七萬元,證據部份僅提供當時戶籍的遷入遷出記錄,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的意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2:09

您好,

 

1、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權只有五年,是以可先主張其他的部分已罹時效

 

2、可先請求對方舉證有確實入住之證據,單憑戶籍遷入遷出無從證明有入住之事實。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2:32

租金請求權時效只有五年,如果難以證明有約定免租金或以三千元補貼,只要主張時效抗辯對方就會敗訴。

小孟 105-05-15 12:3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權只有五年, ... (恕刪)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因本人較笨拙,想再確認回覆的內容。

1.我太太借住時間距今已超過五年以上,所以可主張請求權已過拒絕支付嗎?

2.因確實僅有借住,所以是要請對方提出能證明彼此租賃關係的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17:31

您好,關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須注意對方是否錄音蒐集證據租賃契約無依定需要書面,雙方口頭合意,亦成立租賃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17:33

您好,關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須注意對方是否錄音蒐集證據租賃契約無依定需要書面,雙方口頭合意,亦成立租賃契約,建議不要再與對方接觸,避免增加對方蒐證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大 105-05-15 11:40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102年10月設立一家資產管理公司,並在同年12月聘任三名無給薪顧問,這三名無給薪顧問於103年五月離開,103年七月公司結束,公司結束後我將另一家公司從台中牽入現址,現在其中一名無給職顧問於105年5月10日發存證信函給我,說他在我資產公司服務現改名為**公司,說我積欠他103年5月到105年5月,二年薪資,我有回覆他,該員並未於本公司簽立勞雇合約,請求款項於法無據回覆,然後他現在轉往法院要寫訴訟告我,我想請問一下,他確實非本公司員工,也沒有加入本公司勞健保,當時公司竭業時也有通報勞工局,並未積欠任何人薪水,他現在唯一就只有顧問名片,他能拿著顧問名片,或是找二三個人證,這樣法院會受理嗎?或是我能有什么反制措施?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1:57

您好,

 

1、雖公司未與其簽立勞動契約,但若其他證人證明該名顧問確有在公司上班,受公司指揮而有勞務之輸出,則公司就應該給予其薪水

 

2、公司可主張與顧問間僅為無償之委任關係,該名顧問並未在公司上班亦未提供勞務,且該公司已經解散,與現在之公司沒有任何關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2:39

與對方的顧問委任關係當事人應該是舊公司,若對方向新公司請求付款,基於債之相當性關係,對方的請求應會被駁回。但若對方起訴的對象是舊公司,則仍需實質審查有無欠薪的事實,依雙方所提出的證據認定。

對方只要提告,法院就必須受理,不過對方起訴請求給付薪資,必須舉證證明:曾成立僱傭契約工作內容及薪資內容,單以名片無法證明這些,至於證人部分要看到時候證人證詞內容,不法是先判斷證人是否足以證明上述這些,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大大 105-05-16 09:49

請教律師....像這樣的人.....從公司竭業到今天已經過了2年...這二年期間...他都沒出現在公司也沒在公司服務或提供勞務.....憑著一張寄給我的存證信函及過去的顧問名片....就說要來要這二年的薪水....這樣我都不能對他提出任何反制....只能被動式等法院傳嗎....因為像他在存證信函上寫著..如果不付法院見...因為他所寫的均非事實...我能告他恐嚇取財嗎?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只要

張28 105-05-15 11:21

律師您好,本人一月時在露天拍賣因遭詐騙提告對方

並在5/9號將保全證據訴狀地送到法院

但都沒有下文,今日替我辦案的警員來電表示

檢察官在5/13日有去電給他,警員表示他有

將資料都傳真給檢察官,但我要問的是

保全證據不是都要在五天內執行嗎?

為什們我5/9日送出到現在已經超過五天了

而且也沒有被駁回,法院卻也沒有替我保全案件相關

證據,難道會被吃案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1:37

您好,

 

檢察官可依職權決定有無進行搜索、扣押等保全證據處分之必要。若您日後認為因此有重要證據滅失,可向法務部對該名檢察官提出申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似天 105-05-15 07:49

各位律師好,小弟想請問這樣的糾紛該怎麼處理,是否能到警局備案或有更好的其他途徑...


事情是這樣的,前些日子我在Facebook的社團裡賣『D750全新未拆未註冊,可以D610貼換』


與下面這位先生達成D610 + 16000元的協議,以郵寄互寄(我高雄,他花蓮)


在要寄送之前,我也詢問該機身是否有問題、刮傷等,對方也說功能一切正常!


收到後卻有不少的『使用痕跡』...,誇張的是...對方竟然把郵寄單子直接貼在原廠盒上....!!!


這些後來對方都有匯1000元以示負責...。

重點來了!2016年5月13日上午收到對方寄送的D610,

因為我原本是Canon用戶,所以手邊無任何nikon鏡頭。


同日,晚上10點與FB上攝友約在公開場合面交Tamron 17-35 F2.8-4鏡頭,順便請朋友『試機試鏡』。


當天朋友只帶了一顆鏡頭,卻一直無法合焦與對焦...觀景窗看出去非常暗!!


大約過了一小時,朋友就先把17-35拿回來再測試一次,結果此鏡為『正常』。

2016年5月14日晚上10點30分,又約在同一個地點。這次朋友有帶他的

D610與Nikon 28-85 D、

Nikon 35 1.8、

Tamron 17-35

三管鏡頭一同測試。結果為二顆原廠鏡都可以『正常使用』,

只有Tamron 17-35還是沒辦法使用...

這時候,左右比對才發現『光圈撥桿』是歪的!!

這時我也馬上使用訊息,請玩Nikon的朋友們(2人以上)拍一下快門室,

結果都是水平無誤(正常)!!


2016年5月15日早上,我與前賣家告知這個問題,但他卻始口否認,

還說是我弄壞的?!對方不是告知百分之百正常嗎?


之前因『正常使用痕跡的小刮傷』想退貨,卻因

『不好意思,功能正常,無法退換,無明顯瑕疵』

被回絕,這我認了,現在這個問題總該能退了吧?

結果卻被反咬一口說是我弄壞的,然後把我封鎖了...!!

不知道現在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Ps.今天為收到相機的第三天而己,然後我也只裝過三顆沒問題的鏡頭,

這樣是我該自己全吞下來?還是能走些其他管道呢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15 08:41

你好:

依你所述事實,對方已明確、具體保證出售之鏡頭產品為全新,然而你最終收到的貨物卻是二手貨,除此之外甚至有無法使用之瑕疵。

法律上,應已足以構成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等事由,你應有解約、請求損害賠償等權利可主張。

建議將雙方彼此溝通過程的對話紀錄存檔或翻拍後,持之詢問法律專業人士如何實際執行後續法律程序,以維權益。

似天 105-05-15 08:55

律師您好,其實是以二手D610貼現金來跟我換取全新品~

所以物品為二手品沒錯。不過該賣家主張百分之百功能正常,

收到東西後卻是有個連對方都不知道的重大瑕疵在~

告知對方後,對方又不認帳,硬說我弄壞的...

請問在有對話記錄下,是否應先到警局備案呢?

 

謝謝律師解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1:47

您好,

 

1、網路買賣您有7天無條件退貨之鑑賞期。

 

2、況且本件係因商品有瑕疵,沒有對方保證之品質,是您可以存證信函向對方要求解除買賣契約,並向消保官申訴進行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ill 105-05-15 05:46

貴站律師您們好

想請教一下,隸屬於同一個總公司底下的各個分店,民眾如果想知道某一位員工目前被調動到哪一家分店服務,因而想請教總公司...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觸犯到個資法的問題?

 

謝謝

 

ps

因為公司名稱不是不包含在個資的範圍內嗎?分店名稱是否也算是...

 

您好:

員工的工作部門、職稱、公司分機號碼或電子信箱等資料,都屬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所例示之個人資料類別,該人事系統可視為「個資檔案」,若公司內部並未將員工該人事資料於內部網路公開,即屬個資法保護範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5-14 23:42

律師您好:

1.請問如果小型社區共24戶(管委會)主委已在兩個星期前通知要開會議,住戶們不是很配合,如今來的住戶未過半數無法開會,是否可以至縣政府申請放棄主委一職?

2.還是社區管委會能至縣政府申請廢除管理委員會?

麻煩律師解答&建議,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23:58

您好,

 

1、可以召開區權人大會,重新選派新的委員。

 

2、實務見解有認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以類推適用民法關於社員之規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管委會係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成立,其中主任委員係由管委會成員推舉,因此管委會解散係必須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才可以,如果只是住戶消極不參加會議,係無法解散管委會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區權人會議,則可以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之規定再行召集,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ice 105-05-14 21:18
律師您好: 請問我有房子有壁癌要賣出去,合約上要怎麼註明以後才不會有糾紛或要求賣方負責之類的問題? 謝謝

你好:

民法第354條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355條規定:「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第366條規定:「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只要在買賣契約中記載房屋有壁癌之瑕疵,並請買受人簽名,依民法第355條規定,出賣人就可以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另可以約定免除出賣人之瑕疵擔保責任,只要不是故意不告知瑕疵,約定就會有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屋就現況交屋,應附記壁癌之處,以免日後買方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註明瑕疵存在及因該瑕疵所折讓之價金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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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註明瑕疵存在及因該瑕疵所折讓之價金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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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5-14 22:45

現已經知悉的避癌瑕疵應在契約說明清楚,買方事先知道仍願購買,將來就不能以此理由求償

良良 105-05-14 19:04

並非被害人本人

被害人已去警察局報案

案子過了許久 似乎已被警察吃案

前幾日我去找一個刑警朋友聊天 順便問他這回事

我那個刑警朋友卻告訴我沒辦法幫我查詢電腦IP位置

因為美國那裏沒辦法提供電腦IP給我們

這樣子到底該怎麼抓人

PO文那位已經人身攻擊了

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 精神受損 一直有自殺情形,請問律師該如何找出當事者(PO文的那一位)

你好:

公然侮辱誹謗罪屬於輕罪,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規定,警察機關、檢察官無法調取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若FB公司不願意提供被告之留存資料,你要自行尋找其他線索提供予警方,協助警方查明被告之年籍資料。

elsa 105-05-14 15:34

各位律師好,我遇到的狀況是這樣的,在104年11月我與一家室內裝潢事務所簽訂房屋裝潢修繕契約,但合約內未載明施工與完工日期,我一時不察就已簽名。但設計師當初表明,12月底可以完工,期間因工程變更,設計師就說必須要過年前才可以完工,因與當初規劃的不同,有做空間修正。但過年前仍無法完工驗收,設計師又說過年後、又說3月底,就藉任何理由(工人要過年、工人要掃墓...等)一再拖延工期,這期間也已收取所有工程款,但施工品質非常糟糕,浴池磁磚會割傷人,塑膠地板也是會刮傷人......,與設計師反應,他竟要求我直接與工人談,建議工人該如何改善?請問我可以跟這家公司要求解約退並退還已繳的工程款之3或4成嗎?這期間我無家可歸,均在外租賃,請問我該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請求給予我幫助,謝謝!

你好:

承攬契約存在於你跟室內裝潢事務所即該設計師之間,並非你與工人之間,直接向設計師主張權利即可。 工作逾約定時間未完成或未定期限逾相當期間尚未完成,屬於完成遲延,可依民法第502條規定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賠償因遲延所受之損害。 施工品質非常糟糕,浴池磁磚會割傷人,塑膠地板也是會刮傷人,屬於民法第492條規定之物之瑕疵,可依民法第493條以下規定辦理,先定相當期間請求修補瑕疵,如不修補,可自行雇工修補,並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或請求減少報酬,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完成工作、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賠償因遲延所受之損害並修補瑕疵,如不修補再進行後續之動作。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26

您好,

 

1、若雙方契約未約定之部分,以民法為準。

 

2、您可以存證信函限期設計師完成工程,逾期將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

 

3、若決定繼續本件契約,可對設計師請求瑕疵給付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發函通知對方限期修繕,若對方已逾期未完成,則可以請求該段時間額外支出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sa 105-05-14 18:30

您好:

因為施工品質不良,工班調度也有問題,我已經對設計師失去信心,可以直接請求損害賠償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4 19:05

您好!

契約未訂明完成期間,事後對方若有承諾完工期間,應能提出證明,且不應允許對方再任意延期,如此才能主張遲延責任,如果確實已經遲延,就可列出損害額向對方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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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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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5-05-14 00:32

律師晚安

車禍後不幸調解不成...需要提告

報案三聯單上面的案由:傷害(不含駕駛過失)

實際因該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才對....

這樣的話要如何進行補救?

麻煩各位律師給我意見,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29

您好,

 

仍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可直接至地檢署提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未超過六個月,則仍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孝孝 105-05-13 23:18

各位律師們你們好,事情是這樣子的,發生在軍中。

a與b互相不太爽對方,最近a故意弄壞東西,接著想誣賴到b的身上,因此用line創了一個與b幾乎一模一樣的line帳號。自導自演了好像是b弄壞東西想推給a,然後跟a倒歉(在line中用假帳號跟a自己的line帳號對話),這是大致情況。

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

若我手上有:1.a自導自演的對話記錄2.其他手機有此假帳號的好友,及曾經對話過。

另外若我可能可以取得:1.a用來創假帳號手機以及a的手機

請問這樣的證據若報警走法律途徑,我能有機會證明或使警方能夠取得有力證據,說假帳號是a創辦的嗎?

你好:

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A有何具體行為?是否已向該管公務員誣告,意圖使b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若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169條之誣告罪。 另a若散布LINE之內容,導致b名譽受損,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b可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小蔡 105-05-13 22:47

交通事故初判表上列

第一關係人:涉嫌機車駕駛人所戴安全帽未扣繫扣環或未扣緊帽帶,致安全帽掉落路面導致車輛通行安全。

帶二關係人:涉及駕駛失控

第三關係人:涉及駕駛失控(本人)

事由簡述:第一關係人行駛時安全帽掉落,第三關係人發現物品後緊急剎車避免撞上,第二關係人同時也因緊急剎車後自摔從後方撞擊第三關係人導致骨折傷害

後來因焦慮症問題不想繼續拖下去了,就經由警方提出傷害告訴,針對第一關係人部分,另外警方詢問相關事故發生經過後詢問是否要對第二關係人一併提出傷害告訴,畢竟你也不知道他害來是怎麼撞上來的,所以就對兩人皆提出傷害告訴部分。

今天進行調解時,第二關係人告知她有去警局作筆錄,但警方跟他說現場的狀況已被破壞,無法研判事發經過等問題,對於我方提出傷害告訴部分有誣告的問題?

想請問各位律師~這部分是否有涉及到誣告的部分? 如果有該如何處理?

目前尚未開檢調庭,三人皆完成筆錄

沈恆 (沈律師) 105-05-13 23:08

應該是過失傷害罪而不是傷害罪,只要客觀上足生對方有過失的懷疑,就不致構成誣告罪。

小蔡 105-05-13 23: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應該是過失傷害罪而不是傷害罪,只要客觀上足生對方有過失的懷疑,就不致構成誣告罪。

剛查閱案類為 傷害(不含駕駛過失)....這部份還有辦法補救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38

您好,

 

所謂誣告必須是捏造完全不存在之事實或證據,本案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陳先生 105-05-13 21:53

開庭時我表示有錄音檔可以提供

檢察官說要我打成文件然後跟光碟一起給他

檢察官沒說什麼時候給

請問律師我作業完成要怎麼將資料交給偵辦的檢察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譯文完成後,即可以將譯文及光碟以書狀一併至地檢署送狀給檢察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 105-05-13 21:27

各位辛苦的律師您好

去年因為貸款而被拿去當人頭戶,

於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最終結果於3/31已判無罪,

但檢查官不服,於4/29收到上訴函,

於今日也收到高等法院刑事庭函告知準備庭時間,

並附上一份【簡式審判程序簡介】

想請問是任何案件都會以簡式審判處理嗎

還是能否大約讓我了解是什麼樣的案件才會以此形式處理

出庭時間與次數也跟一審地方法庭時一樣嗎

謝謝各位律師寶貴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式審判程序一般是以認罪為前提,本件您只要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即可,程序仍會如一審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3 21:59

適用簡式審判是要被告先為有罪的陳述,才能簡化程序較快結案,且不能判無罪。若被告堅持無罪答辯,則不能適用簡式審判,只能依通常程序審理。

雪莉 105-05-13 21:07

協  議  書

 

    茲因本人__________與丈夫__________還有婚姻關係存在,也育有一子XXX。因個性、債務關係現處於分居狀態。

    本人與丈夫之子XXX已於XXX總醫院早期療育語言治療科評估語言有遲緩之狀況。

    但因就學與早期療育還有各方面都需要監護人父母親雙方簽名同意,在不影響孩子XXX的治療黃金期下,本人願意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本人與丈夫約定105年5月___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若有一方無故未到影響孩子XXX治療黃金期者,要負擔之後孩子XXX所有一切的照顧費用與治療費用

 

 

恐口說無憑,特立協議書為證。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律師您好,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當一個法律證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協議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只是若違約應有違約金之約定,才能較有執行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雪莉 105-05-13 21: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協議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只 ... (恕刪)

那下面要如何寫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因怕某一方會找理由推拖而耽誤治療期

你好:

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依你所述,你們應該是要簽署離婚協議書,要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辦理,要有2位證人知悉你們有離婚之真意並簽名,再由夫妻雙方共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約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記載清楚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即可,惟依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就算約定全部由一方負扶養義務,子女還是可以請求另一方給付扶養費,且”若有一方無故未到影響孩子XXX治療黃金期者”語義不明,將來恐生爭議。
芝瑩 105-05-13 19:08
我爸爸的哥哥是聾啞人,他要把屋殼(無土地所有權狀)贈與給我但戶政員說要先辦理監護宣告才能申請印鍵證明,我矛盾是要請律師遺囑還是要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那我阿北也要ㄧ同前往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3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兩者均可,但是都有相當的法令限制。

2、因為您不是繼承人,所以這樣的遺贈行為,會有法定繼承特留分的問題。倘若是監護宣告的話,有關於動產處分行為,必須一同經過法院同意,且必須是為了有利被監護人目的,法院才會准許。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庭庭 105-05-13 14:23

律師您好~我和先生有立分居協議書 協議書上也有說明在分居後的某個日子雙方願意簽字辦理離婚 但在當天我在戶政事務所等了他二個多小時他確沒來 請問律師 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或者我是否可以請律師出面找他出來協議離婚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3 14: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協議書,倘若對方不願意履行,我方無法向法院訴請履行協議訴訟,至多只能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2、倘若對方拒絕履行,您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協議,或是提起離婚訴訟

可以以協議書的約定起訴主張雙方婚姻已有重大破綻,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另外一併在訴訟中針對小孩監護、夫妻剩餘財產做處理,有其他問題的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5-05-13 15:10

您好!

若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可請律師協助協調出雙方可接受的方案,若協調不成,則需經由法院裁判離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可委請律師幫你們協調,訂立離婚協議,再一同至戶政機關辦理即可,若無法協議,則需透過法院離婚訴訟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裁判離婚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裁判離婚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威智 105-05-13 12:52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有一事想請教

若在ptt上 ,對方先說我不懂亂講話,看到黨徽就護航,我反回他白癡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因對方說要上法院告我,但我覺得我是因為他先扣我帽子我才反擊回應,不知是否在合理範圍內?

此為原文網址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2962854.A.8F8.html

bboring: 還來啊,哪裡不合正當法律程序?                           05/11 19:45
→ budalearning: 你不懂就不要亂說話拉  看黨徽就護航  破壞法律制度  05/11 19:45
→ budalearning: 還來勒  兇啥阿                                    05/11 19:46
→ bboring: 白癡,前面講的都是廢話就對了,看不懂中文?                05/11 19:46
→ budalearning: 要護航還罵人勒  快道歉                            05/11 19:47
   budalearning: 講不過別人  就開始罵髒話  藍民怎麼那樣沒水準?     05/11 19:48
→ budalearning: 自己主子弄巧成拙  你能護航到甚麼程度呢?哀         05/11 19:48
推 bboring: 你舉那啥搞笑的例子,不同案子要怎麼比對天數?說來聽聽     05/11 19:49
→ budalearning: 要跟會罵人不會道歉的說啥?你一點人格都沒有         05/11 19:50
→ budalearning: 還想學人護航  多練練心性吧                        05/11 19:51
→ budalearning: 有種罵人沒種道歉負責阿  怎麼都跟忠吉一個樣?       05/11 19:52
推 bboring: 不好意思喔,我罵白癡傷了某人的自尊心,下次改進           05/11 20:03
→ budalearning: 沒有誠意  不接受  希望你能改進一下口氣

 

 

 

105-05-13 11:29

律師你好:因為和男友吵架…我坦承吸食安非他命,男友報警抓我,警察來到我們的租屋處,我也像警察承認了自己有吸食毒品,我是初犯,沒有案底,一定要進去勒戒嗎?我的家人,同事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我怕我的爸爸難過。我怕 失去了現在的工作。我可以用緩起訴代替勒戒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1:51

您好,

 

可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請求檢察官從輕處置,給予緩起訴附帶戒癮治療處分,即可在外定期就醫不須入戒治所勒戒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5-13 11:5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請求檢察官 ... (恕刪)

律師你好:一定要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那要花多少錢??開庭那天…我可以直接跟檢察官請求緩起訴嗎??  謝謝!


是在哪個地檢署?是吸食咖啡包? 如果是初犯,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毒,對生活、工作影響較小,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目前我們聲請通過的機率有8到9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至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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