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律師好: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在網上賣童裝,前段時間收到証X律師事務所寄給我的律師函,我賣的兩款童裝的格紋侵害到BURBERRY格紋的商標,他們有列印我的網址,沒有購買商品,那兩件衣服是前幾年我在大陸網站買給自已小朋友穿的,因為太小件退回去運費貴,我自已在做網拍,想說就放在網上轉賣出去,掛在上面幾年並沒有賣出去,我特地找這兩件衣服出來對比想對比他們的格紋,但是找不到,因為之前一些衣服發霉丟掉了(可能是當時丟掉了網上忘記下架),証X那邊是打電話來問我要不要合解,要合解就要付合解金跟簽承諾書給他,年底了他們要結案,如果我不簽他們就把案件退回BURBEERY公司,BURBEERY公司怎麼處理他們不清楚。







前幾個月,在掏寶網買了多達二十種款式的合金戒指,其中有一款的圖案是雙C的,但我對於品牌的認知真的不了解,便將它放在網路上販賣,進貨量不多,雙C款只有5個。
今天早上,我收到台中市警察局寄來的通知書,寫我涉嫌違反商標法,我很緊張...先打電話給台中警察局確認,他似乎是說我違法販售香奈兒的商品,我當時並不知道,跟姐姐詢問,又上網查了才知道...是雙C戒指...
我查了香奈兒的商品,並沒有跟我販售的商品同樣的東西,只是圖樣很像是香奈兒的商品..請問這樣也是觸法嗎?(抱歉...我很笨對品牌沒甚麼認知..)
我人住在高雄,請問到案說明不能請求他們轉移到高雄嗎?一定要在台中嗎?另外想請問...我是否要準備自己向掏寶購買的圖檔資料,或者是販售的資料?
不知道該怎麼辦...麻煩請告訴我...QAQ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你們已經有專利
而他們企圖以此方式為自己加分
這樣會違反公平交易法
如確實造成你們的損害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乙公司的產品有使用自己的品牌,那麼銷售產品並不會構成商標侵害。 至於乙公司與甲公司如果確實是由同一家公司分割而成為兩家公司,那乙公司對外陳述的是事實,使用的是自己的公司名稱,並不會構成商標法或公平交易法的違法。
接下來是產品本身是否會構成專利侵害的問題。首先,甲公司如果已經申請了專利,且該專利必須是在該產品公開前就申請,否則該專利會喪失新穎性而被認定得撤銷。此外,專利侵權的判斷,必須先考量該專利相對於該領域早期公開的技術文件是否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有專利本身的說明書撰寫是否有不明確、不充分等瑕疵。如果判斷沒有任何瑕疵,接下來將申請專利範圍比對可能侵權物品,進行專利侵權分析,才能判斷是否有侵權。
甲公司是否能對乙公司主張權利,必須經過詳細的分析判斷,不是三言兩語就能確認的。如果在還沒確認有專利侵權的情況下,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客戶宣稱乙公司侵害專利,甲公司反而會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而可能被處以罰鍰,因此在採取行動前,應仔細的經過分析判斷,不可隨便就自己或請人發律師函喔。
以上,如果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您好,我這幾個月自己在淘寶向保證正品的mother garden商家購買系列產品給小孩玩,品質確實很好,幾次幫朋友購買經驗後,也開始在網路上轉銷售,賺取微薄價差,貼補家用,再銷售前有再三向店家確認保證商品是正品,也有發授權書給我。
但於104年11月12日保二總隊偵三隊來家裡扣押我全部商品,說廠商有向我購買商品,送去日本檢測說我的是仿品,所以要扣押。但問說驗了那些商品說是偵查不公開,也只讓我瞄了一眼送驗的檢測書,沒看清楚內容。也說會通知我去做筆錄。
因為實在很擔心,所以在此詢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問題1、104/11/12扣押商品後,到今天104/11/22都一直未收到通知要去作筆錄,這樣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該自己打電話去偵三隊詢問何時作筆錄嗎?
問題2、作筆錄時該注意哪些地方呢?該找律師陪同嗎?但經濟能力不許可請律師,所以想詢問若去找法律服務基金會他們能陪同我去做筆錄嗎?
問題3、我因為確認過是正品,才銷售,這樣我還算違法商標法嗎?會有案底嗎?
一想到要帶小孩跑警局、法院,就覺得很難過徬徨,因自己對法律實在不懂,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您們覺得我自己還有需要注意或是能有其他保護自己的地方、方法嗎?
非常謝謝您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不知該商品是假貨來主張,並提出先前網路購買的資料,以證明您無該意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我在露天賣美甲貼紙,貼紙是從淘寶網訂購過來賣的,今天收到保二總隊通知書,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我11/20上午到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偵三隊說明,我有打電話去找偵查佐黃指國先生
他說一個多月前有買家買我的HELLO KITTY貼紙去鑑定但一個多月前並無人買我的貼紙,我現在該如何處理?
我是個單親媽媽,只為了貼補家用做網拍,生意又不好一個月也賺不了多少錢,貼紙也只賣出少少幾百元,我真的很擔心沒錢繳罰款,會不會有前科?要侵權賠償?我一直很小心也知道不能侵權,但真的疏忽了,我該怎麼辦?我可向哪裡求助?或諮詢嗎?還有到案說明時我要怎麼說?麻煩你幫我解答,方便給我連絡電話?這樣我能較清楚了解後續該如何處理,不好意思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因此,若是使用經登記之商標而未經對方同意,可能犯商標法第95條第3款之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既遂罪嫌。
建議還是與對方達成和解。









著作財產權方面,是否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首先該著作必須有原創性、及著作財產權期間尚未超過法定保護期間,如果沒有原創性,或已經超過法定保護期間,那沒有著作財產權,也就沒有侵害。其次,即使他人有著作財產權,如果生產人取得了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那可能也不會有侵害的發生。最後,如果他人有著作財產權,自己未經授權而重製該著作,那就會構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有刑事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商標權部分,如果他人對於著作並未申請商標權,且銷售者使用了自己的商標,那不會構成商標權的侵害。反之,如果他人以著作當作商標申請註冊,則使用該著作於商品之上有侵害他人商標權的風險。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請問如果我今天開一間網路商店,賣的是化妝品、皮包、衣服等等,是真品,例如原本在雪肌精專櫃購買5個保養品,因為其中產品快過期而低價網路販售(有標示到期日期),請問這樣違法嗎?如果商品名稱打上「雪肌精XXX保養品」會犯法嗎?(使用自己拍攝的實品照)。那自己由海外購買再來販售呢
那如果我當初在網路購買多件台灣知名品牌東京著衣的衣服,發現有幾件不合身想自己以原價在自己商城標示是東京著衣的商品販售可以嗎?
因為他們並沒有授權給我賣,我能賣嗎?
「衣服、褲子等服飾類產品,如係僅具有實用性之物品,或係以模具製作或機械製造可多量生產之「工業產品」,即非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其「樣式」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故,行為人參考服飾之目錄、廣告圖片或者自行購得之衣物製作衣物,即便製成之衣物與該品牌衣物之樣式完全相同,亦無侵害著作權問題。惟衣物上之圖形、線條、花紋等圖樣,若有符合前開「原創性」及「創作性」之要件者,方屬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非經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重製,否則將有侵害著作權之虞。」
請問上述的法律說白一點是不是指如果今天我跟上游廠商進了一批衣服是沒有圖案的,只有多種顏色,然後跟某家業者賣的衣服完全一樣,但是我進貨的衣服上沒有他們業者註冊的LOGO,那我的貨可以販售嗎?如果是合法的話,那我能掛上自己的LOGO販賣嗎?
關於那條法律中的「線條」「花紋」是指圖案嗎?還是車工剪裁的線條,針織的樣式?
如果我今天進貨的物品是跟上游廠確定沒有違法之後,我在販售之時遭到檢舉觸犯商標或著作權,請問我該負責什麼責任嗎?被告的會是我還是我的上游廠商?

最近在了解關於服飾買賣的問題
1.一般大型公司都有屬於自己的工廠製造,而中小型或個人的店家(網拍)卻是尋找批發、代工貨源,這些貨源大多都來至某些成衣廠代工或加工,由甲方業者向生產方提供設計、概念,產方在進行生產,有時多出來或遭淘汰的商品常會被乙方業者買走銷售,在質料相同的情形下這有構成仿冒嗎?
2.許多業者會買下甲方授權代工廠商生產後多餘或淘汰的商品,並貼牌銷售是否觸法呢?
3.許多乙方業者也會找圖(如甲、丙方業者的商品)尋求工廠用其他材質布料做出同樣商品,在貼牌銷售,是否違法呢?那為什麼一堆知名業者還是依照這種方式銷售呢?
因為台灣最大的網拍業者當初也是以貼牌模式起家,最後才自己造廠生產。‧網上也有許多知名服飾品牌都銷售相同的衣服,但標籤卻都是自家的商標,想詢問了解讓自己創業之路不會吃虧。麻煩了!!!


因為網路販賣一件衣服觸犯商標法
(衣服是夜市買的,因為沒在穿所以上露天拍賣,沒想到是警查標走...)
剛開過庭, 檢察官有詢問我是否有意願和解,我回答:〔有!〕
他給我貞觀事務所的連絡電話,要我打去談和解事宜
他說請我自行斟酌,如果到時候對方開的金額我覺得太高,
那就不要免強!等法官判決就好(但如果私下和解好後也並不會影響法官判決結果)
我想知道:
1.請問我該和解? 還是等法官判決?
2.我觸犯的商標法公司是愛迪達,他們賠償金額會開很高嗎?
3.如果真的私下和解後 法官還會判我罰錢嗎?
4.通常是和解金額比較低? 還是法官判決金額比較低?
會不會我不和解,結果法官判決後我必須付更多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簡易判決處刑刑度基本上不重,但若接獲判決,仍可以提起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可主張解除契約,應視契約規定之解約條件是否成就,目前可先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建商履行契約,若屆期建商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發函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與告訴人和解,以利您請求緩刑之,惟和解亦須準備相當之和解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