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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105-02-14 17:20

您好,我是房東,我的房客自104年9月搬進房子後(完工後未租過人的新房子),陸續發現上、下樓層及對門住戶疑似有吸毒、打麻將、抽菸、吵架等等狀況,經房客向我們反映、自行報警、尋求大廈管理室協助處理,約自104年11月初,房客認為大廈管理室會通知我們屋主,即未向我們反映此種情況,而我們也認為已經都解決了。105年1月中旬房客突然打電話告訴我們,樓上疑似打麻將、喝酒三更半夜製造噪音;樓下疑似經由浴廁管道間及窗戶,飄散類似煙毒味道仍未解決,房客考量自身有兩位就讀幼稚園的小朋友,時常半夜被吵醒,經與家人決定提前解約。但因契約約定每月支付租金的日期是每月12日,所以自反映後當期的房租租金迄104年2月12日到期,現在房客希望自105年2月12日後,能依據契約第20條的條件「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的條文,主張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並退還所有押金56,000元(2個月)。我們也認同房客曾經反映的事實亦同意提前解約(因為是新蓋好的房屋,這個狀況我們也不曉得),但就原押金退還的方式,因105年1月中旬突然接獲告知,且將逢春節連續期間,恐難尋找新的房客看屋,似乎未有獲得提前告知之權益(告知日為105年1月中旬,惟當月月租金至次月2月12日止,通知亦未滿1個月),而且當初我們的新房子原來是不提供家具的,當初考量房客人還不錯,我們在沒有增加任何租金的情況下也增添房客所需的全新家具約15萬元,現在房客真正付的租金還不夠我們當初買的家具(每月28000元,依照房客提前解約的意思,只付了5個月租金),現在如自105年2月12日後即退還所有押金56,000元(我們當初收了兩個月的押金),似有損我們房東權益,我們是希望站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跟房客解決這個問題,不知可否提供高見與合法的依據,另外房客所依據契約第20條的條件「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的條文是否合理符合他們所敘述的狀況呢(我的意思是我只能保證我的房屋沒問題,我怎麼能知道樓上會多吵有什麼房客呢),謝謝。ps:簽約使用內政部契約範本是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內政部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141號公告頒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6次委員會議通過)之房屋租賃契約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20:19

您好,

 

一般而言,所謂危及房客安全或健康瑕疵,係指房屋之結構或屋況本身,例如輻射屋海砂屋等情形而足以影響房客之安危,是以,單純認為其他鄰居吵鬧或疑似吸毒吸菸之情形,並不包含在房東責任中,您所須保障的是房屋本身之品質是契約所約定的狀況即可,從而您有權拒絕其題簽終止租賃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您可拒絕,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您可拒絕,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仁 105-02-13 01:48

朋友跟我借手機,說要打電話給他的朋友。結果去買東西回來人就不見了。隔一天後去他家找他,他的家人才幫忙把手機還我,結果手機已經被恢復原廠變成他的了。幸好我朋友幫我結開了。結果過沒幾天警察打電話給我說 ,有人用我的手機電話計程車到他們的轄區偷機車。。。。。。我該怎麼處理

你好:

你要向警方說明手機借給朋友使用,該通電話並非你所撥出或接聽,提供該朋友之聯絡方式並請求警方傳喚朋友出面說明,以免被當成竊盜罪或贓物罪之犯罪嫌疑人。

阿仁 105-02-13 20:2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所以需要到法院嗎?因為是在去年的8月13號偷的,然後8月17號警察打來,說麻煩我到他們那邊說明 ,沒去會怎麼樣嗎?

一、你的故事來說,真相可能只有你朋友及你知道。

二、涉及刑案你朋友的家人比較可能幫他,你朋友也不太可能承認他是壞蛋。

三、這個可能要以測謊來自清了。只是檢察官或法官未必會同意送公家測謊,你可以先試著以民間測謊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先。後續再搭配其他方式努力看看。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收到地檢署或是法院的公司不要不予置理,這樣很不好。

不論是檢察官的書類或是法官的書類都是人寫的,如果是無辜的不要逃避,逃避的話印象分數就會扣分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阿仁 105-02-24 20:2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收到地檢署或是法院的公司不要不予置理,這樣很不好。

不論是檢察官的書類或是法官 ... (恕刪)

可是從那天警察打電話來後,就沒有任何動靜了。。

後續如果警方通知到案說明還是要去說明一下。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joy 105-02-12 01:09

您好:

房客積欠8個月租金,於搬離時有簽立類似借據之文件(內容係說明欠租金並承諾於104.8.15付清)及本票(兌付日104.8.15,發票日104.6.15),房客搬離後一直不願意見面,僅透過電話聯絡,經本人催討後,房客又改說一定於104.9.30前付款,爾後本人陸續於9月下旬至10月去電,電話均為關機狀態.本人於105.1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法院寄發公文給房客,均為未送達,於是法院駁回支付命令之申請.本人又於105.2.3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要求本金加計利息),於105.2.11收法院通知書--要求補正,補正事項:提示日期為何?利息起算日為何?(因本票上無到期日之填載).

請問,

1.提示日要如何證明?因房客不告知住所,僅能透過電話聯絡,房客也曾簡訊通知本人會給付租金,電信公司通聯記錄及簡訊內容可否作為提示日期證明?

2.本票上已記載兌付日,是不是算到期日?

3.若本票上未記載兌付日,是否視為見票即付,不必證明提示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2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說明提示日期為何日及由提示日起算利息,又以存證信函作為提示之方法,可能有不合法遭駁回之風險,再者,若對方目前名下無財產,即使您取得確定裁定,亦有可能無法受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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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2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說明提示日期為何日及由提示日起算利息,所謂付款提示乃執票人向付款人現實出示票據,請求付款之行為,又以存證信函作為提示之方法,可能有不合法遭駁回之風險,再者,若對方目前名下無財產,即使您取得確定裁定,亦有可能無法受償之,且若對方於收到本票裁定後,於期限內異議,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您仍須進入法院答辯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O 105-02-10 20:15

對方支票金額開錯,因沒仔細檢查將支票請會計拿去兌現,導致對方支票跳票!
當下知道跳票後,拿著開錯支票跟紅單請對方支付上未付清的正確款項,但對方說要我們拿出誠意來,賠償他們的商譽損失等等的,才會再研究要不要環我未付清的款項。

後來不知道對方欠我錢還要我拿出什麼誠意來,對方說沒誠意就請警察來,最後對方說告我業務侵占

作完筆錄後,對方每天騷擾(零晨ㄧ點打的四通,其他平常日一直打)打電話說要我把支票跟紅單還給他們,我回覆說票據三年內去處理都可以,目前進入司法程序,請他們不要再騷擾,一切由司法判定,如法院判定要歸還我一定歸還,也不會去申請假扣押等等!
但對方卻留言說叫我不要拿這些話打發他們,不回應就要來府上拜訪我,過年期間每天一直打來,並ㄧ再說我支票跟紅單不環他們就是要讓他們倒,不處理他們就直接過來找我處理,說真的我真的很擔心!

當初我拿著錯的支票請他們支付欠款,他們卻要我們拿出誠意然後再研究要不要還我錢,沒誠意就就告我。
現在也因為那張開錯的支票被他們告,作完筆錄,對方又每天急著要拿錢來換支票
想請問:
1. 支票跟紅單是否要還給對方?影本是否可以當作法庭證據?
還給他後我這樣沒證據會不會對我不利?


2.對方每天打電話來跟傳訊息,我該怎麼阻止他們這樣騷擾?因為我真的很害怕他們來我的店裡或家裡?

3.為什麼對方告完後,當初不理,現在又急著要拿錢處理這張支票? 請問是不是有什麼陰謀或小把戲,對我不利?

你好:

支票是繳回證券,當票據債權人收領票據上之給付後應將票據繳回予向其給付之人,惟依你所述支票上之金額有誤載之情形,然你們是直接前後手關係,對方可以主張原因關係抗辯,故只需依照原因關係所生之債權金額給付,為避免爭議,在繳回支票時最好詳附理由讓對方簽收,以免繳回後發生爭議,不利於業務侵占之認定,或請對方具狀向警方、檢察官說明一切只是誤會,再繳回支票。 若有騷擾情形可以報警處理,有可能會構成強制罪,但建議要妥善處理支票衍生之糾紛,因對方擔心支票背書轉讓予後手後會對發票人產生不利之情形。 不是耍小手段,支票是文義證券,流通時係依據票面記載之文義為準,若金額誤載使善意之第三人取得支票後,發票人仍然要依文義負責,對發票人非常不利,所以對方才會緊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之部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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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之部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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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2-10 23:48

如果無法私下協調還款及返還支票的解決方式,應盡快具狀清楚向檢察官說明並無侵占的意圖,避免被起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1 14:01

您好,

 

1、本案應可認僅屬單純民事糾紛,沒有業務侵占或其他刑事責任之問題。

 

2、針對對方的騷擾行為,可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3、應請對方拿正確之支票換回錯誤的支票與紅單,並可留存影本做為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ing 105-02-10 10:20

我收到毒品案的簡易判決書 ...

上面寫我有被驗到一級毒品安非他命的成分,

時間推算大概是三天前使用一次,

我是因為打電話給朋友被錄音,所以才被抓!

之前我就有被勒戒過了!

第二次是用易科罰金繳了三萬一

這次算第三次!

這樣的情況會被判易科罰金嗎?

那是什麼情形會被判戒治呢?

像我這樣可不可以申請自行勒戒...

有沒有不要進去服勞役的辦法,

目前已經有個很固定的工作也正常生活不想在毀了這一切。

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五年內再犯的話,可能有累犯加重的問題,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若超過六個月,即須入監服刑,至於院外戒治,除非請求緩起訴,惟五年內再犯,已無法再請求緩起訴,除非超過五年以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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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五年內再犯的話,可能有累犯加重的問題,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若超過六個月,即須入監服刑,至於院外戒治,除非請求緩起訴,惟五年內再犯,已無法再請求緩起訴,除非超過五年以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4:07

您好,

 

建議您可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由律師協助撰擬刑事答辯狀,或擔任辯護人出庭與檢察官協商,爭取緩起訴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避免因此勒戒或入監服刑,造成工作與生活之破壞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2-14 13:38

1

無言以對 105-02-09 11:13

事情發生於103年4~5月,對方是工作上的同事,他說有金錢上的困難,時常兩三天就像我借錢,都小金額,2~3千,事後都有歸還,反而讓他習慣,覺得我好借吧,之後一次性的跟我借7萬,我也借他,之後他的工作態度變差,不常來上班,我就用Line 問他借款何時要還,他就一直拖,直到103年7~8月他突然離職,我在問他他就完全不回應我,之後103年11月我去他家要找他,他不在,只遇到他家人,我與他家人訴說後,他才氣衝衝的打給我,並說他已換電話,他才說每月還1萬,我給他我的帳號,讓他匯款給我,之後只還2次,一次1萬一次5千,之後又置之不理,打電話還說我無憑無據,還說我一直追討,去他家,他是不會還的,他說105年2月5日會把剩餘借款一次還清,結果也是一毛沒還,去他家也無人應門,與他借款借據,只有簡訊記錄,沒錄音,因為之後他都不接電話了,請問我該怎麼作?寄存證信涵會太晚嗎?寄完後他還是不理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9 12:42

您好,

 

任何訊息記錄也都可以作為雙方有借款證據,可寄發存證信函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返還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9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簡訊紀錄做為證據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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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9 1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簡訊與通訊軟體line紀錄做為證據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刑事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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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看證據狀況,如果證據不足的話要加強搜證。

二、除了簡訊以外,如果還有不足可以考慮搭配做民間測謊,只是民間測謊要測謊費用,基本款是一萬八千元,後續每加一個問題要加六千元。你的債權部分金額並不是很大,這個部分如果簡訊還算清楚的話未必要做民間測謊。

三、取得證據後,接下來可以考慮做支付命令或是起訴。

四、對方如果有誠意的話早就還了,所以這個部分是否以調解處理你考慮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良 105-02-09 01:07
跟A認識是在期貨操作的群組裏, 長期注意他的對帳單,認為他操作的績效很好。 2016/1/7時約定給他代操, 我匯7.2萬給他,給他1個月時間,看他能幫我操到多少。 他幫助我,我回饋他就是幫他在群組說好話,因為他之前在群裡遭誤會後踢出。 中間持續使用wechat聯絡閒聊, 兩週前突然很少回訊息,留給我的電話也不接, 上週回覆訊息家中有喪事很忙,很難得才能回訊息,手機壞掉沒法接。 一天回一次訊息說會在過年錢把錢匯給我,(還說目前績效賺了4萬多) 2/4晚上還回訊說2/5一定會處理, 2/5 5點才說睡過頭,然後就沒再收到任何訊息了, 留了好幾個訊息,留電話請他跟我聯絡也都沒消息。 因為是群組認識,我不知他地址,電話不接、訊息不回,我根本無法聯絡到他, 可以從他FB連結傳訊到一些他的朋友或疑似女朋友的人,但我不知該不該這麼做。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年過得好煩? 謝謝大律師 祝新年快樂!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9 12:36

您好,

 

1、因您無法確認對方是否確實有將錢用在投資,是以您有合理懷疑可向其提出刑事詐欺之告訴。

 

2、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將人找出來以利後續求償動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9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與對方聊天之對話紀錄做為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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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9 1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與對方聊天之對話紀錄做為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期貨的話應該不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代為操作的。沒有資格而代他人操作期貨本身就是犯罪行為。

二、詐欺的話看他有沒有傳達錯誤的訊息令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的處分。

三、我最近在看雪球巴菲特,巴菲特來說,如果不是他了解而且可以操作的股票他是絕對不買的。他會自己研究,自己投資。就像他從很小就在搜集飲料瓶蓋,因為他很想知道到底是那一種飲料大家比較喜歡喝。雖然巴菲特很喜歡喝百事可樂,但他是搜資可口可樂的股票[當然,這是巴菲特的研究,目前到底在台灣百事可樂股票能買還是可口可樂的股票能買你要自己研究清楚] 。

四、你只是七萬多元,律師還看過很多被騙一千萬或是二千萬元的。投資還是要靠自己的眼光,千萬別靠著別人的眼光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婕 105-02-07 11:44

2014年的時候我家人告了我男友妨害性自主 因為當時我才14歲

可是後來家人跟我還有我男友說已經不告了 接受我們兩個來往 也有跟社工講了 所以後來法院傳我們出庭 我家人跟男友兩次都沒到庭

因此我男友被通緝 前幾天被抓到後來去開庭 開庭結果還不知道 男友緊急打了通電話給我說要五萬交保金 而且那是法院竟要我在1個半小時籌出來且送到法院 他家人因為當時太晚也沒有接電話 就算我籌的到保金因為我也沒有交通工具而且又是晚上11點了 我要從中壢到桃園也是要有時間 我怎麼求法院多給時間他就是不答應 後來男友就沒消息了 到現在已經第3天我真的好擔心

我很擔心的是我男友因為無法交保會被關在哪裡 是在看守所還是以被告的身分關在監獄 ?

那我過幾天籌到保金還可以去贖他回來嗎?

因為我們是兩情相悅 家人也不告了但還是因為公訴罪大約會被判刑多久呢?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其有第一百十四條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 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由於你未滿16歲,並無性自主決定決,與男友合意性交,會觸犯刑法第227條之準強制性交罪,要先釐清你是否滿14歲(實歲而非虛歲),刑度不同,若你已滿14歲,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會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男友有逃亡之情形,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羈押之原因,但羈押庭認為無羈押之必要,所以裁定交保,由於你男友未繳納保證金,才會執行羈押,目前人應該在看守所,可以去辦理會客。只要籌措好保證金就可以隨時向法院聲請交保。 可以先致電承辦人員詢問辦理交保事宜。建議你有與你及你的法定代理和解,並坦承犯行,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1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滿十六歲,即使與男友合意發生性行為,男友可能都還是有成立妨害性自主犯罪之可能,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為您男友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07 13:14

如果已籌到保釋金,可請男方家長出面連絡書記官辦理交保事宜。如果對方已滿18歲,則屬公訴罪,會偵辦到底,但女方可向法官表示不追究,請求從輕量刑,若可獲緩刑,就不用入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7 14:14

您好,

 

1、因係遭通緝被捕,所以會被暫時羈押起來,待籌得保證金後隨時可以去法院繳交,將男友保釋出來。

 

2、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為性行為,是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規定,為7年以下之重罪,建議未來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為男友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7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為您男友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對其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看性行為的次數。

二、發生一次的話有看過判八個月的,有看過判一年二個月的。被害人有原諒有和解的話,是有機會可以得到緩刑的,緩刑的話是不用關的意思。所以你的父母有原諒他有跟他和解這件事是很重要的,如果已經和解的話建議還是寫個和解書吧,然後寫個狀紙跟法官幫他求情。

三、如果想知道他目前的狀況可以跟他家人聯絡確認。

四、不要讓對方或其家屬誤會以為妳的家人不原諒他,要處理的時候不建議一個人去處理,以前有一個小女孩跟他男朋友都和解了,但因為這樣的案件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公訴罪,結果這個男的家人誤以為這個女生的家人耍他,就找了個朋友約小女生到山上,然後就把小女生和陪小女生去談判的另外一個小女生都給殺了。

五、律師不是不相信你的男朋友,而是不相信人性。你永遠不知道對方現在怎麼想這件事,如果你不知道對方怎麼想這樣件,基於你的安全考量建議還是找個大人陪你去談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朔夜 105-02-06 16:21

請問如果有人借錢不環,一拖再拖,理由一大堆,最後電話關機,line不讀,臉書刪好友,完全找不到人,借錢的時候沒有立借據,只有line有她跟我借錢的紀錄,以及我有匯款給她的紀錄,請問法律有辦法讓她還錢嗎?如果報警有辦法找到人嗎?

 

如果我將她與我的對話紀錄公開於臉書是否犯法?如果是將人打馬賽克是否犯法呢?

 

煩請各位律師大大救救我.....謝謝!感激不盡!

你好:

要自始即無還錢之意思才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若先前曾經跟你借過錢,並且有按時清償,就本次而言,可能是經濟狀況突然陷於困難,要構成詐欺罪就會有困難。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請法院查明對方之住居所。 若內容會貶損對方名譽,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公開前要考慮清楚,個資部分要不具識別性公布才不會違反個資法。 補充:可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對方,催討借款(若未約定期限要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請求返還借款),若置之不理就要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朔夜 105-02-06 16:45

徐維宏律師 你好:

謝謝您立即回覆了我的提問,她前前後後跟我借了錢,半年了完全沒有環,期間也一直說會環,但是每次跟她要就會很多理由,最後一次說一定會環,結果隔天則是消失不見,也不知道確切住址,請問這樣有法律條款可以請求返還借款嗎?

line的對話紀錄可以成為證據嗎?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雙方借貸合意之證據及您交付款項之紀錄,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亦可考慮蒐集對方向您借錢之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雙方借貸合意之證據及您交付款項之紀錄,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亦可考慮蒐集對方向您借錢之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LINE的對話紀錄仍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為便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05

您好,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54

您好,

 

1、所有line的訊息都是借款的依據,等同一個契約,加上有匯款紀錄,所以可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返還借款沒有問題。

 

2、訊息是你的,你有權利公開他不會觸犯法律,但如果有他的照片,必須遮蔽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23:04

Line的對話紀錄及匯款資料可作為借款證據,透過司法途徑請求的方式可先聲請支付命令較為快速,若對方異議,就會轉成訴訟程序,勝訴後即可強制執行。另外,依您所述事實,要成立刑事詐欺罪較為困難。

迷途羔羊 105-02-06 14:06

我家人在電視購物賣果汁機  結果客戶訂了卻拒收  我家人拜託客戶贊助運費200元  不然他自己要賠200元給貨運公司  結果客戶電話中答應 事後卻黃牛拒付   我家人只好自己賠200元給貨運公司

結果該公司法務人員 聽過錄音檔 自認為事有蹊俏 合理懷疑我家人想騙客戶200元 佔為己有  竟去地檢告我家人詐欺  最後地檢署傳喚客戶作證  客戶承認只是口頭敷衍 也無匯款我家人  不起訴處分確定

過程中 我家人舟車勞頓 常請假出庭 花一堆時間寫答辯狀 心裡很委屈
請客戶贊助200元 也可以被(合理懷疑)叫詐欺 若我方請律師提告誣告 是否可以成立?

還是如同公司法務人員所說:他只是合理懷疑 並不算誣告  這是公司的權力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14:29

公司如果第一次是因聽到錄音發現員工向客戶要錢,並非無中生有,應不致構成誣告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07

您好,縱使提告檢察官可能也會認為沒有誣告的犯意。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57

您好,

 

只有無中生有、憑空捏造不存在的事實或證據,才會成立誣告罪,所以公司法務並沒有說錯,本案若公司有合理懷疑,便有提起刑事告訴的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Roger 105-02-05 17:59
1. 網路找人氣不低的拍賣買了冷氣,賣家委託業者A進行施工,業者A其實也有為某賣場 做冷氣安裝 2. 施工不當發生漏水, 導致裝潢泡水 3. 我方估價 為2萬,只做裝潢拆除與上漆 4. 一開始A說太貴,說要請對方找人估價但當天又不出現 在電話上同意並希望能分期償還,用每期5000分期繳納 5. 過了近半年只匯了5000,剩餘15000一直各種理由拖欠不還 6. 手上的證據只有當初漏水的影片與對方Line要求的通話紀錄,一直耍賴不付錢。想尋求法律途徑對對方提告,讓對方知道不是耍賴就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6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據對方的還款承諾及損害賠償請求權,要求對方清償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訴訟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cca 105-02-05 12:55

我有三個小孩,其二(9歲3歲)在我這,因有協定周末三個小孩相聚,單雙週父母家輪替,但最近9歲女兒說不想去他的父親家,又或者他父親壓著12歲小孩不讓他來母親家,

問題一:女兒不去,他的父親是否可以強行執行法院命令,或是拿這件事去法院告我之類的

問題二:若12歲小孩仍想在周末時來母親家,但父親不接電話,不開門,我能夠如果處理

不好意思,問題太多,麻煩解答,非常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3:37

您好,

 

1、如果單純是私下協議,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如果之前是經法院裁定小孩之監護與探視,才有強制執行的依據。

 

2、可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監護權、探視時間和方法,在這之前雙方還是須依照協議內容分配小孩之探視時間,除非有緊急認為對小孩不利之情形,可一併聲請假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之前是透過法院裁判,或是調解成立,則除非我方聲請改定探視權監護權,否則我方拒絕履行的情形下,對方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倘若雙方僅僅私人和解,則對方必須透過法院訴訟,之後才有強制執行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9:40

您好,若探視方式未經過法院酌定,無法據之聲請強制執行。

105-02-04 19:06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都保留下來,最好是您家大門錄影帶出入畫面,關於當天女生進出的畫面也都先保存下來,以利日後答辯。

另外,因為妨害性自主案件為重罪,實務上也很偏重被害人說的話,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1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會對您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不建議您在與對方有任何聯絡,包括電話、email或line,均會成為對方蒐證之管道,之前您與對方聊天之所有對話紀錄,包括line、臉書等,均應翻拍下載保存,做為日後對方提告您答辯之參考資料;切記,不要再與對方聯絡,不然很有可能用您講過的話,做為起訴您妨害性自主證據,若有收到須前往警局或檢察署接受訊問之通知或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所講的話,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之證據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4 19: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都保留下來,最好是您家大門錄影帶出入畫面,關於當天女生 ... (恕刪)

謝謝律師 可是事情已經過一個多月了 她現在才說 當時的錄影都沒了

我跟根本沒有妨礙她的性自主 這樣也會被告嗎? 實際上我也沒有強迫過她

對話就上面那些都留著 這樣夠當證據嗎 

一、不要太過擔心。

二、這類案件,告訴人一般來說是要從被告口中套出話,不然要告會有困難,這就是為什麼她跟她的家人朋友一直要想辦法套你話的原因。

三、如果是兩情相悅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四、如果苦無證據的話是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民間測謊的話就算是很緊張的話也不要緊,但是如果身體有疼痛或是有吃會影響心臟速度的藥,或是前一晚有熬夜、測謊前有喝酒都不適合測謊;其他不適合測謊的情況你可以跟測謊公司的人討論。另,測謊公司在台中,如果你在台北的話建議你坐火車去,再轉計程車不會太貴。自己開車的話可能會導致身體太疲勞而無法鑑判,這樣你就白白花錢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essica 105-02-04 16:08

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銀行匯錢借給她.只是到了約定還錢日期,同學不是繼續借錢就是將還款日期延後,到後來不接電話也不還錢.

當初匯款與無摺存款紀錄都有留下來,請問這樣可以把錢要得回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23

 您好,建議先套他的話錄音下來,以證明雙方有借貸的合意,再發存證信函催告還款,若對方不理會,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2-05 11:39

您好:

光從這些證據恐怕還有點不足,可能需要您與他對話的過程中錄音,如對方有親口承認,則可當成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如亦沒機會錄音至少要有其他證人為證,之後如果起訴才有較高的勝算。

Jessica 105-02-05 13:10
回覆 Jessica 的發言內容:

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

 

黛比 105-02-04 11:17
您好,之前接一位友人的設計案子約一年左右,當初說好已月聘20k,可在自家工作的方式合作,因是認識所以沒有千合約,12月中旬突然說結束合作關係,當初有在電話上與老闆確認是否薪資就到12月中10k,老闆也確認是如此,但現在2月初了,都沒收到薪資,也聯絡不到老闆,電話不接不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3: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什麼樣的案子?倘若是類如程式、美工等,必須由我方交付工作物之後才能請領報酬。至多只是要求賠償所受損失的問題。

2、倘若我方已經交付工作物,對方卻避不見面,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

 

105-02-04 10:59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11:10

您好,

 

1、本案情形證據明顯不足,且您有訊息等證據可以證實女方並不像遭受強迫的樣子,且當下既無報警也沒驗傷,實難提告甚麼。

 

2、未來如被法院或警方傳喚,應委請律師陪同,除撰擬書狀敘明真實事發經過、附上證據外並出庭擔任辯護,捍衛自身權益,如有必要,可對對方提起刑事誣告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4 12:0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案情形證據明顯不足,且您有訊息等證 ... (恕刪)

謝謝律師 我安心多了

所以我不要跟對方聯絡比較好嗎

我一直跟她說有誤會我會道歉 所以好好說 可是她都說很忙沒時間管你 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還在訊息中罵我垃圾 我說 你這是指我嗎 然後她就說 我是說我去倒垃圾這樣 

我現在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我現在也沒收到法院跟警察的傳喚

她之前有說 在過年還要去打官司 真是辛苦你了  這句話 是指過年才會收到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提告,您接下來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屆時再將相關證據提供。另外,建議不要再回他訊息,以避免被設計套話。

105-02-04 10:56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收到任何傳喚通知前,請先找能夠隨時隨地到場的律師商議,並將一切證據備份。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1 10:30

您好

建議您攜帶相關對話記錄 找律師做一次正式的法律諮詢

 

                                 陳律師 

105-02-04 09:26
工作同事已有碰觸到我的身體讓我不舒服 前兩次我沒有言語警告 第三次又碰到我 當時是01/23禮拜六下班時間內物櫃前 當時人很多 這位同事從我身旁過去時又把手搭在我的右肩上 當下我立刻問他為什麼要碰我 他只是看著我沒有做回應也沒有道歉 大家各自下班 2016/01/26 因為害怕身體又被碰觸到 所以早上上班時我喊了那個男生名字 並且告訴他以後如果再碰我 我不會像這次這樣算了 此同事用台語大聲叫囂說不然你想怎樣 來啊不然來打架啊 我便走進他回說不然你想怎樣 當時我們在公司樓梯 他的第一反應用手肘勒著我的脖子 然後我全力掙脫但掙脫不了也無法出聲 剛好那裏是死角 有人看見但沒有幫忙 當時無法呼吸感覺快不行他就放手 我問他你憑什麼打我 他說你問你自己啊 然後又推我 我回他我只是警告你不要再碰我哪裡說錯了 他重複一樣的話並說你看你說那什麼話啊 並且不斷出手推我致使我差點從樓梯摔下去 也有毆打我的左耳頭部 有位女同事有目睹但她沒有阻止也沒有請人過來幫忙 我等到我們休息時間請假去員林基督教驗傷 並且告知我的家人 我的堂嫂及它的一位友人陪我去警局備案 隨後我們到公司與那同事約談 在場有一位警員 以及三位公司主管 主管要我敘述當時情況 我將上述的情形敘述讓他們瞭解 也有說那個同事之前已經碰到我的屁股 而且從我手上拿工具時握住我的手讓我感覺不舒服 敘述時此男不停插嘴狡辯 並且說我有先毆打他的肩膀 我立即反駁 此人身高180以上 而我156 當時他在樓梯處於上方 而我在他下一階 當時他勒住我的脖子我背對他 只有全力掙脫根本無法對他的肩膀毆打 碰到我的屁股 他一開始也不承認 之後我敘述當時情形 他又承認有碰到 最終他道歉希望和解 公司及警員要我原諒並向他提出賠償金 我接受了並且向公司提出離職 賠償金部分我說我還要再思考 我請公司人事部課長當我與此同事的聯絡人 公司同意並且說賠償方面決定好就可以聯絡他們 討論後我們向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二十五萬 數日後我告知公司此金額請公司轉達 今日02/01我回公司辦離職手續 公司人事部課長有與我溝通 說賠償金方面再考慮是否降低 並且告知我還未告訴對方此賠償金額 此人於事發隔日即被解雇 我向公司索取此同事手機號 打算自己聯絡此人 今日下午我便告知此人此賠償金額 他便回應金額太高無法負擔 我問他多少你覺得可以 他說不知道 我堂嫂在我旁邊電話還她接 堂嫂問金額多少才可接受 此人回應不知道 堂嫂要此人先與父母討論賠償金額要多少才可接受 並要求今晚要給回覆 此人撥打20通電話給我我沒有接到 看見時我立即回撥 但此人沒接 隨後回撥給我時 要我等一下 此人父母問我要求金額多少 我說二十五萬 她立刻大聲說這個價格你不覺得太誇張嗎 我回應今天如果是我女兒我可能會開更高 她便不停大聲斥責說是我先動手毆打他兒子 並且說兒子沒有碰到我的屁股 只是不小心手碰到到身體 我回應當時你的兒子先動手勒我脖子 他也有碰到我的屁股並且在警察及主管面前承認 此人母親回應要告我毀謗 堅持兒子沒有摸到我 並且說這賠償金額太誇張他們無法負擔 叫我直接提告大家走法院 我便回應可以打去公司詢問主管他的兒子都承認了 她便不斷重複大聲說我太過分了要告我毀謗 我便大聲回應好啊你告啊你去告 大家走法院我也會提告 當時我已忍無可忍 她便重複說金額太過分 要告我毀謗 我當時情緒已沒有辦法與她溝通 此時我父親在房外聽見我說話 便要我將電話給他 父親與他溝通掛電話後 我便沒有再接對方電話 請問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呢
105-02-03 20:43

你好~本人在105年1月4日於上班途中車禍,我方是幹線直行機車,對方是T字路口支線轉彎汽車,路口並無號誌,因車禍時本人有手部腳部跟嘴唇受傷,有叫救護車來,也有簡易包紮,但事後覺得是小傷而已所以本人並無至醫院看診,所以沒有醫生證明,目前對方都沒有打電話來,我也只有在事發後的一個禮拜有打給他一次,對方態度不好,並不覺得他有錯,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一個月了並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打來,因當時沒有看診所以如果要提出過失傷害來告他的話並無證明,但我有去申請救護車的救護記錄表,不曉得可以用這張記錄表來告他嗎?

PS,當時警察並無給我報案三聯單,只有給我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您好:

只要您可以證明您在車禍中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但因為沒有驗傷紀錄,除救護記錄表外,您在報案並製作筆錄時,有無註記車禍受傷一事?此外,您可以透過車禍當時的人證及行車紀錄器證明您確實因為車禍受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2-03 23:59

您好!

只要您確實有在車禍中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但應於六個月內提告。除了救護車的救護紀錄外,救護人員、處理員警及車禍當事人雙方的陳述都可當作車禍受傷的參考依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nakem 105-02-03 13:34

事情經過~前年我朋友與我有合作做中古車生意,朋友後來覺得不好賺,跑去做一樓一鳳的經營者,在104年3月時被警察查獲,因為它旗下的小姐,幾乎都有跟我有借貸關係(我也知道他有再做這一塊,那時候我辦公室收傳真設定在他家),所以我也認識他旗下的A跟B小姐,(我只有借他們錢,綁住他們辦車貸而已)因為A被查獲當時,只有他自己從事性交易,並沒有再當場抓到其他人,抓到的當天,我老婆剛生產完(剖腹產)差兩天,我這段時間一直在醫院固老婆小孩,後來警察以我帳號盜用的名義騙我至派出所作筆錄,我也一直跟警察否認我跟我朋友一起經營,我只有借他們錢而已,警察跟我說房子是我與B小姐一起承租的,這件事情也事實,是我陪她去的(理由是因為錢借他我總要知道他住哪裡吧),過沒多久,後來A小姐因為有憂鬱症自殺了(據說是感情糾紛跟有欠地下錢莊)。

開第一次庭B小姐開庭請律師檢察官指認是我跟我朋友兩個人一起經營的,後來又開3.4次偵查庭,(我被列為被告,我朋友變成證人)我朋友證人從頭到尾都說不知道.不知情,後來被檢察官改成被告

我至頭至尾都跟檢察官說:

1.我跟他們兩位只有借貸關係

2.我老婆15日生產,當事人A小姐17日被抓,請問我要如何共營,經營?

3.說要去租那間房子的人並不是我,我只有跟他一起去租而已,而且簽約  

   人也不是我,我只是陪同。(因為有傳屋主,屋主說我跟他一起去的)

4.檢察官有問道我電話為什麼跟他們這麼密切,我有回答大部分都是他們

   打給我居多,而且幾乎都是我朋友打給我的。

事情就這樣一拖1年多,後來法院有起訴書傳給我,我也想說反正當庭跟法官說明就好,結果在前天我朋友又被警方抓到,一樣是妨害風化,而且他也當下就認罪,警方有問他關於我的事情,我朋友說很久之前我有跟他合作經營,昨天我朋友放出來跟我說一堆他要自保阿什麼之類的,我也有跟他說我跟你合作只是我要綁辦車貸的人,並沒有要跟你一起經營一樓一鳳,他也說最主要因為A小姐自殺,有出人命所以檢察官要有一個交代,我聽他說完也無言了,請問目前起訴書收到了,我朋友後面也被抓到說出對我不利的證詞請問會引響到判決嗎?我全身而退的機率大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4:49
您好, 本案很可能會遭檢察官起訴,若有其他小姐未滿18歲,刑期將會更重,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才能爭取無罪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一、如果你真的沒有跟他合作的話你可能只剩下測謊可以證明你的清白了。

二、這類案件比較小,一般法官願意送測謊的可能性不高。

三、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測過之後如果法官不信再聲請做公家測謊。

四、我是法官的話你民間測謊過了我會更仔細的看你的卷…就算不用測謊來判你贏我也會考慮用別的證據來判你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nakem 105-02-03 13:32

事情經過~前年我朋友與我有合作做中古車生意,朋友後來覺得不好賺,跑去做一樓一鳳的經營者,在104年3月時被警察查獲,因為它旗下的小姐,幾乎都有跟我有借貸關係(我也知道他有再做這一塊,那時候我辦公室收傳真設定在他家),所以我也認識他旗下的A跟B小姐,(我只有借他們錢,綁住他們辦車貸而已)因為A被查獲當時,只有他自己從事性交易,並沒有再當場抓到其他人,抓到的當天,我老婆剛生產完(剖腹產)差兩天,我這段時間一直在醫院固老婆小孩,後來警察以我帳號盜用的名義騙我至派出所作筆錄,我也一直跟警察否認我跟我朋友一起經營,我只有借他們錢而已,警察跟我說房子是我與B小姐一起承租的,這件事情也事實,是我陪她去的(理由是因為錢借他我總要知道他住哪裡吧),過沒多久,後來A小姐因為有憂鬱症自殺了(據說是感情糾紛跟有欠地下錢莊)。

開第一次庭B小姐開庭請律師檢察官指認是我跟我朋友兩個人一起經營的,後來又開3.4次偵查庭,(我被列為被告,我朋友變成證人)我朋友證人從頭到尾都說不知道.不知情,後來被檢察官改成被告

我至頭至尾都跟檢察官說:

1.我跟他們兩位只有借貸關係

2.我老婆15日生產,當事人A小姐17日被抓,請問我要如何共營,經營?

3.說要去租那間房子的人並不是我,我只有跟他一起去租而已,而且簽約  

   人也不是我,我只是陪同。(因為有傳屋主,屋主說我跟他一起去的)

4.檢察官有問道我電話為什麼跟他們這麼密切,我有回答大部分都是他們

   打給我居多,而且幾乎都是我朋友打給我的。

事情就這樣一拖1年多,後來法院有起訴書傳給我,我也想說反正當庭跟法官說明就好,結果在前天我朋友又被警方抓到,一樣是妨害風化,而且他也當下就認罪,警方有問他關於我的事情,我朋友說很久之前我有跟他合作經營,昨天我朋友放出來跟我說一堆他要自保阿什麼之類的,我也有跟他說我跟你合作只是我要綁辦車貸的人,並沒有要跟你一起經營一樓一鳳,他也說最主要因為A小姐自殺,有出人命所以檢察官要有一個交代,我聽他說完也無言了,請問目前起訴書收到了,我朋友後面也被抓到說出對我不利的證詞請問會引響到判決嗎?我全身而退的機率大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建議您應儘快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由律師向法院聲請閱卷,以便了解法院全部卷證內容,然後再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31條以下之妨害風化罪,若有未滿18歲之人還會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檢察官已經起訴,表示檢察官高度懷疑你共同經營,要提出答辯狀反駁起訴書之內容、證據,並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 建議委請律師前往閱卷瞭解案情,若聲請傳喚朋友當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反駁朋友之供述,以免蒙受不白之冤。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3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包含借貸關係、另一同案被告的指述、雙方的往來,這樣的狀況下,恐遭定罪。

2、建議應該盡速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閱卷,判斷是否無罪空間,並且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3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以及您朋友和其他女生之證詞,有無對您不利,應如何對其交互詰問,設計問題,準備刑事準備撞及答辯狀,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以及您朋友和其他女生之證詞,有無對您不利,應如何對其交互詰問,設計問題,準備刑事準備撞及答辯狀,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涉犯第十六章妨害風化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被起訴,則應委任律師閱卷,並討論訴訟方向及策略,可以傳喚相關出庭質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蒨 105-02-03 13:20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則可能有過失傷害之問題。

小蒨 105-02-03 14:55

律師 您好

我於發生的當下就有報警,且12/19完成筆錄筆錄上也清楚註明並不確定有無碰撞痕跡,那我該怎麼辦?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 ... (恕刪)

 

 

claire 105-02-03 01:22

想請問,在公司工作到今年三月二十就滿十年了,因是韓商公司所以總經理是輪調的,去年八月底來了新總經理,我是課長等級原本會管理底下三名員工,但新總經理來後幾乎把我管理員工的責任都拿掉了,許多業務我原本參與的也都刻意把我抽離(email時刻意把我刪除,討論業務時排除我),另外也時常藉故對我大吼大叫,在同事眼裡看來都是故意的,有時同事和我一起時替我說話,就叫他們先離開總經理室留我一人繼續罵。1/28早上九點上班到公司,同事說總經理要我和一個男同事到後進去他辦公室找他,等男同事到後準備進去時總經理就先叫我,和同事一起去總經理室時,同事即被指示可以離開剩我一人,此時房門沒關,總經理就開始對我嘶吼,說要我告訴同事早上9點就要開社內通訊軟體為什有人沒開,我回答說還沒準備好,他說九點上班就是要開始上班什麼叫還沒準備好,問我有沒跟同事說,我回答有,他說其他人會講了還不聽嗎,然後一直要我給理由解釋。另外還說下班時間我們四個同事都一起離開,是被我帶走的讓他們都不做事,所以有個同事該給他會議議題整理沒給,我也沒監督。後來叫我把辦公室門關上,我靠在牆邊雙手抱胸站在著聽,他吼說不准靠牆,指著我叫我手也不準抱胸給我放下,所有事情讓我覺得很荒唐,我看了旁邊把手放下,他說我的態度是怎樣覺得莫名其妙嗎,命令我坐下並接著繼續罵,說我是不滿他講的才這態度嗎,要我我說我不滿什麼,他不想覺得我人格有問題,但我的態度就讓他這麼覺得。一直逼問我要我講話並對剛的態度解釋道歉,我回答我沒有想說的,他說看來我需要時間想吧,那就坐到我想到為止,不然就承認我的錯誤道歉並說會如何改進,原本9點40左右他要出去開會,他對我說就坐在這等到他回來,後來取消了他沒出門,他就繼續做他的事,我就這樣在他的辦公室裡像隱形人坐著,他在用他的電腦,十一點多時他對我說過一次去上廁所再回來,我沒去,十二點時同事敲門說買了午餐請他去會議室吃飯(每天都這樣請他去),他說他不吃,同事說要也買了我的,他對同事說問問課長要不要吃,要吃去吃一點時候回來,我還是沒去,十二點多他對我說,你以為不講話就可以解決嗎。下午時間他沒再對我講一句話,他用他自己電腦,打電話,叫同事進來坐在旁邊沙發說話,和同事一起站在我面前用擴音和韓國通話(他在向通話對方說現場有誰時未提到我,去房外跟同事說笑等等。一直這樣到晚上六點多(共坐了九個多小時)他才跟我說下班時間到了,你不用在這也可以了,明天早上上班再來,我一定要聽到你講為止。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勞基法14條第二款規定處置? 我可以告他嗎?這樣事情發生時我該如何應對?我必須要坐在那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3 06:48

您好!無論對方罵你如何,重點在於搜證,若對方是多次在公共場合對您辱罵造成您名譽受侵害之情形,當然除了構成勞基法14條第二款規定外,刑事上也可能構成侮辱誹謗(仍需視具體經過而定)。

claire 105-02-03 09:5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無論對方罵你如何,重點在於搜證,若對方是多次在公共場合對您辱罵造成您名譽受侵害之情形,當 ... (恕刪)

那些當下都沒有帶手機錄音,但有同事可當人證呢?

NIBOB 105-02-02 18:10

本人前幾天與人發生車禍 雙腳有挫傷 車禍致今對方都沒來探訪電話也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對方一直推給公司與保險公司毫無誠意 我想可以直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嘛? 請問還可以求償甚麼部分 已經有叫警察做完筆錄

 您好,

一、過失傷害部分請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向警察單位說明你要提告即可。

二、另外民事賠償部分,醫療部分(看診、看護、營養食品等等)、財產損失(車損工作損失等)、是否有勞動力損失、精神損失等,求償部分通常計算起來相對複雜,建議可以電話或當面詢問專業律師

三、民事部分可以等刑案偵結起訴後,做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但是必須於2年內起訴。

一、可以告過失傷害

二、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三、民事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說可能項目:醫療費用、精神上賠償。如果是因此不能工作的話勞動能力減損或喪失、如果要看護的話看護費用

四、要看你的傷的輕重,只有挫傷的話一般來說算小車禍,可以調解儘量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23:56

您好!

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可於二年內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修車費、代步費、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看護費及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蒨 105-02-02 16:17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第一時間如果有報警,警方那邊應該會有機車照片存證,可比對是否有擦撞之痕跡。如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一般也會先移送調解,在第一審判決前都可以撤回刑事告訴。
阿布 105-02-02 13:13

今早我開車在小巷子裡,而停在旁的貨車後面突然有人打開後門(鐵的那種),而我煞車不及撞上貨車後門和他的左腿,而我的擋風玻璃被他的後門給撞碎了,車頂也扁了一點.當下我馬上下車察看,並且要叫救護車,但她說不用,我也趕著上班也留了電話.過了半天他老婆打來說他去醫院檢查時說小腿骨頭有一點碎裂,在家休養,而我也慰問了他,但他說要看路邊的監視錄影,我也說好,而目前我也不知道之後該如何處理了?報警?還是私下和解? 而我車的毀損自己擔嗎?

你好:

對方可能會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可以調閱監視器畫面看看是否有拍攝到當時之狀況,由於你當時並未報警處理,要還原當時之狀況會有困難,但仍然可以主張你沒有過失,是對方未注意後方來車並突然開門導致車禍。 車輛受損部分若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若雙方均有過失,可依與有過失比例減輕責任。 若不願意在爭執,可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一併解決民事糾紛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04

您好,

 

1、當下未報警留下現場事故紀錄,現在報警也於事無補。

 

2、3、除非能證明所有過失均應由對方負責,否則建議應私下盡可能和解,因對方有受傷而您未受傷,他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且對方有骨折傷害,可請求之賠償金額不低。

 

可先嘗試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盡力達成和解,避免訟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2 12:49
工作同事已有碰觸到我的身體讓我不舒服 前兩次我沒有言語警告 第三次又碰到我 當時是01/23禮拜六下班時間內物櫃前 當時人很多 這位同事從我身旁過去時又把手搭在我的右肩上 當下我立刻問他為什麼要碰我 他只是看著我沒有做回應也沒有道歉 大家各自下班 2016/01/26 因為害怕身體又被碰觸到 所以早上上班時我喊了那個男生名字 並且告訴他以後如果再碰我 我不會像這次這樣算了 此同事用台語大聲叫囂說不然你想怎樣 來啊不然來打架啊 我便走進他回說不然你想怎樣 當時我們在公司樓梯 他的第一反應用手肘勒著我的脖子 然後我全力掙脫但掙脫不了也無法出聲 剛好那裏是死角 有人看見但沒有幫忙 當時無法呼吸感覺快沒呼吸他就放手 我問他你憑什麼打我 他說你問你自己啊 然後又推我 我回他我只是警告你不要再碰我哪裡說錯了 他重複一樣的話並說你看你說那什麼話啊 並且不斷出手推我致使我差點從樓梯摔下去 也有毆打我的左耳頭部 有位女同事有目睹但她沒有阻止也沒有請人過來幫忙 我等到我們休息時間請假去醫院驗傷 並且告知我的家人 我的堂嫂及它的一位友人陪我去警局備案 隨後我們到公司與那同事約談 在場有一位警員 以及三位公司主管 主管要我敘述當時情況 我將上述的情形敘述讓他們瞭解 也有說那個同事之前已經碰到我的屁股 而且從我手上拿工具時握住我的手讓我感覺不舒服 敘述時此男不停插嘴狡辯 並且說我有先毆打他的肩膀 我立即反駁 此人身高180以上 而我156 當時他在樓梯處於上方 而我在他下一階 當時他勒住我的脖子我背對他 只有全力掙脫根本無法對他的肩膀毆打 碰到我的屁股 他一開始也不承認 之後我敘述當時情形 他又承認有碰到 最終他道歉希望和解 公司及警員要我原諒並向他提出賠償金 我接受了並且向公司提出離職 賠償金部分我說我還要再思考 我請公司人事部課長當我與此同事的聯絡人 公司同意並且說賠償方面決定好就可以聯絡他們 討論後我們向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二十五萬 數日後我告知公司此金額請公司轉達 今日02/01我回公司辦離職手續 公司人事部課長有與我溝通 說賠償金方面再考慮是否降低 並且告知我還未告訴對方此賠償金額 此人於事發隔日即被解雇 我向公司索取此同事手機號 打算自己聯絡此人 今日下午我便告知此人此賠償金額 他便回應金額太高無法負擔 我問他多少你覺得可以 他說不知道 我堂嫂在我旁邊電話換她接 堂嫂問金額多少才可接受 此人回應不知道 堂嫂要此人先與父母討論賠償金額要多少才可接受 並要求今晚要給回覆 此人撥打20通電話給我我沒有接到 看見時我立即回撥 但此人沒接 幾分後對方回撥給我時 要我等一下 對方講電話轉交給他母親 他的家長一開口先問我要求金額多少 我說二十五萬 她大聲回應說這個價格你不覺得太誇張嗎 我回應今天如果是我女兒我可能會開更高 她便不停大聲斥責說是我先動手毆打他兒子 並且說兒子沒有碰到我的屁股 只是不小心手碰到到身體 我回應當時你的兒子先動手勒我脖子 他也有碰到我的屁股並且在警察及主管面前承認 此人母親回應要告我毀謗 堅持兒子沒有摸到我 並且說這賠償金額太誇張他們無法負擔 叫我直接提告大家走法院 我便回應可以打去公司詢問主管他的兒子都承認了 她便不斷重複大聲說我太過分了要告我毀謗 我便大聲回應好啊你告啊你去告 大家走法院我也會提告 當時我已忍無可忍 她便重複說金額太過分 要告我毀謗 我當時情緒已沒有辦法與她溝通 此時我父親在房外聽見我說話 便要我將電話給他 父親與他溝通掛電話後 我便沒有再接對方電話 賠償金我告訴過對方可以和家人討論可接受的價錢 也有要和解的意思 但對方不但沒有向父母敘述實情 還讓父母用這種態度對我 如果我想要提高傷害 請問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才可以讓對方得到應有的罰則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提告傷害罪、強制罪及性騷擾

2、倘若對方仍拒絕賠償,可以等刑事成立之後,然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一定要多保留證據,將來才方便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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秝町 105-02-01 23:24

監護權在前夫那.在還沒離婚前.小朋友都是我在照顧.小朋友的費用也都是我在負擔...之前前夫有動手過.也有自殘的狀況.我也都有報警.前夫也有打電話恐嚇.在還沒離婚前.也有社工介入.我本來打算申請保護令.但後來前夫突然答應要離婚.所以就撤銷了.離婚協議我隨時可以看小朋友.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寫.所以寫得很簡單...但離婚後小朋友是婆婆照顧.小朋友快5歲.婆婆讓小孩吃素.我很怕小朋友會營養不良.小朋友我有帶回幾次.每次再帶回去.總是哭鬧得很慘.說他不要住阿嬤家.他想跟我一起住.但是爸爸很兇.所以不敢跟爸爸說 .前夫之前自殘的時候.小朋友也有看到爸爸在流血..還有前夫是在外面租房子.但是房租都沒有按時間繳.從以前就都是這樣.這些可以當改定監護權證據嗎?現在婆婆他們故意刁難我.不讓我帶小孩回家過夜.我又想要監護權.我該準備哪些東西..可以改定監護權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23:39

您好!

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將小孩的意願清楚告訴法官,並敘明對方不適任監護人及自己更適合擔任監護人的理由,法院會參酌社工人員訪視報告,以小孩最佳利益來決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秝町 105-02-01 23:43

因為都說要有小朋友不適合那方照顧的證據.可是我沒有婆婆照顧小孩的情形.那我以上的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00:20

您好,

 

1、以對方不適任為由,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法官會特別著重小孩之意願,且會有社工至雙方家庭拜訪,評估生活環境、經濟等一切因素,做出最有利於孩子之親權裁定

 

2、同時亦可以對方違反協議內容,阻礙您探視小孩或將其帶回家過夜為由,聲請改定親權之行使。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討論,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才能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1.法院在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 法院會綜合考量諸多因素, 通常常見考量的因素為子女的意願、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  如未成年者有能表述自己的意見, 會有較多的勝算, 實際狀況依個案而定

2.禁止或刁難對方探視, 探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如更甚者或請求職權變更,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作為日後訴訟使用

3.監護權案件, 在於如何收集或增加對方不利照顧小孩之證據, 和提出自己照顧小孩對小孩日後身心發展較優良的證明, 循正式管道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聲請改定監護權之一方,必須提出事證證明對方有不利於子女的情事,這部分需要蒐集相關事證,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針對您的具體個案提出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 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前夫自殘之證據,說明其有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虞,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可預先準備之,即使無法改定監護權成功,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社工亦會詢問未成年子女之意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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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前夫自殘之證據,說明其有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虞,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可預先準備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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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 105-02-01 12:53

前一陣子我騎機車在上課途中,在路口與一輛小貨車擦撞,當下看並無人員受傷所以沒有停車就離去了,後來上課中接到警方的電話說早上我與一輛貨車擦撞,後面有一位女騎士人車倒地並且有受傷,我在接到電話警方與我說明之後我才知道後面有一位女騎士受傷,但是我當下真的沒看到。

之後我收到刑事傳票檢察官起訴我公共危險。那請問我在對後面那位女騎士受傷不知情的情況下,構成肇事逃逸罪嗎?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規定之致人死傷,學說及實務多數認為是客觀構成要件要素,主觀上你要認識到有致人死傷進而逃逸才會構成。 但司法實務上,要如何說明你並未認識,有相當之難度。檢察官已經起訴,就表示檢察官認定你已認識到有致人死傷進而逃逸。 建議委任律師前往閱卷,研究相關卷證。若不願意再爭執,可與被害人和解,請被害人撤回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就肇事逃逸罪部分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13:05

您好,

 

1、肇事逃逸罪並無處罰過失之規定,是以您必須盡可能證明並說服法院,表示您確實係因確認沒人受傷後才離開。

 

2、但一般車禍事故發生,應會至少查看彼此有無受傷並注意四周有無來車,要說服法院您並未看到後方有女騎士一事,較有難度。

 

3、除與被害人積極達成和解外,建議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由律師撰擬書狀及開庭陳述,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rving 105-01-31 23:09

你好:

前幾天去預售屋驗屋時發現沒有採光罩,於是打電話問建商,建商給的回覆是因為我這棟停車是停在房子裡面,採光罩是針對其他戶車停在家門口的才有,但是回家看合約裡建材設備表裡面有寫【車庫統一施作PC板採光罩;車道粉光壓花】,這樣建商是不是該照合約裡寫的要附採光罩給我?或是要求建商補採光罩的價格給我?

如果建商還是不願意給我的話是不是可以依照合約裡寫的【賣方違反[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者,買方得以解除本契約】這條,要求他解約並退還已繳金額跟賠償房地總價買分之十五金額。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依合約規定,撰擬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建商履行契約,若屆期建商置之不理,再依合約規定,發存證信函請求之,於符合契約要求之形式下,若建商均不予理會,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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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23:36

您好,

 

1、可請建商將採光罩補給您,因為您的房屋也沒有因為不附採光罩而比其他房屋便宜阿。

 

2、單純缺少採光罩,並不符合系爭契約條款所稱"違反主要建材"之問題,該條款通常係指與房屋主體建築有關之建材,而有影響房屋整體安全或價值之虞的情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38

您好!

如果違約部分不重大或可修補,應該無法直接解除契約。可發函要求建商先進行修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主要還是要看契約約定為準,雖然解約機率不高,但可以主張建商應該補建造或減少價金。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不應如此主張

因為他已經寫明主要建材規格及廠牌

遮光罩顯然非主要建材

且並非規格不符

而是根本沒給

這部分應該另循其他條文或法律規定請求賠償

 

建議還是認真打這官司比較實在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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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105-01-31 13:11
您好 前陣子在網路上找工作,找到一個幫忙網路上下架商品的工作,沒有面試 他要我用我的奇摩拍賣帳號幫忙上下架商品,剛開始有問過怎麼沒有公司帳號,對方說就是請我幫忙上下架所以用我的帳號,我也就用了然後對方給我商品我就幫忙刊登,過了幾天奇摩寄信通知我,刊登的商品經由電腦抽測是高風險所以停權(包含電子信箱等),我寫信詢問奇摩,說明是因為工作而刊登後來幫我復權其他項目,但是拍賣則無法。 我告知對方遇到此情況,她說自己認證的很容易遇到這種問題,公司同事都是請工程師認證的,問我要不要請工程師認證,我說好,她說需要金融卡因為是用讀卡機認證需要提供我沒在用的帳戶提款卡給他,我上網查詢奇摩也說有用讀卡機認證,我才把卡片寄給對方。 他提供地址說電話填我的就好 寄出隔天接到黑貓宅急便的電話我才知道那地址是台北黑貓公司的??? 總之,對方告訴我他拿到了,認證時會告訴我,因為需要用到密碼,所以請我告訴他,我問為什麼她說因為讀卡時會需要(我上網查看到會需要),所以我也告訴他了?? 過了幾天我發現一直沒有認證,傳訊息也沒有回,我查了提供他的銀行餘額發現是零(原本有70吧)覺得奇怪打去銀行客服才發現變成警示帳戶? 後來馬上去報警做了筆錄,最近收到通知需要去新莊分局,去電詢問該警員他說是要去解釋一些事情,不一定要去(因為工作加上我住台中真的沒空去?),但法院通知則ㄧ定要出席。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去新莊分局解釋的話是否就不用去法院?(但警員說一定會到法院) 那我去新莊分局解釋,到法院時會不會比較容易解決呢? 我會有案底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上網看有的人是說可以和解,但和解了不就代表我也是共犯會有案底呢? 而且我也沒有錢能夠賠償? 對話內容都有保留,不知道會不會有幫助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3:17

您好,

 

1、案件在警局做完筆錄後勢必會移送至地檢署偵查,屆時會通知您到庭接受調查。

 

2、許多類似被騙的案件,法院最終仍有可能不採信而有不利之判決。

 

3、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及由律師撰擬書狀,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請求從輕處置,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新莊接受警察詢問,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可嘗試與警察協調於台中之警察局接受警詢,警詢結束後,您將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接受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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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新莊接受警察詢問,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可嘗試與警察協調於台中之警察局接受警詢,警詢結束後,您將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接受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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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 105-01-31 02:45

您好我想請問!農藥藥害問題,因為我家是種水果,每次都跟固定農藥經銷商購買,因為不懂農藥如何使用所以都直接問怎麼調配。我也會很清楚的說明目前使用面積跟農作物情況。有時記不住調配劑量,經銷商會寫在包裝袋上。
沒想到噴灑完後確無法通過果菜市場農藥檢驗。還被農業委員會通知水果很毒不能採收。剛開始以為過十幾天農藥殘留量會退掉,結果時間都過一個月,驗到現在水果都快掉光了。
中間我打了電話到農藥毒物試驗所,才知道農藥經銷商教我調配的劑量超標太多,因為水果快收成,又打這麼重的劑量,可能果子都掉光都沒辦法消退農藥。
聽完後真的很生氣,問了農藥經銷商到底該怎麼辦,他們也知道沒按照瓶身標示說明來教我,讓我損失。電話裡第一次談賠償金額太少,第二次談說還可以,可是後面又說我們沒證據,說要我們拿出證據才賠。我們有提出去簡易庭調解經銷商說不會去。

真的很無奈也很無助,自已的農藥知識不足,只能相信經銷商所說的,幸苦半年的水果都沒了。麻煩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1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證據證明是對方告知使用的劑量,及高劑量將使農作物受損的事證,這樣就可以向對方求償農作物的損失。

2、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2:02

您好,

 

1、在與經銷商通電話或會面談判時可先錄音搜取證據

 

2、如果是照農藥包裝上的標示方法條配而產生問題,經銷商自然要負擔責任。但如果係詢問經銷商得到的口頭回應,不僅有舉證上的困難,而且,經銷商販賣東西給你,是否因此就負有要教你怎麼正確使用的義務,就無法一概而論。

 

3、本案若真的損失慘重,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提供更完整的評估與分析,並委請律師提起相關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打電話給農藥經銷商,加以錄音,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視您錄音內容而定,或許亦有機會可提出刑事毀損之告訴;不論欲提出民事刑事告訴,都應先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打電話給農藥經銷商,加以錄音,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視您錄音內容而定,或許亦有機會可提出刑事毀損之告訴;不論欲提出民事刑事告訴,都應先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EN 105-01-31 01:51

我是雲林人,今天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突然拿通知書來給我,是高雄市的派出所寄來的,內容是關於賭博案,要我到高雄去一趟,我有打電話到高雄的派出所找承辦的偵查佐了解,他說在103年的1月27號我有沒有匯一筆1770元到一個土地銀行帳戶,時隔2年我早就忘記了....然後那個警察說帳戶的那個人是在經營簽賭的組頭,我完全沒有印象,雖然很有可能是簽賭的匯款沒錯(以前曾經玩過)

但是都過那麼久了,我該怎麼說對自己比較有利??

畢竟對方我不認識,我匯款給他也奇怪...

對了....我卡詐欺罪目前緩刑中,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不過賭博案的時間是在詐欺案之前!

你好:

可能會構成賭博罪,警方可能掌握到組頭帳冊資料,要看具體掌握證據之情形而定,要合理交待匯款之原因。若單純否認,警方若掌握到其他證據及組頭之供述,還是會移送檢察官賭博罪會處罰金,若有罪判決確定,有可能依刑法第75條之1得撤銷緩刑宣告,屆時會一併執行詐欺罪。
BEN 105-01-31 18:07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完全沒有頭緒...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8:59

您好,

 

1、如因時隔久遠確實不復記憶,建議可據實向警方表示不記得了。

 

2、於做筆錄時對於不利於己之問題,您可拒絕回答。

 

3、雖然匯款給不認識的人很奇怪,但警方不能單憑匯款紀錄就認定您有簽賭,除非被抓的人有帳冊紀錄或親口指證您有簽賭,否則您無須自己承認。

 

4、如果賭博罪真的被判刑確定致您緩起訴撤銷,可委請律師具狀向檢察官陳明,系爭賭博罪之行為係在詐欺罪之前,不能因先前之犯罪而撤銷在後之緩起訴處分等語作為答辯,爭取不被撤銷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這麼久的事情你應該不記得了吧…

二、如果是以被告的立場傳你,被告並無義務自證己罪。

三、如果是以證人的立場傳你應該要說實話。

四、如果忘了就要說忘了,這樣也算是說實話。

五、已經忘的東西不要硬是編故事說答案,那樣反而不好了。

六、賭博罪有他的要件,並不是有簽賭就一定是賭博罪。

七、我覺得二年前的一筆款項你叫我說這是什麼款項這有點強人所難。老實說上個月我帳戶款項是什麼款項我都忘了,所以忘了真的很合理呀。

八、我也是雲林人(水林鄉),好久沒回雲林看看了。雲林的律師的話林國民不錯,是我大學同學,如果你遇到困難去找他跟他說我介紹的應該會有折扣(我們大學的時候同寢室的,我們都叫他室長)。他是一個很用功的人,常常看到他在讀書,最近還跑馬拉松,而且他以前在很多律師事務所經歷過,辦案品質應該不會差才是。

九、有空來台北可以來找我喝咖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琳啊 105-01-30 15:26
我剛從勒戒出來 警察馬上跑來我家通知我30號去驗尿 可是我上班忙碌緣故 沒去報到驗尿 是否有後果嗎?! 還是要打電話去通知警局 請假?
悟空 105-01-30 14:07
原本我有跟我房仲的朋友租房子但是後來自己有買房子後想說要退租了...那時我跟我朋友說了!他說剛好他有客戶要租房子他就這樣轉租給他的客戶...但是他的客戶在那間房子找到毒品警察一開始全部都算在我身上那時候我帶它們是那間房子的時候裡面的人好像知道了就從窗戶跑掉了那時候我甚麼也沒看見警察就一直逼問我說那是?!我說我不知道我也沒看到!後來她警察硬要我說那是我身邊的朋友但是我跟她說我真的沒看到我怎麼可以亂說!後來說我不配合要讓我難看!我心想自己有沒有自己最清楚爾且這是台灣不可能會有甚麼黑暗的事情我就不怕他們後來帶我回去警局的時候誰知道她掉我的電話紀錄硬要栽贓說我賣毒那時候大約調快20個人左右大家都說沒有但是到後面最後3個警察卻用恐嚇說如果他們不配合要連他們一起辦那時警察還故意讓他們看到我被銬上手銬腳鐐的畫面他們也都18...19歲而已看到後會怕就聽警察的話乖乖的簽名說我有賣毒給他們後來那時候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也都證明了被找到那些毒品都跟我沒關西後來檢察官還說問我要不要認我跟他說真的沒有你是要我認甚麼後來他說那為何證人會直證我!那時我跟他說我哪知道!檢察官就說好要調正人來開庭我也說好!誰知道證人第一次出庭的時候就說是當時警察逼他們的也說我沒有在賣毒那時候檢察官跟法官當場傻掉那時候我才知道警察辦案有多麼黑暗而且他們重頭到尾辦案程序都錯了!那天開完庭後過2天我還在被收押禁間中突然放我出去我自己在監獄也嚇到後來才知道那天開完庭後法官隔天說要讓我交保連開庭也不用直接讓我出去後來我出來一後我也找我的律師問我的案情律師也說他會讓我交保因該沒事了但是那時候律師就有說了這樣會她們要賠償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的錢了後來我開庭說下次要宣判我還問法官說那我要來嗎?他還很輕鬆說你不用來!那時我想沒事了誰知道判我販賣毒品8年6個月後來我再上訴2審給我上述駁回3審也都給我上述駁回那時候我朋友都在說如果他判我沒罪的話要賠我七八十萬所以他們一定會給我亂判的誰知道真的硬要我關難道台灣的法律那麼黑暗沒毒品證人監聽譯文也隨便找個兩句話硬要說那是毒品暗語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14:33

您好!

既然已經三審確定,只剩再審及非常上訴兩種救濟途徑,但成功機率都非常低。如果還不服氣,應先攜帶完整資料找律師仔細研究還有沒有救濟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您僅剩提起再審請求救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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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ton 105-01-30 13:51

您好 :

我的朋友要我一起投資向我陸續拿約100萬,這中間還有很多共同朋友也有相同狀況,後來才知根本沒有投資是她欺騙借款,只還款30萬左右,

後來就手機不接搞失蹤,公司電話都是老婆接,都是回幫忙轉達後卻都無消無息,

當初因朋友信任故只用Line及電話通訊,沒有立據只有line有訊息但已經被洗掉了,目前只有匯款紀錄,請問一下,這該如何討回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5: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其他證據、包含證人錄音或是錄影等,還是可以提告詐欺罪。

2、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hsinyi 105-01-30 10:36

想要請問,因為朋友前年2014年幫人家裝潢,結果對方在裝潢期間一直修改,造成工期一直延後,對方又急著2015年過年前搬進去住,結果有些少部分未完成,後來過完年後,因為對方已經住進去了,所以有陸續進去完成,到目前已經完成99.9%了,而且對方也確認已完工,有簽名。另外因為當初有簽訂合約,說如果是人為破壞,過去維修時會視情況補貼費用,可是都沒有補貼,還一直怪我朋友說拖到他的工期,可是對方每次修改的紀錄,我朋友都有保留,也有當時在進行裝潢時的工作人員可以證明,連同對方自己找的工程人員也可以證明對方一直修改,而造成拖到工期。請問,1.如果對方堅持要提告的話,對方的修改紀錄,施工人員的證明等資料,可以當作證據嗎? 2.另外,對方一直說我朋友賺它很多錢,如果所有的帳務資料拿出來證明說都是實報實銷的話,這樣可以告對方毀謗嗎? 3.如果證據證明我朋友沒有錯,那是不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所有修改費用?以及,所有過去維修的人事支出跟材料費用呢? 4.因為過去一年,我朋友都因為對方常常打電話要我朋友過去維修,而造成我朋友的工作受影響,一直無法將他的工作全部完成,而造成損失跟工程延期完工,還造成我朋友常常因為對方問題而失眠,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賠償嗎? 5. 對方常拿維修問題說,如果不幫他完成就要提告,請問這樣的言語,是算威脅恐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當作證據,不過還是要有證據證明是對方要求修改的。

2、賺很多錢並沒有名譽的侵害,尚無法構成誹謗

3、有關於追加變更的款項,當初如何約定的?因為這個屬於追加工程款,不是賠償款,要看雙方的約定。

4、要看雙方的保固約定,不能一蓋而論。

5、就您所述的狀況,有很多事務都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又因為您並未親自參予該工程,這樣的問法實益不大,建議應由您的友人被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11:29

您好,

 

1、工程之延宕如係非因您朋友之過失造成,可提出您所說的證據(對方一直修改設計),主張不須負擔工程遲延之責任

 

2、賺多少錢這是很主觀的事情,單純講您朋友賺很多,尚難構成誹謗罪。

 

3、4、可以要求因修改而衍生的費用;但說因此造成工作減少、失眠一事,很難證明與對方修改設計間具有關連性。

 

5、對方只是在告知他合法的權利,不會構成刑法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待對方提告後,再撰擬答辯狀答辯之;若契約有約定,對方需補貼修復之費用,可蒐集修復之單據,對其請求之;若對方有散布對您朋友不實之言論,您朋友亦有蒐集到對方散布之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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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告訴,不算是恐嚇;若依雙方契約約定,對方需補貼價金,可向對方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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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啊 105-01-29 23:06

請問 我剛勒戒出來..而因為我有警察來我家  通知30號驗尿

可是我因為 上班緣故  我沒辦法 去驗尿 是否   第一次沒去會怎樣嗎?

還是要打電話跟警局請假?

您好:

建議您先行和採驗尿液之警方聯繫,並依時間自行到案配合警方辦理採尿事宜,若您屢次未到,警方可報請檢察官許可對你強制採驗。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源 105-01-29 21:27

律師妳們好 本人想問 前幾年因有戶頭借好朋友做生意用!

前天收到一張賭博案件通知書 打電話去問警局 他問我有沒有線上簽賭

帳號戶頭借人用 我說前幾年有借朋友用 事情到現在應該有三年多了 

警察傳喚我去做筆錄 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ROSE 105-01-29 17:36

各位熱心的律師

既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32362&tid=1032&ccode=PostDate%20desc

想繼續請問..因為我在家整理資料時發現---

1.對方他有語言暴力,但恐嚇都不帶髒話髒字,頂多"搞你"、 "限制我特定日期一定要陪他約會,就算我跟他大眼瞪小眼也依定要在他身邊"、 "如果不聽話,他就會來[拜訪]我父母,把我跟他交往事情(他覺得沒有被我愛上)的感覺說出來"、"我會跟你的朋友們說我們的事情"、"乖乖聽話,才不會有事情"、"我就是要監視你"....等等,這樣算是恐嚇嗎?

還有...當時他逼我交出我的通訊方式,然後如果我不要,他就語帶意味的說"那我就...."

2.我已經被他搞到憂鬱症了....這能請醫生開證明順便跟他要精神賠償嗎?

3.他也曾經奪去我手機看我手機內容,我不要的話他就說難道裡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嗎? 逼我依定要交出手機來給他看

他也曾跟監我,到我家附近偷看,搞的我連出門都很怕....這能告他什麼? 但他跟監的證據我沒有...

4.之前分手時他打電話恐嚇,我旁邊有朋友可作證+我有錄音

5.我上週已經去警局申請保護令,剛剛警察通知說會寄來我這(可能是通知有無需要開庭之類的),納對方也會收到嗎? 他如果收到後生氣來鬧怎辦?

6.保護令需要請律師嗎? 因為我這算是精神+言語暴力騷擾型的...我沒有驗傷

我很怕他反咬我ㄧ口說,都是因為我不愛他我辜負他、他不甘心而這樣做的,然後反告我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已涉及恐嚇罪,可以直接向警局報案提告,另可以一併向警局申請保護令,提告可以不用透過律師來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保護令,並由律師為您辯論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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