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於Y拍訂購一件全新外套 結標金額賣家規避拍賣費用更改為10 但於問答可看出賣家回覆總交易金額!
1/30於7-11取件.外套起毛球口袋還破洞.第一時間顧及賣家顏面於問答告知請賣家提供退換貨資訊!賣家都無回應.
1/31要看賣家回覆時才發覺問答被刪除也被加入賣場的黑名單無法發問!
只好透過評價告知.賣家都相應不理.且從一開始寄件都留小名也無聯絡電話.商品除了瑕疵還跟當初刊登的商品照片款試鈕不同.不曉得這是否構成詐欺??
因為剛好對方寄來的外套我已有相同的.我怎麼可能再去買一件相同的外套.對方的圖片讓我誤買到以為不同款有瑕疵的外套 .卻不讓我退貨!
Y拍協調都無下文.賣家昨日還於評價上回覆我吹毛球疵的買家.態度又差真是名副其實的奧克.這些話讓我非常不舒服不曉得是否也構成公然污辱?
1.等待多天不見賣家回覆.看來賣家誠信確實有問題.外套實品與圖片不符.外套口袋破洞瑕疵起嚴重毛球非敘述新品.寄件時就留別名非本名.將買家加黑名單無法再提問.刻意規避後續問題釐清.大過年不想觸霉頭.麻煩您請自重
2.今奇摩回附屬於第三者平台.不會干涉買家是否要對賣家提出告訴.只有收到警局函件才處理.公然汙辱屬於刑事部分.6個月期限提出告訴有效.簡單的交易糾紛非要讓人勞心勞力.給您最後通知.再不想處理.資料備妥大家見面談.
對方無真實的姓名Y拍只有警局函件時才會告知賣家的資料.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哪種比較簡易? 這需要請律師嗎? 相關的交易紀錄 .還有圖檔都保留著.感謝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的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我之前介入人家婚姻,對方離婚,我與原配也達成合解了,但原配不甘心,還是三不五時就寫簡訊來,
這次的簡訊裡內容寫:
第1則:是妳自己對已婚男生說國中時就想跟他發生關係,自己低賤了自己,反正妳就是愛跟別人的老公上床,自己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想一想為何男人要找妳,妳自己好好反省。
第2則:還有妳大概不知道他們公司的同事,他們總是愛談論去酒店自己有多厲害,男人跟男人間他怎麼被看待,我同情他原諒他,而妳會不會只是……所以我也同情妳
請問第一則我可以告她對我造成妨礙名譽或什麼的嗎(反正妳就是愛跟別人的老公上床,自己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想一想為何男人要找妳)?因為我並沒有說過第一則的話(想跟他發生關係),第二則我可以認為她是在影射我是酒店女生告她悔辱嗎?
我有回對方:我沒說過那些話,我要告你誹謗,
她回我:簡訊不是她寫的,是知道我們事情的路人甲,
那可以代表她散播這些事給第三人知道,告她公然毀謗嗎?
請律師幫幫我!我對介入她的家庭有悔意了,錢也賠給她合解了,但她寫這些話真的對我造成了傷害!
請問這些訊息對話可以當成證據對她提刑事或求償民事嗎?




事因是有輛小客車在路上非常的緩慢,
不知道是要靠邊停還是要繼續直行,
自然我就從左方超過去直行,結果對方竟然追了上來
速度之快,前提那條路是雙向都只有一道的小路,我看他有追車的意圖
就先停靠在路邊的空地,不料他竟堵住空地的去路,嗆我說馬路是我家開的,憑什麼按他喇叭???我解釋是他開車不前進不打方向燈之類的
原本講完我已經騎車出空地已離開了,我騎走在馬路時他還在空地迴轉,不料,他ㄧ出空地又火速的來追我的車,我覺得這樣被追很危險,就有又停車,不料他又繼續來嗆聲,
之後我報警,他就一副流氓樣,不停的挑釁,重點來了,他當警察的面
說我操俗辣,然後說我"不男不女,還是男不男女不女"
警察聽到叫他不要做人身攻擊
且他開車追我的車意圖攔我的車,因為我有載人所以自己靠邊停



我住在高雄市是位網路賣家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以上3點..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1下..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答:若您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之疑義。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答: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開網站符合公然之定義,惟其言論內容若無否定您的人格,則不符合侮辱之定義。次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誹謗罪之疑義。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答: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09號之真實惡意原則,您必須舉證說明您的言論為真實或有相關資料可得而知,而非無的放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在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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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律師專家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提告後和首次上法院出庭接受偵察應訊(我是告訴人身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是否合乎規定,我是曾就神壇多年環境污染,挑釁恐嚇滋事甚至揚言殺害我一家,可能有地方份子或神壇份子教唆的情形,因神壇份子態度極囂張惡劣,曾說板橋大觀派出所,有自己人撐腰,聚安里里長夫人也曾說他們有個許姓自己人在派出所裡,神壇夫婦也曾有意無意放話說:”是誰報的警他們都能知道!”
見我一家客氣,意思似我一家逃不出他們手掌心似的,我們也確實感受到每次打110需打上三四通電話警察才到,且只對我”曉以大義”似,卻未見責備過神壇份子,反過來話題直轉回我為自保而築,但一個月後已自行拆除的違建牆,直對我說教,卻怎也看不見神壇的違建和路霸行為和充耳不聞我的所有委屈陳述,最後還直對我說道路是公共的,又說要有證據否則會成誣告……..我門口向來開放給人會車暫停車,甚至遇到多次停車者言語挑釁的真路霸者,他憑什麼這麼說我們,聽來像毀謗.污衊人,令人極不舒服!
且警察也曾和神壇滋事的份子一旁聊天咬耳朵.勾肩搭背……..且似有意讓他們知道我監視器鏡頭在哪方向,巷內警局設的攝影機更有意架反方向,我已表示神壇常滋事,去年安裝新的卻照舊如過去架反方向,去年神壇又滋事,警察走前還反而要我將鏡頭調整一下,讓人不免合理懷疑他們的公正性!
並且警察每回來只問我始末,且"教育”我敦親睦鄰,,要我身份證資料,我居住近四十年未佔用過門口和道路,只因神壇五年來常藉停車滋事,不得已才築了牆且已守法自行拆除,警察不說停車滋事和路霸違建的神壇,反似數落我們說道路是公共的,似說我們是路霸!試問若他門口,他肯讓人這麼鬧他一家五年多嗎?時不時拿椅子坐你門前.門檻坐.蹲.站滿門前.不良的複雜份子常圍在你門前,亂停一堆機車,坐上頭嚼檳榔和抽菸.講手機,令人不敢外出,坐你門外頭大吵大鬧.穢言穢語,.嘔吐.吐痰,戲謔.假借玩耍的變態行徑破壞東西,當你車頭引擎蓋是野餐桌,開壇問號碼,吐檳榔汁.燒香.燒紙錢.丟菸蒂.起乩.過年和進香.選舉期間還故意在你車邊挑釁玩煙火爆竹製造公共危險,天天像在你家門口對面.門邊架了擴音器的吵鬧令人受不了,等……
藉停車便橫眉豎目盯你一家,多年來威脅挑釁戲謔訕笑恐嚇,去年甚至放話殺害我一家,警察多也有家庭,他們能易地設想嗎?人民保母心裡真只有利益?
令我們一家一肚子悶氣無處訴!
神壇藉由盲目信仰卻無知之地方人士份子集聚的力量和輿論打擊我一家,在巷內有不少同黨,甚至人脈關係多,環保局稽查員和垃圾車司機也相熟,讓人到處投訴無門,就連環保資源回收車上頭的人員也專無理找我麻煩,不讓我丟特意洗淨的回收物,反公然毀謗污衊我::”不洗就別丟!令人不甘心.氣結!"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首次開告訴人偵察庭,我已說明不相信地方警察了,想直接向檢察官說明案子,沒想到十二月底法院又寄來指揮調查書副本,要我去板橋分局做筆錄,但偵察組警察兩次來電約時間,我說明尚未去的原因因有些私人的事情,警察口氣卻每每急躁和不耐,留下手機號碼要我去前聯絡他,我因害怕這當中有問題,去電書記官可只對檢察官說明,不去分局做筆錄否?警察的口氣態度讓我合理懷疑他們和神壇有關,我是否有去做筆錄之必要!書記官她答定要去!真是這樣嗎?
我又問:鄰人公然辱咒罵全因神壇引起的曲折,欲增加告訴人和被告人,書記官又答:告訴人就我一人代表即可,要增加被告須再呈狀紙,但兩案相關,我真需另遞狀紙?
且就這麼巧,偵察組已多日未與我聯絡,我也有事暫時去不了,也未主動聯絡,就在我去電書記官那說明原因,當天晚間偵察組就打電話和我聯絡,我說:”是要提告,繼續啊……”,那警察口氣漸不耐,問我何時能過去做筆錄,……令我覺得不安心,神壇人脈究竟有多廣?
且規定上,若上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不就是送法院裁審,為何我跳過這可能會被壓下案子的關卡,乾脆直接上法院遞狀紙,且開偵察庭時也說明案子內情始末過,檢察官反又要我回分局做筆錄,這不是要讓我不好過,甚至可能被陷害.告不了他們……
還有,在去年首次開偵察庭入庭前,我因首次提告他人,不懂法律程序問題,入庭前,法警向我要了身份證,卻轉身由四樓走下一樓.這期間身份證離我視線好一會,請問律師專家的您,這合規定?有疑問否?
我因再也受不了神壇多年一再挑釁威脅恐嚇滋事戲謔,我只好迫自己天天對他們欺善我一家卻怕惡者精神訓話,逼自己武裝勇敢,但精神快崩潰了,結果是他們表面上收斂了,但背地教唆放話恐嚇要殺害我一家人,現在更又擴大租屋我後陽台後面一二樓,對我宅威脅極大,加上政府荒謬法令,民國八十八年後為違建,法令綁死我一家,無法築牆自保,只可以簡易在合法範圍內的防護,但他們仍可輕易跨越過來,令我終日惶惶不安,無法安居樂業.食不下嚥,不知如何是好?
另,屋前對面神壇份子眾多,常破壞我門外物和因停車問題而滋事辱罵挑釁威脅恐嚇,我該如何提告?如何寫狀紙?因只知其中幾個的車牌號碼~
還是乾脆針對神壇夫婦和房東.政府提告,例如提出:排除侵害等……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
因此參照以上規定可知,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檢察官告訴,因此本案只要曾向警方報案表明對被告侮辱犯行提出告訴之意思者,即已完成告訴程序,無庸再另向檢察官進行提告,否則本案後續恐怕會產生一案二報分別處理之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各位律師安好~
前陣子去派出所報案在網路上被多次公然誹謗(發公開文章、傳網路訊息給多名網友)。對方聲稱要跟我和解,結果竟然跑去跟我認識的朋友嗆聲,說他看了資料覺得告不成,問員警也說覺得好像不構成。
所以我想請教在網路上,雖然不是跟日常生活一樣,但公然誹謗罪不是依然適用嗎?我看現在網路論壇、網路遊戲等造成的案例很多。至於那位員警先生認為好像不太能購成,我在做筆錄時,員警先生給我的感覺彷彿就是一副【網路世界又不是真實生活,這樣算數嗎?】的態度。
對方態度惡劣,根本沒有任何誠意跟悔意,我也想順便請教,這些證據(所有之前被攻擊的,包含這些提告後對我朋友的挑釁,我都有截圖保存)會否讓我在訴訟過程中有利?
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其實如果您收集的證據足夠的話,就自行提起告訴即可,如有需要,歡迎來信alex4279@gmail.com做進一步詢問,謝謝~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此案件報價大約需多少金額?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剛才在網路上找一些公然污辱的相關案例,意外間,找到一句「以原就被」的話
意思是說,原告去被告的居住地開庭的意思。
報案的地點在桃園
那如果,假設被告居住在南部地區
該如何判斷 開庭是在桃園還是南部呢?
第一.如果,真的要到南部開庭的話,那我是否可主張我的權益,因為我的証據很齊全,有拍照下來,就是在說我污辱我,是否會有機會改往桃園開庭呢?
第二.公然污辱是刑事的,那我請求民事賠償時,開庭的地點會跟刑事的公然污辱是一樣的地點嗎?
第三.接第二的問題,如果刑事與民事是不同的開庭的地點,例如:刑事部分以我報案地為開庭地,民事部分則以被告居住地為開庭地。這樣的話,如果是使用刑事帶民事賠償的訴狀的話,是不是就能與刑事同一地點?




昨天發的文,看了二位律師大大的回答之後,小弟我又有新的問題
對不起,問題有點多,還望各位律師大大解惑^^
第一.律師大大提到「如果要單獨提起 現在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小弟理解成2個部分,如下:
1.這個意思是不是說,不管後續公然污辱罪是否起訴,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囉?
2.還是意思是說可以先行提出,之後公然污辱如果起訴確定,則民事賠償部分進入程序,如果公然污辱不起訴,則民事賠償部分自動撤消?
不曉得是哪個才是正確的?
第二.單獨的請求民事賠償與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其實都是一樣效果,只差在有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而已,是這個意思嗎?
第三.如果是刑事帶民事賠償,那就是確定起訴後,進入二審了,二審還沒結束時提交訴狀是嗎?
第四.如果是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可以在公然污辱審理之前提交,那是不是也可以在公然污辱判決後,確定起訴了,然後再提交呢?
第五.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有沒有期限的限定,例如:一年之內可以請求.半年之內可以請求...諸如此類,如果有期限的限定,那應該從什麼時間算起呢,例如:我報案日算起? 公然污辱一案判決結束之日算起? 公然污辱確定起訴之日算起? 諸如此類
以上,就是小弟想到的新問題,祝各位假日愉快


因家庭經濟狀況已經不是很好了,大伯夏天吹冷氣天氣天氣冷了,又馬上開暖氣吹,家人多次勸告都沒改變,所以我在臉書上PO:「從來沒有看過這麼自私的人,長輩都沒有暖氣得吹了,只有兩個人還吹一整天」。
因為這樣大伯後來也在臉書打了一篇動態:
幹你娘勒~!!我越來越火大了!不把我這大哥放在眼裡沒關係呀!妳在靠爸靠夭看看也沒關係呀!!對妳客氣妳當應該那就來吵來玩妳是在算啥小 嫁進來的是在憑那一點教訓我 妳是算老幾 要fb來講就來講 不爽妳就回妳家 在我家雞拜搖擺啥小!我又不是在靠妳家吃穿~幹!妳她媽自己摸著妳良心講妳進門到嫁進來 我是那裡對妳不好 對妳客氣當妳是我弟妹對妳客氣妳跟財億吵架也是站妳這邊幫妳罵財億 幹阿現在卻讓妳爬到我頭上灑尿 馬的

不好意思,我不是律師,不過前幾天,我也在網路被人公然污辱,一些報案經驗跟你分享。
首先,將網頁拍圖存檔,一張原始圖檔,不要作任何的塗改,而且以拍到整張fb網頁為最好,不要去作任何的遮掩,對話的上下文也要拍入。如果需要作標記,例如想要畫線以方便警員或檢察官觀看,就另存一張塗改的版本。
fb就是一個公開場所,所以的確是公然污辱沒錯,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說是你,但是,他在文中有提到「弟妹」,他的弟妹應該就是你一個人吧? 所以說,除了說你,就沒別人了。
所以請趕快拍圖下來當作証據吧。
至於按讚的人有沒有罪不知道,你可以仔細看看該文下面的回覆,如果有不雅.污辱的字眼是針對你的,雖不是你大伯說的,我想也是可以告他們公然污辱的吧,這一點還是請律師大大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