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好!
我最近玩線上遊戲被不認識的隊友公然的辱罵請問對方是否已構成公然侮辱?
另外請問經由事發時間到警察局提告報案是否有追溯時間限制?
我以玩家000為代表 其餘對方用111、222、333、444
111、222、333、444互為朋友
在對戰遊戲中時對方以有辱罵行為,以下對話為遊戲後的公開流通對話
以下是對話:
000 已加入房間
111 已加入房間
222 已加入房間
多XXX 已加入房間
444已加入房間
333 已加入房間
111: 000 被單紗一次後就說不玩了
111: ID真的取的好
000: 0 0
222: 給個車錢給他 他要去警局告我們了
000: 安安不適單沙
000: 是你們4排的是非......
333: 哭哭
111: 不是被慎單紗? 一堆屁話 可憐
444: 哭哭
Ete: 你們前面優勢阿
111: 不是要告我們
333: 是非都來了
111: 塊阿 拜託
333: 你
333: 可以
111: 等你告 喜憨兒
333: 快去
333: 警局嗎
222: 他屁話多又爛
333: 沒有指名道姓
111: 000 勝妳老母
333: 你快點去澳
333: 告
Eter: 說真的 我不main中路 只能拿lulu出來玩
444: 滿口公民法律的國小生各種屁話
Eter: 拖到後面 你們會贏
333: 沒有指名道姓 你想告什麼
222: 感謝你
333: 你快點去好不好
111: 打NG而已有差嗎 想贏就贏
444: 沒辦法
333: 寶貝
333: 你快點去嘛
444: 有公民法律000凱瑞你
222: 你只要幫我們案舉報就好
333: 我幫你出車錢
222: 3Q
111: 000是 不說話了ㄟ
000: 有啥好說??
111: 可能又有戰爭要發徵ㄌ
333: 你快點去警局備案
333: 快點啦
111: 低能掰掰 可憐
333: 啾一個掰
333: 等你的傳單
111: 國小屁孩放假秀下線
Eter: 000 打坦 前面不好打 上6有r 坦通常撐不住
111: 可憐
Eter: r的真實傷害 撐不住





你好
很遺憾你碰到這種情況,你的問題,本所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
一、關於對方對方老婆及臉書朋友在網路上po文罵你,視情況可以提出公然侮辱告訴。此部分建議務必存證,將網頁畫面存擋與列印,否則對方刪除留言,將來蒐證會增加難度。
二、對方老婆若有散佈你惡意妨害家庭或者誣賴傷勢之不實言語,視情況可一併提出誹謗罪告訴。
三、傷害罪部分若有驗傷單以及監視畫面可以看出對方傷害行為,可提傷害告訴。
四、以上都是告訴乃論之罪,請注意依法要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部分:
一、若將來地檢署將對方起訴,你則可以一併聲請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
二、對方先生若確實有跟你借錢,可以對他提起返還借款之訴訟或者聲請支付命令方式處理。
訴訟成敗仰賴蒐證程度、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訴訟資料,若能提供相關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近分析與判斷。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律師你好,
因為我有借朋友一筆錢,但是朋友遲遲未歸還,後來我一直追討,他的老婆就認定我破壞他的家庭,與她先生有關係。
她有在臉書PO文罵我,一則PO文有打出我的名字,一則PO有說到我家地址在什麼路。然後因為前幾天我們有約好要談關於她先生要還我錢的事情,但是她一出現便動手抓傷我,也有拉扯我頭髮,我已經有驗傷也有取得監視器畫面。我有先透過朋友告訴她我受傷,並且傳受傷照片給她看,想要求她來向我道歉,並且支付我醫藥費,但是她似乎並沒有要道歉也沒有要理會這件事情的意思,還大肆的PO文說我騷擾她的家人朋友,還說那個傷是我自己捏的,說是我騙人,說要告我毀謗,那也有很多人有回應她附和她。
1.請問這樣如果我要對她提起告訴,除了她打我的傷害罪,她在網路上PO文可以構成公然污辱罪嗎?
2.那她說我的傷是騙人的,說傷口是我自己捏的,這樣散步流言有辦法構成妨礙信用罪嗎?
3.那她的朋友回覆她也跟著她一起罵說我是賤貨,連狗都不如,可以對他一起提出告訴嗎?

為了90元肉片付出1萬5千元代價!苗栗一名婦人和男朋友到燒烤店消費,為了凹一盤90元的牛肉片和老闆起衝突,老闆嗆說「這餐不用錢我請客」,隨後叫服務生收桌子,婦人火大把300元鈔票往老闆身上丟,老闆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婦人以輕蔑方式貶損人格和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5天,易科罰金1萬5千元。
吃燒烤吃的不愉快,婦人以及男朋友和老闆起衝突,婦人抓起3張一百元往老闆身上丟,鈔票飛散落地老闆一臉鐵青站在原地,店內老闆娘見狀和小朋友跑出來,小朋友還撿起地上的鈔票,老闆氣不過站在原地站了一會才彎腰撿起鈔票,不過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婦人以輕蔑方式貶損店老闆人格和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
燒烤店老闆:「一個打卡PO上網,我們就送50元招牌脆骨!」
衝突發生原因是為了這盤肉,燒烤店網頁和菜單公告,單次消費招待一份50元豬脆骨,婦人硬拗要送一份90元的牛肉片,老闆氣憤的說。燒烤店老闆:「我說這餐我請客,請她離開,並且叫服務人員收桌子。」
婦人因此很火大,才把300元餐費丟到老闆身上,而身邊的男朋友當時還拿一個拐杖鎖,老闆也告恐嚇,但由於老闆當時用手機錄影,沒有心生畏懼的模樣,所以男子部分不起訴判決確定,老闆雖然勝訴但很低調不再做任何評論,他說經過這次明白做生意以和為貴,以後也不會再嗆客人,而婦人丟錢的舉動也付出代價,為了凹90元的肉片,這餐燒烤吃了1萬多元。
新聞出處: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03288/
TVBS – 2015年6月15日 下午2:24
(一)刑法第309條定有:「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常見的公然侮辱罪,一般較容易與「言語型」的侮辱態樣相連結;但實際上,侮辱行為可以「舉動」的方式加以呈現。實務上常見的例子諸如朝他人吐口水、掌摑、以穢物潑人等,又此些舉措亦有可能同時構成刑法上之傷害罪。本件該婦人拿3張百元鈔向老闆身上丟之行為,實與一般交易習慣上有極大落差,應可認為其係出於侮辱人之故意始為之。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下 這兩篇新聞 為什麼一個有罪 另一個不起訴
因為我也在遊戲中謾罵 但是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就是沒有特別對哪個遊戲角色 或是 玩家的名稱 進行謾罵 我說的情緒性的字眼 包括 (死用4代替)
辱罵內容有 你媽4拉 草你媽b
就是完全沒有提及任何遊戲角色或是他們的玩家名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23/634094/applesearch/%E8%BE%B1%E7%BD%B5%E9%9B%BB%E7%8E%A9%E9%9A%8A%E5%8F%8B%E5%BB%A2%E7%89%A9%E3%80%805%E7%B6%B2%E5%8F%8B%E9%81%AD%E9%80%81%E8%BE%A6
http://udn.com/news/story/7321/894152-%E7%8E%A9%E9%81%8A%E6%88%B2%E7%BD%B5%E9%9A%8A%E5%8F%8B%E6%99%BA%E9%9A%9C%E3%80%81%E5%9E%83%E5%9C%BE-%E5%85%AC%E7%84%B6%E4%BE%AE%E8%BE%B1%E4%B8%8D%E8%B5%B7%E8%A8%B4

全國大掃黃,警方從韓女、越女到菲律賓猛男的性工作者都逮,嫖客95到20歲都抓,成績斐然,但有人在臉書質疑應適可而止,「要給人『性』留出路」;法官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後娼嫖都罰,但社維法要求「性專區」配套,全台各縣市至今都未設置,警方不該擴大取締。
法院卓姓庭長表示,警方大力掃黃,法官也不輕鬆,查獲色情應召站的「業者、皮條客」違反刑法妨害風化,由法官處理,「賣春和嫖客」違反行政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則由警方裁罰,雖是兩種不同罰,實則一體兩面。
他強調警方擴大掃黃,基於治安、維護良俗有執行必要,但地方政府應規劃性專區,讓業者、皮條客、賣春女郎、嫖客在性專區內交易,由專人管理。
王姓法官指出,「除罪化」很重要,運動彩、威力彩、大樂透等設「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專法,條文、細則分明,但性專區在社維法中並無「專法」規範,管理、施行細則不大周詳。
舉例在性專區「躺著性交易沒事」,若是「站著跳艷舞」助興可能有事,刑法第234條「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猥褻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社維法中就未規範,建議管理、與施行細則要周詳。
基層員警指出,全國至今未設性專區,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責任,警察任務是取締不法,性交易行為在性專區以外地區,若不掃蕩等於處處皆性專區,最後性氾濫,民眾仍會責怪警察怠惰。
性專區問題吵了4年仍無解決方案,許多網友在臉書或論壇支持設性專區;網友說有性專區可管理性工作者,地方政府可增加稅收,又解決人性本色問題;也有網友反對,認為設性專區等於讓色情合法化。
台中警局昨發佈新聞指出,台中警方執行今年第2波全國掃黃專案,本月6至7日共查獲各類色情案件58件235人,出動警力1508人次,臨檢場所365點,強調會持續嚴查取締色情不法。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tory/7317/956527-%E5%85%A8%E5%9C%8B%E5%A4%A7%E6%8E%83%E9%BB%83-%E6%80%A7%E5%B0%88%E5%8D%80%E9%85%8D%E5%A5%97%E5%9C%A8%E5%93%AA%EF%BC%9F
作者: 記者游振昇、白錫鏗╱台中報導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6月10日 上午2:27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之1定有:「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前項自治條例,應包含下列各款規定:
一、該區域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
二、該區域於非都市土地,限於以供遊憩為主之遊憩用地範圍內。但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
三、前二款之區域,應與學校、幼稚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適當之距離。
四、性交易場所應辦理登記及申請執照,未領有執照,不得經營性交易。
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七條或人口販運防制法之罪,經判決有罪者,不得擔任性交易場所之負責人。
六、性交易場所之負責人犯前款所定之罪,經判決有罪者,撤銷或廢止性交易場所執照。
七、性交易服務者,應辦理登記及申請證照,並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性交易場所負責人,亦應負責督促其場所內之性交易服務者定期接受健康檢查。
八、性交易服務者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之罪者,撤銷或廢止其證照。
九、性交易服務者經健康檢查發現有前款所定之疾病者,吊扣其證照,依法通知其接受治療,並於治療痊癒後發還證照。
十、不得有意圖性交易或媒合性交易,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廣告之行為。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制定之自治條例管理之性交易場所,於修正施行後,得於原地址依原自治條例之規定繼續經營。
依前二項規定經營性交易場所者,不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規定。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第八十條、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性交易服務者之申請,提供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前原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依上開規定,對於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人,僅以意圖得利之一方為處罰對象,而不處罰支付對價之相對人,換言之即所稱罰娼不罰嫖。而經過人權團體不斷努力下,司法院大法官終做出釋字第666號解釋,並以上開規定違反平等原則為由,而定有二年之落日條款,並諭知為貫徹維護國民健康與善良風俗之立法目的,行政機關可依法對意圖得利而為性交易之人實施各種健康檢查或宣導安全性行為等管理或輔導措施;亦可採取職業訓練、輔導就業或其他教育方式,以提昇其工作能力及經濟狀況,使無須再以性交易為謀生手段;或採行其他有效管理措施。而國家除對社會經濟弱勢之人民,盡可能予以保護扶助外,為防止性交易活動影響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性交易活動侵害其他重要公益,而有限制性交易行為之必要時,得以法律或授權訂定法規命令,為合理明確之管制或處罰規定。
(三)但遺憾的是,雖社會秩序維護法已為修正,但各地方政府仍昧於現實、持執偽善而不願規劃、設立性交易專區,變相導致娼嫖皆罰之結果,此亦非多數大法官做成解釋當時所樂見。現各地方政府不惟不思如何實質上保障性工作者之生存、工作、健康權,甚而充耳不聞、駱駝心態地以打壓、大力查緝作為渠等「歌功頌德的政績」,實僅凸顯悲哀的法圖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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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被一位之前有過糾紛的女人,在臉書公開發佈了侮辱語不實的文章,目前有兩篇,第一篇沒有指名道姓,我就沒有什麼反應,也有截圖,第二篇文章,把我的姓跟名字的第一個字都打出來了,在她回覆該文章所被回覆的留言裡,有指出是跟他先生同公司,我不知道她私底下有沒有對人散佈我的全名跟照片,可是只要知道我跟她之前所發生的糾紛,都可以知道是我本人。
裡面的文章內容寫說,我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是破麻,說我先生是龜公,用聽說,說我們夫妻是專門對別人做仙人跳,還有收到錢財,要讓我們在當地出名,可是她該文章跟留言所回之事,都是自己憑空捏造,子虛屋有,我先生跟我覺的人格受辱,她還有在留言說,要把我抓出來巴(打的台語),我可以當做她在預告要打我嗎?
如果我想對她提告,需要準備什麼?該怎麼做?





一、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告進去後程序就會走到底,所以提告之前可以考慮先讓對方知道,有的人會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但你要知道他住那裡才能發。
二、也有人直接私訊通知對方要告他。
三、這類案件預計金額不大,算小額詐欺,小額詐欺不容易被告的原因是因為金額小,就算是找個律師諮詢一下花的錢可能都超過詐欺的金額,所以才會有人會一直這樣做。
四、正因為訴訟處理有成本支出的問題,就算不找律師你也是要花時間寫狀紙開庭等等,所以是否要提告請三思。
五、如果是交易網站的話可以善用交易網站的投訴機制,這樣又能懲罰到他又不會浪費太多的成本。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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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您好:
本人服務於公營行庫,某人(以下簡稱被告)於104年3月正式來函本人任職之公司,欲向本人公司求償,被告函中親筆所述「OOO背棄職務,拒絕幫OO公司增財」、「OOO本性不忠不義,私底下拒幫OO公司增財,且OOO專挑新客戶,行不忠不義之實」、「OOO涉刑法妨害秘密罪、洩露業務上秘密罪、洩露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洩露職務上工商秘密罪」、「OOO得寸進尺,勾結司法人員陷害請求權人OOO」、「OOO以為得逞了一件陷害請求權人案件後,求權人OOO是落水狗,更容易陷害了,因此長期…」、「OOO涉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誣告罪各兩次」、「OOO多次嚴重侵犯請求權人OOO法定各種權利,且都是故意侵犯,故OO公司應賠償請求權人OOO新台幣伍拾壹萬元整」,由被告OOO親筆所寫並簽名蓋章後致函本人公司,函文中充斥仇恨謾罵、極盡誹謗詆毀之能事,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捏造不實事證、羅織罪名企圖詆毀本人,此函文由公司總收發處收件後轉本人服務部室處理,且本人單位主管、長官等皆得知此事,並請法務處表示意見,想請教大律師
Q1:請問這是否已構成誹謗罪之要件,是否符合「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亦或符合「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之要件?
Q2:被告使用「國家賠償請求書」來向公司求償,因不符合國賠請求對象,後由本公司回函說明,是否影響此黑函誹謗罪成立之要件?
Q3:本人前年曾告被告公然侮辱,去年經檢察官起訴後,被告當庭賠償5萬元與本人和解,和解書有提及雙方互不接觸、騷擾,被告今年初無端再告本人,結果不起訴、再上訴又被駁回,已違背當初和解條件,本人是否可對前案再行提告?
Q4:檢察官起訴後,本人為原告,能否由律師代為出庭答辯?國內是否有像國外官司勝訴(或獲賠)後,再行由賠償金給付予律師的做法?
請惠予答覆,不勝感激,謝謝。

一、不建議與之糾葛,就其狀況觀之,其似乎是纏上你了。
二、與之糾纏不就稱了他的心了嗎?
三、如果是正式發函你的公司,在意圖散布於眾這個要件上恐怕會有問題。
四、關於律師收後酬的這個部分,律師一般來說會評估可能獲得利益及會支出的成本,再考量是否接受。刑事案件及家事案件是不能收後酬的。就算是要約定後酬,一般也是會約定先收前金,因為對方未必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告了幾年後律師一毛錢都拿不到的話除非這個律師佛心來著不然他就做白工了…喔,不只是白工,如果沒寫清楚,因為有掛名的關係國稅局還會認為這個律師有賺錢然後跟律師討稅…
五、如果要省錢可以考慮以調解的方式處理。最圓滿的處理方法不是告死他然後跟他糾纏一輩子,而是化解這個仇恨不戰而屈人之兵。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上個月17號晚上 管區忽然到家裡來 拿了一張通知書 上面寫著刑事案件要在24號到桃園龜山分局報到
隔天打電話給承辦員警確認 案件為何? 員警回答:你有沒有玩線上遊戲 有沒有一個ID叫做X壞 我仔細回想
2011.05.24 開了2個帳號 跟朋友一起玩 玩約半年至一年時間 之後開始就都沒有上過線 甚至連遊戲也沒有安裝過
在做筆錄之前也有到遊戲公司調閱資料卻什麼都調不到只說有需要麻煩警方來函 我們會配合辦案
24號晚間5:30到警局報到 員警說有人告你於 員警說有人告你 於2015.04.20 晚間 10:50幾分到11點之間
再遊戲裡面對她辱罵 我連遊戲都沒有安裝 要如何進入遊戲 對其他玩家進行辱罵動作
今天壞在遊戲帳號是我申請的 是我將遊戲帳號讓其他人使用 我也將使用遊戲帳號的那個朋友的資料都跟員警說明
員警也說會調那位朋友到案說明
回家後隔天下午又到遊戲公司詢問 要調閱遊戲歷程 在客服人員進進出出的確認下
告知我所申請的那個帳號底下所開的那個遊戲人物 最後登入遊戲的時間是 2014.07.04.19:25
其餘的資料都是空白 那為何員警在做筆錄的當下一直很肯定的告訴我說是在2015.04.20
晚上再遊戲內罵人 讓我很不解的是為何人物沒有登入遊戲 卻會被告 再遊戲裡面罵人 並告我公然侮辱
客服人員跟我說有可能是在遊戲討論區內發文 跟人有所爭吵 員警跟客服兩邊說法都不一樣
回家後打開電腦到遊戲官網的討論版 找了又找 2015.04.20 只有一篇文章
發文的遊戲ID跟我被告的那個遊戲ID差了一個字而且是同音X壞 跟 X?
於是我又將官網公布的 X?的資料 調出跟我的那個X壞作比對 一個等級65 一個55等
就不一樣了於是先將資料先照相備份 並寄一份給承辦員警 在我要打電話給員警確認資料是否有收到的當下
我有先接到當初那個給他遊戲帳號玩的那位朋友的電話 他在我要打電話確認的那個早上 有先到警局做了筆錄
並將事情經過都跟員警說了
跟朋友講完電話之後 又撥了電話給承辦的員警 員警指回我一句 "沒事了" 電話這頭的我一頭霧水
無緣無故被告 公然侮辱 到頭來只有回我3個字 沒事了 現在是什麼情形 ----以上是 事發的經過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的是 在這種情形之下 我該如何收集證據提告這個
提告者 今天只知道他的遊戲ID 其他的什麼都不知 跟遊戲公司調閱資料 他們也都不願意提供任何相關資料 只說配合警方偵辦 ..今天被錯告 什麼都沒法做 到頭來只能自己鼻子摸摸然後去旁邊玩沙嗎?
還是能拿他的遊戲ID 跟當初收到的那張通知書 直接到我當地的警局提告 並要求精神賠賞
以告他何種罪名 誣告 還是 ? 還有就事情發生的經過 今天錯的原提告者 還是 承辦員警
還是遊戲公司 我該從何查起? 煩請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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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X月呆豆豆:= =5集做1本還是不滿意嗎06-05 12:57
檢舉X造神:跟第一季比較起來 你覺得第二季你能滿意嗎?06-05 13:25
檢舉X造神:我只能說 這部動漫 第二季的導演 監督 正在走笨招的路線 走在毀滅的路線上 把原有的歪理般的幽默全都刪除了06-05 13:28
檢舉X造神:而且電車那部分 一開始的雪乃有穿褲襪 在電車的第一幕變成露大腿 第二幕又變成有褲襪 這種水平的狀況 跟第一季差了多少不用多說明你也能看出來06-05 13:29
檢舉XPan10:我覺得第二季大老師變成熟一點06-05 14:24
檢舉XBACKDRAFT:在下小說黨是很認同你的看法,這應該是動畫製作的果青而不是渡航的果青,不論最後是原創結局或是11集被先透露的結局,06-05 15:55
檢舉XBACKDRAFT:除非渡航是自願樂意這麼作,不然只能說他被消費的很徹底,小學館真不愧是小學館06-05 15:56
檢舉X微笑Gun:我覺得第二季比第一季品質好太多了,雖然的確內容刪太多,但至少比第一季那崩掉的感覺好06-05 18:17
檢舉X微笑Gun:to造神 一二季的畫風品質真的有差,那種你說的小細節就算了吧06-05 18:19
檢舉X闇影:第一季那不時就會崩壞的畫面還有人在吹捧? 要不是有送特點小說 我看bd根本大爆死06-05 19:32
檢舉X驍雲:這部份我覺得還好..自從看過"我妹II" 偷窺狂那一段以後,寧可刪片段也不要秒閃06-05 19:57
檢舉X驍雲:那導演才智障吧,果青算流暢了..至少沒看過小說的人只是一驚原來川崎還有個蘿莉妹而以06-05 19:59
檢舉X礦山大石頭:一大堆劇情都刪光啦!!!直接飆到10集拉06-05 20:11
檢舉X微笑Gun:輕小說動畫,砍劇情正常06-05 20:37
檢舉X老是藍字放槍:你們對岸是叫春物沒錯阿,不過這裡是台灣,我們是叫果青前天00:16
檢舉X河童:口閒體正直喔?你不理他你回這麼一串是搞笑喔?前天00:23
檢舉X造神:你的秒回就省下了 你要證明什麼? 不同人秒反駁? 還是很關注我? 我信你阿 不同人 呵呵前天00:28
檢舉XKYO:留美留美也是前天04:08
檢舉X微笑Gun:為什麼 造神 你這人的廢話能那麼多阿?前天07:30
檢舉X微笑Gun:果青 只是把全名縮成兩個字,不然你去網路上喊個春物,不知道有多少人聽的懂你在說啥前天07:31
檢舉X造神:春物兩個字 請打在搜索ok? 來見證一下無知無能的恐怖前天11:24
檢舉X哀哀:大陸才叫我的青春??物?果然有??,這裡是台灣,你再發甚麼神經前天11:32
檢舉X造神:台灣買了版權播放? 台灣不就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怎麼你看著大陸買的版權來取名子 喧賓奪主?前天11:47
檢舉Xjojomimi:台灣GOOGLE找春物的結果只會引人發笑 不同國家就在自己國內論壇討論就好 沒必要去強迫別人跟你們一樣前天11:54
檢舉Xjojomimi:單純只是地區不同的翻譯問題,別在秀下限了好嗎...前天12:03
檢舉X阿凱:有阿 台灣代理小說 名字是果青 我們稱為"果青"合情合理 還有樓主實在沒必要回文的最後都想要刺激人ˊ_>ˋ (是說你大陸終於要從這里統一思想是不前天12:04
檢舉Xjojomimi:http://0rz.tw/sCqme,隨便找張圖就可以解釋一切了前天12:07
檢舉Xjojomimi:右下角的繁體字希望你看得懂前天12:07
檢舉X造神:小說封面如何? 看不懂我說的台灣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拿著小說封面的繁體字來證明什麼? 我在講的是動畫劇情刪減 你又要扯到小說去 那來吧前天12:11
檢舉X造神:你看的動畫 在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各地有華人的地方 只有大陸買了播放版權 既然你看的不是原裝日文 那你看的一定就是大陸買的播放版權前天12:12
檢舉Xjojomimi:自己先說這部叫做春物,我只是針對這個回應,然後你現在又再說你只是在討論內容,這邏輯????前天12:13
檢舉X造神:在小說方面 你沒看 在動畫方面 台灣沒買播放版權 那果青這詞要從哪來 請查一下ok? 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前天12:13
檢舉X造神:你針對回應? 你只針對下面那排的繁體字 你哪邊針對回應? 而我的文是在講哪邊的重點我看你也搞不懂 為了反對而反對?前天12:16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如果照你的路線來講 很快你就會說 果青是台灣人寫的小說 不信你看這張圖下面那排繁體字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台灣並沒有這部動畫版權 明白? 台灣沒買這部動畫的播放版權 明白? 明白?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你絲毫沒有搞清楚我說明的點,然後指一堆奇怪的地方,我連你再說啥我都看不懂了,完全沒有邏輯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20
檢舉Xjojomimi: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原句奉還給你前天12:21
檢舉X造神:你看不懂卻還能回我 你也只有比那個叫我上網打春物看多少人懂我在講啥的高能好一點而已前天12:23
檢舉X造神:不是有繁體字就能證明什麼 拿著尖端代理的小說封面來貼 要我注意繁體字? 你也差不多要跟我說因為有繁體字 所以這部作品是台灣人創作的對吧前天12:23
檢舉X阿凱:是你自己先提到 名字問題 jojomimi確實是針對回應 既然都是針對這個了 那台灣只有代理小說 名字當然是果青前天12:25
檢舉X哀哀:不用跟他講了啦,他腦袋有問題前天12:27
檢舉Xjojomimi:同意樓上,買完中餐以後回來還在跳針這個點,我也不想說了呵呵前天12:36
檢舉X造神:這只是回你針對的點 你都能針對著繁體字來反對 卻不能接受自己被反對 而無視自己提出的問題 你情何以堪阿前天12:52
檢舉Xjojomimi:無視問題的是你吧,你連是或否都答不出來了,連我在酸都看不出來,你這種沒有邏輯的行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通,我的問題有很難嗎?前天14:23
檢舉X造神:我只看到你答不出來 附合著別人話題來逃避自己處於不利的狀況 你不就只是拿著小說第一冊的繁體中文來講話 而你的問題我解答了3次你照樣不面對前天14:26
檢舉X楓瑩玉:好幼稚哦 為了這種事情筆戰前天14:37
檢舉Xjojomimi:我還是看不懂你解答了什麼,你的意思是臺灣沒有這部動畫?前天14:40
檢舉X造神:很幼稚的是因為畫風好而筆戰的人 因為大老師的死魚眼不見了 所以要筆戰 不認同死魚眼 去看別的動畫阿前天14:41
檢舉X造神:你連我講話都看不懂 你神回答? 又是畫風派的再打臉? 台灣沒代理動畫播放權 只有小說的代理 明白? 你參與動畫討論 用著果青來評斷 明白?前天14:45
檢舉X造神:這叫做面對問題 明白? 你只想著要表現出自己的不同 做著分裂人群的手段 大陸台灣不同國家而已 大陸才有真正代理播放權前天14:47
檢舉X造神:你不明白這道理 我只有感覺到你認為果青就是台灣代理 所以要取名果青 卻搞不懂果青名稱從哪來 動畫 小說 的代理權又是從哪來 回答問題請經過腦子前天14:48
檢舉Xjojomimi:依你的論點animax可以禁播了,呵呵前天14:5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他的本意如此前天14:52
檢舉X造神:又扯到我的論點 不要緊 但是我的論點你都能搞錯 我真不知道你國小有沒有畢業 連字都看不懂前天14:55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這部動畫跟小說不是同作品,所以名稱不一樣?那如果同作品名稱又不同?你不會覺得很矛盾嗎?前天15:06
檢舉Xjojomimi:如果你覺得我的話沒有邏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說了。前天15:12
檢舉X造神:你自己覺得你有邏輯 你的邏輯在哪? 請明示 如果要再繼續否定你講過的話 請往上拉前天15:15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大陸電視台已經開始播放第二季了喔,還是網路平臺?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如果是,那我想我們臺灣人也沒必要再繼續對此篇文章回覆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因為這是他們的"春物",不是我們的果青前天15:18
檢舉X造神:你不就只是在做著人群分裂的舉動? 你應該去選總統 不應該來回文前天15:20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那你又何必硬要我們接受你的春物理論?前天15:2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一直希望我們接受你,但是又一直要以你的方式接納,如此強硬的態度,任誰都會感到不滿前天15:22
檢舉X造神:我沒要你接受我 你又在自抬身價 往自己臉上貼金? 不要臉三個字你會寫嗎? 高能兒前天15:23
檢舉X造神:而這文的重點 是春物兩個字? 你連重點都看不懂了 你父母知道你在巴哈當打臉哥?前天15:23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當然不是!但是你卻提出來了,還為此延伸更多枝節前天15:25
檢舉X造神: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不夠清楚?前天15:25
檢舉X造神:而你這種高能卻只找你自己有利 感覺能勝過我 反駁我的一小段文字來斷章取義 卻讓自己丟臉 連問題在哪都搞不懂? 你有沒有認知症? 還是你忘記你說過的話?前天15:2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前天15:27
檢舉X造神:你不是台灣人? 又是一個從小立志當漢奸的人? 斷章取義? 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只看一半?前天15:29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去看二樓的文前天15:31
檢舉X造神:看什麼二樓的文? 你是針對我的問題再回我 還是針對二樓的文再回他 標題問題原文樣樣搞不清楚 你選擇性失意+逃避? 打臉哥前天15:32
檢舉X造神:再說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 斷章取義卻又不回我 你一直逃避著問題 你是要證明什麼? 證明你看不懂字 選擇性失意 還是認知症發作?前天15:3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有在二樓的留言回覆你,不過你可能還沒看過前天15:34
檢舉X造神:你在二樓回我什麼? 你針對問題在回答 還是針對提外話在回答 而我的堤外話是在跟你講? 你想介入卻又自己找臉丟 你何苦? 我逼你的?前天15:3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不,我真的不知道那句話的意思,語法是否明確?前天15:37
檢舉X造神:你又要跟我談語法 又打算找臉丟 還是大老師症候群發作 認為你變成八幡?前天15:39
檢舉X造神:一直在模糊焦點 逃避你所提出的問題 逃避我所po的文 選擇性失意外加情勢不利視而不見 這是你的優點? 那我想很多人都明白你的優點了前天15:40
檢舉Xjojomimi:明示什麼...你真的有看我打的字嗎?我都把我的答案說出來了,我也找不到你有任何言論可以推翻這段。前天15:41
檢舉X造神:我看你打的字做什麼 你來這邊發文講話 都沒明白我的話題了 你是現實上找不到溫暖 來這邊尋求弱者互相安慰? 組隊來反駁正確的人?前天15:42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正確的人"前天15:4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又斷章取義了不好意思==前天15:44
檢舉X造神:你要發文之前 搞清楚問題 搞清楚了嗎? 高能兒前天15:4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還是你想繼續反駁自己說的話?前天15:46
檢舉Xjojomimi:你已經失去理智了,連我說的話都沒看,整段都一直自我打臉,水準如此,不奉陪了前天15:46
檢舉X造神:我需要反駁我自己? 我從頭到尾只看到你在逃避對你不利的情勢 選擇性斷章取義 選擇性失意 選著性回答 請問我哪邊需要逃避 要逃避 我何必回大家的文 打臉哥前天15:4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都明示著自己的論述是正確的了,還跟別人討論什麼,其他人的意見與你相左,你似乎也沒有理會的打算前天15:48
檢舉X造神:要扯水準? 你連我的原文 連我的問題都搞不懂了 選擇性回答問題 斷章取義回答其中一段 你的水準超高 卻沒回出任何一個問題 只想替自己辯論轉移話題前天15:48
檢舉X造神:我理會什麼 意見相左什麼? 連我的文都看不懂 話題重點都看不懂就斷章取義 我有需要看? 我問你吃飽沒 你回我1+1=2 我需要再說下去?前天15:51
檢舉X獨行劍俠:(深呼吸)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一直搞錯的到底是誰?從你回"老是藍字放槍"那邊開始就一直搞錯到現在前天15:5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這對話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了,抱歉耽誤您的時間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的上一句說"果青"是我們"這群秀下限的取名",真名應為"春物"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老是藍字放槍"反對"用大陸用語來開火的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認為"藍字"反的是大陸用語,後來還追擊了一下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後來,你提到了目前大陸那邊有動畫播放版權,台灣沒有(Animax表示:?)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jojomimi"認為這只是翻譯問題,並希望你看那張小說封面"右下角的繁體字"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即"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表示這是台灣對此作品的翻譯,且確定"果青"的存在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硬要說這只是小說說是"果青",硬要跟動畫名稱拆開看(安安,人群分裂)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那好啊?"jojomimi"依照你的說法說: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開始要抓著"繁體字"去做你自己的解讀,講到後來直接把人家戴上"畫風派"的標籤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再來直接把你在#23留言那個"你既然是看小說 就沒有參予討論動畫的資格"的想法搬過來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Wow~這一句就真的高能了,如果你沒看小說,你怎麼知道有幼稚園的片段被砍掉?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這些你講過的東西原封不動的還給你,如果你還想繼續玩迴力鏢,Have Fun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喔對了,我是有補完小說10.5的,對畫風也不是有特別喜好,等你把我分到畫風派喔前天15:56
檢舉X獨行劍俠:最後給你一個良心建議,要對第二季劇情編排有如此大意見麻煩先拿出類似置頂動畫10話討論串#31的內容再說前天15:56
檢舉X造神:Animax表示 播放第二季? 你在講什麼鬼話? 而你的重點在哪裡我根本看不懂 你是針對我問題在回答?前天15:57
檢舉X造神:你留一大串 卻模糊焦點 你要表是什麼 大老師症候群?前天15:58
檢舉X造神:而你哪一句話看到我說了 我個人沒看小說? 無中生有? 斷章取義 還是只認識某幾個字? 所以自己拼湊出來?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我玩迴力鏢? 如何的迴力鏢 你連問題都搞不清楚 就跑來回 自己打臉找漏氣 怪我阿?前天15:59
檢舉X獨行劍俠:把你對應別人的話講給你聽,你說我模糊焦點?啥?...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 這些我講的沒錯 我就是在說你們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有問題?前天16:00
檢舉X造神:全世界就你一個補完10.5? 10.5是支線劇情明白? 我看了也很久了 我需要你來講? 還是你以為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看完屬於你自己的10.5?前天16:01
檢舉X哀哀:大家放過他吧,他已經變砲灰了,在炸下去要變成灰塵了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是不是畫風派 我管你那麼多 不過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我卻很確定 而你是不是針對我問題再回我 還是取自所有文章的一小段再回我 你可以自己查看一下你的文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要我拿出置頂動畫第10話討論串 請問你看過這篇文的內容沒 多少人在抗議內容刪減 你要不要數一下 還是你用著標題卻不看內容的?前天16:03
檢舉X造神: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路西法? 抗議內容刪減的人這麼多 你卻認為我是砲灰 視而不見也要有自知之明 不要找臉丟還認為別人丟臉前天16:05
檢舉X造神:而你門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互相取暖 有感覺得很溫暖? 有解決了問題? 有面對了問題? 在什麼都沒有的狀況下還能講的理直氣壯?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的作法?前天16:06
檢舉X哀哀:那你又自己是神喔,被炸成砲灰的神前天16:06
檢舉X造神:被我反駁到沒話講的人 跟我要求言論自由 我怕我噴你 等等你又跟我要言論自由 或者死不認帳 選擇性失意逃避 而你搞著分裂講著對岸 就知道你的水準了前天16:07
檢舉X哀哀: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前天16:08
檢舉X哀哀:我再配合你的水準講話呀,我隨便嘴個一句你就很急得打一堆歪理回我看了就好笑w前天16:08
檢舉X造神:弱者抱團進化的產物 講的義薄雲天卻逃避著問題 如果只是為了尋求認同 尋找溫暖 回去喝母奶吧 這社會很殘酷的前天16:09
檢舉X哀哀:會不會到晚上你就被摺疊惹前天16:09
檢舉X哀哀:19BP 加油前天16:09
檢舉X造神:你從哪看出來我很急著打一堆歪理 我從頭看到尾都只有看到你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前天16:10
檢舉X哀哀:我只是單純在拿你打發時間而已呀,這麼嚴肅說到社會殘酷甚麼認同溫暖,根本有病w前天16:11
檢舉X哀哀:我從你這篇廢文看出來的呀,你眼殘啊前天16:11
檢舉X造神:我不要緊 因為這只是弱者抱團進化下的延伸 選擇性視而不見 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的產物 春物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是果青啦,你打錯惹前天16:12
檢舉X造神:你是把所有文章自己拼湊出來? 還是你只看的懂某幾個字? 高能兒?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果青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的果青 請放到尖端代理的小說就好 台灣沒代理這動畫第二季的版權 明白?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繼續啊,你好好玩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確定講我低能兒好嗎?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你說我高我說你低壓,不行嗎前天16:14
檢舉X造神:是阿 我當然繼續 你不用建議我 我也會照著我想做的去做前天16:14
檢舉X哀哀:還是你要當中能兒前天16:14
檢舉X哀哀:繼續去做啊,這樣就不愁沒人可以嘴w前天16:15
檢舉X哀哀:?? 這是罵你嗎?我以為這只是說事實而已前天16:15
檢舉X造神:你又再逃避話題? 轉移焦點? 用著言詞辱罵這句話不就先回答我 你逃避什麼?前天16:16
檢舉X哀哀:我逃避你的神經質和跳針前天16:16
檢舉X哀哀:你豪可怕前天16:16
檢舉X造神:不可怕阿 自以為是的人 總是要承擔自己講話的後果阿 高能兒前天16:17
檢舉X哀哀:好喔,低能兒前天16:17
檢舉X造神:恩 那你要千萬記得你現在的氣魄 不要到時候講一堆有得沒的在某個地方解釋前天16:19
檢舉X哀哀:你要告我唷,來啊w前天16:19
檢舉X哀哀:順便看看你長甚麼樣子前天16:19
檢舉X造神:當然可以阿 不難 找臉丟的人 我不討厭前天16:21
檢舉X哀哀:那你快呀~前天16:21
檢舉X造神:急什麼 怕接不到公文通知?前天16:23
檢舉X哀哀:台灣警察會鳥大陸人嗎前天16:23
檢舉X造神:你從哪邊看出來我大陸人? 你確定我是大陸人的話 別緊張 想查我是哪裡人 我的原文上面都有ip 至於報案三聯單 貼上來也只是多餘前天16:25
檢舉X哀哀:快來告唷,你的留言我已經拍下來惹,等你w前天16:25
檢舉X造神:這種案件要等半年 半年後你開庭的時候再說你不是本人讓我聽吧前天16:25
檢舉X造神:你拍下來? 我貼圖給你看吧 因為我也拍下來前天16:26
檢舉X哀哀:還要等半年~~ 好吧又是一個孬孬前天16:27
檢舉X獨行劍俠:許多人抗議動畫10話節奏異常、刪減過大,且有後續動畫爛尾的可能性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有人單純提出不滿,有人提出遭刪橋段的意義,甚至指出可能對後續劇情會有怎樣的衝擊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你呢?把其實在動畫6話尾、7話初就會輪到的橋段(但被刪了)拿到10話來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私自解釋成"未來大老師跟小沙互動的重要起因","總體而言 第二季真的刪除太多 有點失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我則在#2提到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嚴格來說,沙希在第10卷最多也只有"提供解決某個委託的另外一個考量因素"而已,說實在的很有可能直接用大老師自己的思考能力帶過(以目前動畫組的速度...)"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甚麼意思?就是真的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主線劇情的意思,你抱怨的點很奇怪的意思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好了,你可以說那也只是我的主觀意見,那我也不會多說甚麼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歐買尬"指出了他的看法,並提到他個人對主線一詞的詮釋。你呢?開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我還特地把分裂人群拿掉了喔前天16:29
檢舉X造神:等半年我也不願意阿 報案三聯單到偵查隊 在由檢察官批示上陳到法院做判決 就是這樣子的時間 等你當總統之後 再來把這手續簡短吧前天16:30
檢舉X哀哀:警察會理你才有鬼w 真要受理那天天處理不完前天16:32
檢舉X哀哀:警察是不會為這種小事浪費社會資源,省省吧前天16:32
檢舉X哀哀:一般的小事,警察並不會受理追查,除非牽涉到公司與公司或個人之間的利害關係才可能受理或是網路的侵權行為因為牽涉國際法的規則才會受理前天16:33
檢舉X哀哀:我看我等半個世紀都等不到喔ˊ_>ˋ前天16:34
檢舉X造神:很怕? 怎麼開始認為警察不會理? 巴哈這種案件很多 發文之前你都沒注意? 講話要理性 不要自討苦吃 浪費社會資源 你提供了什麼資源給社會?前天16:34
檢舉X哀哀:沒啊,只是你以為警察會理你,我告訴你事實而已前天16:35
檢舉X哀哀:雖然我知道你只是虛張聲勢w前天16:35
檢舉X造神:就算你未滿20歲 你的監護人也需要負連帶責任 這東西也只能民事 不過用在你身上就很夠用了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那快來用啊~~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還有樓上有人再跟你說話你不理他唷~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告訴我事實 我也不多做爭論 偵查庭上再跟我講事實吧 有圖有證據 巴哈上面有ip 只要你是在家打電腦 這樣就夠前天16:37
檢舉X哀哀:但我現在不是在我家耶,怎麼辦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在不在家 我不知道 偵查隊會自己去蒐證 關我屁事 包含帳號本人 註冊信箱 信箱資料 樣樣都能查 你認為有差別 我只知道我筆錄做好 你等著收公文到案說明就夠前天16:39
檢舉X哀哀:而且受理期限是半年,不是半年後才會受理,你想裝懂還早W前天16:39
檢舉X哀哀:真的有夠好笑的,警察會為了這種小事去大費周章去查,你也太天真w前天16:40
檢舉X造神:追溯期是半年 並非報案時間 不懂就多去請教別人 別在這邊跟我爭長論短前天16:40
檢舉X哀哀: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前天16:42
檢舉X造神:至於會不會 就看看囉 巴哈像你這種人很多 不過對自己的發言卻沒認知的人也很多 是或否 就等著看前天16:42
檢舉X哀哀:你上面自己跟我說半年後才會開庭w?前天16:42
檢舉X造神:提告期限 是6個月追溯期 懂嗎 我現在報案跟5個月後報案 都是在追溯期內 又再跟我裝懂 不裝逼會死?前天16:43
檢舉X哀哀:我等啦,等半個世紀前天16:43
檢舉X造神:恩 沒問題 你繼續留言 而我呢 就動身如你所願 半年後見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就算警察可憐你受理我也只是賠個小錢,不痛不癢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嗆你這種人就是爽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快動身,別說動身結果還在電腦前打手槍前天16:45
檢舉X哀哀:比你囂張要告人得多的是,但沒半個跑去告,除非影響到個人利益,不然根本完全划不來w前天16:45
檢舉X造神:剛剛不是說不會受理 而我需要錢? 你想太多了啦 民事上面和解 只是撤銷告訴 我不和解 幫你打上一個記號就夠前天16:46
檢舉X哀哀:那歡迎來打呀~前天16:47
檢舉X哀哀:反正你也有罵我高能兒w前天16:48
檢舉X造神:在告訴乃論罪上面 影響個人利益最重要? 你想拖延時間? 不過我並不想如你所願 而剛剛po的對話圖 去7-11列印出來 在到派出所或分局就能受理了 沒很難前天16:48
檢舉X囧小希:"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 看到這句笑了XDDDDDDDDDD前天16:48
檢舉X造神:誰罵你? 如何罵你? 高能兒是罵你 辱罵字眼都不懂 枉費我的稱讚阿 高能兒前天16:49
檢舉X哀哀:那快去~快去,大陸仔加油前天16:49
檢舉X造神:在大陸仔這句話之前 先看看我帳號吧 台灣的07在哪你都不知道 很抱歉楠梓分局在我家隔壁前天16:50
檢舉X哀哀:那快去啊,還留言做甚麼w前天16:51
檢舉X哀哀:我對高能兒這字眼感到被汙辱了,我也要提告><前天16:52
檢舉X造神:恩 當然 我剛穿好衣服 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8
檢舉X哀哀:我也穿好衣服惹,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9
檢舉X造神:請告 如此稱讚你的見解 你還不滿意 偵查庭見吧前天16:59
檢舉X哀哀:你不是出去了嗎?前天17:03
檢舉X造神: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所有條文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門去前天17:06
檢舉X哀哀:你要出去幾次啊,快去好嗎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不是就在隔壁而已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我沒散布於眾啊w 你想太多了吧w前天17:08
檢舉X阿凱:那你說 別人小學沒畢業 還有暗喻別人漢奸 還有別人說話不經腦子等等 這些也證據確鑿了= =前天17:12
檢舉X哀哀:他現在八成是坐在電腦前不出聲,裝作去報案,等一段時間再回來說他報案了w前天17:15
檢舉X哀哀:我室友都跑來看了,他們說警察不會去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何況他自己都罵人了w前天17:21
檢舉X哀哀:除非是嚴重的毀謗罪,不然就算警察表面上受理了實際上他們也不會去處理w前天17:24
檢舉X焦糖布蕾特:剛剛看完了整串留言 我只想說一句 只是討論動畫而已 何必火氣這麼大....前天17:31
檢舉X囧小希:他沸點很低(不知是不是裝出來求戰) 很早在某樓就拿別人親人在扯 又說別人認知症 發病 選擇性失憶 漢奸 高能 他罵人最兇 他跑去告自己?前天17:31
檢舉X哀哀:我高中同學跟我說警察不會浪費資源和時間在這種事情上,除非是影響到個人利益的毀謗罪前天17:33
檢舉X哀哀:不然真要受理,根本處理不完前天17:33
檢舉X哀哀:焦糖,他不是在討論動畫,他是說我們這些叫果青的沒資格討論動畫w前天17:35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是用語的不同吧 果青跟春物不都一樣 =.=前天17:38
檢舉X哀哀:對啊,單純翻譯不同罷了,但樓主就是要爭執這一點w前天17:41
檢舉X焦糖布蕾特:在估狗搜尋 春物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8%A5%E7%89%A9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搜尋 果青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E%9C%E9%9D%92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對用語沒什麼堅持 看哪個用法比較廣泛我就用哪個....前天17:44
檢舉X哀哀:我個人是2種我都OK,但樓主就是要正名春物才是正確簡稱w前天17:46
檢舉X哀哀:不認同他的就罵人或說人家沒資格討論w前天17:46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為了澄清還跑去維基百科看了一下 擷取其中一段話前天17:47
檢舉X焦糖布蕾特:當初的書名為「俺?青春?????間違????件」[2],正式書名定為「???俺?青春????????????。」。前天17:48
檢舉X焦糖布蕾特:由於包含句點共有20個字符,作者的官方Twitter帳戶募集簡稱,最後決定簡稱為《果青》(日語:???)、通稱為《我搞錯了》(日語:俺???)前天17:48
檢舉X阿凱:是呀~明明是討論版...動畫把小說內容刪剪過多確實不好...但是也沒必要別人說了動畫也有好的地方就不斷刺激他人吧..前天17:49
檢舉X黑羽:所以到底在吵什麼 感覺都已經歪串了前天17:51
檢舉X哀哀:你只要反駁幾個字,他就會回你一大串歪理,甚麼反社會之類的都出來了w前天17:51
檢舉X黑羽:一下子說別人 講果青是在秀下限 可是巴哈版是台灣的耶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他說要去告我,說我罵他,但留言一打開,他幾乎每個人都罵過w前天17:52
檢舉X黑羽:我用GOOGLE查 果青 跟 春物 只有前者 是 正確的 還是我要用 百度查阿?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八成裝作不在,等一段時間回來說我已經去報案了吧w前天17:53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春物好像比較難找到 果青打下去就整排結果了前天17:53
檢舉X黑羽:動畫被砍 劇情 其實 也沒辦法 因為 動畫 就是 幫小說 打廣告的一種 管道而已前天17:54
檢舉X黑羽:而且有在看的 也知道 如果把一本書的獨白 通通塞進去 這不做半年番 絕對 放不下去前天17:54
檢舉X哀哀:一打春物,除了幾個沒關係的之外,剩下都是大陸論壇的前天17:55
檢舉X哀哀:果青則是台灣的,翻譯不同罷了,都是指同一個作品,不知道他在HIGH甚麼前天17:56
檢舉X囧小希:GOOGLE"我的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題 wiki" 結果也是果青名字 百度才找到 希望他回來不會說 "GOOGLE沒買版權"前天17:57
檢舉X哀哀:小說動畫本來就一定會砍,反正就當作另一個作品來看就好了前天17:58
檢舉X哀哀:他其實人一直都在電腦前吧w 因為要裝作去報案才不出聲w前天17:58
檢舉X哀哀:說穿好衣服要出門了,結果過七分鐘還能回我留言w前天18:00
檢舉X哀哀:還要我催他 他才說要去w前天18:01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單純想要去享受劇情的感覺 去看小說比較爽 大部分動畫劇情都砍很大前天18:08
檢舉X歐買尬:居然被折疊了,真不簡單前天19:44
檢舉X∑◆伊恩?雪乃★:整串看下來,笑到肚子痛…前天19:44
以上原文的留言 在各位律師看來 暱稱造神 被提告公然侮辱 毀謗 侮辱的成功機率有多大 他有關侮辱謾罵的相關字眼 後面都有打上問號 對案件訴訟影響程度大嗎 而是否要當事人才能提告 勝算大嗎 PS 造神 就是本人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想辦法探聽對方之相關年籍資料,否則難以特定被告,無法追訴其犯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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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因割喉案事件深感痛心,我回應了一段,此時卻有好事者上來
針對我使用簡體字一行故意指謫我是大陸人,該做怎麼處理?
我:保?好女兒,想作的?就是?立?小?生罷???直到改善?止
郭:幹嘛用簡體字
我:手机?体系?不行逆?管?么?你家?的阿?
郭:明明就大陸仔 管這麼寬…也是大陸人才會用的詞 ><
我:你是見多識廣沒看過台灣人用簡體系統嗎?要不要對身份証字號約市公所查?我是中國人請一百份雞排。不是的話你八卦版貼本人照片土下座道歉?
郭:就是想當台灣人的大陸人 ><歡迎啊
我:要約什麼時候?6/5早上10:00新店區戶政事務所見面?
驗證完畢由義工幫你拍照對我土下座並且張貼文章到PTT八卦板?
郭:趕快去法院追訴……
證明你是台灣人 ><也只有台灣人會做這種事情^^ 很想知道恐龍法官的起訴罪名是什麼?
趕快去!!如果沒有的話,就證明你是大陸人了…
我:我行的正坐的端,你?來都不敢來,一?喊著?提告躲网?后面公然侮辱。怕你上了法院?太慘,先????一下我的身份?,100份雞排不?5000多,怎么?,?不??我已??机票囉,?松山机?很快的。
郭:我就是希望法院判決說你是大陸人是:公然汙辱 啊我一定再花10萬業配讓它上新聞^^
所以請趕快去法院提告!你在做很有意義的事情,千萬不要先叫囂然後沒下文……
我輸其實是贏!證明法院認為大陸人一詞是汙辱台灣人(大陸人低賤於台灣人)!
但你連去法院都沒辦法,就證明你是想當台灣人的大陸人,這我也是證明台灣民主確實讓大陸人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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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律師,本人恰逢剛好返台,該如何執行法律相關事務辦理?






各位律師你好:
首先,本人為開刀房護理師,本科醫師每次於開刀時,總會謾罵各個相關工作人員(一個開刀房至少會有3個以上的相關工作人員,甚至更多),尤其是在旁協助的護理師,剛開始的用詞遣字大多為[你到底搞不搞的清楚狀況啊?!怎麼搞的,連基本工都不行;你如果不行,就不要來搗亂可以嗎?]若開刀時間久一點,沒有照他想的方式做或協助動作慢一秒等情形,[媽的,他媽的]也會出來,沒有指名道姓,這也也可以構成公然侮辱嗎?
第二,想請問如果可構成公然侮辱,那麼如果單就錄音是否就可以提告?因為我相信我的同事們還需要混口飯吃,所以不會有人幫我作證。
第三,尚若我於開刀時錄音,是否會涉及到隱私權的問題?那怎麼辦?
最後,祝順心,在此先謝謝您的回覆!!!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提出之後法院不會立刻審理
會等刑案部分處理完畢後
至於刑案部分
建議還是要去
這樣才比較能充分保障權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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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弟為高三準畢業生,因在校時間過於無聊,所以先至教務處拿電腦教室的鑰匙(本校採登記制度,因未告知師長因此沒有登記便拿取電腦教室鑰匙),開完教師門後就立即歸還鑰匙。(下午一至三堂為班上使用電腦教室)
但上課時遭到老師發現,因而通知教官室,在教官訓誡下得知以犯下刑法的竊盜罪,下週將召開校務會議決議是否提告。然而當時我並無想佔據鑰匙的念頭,只有想開完門後就歸還,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如果校方提出告訴要如何處理?
此外在教官室時,有名不認識的老師與高三軍訓教官在討論我的家庭,說什麼沒有家教,要是自己的小孩,我覺不會讓他做出如此之舉,等不尊重當事人父母的言評,當時在場人數約六人(其中包含我和我的一名同學),想問這樣可以反告公然侮辱以及毀謗罪或妨礙名譽之類的嗎? 如果可以我的同學能當作證人?





律師您好,
本人小女於三月底某日晚上於校外同學租屋處初拜訪朋友,離開前將市值三萬的全新手機 iPhone 6 Plus 隨手置於床沿,經朋友以機車載回住處後始發現手機遺忘在朋友租屋處,小女立即聯絡當時人在外面的朋友一同返回朋友租屋處尋找,這期間大概半小時左右。當時朋友的室友已回來,經懇請幫忙協尋,該名室友不但斷然拒絕小女進入查看,也不同意協助尋找,更態度強硬表示沒看到什麼手機,甚至覺得人格受羞辱,發怒要求小女離開,致使三人發生口角!
經次日要求房東幫忙審視監視器告知,該名室友於小女與朋友離開後,約五鐘後就已回到兩人租屋處,此租屋處為兩人一間而且是共用空間,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按常理以及她當時的反應推斷,該名室友嫌疑很大,請問如此條件下對她提告竊盜是否有成立的可能?
我們原本並不欲對她提起刑事訴訟,而是這名室友在近日對我女兒與朋友提起公然侮辱的刑事告訴並要求三萬元和解金!因為我女兒與朋友事後在激憤下於facebook 寫了一些她自己覺得已經影射到她是竊賊的字句!
而對她提起刑事訴訟,也是我們一種不得已的防衛策略。
非常謝謝您的幫忙!
台北陳先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妨害名譽之部分,可嘗試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關於提出竊盜告訴之部分,為若無證據,不建議貿然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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