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Nini 102-05-15 15:03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算是用欺騙的方式離成功的,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之後補蓋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通姦罪是否成立,要看您們的受孕日期而定. 二.離婚是否有效,二位證人雖然不必一定要在場,但需知道雙方有離婚之真意. 三.若對方提離婚無效訴訟,確實可能會影響到後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予 102-05-15 03:31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經相談甚歡 她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 我成年了 之後相約去賞片時 因為邊看電影邊聊天感覺很好 於是我就與她發生關係 (其過程我並未聽到她有說出“不要”字眼 只有聽他說 好了啦!)但她在自白書上有說到 她雙手被我控制 而且她有說“不要” 但我自白書上有說到 我並無強迫她 也無用雙手控制 只有已身體壓在她身上...
之後我們變成男女朋友 而約過半個月我們有再約到同地點 當然也發生關係 但這次她再自白書上有說她並無受到要脅 或強迫等行為 因為她也喜歡我所以也就很自然的跟我發生關係 後來她與她阿姨就到警局對我堤告 我也去做筆錄了 現在我也很不知所措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所以我並沒想到她會告我....想請問法律達人 我現在該怎麼辦 想和解 但又怕對方堅持堤告 像降子的案例 會被告嗎? 而會被判刑嗎?可以緩刑易科罰金嗎?怎麼可以把刑責降到最低呢?我並無前科但我有家庭 謝謝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在筆錄內是提到第一次見面時,遭受到您的強暴而為性交,則有可能涉及強制性交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處罰不輕,且不在得以緩刑之範圍,又非告訴乃論罪,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對方阿姨可能誤以為對方未滿十八歲,與之性交會構成刑事犯罪,惟刑法規範的是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如對方在事情發生當時,已滿十六歲,則雙方合意性交並沒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小予您好,

強制性交罪(下稱本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不得緩刑易科罰金,對於此女網友之提告請謹慎為之。且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告訴不得撤回,最好在偵查階段即取得不起訴處分,以免夜長夢多。 由於此位女網友之後有和您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訴訟上可能的策略是:

        2.1  發生關係時是你情我願,並無強制行為。

        2.2  關係發生迄今已久,相關證據恐怕多已滅失。

       實際訴訟策略之擬定,必須檢視您手頭上所有之證據,才可以為您量身打造。

 3.    建議您下次至警局或檢察署時,有律師陪同到場。避免因為臨場壓力下做出對於自己不利之        陳述,導致身陷囹圄。若有諮詢必要也可電話0973162871或email與我(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2
回覆 小予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 ... (恕刪)

和解等同承認犯罪。

建議您來本所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5 16:36

強制性交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而對方已向警察局提告,台端之後會先面臨偵查程序,倘性行為當時對方仍未滿18歲,如成立犯罪會有加重其刑,建議趕緊找律師協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你的案子在這邊詢問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否則一有閃失恐需坐牢,不可不慎。

梅姬 102-05-14 15:37

關於我哥和大嫂無情的丟棄我們.

他們結婚後,生下一個孩子之後,到了某天就搬走了

他們要搬去哪裡都不告訴我們

從此就沒有聯絡了.

哥的手機 名字全部都換掉了.

不只我哥,就連大嫂的名字也全部換了

不論他們名字或連絡,都找不到此人

雖然有報警失蹤人士.問過里長,但至今都沒有結果

有一次鄰居在某大型醫院疑似看到我哥,打招呼也不予回應

(我懷疑我哥還在台灣的可能性很大)

我知道我哥和大嫂現在的名字(因為郵差經常收到他們的姓名.)

因為我媽精神病越來越嚴重了. 殘障人士...這幾年很明顯

我爸沒很嚴重,但也長時間吃藥

父母每過幾個月都要去大型醫院拿藥.

現在母親家庭主婦(精神疾病)

父親已經退休.

我和弟弟找工作中. 做了很多工作遇到不適應的情況.

(我和弟弟是吃不胖的那種瘦小體型,我是當兵免役..有些工廠不會要我這種的)

以目前賺錢速度來看..我想我家有可能會破產吧

哥哥和大嫂突然某天搬走.才是讓我驚訝

我一直懷疑大嫂有憂慮症. 有幾次半夜到處摔東西..

1.永遠聯絡不到他們 (他們手機全部改了)

2.永遠不知道他們在何處 (他們住哪,沒有告訴我們.)

3.永遠不知道他們的名字 (他們搬走後,名字全部改了.郵差收到他們信件.名字證實大概知道.確實有改名字)

4.我哥身分證字號疑似有改 (原因不明,以前有聽到他們要去中國的話語)

5.鄰居在某大型醫院看到我哥 (可能在台灣,就在不遠處~為何會去醫院?)

6.他們逃避我們 (可能性極大,而且跟錢養家有關)

7.他們作為不能被接受 (搬走就算了...名字都改 也不聯絡我們  這還是親身骨肉??根本就是忘恩負義..哪天我父母離開 我只希望上帝或神明給他們制裁.)

8.我哥搬走至今有3年了,"從來不連絡我們"  ''名字還全部改掉''  "搬住哪裡也不告訴我們"

 

刑法的違背義務遺棄罪,被遺棄的人需要是對於無自救力之人,如果這個被遺棄的人有人照料,那就與刑法規定的無自救力人不相當。你們的情形,因為你家還有兩兄弟可以照料父母,所以你大哥的離去並不會構成刑法的違背義務遺棄罪。 除去刑法遺棄罪,你大哥還是有民法扶養義務的,你們可以依民法規定向他請求支付撫養費用。如果他不願意支付,你可以起訴請求,並依判決對他的財產薪水進行強制執行。

派大 102-05-10 19:14

我家經濟來源是媽媽
而我姐姐有一名十歲的身心障礙小朋友與我們同住
一直以來都是我媽媽養他們
而今年三月我媽因大腸癌開刀住院 無法工作 至今還必須化療
家中經濟需有著落 因此協調好由我姐先負擔一年
但我姐姐至今都未工作 
上個月交了男朋友之後就常常好幾天不回家
因為小孩特殊 很難管教 我媽媽生病還得幫她照顧小孩 帶小孩上下學
經常因為小孩的行為跟不聽話大動肝火
而我還有我的升學要忙 回家還得照顧小孩幫他洗澡等等....
我跟媽媽都身心疲憊 已到無法忍受的地步

而我想請問的是
1-如果想告我姐姐遺棄能否成立?
2-遺棄罪有規定要多久才能夠構成嗎?
(例如:失蹤得過24小時才能爆)
3-特殊的小孩有辦法找到好的寄養家庭嗎?

 目前小孩是你姊姊交給你媽媽在養,那你姊姊算是有委託他人照顧小孩,不會構成遺棄罪。你可以求助一下社會福利機關,看看是不是要聲請改定監護人,或請法院裁定將小孩交給社會局監護。

機車阿宏 102-05-10 15:18
若如果房屋當初口頭上承諾,對方有錄音,現在因家庭因素,我無法賣給他,但我們雙方只有談到價金,但詳細內容都未談妥,這樣還會成立嗎
本件如果對方錄音內容有錄到關於價金與標的物這二項的意思表示合致的話,則後續只能朝向解約或合意終止契約來辦理。對方要先證明有何損害才能請求賠償,而以目前來看?階段至少是損害較小之階段,儘早處理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don 102-05-09 21:03

請為我手上只有當時一個錄音檔案.內容為由於事情發生當天.我前妻坦承與某人確實有性行為.要求我原諒她.並承諾要寫悔過書給我.後來趁本人不注意.將沾有精液的衣物的證據給洗掉了.後來就也不願意寫給我了..直到前幾個訴訟離婚.我從電話中套出她親口說出當初有要寫悔過書給我的話語.當然我還有其他的佐證可證明她與外遇對像.如我提告妨害家庭告訴是否有起訴的機會..大不大..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知悉前妻外遇至今,是否已超過六個月?須注意告訴期間僅有六個月,另外您尚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don 102-05-10 06:2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知悉前妻外遇至今,是否已超過六個月?須注意告訴期間僅有六個月, ... (恕刪)

 知道情形已經超過了.但礙於怕證據不足遲遲無法提告.但錄到音的時候未超過6過月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告訴期間的認定涉及本件提起告訴是否符合要件,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士緯 102-05-08 21:16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0元左右 然後剩下的分12期 一期約43xx 原本每個月都會正常繳費 因為網拍生意失敗 也沒工作了 小孩她媽也選擇離開 我自己要養小孩 跟家裡一些費用 才把機車拿去當鋪 機車是我名下的 借貸35000元 原本也想說35000元 剩下的可以在拿去做網拍試試看 不過那時候網拍運也不好 後來也一直沒找到工作 當鋪 也只有繳一期利息 後面的利息也沒繳 導致車子4個月以後被當鋪過戶 現在遠x銀行 提告侵占 我記得以前有寄過存證信函給我 金額約1萬2千多在+20%的利息 現在我有能力一次繳費 小弟現在網拍算有點小成功 也是幾千元做起來的 我現在只怕對方會獅子大開口 要我賠償幾倍 因為小弟是單親家庭 76年次 有一個七歲兒子 家裡的費用也是我在支出的 如果額外要我負擔幾萬元的賠償金額 小弟會吃不消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6
回覆 士緯 的發言內容: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幫您辯護。或者,您可以跟當地律師付費面談諮詢。

 如果車子不是登記在你的名下,當鋪怎麼能夠把車子賣掉呢? 如果登記在你名下,那就不是侵占,只是債務不履行的民事問題,老實把事實跟檢察官說即可。

動產擔保交易法已於96年時全面除罪化,而將相關刑罰規定刪除,是以動產擔保交易事件後續追償應循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而不得再以動產擔保交易法來以刑逼民,當然不能排除融資公司以其他刑法規定來威嚇債務人之可能,我想本件您所敘述的情形就是明顯的例子。

本件應先釐清當初車貸是以動產抵押設定或者附條件買賣登記來辦理?這個部分可以查一下你的車籍資料,應該就可以確認所有人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進而了解有無構成侵占罪。

所謂附條件買賣是指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約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例如:甲公司(出賣人)將其擁有之汽車一台,以契約約定一定之條件(例如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契約約定出賣人應分期償還之時間及金額等),出賣給乙公司(買受人),在買受人尚未履行契約條件前,標的物所有權汽車)仍屬於出賣人,於買受人完成約定條件時,買受人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 : 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此時所有人是買方,只是在抵押權塗銷前,若買方不履行債務時,賣方得取得車輛占有,逕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徐小妞 102-05-07 08:13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要告第三者妨害家庭

我需要些什麼證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妨害家庭刑事告訴部分,需檢具事證證明配偶與他人有性交之事實,如僅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則相關事證的要求不似刑事告訴的嚴格,僅需達到讓人大致相信配偶與他人有性交之事實,如配偶與他人同居、經常共同出入同一住所等,但是仍需視具體個案而定,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7 12:18
回覆 徐小妞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要告第三者妨害家庭

我需要些什麼證據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分成民事刑事兩種。後者必定要有性交行為。前者僅需有相當證據證明即可,詳細細節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時間面對面對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陳先生 102-05-06 21:53

我姪女 88 年次,15歲,單親家庭

上國中之後,就不太去上課,

國一上學期離家 2-3 個月,交了 19 歲的男友,都住男友家,

後來警察找回來,苦勸回家國一下學期念沒多久又不去上課,

也常不住家裡,住男友家。

 

我姐精神上有點問題,平常打零工,也管不太動她,

我姐跟我姪女都住在我的房子

我這個做舅舅的能做什麼...

問題一:她男友算誘拐未成年少女吧,我不是監護人能夠去報警處理嗎?

她和她男友會有什麼刑責?

 

問題二:不去上學師長、輔導主任有來家裡關心,

好說歹說,輔導等等都沒有用,

是否有較強制的手段呢?

 

問題三:她說她去上課,要我給她錢去買小髮飾,小錢包等等去擺地攤,

我看她一個月都有去上課(偶而有裝病),還算是表現良好,

就答應借她 5000 元當貨款,

現在不去上課,是否可以用詐欺去威脅她去上課?

我是軟體工程師,收入還可以,不會在意 5000 元,

但很生氣被欺騙的感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姪女未滿十六歲,則她的男友和誘她脫離家庭,係以略誘罪論,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倘若她的男友與她為性交者,尚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她的男友涉嫌前揭犯罪,由於您的姐姐較無時間管理小孩的事情,建議由您姐姐簽署委任委任律師代為提起相關刑事告訴,以維護您與家人之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您姪女不願意就學、經常不回家,可請學校的輔導室介入輔導,請求學校專業協助處理。

您姪女欺騙您交付五千元,涉嫌構成詐欺罪,得與律師一併討論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並促使您姪女改過遷善。

money 102-05-05 22:08

 我的家庭很複雜..
爸爸是退伍老榮民
媽媽是洗腎患者,弱智
大哥大嫂皆是領有中度殘障手冊的精神病患者
他們有3個小孩(18 17 16歲)
 二哥出家當和尚,消失很久了
我已婚在外地居住,固定時間回家探視,一般上班族

大家都是靠著父親的退休俸(18%)過生活(我除外,我從畢業後都是靠自己)
 
前幾日父親突然過世了
母親這邊的親戚舅舅們把所有的事情都丟給我們夫妻處理
這沒關係
但是,之後的生活費及照顧也是要我處理嗎?
我想問的是,我可以處裡所有後事及所有該處裡的文件之類的
但未來呢?
我媽媽我是一定會照顧扶養的(已經找好安養中心,讓專人照顧)
但我哥嫂與小孩們呢?
我有義務要照顧他們的生活嗎?
法律是否有規定呢?
若他們闖禍(例如偷東西被抓需要上法院之類的)也是一定要我處理嗎?
我若不理會,會不會有甚麼法律上的處罰呢?
那為什麼我二哥就可以躲起來不處理?這樣他不會有責任嗎?

謝謝大家~真的很急~因為舅舅們要我們負責
就因為整個家庭只有我是正常人所以要我負責....
我真的好無奈....我也有我自己的家庭...
我該怎麼辦呢~

林唯唯 102-05-05 15:02
對話開始於星期四 23:52 林唯  

可以請妳跟jame別再有連絡嗎?
即使他找你...必竟一個巴掌拍不響
你想當美人魚就去當別的人的吧~
如果是我誤會妳,我很抱歉
但妳和她的言語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家庭!!!將至破裂!!!
妳也是人妻人母,不會想要這樣的情形發生在妳生活上的

  00:05 林唯  

第240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今天  03:27 金安靜  

大嬸

 

現在是誰可憐

 

誰巴著誰不放

 

虧我還一直幫你講話

 

幫你趕他回家

 

靠北山小,靠生小孩來綁人家

 

誰說,我們不適合

 

誰說不要把我綁在這個家

 

誰17歲就結婚離婚

 

破婦

 

誰有本事愛人家沒本事讓人家愛上你的啊

   03:36 金安靜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啦,可憐,被背叛是活該

 

我還可憐你咧,搞清楚

  03:36 林唯  

很抱歉!我不靠小孩綁他!是他自已說要娶我的
先前也請你別跟他連絡即使他找你
結果妳也是一樣

   03:37 金安靜  

是嗎

 

你確定

  03:37 林唯  

是啊

   03:37 金安靜  

他說

 

你們分手前才發現有了

  03:37 林唯  

哈哈

   03:37 金安靜  

第二個,是你設計的

  03:38 林唯  

哈哈哈

   03:38 金安靜  

然後我叫他回家,他死都不回

  03:38 林唯  

是我說要分手的好嗎
有第一個時我也是自已拿掉的,沒要求他娶我

   03:38 金安靜  

我根本一開始就想保持距離

  03:39 林唯  

所以就是妳們已經發生過關係了是嗎

   03:39 金安靜  

但是他生病了

 

他說他差點為了我死

 

我們一直都是好朋友啊

  03:39 林唯  

所以就是你們要繼續囉

   03:40 金安靜  

包括你打來我也都在

 

  03:40 林唯  

他也說妳很可憐啊

   03:40 金安靜  

我趕他回去

 

罵的很難聽

 

我不會要廢物

  03:40 林唯  

要是真得是這樣的話,妳就不會又打來了

   03:40 金安靜  

我非常願意離開

 

問題是他每天找我

  03:41 林唯  

不接妳的line就哭成那樣的打來說

   03:41 金安靜  

是他叫我打的你不會問他

  03:41 林唯  

你不是也想要有人陪的

 

他叫你打???

 

故意打來給我聽嗎

   03:41 金安靜  

哈哈哈

  03:42 林唯  

不是嗎?他說你沒家人沒老公只有自已一個人啊

   03:42 金安靜  

你自己問他吧,我不會不捨得

 

這是真的

 

我說分手說了好幾次

  03:42 林唯  

那就是在一起過了!!

   03:42 金安靜  

不想見他所以離開公司

  03:42 林唯  

沒發生什麼,誰相信

   03:43 金安靜  

喔,有嗎

  03:43 林唯  

真得不要的話,不會到現在這樣

   03:43 金安靜  

關你屁事

 

你自己管好你自己吧

 

他回去了

  03:43 林唯  

他叫你打,你就打,那妳算什麼

   03:43 金安靜  

拜託你管好

  03:43 林唯  

這句話回給你,該管好的是妳

   03:44 金安靜  

他不想接某人電話某人也不要臉一直打啊

 

她又算什麼鳥

 

我也不關你事

 

家變的又不是我

 

被拋棄的也不是我

 

加油吧

 

祝福你們

 

不靠小孩靠死纏啊,我知道

 

你厲害叫他給你看賴

 

我真的很煩很想切了

 

你不要再說廢話

 

不要再讓他打給我

 

我答應你不會再主動打給他

 

今天其實是我自己給他的最後考驗

 

看清了就不會了

 

不信等著

 

這種男人,我不會要,太低級,給你當老公吧,一個要錢一個只想給錢了事,超適合的

 

還有…你服侍老公服侍的好,今天他就不會出來騙人了…

 

  04:09 林唯  

結束了

 

我是jame後?無期

   04:10 金安靜  

再見

  04:11 林唯  

我跟你在不會見面了

 

永遠

  07:26已看過

 

我也知他們有發生過關西,但沒任何證據

我老公已經連續二個月多都下班後不回家(都跟第三者)且斷聯直到凌晨才回家

唯一可以拿來當證據的就只有這fb的對話…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6:34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提起侵害配偶權之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5 17:08

你要先確認你要的是什麼?老公回到身邊大家快快樂樂的重修舊好?還是離婚?想好了,歡迎你寫email給我。

林唯唯 102-05-06 09:05

需準備什麼呢?

林唯唯 102-05-06 10:22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要先確認你要的是什麼?老公回到身邊大家快快樂樂的重修舊好?還是離婚?想好了,歡迎你寫emai ... (恕刪)

 

目前是已經決定離婚了(老公提出的)但是並不想就就這草草結束.

為了這個家我付出十多年

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甚至是小孩金錢

也去借$來為了這個家

因為老公的薪水不夠用

也去借$來為了這個家

所以自已也負債

主要是要~

看可以不可以得到什麼及給他們兩一點教訓

不是做錯事還可安然無恙

 

像他私訊的內容夠構成毀謗嗎?

chan 102-05-03 11:00

律師您好:

我們是一家四口, 老婆全職在家照顧兩個未滿3歲的小孩, 
全家只靠我這份薪水在支撐的家庭.

在住入這間房子的時候, 是因為租金便宜才住入,
而我們也告知房東我們至少會在這住2~3年.
前幾天房東突然跟我們說房子都更, 希望我們可以搬家.
在這之前, 我們曾聽過鄰居說過這邊要都更的事情,
之後我們打電話詢問過房東, 他說沒有那麼快至少要2~3年.

但我們去年10月才住入, 才住半年就接獲要都更的通知. 
後來我去查這間房子的狀況, 找到

 (北市工建字第8930203800號函)
(第18條) 通知住戶停止使用、拆除重建。由建商施作臨時支撐,經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擬定。 
網址: http://www.petermiaw.url.tw/sea-sand-room.htm 

也就是說房東隱瞞我們這件事情.
雖然還沒跟房東談過, 但我想知道我們的權益.
(1) 是否可以請房東全額退我們押金?
(2) 因房租是三個月繳一次, 我們已經繳到7/8.  是否可退還剩餘租金?
(3) 另搬家費用, 是否可請房東處理?
(4) 當初他沒有明確告知這間房子已經不能住入, 刻意隱瞞達成他收取租金利益, 是否已經造成詐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依民法第424條規定向房東終止合約,由於是可歸責於房東,故可向房東請求全額退還押金及剩餘租金,至於搬家費用,則可以與房東協商,本件仍可能涉及詐欺,可做為您的協商籌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彥彥 102-05-02 21:06
我18歲女友15歲時交往,現在女友16歲了,我只是早上接女友出門上班晚上8點9點就送女友回去 下班到回家這段時間一直在我家,現在女友老爸說要叫警察,是要告我甚麼? 女友常跟我抱怨在家常受到精神上的虐待,老爸每次講話都是大小聲,限制跟我連絡,事情做不好被罵就算了,做的好也被罵,我都16歲了也都晚上10點前回家是要怎樣*~* 女友多次想翹家,我都跟她說在忍忍在唸也沒幾年 我可以幫女友甚麼? 16歲前無性交 不過有擁抱.親吻 脫離家庭怎樣才算?
ymc 102-05-02 21:39
除非聲請改定監護人,不然你是不能帶你女友脫離現在的家庭,否則恐涉及刑法第240條第1項之和誘罪。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電0985-549846或來信。
kitty 102-05-01 16:37
去年剛滿十八與未滿16歲女友發生合意性行為,因不知如何處理未與對方家長和解(要八十萬),目前判刑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坐牢中!但後面還有三個案件還未開庭,騎贓車(但不知情是跟網友借的)去接一個已被通告逃家的未滿14女網友,但因不知對方年紀和對方發生合意性行為,所以被告了竊?.妨礙家庭妨礙性自主,因之前還在服刑中且累犯可能加重刑罰,被告因有先天性複雜心臟病必須每天服用強心劑及抗凝血劑,台大醫生也說可能活不過二十幾歲,被告初犯非常的害怕且很有悔意!14歲少女後來還在RC上寫很愛他很想他,但一直聯絡不上對方家長談和解!請問有律師可以處理這種刑事案件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四歲之人為合意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係強制性交,則得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二個犯罪處罰皆不輕,應謹慎處理;至於您所稱的妨礙家庭的部分,應該是指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脫離家庭的部分,此部分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ueikuei 102-04-30 13:48

昨天接到一通資產公司打來催討電信費用電話
跟我說我在91年的時候名下有一隻號碼有欠費六萬多元
那隻號碼是以前辦給朋友用的,之後因為某些因素
總之就是再也找不到當初那個朋友
(我知道去辦門號給人家用是很笨的事,只能說以前沒想到會發生那麼嚴重的問題)
幾年前我也曾經接到過催討的電話,我那時候就有告知門號不是我本人使用,我也嘗試再跟那個朋友取得聯絡,但無奈就是沒辦法聯絡到人,之後就又有一段時間都不曾再接過催討電話
(或是也可能是用隱藏號碼或是我不清楚的號碼,所以我沒接到也沒回電)

現在資產公司跟我說他們公司有查到我現在的戶籍地,並且知道我有在工作
他們說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每月扣薪1/3
問我有沒有意願跟他們公司和解,他們還可以給我一點折扣
但前提是要一次付清費用

現在的情形是
1.已經是那麼多年前的事了,這中間因為家庭有變故,所以也搬了幾次家,現在的戶籍地也是親戚家的地址,不是我住的地方,我這樣的情形會影響到我親戚嗎?(比如要扣動產動產什麼的)

2.我跟對方又再說了一次那隻號碼是以前辦給朋友用的,但我後來找不到那朋友
我知道對方說的也沒錯,名字是誰的就是找誰要錢,但我也跟他們說,我現在家裡只有我一份收入,住的地方是租的,還有兩個有慢性病的老人家,每個月有固定的醫藥費用,加上我自己還有一筆信貸正在還款中。每個月能動用的錢剩下一萬塊左右。(這是一整個月的生活費)
我也明白名字是我的,就算不是我用的,我也站不住腳去拒絕還錢,只能認了。所以我有解決的誠意,但是,這麼一大筆錢對於月收入只有三萬塊左右,支出又多的情況的我而言真的是一個不小的困擾,我沒辦法一次付清,頂多只能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來解決。但對方踩很硬的跟我說~要和解折扣就要一次付清,要不然就是強制扣薪1/3,並且如果我選擇強制扣薪,還可以跟我收每年5%的利息費用,所以算一算強制執行的話他們可以扣我近十萬元。所以他們說這筆金額不大,建議我去跟親戚朋友借錢來把這六萬多元還清,再分期還給親戚朋友。重點是,這種景氣之下,真的沒什麼人有辦法一次借我那麼大筆費用
有沒有什麼可以讓我緩口氣的方式可以處理?
要是我真的被強制扣薪,別說公司可能會藉此讓我離開
就算公司肯讓我留著,我基本的生活也會維持不下去。。。。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30 15:57

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依您所述,對方請求權似已罹於時效~

如未取得執行名義,於支付命令送達時,對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如對方以起訴為之,則於簡易庭開庭時主張)

如已取得執行名義,則於執行程序中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kueikuei 102-04-30 16:12
回覆 政通人和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依您所述,對方請求權似已罹於時效~

... (恕刪)

 

不好意思,我不太懂您所指的"執行的名義"是什麼意思

但對方昨天在電話中告訴我:

如果妳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我們就會把妳的案件送到法院強制執行

請問律師,我現在應該要跟他們達成和解,想辦法籌錢去還?

還是就暫時不理會,讓他們把案子送出去再提出異議?

他們是不是可能會把對話內容錄音拿來當成證據?

另外我這樣的情形會不會影響到讓我放戶籍的親戚?
(比如資產公司說要去搬動產或是封動產一類的)

執行名義是指確定的民事判決或者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依法須提出執行名義,不過對方聲稱要聲請強制執行,並不代表債權人一定是已經取得執行名義,有時僅是有利催討的一種唬人技巧而已。
依您所述情形,本件如果電信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並未取得執行名義的話,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的,但如果已得執行名義的話,則必須進一步去檢視有無超逾時效期間,若執行名義後超逾時效期間,一樣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kueikuei 102-05-02 16:44

謝謝賴律師的回答

但我應該要怎麼弄清楚對方是不是已經取得執行名義?
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收到什麼民事判決書,公司也沒有告訴我有要強制扣薪的通知
所以到目前為止,都只是對方在電話裡告訴我"如果不跟他們和解,那就要送法院強制執行"
我現在如果主動打電話去,對方大概也是叫我付錢給他們,跟他們達成所謂的"和解"吧?


我現在應該怎麼做,對自己才比較有利呢?

另外如果他們打電話到公司,或是找人去我的戶籍登記地"拜訪",是合法的嗎?

文麗 102-04-30 13:17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可以要求法庭提調先生SKYPE 與FB臉書的通聯記錄嗎? 因為我自己無法進入他的電腦去查. 我知道(偷聽過)他與小三大部份都是以SKYPE 與FB臉書聯繫/互傳親密私照. 我沒有其它證據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2. 那美籍日本女人小三大部份都是住在夏威夷, 很少來台灣. 都是我先生他常常出國去夏威夷找她. 如果經由SKYPE 和FB臉書找到他們的親密私照及通訊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我可以向這美籍日本小三提告妨礙家庭通姦嗎?

3.我先生已搬出去3年多,最近他訴請離婚,但是我不想離,也不甘心. 只希望能藉此證實"他的錯失多過於我"來拒絕離婚. 但是他打算找他父母當證人上法庭數落我的不是(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很近). 我想找我15歲的兒子出庭幫我?話, 但是他表態只願處於中立, 不太願意去得罪仍然有出錢養家的爸爸. 我們還有一個6歲的女兒,雖然與我同住,但週末假日她也與我先生很有互動與親近,我不知道讓我小女兒出庭是否會對我有利?我可以找我住在台北市的兄姐到台中市出庭替我說話嗎?

4. "婆媳不合"會影響到我嗎?會對他訴請離婚有利嗎?

感謝律師....

1.如果單純調閱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對話 並不能證明有通姦行為 除非被告二人到庭上自己承認 2.離婚訴訟婚姻破綻可歸責性大的一方不能請求離婚 3.至於要傳人證 只要你表明待證事實 法院會審酌是否傳喚 不過兄弟姊妹除非是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 否則目前看不出來要證明甚麼事情 4.女兒可以聲請傳喚 不過未滿七歲 在法院陳述能力如何 可能是有疑問的 法官也未必會同意傳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6
回覆 文麗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婆媳不和是不會構成判決離婚之事由,除非有虐待之情事,但這必須舉證。一般而言判決離婚是要由原告舉證,您若是被告一方,可以說明反駁對方長期不在家等語,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無言 102-04-28 02:56

您好,有關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1.目前我跟我前妻已經離完婚,但是對方有意願要重新要求兩個孩子的監護權(2歲跟4歲)

2.離婚協議書已經有載明孩子的監護權歸我

3.離婚的理由是偷取我父母的金錢,當時並未報警並做紀錄,僅有口頭和解

   當時有攝影機拍攝留下錄影檔,最早的錄影紀錄為2012/12/01

一.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要重提監護權改判,我是否需要去對我前妻竊盜這件事去警察局作紀錄?

我們已經和解不再對前妻追討金錢.

二.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竊盜罪來不及做紀錄,以下列條件評估監護權改判的機會大不大?

前妻家庭複雜(岳父:雜工 小姨子:酒店小姐 前妻:櫃檯人員)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且前妻身上有負債(卡債及學貸),但有可能有其他人的金錢幫助

我的家庭(父母務農,我為工程師 姐姐們:家管及專櫃小姐) 家庭經濟狀況一般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妻竊盜的部分,尚未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如您有相關的錄影證據,仍可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前妻希望法院重新改定監護權人,前妻需先說明您擔任監護權人究竟對子女有何不利益的情況?法院審酌的因素,除了雙方的經濟狀況,小孩的意願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您的小孩已可陳述自己的意見,法院也會考量小孩的意願。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竊盜部分,因為有6個月告訴期間,所以至今仍可提出告訴。

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於訴訟中,基本上法官會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必須主張您適任監護人之理由並說明對方不適任之理由,建議您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保障您的權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電洽詢。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若前妻確實有聲請改定監護權之意願及舉動.您則需確認當初有無拋棄親屬相盜罪的告訴權利?方能正確評估雙方訴訟籌碼!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這要看你們當初是怎麼定這個和解契約竊盜部分)
和解如果附條件,那麼,這個和解未必會有效

你還是可以在六個月內對她提起竊盜罪告訴

退萬步言,即使竊盜罪告訴就算不成功

監護權的部分,律師還是可以幫你防衛

 

您好,

      1.就算離婚協議約定子女監護權歸您,但之後前妻仍然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只是前妻必須去證明改定監護權給前妻會比現在監護權歸您,對孩子比較好。但依您敘述,前妻家庭狀況並不若您(除了單純看經濟來源以外,也要考慮是否有辦法親自照顧小孩)。

      2.至於前妻竊盜事,就算和解,可以和解的也只有民事上請求,刑事上的告訴權不會因為和解而喪失(何況只是口頭)。依題意看來也已經快過六個月告訴期間,所以建議若要追究,先行向警察報案以免逾越告訴期間。

發光者 102-04-26 23:47

想請問律師,惡意公開裁判書在網路其他網站上,目的是為了要攻擊我,汙衊我人格,且針對我的家庭教育、家裡的人一再的指責這樣到底有沒有構成毀謗罪嗎?除了惡意公開該裁判書外且屢次在網路上(同一討論串)公佈我的姓名(除採判書之外),這樣他有侵犯到我的隱私權嗎?他在網路上一再嗆聲說,他說的是事實,所以他不怕我告他!因為他說的是事實我就真的無法讓他惡意的行為,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2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發光者 102-04-30 22: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資訊,很難告到對方

 所以想請問,我並不是公眾人物,他卻在公開的網站一再宣傳我的事情,他為了這個事情還特地  註冊新的帳號,且在轉載的內容以外公開我的名字,這樣不能夠告到對方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5-06 21:01
回覆 發光者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
您的問題或可用新上路的個資法來解決,可參閱本所官網或臉書相關介紹。
阿果 102-04-26 11:3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雖然很愛我前妻!但是她都跟我說可以幫我顧小孩?但是沒有一次說的是真的?現在我以經有像法院申請離婚無效了?如果過了?她還是不要回來!我只有找正句告通姦而已嗎?我只想告男的破壞家庭。因為他現在不讓我前妻回來帶小孩!也不準我帶小孩去前妻那。因為我都說了現在他們有沒有在一起我不想管只是想叫前妻幫忙顧女兒。這樣也不能接受!我才會想告他?當初我們還沒離婚就是因為他的關於?
您好: 本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確實不好打,若您們的婚姻真的已無法繼續,建議您直依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果 102-04-26 11:3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雖然很愛我前妻!但是她都跟我說可以幫我顧小孩?但是沒有一次說的是真的?現在我以經有像法院申請離婚無效了?如果過了?她還是不要回來!我只有找正句告通姦而已嗎?我只想告男的破壞家庭。因為他現在不讓我前妻回來帶小孩!也不準我帶小孩去前妻那。因為我都說了現在他們有沒有在一起我不想管只是想叫前妻幫忙顧女兒。這樣也不能接受!我才會想告他?當初我們還沒離婚就是因為他的關於?
您好: 本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確實不好打,若您們的婚姻真的已無法繼續,建議您直依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黃先生 102-04-26 00:34
林岡輝律師您好 切結書內容為公司要駕駛自行處理負責 公司一概不予承擔 駕駛當天簽署後方可離開繼續上班 誰知後續公司竟自行和對方合解 (完全無告知駕駛) ((切結書合解書都在公司手上沒有留半份給駕駛)) 離職後過約二個月收到公司來涵存證信件又電表示要追討合解金 另外告知駕駛事件發生當天 無回報狀況 這一點公運處單位將開出罰鍰 而這筆罰鍰公司已經幫駕駛繳納 罰鍰金也要駕駛一併歸還 (公司的說法) 還強調這種事我看太多了 我可以預見你的結果 就是賠錢 打到最後還是要賠 (感覺被威脅) (可惜沒有錄音 後來發現其實公司很多司機都被公司以這種先斬後奏的方式處理有的甚至 被灌水金額高達30幾萬 這不是亂講都是真人真事)(((可惜大家無法團結起來)))((( 題外話))) 司機目前有表態該合解金的部份 公司既然以維護司機之由代為處理 本人也不是不通情面 不過該屬駕駛的責任 合解金的部份駕駛會來做承擔 公運處開給公司的罰鍰 駕駛覺無責之有 沒有事回報什麼 駕駛每天工作時間漫長 非常辛苦又高風險 一個不小心 整個家庭都賠進去! 駕駛心力交悴~ 這場官司的機率 又加上本身不會講話怕說錯又更火上加油 不知道該怎麼辦
1.基本上如果是車禍的話,在公司和解完之後,就公司本來應該賠償予被害人的實際金額(不是以公司賠償金額為準),且您如果駕車過失的話,公司是有對您求償的權利,但求償的金額,因為您並未同意公司和解金額,所以應該以被害人實際受害金額跟和解金額相比較,較低者才是您應該負擔的賠償金額。不過,依常情來看,如果公司有律師協助下,罕見有和解金額會大於實際賠償金額的,併請注意。
志強 102-04-25 22:03
求助大家的幫忙
我家是低收入戶
是個單親家庭 媽媽有精神狀況的問題
我還是一個學生

前幾天的凌晨 4 點
因為趕時間找朋友
闖了一個紅燈
剛好與高架橋下橋口是一個死角
經過高架橋下橋口 左方有輛計程車 疑似有超速
非常快的下橋

我當下意識補了機車油門
計程車擦撞到我車後面的鐵架
撞上安全島
我方人車無事
對方人也平安
不過 當下 拖吊車負責人 警方 計程車司機
和我說完全修復好它的車 至少大約要十幾萬
這對我家來說是個很大的金額

不過我熟識的早餐店和我說
不要真的答應他負責全部的修車金額
他們跟我說 筆錄經過裁決所 會判定雙方需要負責任的%數
但對方計程車司機對我要求是
車廠車修好了 必須付全部的金額給他
否則對我提告
請問我該怎麼做
對自己比較有利


拜託熟識法律問題的大哥大姊 幫幫忙 !!!!!

 首先要看對方是不是也有過失,如果有,那可以主張對方要負一部分責任。然後,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如果有受傷你必須賠償醫療費用及因為受傷不能工作的損失。還有對方的車輛車齡是多少,如果不是新車,修理費用的部分還可以扣除折舊。

黃先生 102-04-25 19:47

離職後公司寄存証信涵給我要賠錢不然法院見

離開開車的工作 之前有些狀況 要賠錢 但是公司要求我簽切結書自行處理
我當時在萬般無奈的情形下 不得不簽 因為公司希望司機能自行解決 當天我也簽ㄌ
但是想不到對方一天到晚跑到公司來亂 公司考量下私自和對方合解 沒有經過當事人我的同意
合解後公司又來向我追討那筆錢
我說我已經簽了切結書自行處理與公司無關 公司自己跟對方合解現在又找我追討
真的很莫名其妙 況且對方也無法提出我要的合理醫療單據 公司也一樣照賠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賠ㄌ再說到最後還是要司機吐錢出來
現在又多扣司機一頂帽子 說當天情形司機沒有向公司回報
因此要多罰司機錢而且這個錢不是公司要的是公運處要罰公司的
至於沒有回報是司機 當然是由司機來付這筆錢(公司的說法) 所以 加上賠償金總共8萬塊
然而司機已經離職過了二個月 最近收到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表示要向我追溯回那筆錢
我現在該怎麼做 我已經跟公司聯絡過了 並且表示 賠償金的部分 我願意賠 該我出的我願意負責 但是
未回報另外欲加之罪的部份 我實在不能接受 當天對方也沒事 我怎麼知道第二天晚上會跑來鬧 現在要如何應對公司寄給我的存證信函 我實在沒錢跟這種大財團拼 後來才得知很多同仁也遇過這種事
請求大律師們幫幫忙 這件事讓我工作都沒了 無力償還 家庭也面臨極大的危機 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對這家公司心灰意冷 可以的話請告知我現在我該怎麼做才好 整件事要怎麼看接下來的應對之道 司機真的是很無奈>>

請先說明一下你切結書的完整內容,如果切結書上有載明公司得跟對方和解,且相關責任由您負擔時,當然公司有權利追償。

黃先生 102-04-26 00:2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先說明一下你切結書的完整內容,如果切結書上有載明公司得跟對方和解,且相關責任由您負擔時,當然 ... (恕刪)

 

林岡輝律師您好

切結書內容為公司要駕駛自行處理負責 公司一概不予承擔

駕駛當天簽署後方可離開繼續上班

誰知後續公司竟自行和對方合解 (完全無告知駕駛)

((切結書合解書都在公司手上沒有留半份給駕駛))

離職後過約二個月收到公司來涵存證信件又電表示要追討合解金 另外告知駕駛事件發生當天

無回報狀況 這一點公運處單位將開出罰鍰 而這筆罰鍰公司已經幫駕駛繳納

罰鍰金也要駕駛一併歸還 (公司的說法)

還強調這種事我看太多了 我可以預見你的結果 就是賠錢 打到最後還是要賠 (感覺被威脅)

(可惜沒有錄音 後來發現其實公司很多司機都被公司以這種先斬後奏的方式處理有的甚至

被灌水金額高達30幾萬 這不是亂講都是真人真事)(((可惜大家無法團結起來)))((( 題外話)))

司機目前有表態該合解金的部份 公司既然以維護司機之由代為處理 本人也不是不通情面

不過該屬駕駛的責任 合解金的部份駕駛會來做承擔

公運處開給公司的罰鍰 駕駛覺無責之有 沒有事回報什麼

駕駛每天工作時間漫長 非常辛苦又高風險 一個不小心 整個家庭都賠進去!

駕駛心疲力竭~ 這場官司的機率

又加上本身不會講話怕說錯又更火上加油 不知道該怎麼辦

依您上述過程,恐怕在與公司應對之內容即有許多自為不利陳述的情形,舉例來講,公司與對方和解,並不代表此項和解金額全數可歸責於您,若不是您應負責之範圍,自有爭執空間,但您卻向公司表示「不過該屬駕駛的責任 合解金的部份駕駛會來做承擔」,如果這些話被對方錄了音,恐怕這個部分責任即使要在訴訟上爭執,一開始就會被打趴了。
所以,本件建議您還是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將具體情形告知律師,以俾進一步研議如何處埋,如此應較能維護您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wv 102-04-24 11:55

男女雙方均有正當、穩定職業,收入推測男方應略高於女方。雙方於101年中結婚後共同居住於女方婚前購置之房屋,婚後約定家庭生活費用時,男方即以房屋為女方名下,不願負擔房貸開支,甚至要求家庭生活費用須平均分攤,其後始協定以每月2萬5,000元為家庭生活費用。101年底產下婚生子女。102年初,因女方不堪男方陸續以「因為給了2萬5,000元,讓我變成月光族,還要負債」、「還要匯錢給在國外唸書的弟弟」、「坐月子是女方的事」等語,計較家庭支出,甚至不負擔照顧初生兒之責任,並多次在女方坐月子期間,以已支付2萬5,000元為由,要求女方須外出購買餐食,因女方忙於照護初生兒,且坐月子期間民間說法不宜外出,致常有三餐不繼之情事,多有勞女方娘家家人及同事朋友支應,方得維持。故而女方於1月初,即帶幼兒返回娘家居住,男方仍居住於前述女方婚前購置之房屋,直至1月底女方留有書面字條請求支付1月份家庭生活開支後,因男方不願支付而自願返回其原生家庭居住,惟男方仍留有該房屋之鑰匙,日常用品亦無搬離。102年2月農曆年前,女方仍未收到男方應負擔之開支,遂至男方家中請求支付,其母始取1萬5,000元支應。3至4月間,仍維持分居狀態,每月均需由女方多次電話尋人、通知,男方始願意負擔,惟其額分別為1萬5,000元及1萬3,000元,僅能支付保母費用而無餘,相關嬰兒支出,如:自費育苗費用、奶粉、尿布等均由女方支付,房貸、水電、電話、瓦斯等家庭支出,亦全由女方負擔,接送嬰兒往返保母家之車輛,雖同樣為女方婚前購置,車輛之油資、保養費等,亦由女方負擔。該段期間,男方均未曾探視其妻女,亦無分攤家庭開支之意願,每月女方電話催討時,即語出羞辱,如:「又來跟我要錢」、「小孩幹嘛生下來」等語,女方不堪其擾,試問在分居期間,是否可以請求判決家庭生活費用為一定數額,包含房貸、小孩養育費用、車輛相關支出等等用於家庭費用,是否均可納入?若家庭生活費用不包含婚前財產(但確實用於共組之家庭及小孩上),是否變相鼓勵消極應對家庭所需呢?是否產生「搭便車」行為呢?反映在男方行為上,即家庭中電視、冰箱、家具及電腦等,均由女方購置,男方均以購置時未經其同意不願分攤,然男方確有使用之事實。倘若分居期間無法訴請分攤前述家庭生活費用,那以子女扶養費提出訴求是否可行?煩請解惑,謝謝!

上述事件若欲進行法律程序,委託律師收費標準大約是多少?是否可行,即勝訴率有多高呢?

1.應該是主張家庭生活費用跟扶養子女費用 2.扶養子女費用原則上各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負責實際照護者 實務上有認為可以負擔較低成數 3.家庭生活費用 如果已經分居下 是否還有家庭生活費用的問題可能是有疑問的 4.另外房貸屬於女方個人負債 沒有依據請求男方共同支付 5.一般類似家事案件 律師應該收費會在5至6萬不等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女方可以向男方請求給付小孩的扶養費用以及共同生活期間的家庭生活費用,因為家事事件通常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建議應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進行相關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wv 102-04-24 14:4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是主張家庭生活費用跟扶養子女費用 2.扶養子女費用原則上各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負責 ... (恕刪)

 1.請求子女扶養費有限定以離婚為前提嗎?

 2.該房屋為夫妻共同戶籍地,為夫妻共同住所,若男方不需負擔,卻擁有使用權,是否違背使用者付費之理?又男方若不需負擔,女方是否可據此索回該處之鑰匙,若然啟不加深分居之可能性?

Amanda 102-04-24 09:15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我和我先生去年結婚,我們要告我先生的前女友背信

我先生的前女友前年在網路上認識我先生,他們在加拿大同居一段時間後,因為懷孕或是當時有爭吵,女方執意要搬回台灣, 她說服我先生要變賣一切在加拿大的家當然後搬到台灣跟她結婚,並共組家庭(沒有紙上契約/ 只有臉書記錄),我先生真的變賣家產,到台灣要跟她結婚時,她卻一再拖延,她要求我先生每日到銀行領3萬元現金給她,還又叫我先生租昂貴房子,買全新家具,買新車都以結婚為前提(都確定我先生是付現金,沒有轉帳紀錄),還有就是騙他說 外國人不能在台灣開戶,錢都是由女方保管。 但當孩子都生下滿月了,還不肯結婚,寶寶報戶口是父不詳,而當我先生的錢快被她掏空,可是她又說不出錢到哪裡去時,我先生握著剛領得的3萬元,不肯給她,她居然報警說我先生偷她錢,把我先生趕出她家,我先生隔日就離台返加拿大。請問謝小姐的行為,我和我先生可以用什麼名義或罪名來告她? 她真的很過分。

 

謝謝您

主要還是朝詐欺罪思考吧 並可以請求確認是否該子女為親生子女

陳小翔 102-04-22 09:58

關於假設離婚~動產分配問題!?(跟小孩無關)

故事是這樣的.....
家中父母遇到離婚事!
簡單的說 我爸是台商
剛退休 但是在大陸待了20幾年了
回台灣後 無法適應生活 在台北沒啥朋友 沒啥親人 (都在台中苗栗一帶還有兄弟姊妹) 
不確定在大陸是否還有負債 但以前常常有   以前愛大賭六合彩之類的   平常又愛小賭

所以在我從小孩子到現在 就聽過我爸媽很很多次賭債要還錢
剛回1月份剛回台灣 就在樂透彩認識店主 不知道被設局還怎樣 就輸了快20萬 最後還10萬了事~


我和我哥都是25UP的成年人 都有工作 都沒結婚
我爸退休後我爸堅持一定要投資

我媽說假設我爸去幫忙慈濟 天天做公益 就答應他去貸款200萬. 投資我姑姑在大陸開的幼稚園。我爸每月可以從我姑姑那拿到兩萬五的薪水 什麼事都不用做 連大陸也不用去。

 但是一個月後我爸不知道哪跟筋不對 也不知道被外面哪些人慫恿 一直還要再拿幾百萬投資!  現在慈濟義工也是要做不做的~我媽覺得有點被騙

我媽說要錢很簡單 就離婚 ~~現在就是兩人條件談不攏 兩方都很堅決
(家中有三間房子 都在台北 都在我媽名下! 兩間租人~~其中只剩一間房子還在繳房貸大概剩500萬房貸  一間目前全家自住)  

目前加中生活費是靠我哥薪水 我偶爾負擔一點 因為我工作不穩定 (錢也都是交給我媽)

我爸目前開出條件 要我媽名下 一間最貴的房子( 大概可以賣1500萬.貸款沒繳清的這間)然後貸款的200萬不用還我媽
我媽說最多只能賣掉一間房子~~現金給1千萬 +已經幫我爸貸款200萬投資在我姑姑那了
不爽就去打官司!!  我爸又不肯就說 都問過了  錢都是他賺的 有什麼好打官司的~所以也不想簽字!
兩人就僵持在這 幾乎每天兩天一大吵 好在兩人都沒動手 但我都想報警了!

 我很怕我媽什麼都拿不到!!!  我媽心情很不甘願~~  畢竟是勤儉持家存來買房的。  因為很明顯的就算現在給我爸在多錢 以我爸花錢的速度 沒幾年就會敗光了。
--------------------------
重點是

1.我爸現在堅持說 三間房子都是他賺來的!說我媽不要臉~都他在賺~沒給生活費我媽怎麼買房子?.......   然後又說我和我哥錢都是給我媽 都沒給他!(因為我和我哥有錢都是給我媽當整家庭生活費 和 環房子貸款)

我和我哥立場一樣都是挺我媽~~要不是我媽勤儉持家 早就被我爸賭光了。我爸以前大概固定薪水大概8-9萬~每月到我媽戶頭     我媽靠這筆生活費 存錢買房 養我和我哥~~~~   以父親的立場 我爸都有做到 我和我哥沒話說 以後也會有照顧責任 天經地義。

但是 現在這樣每天吵著要拿錢 投資 我和我媽真的身心俱疲!

 
2.因為我媽 很擔心 就算現在給他再多錢 以我爸 不會理財 又愛賭! 很快就會花光 又會找上我和我哥!
我媽一直說 就算離婚 未來我爸負債. 我爸生重病. 都還是要兒子處哩! 可以透過法律找到我!?
孩子根本無法拒絕!!

總結!!   我想請問! 以上去打官司 房產財產部分 會怎麼配置呢?

我需要懂法律的人幫我解答!真的是這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0:04
回覆 陳小翔 的發言內容:

關於假設離婚~動產分配問題!?(跟小孩無關)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爸本來離婚就可以分到剩餘財產,至於您所說的賭債等情,與本案無關。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

      1.現在聽起來三棟房子應該都是在婚後購買的,這樣離婚的時候您父親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就是婚後財產相減(不包含繼承贈與財產)後,少的一方可以向多的一方請求相減後的一半(當然您母親的財產是要減掉那500萬房屋貸款以及投資的200萬貸款的)。

      2.投資部分要看是以誰的名義投資,如果是您父親的名義,仍有可能算是您父親的婚後財產。如果是以您母親的名義投資,則算是您母親的婚後財產

3.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前提當然是先離婚才有可能處理後續的問題。

      4.至於您父親日後仍然可以請求您與您哥哥負擔扶養義務。但是負債的話除非您或您哥哥去當保證人,否則債務是不會落到您或您哥哥頭上的。

陳小翔 102-04-22 11:0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現在聽起來三棟房子應該都 ... (恕刪)

對 三間都是婚後買的

三間都是我媽的名下

現在有個問題就是
我爸說錢都是他賺的 三間都應該是他的! 真的是這樣嗎? 

而且房子買價 和假如現在增值後賣掉的話 相差甚遠~ 這樣該如何計算? 

 

依各位律師角度來看  三間總價值假如3600萬(三間動產全賣掉來看) 我媽大概能拿到多少呢?大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3:20
回覆 陳小翔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精算,細節您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及後續應如何處理離婚事宜。

如果您在台北,可以跟樓上劉大律師預約時間面談,瞭解整個法律流程,對您也是有幫助。

如果您在高雄,也歡迎您跟我約時間面談。

阿魚 102-04-22 02:08

簡單介紹家庭狀況

自小父母離婚,我有個親弟弟,我分到父親那邊,而弟弟則是分到母親那邊,但是我弟是由母親娘家撫養,父母各有再婚。

母親在婚的那位先生我稱他叔叔(以此代稱),母親有生一位女兒。

糾紛情況

我的母親在1月份時因病去世,有勞保及其他保險(只知道有兩份不含勞保),在填資料時只有填到其他兩份保險的,沒有填到勞保的(不確定,沒看過,跟我去勞保拿的資料不一樣),但叔叔有跟我們兄弟收過印章(當時不知道不能這樣),聲稱說他在台北比較好處理,我們則都是在屏東,就被他拿走,有收到通知書,但是通知書沒有顯示匯到哪裡,過了一段時間沒匯入帳戶去詢問,叔叔則是說,那筆錢都沒有下來,我們也沒想那麼多畢竟沒遇過,事隔3個月後,母親娘家覺得不太對勁,叫我去詢問勞保勞保通知我們說那筆錢很早就下來了。

之後母親娘家打電話去問叔叔錢有下來嗎,他說:『有阿,都是我的,沒有我弟跟我的份。』

後來我又去詢問勞保,回覆說我們也是第一順位有資格拿那筆錢。

再打電話去說有我們的份,他卻說:『要拿的話弟弟的生活費電話費等費用自行負責。』母親娘家家境不是很好。而那些生活費電話費等則是在我母親病前講好的。

我的那份卻絕口不提就掛電話,也不接電話

請問我想要回我和我弟的那份,我該怎麼處理?

註:我已經21歲 我弟則19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0:08
回覆 阿魚 的發言內容:

簡單介紹家庭狀況

自小父母離婚,我有個親弟弟,我分到父親那邊,而弟弟則是分到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已經涉及詐欺侵佔偽造文書等罪名,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涵鈴 102-04-20 06:34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中間每次帶小孩幾乎都會爭吵,因為前夫都會用各種理由叫我不要去帶小孩,但我都會

盡量配合他們的時間然後去帶小孩,最近幾年還跟我說小孩要讀國中了,我一直去找他會影響他們的

生活為理由叫我不要去找小孩,後來我跟他說那我申請探視權好了,他才又繼續讓我帶小孩,我也沒

常去帶小孩大約三個月一次,過年和暑假各一次,每次都不給我超過三天,這幾天因弟弟要結婚,一個

月前就傳簡訊說幾號要去帶小孩,時間快到了才回我說給我帶,到了前一天又傳簡訊給我說不給我帶

小孩了..因為我的關西影響他的家庭生活,然後也都不接我電話,傳簡訊也不回我,我想問一下律師

小孩已經國中一年級了,我如果要行使我的探視權我該怎麼做??還有如果我想要監護權會有勝算嗎?

他傳的簡訊我都有留起來..請問有用嗎?

謝謝你們~請幫幫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3
回覆 涵鈴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探視跟監護是要分開來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涵鈴您好,,

 1. 探視權部份:父母離婚後除非離婚協議有特別約定,否則父母均有探視權。一方如果妨礙他方行使探視權,他方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式,在父母之一方把小孩藏起來的情況,甚至有刑責問題。

 

2. 監護權(親權)部份:按您所述,小孩似乎由先生家庭照顧好一陣子了,如果要定監護權給您可能要有較堅強的理由(教育、經濟情況?)說服法院,為何改由您監護。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打電話或email給我,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如果對方一直置之不理,可以用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之方式,告知對方可能有的責任刑事民事),以免影響您自身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還不錯,麻煩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一直企圖阻饒您探視小孩,得向法院請求裁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至於如果您想爭取監護權監護權的審酌因素有許多,包含對方阻止您探視小孩,違反友善父母原則等,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眼睛 102-04-19 15:27
我想請問我已經跟前夫離婚九年多了當初是協議離婚.前夫也已經在98年再婚了.我也在101年有了新家庭.但就在本月17好我收到了前夫對我要求扶養費.一開時我並不知道是什麼後來查了一下才知道原來離婚後小還的扶養費就算監護權是對方的我還是有義務要負擔.但對現在的我真的很困難我並沒有積蓄也沒有上班現在也都在家照顧一個一歲多的小孩現在的生活完全是現在老公在負擔.我該怎麼辦5月9號要開調解庭.我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我沒錢而害到現在的老公可以幫幫我嗎?我該怎麼辦
1.扶養未成年子女費用 是父母要依比例共同負擔的 2.所以這部分 對方主張應該是沒有問題 重點應該是負擔比例各自多少 3.縱使法院將來判定你要給付 也不會影響現任丈夫財產
102-04-18 20:33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所以不管怎樣都會被關就對了? 那我再讀書怎辦? 能緩刑嗎...緩刑能多久...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又發生這件事情,會直接起訴之前的事情嗎?

還有怎樣找到免費的律師  我學生 不想讓家裡人知道 我成年20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0:55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免費的律師只能找法扶,您可以上網找法扶電話撥打聲請陪訊。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102-04-18 20: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我在高雄市,可是他需要低收入戶證明才可能申請吧...我大學生,不希望讓家裡的人知道...該怎麼辦  感謝回復

102-04-18 21:0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而且我沒中低收入戶證明,單親 家境不好,所以不希望母親單親 ... 不是故意搞出這個=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2:17
回覆 米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強制辯護案件本來就可以申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部落格"。

毆弟 102-04-24 09:19

其實 你有保留對話 就一切沒事了

證據都留下來

如果都沒保留就死定了

想辦法再問他一次  訊息阿  LIME阿 反正能想辦法保留的就好

第一:保留她說他常上夜店的對話(上夜店要成年)  PS他外觀成熟嘛?看的出未滿18嗎?

第二:保留她說他為了自保不想被管束陷害你的對話

第三:如果你真的是強迫他  那他之後不可能還會跟你出來(常理來說)

102-04-18 12:05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因為對方行為時未滿16歲,而你已經滿18歲了。所以無論你們是否兩情相悅,你都會成立犯罪,但重要的差別是「違反她意願的性侵」或「合意性交」兩者的刑度會差很多!這件事請務必尋求律師協助,另外,現在有的蒐證的動作先做,若你跟那位女生有聯絡,如果她有提到她是為了自保才說謊說被你性侵,把這個錄音下來,日後用來證明她說謊
shih 102-04-14 18:50
律師您好 在2月左右 因為家庭糾紛,和大嫂(現已經是哥哥前妻了)發生爭執,她將桌上的飲料丟翻在地上, 將椅子推倒 然後我大嫂她要趕我出去,說要報警告我擅闖民宅,然後先對我動手拉扯推我,我推開她,然後我們發生拉扯, 哥哥出面將大嫂拉開,她又衝向我,哥哥再將她拉開,因為地上有被大嫂打翻的飲料和推倒的椅子和東西,結果她們就跌倒在地上 事後她去驗傷告我和我哥傷害,還請了律師 我也有驗傷但我不是當天晚上去驗傷,是隔天下午驗傷 我大嫂當晚有傳訊息給我"請不出去用拉的,我頂多是拉扯,不是攻擊,筆錄都記錄清楚了,法院等" 當時還有一個她朋友,當晚也傳了訊息給我 "你剛剛跑來我家對**動手,還有你哥也拉扯我姐,把她推跌倒在地上,她現在身上都是傷,我們要驗傷提告,告妳傷害,告妳哥家暴!妳看到馬上回我電話,看是要怎麼處理,不然就法院等傳票! 4/16被傳要開庭了,覺得很無奈又很無辜,希望律師可以教導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您
應該確實有發生糾紛 爭執點在於對方受傷是否因你們造成 就看你可以提出甚麼相關證據證明 你們兄妹也是可以互相當證人 不過證明力比較低
shih 102-04-14 15:55

您好

在2月左右 因為家庭糾紛,和大嫂(現已經是哥哥前妻了)發生爭執,她將桌上的飲料丟翻在地上,

將椅子推倒

然後我大嫂她要趕我出去,說要報警告我擅闖民宅,然後先對我動手拉扯推我,我推開她,然後我們發生拉扯,

哥哥出面將大嫂拉開,她又衝向我,哥哥再將她拉開,因為地上有被大嫂打翻的飲料和推倒的椅子和東西,結果她們就跌倒在地上

事後她去驗傷告我和我哥傷害,還請了律師

我也有驗傷但我不是當天晚上去驗傷,是隔天下午驗傷

我大嫂當晚有傳訊息給我"請不出去用拉的,我頂多是拉扯,不是攻擊,筆錄都記錄清楚了,法院等"

當時還有一個她朋友,當晚也傳了訊息給我

"你剛剛跑來我家對**動手,還有你哥也拉扯我姐,把她推跌倒在地上,她現在身上都是傷,我們要驗傷提告,告妳傷害,告妳哥家暴!妳看到馬上回我電話,看是要怎麼處理,不然就法院等傳票!

4/16被傳要開庭了,覺得很無奈又很無辜,希望律師可以教導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件發生當時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場?您的驗傷報告是否可看出您也有受到拉扯的傷害?因開庭日期在即,建議您儘速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hih 102-04-14 17:2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件發生當時是否還有其他人在場?您的驗傷報告是否可看出您也有受到拉扯的傷害? ... (恕刪)

有的當時還有大嫂的朋友 和我男朋友

驗傷報告上顯示兩隻手有抓痕

我有MAIL給您囉 麻煩在幫我回覆 謝謝您

您好,剛才已用郵件回覆您的問題,煩請您確認是否已收到郵件。

咪咪將 102-04-14 02:09

有夫與小三通話內容,談及交往及小三是第三者的內容。

有與小三通話內容,有談及交往事實。

請問如此妨礙家庭會成立嗎???

把夫的通話錄音會成立妨礙秘密罪嗎???

 偷錄他人間之對話恐會構成妨害秘密罪,但如能證明並非「無故」且經法官採信,則不會成罪。又單純錄音尚不足以證明構成刑法上之通姦罪,至於民事賠償則有較大之空間。

mm 102-04-13 21:33

父親為重大傷病病患,需要人家照護,每月花費約2萬5至3萬

有四名女兒,其中2位女兒A女及B女出嫁育有0歲子女皆為家庭主婦,靠丈夫賺錢,不用付房租,丈夫月收各約3萬5至4萬

2位女兒C女及D女尚未結婚,1位C女在家照護父親無法工作沒有收入,1位D女有工作月入4萬,但要負擔母親扶養費用、房租生活費用、及支付照護父親的C女的生活費用,無力全數負擔父親的扶養費用

請問依1115條,四名女兒都是義務人,關於扶養費用的部份,是每個人都要四分之一嗎?

還是未結婚工作的D女要多付?

結婚的A女、B女算有經濟能力嗎?是以她本人來看還是以她和丈夫來看?

如果已結婚的A女及B女堅持各只付全部扶養費用的10%(約3千元,共6千元),其他1萬9至2萬4的部份要未婚的D女自己想辦法借錢或是怎麼樣

未來D女還可以向她們提告要回先代墊的扶養費用嗎?

D女請A女、B女工作,0歲子女請A女及B女的丈夫完全負責,A女及B女薪資只負責父親,合理嗎?

非常感謝

依4名女兒各自與其家庭成員之收入財產等一切狀況定扶養能力。
以上供參。

阿果 102-04-11 04:36

請問?現在我跟老婆跟一個離婚小孩的人在一起?當初我們在離婚正書上有說?她要給小孩服養費每個月一萬。既然她當時說的都沒做到.所以現在我跟老婆說妳回來幫我照顧小孩?還有是?我會成全妳們在一起!但是六日回來住家裡幫我照顧小孩但他現在的男朋友不願意讓她回來照顧小孩?後來老婆說那小孩給她帶?可是他男朋友跟本就是沒良心.居然不管我老婆有沒有辦法帶小孩上下課?我問她說?她現在的男朋友為什麼不會想要幫忙她帶小孩?她說小孩跟他無關他為什麼要幫我?她這種去倒貼的行為讓我絕的那個男的很沒用!我真的沒辦法告他嗎?讓我後悔跟她離婚?我想問。不能告他破壞家庭嗎?離婚證人是他自己簽的"那麼如果離婚無效成立?就只能說謝謝你睡我老婆而已嗎?

 錢的部分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每月1萬元之扶養費,其他部分則需靠智慧理性處理。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8:29

你這種狀況可以提告請求確認你們夫妻關係還存在,因為離婚不生效

再告對方通姦

陳小姐 102-04-10 17:10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傳告知第三者不要打擾我的家庭,但他們沒理會,仍然繼續來往,直到我又看到第三者教我先生欺騙我的訊息,我也有去看我先生下班去哪裡,結果看到我先生幾乎每天都去第三者住處,也有看到他們親親抱抱,現在手上有他們騎車樓抱跟先生去她家樓下的照片以及第三者教我先生騙我的訊息紀錄,以及婆婆勸我先生回頭,我們三人談話的內容。因為我們有ㄧ個1歲半的小孩,先生幾乎不顧小孩,跟小孩很不親,之前小孩是婆婆在帶,發生外遇事件後,我已將小孩帶回娘家住了

請問我可以告第三者妨礙家庭,然後在提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嗎?

如何對我有利?

 

謝謝

1.刑事部分可提通姦罪(妨礙家庭),但必須證明有性行為,如果只有曖昧訊息或摟抱照片可能難以成罪。

2.民事離婚部分,就不需要證明到這種程度,分居時間長短、與第三者曖昧狀況等都可以做為離婚事由,建議多蒐集與第三者之相關證據提告離婚後當然可請求小孩監護權、及扶養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第三者,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惟目前實務上對於通姦罪之認定頗為嚴格,須檢視您所掌握之證據,方得以評估。

至於您與配偶間,是否曾就離婚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加以協商?如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相關訴訟請求。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43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刑事很難,民事必須重大到無法維持婚姻,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阿果 102-04-08 13:16
律師妳好?我有問題想起叫你?就是我跟我老婆離婚了?但是她都沒來看小孩?讓我後悔跟她離婚?我想問。當初我們在離婚正書上有說?她要給小孩服養費每個月一萬。還有是她外面有了喜歡的人了?她才一直想要跟我離婚?我當時很氣?到最後我真的沒有辦法了。只好跟她說。妳要我簽。就是不能小孩想找妳的時候?不能找不到人?但她騙我?離婚正人?也是她自己簽的?最重要小孩我一開始就知道不是我親生的?但是我很愛小孩?也是想讓她有媽媽在她身邊陪她長大?既然她當時說的都沒做到?那我可以申請離婚無效嗎?還有怎樣才能告那個男生防害家庭呢?一定要有抓姦到嗎?請告訴我該怎麼做?我們去年11月中離婚到現在她還是不想跟我們見面?拜託了?謝謝你請問?我要去申請離婚無效的手續怎麼辦?申請完?大約多久才會通知開庭審理呢?我的想法就是希望她能回來讓小孩有個完整的家庭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10 12:02
此部分無法訴請離婚無效,只是能夠訴請對方履行扶養協議之問題。
阿果 102-04-08 09:54

律師妳好?我有問題想起叫你?就是我跟我老婆離婚了?但是她都沒來看小孩?讓我後悔跟她離婚?我想問。當初我們在離婚正書上有說?她要給小孩服養費每個月一萬。還有是她外面有了喜歡的人了?她才一直想要跟我離婚?我當時很氣?到最後我真的沒有辦法了。只好跟她說。妳要我簽。就是不能小孩想找妳的時候?不能找不到人?但她騙我?離婚正人?也是她自己簽的?最重要小孩我一開始就知道不是我親生的?但是我很愛小孩?也是想讓她有媽媽在她身邊陪她長大?既然她當時說的都沒做到?那我可以申請離婚無效嗎?還有怎樣才能告那個男生防害家庭呢?一定要有抓姦到嗎?請告訴我該怎麼做?我們去年11月中離婚到現在她還是不想跟我們見面?拜託了?謝謝你請問?我要去申請離婚無效的手續怎麼辦?申請完?大約多久才會通知開庭審理呢?我的想法就是希望她能回來讓小孩有個完整的家庭

離婚無效是要離婚沒有合意或是違反法定要式才可能離婚無效 就目前看來應該沒有這些事由 如果你還是要提起 就像家事法院遞出確認離婚無效之起訴狀 法院就會定期審理

阿果 102-04-08 12:57

我想問。當初我們在離婚正書上有說?她要給小孩服養費每個月一萬。 既然她拿不出來!我是否可以邀求她回來幫忙照顧小孩呢?  因為我不想讓小孩去住在她那裡?我絕的小孩心理以經受到傷害了?既然我還是愛這她?我是否可以申請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是否有效,關鍵應在於"離婚證人是他自己簽的",若離婚確實未經二位證人之見聞,則即可能有離婚無效之情形,反之,若離婚有效,則您可以請求履行協議.

但您也要思考是否一定要強求對方回到您的家庭,既然雙方已無情份,強求也只會徒增困擾,仍要向前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離婚當時證人如果沒有在場聽聞離婚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

或是證人根本不存在(沒這個證人,或是證人根本沒簽名 是偽簽的)

那麼這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是有可能進行的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阿果 102-04-10 13:40
回覆 阿果 的發言內容:

律師妳好?我有問題想起叫你?就是我跟我老婆離婚了?但是她都沒來看小孩?讓我後悔跟她離婚?我想問 ... (恕刪)

律師妳好?我有問題想起叫你?我還有個問題就是小孩不是我親身的?我很愛女兒?現在老婆很想要把女兒帶走?那麼監護權是不是可以不要給她呢?因為她說申請離婚無效確定她會回來好好的把小孩帶大?又說過了她心一樣是在外面?我決定後就是先把小孩給她帶監護權先不給她可以嗎?因為小孩是我們結婚後在我這裡生下來的?我有權利要小孩嗎?我問她說?她現在的男朋友為什麼不會想要幫忙她帶小孩?她說小孩跟他無關他為什麼要幫我?她這種去倒貼的行為讓我絕的那個男的很沒用!我真的沒辦法告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