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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mon 104-12-30 10:16

律師:您好 

     敝人因開車與同向機車發生擦撞, 從我車行車記錄器可判斷出, 對方係因要超越前方同向腳踏車, 向左偏移致使機車左側把手擦撞我車右測後視鏡, 因而倒地受到擦傷。事後由敝人提出至當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 因敝人認為同向行車擦撞應有肇責比例, 但對方要求我方負全額賠償且態度惡劣, 終因賠償金額比例談不攏, 和解失敗。 

後來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日前收到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報告, 認為敝人超越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5款), 判定敝人為肇事原因, 對方無肇事因素。

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1.敝人打算提出聲請覆議, 提出時機是否在收到開庭通知後, 於開庭時向法官提出?

2.提出聲請覆議的同時, 是否還需要同時提出答辯書? 若不需要, 請問答辯書提出的時機為何時?

3.如果我想要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何時為最佳時機? 是否等到完成判決後, 若我方敗訴, 想要上訴時再委任律師處理即可? 

尚請撥冗給予指導及建議, 不勝感激。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0:49

您好,

 

1、當事人自行提出的鑑定聲請覆議的提出有時效規定,無須等到開庭,直接向鑑定委員會提出即可。

 

2、提出覆議時可附上陳述意見書,陳明覆議之理由,答辯書則是針對原告提出之書狀回應,在法庭上提出。

 

3、建議如欲委任律師處理,第一審就應為之,避免在訴訟上攻防方法有所缺漏。

 

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chick 104-12-30 10:15

律師 您好

某人不知以何種方式將一台不屬於他的筆電放在某個櫃子內(放置時間無從考究)。

新同事在因緣際會下發現該筆電,並使用(發現筆電內的資料不屬於任何同事所有)後取走,調離該單位。

經過了三個月,因為無法確認是否為誰所有,所以新同事將該筆電原封不動(資料未刪、也未設置任何密碼)交給警察;再經過三個月後,警察真的找到失主並發還,但警察將新同事以竊盜罪函送。

請問律師

新同事是否符合竊盜罪?若真的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一發現該筆電就可直接刪除資料或設置密碼佯稱為自己所有(因為該筆電有點年代了)!

該筆電的來源(遭竊?侵占遺失?)對於新同事是否有其他法條適用?

新同事把筆電放了三個月後才原封不動(資料未刪、也未設置任何密碼)交給警察,有無「使用竊盜」的討論空間?

律師撥空解惑~謝謝..感恩

黃國政 (Sam) 104-12-30 13:13
新同事為何使用該筆電?有些案情必須進一步知道更多...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得恩 104-12-30 10:10

Dear 律師

請教一個問題,我女友在三年前借款給一位朋友,但遲遲不肯還款,期間有用FB訊息追討,但電腦重灌,對話全沒了,但有三年前的匯款紀錄,現在對方換手機號碼,FB封鎖了。但知道他住那裡跟新的電話號碼,這樣有辦法申請支付命令嗎??

你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清償債務。 若無效果,知道對方姓名、地址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並將存證信函律師函當作證據。司法事務官會命你提出債務人戶籍謄本,若相符送達就會合法,債務人若未在20天內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惟債務人異議後會轉成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你開庭,屆時要想辦法證明消費借貸契約存在。
得恩 104-12-30 10: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清償債務。 ... (恕刪)

Dear 徐維宏律師

感謝您的回覆,可是沒有對話訊息 還可以提出 存證信函或者律師函嗎?

唯一證據只有三年前的匯款紀錄。

洪小姐 104-12-30 08:44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打擾你 想請教,關於社區大樓相關問題 我媽家是4百多戶的大型社區 每棟樓,配至2部電梯 總共8棟~總樓層17層 唯有兩棟,多了好幾階的樓梯 也因為這樣,必須爬完後才能搭電梯 對老人相當不便 就因為這樣,我們管委會,善自做主的讓那2棟樓推輪椅的老人、推娃娃車的,倒資源回收?很多,給了他們磁卡,方便他們坐電梯進出,出入人口變得複雜、我們每戶該承擔的公共電費,也比其他棟來的多(只有我們被迫讓任何人,進出該棟樓,其他棟,並沒有),雖然管委會1年補助2百多元,但我覺得非常不合理,我是該住戶,該有的權利都沒有,律師可以告訴我,這樣是ok的?或者想請你教我該怎麼做?我們想回復原有的單純環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如改善該大樓的樓梯問題並且收回磁卡、磁卡登記使用制,或是稽查磁卡使用人並訂立罰則規定等。

2、建議社區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社區處理相關規定制定。

kentchienjr 104-12-30 07:49

本人於十一月中因酒駕已有判決結果(兩個月有期+罰款並易科罰金)..另本人會於明年三或五月出國至內地工作..最後判決結果會不會影響到出國..這個是重點之一..最後謝謝律師也煩請回覆(急)!!

Paul 104-12-30 02:52

律師你好!

小弟從事汽車修護相關企業,可能景氣不太好,有多筆客戶消費金額無法收回,客戶避不見面,其中一筆是這樣的: 經友人(A君)介紹一名客戶(B君),至本廠維修B君車輛,欠下維修費用約莫6萬元,本應交車時收取,但B君表示此費用要由A君買單,電話尋求A君,A君表示願意負責,才使車輛由B君牽走,但3個月過去了,向A君追討維修費時,A君表示車子不是他的,不願負責此筆維修費用,此時此刻並沒有任何本票相關債權證明,唯有車牌號碼和車主姓名,此刻不知道如何處理?

您好:

建議您可先持相關修車費用單據,聲請支付命令,但因不知對方地址,可先寫上對方姓名及車號,同時請法院代為查詢。

不過對方如對支付命令異議,便會進入訴訟程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hsaing 104-12-30 00:51

各位律師

想請問我目前有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

但事實上是由8人集資開設,卻只有我與另外一位出資者2人共同營運(簡稱A.B),另外6人未參與任何公司營運相關簡(簡稱C.D.E.F.G.H),期間公司有盈利則會定期發給8位出資者

私底下有另外做出資證明發給他們

 

現在大家吵翻了,C就提出應為合夥公司是我擅自登記為獨資公司,與事實不符合,並揚言要派會計師來查帳,如果拒絕查帳,就要找律師告我。

 

而這位出資者C,當初在設立公司時會計師是由他介紹的。辦理時因為我是第一次辦理這種事,所以會計師說需要什麼資料,我就提供什麼東資料。且辦理登記時該出資者C全程在旁配同(這位出資者本身已經是一家公司的創立人,所以相關的他都清楚),過程中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其他出資者(D.E.F.G.H)都是以C為代表發言

因為已經吵翻了,對方也表明不會善了。

 

問題1:這間公司已經登記為獨資,出資者領有出資證明,就可以參與決定公司大小事務嘛?

問題2:我可以拒絕對方派來的會計師查帳嘛?

問題3:如果對方真的告我,我能站的住腳嘛?

問題4:我有需要去改成有限公司嘛?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02:07

您好,

 

獨資或合夥通常係指成立"商號",如果成立的是"公司",就是有限、無限、股份有限公司三種,

二者性質完全不同,聽起來您是成立獨資商號(沒有獨資公司這個名稱)。

1、若係"商號",則本件狀況有點類似您屬出名登記負責人,其他股東屬於"隱名合夥"人,隱名合夥人(c~h)只有監督公司財報、檢查事務之權利,不參與商號營運。

 

2、c並非隨時都能來查帳,僅於每屆事務年度終了時c可以檢查商號財務,平日c若欲委請會計師查核,需聲請法院裁定核准。

 

3、解釋上可說其他人借款予你,你自行成立商號經營,有利潤時償還每位債權人本金加利息

 

4、經濟部函示,不允許獨資商號申請變更登記為公司。

 

因您所述有些模糊,建議與律師諮詢面談,較能釐清事件全貌,以利協助您處理後續法律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將對方之資金解釋成投資您個人而非投資公司,不是股東,即可避免其他問題;對方要求查帳,可拒絕,即使對方提告,亦須提出證據加以證明您的犯罪行為,故目前應注意避免給對方錄音蒐證之機會,對於對方之一切來電、line或電子郵件,均可不加以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將對方之資金解釋成投資您個人而非投資公司,不是股東,即可避免其他問題;對方要求查帳,可拒絕,即使對方提告,亦須提出證據加以證明您的犯罪行為,故目前應注意避免給對方錄音蒐證之機會,對於對方之一切來電、line或電子郵件,均可不加以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Irene 104-12-29 19:52

律師您好,我在下班時間騎乘機車,在工作地附近被摩托車所擦撞

對方沒有投保強制機車責任險,沒有任何損傷,車禍分析初判表亦顯示為對方肇責。

但對方因已了解我的工作性質具有公家單位保障,故意不理睬。兩次和解也故意把賠償金壓低於目前已付出之醫療、修繕費用。表示自己工作不穩定,也無納稅。無視被害人的永久身體損傷及精神耗損,執意自己有心但無力賠償(但在社群網站上發現此人有高額消費記錄)。

目前已向警察單位進行提告,但請問若對方執意無力賠償,是否身為無辜被害者的我無法獲得平反及合理的求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因您的職業而有影響,仍可以對對方提告,並可以先做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C 104-12-29 17:26

多年前對方寄住在我家,當時她6、7歲而我17歲,

幾年前她告我當時用性器官插入她下體,半年內性侵10多次...

但是年僅6、7歲的幼童被性器官插入下體10~20次,下體會沒有異狀?

而且她當時的導師也說沒有發現她有什麼異常,加上她國中時期有過2任男友也都有發生過性關係所以驗傷報告也不可考...

現在重點她測謊有過而我測謊沒過,所以法官和檢察官採納這個證據要對我判刑...

因為測謊,大家都不信我,我該怎麼辦?

難道真的要照律師說的...

測謊沒過就是說謊證據不利於我所以該直接認罪博取緩刑嗎?

還是該上訴?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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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有測謊作為證據,本文認為不應該認罪,又,就您所述,對方的證據很薄弱,應該堅持無罪答辯。

2、此類案件很重,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整理相關有利我方的事證及調查,才能對於您的案件有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與對方監護人和解,給付和解金,認罪請求緩刑;亦可考慮針對卷內其他證據爭執,爭取無罪判決,視您承受風險之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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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與對方監護人和解,給付和解金,認罪請求緩刑;亦可考慮針對卷內其他證據爭執,如兒童證言之可信性及測謊證據之再現性等,爭取無罪判決,視您承受風險之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因為刑度頗重,建議委請律師處理,若真僅有測謊證據,則可以試著為無罪辯護,但實際情形仍應以律師閱卷之資料判斷。

若欣 104-12-29 16:56

多年前對方寄住在我家,當時她6、7歲而我17歲,

幾年前她告我當時用性器官插入她下體,半年內性侵10多次...

但是年僅6、7歲的幼童被性器官插入下體10~20次,下體會沒有異狀?

而且她當時的導師也說沒有發現她有什麼異常,加上她國中時期有過2任男友也都有發生過性關係所以驗傷報告也不可考...

現在重點她測謊有過而我測謊沒過,所以法官和檢察官採納這個證據要對我判刑...

因為測謊,大家都不信我,我該怎麼辦?

難道真的要照律師說的...

測謊沒過就是說謊證據不利於我所以該直接認罪博取緩刑嗎?

還是該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9 17:31

建議您尋求律師協助,並提供全部卷證資料供律師協助您判斷。

測謊只是作為輔助,也只能當做輔助,重點還是被害人怎麼說,這是可以斟酌的點。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7:40

您好,

 

1、測謊鑑定必須符合五大要件,才能作為證據使用,且不能作為判處有罪的唯一證據,法官仍需綜合測謊與其他相關佐證後,才得出有罪與否之判決。

 

2、測謊沒過並不代表你一定說謊,但若其他證據也都顯示對你不利,則可與律師討論如何應對才最為適當。

 

若真有疑慮,建議也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其他律師評估,決定是否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拜託幫幫我 104-12-29 15:23

拜託律師幫幫我.上個禮拜請了代辦公司幫我辦銀行貸款

寄了銀行封面影印本.雙證件影印本(都有寫上僅限貸款使用)

銀行卡正卡(有提供密碼)

昨天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的銀行被凍結了

有人報警說詐騙.警方說我的帳戶應該被當人頭戶了.

代辦公司的人說.我的資料辦理過程中不小心掉了

他說會幫我請律師打官司.先拿一半的資金借我.等我官司解決後再幫我重新申辦

我很怕他們是詐騙集團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我沒有賣帳戶.更沒有騙人.

我是不是會有訴訟糾紛

我該如何處理

麻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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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 104-12-29 15:11

9月中買了一塊農地,簽了契約也付了訂金(賣方要在4個月內作債務塗銷),我也知道賣家有用這塊地借錢,只是當時並沒有很清楚得知道對方借了多少、有幾位債主,只知道這地已經有一位債主申請查封,也知道賣方要用賣地的錢還債,用訂金解除查封

12月初時,收到代書消息,對方還沒繳交土地權狀,新土地謄本上又多了4個債主的查封,其中一個還是民間的借貸公司,我也詳細了解了賣方總共還需要還的金額,跟尾款差不多(總額-訂金=尾款),我因為怕被騙,所以堅持賣方要將過戶資料交給代書,到現在才說權狀遺失要補發要等一個月。

到了現在欠債因時間又不知道增加多少,是該去法院作債權登記? 還是可以到法院協調如何還債?  告詐欺?  還是有其他方法?  現在真是頭大了!!!

請問各位律師該如何解決?    

如果有細節不了解還請提出來               謝謝

你好:

首先要判斷買賣契約對於交付所有權狀有無約定,若有可依違約條款主張權利,請求違約金或解除契約、損害賠償等。 土地已遭其他債權查封登記,在啟封之前無法處分,地政機關會否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申請,無法過戶亦導致買賣契約無法履行,仍可按違約條款履行。 對方並未隱瞞債信不良之資訊,尚無法判斷是否構成詐欺。 若有意願幫助出賣人處理債務,可與出賣人一同與債權人協商,一次處理債務土地過戶問題。
104-12-29 14:26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Lily 104-12-29 14:21
律師您好,我的債務死亡,我有對方的本票抵押權設定,同時有信託可管理他的房子,但因目前房市狀況導致賣掉房子會有虧損狀況,故我想知道對方是否還有其餘資產並若有所虧損可另外追討,請問我是否能以本票裁定來處理?若以拍賣抵押物裁定是否則會走到法拍程序? 以我的案例來看,本票裁定與抵押物裁定的差異與優缺點? 煩請解答,非常感謝!

你好:

若已設定抵押權直接聲請裁定准予拍賣抵押物,然後聲請強制執行,將抵押之房地拍賣求償,可以最迅速滿足債權,剩餘不足部分再就遺產求償。 發票人已死亡,無法針對發票人之繼承聲請本票裁定。 可以向法院查詢債務人之繼承人是否有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以繼承人為被告並以本票或其他債權證明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清償債務,確定後再向國稅局調閱申報遺產稅之遺產清冊,辦理強制執行。 建議直接聲請裁定准予拍賣抵押物,以免訴訟之累。
pei 104-12-29 14:21
內公過世後因爲父親要辦理低收入戶身分沒辦法繼承土地,所以土地直接請姑姑來繼承,但現在父母親都過世了姑姑卻不把父親土地還給我們!請問各位律師我能有什麼辦法要回父親得土地呢? 父親當時因為相信自己妹妹所以沒有簽訂任何簽約,但其他親戚可以作證當時是因為要辦理低收所以才讓姑姑直接繼承! 補充:現在內嬤回來與我們同住但處的不愉快,無時無刻用言語傷害我們還動手,我都有錄影錄音也有驗傷單,請各位律師幫幫我們這幾個小孩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4:39

您好,

 

1、可向法院起訴主張,系爭土地係"借名登記"於姑姑名下,請求姑姑返還土地移轉所有權登記

 

2、同住之家人如有行為上或精神上之虐待,可提出保護令聲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趴趴賢 104-12-29 14:20
律師小姐,先生您好:   今天下午2男子找上門說,我已經侵犯他的商標,事情是這樣的,日前我拿朋友的logo(文字)(非商標者)做為修改,然後把我修改過的logo印在T侐背上,在廟會時所穿,誰知恰巧與他們註冊的字體樣式略同,但還是很多地方不同例如:(陣頭,然後頭的右上角有個篆字陣頭印章,要仔細看才看的出文字。),而我的是陣頭右上方是神棍2字,字體都有飲料杯底那麼大,問題是,這logo我用了將竟4年,根本就不知道竟然㑹有人拿這兩個字去註冊,時間為2013,6,16,而我印製的衣服都是當天廟會時才有穿,穿完就是丟掉或是當地板布用了,也沒販售或是圖利自己,請問我觸法了嗎?接下來我該怎麼做,他們㑹是詐騙集團嗎?看樣子他們要的是錢,而我該理賠嗎?我是很不願理賠,畢竟誰也沒想過這種東西有人㑹拿去註冊,律師小姐,先生們,麻煩您儘速幫我解答,我只知道有註冊的東西不能侵犯,但是在不知情,又非販售,他們如果索賠,我該賠給他們嗎?如果不給他們錢,而假如他們對我提起告訴,我㑹被判決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4:46

您好,

 

觸犯商標法的要件有"以行銷為目的",依您所述,您並無任何販賣得利或其他廣告行為,

 

是以您並未觸犯商標法或其他法律,無須賠償任何金錢

 

況且他們也未表明自己是商標權人,聽起來似有詐騙之可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cyyy 104-12-29 14:18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媽媽離婚後帶著我和弟弟妹妹回娘家投靠外公外婆 舅舅因此看我們不順眼  昨天,舅舅忽然在小阿姨女兒臉書的一篇文章下留言,內容是影射我媽媽和我們三個小孩,他說媽媽不要臉生的都是垃圾還說媽媽比躺著賺的妓女還不如、欠人幹等等不堪入目的話  我實在忍無可忍我們一定要提告! 但我明年才滿20歲,如果要提告是要偕同法定代理人帶著證據到警察局做筆錄嗎? 後來媽媽看到舅舅也把我們一起罵下去,一時激動也留了畜生就是畜生的回應 這樣是否會對我們的告訴不利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起司 104-12-29 14:13
我在94年從國外搭飛機運輸一級毒品回臺灣被判刑 罰了100多萬稅金 服刑中有被限制出入境 也被扣過款 出獄後想重新開始 工作薪水只敢領現金 不敢轉帳進自己的戶頭 怕被扣款 想請問 這種情況下 名下真的不能有財產嗎?這筆稅金 一定要繳嗎?再獄中有聽律師說過 這有時效性的 我也不敢查詢 怕一查 扣款公文又來了 想瞭解一下 這種情況有解決的辦法嗎?麻煩幫我解答 謝謝
104-12-29 12:11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王sir 104-12-29 11:17

謝謝曹律師回答,我是那位職場遇到有其他員工說要打我的那位,因為我不是親耳聽到的是別的員工轉述的,這樣開庭的話如果轉述的員工願意做證那法庭上我贏的機會大嗎?再來是對方如果還是不承認會反說我誣告嗎?請問出庭前會要我們「」庭外和解」嗎?我不願意,面對職場暴力就是要勇敢站出來,請問一連串報案以及出庭,我要負擔哪些費用呢?能不能跟我說報案到開庭的所有流程呢?以上,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6:4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傳喚證人到庭作證。 2、 基本上都會建議和解,可以私下簽立和解說,也可以移送調解委員會,不過我方可以拒絕調解。 3、 只要如實陳述,不要虛構犯行就不會有誣告問題,倘若擔心的話,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4、 刑事的部份不會有訴訟費用及也無須繳納證人旅費。
jack 104-12-29 11:15

各位律師好,小的目前高三正面對學測但家中有些變故,我家中的疑問如下

12/25在奶奶被送進加護病房已無溝通能力,而在12/26院方認為以可以宣判死亡,但由於習俗關係家中決定送回家在拔管,因此為當場開死亡證明給我們,所以當爺爺知道12/28早晨發現長孫女中午要去申辦死亡證明,怕財產遺產後提領需子女同意而很麻煩(家中直系有5位 3男2女 1位大柏已死 剩下的4人 有2人和他不合 我爸和長女)因此在12/28早上前往銀行說明妻子不舒服不方便出來領,因而帶著印章存摺領完金錢,大約是如此

1我想問其中此作為是否違法?

2是否犯下盜竊法(未經他人同意提領)?

3未開死亡但已死亡是否屬遺產還是要開死亡證明才是遺產?

4而324條寫直系 配偶 共同財產如犯此罪責免刑,其他親屬則變為告訴乃論,這樣不是很奇怪嗎,直接免刑?

5民法上又有神麼是他如此舉動違反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1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偽造文書,屬於公訴罪。

2、錢的部份倘若沒有占為己有,有分給各繼承人的話,不會構成犯罪,倘若占為己有,恐另外涉犯親屬間侵占罪,屬於告訴乃論

3、死亡以實際死亡時間點作為認定標準,與開立死亡證明的時間點無涉。

4、民事的部份,可以依據侵害繼承權的方式來主張權益。

 

黃先生 104-12-29 11:03
勞駕各位大律師看看小弟的存證信函如此撰寫可否?感謝大律師們撥冗賜教! 本人與台端於102年底至103年間合作完成數筆動產仲介交易,支付佣金對象均為oo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案件陸續完成簽約後,由台端代為向該建設公司請款(查由該公司董事ooo,103年o月o日所開立支票號碼:oooo等支票),渠料,俟本人欲向台端索取佣金時,台端竟向本人表示已私自將所有佣金挪用,遂開立2張台端名下動產公司支票(相關票號),允諾支票到期後會兌現支付,而後2張支票跳票,限台端於函到後10日內返還金額,逾期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佔及三百四十二條背信規定提起訴訟,希勿自誤為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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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佩 104-12-29 09:47

內公過世後因?父親要辦理低收入戶身分沒辦法繼承土地,所以土地直接請姑姑來繼承,但現在父母親都過世了姑姑卻不把父親土地還給我們!請問各位律師我能有什麼辦法要回父親得土地呢? 父親當時因為相信自己妹妹所以沒有簽訂任何簽約,但其他親戚可以作證當時是因為要辦理低收所以才讓姑姑直接繼承! 補充:現在內嬤回來與我們同住但處的不愉快,無時無刻用言語傷害我們還動手,我都有錄影錄音也有驗傷單,請各位律師幫幫我們這幾個小孩

你好:

若姑姑否認,就要以訴訟方式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首先要證明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證明有借名登記之合意、土地由你父親及父親繼承人管理、使用、處分,例如繳納地價稅、保管所有權狀等,亦可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如果有辦法證明,刑事上還可以違反借名登記契約提告背信罪。 若有家庭暴力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有傷害之情形可提起刑事傷害罪之告訴。 可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75471978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返還動產訴訟,此類訴訟法院認定比較嚴格,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有關於辱罵、打人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提告公然侮辱罪及傷害罪或是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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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 105-01-04 13:49

律師你好,爸爸當初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姑姑並無否認只是說要很久以後才會歸還,但目前我們與內嬤相處不愉快而且內嬤一直想盡辦法要趕我們出去,我們只是想要拿回爸爸土地保障我們的權益!我並不曉得地價稅由誰在繳納,但爸爸有保管權狀而且我們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初爸爸是為了辦理低收,土地才會過去姑姑名下,而且這間房子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在使用,請問律師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才好?

阿堂 104-12-29 08:48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在12/12號跟聯誼社契約簽訂合約 可是我覺得不對勁

當晚我就傳簡訊也打過電話跟他們講過 可是另一位紅娘 說他不能處理退費 

現在對方要我在當簽的7萬合約書上面賠償3萬5 可是她們都時都沒跟我講退費機制 也沒給我合約

我現在面臨幾個問題 我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1當天簽完約 對方沒給我 合約書 我有去對方公司  他們經理跟我談

之後 還要那位服務小姐 要我在上面簽名才能讓我走 我覺得 他們想逃法律漏洞 所以我就找機會溜走 而且到現在合約書也沒拿到

2 合約內容都沒跟我講退費機制 而且他有其他金額消費方式 他只跟我報最貴的7萬

3 因為我當天第一次去 他們找我去認證 可是當下又要我立刻簽合約書所以我我感覺怪怪的 怕是詐騙集團 我在會員資料個人財產 那邊資料是錯誤的 其他都正確 對方說要告我造文書

4我當天我就有傳簡訊 告知對方 說我不要去了 而且這14天 也都未參加他們的任何聯誼 及任何服務可以要求退費嗎

5 因為當時他們要我簽合約 我不想簽 我跟服務人員說 我不會寫"已審閱"

已審閱是對方幫我寫的 這樣在法律效力會承認嗎

以上這幾點 請求律師們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的交友(聯誼)服務,還沒有專屬的法令規範,所以只能回歸民法及雙方契約約定。

2、是否有違約金,要看雙方契約約定及對方是否因為接受委託之後進行相關事務處理而有費用支出及損失來判斷。

3、建議可以馬上向消保官提出申訴,避免對方藉機增加所謂的處理事務費用及損失。

Alice 104-12-29 08:39
律師您好: 因為之前有些事跟鄰居鬧得不愉快,後來想把房子賣掉,房仲帶人去看屋,她誣衊我們家是兇宅侵佔她共用壁,可以對她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指摘是兇宅佔用共用璧等,不涉及名譽及信用,所以不會構成犯罪,倘若有事證證明影響房價,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2、倘若對方的言論是指我方有刻意隱瞞交易訊息的話,則會構成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Ivy 104-12-29 07:32

律師

8-9年前丈夫以他自己的名義買了一棟房子(結婚已十年)而一直也是他付的貸款(約四萬/月),最近他說要辦共同持有該棟房子

想請問:是要去法院作動產分產的公證嗎?會被課贈與稅嗎?聯名持有後我也要付一半的房貸嗎?未來房屋若要賣出是否得兩方同意才能執行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08:05

您好!

夫妻間贈與免稅,可以贈與名義將應有部分1/2過戶至妻名下,去地政機關辦妥過戶即可,不需公證。 房貸是借款人跟銀行間的契約動產過戶並不會影響房貸。但如果雙方及銀行都同意,也可另與銀行簽約改為共同貸款房屋應有部分1/2可單獨出售,並不需要對方同意。但雙方同意之下出賣全部房屋會較容易出售。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趴趴賢 104-12-29 01:53

律師小姐,先生您好: 今天下午2男子找上門說,我已經侵犯他的商標,事情是這樣的,日前我拿朋友的logo(文字)(非商標者)做為修改,然後把我修改過的logo印在T侐背上,在廟會時所穿,誰知恰巧與他們註冊的字體樣式略同,但還是很多地方不同例如:(陣頭,然後頭的右上角有個篆字陣頭印章,要仔細看才看的出文字。),而我的是陣頭右上方是神棍2字,字體都有飲料杯底那麼大,問題是,這logo我用了將竟4年,根本就不知道竟然?有人拿這兩個字去註冊,時間為2013,6,16,而我印製的衣服都是當天廟會時才有穿,穿完就是丟掉或是當地板布用了,也沒販售或是圖利自己,請問我觸法了嗎?接下來我該怎麼做,他們?是詐騙集團嗎?看樣子他們要的是錢,而我該理賠嗎?我是很不願理賠,畢竟誰也沒想過這種東西有人?拿去註冊,律師小姐,先生們,麻煩您儘速幫我解答,我只知道有註冊的東西不能侵犯,但是在不知情,又非販售,他們如果索賠,我該賠給他們嗎?如果不給他們錢,而他們對我提起告訴,我?被判決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04:41

您好!

1.      需以行銷目的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他人商標,才會構成商標侵權。如果您並無行銷該標示商標商品之目的,且在客觀上未產生相關消費者將您所欲行銷商品而與他人商品相區別之結果時,即不屬於行銷目的之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2.      另外,如果您在他人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已經善意使用該商標,可依商標法第36條主張善意先使用,不受他人商標所拘束,不會構成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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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風 104-12-29 01:10

12/3晚間吃燒酒雞,騎回家時被盤查酒測0.26

檢察官沒問我說要不要直接罰錢

有跟檢察官提到家低收,且一個月三萬要租房養媽媽

如果要罰可不可以罰少一點

但判決書沒提到低收養媽媽也沒提到我是第一次酒駕

最後問我是否認罪,我說是
然後他就叫我回去等通知了

12/29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文全-駕駛動力工具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接下來會走什麼程序?

就等法院通知嗎?

如果是等法院通知的話,但為何不是在簡易庭直接判罰錢就好了

還是說真的要去被關了??

煩請各位律師大大不厭其煩回復

還能上訴緩刑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05:17

您好!

1.  您收到的應該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接下來案件會移送法院由法官下判決。
2.  因屬簡易案件,可能不會再開庭,而直接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書,可易科罰金
3.  若想請求輕判、緩刑等,或有任何意見想表達,應於判決前盡快寫書狀給法院請求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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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PHONE 104-12-30 02:5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您收到的應該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接下來 ... (恕刪)
如果易科罰金的話,大概會是多少之間呢
小小平市民 104-12-29 00:18
律師: 可以請問ㄧ個問題?我住華夏的屋子,因為電梯重建要分擔費用,所以請問電梯到七樓,但是頂樓有加蓋房子(有買賣成功和租屋給人),頂樓加蓋者是否要在分擔電梯之費用,還有管理費需怎樣繳納是否跟大樓住戶繳交的一樣多? 感謝律師的賜教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11條:「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電梯為共用部分,重建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之事項,要經過區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相關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頂樓加蓋若屬有合法申請建照、使照,就依照頂樓加蓋對於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負擔管理費。規約若有特別規定則依規約辦理。 若屬於違章建築,但住戶未反對,則要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相關費用負擔之問題。 若未經住戶同意,擅自加蓋違建,會構成竊占罪,住戶可訴請拆屋還地及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因無應有部分,並無分擔費用之問題。
lien 104-12-28 23:20

熱心律師們您好:

以下陳述發生事件:

1.言語騷擾--例如早晨搭乘同一班電梯,在當天下午公司主管特別找本人說「早上跟妳搭同一班電梯真幸福,因為妳好香」,或是在耳邊說悄悄話「妳今天穿得好辣」

2.未徵得同意下拍照--與主管共同外出開會,於開會前未徵得同意拍照,本人表明無被拍照意願,主管仍拍攝上半身照片並留存

目前處理方式:

1.言語騷擾部分,因後續減少相關情事,無法直接蒐證

2.拍照部分螢幕快照留存主管於facebook發表照片

想詢問:

1.言語騷擾部分可構成性騷擾之相關訴訟

2.當面質問主管並錄音,留下他對於事件的態度,是否可做為有利證據

3.拍攝照片部分因不涉及私密處拍攝,僅涉及妨礙肖像權?

4.若公司不處理此事件,對於公司有無相關對應檢舉措施(目前只有先錄下本人與經理諮詢對話,經理只希望我習慣這件事情或自行當面找騷擾我的主管談)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05:10

您好!

1.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倘若只有言語騷擾的行為,尚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的刑責,但仍可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可對行為人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2.  另外,對言語騷擾的行為,您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規定請求精神賠償。未經同意拍照部分,則可依民法第18條請求對方刪除照片。
3.  若公司不處理性騷擾,可直接向警察局提出申訴,警察局會轉送公司繼續調查,調查結果會再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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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 104-12-28 21:56

我在94年時從國外搭飛機運輸一級毒品回來台灣 被判刑後 稅金罰了100多萬 服刑中有被發函限制出入境 也收過公文扣款過 出獄後 工作薪資都領現金 不敢轉帳進自己名下銀行 想請問 這筆稅金 一定要還?名下不能有財產?在監所時聽律師講過 這筆罰款有時效性的? 想查又怕查詢後 罰款公文又來 真的不知道怎麼辦…麻煩替我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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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joy 104-12-28 21:38

律師您好:

弟弟今年因為向私人借貸借錢與兩個人簽了兩張本票,其中一張在簽本票的同時,簽了另一張同意書,是關於同意將提款卡以及簿子,放置於對方那,若是後補辦簿子,還款必須加倍,而對方每月從戶頭領出固定金額還款,而弟弟怕被我們發現也不敢說,以至於對方持續直接由戶頭領出現金約五個月,到家人發現時,就補辦卡片以及簿子防止對方再直接從卡片直接領出錢來,直至今日已收到此兩張法院執行命令,但當初還款有五個月約近十萬元是由對方直接從銀行領出,想請問此部分我們能做任何的申請或其他動作嗎? 以及此張同意書是否具法律效益?

根據這兩張執行命令中的扣押金額(薪俸 津貼 各項獎金),是指單獨一張執行命令就扣三分之一還是兩張共扣三分之一?

以及想問關於扣款部分,都不會顯示在任何地方嗎?因為第一張執行命令已經開始扣款,但簿子上面完全看不出來有扣款紀錄,而是薪水進來時就先扣除,我們該從何得知已經還款多少金額呢?

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8 22:47

您好!

只要是在自由意志狀態下簽的同意書,就有法律拘束力。對方五個月領十萬元,是弟弟同意交付存簿由對方領取,並不違法,但可主張抵付欠款,此部分可於執行時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自應執行債務總額中扣除。 不論有幾張執行命令,只能按月扣薪1/3,剩餘2/3薪資仍會發給員工。總共執行扣薪金額公司會計應有紀錄,也可詢問執行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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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顥 104-12-28 20:53

請問律師大大,小弟在最近12/23早上開車載小孩上學,在馬路欲轉巷,右轉時才發現老先生出現在車頭左前方,碰撞到那下,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是70歲老阿伯,當時額頭有外傷出血,等交警來勘查完現場後,請我至澄清醫院做筆錄,做完筆錄與對方太太至醫院2樓等阿伯開刀,到下午手術完成,阿伯轉送加護病房,我跟對方太太有進去探視傷者並觀察情況,醫生說碰撞後顱內有出血,開刀清爐內淤血,老伯當時狀況是清醒的,到第2天對方說醫生給傷者插管後引起肺炎...一些症狀等等...也無法進食,之後大部分都昏迷不醒,醫生說有時會醒,第4天醫生才說可能因為碰撞所以導致心肌梗塞,所以要轉中港澄清醫院要做心臟手術,讓血流通,手術前會打一種針,但打了可能會因為傷口關係導致出血或不治,結果中午轉去中港澄清下午宣告不治,目前醫療費用18000是對方先支出,事後我找時間再給對方,對方喪葬費用是22萬,小弟有打算跟對方和解,與對方約時間去調委會討論,我方給對方醫療費用18000及喪葬費22萬本人先籌10萬現金,至於12萬再按月攤還,借此與對方先和解,但對方怕先跟我和解,到時上法庭會對他們不利,而強制險的部分也不知會理賠多少,小弟強制險只保基本的而已,所以就算我先支付這比錢也無法跟我和解,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大姊我該怎麼處理會對雙方都比較好呢?

您好:

如果可以還是建議和對方和解,但若對方請求金額過高,因為還有強制險會幫忙理賠部分及過失比例問題,也可以透過訴訟解決。

lovelyJJ 104-12-28 17:28
各位專業律師您們好~ 我跟我先生從台北回到台南,他ㄧ直從事行銷的工作, 但這間公司強制規定,內勤也要配合公司餐廳服務員的月休7天休假制度, 國定假日沒休也沒給加班費, 就連家中登革熱噴藥,政府規定可休一天公假, 但他們公司卻要員工自己技術性休事假:不扣薪但因此沒全勤了! 就連過年休9天,他們規定內勤也只能休初一到初三,沒加班費,除夕內勤禁休,他還要留下來協助餐廳活動場控?沒加班費?? 假日有時候去公司活動也沒加班費?? 不知為何他們公司員工超過時數的部分,人事每個月給台南市政府相關單位的報表都沒被查核出來。 很想申訴但怕因此身份曝光丟工作,因為我們才剛買房子? 請問這可以怎麼辦?是需等離職再提出申訴嗎? 謝謝您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向勞工局申訴,則恐會曝光您的身份,可以向勞工局以匿名方式檢舉勞動檢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2-28 14:39
請教 律師, 1. 向企業提交之個人商業提案應受哪些法規保護? 2. 若有提案部分內容受侵害該如何主張權益? 謝謝 林先生

你好:

要看你提案之內容而定,可能會涉及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若只是單純提案,主要是涉及著作權法。 侵害著作權(重製、改作、著作人格權等),會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以下而行刑事責任民事上可請求排除侵害狀況,並請求損害賠償(著作權法第84條以下)。有何侵害狀況你並未說明,但若只是構想被借用,會涉及著作權法第10條之1構想與表達分離原則之問題,要看到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若是受僱人,可依勞動契約有關智慧財產權約款主張權利。
中文字 104-12-28 14:33
律師們好: 對方轎車追撞我方轎車肇事主因 我方停等紅燈 對方高速衝撞 導致車損嚴重 目前車已經在修車廠修理一個月了,當初對方是說明要讓保險處理! 但是我每天上下班需要用車,所以我直接請修車廠估價7萬5~我直接拿現金給修車廠並要求先不等保險理賠,先把車復原!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1)修車費用不值7萬5這麼高價,請保養廠開立收據明細證明7萬5修在何處,但修車廠遲遲未開立收據證明給我,只說7萬5保險會賠了事!因當如何處理? (2)因為我我已付出這7萬5,導致目前急需用到這筆錢家裡急用,可否請肇事者先至保養廠處理這7萬5現今修車費用,日後調解保險理賠匯款也是匯入對方帳戶!是否妥當? (3)我因車禍當天筆錄上無人員傷亡,但隔天頸部,前胸已拉傷,就醫整斷出,也開立醫生證明,此項可提高過失傷害罪嗎? (4)因為車禍當天筆錄肇事分析表已顯示全責,我是否還需一個月後至當初處理的員警那申請車禍分析鑑定表? 因為我被撞 而對方不聞不問 修車都是我自行在追蹤! 有勞大律師們幫幫忙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8 22:58

您好!

可請修車廠開出費用明細,否則請其退費。 可協調,但對方可能會拒絕,應請保險公司盡速理賠。 可提告過失傷害,但您未當場表明受傷,證明車禍傷害有因果關係會較困難。 最好去申請初判表及照片、現場圖等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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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cornu 104-12-28 14:30
律師您好,有件事想請教您,我14歲在高雄念國中的時候,爺爺口頭上要給一棟房子和100萬念書的錢,但爺爺卻將那筆錢拿去裝潢房子,在離開高雄以後,事情完全變了樣,我們過得並不好,在台南到處跟人租房子,爸爸靠打零工維生,也會動手打媽媽,媽媽憂鬱症很嚴重,我自從非自願離職後就待業中,雖有積極在找工作,還是找不到,且有就學貸款,快走投無路了........而我爸爸的大姊他們全家住在爺爺給的那一棟房子,爺爺國中那年的口頭贈與是否還有效呢 爺爺還有些地,如果他個人不願分給我或我爸爸,有繼承權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8 15:58

您好!

若已事隔多年,僅有口頭約定,要證明贈與契約存在可能有困難。 縱使能證明有贈與的約定,但依民法第408條規定,爺爺未將贈與移轉給您之前,隨時可撤銷贈與贈與撤銷後您就無法請求履行贈與約定。 除有喪失繼承權之事由外,父親可繼承爺爺遺產。若爺爺立遺囑分配遺產給父親,父親仍可主張特留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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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妹 104-12-28 14:16
我男友因妨害性自主(9個月),2個傷害(各2個月)入獄服刑,剩下一個傷害的執行單還沒下來,最近簽了出獄單,也收到通知說105年1月1日出來,但在今天104年12月23日收到最後一個傷害合併通知 想請問律師,通常這樣,執行單會在1月1日出來後幾天才下來,還是這9天就會下來?
阿靜 104-12-28 14:1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畢業旅行去日本,因為爸爸一個人要支撐家計,本身沒收入想說帶一點東西回來補貼旅費,不知道網路不能拍賣藥品,今天接到衛生署的來電說我違反藥事法,他會寄信給我論述之後再決定是否有罪,我該怎麼說才能避免罰款,本人是學生無收入又是初犯,繳不起龐大罰款,拜託您指導了,感謝您。
CCYang 104-12-28 13:50

您好~我想請問

先前因為某些原因借給了朋友10幾萬元

後來協商他只要歸還91500 , 他也簽名同意歸還

到了還款當天,他說他有諮詢律師 

除了還錢 他還要我順便簽收據 & 撤告同意書

我先前有跟他說有擬一份和解書,我想簽和解書而不是他的律師準備的撤告同意書 (和解書雙方簽字,撤告同意書&收據單方簽名)

我想問的問題是 債務人如果堅持我要簽名才肯還,那我是否直接申請支付命令比較好??

或者還有其他的途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