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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手 102-11-27 13:01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待檢察官起訴後,您方能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偵查階段尚無法提出這方面之請求,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檢察官起訴後,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檢察官偵查階段尚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一審判決後,若檢察官被告均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另外應注意的是,提出刑事告訴並不發生中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之效果,此部分併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神手 102-11-27 12:59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1.檢察官只處理刑事案件的偵查 至於要賠償那是民事訴訟的問題 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2.檢察官辦案 雖然內部有一定時間控管 但原則上決定是否起訴 以及何時起訴 那是檢察官偵辦的權限 告訴人只能表示請檢察官趕快辦理 3.至於附帶民事訴訟 要起訴後才能提出 如果你不想等 你現在也可以單獨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神手 102-11-27 12:57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需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起,若對方不和解,就由檢察官依法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PC 102-11-27 11:47

請問律師:

一般房地產或是預售屋 建商 都會用"紅單" 來收所謂"訂金"  即在正式書面或是主契約成立簽署之前就要收款

建商依所寫的"訂金" 來收金額 數千或是數萬圓不等

但是在正式書面契約或是主契約簽署成立之前?? 一旦有一方反悔    建商沒入"訂金"  不歸還

並且引用民法248與(或)249條 之文字"定金" 來視之  依此沒入"訂金"  

請問 中華民國民法 "定金" 是否 等同 "訂金"

為何絕大部份 建商 都在書面預付款等文字 或是 "紅單" 上一慣用 "訂金" 卻不用 民法條文上之"定金"   等到糾紛 發生時 都要改用民法條文上的 "定金"

亦有 民法庭法官 將訂金等同定金 來作判決 書面撰寫 並引用民法248 24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 都很清楚 在法條上定義 "訂金" 與"定金" 不相同  不能混用  為何在中華民國 法律上 仍然是 隨民事庭法官 個人見解 來判決  或是 引用 判例

訂金種類有分很多種,成約、證約訂金,違約訂金、解約訂金。一般都是成約訂金,也就是說除了證明契約成立,若違約會沒收訂金。

定金與訂金,其實都是一樣,只是用詞有差而已。

請問律師:

一般房地產或是預售屋 建商 都會用"紅單" 來收所謂"訂金"  即在正式書面或是主契約成立簽署之前就要收款

建商依所寫的"訂金" 來收金額 數千或是數萬圓不等

但是在正式書面契約或是主契約簽署成立之前?? 一旦有一方反悔    建商沒入"訂金"  不歸還

並且引用民法248與(或)249條 之文字"定金" 來視之  依此沒入"訂金"  

請問 中華民國民法 "定金" 是否 等同 "訂金"

為何絕大部份 建商 都在書面預付款等文字 或是 "紅單" 上一慣用 "訂金" 卻不用 民法條文上之"定金"   等到糾紛 發生時 都要改用民法條文上的 "定金"

亦有 民法庭法官 將訂金等同定金 來作判決 書面撰寫 並引用民法248 24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 都很清楚 在法條上定義 "訂金" 與"定金" 不相同  不能混用  為何在中華民國 法律上 仍然是 隨民事庭法官 個人見解 來判決  或是 引用 判例


REX 102-11-26 20:48

律師您好,我住的出租大樓有一戶會不定時在半夜製造噪音擾人,已經持續約半年之久,

其對面的住戶曾經報警處理,但該住戶躲在房裡就是不出來,警察也拿他沒轍,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該出租套房房東若不出面積極解決,是否有連帶責任的問題?

又如果拿到精神科相關檢定,證明其行為造成他人身體之不適或精神耗弱等問題,

是否可以同時對該房客房東進行民事訴訟,要求房東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呢?

 如果能確實舉證,可對製造噪音的人提告,但不是對房東,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Ceres Lyu 102-11-26 14:42

家族因照顧長輩的關係鬧得不愉快,發生幾次爭執後,在最近一次爭執當天,雖然6位堂弟妹不在場(但我在場,了解事情前因後果),可能經由伯父伯母轉述,當日6位堂弟妹公然臉書辱罵我父親及姑姑,雖未指名道姓,但可以從字句中辨別被辱罵的對象,回覆中以畜牲、豬、狗等難聽之字眼形容長輩,同時以"他媽"形容已過世的奶奶,更撰寫不實之指控,如:將遺產花光光,還敢伸手當乞丐,真的很不要臉等。已過世長輩未留有遺產,因兒子不孝,一生中唯一的房子已於10年前以贈與方式過戶給女兒(我姑姑),此部份應已不視為遺產,而且後續都由姑姑照顧長輩至百年之後,其中房子雖已賣掉,但全數花在治療奶奶癌症及營養品等相關費用。因此針對上述有以下問題要詢問:

1、關於不實指控(將遺產花光光,還像乞丐一樣伸手要錢)以及不當言詞,是否有法令依據可提告?

2、臉書未設限只有特定人可看,屬公開方式,是否符合公然侮辱罪?(此部份之畫面均已截圖存檔)

3、民事部分是否可請求賠償?(並非要求高額實質賠償,是希望給年輕人警惕)

4、以上如要提告,除已截圖存檔,是否還有其他要件需注意?

目前,會自行準備相關文件至法院提告,再拜託大家協助回覆,以利提告過程順利,

感恩!

ˇ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5: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在公開空間(如fb上),傳述涉及抽象人格否定如豬、狗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就傳述將遺產花光,還向乞丐拿錢等語足以毀損名譽行為,則可能涉及誹謗罪之問題。

2、有關民事責任的部份,倘若確實有侵害名譽,則可以請求回覆名譽之必要處分及請求精神慰撫金。

3、本文提醒您,應注意告訴期間為6個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ristine 102-11-26 11:45
律師你好:                                                                                                                            

建商將家門前圍成高度220CM,僅留區公所之水溝蓋寬度出入

(一台摩拖車可出入,但是很危險有可能會撞上隔壁鄰居抽水馬達)無其他出入口,

屋齡30年 ,??峻工圖上建築物前為8M私設巷道,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已向都發局調,但不表示是有的

                                                                                  想請問1.門前之道路是否可申請既有道路,門前之空地約20 坪     地目:建                                                                                                                              2.通行權如何主張,調解可處理?還是得走到民事訴訟?                                                                                                                    

        3.對方有錢(經營有加油站等產業)完全不理我?,調解有其作用?需多少時間?

         調解不成是否還是要請律師,或有其他較好方式解決?

         4.如何快速處理此案件?

                                                                                                         謝謝!                                                                                                                              

   PS.房屋左方空地為主要出售點(無尾巷),前面空地為我家出入口亦是他?出入口 ,

     建商一起買,2013/11/5登記,地目: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當然可以先行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應向法院提出訴訟,才能有辦法長久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葉星 102-11-26 11:04

您好:

我們家族在屏東縣內埔鄉有一塊約70坪的土地,自祖母過世後土地便轉移到父親名下,到95年後再轉入我的名下,近月想將土地轉售,卻發現土地上已有他人所建的房屋,由於這塊土地咸少使用,所以房屋建置的時間也不明,因此想詢問此行為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刑事訴訟嗎?另外請問如果請律師協助處理,可以處理到甚麼階段呢?

 確實有刑事竊占和民事所有物返還及不當得利,可以處理到判決出來,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1: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倘若該建物所有人無權使用該土地,則土地所有人可以訴請拆屋還地。倘若該人明知該土地為他人所有,而仍竊佔使用,則可能觸犯竊佔罪,依法可以提出民刑事訴訟訴追。

2、有關委任律師的部份,原則以審級計算,如民事的一審、或是刑事偵查階段。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拆屋還地訴訟,才能完整解決侵占的問題,而委任律師的部分,則以審級計費,當然律師也會視案件之難易程度而為報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刑事竊佔罪告訴或民事不當得利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彩霞 102-11-25 22:12
您好 因為我常居國外,戶籍地只有親人不定時去照顧,民事訴訟狀送到我的戶籍地,都沒有收到,所以對方以一造辯論勝訴,又強制執行,拍賣我的土地,整個過程我完全不知情. 請問,1.對方連一封存證信函都沒有,這樣可以一造辯論判決嗎?2.對方明知我常住國外,也曾經和我國內的聯絡人多次的聯繫,他卻故意不提供給法官,等我知情的時候已經是半年之後的事了,(到現在已經5年了),這樣我有什麼辦法挽回嗎? 謝謝.
1.你既然設有戶籍在台灣 法院還是可以合法送達你的戶籍 2.對方只要依法提告 沒有規定提告前需要寄發存證信函 3.目前你可以思考的是否能提出再審以為救濟 否則判決已經確定 就不能依照通常救濟程序去救濟
貝蒂 102-11-25 08:49

律師您好

幾個月前,託二手車商代購二手車無成,已付的訂金拖欠不還,有請車商開立本票(無影印身分證件),本票日期已過仍不還款,日前已至法院行民事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近日收到法院寄回的查址通知,要我至戶政事務所或經濟部或經濟發展局查。

問題:

1.我有車商的照片、姓名、電話、(不確定的地址、不確定的身分證字號),這樣戶政事務所查的出嗎??

2.此車商為二手車行合夥人,這樣去經濟部也能查嗎??

 

債務人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有成立公司或者僅為獨資或合夥商號?法院函文主旨又是如何記載?

 

一般而言,戶政事務所查調自然人之戶籍謄本若無其人之身份證統一編號,則僅能依其姓名配合住址,進行查調,故若對方留存的姓名或住址有虛偽或者錯誤的情況,恐怕就有可能無以查調。

貝蒂 102-11-25 10:09

 謝謝律師回覆

那有照片、姓名   戶政事務所沒法做比對嗎???

戶政事務所不是都有身分證上的照片嗎???

可否解釋法人、自然人呢??

 

本件戶政事務所係依法院的函文來辦理戶籍謄本之查調,則僅可以函文所載內容來處理,其他資料若非該函文內容所載,戶政人員會否憑以辦理,個人認為應該是有所疑義的。

 

rice 102-11-24 23:10

律師您好:

爸爸生前被朋友用他的名義抵押貸款房子後未還款,97年已民事強制執行後但不足額還差8百多萬(債權人為資產公司)。最近爸爸生病退休,近期病危隨時可能會離開我們,但近期又會有一筆退休金入帳戶,萬一爸爸病逝,拋棄繼承的話是否連爸爸退休金也沒有了?限定繼承的話負債又大於資產!請問我媽媽及身為子女的我們要如何處理才能獲得最大保障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父親之退休金匯入您父親的帳戶之後,經債權人知悉,是可以持執行名義(如勝訴判決),聲請向該退休金執行的。

2、目前我國繼承法規定,倘若被繼承人所留遺產少於債務的話,繼承人只需於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惟,本文仍建議您應該於被繼承人身故時,向法院聲請辦理限定繼承,較能避免爭議。

3、拋棄繼承的部份,倘若您父親於身故時,該筆退休金仍為他的財產,則成為遺產,可用於清償債您父親所遺留債務,倘若辦理拋棄繼承,則就您父親所遺留遺產債務均無涉。

102-11-24 16:12

您好...

本人去年8月一時不查被ATM分期付款詐騙6W萬元

原本一審判決帳戶持有人有罪

但對方上訴高等法院後改判無罪

而當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民事審判長也因為刑事改判無罪而撤銷求償

請問我能否繼續上訴...或是有其他管道能要求對方賠償(不當所得之類的)

求償的機率高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騙的部分,必須視刑事判決無罪及民事法院認定無理由之原因,始能精確分析。

2、倘若當初以詐欺造成損害請求賠償,則您可以另外以對方無法律上之原因,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訴訟

3、本文建議您仍應提供相關的書類,始能進一步釐清

102-11-25 20:2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騙的部分,必須視刑事判決無罪及民事法院認定 ... (恕刪)

您好

1.簡單說就是法院採信人頭戶的理由(卡片是不小心遺失),所以改判無罪,且判決書最後有寫不得上訴...被告一審可上訴...二審被害者就沒得上訴...這啥歪裡

2.請問他都被判無罪,那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訴訟成功率高嗎?如果勝訴但對方把名下財產都轉出還有拿回的機會嗎??

3.提供相關的書類是指?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5:26

刑事詐欺罪二審不管判有罪或無罪,被告及被害人都不能上訴,雙方公平,並不是歪理。如果您只告卡片持有人,因為錢是被詐騙者拿走,並未留在卡片持有人帳戶內,卡片持有人可能沒有不當得利;因此,您應該連詐騙者一起告比較有勝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如沈大律師所言,詐欺罪依法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尚無不妥。

2、有關不當得利部分,仍須視該利益在法律上是否仍存在的問題。

3、本文建議您就詐欺人的部份行使訴追。

4、請您檢附相關書類事為何釐清相關事實經過及法院之認定,您可自行斟酌。

102-11-26 22:03

您好~

因為警方好像也只有抓到帳戶持有人...也不知道會不會繼續追查

能抓到幕後主謀當然是最好不過 

相信兩位也清楚這種案子通常都只抓的到人頭戶...而錢當然也是當下就被領走了

卡片持有人(人頭戶)也被判無罪...高等法院認定他並不是蓄意提供帳戶密碼...

如此一來我就算以不當得利提出告訴...勝算是否也不大??

唯一的機會就是等看看警方是否能抓到幕後主謀??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提供人頭帳戶人該帳戶之贓款業已不存在,且亦遭認定無涉違法提供帳戶,則確實僅能就詐欺行為人求償

102-11-28 22: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提供人頭帳戶人該帳戶之贓款業已不存在,且亦遭 ... (恕刪)

所以我只能等待有朝一日警方抓到真正的幕後詐騙集團嗎...??

說真的...感覺這類案件警當都抓個人頭戶草草結束

感覺拿回錢的機會是微乎其微啊

謝謝您的解答喔
我有按感謝律師了^^ 

Sean.K 102-11-22 03:07

建築法第77條之2要求室內裝修應由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裝修從業者辦理,
但我全室裝修業者並非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業者,我的業者設立登記
是E801010「裝潢
請問您:
1.則業者裝潢業卻承攬裝修業工程,是否構成刑法罪嫌?
2.而依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建上字第16號民事判決,裝修業者具有違建告知
義務,故裝潢業者沒有告知義務?

經濟部定義E801010室內裝潢業 :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
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 及疊席安裝等。

謝謝您

江皇樺 (江帥) 102-11-22 09:24

您好,

      1.既然不是經過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裝修從業者,那無論您的業者設立登記是否為E801010「裝潢」,原則上都不可以從事室內裝修業,否則會有行政罰鍰的問題。在承攬室內裝修時若未告知當事人,也有可能會被當事人以詐欺為由提告(當然是否成立還是要看個案)。

2.這個告知義務並不是區分裝修業者有告知義務,「裝潢」業者就沒有告知義務,凡從事裝修或裝潢工作,內容可能會涉及搭建違建時,都會有告知義務(工作內容而不是身分)。

小安 102-11-21 23:07

你好!  我阿公家的地是在大約45年前 跟一位朋友借了土地房子! 也承諾 土地他們不會要回 所以不用用錢跟它們買 要讓我阿公無條件無期限使用!!所以在土地上蓋了間房子!房子名字是我阿公所持有!這陣子突然跑出一個自稱是地主的養子 ~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讓好幾十年的地轉到他名下!她到法院告了我媽 我阿公 還有我媽的同居人竊佔罪!我媽去地政查了磅表是在民國58年就已設立為我奶奶的名字(已過世)所以近年才更改為我媽的名字! 而且從我們開始使用土地以後 地政稅是都有在做繳納!! 想請問一下 這樣這突然冒出來的養子告竊佔會成立嗎? 竊佔罪法律追訴權是20年嗎? 如果是已經超過還能告嗎?  那如果罪名到最後沒成立 可以告對方誣告傷害名譽嗎? 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嗎?另外提告人 可以對我媽的同居人提出告訴嗎?   感謝^^

您好,以你們的狀況來說,沒有竊占的問題,因為你們本來占有就是合法的,但因為他告竊占並非捏造事實,所以你要反告他誣告也是不能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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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2: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侵佔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提供當初取得使用證明之證據,以說服檢察官,否則仍有遭受不利認定之風險。

2、所謂誣告罪,是故意使人遭受刑事追訴為要件,倘若對方明知您的家人是有權使用該土地而惡意提起告訴的話,仍有機會構成。

小魚兒 102-11-21 17:53

律師您好:

請問當告訴人向法院按鈴聲告提出刑事訴訟時,如強制罪...請問可否一併提出附帶民事賠償?這個附帶民事賠償提出的時機為何?是當檢察官發出傳票通知到庭時提出?還是有別的處理方式?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8: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附帶民事訴訟的部份,於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出。但需注意侵權行為之民事請求權時效為2年。

您好,附帶民事賠償必須要檢察官有起訴被告之後才能提出,如果沒有起訴當然無法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但民事賠償可以獨立提出,不一定要等刑事起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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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崽子 102-11-20 17:26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在民國97.03.18發生車禍

對方在99.03.17寫訴狀18號法院收到蓋章

這是在民事2年的最後一天嗎!?

民事的兩年是怎麼算的呢

民法第120條第2項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您好,本案應該還沒有超過時效,所以建議你還是要處理.只是時間已久,證據不見得還能完整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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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 102-11-19 23:31

事情是這樣的

上禮拜一 晚上

我跟我前女友有感情糾紛 要相約麥當勞談

第一次 女友打電話說 我在哪

我回在麥當勞

15分過後 見女友沒來 換我致電給女友

結果她新男友接的 

新男友 對我罵三字經 還問我混哪裡 還說要來公司找我 我就問是不是恐嚇 她說恐剛剛好而已

還問我說 是不是欠打 沒看過壞人嗎?

請問這樣有構成恐嚇罪嗎? 罵我三字經部分 我可以告他妨害名譽嗎(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通話我都有錄音 

 

我是彰化人 我該怎樣告?去分局報案就好嗎? 報案前是否先寫存證信函給我女友(因我完全不知道前女友的新男朋友身分)

電話中罵三字經難以構成妨害名譽,但確實有恐嚇的問題,可提出告訴,不知道對方住哪也是可以提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qoo 102-11-19 18:00

您好:
想請問民事訴訟法107條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
其無資力證明需要提供給法院什麼資料呢?(可否詳列)
謝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已可以適用該條規定,建議您直接向法扶申請法律扶助,通過後即可暫免繳納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qoo 102-11-19 22: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已可以適用該條規定,建議您直接向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法扶說我用勞委會專案,故不能申請裁判費,我得自己向法院申請訴訟救助,所以想請問需要提

那些證明文件呢?

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國稅局出具之財產資料及所得之證明等

阿輝 102-11-17 18:28

律師您好,本人於今日凌晨一點到兩點間,因隔壁鄰居音量過大,前去勸導,請對方音量小聲點,對方要我去報警,我也請警察過來了,警察勸導後,對方與一點十分以手的方式,敲打我家窗戶,並問說請問我有妨礙到你嗎,我說你已經妨礙到我休息了,對方嗆說這次就算了,下次給我小心一點,我反問說,你在威脅我嗎?對方回他家約三十秒後手持木棍敲打我家大門並說給我出來,,要不然你明天就死定了,還要你明天哭母,

本人於約兩點三十分在報第二次案,並對他提出恐嚇告訴,於四點製作完筆錄,請問這樣他恐嚇罪是否成立,我身心害怕,四點的現在都不敢睡覺,請問我可以提出民。民事求償醫藥費跟精神賠償嗎?PS:大概多久會開庭,需要準備甚麼?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1-17 20:32

您好,依您所述

被告亦同承認有持木棍敲打並出此惡言,有成立恐嚇之可能。

警察調查約一個月左右,如有涉犯嫌疑,將會送檢察官偵查。

相關進一步問題,您可以來電詢問。

小羊 102-11-16 20:26
律師: 請問民事排除所有權妨害是指什麼?
房子所有權人可主張前夫住在裡面是對房子所有權妨害,要他搬出去
法律弱勢 102-11-16 18:45
刑事附帶民事的話即使刑事部份不成立也不會影響到民事部份的判決嗎? 目前此網管公司也沒有提供完整的證據就這樣公開表示本人有現金交易難道還不太容易成立刑事處分是嗎? 此外我還不確定遭受的損害程度那民事部份會影響到嗎?應該說無法表示出我受到多大的損害! 目前只知道帳號權限被封鎖無法使用網站服務又被公開發表說本人有現金交易行為這樣而已!! 另是否能向法院提出檢舉人向網管檢舉的資料部份來請求法院裁定呢?
刑事附帶民事必需要檢察官偵查後有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才能提出附帶民事刑事部分如果以妨害名譽來說的話,指稱您有以現金交易是否構成誹謗,須再研究,證據部分的話,可聲請檢察官調查
法律弱勢 102-11-16 17:59
討公道一定都會先付出成本,這部份沒關係! 網管公司誣陷本人有交易行為之後封鎖我的帳號,還在公開的討論版上發佈說我有現金交易而停權的處分,這樣是否有涉及到妨礙名譽的部分? 我想刑事附帶民事一次處理,包含惡意誣陷而向網管惡意檢舉檢舉會員也要一併提告
民事賠償部分是比較確定的,刑事部分需要再研究是否能成立
胖子 102-11-15 21:56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如果有能否請教詳細一點的說明呢 謝謝

胖子 102-11-15 21:49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15 22:51

您好!因為分期付款契約是存在於女友與永旺之間,而詐欺者是契約以外的第三人,永旺應也是受害者,因此女友可能無法撤銷契約,而應繼續繳錢,女友的損失只能另外請求男方賠償;另外,若因永旺的過失男方才得以領走貨物,女友也許可以主張未收貨而拒繳錢。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5
回覆 胖子 的發言內容: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 ... (恕刪)

有無侵佔必須看有無保留產權條款。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桂兒 102-11-15 14:00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您第一:能否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民附?若不行,能對他的家長提出民附?還是我要如何取得賠償?第二:若詐騙我的人有兩位以上,我能否都要求他們賠償? 第三:若當時在判決書下來時,來不急提民附,走民事訴訟,我仍然會得到賠償嗎,需要出庭嗎?如果對方仍沒有賠償我該怎麼強制他呢?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祝您順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附民,並針對其法定代理人提出連帶賠償,若詐騙您的人有兩位以上,均能否要求他們賠償,只要在二年時效內,均可以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當然會開庭,不論是附民或獨立訴訟,若將來判決賠償確定,則您可以對他們進行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以提附民,如果來不及提,也還是可以提民事訴訟,勝訴後,拿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桂兒 102-11-15 13:59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您第一:能否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民附?若不行,能對他的家長提出民附?還是我要如何取得賠償?第二:若詐騙我的人有兩位以上,我能否都要求他們賠償? 第三:若當時在判決書下來時,來不急提民附,走民事訴訟,我仍然會得到賠償嗎,需要出庭嗎?如果對方仍沒有賠償我該怎麼強制他呢?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祝您順心
1.可以同時對未成年人跟法定代理人提附帶民事訴訟 2.如果沒有提附帶民事 也可以獨立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民事案件原則上當事人還是要出庭陳述意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55
回覆 桂兒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您第一:能否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民附?若不行,能對他的家長提出民 ... (恕刪)

如果對方沒有賠償,那就必須聲請強制執行。但前提是對方有財產。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王 102-11-15 11:39

各位大律師

我有個民事案件在一審,
我是原告,
目前對於一個事實有爭執,我方說沒有提供、對方說有提供。
請問可否聲請法院將被告作為證人詢問?

 

民事訴訟制度確實有當事人訊問的調查證據方式 你可以請求法院依職權訊問 表明待證事項為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1
回覆 小王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律師

我有個民事案件在一審,
我是原告,
目前對於 ... (恕刪)

您有舉證的義務,基本上法院是不會以證人身份問對造。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11-14 13:11

本身為護理人員,因醫師被告而被傳當證人,

目前已經結束

詢問過程中,很緊張,而且到最後我已經頭昏腦脹

回到家,才會想當時經過

所以害怕當時是否說錯話

如果說錯話,會造成怎樣刑事或怎樣民事責任

還是有任何挽究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為證人,當時作證時應有具結,若所述不實且對案情有重大影響的話,則會有偽證罪之問題,您現在也無庸再去更正,若下次有再傳訊,則一樣據實以告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周志吉 (周律師) 102-11-14 13:49

因  台端文中並未述及相關過程(如被傳訊程序是刑事民事),所以不易提供確實意見,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Jessie 102-11-13 15:29

你好,

近日公務人出勤務,在馬路中間放置消防水管,並沒有標示跟指揮,導倒我騎機車跌倒,手臉骨折,手需動手術,腦震盪,臉部神經麻必,住院9天,臉骨折,神經麻必需要關際半年,手骨折要3~6個月,請問我需直接申請國賠? 還是去地檢暑提告,要求民事和解?還是直接找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

近日收到對方簡訊關心,似乎有意合解,我應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您可以先向消防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因為消防機關之設置消防管線應有疏失,且是在執行職務中,若消防機關不同意賠償,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AN 102-11-13 15:21

你好,今年6月參加朋友婚宴時,遭不明人士進入會場偷走了我的皮夾,之後也到警局報案,到今年10月份通知抓到嫌犯,目前民事賠償部份,除了所有遺失證件補辦2250元,以及原皮夾內的現金1100元,還有公司請假2天的薪資3000元,至於精神賠償及車資部分,車資4000元(新莊-新店),精神賠償費為9650,總賠償金額20000萬元整,這樣的金額是否合理?因為我也不想要太超過求償,也不知道合理性,麻煩給我點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僅於法律訂有明文時,始得請求,又倘若您僅為錢包遺失,恐與法未符。

2、其他損害賠償金額,僅需附有單據,且有因果關係即可請求。然有關車資的部份達4000元,恐遭認定不具有因果關係。

您好,原則上是以你損失來作為賠償,這金額尚稱合理,因為他如果不和解,動輒也是被判個兩三個月,罰金也都六到九萬元,不如拿錢來賠你,且犯罪就是要付出代價,不是還錢就沒事了,以這角度去說服他,應該就可以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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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102-11-13 11:06

律師大人您好: 目前確定對方誣告已經被檢察官起訴,有寄來通知書但是還沒有起訴時間,期間對方的律師有要求一次調解,我沒有過去,我想請教我要在甚麼時間點才可以提出刑事民事賠償(可依據哪些條法條要求賠償,另一般被誣告公然侮辱不成立,在民事求償部分可提出多少金額),或是我必須最慢在啥時間之前提出民事賠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11:37
回覆 玲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 目前確定對方誣告已經被檢察官起訴,有寄來通知書但是還沒有起訴時間,期間對方的律 ... (恕刪)

如果已經起訴,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求償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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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帶民事賠償起訴後就可提,建議盡快提,賠償金部分要視侵害嚴重程度、雙方資力等因素考量,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只要起訴之後就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要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你提出民事賠償之請求權為侵權行為,至於賠償金要開多少,以訴訟策略來說,因附民不需繳納裁判費,建議開高一點讓他殺價,至少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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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否則一旦判決而對方卻未提出上訴,則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駱駱 102-11-13 09:57

前一陣子提起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簡易訴訟),請求15萬,經第一次開庭,被告於庭外要求以10萬和解被告已給我5萬,於和解書中載明和解條件:

A.剩五萬會於102.10.10交付且希望我撤回起訴,

B.就此買賣契約所生之糾紛,雙方皆須放棄法律訴追

一方如未遵守,須賠償他方10萬元。

 

我於被告給我5萬後即撤回民事起訴,惟被告卻未於102.10.10給我剩下的5 萬元,迄今仍未清償。想請問大律師下列問題:

和解書是否有效? 無論該和解契約是否有效力,我是否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償還5萬與10萬賠償費用?法院是否會准許? 被告和解契約之名約定10萬實際僅支付5萬使我撤回該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訴,是否構成刑事詐欺

和解書只要是經過雙方同意簽訂,就有效力,可發支付命令,至於詐欺部分,須再研究,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11:43
回覆 駱駱 的發言內容:

前一陣子提起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簡易訴訟),請求15萬,經第一次開庭,被告於庭外 ... (恕刪)

這沒詐欺,您可以以和解書另提訴訟求償十萬元。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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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ang 102-11-13 09:35

各位好,小弟有一問題請教

我有一件刑事案件目前剛取得 聲請簡易判決書,我要在這時候順便提 附帶民事賠償
但起訴狀裡面要填寫我的基本資料,姓名地址電話,因為起訴狀會一式三份,一份給法院,一份自己留,一份給被告,可是我不想讓被告知道我的地址電話,以免被告找人對我不利,或妨礙我家人的生活,請問地址電話可以不要填嗎?

再請大家幫忙解答囉,謝謝。

垂死的 102-11-11 21:11
律師您好: 我於近日收到地方法院"違約金"支付命令 個人覺得賠償違約金額過於龐大...於是向地方法院提出 民事異議.. 因為我看到民事第252條可減輕違約金 請問..我現在該聲請民事起訴狀(分配表中酌減違約金)嗎?? 因為..我不知道後續該做些什麼..也不知道何時可提出民事第252條 請法官減輕違約金 煩請告知...謝謝!!!
支付命令異議後即轉為訴訟程序由法院續行審理,原聲請人為原告,債務人為被告被告是提出答辯狀來主張原告之訴無理由。

訴訟中如果主打民法第252條之違約金酌減,則建議您先行研究相類之事實是否有酌減之前例可循,畢竟基於私法自治原則,原則上法院還是會尊重雙方原先之約定內容,一心冀望法官動筆提出理由來幫您酌減違約金,恐怕會是很難防守的最後防線,如若結果未如預期即是退無可退的全敗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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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違約金的部分,法官固然可以依法酌減,但事你還是必須提供一些資訊給法官去當酌減的根據,簡單說就是對方沒有那麼多損害的證明,如利息損失等等,這樣法官減得幅度才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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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11 16:00

請問各位律師,我女兒於今年6月在褓姆家中洗澡,因褓姆疏失滑落澡盆導致肺出血.送醫急救後檢查出有(嬰兒搖晃症)目前腦部嚴重萎縮.雙眼黃斑部壞死.社會局已介入提告.檢察官已經在偵查中.但是我們並不想提刑事部份.只想提民事賠償.因為已經快過6個月的追溯期.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我們需要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嗎?謝謝!!

1. 如果只是普通傷害案件 那還是屬於告訴乃論案件 是可以只提刑事部分 2.要民事賠償 可以現在就提出民事起訴 至於是否有委任律師必要 就看個人認定

 建議先提刑事,之後再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因不需繳交裁判費,精神賠償部分可先做較多請求,另外提了刑事後,檢察官有公權力可以調查較多事證,對於民事佐證也有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1.刑事部分依您所述既已經社會局提告而由檢察官偵辦中,則似無超逾告訴期間六個月之問題,不過建議您進一步確認為妥。
2.另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時效期間為二年,您可以獨立之民事訴訟(或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來請求,或於刑事案件起訴後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方式加以主張,不過應注意刑事偵查之進行並不生中斷時效之效果,若刑事案件一直未起訴的話,則務必還是得要在二年之期間內趕緊以提起民事訴訟來中斷時效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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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既已經在偵查中,則整件案件即進入偵查程序,建議您們仍先堅持刑事部分,因為本件看起來肺出血是有過失,而腦部嚴重萎縮的部分,則您們應提出質疑,該檢察官去調查,且堅持刑事告訴部分,是讓被告可以經起訴後,您們再提起附帶民事求償,避免需先繳納一筆不少的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1-11 17:43

 請問各位律師.一般像我們這種案件.到結案為止的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謝謝!!

 您好:

律師費用的部分,一般是以審級計算,通常偵查,一審,二審,三審各為不同之審級,而收費約為五萬至八萬之間,律師會評估案件之複雜程度而定,建議您可以先找較為信任的律師先詢價,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視律師本身的經歷、專業及案件情節,費用不盡相同

您好,民事賠償時效是兩年,不用擔心時效問題.而且既然都已經啟動偵查了,建議您仍是讓檢察官處理之後,再行提出賠償,因為你提民事訴訟,需要付較大的舉證責任,所以你提刑事案件,可以把蒐集證據工作檢察官去作,這樣在訴訟上會較為輕鬆,不過此類案件涉及部分較為專業,建議你還是要請專業人士協助.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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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東 102-11-09 03:46

我住的大樓旁不到十公尺的地方, 蓋了一座寺廟的金爐, 十幾年來一直排放出焚燒金紙的廢氣, 多次向廟方抗議, 並向環保單位舉發, 廟方最進加裝環保過濾裝置, 但還是很臭, 煙還是很大. 我太太近來經醫生診斷不到50歲就得到腦部退化的疾病, 我猜與多年來吸入金爐廢煙有關. 環保局的態度是只要廟方有裝環保設備, 就很難開給寺廟空氣汙染的罰單.

該金爐與寺廟土地方屬不同人. 金爐所在土地屬於信徒某甲, 而該寺廟所在的土地, 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 管理單位是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寺廟是清朝就已經存在的古蹟, 但金爐不是, 金爐是十幾年前才蓋的. 經向市府查證, 金爐確定是違建, 但市府以經費不足為由, 多年來遲遲未拆除.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 金爐焚燒的濃煙, 會飄到我家中, 造成我兒子鼻子過敏, 我的眼睛刺痛, 妻子罹患的巴金森氏症更懷疑與環境毒害有關, 我是否可以向廟方提出民事侵權告訴, 要求廟方停止金爐運作? 勝算如何?

2.  信徒某甲將土地借給廟方蓋金爐, 造成我們要吸廢氣, 有連帶因果關係, 我是否可以用民事侵權的理由, 向信徒某甲提告?

3. 寺廟的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 我是否可要求國有財產局收回被廟方佔用土地?

4. 該寺廟香油錢頗多, 但從未對外公佈帳目, 十幾年來的廟方管委會主委都是同一家人輪流當,國有土地上古蹟寺廟的香油錢, 是否應上繳國庫? 這部分由哪個單位管理?

我製作了一個網站, 上面有金爐空氣污染的影片, 網址: http://6728.blogspot.com

感謝各位的回答.

霧峰小民

您如果要以訴訟來處理問題,關鍵點在舉證問題,證據資料必須足夠且充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2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廟方改善金爐廢棄的部份,您不僅需提出該廢氣對於人體有害之證據,且需是有科學依據或醫療檢驗資料,目前我國實務就類似的案件不多,恐有困難。

2、倘若該土地為國有財產局所有遭寺廟竊佔,此部份您可以依法舉發。且寺廟之捐助依法應製作明細跟公布,否則一樣可以向縣市政府檢舉

3、建議您就廢氣的部份先行向環保局舉發,並請環保局檢驗該廢氣是否含有對人體有害物質,蓋此類案件倘若沒有一定的專業尚難以處理,非僅為舉證之問題。

大笨牛 102-11-08 12:46
日前發生車禍並且已與對方和解,我負責修復對方車輛以及醫藥費,在和解書上有註明對方放棄一切民事求償刑事告訴權利。
但我日前仍收到地檢署過失傷害被告刑事傳票,目前電話聯繫不上對方,若對方沒有主動撤銷告訴,我需要出庭應訊嗎?如果需要,是否只需攜帶和解書呢?對方可以堅持提告嗎?

1.先和解 雖然有註明放棄刑事告訴權 但對方還是可以提告 被告就必須出庭 2.比較保險作法應該是提告和解並撤告 或是直接由調委會調解 這樣刑事部分就不能再告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05

 建議攜帶相關和解文件正本出庭,請檢察官依法不起訴

暐暐 102-11-07 10:19

當初借了朋友一百萬有簽本票

但發現他跑路了只知道跑到高雄電話全部換掉聯絡不到人

他的女兒還是在讀原本學校

去找警察但警察說這是民事不處理

請問要怎麼樣才能抓到他們呢

本件可研議是否提告詐欺罪,若為刑事被告身分,則對方勢必須到庭答辯,否則即可能會遭到通緝,不過詳細情形應進一步確認構成詐欺罪之成分是否充足,否則告人不成還會有遭對方反告誣告罪之可能。
民事部分,若本票到期日已屆期則可聲請本票裁定,再以確定之本票裁定向法院聲請對其財產所有得強制執行,不過依您所情形而論,債務脫產或者早已無資力之可能性很高,債權收回展望未便樂觀,故您恐怕得研議是否聲請假扣押來保全日後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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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102-11-07 02:15
您好,關於妨害家庭一案,已經結案確定為宣判四個月,由於原告還有一併提民事的部分,只是想請教轉到民事庭時,一般需要到庭幾次?有可能會判賠多少金額?目前薪資還不到三萬,要求分期的話民事庭會答應嗎? 補充: 1、刑事庭法官有問有沒有意願和解,我答願意,但對方要求金額我真的付不起,從120-》40?-》30,并且要一次付清,但我之前都沒上班也沒收入,我有要求希望可以分期,對方還是不願意,所以刑事宣判了轉到民事去談。 2、我知道答案沒有一定,但我只想知道過去案例大多是怎麼執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民庭審理,若對方仍無法接受您的條件,則只能交由民庭去判決,判決確定後,若您名下無財產,則對方可以執行您每月薪水三分之一,也與分期付款相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7 09:50

社會上很多債權人都直接將債權委託資產管理公司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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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慰藉金之賠償,須於人格權遭受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堪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意旨參照)。故關於精神慰撫金之酌定應視犯罪行為之情節輕重、對被害人人格權侵害程度及雙方身分資力狀況等各種情形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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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懿 102-11-06 19:04
律師你好。。我前幾天我有幫朋友問你問題。。你也回了但我有點不懂可以再麻煩你嘛?謝謝。。你說的刑事通姦。相姦告訴跟民事賠償訴訟分別什麼意思?還有通聯紀錄。。對方怎麼錄音。。?如果是法官或警察調閱。。他們有認識的警察會偷把通聯內容給她們聽嘛?調通聯是當下警察或法官聽嘛?還是在法院播給大家聽?不好意思麻煩你
1.如果沒有被監聽 是不可能有錄音內容 2.通姦可能同時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刑事部分就是通姦民事部分就是侵權損害賠償 要賠對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