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我先生與外女通姦產下一男嬰, 我寫存證信函給對方, 要求對方出面說明與解決, 對方不理會, 想請問
1. 我告對方通姦的話, 是民事與刑事一起提, 還是說, 我只要去告她們通姦, 檢察官那邊自然會幫我歸類, 因為我也不懂
2. 對方二月連續發了四封簡訊, 有騷擾、嘲弄、甚至有威脅說要來我公司跟我老板講(因為我跟老公是同事), 害我提心吊膽, 生怕公司會知道這種丟臉的事情, 請問我可以一起提告嗎?提告什麼呢?
3. 又, 不確定是否為外女號碼, 也有可能是對方家人, 這樣該如何提告, 還是我要先找到是誰的名字再提告, 萬一, 不是外女本人, 我仍想提告, 是一起在通姦提告時, 一起告她家人騷擾我, 還是要分開提告
4. 我手邊的證據只有, 哪一天在xx醫院產下下男嬰, 男嬰確定是我老公的, 這樣可以提告嗎?
5. 外女一直說她會自己過生活, 但是三不五時就來電、簡訊給我先生, 雖然談的是小孩的成長歷程, 但我很不舒服, (我是偷看老公手機, 知道聯繫狀況)這部分我該如何在提告裡一併要求, 還是, 這個先不管, 先提告之後再說
以上再請幫忙, 我還在六個月的有效期間
以上謝謝您



Tear 您好,
一、刑事附帶民事,可以起訴後再提告。好處是可以省下裁判費用。
二、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三、故只要人致生危害於安全即可,不以真正發生危險為必要,即得構成本罪。
四、建議您於提告前,先與律師諮詢,或代撰刑事告訴狀,或委任律師為刑事告訴代理人。才不會因為貿然提告,打草驚蛇事小,被反告誣告罪會很麻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小孩,即為對方通姦之證據,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通姦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又您配偶之行為,亦構成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您可起訴請求離婚及離婚損害賠償及贍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若對方利用電話或簡訊威脅恐嚇您,亦可準備相關恐嚇證據,提起恐嚇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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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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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關於我在某個網路論壇上回覆一個發問者的文章後,他竟然說要告我公然汙辱,可是我自己去查了一下關此法規的定義,是好像是當事人對被害人以"不實"的人事物的胡亂指控才成立? (如不是請糾正,可能理解錯誤 >"<)
此位發問者發問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他說他自己很有錢長得又好看,結果因為這樣有三個女人(其中一個是他女友)要搶他,他不知道怎麼辦
他言詞中,總是一直暗示自己有錢,不只我,也很多人看不慣有嗆他,後來我也有回覆,說應該要選女友,其他女生要不是他自己去跟人家亂來,怎麼會搞得這麼複雜? 還有提到爛人跟小屁孩
事後他就說要告我,還說他拍照存證,現在一直寄騷擾信跟在我論壇上的文章上到處留言說要告我,叫我要跟他道歉,不然他要告訴公然污辱,還說他已經備案了

各位律師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我在某個網路論壇上回覆一個發問者的文章後,他竟然說要告我公然汙辱,可是我自己去查了一下關此法規的定義,是好像是當事人對被害人以"不實"的人事物的胡亂指控才成立? (如不是請糾正,可能理解錯誤 >"<)
此位發問者發問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他說他自己很有錢長得又好看,結果因為這樣有三個女人(其中一個是他女友)要搶他,他不知道怎麼辦
他言詞中,總是一直暗示自己有錢,不只我,也很多人看不慣有嗆他,後來我也有回覆,說應該要選女友,其他女生要不是他自己去跟人家亂來,怎麼會搞得這麼複雜? 還有提到爛人跟小屁孩
事後他就說要告我,還說他拍照存證,現在一直寄騷擾信跟在我論壇上的文章上到處留言說要告我,叫我要跟他道歉,不然他要告訴公然污辱,還說他已經備案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將對方對您的相關言論加以截圖存證,視其內容是否有違反刑法第309條,310條規定之疑義,您亦可對其起訴之。至於對方是否對您提告,您無須過度擔心,即使提告,也要視其內容而定,可加以抗辯,亦不一定會成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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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強制罪,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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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4條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您似應向法院對對方聲請監護宣告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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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4條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若您妹妹有相關精神疾病,可依法對其聲請監護宣告之。為其選任監護人。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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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事情是這樣的
在去年的5月左右,我的朋友將他的車已10萬加過戶費等雜支總共11萬5賣給我車子 已是我的名子,當初說好以分期給予,所以已給了對方5萬塊
還剩下6萬5千元整
但由於那位朋友沒錢把他後來自己的車賣了,又要做夜市生意
批了一批的塑身衣要賣,當初朋友親口說,他出批貨的錢,6萬5不用還了我出車幫忙載貨 ,這是當初談好的條件
並且說好以他是老闆請我來幫忙賣衣,一天工錢1000元
不料生意沒預計的好,做了兩個禮拜領不到2000元,這點我想說當作挺朋友就算了
但那位朋友突然消失幾天後,再次接到他的電話是,他已連夜搬家,我們本來住在台中,他搬到了桃園,並且車子也被他開走了
由於在當初要做生意,所以車子小美容花了3萬多元,是他出錢的
我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才好?
我想把車子遷回來,但那位朋友是個信用不好的人也被關過,我擔心事情沒有處理好自己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會有危險
現在自己沒有什麼錢,若他要我拿當初欠的6萬5,我可以接受
但若是他連小美容的3萬也要,適不適不合理呢?
可以給我一個好的方式辦法解決這件事情嗎?
我只知道可以報失竊,但若哪天他被抓到,我擔心他部會這樣放過
這樣又該如何?
那位朋友真的信用很不好,很會賴皮耍賴,不合他的意就會打會走人,現在為了找我,我身邊的朋友都被他打電話騷擾,我知道該面對
但人有軟弱,我該考慮的事情太多,是否能給我一些對我有利的方式呢?
謝謝你


















1.是可能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否有防衛過當情形 可能還是會有爭議 2.先確定對方在警局是否有承認 並寫進筆錄內容 如果有 這部分將來要否認應該還是有一定難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總覺得他有一點點像一個作奸犯科的人?▂?
該不會是想紅吧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喔 我好想紅 快報警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你還是去插你的動漫人物八 自從你換了頭貼後就讓我失望了 20 小時前 · 讚 · 2 許榮義 阿 你不是腳開等我插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許榮義你知道你這是性騷擾加網路霸凌喔~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沒奶沒臉你跟人家紅甚麼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別只會說 要告快去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還是女人也只會用嘴說 看來不只是男人了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沒事自己跑來說要插我 看你頭貼動畫人物很帥想說奉陪一下 沒想到王出現了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哪個女人說要告你阿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我只能說 告你浪費金錢又浪費時間 可能我都需要看一下眼科了 大叔啊你快把你的大頭貼換掉 眼睛有點痛?▂? 20 小時前 · 讚 簡薏欣 你懶趴太短了 要插不會自肛喔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許榮義 簡薏欣 不要以為你多好看 四眼女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哈哈哈哈阿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Edel Weiss 來看戲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欸 你分享到哪個分享團 介紹一下喔 20 小時前 · 讚 · 1 簡薏欣 總比你好看點ㄎㄎ 不知道是多長了幾顆屁眼還雞眼自己插不到 不會去肛你爸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Chien En 你順便 Meow Cat 轉移陣地 詹茗凱 來 20 小時前 · 讚 · 1 Edel Weiss 陳八卦叫我來看戲就只為了一個長得像外勞的人? 20 小時前 · 讚 · 1 陳八卦 . .. .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幹 他明明就是外勞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哈哈到哪都被開砲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我好想標記到99+ 可惜我朋友不多OAO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Weiss Edel 人家休假 體諒一下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 ㄟ 我還沒看夠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瑪莉楊想我嗎親愛的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為什麼可以這麼不要臉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想阿啾咪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Edel Weiss 淦 別對我妹妹亂來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布丁姐妹花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麻痺 他是我寶貝 20 小時前 · 讚 Edel Weiss 瑪莉楊不要跟外勞太計較 他們聽不懂中文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陳八掛 這次的戰神不簡單 血很多 又硬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我們說好合體之後要拍全世界 最性感的照片耶 20 小時前 · 讚 陳士謙 Chien En專門玩充氣娃娃的都不需要看臉~ 20 小時前 · 讚 · 1 簡薏欣 說一下你住哪 方便我找你阿 順便帶隻馬給你看甚麼叫屌ㄎㄎ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阿姨 戰神 已沉默 20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1 瑪莉楊 難得那麼猛的戰神不請自來 當然給點面子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你好可憐在那個分享團也被喇叭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尬麻 看蹦蹦哥??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有差嗎@@ 反正阿姨不在呼 看他在那耍白痴 ㄏㄏ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En Chien 到底哪個分享團 拍圖ˇ給我 20 小時前 · 讚 Chien En 密妳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詹茗凱 看戰神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好久沒這麼爽 感謝戰神 陳八掛快拜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最愛妳了阿姨 玩開心點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戰神在哪?? 20 小時前 · 讚 Meow Cat 他媽怎把他生那麼矮 20 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陳羿雯終於找到你 20 小時前 · 讚 詹茗凱 毫無聊 沒人說話阿 20 小時前 · 讚 陳八卦 YOU TO LATE 20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簡薏欣 瑪莉楊 寶貝 他不回了欸 QAQ 20 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他好沒水準._. 20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挖 他換大頭貼了 我的希望萌生了 19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2 Chou Low Low 哈哈我看完都笑了 19 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他要紅了:) 19 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無聊了 19 小時前 · 讚 張鴻杰 XD 19 小時前 · 讚 蔡琮勛 ㄏ查看翻譯 19 小時前 · 讚 劉勵 ㄏ查看翻譯 18 小時前 · 讚 · 1 洪政豐 這是福利 要好好珍惜 18 小時前 · 讚 · 1 蔣幾次 照片是許榮義本人.歡迎轉貼 18 小時前 · 讚 · 1 張啟洋 要戴套嘿 15 小時前 · 讚 亞淵 媽的 這男的嗎? 還是猩猩?
也太醜了 15 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洪 我將福利轉移給你
張 哇 傳奇人物到此 一拜
亞 是外勞 9小時前 · 讚 · 1 賴穎學 很邱喔 9小時前 · 讚 瑪莉楊 師傅教得好 8小時前 · 讚 王胖胖 你從哪兒遇到的 7小時前 · 讚 亞淵 難怪 一臉髒樣 6小時前 · 讚 鄭文政 哈哈哈哈阿 你知道這篇引爆的點在哪裡嗎 31歲阿伯不敢放頭貼哭哭 哈哈哈 4小時前 · 讚 林子軒 眉毛好像蠟筆小新 哈哈 約 1 小時前 · 讚
照片還被塗鴉 這樣能告他們嗎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打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與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當然我尊重法律,愛護理性客戶。也用同理心販賣自己能接受的物品,網路拍賣就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的虛擬平台,希望對19條有鑽研的律師跟願意發正義之聲的朋友,給在下一臂之力。感恩~

各位法律專才:
事發如下,在下在拍賣網站賣出二手機車避震器,用於改裝原本YAMAHA機車上,機車賣出後便拆下轉賣出去。近乎八成新,售價為原價六折半。照片與文章都以強調為改裝車輛拆卸後出售的商品!! 但客人在先議價後我為表誠信,開出賣場以供他下標。收到匯款後隨即寄出商品(並拍照存檔),對方收到貨品後便說有缺少物品為缺件!! 在下隨即便查看照片跟拍賣照片的零件做出比對,並無短少(無缺件)給客人。原來他所謂短少的物品是拆裝零件時,車行給遺漏掉的套筒(給避震器與螺絲中間做結合的金屬鐵管),因為拍賣拍照時也已經沒有那樣東西,我也詢問過原本車行也沒有剩餘。車行說明改裝上去都是簡單的問題,我也幫忙他查詢了多家廠商能夠供他改裝上去。但是,他卻馬上回覆說要將商品退還給我。拍賣這麼多年第一次遇上這樣的客人!! 我也說明了本人非專業人士,所有車輛拆裝都請專人幫忙,賣出商品的品質也都經過確認才會上網拍賣,我並沒有短少商品給客人。並且請他給車行改上,或來我認識的車行改上也可以。他卻執拗地問費用誰出呢? 我終於聽出語意了。他是要錢! 我已經表明我賣出的是二手商品價格已經低廉,你能接受你才會下標!! 我負責商品跟我圖文相符沒有不實。如果安裝方面要他尋求店家!! 因為拍賣內容沒有包含安裝。他卻說他要靠鍵盤將避震器裝上!! 在下 __”__ (無言)
他卻一狀告到消保官,我先與消保人員溝通,不管我如何解釋,消保人員態度惡劣蠻橫然說就退錢給他阿!!,我也反問他,有沒有拍賣過商品,他回說沒有!! 天阿!!一個國家的審視單位,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調查清楚真相是甚麼!! 只用19條就要打翻一船人。我表明我已經含運給對方也讓他殺價,拍賣也收了我的費用。這些種種的消耗都是要賣家來承擔,你們憑藉消保第19條(帝王條款)當非理性消費者的打手來迫害這些重視榮譽的賣家,這樣對嗎? 他居然說我們單位叫消費者服務中心,當然是保障消費者。原來這個法有這麼病態的缺陷阿!! 消費者高興訂一訂,七天內無條件退還!? 這樣賣家跟店家怎麼生存? 當然我的話他一句話也沒聽進去,還叫我將處置意願傳真給他,,我相當不平當然也就不理他。現在換消保官打電話來,說真的很累也很氣,退錢給他也很不願。如果知道是這樣的客人,一開始就不會賣給他。
當然在下商品絕對沒有問題,也一定可以安裝上去,只要是專業改裝店家,車床技術就能簡單搞定,我賣商品不含安裝服務阿!!這樣的案例,請各位看倌與法律專才幫我剖析。如果我不理消保官,我會有甚麼樣的處罰? 我為個人賣家,不是企業主也非企業經營,拍賣二手商品有受消保法十九條約束嗎? 須無條件七天退還? 我是否可以由民事向對方提出精神. 商譽. 不名譽誹謗與騷擾之訴呢? 最近精神真的承受極度不悅的壓力,請各位法界專才多多指教與協助,感激不盡~








我們雙方都成年 在冷戰後 有一段時間沒有連絡 後來發現自己懷孕了
便找上男方 尋求解決辦法 男方是說有問過家裡面人的意見
也有表示想結婚生下來的意願 但家中長輩不同意 所以表示只能墮胎
而我從頭到尾是一致的反對生下來 因為男方沒有撫養的能力也不夠愛我
剛開始是用驗孕棒得知懷孕 為了確保正確性 找了男方前去婦產科檢查
第一次的檢查確認懷孕後 當天男方就拿出了墮胎費5000從檢查到後來每一次的復診都是我一直打電話催他陪我去 有時他明明在家打給他他也不接 我吃了藥還沒流掉他就開始不耐煩 但因食用墮胎藥無效所以要開刀 我從服用墮胎藥開始到要開刀男方從來沒有關心過問過 到現在去婦產科7次只有一次他主動打電話說要帶我去 甚至是我要開刀前一天打給他他也沒接也沒有回撥
就此音訊全無 而且當初男方問我可不可以內射 我說了不行 他還是射在裡面
他那麼無情無義 因此我氣不過 便找上了他 要求他支付我6000 男方說要到警察局寫和解書 怕以後還會找他要錢 本來我只打算私下和解拿了6000就此罷休 但他還怕我以後還會跟他要錢加上他的態度一直都不好所以我不打算只拿這樣了 他那時候還說得很好聽說會負責我墮胎後的調養
結果我連開刀他都可以一通電話都沒有不聞不問的談什麼會負責我的調養呢
因為男方一直不接電話所以我直接到他的住所去找他結果他說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有電話騷擾 他現在根本是不想負任何的責任又有機會反咬我說我妨礙他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請問我可以依據什麼法條告他嗎
我要求醫療加上坐月子的費用5萬合理嗎
那和解書的內容又該怎麼立呢





96年的時候,我已成年的乾兒子返台繼續學業,他與居住在台的母親關係長期惡劣,兩人之間的爭執再回台後更是激烈。他媽知道我乾兒子在台灣還得要付學費,於是她便串通親戚把他在國外的存款盜領一空,企圖用錢來逼他就範。他們家的親戚沒有人敢管這件事,我乾兒子只好向我們夫妻求助,請我們收留他,幫他度過難關。我們心疼他,便幫他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用。這便是一連串噩夢的開始。
他媽便開始到處造謠說我們想貪圖他們家的遺產,我與她兒子有不正常關係等等。她也找親戚跑去我乾兒子子的學校鬧,逼得學校祭出學生個資保護,以免他們到課堂上騷擾。
原先為了解決這些事情,我乾兒子試圖與其母見面談話,結果見面聊得不愉快,他媽就拿出電擊棒準備攻擊他,我跑下樓去阻擋,她居然說我拿雨傘戳她,到法院告我傷害。(她自己的朋友當天就在旁邊,在法庭上也表明並未看見我有動手。)我乾兒子為了這件事還去申請了家暴保護令,但因為並未有錄音證明其母持電擊棒攻擊時有出言恐嚇,故保護令未能核准。
後來要過年了,他媽又跑去找我先生公司的經理,說她只想要她這個孩子回去陪她過年,結果我們好說歹說的勸我乾兒子回家過年,結果他媽居然在安排給他住的房間偷藏金飾,還報警謊稱金飾失竊,意圖栽贓他,但後來因為栽贓不成,她便轉而向警方要求鑑定我乾兒子的精神狀況,將他強制就醫做精神鑑定也取走了他身上的鑰匙,以免他再回到家中。
經過醫師鑑定後,證明我乾兒子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他媽居然要求醫師把他關三四個月,給他個教訓。醫師不同意,便主張為我乾兒子辦出院手續,請他媽簽字同意出院,但他媽這時候又開始談條件,拿出了一份同意書要我乾兒子簽,強調日後不再出現在她的工作場所及住處,她才願意簽字讓我乾兒子出院。我乾兒子也提出說只要同意書上明言雙方皆不可出現在彼此工作場所及住家,且其母一併簽署,他就會同意簽字。這時候他媽便開始反悔了,結果醫師看不下去,直接講明說簽不簽同意書並非出院必要條件,再鬧下去院方會依程序讓我乾兒子自行離院,希望他媽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難看。他媽知道大勢已去,簽完字便把身無分文的他丟在醫院,自己回家,我乾兒子沒地方可去,便打電話請我們夫妻收留他。
過沒多久,他媽又向台北市的警察局檢舉我們綁架和誘拐我乾兒子,辦案的員警又找我們去作筆錄,但他媽這時候又刻意出國避風,辯稱說她並未去檢舉,而該案也在查無犯罪事實後簽結。但他媽後面還有步數,之後又向偵察隊謊稱她兒子被人下符,請偵察隊介入調查。
我們這幾年來幾乎就是在法院出庭,警局作筆錄和應付她找來的關係之中度過,我們夫妻也承受了極大的精神折磨與壓力,實在是不堪其擾。
為了杜絕這類事件,我乾兒子發出存證信函請其母停止濫訴,但她依然有恃無恐,還找人恐嚇我們。
我乾兒子多次打電話給她理論,她刻意不接,最後兩人在這些年來幾乎都只用簡訊往來;我乾兒子若跑去她的工作場所和住處與其理論,她就報警說有人騷擾她,可見她根本就不想讓他兒子回去與她同住。
去年她居然又再向基隆地檢署檢舉我們妨害我乾兒子的自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她提出的理由與之前台北市警局提出的是相同的,該案最終不起訴簽結。
她明明知道他兒子的行動是完全自由的,還一再檢舉我們,請問我們針對這次妨害自由的案件告她誣告,會成立嗎?




我已經對他母親提出誣告告訴,但開庭之後檢察官卻和我說被告當初並沒有說要告我妨害自由。
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他母親跟著順水推舟,也說她當初沒有告我妨害自由。
我只好在開庭後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她當初提告的內容,結果根據書記官那邊的筆錄,我乾兒子他母親那時候說,
"我要告XXX與XXX夫妻
因為他們要奪走我在國外的房子,所以我認為我是受害人
他們奪不成就要帶走我的孩子。因為孩子已經成年,我不能說拐,只能說帶。
而且,他們還假藉在大陸有一個朋友,從大陸帶回佛教文物,高價賣給我還有我哥哥。"
當初檢察官就是以她的說法作為妨害自由和詐欺的依據,並著手進行調查,但最後兩個案子都是不起訴結案。我覺得很詭異的是,既然不起訴書裡都有特別說明妨害自由以及詐欺無法成立的理由,為什麼誣告案的檢察官還會認為被告當初沒有要告我妨害自由呢?根據他的說法,我有可能針對裡面的這些內容提出其他告訴嗎?
另外,我先生他自己也有向我乾兒子母親提出誣告罪的告訴,最近有通知他出庭,但是他的案子是由另一名檢察官負責,以他字案開庭,可是我告他母親的案子已經轉為偵字案了,請問在實務上來說另一名檢察官會把案子轉給審我案子的檢察官嗎?還是我們可以要求檢察官分別開庭審理?
再懇請律師解答,感謝。

你好:這是我前夫現任太太傳給我男朋友請問我沒做的事情卻被講成這樣,心情受到很大的影響!請問律師我該用什麼罪名來告她?
林XX先生,對不起打擾到你,若不是魏XX小姐嚴重打擾到所有人的生活我實在也不願意傳訊打擾你~~~我想你應該也知道昨天魏XX打電話跟我吵架,她滿嘴髒話像潑婦罵街,我想全天下也只有你這個男人受的了她這種女人,不管她嘴巴多髒我不怕她,她不要以為我像靜雯一樣有風度不計較,可以任由她欺負辱罵騷擾不回嘴~重點是麻煩你轉告她別再繼續用無號碼打電話騷擾所有的人包括我、我媽、陳小姐、飲料店、甚至是你的女兒,難道她不知道你女兒隔天還要上課嗎,還每次都用半夜2、3點騷擾她……不要再說不是她打的,我們已經調查的很清楚通聯紀錄不會說謊,所有電話就是她打的,連一個小孩也要欺負,真的很過分很沒品!!!更請她不要再私底下一直找我老公林顯益,甚至到現在還告訴林均彥她會想辦法回到林顯益身邊一家團圓,我想腦袋真的不清楚的人應該是她吧!就麻煩你轉告了,還有我不是無聊到編這些事情挑撥你們的感情,(以上我都有通聯記錄,我都沒有做這些事情被說成這樣?請問律師我要用什麼來告她?)

事情是這樣的 聖誕節前他準備了聖誕禮物 還有一個提前送的二月情人節加上生日禮物一個巴黎世家名牌包包 我一再有表明這麼早提前送幹嘛 他說打折先買了就先準備了 拿到禮物當天很不幸的我們吵架了 隔天想想自己不對所以道歉也合好 他說禮物先扣著 等聖誕節當天再給我 聖誕節當天到了 一切都很好 離開前他把這兩個禮物都給了我 那個二月禮物我還反問他這個也一起現在給我了嗎 他也同意先給了我 之後幾天有些事情我們處得不是很開心 直到跨年當天我一氣之下提了分手 之後問題就來了 他就改稱包包是二月的禮物 只是先給我"試背""試用"不代表這已經是我的了 只因為我們在跨年分手 他就想推翻一切
又之後某一天 有個男生誤傳他在我們交往前有跟別的女生約會 我生氣傳line私下罵了他什麼還敢我沒對不起我 有人說他這些事 我也罵他怎麼可以這麼無恥下流等話 後來經過朋友多方證實一切都誤會 我也已誠心公開與他道歉別人講錯害我錯罵了他
可是如今他卻不理我的道歉硬是要用毀謗汙辱等名義威脅要告我
除非還他那個包包 不然他就提告
甚至還講我是為了那包包所以在聖誕節前假裝認錯假裝復合這樣的說法
說真的很受傷 把我講成這樣子
然後又說購買證明跟發票都在他那邊 硬是要把這個已經提前送我的講成提前給我試用不算送了
我很不甘心被講成這樣 還說要連同吵架罵他的連同這個包包一起告我毀謗及侵佔
實在很冤很氣 如果他真的告了會成功嗎?還他真的很不甘心~怎麼可以講我是假復合假情假意然後故意預謀找碴在一週內不斷吵架擺臉色然後分手~吵架是因為個性不合~哪來的惡意~高手們覺得如何做才好?彼此的付出我很不高興他現在這樣威脅我還東西!!對於罵他的我不是公開罵只是私下line他而已 是他自己聯絡不到我就把我罵他的內容直接公開貼在我們line的93人好友群組 要我出面講清楚 還威脅我要我做到以下三項事情他才肯合解:
一把包包還他
二要在群組公開道歉及必須須退出那個群組
三刪除他的電話不準再騷擾他
最後因為那個包包我不妥協 他就堅持要告我罵他還有侵佔全來
包包的事 我真的不想退讓 如果就給他去告 他會成功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意要送你或是兩人曾交往,本文建議您將該包包返還,並與對方簽立和解書,記載該事件僅為誤會一場,蓋就常理而言,一般人並不會贈送普通朋友或是剛交往數日之女友高達數萬元之名牌包包。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意要送你或是兩人 ... (恕刪)
我們是男女朋友 交往四個月 這是身邊所有朋友皆知的事實
fb都有交往的記錄 這點沒問題 他的糾結點就是他認定那是二月份才要送的
提前自己先拿給我了現在堅稱沒算"正式送給我"
問題是所謂正式的贈送難道要白紙黑字寫下?
他硬說後來都是我說要先拿去背的所以先給我背了 可是我沒這樣要求過捏
第一次吵架他就說因為我不乖什麼的禮物先扣著不給
我也沒意見 直到聖誕節當天和好 他本可以選擇只送聖誕禮給我就好
自己把包也一起給了我 現卻對自己的行為不承認
而我這邊沒有所謂他正式送我的證據 可他握有商品的發票及購買證明
我想知道在這樣的條件下這樣他真能告我侵佔嗎

你好:
我的父親在我15歲時遺棄我和小弟.小弟從(3個月大)就被父親拋棄,然後和母親離婚並與小三就是後母結婚,之後我和阿公阿媽住,而小弟就丟在褓母家,一直沒有一起生活也未扶養我們.
這中間他又離婚又跑到美國結婚,一直旅遊世界,也沒和我們互動.30年過去.最近混不下去,到處欠錢,美國,大陸,台灣,都有債主,目前他的租屋處快被房東驅逐.沒付錢,他本身也不工作,因為他的認知他只做大事業.等機會.
最近轉往我這邊要我賠償45年前.當年我母親與他先上車後補票懷我時,我母親的聘金和買傢俱宴客30萬.想錢想瘋.這種可笑的藉口他可以拿來寫好幾封信騷擾我,甚至要我不得好死,等等非常不雅措詞.我真的很煩,不願意再和他有任何牽扯,請問該如何做?另外,這10幾年來的健保國民年金,和醫療意外險都是我在幫他付,而且我也不會停止,請問這樣會被他告遺棄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的情形,對於店家而言,要構成誹謗罪應該仍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