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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 102-11-23 14:29

您好,我們是女性纖體單位。

情況說明
近期我們平均遭遇到客人預約較大成本的纖體課程,但卻未前來(平均一週三位...),當然,也無法聯絡到客人。這使我們非常困擾,會造成實質金錢收不進來,人員也空等,更來不及安插其他客戶,是多種復合式的損失。且平均單價,約略為1000,但一次預約就是3、4個單位(約略3000~4000的費用)。

那因為我們使用Line預約,因此能夠取得的資料如下:

客戶完整姓名、聯絡電話、預約細節、時間,還我們的對話記錄,甚至客戶說OK的內容。

因此,請問:

1.我們是否需要變更『預約』的行政概念?

(可否提示,我們應該如何修正這名目,讓客戶更必須要履約)

2.請問我們有什麼必要的法律行動呢?

(我們很清楚,最好要與客戶過不去,但是,我們還是有員工要養呀,人無故不來,員工也會反過來質疑我們,這也是可能會照成人事流動的潛在因素。沒事做,沒業績。)

 

把與客戶間簽訂的契約,作完整性的修改,將權利義務,甚至是違規罰則定清楚,事務所有針對商務客戶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可來電詢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19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建議您必須在預約時就應該把相關不來需要事前幾小時前跟中心解約,否則會負擔費用。詳細說明,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們除預約之外,最好能夠另酌收訂金,當然若能簽訂契約,對您們會更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eo 102-11-28 13:5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把與客戶間簽訂的

 

>>>感謝黃律師的指導,很抱歉這麼晚才回復這內容,不好意思。

>>>我會思考消化,想辦法應用。實在感謝您。

Neo 102-11-28 13:5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建議您必須在預約時就應該把相關不來需要事前幾小時前跟中心

>>>感謝蔡律師的指導,很不好意思這麼晚回覆您。

>>>我會想辦想應用。實在感謝您。


Neo 102-11-28 14: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們除預約之外,最好能夠另酌收訂 ... (恕刪)

>>>感謝 律師的指導,很抱歉晚了多時,才回復這內容,不好意思。

>>>我會思考消化,想辦法應用。實在感謝您。

shiny 102-11-23 11:04

您好,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我們樓上的鄰居有接手工回來,先前並沒有每天都持續

但近幾個月是每一天從早上八點多就開始踩機台

導致我們樓下出現極為不舒服的"敲打聲"

這樣的敲打聲從早上八點多會持續到晚上八點九點

先前更到了將近十點

溝通過幾次,對方的態度始終很糟糕

只說不好意思啊!就要工作

我們也能了解樓上鄰居必須要貼補家用

但也必須要自己先把隔音弄得妥善

之後我們也自己買了隔音板上去,先釋出善意

但連買了兩次,隔音效果都並未有改善

那一天又敲打到晚上九點,我們再度按電鈴

對方的態度非常的不好,甚至還很大聲

要我們自己開電視改過音量,但誰會每天一直開電視

那種持續不停地敲打聲,弄得我都快要精神衰弱了

請對方下樓來聽,對方還表示晚上本來聲音就大了

 

我現在已經撥打環保局的電話,請求協助

但是網路上很多人都說請求環保局沒有甚麼太大的作用

樓上一家人似乎看我們家只有老公跟我和一個智能障礙的姐姐好欺負吧

甚至還說你家白天又沒有人

明明大姊每天都只能待在家,真的很欺負人

那聲音聽久了,真的很焦躁很焦慮

就算沒有超出分貝,整天這樣的敲打聲

難道都沒有辦法可以治他們嗎?

這裡是住宅區,不是工廠,我難道都沒有辦法嗎?

可對對方提起侵權訴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shiny 102-11-23 11:21

 黃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答,請教您噪音算是侵權

因為低頻噪音聲響不甚於太大

但真的持續八~十二個小時,弄得一家人都快崩潰了

吃定我們看準我們好欺負,才完全不改善

昨天依舊踩到將盡快九點才停工

若真的沒有辦法,我願意提出訴訟

這樣的生活品質,真的弄我精神衰弱

但很怕即使提出訴訟,也無法處理問題

能請您多給予我一些意見嗎?或者可以留下您的聯絡信箱

我可以跟您聯繫嗎?

我會萬分萬分的感激您

拜託您了,謝謝

是侵害人格權,你可先去看精神科,以便之後訴訟有醫療記錄可用,信箱是daren9061@gmail.com,打電話也可

洪先生 102-11-22 20:26

您好,我今年18歲,有駕照,當時無飲酒以測過酒測,我前兩個禮拜遇到了個問題:

當時要上班正在上班路上,到了個小橋上當時我是直行由於右側有地方標誌擋住了我的視線,並沒看到對方來車,所以也來不急減速撞上了,當時時速不快但也不清楚到時數到底是多少,對方來車是從我的右側地方標誌的地方騎上來要左轉,我一樣直行,我車頭撞擊到他的摩托車腳踏板的左側方,然後他安全帽沒扣,我人往前飛出去,他人倒地撞到頭,也被摩托車壓到,我人手拉傷還有一些地方擦傷,雙方車子沒飛走,我起來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左右腦出血,送醫後開刀,現在已經轉普通病房,但是發生車禍的那天晚上有趕去醫院探望對方當事人,只是因為我父親是商人工作時間很緊迫,到了醫院(當時對方還在加護病房)加護病房的探病人的時間也過了,那個禮拜家人有帶我去了兩天,過了那個禮拜後,因為當事人老公有跟我父親說加護病房是10天算一次錢,我父親打電話過去關心問了一下加護病房的錢該怎麼算,當事人的老公突然就很生氣的開始對我父親辱罵,說什麼我們都沒誠意要處理,一點都不關心,還有一些口角,叫我父親不要講這些,說要叫他姑姑跟我爸說,說他姑姑是高雄委員之類的,然後父親今天還有去看對方,但是對方家屬跟護士說不准給我們看對方,所以沒辦法進去。


我自己知道我的過失可能就是時速問題。
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呢? 
是怕到時候對方家屬在法院的時後獅子大開口,又說我們沒去關心對方,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因為我不是很會講話怕回答法官的問題
回答得不妥,被判得很嚴重。

 刑事部分可能有過失重傷的問題,民事部分就是損害賠償,但如果對方也有過失,可減少賠償金額,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交通事故初判表或者事故鑑定已有結果?
偵查階段您面對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不過重點還是在於肇事因素分析上您是否有肇事因素而因此被認為是具有過失的。

您好,第一建議你先去申請鑑定,如你過失較少的話,賠償金額當然也要減少.第二委員沒那麼大,而且是他們不給你看,這不是你的問.第三這至多是過失傷害和解也是罰錢而已,也不會去坐牢,不用擔心.如果你會擔心建議你找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所有事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23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燈號、車道數、直行車與待轉車、車速等問題,另外,相關照片有無證據證明對方未戴安全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onlylai 102-11-22 20:21

您好:

請問11/22日於公司接到的不熟識的電話,電話中對方詢問本人資料

因不熟識對方所以告知對方我為公司一般員工,請問有什麼事.

對方回答:靠北 你是狗生的不然怎麼會沒有姓名

電話是由市話撥出已知該公司地址,公司資料,致電詢問該公司人員皆說不知情

手機當時該段通話均有錄音且有該公司名稱地址

請問這樣能提告嗎?因間接污辱到雙親確實無法隱忍!

感謝抽空解惑!

電話中的對話過程在法律上並無法評價成「公然」之狀態,故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onlylai 102-11-22 21:0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電話中的對話過程在法律上並無法評價成「公然」之狀態,故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感謝律師抽空解惑!

Bruce 102-11-21 21:54

請問遭詐騙集團以人頭帳戶詐騙求償?

家裡長輩今日遭詐騙集團以人頭帳戶詐騙了10萬元

因為家境算普通,但是10萬元是全家半年多的餐費

家中長輩因為一通電話,未經求證就將錢給匯出

已向戶籍地警局備案,完成筆錄

請問能向人頭帳戶提出求償嗎?

我該怎麼做呢?

 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後再附帶民事求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江皇樺 (江帥) 102-11-22 10:01

您好,

      建議仍先行提起刑事詐欺訴訟,如果該人頭遭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謝謝。

小V 102-11-21 20:18

電話給客服人員,被直接掛電話,還以簡訊罵我囉說,這構成任何法律責任

1.電話中雙方的對話 原則上非屬公開情形 亦即不是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見共聞的情況 應該不會有刑法公然污辱的問題 2.至於如果你覺得對方服務態度有問題 或是不適任工作 建議可以考慮循公司申訴管道去處理 這樣的處理應該比較實際

fanny 102-11-21 10:58
事情是這樣的:A打電話給B,跟B說"他是不是被妖怪附身?做事情做成這個樣子,還是是C指使你這樣做的?????"

事實上C並沒有指使B做任何事情
可是A就是咬定說是C指使的 並且C擁有所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做

請問這樣A是否能構成誹謗或者其他罪名???

補充:(C有電話錄音內容)

您好:

單從您所敘述的對話內容,因為A對B是以疑問的方式詢問是否有被C指使做事情,而從對話內容也難認為A有散佈毀損C的名譽的事,因此很難認為A構成誹謗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公然亦無散佈之情形,似難構成相關犯罪,需要更多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格格 102-11-20 20:06

我上個月到台中10/26買一部車.付訂金五萬元車子貸款36萬交易都完成了.連車主名字也是我了(因為我要求業務員傳行照給我看發現車牌有4我要求改車牌)才知道都過戶好了可是到現在11/20遲遲未交車車貸下來到現在11/29就要繳第一期分期到底該如何做? 一直以來都是我主動問車的進度.結果業務員總是有他的說詞.我該怎麼辦?


當初交易完成業務員告知1星期可以交車.這當中都我主動跟業務員聯繫結果1星期過了我問他這台車的認證書也要交給我後來他卻說這台車剛牽回來沒整理也沒認證如要認證書的話也等問了業務員他說11/15就可以交車我也等.後來也11/15時間到了我問業務員是不是可以交車了!他卻又說因為我要求改車牌所以還要等可是要求改車牌是11月初的事情怎麼會怪到我這來呢?又問業務員那你可不可給我一個確定時間他又說11/22可以交車!本來很開心終於可以交車了.結果11/20接到業務員打電話來說又要延期時間交車.我不解為什麼要一直反反覆覆呢?業務員說甚麼車牌還沒來!! 我真的很無言又無助 可是我11/29就要付第一期的分期但車我到現在都還沒摸也看不到 哀..誰可以來救我教我該怎麼做?

1.買賣車輛 對方負有交付車輛及移轉所有權義務 2.如果在約定期限內 對方都不履行他的義務 那你是可以考慮請求損害賠償 或是解約 3.建議你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看對方如何回應 將來訴訟時你也比較有證明依據

大舌 102-11-20 16:07

      於民國100年4月,債務人透過朋友(後面簡稱A先生)向我借了兩筆共62萬元,且也有簽了本票。一開始碰面時債務人說他快退伍了(中尉軍官)這筆錢他退伍領了退伍金就會還我,且也有押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本票在我這。後來過2.3個月後我向債務人催討這筆錢,債務人卻說這筆錢他已交還給A先生了,但是因為A先生沒有債務人的本票,卻向A先生謊稱本票遺失,所以他們之間有簽訂還款證明,可是A先生卻沒拿錢給我。(第一次碰面時我也有跟向債務人說:等他要退伍時記得找我拿軍人身分證,我陪他一起去辦退伍令順便還款。)1.請問他們之間的還款證明成立嗎?2.此時對我而言債務人是誰?

       債務人當初向我借款時,債務人若以退伍,但債務人卻拿軍人身分證向我借錢。3.請問這樣有無犯法?犯了什麼法?            事隔兩年後(102年7月)由於A先生遲遲無法將錢拿出來還我,因此我便轉向債務人索討這筆錢,我們分別見了3次面。第一次碰面我與另一位友人在債務人公司樓下等他,並載債務人到附近的85度C,約略說了一下我們來找他的原因,及商討還款方式及日期,當中債務人也有提到他與A先生之間的這些事。       第二次碰面是102年7月29日,我與另一位友人一樣在債務人的公司樓下等他,一樣載債務人到附近的85度C商討還款方式及日期,並請債務人簽立切結書,時間押在102年7月29日。       第三次碰面是102年的8月15日晚上(也是切結書上所寫的還款日期),我與友人到債務人家請債務人出來,債務人出來後便直接打電話報警,接著打第二通電話,請疑似兄弟的人過來,我們也在原地等警察過來,接受搜身,也跟債務人到警察局裡協商。後來的結果是債務人那邊的友人說給他們一點時間,他們要去把A先生抓出來,好請A先生把錢還出來,於是我們又把還款日期往後延了7天。過了七天之後卻都無消無息,我們也無法連絡上債務人。      直到102年8月30日,債務人跑去報案,說我與友人於102年7月29日中午持槍恐嚇債務人,並脅迫債務人簽立切結書。而我與友人於當天也有過去作筆錄,並請警察幫我們調閱債務人公司樓下附近的監視器,及85度C附近的監視器。4.請問若債務人無相關證據證明我們有脅迫他,持槍恐嚇取財會成立嗎?(我們每一次去找債務人時都沒帶任何危險性的武器)5.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清白?6.若是不成立,我可以提出告訴嗎?可以對他提起什麼告訴?需要蒐證嗎? 謝謝您的耐心觀看,懇請各位律師的幫忙,謝謝。

債務部分可發支付命令來追討,刑事部分,如果你確實沒對方指控的行為,可對對方提誣告,可再來電討論

大舌 102-11-20 22:2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債務部分可發支付命令來追討,刑事部分,如果你確實沒對方指控的行為,可對對方提誣告,可再來電討論 ... (恕刪)

 我當初已經有送去本票裁定了,不過現在發函來的是對方要告我,要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所以我才會發問這麼多的問題,懇請各位律師幫忙,能回答的詳細一點,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已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則您們就要在訴訟中攻防,若對方真的可以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則您即無法再依本票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vy 102-11-20 15:37
岳父原有兩段婚姻,其第一段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在第二段婚姻收養岳母前一段婚姻的一子一女,並生下我老婆為老么。原本他的長子之前並無來往,但約在九年前,因故與岳母離婚,獨自住在鄉間農舍後,自後也因而利用各種機會回岳父家,而我也才知道岳父還有第一段婚姻的四名婚生子女。由於岳父本有佃農身分,而長子數次要求岳父將佃農身分移轉給他,但岳父擔心因失去農民身分而失去老農津貼等,也因第一段婚姻並非平和結束,擔心其長子日後不願負擔其生活,故期間也不同意而發生幾次爭執。 約四年前,因即將換租約,地主與岳父商量願以現金補償方式,終止租約,最後岳父同意以現金250萬元及生前不收回居住的農舍為條件,與地主達成協議。然而岳父擔心其長子因喪失佃農繼承權,深怕遭報復,也怕長子聯合其他子女佔有其現金,加上老婆自岳母搬離後,幾乎每天送餐、載他看醫生、繳納各項單據等;即便懷孕大腹便便仍至於生產後,也帶著幼子前往探視,亦復如此。 故岳父與地主辦理前述書面協議、手續與取得現金補償時,皆為老婆會同前往。此外,老婆第一段婚姻所生女兒,因顧忌其前夫家族反應,迄今與我並無收養關係,但也自幼撫養至今,形同親生父女。故自結婚後,岳父不時以金錢或物品贈予或補貼,包含現住房子之部份頭期款約40萬等。 岳父長子獲知其岳父與地主達成協議後,隨即至岳父住處搬走其所有物品,之後便不再探視聯繫。而後岳父將地主補償金交付老婆,並囑咐其中240萬贈予其孫女,作為日後嫁妝等運用,並共同前往銀行存入孫女帳戶(時為小學生)。同時,將其存摺、印鑑等物,交付老婆保管,而老婆仍繼續照料日常生活,並有幾次應岳父要求,返還部分金額,或至農會提領岳父戶口內現金。然而,隨著年齡遞增,岳父記憶已不復如前清晰,加上兩次小中風與糖尿病,幾次暈倒於屋中,或自行亂服成藥或服錯藥物等,最後只得請岳父好友一起勸說住進安養中心。 前稱現金贈予行為雖無任何書面約定事項,而岳父約三年前住進安養中心後,概由老婆自獲贈資金內與代管岳父戶頭內(因每月有老農年金撥付)支付各項費用,包含其安養中心費用2萬、零用金、醫藥費計程車資、營養品等,每月少則2.5萬,或多至3萬元。此外,由當中受贈資金內支付現住房子貸款一百萬本金等。 遲至最近一年,扣除掉前述支出與費用後,老婆衡量所剩不多,擔心最終無法支應安養費用,是故老婆幾次商請岳父僅量節省不必要請客支出、自費看醫生,或避免與安養中心同住老人發生糾紛等未果,亦使老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雖尋求心理專科醫生看診,仍然無法紓解,也致使家庭氣氛因財務支出而緊張。 直到101年7月,岳父在安養中心協助下,外出將原本交付老婆應用支付的其帳戶存摺予以作廢,並將戶頭金額提領若干金額並交由安養中心老闆保管,至此,老婆已無法忍受,只得商請安養中心先行扣除保管金額,而其老闆也允諾減收1000元為1.9萬元。 1、 前述岳父贈予孫女行為並無任何書面表示,而孫女因未成年,老婆為其監護人應用其資金於在法律主張為贈予上有無瑕疵,或需注意事項? 2、 老婆自岳母離家後獨居,乃至於搬進安養中心,至上個月約9年時間,綜合岳父帳戶與我們家計帳戶,支付岳父各項費用,目前其戶頭每月老農津貼7000元,扣除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至少需1.4萬,而目前岳父次子、長女及仍有收養關係的姊姊偶有探望,但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行為;倘若最終無法獨力負擔,可否讓安養中心依法向所有子女催告,或讓社會局介入處理? 3、 岳父因終止租約害怕其長子報復,故將存摺與提款卡等,交予老婆保管,由於政府每月撥付該帳戶老農津貼,故每三個月提領2萬元以支應岳父需求,而上個月已將託付保管存摺與提款卡作廢另重新辦理,是否可視為終止委任,目前已返還作廢存摺與提款卡等? 因為我們在今年12月付完安養中心的費用後,實際上已後繼無力,是否我們在付完12月後,就明確跟安養中心說無力再付錢,讓他們向社會局通報?但有以下幾點情形,請您斟酌是否會單對我老婆一方不利,如被控刑法上的惡意遺棄? 1.當初送安養中心的契約,因無其他子女願意到場處理,所以是書面契約是我老婆簽字,倘若社會局或安養中心追訴,會不會特別不利,或成唯一的相對人。 2.因為我老婆負責支付安養中心費用,故留有匯款單據或轉帳資料。只是明年起,再也付不出全額的費用,那是否我們需要以子女平均負擔後的金額如3,000元,逕支付給安養中心,以表示撫養善意。 3.岳父其他子女(含養子女),除我老婆的同母姐姐有聯繫外,其餘鮮無聯絡,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年籍資料,而我問過社會局,他們說他們只會先聯絡可以找到的人,所以是否到最後還是我們獨自負擔。 4.據我所知,岳父長子 次子等不僅為企業老闆,且皆任某縣運輸產業公會理事長,顯示其經濟狀況遠較我們富裕,而我們只想讓岳父得以在安養中心度過餘年,故僅希望之後平均分攤,而不是要求其他撫養義務人,返還過去支付費用。 5.我最近幾週曾單獨去安養中心探視岳父一次,知道他身體還算康健。但我也提及我們經濟不好,希望他能跟偶有探視的次子聯繫,希望能聯合負擔安養費用,但岳父以次子有「兩個老婆家庭」負擔很重,予以拒絕,然而之後他就不停打電話到我家與手機,甚至半夜口出恫嚇,說我老婆不孝,要叫人查封我們財產。然而,岳父也僅會對我老婆言語恫嚇,卻並不會如此對其他偶爾探視子女,故對老婆造成很大心理創傷,只得設定為拒接電話,更遑論接回奉養共同居住的可能。因此,也曾告知安養中心,如有重要狀況,請先聯繫我老婆的姐姐,再由她聯絡我老婆。 6.我們曾錄下約今年8月間去探視他時的談話,有提及他是贈與孫女的內容,是否可屆時成為贈與之佐證?但不是在他授意情形下。 7.從安養中心提報社會局至訴訟定讞期間,在何階段或情形下,我們財產是否會面臨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將您為父親所支出的費用,均逐一保留單據,將來可向其他扶養人請求該部分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 102-11-20 12:52

想請問一下,發生車禍對方是汽車我是摩托車,我直行時他突然轉彎,當時他沒打方向燈不過當做筆錄時是說因前方車子突然冒出是為了閃避前方車輛,作筆錄時我告知警方我騎大概50幾(後來查詢那路段數限是50),我骨盆骨頭裂 多處挫傷對方人沒事

初步判定我超速他是閃避疏忽(是打電話詢問結果)  現在對方要約我談和解,請問一下一般這樣狀況是誰錯比較多,精神賠償又該開價多少才合理?

本件雙方與有過失,但以刑事責任而論,對方有過失傷害罪責,您這一方因對方無人員傷亡,則沒有刑事責任,可以善加利用此點,以利後續民事賠償請求之協商。

Cathy 102-11-20 11:26

於拍賣網中物色一部轎車,進而與賣家相約看車達成交易.於一個月內送車去保養廠保養檢修時,才知此車與網拍中的描述有差異,進而向賣家求證後確實有異,並於電話中賣家也承諾願意收回車.但過四日後,賣家來電說不願接受退車宜,故想請教律師,鑑於此例,賣家是否構成廣告?登不實或詐欺.煩律師給予解惑.

若其張貼之拍賣物件描述明顯係故意為錯誤訊息之傳佈,可認以詐術欺罔他人使人陷於錯誤,而使您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則此部分應已構成詐欺罪嫌,故詳細情形應視對方實際張貼之訊息是否可認為是故意為錯誤訊息張貼而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二林 102-11-19 23:31

事情是這樣的

上禮拜一 晚上

我跟我前女友有感情糾紛 要相約麥當勞談

第一次 女友打電話說 我在哪

我回在麥當勞

15分過後 見女友沒來 換我致電給女友

結果她新男友接的 

新男友 對我罵三字經 還問我混哪裡 還說要來公司找我 我就問是不是恐嚇 她說恐剛剛好而已

還問我說 是不是欠打 沒看過壞人嗎?

請問這樣有構成恐嚇罪嗎? 罵我三字經部分 我可以告他妨害名譽嗎(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通話我都有錄音 

 

我是彰化人 我該怎樣告?去分局報案就好嗎? 報案前是否先寫存證信函給我女友(因我完全不知道前女友的新男朋友身分)

電話中罵三字經難以構成妨害名譽,但確實有恐嚇的問題,可提出告訴,不知道對方住哪也是可以提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coyi 102-11-19 21:14

最近買了間30年左右的中古屋並委由熟人裝潢,但裝潢過程中造成鄰居漏水,後來查修,確定了是因為共有管線的問題,查了三天發現,因為房屋是所謂的『販厝』(建商建一整排的房屋),當初是兩家配有一支共有管路,而我跟隔壁的部分,因為管路已經靠過來我家約1公尺多了,所以工地主任施做時,沒有特別注意,加上水電的部分又都是拉新管,所以這支共有管路就被處理掉了,而大約過了三、四個月後,鄰居電話跟我說他們家的二樓浴室無法排水,造成了一樓漏水而且裝潢也受損了,所以要求償,我的問題是:

1.因為目前的狀況是管路已經去掉約三個月以上了,鄰居才發現漏水,其次,目前清查管路,也發現管路其實早就有堵塞的情況,而且因為是老房子,設計的其實不好,出水口也太低,都是淤泥,這樣子的話請問責任(賠償)的比例應該如何計算,而復原裝潢的部分,是否可以計算折舊呢?

2.另外,因為這個裝潢是找熟人介紹,所以當初開工沒有特別訂立契約,就賠償的部分,我並不介意幫他負擔一些(大概我的上限是3成),請問這樣子在法律上我是否站得住腳?或是有相關的資訊可供參考呢?

3.最後是如果鄰居獅子大開口,我應該有哪些作為可以保護我自己呢?賠償是一定要賠的,指是不希望被當成"潘阿"!!

再麻煩各位律師、先進提供我意見 謝謝各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鄰居對要請求,則應提出單據為依據,所以即便進入法院程序,法院仍會其單據及合理性去判決,但前提是您要針對其所提出的部分去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KI 102-11-19 18:23

您好!

想請問一下,之前因為我弟(未成年)要買摩托車,所以硬是拉著我媽去銀行辦理貸款買摩托車,而當時我媽很不願意,於是就跟銀行的辦理員工說,「我是信用破產的,沒辦法當保證人。我之後也沒有錢付給你們!」銀行的人聽了,只跟我媽說「沒關係!」,硬是要他先簽名在說,就辦理了,甚至貸款還過了,但是之後我弟真的就繳不出錢,我媽也無力幫他繳交那些貸款費用,現在銀行的人一直打電話給我媽,還說如果在不繳錢就要依法將我媽抓去關。但是,我弟現在卻將摩托車轉手賣給其他車行,在購入其他摩托車,這樣的話我要怎麼辦,怎樣才能使我媽拖離這個保證人的罰則呢?到法院聲請破產呢??還是有什麼辦法能處理呢?麻煩律師大人指點迷津一下了,感激不盡!

您好,不用擔心,繳不出錢的話,至多就是會被強制執行,如果無財產的話,他也拿你們沒轍,根本不會有被抓去關的問題,至於你們的狀況還不符合破產的規定.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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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a 102-11-19 14:47

律師您好:

我上各月初接到離職公司主管電話(全程錄音), 說客戶來公司辦保單還款, 我是收件人, 客戶除了給支票還款, 還給我現金, 當時有寫紀錄書, 我收他支票金額多少, 並沒寫收現金, 併請客戶簽名確認! 結果離職公司主管要我再次確認是否當時有收現金, 還要我再去公司簽一份確認書, 我說, 已離職1年多2年, 很久了不記得, 若當時紀錄書沒寫收現金, 那我就是沒收, 並且這是公司法務要處理的事情, 所以拒絕去簽確認書.

結果, 今天離職公司主管又打給我(全程錄音),說客戶要告我, 公司基於保戶員工立場, 再跟我確認是否當時有收倒戶現金? 我說:1.當時有寫紀錄書, 我收他支票金額多少, 並沒寫收現金, 且客戶簽名確認! 那就是沒收現金. 2. 我當時在職時, 若當時公司規定不可收客戶現金還款,我ㄧ定是照公司規定做, 沒收現金. 3. 我只能確認上述兩點

離職公司主管說, 他們還沒向評議中心跟客戶提, 請客戶提出我有收她現金的證據, 若到時客戶, 確實是污告我, 我是否要保留法律追溯權? 我說: 我不懂, 要如何回答? 她說, 若證實客戶污告, 我可以反告回去, 要求賠償. 我說, 那不就變成是我跟課戶互告, 你們公司法務置身事外? 可不可以請你們法務自行處理, 她說: 那你是要委託公司法務幫你保留法律追溯權嗎? 我說請公司自行處理, 不要再煩我了...

請問律師, 這種情形我該如何處理? 我接他們的電話都接到快精神崩潰, 可否告這間公司? 明明紀錄書都寫的很清楚,文件也在公司, 是很清楚的事情, 為何要一再的要我確認?\\

感謝律師回覆

公司有跟您說要告您什摩嗎?業務侵佔背信?再請來電討論

另外,沒有所謂的保留法律追溯權這回事

elva 102-11-19 15:12

 謝謝黃律師回覆

離職公司只說, 客戶要告我有收她現金, 沒說告我: 背信.業務侵佔... , 要我一再證明沒收客戶現金..要我寫確認書並且錄音.

客戶告到評議中心去, 顯然是告公司, 但公司卻說是告我, 很奇怪, 加上公司法務不親自跟我說明,卻派公司不懂法律的客服主管跟我說.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前公司客服主管又打電話給我..

 

 

建議所有對談要錄音,如果您真的被告,我們再來研究,先不要擔心

skykiss 102-11-19 14:19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各位律師們: Q1: 他故意不接電話,原本電話有人接,聽到是受害者家屬後再撥打就轉入語音信箱,刑事只有六個月期限,若這期間提告,肇事者故意出國六個月假裝不知情怎麼辦? Q2: 肇事者作筆錄時說沒紅燈且時速只有10~20KM,路口監視器故障無畫面,可以請第二台被追撞的轎車駕駛當證人嗎?  因為同是受害者 這樣有公信力嗎? Q3: 我姊住院期間肇事者有來探視一次,談話內容中有承認趕時間,肇事者朋友(車禍當時於車內)有說那時黃燈紅燈轉太快,衝過去時變紅燈,我們當時有錄音,請問這錄音檔可成為證據嗎?  因為這錄音是在未告知肇事者情況下錄音的 Q4: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5: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6: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Q7: 肇事者開的車為朋友的車,我們錄音談話內容中,肇事者有表示他晚上不適合開車,這樣提告中在狀紙上應詳加描述什麼? Q8: 如果肇事者說沒錢賠,可扣押肇事者財產嗎? 應如何申請? 拜託各位律師解決我們的疑惑><  謝謝各位 Q9: 當天晚上就有網友PO文肇事者當天的情形,但網友描述的前半段(指紅燈)是以"聽當時在場的人說的",後半段才是親眼看到的,請問這篇文章可以當成提告證據嗎,是否有公信力? Q10: 聽網友描述肇事者下車沒有隨即報警煩而邊抽菸邊指責我姐的不是,與肇事者談話錄音檔中,肇事者否認抽菸,並提及那時候下車時煙就熄了,這是不是意味著她邊抽菸邊開車,這樣提告事是否應於狀紙中提起? Q11: 現在若要提告要等一個月鑑定之後還是就可隨即提告?是以過失傷害提告嗎?

 

拜託各位了><請大家幫忙解惑><

對方不在台灣也是可以提告,不影響,考量期間因素,建議先提告,其他問題還是請來電討論,比較詳細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礙於告訴期間為6個月,本文亦建議您的家姊應該先行提告

2、有關肇責部分,於車禍鑑定時,可以提出一切有利之證據,且車禍事故鑑定不會僅以雙方的證詞判斷,還會依據現場跡證而判斷,然仍建議您積極舉證,請目擊證人或是有行車記錄器之人提供 。

3、有關車禍事故可以向對方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而不能工作之損失、因而增加之生活費用(倘若可以提出證明因此無法升任副店長,此部份的薪資差額也可以請求)(職災給付的部份,確實不能重複請求,但是通常投保薪資跟實際薪資還是有落差,差額的部份還是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4、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必須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脫產之可能,且必須繳交擔保金,因此您家姊需自行斟酌。

您好,告訴期間是以你提告為主,對方在不在國內並不重要,他裝作不知道反而會被通緝,建議你不用管和解與否,直接先提告過失傷害,到時候和解可以撤回,錄音可以當證據沒有問題,至於其他肇事責任問題因為有點多,建議是否來電或當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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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 102-11-18 22:30

我在網路上批發賣家第一次買東西 然後

1.有一件送錯

2.衣服洗一次上面的圖案完全脫落

3.由於有缺貨所以就把我會給賣家的錢換成點數,說會在我的個人資料裡顯示,可是卻都沒有

4.衣服也沒有標籤(就是能不能下水、材質...那個在衣服裡面的白色標籤)

那個賣家沒有電話,只能留言,但現在賣家都不理了~~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網路購物,可以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因此於猶豫期間內,您可以退貨或解約

2、建議您可以向網路購物平台反應或請求消保官介入協助。

小昱 102-11-18 15:54

求解!!   事發是在fb認識一名女生20歲聊天室從一開始就是要以交往為前提做朋友由於我在當兵在外島我們都會通電話fb也都有聊天內容也都還在算有曖昧他也會問我吃飽沒很像男女朋友這樣那樣我們就有約好說返台回來他要來找我  我也說好所已返台隔天她就來找我重板橋作捷運到蘆洲在重捷運站走到我家上來有先聊天後面因為我整晚沒睡那原本就說好是等我弟下課回來我在她去上課在載他回家  我說我先去睡一下  我有問他說要進來嗎 他一開始妹說話那我就說那我先去睡那等等如果有人回來妳在趕快進來後面他就跟著我近房間在床上我們有親有抱他都沒有拒絕後面也有發生關西  結束以後我還問他說那我們發生關西了是不是因該要在一起了我不是那種做完就不負責任得人問了三次他都沒回應後面就說她要回家了我就問她說怎麼了妳生氣了?他ˇ都沒回應我之後就說她要回家了  我也伊質問她說為神麼生氣他也都不回我後面我也有點生氣我就沒理他了他在離開前在我家們口停了一下然後就離開了之後我打電話fb蜜他都不回我  到了晚上就留fb給我說(你還要跟我說什麼? 不願意 你強迫 你要負什麼責? 用這種方式強迫別人跟你在一起嗎?)之後就封鎖我了  我很納悶不懂我強迫他什麼了之後我就收到警察約談我說他要告我妨礙姓自主筆錄我也都是照上面這樣承述    她內容把我說得很誇張一下抓手一下抓腳  可是我有說我們發生關西是全身都有脫光的  衣服也是他手伸直讓我脫的  也沒有對他有施暴或甚麼的 而且我房間正對陽台只要大聲講話樓下都聽得到  警察也有來拍過  那如果遇到這種情形有可能就因為她說我強迫就判我成立嗎???? (我們所有聊天內容我這邊都還有)

您好:

雖然基本上不能僅以對方的指述即認定您有犯罪,還要看目前提出的證據而定,這部分涉及專業的刑事辯護細節,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速請律師為您辯護。

102-11-16 03:51

你好請問....進去別人家中偷取財物正要離開時被發現.最後雖然有跑走..但得知被害人有報案..深怕最後會查到所以於隔天將所得之財物拿去歸還被害人又於隔天凌晨打電話去派出所承認犯行當天下午親自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請問這樣有府和自首嗎?警察是說他們有採驗到菸頭目前在等dna報告..沒想到我這麼快就主動到案了...我這是蒜頭案還是自首呢 

您好,所謂自首必須是對於犯罪還沒發現,但本案已經報案後你才出現,已經是屬於投案並非自首.不過因為你有返還物品,又自白犯罪,這部分應該有機會可以獲得緩起訴,只要跟對方好好談,不會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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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 102-11-17 00:32

律師你好因為我在司法院的網站看竊盜自首的要件中有寫說自首必須在犯罪未發現前或是已發現但不知犯人是誰...我去投案時警察說他們在等dna報告出來才能知道是誰..所以我這樣是??我是累犯還能緩起訴嗎?我需要請律師寫書狀嗎?我真的不想被判超過六個 月但最低刑度就是六個 月.我現在該怎麼做

Nina 102-11-15 22:24

 事情是這樣的~我本身是開個美容工作室,有跟團購網合作做身體買卷,客人是上網買卷來做身體的,9/27那天下午兩點來了一個左腳有問題走路一拐一拐的女性由一位男性扶著進來,因為店裡只做女性所以請男性外面等或是回去,之後我請客人先沖澡,她跟我說她一個人腳不方便沒辦法在裡面脫衣服,我跟他說好 你在外面脫順便問她要不要幫忙,他說不用,之後她將外面衣物脫在外面,進去前我有告知地面濕濕的進去小心,走進浴室進去沒多久就啊的一聲,我進去看,看到她是人右側躺在地上然後我趕緊扶她起來,他說他左腳很痛我跟他說你是摔右側,左腳怎麼撞到的,因為浴室左邊並沒有任何物體,她吱吱嗚嗚只是一直說左腳痛站不起來,我跟他要那位男性電話叫那男的回來福她然後拿冰敷袋幫她敷腳,我跟他說就近診所先去找x光他說應該是斷了他要去大醫院看,我就幫他叫計程車,還跟他說你在這裡摔倒我很抱歉去醫院看得如何在跟我說,也幫他穿鞋子發現她左右腳鞋子構造並不一樣我還問他你左腳鞋子怎麼跟右邊不一樣她沒回答我,過了一星期他打給我跟我說他要休養兩個月骨頭有裂縫,我當時是反問他你打給我是要我怎麼處理嗎?她回我她是跟我說他狀況就看我怎麼處理?我當時在忙跟他說我先忙有空再說,之後也沒回她了,前幾天就被派出所通知去做筆錄說他要告我傷害,說我都置之不理,我覺得很冤耶!他自行滑倒全部都是我要負責嗎?我開個小工作室也沒有賺多少錢?就要來賠她錢,而且他當初應該要跟我說他是輕障人士我就不會讓她進浴室沖澡了,那天做完筆錄我打給他跟她說她那天腳有問題怎沒跟我說,她回我她的腳並沒有問題?唉~~怎樣可以不要賠償這麼多,醫藥費也是她一職都持續去復健也不知道花多少了,如果他要精神賠償我該付嗎?真的很雖耶~請懂法律的大大來幫我解答這問題,因為我也沒錢請律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3
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您發言內容並未成功,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麗子 102-11-15 14:06

我的最大債權銀行是台新,已有協商,目前也繳款正常
個人其中一個玉山帳戶,裡面放的是每個月要繳的生活款費用
今天要進行繳款時
發現裡面的錢都被玉山扣掉
進行查詢看到的是"批次呆帳扣款"
已打電話詢問,對方回說要請主管查詢是什麼情形
對方也查到我是有正常繳款的狀態

但對方無法回覆我哪時能查明狀況
且,我有正常繳款,就不能扣掉我戶頭裡的錢吧
這狀況我該怎麼辦?
銀行有侵犯到我的隱私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5 15: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的存款遭銀行不當扣款,且銀行遲不願意告知原因,您可以向金管會申訴。

Rick 102-11-15 12:15

上星期六11/9 與朋友A君見面當時我有另一位朋友陪同;聚會聊天完畢之後,將有放置一些文件資料的文件夾,借A君拿回家去觀看,並且約定星期三11/14,歸還文件資料,這幾天都有使用電話連絡他都不接電話與通訊軟體 LINE 他都不做任何回應.避不見面 ,我有告知請他歸還,如果他執意不歸還 ; 這樣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如果可以該如何做呢 ?

 

謝謝 請幫忙解答 感謝 !!

 

 

 

侵占罪是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 即行為人主觀上要有不法所有意圖 如果你認為對方確實有侵占嫌疑 你可以向地檢署或是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0
回覆 Rick 的發言內容:

上星期六11/9 與朋友A君見面當時我有另一位朋友陪同;聚會聊天完畢之後,將有放置一些文件資料 ... (恕刪)

您必須先發律師函要求對方歸還文件才行。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翰哥 102-11-15 03:08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個現實的朋友,

她在玩網路遊戲,認識一個男生追求她很久,之後那男的追求不到,由愛生恨

到處散播她的FB連接以及遊戲的ID,暗喻是妓女、破麻等等的不堪入目字眼

但是我朋友因為未成年,因此害怕被家人知道,會讓家中的氣氛怪怪的

所以來這裡提問一下,是否可以代替那未成年的朋友來提告呢?

在有對話紀錄的證據和照片也知道對方是誰,以及姓名電話以及就讀大學的情況之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固然可以提告,惟告訴人應為您朋友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您無法代他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EE Hong 102-11-15 02:30

我是公車司機,在7/29日行駛中一位阿桑走到我旁邊問路,有一機車在我前面要右轉突然整個停
住, 導致他摔倒,當下我馬上問她傷勢,要不要叫救護車,她說不用後,我留下她的電話她就
回家了, 回到站上時我立刻回報主管,過2天後婦人打電話來說去醫院檢查說肋骨骨折,當天主
管陪我去探視, 承諾會付責醫藥費,其間有去探視了幾次婦人,這個月初要去和解時,突然要
和解金10萬元。 因為金額對我來說非常大,每天都在煩惱,所以拜託律師們幫幫我!!謝謝。

問: 
1.因為當時沒報警備案,現在還可以去備案嗎? 
2.公司說我因為當時沒"立刻"回報,所以要我自已全額付責,這樣是合理的嗎?
3.如果可以備案又沒和解,告上法院後,賠償的金額超過10萬的機會大嗎?? 
4.如果我現在離職,公司和對方和解賠了10萬元,公司可以再向我索討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公車內應該都有監視器,您可以先保存當時的畫面,而對方應該有與有過失,可以主張減輕賠償,而公司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最終責任仍需由您負責,即便您已離職,公司仍可向您請求,另本件也可能會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建議您先談和解看看,若有談成,則要求對方一併放棄民刑事責任追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47

不能再報案。 沒立即回報,並無關係。 有無超過十萬要看具體傷勢及證據。 公司可以賠完後向您求償。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LEE Hong 102-11-16 23: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公車內應該都有監視器,您可以先保存當時的畫面 ... (恕刪)

和對方談和解時,我可以提出哪些東西,來降低和解金額呢??

因為有和對方談過多次了,但對方還是強硬的要10萬元,還說如果上警局就是20萬起跳了,好苦惱...

SAL 102-11-15 02:02

您好:

近日有人以「匿名」方式在一個公開論壇罵我(我的暱稱,暱稱總共4個字,他提及了其中兩個字)「婊子、公廁、雞掰」等等的不雅字眼,也辱罵我朋友為「肥宅」(同上,也是以暱稱辱罵),他自稱自己有VPN,查不到IP。

我知道他本人的Facebook帳號,也知道他的手機號碼與學校,對方還在一個不公開的臉書社團(總會員約1600人)罵我破女(時間為2013/11/13),更早之前也在上述論壇放置我的照片與臉書連結並辱罵我(時間為2013/06/19)。

於六月左右我有去警察局詢問提告相關流程,無奈警察似乎態度有些敷衍,只打電話辱罵我的人,口頭上警告他。本想就這樣算了,沒想到最近他又再犯,故不願再隱忍,希望您們的律師團對能給我一些專業意見,例如是否能提告、對方觸犯的法條、簡易提告流程等等的,萬般感激,在此先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51
回覆 SA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近日有人以「匿名」方式在一個公開論壇罵我(我的暱稱,暱稱總共4個字,他 ... (恕刪)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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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提告刑事妨害名譽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Alan 102-11-14 23:56

小弟日前看屋 想租一間舒適且環境怡人的居處 看到於新北市一處公寓 而仲介房東都很客氣 相談甚歡後 價格開一萬四 小弟口頭答應 仲介希望小弟我付斡旋金 五千塊  小弟也給了 並打電話給家人報此消息 怎知家人不是很喜歡那邊的環境 說老媽媽住了身體會不好畢竟太潮濕 於是小弟想拿回斡旋金 怎知房東仲介都說不能退   請問專業人士 小弟 沒有看過要約書 也沒在契約上簽字 這錢就被當斡旋金就這樣吃掉了 不是買房才要斡旋嗎 租屋也要斡旋??   這錢我還能拿得回來嗎 還逼著小弟隔天就要簽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55
回覆 Alan 的發言內容:

房仲租屋本來就會要斡旋金,只是多在出租人方。

本案是否要付,必須看契約

您可以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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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祐 102-11-14 21:40
律師您好 我今天被人電話恐嚇 說要請徵信社的人找我 還說找不到我就拿我家人開刀 重點他知道我的電話 我該怎麼辦 ?
如果有恐嚇行為 你也可以提出證明 可以考慮是否提出刑事恐嚇罪告訴
Petty 102-11-14 18:03

律師您好:

9月份在網路上申辦新手機,使用一個多月之後接到警方通知說手機是某間通訊行所失竊,通知我去做筆錄,有提供給警方相關購買資料,.致電到賣手機網站的客服電話,他們說這件事他們不知情,手機也是像別的廠商訂貨的,他們也是受害者,想請問律師,能這樣一句不知情就把責任撇清嗎??這樣我的手機可以算有瑕疵可以退換貨嗎??警方雖然說手機可用,但心裡就是覺得怪怪的!還是我只能等到法院判決下來才能像賣我手機的網站求償嗎??也因為這件事我必須到警局作筆錄,被當嫌疑人,請問我可以向賣手機的網站申請什麼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5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善意於手機販賣網站購得贓物,依法受害人可以支付您所給付的價金之後取回,倘若被害人不取回,您仍可以繼續使用該手機。(因為被害人可以另外向行為人求償),所以您無需過於擔心。

2、倘若確實有證據手機販賣網站故意或過失出賣贓物給您,並造成您的損失,您依法可以請求賠償

月彎 102-11-14 11:47

賣家寄錯我和另外一位買家(簡稱A)的貨,
他的處理方式不是把商品回收再重新寄出,
而是把我的資料(姓名.電話.住址)給A,也把A的資料給我,
要我們兩個互寄,
請問這樣是否洩漏了個資,有適用於哪一條嗎?可以報案嗎?

這事情有了變化,我剛剛接到買家A的電話
他說賣家也沒給他運費,我買的東西還在他那裡,他沒寄出,他也生氣個資被公佈,
我請他幫我確認裡面的東西,少了一件外套,買鞋子也被擠壓的爛爛的。

我在賣家寄錯東西後就要求退款退貨,可是他說他賣場早就說明下單後不可更改不可退款退貨,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 現在賣家都不回應。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5 18: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個人資料遭賣家利用自行換貨是否違反個資法,恐仍有爭議。

2、依據消保法的規定,網購得於猶豫期間任意終止契約,就算賣家片面聲明免責亦不能約束消費者,又,倘若賣家不願履行法定義務,建議您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hl3 102-11-13 19:18

某日騎車回家途中有一大片鐵網斜出路面,因閃避來車加上下午光線太大導致撞上鐵網,當下有打電話給朋友,朋友到現場有用手機拍照存證,但沒有監視器,事後有去警局報案,也有醫院的診斷證明,現在我想申請國賠,歸屬機關為地政局,但他們說他們是公家機關所以無法直接賠錢和解,必須要走法律途徑,除草的承包商也堅決說他們沒有動到,大家都互相推卸責任

請問我該向何機關所培?承包商或地政局?

如要申請國賠是先填寫書面資料直接拿給地政局? 很怕拿給他們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我還有去區公所的法律諮詢詢問,他們是說須寫狀紙是真的嗎?還是只要寫國賠申請書送去地政局即可? 而且聽說如果打輸官司還要付對方律師

我想請問跟公家機關真的沒辦法私下和解嗎?

 

如該鐵網設置管理有缺失,可對主管機關訴起國賠,敗訴也不需要賠償對方律師費用,不知道您的傷勢如何? 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4 13:02

國賠必須打官司,公務人員必須由法院決定是否有過失

如果要申請國賠,必須具狀向國賠機關申請,並於法定期限內為之。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自身權益 102-11-13 18:29

我們家最近裝潢請一名水電,結果還沒做是他就先要錢,並跟我們說因為要申請水電..等等需要用,要我們先付錢。

可是錢對方收走了,一開始有做事(只有一點)後來卻一直要我們家付錢。(東西都沒做完就一直要錢)我們家當然不肯...結果,對方就沒來也不接電話..。

我只知道對方姓名、電話、還有他收款的收據。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裡?報警?提告

1.看起來屬於單純民事履約糾紛  可以訴請對方履約或是解除後請求對方返還金錢   2.如果對方都不願出面處理  可以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刑事被告依法須要出庭  否則可能被拘提 

小豆豆 102-11-13 17:24

您好:

 

有件很嚴重可能威脅生命安全的事想要請教您寶貴的意見…….從頭陳述所以冗長,請各位給點時間耐心的閱讀完,請求您的幫助和建議,感謝!

 

住家一樓對面近五年前屋主將房子租給一家神壇,開始了我們家永無止境似的痛苦黑暗歲月,每天心驚膽顫害怕神壇內的不良份子不知何時又要恐嚇威脅滋事…….

 

這家神壇一搬來行為即甚囂張,將原本安靜環境尚可的小巷弄得烏煙瘴氣,喧鬧不堪,從當時至今每日不斷燒香,時不時的燃燒紙錢.大放鞭炮和沖天炮,鳴鑼打鼓…….時不時路上燒五堆紙錢製造公共安全和影響交通,開壇起乩問事問明牌,路上到處是口水.嘔吐物.痰.菸蒂.垃圾.檳榔汁渣,門前多次撒尿流進我屋裏,一堆不良份子.老和小混混經常在門邊徘徊聚集吵鬧,時而半夜還在我門邊拿著他們的椅子包圍聚集喧嘩吵鬧著,等著起乩……

也曾將我家車子的引擎蓋當成他們的餐桌,或藉酒裝瘋頭戴安全帽往後頭用力一摔躺在引擎蓋上,撞擊我擋風玻璃。

這神壇將原本已不寬的巷內弄得交通不易,機車不是隨便擺放在我門前影響我停車,就是隨便停在馬路上,見交通混亂,也完全沒有移動的意思,神壇外堆了不少大型花盆和安放不知何方”神聖”的巨大木箱.燒金桶子和水泥座的大香爐,安心的當他們的路霸.囂張的違建,擺明要我們門口得當他們的停車場,且中秋烤肉全聚在我家門前,影響我出入和安全……

 

一開始好言要他們移一下機車,我們好停車,他們卻對你橫眉豎目而視,完全沒有抱歉的意思,還會跟你大吼小叫,反問:”地你家的啊?”.”要移機車啊?”.”又沒擋到你們”,那態度就是句句要挑釁找碴鬧事的惡棍樣,或乾脆假裝聽不見你說話,看不見我們要停車……

父母年紀大了,他們也是如此態度對他們,曾不經意聽他們說:”哪一個有意見,我看是欠我登門拜訪喔”.”他們家全是女的啦(另一個以戲謔生事的口氣說”人家老父老歸老,至少還是個男的”)”,就這樣多年來次次有恃無恐的對我一家人恐嚇威脅挑釁,大吼小叫.常訐翫.戲謔訕笑,假藉玩鬧或演戲,在我門外行破壞我物之實,和他們理論,他們反而威脅恐嚇說:”改天開台卡車來擋住你家門口”.”不信教不乖”……..

也曾停車在我大門口,再兩人一搭一唱的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另一個隨即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是這麼可惡地訐玩我一家人!

 

有次在我車子回來時,父親拿著拐杖鎖鎖一請勿停車架(因家人不會騎機車,為預防車頭.門前被停了車無法出入,又移動不了之故,不得已才鎖上的),神壇內一男的突然走過來對我近八十歲的老父威脅恐嚇說:剛才按什麼喇叭(我車子要轉進巷子內,為了安全按個喇叭也不行?)你鎖看看,作勢要打他,還說:”怎麼樣,看不起我這垃圾宮喔?”(是他自己說的!還有他們這樣的態度要人看得起他?)

不得已又報警叫來警察,他還囂張的說:”叫啊!去叫警察來啊!我順便告訴你電話多少……….,一會警察來了,他又說:”好!你真的給我叫警察來”。

最後警察還是草率處理未給備案或報案,神壇那些人又故態裝老實.裝和平.裝不知.裝乖…..就是狡猾…….

但從此本已身體不佳的老父親變得易受到驚嚇,也經常喃喃以為有人闖進屋裏或要打他,也變得憂鬱,要載他出去走走,他又以怕回來停車時,神棍又要藉故滋事,一家人的自由從此被剝奪,一堆的污染也嚴重影響我一家人的健康了。

也一次在我一家人出遊回來時,神壇內不良份子雙手插在褲口袋,一副挑釁樣走近,問我父親:”穿西裝喔?很好看嘛”…..父親只能內心害怕卻裝鎮定的說:”老了,不好看啦!你們少年的穿才好看”,他們才得意訕笑著離開。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令人忍無可忍!

轄區派出所也置若罔聞,曾報案要他們來過多次,警察也只做做樣子虛設過巡邏箱幾天,但不見效果,問題仍在~

 

兩三年前曾試著和他們溝通過,神壇夫妻也要我們放心,保證往後這些事情不會再發生!事實證明這種人的話不可信,他們似乎看我一家人老實好說話,更故意放任進出神壇的不良份子對我們眼神.言語……繼續暴力。

其實也早料想到,和他們溝通時,聽他們說他們的朋友本來要毆打一位對他們這家神壇污染有意見的樓上四樓鄰居……,還說是誰報警的他們都能知道(果真派出所有人,否則如何知道?)

 

今年三四月的時候,明知不可為而為,逼不得已只好消極的在門外築起兩道牆,拉起鍊子心想或許可以隔絕這些麻煩,那些人馬上在工程第一天徘徊挑釁和叫囂說:”讚啦!水啦!給他報啦!”,揚言要舉報違建,四月十二日夜晚還故意挑釁的走過來牆內開心撒尿示威。

建牆時,神壇份子還一邊持香,邊走過來對水泥師傅教訓說:”你這樣不行啦!不讓人停的話就畫條白線就好啦!”(有用嗎?車子回來拜託他們移個車子都橫眉豎目了…….水泥師傅客氣的說:對面那排房子門外的東西放太靠近馬路了…….)

那家神壇常將機車隨便停放路上(巷子已不寬,也曾將車輛停路上進神壇聊天),或擺放各種雜物,多年來似理所當然當我這是神壇香客的停車場,若不從便對我威脅.恐嚇……,因此他們怕我築了牆將使他們無法”得寸進尺”而惱怒吧?!

果然!不久收到了違建限期拆除通知,為了避免他們使詐,如他們自己說的會害人”撞牆”而亡,此牆一個月後即自行拆除!(曾專程至拆除大隊特別說明,但並未得到幫助,反而又數落我們一頓,也先去過新北市政府建築法律諮詢過)。

此神壇搬來至今已害我損失不少錢財和精神.名譽損失(地方上不知情者的責備撻伐謾罵.辱罵………..)問題仍舊存在,神壇一日日坐大,一天天更囂張,那嘴臉令人憤怒…….

且此地區只我公司門口三.四十年來完全淨空,不當路霸和違建戶,今日卻因此神壇常年滋事,不得已築此牆保持距離,今年三月前已知政府荒謬政令:民國八十八年前的違建是合法的(還分之前殺人合法,之後乃犯法?),我何故明知卻害己花錢又出入不便,也因此自家停車不若往常方便,以致有回車子到家門口前,在倒車時因築牆視線被影響,而險撞到緊跟在後的機車,一切一切只因太相信人性善良和對政府治安的絕望,今日卻落得被整個地區誇張違建違建戶反過來顛倒是非來指責我一家,已造成我一家(和我公司門口)名譽嚴重受損,神壇份子多年在門外三番兩次辱罵.叫囂威脅.恐嚇.挑釁.訐翫,也因神壇常藉停車滋事而築牆,致地方上至今仍有人一經門前便指責我,公司門前因神壇出現後的曲折事件,而今仍常被指指點點和責罵,築牆後也曾有人拿著棍子來敲打牆,我強烈感覺受辱.受委屈.冤屈,神壇也藉由輿論來污衊我一家,我可以要求神壇或其房東或國家賠償我監視設備.築牆防禦費用名譽.精神.公辱.健康各方面的損失嗎?

 

聽里長夫人曾說神壇那對夫妻在派出所有個自己人的靠山,也不時的看他們和環保局的垃圾車司機猛打招呼,司機甚至在我拆牆後對神壇人員比O.K的手勢,可聯想他們在環保局也有”靠山”,難怪違建單位對我蓋的牆特別積極對付,垃圾車人員也專對我回收分類和倒垃圾有意見,這地區有上萬件更誇張的陳年違建和巷口一新違建,他專只對付我一家,違建單位人員更在我門前言語戲謔譏笑,如此冤枉令人憤怒的事,我該向何處伸冤,這些人越來越得寸進尺了!

 

在拆牆數日後,耳語聽附近有人說是一群人到派出所舉報的,拆牆當天也見一群人開心的聚在一家雜貨店前手舞足蹈.三姑六婆的指手劃腳似的指指點點,當中有個女的,在多年前的一個晚上,母親因事忙,夜裏也才十二點使用洗衣機,沒想到這我家過去曾多次熱心幫助的人,竟報警”報答”我們,當晚還不斷地朝我家一.二樓丟擲綑線捲軸和蒜頭及米,如此欺人羞辱人……令人心寒氣忿!

耳聞她也是報拆牆的舉報人之一,令人怒不可遏,在五月二十七日傍晚,她家又來我門口停車(多年數次暫停我門口,我不曾拒絕過),正巧我在一樓,我便走出門外和平的對她說:”我這妳一樣可以停,但妳可以要妳樓下的神壇將東西全移進屋裏,妳也可以停那也許更方便…….”,沒想到她竟回以:”妳意思是說拆牆是我舉報的?妳說什麼瘋話?如果我有我去死,如果沒有的話,那妳就去死”,不停的指我咒我,我說妳不可以這麼咒人,不是我說的,是出入神壇的人說的(網友們,不是我耳根子軟,我會相信是因為知道此女人格有問題,專欺弱和善良,別人家凌晨兩三點洗衣也沒關係的,她家整日或半夜喧嘩不顧鄰人安寧,我們三十年來也不曾說過她甚麼),我只是告訴她是一個常在她樓下神壇出入的一個男的說的,她卻有意扭曲我意思是說她不可以停這,我們門口是這地區惟一門外不堆物當路霸或違建的(會建也是因為神壇鬧事之故),好讓人方便會車和暫停車的,她來停車過無數次,我不曾一次拒絕過,她竟說這樣的話,我們曾幫助過她一些事,也讓她方便停車不知多少回,她卻說謊嚷說不曾看過一家這麼小氣的,我說我門口未放過雜物如此整齊就是要人方便,她又說和有無堆物無關(試問那她次次又是如何順暢停進來的?我拒絕過嗎?此女心態可議!)

 

而神壇女卻在此時走過來加入助陣似的挑釁說:”關我什麼事(確實關她事也不關她事,要不是妳這神壇,今日會衍生這麼多事。是的!不關她事,那她又走過來幹嘛?又要惹事?)

 

那神壇女走來就說:”她為什麼要停我這”(試問:那去她那的又為何停我這?)

她又趁勢附和著她樓上的說:”別理她!沒見過這麼小氣的,別和她番了,多牛呢…..”,就這樣一個直用力踏地用指頭指著我,咒我去死,一個罵了我三次”牛”……

我怒指責神壇女說:”這妳最沒資格說話”,她回說:”妳說那什麼瘋話?我怎樣沒資格….”,我說要不是你們,這原本安靜的地方會弄得雞犬不寧,風風雨雨…..,她竟有臉說:”哪有人受不了?是只有妳一家人受不了啦…..妳受不了我也沒辦法啊!”,也沒錯!那些人都只敢在後頭抱怨,人前又一套,況且受到最大痛苦的是我一家人,而神壇樓上的那女的,在我告知原因後也說:”那妳家的事!”(人真現實…以前不該熱心她家的事)

就這樣過去我們幫助過的鄰居全都自私起來了,就我一家孤軍奮戰至今……….

 

電話110報警,每次都得打上三四通電話派出所警察才會到,來了又做做樣子, 明顯和神壇是一掛的,不見警察責問他們、查問他們的資料,反而次次問我們資料,又態度讓人感到他們對我們厭煩,當你傻子似的問話,或兇我們,或命令和戲謔口氣笑說:”好!我們坐下來慢慢將妳們積怨已久的事說說….”,又說要幫我們好好地上課,對鄰居要客氣要敦親睦鄰,又說不能謊報,問說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是真的?還是只是我們自己想像的?又聽我們說築牆因為他們……..警察更似逮到機會反而責備我們……,我們指著神壇外的違建和路霸行為,這派出所警察們卻只說你們也可以舉報他們啊!

但奇怪的是,他們不就是我們可以舉報的機關之一嗎?眼前他們不也看到了,又為何未上前告知神壇違建必須拆除,仍只直一味指責不得已違建且已自行拆除的我們呢?直繞著此話題轉!

他轄區未管好,他們有臉說,且互相勾結…..(說到此,各位若是你們聽了又作何反應?我們不夠敦親睦鄰?他們怎知我們三.四十年來怎對鄰居付出的,怎可說此話?我們謊報?沒事誰會吃飽撐著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九月十五日,神壇又進香回,又破壞我門外物,且在巷內囂張大放鞭炮和沖天炮.路上焚燒紙錢.鑼鼓號角喧天,開門對其理論(每次都是因先破壞我們的東西,我們才開門理論的,其他部份我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忍耐他們),這些人又聚眾叫囂滋事口出穢言不斷(又罵”X你娘……”),又挑釁威脅恐嚇說:”有本事出來啊,別躲在屋裏……”(明知道那些都是些異常之人,有誰那麼笨啊!)我又打電話報警,又是三四通電話才到!

那些警察仍是不耐態度對我,不問他們怎回事和盤查出入份子的身份,又只問我們,又只向我們要身份證件資料,又兇我們要我們安靜(我們只是陳述多年至今的委屈),又不許我指認鬧事者給他看,明顯感覺他們在保護神壇,多數警察和神壇內的人,當著我們的面勾肩搭背.拍背.咬耳朵,讓那些人繼續對我橫眉豎目和做挑釁動作(裝打呵欠,做鬼臉,一副安心沒事的樣子,若沒靠山,他們膽敢如此肆無忌憚),警察們反而完全未制止…….

又受到刺激的老父親更因害怕得歇斯底里反而向那些人道歉,而警察也從未關心次次的受害者的我們。

 

每次來皆避重就輕,說再鬧事他可負責來到,問題是多年了,問題徹底解決了嗎?他們吃飽撐著來散步嗎?還是來教訓我們給神壇看呢?

我說五年了,我再也受不了了,已聲明要提告,警察說必須要到派出所留下資料提告,才能開報案三聯單,備案也是,就這樣還是避重就輕,還是不給提告.備案.報案和舉報神壇違建和路霸之行為!

 

且各位說說看,我能相信這些警察嗎?此事至今仍擱著,令人極不甘心…….,

 

今年中秋節九月十九日,晚上送走友人時,在外頭當路霸烤肉的神壇不良份子,又挑釁似應聲蟲的學我對友人說:”bye-bye”,嚇到我們的朋友,我忍無可忍的怒聲斥責對他們說:”我沒有惹你們,你們最好別惹我!”沒想到在拉下門後,竟聽到他們一群人在背後計劃著要對付我們一家人,以下是我聽到看到的內容:一個說”….搓圓….”,另一個惡狠狠地指著我們家說:”你以為現在搓他就爽喔….”,又說:”沒辦法啊!衰啊!再不對付他們,肯定是他們贏我們輸”,又說”瘋子怕打…..”,又指著我家對其同黨說:”你比瘋子還瘋”,神壇女又食指和中指扭結指著自己的頭笑說我們是瘋子,就這樣一群聚在路邊烤肉,邊譏笑邊羞辱.辱罵.恐嚇我一家!

確實沒錯!多年來我們一家人的確快被他們弄成瘋子了!

最後鳥獸散前,說瘋子怕打的那個男的說:”別擔心!這件事包在我身上,用石灰就可以……”,有些部份聽不太清楚,我趕緊將那男的機車車牌號碼記下來,或許萬一能有點幫助……

這些人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對了,應聲蟲學人說:”bye-bye”的那個男的,就是曾在我門外走近我老父親身邊對他挑釁說”穿西裝……”的那個,我可以就他挑釁兩次提告或怎解決這部份嗎?

 

九月二十八日,神壇樓上的女的的朋友或親戚來找他們,又停車在我家門前,因為自家車子一會就要到家,只好委婉拒絕,沒想到他們說什麼也要停車,最後要老父母親在我車子回來後打電話給他們,留下了寫有電話的紙板,我一會才知他們是去咒我去死的那女人家裏,卻不明說,反要勞我打電話告知車回,若明說的話我至少按個喇叭便可,我不高興的將其電話板子放回他擋風玻璃上,一會他要將車子開走時,我告訴他:”多年來車子每次停都讓你們停了,我不知道那是你親戚或朋友,請告訴他們以後別再說我小氣,和隨便咒人去死了”,那男的邊問我他的紙板呢?我說:”在你擋風玻璃引擎蓋上,我們並不稀罕!”

他自己看不到,最後竟老羞成怒的罵我:”講啥ㄒㄧㄠˊ.白癡”,在公然辱罵我後,車子隨即揚長而去,我便記下他車牌號碼…….

 

請教各位,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種種威脅.恐嚇.挑釁和公然辱罵呢?因為串聯起來有些複雜,加上這些都是些平時就自私不吃虧的鄰居有可能會作偽證(他們明明都清楚看著,竟能串通一氣幫著神壇說話,說是我們誣賴他們),還有轄區派出所警察令人不能信任了,里長和環保局也是,他們都太狡猾擅於演戲偽裝,關於派出所和門前戲謔譏笑的環保局違建單位的人員,我又該如何解決………?(為了他們我們還花了近十萬元安裝了數台監視鏡頭設備,兩道牆也花了五六萬元了!)

 

這些不良份子實在太可惡,也曾一搭一唱的在我門前停車演戲,一個出聲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一個大聲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這樣種種戲謔的戲碼經常故意在我門前演出,快五年了,誰能忍受這些瘋狂的怪物?

 

這三四個月來我再也忍無可忍了,我開始武裝自己變得強勢,不再忍耐害怕他們了,幾乎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說教”,結果這地區和那家神壇解釋為罵他們,那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辱罵又是什麼呢?真是做賊的喊抓賊,打人的喊救命,不可理喻!

這些人在進出宮廟燒香拜拜時心裏想的是什麼?挾神明好幹壞事?妄想若真有神會協助他們作惡?

政府再不正視這種荒謬的以宮廟作掩護的流氓文化(聚眾滋事,結黨營私),將使治國之本的治安.教育,甚至觀光推至萬劫不復的地步!

 

最近才聽老父親說他有天一人出門等公車在站牌時,有個常在神壇出入的男的(名叫:阿德)對他放話說要”整理”我一家人,會對那個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的先下手,最近要較注意點喔~不會讓她死,會讓她很慘,要父親轉達我,要我最近小心點,又對父親說:會讓你一家都死,只留下老的……..,沒想到父親因害怕恐懼而擱在心中至今才告知~

我才知道事態比我想像的更加嚴重,這些人不曾反省道歉就算了,反而變本加厲的辱罵和放話恐嚇,完全無視法律存在,台灣治安墮落至此,竟還常在討論廢除死刑.廢操性成績…….

 

大家能想像那種四五年來天天被人掐著頸子過日子快窒息的感覺嗎?

車子駛入巷子按個安全喇叭也不行.燒紙錢祭祖拜神.停自己車,對面或旁邊卻有好幾雙眼睛惡狠狠的盯著你看或訕笑著,請他們拜託他們,出聲叫他們移個車子不行,按個喇叭示意要他們移動一下也不行,輕聲.大聲點都不行?這些怪物真是欺人太甚太可惡了!

 

冤枉委屈的事,多年來已壓得我們一家人快精神崩潰了,不僅公司客戶害怕,也影響我親戚朋友來訪的意願,家人健康狀況四五年來已快不濟,身形日益消瘦.免疫力嚴重降低,導致經常生病上醫院,家人上班的也無法專心於工作,心煩得常有尋短的念頭,卻又求助無門,無法安靜正常的過日子,一家人天天膽顫心驚的過日子,甚至不敢一個人單獨出門,但這些人太會裝乖裝無辜了,我們一家人四五年來已身心疲憊快要不支,家人心靈嚴重受創,現在只要一聽到他們的聲音,或看到他們,便會害怕得心悸和作噩夢,每天再累也必須堅強的武裝自己,改變態度以求生存,好讓自己能苟延殘喘的生活……(沒想到那些人未反省更反而放話要傷人!)

信仰本來是美好的,現在的我們只要聽到看到和宮廟有關的一切便會感到恐懼……

這群人現在在我們的眼裏就像是一群未被拴住的毒蛇猛獸,時時蟄伏在對面和門邊,隨時等著衝過來傷人咬人………

 

不法宮廟已嚴重損及台灣形象,影響治安和衛生…….甚劇,所有虔誠的信徒們是否在持香膜拜時曾思考過,是否將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在你們拜神的同時,有多少人在某個角落裏受到痛苦和威脅恐懼…….?

 

今天不將事實的真相原委告知大眾,我一家人有日可能將含冤莫白而死,永遠冤沉大海~

 

十月某日又因神壇又搭棚子和表演臺宴請香客,致隔壁住戶停車困難而擦傷車頭邊,他們不拆了那些東西還鄰人出入自由,反要我移去緊鄰我車頭前的防止車輛和人員無法出入的架子,此神壇定居此巷五年來,怎樣都是我家倒楣和最不便,又多年被他們威脅恐嚇大吼小叫,恐懼心情至今陰影難抹去。

因心裡害怕,神壇多年反覆吵鬧和滋事,常憂愁不知他們何時又要圍路搭棚宴香客,圍站我門前吵鬧或滋事.破壞,或影響我人員.車輛出入安全和自由,搞得自己和家人心悸.焦躁不安,不得已我只好武裝自己變得強勢,比他們更大嗓門.假裝兇悍,好掩飾心裏巨大恐懼和對鄰人恩將仇報的絕望心情,如此心悸才改善一點點,但醫生檢驗報告說我甲狀腺機能有些亢進,醫生說心情確實會影響此部份!

但至今有時仍會發生失眠情形,每晚睡前還是得服抗焦慮的安眠類藥物,才能一覺到天亮。

政府不驅逐住宅區內擾人的神壇,他們若不消失,要我公司和一家人搬家,搬家又非說搬即搬,難不成政府要倒楣的我從”世上消失”?!

 

前面提過,十月某日神壇又擺桌宴香客,聽到表演臺上的主持人在感謝贊助單位時,聽他唸到有議員林水山和劉美芳,本是為民喉舌,該為民眾主持正義的他們,卻反而助紂為虐欺民,神壇有此後臺,我可以什麼辦法或法律來對抗他們嗎?

 

十月二十四日,早上才六.七點,一神壇份子一早便停一紅色跑車在我門邊附近,直上下車,不斷用力甩門擾鄰安寧,我實在受不了,便大聲對他以理訓話,誰知他突然回頭對我大罵一句”考夭喔?”,我實在氣不過,回以:”我是吃飽了,但有人肚子餓,才會罵了不該罵的話!”這部份我可以影音畫面對之提告公然辱罵否?

 

十一月二日神壇又搭棚子又要宴香客,就這樣一年數次進香和宴香客擾鄰安寧和出入的自由,仍又將繩子綁我屋簷鐵架上,機車又隨便停放我門口,我馬上又拿著手機拍照以存證,他們才又裝乖輕聲說:”不好意思借綁一下”,我說我哪敢說不啊…….”,他們若是在五年前一搬來就如此客氣,大家不都好說話嗎?就非得威脅.恐嚇人嗎?他們現在是真的客氣嗎?還不是在演戲,就怕我檢舉提告而已,現在裝客氣已太遲,我一家人的精神健康皆已受嚴重影響,對他們曾經欺人的態度那陰影我至今仍揮之不去。

但武裝自己才能和神壇抵抗的一家人身心俱疲,如此隨時處於緊張”備戰”狀態的我們真的好累。

 

五年來,我曾給無數次機會平和溝通過,但他們不是譏笑.戲謔,或嘴上說會告知出入份子改善,但至今仍時而影響我停車,要他們移機車,又是一張不悅的臉,且喊了數次仍裝聽不見.看不見,直到車子到門口了,我又大喊,他們才心不甘情不願移去神壇外,被欺多年的我們已沒耐心了,他們還要求我喚他們的時候口氣小聲一點,明顯多年未有悔意,仍心存不甘想挑釁,那我一家活該被欺多年?且兩三年前和神壇溝通過,他們言語中仍對我透露帶恐嚇意思的話:”本來要修理罵他們的一位樓上對神壇有意見的男的”,又說:”是誰報派出所的他們都能知道”。

有誰相信這些人會真心悔改?!

 

對了,兩三年前設巡邏箱以保障我出入安全,也是里長夫人陪同派出所警察前來我屋前,是她和警察三人決定的,里長夫人也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他們搬走,我有拷貝一份巡邏箱簽名以日後證明,但警察一天來沒兩次,有幾天連來也沒來,且設沒多久就撤掉了,情況還是沒改善…….

 

五年來天天由早到晚各種吵鬧的噪音污染,又全天候不時有機車出入那家神壇和常年焚燒香條及燒紙錢,以至於廢氣全排入我屋裏,造成此巷和我屋裏空氣污染嚴重,曬在陽台的衣物都染上一層灰和各種異味,出入神壇的不良份子又時常在神壇內和巷弄馬路上聚集聊天抽菸,家人本有呼吸系統敏感的問題,因這家神壇的出現,這五年家人的身體更虛弱了,二樓的前窗戶都不敢打開,但味道還是會從一樓飄上來,神壇出入份子又租屋聚集在我後陽台一二樓,同樣不時飄來菸味.燒香味.油漆味.燒焦味,弄得朋友來我家以為失火,走廊全是煙霧, ,我都不知該開哪個窗呼吸了,也不時傳來似洗衣機滾動的機器聲,但又非洗衣機聲音,嚴重懷疑神壇份子躲在後面製造毒品,曾要求里長上去察看,但里長似打暗號大聲嚷嚷才走上去,因我後陽台的鐵窗本圍有波浪板防竊盜和鼠.蟑,或許這就是他們選擇聚集在此的原因,我只能聽到他和一出入神壇的女人輕鬆對話,似有意說給我們聽,里長一會下樓開心的對我們說那戶人家很正經,只有一個女人和一台洗衣機,沒什麼不該有的東西,回去時還似故意直嚷嚷給那家神壇聽,要我們別讓他為難,難做人!

 

曾打環保局檢舉,結果催了三次才來,且一來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和一樓後陽台異味無關的拍照和審問,令人覺得不舒服,接著環保稽查員二人,一到後陽台自己不也馬上大嚷(或者為製造味道者打暗號?)說:”喔,味道那麼重,會死人的……”,一下二人即由此後巷進入他們陽台後門,走入他們屋裏,還關起門來,好一會才又出現,還帶著一名穿著圍裙的油漆工人,圍裙上沾著有點規則的漆漬,環保人員指著這人對我們說:”就是這人在油漆….”,那人說:”不好意思…..”,另一女則口氣極差的說:”油漆不可以啊?......”(試問:有人全年三天兩頭油漆房子?鄰居都快被他們給毒死了!)

最後,本以為環保稽查人員會回來我屋裏做個結束,由剛才他二人由我這入屋,再至後陽台那人家那的我的正門出去,沒想到久等許久不見二人動靜,才知環保人員又從後陽台那人家的後門那關上門,往他們那前門走了。

環保稽查員二人的舉動太可議,更加令人心生可疑,明明被舉報空氣污染的是後面人家,他們為何一來便只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又和他們關上門說話,又關上門從那人家的後門往他們前門走了,在這件事上,二環保稽查員在處理上是否符合規定,我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可以申訴或提告?

還有,在五月初,我已拆了不得已建的違建牆,但違章拆除勘察員三人曾兩度在我屋外嘲笑.戲謔過,我也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也可以申訴或提告?

 

我曾在兩三年前聽到看到這位里長當選時,那家神壇人員開心的手舞足蹈,母親也親眼見這里長收受禮盒多次,很明顯此里長在包庇和說謊,甚至可能合作,那里長現在眼神都害怕正視我們,而且後陽台一二樓明明有一堆我可聽出的一些出入神壇份子的聲音,里長卻打包票說沒有,還曾說那名曾揚言恐嚇威脅要打我爸的那出入神壇的男的生病活不久了,而今五年了,那男的仍中氣十足,生龍活虎,一樣惡劣,里長又該做何解釋?

兩年前也是里長夫人親口告訴我們那些人的背景,也告知我們神壇背後有派出所姓許的自己人撐腰,如今派出所.里長.全都矢口否認,說”我們一家都是女的”的那個女的,還對警察說:”人家大家和里長都說是他們一家人誣賴我們的”,一家人向來敦親睦鄰,而今卻被一些我們曾幫助,也曾傷害我們的惡鄰和這些人白的說成黑的,全恩將仇報,甚至互相配合演戲說我們一家人是瘋子.又有一和神壇交好之女惡鄰(也就是曾和神壇出入份子聊天戲謔我們說:”他們一家都是女的,但至少人家老爸是男的”的那女人”)說:”人家以前我開店,大家都喜歡來我這”,說大家都說是我們誣賴他們(問題在於正對面,且五年來鬧只鬧得到我們,苦只苦我一家,那些人又和神壇是好友,他們憑什麼資格惡人先告狀,反而先對警察說是我誣賴,我可以一併提告毀謗,針對這女的嗎?),讓人非常不甘心,此神壇五年來造成的各種傷害,如空氣.噪音.環境…污染,和威脅恐嚇挑釁,造成一家人身心的傷害,一家人長期精神緊張緊繃失眠,又直被惡鄰公然辱罵……等,這些年家人的就醫記錄,醫師檢查出我免疫力變不好,嚴重貧血,心悸,甲狀腺機能亢進,醫師說和心情也有絕對的關係,家人因心情差,都曾有想死的念頭,父母親的身體和精神都變差,精神不集中,時常差點發生危險,父親容易受到驚嚇,老人家慢性疾病加重,因心情低落不肯配合治療,醫師也說神壇常年燒香燒紙錢,確實會造成母親肺疾惡化。

 

在此想請教專業的您,我們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

關於派出所.里長.環保局多次的包庇,和可能躲在後陽台一二樓製造毒品,我們又該如何舉發?另外,五年來不聞不問,蓄意租屋給開設神壇的屋主,我們是否也可一併提告.求償?

還有神壇的威脅.恐嚇.挑釁.戲謔.各種污染.公然辱罵,以致我家人身心生病.心理壓力極大和鄰居多次的公然辱罵,我是否皆能提告?又該往哪提告較安全,我怕那家派出所勾結神壇而又吃案(母親多年前曾遭搶劫,這派出所不讓我們報案,又拖延時間教我們罰站似等候,待我們不耐問:”到底要不要處理”,他們才做做樣子要打資料,最後什麼單子也沒給…….)

 

依照我所陳述的事實經過,這些公然辱罵和精神.健康上的影響,我該如何分別提告這些人和舉報這些單位,我可以要求民.刑事賠償(甲種或乙種證明?)或國賠嗎?

我可以提告要求他們,賠償我一家人的精神損失.健康損失和因神壇常年恐嚇威脅挑釁而築牆卻遭不少路人辱罵名譽損失賠償嗎?或要求其登報道歉?

對了,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放話要殺人.打人,依以上我陳述之事實,他們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這五年來這些神壇份子的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害我築違建和安裝不少監視設備花了近十萬元,又各種污染,損害我一家人健康至甚,精神也快崩潰.名譽也因之受損,想到將來賣房子搬家,還得因此損失不少錢,更加令人不甘心,我們究竟該如何一一解決這些複雜麻煩的事呢?

神壇出入份子太複雜,又以上這些事有點太錯綜複雜,也無法一一了解其身份,對於他們曾各別對我之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我該如何一一提告.解決這些事呢?我不願錯過提告期限,因我實在受不了了,不想再縱虎歸山.不願原諒了…….

 

拜託各位能幫個大忙,幫忙想想我們該怎麼辦才好?讓正義不至滅亡!

 

感激不盡,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4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該神壇所可能造成之空氣污染,可能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您可以向環保局檢舉,倘若有行政疏失,您可以錄影蒐證向政風處檢舉該稽查人員。

2、有關對方可能涉及恐嚇公然侮辱等行為,您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告訴。

3、有關涉及製作毒品的部份,因為我不清楚您是如何認定的,但倘若可以提出合理懷疑,您可以舉發。

4、有關您所述的,對方與里長、派出所關係甚好,可能有其他違法事宜,本文建議您,目前有相當多的單位可以檢舉,如警政署督察室、縣市長信箱等,且大多都會留有記錄,並且可以要求登錄,但是您需提出合理的懷疑的證據,才能使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更甚者,您可以請求媒體協助。

5、本文建議您可以在住家門口裝設監視錄影器以求自保,並且蒐集證據。(仍建議您應斟酌不影響自身安全的方式處理)

阿文 102-11-13 12:52
以下是FB節錄的 請問可以針對紅字的部分對馮馴善提公然侮辱妨礙名譽或者是毀謗嗎 -------------------------------- 馬路口 我真的覺得為了這篇話題動怒不是很好   普隆共 出去吃個飯 還要問老闆有沒有添加韓國調味料   普隆共 智商跟EQ是等比   馮馴善 那你的等於是零~因為不敢面對得獎的就是HTC這是事實這就是台灣製造的事實~~囊括六項的事實~~~慢慢凹吧~~什麼人就適用什麼ID你的智商跟EQ也不會高到哪去   普隆共 好像有錢可以領了 謝謝老闆 馮馴善 去阿~~~~慢慢去不送~~你以為這樣就嚇的到我~~~如果你當我第一天出來走跳這樣就被你乎攏到~你就慢慢自爽 普隆共 好好笑 你真有趣 馬路口 病的不輕 朱 永 帆 HTC得獎??蠻好笑的~手機的世界不就是這樣~難道你站著尿尿~別人就不行嗎?所以每家的手機都能講電話通通都是仿冒的??在看哪裡是生產地或是品牌情節都不是重點~有什麼樣的新技術推出來造福大家才是重要

 有妨害名譽的成立可能,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Michael Chang 102-11-13 09:35

各位好,小弟有一問題請教

我有一件刑事案件目前剛取得 聲請簡易判決書,我要在這時候順便提 附帶民事賠償
但起訴狀裡面要填寫我的基本資料,姓名地址電話,因為起訴狀會一式三份,一份給法院,一份自己留,一份給被告,可是我不想讓被告知道我的地址電話,以免被告找人對我不利,或妨礙我家人的生活,請問地址電話可以不要填嗎?

再請大家幫忙解答囉,謝謝。

楓之翼 102-11-11 15:32

10/27我在網路上看到小額貸款自己也急用所以就打電話問..就說需雙正件+存摺影印本+提款卡!當天中午寄去然後打電話詢問收到沒他就回答說明天晚上會還給你!!到了隔天早上問我密碼晚上我就打電話問為什麼還沒到就狂打電話問!!隔天他就說被車手拿去利用他們公司會查!!從那天起我就1.2天打一次問!!直到11/6電話打不通但是他小廣告沒撤下來我就去打165詐騙案去派出所才知道我的帳戶騙了兩個人員警也把我列為嫌疑人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如果可以證明自己確實因借貸廣告交付金融帳戶 應該還是有機會不起訴或是無罪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會被列為詐欺幫助犯,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製作筆錄前,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楓之翼 102-11-11 15:14

10/27我在網路上看到小額貸款自己也急用所以就打電話問..就說需雙正件+存摺影印本+提款卡!當天中午寄去然後打電話詢問收到沒他就回答說明天晚上會還給你!!到了隔天早上問我密碼晚上我就打電話問為什麼還沒到就狂打電話問!!隔天他就說被車手拿去利用他們公司會查!!從那天起我就1.2天打一次問!!直到11/6電話打不通但是他小廣告沒撤下來我就去打165詐騙案去派出所才知道我的帳戶騙了兩個人員警也把我列為嫌疑人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應具狀向檢察官說明,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8: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實務對於類此案件所涉行為人必須積極提供證據證明確實沒有提供人頭帳戶,因此本文建議您就您所述的狀況,積極提出證據,包含通聯記錄等,否則將受不利認定。

2、倘若只是單純的向檢察官陳述,恐無太大實益,末以敘明。

蘇欸 102-11-11 14:28

律師們您好

因為我的車禍賠償問題跟對方無法和解

而下星期四(11/14)要去檢察署和解

突然找到這網站所以想問問相關賠償內容

案發大概:於今年3/17晚上,我朋友騎機車載我回營區收假(我在當兵),行經路旁時對方因未兩段式開門,而撞到我們...我人當下摔了出去,我朋友摔傷,因為機車後腳踏板斷裂插入我右腳底板,造成撕裂傷。

那時我住院五天,拄拐杖兩個月。一開始對方態度很友善,但後來談到和解金,我的醫療費用總共$6000,我朋友的機車維修$4100,我們要求和解金(含醫療、修車)$2,0000

但對方說價格太高,不願意和解。事後我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上面我和我朋友沒有肇事責任,而對方的是”因開門不當肇生”;我也請我的保險人員與他和解,但也是在價格上面談不攏;我去區公所申請一次調解委員會,但對方未到場也不接電話。後來因為六個月的追訴期快過了,我就直接申請提出告訴。

像這樣的情況,我星期四到場時,該準備甚麼資料,可以跟對方要求怎樣的賠償金?!
p.s(機車的維修單據已經給對方了,但是還沒拿到金額) 


感謝律師團對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所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車禍事故所增加之費用(包含修車費、購買拐杖、因此引發額外的交通費等)、無法工作工作之工資損失,惟,上開費用您必須提出相關單據,並於開庭的時候準備一份供法院參考。

2、倘若您或友人傷得很重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倘若有後遺症的話,還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的損失)

3、建議您開庭時將您所想請求的費用單據整理好,並影印一份供檢察官參考。

勇哉.布里吉斯 102-11-11 02:41

我女友 因我要貸款關係 結果看求職便利通上的貸款廣告 結果因我關係他也卡到人頭

但是這件事與他 當初打電話給報紙上的貸款的人是我 至於我女友根本沒啥跟詐騙集團的人

有互動到 要怎麼替他作證 他是清白 也因我關係 而受騙受害?

 

而我自己是有跟詐騙集團的人互動 所以手機內有簡訊 以及互相聯絡的通話

證據是否對我比較有利 但對我女友 我該如何替他保住?

如果要和解有誠意 但有沒這筆錢可以出 那該怎辦?

 

 

 

初次出庭是8月22日偵查庭 然後一開始有老實回答 但是女檢察官說會替我女友求情判輕一點

然後在後面 等了將近有三個月 然後10/29日收到第二次嘉義地檢署寄來的 簡易判決處刑書

這代表的是啥意思? 上面卻有寫到我女友已偵查完畢已結案 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上下 然後並罰科金1千元上下

(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是代表著什麼意思? 是代表被判刑要被關 還是已判決"緩刑"?)

所以目前為止我女友這種情形是啥意思 麻煩詳細替我解說 感謝

 

 

目前為止 我自己的這邊新北市土城 遲遲未寄來要我出庭的傳喚出庭單

也未收到 但是有寄信給予檢察官那邊 他是說現在程序還在跑

 

應該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意思等同被起訴 但因為承認犯罪 所以法院可能不再開庭 直接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處行書代表檢察官認為您的女友仍有涉案,但是情節輕微,因此請法官從輕量刑,可以判6個月以下即可(大多可以不用入獄),倘若您女友確實沒有涉案,建議您女友可以就處行書的部份提出答辯狀

阿琮 102-11-09 22:11

102年9月底我從前女友自租的房子搬回自己家
事隔一個月
 102年11月7日接到她說打來的電話說她放家裡的一筆錢不見
最有可能竊取的人一定是我
因為家中沒被翻過的痕跡
102年11月8日警察來我上班的地方登記我資料
還跟我說所有證據的指向我
這類的案件一定是自己人所為的 
102年11月9日警方來取我指紋
還說監視器都錄到我進出畫面準是我沒錯

當初我離開時是我請家人開車載我去她所租的屋子幫我載東西
家人在樓下等,我自行上去拿所有屬於我自己的東西
我不清楚她在家中放了多少錢,也不知道所放的位置
之前同居就算有我指紋也不足為奇吧
我該如何為自己辯駁呢?
事隔一個月才發生 
我的立場很吃虧。。

 單就您所述,還是有無罪辯護的空間,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一、先質疑對方是否真有遺失錢。二、說明自己並不清楚對方錢放那裡。三、自己絕沒有偷對方錢。四、不同意測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