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好
14號上午和對方調解破裂
他態度強硬認為當初給的精神賠償就包含醫療費用
整個就是和當初講的不一樣
調解委員希望各退一步大家談和解
本來我想說如果他有誠意就算了 還是沒誠意
堅持不再付自費部分 連一二千都不願意
就連他帶來的強制保險人員也有私下跟他溝通 他還是不願意
而且開始裝窮 說月收入只有二萬八 最近都吃泡麵 已經拿不出錢來
難道每個肇事者只要裝窮就不須負責不需理賠任何費用嗎?
被撞的人就該自己倒霉吸收?這說不過去吧!!
何況我自己在外面還要付房租
我才比他窮吧!!聽了有夠生氣的!!
然後對方帶了個大媽 一直在亂說話 說他們已經給夠多了
想不到我覺得不夠一直要一直要。。。一直重覆很多次
聽了真的很生氣 她一直在混淆視聽事實
請問如果之後開庭她如果還是這樣 我可以告她毀謗嗎?
目前我們雙方無法達成協議 談判破裂
因為真的覺得對方有夠可惡 後天我會去法院聲請開庭
請問我該注意什麼?
請問有免費出庭的律師嗎?
如果開庭我勝算多大呢?
一般申請過後大約要等多久就會收到開庭通知呢?
不好意思因為都沒遇過很多事情都不了解
再麻煩律師了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