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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亞萱 104-02-15 03:59

1/31在露天拍賣買了項東西

但貨到時沒錢取貨...2/9退貨到賣家那

2/15收到賣家留言說不取貨?等著被我告吧 我有留言問賣家是否能賠償運費問題 如果賣家之後堅持提告 那會告什麼? 我是未成年會被判什麼罪嗎? 這種買賣糾紛告的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應該僅為消費糾紛,倘若對方不願意原諒,建議可以由您來提起消費調處,倘若對方任意提告,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少年調查官給予不利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豆仔 104-02-13 18:54

之前有在拍賣,賣過一雙鞋子(是在2012年時再國外掏寶網買來的買時對方有PO真品證明照片,我也不敢保證他是100%真品我不是專業的根本不會分辨,現在已經找不到當初賣我那雙鞋的賣家)

之後我賣給了B再轉賣給C

賣給B時相隔有1~2年了他也沒有跟我反映我賣的東西有問題

直到賣給了C他發現是仿冒品  不爽提告B B提告

檢察官說當B收到時就發現是仿冒

我就跟檢察官說我的疑問當B收到東西時沒跟我反映,又賣給了C會不會他賣給C時,已經給B換貨或是也轉手過幾次了(時間也過這麼久了)

是今年才知道我被提告

下次還要再出庭要和B一起出庭

我想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一、違反商標法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請閣下謹慎處理,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討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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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3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盜版商品,應嘗試與商標權人和解,避免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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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瑄 104-02-13 17:15

我想知道,自己即興創作的RAP是否造成公然污辱? 或是人身攻擊?

內容如下 :

嘿~嘿嘿~~

如果不是因為我兄弟
你TMD早就被我斃
什麼叫做工作道德倫理
妳是否知道這六字真理
如果不是因為我
怎可能讓妳開心待在家裡
做人不要處處耍心機
表面功夫會很辛苦D
自己捫心自問想想
我哪裡有對不起妳
我是那麼如此挺我兄弟
妳卻因妳婆婆幾句話
搞的大家彼此不開心

嗯哼~嗯哼哼~
還有個局外人攪局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妳
我兄弟賺錢給妳
妳卻不懂得珍惜
嘿!
為什麼還要回頭找我朋友
真懷疑妳是不是被人玩玩丟棄
棄…
不瞭解我也不懂我怎麼可以亂批評
如果妳真有本事別一直戴著細框眼鏡
只會讓我覺得妳很沒自信
真是替我朋友可惜
如此野蠻霸道就別在那假文青
如果是人還聽的進去
可惜是牲畜講不聽

啊~講不聽阿講不聽

 

以上是一段即興RAP,有個女生對號入座打電話說要我男朋友去道歉不然就要告我男朋友?電話一開始還有罵三字經 可是我們沒有錄音存檔.....

此外聽完這女生的話之後,我覺得很無言,於是我找了歌詞編成一篇文章,他就密我男朋友說

今天 4:50 Kung Yu-Wen  黑黑沒關係你跟你女朋友說就繼續反正越講越多我們越有利。

他可能不懂現在法律是不用指名道姓就能成功提告! 繼續說我是狗我對號入座也好。我無所謂反正法院見了

謝謝加油唷

先跟你說聲謝謝

4:57 Kung Yu-Wen  還有請你女朋友如果要酸人請靠本事不要靠歌詞呵呵  5:01 Kung Yu-Wen  沒就跟你說這些你要裝傻也好你的留言我也已經存檔了  你光是形容我的外表就能提告了 謝謝  晚安摟

想請問這要怎麼處理 ?

小黑 104-03-13 19:56
回覆 小瑄 的發言內容:

我想知道,自己即興創作的RAP是否造成

呣 有點複雜 不過你沒指名道姓的話可能很難成案 但如你暗示的太清楚明顯的話就比較危險一些 建議你再問律師看看會比較好

節節 104-02-13 14:23

事情是這樣的

我使用知名聊天軟體交友

一開始我跟對方表明是要找性伴侶

然後對方用釣魚的方式跟我聊天

我也拍了一張不雅照

現在對方截圖要把我們的聊天內容以及圖片公布在社群網站

上面有我的照片跟一張不雅照

現在他已公布在自己的動態

還威脅說要公布在FB上面

我覺得我的隱私名譽有受損

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告?

PS我有將聊天內容備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3 14:50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恐嚇罪、妨礙秘密、散佈猥褻物品罪。

2、建議提供所擷取的畫面,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3 23:43

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

阿憲 104-02-13 01:26

各位律師好:小弟有在做網拍販售保溫杯,最近遇到有專利事務所寄來存證信函,說明我有侵犯專利權,但外觀一樣但內容完全不一樣,請問這部分如果對方提告有可能勝訴嗎?如果勝訴會怎樣?盡量跟對方談和解嗎?有專門處理專利權的律師嗎?我有製做差異圖片,但無法放上網。

目前對方提出四點聲明

??1.  立切結書保證不再侵害專利權,相關庫存等產品需回收並銷毀。

2.  撤除販售頁面。

3.  提供後續處置狀況或賠償計畫。

4.  提供進口廠商之資料。

??????小弟網上頁面撤除了,也打算提供進口廠商的資料,也打算立切結書,但後續處理狀況賠償計畫,這部份就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有可能勝訴嗎?小弟可以寄圖片給專利權的律師看,尋求見解,感謝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4-02-13 09:48

您好!

請先確認對方專利權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也要請對方提出侵害鑑定報告,並比對專利範圍,判斷是否侵權,此部分可要求供貨廠商協助。如果有侵權可能,才需與對方討論賠償問題,未確認侵權之前,不要答應對方任何條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閣下所訴問題已蒙沈律師回覆,為維護您的權益,如有需要、本所可以協助您與廠商協談,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以多年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翊影 104-02-11 23:17

我父親前陣子在某家大醫院動刀(視網膜剝離),只有麻醉眼部且醫生當日就叫他回家休息,兩個禮拜後回院複診,醫生告知手術失敗必須重開一次刀,費用比上次高出兩倍多,醫生說這次要加強將視網膜內外都補起來,手術要全身麻醉並且住院觀察,詢問醫生失敗成因,竟說是我父親未好好聽醫生適當休息,將責任歸屬我們身上。
後來我詢問友人,同樣症狀卻在第一次開刀(與我父親第一次手術費用相同)就要求友人全身麻醉且住院觀察,且用同樣的休養方式,友人目前成效良好已快復原。
我認為這位醫生當初治療時就知道我父親將近快失明就應該直接用第二次手術的方式治療,而不是等第一次失敗再說要加強這種話,甚至把過失全推給我父親,覺得雖然手術有風險存在,但是這位醫生是否也有醫療過失?

若起初醫生就用第二次加強的方式治療,我們就不必負擔第一次那筆費用

如果我要提告這位醫生成功機率有多少?

訴訟費大約多少?

林智群 (klaw) 104-02-12 00:03

 醫療糾紛的官司不好打,

主要是很難證明

你父親的眼睛手術後沒有改善,是因為手術失敗還是術後回復不佳,

這樣的訴訟會打很久,律師費用至少十幾萬起跳,要有心理準備,

建議想清楚後再決定要不要打官司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經辦此類醫療糾紛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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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做證據保全的動作嗎?如果沒有,要先盡快向法院聲請保全,醫療糾紛因為有證據偏在性的問題,所以證據保全影響醫療訴訟勝敗很大,建議可先做民事證據保全,再向法院閱卷了解提告切入點,也可據以判斷可否提告刑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2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醫院聲請您父親之病歷資料,是否可證明醫生第一次之手術有過失存在,若存有過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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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醫院調取病歷資料出來,而醫療訴訟一般均會送請鑑定,所以鑑定單位及鑑定問題,在訴訟上均是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4-04-02 15:53
回覆 翊影 的發言內容:

我父親前陣子在某家大醫院動刀(視網膜剝離),只有麻醉眼部且醫生當日就叫他回家休息,兩個禮拜後回 ... (恕刪)

 就您所述, 無法得知為何要開第二次刀, 為何第一次開刀效果不好? 醫師有無過失? 因為醫學無法保證藥到病除, 一次開刀就完全成功, 要做第二次修補手術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要檢視病歷之後才知道

翊影 104-02-11 22:59

前天直銷員推銷產品,當下我說考慮,昨天直銷員卻說已購貨,今天拿到貨後到店面要求退貨,店員卻說需要扣一成手續費,商品將近6萬,商品沒使用到卻要付6千元。

後來我上網查詢那間網站,上面有寫直銷商購貨退貨時只能退90%,零售及顧客可以全額退款,我才想到當初要購物前直銷商請我簽立一份類似合約的東西,卻沒有說明那內容是什麼,也沒有另外給我一份說明購貨退貨的內容,而我到現在要退貨時才知道,原來與直銷商購貨和去店面買商品條款是不同的。

現在直銷商無法讓我退全額,店面最多只能退90%。

請問我該怎麼解決與直銷員的紛爭?

如果我要提告直銷員有什麼法條是成立的?

若要訴訟費用大約多少?

mini 104-02-11 20:15

我爸在大陸外遇 有一名五歲非婚生子,上個月帶回台辦理入籍,我媽才知道

我們有收集那小孩的出生證明及大陸官方的出生公證書及聲明書等(上面證明小孩的父母)

我想請問(以我媽不離婚的前提下):

對方是大陸人,一直在大陸的話,能在台灣提告嗎?

若在台灣不能告,我們要如何在對岸提告?

要告何種罪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通姦事實在台灣才有辦法提告,否則應該去大陸地區的司法單位提告

您好: 您父親既然與外遇女子生下小孩,若可證明小孩確實為您父親所有,您父親的行為即成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您父親之通姦行為發生在大陸地區,且通姦行為在大陸未構成犯罪,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大陸地區之犯罪行為仍得依法論處,因此您可直接在臺灣對您父親在大陸地區之通姦行為提出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28

您好,仍舊可以蒐集證據在台灣提告通姦!

但是通姦罪就算真的成立,頂多也易科罰金即可解決,所以可斟酌是否提告。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經辦此類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婚姻糾紛民事刑事管轄諸等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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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生 104-04-15 14:29

不管該大陸人是在大陸或台灣都拿她沒轍,除非查出那位大陸人在大陸也有婚姻,這樣就能在大陸提告重婚;至於父親的部分,你們手頭就有證據加上又要入戶籍,直接提告便可。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正義 104-02-11 15:27

若是被愚弄,工作被同事愚弄,可以提告甚麼?可以提告強制罪嗎?

要看你所謂的愚弄具體的行為是什麼,還有有哪些事證可提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1 18:52

請多提供一些具體資訊以利版上律師提供您較精確的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6

若有妨害名譽,可以提告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提出訴訟,您應針對對方之言論行為加以錄音錄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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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儒 104-02-11 14:59

前陣子我在網路上想買一台相機

哪時確實答應對方要匯款

但之後時間未到我問能否貨到付款或是面交

但他都直接拒絕我了

就連我直接到他居住地也拒絕

而且臉書好友也不回覆

之後回覆了我只看得到一個好友

連發文一個都沒有讓人覺得可疑

後來我拒絕他說我不買了

因為我覺得太冒險

但他卻說要對我提告

後來我朋友說還是買好了怕把事情搞得太嚴重

但後來我男友說告不成

而且我只是個學生也怕被騙

所以最後決定還是不買了

然後他依然說要提告

可是又說要我幫忙找買家

沒找到一樣要我付款

我有幫她找但他也都拒絕

但我沒答應他沒人買我就要付款

連其他買家也覺得他可疑

現在沒在他的時間找到買家他說已經提告

而且他的律師說他一定告得贏

我想請問他只知道我的一隻電話以及姓名

還有居住地(只知道鄉鎮不知道地址)能提告

她真的能告贏嗎? 還是只是嚇唬我而已?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1 18:39

買賣契約只要一方表示要買,另一方表示要賣,買賣契約就成立生效,雙方就有義務履行。因此,對方有權要你付款,當然對方也必須交付你相機,至於刑事部分應不致於構成犯罪。

兩個孩子媽 104-02-11 13:37

被告詐欺  有兩個提告  我本身也是受害者  

目前一個已開偵查庭  另一個還沒

當初開庭友問檢察官

他要我收到另一張時  打電話去說我已開完其中一個ㄌ

這樣就行了  真的是這樣嗎??  我有需要再寫合併需要的書狀嗎??是哪一種書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無須一定要書狀遞交法院陳報,除非該案的檢察官有要求。

 

104-02-10 21:45

於去年11月選舉前被一台機車逼車攔車後從背部打傷

對方追著我
我看見路邊有值勤指揮交通的員警並往員警處求救
對方看見員警 就逃跑了

之後有提告驗傷
依對方的車牌提告

最近要開庭
想問要如何不讓自己是原告的方式讓公權力介入讓對方受到應有的逞罰?
因若自己是原告 我擔心會要自己想辦法駁對方在法庭上辯論?

或是我應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的權利?

一、刑案的話原告是檢察官,被害人只是告訴人,在法律上是證人的地位,所以法律上你不是原告。[除非你找律師提起自訴,那你就是原告了]。

二、但是對方還是會把你當原告。

三、你可以考慮以調解方式處理。傷害屬告訴論之罪,在第一審調解成立,調解時記載不告刑事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可的話,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就不能告刑事了,所以如果你有要拿錢的意思記得在調解的時候要拿實質利益[例如現金]。

四、告訴人如果本身不想出現或希望儘量不 開庭,可以找告訴代理人,讓律師幫你去開庭,但是如果檢察官或辯護人或被告請求傳你出庭作證的話,原則上你還是要出庭的。找個律師陪你,給你意見,至少你不是一個人面對。

五、如果你沒有資力找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找律師幫你。

六、刑案之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案件時效的進行,民事時效為二年[取得執行名義後重行起算時效為五年,後續如果執行無效果每五年內要聲請換發債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所以如果你民事有要請求的話記得二年內要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為您出席偵查庭,彙整相關證據資料並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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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以將相關證據蒐集並將適時撰寫清楚,以加快檢方了解。

Mandy Peng 104-02-10 21:33

你好:

請問我要對旅行社提告應該向那個法院提出,因為簽約的旅行社是宜蘭分公司,簽約地點是在苗栗的園藝工會,而我是團體簽約的團員之一,住在台北。

之前對這次的旅遊糾紛有提出申訴,出面處理的都是台北總公司,那我可以直接在台北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契約都會約定管轄法院。

2、另外有關於簽約地、被告營業處所的法院也有管轄權。

 

 

陳先生 104-02-10 19:36

您好~我已經報警4天了~我敘述一下我被騙的過程~

我在臉書的一個手機買賣社團平台上po文說要買手機~之後有位賣家就私訊我和貼給我要 賣的手機照片~並詢問我要不要買~之後談過以後~並在隔天交易~因為他在高雄~我在中部~所以我是用網路atm匯款給他~之後他也說他收到錢~並會馬上幫 我寄出手機~但又過了一天還是沒收到~一開始還會回說~他已經寄了阿之類的~但過了3.4天我一直未收到~並跟他私訊聯絡~也連絡不上~私訊也都不回也沒 已讀~電話都打不通~這時才驚覺被詐騙了~

後來我沒先報警~我是先從他臉書的朋友一個一個問起~才問到原來他很多問題,是個慣性欺騙者~他常騙朋友的錢~也欠了很多人錢~手腳也不乾淨~而且也問到原來他在騙我前時,他到處跟他的朋友借帳戶~因為他自己沒有帳戶~因此我匯款的帳戶也不是他本人的~
他的朋友們也開始幫忙po文分享幫忙找人~後來我也在2/2報警做完筆錄了~

我想請問大約要多久才會收到通知?還要警方會到高雄查那位賣家的地址嗎?因為我只提供交易的帳戶和他臉書的網址~我知道帳戶可以查到地址~但臉書網址可以嗎?

因為他的很多朋友們都在幫忙找人的關係~賣家可能受不了也終於主動私訊我~但他卻說不是他騙我的~還說要跟我私下解決只賠一半的錢~當然我是不相信他~因為他完全又是在說謊~
而我這幾天也都有陸續有消息~也就是大概知道他住的地方和之前被他借帳戶的朋友,也有提供給我他們的對話~在今天交易帳戶的持有人也被我詢問到了~他也說他也不知情~他就借賣家帳戶了~並幫他把錢領出來給他了~那以上這些證據我現在還能提供給警方嗎?

我也叫這位被他利用的帳戶持有人去報警~但他那邊的警方卻跟他說要等我這邊的消息~所以他那邊不需要報警~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有當初我在做筆錄時~警方並沒有問我是否要對對方提告這一題~這樣是正常的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我能拿回錢的機率是多少?我需要到高雄開庭嗎?

謝謝您們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23:25

您好!

詐欺罪非告訴乃論,不用您提出告訴檢警就會偵辦;另外,您若想提高拿回錢的機率,應將提供帳戶的人也一起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0 23:42

Dear 陳先生,

如同上則沈大律師所言,詐欺取財罪非告論罪,所以您不是告訴人,只是告發此一犯罪事實或證人。如果被告之住居地及 po文地點都在高雄,則屆時可能傳喚您去高雄作證,至於這種案件通常會有多數被害人,而被告名下如果財產不夠賠償所有人,則您拿回全額的機率不大。不過還是先處理報案流程重要,成案後即使找不到人檢方也會發通緝令。

陳先生 104-02-11 18:43

昨天是報案後第7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陳先生 104-02-17 17:00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昨天是報案後第7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阿榮 104-02-10 17:10

前妻外遇離婚後就搬到南部去,監護權歸我她有探視權
因她在南部不常回來,於是她父母就希望也能行使探視權接小朋友回來住
前妻在無協商的情況提告,下個月就要準備出庭了
想請問探視權的使用是否包含前妻家人
是否能要求接送的人是前妻而不是對方的父母
如果她希望每次都由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這部份是否可拒絕嗎?或每月只能有一次?
另外小孩未滿四歲個性怕生,我可以提等孩子長大些(小學三、四年級以上),再讓她去南部與前妻會面交往. 
最後請問:法院是開一次庭就會裁定嗎?
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探視是父母的權利,且是專屬權利,沒有請他人代為探視的方式,原則上不會只開一次庭就結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我國法律規定之探視權,是讓沒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父(或母),可與子女間會面,但規定祖父母可擁有和未成年子女會面的探視權,您可以拒絕前妻的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

2. 探視權並無固定制式之方式或時間限制,只要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下,可以雙方可接受的方式,與子女交談、交往及聯絡,然探視權之行使方式會父母居住地點及未成年子女的就學等因素有所變化,雙方可以就變更探視權方式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亦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一方,可主張行使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惟行使之方式,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探視權監護權同,都是出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所以抽象的標準就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

二、這件事情可以協議的話會比較好,前妻雖然對不起你,但是可以考慮體諒一下你前岳父岳母的心情。還有就是在協議的時候要儘可能的溫和,多數人在協議的時候是以電話協議,小孩可能會聽到這些討論的過程,要減少對小孩心靈的傷害

三、讓小孩多幾個人疼愛是件好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Jary 104-02-10 12:18

我本人借給前男友筆電跟手錶,供他在補習班上課使用,但是我們在去年底分手,他卻遲遲不歸還我筆電跟手錶,請問存證信函跟怎麼寫?萬一存證信函寄出後遲不歸還,報警後又該如何處理後續事項呢?提告還是調解呢?

平野 104-02-10 10:36

公司已經結束營業,公司名下還有兩台業務汽車,這兩台車是因為股東信用不良,則用公司名義貸款購買,貸款股東繳納,但因為欠稅問題無法轉讓動作,所以私下簽了一份車輛使用切結書,我想請問這在法律上有效用嗎?
另外有關稅務問題,本應稅是雙方共同清償,但對方遲遲沒有動作,如車貸已繳納完畢,稅還沒繳納完,汽車被拖走的情況下,對方有辦法對我方提告求償已付的車貸款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12:22

您好!

名義上車子是公司的財產,因此債權人可能對車子求償,負責繳納車貸之人若因此有損失,可能向公司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但若公司已無其他資產,繳納車貸之人可能也得不到任何賠償,除非是有人切結要負責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on 104-02-10 03:56

以下以甲乙丙丁為稱謂:

甲乙丙丁4人的父親過世後,由甲乙2人繼承父親的動產遺產,丙丁為女兒所以沒有繼承。16年後,丙得知並取得遺產協議書影本,上面寫動產由甲乙2人繼承,丙丁2人放棄。但丙的簽名是偽造的,請問:

1.丙是否可以透過訴訟取回當初應繼分的動產遺產?男女是否有別?(土地至今未轉手他人)

2.丁長年在海外生活,得知此事不想追究,是否視同放棄?也就是說,不主張權利的人就當他的簽名是真的。

------------------------------------------------------------------------------

再補充一問,偽造文書追訴期已過,那民事部份可以提告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12:32

您好!

遺產分配法律上是男女平等,除非是自願放棄。因本件時間已久遠,可能有時效問題待克服,建議備妥過戶文件找律師當面諮詢為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20

若是要追究偽造文書刑責,由於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權時效為20年,因此尚有機會,至於主張繼承權受侵害的部份,則可能已逾10年時效。此外,除時效的問題外,證據可能會因為時間經過而難以搜集取得等,這也是要考量的點。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12 17:32

關於偽造文書追訴權見解,樓上鍾律師見解似有錯誤。

律師所看到的刑法第八十條規定,所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之規定,是民國94年刑法修正後之新條文。

而在民國94年刑法第80條修正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其追訴權時效是十年。

依據發問者所述之情形,偽造文書行為發生在十六年前,故依新舊法比較後,選擇對行為人最有利之比較適用結果,倘若發問者真提告偽造文書,屆時檢察官會適用舊法的刑法第80條規定,而以追訴權時效經過為理由,直接對發問者之刑事偽造文書告訴為不起訴處分。

vivian 104-02-10 00:57

請問我是a公司的股東,目前a公司負責人表示週轉金不足面臨跳票

因帳務不清,我不願再提供週轉金。

倘若真的跳票,對負責人及股東的影響為何?

持票人是否需提告才會對公司進行財產扣押及查封?對個人會嗎?

另外因公司有貸款,我是有權人之一,所以當初有對保簽章。

倘若貸款暫不理會它,銀行是否可執行按比例對負責人及我扣押個人資產?

這樣會影響我個人信用嗎?

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12:40

您好!

若發票人是公司,則公司跳票是公司喪失信用,對負責人及股東沒有直接影響,持票人只能找公司求償
另若股東個人對公司的貸款作保,將來公司無法償還貸款時,該股東(保證人)就應負責償還貸款債權人可查扣拍賣該股東(保證人)的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黑貓 104-02-09 18:05

         我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    據我所知  是女方老師誤會 去通報    但女方才15  還是得法辦

女方筆錄是有去我們家  然後喝酒之後就睡著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關係     

而我弟弟否認有發生關係    只有單純的抱在一起睡

但是對方有驗傷   說是舊撕裂傷    那代表是我弟弟造成的嗎      

女方家長皆不提告   但因公訴  還是得送法庭    

因為是她們老師誤會    我弟弟跟她是男女友關係

女方也沒有要提告的意思    因未滿16但是國家還是要定罪

這樣我弟弟會被判入獄嗎?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如果有做的話有判五個月的案件。

二、如果沒做的確應該不起訴或判無罪。

三、要視證據而定,基於偵查不公開,起訴前看不到資料,若起訴則可委任律師任辯護人去閱卷

四、女方說詞可先搜集一下,例如其fb 上當天前後之發言之類的,搜證上不要勉強。

五、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
刑法229條-1(告訴乃論):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以上回覆倘若仍有未盡事宜之處,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歷年辦理妨害性自主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已經去警局做筆錄了嗎? 警局做完筆誤後案子會送地檢署,如果案件本身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不管實際上有沒有發生),詳細了解過程以及藉由開庭訊問的問題,可判斷如何就事證做無罪辯護,讓檢察官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23

 

您好,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另外,該種類之犯罪,有幾種選擇,一為認罪趕快跟對方和解,如此非常高之機會可以緩刑;二為否認到底,風險就是若無法認定為無罪,可能會被判十個月到一年左右,建議與律師為初步之諮詢後討論答辯方向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陳舊性撕裂傷,無其餘證據可證明您弟弟與對方曾有發生過性行為,女方之證詞亦有利於您弟弟,則可考慮否認發生性行為,不成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弟弟撰寫準備狀、答辯狀等,為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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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咖啡 104-02-09 10:21

Dear 律師們:

敘述:本人購買物品(七萬元),.賣方為劉先生要求本人匯入林女士帳戶,但無收到貨品,經提告後,劉先生以普通詐欺判刑。(查劉先生與林女士之間有借貸關係,劉先生是利用我的錢償還林女士,所以才會提供林女士的帳戶)

問題:

1.請問民事賠償部分,我該向劉先生提告還是林女士?因為林女士確實有收到我的錢(不當得利),而劉先生是欺騙(詐欺)我的人?

2.確定對象後,請問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以上,謝謝!

您好:

1. 您可向兩人都請求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林女士明知該筆款項來自於詐欺,即可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的「幫助人」,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您後續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2.您提告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後,即可去聲請強制執行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名下財產清償當初被騙的金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可 104-02-09 07:58

我先生12/15進行勒戒.原本應該兩個月就會出來.出來得時間到了.打去戒治所問.說表現不好被強制戒治一年.怎嚜可能.初犯耶.請教.我這樣要申請離婚怎嚜申請呢.我們去年十月登記的.因為5月份未結婚前我有提告性侵.現在法院剛好季單子來.我先生說我們已經和解了.但是我有去做精神鑑定.輕度.請教我怎嚜申請離婚呢.還有我先生毒品初犯.能去抗告媽?再怎嚜表現不好也不可能兩月改判一年.太扯了吧

aking 104-02-08 21:13

停等紅燈,被無照的撞到,可以找車主理賠嗎?(雙方無人受傷)

1/31我車在停等紅燈,被同車道後方追撞,雙方無任何人受傷,對方原本是說,不要報案,修多少錢,他全部幫我們出,因為他是權利車。不過當天已報案,且有開立三聯單,對方強硬說,那我一毛錢也拿不到~ 現在我的做法是,對對方駕駛申請調解要求賠償~ 不過對方看地來是小混混,意思就是不給了。請問:對方是無照駕駛,我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責任嗎? 因為我車沒有投保車碰車,只有保第三責任車損部份~ 保險公司說,那無法申請理賠,因為後車負完全責任。那之後的調解提告都要我自已跑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aking 104-02-08 23:4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我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主非駕駛人即非侵權行為人,無法請求車主理賠,您僅可請求駕駛人理賠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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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ng 104-02-12 16:54

再請問,所以車主借車給駕駛,無盡查證責任,不過因人員沒有損傷,所以沒有任何責任呢?

謝謝回覆,因為目前駕駛完全不理~不打算賠!

yinyin 104-02-08 19:53

我再臉書原本加入一個社團叫QQ廚房
因為昨天一些不合我退出社團
之後我逛到該社團版主的臉書
他發了一則動態   我回應少在那邊裝
他私訊我罵我瘋子   還說有病就去看醫生
她也在該動態回應我 又罵了瘋子有病就去看醫生
的確我是有憂鬱症   但不是瘋子 她也沒資格罵我瘋子
害得我整晚失眠心情不好很想死   
請問我可以告她刑事民事賠償嗎?
我只是一個單親媽媽 被拋棄現在還要被一個外人羞辱
請問我要怎麼提告  贏的勝算大不大
將來開庭打官司我需要花到錢嗎?
麻煩你們幫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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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in 104-02-09 00:16

請問  如果不委任律師我有別的方法提告嗎? 

湛江玥 104-02-08 18:39

在Line群組與不熟的朋友起爭執
                                                                               
他在文中提及影射你家人會死可能跟你有關係
                                                                               
以及你媽隔壁老王可能也有射進去
                                                                               
是否可以提告!?
                                                                               
因為是在Line的群組,非兩人對話紀錄
                                                                               
請問勝訴機率大嗎!?

可具狀係地檢署提出告訴,但必須要知道對方真實姓名、地址等身份資料,以特定被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對方年籍資料,又有明確之證據可證明對方有誹謗公然侮辱之言論(如:聊天之言論內容而定),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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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玥 104-02-09 09:34

 有留下Line的完整對話紀錄

但是因並非熟識朋友,僅知對方姓名,其餘資料不知

請問這樣可以直接上警局報案嗎?

104-02-08 17:42

目前在使用RC語音

而該語音軟體有所謂的志願者之類的職務

如果志願者濫用特權 可否提告

1. 該語音軟體有所謂的實習視訊主播 且明文規定相關條件/資格

但有志願者已無達到該資格但仍然保有實習視訊主播身分。

2.志願者不得從事群主/群管職務,但有位志願者卻從事群主身份且還在自己的群組處理官方事務。

3.有志願者版主在官方討論區將同為志願者的群組宣傳文章置頂,但一般使用者卻要自己付出討論區的虛擬金幣才有該功能。

4.語音群可以申請短位ID 但有志願者的群組並無申請過短位ID並且還擔任短位ID審核人員 但該志願者的群卻擁有短位ID。

以上濫用特權是否可以提告? 已經寫信給該公司 但該公司卻已涉及內部業務 不予以處理 別人要辛辛苦苦才得以得到上面相關資格

但該志願者隨便就可以得到

Tin 104-02-08 16:40

前陣子在FB某個大公司的討論區被人用不堪的字眼辱罵

我留下資訊要求對方於期限內道歉,但對方並沒有道歉

後來到警察局提告對方公然侮辱

於這幾天收到警局電話,警察說被告想要和解

我想請問和解的方式與求償的合理範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8 19:34

可由雙方約在警局由員警見證下和解,記得書立和解書,載明和解條件與履行方式,至於條件如何這要視您個人而定。

正義 104-02-08 12:34

本棟大樓有人常常提告,造成人心惶惶?都是一些小事?我們可以告他甚麼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8 19:37

若對方以捏造不實事實之方式藉以提告刑事者,怎可搜集證據對之提告誣告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32

您好,若對方真的無中生有,可以提告誣告唷!

104-02-08 03:13

我想請問公安意外有人死亡,然後家屬想要的和解金額如果無法達成,每人在法律訴訟間,名下財產會被凍結及動產查封嗎?

然後因為有a建設公司和b承包商及c在承包商(也就是死者的老闆),如果因為無法達成協議而提告訴訟,可以不提告c在承包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01

您好!

1.原告如果提出假扣押或未確定的判決已有宣判假執行,則被告財產有可能在訴訟期間遭查扣執行。
2.原告可以決定要列或不列何人為被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被提告假扣押,仍需視對方的選擇,基本上原告可以主張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8 23:37

若對方聲請假扣押並獲允許,當然有被扣押之風險。

蘋蘋 104-02-07 22:05

我在網路上遇到一個中古車販,我事前就告訴他我未成年且監護人也不在身邊,恐怕無法交易並過戶,可是那個中古車販表示他有通路可以過戶未成年人且不需經過監護人同意,並要求我給他10000元的訂金並簽約,可是簽約內容只有對方的指紋和姓名,交錢後車子根本不過戶給我,也不退還訂金,我未成年加上監護人不理會我的事我該怎麼辦呢?(有聯絡的親人剩阿公阿嬤)我在2個月就滿18歲,等到我18歲能上法院並提告嗎?我該怎麼做才能把錢要回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雖然是未成年人,但仍可以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助的人 104-02-07 21:09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們提告偽造文書案件已向該地檢署提出二次聲請檢察官迴避,但到目前為止電腦上還是歸該股檢察官承辦怎麼辦?因相牽連案件該股檢察官已作出不公處分,目前已聲明再議,且聲請將此案移交其他檢察官處理,外加控告檢察官瀆職,但電腦上承辦股別仍是該股怎麼辦?

 曹律師您好:

我們聲明再議是其他與此有相牽連案件,不是此案偽造文書案件,也要等聲明再議結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聲請迴避有獲准,應該不會再由該檢察官偵辦,倘若遭否准,則建議您應該就案件的部分著手。

2、再議發回通常是給不同的檢察官承辦。

藍海情深 104-02-07 20:28

我的問題是 我昨天晚上被臨檢 才知道我被通緝

通緝原因 是詐欺罪   是因為三次沒去開庭 就是所謂的開庭通

剛剛六點多 檢察官才問完話 之後 簽限制居住地之後 才出去地院

我的案件為  是我曾經 把我的儲金簿借給朋友  因為之前玩網路遊戲

有專門在收 遊戲幣跟賣遊戲幣  之後我沒玩之後 他跟我借帳簿

現在的問題是 有人以某某某的名字 騙了 告訴人 然後是匯款到我的帳簿

然後告訴人提告 因為儲金簿是我的名字 所以法院傳我到案說明

今天檢察官詢問時 我也把原委都有交代   我也有確實告知跟我借

儲金簿的朋友的資料 那我想請問的是 那我現在還有刑事責任嗎??

之後 我到時候等出庭時 我應該如何去 打這場官司呢??

因為這件事情 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了.....我被抓的時候 還滿頭霧水

之後才知道是這樣的原委   懇請各位法律專家 指導 感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就閣下所述人頭帳戶的問題,請參照刑法第30條及刑法第339條規定
1、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為保障您的權益,請閣下務必謹慎處理,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或需本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藍海情深 104-02-07 21:00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理律師事務所 ... (恕刪)

我想請問的是  所謂的我的權益是???

然後我真的算從犯了 那我又應該如何處置  從犯的刑期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與您的朋友聯繫,必且要求對方出庭作證。

責任的部分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必須就所有被害人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8 17:16

Dear 藍海情深,

在您的情形,實務上通常會以提供人頭帳戶者成立「幫助詐欺」罪起訴之。是以您可以/必須主張「沒有為自己犯罪」的意思,沒有犯罪動機也沒有任何的利益歸屬(亦即沒有對價關係),來主張自己並無幫助詐欺之故意。

另依據實務見解,若您純粹提供帳戶供他人之用則會處以幫助詐欺之罪名,但是可依您犯罪動機及目的、有無前科及犯後態度等作審酌,原則上應會判六個月以下徒刑可易科罰金,但若那個帳戶有您個人的交易、存提資料時,並考慮出借帳戶人之出借帳戶之原由及是否知悉匯款人匯款目的,來做進一步認定。



104-02-07 18:01

事由:

A找B.C.D說有某處房地可投資~因他手上款項並未完全到位~所以釋出這個訊息給予B.C.D~並一直強調等到房地貸款下來後將如數歸還於股東~如到時還需額外支出將會與大家商議~強調貸款下來約一個月(過程都由A去處理房地)~後續股東陸續把平均需支付款項交付於A~並等待他消息!約定期限到了A遲遲找尋各種推託之詞~說銀行方面還未談妥~還是BCD要不要撤資等他自身資金到位~全數還於股東~並簽屬解除合資協議與開立本票約定還款日期~爾後本票時間到期~A還是又有其他自身問題需要延遲給付~那麼大家又相信他給他時間~結果還是依舊跳票~但這次他又說得信誓旦旦~並加開立協議書與銀行支票給予大家~等依約還款時再將支票本票還他~A強調如約定日期他又未能兌現承諾還款時~那麼股東們可以直接拿支票去存~因為有關於銀行信用所以大家又給他時間處理而妥協了~結果時間又到了~A依舊沒兌現承諾~這時B依照協議存票~而CD兩人因為在A又不斷拜託下說因他資金是別人也晃點他所以延誤了~那麼A知道B已拿去存~央求如果CD兩人再拿去存這樣他會嘎不過去會跳票~請CD晚個一星期時間給他~如資金還是未到再去存~結果B的票有兌現了~但CD兩人等到約定時間A依舊無法還款~因此CD告知了A將把票拿去存請他盡快處理~殊不知票被退了兩次~而這次A又開始加以承諾並一再央求CD說他不是不處理而是真的都被拖到~希望CD先把支票與退票單還給他~讓他先去處理銀行票務問題因有關他的信用~而他也會再開立賠償金&本票&協議書給予CD作為擔保~請CD幫個忙~別讓問題越用越糟!請CD相信他! 結果CD因只是希望能把當初合資款項拿回~又基於大家都熟識~又加上有各種憑據所以又選擇相信了A~結果支票還A後~陸續約定時間A不斷地信用跳票~不斷的用各種言語來拖延還款時間~但CD兩人決定不再相信A的承諾給予機會卻又被他欺騙一再拖延~而寄發了存證信函~這時A開始不接電話也不再主動聯繫CD~也未見他出面協調還款乙事!

以上是大概內容~我想請問這樣A是否構成詐欺侵占~還是其他法律責任~因現在C.D兩人決定對A提告~希望由司法幫助拿回款項~並讓A此等一再欺騙跳票乙事~負起相關刑責! 請位大律師幫忙提供建議~因該先以何種法條去跟A追回款項讓他出面處理較為迅速??  謝謝~耐心看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20:10

建議直接委任律師狀寫書狀提告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無助的人 104-02-07 11:17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們已到地檢署提告刑事偽造文書,地檢署列為他字,但遲遲不開庭,請問我們可以再請律師到法院提告同一案名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7 13:54

您好!

如果犯罪事實只有偽造文書,則因偽造文書並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同一案件經提告檢察官開始調查,已不得再行向法院提起自訴。建議可請律師撰寫補充告訴理由狀,以利檢察官加速偵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2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委任律師狀寫告訴狀。

一、沈律師說得好。

二、刑事告訴的重點在於證據,所以要審視自己的證據夠不夠,這個很重要。

三、刑事案件的進行並不會有民事的效果,有的人告了老半天刑事告贏了,但對方卻脫產脫光光,告贏了也沒有用。

四、如果怕對方脫產,可以考慮辦假扣押

五、民事部分如果是侵權行為的話時效是二年,如果刑事已經拖一年多了,民事要快點進行呀。

六、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約到事務所詳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N 104-02-06 20:03
請問如果我跟老婆談判時,老婆把之前的證據(我和小三的接吻照片)都拿出來願意銷毀,並口頭說願意放棄兩年的法律追訴權,我把以上過程都錄音存檔,請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老婆如果私下有把照片備份,之後在法律追溯期內如果又反悔說要提告時,還能提告嗎?

我不想兩年都過著提心吊膽被威脅的日子,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口說仍屬有效,但會有舉證之困難,建議最好簽立書面,以避免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8 20:28

通姦告訴乃論,逾6個月告訴期間即不得再為告訴,又若配偶有事後宥恕,也一樣不得提出通姦告訴,您只要證明配偶有宥恕(即您所說老婆表示願意放棄法律追訴並經您錄音),您配偶就不得提出告訴。又,您所謂的2年,應該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悉時起2年內要請求的時效,若是形式告訴期間為知悉時起6個月。

N 104-02-09 22: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口說仍屬有效,但會有舉證之困難,建議最好簽立書面 ... (恕刪)

律師你好: 之前有查詢過很多資料,只有親吻照片的證據,並不能構成通姦,所以只能提告民法妨礙配偶權,而民法要提起告訴有兩年的時間,一旦提告就是要賠錢了事,問題是我根本沒錢,所以等於我兩年都要被掐著脖子...
所以才想請問,老婆把之前的證據(我和小三的接吻照片)都拿出來願意銷毀,並口頭說願意放棄兩年的法律追訴權,我把以上過程都錄音存檔,請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老婆如果私下有把照片備份,之後在法律追溯期內如果又反悔說要提告時,還能提告嗎?

我不想兩年都過著提心吊膽被威脅的日子,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雨天 104-02-06 08:53

103年10月25號 發生事情經過,本人-連X仁,於鼎X工程行擔任倉庫管理員,當日工頭-古X文,持物料放行條至本倉庫,要求領取物料:免拆網200件,但因從未有工班領取過如此龐大之數量,故告知工頭-古X文,「我無法發放此數量給你,須得到 張X源 先生(張銘源,上游統包商管理者)同意才能發放。」,工頭-古X文隨後打電話給另一工頭-邱X義,工頭-邱X義要求我聽電話,在我聽電話中對我進行辱罵並咆嘯說:「如果對我開的放行條有意見,就去問經理。」,我當下回答他:「從來沒人領過這樣的數量,我得問問 張X源 先生」掛完電話後,我即刻打電話給張X源 先生詢問是否可發放此數量給工班,當下張X源先生說「可以」,我立刻發放此數量給工頭-古X文,不久工頭-邱X義又打電話至倉庫,對我加以辱罵且問候我家人,我掛他電話後,不到五分鐘,工頭-邱X義就騎機車至倉庫對我加以毆打辱罵,一直說要讓我死,還拿木條對我後腦重擊,我暈眩趴倒在地後,工頭-邱X義仍對我進行攻擊,直到工頭-古X文出來阻止才停止攻擊,此時 張X源 先生趕回倉庫,並將我送醫。

這樣不屬於職災嗎?

我要申請職災,公司經理卻要求公司說不準幫我蓋公司章,並要求單位主管把我解職,說我已經對對方提告,如果再申請職災屬於偽造文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6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爭執的起因是工作事項,因此該事故遭毆打,算是職災。倘若公司拒絕協助請領職災給付,可以向勞保局及勞工局提出申訴。

這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如果公司已不是職災為由拒絕出具,那可起訴公司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吉 104-02-04 20:04

小弟姓趙

再102/12買了一台中古車、再買車後四個月覺得車貸利率太高

想換低一點的利率

然後接到'x潤車貸'業務的來電

聽到業務所敘述的

1.繳交x潤車貸四個月高利率貸款滿四期即可換低利率合約

2.合約利息不超過三萬塊新台幣

3.需定期繳款不能持繳

因此在這聽到後有在三確定是否為正確

也確定利息確定是不到三萬後隨即辦理x潤的車貸

就在繳滿四期也沒有遲繳之下、打電話卻給x潤業務要求換合約

業務就回答我說要繳滿六個月、雖然有很不滿意、但是也是繳滿了六期

提前繳交第六期後為103/11/13隨即打電話進x潤裡面找業務

誰知x潤卻回覆業務已經調職、請我補資料換約

三催四請X潤銜接的業務到103/12/25日才回覆我說無法更換合約(已經繳交第七期)

想請問律師?在這個情況下我該如何保護我因有的權利

可以提告對方公司詐欺嗎?該準備什麼東西、需要到警局報案嗎?

本來有X潤業務LINE的對話訊息、因為換手機所以全沒了

但是當時我有一位朋友跟我一樣聽了很心動後也找同一個業務辦理貸款

所以理論上是只有人證。

本人的e-mail是a9044123@gmail.com

一、請閣下將契約書傳真給本所先行審閱後再行討論,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亦可就處理此類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二、專業律師法律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Mandy Peng 104-02-04 14:57

請問因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所導致的嚴重違約,我已向消保官申訴,但還未開協調會,所以有些問題想在這邊請教一下,若我想對旅行社提出告訴,那請求權時間是一年嗎?怕時間過了無法提告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4 18:00

是的,民法第514之12條規定:「本節規定之增加、減少或退還費用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墊付費用償還請求權,均自旅遊終了或應終了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草津 104-02-04 12:00

請問 我莫名其妙的被女友的前任男友打了,有報警但不敢提告,有監視器畫面但模糊,警方有查到車牌是女友的前男友,我不認識對方,女友願意幫忙指證但怕被報復,請問證人可以保密嗎?

小盧 104-02-04 10:43
某日騎車在上路橋口時,側方機車騎士右手放開油門單手駕駛因時速過慢偏右,以致跟他剛好併行的我擦撞後照鏡摔車,如今他不合解還要告我,請問我要反告要該怎麼提告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04 16:30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先至醫院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