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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羽冥 103-12-13 16:10

您好

保險業務員為先生的姊姊,因家裡常常收到新保單的單子

於是詢問先生是否有再替小孩買其他保險,先生告訴我說沒有

我才發現事態嚴重,原來是先生的姊姊為了業績,多次用我先生的名義替小孩購買保單,因為對方是要業績並沒有跟我們收保費

之後對方為了減稅,拿了親屬扶養單簽了我先生的名字,也沒有做任何通知

我到申請補助被拒時,才發現小孩已被牽去對方的扶養名單,且對方也用兩個小孩報稅了

我曾到國稅局去想調閱該合同,被拒絕,國稅局方面表示需要對方證件因為個資

我也三度告訴對方,請她去做扶養名單剔除,對方置之不理

這方面要怎麼處理?如果我要提告的話也沒有得舉證阿

麻煩你們了

您小姑的行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建議提起刑事告訴,並寄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限期對方處理、賠償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6:53

您好,建議先跟對方談,因為對方所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犯罪(為非告論罪),所以告了之後就無法撤,既然是家人就先喬喬看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寄發律師函給對方,請求停止相關偽造文書之犯罪行為,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有關您所提示的偽造文書刑事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對方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及詐術逃漏稅

但由於仍屬近親關係

建議可先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慕容羽冥 103-12-13 22:33

謝謝各位律師大的解答

我會先去申請調解

因為先生跟她姊姊已經鬧不合,我覺得單方面跟她溝通是無效的

所以先調解看看

再不行會打電話討論的

感謝^^

小如 103-12-13 15:41

可是只有兩三封信而且都不是近期的這樣也能提告通姦

加上我的賴他也私自關看賴上的所有內容也能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是依據知悉的時間起算。

2、 倘若有證據,可能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或是妨害秘密罪。

蕃茄貓 103-12-12 21:19

您好:我想請水利地(俗稱河川地),於民國95年遭到他人冒用以證件遺失名義簽署放棄聲明書而導致此地持有人變更為他人,且有不知為何也有原持有人之印鑑證明(原土地持有人未提供),現在是否仍可對冒用人提告,謝謝回答。

 您好:

如有證據可證明他人冒用名義簽署文書

則可提出偽造文書罪之刑事告訴

目前應尚未超過追訴權時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依實務專業經驗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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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7:07

您好,您可備妥相關資料,向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SALLY 103-12-12 15:55

我與小叔有糾紛.婆婆不顧先生的意願.將先

生名下財產在一年內陸續全部移轉成自己與先生前妻小孩名義. 先生因長期酗酒有酒精性失智等情形. 我是合法配偶但先生名下卻已無財產. 先生無奈只有每天繼續喝酒.前妻小孩十數年來少有聯絡.都是我在照顧.小叔甚至親口說出要我滾蛋並有暴力行為.我先生沒辦法制止他弟弟的行為..只好要我下一次遇到就報警.

請問我有沒有辦法保全我的權利?. 據說印鑑證明第一次須本人.之後皆可委託辦理 但我先生說他這 一年內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贈與? 先生不願提告自己的媽媽. 請問我該怎麼辦?

曾有想過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但其家族沒人站在我這邊除了我先生.連看護的地位都比我高. 就算聲請也沒把握.每天住得很害怕。

難道我只能等先生百年後再以合法繼承人身分向受贈人提起訴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依實務專業經驗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確實未經先生同意,縱使先生不同意對母親提告,您可提起偽造文書告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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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sam 103-12-12 05:55

你好:

       由於本人在facebook上的某個論壇和人討論公眾議題

       在某句卻被對方回覆"不好意思,是妳先來我下面留言,真的有如此不要臉的人"

       對方是外籍人士,不確定目前是否居留在台

       此句留言的前後句皆為我所留的文,且都沒有漫罵字眼,所以該句應該是針對我

       由於對方態度囂張沒有悔意,所以考慮提告

       請問這樣對方對我的"公然侮辱"成立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29

姑且不論成立與否,若是臉書上的謾罵,而您又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就算您提告了,偵查單位也無法查到對方IP(臉輸公司不會提供)。 

阿sam 103-12-13 02:5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姑且不論成立與否,若是臉書上的謾罵,而您又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就算您提告了,偵查單位也無法查 ... (恕刪)

再請教,如果對方臉書有大頭照,甚至有證件可知以前就讀學校,

這些條件可以供警方查明身分嗎?

小範 103-12-11 20:15

本人今年2月假釋出獄 殘刑已經報到完畢!

但是今年9月 又犯下 普通竊盜一件 徒手拿人家 行李箱

我現在是累犯 又犯下普通竊盜一件 是否 會加重 刑期?

我跟被害人 沒有在 警察局 和解 那是否 就沒有和解 的機會了

他堅持提告的話 是否 我入獄的機會 會相當高 沒有 易科罰金的機會?

那這次案件 大概 會判多久刑期呢? 現在 開庭的 傳票已經來

傳票上面 被害人 說要提告

沈恆 (沈律師) 103-12-11 20:40

您好!

您於前案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普通竊盜罪,為累犯,會加重刑期1/2。
普通竊盜罪並非告訴乃論,不論對方是否要告,都會依法追訴,但如果能和解(判決前都可嘗試和解),應仍有易科罰金緩刑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未和解,則判刑會比前次判刑來得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本所依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讓專業為您做到最好。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累犯,會加重刑期二分之一,建議您盡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避免刑期加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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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 103-12-11 19:45

A向B購買一附有租賃契約營業場所,C為原租賃契約存續中的承租人,C要求A少收2個月租金修繕之用才願意與A換約,租約於一年後到期。換約的租賃契約書,租賃契約中載明收取12個月租金,又額外附註"退回"兩張支票(C一次給付12張租金支票),押金則由B轉讓與A。

租賃約滿後,因房子發霉嚴重,營業用之電機設備不堪使用,請維修人員處理才知是漏水許久但不處理,導致家具木製地板發霉,電機設備維修到無法在維修,才被告知損害嚴重。

A依據"崔媽媽基金會之租賃手冊內容:房東押金可以主張「扣抵的項目」為何?中提到押金契約,係擔保「租賃所衍生債務」之契約,主要是指作為擔保「租金給付」及「損害賠償」之用。"自押金中扣除C騙取A要求修繕之2個月租金積欠之水電費,修繕費後仍不夠支付。但A未向C就超支部分索賠。

C(出庭皆由律師代理人)於約滿兩年後提告要求支付全數押金,並稱:
1.租金少收是A自願放棄,並找B(租賃契約證人)作證。B與C於約滿後曾偽造公文書詐欺A。
2.A代繳之(約滿後收到的)水電費帳單是C繳款完後交付予A,A持有收據不等於是繳款人。
3.租賃契約準用民法民法第347條,買賣契約從速檢查義務,交屋日當天未發現,就不能要求賠償
4.A未提告C賠償修繕費用,表示修繕費用一說是臨時抗辯。
請問C之主張是否有理? 

A主張:
1.平白無故少收租金,當然有原因,只是當初未寫在契約
2.押金契約本可扣抵租金、水電費、修繕費、及民法第437條,承租人怠於通知,使損害擴大之損害賠償。(收據亦附上給法院)

A之主張理由是否充足?是否A未就"修繕費用超出押金部分"提告C有(1)修繕費用不當得利(2)民法437承租人怠於通知之損害賠償,就無理由自押金中扣除相關修繕費用?另只要證人B作證A是自願放棄收取租金,A就不能要求收取該筆租金嗎?

因您問題複雜,且已涉訟,對方亦已委任律師,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賴妞 103-12-11 18:08

問題相似,但添加一些問題
如 ABC 三個人
B是中間的買賣者 , B幫C購買 再由B交款給A
但現在商品都沒有拿到,C現在要B負責還錢
然而B已像A上頭那邊提告,C現在要像B提告
B也是受害者他也想還給C但是B身上沒有錢

像這樣的問題 因為B也是受害者已向A方提告,如C方在對B方提告
那B方需要負責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麻? 

請求律師幫忙解答

CHRIS YO 103-12-11 13:49
律師您好,   我是在11/11早上上班途中騎機車與對方發生車禍(開車),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從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出來右轉,那個甚至連支道都不是,我連看到他的車都沒有就撞上去了,對方說是我騎太快才撞上他。車禍之後我送急診,右眼眉毛縫了幾針,右臉顴骨有一塊皮掉下來,現在傷口雖已癒合,但留下了非常明顯大概5平方公分的深色疤,全身也有多處挫傷機車的部分修理了44300我已先付清,對方的保險公司有去拍照並且有拿估價單。對方保險公司的人有跟我聯絡並說對方車主已去申請鑑定報告,我想請問律師的是,因為我對這方面完全沒有經驗,接下來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1.是要等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聯絡,還是我要主動去聯絡他? 如果對方遲遲不與我聯絡我該做什麼動作? 2.如果對方申請調解我是否該答應? 調解之後是否就不能做提告的動作了? 3.因為我是業務人員,經常須跟客人面對面,因為臉上的疤痕導致與客人接洽時,客人會不自覺以另類的眼神看我,導致成交率降低很多,這個部分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賠償,而這個精神賠償的金額要大概多少才適合? 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因為真的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心裡也很慌張,想請律師幫我解答,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讓專業為您做到最好。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去承辦該次車禍事故之員警處聲請初判表,以初步了解肇事責任,並可依此作為與對方談判之依據。另外,因為您有受傷,只要對方有一點點過失,就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聲請驗傷單及初判表分析,若對方亦有過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就民事損害賠償之金額,可就雙方過失比例加以分擔,及零件之折舊,減低賠償金額;您若有相關損失,亦可向對方請求賠償之,但亦同樣需計算雙方過失比例及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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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補充說明您應注意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超過期限就不能提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賴妞 103-12-11 13:04

問題是 如 ABC三個人
B是中間的代購人 ,幫C像A代購
但現在商品都沒有拿到,C現在要B負責還錢
然而B已像A上頭那邊提告,C現在要像B提告

像這樣的問題 連帶關係的B,如C對他提告
那B需要負責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1 15: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詐欺的部分,除非代購者與委託人有拒絕付款的共同犯意,否則不會成罪。

2、民事責任的部分,必須看代購者代購時是否有表明只是代購人而定,肯定則無須負責,否定則必須負民事責任。至多只是回頭向委託求償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7: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C有證據證明B與A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如B為A之業務人員,C或許可對B提出刑事詐欺背信告訴;C亦可能可向B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價款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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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妞 103-12-11 12:42

問題是 如 ABC三個人
B是中間的代購人 ,幫C像A代購
但現在商品都沒有拿到,C現在要B負責還錢
然而B已像A上頭那邊提告,C現在要像B提告

像這樣的問題 連帶關係的B,如C對他提告
那B需要負責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麻? 

沈恆 (沈律師) 103-12-11 14:05

您好!

這不是法律上的連帶關係。
如果B不是單純代為轉交金錢,則B仍應負還款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賴妞 103-12-11 14:20

但c方也了解錢都轉交給a了呢

小優 103-12-11 11:11

時間是今天凌晨

地點在ktv

雙方都有喝酒

對方跟我男友互看

對方先嗆我男友

但我男友先動手了

可是對方兩個人

我男友被打的蠻嚴重

驗傷結果頭皮開放性傷口,臉頭皮頸挫傷,顏面骨骨折,鼻血

雖是我男友先動手但雙方都有喝

而且我男友被打成這樣

提告對我們有利嗎

以你所述,雙方都有傷害刑責,但民事賠償仍可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您男友先動手,雙方可能都有構成傷害罪之疑義,您男友可先行驗傷,再考慮是否提出傷害告訴,告訴期間為六個月,若欲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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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依您所述您男友受傷頗為嚴重

故建議如對方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內未提出刑事告訴

則男友應把握兩年之民事賠償訴訟請求時效

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hen 103-12-11 01:13

機車貸款未繳 繳款日期11/19 今日12/10日已繳清 致電詢問 對方說已經提告 請問這算什麼罪呢

如已經提告 是要一次把剩下的金額繳清 還是一樣案照日期繳就可以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1 08: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只是民事糾紛

2、清償期的部分,可以依據約定期間清償或提前清償均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ra 103-12-10 16:41

因有商標侵權問題,因此我私下聯繫對方請他處理,次數為兩次聯繫。但對方不但將我們的對話公開在他的臉書上,並且多次PO文批評,引起多達上百留言回應,上面盡是對我毀謗侮辱,像是白癡、神經病、無腦...等。

我的問題有兩部分:

1.他公開我們的對話,並沒有將我的頭像、帳號作保護處理,導致有人已經循線到我的粉絲團來留言。他是否有觸犯個資法問題?

2.針對毀謗侮辱的部分,我是否可以提告?機率有多高?

謝謝!

妨害秘密的問題,公布帳號的話可能成立逾越範圍利用個資之刑責(但這部分要更詳細了解細節),妨害名譽的部分也要看言論內容,是涉及公然侮辱,還是誹謗,也要看是不是有合理根據等等,並不是單純覺得因對方言論受辱就一定成立妨害名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recky 103-12-10 16:33

您好

先詳述一下由來

先生的爺爺在20幾年前已經去世,從那之後阿嬤一直與公婆先生同住。雖然阿嬤有一共有6個兒女,但12年前公公去世後阿嬤還是由婆婆與先生扶養照顧,其他兒女在此10幾年間只有女兒有往來,另外兩個兒子幾乎沒有聯繫。三個月前,阿嬤最小的兒子(先生的叔叔)以質疑30年前阿公家產分配不均為由,屢次到家裡騷擾找婆婆談,甚至拿阿公的遺照來,種種奇怪的舉動讓婆婆感到害怕,所以離家。之後這個叔叔還是持續來家裡,甚至家前還被潑紅漆,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無法確定是誰做的,後續先生於電話都進行錄音,之後有與叔叔通過幾次電話想了解叔叔究竟要甚麼,叔叔表示要錢與房子另外頻頻問起婆婆的下落,談不攏時甚至說要找討債集團處理,也說了一些威脅恐嚇的話,先生擔心我和女兒的安全,要我們回娘家住,並且在家中安裝監視器,先生因為顧慮阿嬤所以還是住家裡,但因為白天要上班三餐沒辦法照顧,只能委託鄰居(小吃店)幫忙提供,再採月結付費,另外也給阿嬤生活費用,但阿嬤堅持不外食所以都自己買菜回來煮,先生有時會在娘家陪我和女兒過夜,但都會知會阿嬤。

這期間叔叔還是都會幾乎每天到家裡報到看婆婆是否有回來,也會在家裡附近婆婆平常活動的地方去巡邏,甚至跟蹤婆婆的親朋好友,近來更是慫恿阿嬤對婆婆提告,告婆婆遺棄,或是求助社會局。

請問~

1.這樣的情況,婆婆算是遺棄嗎??

2.叔叔有犯了甚麼罪嗎??

3.我們可以做什麼動作來解決這樣的窘境,因為我們一家三口一直分開生活實在很痛苦,而且也不想每天看到討厭的人老是來家裡,如果我們就不住在家裡會有犯什麼罪嗎?

vic 103-12-10 16:07

行車在單向雙線道上,我行駛於內車道時速約55KM,前方路口紅燈已有一部自小客在停等紅燈,而我為第二輛自小客準備剎車(此時還在內車道.還是單邊雙線),這時我後方車輛為了搶轉左轉號誌,在我後方狂鳴喇叭示意要我加速.我不理會他,直到..到達有左轉車道時他開至左轉車道上(在我左方)隨即...對方自小客靠右行駛向我做出逼車動作,等待車輛停妥後我即下車與對方理論(對方也下車),此時爆發口角。

後續要雙方要停至路邊再次理論,我開在他前方,我方車輛靠邊停妥後我為求自保,拿伸縮棒下車準備與他理論。

他隨即從後方開過來,他沒停車,我作勢要打擊他的車輛,但沒擊中對方的車輛。

後續對方提出照片(後行李廂凹痕)至派出所報案告我刑事毀損,本人筆錄也做完了,而我也有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觀看,警方也認定對方有逼車行為。
但是影片中沒有顯示.我拿著伸縮棒打擊他的車輛..導致他的車輛凹痕的具體事證。

請問~ 我該如何反制?   對方因行車糾紛要鬧上法院,那我也是否能用什麼法條提告他?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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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38512 103-12-10 14:51

您好:

  父親目前與我同住.從去年來台中住到現在其他四個兄弟不聞不問.也沒付任何費用.

父親因小中風需用助行器輔助,年中我被醫院診斷是口腔癌第四期不久人世家裡又是低收入戶我本身是中度肢障,我想請問我是否能提告讓其他四兄弟出面..因為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也不知他們到底人在哪裡.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向法院命對方給付費用

2、倘若您本身也沒有資料照料父親,且情況緊急,則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告對方遺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21

您好,可以請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雖然不知道對方戶籍地,但起訴後法院會以公文要求您提供對方謄本,就可以去查囉。 

 您好:

建議您可先向戶政事務所查詢對方之戶籍謄本後就可以知道對方的戶籍地

再向戶籍地之地方法院訴請對方給付父親扶養費用及分擔相關費用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ching38512 103-12-10 13:59

您好:

  父親目前與我同住.從去年來台中住到現在其他四個兄弟不聞不問.也沒付任何費用.

父親因小中風需用助行器輔助,年中我被醫院診斷是口腔癌第四期不久人世家裡又是低收入戶我本身是中度肢障,我想請問我是否能提告讓其他四兄弟出面..因為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

謝謝

建議可提起刑事告訴,如刑法第294條遺棄罪,或向其他兄弟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民事訴訟

如需提起訴訟,但經濟上有困難,建議或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刑法第294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k 103-12-10 10:28

你好 因為之前我在fb賣衣服 我是賣家 對方匯款金額800

我寄貨地址寫錯 當我要第二次寄出買家說他物品不要了 我當時回覆她說

讓我退款給妳 請他帳號給我 但是遲遲帳號沒給我.事後三天給我去報案.隔天看到他留的訊息 我就立即回她.跟她談的結果 在她的字眼裡 就是 報案 提告

法律解決 這些字眼讓我實在不舒服 當然在第一次的談話 不是很愉快..

警察這裡希望我們和解 我也跟買家說 警察希望我們合解 她說為啥

就是一切法律解決  警察說 我可以用郵局的現金袋寄到她的住址

這樣對道時開庭有幫助嗎 因為我沒有對他封鎖 報案前就要退款給她 是她不給我   前前後後我們都有連絡

您好:

根據詐欺罪的的構成要件,詐欺者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及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依您上開所述,您並未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也沒有詐欺的故意,而且亦有積極與買家協調還款的事情,因此詐欺罪並不會成立。因此您必須保留與對方通聯記錄及內容,作為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24 103-12-09 00:53

各位好:

有關於簡易判決問題想請教大家,幾月前家母在與小叔(家父的弟弟)及小姑家父共四人在咖啡廳談事情,途中小叔因不滿家母插嘴而動手毆打家母3拳且拳拳往頭上招呼,使家母跌落椅子摔在地上。

現場立即請店家協助報警,並至醫院驗傷準備提告,既是親戚我方當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殊不知事後施暴者態度惡劣且至今(2月有餘)皆未與家母聯繫或道歉,一句都沒有....

綜上所述,家母毅然決定提告。第一次是開偵查庭,在庭上時被告當庭承認犯行,家母也表示不願和解,所以偵查庭很快就開完了,11月21日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檢察官是起訴傷害罪及家暴,在概略了解簡易判決後,我們以為不須再開庭(不想見面),只需靜待法院判決書,哪知在12月初收到一張傳票,開頭是"刑事傳票",內文表格應到處所是"協商室",附記打"調解"

請教各位專家:

1.家母已於偵查庭表示不願和解,那可得知這張是法院要我們調解還是被告提出要調解?(我方在簡易判決書收到後沒有做動作)

2.因陸續在與對方接觸時對方說話都帶有威脅用詞,且在開偵查庭完後還再庭外大呼小叫至引起旁邊警察注意,所以我方非常不願意再與對方見面,請問調解當日不到會受到處罰嗎?

3.調解不成立後是回到簡易判決還是一般訴訟程序,有哪幾種可能會需要再開庭?

4.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後,被告有辦法聲請調解嗎?應該只能請求法院開庭吧。這點我很疑惑,有沒有可能是被告檢察官起訴還找申請調解就會造成此現象?

以上問題勞煩各位,文意有不清楚地方或有需要補充資料我盡快提供,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刑事庭安排的調解,可能是被告聲請的,也有可能是承辦法官的習慣。

2、建議還是去,倘若不想去可以找代理人,避免遭罰。至於會不會達成則是另外一回事。

3、調解不成立,刑事案件就會繼續進行,倘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會判6個月以下。

4、本文建議,應該出席調解庭,倘若有安全考量可以委請代理人出席,倘若不願意原諒對方,可以使調解不成立即可,不過應該避免對方向法院提出我方有心刁難而無法達成和解之抗辯。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主張您的權利,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家惠 103-12-08 23:30

律師您好!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就是,我有法院判決書判定前夫每月5號前需付10000元的扶養費,最近這三,四個月對方在5號轉帳時會故意少付2或3000不等,都要聯絡他請他補齊,他才把不足金額補上.因為判決書上有註明如遲誤一期,其後之期間視為已到期.請問他這樣是不是算是遲誤了?因為他沒有一次給足10000.雖然過幾天都有補上,這樣可以讓我再提告對方做強制執行全部到期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至法院強制執行處,請求因對方遲誤給付請求給付全部之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家惠 103-12-09 00:30

律師您好!再請教,寫了書狀後就是直接開庭然後提出證據就一定能強制執行全部到期了嗎?還是仍需開調解會?因為有了解其他案例,是否會有調解官或法官反而認為對方仍算有付款,會有這可能性嗎?謝謝.

家惠妳好:

聲請強制執行原則上不會開庭,執行法院會依據執行名義(確定判決書)的內容進行查封扣押以及換價程序,依妳所述,判決既然已有記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那麼只要對方未按期給付全額,即可對全部的扶養費請求。

以上供參

晴晴 103-12-08 13:38

請問在玩遊戲過程中~與對方互相嘴砲~而對方卻說截圖要提告~我這邊沒他罵的證據~現在動不動~對方就說等你上來喝茶之類的話~好像是我被他告就要去他那開庭的意思~感覺很困擾~我有什麼做法可以自保之類的嗎~而且他們那邊的人一直很囂張的~每個都說等你穿美美的來喝茶喔~很受威脅的感覺~請幫解答~打擾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8 22: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依據您所張貼的內容判斷是否會構成犯罪。

2、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提出答辯即可。

阿韓 103-12-08 03:06

A鄰居每天在家裡面罵誰誰誰(直接指名道姓)的說不堪入耳的話,B跟C聽到自己被罵就跑去跟附近的鄰居說,附近的鄰居每次經過A家就會罵不堪入耳的話(沒指名道姓確很清楚知道在罵誰)

 

A.B.C君都有錄音!  

B跟C該如何提出告訴?沒有精神疾病的人也能提出賠償嗎?

A也能提告嗎? 有 精神疾病的人也能提出精神賠償嗎?

律師給點建議,謝謝

 

 

bbpe3318 103-12-07 22:20

您好

騎車下班途中遇到一台汽車惡意逼車兩次(有錄影)

因對方紅燈被擋住 我拍打後擋風玻璃 造成毀損 

警局作筆錄 對方諮詢朋友(法律專家) 對我要求和解內容 我賠償玻璃但是不能後續在對他提出逼車告訴 如果不同意 他將要對我提出 刑事 民事 告訴

強制 毀損 傷害 恐嚇 

筆錄電話那端(關切人士) 詢問 承辦員警 名稱 和 單號 我有錄音(警員沒理他 把電話 還給車主)

目前最後結論警員建議 先上調解委員會 半年內 可以再提告(但是對方條件我沒辦法接受逼車部分)

請問 如果最後不幸上法院 我能對車主 提告哪一些 公共危險 傷害 惡意逼車

公共危險 3千-2萬多 吊扣駕照3個月 這條有機會成立嗎 

感覺對方有點仗勢欺人的感覺

對方有申請 路口監視器  我有行車紀錄器錄影

上法院 我會被告成立哪一些 對方我能告他哪一些機率比較大

謝謝您的幫忙   

JOHN 103-12-07 19:04

""請問之前因未注意交通號誌而在T字路口紅燈,與一名待轉的無照機車騎士擦撞,之後因雙方都無嚴重傷勢因而在警局以現金當下和解過失傷害車損部分則交由保險公司全負責,因此也沒在去多加理會,但事隔一個多月後對方打來說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  假如對方要提告可以告那方面的告訴?""

請問如果刑事部分沒事! 那民事方面對方還可以再提告嗎? 對方還可以提出哪方面的告訴或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過失傷害的部分,仍需先釐清當初和解有無聲明放棄刑事告訴,若無,則對方仍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已與對方和解,即使對方再提出告訴,您亦可提出和解書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宏宏 103-12-07 15:04

本人半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死亡,但是初步研判表和車禍鑑定報告都指出,是對方超速違規逆向超車自摔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事後上了兩次偵查庭,第二次偵查庭時死著家屬,不服鑑定結果提出覆議,但是對方沒有任何新事證可以證明我的過失,請問這樣覆議是否會受理?還有對方還提告過失致死,但也無任何事證,這樣對方告的贏嗎?對方還要求申請調解,我也答應了,但是後來有問人,別人說我方目前無過失又為何要調解,請問是這樣嗎?因為鑑定覆議的結果還沒出來,如果先調解的話會不會有問題呢?

目前的證據行車紀錄器,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都顯示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雖然不服,但是卻無任何證據證明我方的過失,請問這樣對方是不是沒有勝算?如果對方硬要告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7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確實無肇事責任亦無過失,則無須負任何法律責任,但是要反告對方則有困難。

2、建議還是應該持續關心對方,以避免後來的鑑定不如預期。和解的部分,看要不要先以慰問的方式處理。

宏宏 103-12-07 14:48

本人半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死亡,但是初步研判表和車禍鑑定報告都指出,是對方超速違規逆向超車自摔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事後上了兩次偵查庭,第二次偵查庭時死著家屬,不服鑑定結果提出覆議,但是對方沒有任何新事證可以證明我的過失,請問這樣覆議是否會受理?還有對方還提告過失致死,但也無任何事證,這樣對方告的贏嗎?對方還要求申請調解,我也答應了,但是後來有問人,別人說我方目前無過失又為何要調解,請問是這樣嗎?因為鑑定覆議的結果還沒出來,如果先調解的話會不會有問題呢?

目前的證據行車紀錄器,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都顯示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雖然不服,但是卻無任何證據證明我方的過失,請問這樣對方是不是沒有勝算?如果對方硬要告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不一定會成立,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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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須等覆議結果,重點仍在覆議是否會改判,若改判即有被起訴之機會,而本件仍可以在調解會先談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鑑定結果出來後,若您無過失,即使對方對您提告,亦有機會取得不起訴處分,可待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對其提出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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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議仍先靜待覆議結果再為處理後續事宜較妥

至於誣告罪部分則不建議向對方提出,因為對方也是有合理懷疑之情事

通常不會構成誣告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OHN 103-12-07 13:18

請問之前因未注意交通號誌而在T字路口紅燈,與一名待轉的無照機車騎士擦撞,之後因雙方都無嚴重傷勢因而在警局以現金當下和解過失傷害車損部分則交由保險公司全負責,因此也沒在去多加理會,但事隔一個多月後對方打來說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  假如對方要提告可以告那方面的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針對刑事部分雙方已和解,對方即不能對您提告,即使提告,亦可提出雙方之和解書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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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12-07 15:02

所以過失傷害的部分對方就已經無法提告囉?  那其他像車損之類的部分或其他還有可能可以對我(肇事者)提出其它告訴嗎?  p.s.車損當初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所以並不了解?  

JOHN 103-12-07 15: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針對刑事部分雙方已和解,對方即不能對您提告,即使提告,亦可提出雙方之和解,對方即不能對您提告,即使提告,亦可提出雙方之和解書加以抗辯之。

所以過失傷害的部分對方就已經無法提告囉?  那其他像車損之類的部分或其他還有可能可以對我(肇事者)提出其它告訴嗎?  p.s.車損當初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所以並不了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過失傷害的部分,仍需先釐清當初和解有無聲明放棄刑事告訴,若無,則對方仍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07 09:09

各位教官好.....有個法律上的問題想問一下。

我爺爺很久前有登記一塊土地2700多坪(現在證人還在)

在前不久鄉里人(以下簡稱李員)有人跟我父親講說有登記到他的土地400多坪..我爸得知後,就決定還他..就把印鑑 跟身分證讓他拿給代書去辦切割及移轉。(有申請第一次鑑界400多坪)。因為李員要蓋房子..我爸善良,多移轉了70幾坪給他蓋房子....

可是 我爸最近看地籍圖,發現原本第一次鑑界講的土地為480幾坪..代書移轉了近1000坪....有跟代書講..代書也裝皮皮不處理...李員因移轉兩年了,要蓋房子了, 也跟他講,請他處理後才蓋..他也堅持要蓋.還說有爸在刁難他.他老婆也也講土地沒這麼大。.

前 兩天我們有請李員及代書來我們家講......李員堅持說他當初依第一次見界點下去移轉代書也說他照第一次鑑界點下去移轉,我們當場用地籍圖的長度去量 鑑界點,代書說他可能移轉錯了...並詢問李員當初蓋房子鑑界時,發現移轉錯誤,為何不請代書更正....李員堅持說蓋房子鑑界是到400多坪的鑑界點.......(當天全程錄影錄音)

各位大大   我現在要處法律行動....我要以甚麼罪去提告....侵占? 背信?還是偽照文書?  我是不是要先發存證信函給他及代書?..

麻煩各位大大 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昇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李先生,請求其限期返還錯誤登記之部分;並同時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代書,通知其違反當初委任契約授權範圍,造成損失,請求損害賠償,若雙方均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告訴(如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民事訴訟(如所有物返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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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從刑事去著手,恐較無實益,建議應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以免時效逾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土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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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07 22:08

所以我現在是要提起民事訴訟?...並請人繕寫起訴書狀嗎?還是其他動作?

土地涉及金額多半龐大,且事發已有數年之久,對方現在較不可能承認自己錯誤,建議令尊攜帶相關資料,正式尋求律師諮詢,並盡快採取法律行動,以免時間拖越久,對他更不利。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由於您提及之案件涉及土地之重大權益

建議您應將錄音先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是否充足作為證據為宜

否則過早打草驚蛇反而不利於整體案情

本所有多項處理土地糾紛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derek 103-12-07 05:45

你好,我老婆離家出走,偷走家中金飾,可以提告偷竊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為老婆偷走,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金飾非您老婆所有,而他不告而取,仍會成立家屬間竊盜罪,此罪為告訴乃論之罪,需另行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您配偶取走非屬於其所有之金飾,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建議您應先蒐證(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照片等)對方確實有將您的金飾竊走

再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ackychang 103-12-06 08:13

許多網拍賣家會註明得標後如因自身原因不履行交易則必須負擔運費否則將會提告,意思就是要買家強制交易不得取消,是真的有法律責任還是只屬於道德責任呢?,像是露天拍賣有所謂的單方面棄標投訴方式供買方使用,但如買方因自身原因單方面棄標之後是否有法律責任,像是這種情況很多網拍賣方都會恐嚇買家要寄存證信函之類的話語,還有關於便利商店取貨付款與貨到付款,買方沒有取貨付款動作是否也存在法律問題?,偶然看到關於評價系統如給予極差評價也會被提告,但評價系統存在的意義不就是陳述事實,而為了單單評價就要挨告受威脅浪費時間跑法院這點實在是難予苟同...,現今網路上實在充斥著許多資訊不對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即使對您提出告訴,是否成立亦為另一問題,若欲避免麻煩,即少招惹對方為上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肥 103-12-05 15:48

1.家母因車禍住院於醫院治療中突然肺栓塞過世

請教:

1.肇事者願意談和解,請問因家裡仍有二位姐姐本人是死者兒子也是提告人如果本人跟肇事者達成和解,需經過二位姐姐同意或是本人可自行決定是否和解??

 

小仁 103-12-05 03:47

你好,先前我在網路上在宗教文章中批評對方,而對方揚言說要對我提告,但是現在對方三番二次要我住家鬧事,要求我公開道歉,前幾天他們帶著新聞攝影師來我家中拍攝並在住家外咆哮,晚上他們又來咆哮,這時候我有出面只是我全程不語,他們離開時揚言說下次要帶牽亡魂團來要求我道歉,我該怎麼辦?

對方已經要對我提告,為何要來鬧事?他們來我報警有用嗎?法律要如何保護我?

錄影蒐證提告侵入住宅以及恐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證據整理,或可依妨害名譽,強制等相關犯罪提告

詢問偷竊ㄣ 103-12-05 02:28

你好想請問我之前因傷人被判保護管束可是時間已過

現在去超商打工拿飲料忘了付錢因偷竊被告還有賣煙給未滿18的少年現在X家超商要提告請問會怎樣嗎?會留案底嗎?

未滿18也沒有偷竊過這是第一次我現在16歲會被判保護管束嗎?要做些什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還未成年,因此還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因此不會有所謂的案底,不過法官可能認為您一再觸法而給您收容或是感化教育。

kelly 103-12-05 02:15

律師您好!

我有提問過,非掛名的老闆要我拿出100萬解決這樣事,不然會請律師存證信函和去法院提告,我會吃上官師且會被關刑期十年..........

說要告我掏空資產(說我拿了公司房東退租的押金會退也是房東看我們公司倒閉領不到薪水才扣掉一些要繳的費用才退因為租不到一年說這樣就算掏空資產?)

還是律師何時方便可以和您談需要付費嗎?我現在也沒有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已經揚言要提告了,且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比較煩雜,建議應該循正式諮詢。 2、 您隨時可以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草 103-12-04 18:46

請問我在行車的路上,被人徒手重擊後腦,頭部有戴安全帽,所以無明顯外傷,當下馬上去派出所看監視器,有清楚拍到打我頭部的畫面,之後有到醫院開診斷證明,醫院是開後枕部挫傷,個人是頭暈想吐。在這之前員警說無明顯外傷很難構成傷害提告,但我又不想白白挨了這一下,請問我能有甚麼後續動作嗎?

建議或可持診斷證明書及監視器畫面,向警方提起告訴。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附上驗傷單並聲請調查路上監視錄影畫面)。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及錄影畫面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可直接以驗傷單為證據附於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再請檢察官向派出所調出監視錄影畫面

檢察官起訴後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04 17:25

想請教一位滿18歲的男性在LINE上接收一位未滿16歲的女性傳來的裸照及影片(3點全露臉也露)這樣是否犯法
男性事先有詢問過女性同不同意
非強迫的方式女性同意了
試後女性家長發現要對男性提告請問男性可能要負哪些責任
女現未成年自拍裸照給他人觀看是否犯法

您好:您恐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姦淫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雖然對方係自願性傳送裸照給您,但只要對方供稱係遭您引誘,即可成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12-04 18:0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恐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 ... (恕刪)

 也就是說即使是女方自願的也只要供稱是受到男方引誘的就可以成功告到男方嗎
女性的所有做為都沒有任何錯誤嗎
男方先前有說可以考慮交往 後來問她願不願意傳裸照然後他願意了
這樣就算男方引誘嗎
男方有什麼辦法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嗎
男方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3:01

您好,建議您將與女方知相關對話紀錄蒐集起來,以主張您並未有引誘之行為。 

kevin 105-04-06 09:2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恐涉嫌違反

要是沒露臉算嗎?她可能從網路抓圖給我我也不知道

103-12-04 15:28

您好:

去年我曾針對本社區主委及總幹事提告妨害密秘及侵犯個資,因他們將社區監視器畫面提供給我的鄰居看,我的鄰居看了之後手機翻拍,並以翻拍畫面要脅我媽媽。但檢察官今年四月函覆不起訴處分。

但在今年七月,本社區主委及總幹事在未經我本人同意之下,在本社區所有公布欄張貼此份不起訴書,將我的全名公布,僅隱暱我的地址,不起訴書全文也詳載社區名稱、家母全名及我們的母女關係(我請我媽媽當證人)、社區辦公室地址等可識別我本人的直接或間接內容。

請問:
1.這份不起訴書被公布在社區公布欄,是否合法? 

2.這樣的行為是否侵犯我的個資

 

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可能涉嫌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因為不起訴處分書至少包含姓名、地址及身分証字號等個人資料。(目前尚有爭議)

2、建議可以先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命對方撤下不起訴處分書

3、另外不起訴的部份,可以委請律師撰擬再議聲請救濟

煩惱 103-12-04 10:44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掏寶網買進了一些香奈兒手機殼,想說可以在網路上販賣,因我還是學生,家中環境不好,想貼補點家用,但我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
昨天收到家裡通知保智大隊到家來抄走了家中所有手機殼,已經跟警察約好時間到案說明,這是到目前的狀況。
現在我有幾個疑問:
1.警察會來抓是因為香奈兒廠商提告嗎?
2.我有爬了一些文,很多人說要先跟廠商提和解才有緩起訴的機會,,那我們是否要先跟廠商連繫呢?那提和解要在什麼地點及要準備什麼嗎?如果和解了,我是否不會在被起訴?如果廠商開了天價的求償金額我們該怎麼辦?
3.我們是在奇摩拍賣平台販賣的,因為奇摩拍賣前陣子整個更新,資料都以消除,如檢察官問起,我們是只要提目前的資料嗎?
4.這樣的情況會有案底的問題嗎...?

您好:

1.不一定是廠商提告,亦有可能是民眾檢舉或警方職權調查,因為商標法屬非告訴乃論,所以不管香奈兒廠商有無提出告訴均不影響。

2.您可與臺灣香奈兒代理商聯繫,亦可與廠商提和解,但因屬非告訴乃論,不論是否達成和解都有刑事問題。

3.因為您違反之商標法係屬微罪,只要您態度良好,亦沒有前科記錄,並表現誠意提供檢方所需資料,都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若爭取到緩起訴處分,只要經過一定期間未被撤銷緩起訴,則與不起訴處分確定有同一效力,您不會有前科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煩惱 103-12-04 15:09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不一定是廠商提告,亦有可能是民眾檢舉或警方職權調查,因為商標法屬非 ... (恕刪)

你好 我還有個問題 那我現在是要先等去完警局後再去跟廠商談和解呢?還是先行跟廠商談和解?談和解時需要帶什麼文件或資料以便保障我方的權益嗎?

唐先生 103-12-03 21:31

各位律師大家好:

可否請教一個棘手的問題,因我老婆於101年11月進去一間高雄的製藥廠公司任職台南區的業務,當初要應徵時已有明確告知前來面試的主管,個人目前尚有積欠數家銀行卡債債務會被扣薪的問題,不知是否會造成公司的困擾和介意,然該主管即立即詢問上級主管後回覆個人債務工作能力是不相干的,所以公司並不會以此做為員工任用標準,可是公司卻於今年8月1日以屏東擴廠尚未經衛生署認證通過故公司無法負擔太多的人事成本為由,於7月7日利用公司招開業務會議的時候要求大多數業務人員立即當場簽屬同意自103年7月31日起終止勞動契約辦理轉任兼職切結書,不願意的人員可選擇轉任屏東廠內勤或留職停薪,至今日該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我太太債務問題要求和以各種理由誘騙我太太簽屬自願離職書,我們也明確告知不可能會簽這份資料,若公司要資遣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書但公司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直至今日12月3日公司卻寄發存證信函告知我太太說:因於該公司任職期間未誠實告知所積欠銀行之扣款總家數以致未分配到扣款的銀行提告公司以致嚴重影響公司信譽,要求我太太三日內與該行協調處置並回覆公司,否則將以公司獎懲辦法予以革職論處,試問該公司自己本身未依法院扣薪執行命令給付銀行款項的疏失可以怪罪到員工身上嗎?這樣的惡質行徑寄發革職的恐嚇信函給員工是否已屬違法和惡意資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之行為確實有可議之處,您們也應蒐集相關資料,若公司以此解僱,則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此段期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