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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ˇ 103-12-03 19:13

日前被請警察以 刑法227-3(因為對象未滿16)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有問我這樣有機會 緩起訴嗎??(他說最低三年..7年以下也算嗎?)
還是只能等?被起訴後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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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我問 女方說她名子是打16歲..也有對畫記錄!!
(但最後他家人提告我才知道 他未滿16)
這可以當作記錄嗎?有機會?被判無罪嗎??

案子目前盡行到哪個階段? 你所謂對方有稱已滿16歲的證據還保留? 可從主觀犯意切入作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無罪判決,本所上星期剛好有件承辦與未滿16歲性交易,獲得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您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時,您主觀認知對方年齡已達16歲以上,則有機會直接不起訴。建議您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爭取不起訴,則前提需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而本件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則無論被害人是否自願,均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27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律師諮詢,以釐清您的答辯方向,認?以和解爭取緩刑。或不認?以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您好:

是否有無罪或不起訴之機會

應該將相關證據資料提供給律師研究判斷為宜

律師有辦理此類型案件獲得不起訴之成功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

這類案子不太可能緩起訴

緩起訴之前提必須認罪

也就是必須承認你明知他未滿十六歲

但事實上十五或十六歲是很難去分辨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有說他的年紀

那麼不起訴是有可能的

但你回答問題要小心

檢察官可能會用別種方式套話

比如說聊天內容、就讀學校等等

建議你要謹慎面對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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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您好:本所目前正在處理一宗有關妨害性自主案件,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連繫,俾能提供一些實務重點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楊 密斯 103-12-03 16:26

上班途中,我騎機車由浮州橋下的四川路左轉環河路往土城方向,並行駛外側車道,時速當時約40公里(因左轉前巧遇紅燈重新起步故車速不快), 路旁並有【外側車道紅燈時請繼續直行】交通標示牌。過路口約略10公尺,兩車相距約5公尺時見車道外側【紅線非待轉區】有一婦人騎行機車停滯未動,當時不以為意繼續行駛,卻在約僅距3公尺時,婦人車輛突然向左啟動試圖穿越車道。我見狀緊急煞車並向左閃躲,卻仍是不急的發生兩車輕碰。兩車接往左傾倒,因我是現役運動好手(全國運跳高第3名)身體反應靈敏未有受傷,但婦人卻造成小腿開放性骨折開刀治療(婦人說是撞上她的腳,我是說她自己嚇到跌倒並被自車壓斷),並須療養3個月無法工作。婦人要向同事求償7萬,我感到不服【是她違規在紅線非待轉區突然左轉穿越車道, 而我是在紅燈請外側車道繼續行駛的車道】, 故不願賠償。今,婦人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請問有法律背景的好友,這能成立嗎?我應負擔多少責任是合理?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2:14

 您好,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23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建議您可向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另外,因對方有受傷,而縱使您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而對方有高達百分之99之過失,都有機會向您主張過失傷害並成立,故建議盡量達成和解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omo 103-12-03 15:26

我在網路上購買產品,錢付了,但卻遲遲不出貨,等

貨物到我手上,卻要我在支付費用才能收取物品,

於是當下我沒收下產品,馬上打電話聯絡了賣家,

之後賣家說他不小心勾選了買家付款,

 

因為我急需東西,所以達成協議我先幫他支付費用,他在將款項付給我,不過他卻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最後給了我兩張商業本票當作借據(包括本金+利息),不過商業本票付款的時間還是過了,而且交易之後才得知他因為詐欺被處2年有期徒刑,我就跟他說要去報案,告他詐欺,但是

 

他的回覆令我傻眼,《我沒有想要用悲情牌,

 

提告,我的帳戶完全被凍,

 

不管什麼錢都提不出,匯不進,

 

對你更沒有好處,走到訴訟,我也真的不會馬上就變有錢》現在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要回我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似有心欺騙,建議還是應該提告

2、對方倘若帳戶有錢現在就可以還您,倘若沒有,縱使被列為警示帳戶也無彷。

米米 103-12-03 15:1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遇到室友對你暴力攻擊你,恐嚇還晚上熟睡時踢你一腳,並且要把你從上下舖的上鋪拉下床,然後每天晚上睡覺都會做惡夢,每天都會擔心遇害,現在也是,洗澡洗一半剛好她回來就用力敲浴室門一下,害我每次洗澡都被嚇一跳,每天都擔心會不會又讓她不開心又要在睡夢中被吵醒,或者被攻擊,這次只是因為小事而已就動手腳,不知道下次又會遇到怎樣的暴力,想到讓我覺得很害怕,我想對他提告

因您事實敘述不明,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涉犯刑法或可否聲請保護令,建議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建議您應蒐集對方有傷害恐嚇您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驗傷單等)

再向其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罪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oycelin 103-12-03 13:59

租車地點:基隆

租車公司:全球汽機車租車公司

事發地點:10/2 1930 九份

在10/2 約中午時租了兩台115機車,當時檢查了機車無大礙,些許生鏽,車行也說都有保養,有不少人騎過都OK,也簽了本票,騎了一整天, 大約

在1930時發生事故,機車底盤脫落,龍頭翹起,車子起火花,當時路段無凹洞,且無擦撞,有在瑞芳交通隊留下筆錄,前三天經理有跟我們洽談和解之事,對方保險公司旺旺永聯也有像我們聯絡,其中保險公司提到,對方車行

還想擅自刻製我們的印章,私自幫我們處理,但到後來保險公司也沒出險,車行也未和我們聯絡,但已過一個月,他們都不太想處理和和解,假如要提告,程序應如何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票據的部分,倘若未取回,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對方拒絕,則可以提告命其返還。

2、倘若該車禍事故有人員傷亡,則可以開立診斷證明書,報警提告,將來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sa 103-12-03 12:24

       您好,數年前先生在日本求學(其父親為里長),回國休假時先生母親表示鄰長<A>有在問我先生是否可協助其鄰長兒子<B>(長年在大陸)開立一個日本銀行帳戶以便他兒子在大陸收取貨款,並跟我先生母親留了我先生的聯繫方式,而後該鄰長兒子就開始跟我先生連繫上了。我先生也有表示不可能但可協助收取正當貨款並代轉交貨款給予B,而B也保證商品都是一些飾品並無不法商品。我先生當時為學生為補貼生活費同意幫他收取貨款並扣除相關規費後可賺取大約2%的利潤。

        前半年錢很正常大約2~4星期對帳一次並把等值金額交予B,後來B說因為工廠出了小問題必須先預支款項表示下次對帳時即可補足,我先生心想應該沒問題,但之後B不斷的用工廠驗貨沒過或沒生活費要斷炊等理由,一直沒辦法把這筆帳由負轉正(這期間B依然有賣貨也有款項入)。大約兩三年過去我先生決定先暫停幫他代收貨款請他先把之前預支給他的部分補足再說。而我先生也飛了一趟大陸請他開立本票(因擔心之後不知日後如何有證據證明)。

      而後我先生往大陸發展,心想因B長年在大陸,若有B幫忙應該可以容易上手,而也可以幫到B賺錢並早日還款,在大陸期間我先生還不斷借他生活費甚至借他買回台機票。但還得都只夠還借給他的部份生活費,而我先生決定退出大陸發展時,B主動說要幫我先生處理大陸房子租約及幫我們把屋內東西寄回,但押金也只拿到一半他說他需要錢生活自己作主借了一半,而屋內很多東西如洋酒等物品都沒寄回,本來也還沒打算跟他計較,但大約4~5個月前他搞消失了,完全無法取得聯繫。

       我先生開始蒐證,這才發現他後期在日本銷售的商品居然還有盜版的DVD(因為有買家在日本網上公布我先生的日本銀行帳戶並說明此人是賣盜版的)。

       近日內已提交本票裁定(但名下已無財產,多年前早就信用破產,且本來名下有一處房產早就被拍賣),並提告A及B詐欺背信侵占

       想請問善心的律師及朋友們,能如何有力的告到A(如果不是她介紹信用破產的B給我先生幫他收取貨款根本不會發生這一切事)呢?以及B在日本利用我先生戶頭作為販賣盜版光碟是否能告。

        不曉得還有任何遺漏之處,希望您能不吝指教。

lisa 103-12-03 12:22

       您好,數年前先生在日本求學(其父親為里長),回國休假時先生母親表示鄰長<A>有在問我先生是否可協助其鄰長兒子<B>(長年在大陸)開立一個日本銀行帳戶以便他兒子在大陸收取貨款,並跟我先生母親留了我先生的聯繫方式,而後該鄰長兒子就開始跟我先生連繫上了。我先生也有表示不可能但可協助收取正當貨款並代轉交貨款給予B,而B也保證商品都是一些飾品並無不法商品。我先生當時為學生為補貼生活費同意幫他收取貨款並扣除相關規費後可賺取大約2%的利潤。

        前半年錢很正常大約2~4星期對帳一次並把等值金額交予B,後來B說因為工廠出了小問題必須先預支款項表示下次對帳時即可補足,我先生心想應該沒問題,但之後B不斷的用工廠驗貨沒過或沒生活費要斷炊等理由,一直沒辦法把這筆帳由負轉正(這期間B依然有賣貨也有款項入)。大約兩三年過去我先生決定先暫停幫他代收貨款請他先把之前預支給他的部分補足再說。而我先生也飛了一趟大陸請他開立本票(因擔心之後不知日後如何有證據證明)。

      而後我先生往大陸發展,心想因B長年在大陸,若有B幫忙應該可以容易上手,而也可以幫到B賺錢並早日還款,在大陸期間我先生還不斷借他生活費甚至借他買回台機票。但還得都只夠還借給他的部份生活費,而我先生決定退出大陸發展時,B主動說要幫我先生處理大陸房子租約及幫我們把屋內東西寄回,但押金也只拿到一半他說他需要錢生活自己作主借了一半,而屋內很多東西如洋酒等物品都沒寄回,本來也還沒打算跟他計較,但大約4~5個月前他搞消失了,完全無法取得聯繫。

       我先生開始蒐證,這才發現他後期在日本銷售的商品居然還有盜版的DVD(因為有買家在日本網上公布我先生的日本銀行帳戶並說明此人是賣盜版的)。

       近日內已提交本票裁定(但名下已無財產,多年前早就信用破產,且本來名下有一處房產早就被拍賣),並提告A及B詐欺背信侵占

       想請問善心的律師及朋友們,能如何有力的告到A(如果不是她介紹信用破產的B給我先生幫他收取貨款根本不會發生這一切事)呢?以及B在日本利用我先生戶頭作為販賣盜版光碟是否能告。

        不曉得還有任何遺漏之處,希望您能不吝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A確實有跟B共同為犯罪行為,否則要告A成立的機會不大,而提供帳戶給B使用這個部分應注意,應發函告知B不再提供給他使用,否則日後可能會有共犯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ean Wu 103-12-03 00:20

想請問各位律師,學妹在臉書上被學長言語騷擾,因學妹覺得不舒服所以將對話截圖貼在自己臉書上並有將學長的姓名和大頭貼遮住,但那學長在底下留言跳出來對號入座,並自行將原本的未遮住的資訊貼在底下留言。之後就是一陣激烈的留言討論,現在那位學長對我學妹已經到警局報案要提告妨害名譽,但是他卻有刪除自己原本留言的動作,請問這樣子刪除留言的動作是否有不當之處?其刪除留言之動作是否可以讓學妹避免跑法院?或是讓他在警局作筆錄時就撤告?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感謝。

sean WU 您好 :妨害名譽一案,我們已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

0982-100565連繫、俾能以法律專業研討案情,協助您解決糾紛,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傻兒 103-12-02 17:42
粉絲專業 匿名 侮辱 毀謗 指名道姓 朱文x 公然網路罵人 如何提告民事 刑事? 16歲可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20

臉輸公司對於妨害名譽之犯罪,部會配合偵查機關提供ip,故除非您知悉行為人之真實年籍資料,否則縱使提告,也難以追訴。 

黃太太 103-12-02 09:47

保護令被駁回後,沒有抗告,以後再發生家暴,可以重新提告
房子是爸爸的
後母帶著爸爸搜我的房間,有部分物品不見了
很想報警告後母而放過爸爸,不知好告或不好告?該怎麼告?
有想過找房子再搬出去住,但先生不肯放棄對他老爸的親權及對房子繼承權,就不肯走,他不走;我跟孩子也走不了怎辦?

fefe 103-12-02 00:48

我在網路上被不當語言人身攻擊提告後,到偵查庭傳訊,因為對方在台中我住在台北必須到台中開庭,路途太遠所以選擇和解,但在調解室裡調解官不斷替被告對我殺價態度也很急著趕快結束,我一個女孩子去不知所措讓對方低價和解,而且還讓對方分成五個月來繳交和解金,對方的親人也在調解室對我嗆聲,和解書因為調解室太多人也是匆匆忙忙簽字,收到和解書才發現我要求對方向我道歉調解官並沒有註記要道歉這一部分,已經過了三周對方還沒向我道歉,目前已經收到第一期和解金,請問可以撤銷和解退他第一期和解金繼續提告嗎?

除非有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否則調解一經成立,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雙方皆無法反悔。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2-01 19:21

你我父親在今日無緣無故被老闆資遣!完全無告知

本來我父親是一間塑膠公司分廠廠長,算公司的老員工了!

從公司有無到有都一起!但最近這幾個月因為不知名原因讓我父親降薪又降級,變成顧問而已!每天騎車去上班沒工作也不知道要幹嘛,付出很多年,以前工廠人員曾發生工作事故卻要我父親來承擔,總公司卻都沒任何動作,因為我父親再兩年就可以在同一個公司滿25年退休,現在卻因為不知名原因資遣我父親,跟我父親資遣費一個月2萬,僅可領兩年,但這樣我父親還是沒達到退休資格吧,真的覺得很可惡!請問這種事能請求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父親協調,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向勞工局申訴外,建議可同時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您好:

如果公司無勞基法所定正當理由解雇員工

則員工可向公司訴請確認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或請求繼續給付薪資

本所有多項辦理此類型訴訟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洽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至少有違法降新跟解雇的問題。

2、建議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訴訟及請求給付短給薪資及這段時間的薪資

3、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

 

hamburg 103-12-01 18:29

您好,我丈母娘在多年前已經離婚,後來跟一位老先生同居,後來那位先生將房屋用贈予的方式過戶給我丈母娘,我丈母娘在去年11月時發現罹患大腸癌第四期,所以他們兩位討論後就堅持將房子過戶到我太太的名下,在102年11月27號贈予完成,其後因我丈母娘的情況越來越糟,那位老先生就開始對我丈母娘冷嘲熱諷,甚至要她快點死一死,後來又一直要我太太將房子還他,我丈母娘跟我太太還有其他家人都不想在跟他有瓜葛,所以在103年11月中將房子一樣以贈予的方式過戶給他,但在前幾天我們發現他從我丈母娘罹癌開始就一直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假借我丈母娘的名義去申請理賠,甚至偷拿我丈母娘的存摺跟提款卡去盜領她的錢。目前正在等華南銀行中國人壽的資料要去提告。今天我們去地政申請土地謄本時,房屋所有人還是我太太的名字,請問我們可以主張贈予無效嗎?萬一後來過戶成功了,房屋還可以拿回來嗎?因為他以前就有脫產的記錄,如果我們去申請假扣押,現在房子尚未過戶成功,那房子扣押的到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01 19:31
您好!
房屋約定贈與,若還沒完成過戶且未經公證,隨時可以撤銷贈與契約撤銷贈與契約後就不用依約辦理過戶了;現在都還沒過戶,當然不能假扣押自己的房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對方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名,必須要有證據為憑,另外,贈與所有權尚未移轉前,贈與人可撤銷贈與,可發存證信函撤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10

動產物權贈與,在還沒過戶前,隨時可以撤銷贈與,故依您所提示之情形,您太太只要表示撤銷贈與不要過戶即可。另外,相對人可能已經觸犯刑事偽造文書相關犯罪,建議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您好:

如果代書還沒送件,就趕快請代書撤案

並應盡速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表示撤銷贈與之意

至於對方之其他犯罪行為建議應蒐集相關資料攜予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O 103-12-01 17:25

幾個月前我老公開始健身, 晚上會說會出門 以前他晚上回家後是不出門的 就覺得很奇怪 , 上星期在我老公手機 Line 發現我老公在外面偷吃 , Line 裡的對話內容我有用拍下來 內容有他們討論 做愛的事 還有幾次 也有一些裸照照片 連女方小孩都問他媽為什麼我老公要在他家睡覺 都知道對方都是已婚 這樣我可以依 對話內容 來提告嗎? 勝算如何? 這樣提告會對我來說會有什麼風險 ? 如妨害秘密什麼的 另外我還在收集其他證據 如車上行車記記錄 我主要是想要告那個女人 他外遇對象還不只我老公一人 真的很差勁 想要給她一些教訓 怎麼樣收集證據 我才能保護自己 又給她教訓 老公方面 我想請他簽切結書 主要是想如果走到要離婚時 給自己一些籌碼 想保障自己有小孩監護權 生活費 教育費 ....或者禁止男方他們探視小孩...等權利 可以用切結書方式請老公都先放棄嗎? 這切結書法律效率嗎?

1.應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line對話內容可作為證據,而依部分法院實務見解,為蒐集通姦證據,不會有無故妨害他人祕密的刑責。至於勝算如何,要看具體對話內容為何,以判斷是否能證明有性行為,或有其它不當往來。而假設無法證明有性行為,仍然可請求民事賠償,這部分要特別注意,當然證據越多,在訴訟中就越有利。刑事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本所向來都可在刑事告訴偵查中,與對方談判幫客戶快速取得民事賠償金。詳細部分可參考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206666

 

2. 另外切結書的內容要特別注意,不能有可被認為原諒老公意思的文句,否則將影響刑事告訴,而利用對方刑事相姦之事來逼迫簽不相關的教育費、監護、探視等協議書,將可能被認定脅迫而簽定,協議書可能被撤銷,且可能有刑事強制罪之可能。所以要處理這類協議書,內容文句是重點,才能避免上列情形發生,才能合法有效。詳細部分可參考文章: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17081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將相關資料蒐集(舉例對話紀錄),向地檢署提出告訴。若您只要目標是小三不是先生,可以先提告後再就先生之部分撤告。

通姦罪之成立要件,主要有二,一為有通姦行為,二為明知有配偶卻發生通姦或鄉間之行為。因此建議將證據蒐集齊全後,再行提告。 

JC 103-12-01 16:12

律師您好, 

請教以下案例, 甲該如何主張這樣的債權轉讓是不可以. 

甲向乙購買一商品 (簽訂二份契約, 一部份為乙所有, 一部份為乙代丙銷售,債權分別為乙跟丙所有), 因商品有問題甲拒絕付尾款, 乙提告要求甲付清所有款項, 提告時乙沒有丙的債權, 但訴訟期間丙才將債權轉讓給乙, 請問這樣的轉讓有否有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轉讓債權間無違法之情形,該債權轉讓有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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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蓋先 103-12-01 14:20

您好!

我們因鄰居於前院停車處蓋了2樓高的違建而有不愉快

於社區所有權人會議時,我先生脫口而出說了:靠北 兩字

是沒有指名道姓, 違建戶說他已錄音提告我們公然污辱

不過,我們這也有錄音檔案,他也對我(妻子身分)罵了:靠夭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 上法院的機率高嗎?

再者,我們並不想互告,若用他罵我的錄音檔作為和解手段是否可行??

以上 煩請指教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都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和解方式處理,約定互相拋棄告訴權。

2、有關違建的爭議,應該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要求拆除,倘若對方仍拒絕,則可以訴請法院拆屋還地

3、建議社區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針對社區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倘若您的社區在北部,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星 103-11-30 23:07

受害者代表A  加害者代表B

因為一個行車糾紛  雙方沒有報警  之後不了了知都走人了

B在網路上 公布A的車牌 請大家找A

後來B找到了A    公布A的臉書照片名字

文章內容底下有些  疑似要把A怎麼樣的內容

(((處理起來我明天去斗六約出來 吼行&我人都準備好了 等你一句話&一切等你吩咐....)))

A與B相談後  其中B有打髒話在對談內容上 EX:ㄍㄢˋ...之類的

之後約好 在某地點 相談和解

A與B見面後  B帶了差不多十個人

之後 A被B帶的人  強行拖拉到旁邊 第一拳往後腦 之後A倒地 被圍歐 ((拳腳

B無動手  他帶的人  差不多4.5個人動手

請問律師大  綜合上面事件 可以提告哪些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1:5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有關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傷害罪及強制罪,可以去驗傷之後並且將臉書相關文章用作提告。 2、 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mily 103-11-30 22:26

在去年12月時,在朋友介紹下投資了他們公司所販售的未上市股票

股票投資額為12萬,是每三個月為一季來發放獎利,共4季,且一直強調他們這是合法行為。

當時朋友在介紹此股票專案時有提到說,投資一年後,本金+所賺的錢都可以全數歸我,不需扣押本金。但這些方案都需再加入他們公司的會員,且加入會員又需多付1萬左右的會員費, 所以當時朋友提議說,我的股份可以寄放在他名下,由他購買(因為他有加入會員),而我當時也同意了。在這之後他也有書面證明說他真的有幫忙購買此股票

而我的股票是從今年一月份開始算起,在今年3月時,朋友確實有發放第一季的獎金給我。但是在今年6月時,卻被告知說獎利得等到9月時才能給我,因為他們老板被警方調查了,等調查結束後就會發放獎利。結果,就被調查出了他們公司根本是誘人投資真詐財,且他們公司和老板戶頭裡的錢也都空了,根本沒有錢可以付我們的獎利金。

以下是新聞連結

http://dawanews.net/news1_1.php?ID=223553%27

 

所以我想在此請教各位律師到底該不該提告他們,因為我有幾點以下疑慮:

因為我損失金額為12萬左右,我怕到時提告後,對方請出厲害的律師來打官司反而告我誣告,到時所花費的錢又會更多…

  2.那像我股票寄放在朋友名下,那我還可以告他們老板嗎?

  3.我要連同那位業務朋友也一起提告嗎?他可以到時說他也不知情並轉而告      我誣告嗎?

   4. 此事件的主嫌和公司負責人是不同人,那我該告主嫌還是負責人呢?

(事後聽說主嫌在其他地區也有相同案底,所以他這次是以他家人的名字來創辦公司的) 

  5. 如果我真的可以告他們的話,請問是只告他們詐欺這一條嗎?或是還有其他法條可使用?

 

真得很需要各位律師來幫我解除心中的困擾,麻煩了, 謝謝

kelly 103-11-30 02:44

您好!我目前遇到一個之前工作上的麻煩

公司的情況有一些複雜,這公司的老闆實際上是一個掛名老闆,但因為主要負責的老闆在10/21突然跑了因為跟地下錢莊借了很多錢而跑了,我是幫忙他處理台北事物的主管。 尤於掛名老闆怕地下錢莊來找我們麻煩要我們趕快將公司辦理歇業並解散(10/22已辦好)
我在這間公司大約三年,他前前後後也跟我調了不少的錢說是可以賺利息(本金都未還)。之後他在接近11月份時出現聯絡我,希望我能在借300萬給他,讓他能東山在起,但我的親朋好友都已經借得差不多了,我也無力借他。而且公司的一些費用支出從8月~10月都我先墊款。

他另一合夥人就是另一公司負責人和他一起跑路的說有竊聽了我手機的對話內容聽到我說的一些內容就是無法借他錢和其他的對話,他憤而說要對我提告並交給法律處理,也要追討這二年付給我的薪資房租,並要跟我求償300萬,不還就要去提告。他要告我重利罪.竊取公司支票和公司資產。但我根本也搞不清楚重利罪是什麼。公司支票也是另一個老闆直接拿給我的,公司資產我也沒動(一些辦公傢俱因退租也請房東處理根本搬不走)........我該怎麼辦......他們目前都跑了很多都是透過e-mail聯絡我,目前是還沒提告,但我很害怕,希望律師們能幫幫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利係指借貸款項收受高額利息

2、就您所述,針對可能涉犯刑罰之行為均未能詳細說明,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避免在不清楚相關權益規範的情形下遭對方欺瞞。

kelly 103-11-30 21: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利係指借貸款項收受高額利息

< ... (恕刪)

 曹律師, 請問我該到哪裡做諮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之。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事實較為複雜且涉及多項罪名要件之分析

故建議應攜帶相關證據資料與專業律師正式約開會諮詢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正式資詢。

su 103-11-30 01:11

一個半月前,我從原任公司轉職到相關合作關係的現任公司上班,之後騷擾事件就不斷發生。 第一次接到電話是一位女士使用隱匿號碼打到公司指定找我,並且在電話中說我不知羞恥。之後手機和公司就不斷有隱匿號碼的無聲電話騷擾,每次背景聲音都一樣,每次打約4~6通,有時每天打,有時間隔一兩天,每通電話大約持續10~15秒以上。 中間有一次我沒接到手機,他留言在語音信箱,用有刻意變聲的方式講話,內容不斷重複謾罵「不要臉的爛貨」。 三天前,公司主管找我約談時告訴我,早在我確認錄用尚未到職前,已有人匿名寫信至公司,藥公司不要僱用我。之後公司又收到另一封信,要公司把我的薪資轉他信中的指定戶頭,並要公司保密不准各訴我,否則他將會挖出公司的秘密,並且報料給媒體。 公司不予理會後,他開始匿名寄明信片到公司,內容寫著我的全名以及私事,部分屬實,部分誇大不實。這次,他除了寄明信片到公司之外,連同公司附近的地址一併寄上。 公司開始認為困擾,並希望我好好處理。 我有決定報警並提告,但我不確定若警方找到人,我能依哪些罪名進行提告。 若我想提告騷擾妨礙名譽公然侮辱誹謗、意圖侵占財產,可提告的成功率高嗎? 那麼若我想提告這個多項,只需要開一庭就好嗎?還是必須每一罪名開一庭審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電信業者調閱通聯記錄,便可以嘗試調查對方是誰。

2、對方可能涉犯強制罪、及恐嚇罪。可以將對方的信件等蒐集之後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如要提高成功機會就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證據資料為宜

如一次提告不同罪名,檢察官仍會同時就全部告訴事實一併偵查處理

須開幾次庭則視開庭狀況及調查證據之結果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湘蕾 103-11-29 16:33

事實經過:
===起因===
我在10/24於超級商城某賣家購買一件棒球外套524元台幣(當初是免運購買)
10/25於訂單後台申請取消此訂單(考量賣家評價以及網頁下方問與答蠻多人退貨的)
10/26收到電子郵件說賣家已備貨因此訂單無法取消,若我不需要此商品,請勿前往取貨
  (此封郵件雖是超級商城系統自動傳送 但信件有署名是賣家XXXX敬上)
電子郵件如下
http://ppt.cc/vkmo
10/28收到超商簡訊貨到通知,但我並沒有去取貨 想說七天過後就會退了,而且該封電子郵件叫我不要去領
11/1賣家傳簡訊提醒去取貨,若不需要商品先取貨再退貨

賣家簡訊內容如下:  http://ppt.cc/8vzo

 (當時我覺得若收貨再退貨 宅配還要再來收一次 這樣應該更麻煩更費成本     所以就沒有理會此封簡訊,而且我想到之前在東京著衣 我重複購買了兩單想取消一筆,但東京著衣出貨很快,也是來不及取消,當時詢問東京著衣客服人員回覆請我不要去取貨)  p.s東京著衣非本次賣家
然後過了七天取貨的時效就過了
但在11/14 我收到四封賣家的簡訊
大意是說因為我沒有去超商取貨 商品被退回造成他們損失
所以他們要跟我要地址直接用宅配寄給我
不然他們已經找好律師跟事務所要準備按鈴提告
簡訊如下(順序有點亂掉)
http://ppt.cc/-fHD

因為我知道是我沒去取貨讓他們花了一次運費我理虧應當賠償他們的運費損失
因此我回覆他們
『抱歉我當時衝動購買,購買日後已至商城後台申請取消動作,但礙於商家已發貨,故電子郵件通知我如不需要商品請買家不必前往取貨,今日造成賣家運費損失我願意賠償,但我真的已不需要衣服了能否提供我匯款帳號我補貼運費給您?很抱歉造成你們困擾。』
http://ppt.cc/fT~v
結果晚上賣家回傳竟簡訊要我匯給他們352元的賠償 而且沒列公式計算
http://ppt.cc/mOCo
可是他們網站公告的運費明明是收90元
我知道沒取貨是我的不對
但居然要我負擔352元還沒有商品 外套我才買525元

於是我又回應
『運費需要352元嗎?ㄧ趟超商運費你們網站是收90元已經比外面貴了,且我當初是因為收到無法取消的電子郵件通知,叫我勿前往取貨,簡訊跟郵件說法不ㄧ,買家也不是故意的,我願意退你第ㄧ次的運費90元,且取貨後再退貨運費成本更高,如果不同意看怎樣請再跟我聯繫我電子郵件有留著』

現在賣家的立場就是要走法律途徑

我的問題:

今天訂單因商品已退回而取消了 在沒有任合契約的前提 賣家想要私下寄給我

就等於了我提供他們地址後 也沒有7天鑑賞期只能接受他的商品 我覺得有點強迫消費
而且也不知道他考量他的損失後一件外套要賣我多少錢
我知道我不去取貨害賣家損失寄出的運費

但賣家直接要我賠償352元的金額 有點不合理
畢竟電子郵件簡訊的說法不一 且都有署名該賣家 那我到底該聽誰的
我也不是惡意的 我有試著取消訂單但晚了一步
賣家覺得我是惡意害他們損失運費 因為他們有傳簡訊給我 但我卻不去取貨再退
但如果假設我今天聽簡訊的指示先取再退
賣家是否又會說怎麼我不聽電子郵件的指示不要取 害他們損失
我在這種情況下完全沒有保護
想請教各位律師 如果賣家真的要提告
他們可以依什麼民法刑法提告我呢?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8 及19條可以保護我嗎? 

另外賣家說要到高雄法院提告我 我可以將管轄權移請到我的戶籍地(彰化)嗎?

感謝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mary 103-11-29 12:32

你好~

之前我在露天拍賣賣了一個香奈兒款式的手機殼(已知是仿冒品,是從淘寶購入的),但因為想說用不到,所以沒想那麼多就非常便宜的價格賣出去了,也不知這樣的行為已經是犯法的。

事隔一個月,今天收到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的通知書,案由是商標法案件~要我到案說明情形~因為我是初犯~我很慌張~

1.請問收到通知書就是廠商提告嗎?

2.請問需要先寫悔過書嗎?

3.會有可能不起訴還是緩起訴嗎?

4.會留下案底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9 16:05
您好!
違反商標法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都可以告發,不一定是廠商,但應該會通知廠商出面求償
如果事證明確,應不會不起訴,但若能和解,有機會緩起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告訴人的話,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M 103-11-29 08:27

與同事曾幾次ㄆ外出約會,被另一半發現後坦承有牽手.接吻過,並無肉體上出軌,同事ㄉ自白錄音,還有一些坦承同樣以上行為ㄉline,另一半說要提告和誘罪和妨礙家庭,可以ㄇ???和誘罪不是用在未滿20歲ㄇ???我們也還沒離婚,如果離婚ㄌ,還能告ㄇ???

隱居 (勇公) 103-11-29 09:46

您好,依您所述,原則上要告人證據是不夠的,

具體的部分可以line id ncc101ds諮詢

你沒有脫離家庭、不是和誘,也沒有其他刑責,但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要看你丈夫要不要請求,能不能證明,詳細部分可參考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20666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M 103-11-30 07: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他要離婚,再告對方和誘罪,可以ㄇ???和誘罪不是用在未滿20歲ㄉㄇ???

多喝水 103-11-29 02:06

我在公司上班 . 公司員工皆有發一顆印章(用在公司表單使用)

問題一:假如用印被收回去後(有e-mail通知).非用印人同意不知情下.被使用

          在非用印權限表單上 算是偽造文書

問題二:上述狀況如要提告.這有追訴期嗎.多久

煩請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會成立偽造文書罪,由於偽造文書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不受限於六個月期間之限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

2.刑事追訴權時效為20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2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神父 103-11-28 20:56

----------------事情是這樣的--------------------
同學A不滿老師教的方式,
因此在課堂爆衝,在課堂講出老師“教的很爛”,
並講述再繼續這樣教,會提告老師,
敝人害怕敝人認為教的好的老師會被開除,
因此敝人將其爆衝全程錄音下來(光明)。
那堂課之後,其朋友對敝人說:“你可以拿給教官沒關係。”

事發當天敝人PO了一個根據老師論點做出的延伸論述(下面網址截圖內收),

http://goo.gl/dfLw9g

他們似乎認為我是在引申他們,

於是今日他們在班級社團PO了(下面網址截圖內收),

http://goo.gl/r0MzGd

--------------------------------------------------

內文有提到有關我姓名之引申及我曾PO過的文句,

請問這構成公然侮辱毀謗嗎? 可以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您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8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行。 

仲蒲 103-11-28 19:43

我有一位同事經常對我講譏諷的話,並且屢勸不聽,已經影響到我每日的工作心情,於是我開始錄音打算提告,但只有一句「北字輩的,幹」比較清楚,請問有辦法構成侮辱罪嗎?

如果可以提告了話,那我還需要準備什麼佐證或資料呢?

麻煩請高人指點迷津,感謝。

屢勸不聽,證據又略顯不足,可是卻又會造成你日常生的困擾,建議你,先發個存證信函給他,如尚不改進,再依法提告,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若還有問題,請來電0937-182635  或Line: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您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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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8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行。 

阿丹 103-11-28 01:53

我朋友騎我機車與老先生發生事故

我朋友安全騎車超速酒駕

對方橫跨雙黃線過馬路的自殺式行為 導致我朋友看到煞車不及摔倒

不確定有沒有撞到對方 只是雙方都摔倒

80歲老先生一摔全身病痛都來了 然後想怪到我方頭上

對方家屬態度差到極點 我朋友也全身多處受傷 沒關心過

一直嗆我爸有怎樣就告死你

網址是警局做的事故現場模擬圖

http://ppt.cc/sgKD

請問我方應該怎麼處理呢? 監視畫面目前找不到

如果提告 結果會如何?

因為對方這個月動了兩三次不知道什麼的手術

動玩第一次手術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 又回去動手術

既然能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惡化也想賴在我們頭上?

需要請律師嗎? 費用多少阿

廖淑華 (廖律師) 103-11-28 09:00

您好:

可以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雙方過失比例,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01

1. 朋友也有受傷的話,也可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另注意6個月期限。

2. 提告後就會移地檢署訊問,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

3. 如你朋友自認本身無疏失(但實際上有無疏失仍須待交通事故鑑定結果而論),當可積極爭取自身權利,並就對方所提不合理請求反駁。甚至你朋友有受傷,也可蒐集單據資料向對方索賠。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受傷,可彙整驗傷單及初判表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螃蟹 103-11-27 21:25

我今天發生被撞事件事情如下:

       早上八點多牽機車時被一台騎行中的機車撞倒,當下我有說要報警,對方一直牽行我倒下的機車說不用報警他會負起全部責任,我看雙方沒有受傷於是就同意他,當時看到事方現場的人問說你騎車怎麼沒有看到這個小姐在牽車直接這樣撞上來,對方卻說他”只是眼睛咪一下”怎麼知道會撞上,後來看我的車擦傷很嚴重就說這附近有認識的車行,他帶我去那邊修理,他會付那個修理費用,於是我們就去那個機車行,後來附近認識的阿姨到場看我的狀況也問他怎麼會撞上來,他也說”他只是眼睛咪一下就撞上來了,他會負起全部責任”後來由於小朋友一個人在家我不能在外面太久,所以我們雙方就留下了對方電話以及姓名,對方說機車修理好會在跟我聯絡,回到家後,大約到了中午接到機車行的電話機車行說聯絡不到對方我才驚覺到要去備案,備案完警察說因為沒有人受傷所以屬於民事案件要到檢易庭報案,然後說如果我要提告的話我的責任比較大,因為直行車最大,我應該要閃他。

問題如下:

1.如果我去提告是否我的責任真的比較大?

2.對方說他騎車時眼睛咪了一下我只有兩個人證都親耳聽到他說這句話,這樣對我堤告對方時有幫助嘛?

3.如果我錄音到對方說他會負起全部責任這樣我還需要賠償對方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您提告,您需先花費鑑定費用請求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方得計算請求賠償之金額比例分擔,故若您欲提出告訴,您應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15

同上述大律師所言,若只是車損而人無傷且損失不大,則看可先考慮與對方商議和解賠償事宜,再看和解情形如何,如此較能儘速解決紛爭並避免訴訟上時間與金錢之耗費,供參。

螃蟹 103-11-29 18:21

那我想請問一下,對方後來出面了,也跟我簽了和解書,

上面說明了他會支付所有修理機車費用,我們雙方也蓋了手印,

但是到了約好他要去支付我修理機車費用時,

卻一直聯絡不到人,他也沒有按照約定去支付修理費用

導致我機車無法牽回,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萬能的媽 103-11-27 13:09

您好!我於非常婚禮訂購喜餅,已付訂金,要在追加時

對方沒有出貨,也不接電話才知道被詐騙,已提告刑事她已認罪

再提出民事賠償,昨天去開庭對方說我提出的內容沒有意見,

表示同意,法官就結束了!要我回去等判決書,想請益何時我才能拿

回我的賠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7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不否認,現在就可以請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仍拒絕,則可以於收到判決書並且取得確定證明之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3:37

可詢問對方是否不待確定直接給付,或是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萬能的媽 103-12-01 16: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不否認,現在就可以請求對方

--------因為我打去給書記官,她要我自己找律師處理,如您所言...對方不否認..那我該怎麼去請求對方償還呢???感謝您的回覆
俊宜 103-11-27 10:27

前幾個月因為機車維修跟分期公司貸款來修車,但是繳完第一期之後因為受傷沒辦法工作休息好一陣子,現在貸款公司要提告,傳簡訊說會聲請扣押我名下的財產(機車)。

我想請問一下我上下班需要車到時候會被扣押走嗎?!

另外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1-27 11:48

您好

最多是債務不履行

原則上不會有刑事責任

至於車子何時被扣走就看他們甚麼時候看到你的車

如果他們知道你上班地點

就會來你上班地點找車

一旦被找到車子就會被扣走了 

Sam 103-11-27 09:50

各位律師好:

若社區區權大會決議要管委會提告建商 "廣告不實" 。請問,管委會一定要提告建商嗎?這是管委會的職責範圍?有那條法律根據嗎?

謝謝答覆。

您好: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委員會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因此管委會職責為執行社區區權會所決議之事項,若不欲執行區權會決議事項,也必須由區權會複議通過。因此社區管委會可代表社區對該建商提出訴訟,以維護社區其他住戶之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佳佳 103-11-27 02:58

1. 請問對方是一位未滿18的男生,他今年2014年5月份,分享了他媽媽在臉書上,(我正和他媽媽還在刑事訴訟中)因為他媽長期1-2年這中間在臉書上,PO有關本人的毀謗文,他明知道他媽媽是寫有關我的事,卻還是公開分享(還叫朋友來按個讚吧!)..我對這位未滿18的男生提告,請問如果開庭時,他不承認是指我,因為他沒指名道姓,我該如何證實他是指我??

2. 另外我也一起提告這男生的爸爸,這爸爸是先在去年2013年10月,從他同居人的臉書PO毀謗影涉我有關的文..他分享公開出去?請問我告得成?如果他不承認是指我,我要如何應對回應?

謝謝..

您好:

1.  只要對方在網路之公開場合以不實言論批判您的行為,即使未指名,但內容有外型描述、職稱、綽號、其他環境相關可辨識使其他人得知所指何人,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已經構成毀謗罪,您可依據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起告訴。此外,在民事方面是侵害的他人的人格權,因此您亦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及195條請求賠償

2.  建議您將網路上相關證據保存,並蒐集相關證據,如那些內容可以透露出是您,或其他人證可以從內容知悉是在批評您,亦可將與對方的簡訊內容保留下來或錄音,讓對方承認內容是暗指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ric 103-11-26 22:05

小弟所經營的網拍,前天有位買家再詢問商品的庫存與價錢並選擇[貨到付款]寄送後,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就下標(11/24),但卻在跟買家索取收件資料時,被買家要求需加他LINE才給為理由再三推拖(一般情況在下標賣場內買家便可直接提供收件人資料且不會外洩),小弟為遵守Yahoo賣場規則 不得私下交易守則,拒絕私下加買家的LINE並在賣場問與答中先事先告知過一次卻無收到任何回覆,小弟只好在隔天25號只好主動加買家LINE並向買家索取收件資料,但當天買家已讀不回!

一直到我告知將採取法律途徑時買家才回覆並告知說他已取消交易,但買家擅自取消交易YAHOO是不會有任何通知信件因此小弟並不知情,而且因本店所販售的商品在販售出去前一般皆為散裝零件,故買家在24號下標後小弟便先行將商品組裝完成並等待買家提供收件資料,買家棄標等同於我組裝好的商品皆無法再拆開另外販售(已拆封),總價值約4千多元現在買家卻突然說不買了,真的讓人很困擾.....

而且買家一直咬定說,小弟應該等他提供了收件資料後再進行組裝,而非下標後就直接進行組裝,但我覺得這一部分根本是詭辯!

想請問這樣還試用「違反買賣交易契約」去提告嗎?對於買家的資料我目前僅有他的YAHOO名稱跟LINE ID 其他資料都沒有,上警局備案的話該怎麼處理才好?因為小弟目前居住在台北,如果上法院提告有辦法讓他來我提告的法院嗎?實在是不想賠了夫人又折兵,還要跑去買家住的地方上法院...。

拜託各位律師們解答了 麻煩了!!

ˇˇ 103-11-26 20:02

我(22歲)已經接到警察通知,他叫我明天去到案說明??
請問我做完筆錄,就醫定會上法院嗎??
我跟女方是願意的....但是他老爸很不滿 。
硬要說我強X他的女兒 ,之後我就接到警察電話....
1請問我明天,應該怎麼應對??
2上法院時可不可以不要把,通知書寄到家?
3我已經確定,被提告了嗎??
4 明天整個流程大概是怎樣..很慌張!!現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0:48

您好,因為對方已經滿16歲,故除非有違反意願或是有性交易,否則不會有犯罪。建議您可以將雙方之對話紀錄(若可證明為合意性交)整理出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與律師討論如何回答,建議您明天與警局請假,避免您回答未經過考慮,而成為對您不利之判決證據,您應先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並可考慮委由律師陪同警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6 23:17

您好:

1.首先請您不要慌張,如同顏大律師所述,你是與滿16歲之少女自願發生性行為刑法上是無

   罪;若上警局作筆錄則據實陳述即可,要是擔心會被警方威嚇,則可考慮委請律師陪同。

2.法院的傳票不依定要寄家裡,重點是可以收的到即可。

3.本件女方父親已提出告訴,但是檢方是否會起訴則是另一回事,罪證不足就不起訴。

4.上警局作筆錄,等警方移送給檢方後,就是等開偵查庭。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詳談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警局做完筆錄後,警方會將相關資料移送地檢署,嗣後會由檢察官進行偵訊,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如果還未有所準備

可以和承辦員警改約時間

並盡速與專業律師研究對策為宜

為爭取時效,請這位先生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聯繫,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JOY 103-11-26 19:05

律師您好

大約十年前,我分期買了一部中古車

開沒幾個月朋友的媽媽和媽媽的男朋友想跟我買..他們說會負責分期的錢

叫我把車子轉賣給她..等分期繳完再過戶.

當時大約還有3~4年的車貸..

當時我年輕不懂事就答應了

誰知道幾年過後當我問起過戶的事情..一查才發現車子的稅金還有罰單都沒繳...(當時我戶籍地在戶政事務所)我根本都不知道.

 

轉告他們之後說好會處理..結果根本都沒處理

 

一直到今年我找的工作終於有勞健保

結果我陸續收到政府寄來的單子 還包括扣薪的公文

於是我又連絡那位阿姨跟叔叔...追問之下才發現他們把車子給別人開..

((嚴重懷疑是偷賣給別人)) 然後車子因為沒繳稅金牌被吊銷被拖走後法拍掉了((我打去拖吊場問到的))

 

現在因為已經要扣我薪水了 所以我一直逼他們快還罰單的錢

總共差不多6萬左右

可是第一次匯了15000之後就開始一直藉口理由一直拖

晃點我10幾次

重點是我發現那位叔叔竟然在選里長...

有錢去選舉然後故意欠我錢不還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我可以提告嗎?

請幫幫我謝謝

JOY 103-11-26 19:38
回覆 JO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大約十年前,我分期買了一部中古車

開沒幾個月朋友的媽 ... (恕刪)

((當時並未簽訂任何合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40

您好,可以直接去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Yui 103-11-26 13:57

發主角為甲 乙 丙 丁及我 關於謠言我拍了裸露的照片。但是我根本沒有。 我從甲方口中得知乙方在公開場合說丙持有我裸露的照片,是丁提供給丙的 並且丁說跟我很要好 所以傳了裸露的照片給丙, 於是我在fb問了乙方,乙方卻不肯透露丙丁是誰,只是她肯定有這張照片還親眼看過,並且確定我是照片裡的人 然而我真的沒拍過這種照片,我追問了,乙只說照片裡的人是我,但不願意告訴我造謠者丁是誰,也不願給我照片。導致我無法再繼續追查真相。 有沒有什麼法律辦法 或是找警察 等等的.... 。

我現在的想法是 能不能請警察或是律師陪我出面找乙 , 以偵察以及有可能會提告為由請乙講出丙跟丁, 若不提供那之後發展有可能為求償 ,並提告妨礙名譽,(因為乙確實在公共場合宣稱我拍了不雅照片) 

有沒有人能提供我該怎麼尋求律師或警察的幫助 或有人能提供幫助嗎?因為我只是個學生,而這件事情也只需要陪同詢問而已,請問有人願意能夠協助我嗎?

林weiwei 103-11-26 09:42

您好,我女友在公司上班時被人碰觸屁股,由於該犯是累犯,先前已有另1名女性受害者,犯案手法類似。於是我們先向公司投訴,公司並介入調查。調查結果認定該男子是累犯(因加我女友共有兩名受害人),並確認有性騷擾行為。但該名犯案人並不承認自己的罪行,一直認定這沒什麼,於是想反過來提告我們毀謗。並疑似有找當天發生性騷擾時與他同行的另一名同事作證他並未碰觸,只是另一名男子事情發生後私下就有跟我女友說他該說的都說了,很明確他是知道此事。 現在要反過來說沒有這件事並當他的證人,協助他告我們毀謗。我們這裡有公司的調查結果報告,內容都是認定該男子的舉動構成性騷擾。請問這樣他要告我們毀謗能夠成立嗎?!    如果他真的向法院告我們毀謗,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馬上向他提告騷擾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6 10:02

您好:

因您有取得公司作成之報告,可證明該人確曾有對你女友為性騷擾之行為,並非故意誹謗;則若對方提起誹謗告訴時,你在刑事上可反訴誣告民事上可提損害名譽賠償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女友提出刑事誹謗告訴,您女友可提出公司之調查報告,證明確有性騷之情事,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取得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21:44

同上述二位大律師所言,另外由於誹謗必須是對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有散佈之舉,只是單純公司內部投訴及調查應尚不該當「公然」的要件,故誹謗應不致成立。

悲傷的燕子 103-11-25 22:36

我男友對我家暴3次,但是前面兩次超過半年且沒有申請保護令,這次我對他提告他會被關嗎?我可以得到傷害賠償?

 您好:

如果前面兩次已經超過六個月

就只能告最近這一次的故意傷害行為

對方是否會被關要視法院判決而定

如您提出刑事告訴後檢察官有將對方起訴

您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前二次若有驗傷單,且未逾二年時效,則民事上仍可以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家暴除了有經常性之肢體暴力行為外,精神暴力亦屬之,故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以證明有核發家暴令之必要。

大黃蜂 103-11-25 22:06

各位大大你們好,

我在11月初跟提告者在調解和解網路遊戲糾紛,然後,

和解完的隔一天開始,我在網路遊戲公開頻道以及討論版上,陸續看見有人散播我的真實姓名,我想請問這樣子在網路上公共頻道上,一直散播出我的真實姓名有構成洩漏個資法嗎?

我可以提告在公開頻道洩漏我姓名的人嗎?謝謝各位大大解答。

大黃蜂你好:

自然人的姓名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的個人資料,若他人未經你本人的同意而蒐集、利用(包括散布)你的個人資料,若因此是你受有損害,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請求損害賠償。另外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還有刑事責任(非意圖營利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啊牛 103-11-25 21:55

我想請問

我是開汽車在十字路口綠燈

因為我要在下一個十字路口右轉

我就開始向右偏行要進入最外側車道

我確認後方無車後就開始轉向

此時已進入最外側車道的路線但車還在十字路口

車頭稍微向右偏因該在下一個路口我要右轉,這時有一台機車後方而來撞上我車頭

雖然車損都不嚴重就只是機車倒車而已

但對方左手小拇指骨折

對方並無住院包紮後即離開醫院

我開車載傷者返家路途中我開始錄音

對方有講到她有看到我要右轉但看到我感覺再猶豫

她想說因該過的去所以就過了,但他已經過了到我的右邊

我卻撞到她

 

初步研判表出來上面寫:向右轉向或偏行未與同向行進之他車保持適當間隔。

我想請問我已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始轉向,盡然無來車我怎與他車保持間隔?

後照鏡總會有死角我要如何注意車前狀況又注意車後狀況?
 

還有對方有看到我向右偏行了為何還硬要過來撞我?不是因該要注意車前狀況嗎?這樣對方完全沒過失嗎?

 

車禍發生當下我有嘗試與對方私下和解

我當時想要賠償對方車損

然後對方受傷的部分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對方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麻煩,保險公司又要有的沒的單據才理賠

對方旁邊帶的另外一名男子就開口說受傷骨折自少要3~4個月的修復期間

要向我求償受傷無法工作的最低工資7~8萬

但對方無工作

我說我無力負擔這個高的賠償金額

對方旁的男子說不賠錢就提告過失傷害

我說我真的沒那能力一次拿出這麼多錢

對方旁的那男子就說7~8萬這最基本的你都拿不出來還要談什麼

我直接告你過失傷害就好

我就問他說所以我現在不給你7~8萬和解你就要告我嗎?

對方就說對阿!不然勒?

我想請問對方提出7~8萬不賠錢和解就要告我

是否有構成恐嚇取財?

雖然提告是他的權益但這樣獅子大開口的要錢讓我害怕被告而不得不依他要求的金額與他和解,是否有觸法的疑慮?

全程我都有錄音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03:48
您好!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您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對方說要提出刑事告訴也是合法的權利,構不上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牛 103-11-26 08:07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讓我身心感到畏懼,這無構成恐嚇取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