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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104-11-26 19:37

請問各大律師,家父在外欠債累累,近期收到某一間銀行寄來的開庭通知要辯論。家父名下所有財產都已經被其他債主過戶了或被其他家銀行法拍中,因此我們不太想再花時間上法院或幫他還錢,因此想請問如果我們都不理會這些法院寄來的辯論與小額訴訟會怎麼樣嗎?

 

也就是我們認為家父已經賠光了所有名下財產,還有其他家銀行訴訟通知來,但家父就是沒錢沒財產了,都不理會這些法院訴訟怎麼樣嗎? 應該沒有欠債需要被抓去關的吧??

 

感謝!

 

 

 

Edward 104-11-26 20:01

有沒有可能是該銀行還以為可藉由法律途徑進而查封家父名下財產,殊不知已無東西可查封或拍賣,所以有此訴訟多於之舉呢?會有可能有什麼我們需要擔心的問題嗎?

你好:

若連續兩次不出席言詞辯論期日,原告會聲請一造辯論判決,法官會依原告提出之證據判決。不出席就喪失為自己爭取權利之機會。 若無惡意脫產或自始即無還款之意思,不會產生刑事法律責任,單純是民事責任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被告的部分不是針對您,基本上不會牽連到您,而您父親名下無財產,日後若其死亡,則您們可以主張拋棄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yj253 104-11-26 18:08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阿雅 104-11-26 15:26

請問,我買了預售屋最近要對保了,建設公司也已經有相關銀行跟專員資訊給我,可是打電話去問專員是否能增貸的問題,卻說建設公司給他的金額跟我當初買的金額是不一樣的,買的金額當然是比較多,這樣是不是建設公司有亂報的情形?(就我知道得好像我買的這間房是有被轉一手賣)這樣的情形是沒問題的嗎?就照著建設公司給銀行的金額貸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然要問清楚,否則可能另外涉及逃漏稅的問題。

2、建議應該重新審視相關契約之規定,並且詢問銀行端為合會這樣。

3、倘若對於相關契約內容不甚了解,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提出此質疑,並請求限期給予回覆,再視回覆內容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提出此質疑,並請求限期給予回覆,再視回覆內容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小姐 104-11-25 17:27

事情是這樣的 ,我被叫到警察局做筆錄要我說明我郵局的卡是怎麼遺失的,並且告訴我我的帳戶全部被列為警示帳戶,因為被害人買虛擬寶物匯錢到你的帳戶卻沒有收到東西,我有告知警察這些事情我並不知道,一開始我辦郵局帳戶是想說跟男友一起存錢,就把卡給了男友,想說裡面沒錢沒有關係,誰知道男友把卡借給他朋友使用,某一個晚上男友打電話給我要我馬上把卡停掉,我才知道原來卡在他朋友身上,當然我也就打電話把卡停了,隔天他朋友打電話給我,說我怎麼把卡停掉,錢還在裡面現在需要用,請我匯給他,他傳了一個銀行帳戶給我,我跟他說我在郵局,要匯給你要有銀行的分行還有戶名我才能寫跨行匯款單,不然匯不過去,之後他傳賴給我一組序號,要我到7-11操作i-bon.列印單字直接把錢給7-11進行繳款動作,收據我並沒有保留。整件事情就是這樣我的疑問是:

1.開庭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對我比較有利?

2.像這樣的案件我會不會因此有案底?

3.警示帳戶要如何開通做使用?

4.之後銀行信用會不會因此而不好?

5.如果真的必須請律師,價位大概是多少?

6.開庭在問話的時候,有需要注意什麼嗎?

麻煩可以把對我有幫助的資料告訴我,讓我好好準備,因為我才20歲我真的不想要讓這次的事情造成無法補足的缺失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會被以詐欺犯來偵辦,您應證明您當時並不知,必要時仍應傳喚您男友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可能會購詐欺罪之幫助犯,要針對幫助犯之雙重故意部分去答辯,說明你也是受害者,爭取有利之處分。若不知如何回答最好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正式諮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小姐 104-11-26 13:09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 (恕刪)

不好意思我有加您的line想請教您!

George 104-11-25 15:46
您好 我們公司是工程人力仲介,協助工地建案、工廠等尋找臨時勞工、派遣工,臨時定義短則一日。因此,我們代勞工向建商請薪資款並由我們開立發票給建商(項目為工資),由我們每日發放日薪給臨時工。 我們的性質類似104人力銀行,屬於媒合單位,但是多了工資代發的部分,佣金則是直接算入工資請款單內。 臨時工的來源:登報,多數來登記工作需求的人不乏更生人、銀行有欠款必須領現金者、退休人員、農務閒暇打工的農民?等,相當複雜。 廠商來源:我們公司位於開發中地區及工業區旁,地處偏僻,招募員工不易,因此,由我們向工地接洽,瞭解該建設人力需求,不定期提供臨時人力需求。 我們的運作是,每天前一日向建設公司確認需求人數後,致電給有登記有需求的技術師傅或勞工,確認可以接案,隔日來我司領取派工單經建設公司現場主任簽任下班,即成功媒合當日工作,勞工憑簽任單至仲介公司領取日薪。 因為勞保局基層員工認為該勞工屬於仲介員工,仲介應投保勞保,但是我們都是每日尋求勞工意願做工作媒合,勞工也在多處人力仲介登記又或有自行接案,根本就不屬於仲介的員工。 如此看來,三方應該並沒有雇主跟員工的關係,請問有無保勞工保險之必要?有無任何一方觸法?萬一發生工安意外由哪一方負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狀況,貴公司所從事的比較接近派遣,這些勞工應該是您公司的員工,公司有投保義務,至於職業災害的部分。

因為人力仲介之經營必須要有證照,並且要經過評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ris 104-11-25 14:55

各位律師好,

因日前我有人民幣換台幣需求,有在網路上找人換匯,

結果遇到了三角詐騙,詐諞集團也是利用他人有換人民幣的需求,

詐諞集團請其他受害人將台幣匯到我的帳戶,

而我將人民幣利用支付寶匯到詐諞集團指定的帳戶,

目前其他受害人已經報案了,而我的帳戶也變成了警示帳戶,

現在則是被動的在等警察傳喚我去說明

我想請問:

因私下換匯其實已違反了銀行法,那在我到案說明時,私下換匯這塊是否會讓我被起訴??

我在警察傳喚我去說明前,還可以先做什麼準備??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32

 我有一位當事人也是跟您有類似情況,應蒐集你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以及匯款紀錄,證明你並不是詐騙集團的共犯。如需要跟律師詳細討論案情或協助幫你辯護,歡迎聯繫。

aosola 104-11-25 09:54

各位律師好:

日前因聽信前女友母親的話而借名給她貸款買房,跟賣方簽訂了合約,前女友母親支付了對方30萬的頭期款。後來又叫我在貸50萬去付第二筆款項,我也貸出來並交給我前女友。

之後銀行就來跟我對保,並且房屋所有權也轉到我名下。後來因為覺得很奇怪,所以跟銀行提出房貸先不要貸下來。我也跟賣方說我不要再繼續買這房子,可是房屋所有權已轉到我名下了。賣方說他只有收到30萬訂金,並沒有收到我貸出的50萬。現在對方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並且我也收到通知。

後來我前女友又說她把50萬拿走,所以沒有給賣方,覺得跟他說的不一致。

現在要打官司,我是願意把房子返還給對方,被拿走的50萬我也認賠,但是賣方的訟訴書上面有一點我很不符,就是他提出法院的訴訟費要被告出,請問這是合理的狀況嗎?

我是否必須於答辯狀上面抗議?

 

 

民事訴訟法第78條明文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這是指當事人全部勝訴而言。

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之情形,同法第79條規定,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同法第87條規定,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即將訴訟費用的負擔,記載於裁判文書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認賠50萬?那接下來的違約賠償捏?還請謹慎處理。

淡定妹 104-11-24 16:40

你好,我想要請問我目前的案子。

 

我102年因賣了一本銀行帳戶而被判決三個月,申請了勞動服務沒有做完。

 

之後沒有因沒報到也沒易科罰金,而被通緝

 

在今年2/18進去服刑,但卻在快出來的時候又被傳開庭,一樣是詐欺,但是內容卻是電話部分。

 

第一次是遠距開庭,檢察官只問我電話是交給誰使用,但時間太久我就跟他說因時間太久忘記了。第一次開庭就結束。

 

第二次直接被借提去桃園開庭,那次開庭他直接要我承認電話是不是給別人使用?連對方是誰也沒有問,檢察官只說他以幫助詐欺起訴我(因前面案子也是以幫助詐欺起訴的)。所以那次以簡易判決結束開庭。

 

問題:

 

1、我第二次開庭是6/3,現在是否已經該收到判決書?

 

2、這樣檢察官是否會用累犯或者再犯來判決?

 

刑期會是多久呢?

 

3、我完全都沒有任何案號,也不知道現在案件進度是怎麼樣,我該怎麼查詢呢?

 

謝謝你的幫助~

請尊重程序,確實履行,不然當初應據理力爭。至於查詢,請攜身分證明文件到桃園查詢。

淡定妹 104-11-24 16:38

你好,我想要請問我目前的案子。

 

我102年因賣了一本銀行帳戶而被判決三個月,申請了勞動服務沒有做完。

 

之後沒有因沒報到也沒易科罰金,而被通緝

 

在今年2/18進去服刑,但卻在快出來的時候又被傳開庭,一樣是詐欺,但是內容卻是電話部分。

 

第一次是遠距開庭,檢察官只問我電話是交給誰使用,但時間太久我就跟他說因時間太久忘記了。第一次開庭就結束。

 

第二次直接被借提去桃園開庭,那次開庭他直接要我承認電話是不是給別人使用?連對方是誰也沒有問,檢察官只說他以幫助詐欺起訴我(因前面案子也是以幫助詐欺起訴的)。所以那次以簡易判決結束開庭。

 

問題:

 

1、我第二次開庭是6/3,現在是否已經該收到判決書?

 

2、這樣檢察官是否會用累犯或者再犯來判決?

 

刑期會是多久呢?

 

3、我完全都沒有任何案號,也不知道現在案件進度是怎麼樣,我該怎麼查詢呢?

 

謝謝你的幫助~

周先生 104-11-24 12:19

四個月前,一個教召認識的朋友說他需要一筆十萬元的資金做球鞋投資,一個月後就可以還我,會有利息電話溝通後覺得可以試看看,所以隔天借了他10萬元現金,約定在便利店交付,也寫了借據身分證影本。

但是一個月後,他說他的合夥人把資金再投資了,所以他拿不出錢還我,但他會去解定存來還。就這樣一直在跟他用LINE聯絡催款了一個月,他又說他的銀行說他信用有問題所以要去金管會跟聯徵中心填報資料,等銀行收到公函才會放款,這時候他之前的定存變成基金投資的定存,所以目前沒有錢。希望債務能夠延後一個月,但是等待的這段時間願意支付更多利息來負擔,因此用LINE溝通了一份借據,並提高了利息債務延展的這個月過後他仍然沒有還錢,也一直用LINE跟電話聯絡,但他始終說他沒錢處理。(這四個月內,他陸續匯款4000元、2000元,總數6000元到我的指定戶頭)

最後他在上禮拜終於出面說要解決這問題,但是見面後卻說他跟很多地下錢莊債務糾紛,錢莊的日息壓得他喘不過氣了,所以希望找一個窗口能整合這些債務。聽起來的感覺像是希望我再拿錢出來幫他處理,以後就只還我錢。跟他確認意圖後證實他真的事有這個想法,而且在我追問下也坦言之前的一切都是騙我的,沒有定存,10萬的球鞋投資,也只有一半,他拿了5萬去支付錢莊利息跟部分本金,他也換了工作卻沒有跟我說,讓我一直以為她上班很忙,他被逼得很緊,總之四個月內9成9的溝通都是謊言。

我仍然希望他還有良善的一面,所以跟他說這次我沒辦法再幫你,但快去想辦法處理債務整合吧,這個月底前好好處理,但因為你一直在騙我,所以我需要你現在處理情況的證明,證實你真的有在處理。

這幾天晚上他一直給我感覺在隨便講,確實處理的狀況證明,都拿不出來。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上法院可以索討回來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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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周先生 104-11-24 12:13

四個月前,一個教召認識的朋友說他需要一筆十萬元的資金做球鞋投資,一個月後就可以還我,會有利息電話溝通後覺得可以試看看,所以隔天借了他10萬元現金,約定在便利店交付,也寫了借據身分證影本。

但是一個月後,他說他的合夥人把資金再投資了,所以他拿不出錢還我,但他會去解定存來還。就這樣一直在跟他用LINE聯絡催款了一個月,他又說他的銀行說他信用有問題所以要去金管會跟聯徵中心填報資料,等銀行收到公函才會放款,這時候他之前的定存變成基金投資的定存,所以目前沒有錢。希望債務能夠延後一個月,但是等待的這段時間願意支付更多利息來負擔,因此用LINE溝通了一份借據,並提高了利息債務延展的這個月過後他仍然沒有還錢,也一直用LINE跟電話聯絡,但他始終說他沒錢處理。(這四個月內,他陸續匯款4000元、2000元,總數6000元到我的指定戶頭)

最後他在上禮拜終於出面說要解決這問題,但是見面後卻說他跟很多地下錢莊債務糾紛,錢莊的日息壓得他喘不過氣了,所以希望找一個窗口能整合這些債務。聽起來的感覺像是希望我再拿錢出來幫他處理,以後就只還我錢。跟他確認意圖後證實他真的事有這個想法,而且在我追問下也坦言之前的一切都是騙我的,沒有定存,10萬的球鞋投資,也只有一半,他拿了5萬去支付錢莊利息跟部分本金,他也換了工作卻沒有跟我說,讓我一直以為她上班很忙,他被逼得很緊,總之四個月內9成9的溝通都是謊言。

我仍然希望他還有良善的一面,所以跟他說這次我沒辦法再幫你,但快去想辦法處理債務整合吧,這個月底前好好處理,但因為你一直在騙我,所以我需要你現在處理情況的證明,證實你真的有在處理。

這幾天晚上他一直給我感覺在隨便講,確實處理的狀況證明,都拿不出來。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上法院可以索討回來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24 13:04

您好:

既然有簽立借據,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催討欠款,

如對方仍不清償,即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以上 謝謝

周先生 104-11-25 10:14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請問紙本借據以及在LINE上面寫下的借據(對方都有回復認可),哪部分是法院認可具效用的呢?

存證信函及遞狀申請支付命令的部分,我應該去哪邊遞狀?台北法院嗎?訴狀內容該怎麼寫比較妥當?應備妥哪些資料呢?

另外如果債務人名下已無產,且超過法定年齡,可向直系親屬要求支付嗎?

如果有其他債權人那債權順序會是第一取得的順位嗎?

104-11-24 01:56

不好意思

當初我未滿20歲

所以父親幫我開了個銀行戶頭

不過他說他印章弄丟了 密碼忘記了

基於某些原因 存摺也不給我

我現在滿20了  想去補發存摺 改密碼

到了銀行 銀行卻告訴我

需要父親的同意 為什麼?

我不能改嗎?

有什麼辦法 可以不用他同意?

一、要看當初是什麼帳戶。

二、如果是信託的話你要求變更會有問題。

三、如果不是的話可以考慮發存證信函銀行表明立場。

四、父子間可以談儘量談,錢再賺就好了不要太計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104-11-24 07:38

當初是什麼賬戶

就是銀行的賬戶  還有分?

信託 是問銀行人員就可以知道嗎?

淡定妹 104-11-23 21:55

你好,我要向你請問我目前的案子。

我102年因賣了一本銀行帳戶而被判決三個月,申請了勞動服務沒有做完。

之後沒有因沒報到也沒易科罰金,而被通緝

在今年2/18進去服刑,但卻在快出來的時候又被傳開庭,一樣是詐欺,但是內容卻是電話部分。

第一次是遠距開庭,檢察官只問我電話是交給誰使用,但時間太久我就跟他說因時間太久忘記了。第一次開庭就結束。

第二次直接被借提去桃園開庭,那次開庭他直接要我承認電話是不是給別人使用?連對方是誰也沒有問,檢察官只說他以幫助詐欺起訴我(因前面案子也是以幫助詐欺起訴的)。所以那次以簡易判決結束開庭。

問題:

1、我第二次開庭是6/3,現在是否已經該收到判決書?

2、這樣檢察官是否會用累犯或者再犯來判決?

刑期會是多久呢?

3、我完全都沒有任何案號,也不知道現在案件進度是怎麼樣,我該怎麼查詢呢?

謝謝你的幫助~

您好,應該先釐清前後二案處理的是不是同一件犯罪事實(犯罪集團相不相同?),如果同一件,基於一事不二罰的原則,後面這件法院應該不能再判罪,而應該諭知免訴判決 如果不同件,那法院確實還可以審理,收到檢察官起訴書後,大概一~二個月會收到法院判決書,這只要不是第一件宣判後再犯的情況下也不會構成累犯,只是會合併定執行的刑度而已(舉例:前案判三月,後案判二月,合併定只執行四月)
淡定妹 104-11-24 16:45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我前面的案件是在台中開庭,而後面這個卻是在桃園,檢察官完全沒有讓我知道這條案子頭尾,我該怎麼做呢?

BoBoChen 104-11-23 19:52

假設甲男在中國大陸結婚並完成結婚登記,但於台灣中獎1000萬元,那麼甲男是否可以將這1000萬元存入台灣銀行之甲的帳戶內呢?

德德 104-11-23 18:04

我跟前女友同居時 他拿走了我的信用卡並使用刷了數筆金額

後來被我發現 他允諾會負責將帳單結清

但她一直都只繳最低金額並且持續一直刷卡消費

後來分手後他仍有持續去繳款最低金額 有跟他溝通過要求他一次結清

但對方不肯一次結清 堅持要慢慢償還 因她信用破產 也還積欠銀行數已10萬負債 名下也無任何東西 我怕來硬的他死不認帳就讓它慢慢償還

近日接到銀行打來通知說帳單逾期未繳款 讓我有些擔心他往後的償還問題 我有告知銀行說這些款項都不是我本人做消費銀行方面是叫我去警察局報警處理 

請問一下 我該如何做才會是比較好的呢?

對方會不會因為信用破產關係 最後可以擺爛耍賴硬是不償還等作法?

以上如果要針對他來處理算是民事還是算刑事處理呢?

此乃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一經告發無和解機會?

麻煩各位大師了 感恩!!!

您好:

1.  依您的情況,女友未經您的同意偷刷信用卡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第210條、第216條偽造及行使私文書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只要您提告,即使事後表示不要追究了,但因為係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不會因為您撤回而不予追究。

2.  若您不想與女友用刑事方式解決,亦可簽訂民事契約書,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還款,若對方仍無還款,即可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對債務人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德德 104-11-26 19:59

那如果是私下協商 但她已信用破產 名下無任何物品可以做抵押跟扣押

如果之後她還是擺爛不還這筆帳 那我的信用是否會有影響!?

這筆爛帳該如還追討 還是去報警後 變成銀行會追討!?

另外 之前還有借他數筆金額但是都沒有寫借據 只有簡訊有談到某一部份欠款

其餘都是跟我拿現金借取 這樣該如何處理是好?

還麻煩各位大師了 謝謝~

lilyhu100 104-11-23 16:46

你好,我公公目前八十幾歲,我們住的房子登記在他的名下(價值超過2千萬),除此之外他還藏有許多金飾與金幣,銀行帳戶也有不少存款,但他從年輕時就不斷地對自家人(婆婆、老公、小叔)精神虐待。肚子餓時就亂丟鍋子鬼吼鬼叫;三不五時就說他要死了叫救護車搞得大家雞犬不寧(其實他身體很好的);裝重聽其實都在偷聽我們講話內容;跟蹤婆婆的行蹤;跑到丈母娘家用力拍打鐵門導致年邁的丈母娘被嚇出心臟病發作最後死亡;跑到小叔家拍打鐵門要追殺我婆婆;與婆婆離婚時甚至拿出小刀要殺我婆婆....。這種種行徑導致小叔與婆婆搬出,目前只剩我與老公與公公同住。而我公公會趁我老公不在時欺負我,強行推擠我要進入我們房間搶東西,令我很害怕。儘管如此,我公公仍不懂得反省,出言恐嚇要告我與老公棄養他,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公還有很多財產,則除非有生命危險,否則不會有相關扶養或是遺棄的問題。

2、建議可以直接蒐證聲請家暴保護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聲請保護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00

 建議聲請保護令,以免精神再度遭受暴力痛楚。公公財產繁多,無遺棄罪問題。

戴小姐 104-11-23 00:20

我媽在外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

我跟妹妹才20歲初頭,

根本還不出來,

從小我媽就沒撫養過我們,

只顧著賭博外遇

我爸過世後他就認為我們有私藏財產

問題是我爸跟本沒留下半毛錢,

現在我媽一直威脅我們,

叫我們要想辦法生錢幫他還債,

我想請問,如果我就這樣帶著妹妹跑到他找不到的地方躲起來,

他如果告我們棄養是不是就會找到我們?

他真的很可惡,自己賠了一生的信用不打緊,

現在還想逼我們在跟別的錢莊或銀行借錢還債,

分明是也想毀了我們的人生,

我們有辦法跟他斷絕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嗎?

真的不是我們不孝,

以前每個月給他1萬 2萬就算了,

現在突然要拿去幾十萬幾百萬,

叫兩個20歲的女生要去哪裡想辦法?

您好:

您對您母親的債務並無償還義務,且若您母親提起給付扶養費之訴訟,您亦可以其未曾扶養過你們主張扶養義務之免除。

黃國政 (Sam) 104-11-23 01:42

Dear 戴小姐:

依照您所描述之情形,你們完全不需為你們生母所欠下之債務負責!更重要的是,你們千萬不可去向其他錢莊或銀行借錢!你們的跑躲,要多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必擔心被母親找到了就要出面償債等等...如果有人身安全方面威脅,那就要進一步尋找法律協助!

至於所謂的「斷絕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一事,請你們暫且勿作多想,並非如此(事實上也辦不到)才能切斷你們母親債務與你們的關係,因為那現階段而言,本來就跟你們沒有關係!

至於一旦如果你們母親本人發生了被繼承之事實(例如死亡),那就是另一套法律關係了~

如果在法律上有任何需要進一步諮詢或有疑問之處,歡迎您與我聯繫!0983016238...(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TSAI 104-11-22 21:07

律師您好:

請問我11/18到百貨公司消費,隔兩天11/20收到簡訊通知消費了一筆和18號一樣的金額,打去發卡銀行問得知我被同家百貨公司又刷了一次,和百貨公司聯繫的結果是,我18號那筆消費被百貨公司不小心刷退,所以20號百貨公司才補刷一次,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請問。

第一個:百貨公司再補刷一次可以不用通知持卡人嗎?如果不是我有簡訊通知,不會知道又被刷了一次,這樣是不是沒有我的卡該百貨公司也能幫我刷其他筆?

第二個:18號的發票如果中獎了,仍能兌獎嗎,我詢問發卡銀行,顯示我的那筆消費是在20號,18號變成沒有消費了。

感激回答,謝謝

阿傑 104-11-22 12:04

今天去郵局結果被推銷 萊爾麗公司的美夢成真產品 
由於社會經驗不足 警戒心鬆懈

導致被說服簽下分期付款單子 12期共12000元

留下了個人資料以及身分證被照成圖檔 她們說要影印以及兩位家人的電話姓名

帳單收件處為廠商代收

由於當日104/11/19星期四 我正式上班為104/11/20星期五

所以她們說之後還要提供給他門工作證 才會送單子給銀行 銀行之後會打電話跟我進行確認

在來產品實際我要付費的金額總共是12345元 所以我當日有付了345元  先拿了一盒葉黃素

3500$及一盒紅麴納豆激?2500$ 共兩盒的產品 盒裝外的塑膠模包裝

是她們當場拆封給我 事後我發現產品是非素食者能吃的(本人吃素) 因有互留LINE

所已告知我要退貨 她們說可以換成她們公司的茶包產品 所以之後可能會在104/11/23或104/11/24約出來見面

想問的問題

1.不提供工作證給她們 是否分期貸款就辦不成 也就是契約不成立?

2.如果提供了 銀行打來做對保動作 我說不要 是否契約也不成立?

3.在來約出來見面要求退還345$ 然後我退貨(產品為膠囊食品都沒有拿出來吃)

  是否可告知他門我是屬於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     日內,退回商品   或以書面 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    款。

然後我還可以有什麼做法來保護自己?

目前有想到的為

1.請朋友陪同增加戰力

2.要求當面刪了我的身分證圖檔

3.請他拿出那些當日寫的單子同意書 說我要在確認一下 然後有機會就當面撕了

 

另外很怕單一證件的身分證很容易被申請一些有的沒的 是否可以為我解惑 感謝各位律師






奇奇 104-11-21 14:23

我是義務人 欠牌照稅

正本 中國信託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臺北區監理站

主旨:

禁止義務人之存款債權(含活期存款 活儲存款 定期存款 綜合存款 支票存款 外幣存款 郵政劃撥 經兌付之託收票據等),在新臺幣3萬6,303元 範圍內 為收取或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義務人清償,應另候本分署依法處理 請查照

請問

1是指我中國信託的帳戶都不能動用嗎?還是所有銀行

2 我的薪資在別家銀行帳戶 也會被扣嗎?

3 是一次把我所有的錢扣掉 還是有比例扣除

感謝!

奇奇你好,此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發的扣押命令,意思是依照你所積欠的牌照稅金額,向你存在中國信託內之存款在此範圍內予以扣押(若存款金額少於稅款則全數扣押),另外此扣押命令的效力僅及於中國信託銀行收到命令當時你在該處的存款。

以上供參。

Anna 104-11-21 01:07

今遭到一家美容院推銷

寫了分期付款單,留了自己的個資工作的資料

還留了家人和朋友的電話(說銀行會打給他們確認東西

2000元*24期,印了我的身份證,但我沒有留資料存底,也不記得是哪家銀行@@

對方拆了兩瓶商品說是買課程到贈品,讓我帶走

原先是要求我留在店裡接銀行電話,但我覺得很怪,用方法先離開現場,想說接到銀行電話可以直接拒絕,但我不小心沒接到,回撥對方電話又無法受話(>﹏<)

我家人說是有接到中國信託電話,說有些資料可以寄到我家嗎?(但我記得不是中信的分期啊@@)

我朋友沒接到電話

我想知道,這樣分期貸款有成立嗎?

要怎麼解除交易,那兩瓶拆過沒用的千元保養品又該怎麼辦?

要怎麼與店家聯繫,把資料銷毀?

真的很不安,希望可以有人回覆我~謝謝

米米 104-11-21 16:54

應該有店面吧?就算是刷了卡,不也有鑒賞期?我之前刷過童書,後來也是好不容易才解決,而且只能退一半款項,剩下的一半用書籍來抵。

Anna 104-11-21 00:46

今遭到一家美容院推銷

寫了分期付款單,留了自己的個資工作的資料

還留了家人和朋友的電話(說銀行會打給他們確認東西

2000元*24期,印了我的身份證,但我沒有留資料存底,也不記得是哪家銀行@@

對方拆了兩瓶商品說是買課程到贈品,讓我帶走

原先是要求我留在店裡接銀行電話,但我覺得很怪,用方法先離開現場,想說接到銀行電話可以直接拒絕,但我不小心沒接到,回撥對方電話又無法受話(>﹏<)

我家人說是有接到中國信託電話,說有些資料可以寄到我家嗎?(但我記得不是中信的分期啊@@)

我朋友沒接到電話

我想知道,這樣分期貸款有成立嗎?

要怎麼解除交易,那兩瓶拆過沒用的千元保養品又該怎麼辦?

要怎麼與店家聯繫,把資料銷毀?

真的很不安,希望可以有人回覆我~謝謝

juan 104-11-19 22:28

律師您好

我是陸配,102年已經取得長期居留證。103年先生因病不幸往生。往生時先生名下 有2套公寓(1套我和先生及先生前妻所生2名小孩共同居住,另一套一直是公公開貿易公司作為公司行號至今)但因我和先生居住的那套公寓,先生在我們結婚前就已經向銀行抵押,由於我沒有經濟能力償還,目前面臨被拍賣的窘境~

因為之前不知道要收養小孩,所以監護權小孩的啊?已爭取到;現在小孩子跟啊?住,小孩戶籍在啊?處,目前也沒有遷入另一套公寓內。

先生名下的財產都是我們婚前的。我已經向法院提出申請繼承

我想請教的是:陸配在取得長期居留證是可以繼承先生名下的動產。。。先生死亡時是有2套房子的。如果我現在居住的公寓被法拍,那另一套公寓(公司行號)算不算【台灣繼承人賴以居住】的?

如果我現在住的那套公寓被拍賣掉,那請問,作為公司行號的那套公寓我還有權利繼承嗎?

期待您的回復,謝謝您!

你好: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家上易字第47號民事判決:「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第 4  項但書所指賴以居住之動產,僅須該動產事實上係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即不得列為遺產,不以臺灣地區繼承人別無其他可供居住之動產為限。且戶籍並非作為認定賴以居住之唯一證據。如被繼承人證明繼承動產繼承發生時,繼承人因事實上之需要,確實居住於繼承動產而賴以生活,自不得以該繼承人未設籍於該動產,而遽認該動產繼承人賴以生活之動產。」 若未確實居住於繼承動產而賴以生活,還是可以繼承
杉杉 104-11-19 21:28

103年9月在8591購買網路遊戲帳號

因賣家給我遊戲帳號有誤,打電話給賣家電話聯絡不上

報警之後,買家主動聯絡我

因賣家銀行帳戶被鎖,告知我所有給錯帳號的原因理由

後來賣家也致電至我報警的警局,說明原因

後來賣家給我正確的遊戲帳號,但是遊戲帳號裡的虛擬裝備跟賣家所出售的明細有誤,當下也告知賣家,因帳號內容物有誤,我沒有動用他遊戲帳號任何物品即下線,當下賣家回覆我,他朋友拿走虛擬裝備,之後他有再聯絡我

叫我想辦法讓賣家的銀行帳戶解鎖

後來我有到警察局再詢問案件問題,警員知我等候法院通知

我想請問,新北地方法院出庭11/26,出庭時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0 1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還是對方還是可能涉犯詐欺罪,建議應該由對方賠償之後,在陳報給法院即可。

2、有關於管轄的部分,倘若您不到,對於案件的釐清恐有困難,不過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陳報狀,釐清案情並且聲請視訊訊問。

  

小真 104-11-19 18:10

兄長單身無子女~父母雙亡~死亡時無財產保險~死亡時兄弟姐妹都知道有去祭拜~但想說沒財產也沒想到要拋棄繼承~三年後銀行來文說有欠卡債約9萬~沒理會~又過了一年~收到地方法院支付命令清償債務~請問我改怎麼回覆法院~兄弟姐妹並未繼承財產~那還可以主張限定繼承的申請或聲明嗎~怕的事~日後不知道還有沒有債務~所以如何限定或拋棄繼承呢~謝謝

 一.支付命令先異議,這個異議狀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應該有例稿。

二、異議之後進入訴訟

三、可以調解可以考慮一下。

四、調解不成的話建議先閱卷,然後找律師討論一下。

五、如果進入訴訟,限定繼承的答辯在訴訟中寫狀紙答辯即可。

六、民事訴訟開庭時不建議臨場應變,這樣比較危險,儘量在狀紙多做準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9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9 1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應盡速具狀異議,若確定,對方即可執行您名下財產,異議後,即轉入訴訟,再撰擬答辯狀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2:48

 首先你要趕快對支付命令異議,異議之後進入審判程序後再就限定繼承等實體事由為答辯。

小孟 104-11-19 16:20

律師您好

事件的原由是這樣的,因為叔叔欠卡債,未還款,遭到銀行把它名下的1/2的房屋土地拿去拍賣(我的父親持有另外的1/2,我們全家住在那),但錯過了拍賣,導致別人買走了,然後我們有意買下對方的部分,但對方為了規避增值稅契稅奢侈稅,而說要先付買賣的全額,兩年後再做房屋過戶,並訂下以下條約

1.簽約同時即交定全額

2.本件買賣標的物約定於簽約時起交與承買人掌管(房契與地契的部分)

3.出賣人擔保出賣標的物之所有權完整無瑕疵,無糾紛並無租貸關係亦無它項權利設定負擔如有任何糾紛致承買人受有損害時出賣人願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4.對本件買賣過戶手續或其他有關事項須出賣人出面或蓋章時應即付承買人之便不得刁難或有任何要求

以上是大致的條款

請問這樣的契約書有法律的效益嗎?

或是到時對方不願意過戶或找不到對方時,仍有辦法可循嗎?

懇求律師的回覆,感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2:55

上開條款不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固然有效,但可以委託律師為您們擬定契約,為你們擬定違約金或其他損害賠償條款甚至約定設定抵押權,加強保障權利。如需協助,歡迎來電聯繫。

小孟 104-11-20 20:59

感謝王律師的回覆

請問您的服務地點在哪裡呢?是否方便見面諮詢呢?

小咪 104-11-19 13:43

請問律師,若兄妹2人繼承先父之土地2筆,但其中一筆有被設定抵押權,雖是以父親為債務人,但實際借錢的人卻是兄,而且兄也同意以後都由他清償,那妹可以依民法1153條,另有約定,和兄訂定協議書,而能排除償還借款的義務嗎?需要先問過借款銀行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1-19 15:58

您好!

繼承人間的內部約定是民法第1153條第2項,無法對抗債權人,債權人仍可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請求所有繼承人連帶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咪 104-11-19 18:59

謝謝沈律師的解答 

是否真正的解決方法且是惟一的方法是向債權銀行辦理債務人變更,這樣妹妹才不需負擔這筆債務? 否則妹妹還是得負連帶債務責任,那時間點是在繼承登記前還是登記後?

您好:

繼承之效力於被繼承死亡之時起即為發生,所以不論在繼承登記前後,您均需就父親之債務負責,但現今採限定責任制,亦即最多以繼承遺產為限負責清償繼承人之債務,所以您應不用過度擔心。

104-11-18 15:46

我為被告,想請問

假執行是原告收到判決書才可以執行

還是上網查的判決主文出來就已經可以執行?

宣判日為104.11.17

財產部分是包括帳戶存款、及動產動產等等?

我只有一部機車是我的名字,還有銀行存款及信用卡而已

如果他執行假執行,機車會被拍賣或者存款不能動信用卡不能刷嗎?

還有裁判主文提到:自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所以我從現在開始就已經被算利息了嗎?

若要上訴也是要先付擔保避免被假執行的費用嗎?

阿達 104-11-17 20:28

請問匯款到國外公司買網路遊戲點數有為銀行法嗎?

買賣網路遊戲點數有違法嗎 ?

如果公司倒了可以告賣我點數的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2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購買遊戲點數,不涉及放貸款銀行業務,不會違反銀行法。

倘若代購人涉及詐欺侵占行為,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凝寧 104-11-17 16:50

律師您好:

我的父母於96年向銀行房屋申請信用借貸,立約人是父親,連帶保證人是母親,

父親與母親於97年離婚房屋登記人為母親,98年時房屋法拍

一家人搬離了原本的房子,也同時與父親斷了聯繫,

於今日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庭通知書,

訴狀寫著原告為該銀行被告為母親,

由於母親與我對於法律都不清楚,如今父親只說,是因為母親自己沒去申請放棄繼承債權

想請問,

父親仍然在世,且是該文書立約人,

為何被告卻只有連帶保證人的母親?

這筆款項我們也不知道父親用至何處,

如今銀行卻像我們求償

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

我與母親目前經濟狀況並不佳,

無法承擔這筆債務

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你好:

母親擔任連帶保證人,就要負擔連帶保證人責任債權人有權對母親主張權利,請求母親清償剩餘之債務。 除非有民法第750條規定可請求除去保證責任之情形,母親只能在清償後依民法第749條規定承受債權轉向父親請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2:25

 您好,連帶保證人依法與主債務人同一責任,因此您母親難以免責。但就您的部分,日後可以主張限定繼承,以所得財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珊珊 104-11-16 13:51
請問公公過世快15年了,之前公公過世的時候,銀行曾經把老公的存款強行扣壓,也把老公的股票都扣壓,還把老公的薪水強行扣壓,現在已經隔了很多年了,老公想要去上班,不知道會不會又被扣押?我們該如何知道公公的欠款? 還有請問,為什麼婆婆還在世,會找老公呢?

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都是繼承人,會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遺產,包括債務。婆婆與先生均都是繼承人,因為先生有工作能力,查到財產或所得債權人就會聲請強制執行。 民法繼承編在97、98年間有修法,要判斷是否構成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1、第1條之2、第1條之3的情形,若不構成,而繼承人遲誤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辦理期間,仍然要以固有財產清償責任

 

第 1-1 條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且未逾修正施行前為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適用修正後拋棄繼承之規定。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前項繼承人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第 1-2 條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四日前開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前項繼承人依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之保證契約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第 1-3 條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未逾修正施行前為限定繼承之法定期間且未為概括繼承之表示或拋棄繼承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適用修正後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至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已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之規定代位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前三項繼承人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閱卷再與律師討論確認當初欠款是否已時效消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劼 104-11-16 11:04

首先,我知道我有賭博罪 我使用信用版下運彩,我想請問,會判什麼型,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第二我開始敘述我的過程,我一開始被加LINE說他是賣牌者,一周兩萬,他先報了兩注,都過,所以我跟他說我只有五千先給他五千,之後他同意帶我下注,下注三注贏了之後他要求全部付費,所以我給了他總額20000元,之後凌晨使用信用版 他連續輸了兩注,之後說他保證 百分之百可以讓我贏到10萬 沒有的話就退費和補我輸掉的錢 只要我儲值1萬元進現金版 他用我的帳號,但之後他說他輸了,又陸續叫我儲值1萬 說一定可以贏到十萬 不過要給他兩萬抽成 之後她有給我看她的帳戶 贏到11萬 說要給我 但要先補給他公司兩萬 他才能轉給我 儲值之後又說沒收到 再補一次一萬 拿到收據照片就直接補給我12萬 結果說好的也沒進帳 又繼續拖 拖到晚上 說要到15萬 九州才准許匯款至帳戶裡 我又補了2萬 他說他自己補8000 剛好十五萬 後來凌晨又沒反應 說已經入帳但因銀行早上開門所以早上九點才進帳 一直拖到現在還是沒反應  他還有給我身分證 正背面 還有他餘額的帳戶  請問這樣有辦法追到人嗎 有辦法提告

小晴 104-11-15 21:57

本人和小朋友出去玩時,剛好看到推銷員,一套科技線上教材,因他說每天只要66元,覺得很便宜,就不知不覺簽了,1980×36期,回到家愈想愈不對,因為當初推銷員沒說是銀行貸款方式付費的,36期等於那套教材要7萬多元,回到家過程中,遠東銀行已經打電話來對保了,對保當天是星期五,銀行在4點左右快5點才打來對保的,星期六覺得有點被騙了,打電話銀行要請銀行停止放款,但銀行假日休假,我想星期一我早點打去,但萬一銀行已經放款的話,我還可以退嗎? 這家科技學院的合約,又寫若商品寄到,收到商品後若您不去繳款,就是您個人信用的問題,產品是星期二才會寄來,如果銀行來不及停止放款,那星期二產品我拒收的話,信用貸款不能取消嗎?

我跟產品公司說我不訂了,信用貸款可以取消嗎?產品我也還沒收,我需要寄存證信涵嗎?謝謝專家

你好:

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訪問交易規定之適用才有辦法在7天之猶豫期間解除買賣契約。 就算構成訪問交易,還是要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之方式行使解除契約之權利,才符合消保法之規定 建議直接撥打1995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或由消保管進行調解
小君 104-11-15 12:39

我跟我老公最近決定要離婚,他以前買了一塊農地,保證人是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更改保證人呢?如果不更改保證人,他繳不出貸款…是否銀行會先法拍法拍不夠的錢,再從我薪水裡扣3分之一還款呢?P.S我老公現在工作是領現金的

你好:

要更換保證人或變更保證契約要經過債權人同意。另可依民法第750條規定向主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 若主債務人(前夫)將來債務不履行,你必須負連帶保證責任,農會拍賣農地不足清償債務時在取得執行名義後,會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跟所得,薪水部分會扣薪三分之一。 履行完保證責任後可以轉向債務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變更保證人銀行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即無法免除保證責任,若您配偶不繳貸款,遭銀行拍賣,不足受償,您為保證人,會向您求償,您雖可再向您配偶請求賠償,但若您配偶名下無財產工作又是領現金,查不到薪水,也沒有意義,故離婚前,應先將銀行債務清償,結束您保證人責任,較為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8: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變更保證人銀行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即無法免除保證責任,若您配偶不繳貸款,遭銀行拍賣,不足受償,您為保證人,會向您求償,會扣您薪水受償,您雖可再向您配偶請求賠償,但若您配偶名下無財產工作又是領現金,查不到薪水,也沒有意義,故離婚前,應先將銀行債務清償,結束您保證人責任,較為妥當,或請求您配偶提出其他擔保,結束您保證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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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 104-11-15 08:34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威力 104-11-15 08:23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一、契約必須給予三十日審閱期。而且契約內容應清楚標示、公告,若是字體過小,可以主張不受拘束力,但過程中建議有錄音、錄影或有證人,以免到法院時,無證據可憑。

威力 104-11-15 11:52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 您好,

很感謝您的回覆與建議, 以後在賣場申辦信用卡時會更注意的!

其實我最大的擔憂是擔心他將我的身分證影本以及糊里糊塗留下的簽名拿去做非法的事情

因此我想請教的是:他有我的那些資料(身分證影本以及簽名), 可以做的非法事情為何? (ex. 被當作是擔保人之類的)

因為是昨天發生的, 我現在該如何自保呢? 

或著我現在該採取哪些行動來避免未來可能引來的麻煩? 還是可能引來的麻煩機率很低? 

還請您抽空給予建議

感激不盡!! 

阿傑 104-11-12 19:31

老師您好:

我父親於前兩個月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說要還債,但負債者我們並不知道是誰,去調查才發現是我父親的母親,改嫁後生的兒子欠的債,但該兒子已於民國93年過世,銀行於今年才來討債;該負債者的家人都辦理過拋棄繼承,但我們因未與其聯繫,根本不知道有這個人,再其過世時也並未收到通知要辦法拋棄繼承,這樣還是要承擔債務嗎?

查資料民國98年已修法,於得知債務時三個月內可辦理拋棄繼承,但有人跟我父親說因負債人在93年過世,無法追朔到98年以前,無法再辦理拋棄繼承,這是真的嗎?

另外我父親的母親過世後,我父親有去辦理她的拋棄繼承,這可成為依據嗎?

我父親於收到支付命令後有去法院申請異議,不知道是否有什麼方式可避免這筆債務?

你好:

若拋棄繼承時前順序之繼承人未通知你父親,可以主張不知悉得繼承,在債權人發支付命令才知悉,並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辦理拋棄繼承聲請時請法院去調閱先前辦理拋棄繼承的卷宗,就可以釐清是否有通知,切勿遲誤辦理之時間。 若無法辦理,可以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目前已無任何遺產,所以不用負清償之責。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3 00:10

 

雖然繼承發生在98年修法前,但如果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仍然可以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如需要代為撰狀或進一步討論案情,歡迎與我聯繫。

北極熊 104-11-12 17:08

您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 個人在零售業服務販售商品給予顧客,彼此合做久了之後後續顧客有各種原因希望個人代墊貨款支付結帳他再轉帳於我帳戶償還.時間久後累積金額龐大他個人也無法準時匯入及負擔進而選擇逃避面對.之後家人出面協調,家人告知其有精神方面疾病(躁鬱症或憂鬱症)會大量購物及不知自己購物行為,故不承認其購物行為要求我回收貨品. 個人也願意回收承擔損失部分,僅希望他將已出貨的貨款償清,經協調後無論是其家人或是他個人都避而不見或是不接電約莫半年.最近後續連絡上希望他可以好好處理讓其有個結果不要持續拖延下去,但當事人要求處理窗口改為他個人,他家人無法代表其處理,他個人也有開店且持續營業中(困惑的部分是~有精神疾病卻可以開店且他的客人沒有任何發覺). 目前於今年5月有簽訂一份和解書(內容為~雙分協定債務清償方式及同意於貨款歸零互不追究).但於2014七月其家人代為出面協調至2015簽訂和解至11月多次口頭承諾匯入貨款都未如預期匯入,追究原因僅說工作繁忙無法至銀行.個人目前想要寄出存證信函不知是否合宜?或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讓其願意面對?

目前個人擁有的有-雙方交易的往反簡訊,結帳發票,和解書,每月匯款對帳確認單等,代為出面協調之

                         妹妹聯絡方式,以及當時協調的主管聯絡方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3 17: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直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仍置之不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羅利 104-11-12 11:40
民國77夫婦合資買的房子因為幫助丈夫方便取得美國簽證,故登記為丈夫名字、房貸一直是由妻子帳戶扣繳,後因先生不養家不養兩名子女,故於養家責任而言、先生也是妻子我本人的債務人、故於95年將房子過戶給我,我於98售屋、103年離婚、今104年11月竟然?到銀行聲稱前夫自95年起即未正常交信用卡費、主張前夫是惡意?產、控本人侵害債權!申請民事調解、要我12/2出庭。請問我該如何面對?謝謝提供建議及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1-12 12:13

您好!

如果是主張詐害債權債權人可於知有撤銷原因起一年內或自行為時起十年內聲請法院撤銷詐害債權行為。處理方式需先釐清債權人主張的法律根據為何?才能針對問題有效答辯,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龍祥 104-11-12 01:17

本人的奶奶過世遺留下土地數筆(本人為代位繼承)

土地為水源區 公告現值約400萬

但是查到奶奶有將其中一筆土地設定銀行貸款60萬未還,累積債務本利和達100多萬

借款人是本人的叔叔,奶奶為保證人

該筆土地遭法院4次拍賣,最低到200多萬均流標

若是限定繼承, 那麼,資產價值是依400萬計算,還是200萬不到計算

而限定繼承所謂"就其繼承的部分償還"

該筆土地也可能賣不掉(若要交易,土增稅試算一下也相當驚人,50多年沒變更過) (只有政府依公告地價徵收,才可能還清債款跟土增稅後還有相當利潤)

而本人名下有其他資產

請問本人若是繼承,將債務土地繼承

依照限定繼承的概念

債權人是否只能要求拍賣土地來還債,而不能動本人其他資產?

(譬如: 因為土地公告價值400萬,是資產>債務,而債權人要求本人從存款中拿100萬還債,甚至提出假扣押)

銀行債權賣與資產公司又有不同影響嗎?

本人曾詢問銀行,銀行回應他們不會對其他資產提假扣押,

但以電話詢問其他法律諮詢時,有律師提到銀行不會這麼作,但賣給資產公司可能就不一定了,

而我再問這狀況下債權人是否有權提假扣押,該律師的回答是可以提假扣押

假扣押一類的,不是訴訟中防止脫產的手段而已嗎?

 

你好:

民法第1159條規定:「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後,繼承人對於在該一定期限內報明之債權繼承人所已知之債權,均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時未屆清償期之債權,亦應依第一項規定予以清償。前項未屆清償期之債權,於繼承開始時,視為已到期。其無利息者,其債權額應扣除自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時起至到期時止之法定利息。」 在陳報遺產清冊程序,會進行償還被繼承債務之程序,此時就要以遺產償還,才有辦法向法院陳報完成陳報遺產清冊之程序,除非債權人有特別要求,未償還債權人,法院無法通知你陳報遺產清冊程序完結,繼承人得清算義務仍然存在。 只要不侵害到被繼承債權人得受償之數額,原則上不須以繼承人固有財產清償責任。就算銀行債權讓與資產管理公司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