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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shot01 103-03-05 20:54

因朋友目前和被告動產債權糾紛,但被告以往就曾有不良紀錄,

例如會到住家騷擾電話騷擾等等,令人不堪其擾。

目前有委託律師已經寫好資料要寄出,委託律師有說,這樣對方也會知道原告的住家地址,甚至電話也會知道.....

但不提供又不行.... 想瞭解有沒有其他的替代方法

 

 

雖然可以向轄區派出所備案,甚至申請保護令等等....之前也曾經申請過

但實際上並無太大的約束力,萬一真的發生事情...那也早已無力回天

 有關文書送達問題,此部分可與您所委託律師討論可行的方式....

Niceshot01 103-03-05 21:2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文書送達問題,此部分可與您所委託律師討論可行的方式....

非常感謝您...

 

相關問題有討論過... 旦回覆是 認為不需要太過緊張 若真的發生
問題 可向當地派出所備案,嚴重時甚至可以申請 保護令....

但如果一定非要提供地址,即使沒發生事情,也會讓原告覺得每天都需要擔心自己的安危,

何況是萬一真的發生憾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裝設相關攝影機,隨時做錄音錄影之蒐證動作,待對方對您不利時,以利舉證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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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雅 103-03-05 19:36

因家事類訴訟委託律師處理但或許太忙等因素導致有拖延的感覺.要如何解除委任改由其他律師接手?

有關您所述問題,針對解除委任部分您須具狀向法院陳明解除委任之情形,另外由其他律師接手的話,基本上應另行委任,並向法院提出委任狀。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5 21:59

您好

您可以解除委任後具狀向法院陳報即可

委任其他律師需要另行委任

以上提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法院具狀解除該律師委任,另行委任其他律師,但通常解除委任律師亦不一定會退費,若其不退費,可不解除委任,再委任其他律師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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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 103-03-05 09:44

父親因為車禍死亡,

目前對方想找我們談和解理賠,

可是家中有一個哥哥已經失聯很久找不到人,

這樣還能跟對方談和解的事嗎?

因為聽說是必須我方所有繼承人都到場或有委託書才能談,

有什麼方法可以順利和解又不用我哥哥一定要出現?

心情有點混亂,不好意思..

 

有人可代表談和解就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有人能代表您哥哥,亦可進行和解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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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仔 103-03-02 22:02

在96年的時候我哥跟銀行借款大約15萬
去年我父親過世的時候 我照父親的遺囑接下房子
父親過世前也有分財產給我姐100萬跟我哥150萬
銀行她們一直聯絡不到我哥要那筆錢
現在銀行委託的財務公司卻寄通知單來說
要我還我哥三分之一的房子所有權給我哥
因為她們一直聯絡不到我哥哥要那筆錢所以就寄這通知單來
因為我哥沒有放棄繼承
所以她們要跟我討那三分之一的權利來變賣
但問題是借錢的不是我 且我們都連絡不到我哥
父親過世的時候已經有下遺囑交代房子是歸我所有
也有在父親過世後去地政事務所辦理 也有用印鑑證名來蓋分割繼承證明房子是我合法雍有的
我們都有按照合法程序走 只是我父親的遺囑並沒有律師或法院的證明 聽別人說這樣好像在開庭的時候法律上會不承認這個遺囑
現在已經開始要進入民事訴訟申請調解調解我哥的權利 我想請問 我不是我哥借款的保證人
我該怎麼自保障自己的權益 不讓這些吸血鬼銀行來剝奪我的財產呢?
請知道的大大幫幫我

我家的成員最大是我姐 再來是我哥 再來是我

如果我要跟吸血鬼打民事訴訟 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3-02 22:29

您好!要先確認遺囑有效性,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就有效,不需律師或法院證明;如果遺囑有效且確實已指定房子歸您所有,則債權人的要求並無理由。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川仔 103-03-03 12: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我想知道要如何確定遺囑是有效的呢 我想大部分人都不太知道他這邊的定義  可以煩請沈律師 再說白話一點給小弟聽?  拜託拜託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4:25

您好!依民法遺囑第1189條遺囑有五種方式,請先確認您指的是何種遺囑;若是自書遺囑,需自書全文,親自簽名,並註明年月日,以上若都具備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3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依您提示情形,可視您為何種遺囑形式,若符合法律規定,該遺囑有效,則該動產即為您所有。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第1191條規定: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前項所定公證人之職務,在無公證人之地,得由法院書記官行之,僑民在中華民國領事駐在地為遺囑時,得由領事行之。第1192條規定:密封遺囑,應於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如非本人自寫,並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第1195條規定: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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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仔 103-03-03 17: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我不知道我爸去哪個代書那邊叫她們用打字的耶 白紙黑字  這樣是不是沒效  不過我們三姐兄弟都有蓋章  另外還有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繼承 都有用我們的印鑑證明來蓋章 這樣還不夠??

 

川仔 103-03-03 17: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不知道我爸去哪個代書那邊叫她們用打字的耶 白紙黑字  這樣是不是沒效  不過我們三姐兄弟都有蓋章  另外還有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繼承 都有用我們的印鑑證明來蓋章 這樣還不夠??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9:28

您好!若本件是自書遺囑,因自書遺囑若是用打字的,實務上可能認為無效;若本件是代筆遺囑,則需有三人以上見證,且見證人不可以是繼承人,否則無效;綜上,本件遺囑若有上述缺失,即可能是無效的遺囑,宜速將該遺囑送請專業人士確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川仔 103-03-03 19: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沈律師 那我現在該怎麼辦或準備什麼資料才不會被銀行那三分之一呢?  難道 分割繼承這張都沒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設法維持該遺囑之效力,若該遺囑真的無效,似可主張為遺贈取得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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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仔 103-03-04 18:1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房律師 何謂遺增?? 我父親已先有給我哥和我姐一筆錢 只有我沒有拿錢 所以我父親才把房子給我   請問分割繼承這張不能代表任何相關證物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06 04:00

您好!遺贈是指依「遺囑」指定遺產給予他人的行為,因此若遺囑無效,就沒有遺贈可言;倘若遺囑無效,三位繼承人於父親過世時就已繼承共有房子,各有1/3權利,因辦理「分割繼承」而只讓您一人登記擁有房子全部,等於是另二人無償將其權利送給您,就哥哥的債權人而言,這是哥哥的詐害債權行為,依法可以主張撤銷而將1/3登記返還給哥哥;因此,您這張「分割繼承」剛好可能成為詐害債權證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川仔 103-03-06 18: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律師您好 那麼如果我去調當初我爸匯款給我哥的明細是否可以證明我爸有分財產給我哥呢 或以後開庭的時候我哥和我姐可以出來作證 她們當初有領到我父親 分給她們的錢確認他門確實有收到金額 我沒分錢 所以我爸才把房子留給我 請問這樣是否恰當  還是我後面該怎麼做才好呢?  煩請沈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3-08 01:47

您好! 所述「確認他門確實有收到金額 我沒分錢 所以我爸才把房子留給我…」等語,但因兄姐領到錢是在父親生前,屬於生前贈與,與繼承無關;在繼承中若要貫徹父親的意思,必須遺囑有效才行,一旦遺囑無效,則必需依法律繼承,而房子遺產,依法您就只有1/3權利,因此即使能證明兄姐在父親生前分到錢並無太大意義;無論如何,前面已說過,先確認遺囑有效性是第一步。以上是純依法律進行分析,分析與實戰是兩回事,不代表完全沒機會,在訴訟中認真攻防還是可能出現契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雷小亞 103-02-26 01:02

首先先講明事件中彼此的關係

我方是建商A 立約者為營造廠B 委託人是業主C

C於去年初展開了一個新的建案,並且找B負責,而B則找上A負責其中一部分施工安裝。此建案於年中開始動工,並且在年底開了一張三百萬支票(已拿了發票)給A。在過年期間C突然說要重新估價要索回支票(但是發票已繳稅),A方並不理睬。等到2月初支票兌了現後,C方再次通知要重新規劃建案要求A方交回支票。若A方不交回是否會有啥法律問題。

其實是C方違約在先,而A方之前是和B訂契約,並不牽涉到C;如今B已退場,部分同為建商(不同項目)的人已經繳回支票,只剩我們A方了,我們該如何處理好?

違約有沒可以有歸責對方,會影響違約後的效力,契約的內容也是要了解,所以支票價金部分應不應該還,要看剛才說的項目才能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是否有簽訂契約,若無,則應確認何方違約,若對方違約,而您們也已經開始施作,則可以向對方請求已施作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雷小亞 103-02-26 09:28

契約上沒有說明違約退款的事,也還沒開始施做。跟我們一起的營造廠已經退場了(被更替),只有我們還沒退還錢也還沒退場,因為有點模擬兩可,所以還不知道要怎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目前似欲解除契約,若您無相關違約情形,對方無故解約,可請求相關違約金及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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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小亞 103-02-26 11: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目前似欲解除契約,若您無相關違約情形,對方無故解約,可請求相關違約金及 ... (恕刪)

那我想請問一下違約金該如何計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違約金通常雙方均會事先約定,若無事先約定,視您可否證明您的相關損害,如準備履約所進行之備料備工等損害。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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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B退場後 C跟A的後續行為  可能會被評價有重行訂約的意思  這部分要看具體情況   2.如果有契約存在  對方沒有依據單方違約  你是可以不用返還價金  目前可能等對方看是否有解約或是終止契約的動作  再決定如何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j 103-02-23 00:23

我想問~與人簽訂合夥契約書~但與我簽約的人是委託管理的公司

並不是契約書上的立契約書人~且契約書上只有我自己的簽名及管理公司印章

這樣契約書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沒有法律效用~這樣有構成詐欺嗎??當時交付入股費用時有錄音

錄音是否能當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契約似有法律上之相關效力。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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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3-02-22 11:36

本人近期購買房屋,在簽約時前屋主脫口說出他看有線電視都不用付費,因為前前屋主買賣時沒有向電視公司申請撤機也忘記取消電視費的委託代繳,詢問電視公司後表示撤機須要裝機人本人提出申請(沒有主動想聯絡該用戶的意思),因我搬入後也會將原電視線移機至新房屋,有何方法可以請電視公司自行負責嗎?等到原用戶發現莫名多繳了許多費用對我會有何影響嗎?

(另:原本於買賣契約上屋主同意留有窗簾,點交時發現他把其中薄紗部皆整個連桿子都拆走了只剩下遮光簾,詢問房仲居然說契約上沒有註明-只要有窗簾就算了,是這樣嗎?)

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16

 你入住以後的電視費用,原屋主依法可以向你請求,

另窗簾部分的爭議金額太小,不建議為此花費時間

小米 103-02-22 21:49

 請問就算我自己有裝第4台也一樣嗎?如果寄存證信函給電視公司請其負責通知原裝機人申請撤機對我會較有益嗎?(因為目前的賣主是不可能會主動聯絡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寄存證信函通知原屋主對該第四台解除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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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ine 103-02-21 19:02

您好,本人在yahoo拍賣是做韓國代購的業餘小賣家,

日前有買家在賣場中提問並委託本人代為訂購買場中未刊登的商品(一雙鞋)

本人為買家找到商品後於提問中報價及說明商品細節,買方要求看顏色、細拍圖,本人也具體在對方提問的商品頁面中提供商品的細拍圖及再度說明商品細節、售價、官網代購所需時間...等等,(對方所有的要求皆已滿足,達成共識,所以買家才會下標)

就在買家收到商品的隔天,她以"對商品不滿意"為由,利用消保法中第19條條例,可以無理由無須負擔運費退回商品,但本人是經由對方的請託才代為購買的,商品並無瑕疵而且跟提供的圖片一模一樣,就只以不滿意就要求退貨,變成此筆交易皆要由本人吸收負擔..並說我不讓退貨就要寄"存證信函"給我,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請您幫幫忙,本人真的覺得很冤枉,如果商品有瑕疵本人一定完全負責,

但對方這樣是否也太過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46

 你不是以網拍維生或不具一定規模的話是不適用消保法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爭執您不適用消保法之相關規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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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龍 103-02-20 17:41

我爸之前有租刮刮樂牌給我前女友
當時她口頭說不會影響到報稅撫養這部分
因為其實我們也不懂就幫她這個忙

現在國稅局要追稅

以上這都不提因為沒有實證不過她當初說稅負責所有稅務問題

但是我們是否可以告她偽造文書侵占這罪名呢?

因為所有到中信拿刮刮樂都需要牌照人簽名委託她去拿她是自己幫我爸簽名然後去拿的

還有即使能證明有租借牌的這動作也只有97~98年可是她99年沒有租的狀況下卻也去拿了這樣是否可以告侵占呢?

另外因為她的店是用租牌方式營業那麼公益彩券的營利變成她的不法得利告贏能經由民事求償這部分要求他補稅金或賠償我們損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有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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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森嵐熙 103-02-20 14:26

案由:確認債務存在

種類:調解

備註:本件適用於調解程序。起訴狀繕本一件。請於文到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到院,並以繕本逕送聲請人。如無法親自到場得填寫委任委任代理人到場。

民事起訴狀

訴之聲明:

確認原告對被告的七筆共同設定最高限額五十萬,於五十萬及民國88年12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二計算遲延利息債權存在。

事實及理由:

1.程序部分:

按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此得提起之。又所謂及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系指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致原告在司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得以對於被告知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故確認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苟具備上開要件,及得謂有及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本件原告以對於被告有五ˊ萬元抵押債權為由,聲請拍賣系爭土地,惟原告因借據遺失,無法提出擔保債權存在債權證明文件正本,以證明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存在。

2.實體部分:

1.緣被告七人均為被繼承人xxx之繼承人,原告則為xxx之胞妹,民國86年間Xxx向原告借貸五十萬,為保障原告之權益,xxx並以七筆土地為共同擔保,余86年12月27日設定五十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予原告,約定抵押權存續期限及清償日為88年12月21日,雙方並共同至區公所辦理抵押權登記

2.系爭借款於88年12月21日到期後,原告屢次向xxx催討,xxx皆藉詞推託不予償還分毫,嗣xxx於94年11月22日死亡,由被告繼承系爭抵押權,原告向被告表明欲拍賣系爭土地取償,並委託律師發函請被告出面協談,惟被告等雖默認有此債務存在卻消極不予處理,致原告之權益嚴重受損,原告爰提起本件訴訟,請求確認債權存在。

3.原告起訴確認債權存在顯有所據。

 

阿我想請問一下討債時間這樣算過了嗎?

阿你覺得這對我們被告有利還無利?

而且有抵押權設定契約卻沒借據這樣算是怎樣?(因為我們都不知xxx到底是否有借所以沒借據這樣算我們有利嘛?)

阿前面備註娜說五日內提說答辯狀到院那是要寫怎樣好?怎麼寫?

拜託幫看一下~謝謝

時效有沒有過要再研究,如果對方有作中斷時效的動作,就沒有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本件建議您先向法院聯繫閱卷了解對方主張之內容後再行回應為妥,原則上在調解階段未提出答辯狀尚不致產生逾時提出的失權效力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對方之相關證據及主張,視是否得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fay fay 103-02-20 14:06

律師你好:

日前收到亞x電信業者委託安x財信寄來追討電信費用,$5107.- 並告知會向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及假扣押,也需負擔法律程序費用

想請教律師,若仍未理會,是否對方回如信上所言採取行動?

感恩律師的回應

本件不排除對方後續採取法律行動依法取得執行名義或聲請強制執行取償,建議您可以先確定一下該電信費用是何時欠繳的,或許會有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之餘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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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 fay 103-02-21 09:0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去年近三個月發生的事。以律師之見,要採取什麼行動解決呢?因為有朋友有過此經驗,欠繳一萬多,也沒去理會這樣的追討信,後來也就不了了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向您起訴主張,您可先查詢欠費年度,是否可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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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8 22:39

請問各位律師

因本人要購置土地,但中人要求我寫委託委託他處理過戶買賣一事,但後來我發現土地價金跟實際不符,但委託書已經寫給他了,也有本人的附上印鑑證明,請問我要如何解除這張委託書的效力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要解除契約,應發存證信函解除,但本件買賣契約若已成立,則應朝無權代理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基於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原先所為意思表示具有一定之拘束力,故本件契約終止或解除乙事得否依法進行,其詳細情形應進視雙方具體約定而定,基本上尚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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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27

 發函撤銷委託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解除委任契約,亦發存證信函通知買方已解除委託人之委任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應進一步確認您的委託內容是否涉及居間動產經紀(仲介)、委託銷售等成份、有無授權委託最低銷售金額、代收定金權限及相關違約或終止契約之約定如何等項,一般而言依民法第549條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委託人似乎有權隨時終止「委任契約」。但在受託人開始銷售以後委託人行使終止權,也可能被認為是「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故委託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又依民法第250條第2項:「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如委託銷售契約有約定「委託人片面終止契約」的違約金,則受託人依法基本上即無須舉證其終止契約的損害,即可逕行依約請求違約金。

民法第549條(委任契約之任意終止)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50條(約定違約金之性質)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終止委託   2.因為你簽了授權書  也給對方印鑑證明  如果買賣契約簽立後  要主張沒有授權  機率實在比較低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發存證信函終止委託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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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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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嫺 103-02-17 07:48

您好,有件債務問題想請求協助...

1.本人於95年因生意週轉不過來,以致欠下大筆的信用卡債務,其中台新銀行於上星期二寄了民事調解予我的母親,上面寫著"相對人",因為父親於93年往生,留下一棟透天厝,我家有三個姊妹,但因顧及母親還在,所以由母親直接繼承;戶口名簿上就是"戶長".而老大及老二(我本人),因為已經嫁出了,但因為娘家有地區的優惠,所以我們姊妹二人也就沒有遣到夫家,想讓媽媽多領一些福利,因為家庭狀況不太好,但我們也沒有跟媽媽在同一本戶口名簿內,因為方便我們辦什麼資料;但不知為何台新銀行就依此來請媽媽出庭調解,因為媽媽不太認識字,看到這種法院寄的文件,擔心不已,請問她一定要出庭嗎?調解書上寫了103-03-03要出庭,這對媽媽會造成什麼影響?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嗎?會不會台新銀行要媽媽賣房還債呢?我們要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義?

2.我有保保險,但最近有朋友的理賠債權銀行申請凍結了,請問這樣的話,我們如何自保?

  以上,麻煩您解惑..不慎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2-17 09:36

您好!不管有沒有遷戶籍,三個子女若未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則仍是合法繼承人;而若其中有繼承人是為了逃避銀行債務才未分得遺產,則銀行是有可能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既然法院寄來調解通知,最好還是要出庭,否則有被罰款的可能,另也才能問清楚銀行為何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06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父親過世時,母親、您及姊妹三人,均未辦法拋棄繼承,故父親財產連同債務均已由母親及你們姊妹繼承。又若確認是法院寄出之文件,臺新銀行應已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故調解庭應出席了解狀況,並表達意見。又本件涉及繼承父親之債務,倘金額過大,不可不慎,以免影響日後之生活,建議你務必於開庭日前,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出庭,了解對方之要求,有無空間加以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屬於舊法時期  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就屬於當然概括繼承一切權利義務  所以你跟母親應該需要連帶負擔債務   2.法院通知開調解庭   如果可以還是前往了解情況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出庭嘗試與台新協調,視有無解決方案。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張小姐 103-02-14 16:50

您好:
幾年前因為友人欠我錢無法償還,
所以將他經營的網拍轉讓給我經營,
本人於上月收到法院要求薪資債權強制執行的公文,
說我朋友欠他錢要我從他薪資扣款,
轉讓給我後朋友就不知所蹤了,
只是因為他經營了很久,
所以為了確保留住老客戶,
當初跟他說明網路上一切不變,
只是在國稅局有變更負責人名字,
我上月回覆薪資債權強制執行的公文告知此人已經離職,
但最近收到簡易庭的開庭通知,我變成被告了,
上面說我申報不實,
因為原告有打電話到我網拍電話找我朋友,
電話的是我男朋友,他跟對方說我朋友不在,
所以原告認定我朋友還在這裡上班,
但事實上該網拍每個月的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
我也只是以兼職方式經營,哪有錢可以請員工?
因為怕打電話來詢問的買家是我朋友的老客戶,
所以我們才會說他不在,沒在電話裡強調沒這個人,
想請問:
1.開庭當天我要上班無法前往,可以委託他人前往嗎?
2.我提供國稅局的報稅證明,證明該網拍每月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來證明這樣的收入物無法請員工,這樣可以嗎?
(因為原告一直以為欠他錢的人是我請的員工)
還是律師有建議如何處理較妥當?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4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庭可以請代理人,但是必須是該事務的主要處理人員,且熟悉案情,否則法院可以拒絕。

2、您應該準備ㄧ切可以證明該員不在您所經營的網站任職的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庭可委任律師代為前往,另再提出證據證明您朋友確實無在該公司上班之紀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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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103-02-13 23:40

      年初購買一間中古屋,事前知道有漏水問題,因此簽約時有訂半年的漏水維修保固,交屋前也有請前屋主處理漏水問題,交屋後發現同一處漏水依舊存在。

      由於裝潢工程已經開始,便打算牆面剃皮後一併找抓漏師傅處理,師傅處理的同時我也連絡前屋主告知有漏水的情形,希望他可以負擔費用,但是前屋主認為他們找的師傅已經有提供修繕到好的保固服務,我們修繕漏水應該找他們之前委託的抓漏師傅,如果他們支付我們漏水費用等於是付兩次抓漏的錢,損及他們前次保固服務權益,因此似乎不願意支付費用。而對方找的抓漏師傅也表示我們已經動工,這已經是他保固範圍之外的責任了。

      請問有機會讓前屋主負責此次漏水修繕費用嗎?還是我們只能自認倒楣自己吸收費用呢?

謝謝!

如果是交屋前就存在的漏水問題,那賣方就是要負責,如果不負責,那就起訴請求債務不履行的賠償,或是請求減少價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4 00:12

關於您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了解似可主張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請求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須進一步了解或有其他問題,可來信詢問roysu.tw@gmail.com,謝謝。

simon 103-02-14 00:13

感謝~

 

 

simon 103-02-14 00:35

現在前屋主是有意願處理的,只是他之前找的抓漏師傅有提供保固且還在保固期限內,

他認為如果支付我們另外找的師傅修繕費用會損及他們原有保固的權益,因此他不願支付我們費用,現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想請問,在前屋主擁有其配合廠商的保固期限內,新屋主自己找抓漏修繕可以要求前屋主負擔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漏水問題仍然存在,可請求前屋主繼續處理之,您無須自行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房屋漏水瑕疵  這部分應該是涉及買賣債務不履行以及買賣瑕疵擔保責任的問題   2.你可以先行催告對方 如果不回應再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解決漏水問題,若屆期仍未解決,可起訴請求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cky 103-02-12 20:50

您好,去年102年6月將土地委託動產公司進行買賣,簽訂了一般委託銷售契約書,於今年103年1月銷售員打電話向我確認銷售底價且轉告買方,買方考慮後同意購買,並於同意後隔日匯款訂金至我帳戶,但土地是我與親戚一同擁有,契約書是對方寄過來給我簽但只有我簽名親戚未簽名,已收到訂金後親戚反悔說不要賣了,於是我就跟銷售員說要退還訂金且不賣土地了,結果銷售員不給我買方的帳戶讓我退還訂金,還寄存證信函給我說我違約要我還給買方加倍訂金且給銷售員6%的違約金,不然就告我詐欺罪、背信罪及民事違約賠償,請問該怎麼回復存證信函?

 要先看到委賣契約和對方的存證信函,才能找到有利的切入點,可先mail過來看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確實可能有違約之虞,且後續可能會衍生出更多問題,但仍應先審視您的合約內容,才能分析對您最佳之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應視您與仲介公司所簽之委託契約內容而定,及您究竟於哪些文件上簽名,是否有就訂金為簽收,目前您應避免再於任何文件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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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看起來應該是單純委售契約的違反   不會有相關刑事責任問題   2.縱使未經全部所有人同意  但你還是可以簽立契約 應該不會影響契約效力   3.所以如果已經有買方付訂金  是否會被認定契約成立  或是有簽契約義務  可能就有爭議了  主要還是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4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可視您究竟簽了哪些文件,及該委託銷售契約之約定,有無機會可爭執該合約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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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游 103-02-11 12:28

本人為解決與人合作投資房產糾紛,而委託律師訴訟,以律師之戶頭及其助理名字繳交裁判費及提存金及擔保金,現已和解。請問如何退裁判費及提存金及假處分假扣押之擔保金?時間要多久?若要自己查或申請退款手續為何?謝謝!

小游 103-02-09 09:36
本人為解決與人合作投資房產糾紛,而委託律師訴訟,以律師之戶頭及其助理名字繳交裁判費及提存金及擔保金,現已和解。請問如何退裁判費及提存金及假處分假扣押之擔保金?時間要多久?若要自己查或申請退款手續為何?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29

您好,若您已委任律師,您可請該律師為您辦理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先以律師之帳戶繳納,則退還仍應以律師之帳戶名義為之,法院對於退還款項,會比較謹慎,所以時間上可能不會那麼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辦妥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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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3-02-07 14:10

買了房子之後 陸陸續續有收到前屋主的銀行卡債通知單

因為我們也不認識前屋主 而且信件都不是掛號 所以收到信就直接丟掉

今天又收到銀行委託債權公司寄來的信 也不是掛號

請問我們是否會牽扯到法律的問題 又該如何處理

您好:這部分應不涉及刑民事責任,但建議您還是將信件退回,以免再收到前屋主的信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6

 直接丟到郵筒,郵局會回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不是您的郵件,可交由郵局說明無此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對方應該自行將地址變更通知對方  所以你應該沒有義務替對方保留相關信件  再者那些也不是掛號信件  應該沒有代收問題     你可以直接丟掉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交由郵局回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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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 103-02-01 17:17

律師你好:
我之前有借錢給我朋友,他說會以支票方式給我,所以有委託一位律師幫他處理事情,可是中途有一些糾紛,他那位律師不想幫他處理這件事 情,所以他說要轉由台南地方法院處理,到最後會以公函方式寄給我(會在2014/01/23前拿到公函並23日去法院領取),中途我有先匯保證金給他,他 說保證金會隨著公函以現金票還給我,可是現在我遲遲沒有收到公函,這樣我還要去法院嗎??我要如何知道法院有沒有寄出公函要問誰?加上我現在聯絡不上我朋 友,雖然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可是他的手機是他原本的律師的,這樣我要怎麼處理呢??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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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如果你不確定你在法院是否有相關案件  建議你可以親自到法院訴訟輔導科去詢問  以個人名義確認看看   就可以知道後續要如何處理借款事宜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HEN 103-01-31 21:28

"甲"之前獨居時之郵局帳簿及印章密碼委託"乙"經管;因目前由其子"丙"接去奉養;而"丙"因生活所需要求郵局帳簿及印章密碼轉給其經管;請問未經"甲"同意可以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1-31 21:57

您好!既然是甲的東西,當然要甲同意才行。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甲之財產,您應取得甲之同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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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沒有經過本人同意  兒子於法律上可能沒有權利要求對方返還相關帳戶資料   2.如果父親已經精神狀況有問題  可以考慮聲請監護宣告  兒子爭取擔任監護人  或許有機會處理這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remy 103-01-28 12:06

公司配發前年度員工股票分紅,且已於當年度該員工之綜合所得稅納入申報,但股票撥入公司委託中國信託開立之員工強制信託專戶,並要求員工簽署久任合約,後續員工於任滿期前離職,分紅股票被公司收回

目前欲向前任職公司爭取被收回股票及期間股票孳息,狀況類似之前大立光之判例,請問現行勝訴機率大嗎? 民國98年底離職,是否有追朔期問題? 該如何進行? 委任律師費用??

大立光判例-員工違反久任約定而以已分紅股票充作懲罰性違約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6572號民事判決)

如果針對分紅配股約定可離職前就違約離職,當然就要受雙方約定的條款來處理,除非約定條款有違約金過高,或其他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的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公司之相關契約約定而定,若無就此約定,自可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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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30 06:40

您好!還是要先檢視所簽合約之內容及簽約過程而定,要能找出條款有違法或顯失公平之處,才有機會;另外,您所提大立光的案例,在上訴後已經被推翻,亦請注意。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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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die 103-01-22 19:25

兩年前因房屋漏水問題委託防漏工程公司進行修繕修繕完工且完成驗收後支付修繕費用,並與該公司簽訂兩年保固期限的保固合約

目前面臨狀況為保固期限即將到期,但房屋卻出現漏水現象,故衍生下列問題希望獲得相關諮詢

1. 是否可向該公司要求返還全額修繕費用?若可,而該公司以非施工瑕疵不願意支付,應如何向該公司主張?

2. 若該公司同意再次進行免費補強工程,則進行工程前可否要求施工品質或展延保固期限?若可,而該公司不願意提供相關承諾,應如何向該公司主張?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仍需先確認保固內容為何,當然您們仍可再跟對方公司協商,以延長您們的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保固期限到期前,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瑕疵,視您與廠商之契約如何約定,加以請求修繕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48

 都已經維修完畢是不可能退錢的拉,

頂多要求對方再補強,

至於補強部分通常不會延長保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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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103-01-17 21:21

律師你好

之要賣大廈小套房,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常識,
常幫忙我的管理員阿姨說可以找她熟識的仲介幫忙,
一開始她問我說要賣多少,並說之前有一間套房賣出
屋主實拿105萬,其他所有稅款都不需要付,問我要實拿多少錢? <== 點1


之後我做了調查說要實拿115萬,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有買家有意要買,
但是她說仲介認為我要實拿115萬太高了,這樣不好談,問我是否可以
降為實拿110萬,我沒有懷疑就答應了。    <== 點2

 

過一天又打來說仲介說買方殺價殺得很兇,要我再降一點就可以成交了,
那就降到108萬。 過一天後她告訴我說成交,我實拿108萬,  
請我準備印鑑跟權狀,某天晚上簽約。但是簽約前一天告訴我賣出總價是136萬。 <== 點3

當時我連賣屋要簽委任約才算是找了房仲的常識也不懂,一直以為是房仲幫找買方的。
實際我沒有看過仲介也沒有簽過經紀委任約(現在知道要簽約)
管理員說28萬都是仲介拿的佣金,我之後有問她一般不是只能拿6%。
而且明明買方的價格這麼高,卻2次要求我降價,是否不合理?
但阿姨回應是說仲介比較會賣,那是他會賣所以會賺,告訴我都跟大家約好了,
準備要簽約了,不能反悔。但是仲介簽約時不會出現,是委託阿姨去。

 

後來簽完約我打給買方詢問,買方(女)說跟本沒有仲介跟她接洽,是直接
找管理員小姐問有沒有人要賣房的,而且她也沒殺價,就是希望136萬看
能否談成。 <== 點4

現在等著交屋我就可以拿到所有的錢,阿姨之前是請我拿到錢再領28萬給她,
她說要拿給"仲介"。

<<<<<問題>>>>>
阿姨這幾點的行為有否符合無詐欺背信行為?
雖然我現在已經透過GOOGLE大神了解大部份,我完全不用給仲介費(沒簽約or根本沒房仲),
阿姨也違反了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但是心裡一直想著我被騙了,這一兩個星期每天都睡不好,早上整天就在想是不是被人騙的事。
若她還跟我要28萬,我是不想因為這點事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只是想問說她這樣是不是符合詐騙罪嫌?因為我還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之前跟管理員的對話沒有錄音,但是跟買方的對話有錄音起來。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無仲介,則對方所述即為虛偽,且其既然一直說是有仲介,則他是否符合民法上所規定的居間關係,是有問題的,且本件未簽訂書面契約,對方若要上法院來向您請求,應也有舉證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簽任何仲介委託契約,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yan 103-01-17 21:02

之要賣大廈小套房,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常識,
常幫忙我的管理員阿姨說可以找她熟識的仲介幫忙,
一開始她問我說要賣多少,並說之前有一間套房賣出
屋主實拿105萬,其他所有稅款都不需要付,問我要實拿多少錢? <== 點1


之後我做了調查說要實拿115萬,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有買家有意要買,
但是她說仲介認為我要實拿115萬太高了,這樣不好談,問我是否可以
降為實拿110萬,我沒有懷疑就答應了。    <== 點2

 

過一天又打來說仲介說買方殺價殺得很兇,要我再降一點就可以成交了,
那就降到108萬。 過一天後她告訴我說成交,我實拿108萬,  
請我準備印鑑跟權狀,某天晚上簽約。但是簽約前一天告訴我賣出總價是136萬。 <== 點3

當時我連賣屋要簽委任約才算是找了房仲的常識也不懂,一直以為是房仲幫找買方的。
實際我沒有看過仲介也沒有簽過經紀委任約(現在知道要簽約)
管理員說28萬都是仲介拿的佣金,我之後有問她一般不是只能拿6%。
而且明明買方的價格這麼高,卻2次要求我降價,是否不合理?
但阿姨回應是說仲介比較會賣,那是他會賣所以會賺,告訴我都跟大家約好了,
準備要簽約了,不能反悔。但是仲介簽約時不會出現,是委託阿姨去。

 

後來簽完約我打給買方詢問,買方(女)說跟本沒有仲介跟她接洽,是直接
找管理員小姐問有沒有人要賣房的,而且她也沒殺價,就是希望136萬看
能否談成。 <== 點4

現在等著交屋我就可以拿到所有的錢,阿姨之前是請我拿到錢再領28萬給她,
她說要拿給"仲介"。

<<<<<問題>>>>>
阿姨這幾點的行為有否符合無詐欺背信行為?
雖然我現在已經透過GOOGLE大神了解大部份,我完全不用給仲介費(沒簽約or根本沒房仲),
阿姨也違反了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但是心裡一直想著我被騙了,這一兩個星期每天都睡不好,早上整天就在想是不是被人騙的事。
若她還跟我要28萬,我是不想因為這點事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只是想問說她這樣是不是符合詐騙罪嫌?因為我還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之前跟管理員的對話沒有錄音,但是跟買方的對話有錄音起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簽任何仲介委託契約,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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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 103-01-17 17:26

 我於去年委託房屋仲介銷售一筆土地,最近房仲傳達有某買主要買土地,可是因該買主是幫其老闆買的,買主想從中賺差價(如跟我買10000,回頭跟老闆報15000),房仲說如果我同意賣土地房仲公司不能出價差的資料,變成我必須取消房仲契約,並支付違約金,私下再跟買主交易。我想請問這種做法對我有無風險?人是房仲找來的,取消契約房仲多賺了一筆違約金且不用負責任嗎? 我如果同意買主的交易,屆時其老闆發現價差問題與我是否有關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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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的問題並未po文成功,請重新po文,或直接mail至alex4279@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作法除有違約金之虞外,若您知情而與對方達成買賣,有被認定詐欺之風險,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專任委託契約期限簽多久?若您真的不想賣,請不要再簽任何名及收任何斡旋金,或許還有機會針對契約條款爭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雅 103-01-15 05:10

因和遠傳電信有限公司與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消費糾紛,也有向台北市消保官進行申訴,因第一次與兩間公司協調不成,有向台北市消費者保護中心提起第二次申訴,台北市政府有寄開會通知單過來給我,請我2/6到消費者服務中心開會進行第二次協商,因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件,對於法律上的問題也是一竅不通,想問說當天是不是可以委託律師陪同前往開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天仍可委任律師一同前往,但此會有費用的收取,您應一併斟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一同與您前往,替您爭取權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a 103-01-14 00:49

如果我想委託律師幫我處理未成年子女變更母姓這案件....需要花費多少呢??

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a 103-01-15 00:5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來電討論

謝謝律師~~

via 103-01-15 00: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 ...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連絡。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van 103-01-13 10:39

您好,我有2個問題想要請教:

1.本人於102年4月購買國宅房舍,因原屋主表示有奢侈稅問題,須至103年2月過戶,這點因售價較便宜,因此同意,而我的既有房屋售出時也向買方表明需至103年3月才能交屋,因目前為止新買的房子那邊仍有住戶在內,像購買的仲介詢問得到的答案是未交屋前原屋主仍有使用權利,想請問如到時未能順利交互買賣雙方及仲介各有什麼責任?(我買賣都是委託同一仲介人)

2.國宅車位屬共同持分,交易前有要求原屋主須參與新一年度停車位抽籤並告知位置,但因原屋主未使用停車位,故委託管委會全權處理該車位時間至2013年5月31日止,且向本人如需車位須向管委會重新申請,想請教的是原屋主所有權消滅後該車位新屋主是否有權收回使用?若不能,我的權益該如何爭取?

以上問題,謝謝撥冗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違反契約之問題,即須針對違反契約所造成之他人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就車位問題,可向管委會表達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2: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房屋之的部份,除非有特別約的,否則再未交屋之前,確實原屋主仍可繼續使用。日後倘有違約問題,則可依據契約主張權益。

2、又有關車位問題,倘若對方於立約之初即無所謂車位問題,而無法抽籤,則恐已經違反契約之義務。

3、又有關相關權益,仍須依據雙方所簽立之契約書為準。

jen 103-01-12 20:51

  律師您好:

因為身體很弱常生病,又不好去找律師遺囑,也不想給別人知道,剛好前一陣子聽人家說遺囑也可以自己寫,只要有一定格式及內容合法,是可以成立的,因為我害怕沒來得及交待,讓二個未成年的女兒和父母親造成困擾,所以我想自己寫一份遺囑,但不知內容是否合法可行,可以請好心的律師先生和小姐替我檢查一下嗎?感恩

遺囑人OOO,女性,民國OO年OO月OO日出生,國民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茲立遺囑如下:

 

一、財產分配(立遺囑人名下所有)

(一).動產部份:

1.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OOO-OOOO建 號<門牌號碼OO市OO路OOO號>OO層樓住宅.

2.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面積OOOO平方公尺.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共同持有(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姐妹)

 

 (二).動產部分:

 1.股票:

   (1).OO證?

   (2).OO證?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均分(先生孫女,我母親和妹妹)

 

2.銀行存款: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4).OO銀行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

姐妹,公公,大姑,先生兒子)

 

 3.基金: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均分(我外甥(女))

          第三順位:OOO,OOO,OOO均分(我父親,母親,公公)

 

  4.保險金:

    (1).OOOO人壽

    (2).OOOO人壽

    (3).OOOO人壽

    (4).OOOO人壽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共同持有(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各10%,其於70%由OOO,OOO,OOO,OOO

              ,OOO,OOO均分 (公公,大姑,先生兒子各10%,其於70%兄弟

                                姐妹和爸爸)

  5.會錢:由OOO繼承(妹妹)

  6.車子:由遺囑行人賣掉後,取10萬現金遺贈給OOO,其它處理完後

              事及遺囑執行所須費用後,以我名義捐做公益

 

  7.公司應收帳款:庫存委由遺囑行人出清變賣,所得先付應付帳款,其

    餘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共同持有(女兒)

    第二順位:OOO(我父親),遺囑行人均分

 

二、指定姐姐OOO和妹妹OOO為遺囑行人.

三、如二個女兒為未成年,本人OOO指定委託父親OOO作為法定監護

        人,直到成年為止.

四、如二個女兒皆未成年,所繼承之所有財產,委由遺囑行人在信任

        之銀行以女兒名義分開信託管理,每半年固定提撥教育費直到成 

        年為止.

五、第一項動產如由女兒繼承時,委由遺囑行人將其房子出租,所

       收租金做為監護人及女兒生活費.

 

 

                                                                         立遺囑人:OOO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遺產之陳列沒有問題。

2、然就您所述的順位繼承,並非法律所明文規定事項,請詳述其意義,以利判斷是否違反特留份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囑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之形式,若有未合,即有遺囑無效之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en 103-01-11 00:05

  律師您好:

聽人家說遺囑也可以自己寫,只要有一定格式及內容合法,是可以成立的,我訂了一份遺囑,但不知內容是否合法可行,可以請律師替我檢查一下嗎?感恩

遺囑人OOO,女性,民國OO年OO月OO日出生,國民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茲立遺囑如下:

 

一、財產分配(立遺囑人名下所有)

(一).動產部份:

1.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OOO-OOOO建 號<門牌號碼OO市OO路OOO號>OO層樓住宅.

2.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面積OOOO平方公尺.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共同持有(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姐妹)

 

 (二).動產部分:

 1.股票:

   (1).OO證?

   (2).OO證?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均分(先生孫女,我母親和妹妹)

 

2.銀行存款: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4).OO銀行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

姐妹,公公,大姑,先生兒子)

 

 3.基金: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均分(我外甥(女))

          第三順位:OOO,OOO,OOO均分(我父親,母親,公公)

 

  4.保險金:

    (1).OOOO人壽

    (2).OOOO人壽

    (3).OOOO人壽

    (4).OOOO人壽

      身故受益人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共同持有(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各10%,其於70%由OOO,OOO,OOO,OOO

              ,OOO,OOO均分 (公公,大姑,先生兒子各10%,其於70%兄弟

                                姐妹和爸爸)

  5.會錢:由OOO繼承(妹妹)

  6.車子:由遺囑行人賣掉後,取10萬現金遺贈給OOO,其它處理完後

              事及遺囑執行所須費用後,以我名義捐做公益

 

  7.公司應收帳款:庫存委由遺囑行人出清變賣,所得先付應付帳款,其

    餘採順位方式繼承

    第一順位:OOO,OOO共同持有(女兒)

    第二順位:OOO(我父親),遺囑行人均分

 

二、指定姐姐OOO和妹妹OOO為遺囑行人.

三、如二個女兒為未成年,本人OOO指定委託父親OOO作為法定監護

        人,直到成年為止.

四、如二個女兒皆未成年,所繼承之所有財產,委由遺囑行人在信任

        之銀行以女兒名義分開信託管理,每半年固定提撥教育費直到成 

        年為止.

五、第一項動產如由女兒繼承時,委由遺囑行人將其房子出租,所

       收租金做為監護人及女兒生活費.

 

 

                                                                         立遺囑人:OOO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妤恩 103-01-09 17:2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哥他販賣二級毒品

案件有3件全部合併6年半 大概關多久可以假釋?

還有當初他被警察抓的時候有兩隻手機一起被扣

是要等他執行完畢才可以領回,還是他進去執行的時候可以領?

那要去當初抓他的警察局領還是地檢署領?

還有我們去地檢署保他的的錢,也是等他去執行的時候才可以領嗎?

如果哥哥進去執行的話,他自己簽的保金,可以委託他人去領嗎?

然後它執行日子是1/22過年前一個禮拜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哥哥延期執行......

或者如果哥哥過年後再去報到這樣算通緝嗎?

通緝的話刑責會加重嗎 .. 只是要過年陪媽媽完就自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大約3年3個月時可聲請假釋,但第一次聲請不一定會過。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3

 假釋要關一半才可申請,

至於手機應會被法院沒收,

保釋金則在全案終結確定時可以領取,

除非有疾病,不然不得延緩進監獄,否則會被通緝

小柔 103-01-09 16:48

我父親過世,但因阿公的遺產沒有達成共識未處理,現在父親過世,姑媽要分遺產,但父親有負債,請問父親的負債跟阿公的遺產有關係嗎?
因為我一直覺得他們開的條件非常不公平也求助無門所以一直沒有處理,剛剛姑媽委託代書電話來說,明天要姑媽們要去辦共同共有,說我有沒有去都沒有差別,想請問一下那是什麼?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辦理共同共有只是將財產從被繼承人名義改為全體繼承共有,在法律上並無太大的問題。

2、倘若就遺產的部份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建議可以訴請法院分割遺產,以杜絕爭議,並避免日後有人偷偷過戶的行為。

katie 103-01-09 12:03

家裡有一些土地的權狀,所有權是家裡奶奶的名字,但她現在已臥床無法行走,我小叔就私自拿奶奶的身份證辦理了印鑑證明,然後至代書那裡,把所有的土地權狀都賣掉,但目前得知一部份已過戶完成,還有一部份對方還再辦過戶當中,想請問,這樣我們是否可以請求這些交易不成立?畢竟委託書我奶奶也沒簽名,也不知對方是知道還是不知道真相?現在我們該如何處理?而且我小叔偷賣之後,也拿了對方一部份錢,現在人也沒回家了,但我們有找到那個代書的名片,現在該做何處置?

你叔叔有刑事偽造文書等刑責,民事部分房子如果是登記你奶奶名字,那可以主張你叔叔是無權處分,應發存證信函給買方表示不承認,並主張回復登記在你奶奶名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追回該土地,已移轉登記者,應提起撤銷登記之訴,未移轉登記者,應趕快發文撤銷意思表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小叔提起刑事告訴。就尚未辦理移轉登記土地,應先使其暫停之。並撤銷登記之其他部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20

 先做一個清查,把奶奶原本的房地做一個整理,

被盜賣的到底賣給誰,都要弄清楚,再發函給對方要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JILL 103-01-08 11:21

我是土地抵押權人 之前因為跟債務人還有另外一個人簽一份買賣協議書 就是把土地過戶到另一個人名下 順便分割 委託代書辦理過程中 她說要遷塗銷抵押權 之後分割好在設定回去 現在一審法院卻說要塗銷抵押權 這樣我可以怎麼做呢

1.抵押權人跟土地買賣過戶未必有直接關係 你們當時買賣可能先弄清楚買賣當事人是誰 內容是甚麼 是土地所有人賣給你 你再賣給第三人嗎 2.如果塗銷抵押權再回復登記 可能看代書辦理過程是如何 曾經有遇過因為分割 避免抵押權要不斷轉載先塗銷 最後被認定違反抵押權從屬性 提供你參考

 一審審理中?還是一審已判決?如還在一審審裡中,就要看對方的主張為何?如已一審判決,就要在上訴期間內先聲明上訴,並準備資料與律師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該土地是因何故而涉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花 103-01-06 01:29

?請問終止收養除了去法院

終止收養書約一樣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終止收養對嗎?

因為我已經成年~所以應該也可以自行決定改為母姓對嗎?

請問書約的養父資料可以由他的監護人所填寫或是蓋章嗎?

還是需要寫一份委託書?

前天和養父的監護人就是我的同母異父弟弟告知這件事情~

然後他也同意幫忙~

因為他也知道當初養父在我一成年就把我趕出去~並且後來也把媽媽趕出來~

離婚的時候還註名不准我們靠近方圓幾里之類~@@

所以弟弟會帶上他和養父的戶口名簿印章身分證~和我一起去戶政事務所~

這樣辦理可以嗎?? 我想直接辦終止收養~並且改母姓~和直接改名~

請問一天可以辦完嗎??

?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須經法院許可,方生效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r.H 103-01-05 02:46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本人于2013/11月經由網路通訊軟體委託OOO(以下簡稱賣方)製作模型玩具作品一件,

雙方協議製作細節與交件時間2014/3月後本人已于當月月底將訂金匯款給賣方。(我有複製網路銀行匯款成功電子檔和所有對話訊息)

2014/1/2月因想了解目前製作進度嘗試聯絡賣方則無回應。(對方只留有手機,通訊軟體帳號,Email)

2014/1/3賣方仍然無回應。

2014/1/4我使用通訊軟體與Email告知對方如果始終不出面將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

2014/1/5賣方使用通訊軟體表示會如期交件,如超過時間,我不能等也得等,且態度極差,說我打擾他,甚至威脅我一直煩他他將不保證作品的完成度,還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做事風格就是這樣,甚至有可能會直接將半成品交給我。

 

以下是我的問題:

 

1.請問我們這樣的協議如對方不在約定時間交件或是根本不交件的情況下,我能採取什麼方式保護自己?訂金有可能追得回來嗎?

2.倘若于交件時間賣方交給我的東西真如他威脅所說,完成度跟當初約定的不同,或者是半成品,我有沒有權利解除委託?如因上述理由我基於自保原因執意不將尾款給他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3.我告知賣方如不出面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有沒有可能被對方反告恐嚇或其他罪名?

 

以上問題懇請各位律師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約,對您造成相關損失,您可主張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有約定履約的時間,那對方到期不履約會構成債務不履行,你可以向對方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支付的價金及遲延所造成的損害賠償。如果沒有約定期間,你要先向對方催告訂定一個履約的時間,然後如果期間到了,對方仍不履約,你可以如上述的方式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及損害賠償

 

建議使用存證信函或其他有紀錄的方式表達你的請求意思,請求的意思中請不要有情緒性的文字,據理說明即可。

小花 103-01-04 18:59

終止收養如果寫終止收養書約一樣可以到戶政辦理終止收養對嗎?

因為我已經成年~所以應該也可以自行決定改為母姓對嗎?

請問書約的養父資料可以由他的監護人所填寫或是蓋章嗎?

還是要寫一份委託書?

前天和養父的監護人就是我的同母異父弟弟告知這件事情~

然後他也同意幫忙~

因為他也知道當初養父在我一成年就把我趕出去~並且後來也把媽媽趕出來~

離婚的時候還註名不准我們靠近方圓幾里之類~@@

所以弟弟會帶上他和養父的戶口名簿印章身分證~和我一起去戶政事務所~

這樣辦理可以嗎?? 我想直接辦終止收養~並且改母姓~和直接改名~

不然一堆東西要改~就乾脆全改算了~@@

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終止收養契約部分,須向法院請求之,法院許可,方得終止收養契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職員 103-01-04 16:36

律師您好:

未成年孩子(國三)家長驟逝,留下一筆勞退金至孩子帳戶中,目前家中僅有祖母及一位弟弟(國二),祖母年邁行動不便且不會使用提款機,因此家中金錢支出皆由該名國三孩子提領,但其金錢管理能力未臻成熟,已有提領金錢任意購買商品滿足物慾情形,擔心此家庭金錢使用上無法好好運用,很快將會面臨坐山吃空狀況。

透過網路資訊,得知"信託"此項管理金錢方式,但在其中所知委託人多為長輩,作為財產分配或老年生活保障,因此想詢問未成年身份,是否可以運用信託方式,作為金錢的部分保障?又或未成年身分在繼承金錢部分,有無相關法律規範供瞭解?

謝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該名小孩之監護人為其祖母,您可至縣市政府之社會局反應此情形,由社會局評估是否變更監護人或為該名小孩辦理財產信託等措施。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