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以下是火災過程說明
那家我家人都在二樓吃飯,
聽鄰居說我家有白煙,
後來火就慢慢燒起來,
最後燒到隔壁鐵皮違建,
當時消防隊說火是我家引起,快起和解不然會被判刑,
這樣的消防人員是否客觀?
後來請消防局鑑定火災原因,
鑑定人員也是愛理不理,
就從電氣然去看,
也不想說可不可能是人為,
因對方多次想要買我家,
因可做為宗教賺錢的地方,
且對方要災張說是人為引起的火災,
我方有人證、物證的不在場證明,
代表對方要把事情搞大,
從民事變刑事,
要求我方付巨額賠償金~~
所以公務人員是否客觀~~這裡就看的出來~~
後來請地方人事調節,
因對方的選票較多,
調解人士偏坦對方故做罷,
對方要求150萬,
鐵皮屋加上一些東西要150萬,
跟混泥土一樣貴了~~真的是獅子大開口~~
後來去調節委員會二次,
也是一面倒,
我猜是有人去講吧!
最後對方假扣押我家,
這樣合理嗎?
以下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先進~~
1. 法院判定火災權責,是依消防隊筆錄及消防局鑑定報告及相關資料判定嗎?
2. 被波及違建,違建是否需負擔部份責任?
3. 對方實施假扣押,是否合法
4. 我方是否能反告
5. 兩方律師是否會串通
6. 對方已清光現場(因是違建),若法官要判定賠償,怎麼判定
7. 一般火災賠儐會有折舊問題嗎?若是15~20坪鋼構鐵皮屋,法官會判多少~
8. 對方有動機想買我家房子,是否可以向法官說明對方動機~
9. 對方要以市價六成資金買我家房子,否則不用調節,這樣的動機太明顯了吧!
如題 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只好訴諸法律
原由:小弟我的外公外婆與舅舅(獨子)舅媽同住,而至從30年前舅舅結婚之後,個性就有約略的改變,如:比較愛錢,錙銖計較,另外也會喝酒後"言語"怒罵外公外婆。但因為獨子的關係,所以外公外婆也就繼續忍氣吞聲,但其餘三個女兒皆看在眼裡,也常常介入居中協調,但這30年來,情況沒有些許改變,而且還變本加厲....
約莫前兩年開始,外婆到醫院檢查得到癌症之後,狀況就每況愈下,起初都是由我住附近的大阿姨及姨丈做接送看病做化療的動作,但是有時候忙碌也只好請舅舅代勞,他就會開始出現不耐煩的表情,雖說我們本來就不期望他可以多做些什麼,但是這樣的事情他應該是他身為人子應該要去做的事情吧!時間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輾轉從外婆口中聽到,外婆要請舅舅帶他去醫院,他居然要求外婆"跪下來"求他,這會不會太扯,而聽外婆說她也"跪"了.....我真的非常的不能諒解這是一個兒子會做的事情。
直到最近幾個月...雖說外婆的身體有逐漸好轉,但是還是很差,且因為他舅媽煮飯時不會煮外公外婆的份,所以他們就會沒飯吃,我們聽到這消息後,馬上請了一位居家煮飯的小姐到府煮飯給外公外婆吃,而舅媽也很故意的要在同一個時間使用廚房,並且辱罵居家煮飯小姐,導致小姐一直反映有不想去煮飯,而也因為事情越鬧越大,他們也開始一直用"言語"暴力來施加給外公外婆在精神上的壓力,導致於現在外婆瘦到2X公斤,皮包骨的樣子(目前已經把外婆安置到大阿姨住所);目前只剩下外公一個人還住在老家...但是也有快撐不下去的感覺,不是我們不把外公安置到其他地方,而是老人家不希望離開住了60年的房子.....只好尊重他老人家
但是事情演變到這邊,我媽媽及姊妹想要對我舅舅及舅媽提告,保障外公外婆的權力
想問的是我們該如何去做蒐證動作
1.請問我可以先去幫外公外婆聲請保護令並且將我舅舅舅媽"請"出老家嗎?
2.外公希望不要將遺產給於舅舅,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給?
3.外公於3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給舅舅,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討回?
4.外公外婆是否可以像舅舅舅媽聲請精神撫慰賠償以及養育費呢?
如題 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只好訴諸法律
原由:小弟我的外公外婆與舅舅(獨子)舅媽同住,而至從30年前舅舅結婚之後,個性就有約略的改變,如:比較愛錢,錙銖計較,另外也會喝酒後"言語"怒罵外公外婆。但因為獨子的關係,所以外公外婆也就繼續忍氣吞聲,但其餘三個女兒皆看在眼裡,也常常介入居中協調,但這30年來,情況沒有些許改變,而且還變本加厲....
約莫前兩年開始,外婆到醫院檢查得到癌症之後,狀況就每況愈下,起初都是由我住附近的大阿姨及姨丈做接送看病做化療的動作,但是有時候忙碌也只好請舅舅代勞,他就會開始出現不耐煩的表情,雖說我們本來就不期望他可以多做些什麼,但是這樣的事情他應該是他身為人子應該要去做的事情吧!時間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輾轉從外婆口中聽到,外婆要請舅舅帶他去醫院,他居然要求外婆"跪下來"求他,這會不會太扯,而聽外婆說她也"跪"了.....我真的非常的不能諒解這是一個兒子會做的事情。
直到最近幾個月...雖說外婆的身體有逐漸好轉,但是還是很差,且因為他舅媽煮飯時不會煮外公外婆的份,所以他們就會沒飯吃,我們聽到這消息後,馬上請了一位居家煮飯的小姐到府煮飯給外公外婆吃,而舅媽也很故意的要在同一個時間使用廚房,並且辱罵居家煮飯小姐,導致小姐一直反映有不想去煮飯,而也因為事情越鬧越大,他們也開始一直用"言語"暴力來施加給外公外婆在精神上的壓力,導致於現在外婆瘦到2X公斤,皮包骨的樣子(目前已經把外婆安置到大阿姨住所);目前只剩下外公一個人還住在老家...但是也有快撐不下去的感覺,不是我們不把外公安置到其他地方,而是老人家不希望離開住了60年的房子.....只好尊重他老人家
但是事情演變到這邊,我媽媽及姊妹想要對我舅舅及舅媽提告,保障外公外婆的權力
想問的是我們該如何去做蒐證動作
1.請問我可以先去幫外公外婆聲請保護令並且將我舅舅舅媽"請"出老家嗎?
2.外公希望不要將遺產給於舅舅,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給?
3.外公於3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給舅舅,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討回?
4.外公外婆是否可以像舅舅舅媽聲請精神撫慰賠償以及養育費呢?
回覆 bill 的發言內容:
如題 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只好訴諸法律
1.請問我可以先去幫外公外婆聲請保護令並且將我舅舅舅媽"請"出老家嗎?
?另外如果房地還是屬於外公所有 外公是有權不讓舅舅居住
?
2.外公希望不要將遺產給於舅舅,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給?
?不過特留分權人事後還是可以主張
?不過這也需要相當證據
?
3.外公於35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給舅舅,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討回?
?
4.外公外婆是否可以像舅舅舅媽聲請精神撫慰賠償以及養育費呢?
?外婆的部分則可以考慮 如其名下沒有財產
5.因舅舅舅媽又在外公的土地上種植水果,但現在外公不想要給他耕種,可否要求他立刻停止耕種果樹?以及進入農地?
?不過可能要先通知舅舅 因為之前允許使用 會被認為有使用借貸的情形
我是跟二房東租屋.後來二房東因積欠屋主租金跑路.
被屋主告上法院申請解除與二房東的租約
請問這個租約未經公證.解約過程到法院定案大概要多久時間.
還有如果屋主不想租我房子要趕我走.
從訴訟到強制執行我搬遷大概要多久時間.
而我一定要搬走嗎.我跟二房東原本的租約是98年8月到101年7月.月租10萬
後來因為有更改租屋的空間範圍.
跟二房東重新訂定契約為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
全部的過程屋主也知道.
而且屋主本人也因為怕二房東繼續跟我們收租金卻沒交給他的原因下
從100年5月的時候就開始直接對我收租金.都是以匯款或親手簽收支票的方式收取租金.
現在最壞的打算就是屋主不肯租我.說我的契約是跟二房東訂定的與他無關要趕我搬走.
在這個部份我真的沒有方法以法律途徑來對抗他嗎.
能以他有跟我收租金.並說等他解除與二房東的租約後.
會繼續租我的理由打贏官司嗎
而且能按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的契約來作為租約內容嗎
真的很需要您的專業知識
非常感謝你撥空解答
我是跟二房東租屋.後來二房東因積欠屋主租金落跑了.
被屋主告上法院申請解約
請問這個解約過程到法院定案大概要多久時間.
還有如果屋主不想租我房子要趕我走.
從訴訟到強制執行我搬遷大概要多久時間.
而我一定要搬走嗎.我跟二房東原本的租約是98年8月到101年7月.月租10萬
後來因為有更改租屋的空間範圍.
跟二房東重新訂定契約為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
全部的過程屋主也知道.
而且屋主本人也在100年5月的時候就開始直接對我收租金.都是用匯款或親手簽名收支票的方式收取租金.
現在最壞的打算就是屋主不肯租我.說我的契約是跟二房東訂定的與他無關要趕我搬走.
在這個部份我真的沒有方法以法律途徑來對抗他嗎.
能以他有跟我收租金.並說等他解除與二房東的租約後.
會繼續租我的理由打贏官司嗎
而且能按100年11月到105年1月.月租5萬的契約來作為租約內容嗎
真的很需要您的專業知識
非常感謝你撥空解答
1.78年朋友父親申請中國信託信用卡~附卡持有人則為母親~而母親部分連卡都沒看到過,銀行行 員卻是說副卡持有人就必須負連帶責任,這樣是合理的嗎?
2.再者雖卡現在已無法使用,但經過這些年父親拖欠債務的循環利息、違約金、執行費------等,加總起來是43萬多!所以單做這部分不曉得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式?而且在期間好像他們家房子好像也已被法拍~後來只好搬到親戚家住~
3.再者有朋友好像有提到有新法規年滿 20 歲的成年人可到法院申請放棄父、母的財產繼承權~這條法規是真的存在嗎?
43萬對一般人來說或許是個小錢~但是對我朋友來說有點沉重~母親很早很早就獨自撫養兩個女兒~而兩個女兒目前都是就讀大學,也都是用學貸!母親又是屬於比較弱勢族群,工作多半找的都是打個小零工之類的~母親基於保護女兒狀態,十分不希望債務拖累到兩個小女兒~甚至有點灰心打算放著不管因為她並不懂法律~她只覺得莫名其妙多了一大筆繳不完的債務覺得不知所措~
所以希望有人能提供比較好的方案或者是建議~看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幫助他們~感謝
你好~我的問題如題詳列如下
母親於99年4月逝世
身前有購買房屋且有房屋貸款約800萬餘元有保證人為父親
之後知道為無力償還房貸遭拍賣~拍賣後金額不足於償還房貸
還有約400多萬~
在今年100年6月收到存證信函~
內容約是我們4名子女是債務繼承人需出面處裡
母親ㄉ房貸由原先ㄉ銀行一直委外~轉委外~不知轉到第幾手ㄌ~
我們也無力償還~
4名子女皆滿18歲
老大30歲~女~結婚~生子~育有兩子~也有欠銀行~目前與銀行協商環款中
老二28歲~女~離婚~有一子扶養權歸男方~無負債~但是有另買房子一間~目前背房貸中
老三23歲~男~未婚~目前學生~有助學貸款
老四19歲~男~未婚~目前學生~有助學貸款
家父~目前從事營照業~及建築工人~但是有申請工程行
要請問~要如何處理債務~
對4名子女ㄉ影響為何~
如何把傷害降到最小~
一直置之不理~會如何~
因老二有買房子~會不會被查封~或者是有哪些處份
對父親會有何影響
本人於今年3月委託房屋仲介代為售屋,簽定之初,曾詢問經紀人是否有ㄧ般約及專任約兩種,該分公司表示只有專任約且6個月的簽約期,因急於售屋遂簽下合約。約滿將近,房屋仍未售出,經朋友的介紹,表示有同事想買我的房子,本人告知須等與仲介約滿方可賣予其同事。10月1號約滿後,房屋仍未經由仲介賣出,本人方答應將房屋賣予其同事,今日收到房屋仲介存證信函,表示本人的房屋於約滿兩個月內不得售予仲介公司曾帶看之客戶含2等親之內,控訴本人違背契約。就本人認知,房屋能順利銷售是透過本人朋友介紹,且是等待與房屋仲介合約期滿之後才自行覓得買方,至於買方是否曾是房屋仲介所帶看之客戶,本人當然不得而知。契約期間,來看房之買方亦未曾與本人做過任何交談,房屋仲介亦未曾告知來看屋民眾之身分資料。今日本人房屋經由自己努力順利成交,房屋仲介有何理由要求服務報酬?
3件事之事由,外婆、看不過阿姨為主角,我媽、闊氣阿姨為受害人 (1) 2年前外婆把土地過戶給我媽,土地所有權狀已經是我媽名字了,我跟我弟還有我爸共同努力買了間500萬的房子還要貸款380萬很辛苦,但一個看不過阿姨眼紅了,慫恿外婆要把土地拿回來不然要告我們,為此家族大吵架,我媽目前收到調解委員會得通知了。
問:對於調解委員會通知該如何處置,不去會不會很麻煩?若對我媽提告,可以用什麼事由?土地丈量...等程序都是外婆扥人找代書處理的,代書會出面作證,若代書站再公義的角度幫助我們,我媽會有事嗎?若是邪惡代書,那我媽是不是死定了?
(2)
8年前闊氣阿姨老公參選接受外婆援助100萬支票給付情義支持無借據,但是落選了,直至今日闊氣阿姨兒女都家庭事業有成,看不過阿姨眼紅了,慫恿外婆聲稱當時100萬是借貸要闊氣阿姨還錢,不然提告
問:闊氣阿姨有危險嗎?她可以不還嗎?
(3)
16年前我媽借24萬給看不過阿姨,也是情義相挺無借據現金交易,16年中多次催討都故意不還錢,直至今日還要弄我媽
問:錢是不是拿不回來了?(應該是)
總結我們看不過看不過阿姨的行為,見不得人好的奇怪心態,所以不想讓她順遂,對於外婆我們都很失望,我媽、闊氣阿姨、看不過阿姨都是魁儡外婆女兒,但是看不過阿姨姓吳,和我們不同姓,好強的妒忌心ㄚ
私下問:看不過阿姨目前無照營業美容中心,我親眼看到進貨單上報價150元的東西她賣500元,這樣的欺騙消費者還在繳稅期間看見新聞報導繳稅人潮大家焦頭爛額時笑嘻嘻開心的跟我說過「我不用繳稅,多好ㄚ,那些人笨ㄚ」
我真的很想伸張正義
她還有很多看不過行為.有興趣再提,還請各為專業大大幫忙解答。
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已下簡稱 A-看不過阿姨小孩(法定代理人-A媽) B-我媽案由 A與B土地糾紛案件事件概要申請人之外婆女士原有之土地,坐落於XXXXXX號,於92年間外婆女士委託B辦理土地分割事宜,先後分別贈與A與B,並完成土地轉移登記。當時在分割與測量土地對造人B並沒有通知當事人A也沒有告知土地面積持分多少平方公尺,土地分割完成後才將該土地所有權狀轉交A之法定代理人A媽,事隔8年因房子老舊須重新修整,於100.9.1至XX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測量,於是才知只有15平方公尺,顯然B當初在土地分割時並未按照父母之意(公平)來辦理土地分割。0921土地面積共99平方公尺,各半應各持分49.5平方公尺,而B分割給A之土地面積顯小,只有15平方公尺,之所以A主張土地受贈部份B並未依當初贈與人方式,造成權益受損,請求對造人重新鑑定界址及分割,顧申請調解。
問 我不想讓他們這麼順遂都合他們的意,所有土地測量、過戶,都是外婆扥人找代書辦理,我媽全不知道現在無故要被人'衝康',想問讓案件交由檢察官辦理是不是比較好,壞人能被懲罰嗎?有沒有什麼細節是我們要注意的,請不吝告知,謝謝各位律師大,離出席調解委員會只剩3天,要不要出席阿?
ps:外婆現在還是活跳跳的,看不過阿姨已經輸入:→↘↓↙← + D ,外婆的旋風腳已經殺來了 快救人ㄛ!!
先敘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爸負債 目前跑路
我跟他的戶籍都在我親戚家
而最近我親戚告知我
希望我把戶籍遷走
親戚家的一些貴重物品都被查封了
後來親戚有去法院提出購買證明
才將那些物品歸還我親戚
(以上這部分不曉得是不是真的
因為我沒去求證只用電話聽到而已)
因為我親戚覺得可能是因為我爸的緣故
所以希望我們把戶籍遷走
---------
目前我個人的戶籍遷到朋友家寄居了(已年滿20以上)
而我爸的戶籍據親戚所說好像會遷到老家....
想問的是...
1)如果我親戚講的查封的事情屬實的話
我很怕會造成我朋友的困擾...
2)我知道父債子不還的法律...
但不清楚債主會不會事後找到我身上來...
因為債主有去親戚家對方一直詢問我的下落 而我親戚都說不知道
因為我在外縣市求學自己有打工
因為有納入勞基法所以我可以確定沒有被法院強制扣薪
3)目前遷戶籍過去朋友家 自立一戶 但是目前又產生出一個問題
因為朋友那讓我遷的房子有租給人 所以目前該屋的戶籍有三戶
因為是第三戶所以會被歸類為列管第三戶 也就是說當有需要查戶口時
第三戶會優先被查訪 另外就是我朋友當初有被國稅局查過 說租給他人
好像有被罰錢 所以不知道我遷過去以後會不會在被罰一次錢
---------
心裡話...雖然他是我老爸...但是他這一屁股債是他自己搞出來的
而且都沒有盡到扶養子女的責任...搞得我們家還離婚...屢次搬家真的受夠了
誠心徵求好心的法律大大...可以幫幫我!!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帶給朋友困擾多少會有,但只要在權利外觀上,能夠表彰你朋友的財產與你 ... (恕刪)
謝謝 陳國瑞律師 的回覆
我朋友那邊的房子 應該是沒有問題了 我將戶籍寄居在他的戶內 而非自立一戶
所以沒有產生列管第三戶的問題
親戚說 好像是我父民國8X年時有開支票給友人 但無力負擔所以跳票了 友人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事情已經過了好幾年 老實講我真的沒遇過被討債的 只有我跟父的戶籍在親戚那邊 他們才說有遇過
目前是比較擔心因為我戶籍寄居在朋友那裡 所以怕就此會被他們找到我人在那裡
但是我也都有在外頭工作 甚至有在外縣市公家機關上班過 而且都有納入勞基法
那他們怎麼好幾年都沒有找到我 我也是很納悶
您好:
1、家人欠卡債,收到支付命令,名下有全家人共同持有之四分之一房產,但因房子貸款借款人為家人,我們任保證人,如今家人繳不出卡債,更不用提房貸。
2、因此我們請家人贈與過戶給其中一位家人,其被贈與者代為償還其所欠之房貸。(之前家人借款前就有寫一份切結書,就是關於若房貸付不出來的處理方式)
3、支付命令收到後我即與銀行洽談代為還款,因此我寄出了異議狀,但銀行姿態一直很高,無法同意我提供的還款計畫,此時房產已順利過戶。
4、後接到出庭通知,又收到調解筆錄。
5、我發出存證信函告知我代家人分期償還的計畫,但銀行還是不願意我的方案。
想請問各位大人,依以上敘述,銀行可能會告家人與被贈與者以上兩條嗎?因如何因應?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耗材(另有規定由對方付他沒有看清合約)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地方法院諮詢人員講的)
但我翻書找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
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
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
定。
何況我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
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是否2個月就可以
還是要再等2個月(12.01月份)
目前押金已扣完(10.11月份)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耗材(另有規定由對方付他沒有看清合約)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地方法院諮詢人員講的)
但我翻書找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
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
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
定。
何況我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
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是否2個月就可以
還是要再等2個月(12.01月份)
目前押金已扣完(10.11月份)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家中有三女一男,男的最小.自小媽媽對大姐保護有加因為他是同母異父的姐姐.
家中弟弟不知長進.闖禍無數每每都是請我去處理跟奔波,因為媽媽從不讓大姐跟大姐夫知道覺得這樣會讓大姐沒面子. 但是對於我跟妹妹他就沒有這樣多慮.只擔心姐姐.今年媽媽過世了.留下了一間房子跟現金物品.
我因為年輕被騙負債 所以信用卡是有瑕疵的 弟弟因為匪類所以信用也不良.
但是因為三位姐姐有共識 ,房子事歸屬男孩所有 所以 妹妹請我去先將信用卡還清 然後一起共同繼承房子 保管18.20年等弟弟有繼承人年滿18歲的時候在過戶給他(當初是我堅持這樣做的,但大姐有說如果弟地將信用卡還清就可將屋子過戶給他但是我擔心他會先用現金去還信用卡再將屋子敗光,所以沒答應).
因為中間處理事情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擔心未來有變數.屆時雖然弟弟不好.但是總覺得 家產還是應該歸屬於他 他好他壞屬他自己的命運.所以想轉變請他他現金去還信用卡 (還信用卡比他自己享受花掉好.我這樣想畢竟是媽媽留給他的)然後再將屋子過戶給他, 要好要壞. 看他自己的造化.免的有人說我們女生做姐姐的爭家產. 但是姐姐 跟妹妹都不同意. 期間我有請教教過家中長輩.她們說現在將屋子過給弟弟有不是不可.但是要我跟姐姐商量好.但是姐堅持不肯.
他一直執著在形式上要給媽媽作法會.我跟他無法溝通.每每吵架 雙方都口氣不好.但是他一執說我擾亂媽媽安寧一值在吵家產?????我為的又不是我自己.他卻說我居心可異為何要改變想法 . 中間有些恩怨.讓我心生放棄的念頭 於是呼我說我放棄都不要.也不回家去的想跟她們斷絕來往.但是姐姐卻要我放棄財產 又要回去祭拜媽媽…………. 很無言. 我覺得我似乎很笨中了她們的圈套.
擔心將來財產都在姊妹手上. 弟弟雖然不好但是他究竟還是男丁繼承人我覺得他還是應該擁有他該得的.姐姐一直說我不信任自己的姊妹 但現在這樣要我如何相信.
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 幫幫忙 這樣還有方法可以救嗎?
狀況一:
我在北部 她們3位在南部. 大姐說他很忙無暇辦理善後事宜所以所有的東ㄒ包括現金存款.房屋權狀.保險箱也是用妹妹的名子 全部的證件東西 包含我們的印鑑章都在 三妹那裡 .
狀況二:
之前 沒想清楚就先簽拋棄繼承 我 大姐 弟弟 三人共同拋棄.繼承權權歸屬到妹妹身上.想更換印鑑證明來不及已經被妹妹 去辦理拋棄繼承.
狀況三:
我們4人有寫一份草約.(舅舅是證人)
1. 房子歸屬於弟弟所有 ,但是登記我跟妹妹名下保管. 將來等他有繼承人年滿18 就將房子過戶給他 2. 所有現金跟物品分成4份 . 3. 大家有蓋手印跟簽名 4. 但是這份草約只在妹妹手上 我手上沒有 (當初有跟他要可是他沒給 說到時再給就好. 後悔來不及這(就是信任的結果)
現在我手上的資料只有:
當初將母親的現金匯款到大姐帳戶資料的匯款單. 所有物品保管的清單 有造冊 當初協議還我卡債 現金是由媽媽存在姐姐名下的帳號提領,
妹妹去領款匯款 ,我有入帳資料.
因為當初妹妹拿錢 我記帳 我這有正本他那有副本
但是錢放在大姐名下的帳號
ANS: 這樣我有任何機會可以循球法律途徑去保護我弟弟的權益嗎?
ANS: 姐姐現在說他任何東西都不給我 我有任何保障維護我的權益嗎?
(除了他先給我的那30萬還信用卡的現金 他都不給我任何東西)
他有這樣的權利嗎?再加上她們三人協議 不包括我 說要百日跟
對年有回去跟媽媽拜拜才可以拿財產 沒回去的人不行分
**他這是針對我.因為我跟他吵翻說不回去他就這樣對付我.說有回家的才可以分錢.那他擺明陷我不孝.回去說我是為的錢 不回去說我不孝 .讓我很嘔.
想請問 我是否都沒有任何機會平反.任由她們處理 真的很不公平又生氣
當初為了信任結果氣死自己 .有說過東西要分開保管 她們不肯 說為何不信任 但是現在看來 很慘.
家中有三女一男,男的最小.自小媽媽對大姐保護有加因為他是同母異父的姐姐.
家中弟弟不知長進.闖禍無數每每都是請我去處理跟奔波,因為媽媽從不讓大姐跟大姐夫知道覺得這樣會讓大姐沒面子. 但是對於我跟妹妹他就沒有這樣多慮.只擔心姐姐.今年媽媽過世了.留下了一間房子跟現金物品.
我因為年輕被騙負債 所以信用卡是有瑕疵的 弟弟因為匪類所以信用也不良.
但是因為三位姐姐有共識 ,房子事歸屬男孩所有 所以 妹妹請我去先將信用卡還清 然後一起共同繼承房子 保管18.20年等弟弟有繼承人年滿18歲的時候在過戶給他(當初是我堅持這樣做的,但大姐有說如果弟地將信用卡還清就可將屋子過戶給他但是我擔心他會先用現金去還信用卡再將屋子敗光,所以沒答應).
因為中間處理事情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擔心未來有變數.屆時雖然弟弟不好.但是總覺得 家產還是應該歸屬於他 他好他壞屬他自己的命運.所以想轉變請他他現金去還信用卡 (還信用卡比他自己享受花掉好.我這樣想畢竟是媽媽留給他的)然後再將屋子過戶給他, 要好要壞. 看他自己的造化.免的有人說我們女生做姐姐的爭家產. 但是姐姐 跟妹妹都不同意. 期間我有請教教過家中長輩.她們說現在將屋子過給弟弟有不是不可.但是要我跟姐姐商量好.但是姐堅持不肯.
他一直執著在形式上要給媽媽作法會.我跟他無法溝通.每每吵架 雙方都口氣不好.但是他一執說我擾亂媽媽安寧一值在吵家產?????我為的又不是我自己.他卻說我居心可異為何要改變想法 . 中間有些恩怨.讓我心生放棄的念頭 於是呼我說我放棄都不要.也不回家去的想跟她們斷絕來往.但是姐姐卻要我放棄財產 又要回去祭拜媽媽…………. 很無言. 我覺得我似乎很笨中了她們的圈套.
擔心將來財產都在姊妹手上. 弟弟雖然不好但是他究竟還是男丁繼承人我覺得他還是應該擁有他該得的.姐姐一直說我不信任自己的姊妹 但現在這樣要我如何相信.
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 幫幫忙 這樣還有方法可以救嗎?
狀況一:
我在北部 她們3位在南部. 大姐說他很忙無暇辦理善後事宜所以所有的東ㄒ包括現金存款.房屋權狀.保險箱也是用妹妹的名子 全部的證件東西 包含我們的印鑑章都在 三妹那裡 .
狀況二:
之前 沒想清楚就先簽拋棄繼承 我 大姐 弟弟 三人共同拋棄.繼承權權歸屬到妹妹身上.想更換印鑑證明來不及已經被妹妹 去辦理拋棄繼承.
狀況三:
我們4人有寫一份草約.(舅舅是證人)
房子歸屬於弟弟所有 ,但是登記我跟妹妹名下保管. 將來等他有繼承人年滿18 就將房子過戶給他 所有現金跟物品分成4份 . 大家有蓋手印跟簽名 但是這份草約只在妹妹手上 我手上沒有 (當初有跟他要可是他沒給 說到時再給就好. 後悔來不及這(就是信任的結果)
現在我手上的資料只有:
當初將母親的現金匯款到大姐帳戶資料的匯款單. 所有物品保管的清單 有造冊 當初協議還我卡債 現金是由媽媽存在姐姐名下的帳號提領,
妹妹去領款匯款 ,我有入帳資料.
因為當初妹妹拿錢 我記帳 我這有正本他那有副本
但是錢放在大姐名下的帳號
ANS: 這樣我有任何機會可以循球法律途徑去保護我弟弟的權益嗎?
ANS: 姐姐現在說他任何東西都不給我 我有任何保障維護我的權益嗎?
(除了他先給我的那30萬還信用卡的現金 他都不給我任何東西)
他有這樣的權利嗎?再加上她們三人協議 不包括我 說要百日跟
對年有回去跟媽媽拜拜才可以拿財產 沒回去的人不行分
**他這是針對我.因為我跟他吵翻說不回去他就這樣對付我.說有回家的才可以分錢.那他擺明陷我不孝.回去說我是為的錢 不回去說我不孝 .讓我很嘔.
想請問 我是否都沒有任何機會平反.任由她們處理 真的很不公平又生氣
當初為了信任結果氣死自己 .有說過東西要分開保管 她們不肯 說為何不信任 但是現在看來 很慘.
家中有三女一男,男的最小.自小媽媽對大姐保護有加因為他是同母異父的姐姐.
家中弟弟不知長進.闖禍無數每每都是請我去處理跟奔波,因為媽媽從不讓大姐跟大姐夫知道覺得這樣會讓大姐沒面子. 但是對於我跟妹妹他就沒有這樣多慮.只擔心姐姐.今年媽媽過世了.留下了一間房子跟現金物品.我因為年輕被騙負債 所以信用卡是有瑕疵的 弟弟因為匪類所以信用也不良.但是因為三位姐姐有共識 ,房子事歸屬男孩所有 所以 妹妹請我去先將信用卡還清 然後一起共同繼承房子 保管18.20年等弟弟有繼承人年滿18歲的時候在過戶給他(當初是我堅持這樣做的,但大姐有說如果弟地將信用卡還清就可將屋子過戶給他但是我擔心他會先用現金去還信用卡再將屋子敗光,所以沒答應).因為中間處理事情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擔心未來有變數.屆時雖然弟弟不好.但是總覺得 家產還是應該歸屬於他 他好他壞屬他自己的命運.所以想轉變請他他現金去還信用卡 (還信用卡比他自己享受花掉好.我這樣想畢竟是媽媽留給他的)然後再將屋子過戶給他, 要好要壞. 看他自己的造化.免的有人說我們女生做姐姐的爭家產. 但是姐姐 跟妹妹都不同意. 期間我有請教教過家中長輩.她們說現在將屋子過給弟弟有不是不可.但是要我跟姐姐商量好.但是姐堅持不肯.他一直執著在形式上要給媽媽作法會.我跟他無法溝通.每每吵架 雙方都口氣不好.但是他一執說我擾亂媽媽安寧一值在吵家產?????我為的又不是我自己.他卻說我居心可異為何要改變想法 . 中間有些恩怨.讓我心生放棄的念頭 於是呼我說我放棄都不要.也不回家去的想跟她們斷絕來往.但是姐姐卻要我放棄財產 又要回去祭拜媽媽…………. 很無言. 我覺得我似乎很笨中了她們的圈套.
擔心將來財產都在姊妹手上. 弟弟雖然不好但是他究竟還是男丁繼承人我覺得他還是應該擁有他該得的.姐姐一直說我不信任自己的姊妹 但現在這樣要我如何相信.
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 幫幫忙 這樣還有方法可以救嗎?
狀況一
:我在北部 她們3位在南部. 大姐說他很忙無暇辦理善後事宜所以所有的東ㄒ包括現金存款.房屋權狀.保險箱也是用妹妹的名子 全部的證件東西 包含我們的印鑑章都在 三妹那裡 .
狀況二:
之前 沒想清楚就先簽拋棄繼承 我 大姐 弟弟 三人共同拋棄.繼承權權歸屬到妹妹身上.想更換印鑑證明來不及已經被妹妹 去辦理拋棄繼承.
狀況三:
我們4人有寫一份草約.(舅舅是證人)
1. 房子歸屬於弟弟所有 ,但是登記我跟妹妹名下保管. 將來等他有繼承人年滿18 就將房子過戶給他
2. 所有現金跟物品分成4份 .
3. 大家有蓋手印跟簽名
4. 但是這份草約只在妹妹手上 我手上沒有 (當初有跟他要可是他沒給 說到時再給就好. 後悔來不及這(就是信任的結果)
現在我手上的資料只有:
當初將母親的現金匯款到大姐帳戶資料的匯款單. 所有物品保管的清單 有造冊 當初協議還我卡債 現金是由媽媽存在姐姐名下的帳號提領,妹妹去領款匯款 ,我有入帳資料.因為當初妹妹拿錢 我記帳 我這有正本他那有副本但是錢放在大姐名下的帳號
Q: 這樣我有任何機會可以循球法律途徑去保護我弟弟的權益嗎?
Q: 姐姐現在說他任何東西都不給我 我有任何保障維護我的權益嗎?
(除了他先給我的那30萬還信用卡的現金 他都不給我任何東西)他有這樣的權利嗎?再加上她們三人協議 不包括我 說要百日跟對年有回去跟媽媽拜拜才可以拿財產 沒回去的人不行分**他這是針對我.因為我跟他吵翻說不回去他就這樣對付我.說有回家的才可以分錢.那他擺明陷我不孝.回去說我是為的錢 不回去說我不孝 .讓我很嘔. 想請問 我是否都沒有任何機會平反.任由她們處理 真的很不公平又生氣 當初為了信任結果氣死自己 .有說過東西要分開保管 她們不肯 說為何不信任 但是現在看來 很慘.目前我卡債已經處理完畢. 清償證明只剩一家尚未收到.
我老婆跟她阿罵被阿罵親生兒子告竊盜,阿媽生二個兒子三個女兒 在他們小時候因為前夫去世改嫁 第二個兒子前一陣子不幸去世,阿媽繼承了第二兒子的房屋以及債務(因為沒結婚也沒兒子),. 阿媽想說兒女去把債務還掉那他就拋棄繼承,可是沒人要還所以我老婆就拿錢出來還. 阿媽就想說趕快把房子賣了(只有房屋所有權沒土地,因為土地在一樓大兒子那邊以前沒分割土地),然後阿媽就把房子賣掉 但二樓有神明就問大兒子要不要拿走 可是兒子就完全不跟我們溝通,所以我們把神明拿去退神拿起神明的時候發現二塊金牌(警察有在現場因為兒女一直爭吵說房子是他們的 只要見面就會因為財產吵架)過差不多第三天我們把金牌拿去警察局想請他們幫我們轉交 但沒想到大兒子告我老婆跟她阿媽竊盜 所以我們也做了一整天筆錄 後來送到偵查隊 被退回好像是怎麼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房子裡面的東西 後來大兒子跑去鬧硬要送,我想請問一下阿媽是繼承過來的他也沒住那 重點是大兒子是住一樓不是住繼承過來的二樓 他一樓也有佛壇 他現在告我們竊盜他的香爐神像金牌四面(只有二面 ) 那請問他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繼承過來的房子裡面東西嗎?請問會被收押或禁止出境嗎? 因為我們要出國六天怕沒辦法去 還有這種案子會被起訴嗎? 假如在偵查庭檢察官不起訴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我老婆跟阿嬤 房子也已經賣掉了
我老婆跟她阿罵被阿罵親生兒子告竊盜,阿媽生二個兒子三個女兒 在他們小時候因為前夫去世改嫁 第二個兒子前一陣子不幸去世,阿媽繼承了第二兒子的房屋以及債務(因為沒結婚也沒兒子),. 阿媽想說兒女去把債務還掉那他就拋棄繼承,可是沒人要還所以我老婆就拿錢出來還. 阿媽就想說趕快把房子賣了(只有房屋所有權沒土地,因為土地在一樓大兒子那邊以前沒分割土地),然後阿媽就把房子賣掉 但二樓有神明就問大兒子要不要拿走 可是兒子就完全不跟我們溝通,所以我們把神明拿去退神拿起神明的時候發現二塊金牌(警察有在現場因為兒女一直爭吵說房子是他們的 只要見面就會因為財產吵架)過差不多第三天我們把金牌拿去警察局想請他們幫我們轉交 但沒想到大兒子告我老婆跟她阿媽竊盜 所以我們也做了一整天筆錄 後來送到偵查隊 被退回好像是怎麼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房子裡面的東西 後來大兒子跑去鬧硬要送,我想請問一下阿媽是繼承過來的他也沒住那 重點是大兒子是住一樓不是住繼承過來的二樓 他一樓也有佛壇 他現在告我們竊盜他的香爐神像金牌四面(只有二面 ) 那請問他可以告屋主竊盜自己繼承過來的房子裡面東西嗎?請問會被收押或禁止出境嗎? 因為我們要出國六天怕沒辦法去 還有這種案子會被起訴嗎? 假如在偵查庭檢察官不起訴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 那我們可以告他們誣告嗎? 因為怕不告他們誣告 他們會一直告我老婆跟阿嬤 房子也已經賣掉了
我們其實也不想繼續告下去.只是假如這次沒事不告他們誣告的話 他們會繼續想一些奇奇怪怪東西要再告 阿嬤也70幾歲也不想繼續這樣跑法庭 阿嬤也70幾歲也不想繼續這樣跑法庭 . 因為兒女經濟狀況都不好 就一直想要錢房子而已.. 一開始也是想好好談 問題是沒辦法談 他們要告之前我也說大家坐下來好好談 假如硬要走法律程序 你用不實指控我們也只能告你誣告 ..因為我覺得這才是嚇阻其他兒女的方法 因為之前阿嬤都是比較軟心 想說好歹都是自己兒女 想說好歹都是自己兒女 前面也被陸陸續續騙走許多金錢 這次我老婆站出來幫忙強硬態度 他們所以用告的方式 要我們退縮 假如這次媽媽又軟心下來 難保不會有其他人出來再告 ..我不太懂法律 所以上來問看看
我在今年七月份時
租了一間房子
1樓客廳加廚房
2樓房東房間
3樓租給我們的兩間房間
4樓曬衣間
那時房東有口頭上說
他們只有假日才會回來
而且除了2樓她們房間以外
我們都可以自由使用
不論是冰箱電視所有看的到的都可以使用
(當時介紹人都有聽到還有我們的家長都有聽到)
剛開始都還好
九月份時
他們就開始每天回來煮晚餐吃
我們就想說
算了
只是回來吃晚餐而已
也沒多久時間
可是到了十月份她開始管我們東西要放好
不可以放在公共區域上
只能放在一個他給我們的小小櫃子裡
一個小小的櫃子裡要放4個人的杯子晚還有食物加雜物
哪夠阿
不給我們放在客廳桌上的原因是(他們會帶朋友回來,朋友的小孩看到想吃,又很難解釋為什麼放在他們家的東西不是他們的)
而且有一次瓦斯沒了(他們剛好要回來煮晚餐,可是沒有瓦斯,他們就直接走了,等隔天我們瓦斯叫好了,他們又開始回來煮晚餐,也不平分瓦斯錢)
有一天
我們回家
就看到她們的衣服亂丟在沙發上
鍋子沒洗
杯子亂丟在流理台上
我們就留紙條說
可以也請你們把東西放好嗎
還有下次要走前先把鍋子洗完再走
他們可能看到紙條所以不爽吧
隔天就來講說
所以1樓的東西是我們不可以使用的
他限我們一天之內
把冰箱裡一星期的食物吃掉
把放在客廳的東西全部收掉
可是她們之前都有說我們可以用阿
所以
1房子都已經租給我們了他們還可以每天回來煮晚餐嗎??
2口頭承諾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嗎??
這如果要尋求法律條約
要找什麼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