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許小姐 101-12-21 15:07

最近家裡有外婆因為跌倒送進私人照護中心,一個月就要26000元.因外婆共有2女1男.當初協議好3人共同分擔費用,但因為我家人口僅我和母親而已,母親因為有憂鬱症無去工作,只剩我一人在工作而且每月要繳房貸,很擔心無法每期都繳滿.又害怕觸犯法律的問題,請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免支費這筆費用還是可以少繳的方法,可否幫幫我解決的問題,謝謝~之前上知識家有網友告知有民法第1118條規定 請求減輕扶養義務可以主張,但我不知道從何著手,請求律師先生告訴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謝謝~

張祐豪律師回覆如下:

所謂扶養,是你母親和你外婆之間的義務關係,和你並沒有關係。而照護中心也是和你的上一輩打的照顧契約,與你也沒有關係。所以,
如果你母親沒有辦法支付照護中心的費用,你就其他叔叔阿姨講,我母親現在沒有能力,付不出來外婆的照護費用

也就是,建議你先和叔叔阿姨協商看看,請他們兩個自己盡孝道,你媽媽現在沒能力,等以後回復健康了,再來回報。這樣子,就沒有必要在訴訟的漩渦中打轉。
如果以後還有比較具體的進展,你再來發問好了。

看得出來你真的很孝順,上一代的問題,你也一肩扛起了,實屬不易!!給你拍拍手!
另外,你可以試著去問看看社會局或是其他基金會,有沒有在協助你這種家貧、孝順、上進、有責任心的好孩子,也許會更有些幫助。

 

感謝張祐豪律師對我的回答,但是因為母親的兄弟姊妹每個人都推托生活不易不願支付更多,而且我和母親也很擔心他們會直接撒手不管<因為舅舅長年在大陸經商,只有太太和小孩在台灣工作,且舅舅夫妻?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而阿姨部份雖然沒有工作但據我所知她名下還有存款保險動產..>但若和她再進一步討論關於扶養費用的事,就開始說要去自殺,在台北生活不容易..等等>為了自保所以才詢求律師的幫助,若非到不得已的地步,我也不想走到訴訟的這個階段,所以必需作最壞的打算,想請教律師關於這樣的情形訴訟會到一年那麼久嗎?而起訴的部份是否一定要聘請律師嗎?因為母親身體很不好,之前7~8年都是母親固定帶外婆上醫院看病,買一些生活日需品,再加上這陣子外婆生病住院讓她長期失眠的症狀又加重,我不忍心看母親這麼累,所以在面對舅舅和阿姨時可讓他們知道我們還可以循求法律途徑;至於社會機構我亦詢問並無實質上的幫助,所以懇請律師再幫幫忙讓我心裡有個底接下來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謝謝~

許小姐 101-12-21 11:23
最近家裡有外婆因為跌倒送進私人照護中心,一個月就要26000元.因外婆共有2女1男.當初協議好3人共同分擔費用,但因為我家人口僅我和母親而已,母親因為有憂鬱症無去工作,只剩我一人在工作而且每月要繳房貸,很擔心無法每期都繳滿.又害怕觸犯法律的問題,請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免支費這筆費用還是可以少繳的方法,可否幫幫我解決的問題,謝謝~之前上知識家有網友告知有民法第1118條規定 請求減輕扶養義務可以主張,但我不知道從何著手,請求律師先生告訴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謝謝~

如上述再請教律師所謂的當事人是指外婆和其他兩位<我阿姨和我舅舅>都同意滅輕扶養才不用走法律途徑嗎?但若要向法院訴請減輕扶養是必須請母親自行向法院民事庭提出訴求,在未審核通過這段期間內,一樣要支付那麼多費用嗎?很擔心審核的時間會拖很長?可否有其他辦法可暫時讓我們不用每月付出那麼多費用嗎?因經濟能力真的有限不是不扶養,提出請支是否也要請律師代為寫起訴書嗎?懇請律師再回覆與我,謝謝~

 

所謂扶養,是你母親和你外婆之間的義務關係,和你並沒有關係。而照護中心也是和你的上一輩打的照顧契約,與你也沒有關係。所以,
如果你母親沒有辦法支付照護中心的費用,你就其他叔叔阿姨講,我母親現在沒有能力,付不出來外婆的照護費用

也就是,建議你先和叔叔阿姨協商看看,請他們兩個自己盡孝道,你媽媽現在沒能力,等以後回復健康了,再來回報。這樣子,就沒有必要在訴訟的漩渦中打轉。
如果以後還有比較具體的進展,你再來發問好了。

看得出來你真的很孝順,上一代的問題,你也一肩扛起了,實屬不易!!給你拍拍手!
另外,你可以試著去問看看社會局或是其他基金會,有沒有在協助你這種家貧、孝順、上進、有責任心的好孩子,也許會更有些幫助。

阿賢 101-12-21 10:32

3年前小弟跟一位保險業務人買了一張投資型保單(那時早已滿20歲了),並且小弟也再三的強調不要給任何人知道,在小弟保好了之後,這位保險業務人,馬上跟我媽媽說我買了什麼保單,要不要一起買,然後我媽媽也買了下去,各位律師大大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小弟的隱私個資是否被侵犯?以及是否能夠提起法律途徑?或者是說有什麼能夠投訴的單位?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5

建議向金管會保險局投訴

小朱 101-12-20 23:33

                                       請問這樣的控告詐欺罪會成立嗎

爸爸的車是豐田21年的老車,因汽車的冷氣部份在之前曾被不肖維修場騙了2萬多,不但沒修好冷氣還常出狀況。於是我在2012年10月18日,上雅虎拍賣網查詢汽車冷氣維修,發現新莊弘億汽車(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237273079;_ylt=Asr26cgmdAjv034ij4jck.ypFLJ8?actsrch=srp2)在維修汽車冷氣方面上評價算不錯,在網頁上又聲明 (可以免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所以於10月20號(星期六)早上10點多,就開車到新莊去試試。 一到修車廠遇到所謂的阿倫師也就是老闆,我就先告知我的車子冷氣系統有漏冷煤的狀況,如果再灌冷煤是沒有效用的,一樣會漏掉,因為上個月剛灌過冷媒,結果不到半個月又漏光了,所以應該是零件損壞的關係!而且也說明之前爸爸維修冷氣花了2萬多冤望錢還是沒有修好,所以慕名而來,請他幫我仔細檢查找出壞掉的零件。 結果他跟他父親推了一台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機器如圖1.2.3.就接上我的車子管路,錶上確實發現有漏氣的狀況,檢查20分鐘後就跟我說壓縮機壞掉壓力不夠要換掉,汽車內部什麼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也要換掉!這2樣東西,就算不懂車的人也知道是冷氣裡最貴的零件,甚至還要把我的汽車暖氣封掉。於是我就詢問老闆,這跟我車子漏冷煤有關係嗎?結果他說壓縮機正常壓力要在車內室溫7度-8度才跳開,我卻在10度就跳開了,很明顯壓縮機已老化了,壓力不足。那我又詢問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是如何?結果他回答風量會變小、會不冷。說到這裡,我就再次反應上個月我灌冷煤時,冷氣會冷、風量也滿大的,只是冷媒會漏而已,這2樣東西應該是正常的,是不是可以再確認清楚。結果老闆就有一點不爽,覺得我在質疑他,於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這裡,網路上又有推薦,那我就試著相信他,於是我問他總共需要多少錢?他一開價就12000元,而且零件還不是全新的,是整理過的。當時我嚇一跳!心想怎麼這麼貴?於是我說這兩樣東西這麼貴,你是不是可以再做一次檢測給我看,如果壓縮機、冷凝器這2樣東西真的壞掉,我會考慮看看給你修,順便連引擎的正時皮帶,也考慮讓你一並處理。但他說做幾次都一樣結果就是這樣!可是這一次檢測,他卻倒了一種螢色的東西,我就詢問他這是什麼?老闆說是測漏劑兼有潤滑功用。過程中他父親在我車內量冷氣出風口的溫度,我和老闆就站車頭看錶及壓縮機會在幾度跳開。這時他父親就叫他進到車內把溫度劑給他看,他們講話的音量很小聲,於是我走到窗邊,問說現在是什麼情況?他跟他父親兩眼對看,嘴巴一直唸著奇怪!奇怪!這時我注意到溫度計上出風口溫度是在7度8度之間,屬正常的而且會冷。老闆又到車頭看一下錶上壓縮機壓力,我也跟上去看,結果是正常的(7度會跳開)。這時我沒講話,過了5分鐘後,他竟然跟我說現在都正常了,壓縮機、冷凝器暫時不用換。但是還剩下漏冷煤的地方要再檢查,需要先跟你收1600元。當時我覺得很荒繆,也有點生氣甚至對這間店感到非常糟糕,覺得好像被耍的團團轉!於是我問說為什麼要給你錢?我冷媒漏的問題、哪個零件壞掉、原因都沒找出來?但他回應他有灌冷媒在系統裡面做測試,現在車內會冷了。我馬上反應說明:

第一、一開始來的時候我就講過,我的冷媒會漏,應該是某種零件有問題,即使繼續灌冷媒也沒用,很快就漏光了,如果只需要灌冷媒,我幹麻大老遠一早從桃園過來。是因為你的拍賣網頁上有說明{可以免 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我才過來。

第二、你最後要灌冷媒做測試時,為什麼不先告知?更何況你這個專業人士,明知道零件有問題未修護,灌冷煤還是會漏光的情形下,你還硬把冷媒灌進去,又要向我收1600元,你到底有沒有替消費者想一想阿?而且違反你網路所寫的{檢查後非零件故障的問題,單純是油線管路、保養、冷凍油的清洗與冷媒的補充等,最多1688元就能夠恢復冷氣該有的效能喔(當場測試無效免錢呀)

第三、最後當場我有清楚說明,如果你執意要收我錢時,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我連續講了3次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因為我不認同你的施工方法,以及你沒有在施工前先告知我作法。

 這時他問我車內汽油剩多少?我回答是滿的,結果他要我留車2天,我說我要用車沒辦法,於是他看我堅持不留車,就問我說確定會給他修嗎?我回答他:會跟我爸爸說並且考慮看看,如果沒問題再打電話叫你禮拜天或禮拜一來牽車。我心想他們這種做法及技術,真的讓人非常失望,但是如果再讓他們碰車子零件,不知道會不會蓄意損壞,因為擔心還有考量安全問題,最後我留了一個假的電話給他,就離開了。結果10月22號他在我家信箱,投了一張紙條內容是:EN-0999車主你於20日上午到我修車廠修車未付修車費,又騙我星期天晚上或星期一要回廠修車,右留下假電話號碼,我限你星期四之前和我說明否則我就要告你喔…

Ps{今天我收到新莊派出所寄的公文.上面寫對方告我詐欺.要我2012/12/22號去派出所說明}.請問懂法律的正義朋友們.我該怎麼辦.會吃上官司嗎..現在全家人都對這件莫名奇妙的事感到很煩惱.可以請各位幫幫忙解答嗎..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要成立詐欺罪是有困難,但詐欺罪為公訴罪,警察既然已經受理,原則上即會送到檢察官手上偵辦,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朱 101-12-20 19:48

 爸爸的車是豐田21年的老車,因汽車的冷氣部份在之前曾被不肖維修場騙了2萬多,不但沒修好冷氣還常出狀況。於是我在2012年10月18日,上雅虎拍賣網查詢汽車冷氣維修,發現新莊弘億汽車(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237273079;_ylt=Asr26cgmdAjv034ij4jck.ypFLJ8?actsrch=srp2)在維修汽車冷氣方面上評價算不錯,在網頁上又聲明 (可以免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所以於10月20號(星期六)早上10點多,就開車到新莊去試試。  一到修車廠遇到所謂的阿倫師也就是老闆,我就先告知我的車子冷氣系統有漏冷煤的狀況,如果再灌冷煤是沒有效用的,一樣會漏掉,因為上個月剛灌過冷媒,結果不到半個月又漏光了,所以應該是零件損壞的關係!而且也說明之前爸爸維修冷氣花了2萬多冤望錢還是沒有修好,所以慕名而來,請他幫我仔細檢查找出壞掉的零件。 結果他跟他父親推了一台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機器如圖1.2.3.就接上我的車子管路,錶上確實發現有漏氣的狀況,檢查20分鐘後就跟我說壓縮機壞掉壓力不夠要換掉,汽車內部什麼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也要換掉!這2樣東西,就算不懂車的人也知道是冷氣裡最貴的零件,甚至還要把我的汽車暖氣封掉。於是我就詢問老闆,這跟我車子漏冷煤有關係嗎?結果他說壓縮機正常壓力要在車內室溫7度-8度才跳開,我卻在10度就跳開了,很明顯壓縮機已老化了,壓力不足。那我又詢問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是如何?結果他回答風量會變小、會不冷。說到這裡,我就再次反應上個月我灌冷煤時,冷氣會冷、風量也滿大的,只是冷媒會漏而已,這2樣東西應該是正常的,是不是可以再確認清楚。結果老闆就有一點不爽,覺得我在質疑他,於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這裡,網路上又有推薦,那我就試著相信他,於是我問他總共需要多少錢?他一開價就12000元,而且零件還不是全新的,是整理過的。當時我嚇一跳!心想怎麼這麼貴?於是我說這兩樣東西這麼貴,你是不是可以再做一次檢測給我看,如果壓縮機、冷凝器這2樣東西真的壞掉,我會考慮看看給你修,順便連引擎的正時皮帶,也考慮讓你一並處理。但他說做幾次都一樣結果就是這樣!可是這一次檢測,他卻倒了一種螢色的東西,我就詢問他這是什麼?老闆說是測漏劑兼有潤滑功用。過程中他父親在我車內量冷氣出風口的溫度,我和老闆就站車頭看錶及壓縮機會在幾度跳開。這時他父親就叫他進到車內把溫度劑給他看,他們講話的音量很小聲,於是我走到窗邊,問說現在是什麼情況?他跟他父親兩眼對看,嘴巴一直唸著奇怪!奇怪!這時我注意到溫度計上出風口溫度是在7度8度之間,屬正常的而且會冷。老闆又到車頭看一下錶上壓縮機壓力,我也跟上去看,結果是正常的(7度會跳開)。這時我沒講話,過了5分鐘後,他竟然跟我說現在都正常了,壓縮機、冷凝器暫時不用換。但是還剩下漏冷煤的地方要再檢查,需要先跟你收1600元。當時我覺得很荒繆,也有點生氣甚至對這間店感到非常糟糕,覺得好像被耍的團團轉!於是我問說為什麼要給你錢?我冷媒漏的問題、哪個零件壞掉、原因都沒找出來?但他回應他有灌冷媒在系統裡面做測試,現在車內會冷了。我馬上反應說明:

第一、一開始來的時候我就講過,我的冷媒會漏,應該是某種零件有問題,即使繼續灌冷媒也沒用,很快就漏光了,如果只需要灌冷媒,我幹麻大老遠一早從桃園過來。是因為你的拍賣網頁上有說明{可以免 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我才過來。

第二、你最後要灌冷媒做測試時,為什麼不先告知?更何況你這個專業人士,明知道零件有問題未修護, 灌冷煤還是會漏光的情形下,你還硬把冷媒灌進去,又要向我收1600元,你到底有沒有替消費者想 一想阿?而且違反你網路所寫的{檢查後非零件故障的問題,單純是油線管路、保養、冷凍油的清洗與冷媒的補充等,最多1688元就能夠恢復冷氣該有的效能喔(當場測試無效免錢呀)

第三、最後當場我有清楚說明,如果你執意要收我錢時,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我連續講了3次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因為我不認同你的施工方法,以及你沒有在施工前先告知我作法。這時他問我車內汽油剩多少?我回答是滿的,結果他要我留車2天,我說我要用車沒辦法,於是他看我堅持不留車,就問我說確定會給他修嗎?我回答他:會跟我爸爸說並且考慮看看,如果沒問題再打電話叫你禮拜天或禮拜一來牽車。我心想他們這種做法及技術,真的讓人非常失望,但是如果再讓他們碰車子零件,不知道會不會蓄意損壞,因為擔心還有考量安全問題,最後我留了一個假的電話給他,就離開了。結果10月22號他在我家信箱,投了一張紙條內容是:EN-0999車主你於20日上午到我修車廠修車未付修車費,又騙我星期天晚上或星期一要回廠修車,右留下假電話號碼,我限你星期四之前和我說明否則我就要告你喔…

Ps{今天我收到新莊派出所寄的公文.上面寫對方告我詐欺.要我2012/12/22號去派出所說明}.請問懂法律的正義朋友們.我該怎麼辦.會吃上官司嗎..現在全家人都對這件莫名奇妙的事感到很煩惱.可以請各位幫幫忙解答嗎..感恩

如果你擔心口頭說明不夠清楚,可以用書面把事實交待清楚,

警詢當天一起帶過去,請警方附在卷裡。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20:25

建議您把它網頁廣告內容列印出來,並將車內情況拍照存證,以證明沒經過對方修車。另外,您有無簽立任何文件,是本案關鍵。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阿倫仔 103-04-29 13:52

 朱先生你好.

在102年4月18日

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法律上面是你敗訴)倘若各位不相信的話我還有公文可以給大家看

麻煩請你把這篇文章刪掉.謝謝!!!!

我是弘億汽車.吳先生

 

 

小周 101-12-20 15:11

事情概述

上週某日我到外地出差某地.簽退時間為1400時.返部簽到時間為1500時.該部屬問某地人員我離去時間約1400時,但該部屬沒看到我返部,就認為我(神隱),而返部簽到有簽名,就認為我(偽照文書).因而向上上一級檢舉我,名稱為?神隱及偽照文書請求查辦

背景概述

我是基層公務員小單位小主管(是正式考試進去的),該部屬是某人親屬,靠關係進來的,公家單位不乏派系利益等關係

所以該部屬常有意無意就像這樣搞一次.而長官又是有關係的.該部屬更肆無忌憚。

我就會常長官招誤解及不諒解.在工作上或多或少的刁難.更不用說考核.而該部屬完全沒有任何處置

我這一次要走法律途徑維護我名譽工作權益.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9

如果簽到簿上是你的筆跡,則無偽造文書問題,倒是對方意圖讓你受到行政懲處,可能成立誣告

101-12-20 15:05
因為現在在FB這社團也可以買東西了,但是規模並不像奇摩那樣需要開設賣場,擁有交易紀錄。在FB上有的就是對話內容。

請問Q1:今天我跟A賣家在FB的對話內容有包含 (我需要的商品)(金額)
(賣家給的付款帳號)(我告知賣家已付款)(賣家也回應已收款)

這樣的對話內容算不算是一種交易紀錄?如果事後賣家商品一直沒寄來,
這些對話和我匯款的收據,這些是 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嗎?

請問Q2:如果今天我要在網路上賣衣服,我讓買家面交檢查,覺得OK再把商品帶回家(當面付款和交貨),不OK我也不會收取任何車馬費。

這樣他把衣服買回去之後,這件衣服還是算網路交易嗎?還享有*郵購七天內免任何理由可退換貨*之權力嗎?

就買賣內容的必要之點達成合致,基本上就算成立了。

面交讓買家得先檢視商品,應不算是消保法的郵購買賣。

郭恩序 101-12-20 14:35

我有個跟父親交惡而失聯至少30年的叔叔,未婚沒子沒親人,目前是低收入戶的身份,所以安養院及醫院的費用都是由社會局支付。現在他被檢查出有胃癌需要開刀,但因為他本人中風導致無法言語且意識也不是太清楚所以需要親屬出面簽開刀同意書,社會局因而找到我爸爸說要我們出面。請問~

1. 如果我們不出面,是否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2. 怎麼做才能讓醫院社工/社會局不要再來打擾?
3. 祖先有留下一筆小土地,醫院社工說要我們處理掉這筆土地(他說要去法院辦xx宣告之類的東西)否則叔叔會失去低收入戶資格。請問該怎麼處理?雖然我們不想與叔叔有關係或因為這次出面而引發什麼後續的困擾,但若讓叔叔失去低收入戶身分也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郭恩序您好:

叔叔與你父親只是旁系血親,並沒有扶養義務,法律上並不會構成遺棄責任

至於低收戶資格的問題,由於叔叔可能擁有動產,所以社會局對此會有意見;建議你們和叔叔好好談談,將動產處分或是變賣,將錢用以治療胃癌、請看護費用,就情、理、法各方面也較為妥適。

至於談買賣或簽契約等等,建議可以找律師幫忙寫契約書,較為恰當。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20:15
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
許小姐 101-12-20 13:56
最近家裡有外婆因為跌倒送進私人照護中心,一個月就要26000元.因外婆共有2女1男.當初協議好3人共同分擔費用,但因為我家人口僅我和母親而已,母親因為有憂鬱症無去工作,只剩我一人在工作而且每月要繳房貸,很擔心無法每期都繳滿.又害怕觸犯法律的問題,請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免支費這筆費用還是可以少繳的方法,可否幫幫我解決的問題,謝謝~之前上知識家有網友告知有民法第1118條規定 請求減輕扶養義務可以主張,但我不知道從何著手,請求律師先生告訴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謝謝~

如果要主張減輕扶養 除非當事人都同意 否則還是要起訴向法院請求減輕 經過法院審核

小周 101-12-20 10:16

???法律諮詢好:

請問

我被部屬屢次有意無意的不實指控,我想經法律途徑維護我個人權益及名譽,我應如何做!

謝謝

泥管我 101-12-20 10:46

請提供具體內容評估。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20

你的情況並不明確,很難回答

Candy 101-12-19 23:54

您好!! 請問我爸於101年6月中過世,而宜蘭遺產糾紛已延至3代(爺爺、爸爸、我們這些子女)。因為目前遺產為共同共有,故也無法申請限定繼承流程(已過拋棄繼承時效)。請問如果進行遺產分割,我們可以進行拋棄繼承嗎?

請問現在遺產是共同共有的。像我們一些政府稅捐我們個別都有繳納(申請個別分擔申請書)。但是我有些叔叔、嬸嬸不願繳納,一直擺爛。但是稅務局通知我們,其它人如果不願繳納,會回頭找我們繳納。我們要如何保障自已權利呢? 遺產目前是共同共有的,大家就應該共同負擔,為何守法的人,要被剝二次皮呢?

請求法律真誠協助守法的人,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09:17

印象中有回覆過您的問題。

1.一旦過了拋棄繼承的期間,之後就無法再主張拋棄繼承土地一旦分割完後,就是您自己的土地,這時候您若想拋棄,不是拋棄繼承,而是拋棄您自己的財產

2.地價稅是找地主要,您可以代親戚繳納完後,憑單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之後拍賣對方共有之部分土地

3.如果您不想要土地,在稅務上可以考慮捐地給政府節稅。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小胖 101-12-19 17:08

我在年初被在手機店上班的高中好友詐騙帳戶,他跟我說他過年業績很糟請我配合演一場戲作業績給老闆看,他將他的錢匯進我郵局帳戶請我假裝去買手機,事後再將全新手機交給他私下轉賣,由於認識多年的好友再加上是他將錢匯給我而不是我匯出,當下毫無查覺被騙,直到被警方通知才知道其實這筆錢是他騙另外一位好友的PTT帳號在PTT假賣筆電的不法所得,被害人將錢匯進我戶頭,再由我交給了他...於是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警方調查後知道我們是一干好友被騙再加上騙人的到案說明後也坦承是他騙我們帳戶使用,於是案件移送地檢署時我是被列為關係人,後來檢察官也認為整起案件我都是不知情也不干我的事於是沒有傳喚我去,甚至是我主動去警局查詢才知道已經不起訴處分,妙的是騙人的那位他爸好像請了律師幫他脫困,整起案件最後演變成商業糾紛給付遲延和解了事,警察跟我說,法律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的...但你朋友沒有受到懲罰,他也不明白為什麼檢察官沒有追究他騙取這麼多人帳號目的,那我想說總算結束了只要趕快還我平靜生活,要解除警示帳戶才知道要不起訴處分書,但警察跟我說基於個資法不起訴處分書只有兩造當事人會收到,最後來是在警察背書下打電話給書記官協調才收到一份作為解除警示之用,我最後拿到的只有警局方面的公文,後來當我去郵局時才知道郵局的作業方式是當帳戶被警示他們就會終止該帳戶,錢也都沒了...他們的說法是前被拿去扣押給被害人真的是莫名其妙,因為整起案件我也是受害者,甚至犯罪的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了罪則獲得不起訴逍遙法外...反倒是我們還深陷餘毒之中,我於是很堅決請他們返還我的錢,帳戶沒有沒關係,但錢也是我辛苦所賺的...他們卻又再次要我拿出不起訴書證明,我該如何是好...我想再請問各位律師,當案子結束之後是否會對我往後的聯徵信用紀錄有不良影響,而當初害我們那麼慘的人,這7葛多月來我們所受的委屈跟誤解還有現實一點的求職不順利等等,難道他都不用負責嗎??懇請各位律師伸出援手<替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笨笨紫 101-12-19 15:33

我娘家於75年拿了140萬給奶奶,購買下瓦斯行經營權,父親是負責人

次年大伯要求加盟,也拿了140萬給奶奶

奶奶便要求我們將大伯掛名為合夥人 ,並且可以用同樣的店名營業

但兩家店是各自獨立營業,營收各自算,從沒互相分過淨利

 

現在我父親想退休,

打算將負責人無條件轉給大伯,如大伯不想接手就辦結束營業

但不論是轉負責人或是結束營業,兩者手續都需要合夥人蓋章

大伯說這樣算拆夥,提出我們須歸還140萬,他才願意蓋章

 

可是購買經營權的錢並非我們收去

錢當初都是奶奶收去的,等於我們各付140萬

等於收了我們140萬也收大伯140 萬

但如今大伯卻提出要我們歸還當初的140萬

還要開店近20年來的營收50%

 

當初錢也是大伯親手交給奶奶的

奶奶也已經過世了

大伯提出的要求,我們實在無法接受也不願意接受

 

(1)我們可否透過法律途徑由法院直接判定我們可以自行結束營業呢?

(2)因為當初民國75年奶奶收錢時,沒給雙方任何文書資料與合約證明

我們要檢具什麼資料向法院申請呢?又有什麼樣的法律條件可以給我們保障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必須再確雙方是否真的有合夥關係,若有,則您們結束營業等於是要終止合夥關係,即需進入清算程序.

二.本件訴訟時,由於沒有文書資料與合約證明,所以到底可能需以傳喚證人的方式來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佳佳 101-12-19 15:14

請問到小三的fb留言''恭喜你成為婚姻中的第三者''會有什麼法律問題產生嗎?(男方的fb是用匿名也沒有本人照片,小三有本人照片,名字不知是否為本名)

如果非事實或是沒有合理依據 可能有誹謗及侵害名譽的問題

elva 101-12-18 17:54
律師您好! 因我們的住址被隔壁鄰居盜用,而且只有電費帳單盜用我家地址,其他帳單都是用他自家地址,我覺得很奇怪, 最近才開始的,有請他去改地址很多次ㄌ,但他都沒改,我們跟他處不好所以地址不想被他盜用,而且他也沒經過我們的同意,因他家是鐵皮屋沒有房屋使用執照! 我想請問是因為這樣的關係嗎?所以他盜用我家ㄉ地址嗎? 盜用他人地址是違法的嗎?我們可以尋求什麼法律途徑呢? 麻煩您解答謝謝您!
如果真要說有甚麼刑事責任 大概可以考慮強制
匿名 101-12-18 17:29
律師您好:小弟目前就讀大學,在學校考試高分被人在FB上面強烈影射作弊(可判斷出影射我),我想尋求法律途徑,還我一個清白。請問能否告刑法第309、310、311以上條例,又民法可以告什麼罪? 可以的話也請告訴我,我告的話,我的完整流程是什麼?
1.主要還是刑事誹謗罪 去警局報案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均可 2.民事依據侵權行為主張損害賠償 向法院提出起訴狀即可
小諄 101-12-18 01:12

我哥在T字路口,他騎機車直行進去公園停機車,沒有轉彎,車子右後方被一個女的撞到,那個女的是要左轉,騎很快撞到我哥,我哥沒有倒下去,那個女的自己倒下去受傷,急診4百多元
當時是綠燈,不用兩段式左轉,沒有監視器

調解委員會上他對我們要求賠他25000元,他已經去保險公司申請4百多元的錢,我哥哥的車也有損壞,因為她開的金額有點誇張,而我哥哥被撞車子也損壞,我們就沒和她合解,調解沒成功
後來對方到警察局告我哥過失傷害
現在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所以沒辦法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開庭哪一方的勝算會比較大?

如果我哥輸了,會被判刑嗎?還是只有罰金?會有前科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09:50

只要警察有做現場圖,就能做車禍鑑定。案情如果有您說的這麼單純,那直行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是主因。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您好,

      基本上對方如果要主張過失傷害的話,必須去證明您哥哥確實有過失。但從您的主張看來,因為是對方騎車去撞您哥哥車屁股,所以在實務上一般會認為對方自己的過失責任較大。建議這部分也可以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的費用,藉此看是否有可能和解

小惠 101-12-18 00:59

先說出前因後果

我剛去了一家麵店待了一個月,因為餐飲業辛苦,加上大多數人喜歡待公司,所以老闆的員工流動率非常的高,老闆的夢想是在三年內總共持有三家店,老闆要留我,所以打算跟我簽合約,給我的大餅是,兩年內讓我當店長,但條件是我要做滿三年,之前也答應會慢慢推出網拍讓我賺,等人力夠,就當作是我跟老闆批貨,在網路賣,而只要我願意留下來,以後我想加盟,資本不夠,也可以跟老闆借,但是要算利息,今天已經簽了一張,但是卻跟我當初想像的不一樣。

 

-----------------------------------------------------------------------

契約內容如下:

儲備:23000 全勤1000   調薪期:6個月 無紅利

組長:24000 全勤1000  調薪期:6個月  任滿六個月,申請考核   無紅利

副店長:26000 全勤1000  調薪期:6個月  任滿六個月,申請考核   無紅利

店長:32000  調薪期:2年   有紅利

總店長:38000   有紅利

 

說明:紅利獎金已工作滿一年者,依當年度營收獲利情況,結算後,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員工,給予紅利獎金,發放時間為次年六月。

正職人員每跳一個級數,須經考核,通過後始可調薪。考核未通過者,需一個月後,才可申請補考。

工作時間:正職人員,每日出勤工時9小時

正職人員每月四天公休日,須配合本店公休日,外地人員排除假日,可連休2天,事先排假

餐費:正職人員,本店提供65元以內餐點

 

 

-----------------------------------------------------------------------

老闆當初說,會和我簽一張,我該有的福利都有的合約,而我也一直以為當了幹部後,假會變多,但假卻只有四天而已,我問老闆,店長假只有四天? 老闆說,服務業假你要多少? 不要不知足了。

我也跟老闆說,其實紅利每月發,幾百塊,員工就會幫你賣命了,我看到要一年才發,有點嚇到。老闆回我,他們每月表現不錯的,都會發獎金了,每月的獎金,跟年的紅利不一樣。

而老闆跟我說,他以前打過一整本的公司制度,但因為員工流動太高,所以就沒拿出來了,我有跟老闆要來看。

 

而我的問題是:我在意的點是,待這個店,老闆給我的大餅是當店長,以及未來加盟麵店,不收加盟金,沒有資本可以跟他借,但要算利息,這樣的契約,能給我甚麼保障?

而我跟老闆說到,不是要簽三年嗎? 老闆回我,你現在就想簽三年啊? 我說不是,我以為是現在就要簽,老闆說,你怕我找人替掉你喔? 老闆說,不會啦! 我這麼缺人手,要人就來不及了。

老闆跟我說,這樣的合約簽了,保障是我,不是他,因為他要按照合約內容給我薪水,還有升遷,

當一開始看到假只有四天,但也知道到了店長和總店長之後,就會很閒,所以無關緊要,就簽下去了,而剛剛看到網路有所謂的特休,為了避免萬一,想要問問懂法律的人,我該如何去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在意的點是,老闆畫的大餅,要執行而已。

例如:

1. 升遷

2. 薪水福利

3. 未來加盟不用加盟金,沒資本可以借

4. 在網路賣麵,由我來賣

小惠 101-12-18 01:02

 我在意的點不是特休,就像我說的,當了店長之後就會很閒了,雖然只休四天,但是在店裡會很閒,不用做事

而我在意的點是,在老闆說,餐飲業你要休幾天,不要不知足了,老闆也說,這裡附近的店長,也都是只有四天而已,這個休假,我是覺得還好,畢竟現在工作難找,而老闆說,他沒有照合約走,我可以去告他,而我跟老闆說,不過這樣的合約,沒有照合約走,也沒關係吧!上面又沒有註明,沒照合約走,會怎樣。老闆卻說,這種合約,是沒照合約走,我可以告他,他是有事的,而我要離職,我是沒事的。

 

因為休假天數,讓老闆那樣回我,我才閉嘴想說沒關係,看到有所謂的特休假,才讓我有點擔心老闆回我的話,才會想避免萬一,來問問懂法律的人。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每年特別休假,是按照勞工之工作年資來計算。

工作年資達一年以上就有7天的特休,三年以上年資則有10天特休,五年以上年資則有14天特休,10年以上則每年加一天特休,最高30天特休(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勞基法第38條第1至4款參照)。

jameishop 101-12-17 16:23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備註一下 我現年36 女孩子今年八月剛滿16)

在今年6~11月之中有發生過性行為幾次,今年12月被他媽提告妨害性自主  我接到消息後 去警局作筆錄

女孩子在筆錄說我用強迫手段跟他發生性關係 可是我們之間的性關係的發生 是雙方自願才發生 並無強迫之手段

我知道我犯法 要如何將這場傷害降到最低  ,我不希望我家人知道這消息 ,加上我工作關係不能有前科 如有前科則可能工作不保 

請精通法律律師幫幫我 告訴我該怎麼作  才能降低這傷害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回覆如下:

您所述已涉及案情,建議您將發文隱藏,較為妥當。

可針對與對方和解、兩人合意所為這兩個方向去主張跟蒐集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們從事性行為時,對方仍未滿16歲,所以不論有無違反對方之意願,均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規定,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件若未違反對方之意願而發生之性行為,仍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故本件應蒐集您們網路留言資料,以便證明無違反女子之意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ishop 101-12-17 16:59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不好意思 律師  想請教一下 從做完筆錄至第一次開庭前 想談和解 是否能到調解委員會 談和解

(因不知女孩子家地址)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jameishop 101-12-17 17: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所以?律師你的意思是 等到收到傳票後 再跟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嗎?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jameishop 101-12-18 09: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哪請教一下律師,從做完筆錄檢察官開庭 一般都需要多少時間?

那流程為何勒?

就一般實務說來  緩起訴的機率大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56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並不能直接證明性行為當時女方是否自願。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 律通法律事務所

jameishop 101-12-18 13:0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 ... (恕刪)

所以 蔡律師 照這樣說  我收集留言資料 也無法證明我沒強迫女方進行性關係

那所謂的反證是指什麼?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嗎?

olivia 101-12-17 09:28

律師您好,目前有一個買賣糾紛,買賣不成,雙方達成協議要歸還本金21萬+跟11萬5千元的賠償金=總共是32萬5千元整,沒有明確約定何時還款,我只有跟買家說我會不定期退款賠償,目前不定期退款歸還,已還款4萬5千元整,買家嫌我還款速度太慢,說要委託律師告我,請問律師會用甚麼方式對我?我有觸犯到哪一條法律嗎?

對方可能主張兩種方式 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 或是請求履行協議 通常如果已經另有協議 對方應該是會請求履行協議內容

熾天羽 101-12-16 16:39

請問一下~我朋友他們的父母要離婚

但是他爸在幾年前欠債,結果是用他妻子的名義去銀行貸款,

那這樣的話如果離婚的話~他爸是否就會變成沒有欠債~只有他母親欠債呢???

那該如何是好?

因為那個債是他爸在以前開公司時候欠的~但現在要離婚銀行貸款卻還沒歸還完畢,那這樣他母親不就很可憐嗎~反而是他爸無債一身輕把責任和欠款都給他妻子背負

那如果是這樣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幫忙她母親,請各位法律專家幫個忙給我個意見幫助他們...

沈恆 (沈律師) 101-12-16 18:01

依您所述關係,應該是夫向妻借款,妻向銀行借款,二個借貸關係。妻要自己對銀行負責,另可以債權人身分向夫追討欠款。夫妻間借貸關係的處理最好在離婚協議時約定清楚;若未約定,至少離婚協議書不能有「雙方互相拋棄其餘請求」這樣的字眼出現。

熾天羽 101-12-16 18:14

所以沈律師的意思是他們在離婚的時候,必須雙方去協定清楚...

那如果男方不跟女方協定的話該如何是好~...因為目前怕的是說如果男方想離婚卻不去跟女方協定就這樣放著的話,那女方是否只能自認倒楣...

還是說銀行方面或是其他法律方面有辦法替這類型的事情進行保障或是其他行動嗎?

因為這樣女方似乎只能處於被動狀態...

沈恆 (沈律師) 101-12-17 00:52

那要看有什麼籌碼?如果夫想離婚,而妻不急,不妨以此為條件,談不攏就不要簽離婚協議書。另外提告請求還款也可以,不過妻要能證明夫有借款的事實。

彼得 101-12-16 14:50

律師事務所:

 

    您好!欣聞貴所有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敝人有下列疑惑,虔盼能得解答,如下:

一、債務人五位兄弟欠債權土地增值稅代繳款,五兄弟經法院判決繼承其父甲之遺

    產A土地,五人為公同共有繼承(共取得持分1/4),A土地尚有另外三人共有

    如乙、丙、丁,三人為分別共有(各持分1/4)。

二、五兄弟欠債權土地增值稅代繳款為5萬元,因公同共有故增值稅繳款書只一張5

   萬元收據,若債權人欲提出告訴,但只向五兄弟之老大、老二提訴,求償全額5萬

   元債款,行否?因為五兄弟為公同共有狀態,向其中一人求償,都負連帶責任嗎?

   或是求償標的只能為金額2萬元?

三、以上若獲法院判定並取得強制執行力後,債權人即向老大、老二聲請強制執行,

    但欲強制執行查封、拍賣該A地1/4持分之公同共有土地部分,作為標的(因為

    公告現值與5萬元相近),行嗎?拍賣時,老三、老四、老五及債權人於同樣標價

    皆有拍定優先權利吧?拍賣標的物以A土地1/4持分對否?

四、於拍賣前進行揭示登報程序,法院並通知老三、老四、老五,另外其他之分別共

    有人乙、丙、丁,法院也通知他們嗎?或是不會受通知?乙丙丁也有優先權利嗎?

                  

以上疑惑,望貴所詳加說明,非常感激!

  

  謹  此

              敬祝

貴所生意興隆   全所員工 吉祥如意

 

                                      張彼得 敬上

                                                  101.12.16

水色冰心 101-12-15 14:21

您好,我在2012年11月9日因為筆電無法開進系統,去電詢問筆電維修的維修員,該維修員說可能是硬碟故障,想說先送去維修廠檢測看看是否有。
到該維修廠附近後,維修員就說約在外面碰面,見面後簽單後就把筆電抱走了,當時有帶隨身碟,想說要先備份資料,維修員卻說這很花時間,他會先幫忙備份,並請明天把電源線送過去檢測看電壓是否異常。
至此,都還算很合理,但接著,維修員卻說一句:「如果維修費用3000元內就直接修囉!?」
回:「不行,不管多少錢都應先通知報價,才能決定,而且資料請不要隨意刪除!!」

維修員於晚上8點來電說:「你的筆電是中毒造成硬碟跟主機板壞掉,那他這邊維修很便宜,只要3500元就可以維修好,而且還可以幫忙回復到原廠設定,目前在備份資料了,但是由於資料很多,接近200g,詢問是否要直接代購外接硬碟,不然他的主機放不下。那中毒一般不會讓硬碟主機板有問題,這個是很強很強的病毒才會這樣!!」
由於我們覺得檢測結果不對勁,回說:「不必代購,有外接硬碟可以拿過去。」
(因為中毒根本就不會造成硬體毀損,聽維修員的說法是要把筆電按自動還原就想收費3500元,馬上再打回去說不要維修!!)
回電說不要維修,這時,維修員就開始盧了…
維修員:「你不修不行呀,我備份備到一半不能停耶,停了你的資料會不見哦! 你這樣是在懷疑我嗎? 我覺得我的商譽受損,你就算不修我也要收費至少2000元,不然你可以問其他家看修主機板跟硬碟有哪家會比我便宜的?如果有比我便宜我也不收費呀!!」
維修員:「我老實跟你說,其實你們的硬碟壞了,我是剛好有硬碟救援的機子幫你裝上去看讀不讀得到,讀得到才幫你們備份,原本想說要維修的話我就不收"硬碟救援"的費用了,不然你上網查看看硬碟救援要抓200g要多少錢? 起碼都要上萬元耶,這麼便宜你們不做嗎?」
我:「為什麼硬碟救援無法中止,中止後資料會消失?」
維修員:「因為我的機子就是這樣,不然我機子要開機一整晚來抓檔案,一定要收費呀!!」
我:「總之我們不要維修!!」
維修員:「我從沒遇過這種客人耶,好好的可以修好為什麼不修,我明天再跟你講」
 

隔天再打過去。

維修員:「你們資料我都抓進機子裡了,看你們要不要拿隨身碟來備份,那收費就是3500元。」
(昨天不是說放不下,為什麼今天又說放得下?!)
我:「我不需要請你備份了,也一直強調不要維修,請你把我的硬碟放回筆電。」
維修員:「那到時資料不見我都有告知哦,你要拿筆電要簽免責聲明,不要說我沒告知哦!」
我:「請問到底你的硬碟救援流程怎麼做,會讓資料不見,我問過你所說救援費要上萬的業者,他們都說不救資料就在硬碟裡,不會不見耶!?」
維修員:「請你搞清楚硬碟救援的方式再來跟我說好不好,反正我幫你弄這麼久,你們又一直反反覆覆的,我就照你說的做了,你還想怎樣?」
(明明就是你說詞反覆,在我們不願維修後就改口說在硬碟救援,既然硬碟救援可以收萬元為啥開頭不講,收這個就好了,有哪家公司這麼好幫人做白工的嗎?)
我:「那請你說明你硬碟救援怎麼做呀? 有拆硬碟嗎? 我到場要看你還原流程可以嗎?」
維修員:「就是有拆硬碟,剛好我們有機子才幫你救呀,我不幫你救怎麼知道能不能救,救了就是這樣,阿哪有人可以讓人看維修過程的!」
我:「那你覺得你這樣收費合理嗎?」
維修員:「(沉默...)」「我是不知道合不合理拉,但是我幫你做這麼多,你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總之,收費就是3500元,看你們要怎樣自己看著辦,不修理就不要送我這邊嘛,浪費我的時間。」

由於維修員堅持收費3500元,故我們暫時不取回筆電,先向消保會提出申訴。

並於申訴期滿時再去與維修員當時對質:

---到場---
到場發現該維修「公司」位於私人大樓內,連新管理員都不知道裡面有人修電腦,另一位老管理員才知道有人在進行筆電維修。
---對質---
只能說維修員真的經驗老到,一見面馬上就避重就輕。
維修員:「我跟你說,我還是基於商業道德,幫你把你的硬碟救好了,並把你的檔案重新移入硬碟,但是因為你們沒有維修,所以現在開不了機,你看。」
(按開機,沒反應,但電源燈號顯示已無電力開機)
維修員:「你看你維修單背後就有註明說要救什麼資料,我都幫你做好了,所以如果你不付費,你就不能拿走筆電,要叫警察就叫,我們光明正大沒在怕的。」
我:「你備份資料前沒有說要收費,這樣請你備份我們也沒回收,你充其量就開機檢測費,請問你開機檢測費是多少錢?」
維修員:「開機檢測費是300元沒錯,但是我們作業時間花這麼久,你不能說你拿來說要修要備份,然後幫你弄好後你說不要,就不付錢,而且我們作業時間起碼一小時800至1000元,這樣收費很合理,要上法庭可以,一樣就是這個價錢,我還會再追討我們時間上的浪費。」
我拿出業界硬碟救援的收費標準,並把有劃線的部分拿給維修員看。
我:「業界收費,硬碟如果接上電腦就可以讀到,就只是假性壞軌,我自己就可以操作跑回復程式,業界也說如果操作是不收費的,請問你到底是怎麼做硬碟救援的?」
維修員:「是你說的假壞軌沒錯,我就是跑這個程式幫你救好的,你當初也有說3500你出,幫你救資料就可以了。」
(電聯及見面時明明就一直強調是做硬碟救援!!但實際上就如同專業硬碟救援的業界網路宣傳單所說,只要將硬碟取出,接上外接盒,再接上可正常運作的電腦主機即可進行資料備份及假性壞軌的自動修復。)
我:「當初我有答應你沒錯,但當時是你以你如果中止的話,我們資料會遺失做威脅我才會答應,但硬碟跟本就不像你說的有壞,你這樣收費哪裡合理?」

維修員:「反正我維修時數就3小時要收費3500元,不付錢就不可以取回筆電!!」

(為什麼明明承認並非專業硬碟救援,且業界也說明不收費,卻又推拖說要依工時收費?)

 

---以上---

是事件經過,我們有提出消保會的強制調解,但消保會說對方拒絕出席,要我們走法院。

對於維修員強調說在進行硬碟救援及見面時又改口說是跑程式,並看完業界單後改口說要依工時收費都有錄音存證。

請問我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該怎麼開始呢?

有詢問過法律相關的親人,說這是不等價契約契約不成立不應扣留筆電及要求不合理之收費。

希望可以再得到法律相關的議見。

小石頭 101-12-15 09:20

您好

請教建地分割問題

一、我有三裡地(建)相鄰,所有權為全部,另一緊鄰於大馬路(20M以上)之建地15坪,35人共有,我所有權僅8/50,三裡地位於15坪建地後側。

二、三裡地(建)中之一地有0.8M相通於大馬路,而緊鄰於大馬路建地目前並無圍籬,目前可通行汽車與人等。

三、請教15坪建地依法可分割嗎?是否有限定條件?目前因所有人分散或各自考量,無法達到1/2持有人以上同意分割,是否就意味著此題無解了,也就是成妨害土地利用或都市發展之毒瘤或釘子戶。

四、是否有事當調解訴訟法律權利基礎可主張?或是有更好解決辦法。因為一直找人協調同意已經無法推動了。

如蒙賜教,萬分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5 09:43

1.同意分割,不是1/2持有人以上同意,而是全部共有人同意才能分割

2.您可找律師幫您提起訴訟,以裁判分割方式,不需全體同意。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小石頭 101-12-15 10:3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同意分割,不是1/2持有人以上同意,而是全部共有人同意才能分割

2.您可 ... (恕刪)

THANK YOU SO MUCH

沒有 101-12-15 02:28

對方在即時訊息上怒罵,貌似即時訊息能告的機率不高,但是真的沒有辦法可以處理嗎...........前面對話內容如下:81599195 震動了你的視窗!
high_man_BOBO 說過 :幹你娘破雞掰
high_man_BOBO 說過 :妳娘洪狗幹
l___OMG___l 說過 :你要為你自己的話負責
high_man_BOBO 說過 :恩 妳娘洪狗幹
l___OMG___l 說過 :不信我去告你 繼續講
l___OMG___l 說過 :算了
l___OMG___l 說過 :我也是會去告你
l___OMG___l 說過 :你已經罵到我家人了
l___OMG___l 說過 :我明天一早直接去提訴你
high_man_BOBO 說過 :好喔
high_man_BOBO 說過 :快點
high_man_BOBO 說過 :我真的好怕 好怕
----------------------------------------------------------------------------------------------之後對方也嗆明了他的電話及姓名...

對於這種人難道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嗎? (電子訊息我都有完整保留)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32

私底下罵人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罪,頂多提民事請求賠償,不過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因此身心受創

沒有 101-12-17 23:4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私底下罵人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罪,頂多提民事請求賠償,不過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因此身心受創

感謝您的回答,但就在剛剛,那位又刻意的密語方式來嗆我,並且他也挑明了他去問他的律師朋友,說他這樣是不犯法的行為,我無法對他造成提告的罪訴......對於這種人我還能講什麼呢?

cream0228 101-12-14 20:45

您好:

請問多年前母親以贈與方式將房子過戶給我,經過多年,母親突然以我未盡扶養義務為由,欲收回房子,這樣符合法律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4 22:06
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贈與

 若有其他疑問,可到本所網頁按讚諮詢。 

呆呆龍 101-12-14 17:45
在下想請問的是,在民國95年我父親過世時我們姐弟妹不知道所謂的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所以沒辦,我父親名下有一房屋及欠下會錢,在當時代書替我們辨了分割繼承,由我一人全部繼承房屋土地,因妹妹有欠銀行債務沒還,這幾天銀行人員來電說我父親過世時其妹沒辨拋棄繼承,所以我妹妹對房子有權利,欠的錢他不還我要還,不然就要請法院拍賣其房屋,但當時都有在分割協議書上蓋草及簽字,而房子土地都己在我名下,請問我真的要替其妹還錢嗎?不還房子真的會被法拍嗎? 麻煩法律先進能幫忙解答
東東 101-12-14 15:17

朋友的公司:
文書小姐自動幫老闆.用公司名義在FB開立(社團.還是公司行號類的東西)
但是因為近年來文書小姐沉迷臉書.疏忽工作.老闆有意要遣散她.
近期文書小姐使用公司的FB帳號.散播對公司不實的話題.
該老闆跟文書小姐要帳號密碼時文書小姐確聲稱不知到.忘記了.
但是其它同仁確在臉書上看見文書小姐還在臉書上發怖不實訊息.
請問:以上問題該如何解決
1.顧主並沒有給文書小姐資料(ID等等之類的東西
2.文書小姐一直聲稱忘記帳密.
3.文書小姐離職後如又在其他地方繼續發怖不實訊息該如何處理 (法律)
4.文書小姐在這家公司上班約3~5時間.公司內部的客戶資料跟公司資料都都清楚.如果日後又問題時該怎麼解決?(是否要請她簽什麼文件之類的)

肯尼斯 101-12-14 12:31

律師您好:
我(以下暱稱 肯尼斯)遇到一些網路上的法律問題想要尋求諮詢!
就是今天在網路電子佈告欄PTT實業坊上面,跟某個exxxxxxxon網友發生爭執
起因是因為exxxxxxxon這名板友看到新聞說台中市有三名民眾打計程車司機
這名板友就悲憤的到PTT實業坊的台中板(TaichungBun)發表了一篇文章(原告原文)
以下有文章。
我於他的文章中用推噓文的方式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於下午四點左右在他文章底下備註註1的方式說,本意是說台北人多,怪人本來就比台中多
並說人多必有白癡(此指類似毆打計程車司機的三名嫌犯這類人),推論台北怪人應該會比台中更多。但是他exxxxxxxon認為我在文章中是罵他白癡,於是他寄了一封信(註2)給我,標題就罵我白癡。
 作者  exxxxxxxon (七夕情人節要幹麻?) 
標題  我看你才是白癡吧 
時間  Thu Dec 13 18:24:06 2012───────────────────────────────────────
不過就新聞事件有感而發你是在亂罵什麼阿?還白癡勒我看你才白癡還轉八卦板勒!故意讓我難堪的是不是?沒關係,你轉的話會被噓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From: 1.200.94.36 

後續我們之間又有許多推噓文(註2),當中還有夾雜一些網友對於他的評價。
我留了一句Like father like son,中文大意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他認為我在漫罵他爸。但是我後面有跟他說,當他在網路上發表這些文章的時候
是否有想到自己的父母親,想表達的是給人看笑話。
事實上,我之所以會去回覆他的文章,主因是看不慣以偏概全的人來影射台中人不好
回覆內容包含了自己對於他的言論不當之處,希望帶給他一些我的看法跟不滿。
但是他大部分都是曲解我的意思之外,也舌戰其他版友。
目前他說已經去警察局報案,並給我三聯單,控告我公然侮辱網路加重毀謗
想請教律師,不知道我接下來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呢?
查詢過一些相關案例,似乎要到對方報案處(新北市政府板橋分局)說明情形?
但是平日都要上班,如果真的必要還是要跑一趟到案說明。但是我該準備哪些東西以利我說明案情呢?



(原告原文)
作者  exxxxxxxon (七夕情人節要幹麻?)                       站內  TaichungBun 
標題  [閒聊] 新聞中赤鬼牛排館的員工 
時間  Thu Dec 13 15:24:59 2012───────────────────────
今天的新聞馬基唷翻板事件兩男一女喝醉攔計程車司機司機不理還拍打車窗警察都到了還跟警察叫囂新聞中的嘴臉實在有夠沒有水準的看新聞說那三人都是赤鬼牛排館的員痾、、、、、那種人服務我我會覺得很噁心行為那樣沒品,會不會東西都掉到地板或是髒掉了還硬給客人啊?想到就覺得好噁心而且新聞上感覺這種事特別容易發生在台中,只能說好險我住台北仔細想想,台中也是大都市,怎這種沒水準的人特別多啊?問題到底在哪台中人真的要想一下為何流氓等的特別多住台中感覺真的不是很安全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 1.200.18.211
(註1)

噓 肯尼斯:你誰啊?你住過台中嗎?台北比較好,人多必有白癡啊!   12/13 16:21
→ 肯尼斯:台北人口那麼多,我就不相信沒有多台中的怪人兩倍       12/13 16:23
噓 肯尼斯:越看越好笑,台北的水準都被你拉低了,轉八卦讓大家笑   12/13 16:32噓

肯尼斯:去Violation板就知道此人是慣犯,不爽就水球信件辱罵人  12/13 19:57
→ 肯尼斯:居然還說台中板的人不爽就亂噓,你不爽還亂辱罵板友咧   12/13 19:58
→ 肯尼斯:like father like son                                 12/13 19:58
→ exxxxxxxon:誰亂辱罵板友啊?你自己先罵人白癡的好嘛?              12/13 20:02
→ 肯尼斯:那你可能沒看懂我的噓文喔!麻煩請你再看一次           12/13 20:03
→ exxxxxxxon:還有其父必有其子,會不會太扯?                       12/13 20:03
→ 肯尼斯:台北的人比台中多,怪人一定不比台中少                 12/13 20:03
→ 肯尼斯:從頭到尾沒罵你,結果你倒是罵起我了                   12/13 20:04
→ exxxxxxxon:根本就隨便罵人                                       12/13 20:05
→ 肯尼斯:當你講這句話的時候,回頭看看你寄給我的信吧           12/13 20:05
→ exxxxxxxon:有沒有亂罵人你自己最清楚                             12/13 20:06
→ exxxxxxxon:你認識我爸?你罵人罵到別人父親是怎樣?誇張           12/13 20:07
噓 肯尼斯:當你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你怎麼沒到你爸媽呢?           12/13 20:09
噓 death0410:世界真是奇妙 這樣的物種竟然還活在世上                 12/13 20:09
→ exxxxxxxon:肯尼斯你也太誇張,一開始本來就你在影射我是           12/13 20:12
噓 chester71:真是跨張  某人是閒到爆炸 內心空?到不行是嗎?          12/13 20:13
→ exxxxxxxon:白癡,還說什麼台北人的水準都被我降低                  12/13 20:13
→ exxxxxxxon:罵我就算了還罵到我爸身上,你也還真不是不是普通的扯   12/13 20:14
→ death0410:歐 拜託不要對號入座 我好害怕喔                        12/13 20:19
→ exxxxxxxon:不過是就新聞是件討論,就要被罵得這樣難聽?連別人爸也   12/13 20:20
→ exxxxxxxon:不放過也罵?你媽知道你是這樣在做人的嘛?               12/13 20:22
→ 肯尼斯:就來告我吧!文章都你寫的,字意都你揣測的             12/13 20:55
→ 肯尼斯:你寄信直接罵我白癡這是不爭的事實,我等你去報警       12/13 20:55
→ 肯尼斯:最好先讓警察看一下這一篇文章喔!拜託~~~              12/13 20:55
→ exxxxxxxon:好!你說的,照辦!                                   12/13 21:07

就把你的意見跟反駁寫成一篇陳報狀,到時候有開庭時陳報上去。

言簡易賅就好,不須把所有內容都複製貼上。

立鴻 101-12-13 18:25

我的朋友在幾年前為她的親戚擔任一筆土地貸款(金額約二千萬)的連帶保證人

幾個月前她的親戚生意失敗,開始無法償還本利和,跟甲銀行初步溝通後,甲銀行願意讓她的親戚設法在3個月內賣掉土地還款,否則就會開始必要的法律程序。

 

雖然3個月的約定期限未屆,但我的朋友已於10天前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大約一週前收到其名下房屋(2年前朋友貸款購屋,至今皆正常還款)的假扣押查封通知,法院將於1個月內來貼封條,2天前又收到法院寄給房屋貸款銀行債權扣押通知。

 

請問:

1.若她的親戚未能順利賣掉那筆土地,甲銀行可以在取回該筆土地(土地的市值應與二千萬相去不遠)時,又同時查封我朋友的房屋法拍嗎?

2.法院對朋友的房貸乙銀行發出債權扣押通知,是否指該銀行帳戶被凍結了?即便還房貸,該銀行也不能扣款?若然,是否會另外衍生朋友和房貸乙銀行之間的欠款問題,到最後房屋即便沒有被甲銀行查封,也會因為未如期還款而被乙銀行查封?這個問題要如何才能解決呢?謝謝。

 

(朋 友的房屋是辛苦存了十多年的錢才買的,幫親戚做保沒有收取一分一毫,還借給他們一大筆錢,現在也拿不回來。當初的連帶保證人除了我朋友之外還有親戚自家的 小孩,但因為只有我朋友名下有房產,且月收入較多,因此目前甲銀行只針對我朋友採取一切法律程序,希望大家能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朋友應於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提出異議,否則會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提出異議後,即視為起訴,會開始進入訴訟程序.

二.您朋友應主張先訴抗辯權,要求銀行先對他親屬名下財產執行.

三.債權扣押即表示在扣押的範圍內,您朋友無法動用帳戶內之資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13 23:09
可以同時查封,因為是連帶保證,但查封後要等判決確定才能法拍房屋。 跟乙銀行另外約定繳款方式。 本件宜先確認是否適用銀行法第12條之1。若不適用,連帶保證人就要還款,將來再向主債務人追償。
真* 101-12-13 11:26

男友入伍前(今年4月)
去唱歌跟不認識的人起衝突
對方莫名其妙飛踹我男友
我弟(當時未滿18)跟我男友的朋友也在場
看見這情況立刻上前起更大的衝突
雙方互毆
原本男友他們想離開現場
對方擋住車輛不讓他們離開
總之之後又是互毆場面
各自解散後
因對方是地頭蛇(當地的幫派之類的)
對方老大當時假釋中(現在我不確定)
幾小時候直接到我男友的朋友家約談判
說他們的副會長被我方打進加護病房(就是先動"腳"踹我男友那位)
之後將我方的人一個一個拖出來圍毆大概十秒
還強迫留下身分證字號和地址
途中還拿槍指著我方威脅
隔天一大早我方去驗傷
隔幾日後去警局備案提告
之後就沒什麼下文
就在昨天男友家有兩名警察上門
因男友5月入伍 今天警察拿著拘票去營區找人
拘票上寫著"組織犯罪" 好像是對方告他們
現在(就是此時此刻)男友正在地檢署手機關機無法聯絡
想請問事隔這麼多個月怎現在才會找上門呢
我不清楚法律 我只知道若控告傷害罪不是因在六個月內提告
還有男友出事時是在入伍前
但現在正服兵役中 那他會被判軍法嗎
而我弟當時未成年會有什麼結果
整件事的局面跟結局大概會是如何
而"組織犯罪"又是什麼??我很緊張

我男友他們不是幫派 只是一群朋友去唱歌 對方說是組織犯罪會成立嗎

我是覺得如果對方是控告組織犯罪的話是不太能成立吧
老實說我方這有兩個是有前科的 其中一個家裡是陣頭
但我男友和我弟弟沒前科 若是被控告傷害罪會是如何??

對方跟我們一樣是在地人
老實說我是真的沒聽過對方的名號
當時對方有聽到我們要提告的風聲
提告前對方說要談談(因老大假釋中吧)
但因為怕他們烙太多人
我方的一位叔叔從台北叫了一些人
但沒有做什麼只是撐撐場面而已
對方看到就立刻離開現場
過幾天後就派小弟來道歉
可是現在又搞這樣不知道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行為人是在當兵前所犯,所以尚不會有軍法審判的問題.

二.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而本件的偵辦事實,可能需等到警察或檢察官那做筆錄後才會知道.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真* 101-12-14 12:02

請問一下

拘票上寫的這兩個

(案號案由:第2795號組織犯罪條例一案)

(拘提理由: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第三款)

 

這是什麼意思 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謝謝

菲菲 101-12-13 10:50

C小姐,

這封信主要目的是以茲證明在2012∕12∕10
PM13:31我已去電告知妳J為已婚者,且為我本人丈夫。
電話中妳曾允諾不再聯絡,卻只是我單方面以為,怎知妳言而無信,故本人非有此動作表明立場。
附近檔案請參(這邊沒附上),為昨日下午所傳,可證鄭無主動聯絡妳之必要,且你們工作上並無需業務聯繫,往後,若有,無論是私下會面、利用無公務之實卻偷溜出去之便搭乘J車出遊、利用信件、電話、MSN、手機傳訊軟體等多種媒介,則可合理推論是妳主動聯絡J。
屆時,我有足夠理由可追溯法律權,並有權告知妳公司,可裁決妳在公司課長之位是否德行操守無誤之虞。

J之妻

 

以上這封信最主要目的是要證明我已經跟C女告知請她避嫌了,但事實證明她還是主動來找我老公告狀我將告她並裝可憐討慰藉,由於老公求情不將事情鬧大,故先不將存證信函寄過去公司給她,但若不表明立場,我怕哪天我要告她妨礙家庭(目前他倆就我所知還無上床,但有曖昧之實),她能推託她不知道J是已婚者,但又怕這封信會否被她抓到把柄,故想在此詢問大家意見。感謝~

菲菲 101-12-13 10:47

C小姐,

這封信主要目的是以茲證明在2012∕12∕10 PM13:31我已去電告知妳J為已婚者,且為我本人丈夫。
電話中妳曾允諾不再聯絡,卻只是我單方面以為,怎知妳言而無信,故本人非有此動作表明立場。
附近檔案請參(這邊沒附上),為昨日下午所傳,可證鄭無主動聯絡妳之必要,且你們工作上並無需業務聯繫,往後,若有,無論是私下會面、利用無公務之實卻偷溜出去之便搭乘J車出遊、利用信件、電話、MSN、手機傳訊軟體等多種媒介,則可合理推論是妳主動聯絡J。
屆時,我有足夠理由可追溯法律權,並有權告知妳公司,可裁決妳在公司課長之位是否德行操守無誤之虞。

J之妻

這封信應該只是單純聲明 法律效果其實有限 就端看你寄發信件目的及所欲達成效果是甚麼

菲菲 101-12-13 11:04

以上這封信最主要目的是要證明我已經跟C女告知請她避嫌了,但事實證明她還是主動來找我老公告狀我將告她並裝可憐討慰藉,由於老公求情不將事情鬧大,故先不將存證信函寄過去公司給她,但若不表明立場,我怕哪天我要告她妨礙家庭(目前他倆就我所知還無上床,但有曖昧之實),她能推託她不知道J是已婚者,但又怕這封信會否被她抓到把柄,故想在此詢問大家意見。感謝~

天華 101-12-12 23:46

請問~我弟弟為母親收養的養子~目前未滿20歲~因多年來老是讓母親跑警察局~法院等處

最近一件則是加入詐騙集團為車手被逮

而法院判決弟弟工作分期還清詐騙的款項

卻又鬧出打架事件被告上法院

而弟弟跑掉不知行蹤已有月餘

出庭和解由母親代理~詐騙方面的金額也全數落在母親身上

對方也已聲請支付命令~法院也已經通緝我弟弟

據保護官所說~可能要入感化院三年

而母親與我受到極大精神壓力

整天處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有警察什麼的上門

因而想中止與弟弟的收養關係~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我弟弟目前16歲~數年間已因偷竊毒品打架滋事到現在的詐騙集團~

我與母親真的快瘋了

請求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雙方合意終止收養外(但未成年人仍需經法院裁定同意),且依民法第1081條規定,由於該養子仍屬未成年人,本件要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也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終止收養關係之方式,有雙方合意終止及法院判決兩種方式。惟雙方合意終止,在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之情況下(也就是你弟弟的狀況),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至於法院判決終止,只要有對虐待或重大侮辱、疑棄,或故意犯罪,受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或其他難以維持收養關係之重大事由,皆可向法院提出請求。

1.終止收養關係 原則上除了協議終止外就是法院判決終止 2.依目前狀況應該朝向法院判決終止方式處理 不過需要符合法定事由 並經法院審酌後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3.至於法定事由 可以思考弟弟常在外惹事致父母須連帶賠償 甚至可能被判刑 等等

Nancy 101-12-12 20:35

律師你好:

與前夫離婚兩年多來,說清楚講明白了不再聯絡

他卻有事沒事想到就來騷擾我,前陣子更在線上遊戲辱罵

之前我有開庭過一次,申請到了家暴保護令,本還要一併提告毀謗,心想保護令已申請到便作罷

現在保護令已過期,加上他後來又開始失控騷擾我,我忍無可忍找上他家人

拜託他家人告訴他若再不自制自己行為,我將會對他提告!

後來過了一段耳根清靜的日子!!但前兩天他不知道哪根筋又不對!!這次還變本加厲

線上遊戲上大喊我的真實姓名辱罵我,更說要殺我全家大小!!

罵完後更直接跑到我家樓下,他來之前跟走之前,都各踹了我家大門一次,而且是三更半夜!!

所以聲響非常大,門上還留有他的腳印,我家大門旁也有裝監視器,他的惡行監視器都拍得很清楚

而就算他走了,還是讓我害怕的整晚都不敢睡覺!!

請問對他提告的話,能提起甚麼告訴?

加上他之前有酗酒習慣,而且兒子監護權在那,不希望兒子有這樣的父親!

所以我懷疑他有精神疾病加上酗酒後無法克制自己行為,能否在法庭上提意強制他就醫?

而我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藉由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麻煩了,感恩~

 

 

 

1.可以先聲請保護令 另外提出恐嚇人身安全罪的告訴 2.子女部分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改定子女由你監護

薏仁 101-12-12 18:2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伊莉帳號之前借給網友使用,網友他從沒見過,只知道對方的暱稱,後來那個網友有用過我朋友的帳號在論壇上po色情照被警察抓到了,以妨礙風化罪名請他做筆錄,他從頭到尾都否認是他做的,在簡易庭時也呈上證據(他的上班簽到紀錄與po文時間對照,但因為有幾篇是凌晨po的,沒辦法都証明不是他)。

但昨天到地方法院時檢察官抓到證據有不足之處,採不相信的看法,也說了就算不是他,他把帳號借人也是有罪(這邊他很清楚做錯了,也願意受罰),最後是說要起訴他,還跟他說到最高法院都判很重,有想要他當庭認罪的感覺,但因為真的不是他做的呀,發生這種事情他也很無奈,只能堅持立場,說真的不是他,開庭時間也很短(5分鐘左右),讓我很擔心是不是真的會認定是他做的起訴他。

昨天上網查法條:
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就開始很擔心會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1.想請問一下有相關經驗或對法律精通的大大們可以告訴我這樣的情況,法官這邊通常會怎麼判?會不會真的判到有期徒刑呢?

2.因為他家就只有他有穩定的收入,家中還有弟妹要養,經濟狀況很不好,這邊可以跟法官請求從輕判刑嗎?要寫書面文件嗎?可不可以提供我格式呢?還是現在已經太遲了,不能送了?

3.起訴書大概多久會送到呢?

真的很擔心他的狀況,希望大家能給予意見,謝謝大家!!!

JC 101-12-12 08:21

請問在我們合約中只載明建商取得使用執照之天數, 但建商在2個月前已拿到執照, 但房子尚有庭院,車庫及內部細項建商還無法交屋, 不知可有法律規定規範建商在取得執照幾日內一定要可交屋呢? 不然對消費者一點保障都沒有.

 原則上依據雙方合約約定,倘若合約無約定,只能自行限期催告對方交屋

Mark 101-12-11 22:45

請問下若是小孩是出生時徵得其母親監護人同意從醫院那直接抱過來(母親未成年且無法負擔醫藥費),並請醫師作假出生證明變成自己的小孩,這肯定是有觸犯法律,請問法律追朔期有多久? 即算

是過追朔期,若揭發此事則此親子關係是有效還是無效?

皮先生 101-12-11 20:12

五年前,家人去世,將土地給甲先生繼承,工廠(土地上的動產)給乙先生,工廠屋齡今日已超過25年。

甲先生現在想賣掉土地,但因為土地上的動產(工廠)並非甲持有,因此找不到買主。

乙先生要求甲先生付一筆極大的費用,不然就不拆除工廠,使甲無法順利賣出土地

問題一、有法律強制拆除乙的動產(工廠)嗎?

問題二、若無法強制拆除,有無法律強制乙將動產房屋現有價值賣給甲?

問題三、若無法強制拆除或強制賣出,有什麼辦法賣出甲的土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必須先確認工廠與土地的關係,是屬於租賃契約或有設定地上權,惟有先釐清後,才能再進一步決定下一步要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皮先生 101-12-11 22:23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

抱歉,我忘了補上一些複雜的原因…

繼承後,工廠是由甲先生的公司所營運,而乙先生對工廠被使用無意見,且甲和乙沒簽工廠的租賃契約

現在工廠沒定單,所以沒在營運了,因此甲先生的公司並無運作,而打算將公司收起來並賣掉土地(乙並沒有公司股份)。

回謝律師:無租賃契約,且在繼承後,幾年內無討論過關於地上權的問題…。

阿庭 101-12-11 13:19

從十月二十五號 我在公司工作 老闆說試用期幾天
如果認為我可以的話會給我錢
結果到六號只給我一千 然後說六號納你為正式員工
可是後來我做滿一個月 他卻因為說你是六號為正式員工
所以用從六號上班到三十號上班天數 來給你薪水
我算了算 總共少拿了快半個月的薪水 我可以告他嗎 ?

然後他有給我一張紙 上面寫著公司資料不能外露
他叫我在紙的一個角落寫合約為半年 蓋手印
但我只做一個月就不告而別 他可以告我背信嗎 ?
如果可以會很嚴重嗎 ? 可是公司的東西一樣都沒少

公司有監視器 要查大家來查

而且那張紙 沒有寫到有關合約的事情及懲處
只是在角落寫 合約為半年 這樣而已

法律不也說 未滿三個月 不用提前說離職嗎 ?

那如果合約有寫呢 ? 是我的錯嗎 ?

然後現在他薪水不付給我 說什麼 我要想賠償問題
薪水薪水 他應該給我的不是嗎 ?
賠償是另外一件事 不是嗎?
我可以去勞保局告他嗎 ?

而且還不給我們保勞保 說要保舊保

只為了省他自己的錢

 

我知道我有錯 可是那種老闆真的太 ~
希望大大們 能幫我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