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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102-03-19 00:21

律師您好:
我於某公司工作五個月,於今年一月底離職工作期間多次向雇主要求薪資條,想看薪水明細,都被以忘記或下個月再給為由拖欠,只拿到一次手寫薪資條,並未加蓋公司章等證明,離職後我得知公司每個員工皆領到年終獎金,唯獨我沒有,我打電話向雇主要求最後一個月薪資條時,詢問了關於年終獎金的事,他解釋算法是依照薪資除以12個月乘以工作月數,最後他也將錢匯到戶口,前幾日我向勞工局詢問得知雇主不可於薪資終扣除6%繳納勞退金,因此,我打電話向雇主要求退還之前扣除金額,但雇主卻說當初年終獎金他本來可以不給,還要求要走法律途徑讓我退還金額,他再退還扣除的勞退金給我。

請問律師:年終獎金當初是雇主怕我檢舉勞退金一事而自願給我,並非雙方約定,請問雇主有可能尋法律途徑要回嗎?扣除勞退金的部份是否應為雇主需自行負擔,能以年終獎金作為交換而不給嗎?

 

本件雇主既然自己也主張說「當初年終獎金他本來可以不給」,則在日後請求返還此部分款項時,即可能有民法第180條第4款之適用(不得請求返還),再者,違反勞動法令之事實,既然尚在存續當中,依法當然可以請求雇主辦理完成。

民法第180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lisa 102-03-19 17:20

請問打電話的過程我為求自保而錄音(無事先通知),會構成妨害秘密罪嗎

千千 102-03-18 19:04

我在去年一月懷孕時, 告知我婆婆還有家人因為是第3胎了,所以想要拿掉,最後我婆 婆問他的舅媽的媳婦要不要收養這個小孩, 結果她們很開心期待這個小孩出世, 但是他事前有說會負擔生產費用及做月子費用 ,101年10月小孩出生了, 她們也負擔前面說的費用及包了一個紅包給我 ,小孩出生三天就被抱回去了,現在她們去申請法院收養結果好像不通過, 說好像是她們收養的話這個小孩會跟生母也就是我是同輩分所以不通過, 現在她們也養了5個月 ,說是找到人辦理這個問題的人, 要我跟生父一起跟她們一起去 ,我不知道她們要做什麼 , 可是我只想知道這樣私下找人辦理收出養的手續,不需要法院裁定了嗎, 這樣我們如果簽了出養同意書要付什麼法律責任嗎 ,

1.收養一定要經過法院許可 2.現行收養制度 如果一定親屬間可以直接聲請法院核定 如果沒有親屬關係 原則上禁止自己找小孩收養 需要經過媒合程序 並試行生活 最後才經法院許可 3.要注意有沒有販賣人口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11

收養規定去年5月已經改了,

現在不能自己抱回家,

而是要由兩家收養機構各自代表收養方及撫養方進行評估再報法院核准才有效

小王 102-03-18 13:23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約在去年八月的時候

本人駕駛公司貨車至工地卸貨

由於貨車上有貨物 本人選擇停放於工地門口(工地離公司約100公尺)

隔日到場準備卸貨 貨車已被偷竊

當下立即報警 不過車子未尋回

大約十一月時 保險已經完成車輛失竊理賠

(遺失車輛為公司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租購 租購期尚未期滿
公司也租購一台車輛 租購期也尚未期滿
公司與另名員工協議租購期滿後交換車輛產權
在租購期未滿前即簽訂交換合約
車輛也已與公司交換使用
我所遺失的車輛當時名義為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所租購)

車輛遺失後公司並未談及賠償問題及責任歸屬

而在我於本月中離開公司後

公司請會計通知我要我賠償車輛經過保險賠償後所有差價
(公司付出6X萬 保險及相關費用收回後為4X萬)

否則即要對我發存證信函後上法院處理

我並非不願對此事情負責

但我有疑問的是公司並未規定車輛要停放回公司

而我當下也報警處裡 保險也對車輛理賠

這中間公司損失的差價部分為保險自付額 部分為車輛折舊

試問公司如此對我求償是否合理 以及我在收到存證信函後該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34
回覆 小王 的發言內容: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 (恕刪)

等上法院時,找律師幫您答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筱玲 102-03-18 08:35

請問一下我的親戚的老婆因為欠卡債房子銀行扣押,所以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娘家的朋友條件也講好了等親戚的兒子年滿25歲無條件歸還,所以他們找了代書辦理一切手續也簽好合約,但是我們很怕房子拿不回來雖說有寫合約了我們不曉得找代書合約是否有法律效率?如果房子拿不回來是自認倒楣還是有其他途徑可以要回呢??

沈恆 (沈律師) 102-03-18 09:05

合約只要雙方自願簽署,就會有一定效力。但若對方違反合約,將房子再賣給他人,您可能也無法阻止。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既然已登記於他人名下,登記名義人所為之過戶移轉或者設定抵押權地上權之行為,其他第三人是可以基於登記公示效力而主張信賴登記,因此其物權處分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至於所立協議能否對受委託登記名義人產生防杜或嚇阻作用,還是得回歸到內容是怎麼去訂定,如果內容訂得不周全,那就只能相信人性本善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06
回覆 筱玲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我的親戚的老婆因為欠卡債房子銀行扣押,所以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娘家的朋友條件也講好了等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銀杏 102-03-17 22:17

各位律師日安:

本人於最近發現了一個以前認識的人2007年在自己Blog張貼一篇,

指命道姓說我是什麼惡魔轉世(也有說過妖孽)殺過很多人,

這輩子才會被懲罰變成女人的文章,撇開宗教部份

(她也不是什麼廟公還是占卜師什麼的)實屬危言聳聽………

但看在我心裡很難受,我朋友主張叫我提告

我爬了許多文章,有兩種說法:
(1)從發現犯罪開始算六個月內提告
(2)從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計算六個月內提告

如果是(1),那2007年的文章即使我現在才發現,
但從我現在(2013/3/17)開始算六個月內我都可以提告

(但這樣好像看到的時間可以任由原告說……?)

但是如果是(2)的話,就是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了,
因為好像就只有那篇比較明確,後面其他的文章就沒有指名道姓這樣。

所以想請問各位版友,這樣的情形究竟是屬於(1)還是(2)呢………
雖然我也不是說真的一定要告她,但是想知道一下,
如果追訴期已經過了,那當然就息事寧人,算了………
想起當時我待她也不錯,這樣說我,我覺得相當難過........

不管有沒有答案與否,先謝過回答的各位。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該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如果僅係懷疑他人有此犯罪行為,但未得確切之證實者,尚不得稱為知悉。

銀杏 102-03-18 20:1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不過本人還有一點點疑問,就是「知悉犯人之時起」

這個部份是不是法庭是按照原告說什麼時候知道而判定,

對於原告的說法法庭會不會要求證明?謝謝:)

原則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這部分要由被告舉證說明,但因告訴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同時涉及該案是否具備起訴之合法要件,因此檢察官還是會詢問一下告訴人是在何時知悉,並要求進行相關說明,但若無明顯證據證明告訴人早已知悉犯罪事實,偵查程序還是會繼續進行的。總而言之,這都必須視具體案件事實而定,若被告方面有明顯證據,自然就沒戲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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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銀杏 102-03-19 17: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原則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這部分要由被告舉證說明,但因告訴權是否逾越告訴期間,同時涉及該案是否具備 ... (恕刪)

 

非常謝謝律師!^_^

alice 102-03-17 14:56

我弟弟(24歲)將存摺、卡片及密碼(放在提款卡袋)放在機車車廂被偷,散仙的他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想說帳戶裡面沒有錢沒關係,數個月後接到警察局的來電,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面試上的工作,因此告吹了。因為無法提供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弟弟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3/6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3筆各近3萬元的金額。法官不採信我弟弟的說詞,認為有違常理…(我也覺得我弟弟很離譜、很扯,因為密碼是我媽怕忘記抄在小紙條上塞在提款卡的袋子裡的...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弟弟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另外,因為這個案件有一個被害人,被害人若再提民事訴訟,我弟弟會再被判刑或罰鍰嗎?若真的判決有罪,是不是就會有前科記錄了??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1.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法院可以不調查證據、不開庭,直接判決有罪、科刑。

2.本案依您所述要爭取無罪空間很小,刑事有罪確定後,民事部分對方一定會再請求賠償,但刑事有罪的話,基於共同侵權行為人連帶負責之規定,要法院判決免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3.建議可以考慮和被害人洽談和解賠償、並請被害人向法院表明不再追究(幫助詐欺是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趕緊向法院陳報,以爭取緩刑,否則罰金少則幾萬元跑不掉,另外對方還是會來求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17:51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我弟弟(24歲)將存摺、卡片及密碼(放在提款卡袋)放在機車車廂被偷,散仙的他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您可以拿簡易判決聲請書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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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17 10:51

前陣子我姊跟家人起口角,我意外的被捲入衰小的是最後我竟然被我姊拿刀子威脅,還作勢要砍我所幸最後沒真的砍下去,但這讓我在意到現在
最近思考了一下,想要透過法律管道來嚇阻再次發生相關事情只是礙於不懂法律的關係,有些疑惑想要請教
1、我可以以什麼名目提告呢?   (雙方都是成年了)   我法律常識較淺薄,只知道傷害罪這種東西    但由於最後沒砍下去的關係,我身上並沒有傷口,應該沒辦法以傷害提告
2、上提續問,我該蒐集哪些證據   我家人有點偏心,如果真的走上法院,會幫我姊做偽證的機率比較高   所以請家人作證這方法應該是沒辦法用上了....   我自己能想的到的是真的被砍到,然後去驗傷作證(可是我就是怕真的砍下去,才想透過法律管道給個警告)   3、提告之後,我可以隨時撤告嗎,還是告了就得告到底呢??   會問這點,是因為我只是想要給個警告,並沒有真的想要讓他留案底,留了他以後找工作也麻煩
4、撤告之後或者結案之後,相關訊息外面的人事有辦法查到嗎   會問這點的原因與上點相同,只是想給個警告,並不想

你可考慮提告刑法305恐嚇危安罪 但該條是非告訴乃論

阿祥 102-03-16 22:52
律師您好 我最近欲成立一家公司, 想先聘請法律顧問供諮詢, 您能幫忙嗎?
您好:前已回信,謝謝!
小鍾 102-03-16 21:59

本人於2012年購買20年屋, 並請設計公司設計師幫忙設計裝潢及監工, 原來隔間及地板整個打掉重新施作, 當初設計費用都含有防水施作, 然而於2012年12月交屋後, 在這個月(2013/3)發現在浴室週邊的地板表面出現氣泡浮起, 牆角出現壁癌現象, 設計師來看後說是因為我們在浴室外的走到地板用濕毛巾擦拭並有水漬停留地板表面, 因此造成週遭濕氣過重所造成之現象, 並且說浴室地板不能太濕, 要保持乾燥, 但是實際狀況是我們打掃是一個月請人打掃一次, 且一次打掃時間最多4小時, 就算水漬一個月停留4小時也才經過不到5個月的時間就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嗎?且第一次聽到說浴室地板不能夠用濕的說法, 仔細觀察發現浴室門角地板有隙縫,轉角的地方沒有silicone膠, 想請教是否和其施工與監工問題有關係, 因此想請教設計師如果不負責該如何走法律途徑?謝謝您

你可以看你們當初契約裡面就施工材料、方式有無約定。如果沒有清楚約定的話,大概就是依民法債篇承攬的規定來跟對方主張。

真正的原因可能還是要找專業水電過來看看,單憑設計師的說法,不客觀也失之偏頗。

建議你可以先寄個存證信函給對方,如果對方沒有誠意處理,再循民事訴訟提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0
回覆 小鍾 的發言內容:

本人於2012年購買20年屋, 並請設計公司設計師幫忙設計裝潢及監工, 原來隔間及地板整個打掉 ... (恕刪)

只要能證明是對方的錯,您就能求償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citybox 102-03-16 21:28

我之前是一名網拍賣家,之前被詐騙犯當做跳板而造成我被控詐欺並被凍結銀行戶頭.然後現在還要被告侵佔!想了解下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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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A:騙子,  B:被騙者 , C:我 .

A在某網拍站上拍賣廉價機票,B跟他訂購, 然後A要求B將款項支付到我(C)的帳戶, 這時A在我的加入的網拍站上告知我款項已經支付及他訂購的物品,我確認金額跟他提供的轉出帳戶後五碼無誤後便將我所拍賣的物品寄給A. 交易完成.

但這時B並沒有收到他跟A訂購的物品,然後也聯絡不到A, 而因為B有我的銀行帳戶,因此B去報案. 想當然我的帳戶被凍結列為警示帳戶並被告詐欺, 經過我的舉證跟長時間的等待, 而我在此期間也因帳戶問題無法繼續進行網拍工作.最後法院寄來不起訴處分書,我也到警局申請帳戶解凍,本想說事情至此已經結束, 精神與經濟損失等等就當做是學次教訓不再計較.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 B連續寄來數次存證信函要求我返還他被詐騙的金額,否則提告, 當然我不予理會. 心想我都沒因為你的貪心而對我造成的損失做任何賠償要求了. 但事實是, 竟然管區來敲門並交付一張 ; 侵占罪 的通知書, 並讓我在指定日期前往分局報到. 照理說我也是受害者, B被騙是幾千元,而我不計算交易物品,光是銀行被凍結以及期間無法進行網拍工作的損失等都已經超過十萬. 更何況我的名譽與精神損害. 

想請教諸位大律師,  依照不起訴書的內容跟我提供的證據已經很明顯表達我並非實施詐騙者而且並無犯意, 如果認定我需歸還,應該也扣除我銀行被扣的金額去償還了,但是並沒有.  因此他對我提出的 侵占罪 能成立嗎? 另外因為法律的規定,我反告他誣告是否成立似乎有難度, 但是現在主要是想對他提出損失賠償. 因為貪圖便宜而對我造成的損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0
回覆 citybox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是一名網拍賣家,之前被詐騙犯當做跳板而造成我被控詐欺並被凍結銀行戶頭.然後現在還要被告侵 ... (恕刪)

那您怎麼不還錢給對方?

citybox 102-03-17 20: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不是詐騙他的人,跟騙子也完全沒關係, 而且我也確實有出售記錄跟所有通連記錄都證明我是清白的, 如果我還他錢那我的商品金額誰還我? 我期間損失的傷害該用什麼名義去跟取回來? 被騙的人是貪圖便宜而遭到詐騙,就因為他貪小利而讓我必須去承擔損失嗎?        
    如律師大人所言~這筆錢我是必須要還的對嗎?
阿偉 102-03-16 20:53

我是在一間物流公司上班 當初進去公司叫我們簽一本承攬契約
有一條說離職前要30日告知 讓公司在找人 可是現在我未依合
約上所寫到30日 期滿 我在第14天就離職走人
合約上寫說承攬人未滿30日讓他請到人走 就照合約上所寫
未滿30日前離職者 論違約逞處 即每一日每一次 金額新台幣 1萬元處分

現在這樣公司叫我等著收存證信函 這樣我會被告

法律上這樣合約算有效嗎 如果到法律 我該怎麼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3
回覆 阿偉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一間物流公司上班 當初進去公司叫我們簽一本承攬契約
有一條說離職前要30日告知 ... (恕刪)

您住哪裡?有留下契約書嗎?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kiki 102-03-16 04:47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30年來帶給母親與我們子女很大的壓力..父親的腳之前有出過車禍,也可以行走,只是因為懶惰不想工作,想說我們會養他,給他生活費吃飯我們當然能接受,但不能諒解的是他把我們辛苦工作的錢拿去賭博!因為他就像個不定時炸彈!無底洞!如果我跟母親哥哥離開他讓他找不到我們,這樣他可以告我們遺棄罪或會構成法律上的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0
回覆 kiki 的發言內容: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只需花點小錢,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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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魚 102-03-16 03:16

我是住有管委會的電梯大樓,因為公共管線漏水造成一樓住戶淹水,經水電勘查(目測)須從我家6樓浴室鑿開壁面維修,我提出損害賠償6萬元整(因為水電師傅說雖然會負責復原,但是不可能跟原貌一樣,這會影響我將來賣屋房價)管委會第一次約我協商,我因生病無法出席,管委會要求我至少可以書面表達我的訴求好讓管委會討論.數日後,管委會未先告知我以會議紀錄名義公佈在公佈欄,內容如下:

1x樓x號住戶   本人完全配合施工,但本來好好的房子若因施工造成房價飆跌或風水破壞,此部分由誰來補償?提出6萬元補償金,如管委會無異議,本人完全配合施工.如附件說明(附件就是我提出的書面訴求連同會議紀錄一同貼出)

2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3款之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份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設屬公共管道住戶李應配合.不應額外提出補償,而不讓其進入施工(不應提出補償還標線)

3依據同條例第47條第3款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楚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不應額外提出補償而不讓其進入施工.

4對於X樓X號住戶所提之補償金6萬元之要求無法同意.

請問...這樣的內容對於不懂法律的其他住戶來說是否會造成誤解認為我方提出賠償金是違法行為?畢竟我也是住戶之一,曾有其他住戶對於維修施工一直拖延已有我方刁難管委會的耳語出現,造成我一家人的名譽受損.管委會未經我同意在公佈欄貼出帶有我全名及地址的書面讓我對因漏水而受害的住戶是否會對我不利而擔心.我只是提出維護我權益的訴求為什麼就要罰鍰?難道只要我不是無條件的同意施工也是違法嗎?這算不算恐嚇我?

Phil 102-03-15 23:23
我太太已經拿到居留權 我問題是 關於補習板老闆要共告一事 我想他如果真的起訴我太太 我們要面臨任何法律責任嗎 因為他明知道他還沒有居留權 還是聘雇我太太 這樣他也違法不是嗎 加上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合約 口頭上的協定算是合約嗎 我想知道它可以使用什麼來控告我們 如果我們有掌握它任何散佈謠言的證據 可以控告它毀謗嗎 加上他一直壓榨員工 所有種種違法事宜 我們都有進一步的收證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他真的有一起訴 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非常感謝你
共告是什麼 語意有點不清 不太了解你的問題點
Phil 102-03-15 23:21
親愛的謝律師 : 我太太已經拿到居留權 我問題是 關於補習板老闆要共告一事 我想他如果真的起訴我太太 我們要面臨任何法律責任嗎 因為他明知道他還沒有居留權 還是聘雇我太太 這樣他也違法不是嗎 加上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合約 口頭上的協定算是合約嗎 我想知道它可以使用什麼來控告我們 如果我們有掌握它任何散佈謠言的證據 可以控告它毀謗嗎 加上他一直壓榨員工 所有種種違法事宜 我們都有進一步的收證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他真的有一起訴 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非常感謝你
您好: 本件要先確定您太太有無非法打工的問題,若有,刑事上雖然沒有責任,但他的居留證有可能會被撤銷,而僱主也會遭受行政處罰. 若僱主有散佈謠言之情形,當然會涉及誹謗罪問題,您們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糖綠 102-03-15 19:14

我在今年發生的車禍意外,初步鑑定判不出來跟檢察官聲請鑑定,還在等....

我想問像車禍和解大概要多久時間?

還有我公司最近說車禍事故沒處理完我不能離職,這樣合理嗎?

今天還打來說家屬打電話去課訴說撞到多沒去關心之類的話,我有阿在1月中還跟家屬聯絡說意外200萬先給你.因為鑑定報告沒出來,所以要等鑑定報告.到現在3月中這樣算沒關心嗎?

公司說他在課訴到法律部門之類的...就後續不幫我處理?...可以這樣子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5 19:55
回覆 無糖綠 的發言內容:

我在今年發生的車禍意外,初步鑑定判不出來跟檢察官聲請鑑定,還在等....

我想 ... (恕刪)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冷月 102-03-15 16:06

我表弟前陣子發生車禍
對方因為黃燈加速搶快要過...而我表弟違規左轉

 對方為了閃避我表弟失控撞上路邊大樹...導致車上三人受傷

而我表弟毫髮無傷...

目前有經過調節委員會來和解...須賠償對方金額十萬

由於我表弟機車保險...因為對方有受傷!保險人員有致電去跟對方說要付醫藥費等種種

而對方故意不接保險人員的電話 導致無法付幾車禍理賠

由於我表弟剛滿二十歲.涉世未深..家裡環境也不好!算中低收入戶...實在無法賠償十萬元這筆大數字

而且對方嗆明說 如果不接受和解要控告我表弟過失傷害 導致我表弟害怕進而簽下十萬元和解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哥哥們:

目前我表弟的媽媽有意想提出和解無效這條...進而跟對方上訴!這樣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由於對方是殯葬業者...熟知法律!以我們這種小小的老百姓無法跟對方抗衡...

想請求各位律師哥哥們協助我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29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和解時有法定代理人在場嗎?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冷月 102-03-15 16:4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蔡律師...我更正我自己的錯誤"我表弟剛滿二十歲"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人員參與,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主張拒?依和解金額賠付,這個部分問題就比較麻煩了。至於你提到撤銷調解部分一般來講是有一定難度的。

保險法第 93 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冷月 102-03-15 22: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 ... (恕刪)

由於現在是卡在說 一個中低收入戶的單親家庭...實在無法去支付龐大的和解金額

而當初我表弟也涉世未深...對於法律那些懵懵懂懂

因為對他的一句不簽和解就要控告過失傷害而害怕簽下和解書....

對方雖然也有受傷...但只是一些手肘輕微撞傷而已

汽車因為撞到樹 也沒撞得這麼嚴重 這點會賠償事一定的 

畢竟雙方都有錯 他搶快加速黃燈 而我表弟是違規左轉

怎麼會說一切責任都攬在一個涉世未深剛出社會的小夥子身上

小楊 102-03-14 12:21
我想請問,我被告傷害,去警察局作筆錄的時候,其實是我被兩個人打,最後警察先生有問我要不要對對方提出告訴,我說要,這樣有算對對方提出告訴了嗎,急!因為法律追溯期六個月快到了,急!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警察已有受理,則本件對方則已提告成功,但您們仍然可以和解,若達成和解,建議擬具和解書,對您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4 14:48
回覆 小楊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我被告傷害,去警察局作筆錄的時候,其實是我被兩個人打,最後警察先生有問我要不要對對方提出告 ... (恕刪)

先確認您筆錄上有寫您要提出告訴等字眼,並向警察索取報案三聯單。

因為這事涉及民事求償,建議您跟律師預約時間討論,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如果不確定,又擔心超過時效,你可再向地檢署具狀提出告訴。

小楊 102-03-14 12:08
我想請問,我被告傷害,去警察局作筆錄的時候,其實是我被兩個人打,最後警察先生有問我要不要對對方提出告訴,我說要,這樣有算對對方提出告訴了嗎,急!因為法律追溯期六個月快到了,急!謝謝!
如果警察有詢問 這樣就算是正式提出告訴了
彭小魚 102-03-14 10:07

我是住有管委會的電梯大樓,因為公共管線漏水造成一樓住戶淹水,經水電勘查(目測)須從我家6樓浴室鑿開壁面維修,我提出損害賠償6萬元整(因為水電師傅說雖然會負責復原,但是不可能跟原貌一樣,這會影響我將來賣屋房價)管委會卻說我惡意刁難,要速諸法律,從頭到尾都未經正式協調,只憑電話口頭交談過,難道為了維護其他住戶權益就可以犧牲我的權益嗎?這筆費用不是由一樓住戶負擔,而是由管委會負擔(有繳交管理費)請問各位大大如果真的上法院我該提出什麼資料來維護我的權益呢?難道管委會說要來敲我家牆壁我就該無條件犧牲給他敲嗎?

蔡律師 (蔡) 102-03-14 14:26
回覆 彭小魚 的發言內容:

我是住有管委會的電梯大樓,因為公共管線漏水造成一樓住戶淹水,經水電勘查(目測)須從 ... (恕刪)

為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judy 102-03-13 15:26

1.一般公司均會要求員工針對業務相關內容簽訂保密合約,但是請問如果合約內規範保密義務存續至離職後的任何時間均為有效合理嗎?合法嗎?

2.合約中提到如有違背以致影響資訊安全或傷害同仁或顧客或其隱私權,須負法律責任,這又如何判定為某單一員工需負之責任及權責?

3.難道員工簽了保密條款後,雇主就不需要負責嗎?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10:09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合約是可以約定保密期間存在至離職後的一定期間,端看這樣的約定是否有合理性存在。

另如何判定員工應負保密責任部分,需個案判定之,無法用假設性的回答。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judy 102-03-15 14:03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合約是可以約定保密期間存在至離職後的一定期間,端看這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但公司合約上市寫離職後的任何時間,我理解的意思他應該是指終身,但是這樣的規定我覺得是不太合理的。

lulumi 102-03-13 03:11

就是我男友有一筆錢(支票) 因為父親過世的關係 先暫放在他媽媽那邊 為了付相關的喪葬費用 付完後當然有剩下的 原本就說好事情結束過後 答應他會把剩下還給他 但時間已從9月到至今 從未歸還 已經商討過好幾次 但不歸還就不歸還 這樣算侵占嗎 還有他媽媽擅自把他名下的房子過戶給自己 這也算侵占嗎 還是偽造文書 能透過什麼方法 把屬於他的錢和房子拿回呢 因為實在無法溝通 他想採取法律行動 需要什麼證據嗎 一定要自己準備證據嗎 還是可以寄出存證信函 利用公權力查詢到那些有利的證據呢 拜託了 我很需要相關資訊 謝謝~

您好,

      1.首先可能要先請您男友考慮一下是否真的要對自己的母親提告。雖然在法律上沒有禁止,不過偵辦的檢察官在遇到這種案子或多或少心理上可能會有一定影響。

      2.如果仍然要提告,建議您男友持續與母親商討請求歸還,並在商討過程中錄音,以便日後作為證據證據是要自己提供給檢察官,或者是告知檢察官可以向何處調閱證據,當然最好的方法是自己蒐集證據

lulumi 102-03-15 02:30

律師謝謝你 但我還是不清楚這算侵占嗎?? 如果在商討過程當中 家長不發一語 這樣也能當證據嗎? 請問提出訴訟之後 可以調閱監視器或者是請銀行提供證明嗎(因為已匯入家長戶頭)?? 麻煩您幫我解答 謝謝您

呂瞳 102-03-12 22:51

本人因為出過車禍,身體經常酸痛不適

所以家人添購一箱酸痛藥布

後來因為太多使用不完,在網路上拍賣

誰知過沒多久就寄來一張違反藥事法的通知書

但是本人家境清寒又沒有工作,媽媽之前又被人倒會負債,父親也是負債

上網查看得知要罰六萬以上

我實在是付不出來

請問有辦法請求法外開恩嗎

我完全不懂法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衛生局陳述意見,陳述您家庭的處境,以免衛生局處罰過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天秤馬 102-03-12 22:09
挖勒幹你娘勒...
阿不然你是怎樣,我等人也有錯...我勒幹..
我在你後面撤幹,你要承認我也沒辦法,我就是要幹幹幹幹幹,挖勒耖機歪...
再三個月,我會讓你知道神麼叫幹,08叫饅頭部然你想怎樣.....
我會讓你後悔...... ============================================= 以上是學生事發後當天在Facebook所留的動態訊息...
該生的背景是本校三年級男學生...
而訊息中提到的三個月,是指距離三年級畢業的時間...
請問:我該採取怎樣的法律途徑來面對這位學生的恐嚇舉止?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10:01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學生網路上所寫內容應該是有構成公然侮辱的空間,不過,是否侮辱指涉的對象是老師,恐怕還需要有其他證據輔助才有辦法確定。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小傑 102-03-12 18:51

我遇到一個很奇怪的騷擾

有一個應該是叫做 "程先生" 的人

不知什麼原因一直假冒他是我

首先我並不認識他,也沒見過面,更沒有與他有過任何方式的接觸

簡單的說我完全不知道有 "程先生" 這個人的存在

 

之後一直有人寫信給我   (不是程先生)

大約有4~5個人以上

那 4 ~5 個人他們說我就是那位  "程先生"

然後一直說那位  "程先生" 的八卦給我聽

但是我也有說過我並不是  "程先生"

可是我也不清楚為什麼那 4~5 個人都好像沒聽見似的

仍然持續寫信寄給我

 

已經有數個月之久了,我實在很煩惱

所以我想請律師幫我解決疑問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構成 "騷擾"   (強制罪)   呢?

如果有算的話,請問這是民法還是刑法呢?

那我又該告那《4~5》個人,還是我要告那位 《程先生》呢?

 

目前來說

除了以法律途徑逼那一位 "程先生" 到警局或法院講清楚以外

我真的已經沒有辦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了

 


 不好意思上方的 主題分類:交通事故  我調整錯了~

 

ivan 102-03-12 16:59

Dear 敬啟者

本人位於宜蘭縣的房子約於2年前出租房客,因去年初起即多次延誤或積欠房租至今年1月止達5萬多台幣,經寄出存證信函後,約定3月13日交屋還清租金.但昨日委託朋友前往查看時,發現已人去樓空.而累計到3月13日止所積欠房租為NTD66,666(另需確認水電費用是否繳清,另有保證金NTD20,000).因已人去樓空,不知如何以法律途徑求償(目前只有房客身分證號碼).

請協助.

BR

IVAN

林智群 (klaw) 102-03-12 18:21

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先寫對方的名字跟身分證,法院會要求提供地址,再拿法院文件去查對方地址

確定後就可以直接扣對方帳戶了

ivan 102-03-14 09:11

Dear 林律師 您好

感謝回覆的內容,但想請教因本人戶籍在台北市,是否到台北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或是必須到宜蘭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感謝.

BR

IVAN

*********************************************************************

陳先生 102-03-12 14:12
律師,您好 我二姊今年2月25日往生,她生前和我在越南有共同購買當地上市股票(以我二姊的戶頭購買)。 她未婚亦無子女。 請教您我該怎麼做,才具備合法資格處理我們在越南當地的股票?我父親應是法律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請問我可以請我父親繼承委託我到越南幫他處理股票嗎?亦或我可請父母及姊弟拋棄繼承,由我繼承到越南處理股票?我需要到那些單位辦理?
如果沒有其他財產 父親及其他兄弟姊妹確實可以直接拋棄繼承 由你單獨繼承 至於繼承後 在越南處理股票相關手續如何 你直接請問當地證券行或許會比較 清楚
optic 102-03-12 10:40

請教律師
最近購屋遇到問題
房子是跟信義購買
但遇到屋主很強勢
狀況如下
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沒漏水
以及契約上載明地磚需由屋主修繕
但在驗屋時發現廚房漏水 及彭共
我可以此要求解約嗎?
因為極不想買漏水屋 (雖然不嚴重 但是漏水這件事 就算修補 也有可能從走其他縫隙出來)

而且也是因為認為沒有漏水 才會用比較高的價錢買下

(而且屋主態度不太好 一副簽約了就不想積極處理的態度 就是會處理 但是僅簡單處理就是了@_@)

(信義的仲介也一副不然由他們出錢處理 講的好像一附很可憐)
但目前已經匯了137.5萬的簽約款(錢在履保帳戶)
尚未完稅及過戶
契約中寫違約需沒收價金也就是137.5萬沒了

[若想解約]
1.請問我可以以漏水解約嗎?錢也拿的回來嗎?
2.若找消保官,在走流程時(法律和解流程),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若不解約]

3.可請信義房屋負連帶責任嗎? 因為當時他們沒有盡到調查屋況的責任(很明顯的廚房天花板漏水水漬)可以要求減少仲介費嗎?
 

4.中古屋到底驗屋可以驗到怎樣的地步(契約有寫 簽約後,若發現漏水、壁癌、蟲害、混泥土剝落、樓地板、地壁磚異常等狀況,可要求賣方穩請專業廠商評估修繕費用由賣方負擔),所以每塊地磚只要敲起來有空心(地板澎共)就可以要求更換嗎? 屋主僅需修繕澎共的那幾塊嗎?(80*80的拋光石英磚 共八片澎共) 可要求全部更換嗎?因為會有色差 而且剛好又在電視機前方 超級明顯

5.可我想買沒漏水的 屋主也勾OK沒漏水 但就是漏水了,可以要求屋主降價金嗎?能夠降多少呢?很擔心若走法律途徑,法官僅判降一點點(負責修繕的1~2萬),結果我請人開漏水證明,以及律師費花更多@_@

 

問題有些多 但是實在需要您的幫助

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要視漏水程度而定,若達重大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二.若漏水程度不大,則可以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以本所實際處理過房屋漏水問題之經驗回覆如下:
1.一般物之瑕疵的效果有三:解除契約民法359條)、減價(民法359條)、損害賠償民法360條),要如何主張是您的自由,可自由選擇(擇一)。
2.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選無漏水,也就是依民法第360條須有一個保證的義務。如果房屋還是漏水,也可以不主張解約或減少價金,而請求損害賠償
3.房屋在還沒過戶前就有瑕疵,仍然可以適用上面的法條,所以可以請求解約。又因為這個時候責任是在原屋主而不是您,所以不可以沒收價金。
4.建議若要解約,直接寄發存證信函或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直接告知對方解約,並趕緊保存相關證據
5.信義房屋如果在仲介契約中應有調查屋況之義務而未調查屋況,也可以視仲介契約內容對信義房屋請求。這裡的請求是跟對屋主的請求分開的。
6.驗屋的話建議是找當地例如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去鑑定,會較為專業。如果一定得上法院,就等到上法院再請法院送鑑定,這樣鑑定費用雖然要由聲請的一方先墊付,但最終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7.減少價金部分則要委請動產估價公司來估價。

optic 102-03-12 12:35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這樣子的狀況 主張"解約"真的上法院勝訴的機會高不高

因為很怕到時花了一堆費用及時間 結果約沒解成 結果更糟糕

有無法院的判例是主張解約成功的呢?

因為目前看到的判例好像都是失敗的@_@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502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8,&job_id=162058&article_category_id=258&article_id=89301

1.以我的案例 主張解約 勝訴的機率高嗎?

2.如果敗訴 我需負擔那些費用呢?

3.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如果3/15錢進去接下來就要辦過戶了 那我應該如何處理?

時間有些急迫

懇請您的協助與指導

謝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3-12 13:18
回覆 optic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這樣子的狀況 主張"解約"真的上法院勝訴的機會高不高

每一個個案都不一樣,單單契約條款怎麼約定的,這部分就必須要詳細請律師研究,您不拿相關契約跟資料給律師,就直接詢問勝訴機率有多高,這樣不是本末倒置嗎?

再者,3月15日就要辦過戶,您卻連契約書都沒給律師看,就要問律師怎麼辦?這沒有律師能給您準確答覆,不是嗎?

如果一直想省小錢,結果到後來定金都被沒收,這不是很冤枉嗎?

樓上劉大律師已經中肯透徹點出漏水屋常見的主張,單單看他的回覆就知道他很用心的回答,您是不是應該攜帶資料跟劉律師預約面談來解決您的問題呢?

以上意見謹供您參考。如果您是在南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瑋婷 102-03-12 00:55

我的朋友要跟我借100.0000那我該如何讓他簽下對我有保障的借據?那要如何填寫才會有法律效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借據上應寫明雙方借款的金額,日期及還款日期,內容越詳盡越好,再經由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也可以經由公證程序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ly 102-03-11 14:30

向朋友申請支付命令,目前法院已執行中,每月扣款1萬元,但朋友向我請求將月付款降低,目前我同意7千/月,但他又說希望前4個月月付4千,之後在月付7千。不過這樣要向法院申請停止扣款,這樣是不是沒法強制他還款動作,變成還要請他簽本票或具有法律效用之文書,可能還要請第三公證人,但我又害怕之後他每月還款數會視情況變更,這樣我不是很麻煩~~另外,可以向法院提出前4個月強制扣款4千,之後再強制扣款7千嗎?這樣不用向法院申請停止扣款,還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42
回覆 Elly 的發言內容:

向朋友申請支付命令,目前法院已執行中,每月扣款1萬元,但朋友向我請求將月付款降低,目前我同意7 ... (恕刪)

您認為法院執行處會同意嗎?

Elly 102-03-12 09:04

 蔡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覆!!因為我不知道如何做,所以想請教,那~~就目前法院已執行的話,我就不便介入強制扣款囉!!更不能私下同意債務人還款金額嗎?依您的經驗來看,如果我提出此問題,法院對此案會如何動作呢?

威廷 102-03-10 23:4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關於毀謗法律問題。學校定期會舉辦班親會,每個年段教師需要準備投影片power point檔作介紹。我們這年級有四個班,我是一班導師。學校要求我們在班親會前要將電子檔上傳到學校的網路硬碟,而三班導師最先完成上傳,我則是到學校規定的上傳截止日前一天完成上傳的動作。今天舉辦班親會,中午結束後,三班導師向教務主任投訴我班親會的ppt多處抄襲她的想法。事後主任向我轉達這個事情。我覺得相當委屈與難過,我並沒有去抄襲她的電子檔,我拿出我們的電子檔來比對,恰巧是在檔案中我們都用了-孩子的成就,不以結果論英雄。這句話。請問對於該名教師這樣的說法是否造成毀謗罪呢?我能否要求她道歉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要求對方道歉前,最好先確定是否有侵權,除該段文字外,還有檢視ppt內容有無相似之處,以避免更大的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威廷 102-03-11 09:18

律師您好:我檢視過兩份電子檔,唯一巧合相同之處在於上述文字,這樣的情況下,該同事有無涉及毀謗呢?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

若您所述之情形,則對方仍有可能會涉及誹謗,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三仟 102-03-10 05:10

請問一下由於我們房子是邊間但是購買後發覺因為旁邊一個小社區(約12戶)他們兩排的房屋擋住日照方向足使我們這邊完完全全毫無任何自然光線!原本想在我們外牆切割一道窗戶但是好巧不巧的我們外牆的另一端卻是他們中庭的一面造型牆壁,我們也多次進行與隔壁社區協商可是依然無法達成共識,請問這樣我們可以有任何法律規定請求他們12戶給我們一點點日照的權益嗎?其實我們要求不多只需要開個窗戶而以為何要如此刁難,請各位大律師可以給給我們一些意見或尋求幫忙的管道!!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日照權的問題,在我國實務上對此仍比較保守,但並非不可爭取,所以您們社區仍可對該社區提出訴訟爭取,但最好有一個比較可行的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三仟 102-03-11 01:34

 請問大律師所謂較可行的方案是指?因為我們只是個體戶而已!

小陳 102-03-10 04:06

律師您好,我因為在房仲簽立了房地產契約書,已經付了20萬的簽約金,但因為我家裡因素自備款不足,再加上貸款的房貸會太高無法支付,不知道如果違約除了賠償20萬的簽約金之外,還有沒有甚麼法律問題,因我在簽約時有簽立800萬的本票,這點會不會變成對方告你不履行契約的要素,據合約上描述,只賠償已付訂金部分,可否幫我解答一下,多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到您們契約之約定,而依您所述,您的違約並非屬正當事由,所以訂金可能會被沒收,至於本票部分,雖然您違約,但解除契約後,仲介仍無權留置該本票,您可以向他們請求返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2-03-09 22:38
妳好~
謝謝您來看我的發言~
3月6日週三下午14:36分菲菲有植入晶片,身穿胸背,帶打狂犬病狗牌,在馬路上被車撞到,肇事司機洪先生(非車主)下車看狀,還有呼吸,但我不在現場,不知過了多久,肇事司機看菲菲有點吐血,之後沒有呼吸就打1999電話,請新北市板橋區北區清潔大隊清潔人員來收一隻死狗,二名清潔人員各騎一台機車,在15:06將菲菲用塑膠帶將菲菲先載到新北市板橋區動物疾病防疫處,請他們將這一隻死亡的狗在這裡火化,動防處人員跟清潔人員說不受理死亡的狗,如果要燒也要是飼主本人才能受理,狗看都沒看,更沒掃晶片,就讓清潔人員自行處理離開,之後清潔人員王春惠即載狗回板橋區北區民生橋下清潔大隊,剛回去時,剛好有一台垃圾車要去樹林區垃圾焚化場隨即將菲菲丟到垃圾車,我詢問清潔人員王春惠,在她看到我們菲菲最後一眼時,牠有沒有肛脫及尿失禁,她說都沒有,(人真正死亡時會有的現像,動物也一樣)垃圾車一到焚化場就會馬上將垃圾倒進爐坑焚燒,此時,時間推算應是17:00左右,菲菲從車禍到,倒進爐坑焚燒大約只有二個半小時,清潔大隊分隊長翁先生回覆依規定狗死了就是癈棄物可照癈棄物方式處理,我要去環保局投訴就去投訴!
菲菲當時可能是內出血,內出血隨後很有可能昏迷,之後沒有呼吸可能是休克,還沒有死亡,肇事司機與清潔人員都不是醫療人員,無法真正判斷是昏迷或休克甚至死亡,且都沒有送給醫生急救及判斷是否死亡,就擅自處理我的資產,我是有植入晶片的家人,就算要掩埋,方式也是我們自行決定處理,而不是被當廢棄物與垃圾一起焚燒!
警局與肇事司機已約好時間與我面對面談,及已向新北市環保局投訴清潔大隊及已向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檢疫處投訴板橋區動防處
請問對肇事司機與清潔大隊有何法律方式可對他們的錯誤提出告訴?萬分感激!

一、撞到狗的部分:肇事的司機,撞死狗的行為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二、送去焚化的部分:寵物即使死亡,仍然屬於飼主的所有財產,肇事司機與清潔隊擅自處理焚化,也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建議你找律師協助處理,保障你的權益。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菲菲 102-03-10 18:5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撞到狗的部分:肇事的司機,撞死狗的行為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二、送去焚化的部分:寵 ... (恕刪)

 你好~

感謝你的回覆~

一.  狗被車撞我飼主沒有看護好飼主有責任,通常在這樣情形下,在道安法,肇事司機不會判賠不是嗎?關於狗被撞死,能夠有判賠嗎?

二.  肇事司機非車主,那車主可否一起告?有何民事責任?

三. 擅自將狗焚化,是否違反毀損物品罪,還是其它罪名或不只一項罪名,還有其它罪名?

我真的非常需要你們的幫助!謝謝您!

RAUL 102-03-09 16:30

律師您好,

近幾個月遭遇有心人士的電話簡訊騷擾

內容多為謾罵,警告,嘲笑或是涉及脅迫字眼。

起初我採取不理會,但對方多次挑釁,幾次受不了我也接起電話兩人對罵,甚至也簡訊回罵。

該請求法律途徑協助?我是否有立場來主動提告

以及接下來該如何爭取權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要視對方簡訊或者來電的內容為何,方能加以認定,如果是有涉及恐嚇加害您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則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可提起相關之刑事告訴,建議蒐集相關事證後,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須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游 102-03-09 01:15

如果以代購的方法來幫客戶去中國購買所謂的A貨,並收取手續費或服務費,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若在網路上以代購的名義,但沒有提供品牌,價格等等。去中國大陸幫客戶帶回所謂的A貨,這樣是否會有違法的問題?若是請中國的廠商進貨到台灣來,是否會有相關的法律問題?? 

 

王耀星 (Eric) 102-03-09 19:41

 

當然違法!這種事千萬別作。

苦惱人 102-03-08 14:57

小弟在緩刑期間又犯了闖入民宅偷竊......

請問會不會被撤銷緩刑?..... 有辦法不被撤銷緩刑嗎?

緩刑案件為造文書.....

闖入這一條..並非我是主謀.我是跟在同事後面進入的 我也不知道他怎知道鑰匙哪裡有...

各位法律高手..我該怎處理這件事情把自己傷害降到最低..小弟剛生一個小朋友...父親有疾病..

現在非常時期真的不能被關...請各位給個建議 拜託

還有加重竊盜形期是???....

加重竊盜罪依刑法規定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加重竊盜罪是成立的話,則原本緩刑的宣告應該是會被撤銷的。

刑法第 321 條
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75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1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kitty 102-03-08 10:33

電話中被辱罵可否尋求法律途徑

 

目前現行法律應該是沒有這方面規定

小莫 102-03-08 01:06

律師你好~我跟我爸法律上是認養關係 我知道認養是因血緣而無法終止的

但是我爸爸從我三歲販賣毒品被關到我高中出獄 ,到現在我們可以是陌生人

而我家是低收入戶

我爸爸只會借錢過日子不會好好賺錢

還開了公司行號 我想是個空頭公司 只是要騙人家的錢

對我跟我媽來說是沒有任何幫助也沒有生活上幫助

低收入戶近期查到我爸有開公司 就終止低收入戶補助

我媽是精神殘障重度 我外婆又中風患者 我又在念書

我實在是沒有錢.... 我想叫我爸爸停掉公司他不要

到底除了讓他不能停掉公司 我還可以有低收補助繼續

但我又害怕他去借一屁股債要我還 那我要怎麼跟他脫離關係?還是有什麼法律保護我自己?

我知道除非他死 得知繼承才能辦拋棄繼承

律師你可不可以幫幫我!!!

 

 

有關低收入補助這部分,建議你可以向主管機關詢問一下是否有辦法繼續辦理或者有沒有其他特殊的補助方案可以申請,另外因天生的血緣關係所產生的自然血親親子關係法律上是無法終止或消滅的,而就其所產生債務,因為民法已經修法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繼承人僅在繼承所得之財產範圍內對其債務負有清償責任,因此並不會因為繼承而造成後代背負其債務之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娃娃 102-03-07 20:16

請問

和朋友去打高爾夫球

但卻不小心被朋友的球竿打到頭

導致緊急送醫

有輕微腦震盪,雖不故意

但是因為腦震盪要長期檢查

想請一下可提起什訴訟

法律追訴期多久?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朋友的行為涉及過失侵害您的身體健康權,可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訴訟,建議您要蒐集相關證據,包含您朋友承認有用球桿傷到您、診斷書、醫療單據等文件,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